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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帝制王朝,由滿族建立和主導,存在於17世紀至20世紀初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清朝(1636年5月15日或1644年6月6日[注 1]—1912年2月12日),国号大清(满语:ᡩᠠᡳ᠌ᠴᡳᠩ
ᡤᡠᡵᡠᠨ ,穆麟德转写:daicing gurun)[书4],并使用中国(满语:ᡩ᠋ᡠ᠋ᠯᡳᠮᠪᠠᡳ
ᡤᡠᡵᡠᠨ,转写:dulimbai gurun)、中华大清国[书5]、大清国、大清帝国等名称[注 6],又称满清[注 7]、皇清,是中国历史上由满族建立的大一统朝代,亦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帝制王朝[参8],皇族为起源于明代建州女真的爱新觉罗氏。清朝共经历10位或11位皇帝,另有4位建州女真领袖及1位后金君主被追赠为大清皇帝。
大清ᡩᠠᡳᡳᠴᠩ ᡤᡠᡵᡠ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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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6年或1644年[注 1]—1912年[注 2] | |||||||||||||||||||||||||||||
国歌: 《普天乐》(半官方国歌) (1878年—1896年) (1896年—1906年) 《颂龙旗》(半官方国歌) (1906年—1911年) 《巩金瓯》(官方国歌) (1911年—1912年) | |||||||||||||||||||||||||||||
立法机构:资政院 (1910年—1912年)[注 3] | |||||||||||||||||||||||||||||
京城 | |||||||||||||||||||||||||||||
• 1636年[书1]-1644年 | 奉天府(盛京,后为陪都,今沈阳) | ||||||||||||||||||||||||||||
• 1644年—1912年 | 顺天府(今北京) | ||||||||||||||||||||||||||||
语言 | 清语(满洲语,法定国语、前期、名义上)[注 5][参1] 汉语文言文(中期及后期、事实上) | ||||||||||||||||||||||||||||
常用语 | 近代汉语、蒙古语、藏语、察合台语等 | ||||||||||||||||||||||||||||
人口 | |||||||||||||||||||||||||||||
• 约1740年 | 140,000,000人 | ||||||||||||||||||||||||||||
• 约1776年 | 268,238,000人 | ||||||||||||||||||||||||||||
• 约1851年 | 436,000,000人 | ||||||||||||||||||||||||||||
• 约1882年[参2] | 402,680,000人 | ||||||||||||||||||||||||||||
• 约1905年[参3] | 426,000,000人 | ||||||||||||||||||||||||||||
兴衰 | |||||||||||||||||||||||||||||
• 1616年 | 努尔哈赤建立后金 | ||||||||||||||||||||||||||||
• 1636年 | 皇太极改国号为“大清”并且登基称帝 | ||||||||||||||||||||||||||||
• 1644年 | 清兵入山海关并迁都顺天府 | ||||||||||||||||||||||||||||
• 1688年-1758年 | 准噶尔之役 | ||||||||||||||||||||||||||||
• 1840年 | 鸦片战争爆发 | ||||||||||||||||||||||||||||
• 1864年7月19日 | 湘军攻陷太平天国首都天京(今南京市),太平天国运动覆灭 | ||||||||||||||||||||||||||||
• 1895年 | 清军在甲午战争中战败,于《马关条约》中割让台湾、澎湖给大日本帝国 | ||||||||||||||||||||||||||||
• 1911年10月10日 | 武昌起义爆发,辛亥革命开始 | ||||||||||||||||||||||||||||
• 1912年2月12日 | 宣统帝退位,清朝灭亡 | ||||||||||||||||||||||||||||
面积 | |||||||||||||||||||||||||||||
• 约1760年 | 1300万平方公里 | ||||||||||||||||||||||||||||
• 约1790年 | 1310万平方公里[参4](含羁縻地) | ||||||||||||||||||||||||||||
• 约1908年 | 1135万平方公里[书2] | ||||||||||||||||||||||||||||
宗教 | 佛教、儒教、罗教、道教、中原民间信仰、萨满教、天主教、东正教、基督新教、伊斯兰教 | ||||||||||||||||||||||||||||
通币 | 清朝货币(大清宝钞、方孔钱、大清银行兑换券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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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俄罗斯 中华民国 朝鲜 越南 蒙古国 缅甸 印度 巴基斯坦 阿富汗 哈萨克斯坦 吉尔吉斯斯坦 塔吉克斯坦 |
满人源自女真,皇族爱新觉罗氏为建州女真一部,隶属明朝建州卫管辖之部众,而建州卫是明朝在今中国辽宁省东北部和吉林省东南部一带设立的一个羁縻卫所,曾隶属于奴儿干都司的管辖,爱新觉罗氏则世代为明朝建州左卫之都指挥使。1616年,女真族人努尔哈赤在今中国东北地区建国称汗,建立大金(史称后金),定都赫图阿拉,又称兴京(今辽宁新宾)。1636年,努尔哈赤的继承者皇太极在盛京(今沈阳)称帝,定国号为“大清”,当时控制地区仅止于今中国东北及漠南地区,但已对退守长城以南的明朝造成重大威胁。1644年,李自成率军攻陷北京[参8],同年,吴三桂部等原明朝残余军队为对抗李自成而归降清军,由此清军进入山海关内,在击败民变军后迁都北京,并开始大规模南下。其后的数十年时间内,清朝陆续击败华北残余明朝势力、李自成的大顺军、张献忠的大西军、南明和明郑等势力,控制中国全境。历经康熙、雍正及乾隆三帝,清朝的综合国力及经济文化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统治着辽阔的领土及藩属国,史称康雍乾盛世,是清朝发展的高峰时期。[书7][书8][参9][注 8]。
清朝政治制度基本上沿袭明朝高度权力集中,不设宰相,其最高决策单位随皇帝的授权而变动,例如议政王大臣会议、军机处、总理衙门等,除提升行政效率外,也使皇帝能充分掌权[书14][注 10]。但清朝廷的勤奋也用在严苛的法治上,清中期文字狱兴盛,若有疑似反清复明的运动与散播被认为不利皇帝的消息,往往会引来冤狱,牵连多人受害[参10][注 11]。军事方面,原先以旗人的八旗军为核心精锐,庞大的绿营为主要军力,而后期逐渐以绿营和地方团练如湘军、淮军为支柱,初期所进行的陆上与海上扩张,以及对边疆地区的入侵,奠定了现代中国的基本领土范围。清极盛时除去对外战争暂时占领的地区,实质控制下的领土达1310万平方公里,在中国历史上仅次于元朝,即使在清末也维持1130万平方公里。政局稳定、新作物传入与赋税制度的改变,使得中国人口突破以往的平均值,达到四亿余。国际贸易提升,带动经济农业与手工业的发展[书18]:120。
外交方面,除了与周边东亚国家有往来,当时正值航海时代,西方人直接透过海路进行贸易及宣教活动,其中以耶稣会的传教士最先踏入中国。本来康熙帝颇为支持传教士来华,但罗马教皇于康熙43年(1704年)降旨不准中国信徒祭祖、祀孔而引发“礼仪之争”[34],康熙帝大怒,乃开始禁教。康熙帝晚年,宫中爆发政争,天主教会卷入其中,于是雍正帝在位时更全面禁止传教士东来[注 12][注 13]。而在对外通商贸易方面[注 14],西方各国为使通商正常化,多次派使者前往中国协商。然而清朝以天朝上国自居,不愿与西方各国平起平坐,开展平等通商,因此屡次不了了之。清朝为了巩固自身统治,实行了海禁等闭关锁国政策,导致清朝中后期的科技较西方更为落后。清朝外交港口当时主要集中于南部港口广州,不过西方各国在18世纪左右随着工业革命的突破,开始大幅拉开与清朝的国力差距,鸦片战争开启中国近代历史,诸外国政府迫使清朝签订系列门户开放条约,加速门户开放及与海外商贸产业联系。此时的清廷也一直处于改革派与守旧派拉锯的局面。外国资本加速流入的同时,西方科学与文化亦被加快引入,令官方及社会民间出现一连串改革与革命,如洋务运动,促使中国文化的成长与革新[参12]。而甲午战争失败使督办军工化路线受沉重打击,国际地位大为降低。其后的维新运动也随守旧派抵制而告终,义和团运动也在清朝镇压下失败,清廷推动清末新政,虽取得一些成效,但由于仍维护满清皇室的利益,让许多立宪派知识分子失望,转向支持革命[注 15]。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参13],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正式成立[参14],隆裕太后以皇帝溥仪的名义于2月12日颁下《退位诏书》,清朝正式灭亡[参15]。清朝政府也于1912年3月10日解散,正式进入中华民国时期。
1616年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政权,1636年皇太极改国号为“大清”,入关后成为元朝以来中国历史上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把“大”字加入正式国号之中的大一统皇朝[参16]。皇太极改国号的原因未有史料明确记载,有说法认为是为了掩盖女真曾臣服于明的历史以鼓舞士气;“清”之国号,或云是金的谐音,而且满人尚青,加水字边以符合五德终始说,用水免去朱明(朱是指明朝皇帝的姓氏,明是明朝国号)之“火”[参17];或取自《管子》心术下篇与内业篇之“镜大清者,视乎大明”、“鉴于大清,视于大明”,大清即天,大明即日月,天盖过日月[参18];另有一种观点认为“大清”这一国号并非来自汉语,而是满语中的一个蒙古借词“ᠳᠠᠢᠴᠢᠨ”(Daičin),原意为“善战者,战士”[参19],故“大清国”的意思是“上国”或“善战之国”[参20][参21];但此论述有争议,有学者从语言与文献考证等反驳,指出清朝统治者编撰的语言辞书皆无此用法[注 16]。
清朝以前“中国”的词义基本上为地理、民族、政治区域和文化意义,而现代国体意义上的“中国”,直至1689年9月7日《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后才首次正式出现于外交文件上[参22]。
自入主中原之后,清朝皇帝正式以“中国”(满语:ᡩ᠋ᡠ᠋ᠯᡳᠮᠪᠠᡳ
ᡤᡠᡵᡠᠨ,转写:dulimbai gurun)称呼全境[参23][参24]。1689年,清朝康熙帝在与俄国签订的具有现代国际法水准的边界条约——《尼布楚条约》中,首次将“中国”作为正式国家名称使用,与“俄罗斯”相对[注 18][参25],该“中国”指包括蒙古以及中国东北等地在内的整个清帝国[参26]。
1909年,清朝颁布中国第一部成文国籍法,明确地以现代法律形式自称为“中国”,首次在法律上赋予了现代国籍法和“中国国籍”的意义。次年经清朝学部审定发行的教科书《中国历史教科书(原名本朝史讲义)》一开篇即表示:“本朝史者,中国史之一部,即全史中之最近世史。中国之建邦,远在五千年以前,有世界最长之历史。又有其文化为古来东洋诸国之冠。其疆域奄有东方亚细亚之什九,其兴衰隆替足以牵动亚细亚列国之大势。故中国史之范围,实占东洋史全体之太半”。[参27] [参28]
中西史学家如黄兴涛博士及新清史学派学者、东亚史学家欧立德认为,康雍乾之后的中国,是被清朝皇帝、满人、汉人等其他族群共同认同并加以再造过的中国[参29][参30]。现代“中国”的概念,正是来自于清朝所塑造的中国观[参31]。
15世纪初期,位于东北亚的女真族大致分成三部分[注 19],其中以建州女真最为强大。建州女真源自于辽金时代生女真完颜部的附属五国部,居于牡丹江与松花江汇流地方,在元代组成为五个女真万户府,元末因受野人女真及朝鲜滋扰不断,以及明朝的招抚等因素,其残余部族选择归附明朝。明朝将其部迁至原渤海地(今绥芬河流域)设置为他们新的聚居地。
1403年明朝依据原渤海建州的地名称呼为建州女真,并设置了卫所这一地方军事行政机构,册封李承善为建州卫指挥使,猛哥帖木儿为建州卫左都督。其后1416年又建立建州左卫,以猛哥帖木儿为指挥使,并赐姓童。建州卫早期归属奴儿干都司,奴儿干都司废除后改属辽东都司。
猛哥帖木儿在被野人女真所杀后,其弟凡察与子董山被迫率众南移,最后定居赫图阿拉(今辽宁新宾),并入建州卫内[参32]。1442年,明朝又从建州左卫分立出右卫,以凡察领导右卫、董山领导左卫,形成建州三卫[注 20],三卫首领也是世袭制,但须经明朝政府认可后方生效。
由于建州三卫对明朝过度干预女真产生不满,因而逐渐不遵守朝廷命令。而此时女真各部也因嫌隙已四分五裂。1467年明朝联合朝鲜削弱建州三卫(即成化犁庭),并且于辽东边界兴建长城。明朝万历初年,董山的后代觉昌安与其子塔克世偕同明朝辽东总兵李成梁,以建州右卫王杲叛乱为由攻灭王杲与其子阿台,然而觉昌安同其子塔克世在入城劝降叛明的阿台时发生混战,觉昌安父子也在混战中被明军误杀死亡。1586年明廷袭封塔克世之子努尔哈赤为指挥使,世袭建州卫作为补偿。
努尔哈赤深觉被明朝背叛,以祖、父遗留的十三副遗甲崛起,统一建州女真后陆续并吞女真各部[注 21],并与漠南蒙古友好[参32]。
建州女真势力日盛,1595年明朝授予努尔哈赤龙虎将军的称号,其势力更加强大。1603年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筑城,两年后致辽抚赵楫、总兵李成梁的呈文中说:“我努尔哈赤收管我建州国之人,看守朝廷九百五十余里边疆”,以守疆名义索要更高权利,地位仍与过去相同,声势则已不同以往[参33][参34]。一直到1616年,努尔哈赤在建立八旗制度后于赫图阿拉(后称兴京)称汗立国,即后金汗国。两年后他以“七大恨”为由起兵反明。檄文中俨然以“北朝”自居[参35][注 22][注 23]。努尔哈赤在1619年的萨尔浒之战中,击败杨镐指挥的明军、朝鲜与叶赫联军;接连占领沈阳、辽阳、抚顺等辽东城市,战无不胜的他更坚定了入主中原之志[注 24],随后战事集中于辽西地区。1626年,在与明袁崇焕交战的宁远战役中受挫,数月后逝世[注 25]。第八子皇太极历经权力斗争后继位[参32]。
皇太极即位之后,针对努尔哈赤时期的社会矛盾进行一系列改革,史称“天聪新政”。皇太极改文馆为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这是清朝内阁的雏形。还继续完善和扩大蒙古八旗、汉军八旗,设立理藩院管辖蒙古等地事务。1634年,将都城沈阳易名“盛京”,更改“女真”族名为“满洲”。1635年,多尔衮于征伐漠南蒙古时,声称得到元顺帝离开中原时带走的传国玉玺[参40][参41] [参42],皇太极亲率其子与诸官出城迎接,拜天行礼。1636年,漠南诸部尊皇太极为“博格达彻辰汗”,皇太极在盛京称帝,改年号为崇德,改国号为大清。当时明朝在关外的势力尚有袁崇焕守备的锦州、宁远与松山等三城。皇太极为绕道避开此防线,首先稳定根据地。他先胁迫明朝求和未果,随后成功降伏西边蒙古察哈尔部和东边朝鲜。接着,皇太极经察哈尔绕道入侵明朝首都北京。最后崇祯帝(有人认为他中了反间计),处决援救北京的袁崇焕,史称己巳之变。这种借由绕道入侵的作法后来又执行五次,与明朝内部的流寇一同消耗明朝的经济力。1642年,清军于松锦之战击溃明军并收降洪承畴等人[参43],夺取明朝在关外的所有堡垒,明朝防线移至山海关及长城沿线[参44]。1643年皇太极病死,第九子福临继位,是为顺治帝,由其叔多尔衮摄政[参32]。
明朝崇祯末年,明朝民变势力(史称“流寇”)如李自成于陕西西安建立大顺,张献忠于四川成都建立大西。1644年李自成经河南、山西顺利地攻入北京,明思宗在煤山上吊自杀,明亡。同年辽东总兵吴三桂不愿投降大顺。面对李自成的顺军,吴三桂引清兵入山海关,于一片石战役击败顺军,史称甲申之变。李自成放弃北京,率军退回陕西。清朝摄政王多尔衮成功迎顺治帝入关,顺治在北京天坛圆丘行祭天之礼,祝文宣布受天命、建王朝,名称仍用大清国号,并将首都迁到北京[参43][参45]。同一时间,明朝马士英拥护福王在明朝陪都南京应天府称帝,即弘光帝,史称南明。然而弘光朝因为党争与宦官之乱而混乱分裂[参46]。
多尔衮先派阿济格、吴三桂与多铎、孔有德分陕北、河南二路攻打陕西李自成,李自成最后于湖北灭亡;派豪格攻灭四川张献忠,其余部投降南明以抗清。多尔衮接着对付位于江南、内斗分裂的南明诸势力。1645年,多铎率清军攻破史可法驻守的扬州,弘光帝逃至芜湖被逮,送到北京杀害。明朝鲁王朱以海与唐王隆武帝分别在浙江与福建建立势力,然而双方不和,不久被清军各个击破,拥护隆武帝的郑芝龙也宣布投降。之后桂王于广东的肇庆即位为永历帝,期间瞿式耜、李定国、郑成功及其他明将先后收复华南各省,最后因为距离互相难以照应,内部又发生叛变而节节败退。1661年,清军攻入云南,逃亡缅甸的永历帝最后被吴三桂杀死,南明亡。此时只剩下台湾的明郑势力和缅甸果敢的明军,清朝基本占领明朝全部领地[参47]。由于华南反清势力较大,清帝册封吴三桂、耿仲明与尚可喜为王以镇守云南、广东与福建等地,史称三藩[注 26]。
多尔衮在清军攻入关内后推行剃发易服政策,导致关内汉人对清廷态度骤变,甚至极力反抗,如“入关之初,严禁杀掠,故中原人士无不悦服,及有剃头之举,民皆愤怒,或见我人泣而言曰,我以何罪独为此剃头乎?”,而明朝官员左懋第亦言“我头可断、发不可断,我早办一死矣。”[参49]。清军对反抗者进行镇压,重要事件如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与庚寅之劫等。清廷制定的圈地和投充政策使人民放弃土地,增加更多流民。为此又制定严禁奴仆逃亡的逃人法,激化京畿地区的民族与阶层矛盾。
但后续清廷下令停止这些政策,并实行奖励垦荒的政策。并且正式开科取士,追尊崇祯帝与明朝忠臣[参47]。
1661年,顺治帝英年早逝,其子8岁的玄烨即位,即康熙帝,由索尼、遏必隆、苏克萨哈与鳌拜四大臣辅政。康熙帝于继位之初即运用计谋消灭跋扈的权臣鳌拜以稳固皇权[注 27]。三藩势力如吴三桂、耿精忠与尚之信等涵盖全国之半,他们先后请求撤藩以试探清廷。当时部分大臣担忧三藩叛变而反对[注 28]。最后,孝庄太皇太后与康熙帝无惧三藩而同意撤除[参50]。这使得三藩与陕西王辅臣、广西孙延龄与台湾明郑的郑经联合发动三藩之乱。在这九年期间,反清势力遍及华中、华南,吴三桂更于后期称帝建国周。然而清军采取积极防御,进军陕西、江西以切割叛军。加上吴三桂没有积极北伐,反清联军因占领地与吴三桂过度干涉而发生纠纷,最后王辅臣、耿继忠与尚之信先后投降,占领福建沿岸的郑经被击败。1681年清军攻入云南,继承吴三桂之位的吴世璠在昆明自杀,三藩之乱最终在1681年被完全扑灭,国家遭受较大的损失,在四川、云南以及江西等地有不少人被杀害,从许多记载来看,在三藩之乱时,清军,叛军,土匪等曾造成屠杀平民事件,不仅仅在川滇,其他相关地区也遭受类似的厄运,比如江西百姓遭受屠戮的数量就不少,“剿洗,玉石难分,老幼死于锋镝,妇子悉为俘囚,白骨遍野,民无噍类”[参51][参52][参53]。同年,郑经之子郑克塽继位,明郑因内乱不断导致不少将领降清。清朝派明郑降将施琅率领水师攻打台湾。施琅占领澎湖,逼近东宁(今台湾台南),郑克塽率领大臣降清,至此明郑亡[参47]。
康熙帝平定三藩后,清朝进入康雍乾时期,这段时期是清朝发展的高峰时期,史学界通常称为“康雍乾盛世”[参9]。康熙帝为政宽仁,留心民间疾苦,在他亲政不久后,便宣布停止圈地,放宽垦荒地的免税年限。他还着手整顿吏治,恢复京察、大计等考核制度。受康熙帝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摊丁入亩)政策以及外来农作物的引进等影响,清朝人口大大提升。他先后任用靳辅和于成龙治理黄河与大运河,得到很大的成绩。在他六次南巡期间,考察民情习俗之外,更是亲自监督河工。康熙中期以后,因战乱而遭到严重破坏的手工业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为安定社会秩序,他颁行十六条圣谕,要地方人士循循告诫乡民。他又派心腹包衣(即家奴)如曹寅、李煦等人打探地方物价、人民收入与官绅不轨之事,并以密褶奏报。此即密折制度的萌芽,到雍正时期趋于完善。康熙帝重视对汉族士大夫的优遇,他多次举办博学鸿儒科,创建南书房制度,并且向来华传教士学习西方科学与文化[书18]:104-112。
清初蒙古分为四大部[注 29]。其中准噶尔汗国与俄罗斯沙皇国友好,其可汗噶尔丹先灭领叶尔羌汗国与青海和硕特,又占领喀尔喀蒙古,喀尔喀三部南下投靠清朝。康熙帝首先派萨布素于雅克萨战役驱除入侵黑龙江的沙俄军队,与沙俄所签订的《尼布楚条约》以确立东北疆界并获得沙俄的中立。接着于1690年至1697年间乌兰布通之战与三征噶尔丹使噶尔丹战死,进行多伦会盟以将喀尔喀蒙古纳入直接统治[书18]:104-112。青藏地区的[注 30]和硕特汗国协助黄教达赖五世击败红教统一全藏,之后分裂成青海与西藏和硕特。达赖六世时,藏区政事交由第巴(理事大臣)桑结嘉错管理,他联合准噶尔对抗西藏和硕特的拉藏汗,拉藏汗先下手杀桑结嘉错并废除达赖六世。1717年噶尔丹的侄子策妄阿拉布坦入侵西藏,攻杀拉藏汗,并且占领拉萨。清军多次被准军击败,最后于1720年由胤禵率军驱除成功,协助达赖七世入藏,以拉藏汗旧臣[注 31]管理藏区[书18]:104-112。
康熙晚期,由于官员薪资过低以及法律过宽,导致官吏贪污,吏治败坏,并发生南山案文字狱事件,到雍正与乾隆时期这种情况加重。康熙帝本来按照中国立嫡立长的传统封胤礽为太子,由于太子本身的素质问题及其在朝中结党而废太子,使得诸皇子为皇位互相结党倾轧。故太子一度复立,但康熙帝仍无法容忍其结党而废除。康熙帝于1722年去世,胤禛继位,即雍正帝[书18]:104-112。
雍正帝获得隆科多的协助继位,赖年羹尧平定青海乱事以稳固政局,然而后来因故赐死年羹尧、幽禁隆科多。雍正帝在位时期,针对康熙时期的弊端采取补救措施,以延续康雍乾盛世。他设置军机处加强皇权,废杀与他对立的王公并削弱亲王势力。注重皇子教育,采取秘密立储制度以防止康熙晚年诸皇子争位的局面再度发生。将丁银并入地赋,减轻无地贫民的负担。废止贱民政策,令世代受到奴役且地位低贱的贱户被解放[书19]。为解决地方贪腐问题使火耗归公,耗羡费用改由中央政府计算;设置养廉银以提高地方官员的薪水[书18]:104-112。
对外方面,雍正初年青海亲王罗卜藏丹津意图复兴和硕特汗国而乱,隔年年羹尧与岳锺琪等人平定。为此雍正帝占领部分西康地区,又在西宁与拉萨分置办事大臣与驻藏大臣以管理青藏地区。听从鄂尔泰建议推行改土归流,废除具自治性质的土司,以地方官管理少数民族。将喀尔喀蒙古并入清朝;于1727年与俄罗斯帝国签订恰克图条约,确立塞北疆界。1729年听从张廷玉建议,以傅尔丹与岳锺琪兵分二路于科布多对抗准噶尔汗噶尔丹策零,最后于和通泊之战战败。1732年噶尔丹策零东征喀尔喀蒙古,兵至杭爱山,被喀尔喀亲王策棱击败。1734年清准和谈,以阿尔泰山为界,西北大致和平[书18]:104-112。
雍正帝勤于政事,自诩“以勤先天下”、“朝乾夕惕”。他在位期间的奏折大多由他亲自批改,军机处的谕旨也由他再三修改。他所亲信的内外臣僚如张廷玉、鄂尔泰、田文镜与李卫等人也都以干练、刻覆着称。他所派遣的特务遍及天下以监控地方事务,密折制度至此完善,然而屡兴文字狱打压异己。雍正帝于1735年去世[注 32],其子弘历继位,即乾隆帝[书18]:104-112。
乾隆帝继位之初,获得张廷玉与鄂尔泰的协助,稳定政局。他以“宽猛相济”理念施政,介于康熙帝的仁厚与雍正帝的严苛之间。人口不断增加使乾隆末年突破三亿大关,约占当时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江南与广东等地的丝织业与棉织业都很发达,景德镇的瓷器都达到历史高峰。与此同时,银号亦开始在山西出现。中国的国库库存亦从雍正十三年(1735年)的34,530,485银两上升至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的73,905,610银两[参54]。然而乾隆晚期多从宽厚,宠信贪官和珅,官员腐化使政治大坏[参55];六次下江南以蠲赋恩赏、巡视河工、观民察吏、加恩士绅、培植士族、阅兵祭陵[参56],有学者认为供张过盛,扰民有余的批评[书18]:109。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欧立德指出乾隆六次南巡诚然耗资巨大,但相对于当时国库收入而言尚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参57]。
乾隆帝鸿讲学术,然而由于限制过多,所得人才不如康熙词科。此时期有许多书籍出版,例如《续三通》、《皇朝三通》与《大清会典》等史书;著名小说《红楼梦》、《聊斋志异》和《儒林外史》等;1773年更下令考据补遗,编纂《四库全书》,与《古今图书集成》成为全世界最庞大的类书,这些都成为盛世的文化标志。然而为维护统治却严厉控制思想,编书期间借机对不符其思想的书籍进行禁毁与秘藏。此外大兴文字狱使如戴名世等人被株连杀害或者流放。有学者认为这些都让文人思想受到严厉阻碍,迟滞文化的发展[书18]:109,另有学者认为此举扼杀中国人的思想活力[注 33][参58][参59]。梁启超则认为,清朝二百多年,对文化发展有相当程度的贡献,是“中国之文艺复兴时代”。清朝盛行的辑佚学亦救亡不少大量早已失传的中国古籍[书12][注 34]。另外,史学家郭成康、林铁钧指出清代有些包括“反满”内容的书籍多次在作者没被追究的情况下合法出版,例如王夫之的《读通鉴论》和顾炎武的诗文集。在清初年间的思想界、学术界,都相当活跃。康熙规定:“凡旧刻文卷,有国讳勿禁;其清、明、夷、虏等字,则在史馆奉上谕,无避忌者”,表现出比历代封建统治者都较为开明和宽容的态度[参60],史学家喻大华指出不应该将清朝查禁“反清”言论与“文字狱”混为一谈,因为号召推翻现政权的言论不属于文字问题,而是政治问题[参61]。
西方传教士将中国文化介绍给欧洲人,引发18世纪“中国风”热潮[参62][参63]。欧洲人追崇中国文化、思想与艺术[参64],在1769年更有人写道:“中国比欧洲本身的某些地区还要知名”[参65]。佩雷菲特笔下与乾隆帝不欢而散的英国特使马戛尔尼认为清朝已经衰落[注 35],然而马戛尔尼在其日记著作中写道:“中国政府的行政机制和权力是如此地有组织和高效,有条件能够迅即排除万难,创造任何成就”[参67],马戛尔尼访华团的成员之一安德逊亦对当时期的清朝有相当的正面评价[参68]。
对外方面,乾隆十年(1745年)准噶尔汗噶尔丹策零去世,国内诸子争位。乾隆十七年(1752年)冬,达瓦齐袭夺准噶尔汗国汗位,阿睦尔撒纳在随后的内斗中被击败,不得不归附清廷。乾隆帝乘机于乾隆二十年(1755年)派其为引导,以定北将军班第率军平定准噶尔,攻下伊犁。而后阿睦尔撒纳想要成为新一代准噶尔之主,由于没有获得乾隆帝支持而叛变。乾隆帝派兆惠西征,阿睦尔撒纳战败逃亡哈萨克汗国,后因为哈萨克汗归降于乾隆,又逃亡帝俄,乾隆以《尼布楚条约》规定之中俄引渡逃人的条款要求俄方引渡,而阿睦尔撒纳本人已于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出天花病死在托波尔斯克附近的库杜斯克酒厂。随着阿睦尔撒纳的死去,天山北路遂告平定,准噶尔亡,其族在乾隆的屠杀令下惨遭灭绝。然而在天山南路,脱离准噶尔统治的回部领袖大小和卓兄弟起兵反清,史称大小和卓之乱。其领袖布拉尼敦(大和卓)与霍集占(小和卓)占据喀什噶尔与叶尔羌,意图自立。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乾隆帝再命兆惠西征,兆惠率轻军渡沙漠围攻叶尔羌(今新疆莎车),反被包围于黑水营。隔年清将富德率军解围,兆惠与富德最终攻灭大小和卓,并让帕米尔高原以西的中亚各国成为藩属国[注 36]。乾隆末年,尼泊尔的廓尔喀王国两次入侵西藏。1793年清廷派福康安与海兰察领兵入藏,击退廓尔喀入侵,不丹与哲孟雄(今锡金)亦为藩属国,加强驻藏大臣的权力[书18]:113-115。
西南方面,乾隆初年派张广泗平定贵州苗民之乱,随后清军前往平定大渡河上游的大小金川(今四川金川县与小金县)动乱,史称大小金川之役。1747年到1749年期间发生大金川之战,清军于此吃尽苦头[注 37]。1771年第二次金川之战爆发,大小金川的索诺木与僧格桑均叛,清将温福战死,阿桂历经多次作战,直到1776年方平定。期间缅甸贡榜王朝与清朝爆发清缅战争,清军四次进攻皆失败。1769年乾隆帝派傅恒、阿桂入缅未果,双方最后停战。1784年暹罗却克里王朝派使朝贡,1788年缅甸为应付暹罗威胁,也派使朝贡。1789年安南发生西山朝统一后黎朝、郑主与广南国的事件。清军入安南击败西山朝,护送黎帝黎愍帝复位,但途中遭西山军的伏击而败,史称清越战争。西山朝阮惠遣使向清廷谢罪,清廷封为安南国王[书18]:113-115。
乾隆期间清朝疆域达1300万余平方公里,东方的朝鲜与琉球国也早就成为藩属国之一[注 38]。但只有德川幕府统治的日本处于锁国时期,与清朝一度来往甚少。但幕府第四代将军德川家纲(1651年至1680年在位)时,开始与清朝进行文化交流。他与他以后的几代幕府将军都十分尊重中国,称其为“上国”[124]。日本朝野对清朝康熙、乾隆两帝相当崇敬,对康熙帝尤甚,尊之为“上国圣人”,对中国文化非常重视。对雍正帝亦称为“希世仁君”[参69]。而乾隆帝则以“十全武功”自誉,他平定准噶尔与回疆大小和卓之乱,使四川、贵州等地继续改土归流,然而其余战事皆小题大作使国库严重损耗,让清朝国力衰退[书18]:113-115,全国范围内开始爆发民变[参70]。乾隆时期的户部存银最高达8,000万两,常年保持在6,000-7,000万两左右,足以应付政府的各项日常开支、重大工程、战争,而虽然清朝的赋税较为轻,且于康乾时期多次对外用兵、大兴各项工程,但每年国家财政都会有余,国库储备逐年上升[参71][参72]。当时人口暴增与乡村土地兼并严重,使得许多农民失去土地;加上贪官和珅等官员腐败,于乾隆晚期到嘉庆时期陆续爆发民变。白莲教于1770年代举兵,后来又于1796年爆发川楚教乱,八年后被清军镇压,领袖王三槐被处死。台湾天地会领袖林爽文于1787年发动林爽文事件,历时一年多。在乾隆年间,平定大小金川之乱、消灭准噶尔汗国等各威胁,将西域新疆地区纳入版图,并且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加强中央政府对西藏的管治[参73]。
1795年,乾隆帝照其誓言[注 39]禅位于子颙琰,即嘉庆帝。乾隆虽为太上皇,但依然“训政”至1799年去世,嘉庆帝方得以亲政。然而嘉庆帝未能解决弊端,清朝继续走向衰退[书18]:113-115。
嘉庆帝亲政后打出“咸与维新”的旗号,整肃纲纪。诛杀权臣和珅,罢黜其亲信。广开言路,平反自乾隆时朝以言获罪的官员。 针对乾隆时期过度开销的弊端,嘉庆帝提倡黜奢崇俭,缩减朝廷与宗室的开支,把贫穷的旗民送到关外开垦。并要求官员对民隐民情“纤悉无隐”,据实陈报。但其对于其体制改革有限,最后因为朝野强烈的反弹声浪而妥协,未能扭转清朝颓败的趋势。此时八旗兵与绿营军纪腐败不可堪用,只能靠地方地主势力的团练平定乱事。而后期更由此形成湘军与淮军等地方军。嘉庆末年民乱不断,有白莲教的川楚教乱、东南有海盗侵袭,华北又有天理教之乱,清廷自此走向败落。
1820年,嘉庆帝崩,旻宁继位,即道光帝。此时,朝廷暮气沉沉,满朝文武只知迎合贪污谎报。道光帝即位之初,励精图治、振衰起敝、提倡俭朴,所穿龙袍是宫内旧料所制,满朝文武故意在朝服补丁,以示简朴。 陶澍改革漕运盐政,使用海运替代河运,克服了漕运的障碍。实行行票盐制,使两淮盐政保持“弊肃风清”。道光七年(1827年),平定新疆张格尔之乱,中央政府对新疆的管治得到了巩固,此后新疆地区维持了较长的和平。但因体制改革不够彻底,到了嘉庆执政中后期。大臣们官官相护、结党营私、买官鬻爵,奏章大多报喜不报忧,致使鸦片禁令形同具文。导致鸦片泛滥、军队废弛、国库亏空、民变四起[参74]。曹振镛是当时第一重臣,奉行“多磕头,少说话”哲学[参75]。继起的穆彰阿,人称“在位二十年,亦爱才,亦不大贪,惟性巧佞,以欺罔蒙蔽为务”。鸦片战争时,前方将帅不断撒谎[参76],败将奕山竟被钦命交部优叙。尽管嘉道二帝倾力维护清廷的稳固,然不可逆转历史发展趋势,内有太平天国之乱、捻乱以及陕甘回变与云南回变,外有鸦片战争等外患,一度使清廷摇摇欲坠[书18]:113-115。
19世纪上半叶,西方各国为使通商正常化,多次派使者前往中国协商。然而清政府以天朝上国自居,不愿与西方各国平起平坐,屡次不了了之。当时不列颠帝国对中国茶叶与丝绸的需求庞大,对华贸易成逆差状态。为此,英国将鸦片大量输入中国以改善贸易逆差。1838年鸦片增至四万零二百箱[参77][参78]。道光帝为解决此弊端,派林则徐到外贸口岸广州宣布禁烟,此即虎门销烟。为此,1840年中英两国爆发鸦片战争,清军战败后和英国签订第一个条约——《南京条约》,开启中国近代史。[注 40][参79][参79]
1850年,道光帝崩,子奕𬣞继位,即咸丰帝。西方各国迫使清政府开港通商。由于清朝统治日渐腐败,皇帝亦昏庸无能,各地乘机纷纷起事,其中华北以捻乱为主,华中华南以洪秀全的太平天国与云南杜文秀、马如龙的云南回变为主。洪秀全改造基督教教义,1851年于广西金田起义,联和天地会、三合会北伐。两年后攻陷并定都江宁,并且发动两次西征;不久又发动北伐,最远达天津近郊。后来曾国藩、左宗棠与李鸿章为保护儒家文化,纷纷组织湘军与淮军抵抗太平天国。太平天国发生天京事变后国力衰退,部分势力转入捻军。
1864年7月,曾国藩弟曾国荃率湘军攻陷首都天京,随后湘军屠城,许多当地平民和太平军人被杀,太平天国也因此失败。中央研究院院士、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创所所长郭廷以在其所著《近代中国史纲》引赵烈文《能静居日记》记载曾国荃率湘军攻入南京城后的情景:“湘军‘贪掠夺,颇乱伍。中军各勇留营者皆去搜括’,……‘沿街死尸十之九皆老者。其幼孩未满二、三岁者亦被戳以为戏,匍匐道上。妇女四十岁以下者一人俱无(均被虏),老者负伤或十余刀,数十刀,哀号之声达于四方。’凡此均为曾国荃幕友赵烈文目睹所记,总计死者约二、三十万人(死亡人数有争议)。”[参80][参81][参82][参83][参84]
此期间英国与法国因为和清廷修约不成,于1858年发动英法联军之役。清军于八里桥之战战败,联军攻陷北京,放火烧毁圆明园,签订《天津条约》及《北京条约》。同时沙皇俄国以调停有功逼清廷签订《瑷珲条约》,取走外东北领地。1864年帝俄强迫清廷订立《勘分西北界约记》,割占外西北。[参85]
1861年,咸丰帝崩,其六岁之子载淳继位,即同治帝。咸丰帝本任命肃顺等八大臣赞襄政务,两宫太后与恭亲王奕䜣发动辛酉政变,两宫垂帘听政,最后由两宫之一的慈禧太后获得实权。被称为洋务派的奕䜣与部分汉臣[注 41]在与太平军作战时认识到西方的船坚炮利,并且鉴于两次鸦片战争的失败,以“师夷长技以制夷”[注 42]、中体西用为方针展开自强运动(又称洋务运动)。当时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与随后的北洋通商大臣负责对外关系与自强运动的策划与推行,先后引入国外科学技术,建立现代银行体系、现代邮政体系、铺设铁路、架设电报网。建立翻译机构同文馆、新式教育(新学),培训技术人才并派遣留学生到欧美日等先进工业国家,培育出唐绍仪与詹天佑等人才。开设矿业、建立轮船招商局、江南制造总局与汉阳兵工厂等制造工厂与兵工厂,同时也建立新式陆军与北洋舰队等海军[参86]。洋务运动使得中国社会出现较安定的局面,史称“同治中兴”[参87]。其间太平天国于1864年灭亡。1865年,僧格林沁的满蒙骑兵(八旗兵)中捻军埋伏后全歼,赖洋务派左宗棠与李鸿章分别灭西、东捻,捻乱到1868年为止。1862年至1878年间,左宗棠先后平定陕甘回变,平定新疆回乱,并收回伊犁。云南回变也于1867年由马如龙投降清朝岑毓英,以及1872年杜文秀自杀而止。西方各国的租借地也将西方思想带入中国[注 43],推动中国革命与民主制度的发展[参88]。1875年,同治帝去世,慈禧太后立载湉为帝,即光绪帝[参86]。
对外方面,1884年,清朝和法国为越南(安南)主权爆发中法战争,最终法国战术性胜利,清朝失去藩属国越南,越南成为法国殖民地,台湾也宣布建省。1885年英国入侵缅甸,清朝驻英公使曾纪泽向英国抗议无效,隔年被迫签订《中英缅甸条约》,承认缅甸为英国所有。日本在明治维新后国力大增,1872年日本强迫清朝藩国琉球改属日本,清朝拒不承认,中日交恶。1894年为朝鲜主权清朝和日本发生甲午战争。两个推行西化运动的亚洲国家的战争最后以清军落败而告终。战后签《马关条约》,清朝割让台湾和澎湖[注 44],失去藩属国朝鲜和租界。洋务派李鸿章建立的北洋舰队全面瓦解,也宣告自强运动最终失败[参90]。
甲午战争后,维新派康有为与梁启超于1895年公车上书光绪帝,要求深入改革政府架构、教育、经济体制与军事制度等多个层面,期望清廷从制度面革新。1898年光绪帝在康有为的帮助下实施维新运动(戊戌变法),然而由于做法和态度过于激进而激起旧有保守派和原本的中立群体的反抗,康有为的弟弟康广仁评道:“伯兄规模太广,志气太锐,包揽太多,同志太孤,举行太大。当地排者,忌者、挤者、谤者盈衢塞巷,而上又无权,安能有成?”,导致原本支持变革的慈禧太后以“听信逆臣蛊惑,改变祖宗成法”为由软禁光绪帝,处决谭嗣同、康有溥等多人。由于维持103天就结束,被称为“百日维新”[参90]。
1896年清廷为连俄制日,签订《中俄密约》。后来密约泄露,外国鉴于清朝已无力自卫,纷纷划分在中国的势力范围以维护为各自利益[注 45],而美利坚合众国提出门户开放政策以平衡列强在华势力。中国长期受列强欺辱,使地方产生义和团之类仇洋排外的民族主义团体。慈禧太后借此排外而发生义和团事变,义和团屠杀洋人、奸淫妇女、抢夺店铺、破坏各国使馆、烧毁与西洋有关的东西。慈禧太后不理会各国抗议,更曾半正式向十一国宣战,引发八国联军报复。俄军于黑龙江海兰泡越境,悉数屠杀清民六千多人,史称海兰泡惨案。北京被联军占领,慈禧太后率光绪皇帝西逃西安。1901年签订《辛丑条约》,清廷赔偿重款,列强派兵驻守北京一带、划定租借地和势力范围,加深中国的半殖民化。1904年日俄两国更因在东北的利益冲突爆发日俄战争。义和团事变时,李鸿章、张之洞、刘坤一、袁世凯等东南各行省之总督巡抚为保护华中华南,自行宣布中立,不服从朝廷对外一律宣战的敕命(即东南自保);从此清廷权威低落,地方各省自主性提高[参90]。
光绪年间中国发生了不少天灾,有些天灾甚至造成人口损失。光绪元年至四年(1875-1878年)河南、山西、陕西、直隶、山东等地发生特大旱灾饥荒,尤以山西最严重,太原府100万人死95万。总死亡数计950万-2000万不等,也就是清朝人口的约2-4%,史称丁戊奇荒[参91]。光绪十三年(1887年)河南郑州下汛十堡(今惠济区花园口镇石桥村)发生黄河决口[参92],致使200多万(一说93万;一说最保守估计150万;一说700万)人罹难。
清朝于太平天国战争、甲午战争、八国联军后国势大坠,各界人士及知识分子莫不提出各种方法拯救中国,主要分成立宪派与革命派两种主要改革路线。立宪派主张效仿英德等国实行君主立宪制,而革命派则坚决主张推翻帝制,实行共和制。
1901年,立宪派康有为、梁启超等推动立宪运动,梁启超发表《立宪法议》,希望让光绪帝成为立宪君主。而慈禧太后为挽清朝衰落危局,有意效仿欧日的改革而推行清末新政。新政除了推行君主立宪外,还有诸如建立清朝新军、废除科举、整顿财政等一系列改革。而革命派对清廷的改革失望,他们鼓励推翻清朝,建立中华共和。1894年,孙文等于夏威夷檀香山建立兴中会[参93];1904年,黄兴等于长沙成立的华兴会;1904年,蔡元培等于上海成立光复会;此外,还有其他革命团体。1905年,孙文在日本联合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成立中国同盟会,并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纲领。革命派联合旧有反清势力如三合会、洪门等,在华南地区发起十次起事,并将势力渗入华中、华南的清朝新军[参90]。
当时立宪派与革命派为改革方式发生争执,起初立宪派占上风,清廷也承诺实行立宪。1907年清廷筹设资政院,预备立宪,并筹备在各省开办咨议局。1908年7月颁布《各省咨议局章程及议员选举章程》,命令各省在一年之内成立咨议局。同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以确立君主立宪制政体,成立代议会。在立宪派成员的请愿下,清廷宣布把预备立宪缩短三年,预定在1913年召开国会。同年光绪帝与慈禧太后皆去世,溥仪继位,即宣统帝,其父载沣担任监国摄政王。宣统三年四月初十日(1911年5月8日),清廷组成由庆亲王奕劻领导的“责任内阁”,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君主立宪。不过,该内阁中的很多成员为皇族身份,故被称为“皇族内阁”,引发立宪派的不满和失望,很多转向于革命派合作[参94][参95]。
1910年10月末,东北爆发鼠疫,波及69个县(大连、北京、天津、保定、旅顺、芝罘、济南等地先后都曾出现鼠疫患者),共死亡6万余人[参96][参97],除了造成大量人口死亡之外,还严重影响经济。在奉天出现了挤兑风潮。在铁岭、锦州、营口、安东等地,因交通阻断,市面缺货,大量商铺倒闭,商品价格疯涨。在哈尔滨,因货物减少,关税的征收受到影响。学校和工矿也纷纷停课和停产[参98]。
宣统三年五月二十一日(1911年6月17日),四川等地爆发保路运动,清廷急派新军入川镇压,湖北空虚。宣统三年八月十九日(1911年10月10日),湖广总督瑞澄斩杀彭楚藩、刘尧澄、杨洪圣等三个革命党士兵,参加文学社与共进会等反清团体的士兵,人心惶惶,两名革命分子金品臣、程定国夜间与排长陶启圣龃龉,一怒之下,射杀排长,发起武昌起义,南方各省随后纷纷宣布独立,是为辛亥革命。
清廷任命北洋新军统帅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大臣,成立内阁并统领清朝的北洋军。袁世凯一方面于阳夏战争压迫革命军,另一方面却暗中与革命党人谈判,形成南北议和,宣统三年十一月十三日(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于江宁成立,改称南京,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宣统三年十二月初八日(1912年1月26日),清室优待条件达成,孙中山也承诺只要袁世凯赞成清帝退位,自己即让位于袁世凯,由袁世凯出任民国大总统,袁世凯与革命党人的意见达成一致,之后袁世凯开始加紧逼宫。
在袁世凯授意下,段祺瑞等五十位北洋军将领,发布了《北洋五十将乞共和电》,要求宣统退位。段祺瑞不久又发《乞共和第二电》,以发动兵变要胁朝廷。宣统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1912年2月12日),隆裕太后代表宣统帝溥仪,颁布退位诏书,将权力交给中华民国政府,清朝灭亡,标志着中国五千多年来的君主制度正式结束。随后孙中山让位予袁世凯,南北统一。民国元年(1912年)3月6日,南京参议院正式决议同意袁世凯在北京就职,袁世凯就任大总统,定都北京[参94]。
因正统观使然,清朝灭亡时不少大臣如郑孝胥等依旧忠于大清,终身以满清遗老自居,不愿接受中华民国统治,甚至有老臣舍身殉国[参99]。后来,民国六年(1917年),张勋组织辫子军,于北京拥护宣统帝溥仪,复辟清朝(史称张勋复辟),但只持续12天而终[参100]。民国十三年(1924年),冯玉祥驱逐溥仪,溥仪和他的随从只好由紫禁城移往天津租界居住。
清朝发源于东北地区,努尔哈赤在与明朝决裂前,已领有建州之地,自称“收管我建州国之人,看守朝廷九百五十余里边疆”[参33]。经努尔哈赤与皇太极时期的发展后领有今东北地区、外东北地区与内蒙古地区[参32]。1644年多尔衮偕同顺治帝率军入关,随后指挥清军占领全明朝领地,统一中原,领有内地十八省[参47]。
1661年,南明亡。然而当时尚有以吴三桂为首,镇守华南的三藩;以及奉明朝为正朔,领有台湾台南、澎湖的明郑。三藩之乱与施琅攻台后,康熙帝完全掌控华南地区与台湾西部及澎湖地区。此时准噶尔汗国的可汗噶尔丹与俄国友好,噶尔丹南征青海和硕特,东征喀尔喀蒙古。而沙俄为在远东寻找出海口,向东移民侵略黑龙江上游。康熙帝先是于雅克萨战役击败俄军,与其划定边疆;之后率军三征噶尔丹,协助喀尔喀蒙古收复其领土。喀尔喀蒙古其后在多伦会盟后并入清朝,外蒙古地区正式归清朝所有。1727年雍正帝与帝俄签订恰克图条约,确立塞北疆界。
1717年准噶尔汗国新可汗策妄阿拉布坦入侵青藏地区,灭和硕特汗国,并且占领拉萨。清军多次被准军击败,最后于1720年由胤禵率军驱除成功,协助第七世达赖喇嘛入藏,以拉藏汗旧臣管理藏区,这是清朝经营青海、西藏地区之始[书18]:104-112。雍正时期,平定青海亲王罗卜藏丹津之乱后,雍正帝又在西宁与拉萨分置办事大臣与驻藏大臣以控管青藏地区。
新疆地区方面,1755年乾隆帝乘准噶尔汗国噶尔丹策零去世的机会,派将领率军西征,军势直达准国首都伊犁。在平定阿睦尔撒纳之乱与大小和卓之乱后彻底掌控准噶尔地区与回疆,并且获得帕米尔高原以西诸国的朝贡[书18]:113-115。
康熙年的《尼布楚条约》和雍正年的《恰克图界约》后清朝与俄罗斯帝国确定了北部边界,乾隆时期灭亡准噶尔后清朝的疆域最为稳定,一般将乾隆乾隆三十四年清缅合约之后疆域定为清朝的最大范围:东北与俄国分界额尔古纳河、格尔必齐河与外兴安岭,这条疆线直到鄂霍次克海与库页岛。正北与帝俄分界萨彦岭、沙毕纳依岭、恰克图与额尔古纳河。西北与哈萨克汗国等西北藩属国分界萨彦岭、斋桑泊、阿拉湖、伊塞克湖、巴尔喀什湖至帕米尔高原。西南与印度的蒙兀儿帝国、喜马拉雅山诸国家分界喜马拉雅山至野人山,正南大致上与现今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分界相同,但清朝尚获得缅甸北部的南坎、江心坡等地。东与日本、琉球国分界日本海与东海,与朝鲜王朝沿图们江、鸭绿江分界,清朝还领有台湾、澎湖、海南及南海的南海诸岛(时称千里石塘、万里长沙、曾母暗沙),而当时第一大岛为东北方一隅的库页岛。[178]
进入19世纪,由于清朝的衰落,列强于鸦片战争后以不平等条约掠夺许多领土与藩属国[参79]。俄罗斯帝国借由1858年瑷珲条约与1860年北京条约获得外东北,包括库页岛等地。1900年趁八国联军的机会又强占黑龙江以北的江东六十四屯。1864年借由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与1881年的伊犁条约获得外西北,并且陆续占领中亚诸藩属国。19世纪末大博弈时期英俄两国签订英俄协定,私自划分帕米尔地区。不列颠帝国借由1842年的南京条约、1860年的北京条约与1898年的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获得现今香港地区,并且侵占藩属国缅甸与喜马拉雅山诸国家。法兰西第三共和国于中法战争占领藩属国安南、南掌。葡萄牙帝国于中葡和好通商条约永居管理澳门。明末时萨摩藩已对藩属国琉球国实施以军事占领为后盾的遥控统治,而日本帝国明治时代更于1872年将其正式吞并,并于1895年的马关条约获得台湾与澎湖列岛,并强迫清朝放弃藩属国朝鲜,而原先亦被割让的辽东半岛则因三国干涉而重回清朝之手[参90],朝鲜后来被日本吞并。甲午战争后,列强认为清朝无有效自卫能力,为自身利益划分在中国势力范围并设置租借地,使得重要港口如旅顺、大连被帝俄与后来的日本领有、威海卫被英国领有、胶澳被德国领有、广州湾被法国领有等。部分清朝末期建立的租界到1945年二战结束后中华民国才得以收回主权,而清朝割让给英国的香港岛、九龙和租借地新界于1997年才得以被收回主权[参102]。
清朝版图辽阔,民族众多,在行政区划上也“因时顺地、变通斟酌”[参103]。在汉族地区沿用明朝旧制,实行“省—府—县”三级制[参104]。在东北地区,为满洲八旗制、汉人“省—府—县”三级制与渔猎部落的“姓长制”并行[参105]。在藩部地区则因俗而治,并根据中央集权统治的需要加以改革:蒙古实行“旗盟制”、“札萨克制”;西藏实行“宗谿制”,新疆回部实行伯克制。全国分为内地十八省、五个驻防将军辖区、两个办事大臣辖区共二十五个一级行政区域和内蒙古等旗、盟。
清末,在列强蚕食鲸吞的形势下,边疆各地依靠旧有的行政体制已无法维持有效的统治。光绪年间,新疆、奉天、吉林、黑龙江相继建省,实行与内地相同的行政体制。蒙古、西藏也有建省之议,但在清朝灭亡之前未能实行。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清朝分为二十二省,以及西藏、外蒙古、内蒙古、青海等边疆地方。
清代山海关以内、长城以南的汉族地区被称为“内地”、“关内”或“汉地”,又继承明代“两直十三省”的称谓合称“直省”。内地的行政区划承袭明代“省—府(州)—县”的层级体制。一级政区为省,又俗称“行省”,本布政使司,但随着承宣布政使逐渐沦为督抚的属官,“布政使司”的名称逐渐被“省”取代,至嘉庆朝《一统志》编纂时“省”已成为一级政区的正式称呼。二级政区为府、直隶州。府管辖的州(散州、属州)不再领县,形成单式的三级制。清代初年,原为临时差官的巡抚取代布政使,成为一省的长官。在一些民族杂居之处及战略要地,设置新型政区“厅”,分为省直辖的直隶厅和府辖的散厅。少数直隶厅下辖县。
明代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派出的差官“道员”,在清代也保留下来。道员的统辖区域是“道”,介于省与府之间,有分巡道、分守道、粮储道、盐法道、兵备道等名目。清初的道并不是行政区,道员亦无品级。乾隆以后,定道员秩品为正四品,分巡道、分守道的职权也渐趋一致。有的道下直接领县。有人认为清末的道实际上已成为省、府之间的一级政区[参106],之后北洋政府更有废省置道之计划,后因被国民政府取代而未实施。清朝行政区划层级为:
在行省设置方面,清代基本沿袭明代所置的两京与十三布政使司,设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浙江、福建、江西、广东、广西、湖广、四川、云南、贵州。顺治元年(1644年)定鼎北京,以盛京为留都[参107]。二年(1645年)改北直隶为直隶省,改南直隶为江南省。康熙三年(1664年),分湖广为湖北、湖南二省。康熙六年(1667年),江南省正式分为江苏、安徽二省。康熙七年,设立甘肃省,自此形成所谓“内地十八省”的格局[参104]。
光绪十一年(1885年),分福建省台湾府置台湾省。两年后台湾正式建省,称“福建台湾省”。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因甲午战争战败,台湾被割让予日本[参108]。光绪三十年十二月(1905年1月),分江苏江宁、淮安、扬州、徐州四府及通州、海州二直隶州置江淮省,旋即裁撤。此后至清末,内地仍为十八省,与东三省、新疆省合为二十二省。
各省以总督巡抚为长贰,掌管一省军政大权及吏僚考察,号曰“封疆大吏”。乾隆直省辖区确定后,计有辖省总督八员,除直隶、四川两督辖一省,两江总督辖三省外,余均辖两省,而山西、山东、河南三省不设总督;辖省巡抚十五员,直隶、四川、甘肃三省以总督兼巡抚事。清季新疆、东北设省,又新设巡抚每省各一员,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巡抚由新设东三省总督统辖,新疆巡抚由陕甘总督统辖,同时内地八督全部兼领驻省巡抚,至是计有辖省总督九员,辖省巡抚十四员。
督抚以下,以布政使(俗称“藩台”)与按察使(俗称“臬台”)各置官司(俗称“藩司”“臬司”),分管一省行政与司法,雍正后又有提督学政一员开衙建署,负责管理教育事务,以上三员均受督抚节制。原则上每省三使均各设一员,唯江苏省民事繁重,分设江宁苏州两藩司,分管省事。
清末新政,针对省级政区实施现代化改革,其中江苏等总督驻省不复设巡抚,而以总督兼巡抚事;撤消咸同以来各省新设的新式财务机关,统归藩司属下的度支公所;按察使改提法使,遵循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分离的原则,专管司法行政与监督,审判等权分归各级审判厅和检察厅;学政改提学使,强化其教育管理职能以适应新式教育;新设交涉使,专门负责与外国通商交往事宜;每省于藩司外另设巡警道及劝业道,分管一省民政警务与农工商业事务。唯东三省因系新政时初建,不徇故例,故无藩司及巡警道,而设度支使与民政使,东三省当时发展程度低,实业事务轻,故亦无劝业道缺。
各省军队虽为督抚节制,但八旗驻防军不在其列。驻防八旗由各省驻防将军统领,直接向皇帝负责。
以下为各直省对应的统治军民的封疆大吏简表:
省份 | 总督 | 巡抚 | 八旗驻防官 |
---|---|---|---|
直隶 | 直隶总督 | 以总督兼 | 稽察宝坻等处(直隶小九处)驻防大臣 |
热河都统 | |||
张家口都统 | |||
密云副都统 | |||
山海关副都统 | |||
山东 | 不适用 | 山东巡抚 | 青州副都统 |
山西 | 不适用 | 山西巡抚 | 绥远城将军 |
太原城守尉 | |||
河南 | 不适用 | 河南巡抚 | 开封城守尉 |
江苏 | 两江总督 | 江苏巡抚 清季以总督兼 |
江宁将军 |
安徽 | 安徽巡抚 | ||
江西 | 江西巡抚 | ||
浙江 | 闽浙总督 | 浙江巡抚 | 杭州将军 |
福建 | 福建巡抚 清季以总督兼 |
福州将军 | |
湖北 | 湖广总督 | 湖北巡抚 清季以总督兼 |
荆州将军 |
湖南 | 湖南巡抚 | ||
广东 | 两广总督 | 广东巡抚 清季以总督兼 |
广州将军 |
广西 | 广西巡抚 | ||
四川 | 四川总督 | 以总督兼 | 成都将军 |
云南 | 云贵总督 | 云南巡抚 清季以总督兼 | |
贵州 | 贵州巡抚 | ||
陕西 | 陕甘总督 | 陕西巡抚 | 西安将军 |
甘肃 | 以总督兼 | 宁夏将军 | |
凉州副都统 | |||
新疆[注 46] | 新疆巡抚[注 46] | 伊犁将军 | |
乌鲁木齐都统 | |||
奉天[注 46] | 东三省总督[注 46] | 奉天巡抚[注 46] | 奉天将军 |
吉林[注 46] | 吉林巡抚[注 46] | 吉林将军 | |
黑龙江[注 46] | 黑龙江巡抚[注 46] | 黑龙江将军 |
清代的府、州、厅、县,按照“冲、繁、疲、难”的考语分为不同等次。考语字数越多,地位就越重要。一般以四字俱全者为“最要缺”,三字者(冲繁难、冲疲难、繁疲难)为“要缺”,二字者(冲繁、繁难、繁疲、疲难、冲难、冲疲)为“中缺”、一字或无字者为“简缺”[参109]。
云南、贵州、广西、四川、湖南、湖北、甘肃等省设有土司,分为宣慰司、宣抚司、招讨司、安抚司和长官司(长官为武职),与土府、土州、土县(长官为文职)。土司的长官以当地各族头人充任,可以世袭,由朝廷或地方官府颁给印信,归所在地方之督抚、驻扎大臣管辖。宣慰等司的长官隶属于兵部、土知府、土知州等官隶属于吏部[参110]。雍正年间,云南、贵州、广西等省的土司开始改行流官制,史称“改土归流”。光绪、宣统之际,赵尔丰出任川滇边务大臣,四川西部的藏人土司、西藏东部的宗也开始改土归流[参111]。
中国东北为清朝“龙兴之地”。顺治年间入关后,以驻防八旗留守盛京沈阳。康熙至乾隆年间,逐渐形成三个相当于行省的将军辖区:盛京、吉林和黑龙江。将军之下设专城副都统分驻各城,并管理各城的临近地区。副都统下有总管统领各旗。在汉民聚居之处,置府、州、县、厅,如同内地。居于黑龙江、嫩江中上游的巴尔虎、达斡尔、索伦(鄂温克)、鄂伦春、锡伯等族,编入八旗,由布特哈总管、呼伦贝尔总管管辖。黑龙江、乌苏里江下游及库页岛的赫哲、费雅喀、库页、奇楞等渔猎部落则分设姓长、乡长,由三姓副都统管辖[参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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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末年的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之役与日俄战争严重动摇清朝在东北地区的统治,迫使其废除满洲的旗民分治制度,设立行省。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废除盛京、吉林、黑龙江三地将军衙门,改设奉天省、吉林省、黑龙江省;随后裁撤各城副都统、总管,改为府、厅、州、县。宣统三年(1911年),奉天省领八府、八厅、六州、三十三县;吉林省领十一府、一州、五厅、十八县;黑龙江省领七府、六厅、一州、七县[参112]。
清代蒙古、西藏、青海、新疆与黑龙江布特哈(达呼尔、索伦、鄂伦春等族)被称为藩部,由理藩院管理。
明清之际,蒙古分为众多部落,部落首领为“部长”或“汗”。清太宗时,依照满洲八旗的组织形式,将蒙古各部落编为旗,日后成为蒙古的基本行政单位,其长官为札萨克或总管。旗下设“佐”,相当于乡。自此蒙古各部落被纳入统一的行政体系之中。在地域上,蒙古地区大致分为察哈尔、内蒙古、西套蒙古、外蒙古(包括土谢图汗部、赛音诺颜部、车臣汗部、札萨克图汗部)、科布多与唐努乌梁海[参112]。
清代蒙古又分为内属蒙古与外藩蒙古。内属蒙古包括八旗察哈尔、归化城土默特、唐努乌梁海、阿尔泰乌梁海等部,各旗由朝廷派遣官员(一般为总管)治理,与内地的州、县无异。外藩蒙古各旗则由当地的世袭札萨克管理,处于半自治状态。在外藩蒙古,以若干旗合为一盟,设正、副盟长,掌管会盟事宜,对各旗札萨克进行监管。清代的盟是监察机构,并不能视为一级政区。
外藩蒙古又按其归附清朝的先后分为内札萨克蒙古与外札萨克蒙古。内札萨克蒙古又被称为内蒙古,于天命至康熙初年陆续归附清朝。乾隆以后定为二十四部,共四十九旗,设六盟。内札萨克各旗不但政治地位很高,还保留一定的兵权。康熙中期以后归附清朝的各部落称为外札萨克蒙古,包括漠北的喀尔喀四部、西套蒙古二旗、青海蒙古各部、科布多各札萨克旗、新疆旧土尔扈特部及中路和硕特部。外札萨克各旗无兵权,隶属于当地的将军、都统、驻扎大臣(西套蒙古二旗除外)。其中喀尔喀四部后来演变为外蒙古[参112]。
清代新疆分为天山北路的准部和天山南路的回部,统属于伊犁将军。其中的蒙古游牧地区实行盟旗制。维吾尔、布鲁特、塔吉克等族地区则实行伯克制。蒙古旧土尔扈特部与中路和硕特部设立旗、盟:旧土尔扈特部为南北东西四路乌讷恩素珠克图盟,和硕特部为巴图塞特奇勒图盟。准部地方设乌鲁木齐都统,统辖乌鲁木齐(迪化州)、库尔喀喇乌苏、吐鲁番、哈密、古城、巴里坤(镇西府)等城。其中迪化州、镇西府由新疆与甘肃省双重管辖。塔尔巴哈台由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管辖。伊犁及其以西地方由伊犁将军、领队大臣管理。回部设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一般为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统辖喀什噶尔、叶尔羌、和阗、阿克苏、乌什、库车、喀喇沙尔等城。光绪十年(1884年),新疆建省,实行与内地相同的府、厅、州、县体制。
清代的青海不包括今西宁、海东、黄南以及部分青海省边缘地区。统辖青海地方的官员为西宁办事大臣,常驻西宁(当时属甘肃省)。青海大致以黄河为界,分为青海蒙古和玉树等四十族土司。黄河以北主要为蒙古人,有和硕特、辉特、绰罗斯(准噶尔)、土尔扈特、喀尔喀五大部落。雍正三年(1725年),编青海蒙古为二十七旗,后增至二十九旗,由西宁办事大臣主持会盟。另有察汉诺门罕牧地,实际上单独为一喇嘛旗。道光三年(1823年),分黄河以北二十四旗为左、右翼二盟,每盟设正、副盟长各一人。黄河以南主要为藏人,设有四十个土司,其中以玉树土司最大,故称玉树等四十族土司。土司以下有土千户、土百户。嘉庆、道光年间,藏人不断越过黄河向北迁徙,形成环青海湖一带的环海八族[参113]。
西藏在清代又称“唐古忒”、“图伯特”,分为卫、康、藏、阿里四部,以及霍尔三十九族地区。西藏地方的行政长官为驻藏大臣,驻喇萨,会同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办理藏内政务。其政令由噶厦(西藏官府)执行。西藏的基层政区是宗,大致相当于内地的县,但规模很小。一些贵族、寺庙的庄园领地称为谿卡,地位比宗低或者平级。宗的长官为“宗本”,谿的长官为“谿堆”,一般由噶厦委派,也有的由特定寺庙委任。后藏札什伦布附近的几个宗,由班禅直接管理[参112]。今那曲地区、昌都地区北部的各部落统称霍尔三十九族,简称三十九族,为蒙古人后裔,由驻藏大臣的属员夷情章京管辖。驻扎于达木(今当雄)的达木蒙古八旗,每旗设一佐领,不设总管,直属于驻藏大臣[参112]。
清朝的政治体制基本上沿袭明朝的君主集权制度,不置宰相,但先后有议政王大臣会议、内阁、南书房、军机处等辅政机构。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别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清朝制定内国史院、内秘书院与内宏文院等内三院为内阁,作为中央最高决策机关。设大学士满、汉各二人,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人,学士满六人、汉四人,下辖中央执行机关六部。内阁的地位虽高,殿阁大学士自雍正朝起为正一品官阶,但实际权力比明朝小,掌握权力的机关会随时代不同而改变。后金时期,议政王大臣会议是皇帝与王公贵族讨论国事之处。1631年皇太极为了中央集权,仿明朝制度设立六部与内阁以分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入关之后,1677年康熙帝设立南书房,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同时将外朝内阁的某些职能移归内廷,实施高度集权。雍正帝为了西征准噶尔准备设置军需处,雍正十年改称军机处。军机处机构精简,行政效率高,能迅速处理军国大事,进一步加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鸦片战争之后,为推行自强运动,先后于1861年与1870年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与北洋通商大臣,负责对外关系与自强运动的策划与推行,成为自强运动期间最高行政机关。实施清末新政之后,1911年5月18日清廷宣布废除军机处,仿西方国家与日本实行内阁制,内阁总理大臣和诸大臣组成的内阁成为最高行政机关[参10]。
清初康熙帝一方面则通过各种手段限制满洲贵族的权力,如剥夺各旗王公干预旗务的权力,破除“军功勋旧诸王”统兵征伐的传统,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政治影响等;另一方面提出要建立由皇帝个人独裁的专制政体,“天下大权当统于一”,“天下大小事务,皆朕一身亲理,无可旁贷。若将要务分任于人,则断不可行”,亦表示:“天下大事,皆朕一人独任”[参114],康熙要掌管“用人之权”,以阻止朋党的形成,免得鳌拜掌权时期“结党专权”和“罔上行私”的情况再度发生,也为了防止不同派别党派之间互相斗争[参115]。康熙帝确立的君主专制制度主要包括三方面:
在明代,文人结社超出了文学和学术的领域而成为政治上的一支重要力量。清朝统治认为前朝文人团体的庞大和干政是明亡的重要原因之一。有见及此,清初统治者吸取前朝教训,于顺治九年(1652年)下令“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和“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康有为对此作出评论,指出中国数千年来的党派皆为君主所深恶,又以汉代党锢之祸,唐代清流,宋代元祐党籍碑和明朝东林党为例。近代日本学者宗方小太郎评论:“(清朝)建国之初便多方预防弊政,防止祸乱于未萌状态,其中如以法令严禁组织会党,故在三百年之治世中党祸颇少者即系此故。”[参116][参117]
康熙帝确立的君主专制原则,被雍正、乾隆二帝继承和发展[参118],雍正帝的专制体现在他私派特务人员监视全国各地地方长官一切活动,许多地方官的私生活,连家里的琐事都瞒不过他[书11]:146。
学者钱穆从传统“夷夏之辨”与近代民族主义相结合的角度强调清朝的“断裂性”,在界定清朝的性质时以汉人文明的尺度衡量其价值的优劣,认为是满人只有接受汉人的先进文化才能步入文明的境界,才具有延续前代王朝正统的资格,是近代史学中“汉化论”的表现。钱穆的论证基于传统汉化的历史观,对满人的统治评价负面[参119]。他引据革命家邹容的《革命军》的内容认为中国由汉唐等朝代的“士人政权”在清代变为“部族政权”,认为蒙古人和满洲人变为中国内的特权阶级或特殊分子[书11]:140,141。亦认为清朝政权始终是维护和偏袒满洲人,须满洲人在后拥护,才能控制牢固,以及清朝的政治,制度的意义很少,法术的意义多,批评清朝政府发布最高命令的手续,比如他认为“寄信上谕”是清朝特有的,不按照中国向来的程序,而是直接由皇帝军机处寄给受命令的人,旁人都不知道。他亦认为,清朝在政治上还限制发言权、结社和出版自由。在清朝,除了六部尚书和侍郎可以向皇帝讲话,其他的不论什么人都不许向皇帝讲话,而一直得到中央重视的翰林院等,向来他们可以向政府讲话的,但是到了清朝也不准专折言事。在地方上,只有总督、巡抚、藩台、臬台可以向政府讲话,其他的府县均不可,又认为在明代的“布衣”也可以直接向皇帝讲话。他又批评在地方上,清朝也不允许民间有公开发言权。在顺治五年立在府学、县学明伦堂里的卧碑就足可以证明。在当时府学、县学都有明伦堂,清朝在每一个明伦堂里都设置一个石碑,而这个石碑不是竖立的,而是横躺在那里,所以叫“卧碑”。在卧碑上有三条禁令:第一,生员不得言事;第二,不得立盟结社;第三,不得刊刻文字[书11]:144,145,151。然而史学家徐复观指出钱穆的“士人政权”说并不正确,因为政府的性质必须就权力根源之地是由谁来运用而言。他亦指出通过《二十四史》一直到现代,都证明凡是站在平民的立场进入到仕途的人地位愈高,与皇帝愈接近,命运性的困扰、艰难必定来自专制的机构与专制的观念。他批评钱穆对专制下的必然产物例如“外戚宦官”和汉代统治者的暴行视而不见,以及把中国“历史中成千上万的残酷地帝王专制的实例置之不顾”,且根据《报任安书》,凡是皇帝亲自交下与皇帝自己有关的案子,承办的官吏决不敢问是非[参120]。
新清史学派认为,满人采取的政治制度在明代的基础下有所创新。比如军机处就从带有临时性的纯粹军事咨询组织转变成了一种常规的政治治理机构,由此提高了统治效率。密折制度的建立完全改变了君臣之间相互沟通的传统方式,使得君主控制臣下的能力大大增强。八旗驻防城使汉人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城市染上了颇为浓厚的异族色彩。内务府的设置与运行,严格了宫廷内部的礼仪规范,与明代的内廷制度有了本质的区别,宦官外戚干政的现象也由此完全绝迹[参119]。
西方传教士如南怀仁等人记载康熙经常亲身到各地巡视,以便了解百姓的生活情况和官吏们的施政状况,亦会允许“最卑贱的工匠和农夫”接近自己,谕令卫兵们不许阻止百姓靠近,康熙会向百姓提出各种问题,包括询问百姓对当地的官吏的满意度,以便对官员作出奖励或处分[参121][参122]。另外,在清朝敢言且未被追究的学者有反对专制思想的袁枚、著书批评君权的唐甄、一道反朝廷的黄宗羲以及顾炎武等学者[参123]。
南书房于康熙十六年(1677年)设立,起初是康熙帝为了与翰林院词臣们研讨学问,吟诗作画而设。因在乾清宫西南角特辟房舍故名南书房。由于南书房“非崇班贵檩、上所亲信者不得入”,所以它完全是由皇帝严密控制的一个核心机要机构,随时承旨出诏行令,这使南书房“权势日崇”。南书房地位的提高,是康熙帝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同时将外朝内阁的某些职能移归内廷,实施高度集权的重要步骤[参10]。
军机处原称军需处,历来被视为清朝的最高决策部门。雍正八年(1730年),清军在西北与准噶尔激战,为及时处理军报雍正皇帝始立,雍正十年改称军机处[参124]。军机大臣以下设章京等官,从六部员司和内阁中书里选用。章京的任务是缮写谕旨、记载档案、查核奏议,作军机大臣的辅助人员[注 47]。章京也是满、汉人员各两班,每班八人,各设一领班。章京参与机要,草拟圣旨,俗称“小军机”。
乾隆皇帝即位后服孝,安排数位“总理事务王大臣”进入军机处,故改名总理事务处。乾隆二年(1737年)乾隆服满亲政,总理事务王大臣等自请罢职,恢复军机处名称,自此遂成定制,军机处成为直接对皇帝负责的核心权力机构,满洲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地位更被削弱至几乎可忽略不计,政治权力全部掌握在皇帝手中,成为清代中央集权制度的顶峰。
《清史稿》记载,乾隆时军机处虽然只有两名汉人,但汉人的地位都很高,张廷玉是太保、大学士、三等伯,徐本是太子太保、大学士,高于除了鄂尔泰之外的所有同僚。至于鄂尔泰的地位之所以稳居军机大臣之首,则与他在“改土归流”、“混一华夷”过程中曾立下的功业恰成正比。到了清季,军机处仍不改诸族合作之传统,吴郁生、荣庆和世续等军机大臣,在国势陵夷的光绪与宣统时期,依然在默契地合作[参125]。
宣统三年(1911年)四月初十清廷宣布成立“责任内阁”,军机处废止[参10]。
宣统三年四月初十(1911年5月18日),清政府宣布废除军机处,实行内阁制,任命内阁总理大臣和诸大臣组成内阁。由庆亲王奕劻组成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责任内阁。由于阁员中过半数为皇族,时人讥之为“皇族内阁”。当时的内阁学士李家驹指出:
中国历史学博士李细珠指出,与其说奕勘内阁是因皇族亲贵太多,不如说是因清朝皇族亲贵为满族,满汉矛盾才是问题的焦点[参126]。该内阁在辛亥革命后倒台,由袁世凯组成的新内阁所取代[参10]。
与汉地地方行政制度一样,清朝中央执行机关基本沿袭明朝体制,只有少量机构调整,大致上可以总结为七部院五寺察院两府。
七部院包括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与理藩院,为清朝最高执行机关,各部长官称尚书,副长官称侍郎,以前尚书均由满人担任,顺治元年(1644年)规定尚书及侍郎满、汉各一,只有新设的理藩院因为与汉地事务无关而多涉及旗务,始终不设汉缺[参10]。
清朝以前的政治,因为政治的公开性和六部尚书是全国行政首长的关系,由外部送到内部的公事,都是先送到六部;而皇帝拿出来的公事,六部也一定要得先看,例如有关教育的公事一定要经过礼部,而不能由皇帝私下决定,到了清朝却非如此[参127]。清朝的六部虽然沿袭明朝,但是清朝的六部的权力不如前朝,六部尚书更不能直接对部下发命令,而六部尚书也不是行政首长。六部的权限权力集中到皇帝手里,同时还有满汉之分,有一个汉人尚书,就必须有一个满洲尚书,并且始终以满尚书为主[书11]:148-149。
五寺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大理寺与刑部和都察院合为三法司,其职权与今日之最高法院相似。大理寺的首长称为大理寺卿,也是九卿之一。其余四个寺的卿职权较低。太常寺负责祭祀;太仆寺管理马匹;光禄寺负责寿宴;鸿胪寺负责接待外宾[参10]。
都察院是最高监察机关,架构基本沿袭明制,以左院察京畿,右院刺外藩(故直省督抚均领右都御史或右副都御史衔),所不同者,随着君主专制的高度加强,都察院的谏诤职能遭到空前削弱。因为同样的原因,明朝具有批驳权和言官职能的六科也只余下分察六部的监察职能,故于雍正年间被并入都察左院。为加强监督管理,凡天下文武官员,都要定期进行考察。规定三载考绩,以定升降奖惩。京官叫“京察”,外官叫“大计”。对武官的考察,每五年一次,称为“军政”,由兵部主持。但是,不论“京察”、“大计”还是“军政”,在实行中都是瞻徇情面,弊端丛生。后来更成为故事具文,走走过场而已[参10]。
内廷事务方面,鉴于明朝太监乱国,清朝皇帝独创内务府以管理宫禁事务。其成员由内务府三旗(正黄旗、镶黄旗、正白旗)的15个包衣佐领、18个旗鼓佐领、两个朝鲜佐领、一个回子佐领和30个内管领的包衣及太监组成,其机构组织兼容清初内务府和十三衙门两种制度的内容和特点,并最终形成以七司三院为主干兼辖其他40余衙门的庞大的宫廷服务机构[参10]。
宗室管理方面,清朝仍设宗人府管理宗室觉罗事务,但与明朝宗人府人浮于事只用于优待亲王的状况不同,由于八旗制度的存在,数量庞大的宗室觉罗成为清廷的核心军事力量,管理他们的宗人府也成为重要的实权部门。
清末新政中,对此前的制度进行大量的改革,此前的七部院被改革为十一部,长官(国务大臣)均为责任内阁阁僚;大理寺改组为大理院,根据司法独立原则不再是刑部的复审机关,而是全国最高审判机关,与最高监察机关都察院同为全国最高司法机关;下四寺进行省革而归入新官司,内务宗人两府尽管保有旧时职权,但随着军制改革,权力也大为下降。
顺治四年(1647年),《大清律例》编修完成。《大清律》基本上承袭《明律》的内容。后经康熙、雍正两朝屡次增删,并于雍正五年公布。但清朝最经常起作用的是例,而不是律。胡林翼说:“《大清律》易遵,而例难尽悉。”,胥吏都谙熟例案,常可执例以压制长官。清廷对各少数民族地区还有各种特订的法律,如对蒙古族有“蒙古律”,对维吾尔族有“回律”,对藏族有“番律”等等[参128]。
清朝皇帝为打压汉人反清复明运动与防止散播不利皇帝的消息,屡兴文字狱以控制士大夫的思想。文字狱之案件常是无中生有,小人造谣所为。较大规模的文字狱甚至可以牵连多人受害。柳诒徵称“前代文人受祸之烈,殆未有若清代者。故雍乾以来,志节之士,荡然无存。……稍一不慎,祸且不测。”[参129]。顺治四年(1647年),发生第一起文字狱“函可案”。一位法号函可的和尚因藏有“逆书”《变记》而被逮捕,后来流放到沈阳。顺治末年又发生庄廷鑨明史案,并惊动朝廷中的辅政大臣鳌拜等人。清朝诸例文字狱中,有名的有康熙时期的南山案、雍正时期的查嗣庭试题案和吕留良案等[参130]。
《剑桥中国史》评价:“清代文字狱中禁止的大多数作品一直被保存下来,而大多数遗失的作品不在被禁之列。这可能是直到今天在许多国家看到的现象的又一种说明。一本被列入禁书名单的书,被认为有特殊价值,从而被小心地保存下来。禁令实际上是最有效的广告形式。”[参131]。
八旗制度是清朝特有的一种组织形式和军事制度,是清朝军队之核心[参132]。原先采取军政合一、兵民合一的方式。入关后专门以兵为业,世代为兵。包括旗下士兵和户籍被编制在八旗军队中的家庭成员,由各地八旗驻防将军或都统管辖[参132]。1601年,努尔哈赤将建州女真分为四旗。1615年时扩建为八旗,八旗制度至此成形。皇太极在征服漠南蒙古察哈尔部,以及收降明朝降将后,又建立起蒙古八旗与汉军八旗。尽管八旗有满洲、蒙古、汉军之分,但他们都是基于同一套制度之下,因此差异不大。旗人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绝大多数情况下终身不变,所属旗籍亦基本世代固定[注 48]。旗人因战功而获得的职位可以世代承袭,例如,每旗下属的众佐领通常都是世袭职位。旗人居住地大多是固定的[注 49]。在各地的驻防军(分布在如杭州、成都等大城市)更设立“八旗驻防城”(俗称“满城”)供旗人居住,与平民所居住之地相隔离。旗人不得务农或经营工商业,每月钱粮由朝廷供给,号称“旱涝保收”的“铁杆庄稼”。旗人不受当地总督、巡抚管辖,犯罪时由特定机关审理[注 50]。
绿营是顺治帝入关后招降明军、招募汉人组织的军队,以协助少量的八旗兵镇守广大的疆土。当时由八旗军守备京师、华北地区与各地要冲,绿营守备华中与华南地区。华南更交由三藩镇守,以压制当地反清势力。绿营以绿旗为标志,以营为单位,兵制继承明朝,编有标、协、营及汛。绿营由汉人统帅,最上位的提督统领一省绿营,受文官总督、巡抚所节制,各省兵力大小不一,由万余到六七万不等;提督之下为总兵,管辖一镇兵力,约几千人至一万五千人。直属兵力镇标由参将统领,约千人至两三千人不等。再下面的为副将,管理一协兵力,约数千人左右。副将以下就是参将、游击、都司与守备,统辖一营兵力,兵员数量各有不同。最下面的为千总与把总,负责统领一汛,也就是一个驻地。士兵为世兵制,父死则子继。将兵由兵部直接统辖,将领无法直接统兵,有效地防止军人拥兵自重。随着八旗军的腐化,绿营的重要性就日益加强,例如三藩之乱时即以绿营为主力。乾隆嘉庆两朝,绿营总兵六十余万,成为军事主力。然而由于太平已久,绿营本身随着种种弊端而逐渐腐化。乾隆帝阅兵时,所见已是“射箭,箭虚发;驰马,人堕地”[参133]。1796年川楚教乱时,绿营已无力对付擅长游击战的白莲教徒,部分将领甚至屠杀平民以换战功[参134]。到了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之乱时,绿营上阵一触即溃,作战主力也改交由湘军、淮军等地方团练负责。同治年间多次裁减绿营,绿营的重要性逐渐减弱,清末新军成立后绿营同名存实亡。至民国初年,绿营被改编为警察性质的地方治安卫戍部队,成为民国时期警察的滥觞[参135]。
义勇与团练于川楚教乱后逐渐成为清朝武装力量之一,由于清军不善游击战,所以鼓励地方建立义勇与团练协助清军镇压,1799年清廷正式同意组建团练[参136]。太平天国之乱与捻乱时,由于清廷的正规军腐败无能,且不善游击战,地方官员曾国藩整合江忠源、胡林翼与罗泽南义勇,成立湘军。湘军作战能力强,屡次击败太平军。监视太平天国天京的江南大营被攻破后,湘军成为清廷唯一抵御太平军的力量。1860年曾国藩的门生李鸿章于安徽一带建立淮军。平定捻乱时,僧格林沁率领的八旗军中捻军埋伏全灭,后来有赖淮军才平定之。当时如豫军、东军、滇军、川军等义勇也陆续建立起来[参137]。这些地方军成为清朝晚期平定内乱、抵御外侮的主要力量。然而不管是湘军或淮军皆以“兵随将转,兵为将有”为方针,与后来的北洋军形成听命于个人的军阀势力,这个作风深刻影响着民国军事。
当时湘军与淮军采用西方新式枪炮,火力强大。而由外国人协助建立的常胜军、常捷军更是让曾李等将领印象深刻,使他们意识到西方军事技术的重要性。例如李鸿章目睹常胜军用4个小时即攻破太仓城,事后写信给曾国藩,宣称“若火器能与西洋相埒,平中国有余,敌外国亦无不足”[参138],这成为自强运动的起因之一。为建立现代化清军,洋务派聘请外国教官来训练八旗军、绿营和守卫首都的神机营,一些兵工厂也建立起来。然而淮军的地位仍然不可动摇,例如发生天津教案时,尽管守卫首都的神机营已有三万之众,清廷仍然调集淮军来加强京师的防务[参139]。
自强运动随中法战争与甲午战争而失败,而清廷守旧派利用义和团抵御西方列强的策略也随八国联军而落幕。八国联军之后,清政府决定实施改革,即“清末新政”。为建立现代化清军,早在维新运动时即建议成立一支现代化的陆海军,组织团练并建立保甲制度。清末新政时,袁世凯在华北组建新建陆军(即北洋军),张之洞在南方组建自强军。1904年清廷正式建立由36个镇组成的常备军的计划,而绿营在1901年即开始裁减。同时取消武举,在各省建立武备学堂,以培养新式军官。负责军事改革的中央机构是1903年成立的练兵处,它在1906年被并入新立的陆军部,其尚书和左右侍郎都是满人。清廷试图削弱地方军阀力量,1907年袁世凯和张之洞就在明升暗调中被剥夺军权。1908年宣统帝的摄政王载沣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军队的控制,在1909年的一道上谕中,他宣布自己(代表年幼的皇帝)对军队行使最高统帅权,他还把自己的兄弟任命为海军处和军咨府的管理大臣[参140]。到清帝国灭亡前夕,其陆军可以号称100万,但大概只有60万战斗人员,其中只有17.5万人是现代化的正规军。并非所有新军均效忠清廷,部分是暗中支持革命军的[参141]。参谋机制上,在1907年即仿照西制成立参谋部门军咨处,隶属陆军部之下。为把军事管理和军事指挥分开,1911年决定把它升格为独立于陆军部外的军咨府[参90]。
清朝视水师为陆军之辅。加之满洲以骑射为本,故不善水战。入关初期,在对抗郑成功等海上抗清势力时,往往力不从心。1636年皇太极征满洲瓦尔喀部,即开始造战船。1651年顺治帝令沿江沿海各省循明制,各设水师[参142],此为清朝水师之始。内河防务以长江为主体,沿岸各设水师。海防上,清朝为封锁明郑的经济力量,实施海禁。即使在平定明郑后,仍受海禁影响,水师多以防御为主,缺乏攻击性战舰[参143]。嘉庆时由于东南沿海海盗泛滥,就有学者开始注意海防,如湖南的严如煜写有《海防辑要》。鸦片战争后在面对西方炮舰时,清朝水师一战即溃的事实让魏源、郑复光等人意识到东西方的差距,纷纷提倡建立现代化海军。太平天国兴起时,英国协助清朝建立中英联合指挥的阿思本舰队,然而指挥权的问题使得舰队解散[参144]。
直到自强运动时,清朝才有新建海军的动作。为建立船舰自制能力,1866年清廷在福州马尾成立总理船政事务衙门,以沈葆祯为船政大臣。同年,李鸿章要求其江南制造局建造炮舰。1868年8月,第一艘中国制造的蒸汽军舰,“恬吉”号下水[参145]。然而自制船舰与外国舰队相比较差也较贵,李鸿章等官员仍然从国外购舰为主。其中最有名的即是由德国建造定远与镇远,这两艘是北洋舰队的主力舰。人事上,早在1867年即建立福州船政学堂以培养海军军官,1872年和1876年分别派使团前往海外学习。沈葆桢和丁日昌离开后,福州船政局开始衰落。1880年李鸿章在天津成立天津水师学堂,张之洞在广州成立水陆师学堂(1887年),曾国荃在南京开办南洋水师学堂(1890年)。1885年10月清政府宣布成立海军衙门,以醇亲王为总理大臣。
清朝先后建立四支舰队:受北洋大臣节制的北洋舰队,受南洋大臣节制的南洋舰队,受福州船政局节制的福建水师,受两广总督节制的广东水师。其中北洋舰队在当时被评论为世界第八、亚洲第一的海军舰队。然而四只舰队资源独立,互不统属,也不互相合作。财政上,1891年慈禧太后挪用海军预算于兴建颐和园。到1890年后,守卫黄海、东海的北洋舰队即已“停购船械”。李鸿章也称“自光绪十四年(1888年)后,并未添购一船。操演虽勤,战舰过少”[参146]。随后的中法战争南洋水师、福建水师遭受重创,甲午战争中北洋水师全军覆没,这也标志自强运动的失败[参147]。随后旅顺、大连、威海卫、胶澳与广州湾等海军基地相继丧失,八国联军后大沽等地沿海炮台又被列强下令摧毁,清朝已无实质性海防。1909年,清廷决定成立海军处,并将残余的战舰重编成巡洋和长江两舰队。1910年改海军处为海军部,力图重振海军[参148]。
清朝统治者根据实地情况的差异采取不同的政策。在中原地区基本沿袭明代的统治方式,包括开科举等,以赢得汉族知识分子的支持,并根据清朝的实际情况实行旗民分治;在边疆地区则采取加派驻防大臣与当地贵族共同治理[参10]。
清朝统治合法性建立的基础与前朝有所不同,清朝统治在巩固满洲自我认同的同时,兼容其他族群的信仰和习俗,使之拥有远超前代的疆域和领土。清朝皇帝本身拥有各种政治与宗教头衔,具备不同文化象征意义的多维品格,体现出对各类臣民复杂多样之宗教信仰的认可。因为清朝对不同地域和族群的宗教信仰采取了更多的包容政策,使各种异质文化因素能够共存[参119]。
清初入关之后有“六大弊政”之说[参149],剃发(或薙发)、易服、圈地、占房(侵占房舍)、投充(抢掠汉人为奴隶)、逋逃(逃人法),延续时间最长的,是逃人法。顺治七年六月,广西巡抚郭肇基等人因为“擅带逃人五十三名”,被处死[参150]。清初曾颁令谕:一、八旗制度移入关内,全族皆兵。二、鼓励满人入关。三、圈地,使近畿五百里内全属旗人所有。四、禁止旗汉通婚;禁止满人自由择业[参151]。弊政中的投充和逋逃皆为圈地所造成的直接结果。康熙帝亲政后即立即下令永远停止圈地,并逐步放宽对逃人的禁令并最终裁撤督捕衙门。随后康熙开始采取一系列与民休息的政策[参152]。
清军入关之前,为易于辨识顺逆,就已要求被征服或投效的汉人改变发式。顺治元年(1644年),多尔衮率清军入关。山海关之战后,多尔衮下令沿途州县官员按满人风俗,剃头留辫。清军驱逐李自成,定鼎北京,汉人强烈反对剃发,降清之汉族官员剃发者亦寥寥无几。多尔衮见满清统治尚未稳固,便下旨收回成命,命“天下臣民照旧束发,悉从其便”[参153]。明朝降臣孙之獬却全家主动剃发迎降,更令妻子不再缠足,并上疏标榜“臣妻放足独先,阁家剃发效满制”,得授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清初笔记《研堂见闻杂记》称,孙之獬入朝后,列于满班,满臣认为他是汉人而不受;归入汉班,汉臣又因为他从满俗而不容,孙之獬于是羞愤上疏,称“陛下平定中国,万里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从陛下也”,言辞激烈。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大顺与南明弘光政权相继被清军摧毁,多尔衮认为大局已定,于六月重新下剃发令。七月,又下令“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规定清军所到之处,成年男子无论官民,限十日内尽行剃头,削发垂辫,不从者斩,以恫吓抵抗军民。关内地区不少人反抗剃发令,嘉定三屠、大同之屠等亦由此引发[参153]。
当时一些在华传教士曾描述过当时一些城市的屠城情况。20世纪的法兰西学院院士佩雷菲特认为:“建国后的最初几年,整批整批的百姓遭到屠杀。强迫留辫子引起骚乱,结果都被杀害而倒卧在血泊之中[参154]。”钱穆认为:“清人又想讨好民众,又存心压迫知识分子,他们只需要有服服帖帖的官员,不许有正正大大的人,结果造成了政治上的奴性、平庸、敷衍、腐败、没精神”[书11]:160[参155]。
清朝统治者为能使自己的王朝更长久,按历代汉人王朝的传统开设科举,大力尊崇儒学,从中选拔统治精英以赢得汉族知识分子的支持。早在后金时期,努尔哈赤和皇太极就曾起用范文程、宁完我等汉八旗人士。崇德年间,又先后招降洪承畴、吴三桂、孔有德、尚可喜、耿仲明及其统领的汉族军队。后来,这些前明将领在消灭南方反清势力的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参153]。另外,康熙年间带兵攻克台湾的水师将领施琅也是前明降将中为清朝立功的代表人物之一。晚清时期,汉族官员逐渐成为清王朝的中流砥柱,有虎门销烟的林则徐;还有在消灭太平天国和捻军中立下大功的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又如在洋务运动中起到关键作用的张之洞、刘坤一;实行新式练军的袁世凯等[参10]。
清太宗皇太极即汗位后改变努尔哈赤对汉人的政策,释放掠夺来的汉人奴隶,编庄别居,将加入汉军八旗的明朝官员或后金提拔的汉人官员来管理。1633年皇太极下令从所属的满洲八旗的汉人壮丁中每十名抽出一名,组成一旗汉军,这是皇太极组成汉军的开始,并成为汉八旗的前身[参10]。
随着军队的发展,崇德二年(1637年),即皇太极称帝改后金为大清的第二年,又分汉军旗为两旗。又过五年,崇德七年(1642年),把汉军扩为八旗。至此,汉军八旗正式出现,成为清朝三军之一。所使用的旗帜和满洲、蒙古相一致,即正黄、镶黄,正白、镶白,正红、镶红,正蓝、镶蓝。由于汉军编成八旗,所有旗下成员都是旗人,也称汉军旗人。汉八旗中的原汉人后代与满人同样享受世袭待遇,亦有很多世袭佐领之职。汉军旗人在司法上和满洲旗人一样,与民人同罪不同罚。乾隆年间,由于财政原因,汉军八旗曾大量出旗为民,仅剩在后金时期便跟随满洲统治者汉军勋旧之后。雍正元年(1723年),汉军与汉人家奴壮丁共计44万余人,约占当时八旗人丁总额的72%。至出旗后嘉庆元年(1796年)的再度统计,已降至总人口的43%,可见汉军出旗之规模是巨大的[参156]。到宣统末年,汉军旗人共有21596人,约占旗人总数的6%[参10]。
一般认为,清朝统治者在保持满族优先前提下,很大程度上采取汉化政策[参157]。但一些研究辽金元清史的日本学者认为,清和辽金元一样属于中国的征服王朝,汉化深度和速度均逊于北魏等渗透王朝;清室只推行对自己有利的汉化措施,并尽可能保留本族文化,而非全盘汉化[参158][参159]。
所有施政文书都以满汉两种文字发布。自康熙起大力推行以儒学为代表的汉文化,汉传统经典成为包括皇帝在内的满族人必修课。满族皇帝也纳有汉族嫔妃,详见满汉通婚。尽管满汉通婚的现象早已普遍存在,不过真正解除满汉通婚禁令,是直到1902年清末新政才完全落实[参160][参161]。到乾隆中期,满人几乎全部以汉语为母语,满文渐渐成为仅用于官方历史记载用的纯书面文字,并在使用中逐步为汉文所取代。部分史学者认为,正因满人自动汉化才没有在短时期之内覆灭,甚至反被汉人奴化。若无法汉化,则如南北朝的胡族政权一样,无法吸收汉族先进的文化而灭亡。支持儒化说者则认为,清朝皇帝只是有选择尊儒,儒家的一些思想清朝皇帝也没有完全接受,而儒家只是汉文化的内容之一,汉文化不仅仅只包括文字和儒家,还有衣冠、风俗礼仪、各种宗教信仰等[参162][参163]。
土司制度是在唐宋时期羁縻州县制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其实质是“以土官治土民”,承认各少数民族的世袭首领地位,给予其官职头衔,以进行间接统治,朝廷中央的敕诏实际上并没有能够得到真正的贯彻。有些土官以世袭故,恣肆虐杀百姓,为患边境,“汉民被其摧残,夷人受其荼毒。”[参164]。
康雍乾盛世时期,国力强盛,中央政府已经有足够的力量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雍正四年(1726年),鄂尔泰大力推行改土归流政策[参165],即由中央政府选派有一定任期的流官直接管理少数民族地区的政务,“改流之法,计擒为上策,兵剿为下策,令其投献为上策,敕令投献为下策。”,“制苗之法,固应恩威并用”[参166]。
乾隆后期学者魏源通过《圣武记》的编写,认同清朝所代表的正统地位。至于地方上的士大夫们,还透过他们编写于乾隆、道光和光绪等不同时期的《凤凰厅志》,逐步确证了民间对国家及其民族平等政策的认同。日本东亚史学家安部健夫指出,改土归流是一个借苗族的汉化,证明“夷性华化”能够实现的“活广告”,中国史学家王柯指出,至迟到道光皇帝在位的十九世纪前半,在清朝的帝国构造中,西南部的非汉民族地区就已经被完全当作“内地”来对待[参125]。
清朝皇帝强调“满汉一体”[参167],在实行一些政策时会考虑到要平衡各族的心理,例如在康熙晚年的内阁大学士中经常在五至六人中保持一两个南方人的名额,令南北地主共同参政。在康熙二十年(1681年)的内阁新加入的成员当中,有两名满人,四名汉人,而在四名汉人当中南人北人各半。此外,康熙亦重点选拔升迁较快的汉族士大夫,这些士大夫同时是内阁的候补成员[参168],亦容许有“反清”思想的学者严绳孙担任官职。有学者指出,“满汉一体”实际上是以“首崇满洲”为前提,清朝统治者的满汉畛域观念始终根深蒂固。作为统治族群和八旗军队中的主要组成部分,满洲人尤其被清朝历代君主视为国家根本、朝廷柱石。满洲将士为清朝定鼎中原、以及之后平三藩、灭准部等战役中立下汗马功劳。故终清一代,“首崇满洲”(又称“满洲根本”[参169])是清朝的既定国策[参170][参171]。雍正帝曾明言,“惟望尔等习为善人,如宗室内有一善人,满洲内亦有一善人,朕必先用宗室;满洲内有一善人,汉军内亦有一善人,朕必用满洲;推之汉军、汉人皆然,苟宗室不及满洲,则朕定用满洲矣。”[参172][参173]。
清朝时期,八旗子弟(以满洲为主,也包含蒙汉八旗子弟)在政治或生活领域主要在教育、科考、补缺、律法、生活待遇等方面享有一定特权待遇。清廷特为宗室子弟特设宗学,觉罗子弟有觉罗学,普通八旗子弟有咸安宫官学等八旗官学,内务府子弟有景山官学等[参174][参175]。在文武科举之外,还提供笔帖式、翻译士、皇帝侍卫等方式供旗人子弟进入仕途[参176][参177]。高层官职也一向有旗缺与汉缺之分。旗人可酌任汉缺,反之除极个别情况外[注 51][注 52],理论上是不可能的。能力不足以登科做官的旗人可以从参与最基本的挑选八旗兵丁做起,旗人子弟中的未成年者还可以参与类似于预备役制度的“养育兵”选拔,按月可得一定薪资[参178]。清代旗汉亦不同刑,若正身旗人[注 53]犯充军、流刑罪者有免发遣以枷号代替的特权[参179]。满洲人的司法权也独立于汉人之外。例如,驻防旗人触法不归当地督抚管制,而由该地区驻防将军、都统负责。京旗子弟则由步军都统衙门负责处理、宗室则由宗人府全权裁决。清廷还分拨旗地和营房给八旗子弟居住生活,不必承担任何赋税。旗地和营房受国家保护,不得私自买卖[参180]。清廷在全国各处八旗驻防地实施旗民分治,驻防地俗称“满城”,专供兵丁居住,非旗人不得随意出入满城[参181]。
东北满洲故地无满城之分,清初设置柳条边,防止汉人及外藩蒙古进入“龙兴之地”[参182]。然而在康熙、乾隆、嘉庆年间有多次汉人移居中国东北地区的记载:“其吉林宁古塔、伯都讷、阿勒楚喀、拉林等地方,乾隆二十七年定例不准无籍流民居住。及三十四年,吉林将军傅良奏:“阿勒楚喀、拉林地方流民二百四十二户,请限一年尽行驱逐。”上曰:“流寓既在定例之前,应准入籍垦种,一例安插,俾无失所。”嘉庆中,郭尔罗斯复有内地新来流民二千三百三十户,吉林有千四百五十九户,长春有六千九百五十三户,均经将军奏令入册安置。其山东民人徙居口外者,在康熙五十一年已有十万馀人。圣祖谕:“嗣后山东民人有到口外及由口外回山东者,应查明年貌籍贯,造册稽查,互相对核。”其后直隶、山西民人亦多有出口者。”[参183]
诸多优待政策的初衷主要是为了保证兵源、加强八旗的军事职能[参184]。同时,这也导致满族受到束缚,居所不能远离本佐领之所在[参184];八旗兵役也使得许多人在各大战争中战死疆场,一定程度上阻碍满族人口的发展[参185];经济方面,满族也过于依赖八旗制度,清廷除兵差外,仅允许旗人在所属旗地务农,这使得以京旗为主、已经适应城居生活的满族在清朝中期开始出现生计问题[参186]。几代皇帝都曾尝试解决八旗生计问题,但终因不肯放任旗人自行谋生而均告失败[参187]。此外,东北满族因保持八旗兵农合一的习俗,始终没有产生严重的生计问题[参188]。自乾隆末年,清朝开始走向衰落,并且在之后一系列与外国侵略者的战争中接连失败,陷入内忧外困。这期间,在与汉人的交流中,满族逐渐接受汉文化,被视为立国根本的国语骑射遭到废弛[参189]。清末民初时,仅有黑龙江齐齐哈尔和瑷珲一带还有满语使用者[参190]。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帝逊位,民国建立,“首崇满洲”之国策也随之寿终正寝。
美国达特茅斯学院历史学教授柯娇燕认为,在清帝国统治者所构建的天下秩序观中,皇权的表达具有“共主性”,清帝国成功地将几种不同的统治方式糅入皇权之中,并在不同的地域空间和价值体系中发挥不同的作用,在这样的天下秩序观之下,谈论“满族中心观”并没有意义,清朝皇帝在绝大多数时间里仅仅把满洲人看作是多民族帝国的一分子,认为一个真正的帝国不是隶属于某一个文化的,而是超越文化的存在,帝国的皇权也是如此。[参191]她又说,乾隆皇帝作为清帝国的最高统治者,拥有征服者、家族首领、神权领袖、道德典范、律令制定者、军事统帅、文化艺术赞助者等多重身份,这多种身份既相互联系又具有混杂性,但是又集中统一于乾隆帝一身,乾隆帝不仅仅是满洲人的大汗,更是全天下的共主[参192]。
清朝统治者对满洲民族意识的梳理和重塑有重要的政治层面的考虑,清代边疆的少数民族主要是通过对“满洲”的认同来体认中华“大一统”,故有“崇满洲以安藩部”,从而有效联系“大一统”政治格局的切实需要。“崇满”所针对的主要是日渐兴起的蒙古和回疆势力的挑战,及其所触发的“胡虏无百年之运”的思想异动,这种异动在清朝国内和属国朝鲜有所反映,雍正时期出使清朝的朝鲜使臣回国后给朝鲜国王的上疏中说:“自古夷狄之主中国,非有仁义德礼,服天下之心而臣之也。华夷杂处,祸变层生,苟无圣人之应期,则漠北诸种,必将因其衰而代之。盖今胡运之穷,不十数年可决,而蒙古强盛,异时呑倂,必至之理也。”这种情况在朝隆时期进一步深化,并且从准噶尔蒙古和大小和卓之乱可见。在这种历史背景下,清朝统治者通过对满洲部众的精神整合与“国语骑射”传统的张扬,威服和结合边疆地区[参193]。
清朝在外藩蒙古地区建立盟旗制和札萨克制,对蒙古部落采取因俗而治、多封众建的政策。旗是分解原来的部落而组成。每盟设盟长、副盟长各一人,掌管盟务。盟长先由各旗会盟时,从旗长即札萨克中推选。后来改为清朝理藩院开列盟内札萨克,由皇帝任命。其外每盟各设备兵札萨克一人,管理军务。有的盟还设帮办一二人,协理盟务。旗是军政合一的地方政权机构,每旗设旗长一人,即札萨克,掌全旗要务,可以世袭。又设协理台吉襄赞旗务。其属有管旗章京、副章京及参领、佐领、骁骑校等。旗盟官员多是原蒙古各部落的贵族,并被册封为札萨克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台吉等爵位[参10]。另外,清朝统治者在一些方面较为优待蒙古人,只有蒙古王公可得到亲王封号的待遇[参194]。
盟是由各部定期会盟而形成的机构,主要职能是监督各旗札萨克。若干相邻的旗为一盟,盟有盟长,由朝廷直接任命,多选旗长中势力大、威望高、与中枢关系亲密者任之。盟为监察区,不属行政单位。当时主要有哲里木、昭乌达、锡林郭勒等盟。各盟旗直接对朝廷负责,受理藩院的管理。另外,在内蒙古地区设热河都统、察哈尔都统和绥远副将军,率军驻防要地,以加强军事控制。但各都统、将军不干涉行政事务[参195]。如科尔沁部一类可以自治,察哈尔与土默特则被取缔。
清朝对外札萨克蒙古盟旗的管辖,中央有理藩院的典属、柔远清吏司等机构,地方上有驻扎大臣。定边左副将军即乌里雅苏台将军,为漠北蒙古地区的最高官员,下设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二人,与将军共同管辖喀尔喀诸部盟旗。科布多参赞大臣及帮办大臣管辖杜尔伯特、辉特、新土尔扈特等盟旗及札哈沁、阿明特、乌梁海等旗。库伦办事大臣掌中俄交涉事务,其属恰克图办事司员等人,负责监督中俄贸易[参10]。
清王朝统一蒙古各部后,对蒙古的统治策略是,既要使其不再成为朔方边患的势力,又要笼络当地领袖们统治当地人民,使蒙古成为清政府统治全国的一支重要军事力量和清帝国北部疆域不设防的屏障[参196]。包括在蒙古大力扶植推广藏传佛教,有效地收服人心,维护蒙古地区安定局面。蒙古人一向信藏传佛教中的黄教,满人一直重视笼络大喇嘛,如哲布尊丹巴与章嘉呼图克图;与此同时,蒙古八旗亦成为清朝军队的一支生力军,在征讨噶尔丹的过程中曾发挥过重要作用[参10]。外藩蒙古旗下的军事力量(不属八旗)也曾发挥重要作用,如清中期的喀尔喀的超勇亲王策棱和晚清时的博多勒噶台亲王僧格林沁的部队[参197]。
清代西藏地方官府为噶厦。清朝将西藏纳入版图后为加强对西藏的治理曾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建立政教分离的制度。当时清政府的治藏政策有设置驻藏大臣,订立治藏章程;派驻官兵,整顿藏军;设立台站,釐定疆域等。乾隆十六年(1751年),清政府平息颇罗鼐之子珠尔默特那木札勒叛乱后决定废除札萨克郡王监政的权力,设立噶厦衙门,由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共同领导。噶厦为总管藏务衙门,设三品官噶伦四人。下设商上,为分管财政的机构,除以噶伦一人管理外,设四品仔琫(孜本)三人,商卓特巴二人。还有专掌粮务的叶尔仓巴、管理拉萨城的朗仔辖、掌刑名的协尔帮、掌马厂的达琫及第巴等四至七品的各种名目官员。后藏也设四品商卓特巴、叶尔仓巴,五品达琫等官员,掌管相应的政务。武官则有四至七品的戴琫(代本)、如琫、甲琫、定琫,从几人至百多人。凡前后藏皆有营寨,按其地理险易和大中小,各设边营官及营官,总计一百六十余人。佛教在西藏盛行,喇嘛很多,有的喇嘛在噶厦、商上任职,而僧官又分国师、禅师、札萨克大喇嘛、札萨克喇嘛、大喇嘛、副喇嘛等,专掌教事[参10]。
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清政府出兵打败入侵西藏的廓尔喀(尼泊尔)后颁行《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对西藏的宗教事务、外事、军事、行政和司法等做出详细的规定,并加强驻藏大臣的权力。驻藏大臣与达赖、班禅的地位是平等的,而达赖与班禅之间则互为师徒。驻藏大臣作为清政府的代表,可直接向皇帝上奏。达赖、班禅上奏事宜必须通过驻藏大臣转奏。此外,达赖、班禅及以下呼图克图十八人、沙布隆十二人等活佛转世,称为“呼毕勒罕”,即奔巴金瓶掣签,均由驻藏大臣监督。
清朝治藏期间,清政府振兴西藏经济的措施有改革乌拉、租赋、钱法、贸易制度;活跃民族贸易;创报、兴学、发展农牧工矿业和加强交通、邮电事业的开发等。[参198]清末时为防止英国殖民者对西藏的渗透,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等决定在川边藏区进行改土归流、建置州县等,以继续加强中央政府对西藏地区的管理。宣统二年(1910年)川军入藏后还曾计划将改土归流扩大到整个藏区并巩固对藏南地区的控制,但因次年(1911年)武昌起义的爆发而作罢[参10]。
天山山脉将新疆分成天山南北两个区域。天山南路的大部分地区为当今维吾尔族的祖先所居,亦称为回部。由于哈密、吐鲁番率先归服,被封为回部札萨克。乾隆平定大小和卓之乱之后,新归附的地区不设札萨克,实行伯克制。伯克原来是回部的酋长,经清朝重新任命,按职责和品级称“某某伯克”,共三十余名目。最高的为阿奇木伯克,掌综一城回务,三品至六品,其次为伊什罕伯克,掌赞理回务。四品至六品。其余分掌地亩、田粮、税务的,大抵四品至七品。在清朝所封的札萨克郡王和诸伯克之上,清朝还派驻伊犁将军,掌天山南北最高军政大权,下设参赞大臣一人辅之。又设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及帮办大臣,叶尔羌办事大臣及帮办大臣,和阗、阿克苏、乌什、库车、喀喇沙尔办事大臣等。乾隆末年以后,内地汉人和回民开始迁往新疆(以天山北路为主),把大片不用的牧场变为户屯。到十九世纪初,这些定居北疆的移民已达数十万人。在迪化(今乌鲁木齐),1808年时各县的民户农田数量已达到1775年的十倍[参10]。
从乾隆后期开始,以沈垚、张穆、龚自珍等为代表的学者,均纷纷关心边疆事务,为国家献计献策。龚自珍大倡“回人皆内地人也”,无所谓“华夷之别”,并上疏安西北策,将新疆等同内地,主张“疆其土,子其民,以遂将千万年而无尺寸可议弃之地,所由中外一家,与前史迥异也”[参125]。
清朝在近代以前并没有正式的外交机构,因当时清廷一向以天朝上国自居,除将俄国视为“与国”而进行平等外交外[318],通常不愿承认与四周国家的平等关系。清朝的外交按照对象的不同,分由礼部、理藩院、内务府与公行制度负担外交事务。六部的礼部负责对日本、朝鲜、琉球与东南亚各国外交或朝贡事务,以维系朝贡体制。理藩院负责交涉东亚内陆如内外蒙古、准噶尔、西藏、俄罗斯帝国等事务,主要防止边患形成。其编制与六部基本相同,官员大多由满族、蒙古族人担任,汉人只能担任堂主事、校正官等少数官职。内务府除管理本身内廷事务,也管理欧洲来华传教士、宗教使节团的事务以及国外贸易的传运征收特别税。公行制度负责西洋各国如葡萄牙、荷兰、英国等贸易关系(在清朝来看仍为朝贡),限制于广州一地,又称广州制度[参199]。
鸦片战争开启中国近代史,清朝对外关系转向被列强歧视。由于缺乏正式外交机构,为西方国家不满,在《天津条约》就有要求外国公使进驻北京,这使得中国正式开始面对新的外交形势。1861年,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成立,专门负责对外关系;然而,其地位逐渐被1870年成立的北洋通商大臣所取代。直到1901年的清末新政,将总理衙门改制为外务部后,才得以统一负责对外事务[参200]。晚清政府共与二十多个国家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并在多个国家(如英国、法国、美国、日本等)设立了公使馆或领事馆以发挥近代外交部门的职责。
清朝的藩属国方面,早在皇太极与康熙时期就有朝鲜与琉球国。到乾隆时期扩充到东南亚地区的安南(即越南)、南掌(琅勃拉邦王国,地属今老挝)、暹罗(今泰国)、缅甸以及南洋群岛的兰芳共和国(柬埔寨被安南与暹罗瓜分,吕宋与苏禄于西班牙统治菲律宾群岛后相继消失);西南喜马拉雅山有廓尔喀(尼泊尔)、哲孟雄(锡金)、不丹等国;中亚地区有哈萨克汗国、布鲁特汗国、浩罕汗国、布哈拉汗国、爱乌罕(今阿富汗)、巴达克山、乾竺特与拉达克等国。
清朝建立伊始,清政府为禁止和截断东南沿海的反清势力与据守台湾的郑成功部的联系,以巩固新朝的统治,曾五次颁布禁海令,并三次颁布“迁海令”,禁止人民出海贸易[注 54]。1683年清军攻占台湾后,康熙接受东南沿海的官员请求,停止清初的海禁政策,并在“粤东之澳门(一说广州)、福建之漳州府、浙江之宁波府、江南之云台山”分别设立粤海关、闽海关、浙海关、江海关作为管理对外贸易和征收关税的机构。江浙闽粤四大海关总领各自所在省的所有海关口岸,通常下辖十几至几十个海关口岸[参201]。但当时西方殖民者的殖民地已遍布中国周围,其殖民步伐引起了清廷警惕,康熙甚至曾口谕大臣们:“海外如西洋等国,千百年后中国恐受其累,此朕逆料之言”[参202]。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帝以海防重地规范外商活动为理由,谕令西洋商人只可以在广东通商。乾隆谕令“本年来船虽已照上年则例办理,而明岁赴浙之船,必当严行禁绝。……此地向非洋船聚集之所,将来只许在广东收泊交易,不得再赴宁波。如或再来,必令原船返棹至广,不准入浙江海口。豫令粤关,传谕该商等知悉。……令行文该国番商,遍谕番商。嗣后口岸定于广东,不得再赴浙省”这一上谕只是让“外洋红毛等国番船”、“番商”只在广东通商,不得再赴浙江等地,而不是一些资料中所说的关闭江、浙、闽三海关,更不是“广州一口通商”。
鸦片战争前美国和英国两个航海大国的船舶总吨位的总和一度逊于清朝,当时中国沿海商船总数约在9,000至将近10,000艘之间,约有150万吨。加上其他种类的船舶,全国总有大小江海船舶20多万艘,共计400多万吨。而在1814年,英国全国有大小21,500多艘船,共240万吨;美国在1809年全国有船舶135万吨[参203]。
18世纪,欧洲各国普遍流行中国风尚,当时欧洲人对中国普遍持正面和向往的态度,例如被誉为“法兰西思想之父”的法国启蒙时代思想家伏尔泰就曾高度赞扬当时在位的乾隆帝及中国的政治和文化[参204]。不过与此同时亦存在不同的声音,佩雷菲特指出1792年外交失败的英使马戛尔尼回程路上写的纪事中就包含批判性的看法[注 55]。然而马戛尔尼在他的日记《A Journal of an Embassy from the King of Great Britain to the Emperor of China》里对清朝的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官员对下属的态度、统治者的仪态以至整体社会和国家的法律制度有多处正面评价[参206]。
有学者指出,在乾隆以后,清朝开始实行“闭关锁国”政策,一开始是四口通商,到后来只有广州开放对外通商,且由十三行垄断其进出贸易。当时西洋的科技发展蓬勃,渐渐地超越奥斯曼帝国为首的伊斯兰世界和以清朝为首的东方世界[参85]。
但也有学者指出,“闭关锁国”实际上是西方侵略者强加在清朝头上的贬词,反映出当时对华虎视眈眈的西方国家不顾事实反诬清朝排外,又指出就算是当时西方各国的口岸也只容许本国船只进出,本国的进口货物只容许本国船或原产国船装运,称之为“保护政策”,但又同时强迫其他国家洞开国门,任由他们自由离去和垄断,是为双重标准。此外,英使马戛尔尼曾向清朝提出六项要求,当中包括:
乾隆帝随之复书批驳英国使臣的要求,有学者认为信中虽有妄自尊大的一面,但一些史学家往往断章独引“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这句话证明清朝“闭关锁国”,对英国侵犯中国领土完整及关税自主的六项要求避而不谈。清廷为了防止澳门被霸占的情况重演而限制英国只能在广州一口通商,其他国家仍然可到四口通商,且并无任何限制[参207]。广州海关以外的江、浙、闽三个海关依然对外开放[参208]。美国东亚史学家欧立德也指出乾隆帝并非如过去所想的对外界一无所知,乾隆不仅熟悉西方地理,同时也清楚欧洲法、俄两国内部的情势,且清朝政府也认识到英国在印度和广州的影响力[参209]。
清朝在近代以前与他国签定的条约较少,主要有《尼布楚条约》与《恰克图条约》,均为与俄国签定。
自19世纪以来,经历一系列失败之后,清廷在列强的威迫下,前后被迫签定许多不平等条约。据统计,中国近代签定的不平等条约共有343个,其中四十多个条约影响较大[参210]。清朝在西方国家的威逼下通过开放租界口岸,允许外国人来华经商等割地手段来达到和解。致此中国开始向近代过渡,清廷在被迫打开国门的同时也丧失中国大量领土的管辖权。甲午战争后,列强鉴于清朝失去自卫能力,纷纷划分在中国势力范围,中国变成半殖民地。由于受到西方乃至日本的侵略以致割地赔款,中国人的国际形象和地位也骤然下降。但与此同时也激发自强运动等改革措施使西方的科技、文化以及民主宪政思想传入中国,并为随后的辛亥革命提供发展契机[参90]。
清朝与中国历史上的其它朝代一样,本来并无法定的国旗与国歌。近代以后,随着西方国家打开清朝国门,清朝逐渐引入西方国家的一些概念,其中就包括国旗与国歌。晚清重臣李鸿章在同西方国家谈判、签约、通商、互派外交人员等外交活动中,看到西方列国庄严悬挂国旗,而中国却无旗可挂,深感有失“天朝威仪”。于是上奏慈禧太后,提出在外交场合中需要有代表中国的旗帜,请求颁制国旗。1888年(光绪十四年),清政府认定“黄底蓝龙戏红珠图”(即俗称的“黄龙旗”)为大清国旗。这是中国历史上正式确立的第一面国旗[参211]。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清朝曾先后使用《普天乐》、《李中堂乐》、《颂龙旗》作为其半官方国歌或代国歌[参212]。1911年,清政府将《巩金瓯》定为正式国歌。不过由于辛亥革命的爆发,《巩金瓯》后来没有流行开来。
古代中国只有“户籍”制度而无明确的“国籍”规定,是以“户籍”管理制度实现“国籍”管理功能。为了能够在保护海外华人、华侨方面能够采取法律依据,以及加强海外华人及华侨对大一统中国的认同,清政府于1909年3月28日颁布针对荷兰国籍法的“出生地主义”、采用“血统主义”原则的《大清国籍条例》,也就是中国第一部国籍法,条例中的《固有籍》部分规定:
由于受到当时“大民族”主义的影响,清政府以“血统主义”而不以“居住地主义”的原则来确立国籍法,清政府“独采折衷主义中注重血脉系之办法”,其“血脉”亦包括中国各个民族如满、汉、回、蒙等民族,“统辖于中国中华大‘血脉’之中之意”与“大民族”主义主张的“国内本属部之诸族,以对国外之诸族”观念一致[参213]。旅美华裔史学家何炳棣表示,是满族创造一个包括满、汉、蒙、回、藏和西南少数民族的多民族国家,而为五族共和的中华民国张本[参214]。
明末清初,因为流寇扰乱、清兵入塞、入关战争与三藩之乱的关系造成人民生命与财产的损失。而饥馑、瘟疫使得中国人口又一次地急速下降。史学家葛剑雄认为明清之际人口的跌幅估计可达40%,从崇祯元年(1628年)以来平均每年下降19%,至顺治末年达到谷底[参215]。另一种说法则认为,人口隐匿数量远大于人口损失数量,而真正人口损失最大的时期就是入关战争的战乱时期,以及各种的灭绝性屠杀如屠蜀。康熙二十年(1681年)后,清廷平定三藩之乱并占领台湾,经过康雍乾盛世获得长期的休养生息,人口得以迅速增加。清初人口数量未明确,史学家姜涛估算康熙十九年(1680年)前后,人口增长到1亿;赵文林推估在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超过1亿。到乾隆时期,全国人口正式突破2亿,到鸦片战争前夕的道光十三年(1833年)又猛增到4亿[参216]。清朝人口的增长一反中国人口过去的波浪式增长型态,呈现斜线上升[参217]。
19世纪时,清朝因为太平天国、捻乱及回乱等战乱损失不少人口;光绪年间又发生不少天灾,光绪元年至四年(1875-1878年)河南、山西、陕西、直隶、山东等地发生特大旱灾饥荒,尤以山西最严重,太原府100万人死95万。总死亡数计950万-2000万不等,也就是清朝人口的约2-4%,史称丁戊奇荒。光绪十三年(1887年)河南郑州下汛十堡(今惠济区花园口镇石桥村)发生黄河决口,致使200多万(一说93万;一说最保守估计150万;一说700万)人罹难。最后加上海外移民风气日盛,因此到清朝灭亡时,中国人口维持在4亿3千万多人,与道光年间的人口数差不多[书18]:122。
清朝的人口扩张和流动规模在长期性和常规化等方面在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而且清政府在大部分情况下都鼓励内地人往外移民[参218]。 学者认为,清朝鼓励内地人移民,让汉文化推广到非汉民族地区,是为了“移民实边”,发展经济,保卫疆土[参219],是“为了中国本身的利益,也为了较为落后的边疆地区人民的前途”[参220]。
在鸦片战争前后,中国内地各省约有七百至八百万人迁移到边疆或海岛地区,形成了一股股由中原向东南、西南、西北、北、东北四面八方辐射状的移民浪潮[书20]。
四川由于明末清初长年的战乱与屠杀,产生许多真空地区,而后又因为人口大量提升,使部分省份人口过剩,这些都带动移民潮。后来清廷推动以湖广、陕西等各省人口填补四川地区,史称第二次湖广填四川,移民四川的趋势历经一个世纪[书18]:122。
清廷为保护其发祥地中国东北地区,于奉天(今辽宁省)设立柳条边以限制汉人及外藩蒙古向盛京地区及长白山地区移民,但仍“封而不禁”,对越边时而佯作不知,并通过流放犯人,招抚流民及移旗等方式进行移民实边[参221]。而乾隆年间则开始严厉封禁东北地区,直到1792年,由于发生旱灾,清政府公开放松禁令,允许并鼓励灾民前往长城及柳条边外的东蒙及东北地区谋生,以分流难民潮。该措施随即引发了规模空前的难民迁徙,东三省、特别是柳条边沿线地区从此开始大量接收关内移民。1792年旱灾后的10余年间,清廷即在东北柳条边沿线地区新建四个行政单元以管理移民,包括长春、昌图、伯都讷和新民,大凌河东岸、养息牧厂、拉林、双城等官垦聚落也分布在附近[参219]。
据统计,1780年东北人口约95万,至1820年猛增至247万人,较1780年增长1.6倍,年均增长率24.2‰,增长人口中大部分来自移民(约100万),其中吉林省接收移民30万人,移民增加的趋势极为迅猛。1873年,清廷考量俄国与日本有意染指东北,故撤除柳条边,并且在日俄战争后完全开放移民[书18]:122[参219]。
清朝初期,清朝统治者限制汉人与蒙古人混杂。但到了康熙年间摊丁入亩后,清廷放开封禁,引起大量民众迁徙到长城口外漠南之地定居谋生的浪潮,史称“走西口”。到了二十世纪初,清延开始以各类优惠政策大力鼓励汉人移民内外蒙古,原因之一是为了反制当时俄国人在内蒙古东部的殖民计划。由于意识到汉人大量移民最终可能会导致蒙古人自身被同化或全面汉化,加上汉商的诈欺手法以及清朝统治者的政策转变,一些蒙古人因此怀恨在心并发起叛变。然而那些叛变基本上是地区性的叛变,而非组织严密的“全区性暴动”[参222]。
自雍正朝大规模地实行改土归流政策以后,内地与西南广西和云南边疆地区之间的交流被加强,地域壁垒被打破,内地人迅速移往西南边疆地区,自清初至道光中叶,约有200-350多万人迁入了西南滇桂地区[书20]。
康熙二十三年(1685年)以后,清朝向前往台湾的汉人实行限额发给照票。雍正十年(1732)后规定渡台者有田产生业足以谋生,均可允许携眷入籍,从此渡台人数急升。乾隆五十五年(1790),清政府为了减少私渡偷渡而决定多处官渡。自清初至道光中叶,共有150多万人从中国大陆迁入了台湾[书20]。1895年台湾割让日本,住民根据《马关条约》第5款,在同年5月8日住民去就决定日决定去留,最终99.75%台湾人决定留在台湾。随之于5月25日有部分台湾人成立台湾民主国,但为期不长。同时,各地也有反日人士展开了长达二十余年的武装对抗殖民统治的台湾抗日运动时期,而渡台潮亦随之减弱。
鉴于新疆战略地位的重要性,清朝在统一新疆前后,对治理新疆的方针开展过深入讨论,并确定向新疆移徒中国内地人口以充实农业劳动人口的方针,又制定一系列组织移民出关的具体措施,因而出现内地人户移民新疆的热潮。自清初至道光中叶,新疆地区约迁入了五十万人[书20]。
福建与广东各省因为山多人狭,又靠海,许多人口移民海外。台湾早在荷西统治时期、明郑时期就获得闽南、粤东的移民,约有十余万人。清初因为防止如朱一贵事件等动乱发生,曾严格限制移民台湾。同治末年发生牡丹社事件,日军一度侵台,这使得清廷积极开放移民台湾。到台湾割日前夕,已经有三百数十万的移民人口[书18]:122。早在十五、六世纪,闽粤人民就时常移民泰国、马来西亚与印尼等东南亚地区,这些海外华人还建立了华人为主体的兰芳共和国。鸦片战争之后更多华人移民海外,主要以东南亚地区、美国西部、加勒比海群岛为主[参85]。清朝灭亡时,海外已有七百万的华侨[书18]:122。
清兵入关后,多尔衮令蠲免三饷,顺治元年七月十七日发布“大清国摄政王令旨”:“前朝弊政,厉民最甚者,莫如加派辽饷,以致民穷盗起,而复加剿饷,再为各边抽练,而复加练饷。惟此三饷,数倍正供,苦累小民,剔脂刮髓,远者二十余年,近者十余年,天下嗷嗷,朝不及夕。更有召买粮料,名为当官平市,实则计亩加征,初议准作正粮,继而不肯销算。……予哀尔百姓困穷,……为尔下民请命,自顺治元年为始,凡正额之外,一切加派,如辽饷、剿饷、练饷,及召买米豆,尽行蠲免。”福临登极诏书又重申:“地亩钱粮俱照前朝《会计录》原额,自顺治元年五月初一日起,按亩征解。凡加派辽饷、新饷、练饷、百买等项,悉行蠲免。”但清初由于军费繁浩,财政困难,并没有认真实行,特别是顺治四年(1647年)复征辽饷,七年(1650年),多尔衮边外筑避暑城加派9省额外钱粮250余万两,顺治十四年(1657年)辽饷编入《赋役全书》,即为“九厘额银”,“顺治十八年(1661年)还食言自肥,恢复了明末时的剿饷,加赋五百多万两”[参223],州县也常私自另有科派,终清一代,从未蠲除。例如清光绪十三年台湾民田中田每甲[注 56]征租税2两8分5毫4丝,不含地方官员加派,相当于每亩征2分4釐8毫,是明初税制“卅取一”得八倍,若加上地方官加派则达十倍之谱[参224]。
康熙后期,经过长时期的休养生息,社会已日趋安定,但人丁与地亩的载册数增加迟缓。一方面由于土地与人口的清查不够彻底,再者也由于地主以多报少之故,贫民迫于赋役的繁重而相率逃亡,人丁的统计并不确实[参225]。康熙帝为确实掌握人口数,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下诏“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以康熙五十年(1711年)在册人丁数作为全国征收丁银的固定总额,以后新增者为“盛世滋生人丁”,从中央到地方均不得随着人口的增加而增税。但除补不易,弊端又无法避免。所以采取摊丁入地政策,废除人头税(丁税),并入土地税内。这使得无产者没有纳税负担,而地主的负担增加,对于清朝人口的持续增加、减缓土地兼并、以及促进工商业的发展有一定的作用[参217]。
钱穆认为“地丁摊粮”只收田租,不收人丁税的办法是“清朝统治者自己夸许的‘仁政’。但是实际上,这一规定,并不算的是仁政,从中国历史讲,两税制度,早把丁税摊派到地租了”[参226]。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的学者说,地丁摊粮改革政策也给当时及其后的土地垦辟带来了重大影响,虽然这是一次赋税改革,似乎与垦荒并不相干,但它却有效放松了对贫苦无地农民的约束,使人们可以自由流迁,为异地垦荒提供了丰富的劳力资源[参227]。历史学者张硏评价,摊丁入亩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赋役不均的情况,增加了地主的赋役,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负担,减少了户口隐漏,稳定了社会秩序,促进了生产发展,以及改善了国家的财政状况[参228]。
学者姚念慈认为清史研究者们往往忽视清代赋税的沉重。通过比较明清赋税,清初全国赋税总额是以明朝万历末期至崇祯时期的横征暴敛为基准的。直至康熙末年清朝的人口土地并未超过明万历时期,然而其赋税收入却较万历初期增加了许多倍。清廷立国的基础,就是过于沉重的高额赋税。康熙朝实行的大量而频繁的蠲免,实质上是变换手法,将竭泽而渔也无法获得的部分宣扬成惠政[参229]。
乾隆六年(1741年),户部有感于人口的增长,有必要对人口登记制度加以检讨,并彻底改变户口统计与管理制度,以掌握人口真实情形。然而却遭到廷臣苏霖渤等人们的反对,他们认为实施人口普查对维护统治没有实质意义,各省户口殷繁,“若每歳清查,诚多纷扰”[参230]。到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湖北东部发生灾害,由于赈济的人数超过地方登载的户口总数,经过清查发现,有些县份在每年上报人口数都含混交代。乾隆帝大怒,要各省督抚全面展开人口清查。隔年,保甲严格执行人口普查制度,共增加43,534,131人,此后全国各省人口数较以往更接近实际人口数。人口查报也成为保甲的一项重要职责[参217]。无论在乾隆四十年(1776年)前后,人口统计都限于各省。而且京师顺天府、八旗、黑龙江、新疆、蒙古、西藏、台湾、云贵川广地区居住的少数民族等并未列入户口统计中,不管何时见于官方记载的人口均低于实际人口数。葛剑雄以为乾隆四十一年至道光三十年的户口统计数基本上是较可靠的[参231]。
清代社会上七十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约百分之二。清代法令对于老人给予免税和减刑,独子犯罪可因亲老而留养,而官员可因自己年老告休,也可因父母年老而申请终养。此外,清代老人在一些场合中获政府的赏赐、礼遇和优待。贫穷的老人也是慈善机构救济的对象之一[参232]。
年代 | 户数 | 口数 | 备注 |
---|---|---|---|
顺治八年(1651年) | 人丁10,633,326户 | 这是清朝第一次人口统计,其中人丁指成丁(十六至六十岁的男子)或是指赋税基本单位。 | |
顺治十二年(1655年) | 人丁14,033,900户 | 推算为4、5千万人 | [参216]。 |
顺治十七年(1660年) | 麦迪森推算为1亿3千5百万人 | ||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 | 高王凌推算7、8千万人[参233] | 去年清廷平定三藩之乱并占领台湾。 | |
葛剑雄推算1亿3千万人[参234] | |||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 | 何炳棣推算1亿5千万人 | [参235]。 | |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 | 人丁24,621,324户 | 康熙帝为确实掌握人口数,宣布永不加赋,自康熙五十二年起人口数字分成应缴税的“人丁户口”和不需缴税的“盛世滋生人丁”。 | |
雍正二年(1724年) | 人丁26,111,953户 | 推算为8、9千万人 | [参216]。 |
雍正十二年(1734年) | 人丁27,355,462户 | ||
乾隆六年(1741年) | 143,411,559人 | 本年起统计制度废除人丁,改为统计口数(含大小男妇),此后人口稳定成长。 | |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 | 221,027,224人 | ||
乾隆四十年(1775年) | 264,561,355人 | 保甲严格执行人口普查制度,增加43,534,131人,此后全国各省人口数较以往更接近实际人口数。 | |
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 | 约301,000,000人 | [书18]:122。 | |
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 | 313,281,795人 | ||
嘉庆十七年(1812年) | 361,695,492人 | 天灾、川陕楚白莲教和各地起事不断,造成人口伤亡,也影响人口查报。 | |
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 | 383,100,000人 | ||
道光十三年(1833年) | 398,942,036人 | 鸦片战争前夕[参216]。 | |
咸丰元年(1851年) | 432,164,047人 | ||
咸丰二年(1852年) | 334,403,035人 | 太平天国进入长江流域,华北有捻乱,影响人口查报[书18]:122。 | |
宣统三年(1912年) | 347,902,565人 | 到宣统年间(1910年至1911年间),清廷再度实施人口普查,至本年完成。本年清朝灭亡,中华民国成立[参216]。 | |
注:本表主要以《清实录》为主,仅用于观察人口变化的状况。虽然文献中的人口数字都是一些近似值,并非完全准确,但即使统计误差为上下十个百分点,这个数字仍然是相当庞大的[参217][书18]:122。 |
清朝人口呈现爆发式增长,乾隆时期已达三亿,相对应地,需要更加以多种方式提升粮食作物的产量。清朝采取开垦荒地、移民边区及推广新作物,改进种植技术等方式以提高生产量。由于国内与国外的贸易提升,经济农业也相对发达[书18]:120。手工业方面改工匠的徭役制为代税役制。产业以纺织和瓷器业为重,棉织业超越丝织业,瓷器以珐琅画在瓷胎上,江西景德镇为瓷器制造业中心。清朝商业发达,分成十大商帮。其中晋商、徽商支配中国的金融业,闽商、潮商掌握海外贸易[参236]。清朝曾实施海禁政策,直到消灭明郑统治台湾后,宣布展界开海,沿海对外贸易开始活跃,而货币方面则采银铜双本位制。康熙晚期曾为防止民变,一度推行禁矿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工商业的发展[参237]。到18世纪中叶,徭役劳动力的动员已大大减少,清朝统治者通过财政改革减少了这种古已有之但令人厌恶的做法,获得了民众的高度赞扬[参238]。《哈佛中国史》等著作将晚明到整个18世纪康乾盛世时期的发展称为中华帝国的第二次商业革命,比宋朝时发生的第一次商业革命转型幅度更大,其中商业化扩散至地方乡村社会的情况达到前所未有的地步。到了清朝中叶,中国被认为大概是全世界最商业化的国家[参239][参240]。
清朝人口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为最高,其国内生产毛额(GDP)总量所占的世界比例在中国近三千年历史上也是最高的,据英国经济学家麦迪森的研究,按照1990年美元价格计算,1820年清朝GDP总量为2286亿美元,占世界GDP总量的32.9%,中国人均GDP为600美元,当时经过第一次工业革命的英国人均GDP为1,706美元。据他研究,即便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经济最繁荣时代的宋朝,其GDP总量为265.5亿美元,才占世界经济总量的22.7%,宋代中国的人均GDP在450美元,略低于阿拉伯帝国阿拔斯王朝的人均GDP(621美元);这两个地区皆超过当时西欧人均GDP(427美元)[参241]。这里仅表明购买力平价,与所谓财政收入是不同的概念,英国财政年收入在1830年代至1840年代在5000万英镑以下[参242];不过,清朝GDP数值在1840年前凌驾于欧洲之上,这一说法基本得到普遍认同,但部分中国学者如刘逖仍认为麦迪森高估了中国历史上的GDP总量和人均GDP[参243]。因此,刘逖对麦迪森1600至1840年数据做了调整,认为1820年中国人均GDP在325美元,而非麦迪森说的600美元[参244]。
清代的土地仍可分为官田和民田两大类。清朝入关后,1644年多尔衮颁布圈地令[参245]。有主与无主地被满人圈占,统称“官庄”。大量农民不得不弃家逃亡,或者沦为新主人的奴仆。圈地主要执行三次,以北京附近的顺天、保定、永平、河间四府最为突出,直到1685年康熙帝宣布废止而终。至于全国其他原明朝皇室或地主的土地,清廷称其为“更名田”,分配给无地农民使用,或是被新地主霸占。据统计,这种土地的总数不下二十多万顷[参246]。清代也拥有不少屯田,屯区多在新疆、漠南等边疆地带。清帝推行令民垦荒的政策[参247]。使得华北、华中地区先后着令准垦,一些边疆如新疆、青海、海南、台湾、漠南等地区于清朝中叶先后实行开垦政策,而东北地区直到清朝后期才准许大量汉人前往开垦[书21]:154-166。
清代农业亦是历史亩产量最高的一个历史时期,秦汉时中国的亩产量为264市斤/市亩,唐代是334市斤/市亩,清以前亩产量最高是明代,为346市斤/市亩,清代的亩产量达到了374市斤/市亩,分别比汉代增加了41.6%,比唐代增代11.9%,比明的亩产量高了8%”,清代所编著的农书数量为之前所有中国朝代总和的2.09倍。另外,在清代的农书中,蚕桑类的农书共155部,而清以前所编写的蚕桑书有4部,反映了清代蚕桑生产和蚕桑技术发展的程度[参248][参249]。
清初,在康熙时期进行的多项水利兴修。明末清初,黄河、淮河下游堵塞,京杭大运河也受阻塞。康熙帝时大力修治黄河,任靳辅为河道总督,采用疏导和筑堤的办法将黄、淮故道逐渐修复,使这一带的农业生产在一段较长的时间里减少水患的威胁。1713年康熙帝成功修浚位于北京的永定河,使旧河两岸的“斥卤”变为膏腴良田。另外,雍正时修筑江浙海塘也是保护农田的水利工程。由于明末战乱,耕地遭到破坏大为减少,清朝的耕地总面积直至嘉庆初期达10.5亿市亩,恢复到明代万历年间水平。在之后的道光年间,并逐渐反超,耕地面积达14亿市亩[参250][参251]。江南、湖广与四川等地的土地比中原地肥沃许多,湖广更有“湖广熟,天下足”之誉称[参252]。
由于清朝人口成长超过可耕地发展速度,如何维持庞大人口有赖占城稻与一些新的粮食作物。占城稻在中国有一段长期的发展时间,到明清时期发展成五十日到三十日即可收获的品种,使得二次收获,甚至三次收获变成可能。此外早熟稻耐旱,可在高原或山坡地种植。从宋朝初期到清朝道光年间,稻米产量以及耕种面积都增加一倍。一些从美洲引进的粮食作物也开发许多原先不擅种植的地形,以提高粮食生产面积。例如比较干旱的高原有赖玉米与甘薯,更加崎岖的山地则依靠马铃薯。到嘉庆年间,这些高原都种满新一代的粮食作物。而河川沿岸的沙地则大量种植花生,约18世纪到19世纪才由南方推广到北方[书18]:120。
清朝粮食产量远超以往的历史时期,康熙二十四年,全国共有耕地六亿亩,到乾隆帝去世,全国耕地约为10.5亿亩,全国粮食产量则迅速增至2040亿斤。当时随英国马戛尔尼使团来中国的巴罗估计,中国的粮食收获率高于英国,麦子的收获率为15:1,而当时的欧洲,粮食收获率居首位的英国也仅仅为10:1[参253]。
法国汉学家谢和耐认为:“中国农业于18世纪达到其发展的最高水平。由于该国的农业技术、作物品种的多样化和单位面积的产量,其农业看来是近代农业科学出现以前历史上最科学和最发达者。”[书22]。
清政府在各省设有常平仓,储藏谷物以应付紧急需要,其幅度远远超过前朝。同时在全国设有灾害监测网,任何地方遇上灾害,政府便会利用附近常平仓的粮食来赈济灾民,以致清朝在鸦片战争之前从没出现过严重饥荒[参254]。康熙年间的外国传教士亦对清朝的治灾手法有所赞扬[书23]。
乾隆帝多次蠲除国家赋税钱粮,赈灾救济费用,在乾隆二十年之前达到2,500万两以上。乾隆十一年、三十五年、四十三年、五十五年共四次普免全国共计1.2亿两的赋税钱粮,次数高于康熙年间的一次[书24]。
清朝的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也逐渐扩大,促进商品经济的活跃。棉花在清朝已是十分重要的经济作物,其产地遍及全国,其中江苏、浙江、河北、河南、湖北、山东等地都是著名的产棉区,甚至连农业发展较晚的奉天,也成了外输地区之一。产棉量以河北保定一带,长江中下游的松江、太仓与通州一带,以及上海等地最大。烟草原产地是美洲,明中叶以后开始传入中国,最早的种植地区是福建。种烟草获利很高,重要产地以陕南汉中、城固,山东兖州,湖南衡阳等地为主。湖南的衡烟、陕西的蒲城烟、北京的油丝烟、山西的青烟、云南的兰花烟、甘肃酒泉的水烟(又名西尖),均负盛名。甘蔗产地以华中、华南为主,江南、四川与台湾等地的制糖业非常发达。蚕桑业以江苏浙江的苏州、湖州、嘉兴、杭州和广东的广州最为发达,已成为当地农民的重要生产活动[书21]:154-166。
清朝的手工业在康熙中期以后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至乾隆年间,江宁、苏州、杭州、佛山、广州等地的丝织业都很发达。江南的棉织业、景德镇的瓷器都达到历史高峰。手工业分成官营与民营,由于工匠实行以银代役,所以顺治二年就下令废除工匠制度[参255],官营缺乏必要的工匠而逐渐衰落。民间手工业兴盛,例如云南民间炼铜场十分发达[参256]。苏杭一带民间丝织中已有不少具有专门技术的人,站在一定的地方等待雇用[参257]。
瓷器制作技术改进,产量也大幅提升。例如江西景德镇瓷窑所烧造的御瓷产量在雍正六年(1782年)时,一年之中生产十数万件御器 [书21]:167-169。玻璃制造有较大的进步,清宫玻璃厂能生产透明玻璃和多达十五种以上的单色不透明玻璃,造型也丰腴美观[书21]:167-169。丝织技巧也有新的提高,出产的重要提花品种有妆花纱、妆花缎、妆花绢等[书21]:167-169。广东的“女儿葛”是广东增城的少女用一种葛藤的丝织成,质量极优[参258]。当时的棉织业以松江最为发达,技术最好,而染色、踹布业则以芜湖、苏州为最先进[书21]:267。
清朝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关系,主要是通过买与卖来体现的。不仅全部劳动成果全归雇主,而且在人身上也很少自由[书25]:6[注 57]。在这些行业中,劳动者的工资是“按件而计”的;而且按照工匠技术的高低和工作的繁简论定工价[书25]:68[注 58]。劳动者所得的工资,已经是根据劳动的熟练程度来规定。劳动者也比过去有较多的自由。例如苏州丝织业作坊中的劳动者,“倡众歇作”,要求增加工价,可以“另投别户”,追寻较好的待遇[书25]:13。
在明清时期的农业和手工业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上商业也很发达,商品货币经济空前活跃。由于农业中商品性生产扩大,农产品越来越多地变为商品,出现许多专门化的经济作物地区,为手工业生产提供原料,或者直接供应消费者。例如养蚕地区为调剂桑叶的供需,出现专卖桑叶的“青桑行”和“叶市”。一些经济作物如蔗糖行销国内外,茶叶于十八世纪输出激增。粮食作物除大量供给城市居民食用外,还有不小的部分用于酿酒、油和豆制品加工等。这些产品自然都是为供应市场而生产的[书21]:174-177。
清代城市工商业者的地位相对改善,明代以来匠人对国家人身依附的“匠籍”制度随之瓦解。国家对民营瓷窑、纺织工场及采矿等进一步放宽限制。大小城市各类作坊林立,苏杭的丝织,松江的棉纺织,景德镇的制瓷,佛山的铸铁等业名扬天下[参259]。
商品性生产的发展,商品流通范围的扩大,促使一些新的工商业市镇的兴起和发展,例如汉口镇和朱仙镇就是位处交通枢钮点而兴起,而佛山镇和景德镇专司生产如丝绸、瓷器等高价值产品的城镇。至嘉庆年间,这四镇并称为“四大名镇”。其他兴起的尚有于江泾、震泽镇等等[书21]:174-177。许多重要城市如北京、苏州、江宁(今南京)等地,也更趋发达。例如北京的居民已不下百万,一切生活所需,都从商业渠道取得,不能一日无贸易。当时尚流行“天下四聚”的说法:“天下有四聚,北则京师(北京),南则佛山,东则苏州,西则汉口。然东海之滨,苏州而外,更有芜湖、扬州、江宁、杭州以分其势,西则惟汉口耳[参260]。”
农业与手工业的发展为商业繁荣奠定基础,扬州、苏州、南京、杭州、广州、佛山、汉口、北京,成为全国八大商业城市。中小城市星罗棋布,取得比前朝更大的成就[参259]。
与此同时,金融业与贸易业发达,商人分成十大商帮。其中晋商、徽商支配清朝的金融业,闽商、潮商掌握海外贸易[参236]。广州的行商与扬州的盐商都是最阔气的商人,山西商人掌控全国银号。
清朝货币大体上采白银与铜钱并用的银铜双本位制,大数用银,小数用钱,但银的地位更见重要。因海外贸易发达,白银大量从国外输入,康雍乾盛世流通的外国银元除西班牙银元外,还有葡萄牙银元、威尼斯银元、荷兰银元、法国银元等。鸦片战争前后,需要固定形式的银币出现,正式使用机器铸造银币则是鸦片战争以后的事。鸦片战争前,由于英国将大量鸦片销入中国,导致中国白银大量外流,需要更多的铜钱才能换取白银。由于白银是百姓纳税的固定货币,这带动通货膨胀,严重恶化经济。使得曾经于1651年顺治帝发行纸币,到1853年咸丰帝又发行大清宝钞与户部官票等纸币,以稳定清朝经济[书21]:174-177。
清廷在初期平定明郑前对于民间海外贸易厉行海禁政策;对于外国来华贸易,仍沿袭明代的朝贡制度加以控制。最初与清朝发生朝贡关系的,主要还是南洋和东南亚诸国,但有许多限制,如贡期和随贡贸易的监视等都作严格的规定。对于西方国家来华商船的限制就更严。只许它们停泊澳门,与澳门商人进行贸易,每年来华贸易的大小船只,不得超过二十五只。1685年才允许外商到前述口岸通商[书21]:174-177。
清廷平定明郑后放宽海禁,在“粤东之澳门(一说广州)、福建之漳州府、浙江之宁波府、江南之云台山”分别设立粤海关、闽海关、浙海关、江海关作为管理对外贸易和征收关税的机构。江浙闽粤四大海关总领各自所在省的所有海关口岸,通常下辖十几至几十个海关口岸,并准许外商在指定口岸通商,逐步建立一套管理外商来华贸易的制度,主要有公行制度和商馆制度[书21]:174-177。浙江、福建与广东地区盛行海外贸易,人民时常与日本、琉球、东南亚各国及葡萄牙、西班牙与荷兰等西洋各国展开贸易。到18世纪还有英国、法国与美国参与其中,当中英国几乎独占对华贸易。西洋各国与日俱增地需要清朝的丝绸、茶叶与甘蔗,然而清朝对西洋事物需求不大,使得中国对外贸易呈现大幅出超的情形。大量银元流入中国,增加货币流通量,刺激物价上涨,促进商业繁荣[书21]:174-177。在此期间,中国沿海以泉州、漳州、厦门、福州与广州先后崛起,成为贸易大城,操控对外国际贸易[书21]:174-177。汉学家杜赫德认为,在清朝国内贸易的极盛时期,整个欧洲的总贸易量也不能与中国抗衡[注 59]。
据西方文献记载,清朝时期的中国各省被比喻为欧洲诸国,各自拥有自己丰富且多种多样的特产进行贸易,如湖广省和江西省专门向所有不产大米的省份提供大米;浙江省出产最优质的丝绸;江南省盛产漆料、墨水,以及各种有趣的小作坊;云南省、陕西省、山西省出产铁、铜还有其他各类金属,还富有马、骡和毛皮生意等等;福建产糖和最好的茶叶;四川盛产植物、药物、像大黄等等,而且都倾向于联盟保护的形式,在所有的城市里也一样。清朝官员在商业界里都拥有自己的股份/分成,同时亦惠及平民百姓。清朝的市集亦相当繁华,中外商家贸易往来频繁,外国商人对中国商人的诚实也有深刻的良好印象[参261]。
清朝在康熙年间部分主要与近邻国家或地区贸易的进出口货品如下:
另外,当时期清朝与欧洲贸易最为重要的商品为日式工艺品、茶、瓷器以及各类丝绸;清朝亦有将从欧洲进口的布匹转销至日本[参262]。
乾隆年间虽有10年的“南洋海禁”和在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禁止西洋商船前往闽、浙、江三海关贸易的阻碍和影响,但中国的海外贸易并未因此停顿或萎缩,而是不断地向前发展,其规模和贸易总值超越前代,在清朝乾隆十年期间,四港贸易额总值达到36,571,777两,是前朝最高时期的三十五倍,仅广州一地,贸易额就是前朝全部贸易最高额的十余倍[参263]。18世纪时期中国海外贸易的鼎盛还为荷兰东印度公司带来危机感[参264]。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由于外商频年不断的掠夺和违法行为,清廷只保留广州一地作为“番商”如英国、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等西洋商人的通商出口处,而江、浙、闽三个海关在乾隆、嘉庆和道光期间虽有所限制,但在某程度上亦有继续正常履行其管理对外贸易的职能。到十九世纪,英国在印度种植鸦片,并且大量销往中国。这使得中国对外贸易逆转为入超。鸦片的问题引爆鸦片战争,中国战败后门户大开。南京条约不但开放厦门、上海、宁波、福州、广州等五口通商口岸给外国人。随后陆续的不平等条约使外国人大量来华投资,并且建立租界,加速对清贸易[书21]:174-177[参265]。
清朝起,自康熙至乾隆,虽然总体上对于佛教(藏传佛教除外)较为冷淡[参266],不过对于稳定社会仍有一定的帮助[参267]。乾隆:“彼为僧为道,亦不过营生之术耳。穷老孤独,多赖以存活。其劝善戒恶,化导愚顽,亦不无小补。”清朝皇帝多与僧人来往,顺治帝先后与名僧憨璞性聪、玉林通琇、茚溪行森和木陈道沁等互相交流,顺治本人曾削发打算出家,他所宠爱的董鄂妃在他的影响下也栖心禅学。再如康熙帝在外出巡,每往名山巨刹,为之题字撰碑。
雍正帝喜读《金刚经》,也多与佛教徒往来,选编语录,俨然以禅门宗匠自居[参267]。
不过佛教无限制的发展,对统治者也有不利之处[参267],如果太多人民出家,政府征税的对象就会减少,寺院上层兼并土地,发展寺院经济,就会加强土地集中的程度,激化社会矛盾,一些犯法的人,往往藏身寺庙作为躲避惩罚的手段,某些“聚众为‘匪’之案”,甚至“多由‘奸邪’僧道主谋,“平时‘煽惑’愚民,日渐酿成大案。”,因此清朝一方面保护佛教,另一方面又对之加以限制[参267]。清朝限制佛教的办法主要有三种,设置僧官[注 60][参267]、实行度牒制度[注 61][参267]与不许擅造寺庙[注 62][参267]。佛教在限制下仍有一定影响力[注 63][参267]。佛教各派,除了禅宗还算盛行之外,其精神日趋世俗化,宗风也随之衰落。另外如净土宗、律宗、也仅能保持典型。乾隆时,曾禁止各地建立新寺院,民间出家为僧者也受限制。士大夫虽喜谈佛学,但只是谈论佛理,没有兴隆佛教的意愿[参266]。
清朝为笼络内外蒙古、青海、西藏外族,优礼和尊崇藏传佛教(亦称喇嘛教)[参268],顺治八年,特于北京建造一大喇嘛庙,度喇嘛一百余人,皆内府诸旗王公属下满州人[参268]。雍正帝曾得喇嘛之助继位,之后以其潜邸改建为雍和宫大喇嘛庙[参268],成为北京也是当时中国最大之喇嘛庙[参268]。雍正五年,又为蒙古之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建大喇嘛庙,发帑银十万两之多。并尊哲布尊丹巴为喀尔喀大喇嘛,其地位与西藏之达赖、班禅鼎立为三,后世称为“活佛”[参268]。乾隆帝曾经把藏传佛教作为解决现实社会矛盾的方法[参269][注 64]不过也以理藩院来控管其发展。藏传佛教虽然表面上受到君王的礼遇,不过事实上不像元明前两代如此兴旺,乾隆末年发生川楚教乱,使藏传佛教渐走衰落之途[参269][参266]。
道教在宋朝最为盛行,之后元明两代对其仍为优遇[参266],到了清朝,帝室虽然也信奉道教,但不如前代之盛行[参266],清朝对道教的政策与对待其他宗教一样,既保护又加以控制[参270]。清朝的道教在明朝衰落的基础上,进一步走向衰落。其主要原因如下:
衰落最根本原因是时代发生急剧的变化[参270]。商品经济的发展,生产水平的提高,世界交流的频繁,科学技术的传入和进步,新文化、新思想的兴起,这些衰落的表形,使其在政治上的地位日益下隆;另外道教教义学说陈陈相因,已停滞不前;道教上层人物日益腐化,失去群众;道教也与儒佛两教教日趋融合,使其自身的特点日益消退[参270]。
由于正统的道教逐渐衰落,促成民间宗教的崛起[注 65]。其为道教的变种与流衍。因为他们被统治者视为“邪教”,而只能秘密传播,但传播的范围却很广泛[参271][注 66]这些的民间宗教,名目不下数十百种[参271]。
民间宗教的思想内容,大量抄袭佛、道、儒等各家的教义,但也有不同之处[参271]。其中最多宣传的东西,是关于弥勒等神佛下凡和劫变的观念,以及关于“真空家乡,无生父母”的信仰[参271]。民间宗教的所有这些宣传,无疑是一种迷信,表达人民的不满和抗议,它给人们以安慰和希望,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人们要求改变现实愿望,因此容易被人民所接受,可以成为组织,号召贫苦群众参加起义的工作[参271]。有些民间宗教,还有明确的“反清复明”思想[参271],如清茶门教宣传,“清朝已尽,四正文佛落在王门;胡人尽,何人登基;日月复来属大明,牛八元来是土星[参272]。”这些民间宗教如白莲教与天地会,在清朝中叶以后,发动许多起义活动,如:川楚教乱、林爽文事件等等,对清朝国力造成很大的损伤。
从元朝开始,西域伊斯兰教教徒大量来到中国各地[参266],穆斯林居住于甘肃、陕西、四川、山西、直隶、广东、云南等省。清廷对伊斯兰教采取放任的态度,尊重他们的信仰,用他们的法律来处理纷争[参266],但是比起元、明前两代来说较为没落[参273],清朝防制回人的法律极严,内地各省,回人犯法,判罪较一般犯人为重,凡罪当流徒,一般人民可申请存留养亲者,回民却不得申请[参273]。在回疆,清朝每于重要所在分建汉、回二城,限制回民的自由,并禁止汉回通婚,在公文书中,则民、回别称,表示将回民排斥于一般平民之外[参273]。
在清朝统治期间,清朝末年时,甘肃、陕西、云南这三省曾发动叛乱[参266]。康熙顺治年间,甘州回民丁国栋、米喇印起兵造反,乾隆年间的大小和卓之乱,嘉庆年间张格尔据浩罕叛,道光同治年间的陕甘回变与云南回变一时俱起[参273]。
满清入关后,汤若望、南怀仁等教士,先后被任命为钦天监主要官员[参274],他们利用职务之便来传教,虽然一度受到康熙历狱的打击[参274],不过随着康熙帝开始亲政后,翻案成功重新执掌钦天监来继续传教[参274],康熙帝对于天文历算、火炮之学很有兴趣,曾叫传教士徐日昇、白晋等人轮流进讲[参274]。并以他们担任通译及处理外交事务[参274]。如:徐日昇、张诚随索额图参加中俄尼布楚条约谈判,充当翻译和参谋。清朝对定居中原的西方传教士采取礼遇态度。其中,顺治帝特别倚重德国耶稣会士汤若望,并尊其为“玛法”(满语“爷爷”的意思)。在随后的一百多年前,钦天监皆由耶稣会士掌管。
耶稣会传教士对于中国原有的风俗习惯,抱持容忍态度[参274]。教徒祭天、祭祖、祭孔者盛行,虽然与教义互相冲突,但都以默忍[参274]。不过到了17世纪末至18世纪初,天主教内部发生“礼仪之争”。依照道明会传教士的指控,罗马教宗下令禁止的传教士使用耶稣会的中文词汇“天”和“上帝”来称呼天主,也禁止中国信徒祭拜祖先与孔子[参274]。这与当初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以及其后的传教士在中国传教时所采取的本土化政策截然相反[参274]。清政府对此十分不满,认为这样做有违中国敬孔祭祖的传统[参274]。康熙帝于1700年批示说:“敬孔敬祖为敬爱先人和先师的表示,并非宗教迷信”。
双方争持不下,最后清廷下令必须遵循“利玛窦规矩”传教,不然就不准传教,逐出中国,是为“禁教令”[参274]。1722年,雍正帝彻底推行禁教令,使得清朝初年西方基督教在中国传教被终止[参274],到了道光帝时,连钦天监也不任用传教士。不过清朝皇帝对于教禁并没有彻底禁止[参274],嘉庆年间(1807年),新教教士英国人马礼逊,曾藉工作之便私下在广州进行传教的工作[参274]。
鸦片战争后,清廷虽并未正式撤销禁令,但基督教的传教自由已经由不平等条约获得确认,于是欧美各地的基督教教士在西方列强的庇护下进行宗教活动,基督宗教传播更为迅速[参274]。除了传教之外,设立医院和学校,对于中国文化和社会的演进,发生巨大的影响[参274]。不过有些西方传教士拥有种族优越感,以争议手法传教[参275],如不理会传统社会阶级之分、强占土地(强行索回雍正禁教时遭没收的土地房产)、袒护教徒干涉司法审判、下令教徒不得分摊并参与地方集体祭祀活动、直接要求北京政府撤换省级官员,甚至一些犯罪之人也借由信教取得司法保护,引起中国人的反感,因此民教冲突不断,许多民众则愤而纷纷起来焚烧教堂,驱逐或甚至杀害传教士,收回被侵占的土地财物[参275]。从1856年至1889年先后发生的教案多达三百多起,著名的有1870年的天津教案,1900年的义和团之乱期间,有数万民中西方传教士与基督教信徒惨遭杀害[参275]。
清朝统治中原后,推行的汉化政策比其他征服王朝还要深,然而清室也尽可能保留本族文化,并且维持本身文化与汉文化的平衡[参276]。清初以来,所有施政文书都以汉文、满文两种文字发布。自康熙起大力推行以儒学为代表的汉文化,汉传统经典成为包括皇帝在内的满族人必修课。到乾隆中期,满人几乎全部以汉语为母语,满文渐渐成为仅用于官方历史记载用的纯书面文字。到19世纪,官方文件中的满文已基本为汉文所取代。然而儒家的一些思想清朝皇帝没有完全接受[参277][参163]。
在18世纪康乾盛世期间,欧洲前往中国的传教士们将当时中国图景呈现给欧洲人,而后引发在17世纪末至18世纪末的100余年间,甚至直到19世纪初,欧洲吹起中国风。无论是在物质、文化还是政治制度方面,欧洲都对中国极为追捧,以至于在1769年曾有欧洲人写道:“中国比欧洲本身的某些地区还要知名。”对中国风的狂热追逐曾经是当时欧洲社会的普遍时尚。这种时尚渗透到欧洲人生活的各个层面,如日用物品、家居装饰、园林建筑等。1735年,法国神父翻译并发表法文版《赵氏孤儿》后,造成非常轰动的中国戏剧热[参62]。西方对当时的中国也存在负面的声音,认为中国朝廷过于独裁与专权[参62]。乾隆末年英国派遣马戛尔尼出使清朝,在佩雷菲特笔下的马戛尔尼本人认为:“人民生活在最为卑鄙的暴政之下,生活在怕挨竹板的恐惧之中,所以人们胆怯、肮脏并且残酷[参66]”,而马戛尔尼本人的日记却如此记载:“中国政府的行政机制和权力是如此的有组织和高效,有条件能够迅即排除万难,创造任何成就”[参278]。马戛尔尼访华团成员之一的安德逊却如此评价:“杀头案在中国是非常少见的。关于这问题,我甚为注意而且好奇地去打听,一有机会就向人探问,我不只问过一个人,有好几个人,至少有70岁高龄的老人,他们从未见过或听到过有杀头处刑的事……比较轻的刑事案,在这人口非常多、商业又发达的国内也不常有”;“走过的乡村(北京郊区)前后每1哩路上的人数足以充塞我们英国最大的市镇”;“这城市(广州城)的街道一般是15呎到20呎宽,用宽大的石板铺砌,房屋超出一层的很少,用木材和砖建筑。商店的正面大门之上有漂亮的阳台,因而门前形成一街檐,用各种油漆装修得很美丽”;“……这个马车队伍停歇在一个大市镇内,镇名“吉阳府”。说它是人口稠密,则我又用了这冗繁的语词,这语词可以同样应用于整个帝国,如每个村庄、市镇、城市;不,每一条河流和河流的两旁也充满了人。在这国家里,在我们所经过的地方,人口是极为众多而且是到处是那么多:我们走过的乡村前后每1哩路上的人数足以充塞我们英国最大的市镇,道路两旁不少别墅田庄散布在田野之间,大为增色,也足以证明其富裕”;“……不能不对这位伟大、显赫、聪明、慈善的中国皇帝致以崇高敬意。他治理中国60年之久,按他的百姓的普通呼声,他对他们的康乐与兴旺从未忘怀。在他管理司法方面的情况是:他保护他的百姓中最低微的人”[参279]。
清朝学术兴盛,文人学者对明朝以前各朝代的种种学术都加以钻研、演绎而重加阐释,集历代之大成,梁启超称清朝为中国的“文艺复兴时代”[参280]。鉴于晚明政治腐败、内忧外患不断,宋明理学流于空泛虚伪,致使清初学者多留心经世致用的学问。明朝亡于流寇、清朝定鼎中原后,一时学者痛定思痛,排斥空谈心性的宋明理学与阳明学,推究各朝代治乱兴衰的轨迹,提出种种改造政治与振兴社会的方案,使清初学术思想呈现实用主义的风气,发展出实事求是的考据学[参12]。
考据学又称为“朴学”,强调客观实践,有疑问时求证,具有科学精神。考据学专研训诂、音韵和校勘等。而其治学远宗两汉的经师,有异于宋明理学,故又称为“汉学”。以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并为明末清初三大儒,与方以智、朱舜水等人并称清初五大师,颜元也是这一时期的大师[参12]。顾炎武提倡“经学即理学”,提出以“实学”代替宋明理学,要学者直接研习六经。提倡“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参281],著有《日知录》、《音学五书》等,其学说发展成乾嘉学派。黄宗羲有“中国思想启蒙之父”之誉称,著有《明儒学案》、《宋元学案》,是中国学术史之祖。他保护阳明学,排斥宋明理学,力主诚意慎独之说,蔚为浙东学派。王夫之强调实际行动是知识的基础,认为历史发展具有规律性,是“理势相成”。其思想发展成船山学,后人编为《船山遗书》[参12]。
以民为天下之主的思想于明末清初亦有所流行,例如生活在明末又经历清初时期的黄宗羲和顾炎武、王夫之提倡民权,所著的《明夷待访录》攻击君主专制体制,提倡天下为主,君为客的观点[参282],倍受清末革命党的推崇。部分学者认为黄宗羲的思想是近代民主主义的思想,有西方学者称黄宗羲为“中国自由主义的先驱”[参12]。清初思想家唐甄所著《潜书》描述:“清兴五十年来,四海之内,日益困穷,农空、工空、市空、仕空[参283](值得一提的是,清初五十年期间正处于气候最为异常之时,当时世界上多处亦发生罕见的大饥荒)[参284]。”,并指出皇帝是一切罪恶的根源,认为“自秦以来,凡帝王者皆贼也。”
被当时正纯学者(儒生)斥为“名教罪人”、“丧心病狂”、“人可戮而书可焚”的袁枚追求自由个性,反对专制思想和理学,亦贬斥汉学,他亦针对清廷统一人心风俗政策说“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天亦不能做主,而况于人乎?”,但袁枚从来没被追究过“害义伤教”之罪,在当时亦生活得颇为顺畅,名倾一世,令人羡慕[参285]。
清代中期的考据学崇尚研究历史典籍,对中国历史从天文地理到金石铭文无一不反复考证。当时分成吴、皖两派。吴派以惠栋父子、段玉裁、王引之与王念孙为主,以“博学好古”为宗旨,恪守儒家法则;皖派以戴震为首,以“实事求是”、“无征不信”为宗旨。他们“毕注于名物训诂之考订,所成就亦超出前儒之上”[参286]。桐城派健将姚鼐提倡“义理、考据、词章,三者不可偏废。”[参287]道光与咸丰年间,曾国藩又把经济与义理、考据、词章并列[参288]。然而考据学到后来过分重视琐碎事物的探究,为学问而学问,知古不知今。当时章学诚提出“六经皆史”,注重六经蕴含的义理,并使用于当代政治上,意图矫正此歪风。鸦片战争后,西学大量流入中国,考据学逐渐式微[参12]。
明末清初,随着欧洲耶稣会传教士来华,西学输入中国,对于当时的学风由浮虚转为务实,也是有相当的激励作用。他们将西方科技介绍给中国人,扩大其知识领域,使中国的学术思想添增不少新成分。
当时有才华的传教士被皇帝欣赏和重用,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也被推崇和应用。而在民间,民人与西方传教士能够互相交游,西学在社会中得以自由传播,由康乾皇帝敕辑的丛书《古今图书集成》和《四库全书》亦收录传入中国的西方科学技术,当中《四库全书》收录了24种西方传教士的著述[参289]。
康熙帝亦曾经委派传教士闵明我返回欧洲招募人才,希望增进中西方科技文化交流[参290]。《四库全书总目》以及乾隆帝亦对西方技术作出较高的评价:“西洋之学,以测量步算为第一,而奇器次之。奇器之中,水法尤切于民用,视他器之徒矜工巧,为耳目之玩者又殊,固讲水利者所必资也”;“欧罗巴人天文推算之密,工匠制作之巧,实逾前古”[参291]。
鸦片战争之后,大量西方科技与思想带动中国近代化革新。此时学者如龚自珍、魏源与康有为等人继承章学诚的说法,并进一步要求改革祖宗的法制,来应付内忧外患的局势。龚自珍讲求经世之务,志存改革,追求“更法”。魏源的《海国图志》主张“师夷长技以制夷”,冯桂芬的《校邠庐抗议》主张“以中国之伦常名教为原本,辅以诸国富强之术”。康有为与梁启超主张君主立宪。他们吸收来自西方的知识,先后推动自强运动与维新运动,这一波改革风潮最后引发清末新政与辛亥革命[参12]。
清朝文学多元发展,兼容并包历代之文学特色[参280]。明朝以前的文学发展多表现在声韵、格律、句法、结构的因袭或创变;清朝承接各代文学成果,先后形成许多学派,将各种在明朝以前已式微的文体重新复兴,并继明末进一步发展各类小说、戏曲;另外,因不同地区、民族互动而呈现出语言风格多样化之文学面貌,于古体诗、近体诗、骈体文、散文、赋、词、曲、小说、戏曲皆然。由于语言转变较微妙,往往被人忽视,造成清朝文学缺乏明显特征与创造力的一般印象。整体而言,清代文学面向相当复杂多样,但质量上也良莠不齐[参292]。
清朝前期出现风格率真、浪漫的小品文,以张岱、李渔与袁枚为主;又有侯方域、魏禧、汪琬合称“清初散文三大家”[参293]。但是他们的文风不受道学学者支持,这些学者发起复兴唐宋文风的古文运动,此即桐城派。创始人方苞与刘大櫆、姚鼐有“桐城三祖”之称。姚鼐是桐城派的集大成者,他的古文主张,在提倡“义理(内容合理)、考据(材料确切)、词章(文辞精美),三者不可偏废。”讲究义法,提倡义理,要求语言雅洁,反对俚俗。后来曾国藩发展成湘乡派,恽敬、张惠言发展成阳湖派[参294]。
清朝的诗风甚盛[参294],以帝王、宗室为首,官方大力提倡诗学,自清圣祖以后诸帝主导官修《御定全唐诗》、《御选唐诗》、《御选宋金元明四朝诗》、《御定佩文斋咏物诗选》、《御定历代题画诗类》、《御选唐宋诗醇》、《御定历代赋汇》等以及各代皇帝之《御制诗集》,如清高宗酷爱作诗,一生作《御制诗》五集,共计十余万首,每作一首诗便令词臣注释,若词臣不得内容原委则准许其回家查阅典籍[参295],多罗安郡王玛尔浑选宗室王公诗为《宸萼集》。皇帝也将诗咏作为联系、拢络官员的方式[参296]。在清代,写诗的女性越来越多,且诗的创作者皆来自各行各业。清代是一个文学收藏和批评的时期,许多现代流行版本的中国古典诗歌都是通过清朝诗集传播的,如《全唐诗》和《唐诗三百首》等[参297]。
清初诗家首推钱谦益、吴伟业与王士祯;康熙中后期,江南地区出现王式丹、吴廷桢、宫鸿历、徐昂发、钱名世、张大受、管棆、吴士玉、顾嗣立、李必恒、蒋廷锡、缪沅、王图炳、徐永宣、郭元𨥤合称“江左十五子”。乾隆时期袁枚、蒋士铨与赵翼并称江左三大家,同时黄景仁与郑板桥也以诗闻名。嘉庆、道光年间文人广结诗社,京师与扬州风气最盛,以消寒诗社最知名,代表人物有顾莼、夏修恕、程恩泽、陶澍、朱珔、吴椿、梁章钜、胡承珙、李彦章、刘嗣绾、周之琦、林则徐、徐宝善、卓秉恬。被称为“诗界革命”的诗歌改良运动产生于维新运动,其代表有黄遵宪的以写作反映时代的社会诗,其余如谭嗣同、唐才常、康有为、蒋智由、丘逢甲、夏曾佑均有作品存世。于清末又发展出同光体,代表作家陈三立、陈衍、沈曾植等,且延续到辛亥革命后。清朝诗论学说分成沈德潜的格调说、王士祯的神韵说、袁枚的性灵说与翁方刚的肌理说[参294]。
词兴起于隋唐的“燕乐”,两宋发展达高峰,至元朝衰微,延续至明朝则趋近消亡[参298][参299];清初词学振兴繁盛,康熙年间纳兰性德与朱彝尊、陈维崧并称“清词三大家”,随后产生由陈维崧为代表的阳羡词派、朱彝尊为代表的浙西词派,词学蔚为风潮。万树整理词调辑成《词律》,于清词颇有影响力;康熙末,清圣祖敕命王奕清等编成《御定词谱》,为词调格律的集大成钜作,影响层面最广[参300]。乾隆、嘉庆朝,常州词派起而代之,反对浙西词派的“清空之弊”,代表人物有张惠言、张琦、恽敬、黄景仁、李兆洛、丁履恒、钱季重、陆继辂、左辅、董士锡、周济、刘嗣绾、刘逢禄、谭献、庄棫、宋翔凤、谢章铤、冯煦、陈廷焯、王鹏运、郑文焯、况周颐、朱祖谋等人,著名词人辈出,持续到清末民初[参301]。清朝因此被称为词的“极盛时期”,“号称词学中兴”,“作家之盛,直比两宋”,门户派别各具风采,婉约、豪放都各自重现、盛行[参302]。
清朝小说杰出者众,曹雪芹等著《红楼梦》不仅为四大名著之一,由于其对社会百态和众多人物全面精确的写实描绘和丰富的艺术魅力而被普遍认为是中国古典小说的巅峰之作。蒲松龄以志怪内容反映社会面貌的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吴敬梓所著的虽结构松散但足称伟大讽刺小说的《儒林外史》;以及在《儒林外史》的影响下,以《老残游记》为代表的揭发官场丑态的谴责小说均有很大影响[参294]。
乾隆三十八年至四十九年(1773年—1784年)编纂的《四库全书》是中国古代最大的一部官修书,也是中国古代最大的一部丛书,分经、史、子、集四部,故名四库。据文津阁藏本,该书共收录古籍3461种、79338卷、装订成三万六千余册,保存丰富的文献。“四库”之名,源于初唐,初唐官方藏书分为经史子集四个书库,号称“四部库书”,或“四库之书”。经史子集四分法是古代图书分类的主要方法,它基本上囊括古代所有图书,故称“全书”。在编纂《四库全书》的过程中,这些书籍分为“著录”、“存目”与“禁毁”三类处理:符合部分条件的,被列为“存目”,只存书名,不收其书。“抵触本朝”之书一概“禁毁”。符合收录条件的“著录”共3461种。存目书者共6793种,称四库存目,是“著录”的2倍[参303]。禁书共2855种[参304],称四库禁书,甚至还有不另保留原文而直接修改内容,而被后世学者所批判[参305]。
书法方面,晚明的帖学在清初仍然发达,姜英、张照、刘墉、王文治、梁同书与翁方纲等人在刻尊传统的时候,力图表现出新面貌,或以淡墨书写,或改变章法结构等。但由于帖学未有很好地加以清理而逐渐颓势。随着金石考证学的发展,清朝书法多从碑体入手,成为清朝书坛的主流。有名的有翁方纲、刘墉、何绍基与赵之谦。到康有为大力张扬碑学,碑学作为一种与帖学相抗衡的书学系统而存在[参306]。清代的陶艺发展出繁复的不透明釉上彩陶器以及素色陶器两种风格迥异的风格[参307]。
京剧被称为中国的“国粹”,起源于明朝的昆曲和京腔,形成于乾隆、嘉庆年间。京剧之名始见于清光绪二年(1876年)的《申报》,历史上曾有皮黄、二黄、黄腔、京调、京戏、平剧、国剧等称谓。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四大徽班进京后与北京剧坛的昆曲、汉剧、弋阳、乱弹等剧种经过五、六十年的融汇,衍变而成,是中国最大戏曲剧种。其剧目之丰富、表演艺术家之多、剧团之多、观众之多、影响之深均为全国之冠。京剧是综合性表演艺术。集唱(歌唱)、念(念白)、做(表演)、打(武打)、舞(舞蹈)为一体、通过程式的表演手段叙演故事,刻划人物,表达“喜、怒、哀、乐、惊、恐、悲”思想感情。角色可分为:生(男人)、旦(女人)、净(男人)、丑(男、女皆有)四大行当。人物有忠奸之分,美丑之分、善恶之分。形象鲜明、栩栩如生[参308]。
清朝建筑比前世变化不多,除了规模宏伟之外,作为中国建筑特色之一的斗拱日趋虚饰纤丽,几乎失去原来用途。北京紫禁城有许多大型色彩丰富的砖石建筑[参307]。历代帝陵无寝,自明太祖开始方有明孝陵。清朝分别建有位于辽宁沈阳的盛京三陵、河北遵化的清东陵与河北易县的清西陵。清代园林艺术以圆明园为代表,融合江南名园佳景与欧洲意大利楼房花园,被外国传教士誉为“万园之园”。清朝提倡藏传佛教,分别于奉天、北京与五台山兴建大喇嘛庙。康熙帝也于热河承德兴建仿西藏布达拉宫的承德避暑山庄,供游猎避暑的住所。
清朝画坛由文人画占主导地位,山水画科和水墨写意画法盛行,更多画家追求笔墨情趣。清代山水画家有名的有“正统派”的四王(王时敏、王翚、王鉴和王原祁)、吴历与恽寿平,合称“清初六大家”。其中恽寿平创造不用墨线勾勒的没骨花卉画法,承自北宋徐崇嗣之没骨法,又加入创意,蔚为清代花卉画宗师,颇为后人所效仿,形成以恽寿平、邹一桂为首的常州画派[参309]。然而正统派的绘画与元明两朝相比,其水准水平一般,大致上总不脱临摹的陋习[参306]。不过清初绘画仍有翻新出奇、流于怪异之处,比如清初四僧的“遗民派”画家(八大山人、石涛、渐江与髡残)以及“金陵八家”的龚贤、樊圻、高岑、邹结、吴宏、叶欣、胡慥和谢逊等人;雍乾之际以金农、郑板桥为首的扬州八怪。清朝的宫廷画院以意大利的郎世宁、最著名。受到西洋画的影响,清宫廷中的画家如焦秉贞、冷枚等人受西洋画影响。清末时期,任伯年、吴昌硕、居廉的仕女花鸟画及杨柳青、桃花坞和民间年画如《莲生贵子》、《鱼跃龙门》等对后人也有很大影响[参306]。
据统计,清代禁书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次数上都远胜于明代,为中国古代包括秦代焚书坑儒在内的书厄之一。其中,清代违碍书籍的数量是明代的约29.2倍,科举时文是明代的约27.2倍,剧本小说是明代的10.2倍,妖书是明代的约8倍,禁书总数为明代的约12.6倍。明代的统治时间为277年,清朝自天聪年间开始禁书,到道光年间,共224年,比明代持续时间少50多年,而其禁书的数量却比明代多了十倍以上。虽然这只是一个概数,但却能直观地反映出明清两朝在禁书数量上的巨大差距[参310]。
整体而言,清朝的科学技术和同时代的西方国家相比较为落后,在晚期差距更为明显。清初统治者和部分中国学者积极与西方传教士进行中西文化技术交流,统治者亦会将习得的新知识实际地运用在治国方面,然而后来由于禁教的原因导致人们对西学日益模糊和隔阂。清代科学技术的落后是中国贫困积弱的重要原因之一,但在某些科学技术领域中比前也有明显进展,尤其是在数学、天文、历法等学科方面得到空前发展,而精于此道的学者也是英才辈出且人数众多,从远古到清朝这段期间,有关学者的数量在清代占约44%[参311]。清代学者亦对古代技术和文献的复兴和修复也作出贡献。
清军入关后,汤若望、南怀仁等教士来华传教,带来西方科学与技术。他们先后被任命为钦天监[参274]。康熙帝对于天文历算,火炮之学很有兴趣,曾令白晋、德玛诺等人,测绘全国地图,历时十年而成,康熙帝命名为《皇舆全览图》,它是中国第一部用经纬度测绘的地图[参274]。顺治帝多次向汤若望学习天文、历法、宗教等知识,以及治国之策。不久汤若望成为“钦天监”的负责人,掌管国家天文历法事务。在随后的一百多年前,“钦天监”皆由耶稣会士掌管。由于需要新的历法,清政府遂下令根据汤若望所著的《西洋新法历书》,制定新历法并颁行全国,名为时宪历。另一受西方影响较大的是地图测绘学。康雍乾时期,国家统一,版图巩固,始绘制全国和各地的地图,派人到各处实地测量。外国传教士雷孝思、杜德美和清朝学者何国宗、明安图等参加这项工作,采用西方经纬度定位和梯形投影法,所制地图居当时世界水平的前列。在测绘全国地图的过程中,康熙时期编成的数学巨著《数理精蕴》亦发挥实际作用[参312]。
从顺治到乾隆期间,西方传教士在皇帝的要求下制造以及添加不少天文仪器如赤道经纬、黄道经经纬、简平仪等,同时有相关天文学术著作出现,亦改善和编制较为先进的历法。西方的物理学知识也从明朝末年起一直在中国传播,康熙年间的学者戴震就写有关于阿基米德定律的作品,传教士南怀仁著有《熙朝定案》等介绍各种工程技术的作品外,亦著有《验气图说》和《形性理推》等对中国的物理学界产生一定影响的介绍西方光学知识的书籍,并在一定程度下让一些学者启迪进而研究光学,例如在康熙年间写有《镜史》一书的孙云球以及在十九世纪前期写有《镜镜詅痴》的郑复光;在对待西洋器物方面,清代有不少学者、匠师和科学家如黄履庄、黄履、孙玄球等对西方“奇器”有一定的研究和高度仿制,西方“奇器”在一定程度上亦推动中国的物理实验和机械制造的发展[参313]。
由于清政府对天文历法的重视,民间的天文学研究也很活跃,主要代表人物有着有《晓庵新法》和《五星行度解》的王锡阐等[参313]。
为平定三藩之乱,康熙特命比利时传教士南怀仁制造适应南方地形特点和便于战场上机动使用的火炮。南怀仁“依洋式铸造新炮”,并进呈《神威图说》一书,介绍西方的制炮理论和方法。在康熙十四年(1675年)至康熙末年四十余年间,仅中央政府就督造或改制神威无敌大将军、金龙炮、制胜将军、威远将军等各型火炮近千尊。不但数量多,而且种类也不少,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颁行的《钦定工部则例造火器式》载有各种火炮共85种,同年的《皇朝礼器图式》中鸟枪,红衣炮,子母炮这三样火器成为制式武器。其他的著作分别有薛熙撰的《练阅火器阵纪》,沈善蒸撰的《火器真诀解证》,王达权、王韬同撰的《火器略说》,薛凤祚撰的《中西火法》,陈旸撰的炮规图说以及董祖修撰的《炮法撮要》等[参314]。清朝军队的火器装备率也超过明朝,直到两次鸦片战争期间和太平天国战争初期,清军的主要火器是鸟枪和各种生铁、青铜铸造的火炮,在道光、咸丰年间又装备了两人抬用的抬炮和抬枪,清朝军队火器的装备率达到50-60%[参315]。
清朝初期在政权稳固及稳定后容许汉族民众持有冷兵器,但仍然警惕火器尤其是重型火器的流存。虽然清朝在法律上严禁民间私制火器,但在实行上却没有也难以严加管制,终清一代火器在民间几乎随处可见,制造和销售火器在民间已有相当的规模,出于自卫、捕猎、游戏等原因有不少平民都拥有了火器,甚至在京城也有铁匠私造火器售卖。此外,清朝希望士绅掌管的民间武力协助国家维持基层社会的秩序和协助保卫国土,加上亦需顾及民间狩猎和自卫的需要,故清政府在一定条件下容许民间武器合法存在。中国历史上的历代王朝都不会乐见民间有大量武器,特别是不愿看到有精利武器在民间流传,但基于上述原因,清朝对民间火器的政策经常陷于“允许、鼓励”与“禁止、控制”的两难处境[参315]。
农业方面,清代有《授时通考》、《广群芳谱》、《补农书》等著作,详细论述各种作物的栽种和农业生产技术。清代亦是中国传统农学的高度发展时期,中国历代所编著的农书共714部,其中清以前的二千一百多年间编著的农书为231部,清代267年,编著的农书为483部,为清代以前农书数量的2.09倍,清朝治理及研究蝗虫的技术亦相对比较发达[参316]。
清初至鼎盛时期,医药学进步所表现在很多方面,基本上是明朝医药盛况的延续。如对经典著作的研究、本草学、方剂学、诊断治疗学、医案整理等,均较明朝更成熟。各家学派的纷争也逐渐缓和,大多医家能采各家之长折衷于临床。但也不乏固守《内经》、《难经》、《伤寒论》,而批评金元以后一切新说的医学,这与当时考据学盛行不无关系[参317]。清朝中医药学最重要的成就,就是关于急性传染病的研究,它已形成一个新的系统,即温病学说。这一学说的出现,虽然是基于历代医家的有关成就上,但清代温病学派在中医发展史上的贡献,仍然是相当显著的,它并不亚于东汉张仲景著《伤寒论》,金朝刘完素创河间学派[参317]。
康熙年间有不少精通医术的传教士如张诚和白晋等向中国传授西方医学,并且被容许在入职朝廷、建立试验室以传授解剖学知识,康熙对此深感兴趣,甚至曾经在一次研探解剖学时得病。法国传教士巴多明用满文翻译人体解剖学方面的著作并名之为《钦定格体全录》,巴多明和白晋也在康熙的支持下翻译出有关人体血液循环的著作,并且在北京传播相关知识。西方传入的医学知识和理论亦引起了当时中国医学界人士的注意,例如清初刘献廷研究过人物图说等西方医学著作,乾隆年间著有《医林改错》的医学家王清任亦十分重视解剖学:“著书不明脏腑,岂不是痴人说梦,治病不明脏腑,何异于盲子夜行”[参313]。
清朝中叶后,西学的影响不像清初仅局限于个别传教士,西方科技的刺激显然变得十分具有影响力。尤其是西方国家有意识地把医药作为实现他们宗教目的、掠夺目的的手段,所以西方医学对中国的渗透变得比清初那时更为明显。那时中国人民也有吸收外来医药学的需求,于是中西医汇的主张应运而生。这种新的思想既有解放中医药学家保守思想的一面,也有压抑对传统中医药学继承和发展的一面[参317]。
到了清末民初,由于西方医学的强势输入,以其诊断、手术器械的先进、服药的便利、诊间及病房的明亮干净,对当时的传统中医造成了前所未有的生存与竞争的压力。然而由于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医疗习惯、中医的实际疗效以及西医人数尚少不能普及于全国等原因,当时的中医并未如日本明治维新之后的汉医般几乎绝迹[参318]。
中国古代的数学成就曾名列世界前茅,到明代衰落下来,古算几成绝学。明末,西算传入中国,从徐光启翻译《几何原本》前六卷起,直到康熙时编成《数理精蕴》(明末清初西算输入时期一部带有总结性的数学巨著,被称之为当时中国最高水平的数学百科全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西算输入时期,雍正以后到鸦片战争以前,又为“古算复兴时期”。介绍西算和复兴古算构成清前期数学发展的两大内容。清初的历法大辩论,新法以计算精确战胜旧法,这件事使当时知识界对数学重视起来。康熙又聘请传教士徐日昇、白晋、张诚、安多等入宫,讲授几何、代数、天文、物理等科学知识,这就推动数学的蓬勃发展,出现方中通、梅文鼎、梅毂成、明安图、王元启、董祐诚、项名达等著名数学家[参319]。
清朝学者亦重新发掘出在古代已长期失传的大量数学著作,例如《四库全书》的编纂工作者之一的戴震就从《永乐大典》中发现和整理出久已失传的许多古典算书。如《海岛算经》、《五经算术》、《周髀算经》、《九章算术》、《孙子算经》、《五曹算经》以及《夏侯阳算经》。他又从南宋刻本的毛扆影抄本中抄辑出《张丘建算经》和《辑古算经》两种,连同明刻本的《数术记遗》共计十种。这十部算经于乾隆三十八年由孔继涵刻入《微波榭丛书》,正式题名为《算经十书》。戴震还从《永乐大典》中抄辑出宋秦九韶的《数书九章》及杨辉的各种算书,令汉唐以来数学成就的结晶重现[参319]。
清朝的数学人才辈出且著作繁多,大约有五百人贡献一千多种数学著作,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朝代;但因受乾嘉汉学的影响,多集中在对古算的整理、注释方面。在若干领域内,清代学者也作出创造性的贡献。如陈世仁发展宋元以来垛积术的研究,即高阶等差级数求和的方法;焦循注释《九章算术》,提出加减乘除的交换律;还有汪莱和李锐继承宋代天元术和四元术,发展方程论的研究,对方程根的性质以及根和系数的关系等进行探讨[参319]。
鸦片战争之后,西方学说陆续传入中国,其中不乏化学知识。1866年设立的算学馆就有教授化学课程。清朝学者对中国现代化学发展的贡献在于出版大量化学书籍和翻译化学名词。1855年(咸丰五年),英国医生和传教士合信以中文出版《博物新编》,书中介绍了自然科学的知识[参320]。合信把“元素”一词翻译为“原质”,并介绍了不少元素的性质。到了1868年(同治七年),同文馆出版了美国传教士丁韪良编著的《格物入门》全书共七卷,其中卷六讲述化学,附有一个元素一览表,名为“原行总目”。于1871年,嘉约翰和何了然两人以福恩斯的《化学手册》和威尔士的《化学鉴原》作为基础写成《化学初阶》,由博济医局印行[参321],此书再一次翻译元素的名称。同年傅兰雅和徐寿将《化学鉴原》翻译成中文,里面介绍到不同元素和化合物的性质和化学反应[参322]。徐寿把以往元素冗长的名字简化成一个字,亦定下化合物命名的规则。1872年,美国医生兼传教士玛高温和华蘅芳译了达纳的矿物学文件《金石识别》,书里面有一个原子量列表,称为“重率全表”。其后清朝学者翻译出《化学考质》、《化学求数》、《化学分原》、《化学指南》等书籍[参323]。
清朝最为著名的化学家是徐寿和他的两个儿子徐建寅、徐华封。而华蘅芳虽为数学家,但他对数、理、化、工、医等学科有广博的学识,并注重科学研究。他翻译过化学书,亦在光绪十五年(1889年)于天津武备学堂试制氢气球。但清末的科学教育培育了后来中国王琎[参324]、任鸿隽[参325]、陈裕光、陈可忠等化学家。
建筑学方面取得很高的成就,宫殿、园林、寺庙、宅宇、城垣的建筑,盛极一时。或雄伟庄严,或富丽典雅,彩绘藻饰,光彩照人,庭院草木,错落有致。著名匠师梁九、雷发达均有高超的设计和施工技艺。外国传教士蒋友仁、王致诚等带来西方的建筑技术,设计圆明园内西洋楼、大水法等建筑群。
清朝末年,中国的交通事业有所发展,詹天佑是中国第一位杰出的铁路工程师,他主持修建的京张铁路工程之艰巨是当时世界铁路史上罕见的。詹天佑克服一道道难关,创造性地设计出“人”字形轨道,减缓坡度,降低造价,比原计划提前两年完工。詹天佑修建京张铁路期间,厘定各种铁路工程标准,并上书政府要求全国采用。中国现在仍然使用的4尺8寸半标准轨、郑氏自动挂钩等等都是出自詹天佑的提议。此外詹天佑亦着重铁路人才的培训,制定工程师升转章程,对工程人员的考核和要求作出明文规定,并且定明工程师薪酬与考核成绩挂钩。京张铁路培训不少中国的工程人员,詹天佑所制定的考核章程亦成为其他中国铁路的模仿对象[参326]。
名讳(左为汉文,右为满文) | 肖像 | 年号 | 庙号 | 谥号 | 在世时间 | 在位时间 | 陵寝 | 参考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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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特穆 | ᡩᡠᡩᡠ ᠮᡝᡢᡨᡝ᠋ᠮᡠ[注 67] | — | 肇祖 | 原皇帝 (顺治帝福临追庙谥) |
1370年-1433年 | — | 永陵 | [575] | |
福满 | ᡩᡠᡩᡠ ᡶᡠᠮᠠᠨ[注 68] | — | — | 兴祖 | 直皇帝 (顺治帝福临追庙谥) |
?-? | — | ||
觉昌安 | ᡤᡳᠣᠴᠠᠩᡤᠠ[注 69] | — | — | 景祖 | 翼皇帝 (顺治帝福临追庙谥) |
1526年-1583年 | — | ||
塔克世 | ᡨᠠᡴᠰᡳ[注 70] | — | — | 显祖 | 宣皇帝 (顺治帝福临追庙谥) |
1543年-1583年 | — | ||
努尔哈赤 | ᠨᡠᡵᡤᠠᠴᡳ[注 71] | 天命 | 太祖 | 承天广运圣德神功肇纪立极仁孝武皇帝 (皇太极追庙谥) |
1559年5月14日- 1626年9月30日 ( 67岁139天) |
1616年2月17日- 1626年9月30日 ( 10年225天) |
福陵 | [576][577][578][579] | |
承天广运圣德神功肇纪立极仁孝睿武端毅钦安弘文定业高皇帝 (康熙帝玄烨改谥“高皇帝”,康雍乾三朝累谥) | |||||||||
皇太极 | ᡥᠣᠩ ᡨᠠᡳᠵᡳ | 天聪 崇德 |
太宗 | 应天兴国弘德彰武宽温仁圣睿孝敬敏昭定隆道显功文皇帝 | 1592年11月28日- 1643年9月21日 ( 50岁297天) |
1626年10月20日- 1643年9月21日 ( 16年336天) |
昭陵 | [578][580][581][582] | |
多尔衮 | ᡩᠣᡵᡤᠣᠨ[注 72] | — | 成宗 | 懋德修道广业定功安民立政诚敬义皇帝 (顺治帝福临尊上庙谥,后被剥夺) |
1612年11月17日- 1650年12月31日 ( 38岁44天) |
— | — | [583][584][585] | |
睿忠亲王 (乾隆帝弘历追谥) | |||||||||
福临 | ᡶᡠᠯᡳᠨ[注 73] | 顺治 | 世祖 | 体天隆运定统建极英睿钦文显武大德弘功至仁纯孝章皇帝(康雍乾三朝累谥) | 1638年3月15日- 1661年2月5日 ( 22岁327天) |
1643年10月8日- 1661年2月5日 ( 17年120天) |
孝陵 | [578][586][587][588] | |
玄烨 | ᡥᡳᠣᠸᠠᠨ ᠶᡝᡳ[注 74] | 康熙 | 圣祖 | 合天弘运文武睿哲恭俭宽裕孝敬诚信中和功德大成仁皇帝(雍乾两朝累谥) | 1654年5月4日- 1722年12月20日 ( 68岁230天) |
1661年2月7日- 1722年12月20日 ( 61年316天) |
景陵 | [589][590][591] | |
胤禛 | ᡳᠨ ᠵᡝᠨ[注 75] | 雍正 | 世宗 | 敬天昌运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宽仁信毅睿圣大孝至诚宪皇帝 | 1678年12月13日- 1735年10月8日 ( 56岁299天) |
1722年12月27日- 1735年10月8日 ( 12年285天) |
泰陵 | [592][593][594][595] | |
弘历 | ᡥᡠᠩ ᠯᡳᡳ[注 76] | 乾隆 | 高宗 | 法天隆运至诚先觉体元立极敷文奋武钦明孝慈神圣纯皇帝 | 1711年9月25日- 1799年2月7日 ( 87岁135天) |
1735年10月18日- 1796年2月8日 ( 60年113天) |
裕陵 | [596][597][598] | |
颙琰 (原名永琰) |
ᠶᠣᠩ ᠶᠠᠨ | 嘉庆 | 仁宗 | 受天兴运敷化绥猷崇文经武光裕孝恭勤俭端敏英哲睿皇帝 | 1760年11月13日- 1820年9月2日 ( 59岁294天) |
1796年2月9日- 1820年9月2日 ( 24年206天) |
昌陵 | [599][600][601] | |
旻宁 (原名绵宁) |
ᠮᡳᠨ ᠨᡳᠩ[注 77] | 道光 | 宣宗 | 效天符运立中体正至文圣武智勇仁慈俭勤孝敏宽定成皇帝 | 1782年9月16日- 1850年2月25日 ( 67岁162天) |
1820年10月3日- 1850年2月25日 ( 29年145天) |
慕陵 | [602][603][604] | |
奕𬣞 | ᡳ ᠵᡠ[注 78] | 咸丰 | 文宗 | 协天翊运执中垂谟懋德振武圣孝渊恭端仁宽敏庄俭显皇帝 | 1831年7月17日- 1861年8月22日 ( 30岁36天) |
1850年3月9日- 1861年8月22日 ( 11年166天) |
定陵 | [605][606][607][608] | |
载淳 | ᡯᠠᡳ ᡧᡠᠨ[注 79] | 同治 | 穆宗 | 继天开运受中居正保大定功圣智诚孝信敏恭宽明肃毅皇帝 | 1856年4月27日- 1875年1月12日 ( 18岁260天) |
1861年11月11日- 1875年1月12日 ( 13年62天) |
惠陵 | [609][610][611] | |
载湉 | ᡯᠠᡳ ᡨᡳᠶᠠᠨ[注 80] | 光绪 | 德宗 | 同天崇运大中至正经文纬武仁孝睿智端俭宽勤景皇帝 | 1871年8月14日- 1908年11月14日 ( 37岁92天) |
1875年2月25日- 1908年11月14日 ( 33年263天) |
崇陵 | [612][613] | |
溥仪 | ᡦᡠ ᡳ[注 81] | 宣统 [注 82] |
— | — | 1906年2月7日- 1967年10月17日 ( 61岁252天) |
1908年12月2日- 1912年2月12日 ( 3年72天)逊清皇室小朝廷 1912年-1924年(12年) |
溥仪墓 [注 83] |
[614][615][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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