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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至1949年中華民國在中國大陸統治時期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又稱民國時期[4][5][6],指自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建立中華民國軍政府鄂軍都督府至1949年底中華民國政府遷台之間,中華民國之政權(北洋政府、國民政府和中華民國政府)位於中國大陸的歷史時期,也是中國歷史上首次採用共和立憲制的時期[7][8]。
中華民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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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1949年[註 1] | |||||||||||
國歌: 《五族共和歌》 (1912年-1913年) 《卿雲歌》 (1913年-1915年) 《中華雄立宇宙間》 (1915年-1921年) 《卿雲歌》 (修改版) (1921年-1928年) 《中華民國國歌》 (1937年-) | |||||||||||
國璽:中華民國之璽 (1929年—) | |||||||||||
首都 | 常設首都 武漢市(1937—1938)重慶市(1937-1946;1949) 廣州市(1949) 成都市(1949)[註 1] | ||||||||||
政府 | 共和制、軍事獨裁、總統制、議會制、一黨制、委員會制、改良式議會制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1912-1913) 北洋政府(1913-1928)[註 3] 國民政府(1925-1948)[註 4] 中華民國政府(1948-) | ||||||||||
國家元首 | |||||||||||
• 1912 | 孫中山(首任,臨時大總統) | ||||||||||
• 1913 | 袁世凱(大總統) | ||||||||||
• 1927 | 張作霖(陸海軍大元帥) | ||||||||||
• 1925 | 汪精衛(國民政府主席) | ||||||||||
• 1932 | 林森(國民政府主席) | ||||||||||
• 1948 | 蔣中正(總統) | ||||||||||
• 1949 | 李宗仁(末任,代總統)→ 閻錫山(代行) | ||||||||||
政府首腦 | |||||||||||
• 1912 | 唐紹儀(首任,國務總理) | ||||||||||
• 1914 | 徐世昌(政事堂國務卿) | ||||||||||
• 1916 | 段祺瑞(復設,國務總理) | ||||||||||
• 1928 | 譚延闓(行政院院長) | ||||||||||
• 1949 | 閻錫山(末任,行政院院長) | ||||||||||
立法機構 | 北洋政府時期: 國民政府之後: | ||||||||||
歷史 | |||||||||||
• 辛亥革命 | 1911年10月10日 | ||||||||||
• 南京臨時政府肇建 | 1912年1月1日 | ||||||||||
• 聯俄容共 | 1923年-1927年 | ||||||||||
• 第一次國共內戰 | 1927年-1936年 | ||||||||||
• 北伐完成 | 1928年12月29日 | ||||||||||
• 抗日戰爭局部爆發 | 1931年9月18日 | ||||||||||
• 抗日戰爭全面爆發 | 1937年7月7日 | ||||||||||
• 第二次國共內戰 | 1945年-1950年 | ||||||||||
• 政府遷台 | 1949年12月7日 | ||||||||||
面積 | |||||||||||
1912 | 11,420,000平方公里 | ||||||||||
1949[註 8] | 9,634,057平方公里 | ||||||||||
人口 | |||||||||||
• 1912 | 432,375,000 | ||||||||||
• 1949 | 541,670,000 | ||||||||||
貨幣 | 銀圓(1912年-1935年) 法幣(1935年-1948年) 金圓券(1948年-1949年) 銀圓券(1949年)[註 9] | ||||||||||
ISO 3166碼 | 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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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中華民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 阿富汗 不丹 印度 哈薩克 吉爾吉斯 蒙古國 緬甸 越南 北韓 巴基斯坦 俄羅斯 塔吉克 尼泊爾 |
20世紀初,黃花崗起義與保路運動先後爆發,清政府權力衰落。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爆發,各省紛紛響應並宣布獨立[9]。12月20日,孫中山等革命黨人在江寧府召開十七省代表會議[10],並於1912年1月1日宣布成立中華民國臨時政府[11],定都南京府;2月12日,南北議和後,中華民國臨時政府遷往順天府,由袁世凱擔任臨時大總統,中華民國正式繼承清朝。1913年10月,北京政府成立[12],由北洋軍閥掌權,史稱「北洋政府」[13]。1917年8月14日,中華民國北洋政府對德意志帝國及奧匈帝國宣戰,以協約國身分參與第一次世界大戰。1919年中華民國雖以「戰勝國」身份出席巴黎和會,代表團卻因五四運動抗議山東問題遊行而拒簽《凡爾賽條約》[14]。國民革命軍北伐後,由中國國民黨成立的國民政府於1928年6月3日取代北洋政府,定都南京市,名義上統一全國,透過施行訓政以黨治國。在北伐戰爭後期,國民政府陷入分裂和內部軍事衝突中。蔣中正實施清黨後發生四一二事件,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從合作走向對抗,爆發第一次國共內戰。
1931年爆發九一八事變後,日本在中國境內不斷製造衝突[15]:302。面對日本的軍事壓力,國內輿論呼籲「停止內戰 一致對外」。1936年底西安事變後,國共兩黨開始第二次合作。在國民政府於1930年代的統治時期中,中國的交通、衛生、教育、及經濟均獲得迅速發展,被學界稱為「黃金十年」[16]。1937年7月,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南京保衛戰失利後,日軍在南京進行大屠殺,國民政府撤退到重慶[17],日本則在佔領區內建立包括汪精衛國民政府在內的數個傀儡政權。1941年12月,國民政府正式對日宣戰,對日抗戰成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的一部份。1945年,同盟國戰勝日本,但抗戰期間既已存在的國共摩擦成為國共衝突。至1946年,第二次國共內戰全面爆發。
1947年,國民政府頒布《中華民國憲法》,改組為行憲的中華民國政府[18],並實施貨幣改革,試圖以政治與經濟上的革新穩固統治地位,但卻爆發惡性通貨膨脹。1948年9月至1949年6月,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取得三大戰役和渡江戰役的勝利,並佔領首都南京以及全國經濟中心上海。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正式成立。而解放軍則繼續進攻,試圖徹底消滅中華民國政府,完成對全中國的控制[19]。同年12月7日,中國國民黨執政下的中華民國政府遷至臺北。1950年西昌戰役後,中華民國政府基本喪失對中國大陸傳統區域的統治,僅實際統治臺灣、澎湖、金門、馬祖等地區,維持現在兩岸分治的局面[20]。
民國時期是中國歷史上的一個關鍵轉型時代,新舊中外勢力都牽涉其中,從辛亥革命開始到二次革命、護法運動、國民革命軍北伐、中原大戰、抗日戰爭、兩次國共內戰,38年中並沒有真正的和平歲月[21],軍閥割據、戰爭和自然災害導致人口大量傷亡跟經濟損失,蘇聯干涉使外蒙古獨立、英國干涉使西藏不受中央政府控制。面對日本入侵,國民政府初期敗退,失去近半領土的控制。但國民政府最終與盟軍一同戰勝日本,消滅日本建立的各傀儡政權,包括滿洲國,同時取回南海諸島的控制權,以及接管清政府割讓予日本的臺灣與澎湖群島。中華民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參與創建聯合國,並成為安全理事會5個常任理事國之一,奠定戰後中國國際地位的基礎[22]。
此外,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由於組織零散百家爭鳴,在這一時期傳入及發展的近代事物亦對社會生活產生廣泛影響[23],是中國歷史上一個思想、文化極其繁榮的時代,並隨著中華民國政府遷台而繼續存在。在此期間產生的文藝成果及傳播的政治思想十分出彩,對中國之後的發展產生深遠影響[24]。
在民國時期,中華民國在國際上通稱「China」,簡稱「中國」或「民國」[25][26][27]。1905年7月30日,孫中山在日本東京召開中國同盟會籌備會議時,在《中國同盟會盟書》中提出「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的綱領[28],並為未來實現民權主義共和制的中國取了一個「中華民國」的國號[29]。他後來在1916年解釋為何要稱「中華民國」,而不稱作「中華共和國」[30]:
「 | 諸君知中華民國之意義乎?何以不曰「中華共和國」,而必曰「中華民國」?此「民」字之意義,為僕研究十餘年之結果而得之者。歐美之共和國,創建遠在吾國之前。二十世紀之國,當含有創制之精神,不當自謂能效法於十八九世紀成法,而引為自足。共和政體為代表政體,世界各國,隸於此旗幟之下者,如希臘,則有貴族奴隸之堦級,直可稱之曰「專制共和」。如美國則已有十四省,樹直接民權之規模,而瑞士則全乎直接民權制度。雖吾人今既易專制而成代議政體,然何可故步自封,落於人後。故今後國民當奮振全神於世界,發現一光芒萬丈之奇采,俾更進而底於直接民權之域。代議政體旗幟之下,吾民所享者,祇一種代議權。若底於直接民權,則有創制權、廢止權、退官權。但此種民權,不宜以廣漠之省境施行之,故當以縣為單位。地方財政完全由地方處理之,而分任中央之政費。其餘各種實業,則懲美國托拉斯之弊,而歸諸中央。如是數年,必有一莊嚴燦爛之中華民國發現於東大陸,駕諸世界共和國之上矣。 | 」 |
1923年10月20日,孫中山在廣州全國青年聯合會的演講中再次強調中華民國是以「人民為主」[31]。
臺灣政治人物梅峯認為中華民國的英文官方譯名是「Republic of China」(直譯:中華共和國)並沒有將「民」字翻譯出來,其實按照孫中山的意思,中華民國應該翻譯為「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譯名)[32]。而後世中華民國確實易被誤解為「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33]。
清朝末年,中國內憂外患,社會動盪不安。義和團運動導致八國聯軍發動侵華戰爭迫使清政府簽訂《辛丑條約》[34],國內的部分開明人士與海外留學生成立了一些革命組織[35]。1908年,清政府頒布《欽定憲法大綱》,宣布「十年後實行立憲」來敷衍改革呼聲,但結果令立憲派大失所望,革命漸成眾望所向[36][37]。1911年4月27日,中國同盟會在廣東省廣州府發起黃花崗起義,被清軍鎮壓[38]。6月17日,四川保路同志會成立,發起保路運動,由立憲派領導[39]。
1911年10月10日,共進會和文學社成員發起武昌起義[40],並於次日建立中華民國軍政府鄂軍都督府。隨後,中國15個省陸續宣布脫離清政府獨立,形成全國性的辛亥革命[41]。11月17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議決,承認湖北軍政府為中華民國中央軍政府。12月3日,中華民國第一部具有憲法性質的法律《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議決通過。革命黨人一方面籌組中央臨時政府[42],一方面和清朝內閣總理大臣袁世凱進行談判,並在12月18日達成共識[43]:如果袁世凱逼清帝退位,便推舉其為臨時大總統[34]。12月29日,各獨立省份代表於江蘇省江寧府推舉孫中山為臨時大總統[44][15]:28。同日,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成立博克多汗國,宣布外蒙古脫離中國獨立。而西藏發生拉薩動亂,清朝官員和駐軍被驅逐。隨後流亡英屬印度多年的第十三世達賴喇嘛回到拉薩,重掌西藏政權。 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在江蘇省南京府宣布正式成立[10]。孫中山宣誓就任臨時大總統[45][46],黎元洪為臨時副總統,黃興任陸軍部長[47]。1月18日,孫中山代表臨時政府提出《五條要約》並在報端公布[48]。2月12日,隆裕太后在內閣總理袁世凱等大臣勸說和逼迫下,代替溥儀發表《宣統帝退位詔書》,並授權袁世凱組建臨時政府[49],清朝正式滅亡[50]。2月13日,孫中山遵守承諾,向參議院辭職,並推袁世凱為大總統[51]。
1912年2月15日,袁世凱當選為第二任臨時大總統。3月8日,臨時參議院又通過《中華民國臨時約法》。3月10日,袁世凱在順天府宣誓就職[52]。在年底的第一屆國會議員選舉中,宋教仁領導的國民黨獲得參眾兩院的多數席位[11]。1913年3月22日,即將出任國務總理的宋教仁被暗殺身亡[53],國家政權被袁世凱等北洋軍閥掌握。7月,孫中山以宋教仁遭暗殺和善後大借款喪權辱國為由,指揮南部數省發動反對袁世凱的二次革命[54],但以失敗告終[55]。10月6日,袁世凱經國會選舉成為第一任中華民國大總統[12]。10月31日,國會通過《天壇憲草》,採用內閣制來制約袁世凱的權力。隨後,袁世凱以參與二次革命之罪名取締國民黨,並下令解散國會[56]。1914年3月18日,袁世凱命令召開國民大會修改《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改內閣制為總統制[13],並於1915年12月12日宣布改國號為「中華帝國」[13]。雲南將軍蔡鍔、唐繼堯隨即宣布獨立,並組織「護國軍」討伐袁世凱[57]。1916年3月22日,袁世凱宣布取消帝制以謀求續任總統,但被護國軍拒絕。6月6日,袁世凱病逝[58]。
袁世凱之後的中央政府缺乏實力統管各地,中國進入軍閥割據時期[13]。北洋軍閥的主要勢力有張作霖為首的奉系、段祺瑞為首的皖系和曹錕為首的直系,他們為控制北洋政府而多次混戰[59]。此外還有閻錫山的晉系、馮玉祥的西北軍、唐繼堯的滇系及陸榮廷的舊桂系等軍閥割據一方。1917年,孫中山與粵系軍閥合作,在廣東省番禺縣另立中華民國軍政府,發起護法運動[13]。1917年8月14日,由段祺瑞領導的中華民國和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通過了《對德宣戰案》,中華民國北洋政府宣布對德意志帝國、奧匈帝國宣戰,廢除中德、中奧條約,收回天津,漢口德奧租界,特派一戰華工援助協約國[60] 。同年9月22日,廣州國會非常會議承認對德宣戰案[61]。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中華民國是戰勝國。然而北洋政府在巴黎和會上卻被迫將德國在山東的租界轉給日本[62],引發五四運動。五四運動和新文化運動對中國產生深遠的影響,部分知識分子開始尋求新的救國途徑,馬克思主義在中國開始受到歡迎並傳播開來[10]。10月10日,孫中山改組中華革命黨建立中國國民黨[63]。1921年7月23日,中國共產黨成立[64]。1922年,護法運動失敗後[65],孫中山採取聯俄容共的政策,將國民黨按照蘇聯共產黨的模式進行改組[15]:152,並派遣蔣中正到莫斯科進行政治和軍事培訓。蔣中正回國後參與建立黃埔軍校,並擔任校長[66]。1925年2月,黃埔軍校師生擊潰粵系軍閥勢力。3月12日,孫中山逝世。7月,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改組為國民政府。汪精衛任國民政府主席,並改編黃埔學生軍和轄下各地方部隊為國民革命軍,蔣中正任總司令。1926年7月9日,國民革命軍在廣州誓師北伐[67]。同年,西北軍馮玉祥、晉系閻錫山先後加入國民革命軍[68]。
1926年9月7日,北伐軍攻佔漢口;11月8日,攻佔江西南昌。11月11日,廣州國民政府決定北遷武漢,蔣中正則極力主張遷都他控制的南昌。1927年3月,北伐軍攻克上海與南京,以蔣中正為首的反共勢力和以汪精衛為首的容共勢力發生寧漢分裂[69]。4月12日,蔣中正發動清黨,爆發四一二事件,並於4月18日在南京另立國民政府。7月15日,汪精衛在武漢開始分共,第一次國共合作就此結束[70][71]。8月1日,中國共產黨發動南昌起義,開始武裝奪權,揭開持續十年的第一次國共內戰的序幕。中共在各地建立根據地,反抗國民政府[71]。1928年5月,國民革命軍在山東濟南受到日本軍隊阻擊發生五三慘案,繞道北伐。6月,北伐軍攻克京兆地方。12月29日,奉系軍閥張學良通電南京,宣稱接受國民政府管轄。標誌著國民政府取得北伐戰爭的勝利,名義上統一南北。但不久就爆發中央與地方軍閥之間的中原大戰[15]:223,而國民黨與共產黨的軍事衝突也在持續進行[72][73]。1931年,日本發動九一八事變入侵中國東北地區並建立滿洲國[74]。期間日本不斷發動一·二八事變、長城戰役、華北事變等敵對行動[75],而國民黨採取「攘外必先安內」的政策,一方面不斷對日妥協,一方面加緊剿共。1936年12月12日,主張團結抗日的國民黨將領張學良和楊虎城發動西安事變,迫使蔣中正停止剿共,並與共產黨重啟合作,共同反擊日本的侵略。共產黨領導的中國工農紅軍改編為國民革命軍八路軍與新四軍[15]:248。
1927年,中華民國定都南京後,蔣中正根據孫中山提出的《國民政府建國大綱》,實施以國民黨為國家領導核心、暫行一黨制的訓政架構[76][77][78],並制定作為臨時憲法的《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完善法律體系[79][80]。這時期國民政府在外交、交通運輸、公共財政、生活、學術教育、文化上都有所作為,甚至因多方面改革成就而譽為「黃金十年」[72]。其中國民政府除了陸續成立中央研究院、中華民國中央銀行等機構外,並且推行穩定物價、改革銀行和統一幣制等社會經濟政策。同時政府也擴大增加當時中國社會的工業和農業生產,使得工業增長率達7.7%以上[72]。在民生生活方面,則有新生活運動。更在1932年首次派遣代表團參與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15]:192。
1931年9月18日,日本發動九一八事變,在100天內占領整個東北地區。1937年7月7日,日本發動七七事變,日軍從盧溝橋進攻平津地區。不久後華北淪陷,中國抗日戰爭全面爆發。8月13日,中日雙方在上海及周邊地區展開大規模會戰,是為淞滬會戰。12月,首都南京淪陷,日軍開始進行南京大屠殺,國民政府撤退到重慶[17]。抗日戰爭期間,國民革命軍約有170萬人投入作戰[註 10][81]。儘管國民革命軍因裝備、經濟等因素在整體戰爭中處於劣勢,但仍成功把日軍拖在中國戰場,並在部份戰役中獲得勝利。1941年12月7日,日本偷襲珍珠港開啟太平洋戰爭;12月8日,美國對日宣戰;12月9日,國民政府對日宣戰,加入同盟國[82]。英國也開放滇緬公路以運補物資,不過日本也相繼成立蒙疆聯合自治政府、汪精衛國民政府等傀儡政權。1943年1月9日,汪精衛政權對英美盟軍宣戰。11月,中、美、英三國元首發表《開羅宣言》,要求日本應將竊取自中國之所有領土(如滿洲、臺灣及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1945年7月26日,美、英與中國對日本發出《波茨坦公告》,重申《開羅宣言》,命日本無條件投降。8月初,美國在日本投下原子彈。同時,蘇聯對日宣戰,出兵佔領中國東北。8月15日,昭和天皇宣布無條件投降,並於9月2日簽署《降伏文書》。9月9日,國民政府在南京接受日本呈交投降書,至此中華民國獲得抗日戰爭的勝利,並在隔年將首都遷回南京[83]。國民政府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不僅光復抗日戰爭期間淪陷的領土和日本控制的滿洲地區[84][85],還接管南海諸島及清朝在《馬關條約》中割讓給日本的臺灣和澎湖群島[86][87]。國民政府經過談判廢除歷史上的不平等條約,並且和英國、美國等國改簽署平等條約[88]。
1945年開始,國民黨與共產黨便在美國斡旋下就聯合政府展開和談[70]。1946年12月25日,國民黨主導的制憲國民大會在受到共產黨抵制的情況下,通過《中華民國憲法》。1947年初,美國調解失敗後[89],第二次國共內戰全面爆發[90]。同時國民政府因錯誤的政策,造成中國惡性通貨膨脹,失去民心[91]。2月28日,台灣爆發二二八事件[92][93]。年底,國民政府在各界要求下正式頒布憲法、實施憲政,並改組為中華民國政府。1948年,蔣中正與李宗仁當選行憲後第一任總統及副總統,並於5月20日正式就任[94]。
1948年,共產黨開始對國民黨展開軍事戰略反攻,並將部隊正式更名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經過三大戰役後,共產黨完全控制中國東北和華北地區。1949年1月底,蔣中正宣布下野,由李宗仁代理總統職位。4月,中華民國政府和中共召開的北平和談破裂後,解放軍發起渡江戰役,並佔領首都南京及全國經濟中心上海[95]。代總統李宗仁認為大勢已去,而經香港飛往美國;蔣中正則撤退至西南地區繼續指揮軍隊抵抗[96]。10月1日,中共在北京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70][97]。12月,蔣中正下令已撤至西南地區的中央政府退守臺灣地區,臺北市也成為中央政府所在地[98][99][100]。撤退途中除了將外匯和黃金儲備移往臺灣外,國軍和老百姓也跟隨中華民國政府撤往臺灣[101][102]。1950年4月初,西昌戰役的敗北象徵著國軍失去對中國大陸的控制權,5月再失去海南島與廣東省萬山群島,完全退出珠江流域的華南地區。至此,中華民國政府的實質統治區僅剩臺灣全境、澎湖群島、福建省金門、馬祖和浙江省舟山群島,而中華民國在大陸的殘餘軍事力量也在同年由中共發起的全國大剿匪中被完全消滅。1955年,國軍自一江山島撤出,中華民國政府便僅控制臺灣、澎湖、金門、馬祖等地[103][104]至今。
1949年10月1日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不承認遷往台灣地區的中華民國政府為代表「中國」的合法政權,並將其視作已經滅亡的朝代。至今中國大陸的歷史類教科書都將1949年作為中華民國實際結束的年份[105]。
中華民國政府是中華民國的治權機構,其歷史最早可追溯至1911年肇建於湖北省武昌府的中華民國軍政府鄂軍都督府,之後歷經南京臨時政府、北京臨時政府、北洋政府、國民政府等多次政權替換[106]。武昌起義次日,中華民國軍政府鄂軍都督府成立[107],黎元洪出任都督[108]。並根據孫中山編定的《革命方略》,宣布廢除清朝「宣統」年號,改國號為「中華民國」[109]。這是中華民國第一個省級軍政府[110],在中華民國正式成立前實際上扮演了中華民國軍政府的角色。
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在江蘇省南京府正式成立,這是中華民國歷史上第一個中央政府機構。《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公布實施後,南京臨時政府由北京臨時政府繼承,直到1913年10月10日北洋政府正式成立。北洋政府是1912年至1928年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大致可分為1912年-1916年袁世凱統治時期、1916-1920年皖系軍閥統治時期、1920-1924年直系軍閥統治時期和1924-1928年奉系軍閥統治時期4個階段[111]。1928年國民革命軍北伐後,北洋政府被國民政府所取代[112]。
1921年4月2日,廣州中華民國政府成立,孫中山任「中華民國非常大總統」。第一次採用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以反對北洋政府的法統[113],次年隨着第二次護法運動失敗而瓦解。1923年3月2日,孫中山回廣州設立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重新組建軍政府,1925年7月1日改組為國民政府。1927年,短暫分裂為南京和武漢兩個國民政府。北伐成功後,南京國民政府取代北洋政府成為中華民國中央政府與最高行政機關。1948年5月20日,國民政府改組為中華民國政府並延續至今[114]。
中華民國建立初期的國家元首稱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後改為「中華民國大總統」;北伐勝利後,中華民國大總統由「國民政府主席」取代;1947年行憲後,改稱為「中華民國總統」[115]。孫中山是中華民國首任臨時大總統;袁世凱是首任正式大總統;首任國民政府主席是汪精衛;首任總統是蔣中正[116][117];首任總理是唐紹儀。政府首腦的職稱在北洋政府時期為「中華民國國務總理」;國民政府之後為「行政院院長」。抗日戰爭時期,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為最高權力機關,委員長為蔣中正。
在中央政府控制的地區之外,中國境內還存在著許多地方割據政權和分離主義勢力,其中宣布獨立的政權有外蒙古政權、西藏政權、共產黨政權以及日本扶植的傀儡政權等。
大蒙古國(1911-1915、1921-1924)→ 蒙古人民共和國(1924-1992) | |
西藏(1912-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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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突厥斯坦(1933-1934、1944-1946) | |
中國共產黨革命根據地(1927-1949) | |
中華共和國(1933-1934) | |
日本傀儡政權(1932-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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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幟 | 名稱 | 背景 | 活躍時間 | 主要控制地區 | 代表人物 | 扶植該勢力的列強 | 形勢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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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系 | 北洋派 | 1916-1925 | 安徽 | 段祺瑞、倪嗣沖、徐樹錚、段芝貴、盧永祥 | 大日本帝國 | ||
直系 | 1917-1926 | 直隸[133] | 馮國璋、曹錕、吳佩孚、齊燮元、孫傳芳 | 美國、 大英帝國 | |||
奉系 | 1916-1928 | 奉天 | 張作霖、張學良、張宗昌 | 大日本帝國 | |||
西北軍 | 1921-1930 | 陝西 | 馮玉祥、韓復榘、宋哲元、楊虎城 | 蘇聯 | |||
晉系 | 1911-1949 | 山西 | 閻錫山 | 大日本帝國 | |||
川軍 | 1919-1938 | 四川 | 劉湘、劉文輝、鄧錫侯、楊森 | ||||
黔系 | 1920-1926 | 貴州 | 袁祖銘、王家烈、王天培、周西成、劉顯世、彭漢章 | ||||
舊桂系 | 無 | 1916-1925 | 廣西 | 陸榮廷、沈鴻英 | |||
新桂系 | 中國國民黨 | 1922-1953 | 李宗仁、白崇禧、黃紹竑 | ||||
滇系 | 民治黨 | 1916-1927 | 雲南 | 唐繼堯、龍雲、盧漢 | 法蘭西第三共和國 | ||
湘系 | 中國國民黨 | 1916-1937 | 湖南 | 趙恆惕、唐生智、何鍵 | |||
粵系 | 1920-1925 | 廣東 | 陳炯明、龍濟光、陳銘樞、張發奎、陳濟棠、余漢謀 | ||||
馬家軍[134] | 伊斯蘭 | 1872-1949 | 甘肅 | 馬安良、馬廷賢 | 無[135] | ||
寧夏 | 馬鴻逵、馬鴻賓 | ||||||
青海 | 馬步青、馬步芳 | ||||||
新疆省 | 無 | 1933-1944 | 新疆[136] | 盛世才[137] | 蘇聯 |
《中華民國憲法》是中華民國的根本大法,依據孫中山的三民主義與五權憲法的理論基礎建立。三民主義主張各民族和他國之間平等相處的民族主義、公民得以行使政治權利管理政府的民權主義,以及政府應為人民服務且建構繁榮經濟社會的民生主義,因此《中華民國憲法》明確指出中華民國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而五權憲法則確立司法制度獨立於其他行政權、立法權、考試權及監察權。憲法除了明確規定五權分立的中央政府體制與地方自治制度,還明示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權限劃分採取均權制度以及明列基本國策等[138]。
民國元年(1912年)3月11日,孫中山公布《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作為國家的臨時基本法。它在中國歷史中第一次將「主權在民」的思想立入法規[139]。民國2年(1913年),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提出《中華民國憲法草案》(又稱天壇憲草)[140]。民國3年(1914年),袁世凱將國會解散,於5月1日公布《中華民國約法》(袁記約法)[141]。民國8年(1919年),段祺瑞執政期間提出過一部《中華民國憲法草案》(八年草案)[142]。民國12年(1923年),曹錕任中華民國大總統期間公布一部《中華民國憲法》(曹錕憲法)[143]。民國14年(1925年),段祺瑞再次執政時又提出過一部《中華民國憲法草案》(十四年草案)[142]。民國17年(1928年),中國國民黨統一中國後,於10月3日由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通過了《訓政綱領》,在民國20年(1931年)5月5日召開的國民大會中通過了《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144]。民國25年(1936年)5月5日,國民政府籌畫《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並發表五五憲草,這是今天《中華民國憲法》的雛形[145]。民國35年(1946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經國大三讀通過[146],並於民國36年(1947年)元旦公布、於同年12月25日施行。自此,中華民國結束訓政時期,正式進入憲政時代。但國共內戰導致許多條文失去效力[147]。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後,北洋政府以「原則上承繼前清法制」的方式作為過渡。1913年2月21日,司法部通令各省改組法院:「在各省省城設高等審判廳,在地區級行政區及商埠設地方審判廳,縣級地方設初級審判廳」[148]。民國16年(1927年)10月,南京國民政府公布《最高法院組織暫行條例》,實行四級三審制[149]。「四級」即在中央設最高法院,在地方設高等法院,地方法院,在不設地方法院的縣設司法處;「三審」即同一案件可經三級法院審判[150]。規定在最高法院設置檢察署,各級檢察廳一律撤銷。根據這個條例,各省高等審判廳改為高等法院,地方審判廳改稱地方法院。各級檢察廳改為檢察處,廢去廳長職務,另設首席檢察官。檢察處為各省省府的一部分,受司法部和省政府的指揮監督[138]。民國21年(1932年)10月頒布《法院組織法》,規定中央和地方的普通審判機關,由原來的四級改為三級,即:中央設最高法院,省設高等法院,縣設地方法院[138]。
1912年3月,北京臨時政府頒布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規定:「人民有言論、著作、刊行及集會、結社之自由」,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人們結社組黨、參加政治事務的自由與權利,給政黨的興起提供了比較有利的社會環境。隨着章太炎等組建統一黨,中國同盟會改組為體制內政黨,民國初期的政黨如雨後春筍般湧現[151]。其中,影響力比較大的政黨有:國民黨[註 11]、進步黨、中國國民黨、中國共產黨、中國青年黨和中國致公黨等[151]。
1912年8月,宋教仁聯合統一共和黨、國民共進會、國民公黨和共和實進會組成國民黨,目標是依據《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組成國民黨的內閣,掌握政治實權。在1912年末國會參議院與眾議院選舉中,國民黨贏得兩院45%多數議席[152]:112。1913年3月,宋教仁在出任內閣總理前被暗殺身亡[106]:86。同年4月,國會正式開幕。為進一步對抗國民黨,黎元洪領導的共和黨、梁啓超領導的民主黨、張謇領導的統一黨於5月29日合併為為進步黨[152]:112。同年11月,袁世凱將國民黨定為非法組織,下令解散。孫中山後聯繫部分國民黨力量,組建中華革命黨。1919年10月10日,孫中山將中華革命黨改組為中國國民黨。1925年,中國國民黨組建國民政府開始北伐,並於1928年推翻北洋政府,正式統一中國[114]。1949年,撤往臺灣地區。
中國共產黨於1921年7月23日在浙江省嘉興市南湖成立[153],北伐時期與國民黨合作踐行「反帝反封建」宗旨,期間部分共產黨員以個人身份加入國民黨[154]。1925年,孫中山逝世後,國共合作逐漸動搖[155]。1926年,國民黨誓師北伐,共產黨人領導的北伐軍亦加入北伐。1927年4月12日,時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的蔣中正在南京成立軍事政府,由此導致寧漢分裂,而後實施清黨[156],國民黨右派正式與中國共產黨決裂[157]。1927年8月1日,中國共產黨發動南昌起義,1928年4月28日朱毛紅軍在井岡山會師,逐漸在贛南、閩西等邊區建立蘇區[158],歷經1930-1933年間國民黨五次圍剿和1934-1936年間長征[159](此段時間亦被稱為第一次國共內戰)。
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在八年抗戰期間建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共同抗擊日本,即第二次國共合作。1945年後兩黨展開和平談判,逐步召開了政治協商會議並於重慶簽署雙十協定以避免內戰,但隨後由於雙方軍事衝突,內戰重開,國民革命軍隨後占領由中國共產黨所控制的張家口及延安等城市。1946年,國民政府召開制憲國民大會,正式行憲,而中國共產黨與中國民主同盟等黨派拒絕承認。1949年,中國共產黨及其領導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在第二次國共內戰中取得大勢[160],於北京宣布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161]。至1951年,中國人民解放軍通過西南戰役、海南島戰役等戰役控制餘下大陸地區,結束中國國民黨及中華民國政府在中國大陸的統治。
中國青年黨於1923年在法國巴黎創立[162],1929年8月20日,青年黨在香港召開第四次黨員代表大會,自此公開以「中國青年黨」進行活動。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青年黨以抗日為名與中國國民黨開始合作,1938年參與重慶國民政府的國民參政會並取得合法地位。中國青年黨曾是中國現代史上僅次於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的第三大政黨[163],1949年隨中華民國政府遷往臺灣[164]。
中國民主社會黨淵源甚早,1912年中華民國建國,梁啟超統合共和黨、統一黨和民主黨組織為進步黨,是當時國會第一大黨,學者張東蓀雖未入黨,然參與密切[165]。1932年,張東蓀與張君勱組織中國國家社會黨(民社黨前身),創辦《再生》周刊,反對國民黨「黨外無黨」的一黨專政態勢,要求國民黨終止訓政階段,施行憲政。國社黨傳承自「研究係」而來,參加重慶國民政府的國民參政會。然而,第二屆國民參政會名單公佈後,非國民黨人士縮減,1941年國社黨與青年黨、中華民族解放行動委員會(後改名為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國人民救國會、中華職業教育社組織與無黨派人士組成中國民主政團同盟,希望能成為有力的政治勢力,制衡國民黨,國社黨為重要成員之一。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中國國家社會黨退出民盟,與同屬梁啟超系統的民主憲政黨合併,於1946年8月15日正式成立中國民主社會黨,1947年,張君勱被推選為黨主席,參與制憲國民大會。張東蓀亦因此與張君勱決裂,孫寶剛、孫寶毅、伍憲子與沙彥楷等人則組織「中國民主社會黨革新派」,反對參與國民政府,不久解散,1948年,又有人另組「中國自由社會黨」,終未成氣候[166]。當時,由於中國民主社會黨與中國青年黨共同參與制定《中華民國憲法》,因而有國民黨、民社黨、青年黨三黨為三個合法政黨的說法[167]。1950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布為非法組織。
中國致公黨的前身是華僑社團「美洲洪門致公堂」發起的旨在維護華僑的正當權益的海外組織,其早期會員多來自海外洪門三合會人士。1925年10月10日中國致公黨正式在美國舊金山成立[168],陳炯明為總理、唐繼堯為副總理[169]。1947年5月,致公黨在香港舉辦致公黨第三次代表大會,決議參加中國共產黨倡導並領導的人民民主統一戰線。
中國農工民主黨前身是國民黨左派於1928年初在上海成立的「中華革命黨」,於1947年2月改為現名,並選舉章伯鈞為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170]。現在致公黨、農工黨同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民主黨派。
1912年,《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第三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為二十二行省、內外蒙古、西藏、靑海[171]。」;1931年,《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第一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為各省及蒙古西藏[172]。」;1946年,內政部會同海軍部和廣東省政府委派蕭次尹和麥蘊瑜分別為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專員收復南海諸島,並舉行光復儀式、在島上立主權碑、派兵駐守、繪製南沙群島地圖、重新命名南沙群島及其群體和個體的名稱、編寫和出版南沙群島地理志。1947年,內政部重新命名包括南沙群島在內的南海諸島全部島礁沙灘名稱共159個,並公布施行[173]。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174],但並未明文定義其範圍[175]。中華民國大陸時期陸地最大面積為11,357,488平方公里,是全球陸地面積第二大國家[176],國民政府1946年承認外蒙古獨立後,排除蒙古地方面積至9,736,288平方公里,至遷臺之前中蒙邊界尚未劃定,疆域最北原為唐努烏梁海之薩彥嶺脊[177];東至黑龍江與烏蘇里江合流處;南至南沙群島之曾母暗沙海域;西至帕米爾高原的噴赤河[178]。
民國元年(1912年),全國共劃分為22個省以及外蒙古、內蒙古、青海地方、西藏地方、阿爾泰區域、塔爾巴哈台共有28個省級行政區。民國2年(1913年)1月8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公布「劃一令」,確立省、道、縣三級行政區制度[179]。省級行政單位分為省、特別行政區、地方以及直轄市。民國3年(1914年),北洋政府新設四個特別區、四個地方、兩個省級商埠以及塔爾巴哈臺、阿爾泰、伊犁三個地區,共有35個省級行政區。1924年5月,從蘇俄收回東清鐵路附屬地,設置東省特別區。民國15年(1926年),塔爾巴哈臺、阿爾泰、伊犁三個地區被併入新疆省。
民國16年(1927年),國民政府定都南京以後,廢除道,另設行政督察區[180]。將直隸和奉天兩省改為河北和遼寧;裁撤京兆地方併入河北省;將熱河、察哈爾、綏遠、川邊四個特別區和青海地方改為省,其中川邊特別區改為西康省,新設寧夏省。1930年,自英國收回租借地,設置威海衛行政區,並先後設置南京、上海、北平、天津、青島、武漢(後改名為漢口)、廣州(後降為省轄市,抗日戰爭勝利後再升格)、西京(後降為省轄市,抗爭勝利後改稱西安並再升格)、重慶(抗戰期間設置)等9個特別市。至抗戰爆發前,共有38個省級行政區[180]。
民國34年(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以後,自日本接管臺灣,並取回東北地區的控制權。東北地區依《東北新省區方案》劃設9省3市,威海衛行政區改為省轄市,同時承認外蒙古獨立。民國36年(1947年),共有35省12直轄市1地方。民國38年(1949年),以海南島及南海諸島區域設置海南特別行政區[181]。
類別 | 數目 | 中華民國一級行政區(北洋政府) |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自東北新省區方案之後的法理行政區劃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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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 22 | 直隸、奉天、吉林、黑龍江、山東、河南、山西、江蘇、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陝西、甘肅、新疆、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 | |
商埠 | 2 | 膠澳商埠、淞滬商埠 | |
特別行政區 | 4 | 川邊特別區、熱河特別區、察哈爾特別區、綏遠特別區 | |
地方 | 西藏地方、蒙古地方、青海地方、京兆地方 | ||
地區 | 3 | 阿爾泰區域、塔城地區、伊犁地區 | |
類別 | 數目 | 中華民國一級行政區(國民政府) | |
省 | 35 | 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河北、山東、河南、山西、陝西、甘肅、寧夏、青海、綏遠、察哈爾、熱河、遼寧、吉林、黑龍江、安東、遼北、松江、合江、嫩江、興安、新疆、臺灣 | |
直轄市 | 12 | 南京、上海、北平、青島、天津、重慶、大連、哈爾濱、漢口、廣州、西安、瀋陽 | |
特別行政區 | 3 | 威海衛行政區、東省特別區、海南特別行政區 | |
地方 | 2 | 西藏地方、蒙古地方 |
1912年,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在江蘇省南京府成立,南北議和後遷至順天府[182],此後的臨時政府和北洋政府都是以北京作為中華民國首都[183]。1928年,國民政府完成北伐後,定都南京,並且在1931年制定的《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第五條中明文規定國都設立在南京市,確立南京的首都地位。1937年7月,抗日戰爭全面爆發。11月21日,國民政府宣布將所有中央政府機構遷往重慶[17]。而軍事作戰中心則是先遷往漢口,並且在武漢會戰爆發後再遷往重慶。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發布「還都令」,宣布1946年5月5日「凱旋南京」[183]。第二次國共內戰中,中華民國首都因戰局而多次遷移,最終於1949年12月7日遷至臺北[184]。
中華民國建立初期將原有的「府」改制為「縣」,當時曾有部分地方的縣推動市制,但皆被北洋政府擋下。1921年2月,中華民國軍政府將廣州改設為「市」,開啟全國各地實施市制的風潮。同年7月3日,北洋政府頒布《市自治制》,將「市」分為「特別市」與「普通市」兩種。全國共有京都(今北京)、津沽(今天津)、淞滬(今上海)、青島、哈爾濱、漢口(今武漢)等6個特別市[185]。1930年,國民政府頒布《市組織法》,將「市」分為「省轄市」和「院轄市」。省轄市則與縣同級,院轄市與省同級,要求人口需達到一百萬人,但也有例外。1948年,《中華民國憲法》公布後,院轄市改稱「直轄市」。1949年前,全國一共有12個院轄市[186]:
編號 | 行政區 | 簡稱 | 設立年 | 面積[180] (km²) |
人口 (1948年) |
地區 | 編號 | 行政區 | 簡稱 | 設立年 | 面積[180] (km²) |
人口 (1948年) |
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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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南京市 | 京 | 1927年 | 465 | 1,030,572 | 華東 | 57 | 大連市 | 1945年 | 149 | 722,950 | 東北 | ||
52 | 上海市 | 滬 | 494 | 4,300,630 | 58 | 哈爾濱市 | 1946年 | 803 | 637,573 | |||||
53 | 北平市 | 平 | 1928年 | 716 | 1,672,438 | 華北 | 59 | 漢口市 | 漢 | 1927年 | 133 | 641,513 | 華中 | |
54 | 青島市 | 青 | 1929年 | 950 | 759,057 | 60 | 廣州市 | 穗 | 1947年 | 252 | 960,712 | 華南 | ||
55 | 天津市 | 津 | 1928年 | 185 | 1,707,670 | 61 | 西安市 | 1948年 | 207 | 502,988 | 西北 | |||
56 | 重慶市 | 渝 | 1939年 | 328 | 1,002,787 | 西南 | 62 | 瀋陽市 | 1947年 | 262 | 1,094,804 | 東北 |
註:廣州、西安、瀋陽等三個城市兼具院轄市與省會的雙重地位;廣州曾於1930年設直轄市,後撤銷;大連、哈爾濱、西安、瀋陽未有簡稱。
自辛亥革命推翻清朝後,中國陷入地方割據與戰亂之中。1913年,中華民國大總統袁世凱為換取沙俄的援助和承認北洋政府,與其簽訂《中俄蒙協約》。自此,俄人勢力入侵外蒙古[18]。同年,袁世凱的北洋政府為解決國庫空虛的問題,向英、法、德、俄、日五國銀行團借款高達二千五百萬鎊,並同意以鹽稅、海關稅抵押,將鹽務交給外人交辦,被認為是喪權辱國[187]。1914年5月29日,日本脅迫袁世凱簽訂「中日朝鮮南滿往來運貨減稅試行辦法」六款,東北商業遂被日人所壟斷。二次革命後,袁世凱恐日本援助孫中山,特派孫寶琦、李盛鐸二人赴日本疏通,日本借機提出東北五鐵路之建築權相要挾。7月,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9月,日本藉口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對德國宣戰。最初,袁世凱宣布中華民國中立,並禁止德、日在中國領土交戰,但在日本威脅下,承認山東東部為交戰區。日軍在山東登陸後,沒有集中兵力攻打德軍,反而向西佔領青島至濟南的山東鐵路全線。這時中國孤立無援,英國、俄國都默許日本的入侵,美國即使同情中國,也不願與日本對立[188]:108-109。1915年1月7日,北洋政府要求日軍撤退回國,或暫照《膠澳租借條約》留駐青島。日本以歐美各國無暇顧及遠東,復窺袁世凱稱帝野心,於1月18日由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面向袁世凱提出二十一條要求,日軍占領青島直到1922年。1917年3月14日,中國與德國斷交。同年8月14日,代理大總統馮國璋發佈《大總統布告》,正式宣布對德、奧宣戰。1919年9月15日,中國宣布終結對德戰爭,然而中華民國作為戰勝國在巴黎和會上卻不能保護國家利益-中國要求索回德國強占的山東半島主權,但英、法、義卻將德國的利益轉送給日本,引發五四運動。中國代表只能拒絕在和約上簽字,以示抗議[189]。
1928年5月,日本蓄意製造五三慘案。慘案發生後,日方否認屠殺中國軍民,反而要求國民政府道歉、賠償、懲凶。5月10日,國民政府派伍朝樞立即赴美尋求幫助。5月11日,日軍攻佔濟南[190]。5月15日,美國公開表示對日不滿。但直至次年3月,國民政府與日本政府簽訂《中日濟案協定》之後,日軍才退出濟南。1928年6月,國民政府外交部長王正廷發動了一場以修訂不平等條約為中心的「革命外交」,包括恢復關稅自主權、取消治外法權、收回租界、收回租借地,以及收回鐵路利權、內河航行權、沿海貿易權等。1929年7月,甫接手東北事務的張學良積極響應,決心收回蘇聯控制的中東路。開始驅逐中東鐵路蘇聯職員,查封哈爾濱市內的蘇聯商業機構[191],導致蘇聯政府宣布與國民政府斷交。8月14日,蘇聯開始沿中東路一線向中國進攻,中國軍隊損失巨大。張學良不得不在11月26日要求停戰,並於12月20日簽訂《伯力會議議定書》,恢復蘇聯在7月10日以前在中東鐵路的一切權益。
1931年,九一八事變爆發,日本入侵中國東北。國民政府一方面向日本提出「嚴重抗議」,一方面「訴之國際聯盟,請求主持公道」[192]。9月23日,國民政府就此事照會美國政府,希望對方「深切關懷」。1932年1月2日,蔣中正發表演講,論述對日宣戰之弊害[193]。3月,滿洲國成立。1937年7月,七七事變爆發,日本全面侵華。1941年12月7日,日本偷襲珍珠港;12月8日,美國對日本宣戰,太平洋戰爭爆發;12月9日,國民政府對德、意、日宣戰,加入同盟國[194]。1943年,中美英三國聯合發布開羅宣言,要求「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臺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中華民國作為戰勝國,光復東北且接管台澎,成為迄今唯一實際同時統治台海兩岸的共和制國家。參與創建聯合國並憑藉其在對日作戰中做出的貢獻,成為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195]。1945年8月14日,中華民國與蘇聯簽訂《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同意:「蘇聯出兵擊敗日本後,在蘇聯尊重東北的主權、領土完整及不干涉新疆的內部事務等條件下,允許將依公正之公民投票的結果決定是否承認蒙古人民共和國」。1945年10月20日,外蒙古人民舉行公民投票,結果97%的公民贊成外蒙古獨立。1946年1月5日,中華民國正式承認外蒙古獨立[196]。
民國初年,袁世凱創建的北洋軍是中華民國陸軍的主要力量。其主要將領雄霸一方,在各地建立軍閥割據,劃分勢力範圍[197]。直到1924年,中國國民黨師法蘇聯共產黨軍事制度創設國民革命軍,成為北伐後到行憲前的國家武裝力量[114]。與此同時,中國共產黨也在國民革命軍中發展起其所領導的武裝勢力。1928年4月,朱德領導的南昌起義部隊與毛澤東領導的秋收起義的部隊在江西省井岡山會師,組成中國工農革命軍第四軍。中國工農革命軍後改稱紅軍、中國工農紅軍。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後,中國工農紅軍被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八路軍)和國民革命軍新編第四軍(新四軍),成為名義上屬於國民革命軍的武裝力量。抗日戰爭結束後,因國共合作破裂而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198]。而國民革命軍則在1947年成為「中華民國國軍」[199]。
中華民國海軍承襲自清朝的傳統,與英國的交流較多,其次是日本。1928年,國民政府成立時,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任命陳紹寬為海軍部部長兼總司令,初期艦隊約44艘,排水量3萬餘頓[200]。至抗戰前夕,艦隊增至58艘,排水量5萬餘噸。1937年戰爭爆發前編成四艦隊,主要任務為掩護陸軍防守作戰[201]。對日抗戰期間,海軍幾乎全滅,直到抗戰勝利之後接收來自日本、英國與美國的艦艇之後才逐漸擴大編制,從此之後的主要交流對象都是美國[202]。
中華民國空軍始於1920年在廣東省番禺縣大沙頭成立的航空局,當時僅有三架飛機與兩架JN-4「詹尼」教練機。1927年,國民政府定都南京,成立航空處。1928年,航空處改為航空署,轄航空隊四個隊,共有飛機24架[203]。北伐勝利後,西方於1929年解除持續十年的對華武器禁運。1934年起,國民政府藉由軍火代理商威廉·鮑雷的協助下與美國柯蒂斯-萊特公司合作建立中央飛機製造廠[204],並開始引進國外零件組裝飛機。中華民國空軍建軍初期所使用的霍克II戰鬥機以及霍克III戰鬥機皆為美製產品[205]。1937年至1941年間,蘇聯紅軍向國民政府提供大批伊-15戰鬥機、伊-16戰鬥機、SB-3轟炸機以及蘇聯航空志願隊參加抗日作戰。美國戰機在軍中占比曾一度下降,1941年蘇聯撤回援助後,國民政府又開始大量使用美製機種。此外,在抗戰結束之後,國民政府還曾接收過一批由英國設計、加拿大生產的木製蚊式轟炸機[205]。
1933年,國民政府頒布《兵役法》確立義務兵役的基本原則,但並未嚴格依法實行徵兵[206]。抗日戰爭爆發前中國軍隊的武器裝備水平最高的是國軍德械師,單兵裝備制式頭盔、配備國造中正式步槍或德製1924年式標準型毛瑟步槍、國造仿製捷克ZB26式輕機槍、二四式重機槍、統一的彈鏈等裝具。裝備德製克魯伯 75mm 野砲或波佛斯M1930山炮、PaK 36反坦克炮以及88毫米高射炮、建制內裝備師團兩級的無線電通信系統。國軍德械師開赴淞滬參加對日作戰時還配屬德製SFH 18榴彈砲和坦克等裝甲車,但在經過淞滬會戰和南京保衛戰後,基本損失殆盡[207]。
保定陸軍軍官學校是中國近代軍事教育史上成立最早、規模最大、學制最正規的軍事學府。1912年至1923年期間,共辦九期,畢業生6300餘人,其中不少人後來成為黃埔軍校教官,並有1700餘名畢業生成為將軍。中華民國陸軍軍官學校成立於1924年,是聯俄容共下的產物,北伐後遷往南京,抗日戰爭爆發後西遷四川成都,大部份大陸時期的畢業生都曾經參與北伐、抗日戰爭和國共內戰等戰事[208]。而中國共產黨則在1933年10月17日在江西瑞金沙洲壩大窩村成立中國工農紅軍大學,長征後與陝北紅軍軍事政治學校合併為西北工農紅軍學校,後擴編為「中華蘇維埃人民共和國西北抗日紅軍大學」[209]。1937年4月,改稱中國人民抗日軍政大學[210]。
中華民國成立初期從清朝繼承幾所海軍訓練學校,但是因軍閥割據的因素彼此各擁戰艦、各自為政,到國民政府統一時派系與省籍問題互相內鬥的現象極為嚴重。抗戰的爆發某種程度上成為國民政府整肅契機,過去所有派系因主戰艦被日軍消滅,沿海領土喪失,因此海軍通通搬遷到四川,海軍訓練單位也只剩下由閩系把持的馬尾海軍學校。1937年至1945年馬尾海軍學校共畢業航海班五屆、輪機班兩屆、造艦班一屆共133名學生[211]。
中華民國空軍培訓機構最早起源於1913年由北洋政府建立的南苑航空學校,辦學共15年,培養四期共158名飛行學員[212]。1924年,孫中山在廣州東山創立軍事飛機學校,從黃埔軍校畢業生中遴選八人學習飛行。1929年,國民政府於南京中央陸軍軍官學校創立航空班。1932年,更名為「中央政府航空學校」,校址定於浙江杭州筧橋。抗戰爆發後遷至雲南昆明,並於1938年正式定名為「空軍軍官學校」,抗戰勝利後遷回筧橋。國共內戰國民政府失利後,遷往當時的臺灣省高雄縣岡山鎮(今高雄市岡山區)復校[213]。
中華民國成立後,孫中山提出實業救國[214],不少在日本經商的僑胞聘日本工程師回國開設火柴工廠,但這些火柴工廠要靠日本技術、日本機械、日本原料來維持生產[215]。1920年,劉鴻生在江蘇省蘇州市建立鴻生火柴廠[216]。1927年,瑞典火柴到中國傾銷[217],鴻生火柴廠難以與「洋火」抗衡,於是聯合另外兩家民族企業合建了大中華火柴股份有限公司[218]。1931年,大中華火柴公司年產火柴15萬箱,成為當時全國規模最大的民族火柴企業[219]。1933年5月,大中華火柴公司生產的國產火柴亮相芝加哥世界博覽會,高質量的火柴和富有東方文化特色的火柴盒,使很多參觀者對中國火柴工業刮目相看[220]。日本侵華後,將大中華火柴公司定為「敵產」對其實行「軍管理」,大中華火柴公司被迫停工[221]。1912年,方液仙創辦了中國第一家最具有規模的日用化工品工廠中國化學工業社[222],生產聞名全國的「三星蚊香」、中國第一代牙膏「三星牙膏」、「箭刀」牌洗衣肥皂等,與洋貨輕工業產品相抗衡,被譽為「國貨大王」[223]。1940年7月25日上午,方液仙遭日偽當局特務殺害,終年47歲[224]。
1915年,中華民國大總統袁世凱從德國、丹麥等國聘請軍事工程師,從美國康乃狄克州的軍工廠訂購製造機器設立鞏縣兵工廠。1919年(民國八年)正式投產製造,成為當時中國四大兵工廠之一。1938年,鞏縣兵工廠遭日軍飛機轟炸,製造步槍的第五廠成為廢墟,全廠停工。1921年,奉系軍閥張作霖下令設立奉天軍械廠[225]。1922年4月,奉天軍械廠改為東三省兵工廠,為當時全國規模最大的兵工廠。1931年,試製10發自動步槍成功,九一八事變後被日軍占領。1948年12月2日,瀋陽兵工廠被中國共產黨軍工部接收,成為當時最大的槍枝生產中心[225]。1919年,官商合辦龍煙鐵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該公司成立後,即決定在北京石景山建煉鐵廠[226]。1922年初,石景山煉廠已設有250噸化鐵爐2座、熱風爐4座,工程80%告竣,但由於資金短缺被迫停建[227]。1938年後,日本控制的興中公司搶占石景山煉廠,更名為「石景山制鐵所」,將其變成日軍的後方鋼鐵基地。從1919年到1949年,石景山鋼鐵廠30年僅產出生鐵28.6萬噸[227]。
1931年至1936年間,中國工業成長率平均高達9.3%。社會經濟狀況也呈現蓬勃發展的趨勢。中國工農業產值達到民國肇建以來的最高水準。這時期電力業年平均增長9.4%;煤礦業為7%;水泥業為9.6%[228],鋼為40%[229]。除此之外,農業方面以鄉村自治、合作社和平民教育為三大主體的鄉村建設,提供廣大的原物料與食物,並開始享受到市場整合的現代經濟制度[230]。
中華民國政府自成立後即厲行經濟改革,統一貨幣,改革自清末以來金融貨幣制度混亂情況。1912年和1913年,財政部曾兩次設立幣制委員會,討論國家幣制的問題,但都無果而終。1914年2月7日,《國幣條例》公布,規定中國採用銀本位,定銀圓為國幣。同年12月及隔年2月,先後由天津造幣總廠及江南造幣廠開鑄一元新銀幣,即袁頭幣。1931年的世界經濟危機影響了中國,由於英國和日本放棄金本位制,導致以白銀為基礎的中國貨幣大幅貶值,而美國政府的購買使白銀大量外流[231]:10。
1935年起由國民政府發行新的法定貨幣-法幣,結束了中國使用接近五百年的銀本位幣制。1918年,中華民國第一家證券交易所-北平證券交易所成立。1927年,國民政府定都於南京,公債的發行中心也隨之南移,北平證券交易所經營的公債失去往日的優勢,經營狀況每況愈下。抗日戰爭全面爆發以後,北平證券交易所於1939年初歇業。
國民政府大量發行法幣,使中國陷入惡性通貨膨脹。法幣的發行量自1945年的5569億元增長到1946年的8.2萬多億元,到1948年時已激增至660萬億元[232]。1947年發行的鈔票最高面額為5萬元,到了隔年中已到了1億8千萬。1948年8月,國民政府實施貨幣政策改革,用新發行的金圓券取代原有流通的法幣。結果十個月內,金圓券的發行額就增至1千萬,貶值超過二萬倍,使大陸民眾經濟損失極巨,新疆省銀行甚至發行了面額為60億圓的紙幣。1949年7月,中華民國政府發行銀圓券取代價值已近廢紙的金圓券。銀圓券發行的同時,中國大陸政局形勢漸變。銀圓券隨著局勢,價值亦大幅貶值,最後被中國共產黨發行的人民幣所取代[233]。同時期,中華民國政府在臺灣發行的「舊臺幣」也大幅貶值,造成惡性通貨膨脹,迫使政府在1949年6月發行「新臺幣」來取代原有的「舊臺幣」,兌換比率為1比4萬。
除了法定貨幣之外,還有許多地方性貨幣僅在特定的地區流通,如:限在臺灣流通的舊臺幣、在東北九省流通的東北券、在藏區流通的藏幣、四川藏洋、在蘇占滿洲流通的蘇聯紅軍票等;還有由中共發行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貨幣、邊幣、北海幣、內蒙古解放區貨幣、東北銀行地方流通券、人民幣等;在日本占領區還流通著由汪精衛國民政府發行的中儲券、由華北政務委員會發行的聯銀券、由蒙疆聯合自治政府發行的蒙疆券以及由滿洲國發行的滿洲國圓等。
1912年,中華民國建立後,孫中山出任中華民國鐵道協會會長,指出「交通為實業之母,鐵道又為交通之母」,在《建國方略》中,企劃了「完成鐵道十萬英里(十六萬公里)」的宏偉藍圖[234]。北洋政府在交通部之下設「路政司」以主管全國鐵路。孫中山在辭去臨時大總統後,10月14日於上海籌辦中國鐵路總公司,督辦全國鐵路建設。國民政府的鐵路以國營為主,部分路線開放民營,由鐵道部掌管全國鐵路事務。1932年,中國頒布第一部鐵路基本法規——《鐵道法》[235]。1927年至1937年間,國民政府共修鐵路3793公里[235]。在抗戰期間,國民政府在未被占領地區建成了1500公里鐵路,在支持經濟和軍事上起了重要作用[236]。1945年抗戰勝利時,全國鐵路里程數約30,190公里(包含佔領區路線)[236]。
中國早期鐵路溝通各站間的電報、電話,其傳輸線路皆為架空明線。民國2年(1913年),津浦線有電報線3條,採用莫爾斯式電報機[237]。民國3年(1914年),隴海線開封至銅山間架設電線路2條,隨着鐵路的延伸修築,又陸續架設運河至大浦、運河至海州間3條通信線路、海州至新浦2條、新浦至大浦1條。為適應長途電報業務的發展和減少鏽蝕損壞,民國10年(1921年),滬寧線開始架設每英里150磅的2.5毫米硬銅線。民國13年,滬寧鐵路南京地區開始裝設磁石電話機,並與津浦鐵路浦口站接通[237]。民國24年(1926年),隴海線徐州至連雲港間共有架空線路4條,分別用於長途直達電話電報、行車調度電話和站間閉塞電話[237]。1933年全國電話線路總長度為14,800餘公里,到1936年上升到48,000餘公里[230]:846。
1928年,交通部擬訂全國公路計劃,以蘭州為公路中心,分全國公路為國道、省道、縣道3種,總長為41,550萬公里,預計10年完成[238]。1928年,全國已有公路29,127公里。國民政府把公路建設列為國家經濟建設要政[239]。1932年5月,全國經濟委員會籌備處奉命督造「蘇、浙、皖三省聯絡公路」[240];11月,開築「蘇浙皖贛鄂湘豫七省聯絡公路」[241];1934年10月,開築「川黔湘鄂陝五省聯絡公路」[242]。至1936年6月止,各省完成聯絡公路共計21,000餘公里,可互通公路計30,000餘公里。此外,尚有已興工路線3,900餘公里。1935年至1936年,修築西蘭公路(西安至蘭州)約700公里,西漢公路(寶雞至漢中)250餘公里、漢寧公路(漢中至七盤關)150餘公里。至1936年底,全國共有公路108,117公里,中國公路網已基本形成[243] 。中國抗日戰爭前,國民政府修築公路8萬公里,使中國經濟得以發展。
1912年,中華民國建立後,由於軍閥割據,以及西方列強德國、英國、美國等在各地租界掠奪物質財富,加之1937年至1945年的日本侵華和1945年至1950年的第二次國共內戰,中華民國科技發展緩慢。1912年,詹天佑發起了「中華工程師會」,總部位於廣東省廣州市,之後一直到1949年,一共有科技社團150多家[244]。1928年,國民政府建立「中央研究院」,蔡元培擔任第一任院長[245],同時建立「學術評議制度」和「院士制度」,一共院士81名。同時期,「國立北平研究院」和「中國西部科學院」等地方科技學院建立,部分大學也建立研究院所[246]。1930年,中央研究院建立物理學、化學、工程學、地質學、天文學等研究所,為往後的中華民國的科技奠定堅實基礎。
中華民國科技在數學領域達到國際水平,傑出的數學家有:陳建功、蘇步青、華羅庚等。在物理學領域有近代中國物理學的先驅和開山人是吳有訓,是公認的首位對世界現代科學做出重大貢獻的華人科學家。而化學界的代表人物是侯德榜,他使得當時中華民國的制鹼技術領先世界。1926年,他製作出亞洲第一批「碳酸鈉」,以「紅三角」作為商標,在美國費城世界博覽會、瑞士國際商品展覽會等奪得金獎。1939年,侯德榜又發明「聯合制鹼法」,把「純鹼廠」和「合成氨廠」聯合,製作出「純鹼」和「氯化銨」,這種方法被譽為「侯氏制鹼法」。竺可楨是中國氣象學方面的先驅,創建中國現代氣象學。李四光是中國地質學界的代表,他留學日本,曾學習造船,造船需要鋼,他又到英國學習地質學來尋找鐵礦,他主要研究地質現象的本質、地殼結構和構造規律,1920年代提出「地質力學」理論,從而在各地發現石油資源,否定西方科學家所謂「中國貧油論」。建築學方面,茅以升設計和建造錢塘江大橋,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座公路、鐵路雙層大橋。梁思成、林徽因兩位建築學家對「中國建築民族傳統風格」的繼承和發展有着連接作用。
據統計:1913年,中國人口為4.32億[247];1928年為4.75億[248];1939年為5.18億[249];1947年為4.57億[250];1948年為4.61億[251]。其中在1911至1936年間,中國人口從4.1億增長到4.6億,年均增長率達到1.03%。儘管抗日戰爭時期又一次導致人口下降,但1949年底仍達5.4億[252]。
從民國時期開始,中國人口模式發生從傳統時代高出生率、高死亡率、低增長率,到現代發展中國家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增長率的轉變,而產生這種轉變的原因是民國時期經濟社會和醫療的進步[253]。但是民國時期的戰亂導致社會抵禦災害的能力下降,天災人禍造成人口大量非自然死亡[21]。
1905年8月,中國同盟會成立後曾以「驅除韃虜,恢復中華」為革命綱領。12月,孫中山在《民報》創刊周年慶祝大會演說中不提「驅除韃虜」,專述「民族主義」,還對民族復仇論進行批判。孫中山於三民主義中提倡將漢、滿、蒙、回、藏五族歸成一個「中華民族」。1911年,辛亥革命之後,由於中華民國政府以「五族共和」與「民族融合」的口號宣傳,以及諸多學者的提倡,使得「中華民族」廣為人知[254]。作為國旗的五色旗上的五種顏色,分別代表漢族(紅)、滿族(黃)、中國蒙古族(藍)、回族(白)和藏族(黑)。其中回族泛指穆斯林民族,如漢語穆斯林,也包括新疆維吾爾族等[255]。
1912年,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成立後,蔡元培任教育總長,開始對學制系統進行改革。陸續頒布《學校系統令》、《小學校令》、《中學校令》、《專門學校令》、《大學令》、《師範教育令》、《實業學校令》等法令,最終由北洋政府合併為一個完整學制系統,稱為壬子癸丑學制[256]。分為初等教育(共七年)、中等教育(共四年)和高等教育(大學為六或七年、專門學校為四年)三個階段[257],縮短學習年限、小學男女同校、廢除兩性差別[258]。1922年11月,北洋政府頒行「壬戌學制」(也稱「六三三制」),標誌著中國現代教育體系的確立。北洋政府時期,政府模仿日本制度,設立大量的專門學校及單科大學。國民政府北伐後,美國制度成為主流。民國初年,在華教會學校達六千所,在校學生三十萬名。後來由於民族主義高漲,中國掀起抵制西方教會學校的運動。國民政府成立後,西方教會學校須向教育部註冊,並不得強行開設宗教課程、強制宗教信仰及禮拜。至1948年時,除內外蒙古、黑龍江、寧夏、河北、青海、西藏、新疆之外,其他省市皆有一所國立綜合大學。1931年,日本發動九一八事變成立滿洲國後,實行日本化教育:教師大部分是日本人,用日語授課;中小學每天早上須向新京作「滿洲帝宮遙拜」,再向東京方向作「日本天皇陛下遙拜」;學生同時須以日語背誦皇帝詔書《國民訓》;體育課使用的教材最初全部照搬日本,稱為「滿洲體育教授參考書」。直到1944年,文教部制定統一的教材《學校體育科教授要目》[259]。
由於西方人認為文字體系的發展必須經由表詞文字到音節文字再到字母文字的階段[260],「文字發展三段論(形意文字→意音文字→拼音文字)」這套文字進化理論主宰西方學術界[261]。中國的象形文字被認為停留於原始的進化的初階,不能適合現代人的需要,是中國文化發展的障礙[262]。錢玄同與魯迅、陳獨秀一致認為中華文化已成僵死之物,想保種救國,非廢滅漢文及中國歷史[263]。1918年,錢玄同在《新青年》4卷4期上發表《中國今後的文字問題》一文說:廢孔學,不可不先廢漢文;欲驅除一般人之幼稚的、野蠻的、頑固的思想,尤不可不先廢漢文。1923年,錢玄同又在《國語月刊》第一卷《漢字改革專號》上發表〈漢字革命〉長文:「我敢大膽宣言:漢字不革命,則教育決不能普及,國語決不能統一,國語的文學決不能發展,全世界的人們公有的新道理、新學問、新知識決不能很便利、很自由地用國語寫出。何以故?因漢字難識、難記、難寫故;因僵死的漢字不足以表示活潑潑的國語故;因漢字不是表示語音的利器故;因有漢字作梗,則新學、新理的原字難以輸入於國語故」[264]。1918年,教育部公布第一套法定的37個民族字母形式的注音字母方案,特點是採用符號表示聲調。這雖然不是一種直接的拉丁化方案,但用符號表示聲調的方法卻延續到漢語拼音方案。1928年,教育部公布第一套法定的拉丁化拼音方案-國語羅馬字(簡稱國羅),特點是用字母的拼法來表示漢語的聲調[265]。1935年,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簡體字表」,共324字。不過,此次簡化卻引起軒然大波,時任考試院院長戴季陶尤為反對。1936年2月,教育部奉行政院命令,訓令「簡體字應暫緩推行」[266]。
「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於1924年8月24日成立,1931年被國際奧委會承認為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267]。1932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東北短跑健將劉長春拒絕代表滿洲國而代表中華民國參加比賽,這是中華民國首次參與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268]。1936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中華民國正式組織大規模的代表團前往德國柏林參加籃球、足球、游泳、田徑、舉重、拳擊、自行車等7個項目的比賽,由於當時中國整體體育實力尚不足,並未在運動場上取得名次。1948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中國代表團由王正廷任總領隊,參加籃球、足球、田徑、游泳和自行車等5個項目的比賽[269]。
辛亥革命後,隨着專制制度的倒台,中國的民辦報刊進入一個興旺的發展時期。1913年,全國大大小小的報館達五百多家,言論的自由度更是相當發達[270]。1913年,宋教仁被暗殺後,新聞界的深入報導令北洋政府頗為不滿。於是,袁世凱對全國報業進行查禁和整頓,造成大量記者被害、被捕,報業蕭條。因時逢農曆癸丑年,故在新聞史上被稱為「癸丑報災」[271]。
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前,先後在重慶發行過刊物的民營報社、通訊社即達二百多家。除中國共產黨的《新華日報》、《群眾周刊》以外,還有《國民公報》、《時事新報》、《西南日報》以及無計其數的雜誌和期刊,不但在經濟、民生問題上可以暢所欲言,就是在政治上也不受限制。甚至在1946年下半年,第二次國共內戰爆發後,由於國共和談仍在名義上進行,國民黨政府仍然允許《新華日報》在國統區發行[270]。1946年9月1日,創刊於上海的《觀察》是宣傳所謂「第三條道路」的代表性刊物,但在1948年12月24日被中華民國政府查封,標誌著近代中國民主人士希望在中國實行所謂「第三條道路」的徹底破滅[272]。
中國近代史上的社會運動多由「中國民族主義」情緒引起[273],民國時期重要的政治運動有1919年5月4日以青年學生為主的五四運動抗議北洋政府的外交軟弱,當時最著名的口號之一是「外爭主權 內除國賊」[274]。1925年5月30日,青島、上海等地爆發抗議日本棉紗廠非法開除及毆打工人的五卅運動,後遭到開槍鎮壓,當場死亡13人[275]。1926年3月18日,國民黨與共產黨在京兆地方共同發動反帝國主義運動,要求廢除所有不平等條約,被北洋政府武力鎮壓[276]:370。1935年12月9日,由中共通過「北平學聯」發動一二·九運動,要求「停止內戰 一致抗日」[277]。1946年2月,爆發中國學生抗議蘇聯侵犯中國主權的反蘇運動等[278]。
民國時期的改革運動有1926年由知識分子發起的一個改造中國戲劇的國劇運動,要發展具有中國民族特色的戲劇[279]。以及1934年至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推出公民教育運動,提倡紀律、品德、秩序、整潔等。教導人們禮義廉恥,不要隨地吐痰、隨地丟垃圾,養成整潔習慣等[280]。
自民國成立以來至1937年,至少有15年時間發生水、旱等災荒[281][282]。此外,在1919年、1926年、1932年還曾爆發過大規模的霍亂流行,屬於全球性的「第六次霍亂大流行」[283]。
事件 | 災況(死亡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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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中國颱風 | 5-22萬人 |
1918年南澳大地震 | 0.1萬人 |
1920-1921年華北大旱災 | 50萬人 |
1920年海原大地震 | 23.4-27.3萬人 |
1921年湖南饑荒 | 1萬多人 |
1921年宮家決口 | 1萬多人 |
1921年江淮大水 | 死亡2.5萬人,受災人口766萬餘人[285] |
1922年汕頭颱風 | 6-10萬人 |
1923年爐霍-道孚地震 | 0.48萬人 |
1925年大理地震 | 0.5萬人 |
1927年古浪大地震 | 4.15萬人 |
1928-1930年年饉 | 100萬人[286] |
1931年江淮水災 | 40-400萬人,受災人口5127萬人[287][288] |
1931年富蘊地震 | 1萬多人 |
1932年昌馬地震 | 7萬人 |
1933年疊溪大地震 | 1萬多人 |
1935年長江洪水 | 14.5萬人 |
1937年菏澤地震 | 0.33萬人 |
1938年文夕大火[註 12] | 3萬多人(可辨認遺體) |
1938年花園口決堤 | 近90萬人[289] |
1939年天津水災 | 1.33萬人 |
1941年重慶隧道慘案[註 13] | 0.2-0.3萬人[290] |
1942年本溪湖煤礦爆炸[註 14] | 0.3萬人[291] |
1941-1943年河南饑荒 | 28.8-148.5萬人[292] |
清王朝的覆滅和民國的興起推動了中國民族主義的發展,對中國社會的關注取代了對封建帝王的忠誠。與此同時,白話文學、鄉土文學、大眾媒體、知識分子辯論和群眾動員的思想變得愈發重要。[231]:9
民國初年興起的新文化運動對中華文化影響深遠,它標誌著中國知識分子顛覆中國中心主義、否認自身的文化價值、認同西方文化以及民主共和制,走向歐洲中心主義,中國傳統文化受到西學前所未有的挑戰。在新文化運動的影響下,以陳獨秀為代表的激進派提倡民主與科學,批判傳統文化、傳播馬克思主義思想;以胡適為代表的溫和派則反對馬克思主義、支持白話文運動、主張以實用主義代替儒家學說[293]。此外,同時期的孔教運動與新儒家等思想亦有不小影響。1912年初,中華民國頒布一系列禁止纏足、廢除跪拜禮、停止學校讀經教育等文化改革政令[294]。
1910年代後期,由作家及學者發起一場文學與語文的改革運動,反對文言文、提倡白話文。胡適在1917年1月號的《新青年》發表〈文學改良芻議〉,提出八項主張:一曰須言之有物,二曰不摹仿古人,三曰須講求文法,四曰不作無病呻吟,五曰務去爛調套語,六曰不用典,七曰不講對仗,八曰不避俗字俗語,並認為:「白話文學之為中國文學之正宗,又為將來文學必用之利器,可斷言也。」[295]。新文學運動徹底批判封建文學,開創一代新文學。促成文學研究會、創造社等新文學團體的產生,湧現一大批傑出的小說家、劇作家、詩人、雜文家[296]。
1942年5月,毛澤東在陝西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發表講話。提倡文藝介入政治、為工農兵服務,對後來文藝的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1940年代,延安時期文學的代表作有趙樹理的《小二黑結婚》、丁玲的《太陽照在桑乾河上》、周立波的《暴風驟雨》、賀敬之和丁毅的《白毛女》等[297]。
民國時期是一個藝術大家輩出的時代,中華民國早期的音樂主要是放映抗擊日本侵略者的題材,如田漢、聶耳的《義勇軍進行曲》、冼星海的《黃河大合唱》等[298]。民國早期的著名水墨畫畫家徐悲鴻擅長畫馬,畫技融合中西;齊白石則融合傳統水墨畫和民間繪畫,擅長畫蝦、花、鳥、魚等[299]。 1920年代和1940年代,共有18部國產影片走向世界。其中1934年由著名導演蔡楚生拍攝的故事片《漁光曲》,在莫斯科舉行的國際電影節上獲獎,這是中國第一部在國際上獲獎的故事片[300]。1930年代,中國的電影明星有胡蝶、阮玲玉、金焰、陳燕燕、王人美、高占非、黎灼灼、陳玉梅、鄭君里、黎莉莉等[301]。
中國傳統戲劇都以唱為本位,因此演戲多稱為「唱戲」,看戲則稱為「聽戲」,幾乎等於歌劇。直到20世紀初,中國才有話劇出現,並於1928年由洪深、田漢、歐陽予倩等人共同確立「話劇」的名稱[302]。
1920年代初,旗袍迅速流行。各地飲食文化融合創新。以掛爐烤鴨為代表的北京菜實際上是由魯菜、市肆菜、譚家菜、清真菜和宮廷菜五種風味的菜餚融合而成[303]。上海飲食則根據當地口味對粵菜、川菜加以改良,形成「海派粵菜」、「海派川菜」。此外,西餐也在大都市流行。1930年代末,上海有各種西餐廳近百家。到1940年代末,約有店、攤上千家,分英、美、法、俄、日、德、義等式[304]。
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成立後廢除清朝「宣統」年號,以「民國」作為國家紀年。這種紀年方式以西元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為元年,與西元相差1911年,月、日、置閏則同格里曆。北洋政府隨後確立了一些國家紀念日,如1月1日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4月8日國會開幕紀念日、5月9日國恥日、4月5日植樹節、10月10日國慶紀念日、12月25日雲南起義紀念日等。但由於陰陽曆並行,這些新紀念日主要是上層官廳、學校來紀念,在民間社會中並無太多表示。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大陸地區停用民國紀年,只使用「西元」表示年份。而中華民國政府控制的臺灣地區則沿用民國紀年至今[305]。民國紀年為全世界現存連續不間斷使用第一長之單一國家紀年法—超越蘭芳共和國於1777年到1884年的紀年法(蘭芳元年到蘭芳一百零八年)[306]。中華民國成立後,在漢族傳統節日之外,還設立一些有紀念意義的社會活動日。
日期 | 節日 | 緣由 |
---|---|---|
1月1日 | 新年 | 中華民國成立後,孫中山為了「行夏正,所以順農時;從西曆,所以便統計」,改稱農曆正月初一為春節,公曆1月1日為新年「元旦」[307]。 |
3月5日 | 童軍節 | 由於中國國民黨第二屆中央執行委員會於1926年3月5日創辦中國童子軍總會。因此在1935年,委員會再次議決將每年3月5日定為「童軍節」[308]。 |
3月25日 | 美術節 | 1940年5月,中華美術學會舉行第一屆美術年會,會中決定向教育部申請,將每年的3月3日訂為「美術節」。三年後,教育部批准這項決議,不過卻將美術節訂在3月25日[309]。 |
3月29日 | 青年節 | 1943年3月29日,中國國民黨三民主義青年團召開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大會認為1911年4月27日的廣州黃花崗起義比1919年5月4日的五四運動意義更重大[18]。因此,大會定每年3月29日為「青年節」[310]。1948年,總統蔣中正公布該日為「革命先烈紀念日」[311]。 |
4月4日 | 兒童節 | 1931年,孔祥熙發起建立的中華慈幼協濟會提議,將4月4日定為「兒童節」,以重視兒童權利、反對虐殺兒童[312]。 |
8月14日 | 空軍節 | 1940年,國民政府為了紀念八一四空戰,決定將每年8月14日定為「空軍節」[313]。 |
8月27日 | 孔子誕辰日 | 1939年,國民政府定西曆8月27日為孔誕紀念日。1952年,行政院將孔子誕辰紀念日改為9月28日[314]。然而江曉原等人認為此日期仍然是錯誤的[315][316][317]。 |
9月1日 | 記者節 | 1933年9月1日,國民政府頒布《保護新聞工作人員及維護輿論機關》命令[318]。1934年8月,杭州市記者公會向全國新聞界建議以9月1日為「記者節」,得到全國的認同[319]。 |
9月3日 | 第二次世界大戰對日戰爭勝利紀念日 | 國民政府規定自9月3日(日本簽訂降伏文書翌日)為「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320],該節日於1955年改為「軍人節」[321]。 |
10月10日 | 國慶日 | 1912年9月28日,北京臨時政府臨時參議院通過決議,將1911年武昌起義的爆發日-陽曆10月10日,定為中華民國的「國慶日」[322]。 |
10月25日 | 光復節 | 1946年8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頒布命令[323],訂10月25日為「臺灣光復節」,簡稱「光復節」[324]。 |
中醫學是中國的傳統醫學,有數千年的歷史。1920年代,一些有海外遊歷經驗的人士,如余雲岫、魯迅、孫中山、胡適、梁啓超、嚴復、丁文江、陳獨秀等倡導廢除中醫[325]。他們認為中醫學和現代醫學相比較糟粕太多、缺乏科學依據、不是科學或甚至是偽科學,多半認為中醫確切地應該屬於方術範疇。其中魯迅在《吶喊》自序中的「中醫不過是一種有意的或無意的騙子」一句最為著名[326]。1933年,在討論《中醫條例》(草案)時,行政院院長汪精衛說:「中醫言陰陽五行,不懂解剖,在科學上實無根據;至國藥全無分析,治病效能渺茫」,主張「凡屬中醫應一律不許開業,全國中藥店也應限令歇業。以現在提倡國醫,等於用刀劍去擋坦克車。」[327]。
然而,每次廢除中醫運動,都有人強烈反對。20世紀上半葉,主張廢除中醫者往往出自民族改造主義;而反對廢除中醫的人,則焦灼於藥理醫理方面。20世紀下半葉以後,支持廢除中醫者往往焦灼於藥理藥效;而反對廢除中醫者則愛舉民族主義大旗。至今為止這兩派的爭論還在繼續[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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