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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藏洋(或稱四川藏元、四川盧比,俗稱洋錢[a]、藏幣[b]、川卡、川洋、藏洋[c]、藏元、趙爾豐錢等),1902年開始鑄造,1958年停止流通的一種四川銀幣,其最初的發行目的是抗衡流入藏區的英印盧比,主要發行流通於四川藏區,但是西藏、青海藏區、甘南藏區和雲南藏區亦有流通。四川藏洋成為康區的主要貨幣,但在衛藏的流通十分有限。隨着人民幣的發行,藏洋逐漸淡出流通市場。至1958年,四川藏洋停止流通。
四川藏洋仿英印盧比製造,正面為光緒側面像,背面為紋環繞着的「四川省造」四個漢字,中央有一橫花子或立花子,花紋與英印盧比相仿,其重量、大小均與英印盧比一致。[1]
康區貨幣經濟出現較晚,直至十九世紀末交換方式都很原始。光緒以前,無論是西藏鑄幣還是內地貨幣在康區流通都十分有限,邊茶、青稞、食鹽等起着「準貨幣」的作用。鴉片戰爭後,由英國東印度公司開始製造的盧比銀幣由印緬地區源源不斷輸往藏地。《西康通志·財賦志》曾載「英人睥睨康藏,實行經濟侵略,印度盧比遂大量流入」。印度盧比為機制幣,正面為英王頭像,背面以英文標明幣值和鑄造年代,並以花邊環繞,每元重三錢二分,製造精美、成色穩定,且大小適中便於攜帶,而當時的藏洋則品質較差,因此很快流入藏區貨幣市場,盧比取代藏幣成為衛藏的通行貨幣,並逐漸流入康區,英印商人以高出銀價數倍的比值換走藏區白銀,使白銀大量外流。光緒二十年(1894年)前後,盧比流通到打箭爐(今康定縣)一帶。盧比每元重三錢二分,卻作四錢購貨[d],影響當地商民利益。[1][3][2]
1896年7月,四川總督鹿傳霖最早提出自鑄銀幣以抵制英印盧比,他以「銀價過低、制錢缺乏」為由奏請建立銀元局,於1898年開鑄龍洋銀元,拉開了四川銀幣在藏區流通的歷史序幕。但是,由於龍洋的尺寸大,幣值高,與藏區的用錢習慣不符,沒有取得很好的效果。而最早鑄造與英印盧比重量相當的銀幣的是雅州府分駐打箭爐廳[e]同知劉廷恕,劉以「印幣亡邊」為由,多次呈請四川總督自鑄銀幣,最終在得到上司默允後,於光緒廿七年(1901年)開始以「藏餉之銀」在打箭爐用土法鑄造與英印盧比大小相近,含銀三錢二分的純銀幣「爐關契」。「爐關契」銀幣正面為「爐關契」三字,背面有藏文和花紋圍繞。爐關契約鑄100萬枚,由於為土法鑄造,發行量並不能滿足藏區商民的使用需求。[3][4]
岑春煊任四川總督,開始在成都造幣廠仿印度盧比的形狀大小輕重而鑄造新幣,專門在藏區發行,其正面為大清光緒皇帝側面像,背面為花紋環繞着的「四川省造」4個漢字,中央有一橫花或立花,花紋與印度盧比相仿,其重量、大小均與印度盧比一致,[2]當年所鑄藏洋數量為230,340枚[3]。1905年,四川當任總督錫良向清廷奏請「試鑄三二藏洋」[f],雖然當時清廷正想統一貨幣鑄行權,鑄大清金幣、大清銀幣通行天下,但為抗衡印度盧比,財政處、戶部為其多方辯解,特准四川鑄行藏洋,從此四川藏洋由地方「私仿鑄幣」變為經朝廷正式批准鑄行的專在藏區流通的名正言順的中國貨幣。[3]
1905年,發生駐藏大臣鳳全及隨員50餘人被藏民、喇嘛殺害的巴塘事變,趙爾豐在平定事變後,大力推進改土歸流,促進了川邊的貨幣需求,1906年,趙爾豐上呈說「去年臣與前督臣錫良商由四川造幣廠依照盧比,鑄造三二銀元。一百萬元運銷關外,以為抵制,商民樂用」[g],四川藏洋的鑄造得到清政府進一步認可後,開始大量發行。[1]趙爾豐於1909年撥銀二十萬兩續鑄藏洋,使其在康藏地區漸漸流行開來,因其影響廣泛,西藏民間也有稱四川藏洋為「趙爾豐錢」。 川邊藏區四川藏洋成為普遍通用貨幣。甚至到民國時期,雖幣制已改,但康巴藏區仍然通行藏洋。[3][2]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絕大多數省份陸續禁用銀元。但鑑於藏區情況特殊,人民幣與銀幣在藏區一直混合流通,因此出現了不法商人將外地銀元在青海換取人民幣牟利的現象。1951年11月16日,玉樹專員公署發布告禁止銀元流入和人民幣流出。通過幾次調降,1952年11月,銀幣兌換人民幣比價穩定到1塊甲類銀元兌換人民幣1元。1958年4月1日,甘孜州人民委員會發布了全州禁止金銀流通的布告,1958年7月1日到12月30日,人民銀行對甘孜州的四川藏洋進行收兌,僅收兌一、二期含銀量高的,甘孜的收兌總量約100萬枚。
四川藏洋自光緒廿八年(1902年)至民國五年(1916年)由成都造幣廠代鑄,民國十九年(1930年)至民國三十一年(1942年)由康定造幣廠鑄造。共鑄一元主幣2550-2750萬枚,半元和一咀輔幣25萬枚左右。
根據四川總督趙爾豐的奏摺,四川藏洋當時名為「藏元」,以「元」為單位[g]。四川藏洋的面值分一元、半元、四分之一元三種。但一些後世資料中提及四川藏洋時,也有以「盧比」為單位的,如華光普編著的《中國銀幣大集》[6]。一元又稱一盧比,重三錢二分,直徑30毫米;半元又稱伍角、半盧比,重一錢六分,直徑24毫米;四分之一元,又稱¼元、一咀幣、二角五分、¼盧比,重八分,直徑18毫米[1]。
藏元含銀成色呈不斷降低的趨勢,起初含銀超過九成,末期不足一成。按照含銀量高低分為四類:一類含銀量90%,二類含銀量70%-75%,三類含銀量50%-60%,四類含銀量不足50%。版式識別上,一類藏洋背紋有一蝴蝶花紋,二類藏洋背文「四」字裡面為兩個點,三類藏洋正面光緒頭像為正方形,四類藏洋因含銅過多承紅色。四類藏洋又被稱為「爛臉藏洋」或「紅藏洋」。[7]
民國二十年(1931年),青海省政府主席馬麟委託甘肅造幣廠用銅鑲銀的工藝仿造四川藏洋鑄造了10萬枚余銀幣,史稱西寧藏洋,又稱「馬麟藏洋」。該錢徑32毫米,重15克[8],含銀量不足50%,流通中稍有摩擦便露出銅色,使幣面光緒頭像顏色斑駁,因此又被稱為「爛臉藏洋」。西寧藏洋全部在青海玉樹藏區發行,但甘肅甘南藏區和四川康巴藏區亦有流入。由於含銀量低,西寧藏洋發行半年後就被排斥到玉樹周邊地區流通,1958年被民貿公司按廢銅回收。[7][9][10]
四川藏洋在流通中還出現過一些特殊版別,如宰口藏洋或戳記藏洋。
宰口藏洋是由於群眾為克服輔幣的缺乏,將藏洋宰割為二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後作零用收支流通而產生的。在大額交易中,往往對宰口藏洋有所限制,以玉樹結古市場為例,商民約定俗成的規矩是以二八成收兌,即所付的藏洋中必須有八成為整幣。但由於輔幣鑄量少,而藏民素喜金銀飾品,而藏洋輔幣精巧,因此輔幣消耗很快,到民國十年左右時,在市場已經很難見到藏洋輔幣了。清末民初,地方政府曾禁止宰割藏洋,但由於輔幣的缺乏,在市場上起輔幣作用的還是宰割藏洋。宰割的藏洋多是一、二類四川藏洋,三、四類的則因成色低而很少宰割。宰割過程中存在中間抽調三分之一,留兩個新月形小瓣來當半元使用的情況。[7]
戳記藏洋或稱加印藏洋,則是在三類藏洋或紅藏洋上加打戳記,在放債時以二當三或以三當四強行升值使用的藏洋,收債時,並不計戳記,一律以含銀量計收。[7]戳記藏洋主要是四川理塘長青春科爾寺的喇嘛所為,最常見戳記為「S」戳,其次是「里用ལ」戳,「one」戳、數字戳[h]、「ས」小字戳和「ས」大字戳都較少見。除單戳外,也有兩三種戳記混配的二戳版和三戳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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