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血(blood donation)又稱獻血,指獻血者自願捐獻全血、血漿或血液成分,而不收取任何報酬(但在一些情況下會收紀念品)的行為。這些血液通常存儲在血庫中,由醫療單位、血站或紅十字會保管,以備需要者輸血時使用。有償捐血不能確保血液品質,不利於捐血者的健康。與有償捐血相比較,無償捐血得不到任何報酬。
一般人可在各地的固定無償捐血站進行無償捐血,許多無償捐血站會定期派遣採血車到學校、單位、人流密集區,或配合地區活動來徵求捐血者。
歷史
1616年,英格蘭醫生威廉·哈維證實了動物體內的血液循環現象,並闡明了心臟在循環過程中的作用。
1665年,英格蘭醫生理查·洛爾完成了狗對狗輸血的首次成功記錄。隨後,許多醫生將動物血液輸入人體,導致人命傷亡。1678年,教宗宣告禁止輸血。
1818年,英格蘭婦產科醫生詹姆斯·布倫戴爾發明了一種輸血儀器,將人類的血液直接輸送給一個垂死的病人,挽救她的生命。他首先傳播一項事實:只有人類的血液可以輸送到另一個人類。
1901年,奧地利維也納病理學家卡爾·蘭德施泰納發現ABO血型。1930年,卡爾·蘭德施泰納博士因發現血型而被授予諾貝爾醫學獎。
1914年,比利時哈斯丁(Hustin)博士發現了使用檸檬酸鈉溶液防止儲存血液凝固的技術。
1932年,俄羅斯醫生安德魯·巴格達薩洛夫(Andre Bagdasarov)發展了透過在血液瓶中添加適定量葡萄糖和檸檬酸鈉的方法,可在攝氏4度下將讓儲存於瓶中的血液保存21天。
1936年,加拿大醫生白求恩於西班牙內戰期間在馬德里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血庫。1940年,卡爾·蘭德施泰納和亞歷山大·所羅門·維納一起發現了血液中的恆河猴因子。[1]
1948年,國際紅十字會建議「醫療用血要採用無償捐血和免費用血」。1975年,世界衛生組織通過決議,敦促各成員加速發展自願無償捐血。
獻血對健康的影響
血量:正常人的血液質量占體重的8%左右,一個正常成年人(50-60公斤),全身總血量相當於體重的8%左右,約有4000-4800毫升(ml)的血液[2]。以美國外科醫師協會的失血分類,血液容量流失15%之內,屬於第一類的失血,並且一般對生命徵象並無影響。[3][4]健康人每天產生的紅細胞約2000億個,血小板約1200億個,每年產生的血細胞相當於人體血細胞的總量,因此獻血後流失的血液會被迅速補充。[5]世界各國所規定的一次獻血量各有差異,但均不超過500毫升(0.5升),極少引起不良反應[6]。
血液循環:人體全部血液中約有20%-25%的血液存儲在肝臟、脾臟、肺等器官內,其中脾臟可以貯存高達20%的血液。當人體血液流失時,這些器官內的血液會進入血管[5],使血液循環中的血容量快速恢復正常,保持血壓不變。所以,獻血不會影響血液循環和血壓。
儘管採取嚴格措施,仍無法徹底杜絕共用採血器械和血液製品傳播疾病的問題,獻血及輸血人員仍有一定機率感染艾滋病等絕症。艾滋病窗口期難以檢測,難以排除借獻血傳播疾病的惡意行爲;[7]獻血可能感染的傳染病包括艾滋病、肝炎、瘧疾、乙型腦炎、出血熱和未知的病毒等。除此之外,很多傳染病包括疱疹、病毒感染、傳染性單核細胞增多症、弓形體病、錐蟲病(非洲昏睡病和恰加斯氏病)、利什曼病、布魯氏菌病、斑疹傷寒、絲蟲病、痲疹、沙門氏菌病和科羅拉多壁虱熱病等也隨着血液傳播。[8]有些更明定做出這種行為造成受贈者傷害為犯法。
首次獻血者、十幾歲的青少年和女性更容易出現不良反應。[9][10]有研究表明約2%的獻血者對於獻血出現不良反應。[11]大部分的不良反應是微小的。一項包括194,000個獻血者的研究報告稱有一位捐贈者出現了長期的併發症。[12]在美國,血站(血液銀行)必須報告與獻血可能相關的任何死亡事件。一項從2008年10月到2009年9月的報告分析評估了6起嚴重死亡事件,發現其中5例死亡與獻血並無關係,也尚無證據證實獻血是剩餘1例死亡的原因。[13]
暈厥是通常情況下可能遭遇的最嚴重的問題。[14]2010年8月10日,在中國大陸,曾有一位女大學生在獻血約4個小時後因突然暈倒而致殘的情況。[15][16]
抽取血液
獻血分為捐獻全血、捐獻血漿、捐獻成分血。捐獻全血即直接抽出血液。捐獻成分血則是抽血後,使用離心機或過濾器將其分離,存儲所需部分,然後將其餘部分重新輸給獻血者。 此過程稱為單采,通常需要使用專門的機器。目前較為普遍的成分獻血是機採血小板。其次有白血球分離捐血,但因為沒有急迫性,並且可以透過全血分離出來,故較少見。
血液一般會從從皮膚下的大手臂靜脈中抽出,通常是肘部內側的肘正中靜脈。抽取前,用碘酒或其他消毒劑進行消毒。消毒後進行靜脈穿刺,即將針頭插入靜脈。接着固定針頭位置,用敷料保護穿刺點。為了促進靜脈回流,工作人員會要求獻血者做握拳和松拳動作。[17]為了促使血液流出,有時會在上臂纏上止血帶,以增加手臂靜脈中血液的壓力,加速血液循環。也可以讓獻血者握住一個物體並擠壓它,以增加靜脈的血液流量。[18]
血液流入採血袋後,與抗凝劑混合。採血秤會不停搖晃採血袋,並稱量已採集血液重量。也有可能手工混合。
達到獻血的要求後,獻血者松拳,工作人員將鬆開止血帶,合閉止流夾,用消毒棉球或敷料輕按靜脈穿刺點,撥出針頭。此時獻血者應加重按壓10-15分鐘,並停留10-15分鐘,如無不適才能離開。[17]
血液化驗
為測定血型、保證血液質量和用血者的安全,在對無償獻血者經行採血之前,必須經行相應的血液化驗。一般使用較為簡易的化驗方法,在獻血之前對獻血者的血液經行化驗,包括血液比重、血型、肝功能、血液傳染病等項目。
- 血液比重:較為普遍的檢驗是使用硫酸銅的方法。男性必須大於1.052(台灣1.054),女性大於1.050(台灣1.052;中國大陸1.051)
- 血型:確定獻血者屬於哪一種血型。除了ABO血型和Rh因子外,也會檢測其他罕有血型。
- 肝功能:以丙氨酸氨基轉移酶(轉氨酶)活力作為指標,使用賴氏法測定,應當小於25單位。
- 血液傳染病:檢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體、艾滋病病毒抗體、梅毒血清學檢查4項。其中任意一項指標不合格者,不能參加獻血。
在中國大陸,通常採用酶聯免疫法檢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但該方法有一定的缺陷,可能不能有效排查出乙型肝炎病毒(HBV)。[29][30]
在愛滋病空窗期接受的愛滋病病毒抗體檢查,有可能結果正常,且這階段傳染性極強。[31]
有些地區還會作如下檢測:[32]
- 血紅蛋白(Hb)測定:男≥120g/L;女≥115g/L。
- 單採血小板獻血者: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還應同時滿足:
- 紅細胞比容(HCT):≥0.36;
- 采前血小板計數(PLT):≥150×109/L且<450×109/L;
- 預測采後血小板數(PLT):≥100×109/L。
以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頒布的《獻血者健康檢查要求》(GB18467-2011)中正文第6頁的內容:[32]
- 血型檢測:ABO和RhD血型正確定型。
- 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符合相關要求。
- 乙型肝炎病毒(HBV)檢測:符合相關要求。
- 丙型肝炎病毒(HCV)檢測:符合相關要求。
- 艾滋病病毒(HIV)檢測:符合相關要求。
- 梅毒(Syphilis)檢測:符合相關要求。
該國家標準的制定單位對「符合相關要求」沒有做出任何的注釋或進一步解釋。相反,按照歐洲輸血委員會的標準進行質量控制的澳門獻血中心對化驗室的血液檢驗則必須採用核酸檢驗技術(NAT)檢測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及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除此之外,首次獻血者還會加驗人類T淋巴細胞白血病病毒[33]。由於病毒抗體檢測存在「窗口期」,在中國大陸和台灣出現過受血者因輸入符合相關規範標準的獻血者血液而導致感染艾滋病或丙肝病毒的情況[34][31]。
在台灣,醫療院所或捐血中心,對於艾滋病病毒(HIV)檢測呈現陽性反應者,有主動通知主管機關之義務。[35]
2004年,一份報告顯示,vCJD(變種克雅二氏病)可以通過輸血傳播。[36]這一發現使英國衛生保健官員感到不安,因為可能導致不久將來這種疾病的大規模流行。vCJD感染的血液檢測是可能的[37],但是尚不能用於篩查獻血。研究人員認為,在英國,2000人中就有1人是與食用受污染牛肉有關的疾病(vCJD)的攜帶者。[38]
獻血前後的注意事項
獻血前:
- 獻血前一天保證足夠的睡眠和良好的情緒;
- 獻血前一天不要吃高脂肪食品,例如油炸食品、牛奶、豆漿、花生、瓜子、冰淇淋等;
- 獻血前一天不要吃含色素多的食品,如胡蘿蔔;
- 確保血壓正常;
- 最近三天內未拔牙;
- 不要服用藥物;
- 不可飲酒。[39]
獻血後:
- 按壓針眼不少於10分鐘;
- 針眼處24小時不要沾水;
- 多補充水分;
- 冰敷;
- 避免暴飲暴食;
- 當天避免劇烈運動。
- 保持手臂舒展狀態,避免提重物。[40]
對捐血者的要求
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捐血。一般而言,未成年人、體質虛弱者和患有特定疾病的人不適宜獻血。因此把血液存入血庫之前的檢查極其重要。這是為了保護供血者的健康與受血者的安全。另外某些原因遭拒絕捐血者,其器官可能亦無法進行器官移植。
獻血者需填寫一份《獻血者知情同意及健康狀況徵詢表》[41]。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對獻血者健康檢查標準規定如下[32]:
- 年齡:18-55周歲
- 體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 血壓:12-20/8-12kPa,脈壓差:≥4kPa或90mmHg-140mmHg/60mmHg-90mmHg,脈壓差:≥30mmHg。
- 脈搏: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運動員≥50次/分。
- 體溫正常。
- 皮膚無黃染,無創面感染,無大面積皮膚病,淺表淋巴結無明顯腫大。
- 五官無嚴重疾病,鞏膜無黃染,甲狀腺不腫大。
- 四肢無嚴重殘疾,無嚴重功能性障礙及關節無紅腫。
- 胸部:心肺正常(心臟生理性雜音可視為正常)。
- 腹部:腹平軟、無腫塊、無壓痛、肝脾不腫大。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獻血:
- 性病、麻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 肝炎病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者,丙型肝炎抗體陽性者。
- 過敏性疾病及反覆發作過敏患者,如經常性尋麻疹、支氣管哮喘、藥物過敏。
- 各種結核病患者,如肺結核、腎結核、淋巴結核及骨結核等。
- 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種心臟病、高血壓、低血壓、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靜脈炎等。
- 呼吸系統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以及支氣管擴張肺功能不全。
- 消化系統和泌尿系統疾病患者,如較重的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慢性胃腸炎、急慢性腎炎以及慢性泌尿道感染、腎病綜合徵、慢性胰腺炎。
- 血液病患者,如貧血、血液病、凝血性疾病。
- 內分泌疾病或代謝障礙性疾病患者,如腦垂體及腎上腺病症、甲狀腺功能亢進、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
- 器質性神經系統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腦炎、腦外傷後遺症、癲癇、精神分裂症、癔病、嚴重神經衰弱等。
- 寄生蟲病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熱病、血吸蟲病等。
- 各種惡性腫瘤及影響健康的良性腫瘤患者。
- 克-雅(Creutzfeldt-Jakob)病患者及有家族病史者,或接受可能是來源於克-雅病原體感染的組織或組織衍生物(如硬腦膜、角膜、人垂體生長激素等)治療者。
- 做過切除胃、腎、脾等重要內臟器官手術者。
- 慢性皮膚病患者,特別是傳染性、過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膚病,如黃癬、廣泛性濕疹及全身性牛皮癬等。
- 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虹膜炎、視神經炎和眼底有變化的高度近視。
- 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膠原性疾病,如系統性紅斑狼瘡、皮肌炎、硬皮病等。
- 易感染免疫缺陷病毒的高危人群,如有吸毒史者,男同性戀者、多個性伴侶者。[42]
- 某些職業病患者,如放射性疾病、塵肺及有害氣體,有毒物質所致的急慢性中毒等。
- 該獻血者血液曾使受血者發生與輸血相關的傳染病者。
- 體檢醫生認為不能獻血的其它疾病患者。
有下列情況之一暫不能獻血:
香港捐血條件
- 全血
- 體重41公斤或以上(即90磅或以上)
- 年齡介乎16至66歲生日當天(適用於首次捐血者)
- 16至17歲的青少年須相隔不少於150天才可捐一次,每年最多可捐三次(16至17歲的青少年須在第一次捐血前先徵得家長簽署同意書。)
- 18歲或以上成年女士則須相隔不少於105天才可捐一次,每年最多可捐四次
- 18歲或以上成年男士須相隔不少於75天才可捐血一次,每年最多可捐五次
- 66歲或以上之捐血者,如於過去兩年內曾成功捐血,並通過中心醫生的年度健康評估,便可繼續捐血至76歲生日當天。
- 捐血者需帶備香港身份證以作登記之用
- 為確保捐血者健康及血液安全,中心必須實施嚴謹捐血者篩選條件。所有捐血人士必須在每次捐血前填寫捐血登記表格內有關健康、生活習慣及旅遊紀錄的問題,通過血色素測試和護士健康諮詢,通過程序後再接受體溫及血壓量度,一切正常方可以捐血。
- 成份血
- 年齡 18 至60歳
- 體重超過55公斤
- 手臂血管粗大(兩手皆是最為理想)
- 曾重覆捐血後而沒有任何不適
- 願意定期每月捐贈成份血
一般來說,每包全血經分離後可得一份的血小板,而成分捐血每次則可直接取得4至6份的血小板。後者能大大減少病人接受不同捐血者血液的頻率或機會。 另外由於人體內貯存著大量的血漿和血小板,而人體機能亦可迅速補充所捐出的數量(血小板約3至7天,血漿只需24小時便能完全補充),因此理論上成分捐血者可每隔兩星期捐贈血漿或血小板一次,每年不可超過24次。
在澳門,捐血者年齡必於介於17歲至69歲,18歲以下的青少年,須先徵得家長簽署同意書。首次捐血者,最高捐血年齡為60歲。捐血者體重必須大於或等於45kg。男性每隔3個月可捐血1次,女性每隔4個月可捐血1次。
根據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訂定之「捐血者健康標準」,捐血者的基本條件必須年滿17歲,男性體重達50公斤,女性體重達45公斤以上方可捐血。
懷孕或產後,接受輸血,接種活性減毒疫苗,懷疑自己感染愛滋病,或近期內曾罹患性病、肝炎、出入疫區等,應該暫緩捐血。
曾患癌症、感染愛滋病、吸毒、慢性酒精中毒、曾長期使用血液製劑、性工作者以及有男性間性行為者,永不得捐血。其中「有男性間性行為者永不得捐血」此規定在工業化國家內屬為獨有歧視性案例。
捐血250c.c.者須間隔兩個月以上,才可再進行捐血,捐贈500c.c.者,須間隔三個月以上。進行分離術捐血者,間隔二星期以上即可再進行捐血。並規範男性的最適年捐血量為1500c.c.以內,女性的最適年捐血量為1000c.c.以內,分離術捐血者一年捐贈的次數最多為24次,血量不超過12公升為限。間隔兩周才能捐血小板,每年最多僅能捐廿四次血小板,但捐一次血小板可計算為兩次捐血次數。
年齡介乎17歲生日至71歲生日之間(經常捐血者),或年齡介乎17歲生日至61歲生日之間(第一次捐血者),體重超過50公斤(110磅)的健康人士,都可以捐血。滿61歲初次捐血者,滿67歲至未滿71歲有捐血過但已有兩年無捐血經驗,以及滿71歲和以上人士,必須取得醫生證明才可捐血。此外,滿71歲後,必須每年提供醫生證明才可捐血。[43][44]證明表格可由加拿大血液服務中心網站所得。[45]捐血量為450mL,捐血的頻率最短為56日。捐血者於捐血前,將要回答一份問卷,以核實捐血的資格。
- 惡性腫瘤:
- 原位癌者較寬鬆,白血病者最容易被禁止
- 澳洲:5年
- 美國:紅十字會治療後1年,但白血病、淋巴瘤者人仍禁止。
- 英國:禁止
- 定康顯(Tegison):
- 會造成畸胎,捐血中心大多不會篩選血液受贈者。
- 大多數禁止
- 日本:兩年
- 激素類:
- 來自人體禁止。
- 來自人工合成不禁止。
- 器官移植:
- 大多數禁止。
- 美國:一年,硬腦膜者禁止。
- 輸血
- 大部分輸血至多一年。
- 血源為英國、法國者大多禁止。
- 血源為非洲特定國家(卡麥隆、中非共和國、查德、剛果、赤道幾內亞、加彭、尼日、或奈幾內亞)者多數禁止。
各地的無償獻血
台灣在1974年開始無償捐血,2008年的捐血率為7.8%[46]。澳門則在1989年開始,[47]2009年的捐血率為2.4%[48]。
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於1998年10月1日起實施。
《獻血法》指出:
- 國家提倡18-55周歲的健康公民自願獻血。
- 血站是採集、提供臨床用血的機構,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公益性組織。
- 血站對獻血者每次採集血液量一般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過四百毫升,兩次採集間隔期不少於六個月。
- 公民臨床用血時只交付用於血液的採集、儲存、分離、檢驗等費用。
- 無償獻血者臨床需要用血時,免交(實際情況是先交費,後報銷;如果是獻血地和用血地在中國大陸的不同省份,則必須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回到獻血地的血站申請報銷)前款規定的費用;無償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需要用血時,可以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免交或者減交前款規定的費用。
2020年6月14日開始,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宣布全國電子無償獻血證正式啟用,無償獻血者可以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和支付寶、微信、百度小程序一鍵查看本人的電子無償獻血證和全國範圍內的獻血記錄。全國電子無償獻血證的正式「上線」,實現了全國452家血站的信息互聯互通,唯有軍隊系統內血站不在此列。[49]
中國政府對無償獻血給予以下六種獎勵[50]:
- 無償獻血奉獻獎:分為金、銀、銅獎,分別獎勵自願無償獻血達四十次、三十次、二十次的無償獻血者;以及終身榮譽獎,獎勵累計獲得無償獻血奉獻獎金獎3次以上者,終身榮譽獎僅表彰一次。
(獻全血200ml按1次計算,400ml按2次計算;捐獻機採血小板1治療單位按1次計算,2治療單位按2次計算。)
- 無償獻血促進獎:獎勵為無償獻血事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獲獎標準為:
(一)單位獎,需符合以下基本條件:兩年內參加自願無償獻血累計達到200人次以上,且該累計獻血人次數不小於本單位在職員工總數50%的單位;或者兩年內參加自願無償獻血累計達到1000人次以上的單位。 (二)個人獎,需符合以下基本條件:長年支持無償獻血工作,在組織自願無償獻血、保障血液供應等方面作出重要貢獻的個人。 (三)特別獎,需符合以下基本條件:長年為普及無償獻血知識,弘揚無償獻血人道主義精神,營造無償獻血良好社會氛圍,推動我國無償獻血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或者捐贈人民幣、采供血設備、設施及其他物品達到50萬元以上的單位和個人。
- 無償獻血志願服務獎:用以獎勵積極參與無償獻血和造血幹細胞捐獻志願服務工作的個人。獲獎標準為:
(一)「一星級」,無償獻血和造血幹細胞捐獻志願服務累計時間達到100小時的志願者; (二)「二星級」,無償獻血和造血幹細胞捐獻志願服務累計時間達到300小時的志願者; (三)「三星級」,無償獻血和造血幹細胞捐獻志願服務累計時間達到600小時的志願者; (四)「四星級」,無償獻血和造血幹細胞捐獻志願服務累計時間達到1000小時的志願者; (五)「五星級」,無償獻血和造血幹細胞捐獻志願服務累計時間達到1500小時的志願者; (六)「終身榮譽獎」,無償獻血和造血幹細胞捐獻志願服務時間超過10年且累計時間超過2000小時,或累計時間超過3000小時的志願者。終身榮譽獎僅表彰一次。
- 無償獻血先進省(市)獎:獎勵積極支持無償獻血事業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地、州)。獲獎標準為:
(一)無償獻血能夠滿足臨床用血需求,臨床用血100%來自自願無償獻血; (二)表彰年度內,當地獻血人群中定期獻血者比例或千人口獻血率不低於全國平均水平; (三)15-55周歲人口中,城市居民對無償獻血知曉率應達到85%以上,農村居民應達到75%以上;在校青少年應達到95%以上; (四)當地新聞媒體積極播放宣傳無償獻血知識的公益廣告,弘揚無償獻血先進事跡; (五)轄區內70%以上的公共場所,如主要路段、街頭、廣場、公園、商業區和旅遊景區等,免費設置無償獻血知識的公益廣告牌或宣傳欄; (六)根據當地醫療機構臨床用血量,設置布局合理、數量適當的固定獻血屋(點)。
- 無償獻血先進部隊獎:獎勵為無償獻血事業作出貢獻的軍隊和武警部隊。其獲獎標準為:官兵無償獻血知曉率達到95%以上、自願無償獻血100%的軍隊和武警部隊軍級(獨立師)以上單位。
- 無償捐獻造血幹細胞獎:獎勵成功捐獻造血幹細胞者。獲獎標準為:
(一)奉獻獎,成功捐獻造血幹細胞1次的捐獻者; (二)特別獎,成功捐獻造血幹細胞2次以上的捐獻者,或者成功捐獻造血幹細胞1次且自願無償獻血20次以上的捐獻者。
根據北京市政府的相關政策,參加北京市無償獻血的公民,自獻血之日起5年內免費使用捐血量5倍的血液;5年之後免費使用獻血量等量的血液。參加北京市無償獻血公民的配偶和直系親屬,不符合獻血條件的,自公民獻血之日起5年內免費使用獻血量等量的血液。[51]
北京市臨床血液大多來自街頭採血的形式,在用血緊張時,可能動員高校、部隊、國家機關等單位的人員無償獻血。
根據上海市衛生局網站在2000年四月三日公布的「滬衛醫政(2000)44號」文件中《上海市無償獻血表彰獎勵暫行辦法》的規定,凡符合國家「無償獻血奉獻獎」和「無償獻血促進獎」條件的個人與單位,均可按照規定逐級上報後有相關單位頒發。榮獲國家「無償獻血奉獻獎」的無償獻血者,同時可獲得由市紅十字會授予的「上海市紅十字榮譽會員」稱號,並頒發證書、證章。[52]
上海市特別設立「白玉蘭無償獻血獎盃」、「無償獻血紀念獎」、「無償獻血促進獎」表彰符合規定條件的無償獻血者以及促進上海市無償獻血事業發展的單位和個人。
- 上海市「白玉蘭無償獻血獎盃」,獎勵無償獻血達五十次的無償獻血者,同時頒發由上海市紅十字會頒發會長親筆簽署的上海市白玉蘭無償獻血獎證書。
- 上海市「無償獻血紀念獎」,獎勵無償獻血達五次的無償獻血者。
- 上海市「無償獻血促進獎」,用於獎勵:一次捐款15萬元(含)以上人民幣或者等值物資,用於發展無償獻血事業的單位或個人;在無償獻血的組織、臨床用血新技術研究和推廣、采供血等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為推動上海市市無償獻血工作,長期提供公益性服務、宣傳並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其中獻血量的計算以全血200毫升按1次、400毫升按2次計算;成分血每一個機采單位按4次計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及《上海市獻血條例》頒布前的無償獻血次數也可參與累加計算。
上海市無償獻血表彰獎勵會每兩年舉行一次,來表彰「白玉蘭無償獻血獎盃」獲得者、「上海市無償獻血促進獎」獲得者。獎勵規則適用於上海市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包托外省市、華僑、港澳台以及外籍在滬的單位和個人。[53]
根據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廣州市獻血管理規定》[54],在廣州市內參加獻血的無償獻血者和參與獻血服務的志願者,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公共租賃住房加分等優待。在廣州市獻全血10次或以上可申領《廣州市無償獻血優待證》。[55]
其中,在本市範圍內,獻全血累計達到10次以上或者獻血次數累計達到20次以上的無償獻血者,獻血志願服務累計時間達到480小時以上的志願者,發給《無償獻血優待證(C)》,給予免費遊覽市、區所屬公園、紀念館、博物館、科技館和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景區的優待。
在本市範圍內,獻全血累計達到20次以上或者獻血次數(含成分獻血)累計達到30次以上的無償獻血者,獻血志願服務累計時間達到600小時以上的志願者,發給《無償獻血優待證(B)》,除(C)證所獲優待外,給予以下優待:(一)到公立醫療機構就診的,享受優先就診,免交普通門診診查費;(二)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照規定優先入住市、區公辦養老機構。
在本市範圍內,獻全血累計達到30次以上或者獻血次數(含成分獻血)累計達到40次以上的無償獻血者,獻血志願服務累計時間達到3000小時以上的志願者,發給《無償獻血優待證(A)》,除(B)(C)證所獲優待外,給予以下優待:(一)免費乘坐市內線路的公共汽(電)車、過江渡輪和城市軌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二)對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按照規定給予社保補貼;(三)同等條件下優先提供就業崗位,優先推薦就業,優先保障子女入托、入學。
其中獻全血200毫升按1次、400毫升按2次計算獻血次數;成分血每一個治療單位按1次計算。
根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56],為浙江省內獲得全國無償獻血榮譽奉獻獎的獻血者頒發《浙江省無償獻血榮譽證》,憑榮譽證可在浙江省內免費乘坐公交地鐵、免費遊覽政府指定的公園、門診免診療費。簡稱「三免」。[57]
《江蘇省獻血條例》規定2017年9月1日起在本省獲得國家無償獻血奉獻獎、無償捐獻造血幹細胞獎、無償獻血志願服務終身榮譽獎的個人,可以憑相關證件免費遊覽政府投資主辦的公園、旅遊風景區等場所,到政府舉辦的醫療機構就診免交普通門診診察費,免費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簡稱「三免」待遇)。 [58]。
2017年5月,《南寧市無償獻血獎勵辦法》規定:「三星級獻血之星」獎項及以上的獲獎者(無償獻血累計達8000毫升及以上)、「五星級無償獻血志願者」獎項的獲獎者(無償獻血志願服務累計時間達到600小時以上)、無償獻血志願服務終身榮譽獎獎項的獲獎者和無償獻血終身成就獎獎項的獲獎者,可免政府投資的市管公園、A級旅遊景區等場所的門票,到市屬及各縣(區)公立醫療機構就診免交診查費,免費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59]2018年3月1日,廣西南寧市啟用無償獻血榮譽卡,便於有關獲獎者享受上述「三免」福利政策。[60]
2021年3月31日,合肥市正式發布通知,符合條件的無償獻血者可以辦理合肥市無償獻血榮譽證。從5月1日起,在合肥市參加無償獻血、無償獻血志願服務或捐獻造血幹細胞(包括華僑、港澳台同胞及外籍在華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個人:
(一)在合肥市獻血10次以上的獻血者; (二)在合肥市獻血20次以上,榮獲國家無償獻血奉獻獎的獻血者; (三)在合肥市無償獻血志願服務時間超過十年且累計時間超過1500小時、或累計時間超過3000小時,榮獲國家無償獻血志願服務終身榮譽獎的志願者; (四)在合肥市成功捐獻造血幹細胞並榮獲國家無償捐獻造血幹細胞獎個人。
符合上述獎勵範圍中第(一)項的個人可審核辦理《合肥市無償獻血榮譽證(愛心卡)》,可享受以下優待: 1.免費乘坐公交車輛。 2.免費遊覽公園景點。 3.免費停車:免費在政府投資的公共停車場和路內停車位每天停放一次,停放時間不超過兩小時。
符合(二)(三)(四)中任意一項的個人可審核辦理《合肥市無償獻血榮譽證(光榮卡)》,可享受以下優待: 1.免費乘坐公交車輛。 2.免費乘坐合肥軌道交通。 3.免費遊覽公園景點。 4. 免費停車:免費在政府投資的公共停車場和路內停車位每天停放一次,停放時間不超過兩小時。 5.免交市屬醫院、縣醫院、縣中醫院普通門診診察費。
香港紅十字會自1952年起推動沒有報酬的自願捐血活動,一直是香港唯一提供血液予香港醫院病人使用的機構。紅十字會輸血服務中心由1991年12月起歸納於醫院管理局管轄。由於血液沒有替代品,血液的來源有賴社會人士的自願及無償捐贈。
市民可前往捐血站、流動捐血車或流動捐血隊捐贈血液。為提供足夠及安全的血液供醫療之用,每天必須有足夠市民來捐血,故此招募捐血者是紅十字會輸血服務中心工作重點之一。招募科職員會定期聯絡政府部門、學校、公共事務機構、私營公司及各大社團安排捐血活動。
所有收集回來的血液都經過一系列化驗,以確保受血者的安全。中心每年平均分發超過三十多萬單位全血及血液成份予全港醫院病人使用。
透過定期的公民教育及宣傳活動,以提高公眾人士對血液的認識及了解其重要性,從而鼓勵更多市民加入捐血行列,並成為定期捐血者。
捐血前,先要填妥一份表格,以便中心把每一位捐血人士的最新個人資料詳細記錄在電腦系統內。中心職員會為捐血者磅重,並透過一些篩選程序,查詢捐血者的健康狀況。然後會為捐血者量血壓。如捐血者要求,捐血人士可選擇捐血前在入針部位注射少許麻醉藥,使捐血時沒有痛苦的感覺。捐血過程大約是七至十分鐘,而每次捐血份量大約是350至450毫升。捐血後有飲品和小食招待,以補充失去的水份。捐血者在休息五至十分鐘後便可離開。
捐血中心 Centro de Transfusões de Sangu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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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機構 | |
部門資訊 | |
成立年份 | 1998年 |
所屬部門 | 衛生局 |
總部 | 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335號至341號獲多利中心2樓 |
聯絡資訊 | |
網站 | http://www.ssm.gov.mo/cts/ www.ssm.gov.mo/cts/ |
捐血中心成立於1988年,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衛生局屬下其中一個廳級部門,也是澳門唯一提供血液、血液成分及輸血服務的機構。運作經費完全由澳門政府承擔,並免費供應血液成分給本澳醫院所有有需要的病人。捐血中心所提供的血液和血液成分的質量控制是按歐洲輸血委員會的標準進行的。
捐血中心是通過以下五個步驟來保障血液的安全:
- 嚴格篩選捐血者:捐血中心根據歐洲輸血委員會和美國血庫協會的標準,結合本地的流行病學特點制定捐血者篩選的條件,並定期對有關指引進行更新。
- 捐血者自我排除機制:每位捐血者每次捐血前都需填寫捐血者「健康問卷」,讓捐血者可初步自我篩查自身的健康狀況;捐血後亦會獲發「捐血後須知」,讓捐血者知道如捐血後出現發熱伴頭痛、咳嗽、腹瀉或肌肉酸痛等症狀及因任何理由懷疑自己捐出的血液不適合輸給病人時,如何聯絡捐血中心進行良心回電。
- 捐血前醫生的諮詢和體檢:每一位捐血者捐血前都會由捐血中心的醫生對其進行簡單的體檢和諮詢,當捐血者遇到健康上的問題,醫生會給予適當的健康指引,必要時作出治療和跟進。
- 化驗室的血液檢驗:
- 每一包血液都必須經過七項檢驗,其中四項檢驗項目是檢驗傳染病,包括:肝炎(乙型和丙型)、梅毒和愛滋病,而首次捐血者還會加驗人類T淋巴細胞白血病病毒(引致白血病的有關病毒)。
- 採用核酸檢驗技術(NAT)檢測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及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縮短了病毒檢測的空窗期。
- 完善的捐血者資料系統:1999年開始捐血中心就引入電腦系統管理工作,所有捐血者的捐血記錄都會被輸入電腦系統作儲存和備份。
所有收集血液的用具都是採用已消毒及一次性用完即棄的,捐血者不易感染到傳染性疾病。
捐血由醫療財團法人台灣血液基金會負責,主要有台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花蓮六個捐血中心。為了提倡捐血,許多團體都會舉辦一些活動來吸引大家參與。在台灣的網路社群中,批踢踢BBS站即有「捐血換P幣」的長期活動,原本只是一項與台大號捐血車合作,臨時號召台大學生捐血的網路活動,但是因為此BBS站的使用者來自台灣各地,在大家的推動下,變成一個全台、長期性的捐血活動,站方更成立看版,方便大家參與這項活動。
在捐血前,捐血單位會先做必要的調查,必須出示身份證明(如身分證、駕駛執照等有照片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的證件),測量體重,並填寫身高、病史、用藥狀況、最近一次用餐時間和個人資料。接著測量血紅素的比重,測量方式是在手指上扎一針,滴入血液在硫酸銅溶液中,依血液下沉的情形判斷是否適合捐血。捐血時,護理人員會安排捐贈者放鬆躺於躺椅上,並開始收集血液,過程約15至20分鐘,不同捐贈者血流速度不同,所需時間也不同。結束後,護理人員會以消毒棉花和透氣膠帶包紮傷口,並協助捐血者於休息區休息片刻,捐血站多會提供牛奶、餅乾等食物供捐血者補充營養。
除了捐贈的血液外,護理人員會保留兩管血液作為檢驗,檢驗內容包括EIA病毒檢驗、生化檢驗、血型檢驗及肝炎病毒、HIV、梅毒血清檢驗,捐血者可在一星期內接到電子郵件或書面的檢驗報告(為防止被用來檢驗愛滋病造成受血人危險,報告中不告知是否感染HIV病毒)。
世界獻血者日
2004年世界衛生組織、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國際獻血組織聯合會、國際輸血協會將2004年6月14日定為第一個世界獻血者日,旨在「鼓勵更多的人無償獻血,宣傳和促進全球血液安全規劃的實施」。[62][63]
參考資料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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