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相关争议及犯罪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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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相關爭議及犯罪指控

香港警察相关争议及犯罪指控包含自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后,部分香港警察在处理涉及示威游行的事件中,被质疑未有谨守政治中立的原则,甚至被指协助香港政府以暴力滥用警权的方式对待和平表达意见的示威人士的事件。对于一般游行示威采取强硬态度,警队多次被指涉嫌为香港政府执行中国中央政府委派的政治任务。而在执法及投诉的处理上,被指偏袒亲共组织及亲政府人士、相关组织的活动展现无比忍耐、无视亲政府示威者侮辱司法制度和破坏市民私有财产等[1][2],但对不同意政府立场的和平集会人士,就以暴力驱散及滥用法律程序检控,而对求助及投诉的人士加以留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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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处理示威者手法,受到不少争议,图为2014年11月的旺角清场及驱散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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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战术小队人员在遮打道制服一名疑似参与游行的市民,该名被捕者头部受伤流血(摄于2020年1月19日,港共受刑天下制裁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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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便衣警务人员于光复屯门事件中在商场内使用警棍作出驱赶,被大批示威者包围及指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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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香港警察停止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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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议香港警察在镇压中失去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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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自由民主救香港与警察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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嘲讽香港警察的改写横幅

警务人员被捕数字

更多信息 年份, 由警队拘捕 ...
被捕警务人员统计
年份 由警队拘捕 由其他执法部门拘捕 总数
2014 23 7 30
2015 19 16 35
2016 34 9 43
2017 18 11 29
2018 38 7 45
2019 16 9 25
2020 -- --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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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总共有30名警务人员被捕,当中由警方拘捕的警务人员有23名,其馀7名由其他执法部门拘捕。当中涉及罪行包括伤人及严重殴打、刑事恐吓、店铺盗窃、车辆内盗窃、杂项盗窃、诈骗、公众地方行为不检/打斗/刑事毁坏/破坏公众体统。

2015年,总共有35名警务人员被捕,当中由警方拘捕的警务人员有19名,其馀16名由其他执法部门拘捕。当中涉及罪行包括非礼、伤人及严重殴打、袭警、店铺盗窃、杂项盗窃、公众地方行为不检/打斗/刑事毁坏/破坏公众体统。

2016年,警务处处长卢伟聪表示有21名警务人员因刑事案而被捕,当中涉及罪行包括严重殴打、诈骗、盗窃、非礼、强奸、妨碍司法公正、藏毒。有媒体作出深入调查,发现原来该数字仅限于被警方刑事侦缉部门拘捕的人数,事实上,2016年总共有43名警务人员被捕,而该43名被捕的警务人员当中,由警方拘捕的警务人员有34名,其馀9名由其他执法部门拘捕。

2017年,有29名警务人员犯案被捕,而其中21人涉及刑事罪行。而该29名被捕的警务人员当中,由警方拘捕的警务人员有18名,其馀由其他执法部门拘捕。[3][4]

2018年,有45名警务人员犯案被捕,较2017年上升29人,升幅为55%,是自2015年来新高。罪行包括偷窃、意图/串谋/妨碍司法公正、普通袭击、严重殴打、诈骗、虚假文书、非礼、非法性罪行、危险驾驶/醉酒驾驶/无交罚款/违反法庭命令、游荡及企图爆窃等。[5][6]

2019年,有25名警务人员被捕,当中16人是由警队拘捕,其馀9人由其他执法部门拘捕。

2020年,有45名警务人员被捕,超过80%都是由警方调查及拘捕,其中有2宗案件牵涉13名警务人员。[7]

被质疑公安化

有指香港警察的行为愈趋中国大陆公安[8][9][10][11][12]。负面的指控包括滥用警力、向示威者施袭、与民对立、带政治立场,以及选择性执法、沦为政治工具等[13]

2014年7月,香港警察员佐级协会发表声明指责7月1日上街游行的市民“寻衅滋事”,有团体认为警方相关组织使用中国大陆常用于打压异见人士的措词来形容示威者,表示对此感到惊讶及不安[14][15][16]

贪污

警队于七十年代初以前贪污问题严重,廉政公署葛柏案后成立,曾被认为有效整肃警队贪污;1977年发生警廉冲突,以港英政府颁布局部特赦令为结束[17][18][19]

警队近年亦数度爆出贪污,包括由廉政公署调查的冼锦华接受免费性服务事件[20]

监守自盗

  • 2019年2月,一名在机场客运大楼报案中心驻守的警员,没有按正常程序处理市民拾获一个内有约5万港元现金的银包,涉嫌私吞证物。2020年5月,该名警员被落案检控[21]

徐步高枪击案

军械鉴证科证实,休班警徐步高尖沙咀警员枪击案中所使用的史密斯威森军警型左轮手枪为殉职警员梁成恩被抢去的佩枪,并涉及发生于2001年3月的荃湾石围角邨枪击案、2001年12月的荃湾丽城花园恒生银行劫杀案及2006年3月的尖沙咀警员枪击案。三宗案件合共造成4人死亡,包括警员梁成恩巴基斯坦籍银行警卫达法尔·伊克巴尔·汗(Zafar Iqbal Khan)、警员曾国恒和非法杀害上述3人的休班警员徐步高,另外并造成警员冼家强严重受伤。由于“警察杀警察”案情严重且复杂,受香港社会关注及传媒广泛报导。

贩毒

  • 2019年12月12日,一名居于警察宿舍的22岁女子在沙田显径邨显径邮政局外贩运3公斤K仔毒品被捕,扣押半年至2020年5月律政司突然撒控[22]裁判官表示不能接受,要求律政司在月底上庭交代撤控原因。
  • 2020年4月28日,警方破获1.58亿港元冰毒案。翌月7日,有份调查案件的警署警长贩毒被捕,涉嫌于破案时私吞证物[23]

持政治立场

在港英年代,香港警察一直以维持香港秩序为主,例如在殖民地年代的政治部,在英政府指示下未经审讯下,可以非法扣留任何香港巿民,而著名的摩星岭或多利扣留中心,当时俗称白屋,便是此用途,但港英政府一直宣传公务员政治中立,一直只是欺瞒巿民的口号。

自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以来,尤其是曾伟雄上任警务处长之后[24],对于一般游行示威采取强硬态度,警队多次被指涉嫌为香港政府执行中央政府委派的政治任务。香港人权监察指香港警察政治中立成疑[25]美国华尔街日报同样认为香港警察已经不再中立,为了取悦中国共产党而对付和平示威者[26][27],更有报章指香港警察执法方式与中国大陆公安雷同,疑似成为武力镇压异已的机器[28]

警民对立

香港回归后,警民关系愈趋紧张,常出现警民对立的情况[37]。有指警方鹰派情绪高涨,处理方式过火,与市民大众对立[38],情况引起传媒及政党社团的关注,谴责警察滥用暴力[39][40]

  • 2007年,民间组织为阻止皇后码头拆卸,发起一连串论坛、静坐和绝食,最后演变成警民冲突。
  • 2010年1月,反高铁运动示威者与警方在立法会外发生严重警民冲突
  • 2014年9月,由于雨伞革命爆发的警民冲突,甚至有警员遭市民当街唾骂,部分前线警员表示对此感到沮丧[41],亦有指警方高层好大喜功[42]。同月内,社交网站上出现讉责警方暴力对待示威者的专页。
  • 2016年2月8日大年初一晚上,旺角因有无牌小贩摆卖,食环署到现场清场,开始引起群情汹涌,在混乱中一部计程车不慎撞跌老人,最后多位警员到场支援,警员与在场群众爆发冲突
  • 有评论认为,警队高层透过支持七警集会和2019年6月30日的支持警队集会,将情绪困扰转嫁到示威者。[43]
  • 2019年反修例运动期间,港警分别于10月1日11月11日向市民开枪,开枪的两位警员至今并未有受到任何处罚。

警黑合作及选择性执法

近年,香港警察选择性执法的情况备受关注,虽然警方多次声明会不偏不倚严正执法,但指控的声音却越来越多,甚至国际组织包括国际特赦组织人权观察亦提出质疑:

  • 2013年4月在大学内举行的两场占领中环论坛,多次受到左派组织爱护香港力量的骚扰,警方被批评放弃执法[44]
  • 2014年雨伞运动期间,警队对和平示威的学生和市民发射催泪弹及胡椒喷雾[45];左派反占中人士捣乱集会场地、破坏物资、暴力对待学生,警方却站在一旁不管[46],事后学联教协及多份报章指警方纵容黑社会袭击集会人士[47][48][49][50][51]国际特赦组织特地发表声明,严厉批评香港警察没有作为[52][53];而人权观察发表公开信给行政长官梁振英,指香港警察似乎不想保护和平示威者[54]
  • 2014年10月中,过百名反占中人士妨碍《苹果日报》出版,高等法院批出临时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阻碍壹传媒大楼的出入通道,以保障香港的新闻自由[55]。但反占中人士无视法令,并当场撕毁禁制令副本扔在地上,在场警员没有阻止,也没有执行法院的禁制令[56][57]
  • 2019年7月21日晚上时分,警察动员大量警力于上环至金钟一带驱赶反修例运动的示威者。同时大约晚上十时约数百名疑似黑社会人士于元朗西铁站身穿白衣殴打示威者,有市民报警后超过九十分钟仍未见警察身影,区议员杜嘉伦报警要求处理,却被接线中心指“惊就唔好出街”,并有出现999无人接听,元朗警署落闸之举。当该群疑似黑社会人士离去后,警察才出现,当中并没有拘捕任何人,令人怀疑有警察黑社会合作之嫌。[58]
  • 2019年9月14日,淘大商场有支持警方的市民和反对警方市民殴斗,警方拘捕了多名反对警方市民,在商场的市民不满为何警方只拘捕青年,却未有对撑警人士采取行动,批评警方选择性执法执法[59]
  • 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期间,香港政府实行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时,港警被指于“黄店”及示威现场执法,部分亲警人士并未有任何指控。

滥用警权

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统计资料显示,投诉警察滥权的过案明显有上升的趋势[60][原创研究?]

2014年占领行动期间

在2014年雨伞革命发生期间,教学界、社福界、法律界、社会团体、舆论、人权组织,均多次谴责警方滥灌及使用不必要的武力,监警会收到近一千宗投诉警方使用过度武力、滥用职权的个案[68][69]香港理工大学社会政策研究中心民调结果显示6成港人不满警方镇压[70][71]

  • 9月28日,警方向手持雨伞的示威群众发射了87枚催泪弹[72],被国际舆论谴责警方使用不必要的武力[73][74][75],事件激发数以万计各阶层的市民连日上街支持占中[76],英国催泪弹供应商亦声言需要检讨供港的销售条款[77]
  • 10月4日,香港法律界举行烛光晚会谴责警方向手无寸铁学生施行武力是侮辱法治[78][79]
  • 10月5日,有警员在旺角警署隔著大闸对市民放胡椒喷雾[80],亦有旺角酒店职员因投诉停泊在酒店门前的旅游巴士没有熄匙[81],被警员埋怨浪费警力,事主被警员[82]粗暴推撞,事后更被控袭警,由原告变成被告[83],大有被砌生猪肉之嫌。
  • 10月14日,警方驱散龙和道示威者时暴力对待示威者,其间包括2名督察在内的7个警员甚至滥用私刑[84],把双手被捆绑的占中示威者公民党党员曾健超带到暗角围殴,事件被传媒拍下(见七警案)。数百名社福界员工游行至警察总部强烈谴责香港警察滥用私刑,要求香港警务处处长曾伟雄交待事件并引咎下台[85][86]。监警会委员张达明表示从影片[87]所见,已有证据证明警员涉嫌违法,涉及刑事成分[88]
  • 11月26日,时任警司朱经纬在驱散市民时挥舞警棍,击中路经途人郑仲恒的脖子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接获投诉后调查事件,律政司亦于2017年3月正式落案起诉袭击罪英语Assault。同年12月,朱经纬被裁定“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英语Assault occasioning actual bodily harm”罪名成立。2018年9月,高等法院法官驳回朱经纬的上诉[89]
  • 2015年4月30日,教育局局长吴克俭早上到港铁大围站外宣传政改时,免费报纸派报员被警方控告以阻街为名,被迫暂停派报。[90]

反对逃犯条例修订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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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在八三一事件中攻击乘客时之状况,以及乘客受到胡椒喷雾攻击后相拥嚎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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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12日,香港警察在未得校方同意之下,擅自闯入香港中文大学进行拘捕和驱散行动,期间对大学校园发射过千枚催泪弹、橡胶子弹和布袋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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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暴警察在2020年1月26日晖明邨冲突冲入雍盛苑雍华阁地下住宅大堂,声称现场是非法集结,居民被搜身后才获放行

在处理“反送中”公众活动时,警方多次被指滥权和制造白色恐怖,甚至引发冲突:

  • 6月11日晚上,大批警员现身金钟站及附近商场,随意截查年轻人及对其搜身,市民斥责警方欺负少年人[91][92];其后有立法会议员及前警监会成员出现警察才停止滥权的行为[93]民间人权阵线强烈谴责警方的警方此举滥用警权,制造白色恐怖,令市民不敢参加和平集会[94]
  • 6月12日,警方被指在未有举起黑旗情况下突然向示威者及记者开枪[95],出动橡胶子弹布袋弹攻击示威者,有示威者眼部中枪[96][97]。30名法律界选委对警方使用过份武力表示关注,并称法庭不会姑息对市民无理施用武力的违法行为,要求警方进行独立调查[98]
  • 6月13日,两医生工会谴责警方滥用暴力[99]大律师公会表示特别关切警方对示威者使用过分武力[100]。另有20多名牧师及传道人举行记者招待会谴责警方暴力镇压和平示威者[101]
  • 6月21日,国际特赦组织报告指出警方于6月12日违反国际人权法。专家小组确认警方当天“危险使用橡胶子弹”、“棒打无反抗行为的示威者”、“执法时欠缺警员身份证明”、“以激进手法阻碍新闻工作者采访”,以及“滥用催泪弹胡椒喷雾”。[102][103]
  • 7月2日,英国工党国会议员古德曼(Helen Goodman)在英国下议院发言,批评香港警方使用过度武力,并点名称英籍警司薛镇廷(Justin Shave)下令向示威者发射催泪弹。她亦不点名指两名英籍现场指挥官有负责当时人群管理。四个警察评议会职方协会在7月5日联署发信古德曼,批评她“蓄意漠视真相”,指公开警官名字的行为变相鼓励起底,要求古德曼向该警官及香港警察道歉。[104]
  • 7月14日,沙田区举行大游行。到晚上,警方围堵沙田市中心多处,大批市民无法离开。最后大批警员包抄冲入新城市广场驱散示威者,并在商场中庭施放胡椒喷剂。示威者反抗下爆发流血冲突。部分军装警员则跑上商场4楼和5楼进行搜捕行动,此时在4楼再度施放胡椒喷剂,并挥警棍拉人,现场最后有多位示威者被捕,商场一片混乱,地面遗下大滩血渍。警方和商场的行动引起公众批评,而警方更以暴动罪控告其中3人。
  • 8月6日,晚上7时,在深水埗5名休班警拘捕香港浸会大学学生会会长方仲贤,因其购买10支激光笔(Laser pointer),被警方指涉嫌管有攻击性武器。
  • 8月11日,警方改变布防策略,大举武力拘人,[105][106]包括在葵芳站大堂内施放催泪弹、两米内用布袋弹射中女示威者右眼导致她的右眼眼球爆裂和面部严重受伤,和有多名警察装扮成示威者进行拘捕。同日晚上11时许,警方在太古站向示威者发放催泪弹,有速龙小队警员于不足一米距离向示威者疯狂扫射,更有示威者被制服时仍被警员殴打及用脚狂踢头部,多名示威者受伤。[107]市民和多个团体强烈谴责警方行动不合法亦不恰当[108][109]
  • 8月31日,被指在太子站中无差别攻击一般市民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杨岳桥引述三名匿名消防员提供的证据,指当晚的确有警察杀人。[110]
  • 11月11日,交通警察于西湾河开了至少三枪,其中一人中枪,情况危殆[111]
  • 11月11日—12日,香港警察在未得校方同意之下,擅自闯入香港中文大学进行拘捕和驱散行动,期间对大学校园发射过千枚催泪弹橡胶子弹布袋弹[112],引起社会各界以及全球关注及谴责。
  • 12月20日,大埔发生怀疑持械行劫案,警方到场拘捕一名男子,引起街坊围观及指骂警察,期间警方一度向街坊及记者发射催泪弹驱散,期间有蒙面及没有警察编号的警员至少八次以警棍袭击《立场新闻》记者的手,更加一度连续快速以警棍扑向记者的手机六下,其后退后至警方封锁线内,无法当场追查其身份。[113]
  • 2019年12月23日,在中环爱丁堡广场举行的声援维吾尔族人权集会,有防暴警员冲入集会现场执法,期间举载有实弹枪械指向现场手上只有宣传物品的群众,警员最后施放胡椒喷雾后离去。[114]
  • 2019年12月24日,大批警员平安夜在未有警告的情况下,无故在湾仔警察总部附近,截停大批由铜锣湾前往兰桂坊唱歌和喊口号的市民,并查身份证及搜袋,其后将他们全部带返湾仔警察总部[115] 同时间,便衣警察在尖沙咀而于海港城制服一名男子时,被大批市民起哄并包围,其后警员便多次用警棍殴打在场市民和示威者,更加之派出大批防暴警察闯入海港城制服多人,更加一度擎枪指向市民。之后亦在附近屡次发放催泪弹,驱散在场示威者和庆祝平安夜的市民。[116]沙田希尔顿中心,大批防暴警员在商场保安阻止下仍然擅自持枪闯入私人地方,漠视香港法律以及私有产权,严重破坏香港法治。[117]
  • 2019年12月25日,大批防暴警员在圣诞节在旺角闹市不断施放催泪弹,其中一枚催泪弹击中旺角朗豪坊对开砵兰街一间小食店, 店内烟雾弥漫。有急救员进店为店员治理, 其后店员不敌催泪烟离开。[118]
  • 2019年11月27日,海关发现包裹有攻击性武器,警方乔装成送货员将一个含有3副丫叉投射器、6 包共 540 颗钢珠的包裹送到一青年赵骏贤的居所,旋即以企图管有攻击性武器拘捕该青年及其母亲 [119],并一直还柙并两度不能保释[120] 该案今日开庭,控方于法庭申请撤销控罪并当庭释放事主,当庭释放,而赵姓青年同样有两单于11月11 的案件同样获得保释,于3月3日再度上庭 [121]
  • 2020年3月8日,百多名市民悼念周梓乐期间被逐一截查,其中一名男子被7名警员带到停车场内的一角,并轮流以粗言“唔X顺”(不服气)等说话辱骂该名男子。当中一人更要求男子向7人逐一道歉。男子声称是路经该处,但警员继续以粗言责骂。Flash Media Hong Kong拍摄期间,突然被警员发现,要求关机并交出所拍摄的相片和影片,同时质疑记者身份和拍摄行为是“挑战警察”[122]

香港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期间

滥用限聚令

香港政府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于3月底起以实施“限聚令”,导致不少市民被无理票控。当中,不少市民即使少于四人(五月八日起放宽至八人[123]),也遭警票控,警方被质疑滥用权力,曲解法律。

  • 2020年4月21日,大批元朗市民,途经元朗袭击事件发生九个月集会现场时,遭警方截查,并以他们违反“限聚令”作出票控。其后,25 位元朗区议员联同民间组织香港民权抗争组成“599 关注组”,冀有效整合个案、提出诉讼,冀借此厘清执法者行为是否恰当。[124]
  • 2020年4月22日,知专学生陈彦霖逝世七个月,有网民发起悼念,一众传媒在调景岭、将军澳一带采访。 Free HK Media 的记者到将军澳尚德停车场采访时,被警察截查。据 Free HK Media 的影镜头显示,当时有至少两位人士站在一边被查,有警员曾大声说:“限聚令呀嘛”,“擸多个过嚟咪够啰”,将互不相识的人结合在一起,再以“限聚令”票控没有违反“限聚令”的市民。[125]
  • 2021年3月6日,47名泛民主派因“35+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高等法院开庭处理馀下11人的保释复核。部份取了旁听筹的市民在法院外的空间坐下稍作休息,等候开庭。不过大群警员突然拉起橙带围封在场市民,并向现场约30名市民发出“限聚令”告票。多名被发出告票的市民对警方的行动表示强烈不满,批评“而家 (法庭) 畀咗张飞我,又告X我,你 (警察) 大X晒喇系咪啊?”,也称警方在没有驱赶下,而自己一人坐便要控告是不合理。大多人表示会拒绝交罚款。[127]

其他

  • 2020年1月14日,有市民在西九龙中心美食广场举机拍摄,突被两名便衣警拉到一旁,并质问他“做乜影我相”,又指法庭已经颁令不能对警察拍照,其他在场市民质疑当时二人未有表明身份,他人无从得知二人的警员身份。其后,该名市民于警署内遭到警员用拳头打鼻及下体,更被警枪触碰到身上的衣物,意图罗织抢枪和袭警之罪名。深水埗区议员李炯李文浩跟进事件,李炯指,自己到场后已出示议员证及社工注册证,并向警方多次表示了解该青年的情况亦被拒绝。[128]至2020年1月18日,李文浩所属的长沙湾社区发展力量于社交媒体进一步公开被捕人在警署所面对的事件,指控警员于搜身时用拳头打被捕人下体及腹部,又命令被捕人面向墙壁进行搜身,再用力推撞被捕人头部,令到他的鼻撞到墙壁并且流血。另外,警员于搜身时拔出配枪,抹向被捕人身上的衣物,并声言要诬告被捕人抢枪袭警。及后,被捕人于警署内遭到警方多次言语及行为上侮辱, 期间更被喝令“要笑”, 不能没有反应, 更声言会出手打他。[129]2021年3月,裁判官黄士翔早前裁定男生罪成,认为便衣警长衣物有装备,因此不难辨别警员身份,指出被告有意用电筒照射警长令他受伤。但同时表示表示不应该因为事主是警员而需要判囚,最后判最长的240小时社会服务令。[130]
  • 2021年3月,居住在将军澳的市民分享片段,表示自己在北角街头被警员截查身分证,片中的警员问及市民:“你住在将军澳,为甚么你会来到了北角?”和争论地点是北角不是炮台山,事件引发热议。[131]专栏作家高慧然反问哪条法例写着香港人不能跨区活动,批评警员思路混乱、毫无逻辑。[132]

违反人权

  • 2019年6月12日,本地及各国传媒、市民、议员、官员、人权组织纷纷谴责香港警察违反人权公约[133][134][135][136][137][138],面对无危害的示威者使用过份暴力,包括数名防暴警察群殴倒地的示威者[139][140][141][142],近距离对示威者头站、面部开枪[143],香港电台司机被催泪弹击中一度心脏停顿[144]。民权观察认为警方使用橡胶子弹、布袋弹等枪械作为驱散示威者的手段,违反联合国《执法人员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则》,谴责警方以过量武力对待示威者。[145][146]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会发表声明,指警方向行动极之和平的示威者使用催泪弹及胡椒弹有违国际法[147]
  • 2019年6月21日,国际特赦组织公布专家调查结果,确认香港警察于6月12日的行动违反国际人权法及执法人员容许的武力标准,使用过分且非必要武力。[148][149]
  • 2019年8月20日,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公开医管局提供的闭路电视证实6月26日两名警员于北区医院病房内虐待一名62岁老翁,包括连环拍打事主头部、用手指按压事主眼睛、掌掴脸部、以警棍戳下体及肛门。[150][151]事主一度因受惊过度而失禁。警方后来更以其家人的安危恐吓事主[152]。事主儿子曾于6月27日到上水警署投诉,但一直未获警方回应。直至有关的闭路电视片段被公开后,同日两名现职警员及一名前警员被捕,分别被控于“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及“串谋袭击致造成实际身体伤害罪”[153][154]香港人权监察认为涉事警员“泯灭人性”[155]
  • 2019年10月5日,一名14岁中枪少年凌晨被送到屯门医院,大批全副武装、持长枪防暴警察即闯入医院,包括驻守医院大堂,违反武装人员进入医院前先解除武装的惯例。[156]
  • 2020年1月14日,有市民在西九龙中心美食广场举机拍摄时,突被两名便衣警拉到一旁,并质问他“做乜影我相”,又指法庭已经颁令不能对警察拍照,其他在场市民质疑当时二人未有表明身份,他人无从得知二人的警员身份。其后,该名市民于警署内遭到警员用拳头打鼻及下体,更被警枪触碰到身上的衣物,意图罗织抢枪同袭警之罪名。深水埗区议员区议员李炯李文浩跟进事件,李炯指,自己到场后已出示议员证及社工注册证,并向警方多次表示了解该青年的情况亦被拒绝[157]。其后西九龙中心于1月15日发表声明,指出在不影响途人安全情况下,商场范围内可拍照,又称非常关注便衣警带走该学生的事件,已去函深水埗分区警署了解。[158][159][160]

拘捕国际人权组织成员

暴力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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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日,一群防暴警察在大围遇上一名蓝衣男子,这名男子当时已举起双手,警察却先用强光照射,然后有一个警察突然冲前把他推倒在地上。
  • 2012年11月11日,的士司机陈辉旺在被捕时遭警员林伟荣箍颈带上警车,导致他颈椎移位,其后死亡。2018年10月24日,死因庭裁定陈是非法被杀。[163]
  • 2019年8月10日,年轻被捕人士Ken在港铁黄埔站准备回家时,突然被防暴警察按在地上,并锁上手扣。其后10多名警员包围他拳打脚踢身体多处,最后被打至额头肿起、左耳流血,手、脚多处。其后警员在警车内向被捕者进行更激烈施暴,如利用橡筋弹被捕人士的背脊,并拖他到座位底踩。有警员看见被捕者手机有讯息弹出后,要求读出讯息和电话密码。被捕者没有回答也被遭到殴打。被捕者送往警察十多分钟车程期间也说了不少挑衅说话,如“死曱甴”(死蟑螂)、“出嚟玩呀?啱啱唔系好威㗎咩?”(刚才不是很嚣张吗?怎么现在害怕了?)。送往红磡警署后,警员突然大力将被捕人士推向梯级,其后推他埋墙撞向墙角,更被女警员挑衅他“唔好扮嘢啦”(别假装了)。被捕人士在警署内多次要求打电话给律师及见医生,但警员一直未有处理。被捕人士被警员用汽水喷面、掌掴、委任证打面,并要求跪著回答问题。搜身时也被要求全裸搜身。警员问要不要饮水时,将水泼向他面上,令他感到非常无奈。到11日早上,律师到警署找Ken,看到伤势后向警署正式作出投诉,其后被送到九龙一间医院,验伤后留医两晚才出院。Ken曾要求警方交出红磡警署的闭路电视,但事发4个月,仍未取得任何闭路电视片段。[164]
  • 2019年8月20日,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公开医管局提供的闭路电视,证实6月26日两名警员于北区医院急症室“紊乱病人休息室”内虐待一名62岁老翁,包括连环拍打事主头部、用手指按压事主眼睛、掌掴脸部、以警棍戳下体及肛门。[150][151]事主一度因受惊过度而失禁。警方后来更以其家人的安危恐吓事主[152]。事主儿子曾于6月27日到上水警署投诉,但一直未获警方回应。直至有关的闭路电视片段被公开后,同日两名现职警员及一名前警员被捕,分别被控于“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及“串谋袭击致造成实际身体伤害罪”[153]

[165]香港人权监察认为涉事警员“泯灭人性”[155]

  • 2019年10月2日,一名蓝衣男子在富嘉花园外行人路等待的士期间,突然被一名防暴警冲前将他推倒在地。结果引起路人斥骂警员,警方一度举黑旗警告发射催泪弹。其后也制伏一名男子,再度引起围观的市民不满。
  • 2019年10月,Now新闻台一名车长在旺角警署外后脑怀疑中布袋弹受伤,防暴警察将他押入警署后,有人将他的脸按压到墙上,并用警棍打他的头、手和脚。送院治理后最少9处有明显伤痕,其中X光照片更显示右面下颚骨裂,需留院接受手术。事发后有记者虽然向警方查询涉事警员是否已停职候查,但警察公共关系科署理总警司江永祥当时未有正面回应。[166]
  • 2020年1月19日,一名59岁退休男子于旺角登打士街潮流特区”外和一名女子坐在路边时被指抗拒警员,并使用过分武力,令他牙齿断裂,更因脚部受伤引致行动不便,并跌断脚趾骨。他早前已向投诉警察课投诉。[167]
  • 2020年3月31日,太子站袭击事件发生7个月,大批市民遭警方拘捕。有份被捕的香港众志成员李启靖在红磡警署获释后称,一名高级警官联同多名便衣警员先以粗口侮辱一名精神病患者,其后再有多名警员对其施加暴力,连番拳打脚踢倒地,更警告在场人士不许望被伤害被捕者,否则会受牵连。[168][169]
  • 2020年11月24日,一名巴基斯坦籍律师陪同被捕人士到尖沙嘴警署录口供期间,称被警员以粗言怒骂,其后没佩戴委任证的便衣警上前包围并威胁拘捕他。律师曾多次向警署值日官报告事件及要求提供相关警员的姓名,但被要求离开。两名传译员遭强行押离警署时更疑被击打背部。虽然当时有约20人目睹事件,但他们没有出声。律师表示其背部和手臂感到痛楚,因而到报案室投诉,并要求警员拍下其伤势。最后被送往伊利沙伯医院验伤,获批3日病假。由于报案室拒绝向律师提供警员的姓名,因此表格上只填上代表性别。而投诉警察课指投诉人没提供有关警员资料,加上其他地方并没有闭路电视覆盖而难以追查。他形容自己是律师都在警署内遭受警暴,不敢想像警方是如何对待其他普通人。[170]

日峰行动

2014年,香港警务处在处理雨伞运动日峰行动被批评连番失误、进退失据,而且打击前线警务人员士气;当中涉及向示威者随意投掷及无目的发射了合共87枚催泪罐及催泪弹,以及被示威群众指涉嫌过份使用武力及执法不力等;期间亦发生了香港传媒现场直播警务人员非法殴打示威者案件,致使警务处自1970年代初期改革后累积数十年来的正面形象及大致上融洽的警民关系受到破坏[171]。2014年12月11日,投诉及内部调查科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于举行联席会议,披露自占领中环发生以来的投诉案件数字。截至同月10日中午,投诉警察课共接获1,958名投诉人2,251项指控,其中104宗投诉案件需要向严重个案小组汇报,当中48宗投诉内容为殴打[172]

愉快动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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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日警方在黄大仙驱散行动期间,左侧的一名防暴警员在持枪时疑似展露笑容,使用枪械为SIG P250手枪
  • 2019年9月29日,警员疑被摄到面带笑容近距离向记者喷胡椒喷雾[173]
  • 2019年9月29日,媒体摄到警员在湾仔一天桥上疑有笑容将枪指向示威者[174]
  • 2019年10月1日的示威中, 在黄大仙示威区域进行驱散中有一名防暴警察被拍摄到疑似有笑容。

妨碍医护救援工作

反送中运动期间,有医疗人员及急救员组成义务团队,不论是警察、示威者、市民、记者受伤,他们都会救治。但警察往往视他们“妨碍执法”甚或是“乔装暴徒”,他们在不同情况下被拘捕、骚扰及恐吓,及被阻延提供救援。

欧盟委员会表示留意到香港警方在理工大学冲突中同时拘捕伤者及义务医护人员,对此深切关注。[175]联合国人权特别报告员在2020年2月向香港政府发信,要求政府交代和回应,[176]但港府未有按要求在60日内回复联合国。[177]香港警方攻击救护站、[178]拘捕在场为伤者急救的医护人员、在医院搜捕伤者、妨碍救援工作被指违反《日内瓦公约》,就连战争都不容有这种暴行。[179]

非人化

香港警察7月起多次被揭发在街头使用“曱甴”(粤语中的“蟑螂”)回应示威者将其冠以“黑警”,甚至用以称呼一般市民和记者[180][181][182][183][184] [185] [186],亦有前线警员开始无忌讳地以“曱甴”侮辱市民,在公众活动本应维持秩序的警员,甚至在未被挑衅的情况下对一般市民喝骂“行快啲啦曱甴”(走快点吧蟑螂)[187]

“曱甴论”源于2019年8月3日,香港警察员佐级协会会长林志伟在公开声明中称呼示威者为“曱甴”,指示威者“无法无天、人见人憎、害怕曝光与蟑螂无异的暴徒”,批评藉参与示威游行、表达诉求之名,作暴力及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188][180]

翻查卢安达大屠杀史实,胡图族就是以蟑螂/曱甴称呼图西族[189],是非人化的罪行。 香港前公务员事务局王永平撰文指出曱甴论所带来的警暴问题严重,他认为这是对某特定人群制造“去人性化”的仇恨,将会为警察对市民施加暴力制造恐怖的借口,甚至以正义之名将杀人合理化,做法极为危险。他指镜头所见已有不少警员在情绪不稳状态下执勤,831当晚警员根本不能拿捏何谓适当武力,若不加以制止最终必会造成严重伤亡。林行止则形容警方的“止暴制乱”已达至“心狠手辣,残暴不仁,近乎罪行的地步”[190]

国际特赦组织认为香港警察的表现反映他们对示威者以至一般市民出现报复心态[191]

2019年9月,警察在后巷向一名身穿黄衣躺在地上的守护孩子成员执行私刑,事后警方发言人韦华高在记者会上表示片段不太清晰,他们只是脚踢“黄色物体”[192][193][194],也是非人化罪行在运动中的例子[195][196]

性暴力相关罪行

女示威者“以胸袭警”事件

2015年3月1日,有四名市民在光复元朗行动时因袭警及阻差办公罪成而被判囚,其中一名女文员声称遭警员非礼,更被推跌致鼻骨骨折,反被控“以胸袭警”,在同年7月30日被判入狱3个月15日。美国《时代杂志》对事件作出报导,以题目"A Hong Kong Woman Got Sentenced for Assaulting a Police Officer With Her Breast"(港女被指用胸袭警判收监)转载事件,有媒体形容此事是“国际媒体的笑柄”[197]

2015年8月3日,美国晚间娱乐节目《柯南秀》主持人于开场个人环节中,提及香港女示威者“以胸袭警”事件。他笑指该名受袭的警员应要求道歉,并希望女示威者再次袭警(The police officer is demanding an apology and that she would do it again)。柯南的拍档主持则笑问那是否功夫玩意?柯南即示范以胸部当双截棍般挥舞[198]

街头执勤相关

  • 街头执法期间,警员不断辱骂女性市民为“鸡”(妓女)[199][200]。2014年处理占领中环期间,更曾在街上向女性市民表示“再嘈捉你返去强奸”(再不安静就抓你去警署强暴),惟警方否认指控[201][202]。后来又再被爆出向女性市民表示要“嗒她”(性侵她)[200]
  • 2019年8月5日,数名防暴警合力将一名少女抬起。其间少女跌在地上被拖行,所穿著的裙子脱落令下半身走光,但防暴警毫不理会[203][199]
  • 美国国家广播公司一名女记者,2020年1月在街头遭一名男防暴警胸袭。她高呼却遭该防暴警向她面部直射胡椒喷雾

警署相关

  • 2008年11月,警员在警署中强奸了女报案人,是为旺角警署强奸案。案件中,警员更挪用报案系统电脑协助其犯案,并于同年非礼了4名女子。
  • 2019年8月23日,一名女被捕人报称她在警局内被逼脱下内衣裤进行“裸体搜身”[204][205],其间多次被女警以笔拍打其手部及双腿之间。事主声称整个搜身过程长大约15至30分钟,在完成搜身离开房间时,更看见房外有十多名男警站立在门外,感觉屈辱。警方则回应称当天事主并非进行脱去内衣的搜身,警务人员亦没有使用任何物品拍打事主身体;而闭路电视片段显示,整个搜身过程只长约四分钟,也没有十几名男警员站在搜身室门外。[206]此事件更是导致三万人在2019年8月28日参加反警察性暴力大游行的导火线[207]
  • 2019年8月29日,有人报称警方用硬物磨女被捕人士的阴蒂,更喂其进食利尿药物使该被捕人士失禁。[208]
  • 2019年9月27日荃湾警署轮奸案中,少女报称在荃湾警署内遭多名警员轮奸成孕。警方经调查后表示事件是报假案,并称已获律政司指示就事主落假口供拘捕她,但事主已潜逃,现正通缉她归案[209]

性工作者相关

性骚扰女性警员

  • 2016年,警司王启忠被揭发日常经常以言语性骚扰其它女性下属。在该年圣诞节,他在派对上向五名女下属作出揽腰及扫背等性骚扰行为,因此与另一些男警员发生身体冲突[217][218]
  • 2017年,警长蔡德祥在报案室内非礼女下属被拘捕[219]
  • 2020年1月7日,警队被爆出在内部群组内性骚扰隶属观塘警区刑事调查队一名身材丰满的女警,造谣中伤她随便与其它警员性交。女警愤而在Instagram作出指控申冤[220]

其它相关

  • 2019年10月7日,防暴警察在屯门兆康站拘捕一名19岁怀孕女子,女子报称不适,送往屯门医院妇科产前病房,有男警被揭发曾以“核对资料”为由,闯入产房范围,期间事主仅半穿手术袍,用毛毡盖着身体。[221]
  • 于2020年3月26日,一名香港警员在Instagram平台上公开发言表示“明天去巡逻,又可以抓反送中少女回警署轮奸了🤤[222][223]”,遭揭发后表示现今拥有枪械的一方是警察,谁再吵就要以AK47将吵闹者轰头[224][223]
  • 2020年11月17日,两名警员被指在酒店内强奸女子。警方随后拘捕涉案两名男警,案件交由西九龙总区重案组跟进[225]

侵害儿童及孕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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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0日母亲节示威,来自“深学媒体”的13岁学生记者被警员斥是童工、非法聚集,之后被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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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31日太子站袭击事件一周年示威,警方推进至亚皆老街一带,一名孕妇过马路期间突然被多名警员推到在地上,并施放胡椒喷剂感到不适
  • 按照《警察通例》,警方必须在家长或监护人到警署陪同下才能录取被捕儿童的口供。但2019年12月23日警方公函却表示有时候警员会让被捕儿童单独录口供及进行搜查[226]立法会议员张超雄质疑这是对被捕儿童权利的彻底践踏[227]
  • 2020年4月,驻守中区警署的军装高级警员曾伟聪,被指在其海怡半岛宿舍虐打及以粗话辱骂6岁儿子,虐儿片段遭流出并遭港岛总区虐待儿童调查组跟进调查[228]。最后,曾伟聪于5月1日因而被捕及即时停职,2021年8月4日他被警方落案起诉蓄意袭击令儿童蒙受伤害罪,案件押后到9月9日于东区法院再提堂。案件编号ESCC1668/2021
  • 2020年5月10日,警方在MOKO 新世纪广场食代馆美食广场拉起封锁线,有市民拍摄到一名9岁的男童在该处被制服,而杂物布满地上。[229]当有巿民问被捕人士姓名时,警员一度冲过去巿民和记者旁,并对镜头喷胡椒喷雾[230]香港儿童权利委员会就警方在商场中庭施放胡椒球枪驱散群众,引起多名儿童感到不适及哭叫;以及警员在美食广场内“制服”一名据悉9岁的男童压倒在地上的行为,要求警方解释,并交代男童现时的去向。委员会同时指当时商场内没有发生任何暴力行为,质疑警方使用不必要武力。[231]同日,深学媒体一名13岁记者在港威大厦商场采访期间,被多名警员包围,有警员无故嘲笑记者年龄及身高[232], 最终更将该记者带走,事后深学媒体发声明指警方行为严重影响新闻自由[233]。事后该名记者在采访中表示他虽然只就读中学一年级,仍希望能为香港民众报道事实[234]
  • 2020年6月25日,一家三口在元朗YOHO MALL玩具反斗城外买完玩具后,被便衣和防暴警员推撞,其中一名7岁男童差点被推跌。当父亲喝止警员期间,防暴警察近距离用胡椒喷雾指吓。[235]
  • 2020年8月31日,一批防暴警员冲过马路追赶悼念太子站831事件一周年的市民,期间将一名怀胎8个月的孕妇撞倒地上,孕妇丈夫激动大叫并因此被警方拘捕并禁止其与妻子接触[236]
  • 2020年9月6日九龙大游行期间,一名12岁女童到街上购买颜色笔,遭警员呼喝后恐惧逃跑[237],多名防暴警追上,其中一名以胯下将女童压在地下。香港儿童权利委员会表示对事件关注并要求警方遵守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238]
  • 2021年1月20日,一名怀孕7个多月孕妇在土瓜湾被警员截查身分证期间,遭警方以“死肥婆”辱骂,并反锁双手及拖行拉扯,警方以涉嫌“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将她拘捕。事后孕妇早产,男婴需戴上氧气罩及眼罩,在深切治疗部留医。家属批评警员是“警暴差人”。[239]邓炳强其后在立法会表示,对涉案女子表示慰问,但不同意警方使用不必要武力。说警员是使用最低武力,相信调查结果会还市民清白。[240]

不合理投诉

  • 2020年6月23日,网传一批警务人员在九龙湾辅警总部捐血时,其中一名警员发现一名红十字会抽血人员因佩戴写有“黑警死全家”和“对抗警暴”等字眼的饰物,而引起不满。警方要求红十字会主管提供涉事员工姓名及职衔,但被拒绝,最终捐血活动暂停。不过,消息人士指该名抽血员只是佩戴迷你黄色头盔挂饰,并无任何侮辱性字眼。批评红十字会应为职员澄清网上传闻,认为对该名同事不公平。同时认为警员反应过大[241]

干预言论及新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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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6日晚上,一名女防暴警认为用手机拍摄警方行动的男子并非记者,强行将他带走截查

干预言论自由

2015年3月,油麻地文化地标Kubrick书店举行摄影展,展出多张警员黑白大头照片,被支持警察人士转贴到facebook“烧你数簿”的专页,指展览抹黑警察,号召全城围堵该店,店员更接到多个粗口辱骂电话,摄影展被迫腰斩,涉事摄影师感无奈,决定取消展览。文化监暴发起人何式凝批评事件扼杀言论自由,认为展览立场如何,均不应被恐吓滋扰,认为该店是罕有较自由的文化空间。立法会议员何秀兰认为相片只是反映事实,不应受威吓,促警方介入调查,警方指会了解事件[242],但最后不了了之。

2020年4月,香港警队向香港电台投诉节目“左右红蓝绿”于2019年9月至11月期间播出的四集内容,分别为8.31太子站事件、10.1荃湾开枪、10.7事件(马鞍山新港城保安被捕)和11.11西湾河开枪。到同年9月22日,通讯局裁定四集《左右红蓝绿》的投诉成立,向港台发警告,认为节目未有让警方进行回应。而有关内容现已下架。一位资深港台电视部人员透露,过往批评香港政府、甚至大陆政府都可以,但只要牵涉“警察执法”的内容,都会触碰到“红线”,让空间不断收窄。[243]

敌视记者及妨碍采访工作

明报记者被香港警察殴打事件

2016年初旺角骚乱期间,一名《明报》时任记者在采访时疑因遭受警员袭击,致使身体多处受伤的事件,该名记者被警察殴打的过程被拍摄后上载到互联网。其后他在《明报》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警署投诉,两年后,警察投诉课于2018年7月把其指控列作分别“无法完全证明属实”和“无法追查”,明报职工协会对此调查结果感到愤怒及强烈不满,要求复核结果。2019年,邓姓记者在2019年2月4日入禀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域法院,直指香港警务处违反法定责任及《香港人权法》,并索要赔偿[244]

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中对传媒记者的滥权及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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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暴警察经常用射灯阻碍记者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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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行动期间多次阻碍现场记者拍摄,引起记者不满,但警员继续指骂和嘲讽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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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3日香港浸会大学编委记者邓泽旻于太古城中心采访期间被防暴警察制服及拘捕

根据警察通例,警员在执行职务的时候应尽量配合传媒采访工作。

香港各家电视台和网上媒体都会将公众活动,如示威、游行、冲突等直接放到镜头直播,在持续半年以上的反修例运动,不少香港警察的暴行被记者的直播镜头拍下,直接展现在香港市民以至国际社会。自此前线警员与记者的冲突变得无日无之,有警员更开始以“黑记”这个对应“黑警”的代名词嘲讽记者,质疑记者镜头只针对警察。[245]

反修例运动而来的警暴问题不断被被媒体揭露,香港警察对记者的态度也开始变得强硬。警方不但以封锁线、突击搜身等手法阻以记者进行直播和采访,更动辄以非法集结、藏有武器、阻差办公为由扣留/拘捕记者。[246]。而个别媒体如立场新闻有线新闻now新闻的记者,更多次被前线警员针对,甚至直喷胡椒喷雾而事前未被警告。甚至有记者在直播期间被前线警员要求索取身份证,然后再将记者的身分证于直播镜头前公开展示,更狂妄嘲问“你以为香港真的有第四权啊?”[247]

种种有违新闻自由事件引起市民和传媒界哗然,香港记者协会摄影记者协会其后发表联合声明谴责有关警员为涉嫌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又指过去半年警方不断打压新闻工作者,妨碍新闻自由[248]立场新闻记者林彦邦概叹,这类在深圳河以北见惯见熟的采访经历,没想到在香港可以体验,更恐怕往后会成为常态[249]

香港教育大学讲师蔡俊威于港台节目左右红蓝绿讉责香港中文大学冲突香港理工大学冲突当中警方暴力行为,直称事件为人道灾难。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去信教育大学校长张仁良“关注”事件;事后该节目片段被移除。其后高教公民指责邓炳强干预学术自由,并发起一人一信声援蔡讲师。[250]

标签记者身份 并发出违反限聚令告票

在真正享有新闻自由的地方,任何人都可以当记者。而根据香港法律,并没有真、假记者之分,也没有专门法律规范新闻采访。不过自2019年反修例运动期间,香港警方以“假记者”为由,经常驱赶和指骂记者,更截查和制服拍摄警方的市民。[251]

2020年7月21日元朗袭击事件一周年抗议中,大批防暴警察在YOHO MALL商场和鸡地一带驱散。期间警方更多次包围和截查身穿反光衣的记者,并以不受薪非工作、没持有香港记者协会证件和商业登记证明为由,向多名网媒和学生媒体的记者发出违反限聚令告票。记协指目前法例无规定新闻工作者必须符合特定条件才承认为“记者”,指警方无权自行对‘记者’的身份作出定义及进行筛选。要求警方停止滥用公权力,和阻碍记者采访。记协主席杨健兴指警方自行定义“谁是记者”,是毫无法律基础。认为不应该只凭身上的证件、衣着或装备来判断。浸大新闻系高级讲师吕秉权认为,警方行动是违背新闻自由的原则,明显打压新闻自由[252]

2020年8月11日香港和你Sing示威抗议中,警员以记者没有持香港记者协会会员证、并非受薪记者、非传媒名单上的记者或非政府新闻处认可媒体为由,在沙田和旺角截查大批记者。有网媒记者请求同事查证后获得放行。其中旺角至少有14名网媒记者涉违反限聚令票控。香港记者协会发声明,强烈谴责警方滥用武力,并对警方滥发告票阻碍采访表示不满。[253]

港警暴力对待记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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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1日晚上9时42分,大批警员突然冲出弥敦道制服一名身穿白色衣服和手持相机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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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复上水”中,警方多次向记者近距离喷射胡椒喷雾
  • 2019年6月9至12日,金钟发生大型示威活动,警方多次无理驱赶、搜查及推撞致伤新闻工作者,警方指控持有效证件之记者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搜查其物品[254];以长盾及警棍驱赶已表明身份之记者,导致多人受伤;以胡椒喷雾射向正在撤离的记者,令其背部及手部受伤;拒绝界定并公布封锁范围之馀,以长盾及警棍驱赶记者;以电筒照射形式干扰记者摄影[255]。记协指警方已违反基本法第廿七条承诺的新闻自由、不受执法人员损伤[256]。另有法籍记者目睹警员疑似向记者发射催泪弹并要求警员停止时,警员没有理会并再次发射,其后更瞄准该记者[257][258]
  • 9月29日,警方开枪击盲印尼女记者维比·英达的右眼。
  • 10月14日,Now新闻台采访车车长于旺角警署外前往取车途中,后脑位置突中布袋弹受伤,即使倒地并表明身分还是被防暴警察押返警署,警员在他负伤之下再用警棍打他的头、手和脚,Now新闻台谴责警方滥用武力[259]香港记者协会摄影记者协会香港新闻行政人员协会均发声明强烈谴责,严正要求政府正视警队纪律,须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彻查事件;立法会议员林卓廷也谴责警方执行私刑,对警方解释把车长带入警署是为保护其安全,他批评是公然说谎掩饰警暴,严重损害新闻自由[260]
  • 11月3日,《立场新闻》一名特约摄影记者在太古城中心采访期间被捕,被多名防暴警察压在地上,锁上手铐,之后押上警车带走,当时他有配戴记者证,警方指他涉嫌阻差办公。同日浸大编委会的新闻系学生邓泽旻在太古城采访期间被捕。被捕时他多次向在其他记者高呼“我唔会自杀”,又称有警员曾警告他会被鸡奸。浸大编委会指,当时邓泽旻有配戴记者证及记协学生会员证,并未参与任何前线示威行动。[261]
  • 11月10日,Now新闻台记者及摄影师下午在荃湾采访期间,桥下警员在未有任何警示下发射催泪弹击中记者左手。记协强烈谴责警方罔顾市民及记者,对警方未有收敛极度愤怒,要求警方停止暴力针对新闻工作者,香港新闻行政人员协会也强烈谴责所有针对新闻工作者的暴力,并指香港时刻更需要新闻工作者能无畏无惧向社会反映事实真相。[262]
  • 2019年11月,一名时任商业电台记者采访时被防暴警察驱赶,转身离开时被警员从后射海绵弹击中。涉事记者事后向投诉警察课投诉。到2022年9月,投诉警察课认为指控“无法证实”。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对调查结果表示尊重,又指事件有改善空间,已经向同事作训斥。他亦相信警员的当时目的是保护市民安全,作出最合适的反应。[263]记者质疑调查结果与事实不符,并提出复核,但最后监警会以当事人确认无新资料提供下,维持原有调查结果。记者郑对结果感到极度失望,不同意调查结果。[264]
  • 12月15日晚,大批记者在旺角采访警民冲突期间遭防暴警察无理驱赶,有记者面部遭直喷胡椒喷雾及被警棍狂殴,事后更被拘捕,亦有学生记者被催泪弹中脸。记协发声明严厉谴责前线警员暴力对待新闻工作者[265]
  • 12月26日,《立场新闻》记者在大埔采访被警员截查,警员将记者的身份证故意在直播镜头前展示约 40 秒。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黄继儿事指有合理理由相信有关警员可能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郭嘉铨亦指,事件当中负责截查的警员“有唔啱嘅地方”,警方会主动了解及调查事件。2020年1月19日,另一名《立场新闻》一名记者在金钟采访被警员两度截查,一名警员持续以记者身份证挡镜头阻拍摄,过程长达 1 分钟,之后警员更抢夺记者直播器材和手机,记者手机萤幕被毁。[266]
  • 2020年2月12日晚上,大批防暴警员进入富山邨平台驱散期间多次阻碍现场记者拍摄,并出手遮挡《立场新闻》记者镜头。其后有便衣警员揶揄记者是“20蚊记者”、“未读完书”。[267]
  • 3月8日,有线新闻记者游俊华在将军澳采访期间,突遭一名防暴警用盾牌从后撞跌受伤。警方其后去信解释因“人多混乱”,指警员并非蓄意,又于信末慰问受伤记者。有线指,影片显示记者与警方同一方向行,身边四周无人,防暴警察突打斜走到记者背后用盾牌推撞记者,令她在毫无防避下跌伤,警员事后不顾而去。有线新闻指警方解释回避具体事实,表示极度遗憾,并要求警方主动调查兼交代涉事警员身分[268][269]
  • 5月10日晚,警方在驱散旺角示威期间,暴力对待在场采访的记者,包括施放胡椒喷剂、命令蹲下、阻止摄录、粗言辱骂、强制在摄影机前读出名字等。多间传媒机构和组织谴责警方手法侮辱记者、侵犯采访自由。[270]
  • 8月11日晚上,大批警员突然冲出弥敦道,箍颈制服一名身穿白色衣服和手持相机的男子约10秒,之后压在地上。另一批警员则冲出马路制服一名身穿记者背心和手持相机的男子,并在按到在地拖行,记者手肘及膝头受伤。事后表示警方借限聚令打压新闻自由,用武力伤害记者。[271]

记者杯葛警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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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4日警方举行记者会,多名记者戴上头盔,并在头盔上写有“查警暴 止警谎”的字眼。被要求离开的记者包括立场新闻、明报、香港电台、端传媒、香港独立媒体、am730。
  • 2019年6月13日,警务处处长卢伟聪湾仔警察总部会见传媒时,多名记者及摄影记者穿上反光衣及头盔以示抗议[272],会后记协再次严重谴责警方伤害记者并阻碍采访,要求警方作公正的内部调查[273]
  • 2019年10月28日,警方于例行记者会被自由身记者叶家文打断警方发言,并以电筒照向讲台,宣读声明谴责警方肆意阻碍记者采访,毁坏香港新闻自由,又令前线记者成为警暴受害人。台上的全部警方高层离场,记者会一度中断,该名女记者其后被要求离场。警方翌日回应事件,指该女记者在擅闯记者会,但叶家文指当日在警总是以真实姓名及电话进行登记,依足程序进入记者会[274]事后,叶家文指自己的记者证在建制群组流传,她的个人资料遭人起底,她或会循法律追究警方。叶指当日有一名OL装扮人士将她的证件拍照,但不清楚对方是否警察公共关系科人员[275]
  • 11月4日,六名来自立场新闻明报香港电台端传媒香港独立媒体am730的记者,于警察记者会戴上贴有“查警暴 止警谎”字眼头盔,警司高振邦要求记者将头盔的标语除下,但记者未有遵从,警方宣布记者会暂停,公共关系科人员曾警告会使用适当武力将记者赶出去,又指“呢个场系我哋嘅(这是我们的地方)”,6名记者拒绝离开,警方最终宣布记者会取消。香港记者协会摄影记者协会联同多个新闻机构、工会等发联署声明,强列谴责警方任意拘捕,要求停止暴力对待记者[276][277]

记者拍照遭警员恐吓

2021年1月19日,数名记者在湾仔政府大楼内不属法院范围的停车场范围拍摄完成作供的警员离开期间,数名西装服的警员阻碍记者拍摄,其间一男子声言“边个影相拉边个”“立场呀 ... 你系咪正式传媒机构呢?”,又称自己有肖像权(现时香港的法例无设肖像权)。记者亦查询该男子身分,但以“我唔需要话畀你听我系边位”和“点解我唔可以遮住你个镜头呀?”回应。[278]司法机构表示大楼停车场不属于法院的管理范围。而警方表示西九龙总区冲锋队人员曾经就拍摄问题与在场传媒“发生误会”,会提醒人员注意个人言行及提升专业敏感度。而2020年5月曾经有督察离庭时,也被自称警员的人士喝斥禁止拍摄和恫吓记者。[279]

有关不同宗教

侮辱宗教言论

  • 2019年6月12日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占领行动期间,有牧师试图隔开警民冲突,却遭警察出言侮辱宗教信仰,警察表示有种就“叫你的耶稣来见我”[280]
  • 2020年5月10日,香港市民与警方在多区冲突,守护孩子正职为牧师的义务急救员在现场为多名中椒市民急救,期间遭警员嘲笑他为“邪教教主”[281]

损坏宗教场所

2019年10月20日九龙区反送中游行期间,警方派出人群管理特别用途车(俗称水炮车)驱散人群,沿弥敦道推进时使用蓝色催泪水剂喷向九龙清真寺,导致清真寺大闸和寺内不少地方被污染,寺外多名市民也被喷到。[282][283][284]立法会议员谭文豪伊斯兰教宗教人士简浩名民阵先后批评警方故意污损宗教场所,侮辱及不尊重伊斯兰教和宗教多元。[285][286][287]事后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联合警队高层向寺方致歉。

同日,香港圣公会辖下位于弥敦道圣安德烈堂亦遭警方水炮车的颜色水剂喷中,导致教堂入口被污损。[288]

涉犹太言论

2017年2月22日晚上,香港警察协会太子警察游乐会举行会员大会支援七警案犯人,警方指高峰时有3.8万人出席。一名陈姓警员于台上发言时,表示警方常遇不礼貌对待,形容有如“二战时期的犹太人纳粹德军迫害”。事件引起香港犹太人社群关注。以色列驻香港总领事馆发表声明,指警员言论不恰当,对相关言论感到遗憾。总领事馆认为,不应该就犹太人种族清洗再作任何比较。德国驻香港总领事馆于2月24日早上发出声明,指“有关的大屠杀比喻显示讲者严重缺乏对史实的认知。德国犹太人民在纳粹专政期间被政权及其机关迫害,有数百万人丧生。故此,将犹太大屠杀的受害者与因滥用权力被定罪的警务人员作比较完全不恰当。”警方发言人则回应称,个别人员在前晚两个警务人员协会举行的会员特别代表大会上发表的言论,并不代表警方立场。警方不认同有关的不恰当言论。[289][290]

支持七警案集会也引起市民质疑,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脸书撰文指,根据《公安条例》,超过500人的聚集必须向警务处长作出通知,否则构成“未经批准集结”[291]

不尊重市民

2019年12月18日,粉岭公路6死39伤大车祸中。一批防暴警到场维持秩序。但被网民从直播片段中发现4名身穿防暴装备的警员,在惨剧现场谈笑风生。而背后为肇事巴士。网民批评警员不尊重死者及凉薄。而事后防暴警都戴上了口罩。[292]

2020年2月11日凌晨,因先后有两名A翼07室住户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政府决定紧急撤离长康邨康美楼A07室的100多名居民。有网民从直播片段中发现一名身穿高规格白色防护袍的警员,在大厦外围举起电话集体自拍,引起网民质疑警员的专业,浪费防疫装备。政府官方社交平台“添马台”表示不应单凭一两张相片便断言。而警方表示是拍摄记录工作情况。[293]

乔装示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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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1日香港游行,多名身穿黑衣、带上防毒面罩乔装示威者的警员在铜锣湾拘捕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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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一批便衣警员封锁海港城一条通道

2014年10月,旺角占领中环运动发生大规模冲突,有警务人员被指混入集会,并作出与其职责不相符的行为[294];亦有辅警疑似在金钟假装示威者,与军装警察握手言和,制造学生和平撤退的假象[295]

在2019年的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中,警方承认有派乔装示威者,并成功拘捕核心示威者成员。[296][297][298]警方解释派出“乔装”的警员是行动需要。[299]2019年8月11日香港游行电视台记者要求疑似扮示威者的警员出示委任证但遭到拒绝,并叫记者自行以专业判断及向警察公共关系科查询,其后登上一辆属于“预留政府使用”的白色小巴离开[300]。而同年12月的和你shop示威中,警方派出大量蒙面便衣进行监视和埋伏,最终虽然商场没有任何破坏,但亦引发警民冲突,多人被捕。

警方冒充示威者受到各家媒体及社会关注,民权观察成员王浩贤指出一般的便衣警员已可制服和拘捕示威者,冒充示威者缺乏正当的理由,而在场冒充示威者的警员亦涉嫌煽动群众进行非法集结等行为[301];民间记者会在翌日指无戴委任证及穿黑衣的疑似警察畜意制造冲突[302],并质疑“警方之前不断谴责的暴动行径,到底有多少是出自警方的精心策划?”[303]从中煽动冲突,甚至是警方自编自导自演各种激进行为[304],认为警方必须公开所有行动指引及守则;民主派批评警方的做法是“烧完警察仅馀的公信力”。[305]

被指派出乔装警员破坏港铁

2019年10月8日,有市民拍到一段疑似警员乔装蒙面示威者,在已经关闭的上水车站内出现的视频,视频中疑似警员的人士并不慌张地在车站内行走,当他们看到被拍摄时便举起警察专用的强光灯照射摄影者,更一度举起胡椒喷剂威胁喷射闸外途人,[306]就此,警方发表声明否认指控,并指这是恶意中伤。[307]

2019年10月13日,有报导指,一段怀疑是由港铁内部消息指出,林郑月娥10月4日宣布引用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后,所有港铁站被破坏的设施全部都是乔装警员所为,包括放火和灌水,特别是封站后在站内的破坏,而画面只有无线新闻一家电视台的独家视频,怀疑是事前有默契,参与了拍摄,旨在制造混乱假象,试图在市民与示威者之间造成矛盾,并嫁祸于示威者[308][309][310]

“自编自导”汽油弹案

2020年4月13日,一名21岁IVE男学生称为了5千元报酬而运送大批红酒到葵涌警署附近公园,之后放下手提袋后被捕。他称遭一名警长设局陷害。事发两日后,警方公布38岁葵青警区警长涉嫌妨碍司法公正被捕。不过其后律政司决定不起诉警长,警方已让他复职。[311]

虽然被告提供合共超过30页的电话纪录,但最后裁判官屈丽雯以无证据支持设局陷害说法为由,裁定被告管有两支汽油弹罪成,判处监禁14个月。[312][313]

闯入法院范围行动

2020年8月14日下午5时许,九龙城警署分队警员以违法“限聚令”为由,在户外楼梯及平台范围截查及驱赶多名市民,最后至少5名市民被票控。有被检控的市民表示,当时正离开法院大楼是,却被警员拉起长达近20米的封锁线,不容许市民及记者进出,如同封锁法院。媒体政府公开的地理空间信息服务,警员进入的楼梯、平台及停车场出入口的地方,都属法院范围。法政汇思大律师李安然指,警方进入法院范围内执法,应需知会法庭并得到准许。司法机构不评论警方的行动。[314]

社会反应

支持警察的言论

对于警案滥权的指控,亦有人提出反对,认为警察没有违法。支持警察的市民亦以“蓝丝带”作为支持警察的象征。

2016年2月城市论坛讨论旺角骚乱事件,何君尧认为警察当晚的表现过分克制,认为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开枪“杀暴民”[315]

2017年2月22日,警察四个协会于太子警察游乐会举行特别会员大会,表达对七警案判决的不满,并为七名警员默哀。警察员佐级协会主席陈祖光表示大会有3.3万人出席,会上一众支持警队的建制派人士,包括前保安局局长、特首参选人叶刘淑仪、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谭惠珠、民建联主席李慧琼、自由党主席锺国斌、民建联葛珮帆、经民联梁美芬、何君尧、新民党田北辰容海恩、专栏作家屈颖妍,均获安排坐在嘉宾席。陈祖光发言时指现时警员执勤,不时遭到无理言语、行为挑衅,警员要哑忍是不合理,忍无可忍作出一些行动,却被指违规甚至违法,认为有必要取回警队的尊严,透露协会将致信行政长官梁振英,要求立法保障公职人员不受侮辱,并希望协助七名警员循司法制度洗脱罪名。[316]

2019年6月30日,何君尧在金钟添马公园举办撑警集会,大会声称有16.5万人参与,警方指集会最高峰时有5万3千人[317],艺人梁家辉谭咏麟陈百祥亦有出席[318]。其间撑警人士与反修例运动人士发生冲突,撑警人士拆连侬墙、毁凭吊,并挥拳殴打反修例运动的示威者[319],多名前线摄影记者探访时受到撑警的集会人士辱骂[320]、遮挡镜头、泼水、吐口水、扔泥土、拍打镜头甚至脚踢袭击[321] ,警方仅拘捕一名女示威者[322]。其后香港记者协会及香港摄影记者协会严厉谴责事件,指有关行为极具恶意而且针对记者,严重危害记者安全,损害新闻自由,削弱公众知情权[323]

2019年8月13日晚在付国豪遇袭事件中,环球网记者付国豪被示威者袭击时,在手脚被束缚情况下用普通话喊出“我支持香港警察,你们可以打我了”[324]

2019年9月8日下午2时左右,有网友拍到港铁深水埗站站内的鸿福堂分店女店员高喊“支持香港警察!”等口号,该店员的行为也获得了一些支持香港警察网友的支持。而鸿福堂于当晚11时在Facebook发表声明,指出“有关言论为涉事店员的‘不恰当的个人言论’,承诺会严肃跟进及加强培训”。而这一声明也引发 支持香港警察的网友批评,鸿福堂官方新浪微博也出现了多条撑警网友的负面评论,要求鸿福堂对于此事进行正面回应,并声言要以罢买来“抵制”鸿福堂[325][326]

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的呼声

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是2019年香港反送中运动中的五大诉求之一,运动支持者一直要求政府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以调查警队在运动期间的滥暴及失职事件,该要求一直被警方坚决反对[327]。2019年11月26日,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会考虑成立“独立检讨委员会”[328],但不包括调查警方[329],被民间记者会批评是混淆视听[330]

香港终审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李国能赞成彻查,认为若没有独立调查,市民对警察的不满很可能继续加剧[331][332]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院讲师丘梓勤批评林郑月娥错判民情,管治威信无存,建议她下台[333]。香港政府亦被指“蓄意孤立香港年青人,决意与一整代年轻人为敌”[334]香港建制派立法会议员不满被政府胁持要支持草案,事后沦舆论箭靶[335]

对于政府的不作为,香港民间自发针对警暴问题作出调查,并于2019年10月推出一共300页的《香港警队的法定权力及监管调查报告书》[336][337]

国际专家指控

华盛顿邮报》在2019年12月25日发布报导[338],他们邀请9名国际专家,检视65宗个案,结果发现超过70%的事件都违反指引,只有8%事件中警方武力合符指引,指控“香港警方在处理示威活动时屡次违反指引,并不需承担后果”[339]

香港政府发声明,反驳报导“没有事实根据”[340]。另外就海外组织Stand with Hong Kong促请英国政府确保香港人的性命和自由受到保障[341][342],政府反驳指该组织“毫无根据和极为误导”。[343]而就香港观察指警方粗暴针对平安夜“和平购物人士和示威者”,政府反驳“完全与事实不符”[344]

国际关系专家沈旭晖脸书回应时指出:“这官方声明反映的精神状态,令人不安”,他指出被点名的机构在国际运作,非香港政府所能管辖,批评政府不等如“反政府”;他亦质疑香港政府对“反政府机构”的定义,指出公民社会的作用就是要监督政府,反问是否盲目地支持政府才不算是“反政府”;此外,他形容《华盛顿邮报》的调研清楚说明根据65宗案例,是“押上水门事件以来的报誉、拖倒尼克逊总统下台的勇气”去“查证事实,小心思考”,批评港府没有逐一回应被列举的事实,而是仅以“没有事实根据”、“别有用心”回应[345]监警会前委员郑承隆认为警方应公布违规警员的纪律聆讯、拘捕或停职安排,更可设公听会让公众解释具争议的事件[346]

不信任及仇警潮

香港民意研究所于2019年发布发布民调显示全港超逾一半市民对香港警察零信任,民调总监梁启智指出,市民对警察信任崩盘很大程度源于重大的事件如721和831,以及新屋岭扣留中心屡传警暴等,市民认为警方有很多隐瞒,这些都是造成不信任的原因。[347]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运动期间,在连侬墙网路中,出现不少针对警队的文宣。 [348] [349]

市民被指欢庆警员感染COVID-19

2020年2月,一名防暴警员确诊COVID-19后,民间掀起庆祝风潮。例如以“最紧要人有事”、“三万thanks”等字句回应,也有市民开香槟庆祝,认为警员得到报应;3月6日适逢惊蛰,铜锣湾鹅颈桥下有大量市民“打小人”,林郑月娥和邓炳强都成为“被打”目标[350]浸会大学新闻系高级讲师吕秉权指出,市民认为警员“贪生怕死、贪资源”,又在抗疫期间仍然搞聚会,没有成为防疫中坚,形容警员表现是“负资产”。临床心理学家叶剑青指,社会出现整体的“反警现象”,是这场运动的条件反射。除非制度有改变,否则仇警情绪会没完没了。[351]

妨碍司法公正

警员涉嫌策划葵涌警署汽油弹案

警方于2020年4月13日晚上,在葵涌警署附近的葵芳邨截查一名21岁大专生,从其袋中搜出2枚汽油弹,调查期间有人透露受第三者招揽,从而揭发疑有警务人员自编自导案件。4月20日警方以涉嫌“妨碍司法公正”,在秀茂坪拘捕一名驻守葵青警区38岁苏姓警长,苏志恒被指涉嫌自编自导自演策划向警署投掷汽油弹的案件。[352] [353]与案件相关的被告(被指控携有两枚汽油弹的学生)在2021年10月29日的于法庭自辩时提到有人透过中间人陈铭泽找到被告并以“五千蚊三个钟”的报酬要求他运送“红酒。” [354]苏志恒于庭审大专生的涉嫌管有两支汽油弹案件时供称其本人在2020年9月中获律政司通知不会起诉,本人亦于同年9月21日全面复职。[355]

香港警察作为证人在法庭上提供不实证供

根据香港法律制度,警察上庭作证将被预设为诚实证人,但自反送中运动开始多次有警务人员被法官指出其证供有可疑、矛盾、怀疑虚构、夸大证供、说法和证据片段不一等等。于反送中运动期间被法官批评证供失实的警员暂时无一被控告、处分或调查。就故意作假证供而言,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31条,宣誓下作假证供一经定罪,可判处监禁七年及罚款;如法庭认为有表面证据显示有证人(包括警务人员)作假证供,可把个案转介给律政司跟进;若法官认为警务人员在庭上给予的口供不可信,可建议律政司将案件转介警务处投诉警察课跟进。但控告权在律政司手上,而目前投诉警察制度被批评为“自己人查自己人”,警察掌握所有调查的权力。如警察不积极主动调查,监警会亦无从复核;律政司拿不到证据,检控个别警察更加无从谈起。所以在制度保护下,即使发现个别警务人员作假证供,亦未必能予以适度的惩治。根据监警会年报,过去5年警务人员因“捏造证据”被投诉,最终“获证明属实”或“未经举报但证明属实”的个案为零,与公众观感有颇大差距。 [356]

  • 涉及反修例运动,被裁判官指警员作供不可靠的案件:
    • 2020年4月7日(案件编号:WKS13795-6/2019)裁判官刘淑娴批评警员口供不一,“不知道哪个版本才是控方案情”。[357]
    • 2020年6月1日(案件编号:KTCC1504/2019)裁判官锺明新认为控方所引述的警员的单方面证供有矛盾无法解释为何被告被拘捕时脸部没有明显伤势但其医疗报告却满脸伤痕且鼻骨骨折。[358][359]
    • 2020年6月2日(案件编号:DCCC55/2020)法官沈小民裁决时称,此案只倚赖两名警员证供,没有照片等证物依赖,警员证供可信性为关键。被告头部伤势方面,杨姓警员表示自己没有使用武力,亦没有看见同事使用武力;林姓警长则表示自己曾用警棍打了被告上半身两次,但没有使用“不成比例的武力”。由于警员证供有疑点,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裁定被告无罪。[360][361]
    • 2020年6月17日(案件编号:ESCC2466/2019)法庭认为警员罗逸威多次更改口供,且证供与呈堂证供片段有很大出入。法庭裁定表面证供不成立,并撤销控罪,被告无罪释放。[362]
    • 2020年8月14日(案件编号:ESCC720/2020)法庭认为两警员的证供有出入及不理想,不能放心依赖两人证供。[363]

行动相关

灭证吃案

2011年底,有热心女子拾到疑是偷拍狂犯罪证据的电脑记忆卡后,将卡拿到湾仔警署举报,却遇到两名失职警员。两警疑查案偷懒,除了拒绝她报案外,更将记忆卡撕毁。警队收到投诉后调查,在2012年11月16日拘捕两警,他们涉嫌干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11月19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364]

误捕中度智障男子

2015年4月13日,一名73岁男子在沙田美林邨篮球场遇袭,警员到场,发现男子已昏迷,同日晚上证实死亡。到5月2日,警方公布在美田邨拘捕一名30岁智障男子,并控告他误杀罪。但事主家属曾指事主无辜,案发时身在屯门院舍,不可能杀人;事主在未有家人陪同下,逾50小时没有服药,在5月7日获无条件释放后仍饱受惊吓,不敢返回住所。其家人承受沉重压力,希望警方还他们一家人的清白。警方事隔到5月12日才改变态度,早上派出助理警务处长、新界南总区指挥官吕汉国致电电台,首次表示警方会检讨事件,并“祝福”事主家人,唯当时未有道歉,指要待检讨后再作考虑。事态至深夜再有发展,警方于11时32分发稿,强调调查过程中寻求真相,“为事主及其家属带来不愉快经历,警方表示抱歉”。[365]

其后事主家属向传媒公开事主在警署录口供的录影片段,显示警方在无律师陪同反复盘问患中度智障及自闭症的事主,几乎全部是警员引导。[366]

疑删改官网六七暴动历史

2015年9月14日,高登讨论区网民发现警方官方网站里面介绍警队历史的页面中,有关六七暴动段落多处描述被删改,当中删走了“斗争委员会”、“毛语录”、“恐怖主义”、“红色肥猫”等字眼及内容,例如将“大批挥动毛语录及叫喊口号的暴徒游行往港督府”改成“大批暴徒游行往港督府”;“取而代之是恐怖主义及放炸弹活动”改成“暴徒取而代之在街上随处放置自制炸弹”[367]。而旧版本中提及“巴士及电车司机如继续上班保持香港正常运作,即受到恐吓,甚至袭击。暴徒在左派学校的课室内制造炸弹,然后在街上随处放置,更成立斗争委员会,策划与政府展开斗争”,但新版本此段文字变成“与政府对抗”的简单概述。

警方于当天晚上回应指,警队历史网页新近的修订主要为“精简内容”及订正语句,当中“不涉及其他因素”。[368]

警促Google删殴示威者改编短片

2015年12月,Google官方报告指,2014年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辖下的科技罪案调查组要求,希望移除一条YouTube影片,原因是片中散布错误讯息,指香港警察在警车上袭击一名被捕人士。结果Google并无移除相关影片,报告并无提及该影片的标题。民阵警权组召集人吴仲达批评警方滥权,侵犯言论自由。他指出,倘若警方觉得该影片有问题,可以发声明澄清真相,让公众评理,但无理由要求移除影片[369]

“人肉路障”事件酿两死

2018年2月11日下午,警方在粉岭公路追截一辆违规七人车时,指挥途经车辆组成“人肉路障”来堵截,最终七人车在往九龙方向近九龙坑段失事撞向其他车辆,37岁男司机和26岁男乘客伤重死亡,至少四人受伤。事件中3辆私家车被撞毁,包括一辆落地18日的新车,并造成其馀4人受伤,公众质疑当时交通警罔顾公众安全。警方指行动符合指引[370]。死因庭在2020年6月18日展开研讯。涉案交警否认曾截停私家车作路障,声称仅举手示意车辆减速慢驶,但他同意该手势会让私家车司机认为他打的是停车手势;而他在路中心停下电单车,更可能令司机误会以为需要停车。[371]

2019年11月科大生堕楼事件

2019年11月4日凌晨时份,香港警察将军澳广明苑一带施放催泪弹,22岁香港科技大学学生周梓乐从附近停车场的3楼跌落2楼重创,延至11月8日8时不治。由于由现场消防员召唤救护车,到周梓乐送院离开现场,足足使用 30 分钟,当中救护车到场时间用了 19 分钟,引起救护车是否因警方行动而延误到场的争议。[180]

女警坐在女学生的肩膀上制服疑犯

2019年12月4日,有蒙面便衣警及军装警员拘捕多名来自邓镜波学校的学生。其中一名蒙面女警制服一名就读德兰中学的女学生后仍坐在其头背上而惹起争议,网民批评警员无人性和冷血。[372]指挥官锺雅伦否认用过度武力,认为不能单凭一张硬照作结论。[373]

休班警携带警棍离港获同袍放行未有被捕

一名休班警员于12月8日曾携带伸缩警棍离境,进行安全检查时被机场保安揭发。他未有被捕,向同袍交出警棍后即继续行程。香港警方于12月9日的记者会上承认事件,但称他是“一时大意”,有法律上的合理辩解。[374]根据香港法例第494章《航空保安条例》第10条,任何人无合法权限或辩解,而在机场任何范围携带违禁品(包括伸缩警棍等可使用受伤的武器),即属违法,一经公诉程序审讯及定罪,最高可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5年。[375]

反对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

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是2019年香港反修例运动中的五大诉求之一,运动支持者一直要求政府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以调查警队在运动期间的滥暴及失职事件,该要求一直被警方坚决反对[327]。2019年11月26日,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会考虑成立“独立检讨委员会”[328],但不包括调查警方[329],被民间记者会批评是混淆视听[330]

香港终审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李国能赞成彻查,认为若没有独立调查,市民对警察的不满很可能继续加剧[331][332]。对于政府的不作为,香港民间自发针对警暴问题作出调查,并于2019年10月推出一共300页的《香港警队的法定权力及监管调查报告书》[336][337]

2019年12月11日,5名享有国际声望和经验丰富的监警会国际专家小组成员集体辞职,监警会在记者招待会上指专家“完成阶段性工作”,有批评声音认为专家们“耻与为伍”[376][377]

国际专家指控

华盛顿邮报》在12月25日发布报导[338],他们邀请9名国际专家,检视65宗个案,结果发现超过70%的事件都违反指引,只有8%事件中警方武力合符指引,指控“香港警方在处理示威活动时屡次违反指引,并不需承担后果”[339]

香港政府发声明,反驳报导“没有事实根据”[340]。另外就海外组织Stand with Hong Kong促请英国政府确保香港人的性命和自由受到保障[341][342],政府反驳指该组织“毫无根据和极为误导”。[343]而就香港观察指警方粗暴针对平安夜“和平购物人士和示威者”,政府反驳“完全与事实不符”[344]

国际关系专家沈旭晖脸书回应时指出:“这官方声明反映的精神状态,令人不安”,他指出被点名的机构在国际运作,非香港政府所能管辖,批评政府不等如“反政府”;他亦质疑香港政府对“反政府机构”的定义,指出公民社会的作用就是要监督政府,反问是否盲目地支持政府才不算是“反政府”;此外,他形容《华盛顿邮报》的调研清楚说明根据65宗案例,是“押上水门事件以来的报誉、拖倒尼克逊总统下台的勇气”去“查证事实,小心思考”,批评港府没有逐一回应被列举的事实,而是仅以“没有事实根据”、“别有用心”回应[345]监警会前委员郑承隆认为警方应公布违规警员的纪律聆讯、拘捕或停职安排,更可设公听会让公众解释具争议的事件[346]

警员故意在直播镜头前展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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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立场新闻》一名记者在大埔超级城采访直播警方拘捕行动期间,遭蒙面便衣警员截查,要求出示身份证,并将身份证故意在直播镜头前展示大约40秒

2019年12月26日,立场新闻记者陈朗昇于大埔超级城采访和你Christmas Shop时被截查和要求出示身分证,其后有便衣警员故意在直播镜头前展示其身分证长达约40秒,期间更将其身份证摆近镜头方向前。[378]陈指出该便衣警身上没有委任证,亦没有行动呼号卡;他又称从没打算拍摄该警员,但该警员试图挑衅,于是他把镜头转向警员方向,但没有拍摄警员“大头”。[379][380]及后同日晚上,陈朗昇继续受到警察挑衅,警方在场指挥官指“搞事”、“认得你”,又指《立场新闻》“依间报馆有问题”、是“黑记”等。记者要求指挥官为其指控提出理据期间,被多名防暴警员拿出胡椒喷剂及警棍指吓。[381]记协就事件予以强烈谴责,要求警方及私隐专员介入调查严肃跟进。[379]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黄继儿表示,指控可信性高,表面证供成立,警察有关做法或违保障私隐,有足够理由主动调查。监警会前委员郑承隆认为,今次有关警员明显做错、技术上违规。[380][382][378]不过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在2020年3月接受香港开电视访问时却表示“可能有啲同事做嘢嘅时间太过投入”。[383]

市民要求索取个人资料片段 被要求收取5至10万元

2020年4月,香港电台报道一名女市民在去年10月6日乘坐巴士回家期间,被警方截停,所有人需下车搜身。当时有女警要求她在其他男警员及乘客前脱去连身裙搜身。女事主陈小姐认为做法不恰当,向投诉警察课投诉该名女警,并引用《私隐条例》申请索取警方当晚拍摄的片段。惟警方指警务处没有软件可以“打格”遮盖其他人的个人资料,要求陈小姐须支付购买软件的费用及警员为片段“打格”所涉工时的工资,涉款约5至10万元。陈小姐其后要求警方列出须付费项目及费用,以及软件的报价单,不过警方没有回复。一个月后,警方以片段涉及刑事调查,拒绝她的申请。警方回应查询时指,根据《私隐条例》,警方有权收取费用。[384]私隐专员公署指已接到事主的投诉,根据《东网》报道,私隐专员公署回应事主,指警方将“打格仔”的工作外判,但仍须收取港币6000元,认为费用是“直接有关及必须”的成本。[385]大律师认为,有人以收费刁难公众人士领个人资料,是违反立法原意。[386]

未经授权读取手机资料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包围香港警察总部案件中,控方证物包括黄之锋WhatsAppTelegram通讯记录。黄之锋称自己当时使用iPhone XR,事前从未收到警方查阅手机内容手令,亦从未提供密码,批评警方行为犹如黑客,侵犯其私隐。[387]

不过到2020年4月,上诉庭裁定警方须依照《警队条例》取得手令,才可以搜查被捕人士的手机,但若在搜查手机之前无法合理可行取得手令,警方则仍有权在没有手令情况下查阅被捕人士的手机。民间监察警权的组织担心上诉庭的标准过于宽阔下,会被警方容易滥用,对市民私隐造成严重侵犯。

引入新警车时中后排改用黑玻璃被批损害被捕者权利

近年,不少被捕者均向外界投诉,指曾于被捕后前往警署前,遭警方在警车中滥用私刑进行殴打,而监警会亦曾要求在警车加设闭路电视,但可惜不了了之。有关情况不但没有改善,而且还变本加厉下,警方更被发现在2020年新购的警车中,车箱中后排玻璃由透明全部改为黑色,无法显示车箱中被捕者情况,令人权组织担心被捕者的权利更不受保障。虽然警方强调有关车辆还在等待交付,但是没有回应有多少部警车会采用有关设计。而对于警方有关车辆的设计,人权监察发言人叶宽柔指出,在不少被捕者在警车被警察滥用私刑殴打的个案中,警察会拉起窗廉或关灯令车外的人无法观察车内,车上亦无人证,令投诉在警车被打的受害人无从跟进。她认为将警车玻璃转为黑色,或会引发更多投诉,警方应先谘询监警会及立法会意见[388]

故意在镜头前读出美国示威的口号

2020年6月12日,在市民发起612运动一周年的纪念活动期间,在旺角山东街隧道外,英文网媒“Be Water”拍到一名防暴警员在驱赶该处的表演乐队时,突然向着镜头多次呼叫美国示威的口号“Black Lives Matter”,又高叫“I can't breathe”、“There is not America”(那里不是美国),用意不明,该名警员的行动呼号为“PTU/B4 3/5”。[389][390]

称港有肖像权 要求删相兼恐吓控告

2020年6月16日,有网民号召下午2时在铜锣湾发起行动。网媒“凝政媒体”一名记者因未有穿上反光衣,拿着相机拍摄警察时被警员截查。在截查期间,警员表明“香港系有肖像权”,同时指执行公务期间,拍摄需要得到他们许可。男子表示香港并无肖像权,但不过警员重申“要问过先畀影”,而拍摄现场示威者时也需要逐个示威者。之后警员索取该记者个人资料及电话,声言“香港有肖像权,如果影咗嘅话,有机会系私隐专员公署告你”,更要求男子删除相片。警搜查该男子的背包时,更将物品倒在地上,指其记者证没有认受性,只是一张普通职员证。不过根据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网站资料,香港法例并无订定肖像权[391]

餐厅每天遭警员连同警犬查牌 要求全场禁止用手提电话

有位于中环苏豪区,开业仅年半的餐厅负责人表示,自2020年9月起每天,餐厅都遭30名警员进店查牌,由30分钟至数小时不等,令他至少一小时无法做生意。而警员更要求全场食客禁止用手提电话,并戴上口罩兼肃静,出示身份证进行登记。有警员态度欠佳,更指被命令服从警方在禁堂食前提早关门和禁止店员致电律师。他指出生意因而大跌八成,势面临倒闭。警方回复查询时,没有回应为何只针对该店,指透露中区警区在过去数月加强巡查。[392]

高级警务人员光顾无牌按摩店

2021年5月,时任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国家安全处处长蔡展鹏被揭因光顾无牌按摩店,需要休假接受纪律调查。[393]蔡展鹏曾经被视为下届警务处处长的接任人选之一,更接掌国安处这个要害部门,却犯下低级错误令警队蒙羞。[394]

委任证争议

委任证是香港警队一种身份和职权识别证明,警察执行职服时必须携带,以显示警员的姓名、职级及委任号码等资料。香港警察使用委任证的历史源自英殖时代宗主国英国的制度。在英国,除了警察外,军情五处(内务情报)官员也携带委任证。[395]在2019年反送中运动前,香港警队一向要求警员佩戴委任证,或展示警员编号。依据《警察通例》,警员行使权力时必须表明身分,便衣人员需出示委任证。然而,6·12占领行动起,警员屡次拒绝按《警察通例》要求出示委任证,因此委任证的出示在香港开始成为了对警队的争议。由于市民辨认警员身份困难,第三方辨认警员的渠道便成为了市民的需求,自警员在2019年拒绝按《警察通例》出示委任证开始,警员便一直被《香港编年史》和《老豆揾仔》等披露警员个人资料的网站狙击[396][397]

市民对警察的称呼

港英时代开始,市民一般称呼警察为“阿Sir”或“阿蛇”;“差人”、“差佬”则为较通俗的常见称呼。在反送中运动后,警察普遍地被反修例运动阵营的市民称为“POPO[398][399]、“狗”,以及暗示警黑合作的称呼——“黑警[400]。由于香港警察很多出身于毅进课程,亦有反对警方的市民称他们为“毅进仔”,嘲笑他们低学历、不懂分辨是非、唯命是从,并由此衍生警方屡次报细游行人数的“毅进制”,有批评表示这个称呼是针对警察的学历歧视[401],警方亦被称为“警谎”[402][403]

同时,正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肆虐下,部分对警察不满的香港人都寄望有香港警察中的任何一员染上病毒,继而逐渐演化叫他们作“三万thanks”,希望他们真是染上病毒。[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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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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