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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冠状病毒病香港疫情相关安排,介绍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中,在香港对应疫情所作出的安排和措施,当中包括上课安排、考试安排、防疫安排及医疗安排等。本条目中如无特别指明,所有防疫限制均已解除。
大专院校 | 上课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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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 | 2020年下学期:暂停校内授课,以网上形式进行授课。[1]其后,港大宣布下一个学年采用混合式授课,50人以下的课堂会恢复面授。
2022年下学期:由1月24日开始,所有本科及修课式硕士课程,将改为网上授课,但需要亲身参与的课堂可获豁免。 |
香港中文大学 | 2月17日复课后以网上教学授课,直至另行通知。第二学期将顺延两周至5月2日结束。由于到3月中疫情仍然严峻,此学期及接续的暑期课程将一直网上教学,并以网上形式考试(或以其他评核方式取代)。强烈建议学生不应在2月17日前返回宿舍,及后因疫情转差而改为即时关闭宿舍,除滞留香港的外地学生及特别情况外均需退租,并可按退租日期先后获退回租金。[2]由于疫情第三度爆发,2020/21上学期第一个月维持上一个学期的安排,至同年10月19日改为仅恢复必须面授的少量课程,其他课程要到2021/22学年才回复正常,但届时宿舍将优先分配予已完成疫苗接种学生。
2022年下学期:由1月24日开始,所有教学活动将全面透过网上形式进行,并鼓励员工尽量留在家中工作。 |
香港科技大学 | 春季学期将定于2月19日开始,并于6月2日结束,其间以网上教学代替校内授课。计画以网上形式进行所有考试。[1] |
香港理工大学 | 2月10日至3月14日期间以网上教学模式以及电子学习授课,暂停面授课堂最少至3月28日,到安全情况下才会恢复面对面授课。呼吁学生留在家中,毋须返回校园或宿舍;身处外地的非本地生,应待复课时才返港。过去14天内曾到访内地的所有学生,回港后须填写电子申报表并自行隔离14天。[3] |
香港城市大学 | 暂停课堂教学至2月6日,以便教职员准备网上教学;2月7日起,所有课堂将按照原定的上课时间表进行实时网上教学。所有进入校园人士应佩戴口罩,所有从内地返港的教职员和学生,需以网上系统通报。过去14天内曾前往内地的师生,必须在回港后14天内进行自我隔离。[4]及后,大学宣布下一个学期继续进行网上教学,至少到2021年才会恢复面授课堂。 |
香港浸会大学 | 2020年下学期:无限期暂停校内授课,课堂改以网上学习,所有学生不要回校。[1]
2022年下学期:所有课堂将转为网上,校园内所有面授的教学活动将被禁止。 |
岭南大学 | 暂停面授堂课至3月15日,2月17日起实时网上教学,强烈建议学生在这段时间内留在家中,不应返回校园或宿舍。[5] |
香港教育大学 | 2020年下学期:缩短农历新年假期,由2月10日起以网上教学复课,2月10至29日期间在校内不会有面授课堂。即使面授课堂恢复,学生在3月2日前亦毋须回校。建议仍在内地的学生不要回港。[2]
2022年下学期:除个别科目因教学需要而要进行面授课程外,其馀课堂均以网上授课,期间所有考试亦会改以网上进行。 |
香港都会大学 | 宣布全面网上模式授课至5月3日。即至2020春季学期5月3日完结为止,本学期不会再有面授课堂。在校考试取消,各科评估会以不同形式进行,当中包括网上考试。[6] |
香港树仁大学 | 下学期将以面对面授课改为网上授课。
11月29日,宣布从12月2日起暂停面授课程,改为网授课堂,直至该学期完结。[7] |
香港恒生大学 | 宣布继续暂停校内堂课直至另行通知,期间将以网上模式授课。大学同时将本学期授课日延长至2020年5月15日,如情况许可,期望在最后三个星期可回复校内堂课。 [8] |
香港演艺学院 | 因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最新发展,湾仔本部及伯大尼古迹校园将继续关闭至另行通知。第二学期会于3月2日开始,至6月27日。在恢复面对面教学之前,学院将尽可能采用网上教学,并期望实践为本的教学活动可于4月15日后重新展开。[2]但是,由于有学生在同年7月7日确诊,校方于同日中午紧急疏散所有学生,同时宣布第二次停课。 |
职业训练局 |
职业训练局(VTC)院校于2021年2月18日(星期四)开始将以面授及网上或其他模式进行教学,学生所属院校/学系将另行通知详细安排。VTC会继续密切留意疫情发展,并适时通知相关教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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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5日,政府宣布,为减低疫情扩大的风险,全港中小学、幼稚园和特殊学校(下称“学校”)延迟复课,复课日期为2月17日,[9]惟学校在停课期间须保持校舍开放,以照顾有需要返校的学童。[10]1月31日,政府再宣布,全港学校进一步延迟复课,停课至2月29日,复课日期为3月2日,惟情况仍要评估。[11]2月13日,全港学校再延至3月16日复课。[12]2月25日,全港学校再延至4月20日复课,并倾向分阶段复课。[13][14] 3月21日,全港学校由原定4月20日开始分阶段复课的时间再延期,而政府会在复课三星期前作通知,最早5月底开始分阶段复课。[15][16] 5月5日,政府宣布分阶段复课,并采取半日制,中三至中五复课日期为5月27日;小四至中二复课日期为6月8日;幼稚园高班(K3)至小三复课日期为6月15日;幼稚园幼儿班(K1)及低班(K2)本学年不会复课。特殊学校、群育学校、视障及听障学校,跟随主流中小学于5月27日分阶段复课,轻度智障、中度智障特殊学校复课日期为6月8日;严重智障及医院学校复课日期为6月15日。国际学校,因课程安排等与本地学校不同,亦没有作为文凭试的试场,所以相关学校在5月20日起可跟随校本决定分阶段复课。[17]
7月10日,教育局局长杨润雄宣布所有中小学提早于13日开始放暑假。他指出,若学校举行重要考试,如中三至中五的考试,同学可于7月13日至17日完成考试再放暑假。小五呈分试可继续在13至17日举行,学校亦可选择延期至9月举行,递交呈分试的日期可延至10月20日。另外,如学校未能即时为暑假作好准备,学校可分批让学生回校,而校舍需于原订暑假假期前保持开放。[18]
8月3日,教育局局长杨润雄宣布所有学校在原订日期展开新学年,但所有面授课程暂停,学校可以网上形式授课,但不建议较年幼学生经常使用网上教学,以免危害其眼睛及健康。[19]而对于跨境学童,他指将尽快开始与深圳方面商讨,研究有没有更多选择可方便跨境生在深圳学习。[20]
8月31日,教育局局长杨润雄宣布中小学和幼稚园在9月23日起逐步恢复面授课堂,中一、中五、中六、小一、小五、小六和幼稚园高班在9月23日恢复面授课堂,中二至中四、小二至小四、幼稚园低班和幼儿班则于9月29日恢复面授课堂。杨指这安排是考虑到高年级有自理能力而又需要准备公开试,中一和小一则需要适应新的学习环境。国际学校和特殊学校亦有大致上相同的安排,但可按各校情况作安排。他又称所有面授课堂会以半日形式进行。另外,他指由于某些如迎新和辅导课堂等活动均以面对面形式为佳,而某些班级亦需要准备公开试,学校可在9月16日起安排不多于全校六分之一学生回校进行不超过半日的活动。[21]
11月20日,因疫情反复及上呼吸道感染并存因素,自11月23日起全港小一至小三停课14天,至于由11月中起停课的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停课期结束日将由原定的11月27日,延至12月6日[22]。11月29日,政府宣布因近日校园发现师生和学生家长确诊,全港所有幼稚园和中小学(包括特殊学校和提供非本地课程学校)在12月2日起暂停面授课堂,直至圣诞假期开始,补习学校则暂停面授课堂两星期。教育局发言人指,会商讨方案让毕业班回校准备考试。而学校应保持校舍开放,并让教职员回校处理校务、回答家长查询和照顾回校学生。[23][24]翌日,教育局宣布学校可按需要安排小六学生回校进行呈分试,中六或需于该年参与公开考试之班别可回校准备,但仍要以半日制形式进行,回校人数不可超过学校最高限额的六分之一。[25]12月21日,教育局宣布延长幼稚园、中小学及特殊学校停课期至翌年1月10日,学校可按需要安排准备公开试或进行考试的全校不多于六分之一学生回校,但须以半日制形式进行。提供非正规课程的私立学校则须暂停所有面授课堂及活动。[26]2021年1月4日,教育局局长杨润雄指停课期将会延长至农历新年假期,而从1月11日起,所有年级皆可以被安排回校上课,但学生人数仍不得超过全校的六分之一,小学只可以上午,中学可上下午,而中学上下午须为两个不同的班级,幼稚园则继续全面停课。[27]
教育局打算于2021年2月底至3月初、循聚渐进复课、中学和小学,分为高中、初中、高小、初小,三级同学返上午班、三级同学返下午班,并取消午饭时间,以避免除口罩交叉感染的机会,但最多只可以返全校六分之一至全校三分之一学生。
2021年2月3日,教育局宣布所有幼稚园及中小学农历新年假后,回校学生可以增至不多于全校三分一;若学校教职员能定期每两周检测,可有条件恢复半天面授课。
2021年3月1日开始,所有进入、全港十八区大学、中学、小学、幼稚园、幼儿园及特殊学校的市民或访客,必须用安心出行二维码或登记个人资料才可以进入。2021年3月18日开始,全港十八区学校,如学校有一名学生有上呼吸道感染个案、全校停课五天、方便全校消毒。
2021年3月26日,教育局宣布所有幼稚园及中小学复活节及清明节假期后,回校学生可以增至不多于全校三分二;若学校教职员能定期每两周检测,可有条件恢复半天面授课。
2021年5月11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全港学校将在5月24日起,可恢复全校半日面授课堂。[28]
2022年1月14日,幼稚园,小学,特殊学校小学部停课。
2022年1月24日,中学、特殊学校中学部停课,但中六生可回校上半日课。[29]
2022年1月27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全港学校暂停面授课堂至2月21日。
2022年2月14日,教育局宣布由于疫情仍然严峻,中小学及幼稚园继续暂停面授课堂至3月6日,同时宣布取消小六下学期呈分试及全港性系统评估。
2022年2月22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为了配合特区政府的抗疫工作,全港学校包括国际学校,会调整2021/22学年度的暑假安排,将原本在7、8月的暑假提前至3、4月,以应对疫情。本学年度最后一次上课日为2022年8月12日,目标在复活节后恢复课堂。
2022年2月28日,教育局局长杨润雄表示,学校原则上由3月7日开始放假,直至学校复活节假期结束,然后一直上课至8月12日。但考虑到个别学校可能需要较多时间重整课程进度、安排课业评核和学习活动、调动人手、理顺行政工作等,家长可能也需要时间准备,当局会弹性容许学校不迟于3月17日开始放假,也可相应地调整最后上课日至最早8月2日。2022至23学年由9月1日开始,惟个别于9月1日前开始新学年的学校,包括幼稚园,本学年的最后上课日可定于新学年开始前两周。如疫情缓和,期望小学和幼稚园可于复活节假期后恢复面授课堂,而中学则在文凭试主科考试后开始面授课堂。在特别假期期间,学校会维持一贯假期运作模式,无须保持校园开放。非本地公开考试部分课程方面,由于部分课程可能还未完结,当局容许学校在做足防疫措施下,安排应届考生短暂回校,完成必要和计分的考评项目。[30]
2022年4月21日开始,幼稚园,小学,中学进入学校也必须快速测试。由3至17岁学生也需要。视乎年纪棉条塞入鼻孔长度为0.5至2.5厘米。
2022年4月26日,特首在行政会议前例行记者会,回答记者称,已有六百间学校复课,31万五千名学生上学,说每天有零星个案,非常正常,提醒家长们无需要恐慌,还提醒家长尽快为学童接种疫苗,令学童接种率上升,为全日复课制造有利条件。
2022年12月30日,教育局宣布2023年2月1日起逐步恢复全日面授课,首先是中学,然后是小学及幼稚园,幼稚园,小学,中学进入学校进行快速测试要求维持至2023年1月31日。
2020年2月6日,教育局宣布2020年中学文凭试科目延期举行,其中涉及音乐及体育科实习考试及中文科口试。现今教育局有两个改期方案,表示将于2月底决定最终方案。[31][32]
2020年2月25日,再宣布文凭试各科笔试及英文科口试如期在3月27日开考,而音乐及体育科实习考试中文科口试延期至5月下旬举行,中文科口试则会延至5月18日至5月26日举行。另外,放榜日预计需延后约一星期至七月十五日。[33]教育局及考评局将预留五十万个口罩,并会向考生派发口罩,要求考试期间一定要佩戴口罩。但考生入试场之前须递交健康申报表及探热,体温达38度或以上将会被拒考。[33][34] 但部份考生却不满教育局派发“有黄点”及“丝袜咁薄”的口罩,经中文大学前化学讲师邝士山(K. Kwong)检视后,直指这是“假口罩”[35],政府表示该批口罩检验结果没有问题,而口罩的有效期仍未届满。[36][37]
2020年3月11日,大学联合招生办法正式公布,大学联招日程将会调动,正式遴选结果将在8月10日公布。[38]
2020年3月21日,宣布文凭试各科笔试延迟至4月24日开考,并取消中、英文科口试,而4个核心科目考试将于4月27日至5月5日举行;体育及音乐科的实习考试暂定于5月底至6月中举行,[39]又预计2020年文凭试放榜日期延至7月底。[40]最终体育科实习考试取消部分项目,只保留体适能及球类个人技术考核[41],音乐科和体育科均于5月22日开考[42]。文凭试最终在7月22日放榜,但于7月19日,因应香港爆发第三波疫情,林郑月娥要求中学采其他形式处理放榜,以减少人群聚集[43],自修生则以邮递寄发成绩通知书[44]。
2020年2月6日,教育局宣布小六呈分试分数呈交限期延至5月11日,但如果未能在3月9日前复课,将会将第三次呈分试取消。[31][32][45]
2020年2月13日,因未能如期复课,小六第三次呈分试将取消,中一派位将根据第一及第二次呈分试成绩安排[46][47],而小五的第一次呈分试则预计如期于6月至7月举行。
2020年7月10日,教育局宣布全港中小学提早于13日放暑假,而小五呈分试可继续在7月13日至17日举行,亦可延至9月新学年开学后举行,递交呈分试日期延至10月20日。[18]然而,在8月3日,当局宣布学生不可回校上面授课程,有小学校长预料某些学校将不能在10月前完成首次呈分试,令整个升中派位程序出现变数。[48]
2020年11月30日,教育局宣布,虽然学校停课,但学校仍可按情况安排小六学生回校进行呈分试。[25]
2020年2月13日,教育局表示“小三全港性系统评估,因毋须准备太多事前功夫,理论上复课时,如果可以安排到考试,则问题不大。”[46][47] 2月25日,教育局宣布小三全港性系统评估取消。[14]
2020年9月1日,考评局宣布因应疫情,2021年中学文凭试延至4月23日开考,考期缩短至三个半星期,并在同年7月21日放榜;若疫情恶化,将延至6月3日开考,8月31日放榜,以“配合大学开学的最后时间”。中国文学、英国文学、生物、化学、物理、组合科学、综合科学、健康管理与社会关怀、资讯及通讯科技9科的校本评核会取消,中文科、通识科的校本评核占分比例由百分之20减至百分之10,英文、设计与应用科技和音乐科亦会减少校本评核亦会减量,苏国生又指,就算学生已经努力完成大部分校本评核,老师仍要作出吃力的紧密辅导工作,认为作出有关决定能为师生释出学习空间。另外,中文卷一将删去《岳阳楼记》和《六国论》两篇精读范文,主因为上一年已经就此二范文出题,中英文口试亦将继2020年后再次取消,苏指这是疫情下的“一次性安排”。[49]
此章节需要扩充。 |
2021年2月22日,鉴于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反复,教育局宣布停办2021年全港性系统评估。[50]
2021年2月9日,有10科将会取消校本评核,包括通识教育、中国文学及英语文学等;而中文、英文等馀下4科的评核要求则会精简。[51]
2021年6月30日,因应疫情对学校面授课堂影响,公开考试委员会议决通过,精简明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DSE)12个甲类科目的公开考试评核要求,以释出教学时间,改动包括连续第三年取消中文科口试。[52]
2022年1月28日,考评局宣布因应疫情,体育科及音乐科实习考试试延至5月底至6月初开考,而原定于3月底至4月英国语文科口试则连续第三年取消。[53]
2022年2月28日,考评局宣布因应疫情,文凭试会如期开考,惟考期会从本来的1个月缩至3星期,中文、英文、数学及通识教育等核心科目于首周内完成,较热门的选修科目则于第二周举行,有约六成考生于首两周完成所有试卷。而健康管理与社会关怀科及伦理与宗教科更破天荒被安排于5月1日及8日两个星期日下午举行,成为本地公开试历史上首例。此外,化学科及综合科学科化学部份则于5月2日(劳动节补假)举行,而英语文学科及设计与应用科技科则于5月9日(佛诞补假)举行[54]。考生要在开考前完成检测以保证考生安全以及公众健康,而考评局更于竹篙湾检疫中心设立特别试场供被确诊感染新冠病毒的考生居住及应试,每名考生将占用两个上下层单位,上层住宿,下层考试,有需要考生须于考试当天早上六时半前知会考评局,并须预约抗疫专用的士[55],由该等的士送往检疫中心。检疫中心有约三千个单位,可同时容纳千多名考生,总共有44人曾在竹篙湾应试[56]。
2022年2月14日,因疫情仍然非常严峻,教育局决定取消今年小六下学期呈分试。[57]
2022年2月14日,因疫情仍然非常严峻,教育局决定停办今年的全港性系统评估。[57]
如无特别指明,下表所指年份均为2020年。
口岸 | 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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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西九龙站(高铁) | 1月28日宣布:1月30日凌晨起暂停出入境客运服务。[58] |
港铁红磡站(城际直通车) | |
沙头角管制站(沙头角口岸) | |
文锦渡管制站(文锦渡口岸) | |
中国客运码头 | |
屯门客运码头 | |
罗湖管制站(罗湖口岸) | 2月3日宣布:2月4日凌晨起暂停出入境客运服务。[59] |
落马洲支线管制站(福田口岸) | |
落马洲管制站(皇岗口岸) | |
港澳客轮码头 | |
启德邮轮码头 | 2月5日宣布:即时起暂停出入境客运服务。[60] 2021年7月30日起,启德邮轮码头有限度恢复出入境服务,开放予参加邮轮公海游的旅客。[61] 2022年1月5日起,公海游暂停,启德邮轮码头即时起再次暂停出入境客运服务,直至另行通知。 |
海运大厦邮轮码头 | |
香港国际机场 | 维持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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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湾管制站(深圳湾口岸) | |
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 |
下列是为外游警示或政府呼吁。
警告级别 | 国家/属地 | 发出日期 | 取消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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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前往 | 中国大陆(湖北省武汉市) | 2020年1月23日(呼吁) | 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武汉市疫情而作出呼吁。[78] | |
红 | 韩国 | 2020年2月24日(直接发出) | 2022年5月1日 | 因2019冠状病毒病韩国疫情而发出[79],也是第一个国家因2019冠状病毒病而发出外游警示。 |
红 | 义大利(艾米利亚-罗马涅、伦巴第及威尼托) | 2020年2月28日(直接发出) | 2020年3月10日(扩展至全国) | 因2019冠状病毒病意大利疫情而对上述地区发出[80]。 |
红 | 义大利 | 2020年3月10日(扩展至全国) | 2022年5月1日 | 因2019冠状病毒病意大利疫情迅速扩散而发出[81]。 |
红 | 法国(布尔冈-法兰琪-康堤及大东部地区) | 2020年3月10日(直接发出) | 2020年3月13日(扩展至全国) | 因2019冠状病毒病法国疫情而对上述地区而发出[81]。同时维持法国全国因安全风险发出之 黄色警示。红色外游警示于同年3月13日起扩展至法国全国。 |
红 | 德国(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 | 因2019冠状病毒病德国疫情而对上述地区而发出[81]。红色外游警示于同年3月13日起扩展至德国全国。 | ||
红 | 西班牙(拉里奥哈、马德里及巴斯克地区) | 因2019冠状病毒病西班牙疫情而对上述地区而发出[81]。红色外游警示于同年3月13日起扩展至西班牙全国。 | ||
红 | 日本(北海道) | 2020年3月10日(直接发出) | 2020年3月17日(扩展至全国) | 因2019冠状病毒病日本疫情而对上述地区而发出[81]。红色外游警示于2020年3月17日扩展至全国。 |
红 | 神根区: 奥地利 比利时 捷克 丹麦 爱沙尼亚 芬兰 法国 德国 希腊 匈牙利 冰岛 拉脱维亚 列支敦斯登 立陶宛 卢森堡 马尔他 荷兰 挪威 波兰 葡萄牙 斯洛维尼亚 斯洛伐克 西班牙 瑞典 瑞士 |
2020年3月13日(直接发出) (而德国及西班牙则扩展至全国) |
2022年5月1日 | 不包括爱尔兰及英国,而意大利早前已发出相关警示。而法国及比利时同时维持因安全风险发出之 黄色警示。 因欧洲的2019冠状病毒病个案持续及迅速上升而对上述神根区25个国家发出。[82] |
红 | 爱尔兰 | 2020年3月15日(直接发出) | 2022年5月1日 | 因2019冠状病毒病爱尔兰疫情而发出。[83] |
红 | 英国 | 因2019冠状病毒病英国疫情而发出[83],同时维持安全风险发出之 黄色警示 | ||
红 | 美国 | 因2019冠状病毒病美国疫情而发出。[83] | ||
红 | 日本 | 2020年3月17日(扩展至全国) | 2022年5月1日 | 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全球病例而对所有海外国家/属地发出[84],同时维持对福岛县因安全风险发出之 黄色警示。 |
红 | 孟加拉国 巴林 印度尼西亚 印度 以色列 肯尼亚 沙乌地阿拉伯 斯里兰卡 马来西亚 马尔地夫 缅甸 尼泊尔 菲律宾 俄罗斯 泰国 突尼西亚 |
2020年3月17日(直接发出) | 2022年5月1日 | 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全球病例而对所有海外国家/属地发出[84],同时维持上述国家或地区因安全风险发出之 黄色警示。 |
红 | 土耳其 | 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全球病例而对所有海外国家/属地发出,同时维持对东南部省份因安全风险发出之 红色警示,以及其他地区因安全风险发出之 黄色警示。[84] | ||
红 | 伊朗 埃及 |
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全球病例而对所有海外国家/属地发出[84],同时维持因安全风险发出之 红色警示(分别于2月28日及3月13日增加提醒相关公共卫生风险)。 | ||
红 | 黎巴嫩 巴基斯坦 |
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全球病例而对所有海外国家/属地发出[84],同时维持因安全风险发出之 红色警示。 | ||
红 | 叙利亚 | 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全球病例而对所有海外国家/属地发出[84],同时维持因安全风险发出之 黑色警示。 | ||
红 | 阿尔巴尼亚 阿根廷 澳大利亚 白俄罗斯 波黑 巴西 文莱 保加利亚 柬埔寨 加拿大 智利 克罗地亚 赛普勒斯 斐济 直布罗陀 关岛 约旦 哈萨克斯坦 老挝 北马其顿 模里西斯 墨西哥 蒙古国 摩洛哥 蒙特内哥罗 阿曼 秘鲁 卡塔尔 罗马尼亚 新加坡 塞尔维亚 南非 阿联酋 越南 外游警示制度没有覆盖的国家或地区( 中国大陆、 台湾、 澳门除外) |
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全球病例而对所有海外国家/属地发出。[84] |
抵达香港前14日(高风险A组指明地区则为21日)曾到以下国家或地区人士入境香港会被拒或需接受检疫:[85]
自2022年5月1日起,所有禁止入境措施取消,所有人士均可入境香港。[90]
除特别指明外,任何入境人士(不论是否香港居民;获豁免检疫人士除外)过去14天(2020年12月25日起对海外国家为21天)曾到以下地区必须在指定场所(检疫中心、家居或其他住所)接受指定日子强制检疫或医学监察(以下检疫时间为最长强制检疫期,实际检疫期可能因应疫苗接种状况等有变动):
国家/地区 | 生效日期 | 撤销日期 | 家居或其他住所 | 检疫中心 | 指定酒店 | 黄码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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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天 | 21天 | 14天 | 3天 | 7天 | 14天 | 21天 | 3天 | 4天 | ||||
中国大陆 | 湖北省 | 2020年1月31日[91] | 2020年3月24日[注 1] | |||||||||
中国大陆[注 2] | 2020年2月8日[92] | 2022年9月26日[注 3] | ||||||||||
韩国 | 大邱及庆尚北道 | 2020年2月25日上午6时[88] | 2020年4月16日[93][注 4] | |||||||||
义大利 | 艾米利亚-罗马涅、伦巴第及威尼托 | 2020年3月1日 | ||||||||||
伊朗 | ||||||||||||
日本 | 北海道 | 2020年3月14日[94] | 2020年3月16日 | |||||||||
法国 | 布尔冈-法兰琪-康堤及大东部地区 | 2020年3月16日[注 5] | ||||||||||
德国 | 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 | |||||||||||
西班牙 | 拉里奥哈、马德里及巴斯克地区 | |||||||||||
义大利[注 6] | ||||||||||||
韩国[注 7] | 2020年3月17日[94] | 2020年3月18日[注 8] | ||||||||||
神根区[注 9] | 2020年3月17日[94][注 10] | |||||||||||
所有海外国家/属地[注 11] | 2020年3月19日[95][注 12] | 2020年12月24日[注 13] | ||||||||||
中国大陆 | 湖北省武汉市 | 2020年3月25日[96][注 14] | 2020年4月7日[注 15] | |||||||||
澳门 | 2020年3月25日[97] | 2023年1月8日 | ||||||||||
台湾 | 2021年5月15日[注 16] | |||||||||||
英国 | 2020年12月22日[98][注 17] | 2020年12月24日[注 18] | ||||||||||
所有海外国家/属地[注 19] | 2020年12月25日[99][注 20] | 2022年2月5日[注 21] | ||||||||||
澳大利亚 | 2021年4月9日[100][注 22] | 2021年8月20日[注 23] | ||||||||||
新西兰 | 2021年11月17日[注 24] | |||||||||||
新加坡 | 2021年5月20日[注 25] | |||||||||||
台湾 | 2021年5月16日[101][注 26] | |||||||||||
2021年5月17日[102][注 27] | 2022年2月5日[注 28] | |||||||||||
所有海外国家/属地及 台湾 | 2022年2月5日[103][注 28] | 2022年4月1日[注 29] | ||||||||||
所有海外国家/属地 | 2022年4月1日[104][注 29] | 2022年8月12日[注 30] | ||||||||||
所有海外国家/属地 | 2022年8月12日[注 30] | 2022年9月26日[注 31] | ||||||||||
所有海外国家/属地 | 2022年9月26日[注 31] | 2022年12月14日[注 32][105] |
2020年10月27日,时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从2020年11月起,内地港人入境香港后可免除14天强制检疫。[106]11月23日起对在广东省及澳门的港人实行,需事先预约及持2019冠状病毒病阴性证明,且过去14日没有到中国其它省市。
2022年9月23日,行政长官李家超宣布自2022年9月26日起全面取消入境人士酒店检疫安排。 2022年12月13日,行政长官李家超宣布自2022年12月14日起全面取消入境人士医学观察下接受“黄码”限制安排。
地区 | 适用人士 | 登机要求 | 强制检疫及检测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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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完成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 | 如已完成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107] | 如未完成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 | 如已完成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107] | ||
中国大陆 澳门 |
于有关期间(即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14天)只曾在中国大陆或澳门逗留的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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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 | 于有关期间(即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14天)曾在台湾逗留(曾在A++或A组指明地区逗留人士除外)的香港居民、及已完成疫苗接种纪录的非香港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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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5月6日,因应英国爆发的“变种病毒”(VUI – 202012/01),从英国抵港人士在完成14天强制检疫后,须在家隔离多7天,即共检疫21天。随后因应全球疫情正出现急剧变化及更多国家发现新变种病毒,由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5月11日,所有于到达香港当天或之前21天曾在中国以外地区逗留的抵港人士(不论经机场或陆路口岸抵港),需要在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21天。
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8月8日,政府把相关指明地区按风险所实施的登机及强制检疫要求整理为五个组别[110][100],详情如下:
组别 | 适用人士 | 登机要求 | 强制检疫及检测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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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完成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 | 如已完成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107] | 如未完成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 | 如已完成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107] | ||
极高风险地区 (组别A1) |
于有关期间(即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21天)曾在A1组指明地区逗留的香港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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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高风险地区 (组别A2) |
于有关期间(即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21天)曾在A2组指明地区逗留的香港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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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地区 (组别B) |
于有关期间(即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14天)曾在B组指明地区逗留的香港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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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风险地区 (组别C) |
于有关期间(即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14天)曾在C组指明地区逗留的香港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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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风险地区 (组别D) |
于有关期间(即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14天)只曾在D组指明地区、中国大陆或澳门逗留的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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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9日起,政府把相关指明地区组别由5个整理至3个,同时所有海外到港人士须持有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可登机来港(2021年12月8日起扩展至转机人士),详情如下:
组别 | 适用人士 | 登机要求 | 强制检疫及检测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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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完成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 | 如已完成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107] | 如未完成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 | 如已完成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107] | ||
高风险地区 (组别A) |
于有关期间(即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21天)曾在A组指明地区逗留的香港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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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区性航班“熔断机制”的指定地区(下称组别:A++): 于有关期间(即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21天)曾在实施地区性航班“熔断机制”指明地区逗留的香港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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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变异病毒株Omicron监测的指定地区(下称组别:A+): 于有关期间(即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21天)曾在加强监测A组指明地区逗留的香港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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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风险地区 (组别B) |
于有关期间(即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14天)曾在B组指明地区逗留的香港居民、及已完成疫苗接种纪录的非香港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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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风险地区 (组别C) |
于有关期间(即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14天)只曾在C组指明地区、中国大陆或澳门逗留的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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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Omicron变异病毒株已在全球多个地区传播,所有海外地区均一律被指明为A组指明地区,检疫安排亦将划一而不会再实施加强监察安排,但由于其潜伏期较短。由2022年2月5日起,所有从海外抵港人士检疫期减至14天。
详情如下:
组别 | 适用人士 | 登机要求 | 强制检疫及检测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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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完成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 | 如已完成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107] | 如未完成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 | 如已完成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107] | ||
高风险地区 (组别A) |
于有关期间(即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14天)曾在A组指明地区逗留的香港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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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区性航班“熔断机制”的指定地区(下称组别:A++): 于有关期间(即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14天)曾在实施地区性航班“熔断机制”指明地区逗留的香港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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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风险地区 (组别B) |
于有关期间(即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14天)曾在B组指明地区逗留的香港居民、及已完成疫苗接种纪录的非香港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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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风险地区 (组别C) |
于有关期间(即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14天)只曾在C组指明地区、中国大陆或澳门逗留的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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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疫情最新发展,并考虑到本港应对疫情能力提升及整体社会经济需要,由2022年4月1日起,所有海外地区均不再分组,撤销地区性航班“熔断机制”,并会理顺相关安排。详情如下:
组别 | 适用人士 | 登机要求 | 强制检疫及检测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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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完成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 | 如已完成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107] | 如未完成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 | 如已完成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107] | ||
海外组别 | 于有关期间(即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14天)曾在中国大陆、澳门及台湾以外所有国家/地区逗留的香港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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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阻截输入个案,政府一度设立禁止航班抵港的熔断机制,达到其中一个相关准则后,卫生署需引用《预防及控制疾病(规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规例》(第599H章)禁止该航空公司的同样航线的航班飞抵香港一段期间。准则为:
2022年7月7日,政府指考虑到机场及检疫酒店的核酸检测已能发现绝大部分输入个案,加上熔断机制衍生的社会成本相当高,宣布暂缓航线熔断机制。[111]
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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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 |
引称 | 第599C章 |
地域范围 | 香港 |
制定机关 | 香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
制定日期 | 2020年2月7日 |
生效日期 | 2020年2月8日 |
失效日期 | 2023年3月31日 |
简要 | |
所有在到港当日之前的指定期间,曾在中国内地、澳门或台湾逗留任何时间的人士,不分国籍和旅游文件,除透过“回港易”或“来港易”计划之合资格人士外,必须接受指定期间的强制检疫。 | |
现状:已失效 |
预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资料)规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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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 |
引称 | 第599D章 |
地域范围 | 香港 |
制定机关 | 香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
制定日期 | 2020年2月7日 |
生效日期 | 2020年2月8日 |
失效日期 | 2023年3月31日 |
简要 | |
赋权卫生主任要求任何人士提供或披露与处理公共卫生紧急事态攸关的资料,例如外游记录。 | |
现状:已失效 |
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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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 |
引称 | 第599E章 |
地域范围 | 香港 |
制定机关 | 香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
制定日期 | 2020年3月18日 |
生效日期 | 2020年3月19日 |
失效日期 | 2023年3月31日 |
简要 | |
所有在到港当日之前的指定期间,曾在宪报公告指明的外地国家/属地逗留任何时间的人士,不分国籍和旅游文件,除透过“旅游气泡”计划之合资格人士外,必须接受指定期间的强制检疫。 | |
现状:已失效 |
2020年2月7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召开特别行政会议,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会上根据《香港法例》第599章《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所赋予之权力,将“严重新型传染性病原体呼吸系统病”视作“公共卫生紧急事态”,并援引该条例第8条有关“公共卫生紧急事态规例”内之条文,定立《香港法例》第599C章《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以及第599D章《预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资料)规例》两部附属法例。[112][113]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署于2020年2月8日午夜起,对若干从中国内地到达香港,或于入境当日之前的14日期间曾在中国内地逗留任何时间之人士,于边境管制站援引《强制检疫规例》第3条,向有关人士发出强制检疫令及施行强制检疫措施,并要求被处以强制检疫令之人士于入境香港后两小时内抵达所填报之地址,并须按检疫令之要求,于该处停留最长14天,而根据该《规例》第8条第(1)款,被处以检疫令之人士,如未获当局授权人员许可,不得离开其检疫地点。
同时,被检疫人士在强制检疫期间,只可与列明的家人同住,不得与其他亲友或朋友共聚,否则将违反该《规例》第8条第2款有关“不得明知而进入根据本条例对其他人实行检疫的指派检疫地点”之条文。而根据《规例》第8条第(5)款,任何人无合理辩解下而违反该《规例》第8条第(1)、(2)或(4)款所述之检疫令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HK$25,000及监禁6个月。3月24日,政府再订立《2020年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修订)规例》,由3月25日起,将14天的强制检疫安排由只适用于中国内地抵港人士扩展至澳门及台湾的抵港或过去14天曾于该地逗留的人士。[114]
此外,政务司司长可按该《规例》第4条第(1)款之权力,向对于对供应香港正常运作或港人日常生活物品及服务的人、对政府事务运作属必要、对保障港人安全或健康、处理香港卫生紧急事态属必要,以及按个案情况极特殊、符合香港公众利益的人士,而豁免强制检疫要求。这些人士包括跨境货车司机、抵港客机和货机的机组人员、货船和渔船船员等人士,但他们每日需按卫生署指示佩戴口罩及量体温。
由于强制检疫措施长达14天,故入境人士的签证/签注入境期限也应不少于14天,否则会被拒绝入境。
政府部门会安排人手突击检查及用电话与人士保持联络,强调需要被隔离人士及其家人的自律。[115]
两部规例曾设定于2020年5月7日午夜起失效,[116]之后在4月28日,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宣布将《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的有效日期由5月7日延长至6月7日[117];另外,《预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资料)规例》的有效日期也延至8月31日[118]。6月2日,食物及卫生局长陈肇始宣布,从中国大陆、澳门和台湾抵港者接受强制检疫的规例再次延长一个月,至7月7日失效。6月30日,政府表示正与广东省和澳门就互认检测及互免检疫保持沟通,以及在疫情许可下,考虑有限度地放宽三地过境人流,政府需要《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的法例框架以实施有关安排,因此政府刊宪把规例的有效期延长1个月至8月7日 ;而海外抵港者接受强制检疫的规例亦再次延长三个月至9月18日[119],再于9月29日、12月8日及2021年2月23日分别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3月31日及9月30日午夜失效。
另外,由于当局发现有人藉重复往返内地以搏取14日免费检疫住宿或获得免费物资等滥用情况,政府于3月16日宣布,由翌日凌晨起抵港并需入住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检疫中心(不包括鲤鱼门渡假村)人士,在离开中心时需缴付HK$2,800(即每日HK$200)住宿及膳食费。
因应肺炎疫情蔓延至全球多个地区,香港政府于3月18日订立香港法例第599E章《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规定自3月19日凌晨起,所有入境当日之前的14日期间曾在海外国家或地区逗留任何时间之人士,于入境香港时需接受检疫令,并于填报地点内停留最长14天,该规例暂定于2021年3月31日午夜失效。
为减低输入个案在家居检疫期间把病毒传播给同住人士的风险,政府引用《预防及控制疾病(规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规例》,由11月13日起,到港人士如在14日内曾在中国以外(不包括台湾和澳门)停留,必须提供在香港酒店预订房间的确认书,租住期为抵港当日起计不少于14日。12月22日起需预定由政府指定的36间酒店。
因应英国爆发的“变种病毒”(VUI – 202012/01),由2020年12月22日香港时间午夜起,所有由12月2日后由英国已抵港人士,在完成14日酒店强制检疫后,须额外强制留家7日,待其抵港后第19或20日的检测结果证实无染疫为止,同时稍后会正式将英国到港人士的检疫期,由14日延长至21日,届时全个检疫期21日都要在指定酒店强制检疫。随后因全球疫情正出现急剧变化,政府收紧第599C章及第599E章下的规定,由12月25日起,所有于到达香港当天或之前21天曾在中国以外地区逗留的抵港人士(不论经机场或陆路口岸抵港),需要在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21天。
由2021年11月12日起,香港政府全面收紧豁免检疫安排,并强化对豁免人士的监管。除保留维持香港社会运作及市民生活所需的豁免类别(即跨境货车/巴士司机、航机机组人员、在香港装卸货物的货轮上的船员、政府人员等)外,其余人士均需接受强制检疫。同时,政府将要求所有在抵港前21天曾逗留海外地区并履行与政府相关运作的外国领馆及机构人员(除总领事或同等/较高职级的驻港代表外)必须在检疫期内于指定检疫酒店接受隔离,不得家居隔离;总领事或同等/较高职级的驻港代表则须在检疫期内进行家居自我隔离,期间不得离开隔离地点及与公众接触[120]。
根据《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4条第(1)款之权力,政务司司长有权豁免某人或某类别人士十四天的强制检疫安排。
2021年11月12日起,香港政府全面收紧豁免检疫安排,原有符合豁免检疫条件的36类人士缩减至5类:
根据《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4条第(1)款之权力,政务司司长有权豁免某人或某类别人士十四天的强制检疫安排。
2021年11月12日起,香港政府全面收紧豁免检疫安排,原有符合豁免检疫条件的12类人士缩减至3类:
因应于2021年11月出现涉及驻港货机机组人员确诊2019冠状病毒病的输入个案,政府进一步加强现行适用于货机机组人员的防疫安排,要求航空公司尽快采取以下措施,包括:
惟上述措施生效后仍出现驻港货机机组人员回港后首3天内疑进行不必要活动,其后确诊2019冠状病毒病,因此政府于2021年12月28日宣布,将要求驻港货机机组人员回港后须于酒店检疫3日。随后由于他们的不必要活动导致病毒出现社区传播,政府宣布由2022年1月1日起酒店检疫延长至7日。
2022年12月28日,行政长官李家超宣布取消检疫令。[125]
2020年11月23日起,所有从广东省及澳门抵港的香港居民,可以透过“回港易”计划由深圳湾管制站或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管制站入境返回香港。香港居民持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可以入境,可获豁免14天检疫[75]。
2021年4月29日起,“回港易”计划由广东省及澳门扩展至内地其他省市。香港居民在回港前的14天(不包括该人士在内地或澳门根据当地的要求而须完成的强制检疫期)不曾到过香港、内地或澳门以外的其他地区,以及任何位于内地属“中风险”或“高风险”的所在地区(实行初期以所属一级行政区为单位,后改为根据国家卫健委的名单,以小区楼宇为单位),回港时可免去须接受14天强制检疫的安排[77]。所有符合资格的人士可以于4月27日起网上预约[126]。
根据现有的规则,“回港易”计划设有名额限制,须事先通过预约系统预约[75]。深圳湾口岸每天预约名额为3,000个,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每天预约名额为2,000个,香港国际机场每天预约名额为1,000个[126]。若经陆路口岸回港,必须于抵港前3天内到粤港、港澳认可机构进行核酸检测;但若经机场来港,则需在抵港前3天到经各地卫健委批准具有核酸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取得阴性结果的纸本报告正本。香港居民可于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查询检测机构,并应用手机截图及备存在手机内,方便在内地登机、抵港后供检查使用[127]。
2021年5月14日,因应安徽省新增4宗本土感染病例,食物及卫生局表示,自5月15日起,在回港前14天内曾去过安徽省的人士,须于到港后接受14天强制家居检疫以及强制检测,不能按“回港易”计划回港,亦不能因已完成接种疫苗而缩减强制检疫期[128]。翌日,由于辽宁省新增本土感染病例,香港特区政府公布由5月16日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内曾到过辽宁省的人士,须于抵港后接受14天强制检疫及强制检测的安排,不能按“回港易”计划回港,亦不能因已完成接种疫苗而缩减强制检疫期[129]。5月22日,因广州市荔湾区近日出现当地个案,香港特区政府曾表示会将广东省纳入中风险地区,身处广东省的香港居民不能透过“回港易”计划返港[130],但同日晚上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目前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街锦龙汇鑫阁被调整为“中风险地区”,广东全省并未被列为“中风险地区”,“回港易”计划的安排会暂时维持不变[131]。5月24日,香港特区政府表示,将现有“回港易”计划进行调整,中高风险地区名单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内地各地疫情风险等级公布的名单(以小区楼宇为单位)为准,不再以所属一级行政区为单位[132]。
2021年8月3日,因应澳门疫情发展,香港特区政府宣布所有抵港当天或之前14天曾逗留澳门的香港居民自4日起不能透过“回港易”计划回港[133]。翌日,因2021年南京禄口国际机场2019冠状病毒病聚集性疫情不断传播,香港特区政府宣布,自8月5日零时起,除广东省外从其他内地地区返港的香港居民,将暂时不能通过“回港易”计划获豁免检疫[134]。但相关新安排引来不少香港人批评,有内地媒体亦以港府即将更改的海外回港检疫安排作比较,指海外地区风险更高。翌日晚,香港特区政府发稿指,从内地、澳门及台湾的抵港人士,如已完成疫苗接种,其强制检疫期将可继续按既定安排获得缩短。在抵港当天及之前14天曾逗留在内地或澳门的已完成疫苗接种人士,只须接受7天家居强制检疫,其后7天自行监察,在检疫期间须在抵港第3天和第5天,以及完成检疫后的抵港第9天、第12天、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强制检测[135]。
2021年9月7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因应内地疫情稳定,“回港易”计划于翌日零时起全面恢复,但来自内地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士则不适用[136]。
2022年9月26日清晨6时起,“回港易”计划取消限额,适用范围扩大至内地所有地方[137]。
2021年9月7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来港易”计划将于9月15日推出,来自内地和澳门的非香港居民持有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可免检疫来港,深圳湾口岸和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每日名额各1,000个,入境后需在港进行定期检测病毒[136]。
2021年9月14日,政府公布“来港易”计划的实施安排。任何非香港居民人士在入境香港当天或当天之前14天(不包括该人士在内地或澳门当地根据当时的要求而须完成的强制检疫期)不曾到过香港、广东省或澳门以外的其他地区,以及任何载列于“回港易/来港易计划暂不适用风险地区名单”的地区,可透过“来港易”计划的网上系统预约入境香港名额。成功预约名额的非香港居民人士必须按预约的指定日期和管制站入境香港,并在入境香港时持有3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则在入境香港时可获豁免强制检疫安排[138]。
2022年9月26日清晨6时起,“回港易”计划取消限额,适用范围扩大至内地所有地方[137]。
以下是强制检疫令数字图表,资料来源自卫生防护中心:[139]
由于已知的技术原因,图表暂时不可用。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
(注:有效强制检疫令数字为截至当日下午2时。)
政府为推行普及社区检测计划,在全港设置141个社区检测中心,并于8月29日在11份中英文报章的头版及内页刊登“为己为人 参与检测”广告,涉及开支约258万元。系统在8月29日早上7时起开放进行网上预约。首11个小时约有22万人预约,而首个取样日(9月1日)则有约两成(31个)检测中心全数时段爆满。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家麒斥政府抹黑选举是高风险活动,反问为何出席政府简介会就没有问题,认为政府“搬龙门”和“只许州官放火”。[149]
为期两周的普及社区检测计划于9月14日结束,累计178.3万人次采样,惟至今只找出39宗个案,包括32宗新症。苹果日报估算计划耗资近13亿元,平均花费4,023万元才出一名患者。另外有301宗“被登记”个案,其中161宗涉盗用他人资料,已交给警方处理。[150]
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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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 |
引称 | 第599F章 |
地域范围 | 香港 |
制定机关 | 香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
制定日期 | 2020年3月27日 |
生效日期 | 2020年3月28日 |
失效日期 | 2023年3月31日 |
简要 | |
赋权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为预防、抵御、阻延或以其他方式控制指明疾病的个案或传播,就餐饮业务作出规定及指示,以及向表列处所发出规定及指示,包括在指定期间关闭个别表列处所。 | |
现状:已失效 |
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 | |
---|---|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 |
引称 | 第599G章 |
地域范围 | 香港 |
制定机关 | 香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
制定日期 | 2020年3月28日 |
生效日期 | 2020年3月29日 |
失效日期 | 2023年3月31日 |
简要 | |
禁止于公众地方进行多于指定人数的群组聚集,并禁止来自指定数量住址的人在私人处所聚集 | |
现状:已失效 |
3月23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抗疫记者会”中表示,当时在酒吧内出现多宗确诊个案,而顾客在酒醉后或会有更亲密的行为而使交叉感染的风险增加,故提出授引《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再次制订附属法例,暂时禁止香港领有酒牌的食肆、酒吧和会社,停止售卖和供应酒类饮品。
林郑月娥的言论被坊间视为餐厅食肆“禁酒令”,惟此举引起酒吧及餐饮业界强烈不满,认为此限制会令酒吧难以营业,其他食肆亦会因禁售酒类饮品而引致营业额大幅下跌。同时,酒吧业界亦认为食客于其他食肆进食亦会存在群众聚集情况,故措施不应只针对酒吧,而多名行政会议成员亦质疑“禁酒令”未能有效阻止病毒散播,认为限制人群聚集较“禁酒令”更有效。
3月27日,行政会议举行特别会议,行政长官在会后举行“居家抗疫”记者会以宣布即将实行两项规例,上述临时法例由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于宪报中作出指示以作施行,每次为期不多于14天,如有需要可重复作出指示。
根据政府于3月27日晚上所刊登的《宪报》号外,当局定立香港法例第599F章《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 (业务及处所)规例》,为预防、抵御、阻延或以其他方式控制“指明疾病”(即“新型冠状病毒”)的个案或传播,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可就公共卫生紧急事态,对《规例》第2部所述的“餐饮业务”及第3部所述的“指明处所”施加若干临时措施,该规例暂定于2021年3月31日午夜起失效。
就该规例第2部所述的“餐饮业务”而言,《规例》内所述的“餐饮业务”则指为售卖或供应食物或饮品,供在该业务的处所内进食或饮用者,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可藉该《规例》第4条所赋权力于宪报刊登公告,要求第3条所述的“餐饮业务负责人”在指明期间内停止售卖食品及饮品,或援引第6条发出指示,在该指示所指明的期间,就任何餐饮业务施加规定或限制,惟据该规例第3(3)(a)条及附表1内所述,医院、安老院、残疾人士护理院舍、药物倚赖者治疗康复中心、寄宿学校、由政府控制或管理的处所及为用作私人住所而兴建并实际如此使用的处所则不适用。任何人倘无合理辩解而违反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所作出的指示,一经定罪可被处以第5级罚款(即港币五万元)及监禁6个月。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曾行驶规例内第8条之所赋权力,就该规例第3部所述之“处列处所”作出指示,根据2020年3月27日刊载的《2020年第17号号外公告》,上述所有“表列处所”均须自2020年3月28日下午6时起关闭,为期14日。
规例的附表2第1部所述,香港境内游戏机中心、商营浴室、提供运动器械或器材以供使用或就改善体能 (包括健体、舞蹈、瑜伽、普拉提、拉筋及武术等范畴)提供建议、指导、训练或协助的健身中心、桌球场所、公众溜冰场、戏院等公众娱乐场所,以及一般被称为“派对房间”的设置(或拟设置)供租用举行社交聚会的处所、体育场所、游泳池、商场、百货公司、超市、街市、宗教场所以及发型屋被视作该规例所述的“表列处所”。
因应疫情发展及社会对部份处所未纳入规管所引起“防疫漏洞”的关注,政府于2020年4月1日下午召开特别行政会议,并将《2020 年预防及控制疾病 (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修订)规例》刊登《宪报》,并援引香港法例第573章《卡拉OK场所条例》、第266章《按摩院条例》、第148章《赌博条例》及第376章《会社(房产安全)条倒》等法例,将美容院、会址、被称为“夜店”及“夜总会”而通常供人饮酒、跳舞或作其他娱乐而营业至深夜的场所、卡拉 OK 场所、麻将天九耍乐处所、及按摩院纳入为该《附例》附表2所述的“表列处所”。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亦于同日傍晚发出指示。
由香港时间2020年4月1日下午6时起计之14日期间,夜店及夜总会、卡拉OK场所、麻将天九耍乐处所必须关闭。而餐饮业务及会址处所内进行的所有卡拉OK及麻将天九活动必须暂停。
而任何人身处美容院、会址及按摩院处所内,在可行情况下须一直配戴口罩。处所负责人在容许某人进入该规例所述美容院、会址及按摩院处所前,须先为该人量度体温,并为在该处所的人提供消毒洁手液。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又于2020年4月2日在《宪报》透过2020年第23号及第24号号外公告作出指示,从4月3日下午6时起计14日期间,关闭纯粹或主要用作售卖或供应令人醺醉的酒类饮品而供人就地享用的处所 (一般称为“酒吧”或“酒馆”)、售卖或供应食物或饮品的餐饮业务处所及会址内供人就地享用酒类饮品之范围,而令人醺醉的酒类饮品乃按香港法例第109章《应课税品条例》第 53(1)条作出定义,包括酒精、力娇酒、葡萄酒、啤酒,以及所有其他适合或拟作为饮品饮用的酒类。
另一方面,政府于3月28日凌晨在脸书专页《添马台》中列出12项可获豁免的群组聚集情况,包括乘搭交通工具、执行政府职能、履行法定责任、在工作地点工作、医院及医护服务、同一住户单位内生活的人、司法机构进行的法律程序、立法会及区议会的程序、丧礼及祭祀未入土或火化的先人(不包括扫墓)、不多于20人的婚礼、团体履行法定责任的会议,以及健康卫生讲座。[151]
而当局在3月28日清晨将香港法例第599G章《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刊宪。[152]而有关《规例》亦被称为“限聚令”。
当局同时按规例第4(1)条所赋予的权力,将2020年3月29日至4月11日列为“指明期间”,不得在任何公众地方进行群组聚集。根据2022年3月公布的《财政预算案》,2021年度相关罚款收入达到7.8亿多元,较原来预算多逾3亿,并预算下年度有关罚款收入多达5.3亿元。[153]
因应疫情持续,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于4月8日于再次作出指示,延续原有指示之限制至4月23日,并指示美容院及按摩院于4月10日至4月23日关闭。
5月5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召开记者会宣布,由5月8日起限聚令、食肆每台人数放宽至8人,部分处所恢复营业,包括游戏机中心、健身室、游乐场所、包括戏院之娱乐场所、美容院、按摩院、麻雀天九耍乐场所,但需遵守相关安排,如戏院售票数量限制,美容院美容师须遵守特定措施等。同时酒吧有限度重开,惟需遵守更严格规定如人数限制等等,现场亦不可有音乐或跳舞表演。不过卡拉OK、浴室、派对房间、夜店、夜总会仍须继续关闭。[154]
因应本港上周有本地个案,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于5月19日宣布,限聚令延长至6月4日,卡拉OK、浴室、派对房间、夜店、夜总会仍须继续关闭,暂定延长一星期至5月28日。同时限聚令中宗教聚会将可获豁免,但必须遵守部分规定。[155]
因应本港疫情有所缓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于5月26日宣布,卡拉OK、浴室、派对房间、夜店、夜总会于5月29日将可重开。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于6月2日在记者会表示,预计未来一段时间,本港的社区会有零星个案或小型疫情爆发,决定延长针对业务处所的第599F章和群组聚集的第599G章规例的权力两个月,有效期至8月31日,同时宣布限聚令延长至6月18日。[156]
因应本港疫情有所缓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于6月17日宣布,由6月19日起,限聚令人数将由8人放宽至50人,亦容许举办不同类型宴会和婚宴,餐饮处所同坐一桌的人数限制亦会撤销等。[157]
6月30日,政府宣布延长限聚令至7月16日,但宗教活动、酒吧或酒馆内顾客人数的限制,以及公众娱乐场所内的大型娱乐游戏站、电影院、夜店或夜总会等的人数限制的参加者人数限制,将由处所可容纳人数的一半增加至8成。[158]
因应本港疫情出现反弹,考虑到最新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特别是近期个案显示,涉及不戴口罩活动带来高风险,因此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于7月9日宣布,在餐饮业务和部分表列处所方面,顾客数目在任何时间都不得超过通常座位数目的6成,亦不得多于8人一桌,酒吧或酒馆内则不得多于4人一桌。健身中心、派对房间和卡拉OK场所内,同时处于每一个设施或者房间的人数,将由16人收紧至8人。夜店和夜总会顾客数目不得超过座位量6成,同坐一桌的人数亦由8人减至4人,戏院和现场表演的公众娱乐场所内不得饮食。 [159]
因应本港疫情持续恶化,由7月15日起,收紧《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599F章)中至3月水平,并禁止餐厅于晚上6时至翌日早上5时提供堂食,“限聚令”收紧至4人。[160]
7月27日,政府宣布进一步收紧防疫措施,包括食肆全日禁止堂食,只可提供外卖、外送等服务、“限聚令”由4人收紧至2人、体育处所及泳池须暂时关闭。有关措施29日凌晨起生效,暂为期7日至下月4日。 [161]后来考虑实际情况后,政府决定于7月31日起容许食肆恢复提供日间堂食服务,但食肆入座率不得多于五成,最多二人同坐一桌。[162]
因应近期酒店度假(即staycation)活动日益增加,而且感染风险高,因此由11月20日起,政府将旅馆和酒店纳入为第599F章下的表列处所,同时将第599G章下禁止群组聚集的规定延伸至第599F章下的表列处所中的非公众地方,只有在参与者遵守第599F章下发出的指示中有关聚集的规定及限制时才获豁免,否则参与者可被票控限聚令。
因应第四波疫情持续恶化,由12月2日起,收紧《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599F章)中至3月水平(健身中心、室内体育处所和美容院及按摩院可于2人限聚令下继续营业),并禁止餐厅于晚上10时至翌日早上5时提供堂食,“限聚令”收紧至2人。[163]12月10日起,禁止餐厅提供堂食提早至晚上6时至翌日早上5时,此外健身中心、室内体育处所和美容院及按摩院亦需关闭。其后上述措施进一步延长2月17日[164][165][166][167]。
政府在2021年农历新年后放宽措施,由2月18日(正月初七)起,禁止餐厅提供堂食再延至晚上10时至翌日早上5时,惟增加两项措施,包括需确保使用者在进入处所前利用手机扫描“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或登记有关人士的姓名、联络电话及到访处所的日期及时间,并保留记录31天;且需安排员工每14天进行一次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如选择不采取该两项新增措施,则需维持之前的措施,包括晚上6时至翌日早上5时。政府亦表示餐厅若违反相关指示需停业3至14天。此外健身中心、室内体育处所和美容院及按摩院重新开放。[168]“限聚令”2月23日起放宽至4人。[169]上述措施有效至3月3日,随后再延长至3月17日,并要求餐厅安排专职员工负责收拾使用过的餐具和清洁或消毒使用过的餐桌及隔板。[170]因应健身中心群组爆发,3月12日起要求任何人身处健身中心内须一直佩戴口罩(淋浴时及在餐饮处所于餐桌饮食时除外)。[171]而上述措施其后再延长至3月31日,并要求食肆须在4月30日或之前遵守在换气量或空气净化设备方面的指定要求。[172]随后4月1日起泳池及泳滩可有条件开放,体育场地观众席、戏院及表演场地入座率放宽至75%,而其馀措施再延长至4月28日[173]。
2021年4月29日起,政府以“疫苗气泡”为基础放宽社交距离措施,新增食肆运作模式(见下表);而酒吧、浴室、派对房间、夜总会、卡拉OK及麻将天九耍乐处所方面,可有条件下重开,包括所有员工及顾客已接种第一剂新冠疫苗,并要求顾客必须扫瞄“安心出行”二维码。而本地旅行团中可不多于30人的群组聚集。[174]而上述提及的员工若因健康理由不适宜接种新冠疫苗,必须填妥申报表格及出示医生证明书,同时每七天进行一次有关2019冠状病毒病的聚合酶连锁反应核酸检测,而有关检测样本必须是鼻腔和咽喉合并拭子样本。A类及B类运作模式为当其时已有的运作模式,而C类及D类运作模式则为“疫苗气泡”下的新增运作模式。[175]
在C类及D类运作模式下,员工若因健康理由不适宜接种新冠疫苗,必须向雇主提交申报表格及医生证明书,同时每七天进行一次有关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而有关检测样本必须是鼻腔和咽喉合并拭子样本,而就C类及D类运作模式下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的要求,有成年人陪同的15岁或以下人士,同行成年人须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扫瞄“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就可获豁免。65岁或以上的长者,以及没有成年人陪同的15岁或以下人士,须填妥记录到访资料的指定表格。
由2021年8月19日凌晨零时起,以B类运作模式营运的餐饮处所内的所有员工的定期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由每14天收紧至每7天进行一次,已完成接种疫苗的员工仍会被视为已符合上述检测要求,无需再进行定期检测。[176]
由2021年12月9日起,餐饮业务运作模式重整至3类(A类运作模式被取消),所有餐饮处所顾客必须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扫瞄“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详情如下:
由2022年1月7日起,因有Omicron个案在香港社区传播,所有运作模式餐饮处所只能于每天05:00-18:00提供堂食;而B类、C类及D类运作模式,堂食同桌人数分别不得多于2人、4人及6人。2022年2月24日起,所有餐饮业务均受同一运作模式规管,并受当时适用的安心出行、疫苗通行证等规定约束。餐饮业及酒吧堂食时间限制于2022年11月10日解除。[177]
《预防及控制疾病(规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规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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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 |
引称 | 第599H章 |
地域范围 | 香港 |
制定机关 | 香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
制定日期 | 2020年7月13日 |
生效日期 | 2020年7月15日 |
失效日期 | 2023年3月31日 |
简要 | |
赋权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可就指明地区到港的跨境交通工具及该等交通工具上的相关到港者,施加关乎预防及控制指明疾病或保障公共卫生的条件。赋权当局有弹性地按到港者的出发地或职务实施不同的条件,包括可要求从跨境交通工具抵港旅客在抵港前接受由认可化验所进行的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而其结果为阴性。 | |
现状:已失效 |
《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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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 |
引称 | 第599I章 |
地域范围 | 香港 |
制定机关 | 香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
制定日期 | 2020年7月13日 |
生效日期 | 2020年7月15日 |
失效日期 | 2022年3月31日 |
简要 | |
赋权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为预防、抵御、阻延或以其他方式控制指明疾病的个案或传播,在指明期间内,任何人在登上公共交通工具时,或在身处公共交通工具上时;或在进入或身处港铁已付车费区域时;或进入或身处指明公众地方时,须一直佩戴口罩。 | |
现状:已失效 |
由于香港政府鉴于有相当数目肺炎输入病例,加上部份获豁免检疫人士于进入香港社区后才被确诊患上新冠肺炎,同时公共交通工具内存在大量人群聚集,容易引发疫病传播风险,故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2020年7月13日决定,于香港时间7月15日凌晨零时起,实行《香港法例》第599H章《预防及控制疾病(规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规例》及《香港法例》第599I章《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公共交通)规例》,暂定生效至2021年3月31日香港时间23时59分。
行政会议于22日召开特别会议,通过扩大强制戴口罩范围至室内公众场所如商场、街市等,并把第599I章更改名称为《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24日凌晨起实施。
2020年7月27日,政府宣布第599I章《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扩大至所有室外的公众地方,吸烟、运动亦不能豁免[178],措施29日凌晨起实施。
因应英国出现的“变种病毒”,由2020年12月22日香港时间午夜起,所有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倘于过去14天内停留英国多于两小时,将被禁止登机及不准入境香港。12月25日起曾逗留南非超过两小时的人士,以及2021年1月23日起曾逗留巴西或爱尔兰超过两小时的人士,亦将不会获准登机前来香港。
因应2021年12月底因“变种病毒”Omicron入侵香港社区,引发第5波疫情,政府于2022年1月8日香港时间午夜起,所有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倘于过去14天内停留澳洲、加拿大、法国、印度、巴基斯坦、菲律宾、英国或美国多于两小时,将被禁止登机及不准入境香港;并于2022年2月5日香港时间午夜起,除上述8个国家外,其馀所有海外国家/属地均被纳入A组高风险地区,只容许已接种指定剂数或以上之认可新冠疫苗的香港居民,方可获准登机前来香港。
2020年8月25日起,政府豁免身处郊野公园范围内,以及在室外地方进行体能活动的人士佩戴口罩。此豁免在2022年2月至5月期间因第五波疫情被撤回。[179][180]
2023年1月26日起,政府微调口罩令,豁免祝酒、宗教聚会演讲等可无须佩戴口罩。[181]
2023年2月28日,政府宣布由3月1日起全面取消口罩令。
《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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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 |
引称 | 第599J章 |
地域范围 | 香港 |
制定机关 | 香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
制定日期 | 2020年11月13日 |
生效日期 | 2020年11月15日 |
失效日期 | 2023年3月31日 |
简要 | |
赋权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透过刊宪发出强制检测公告,强制特定群组接受病毒检测;并透过发出限制与检测宣告(俗称“封区”),要求有关人士必须逗留在该处所,直至所有有关人士已完成检测而有关检测结果已获确定,方可离开。 | |
现状:已失效 |
行政会议在11月13日通过《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第599J章),赋权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透过刊宪发出强制检测公告,强制特定群组接受病毒检测。该规例在15日凌晨12时生效,如有人拒绝遵从,可被判定额罚款2000元。
随著第四波疫情在2020年11月下旬开始在歌舞群组爆发,部份曾有确诊个案的跳舞学校及酒楼成为首批被到入强制检测公告的指定场所。随后因应大厦及工作场所爆发情况而把出现确诊个案的有关地点列入公告中。2021年1月15日起在短时间出现多宗确诊个案的地区划入“指定区域”,在该区域的住宅大厦过去14日内有一个单位出现一宗或以上的确诊个案(包括源头不明或与早前个案相关),或大厦污水样本连续接近三日对病毒呈阳性结果,均会被纳入强制检测公告。2月6日收紧其他地区的住宅大厦纳入公告的准则,与“指定区域”一致。
另外,政府亦可指明于一段不超过14天的时间内,私家医生如怀疑某人已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可发出书面指示,要求接受病毒检测。[182]
此外政府在较多确诊个案的建筑物向市民免费派发样本瓶,惟鉴于部份获发样本瓶市民于未有检测结果前仍旧外出,甚至搬离住所,以致病毒可能在其他地区传播,故行政会议在2020年12月8日修订规例,赋权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可透过发出限制与检测宣告(俗称“封区”),要求有关人士必须逗留在该处所,直至所有有关人士已完成检测而有关检测结果已获确定,方可离开。该修订在翌日生效。[183]有关围封情况参考限制与检测宣告#行动。
强制检测公告曾经在2022年2月25日至3月21日停用,不过政府到同年3月22日再次公告。到同年3月28日更提高罚则要求,最高可被判处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184]
《预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规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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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 |
引称 | 第599K章 |
地域范围 | 香港 |
制定机关 | 香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
制定日期 | 2020年12月23日 |
生效日期 | 2020年12月24日 |
失效日期 | 2023年12月23日 |
现状:已施行 |
2020年12月11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联同多名官员举行“抗疫记者会”,宣布已跟两间药厂达成预先采购协议,香港将获配发由科兴生物于北京生产的“克尔来福”及BioNTech于欧洲生产的“BNT162b2”疫苗,两款疫苗各750万剂[185],并将透过《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下之机制,以订立临时附属法例形式紧急批准此等疫苗注册。[186]
2020年12月23日,行政长官宣布与阿斯利康达成协议,同日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通过《预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规例》(第599K章),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3日。
《预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证)规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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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 |
引称 | 第599L章 |
地域范围 | 香港 |
制定机关 | 香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
制定日期 | 2022年2月8日 |
生效日期 | 2022年2月10日 |
失效日期 | 2023年6月30日 |
简要 | |
本规例的目的是为限制未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的人进入或身处若干处所或登上或身处若干公共交通工具引入机制。 | |
现状:已失效 |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2022年2月8日制定《预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证)规例》(第599L章),以赋权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就若干处所或公共交通工具发出疫苗通行证指示,市民需出示或持有符合特定要求的疫苗通行证才可进入相关处所。
疫苗通行证措施将分3阶段实施。2022年2月24日起,23个法定适用处所均需要出示疫苗通行证才可进入。[187]3月14日起扩展至新入住安老院及残疾人士院舍住客。[188]此外,学校、公营机构办公室、社工、医院、残疾及安老院舍将以行政指令方式,涵盖在疫苗通行证范围,但现阶段求诊人士、中小学生,以及服务使用者可获豁免。[189][190]若个别处所或类别人士另有要求(例如D类食肆之所有员工需已完成接种2剂新冠疫苗),将以该要求为准。[187]
《紧急情况(换届选举日期)(第七届立法会)规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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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 |
引称 | 第241L章 |
地域范围 | 香港 |
制定机关 | 香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
制定日期 | 2020年7月28日 |
生效日期 | 2020年8月1日 |
相关法例 | |
紧急情况规例条例 | |
简要 | |
指明新的选举日期,终止现有选举程序,及处理有关选举开支和选举捐赠等事宜。[192] | |
现状:已施行 |
2020年7月31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以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肆虐影响公众安全为由,故援引《香港法例》第241章《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附属法例第241L章《紧急情况(换届选举日期)(第七届立法会)规例》,押后至2021年9月5日才选行立法会选举,并向中央人民政府寻求支持,并提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第七届香港立法会议员的任期长度。民主派议员斥背后有政治考量。[193]。其后因应2021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再延至12月19日投票。
《紧急情况(换届选举日期)(第六届行政长官)规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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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 |
引称 | 第241M章 |
地域范围 | 香港 |
制定机关 | 香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
制定日期 | 2022年 |
生效日期 | 2022年2月18日 |
相关法例 | |
紧急情况规例条例 | |
简要 | |
指明新的选举日期,终止现有选举程序,及处理有关选举开支和选举捐赠等事宜。 | |
现状:已施行 |
2022年2月18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以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肆虐影响公众安全为由,故援引《香港法例》第241章《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附属法例第241L章《紧急情况(换届选举日期)(第六届行政长官)规例》,押后至2022年5月8日才进行2022年香港行政长官选举。
《紧急情况(豁免法定规定)(2019冠状病毒病)规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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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 |
引称 | 第241N章 |
地域范围 | 香港 |
制定机关 | 香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 |
制定日期 | 2022年 |
生效日期 | 2022年2月24日 |
相关法例 | |
紧急情况规例条例 | |
简要 | |
赋权政务司司长为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豁免一些法定牌照、注册等的要求。 | |
现状:已施行 |
2022年2月24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以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肆虐影响公众安全为由,故援引《香港法例》第241章《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附属法例第241N章《紧急情况(豁免法定规定)(2019冠状病毒病)规例》,为政府推行中央支援的防疫抗疫措施,包括筹建医院及隔离设施等,提供法律基础。以容许政府豁免某些人士或项目的相关许可、注册及申请等法定要求,以便特区政府能够在有需要时更灵活迅速地善用内地的支援及资源,全速开展关键的防疫抗疫项目,以期在短时间内提升香港的疫情防控能力以控制第五波疫情。
2020年12月24日清晨5时55分,政府宣布由早上6时起,沙田乙明邨明恩楼约3,100名住客未能出示新冠病毒检测阴性结果手机短讯将不得外出,否则即属违法。而沙田民政事务处联同田心警署、医疗辅助队、香港房屋协会等跨部门人员在明恩楼外拉起封锁线,并搭建临时检查站。除正门外,其馀9个出入口已被警员封闭。结果让大批居民一度被困大厦内,并导致有上班的人士迟到,甚至被迫请假停工。[194]而政府在附近的球场设立的流动采样亭,大批居民等候检验。居民和区议员对政府的行动感到不满。有居民指上星期曾参与的政府强制检测,但到早上仍未收到检测结果,认为安排非常混乱和无所适从,并批评官员是“做骚”。当局也不准许已完成检测的街坊离开,是不合理的安排。[195]专家批评政府执行“封楼令”仓卒、系统混乱。而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回应指,相关的执法行动得到卫生署支持,也感谢明恩楼居民合作。[196]行动在一天后结束,政府表示共检查超过1900名居民的检测报告,其中有76人违反强制检测要求。[197]
由2021年1月23日起,香港政府先在周末围封油麻地“疫区”两日,居民须待全区完成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方可离开处所。其后政府到1月26日起再次“突袭式”封区,更表明会多区进行有关的行动。截至2021年2月10日,政府封区26次,涉及200座大厦,合共约25000人进行检测,但只有20人成功找出确诊,阳性比率为0.08%。封区行动以来有234人未有按规定接受强制检测而发出强检令或罚款5000元。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指,除非疫情恶化,希望由2月10日起至年假完结都无需再封区。[198]
大多的居民和商户认为封区行动影响十分扰民,影响他们的生活和造成不便。不过政府却坚称行动有效。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称封区后,现时确诊数字从高峯期大幅下降约60%,强调封区目标是可以“最快最短暂地斩断传播链”,希望做到一个都不用再做。其后当记者问及封区强检如何釐定“失败”标准时,徐英伟反寸记者,不明白何谓“失败”,反指市民过分政治化,将防疫政策同政治挂钩才是最扰民。记者再次追问遭主持人打断。[199]
2020年1月4日,政府公布“对公共卫生有重要性的新型传染病准备及应变计划”,并启动计画下“严重”应变级别。[200]1月26日,应变级别提升至“紧急”[201],至2023年5月30日调低至“戒备”级别。[202]期间医管局应变级别亦有相应调整。
为应付从欧洲疫区回港的人潮,政府于3月20日分别在机场附近设立两个分流中心。有上呼吸道病征人士,在入境后会被送往分流中心作初步筛检,而相关样本将送往天水围医院化验室作检验。若检测结果呈阳性,相关人士将被即时送院医治,反之则可离开分流中心,并返回居所进行14日家居隔离。以下为政府指定的分流中心:
地区 | 诊所 | 地址 | 备注 |
---|---|---|---|
东区 | 筲箕湾赛马会普通科门诊诊所 | 筲箕湾柴湾道 8 号一楼 | |
湾仔区 | 贝夫人普通科门诊诊所 (地下) | 湾仔皇后大道东282号邓肇坚医院社区日间医疗中心地库高层 | |
中西区 | 坚尼地城赛马会普通科门诊诊所 | 坚尼地城域多利道 45 号 | 不设黄昏登记或诊症时段 |
南区 | 香港仔赛马会普通科门诊诊所 | 香港仔水塘道 10 号 | |
九龙城区 | 中九龙诊所 | 旺角亚皆老街 147 号 A | |
黄大仙区 | 东九龙普通科门诊诊所 | 钻石山斧山道 160 号 | 不设黄昏登记或诊症时段 |
油尖旺区 | 油麻地赛马会普通科门诊诊所 | 油麻地炮台街 145 号一楼 | |
观塘区 | 九龙湾健康中心普通科门诊诊所 | 九龙湾启仁街 9 号一楼 | 不设登记预约或诊症时段;曾于2003年SARS及2009年猪流感时被划为指定诊所 |
深水埗区 | 长沙湾赛马会普通科门诊诊所 | 长沙湾广利道 2 号 | |
西贡区 | 将军澳(宝宁路)普通科门诊诊所 | 将军澳宝宁路 28 号地下 | |
荃湾区 | 南葵涌赛马会普通科门诊诊所 | 葵涌葵盛围 310 号 | 不设登记预约或诊症时段 |
葵青区 | 伍若瑜夫人普通科门诊诊所 | 梨木树和宜合道 310 号 | 不设登记预约或诊症时段 |
沙田区 | 圆洲角普通科门诊诊所 | 沙田插桅杆街 29 号地下 | |
沙田区 | 马鞍山家庭医学中心 | 马鞍山西沙路 609 号地下 | (如需要) |
大埔区 | 大埔赛马会普通科门诊诊所 | 大埔汀角路 37 号地下 | |
北区 | 粉岭家庭医学中心 (一楼) | 粉岭璧峰路 2 号粉岭健康中心一楼 | 不设黄昏登记或诊症时段 |
屯门区 | 仁爱普通科门诊诊所 | 屯门屯利街 6 号地下 | 不设登记预约或诊症时段 |
元朗区 | 天水围(天业路)社区健康中心 (一楼) | 天水围天业路 3 号一楼 | |
资料来源自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 |
医管局由2021年开始,陆续要求医护人员定期检测。 由2021年1月11日开始,医管局首先为癌症化疗或电疗日间中心、社区老人评估小组老人精神科外展服务队、纾缓治疗外展小组、肿瘤科病房及血液透析中心的员工,进行定期检测。[207]随后表示这五类员工因经常接触身体较虚弱、免疫力较差的病人,决定将定期检测恒常化。[208]
由2021年5月起,所有与病人有接触的员工,须每周进行新冠病毒抗原测试,已接种两剂疫苗逾14日的员工可获豁免。[209]
由2021年10月27日起,所有北大屿山医院香港感染控制中心处理2019冠状病毒病个案的医护人员须每三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全部均已完成接种新冠疫苗。
确诊病人出院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由2021年10月27日起,所有符合出院准则的病人在出院后会随即以“闭环式管理”及点对点方式获安排前往指定隔离地点,进行14天的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以确保出院病人不带病毒进入社区。现阶段政府会以北大屿山医院香港感染控制中心作为隔离地点。卫生署会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599A章)第23条赋予的权力,向所有符合出院条件的病人延长隔离令,直至出院后14天为止。[210]由2021年11月11日起,指定隔离地点改为观塘帝盛酒店。
由2022年2月2日开始,除上述条件外,病人倘有3个相隔24小时的检测样本Ct值高于33,或者患者抗体呈阳性,并有一个检测样本的Ct值高于33,而病人发病起计已超过10日,为符合出院准则,惟出院后要接受14日家居隔离。2022年2月9日起,出院者毋须再接受14日家居隔离,回复至2021年10月27日前的出院准则。[211]
2022年2月12日,政府再次放宽出院准则,如果有两个相隔24小时的核酸检测样本,CT值持续在30以上,或者抗体水平持续增加,最少一次抗原测试阴性,以及最少一次核酸检测CT值在30以上,又或者病人的抗体测试由阴性转为阳性,再有一次核酸检测CT值在30以上,就可以出院。[212]
2022年2月20日起,确诊者于第7天快速测试呈阴性,而家居情况许可,可离开隔离设施返回家中隔离,至第14天测试再呈阴性即可解除隔离。[213]
2022年2月26日,政府进一步放宽解除隔离准则,已接种两剂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的确诊者于检测阳性后第6日起,连续两天快速测试呈阴性可提早解除隔离。[214][215]
2023年1月30日起,政府撤销对新冠确诊者发出隔离令的安排。无症状患者可自由外出或上班,有病微者可透过医生取得病假,政府建议尽量留在家中,而为保护年幼群组,学生不应上课直至快测阴性。[216]
香港政府提供多项途径供市民进行病毒检测。由2020年1月至2023年1月29日,政府一共进行了多达77,422,046次核酸检测。[217]
2020年1-8月(第一至三波疫情),不少屋邨/大厦均有爆发病毒传播,卫生防护中心人员便会前往该处派发深喉唾液样本瓶。居民须自行采集其深喉唾液样本,再交予相关派遣人员。市民亦可于各医院或政府诊所,免费领取限量深喉唾液样本瓶,然后将样本送往政府指定诊所进行化验。而当时尚未设立任何检测中心。[218]
其后,政府在内地检测支援队援助下,于2020年9月推行“普及社区检测计划”,并于各体育馆、游乐场及社区会堂设置检测中心,市民可前往进行免费检测。政府共进行了超过170万次病毒检测。[217]
由于仍有部份地区发生小型爆发,政府由2020年10月11日至19日设立四所临时检测中心,供有疑虑的市民进行检测,期间进行了16,802个病毒检测。[217] [219] 经检视临时检测中心运作经验后,政府在2020年11月决定设立四所常设的社区检测中心,为市民提供自费及免费的检测服务。[219] 政府其后不断增设社区检测中心,直至2023年2月共有85间中心在全港各区运作。[220]政府由2023年3月1日起关闭64个检测中心,只保留21个使用量较高的社区检测中心,并停止提供免费核酸检测。[221]
2022年2月,香港处于第五波疫情高峰,政府请求中央政府协助,同时宣布进行“全民强制检测”,估计每天受检人数将高达240万。政府为腾出学校空间作临时检测中心,更将全港学校2021-2022学年的大部分暑假,提早至3月及4月。但林郑月娥其后在3月表示政府已暂缓有关计划。[222]
随着疫情缓和,过关内地前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与感染人士隔离令、口罩令等其他防疫措施相继取消。[223] 2023年3月1日起,政府将公立医院及安老院和残疾人士院舍的核酸检测要求以快速抗原测试取代,并会由同日起停止于社区检测中心及检测站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自费核酸检测服务仍会维持。[224]
2023年5月5日,政府表示社会全面复常,世界各地亦陆续撤销入境出行前的核酸检测要求下,仍然运作的最后5个新冠病毒社区检测中心及检测站,于5月13日起全面停止运作。[225]
科兴疫苗虽然未有将测试数据刊登在医学期刊,但仍然获得香港疫苗顾问专家委员会推荐使用。[227]首批100万剂在2月21日抵港后,五个优先群组可在2月23日可以预约,最快2月26日接种。政府安排5间社区疫苗接种中心和医院管理局辖下18间普通科门诊诊所接种科兴疫苗。而德国生产的复必泰(BioNTech)的首批疫苗为100万剂,预计在2021年2月底抵港,政府将设24间社区疫苗接种中心进行接种。[228]
2021年2月22日,下午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连同多名司局长在香港中央图书馆地下的社区疫苗接种中心,接种首剂由科兴生产的新冠疫苗。同日10名行会成员和23名建制派立法会议员亦有参与接种。他们均对中央政府表示感谢,打针过程也不感到疼痛或不适。[229]
到2月24日零时起,政府开放14天预约接种科兴疫苗,网站出现大塞车,需等待一小时才能进入。到下午4时,由2月26日至3月11日的预约配额已满,有约7万市民在网上预约登记接种两剂疫苗。[230]
2021年3月10日,首批7间提供“复必泰”疫苗的接种中心正式启用,首日共有5,900人接种第一剂,包括袁国勇及李国能等各界名人亦有到场接种[231]。
2021年3月22日,林郑月娥连同多名司局长在金钟政府总部接种第二剂由科兴生产的新冠疫苗。同日10名行会成员和23名建制派立法会议员亦有参与接种。林郑月娥接种后呼吁市民按时接种第二剂疫苗,同时谴责有少数人士,特别是医护人员在社交传媒散播失实消息,危言耸听,污蔑中国国产疫苗,劝喻他们收手,指最终伤害是医护人士。她呼吁市民不要被误导,尽快加入接种疫苗行列。[232]。另外,有多名官员和议员在接种疫苗后“自拍”,不过身后的围板贴上了“不准拍照”的海报,引起网民热议。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事后表示事件是“一场误会”,可以为宣传推广。而立法会议员表示现场拍片、做直播和记者会等都是为市民服务。[233]
不过另一方面,香港出现多宗接种疫苗后短期内离世的事件,不过委员会认为暂时录得的7宗死亡事件与疫苗均没有直接关系。[234]
香港特区政府于2020年1月28日宣布,高铁香港西九龙站于1月30日凌晨起暂停出入境客运服务[58]。
因为中港货运司机出现大量感染个案,中央政府安排于2022年3月2日开始开行货运班次运送防疫物资和生鲜产品供应香港,首班列车使用东风4B牵引9辆集装箱平板火车,运送18个集装箱共50吨的抗疫物资,从平湖南站进行出入港检查和防控管理后,直达香港罗湖站的铁路货场卸货。计划每天开行一班货运班次,有需要时可再调整班次。[235][236][237]直到3月9日,货运列车班次提升到一天两班。[238][239]
2022年2月5日,惩教署暂停在囚人士探访。[240]
2022年2月24日,惩教署有限度重启探访安排。2月24日至4月24日期间,还押者可接受两次探访,已定罪者则只可接受一次探访。探访者须已接种至少一剂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并须使用“安心出行”及取得快速测试阴性结果。[241]
2022年4月25日,惩教署再度放宽探访安排,容许还柙人士每星期接受两次亲友探访,每次限一名访客,定罪在囚人士每月可接受两次亲友探访,每次限两名访客。访客同样须符合使用“安心出行”等要求。[242]
2021年4月30日,因应有两名外籍家庭佣工确诊变种新冠病毒,政府宣布全港37万名外佣需要在5月9日之前接受病毒检测,但如果外佣已完成接种两剂疫苗就可获豁免。政府又表示将会要求外佣续约前需先注射认可疫苗[243]。香港亚洲家务工工会联会批评强制外佣检测是歧视政策,又认为并非所有外佣适合接种疫苗[244]。外佣批评检测站数量不足,需要在烈日下排队5小时。[245]
2021年8月24日,特首林郑月娥宣布和印尼及菲律宾两国达成协议,认可该两国发出的疫苗接种纪录。但所有外佣必须在当地接种两剂疫苗。才可以申请来港配额。但来港后也必须隔离三周才可以回去香港雇主身边工作。隔离配额每月有四百名至八百名。特首已公布荃湾丝丽酒店成为指定隔离酒店。
2021年9月20日起,竹篙湾检疫中心提供八百个宿位供外佣作检疫用途,每天收费480元。[246]
2021年9月28日,政府宣布由10月22日起,竹篙湾检疫中心可提供多200个宿位。[247]
劳工处于10月23日宣布,由11月1日起,青衣华逸酒店将开放为指定检疫设施,提供共500个房间供外佣作检疫用途。[248]
政府于2021年2月分3阶段,要求所有出入政府大楼或办公室人士,需要使用“安心出行”应用程式,同时2021年2月18日起所有政府服务回复正常。
由2021年11月1日起,政府规定市民如进入政府大楼或办事处,包括政府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等、表演场地、警署、公立医院,须在手机使用“安心出行”程式扫描现场的二维码(QR code)报到后,才可进入,禁止以登记姓名和联络电话作为替代。
2022年4月1日政府各部门重新开放,但部分部门服务时间缩短。
2023年3月26日开始,进入任何公立医院或政府门诊服务,取消快速检测要求。
2020至2021年,香港政府曾与多国政府商议“旅游气泡”安排,即旅客只要符合某些要求即可到协议国家外游,惟最终没有达成协议。
早于2020年9月,当时香港疫情渐趋稳定,香港政府去信11个国家,表示愿意与对方建立旅游气泡。时任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长邱腾华表示,将对旅游气泡限制措施,例如要求旅客在出发前完成检测,抵埗后接受复检,或只允许商务旅客到访。[249]2020年10月,香港政府公布与新加坡已达成原则性协议,旅客只要在出发前完成检测,抵埗后便可豁免检疫或履行居家通知,行程不受限制。[250] 不过,如果新加坡或香港最近的无关连本地个案七天移动平均数字超过每日五宗,相关安排将会暂停两星期。[251]双方原定于11月22日正式实施安排,[252]惟香港疫情突然恶化,导致双方在11月21日(即实施前一日)将实施日期推后两个星期,[251]其后更推后至2021年。[253]
直至2021年4月,因应两地疫情纾缓,政府公布旅游气泡会于5月26日重新启动;受到机位和客位限制,首两星期机位已经爆满。[254]不过,由于新加坡确诊个案增加,旅游气泡没有在原定日期启动[74]。最终,香港政府于同年8月19日宣布,考虑到两地目前在疫情防控方面所采取的策略存在差异,决定不再就双边“航空旅游气泡”作进一步讨论。双方会按照各自的入境防控措施,继续推动两地人员的往来;新加坡政府同时宣布,由同月21日起,单方面准许来自香港的旅客无须通过隔离检疫入境新加坡。[255]
另一方面,政府于2021年6月22日公布,如果香港能够连续达至28天本地零确诊,澳门及香港将有条件商讨有限度通关事项,但每天来往人数需要配额,同时需接种两剂疫苗和有检测阴性证明才可以过关,也需要作血清测试、确保安全。双方政府也认同设有熔断机制,如澳门或香港个案突然增加会立即取消配额。[256]然而,在上述安排公布后翌日,已有本地初步确诊个案,其后澳门又突然以“需要与中央互联互控”为由,于同年7月终止讨论。[来源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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