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仲贤(英语:Keith Fong Chung-yin;1998年11月20日),香港浸会大学前学生会会长。[1]

生平

2010年至2018年间在圣公会圣马利亚堂莫庆尧中学就读,之后入读香港浸会大学,2019年3月23日起担任香港浸会大学学生会干事长并兼任会长。

2019年8月6日,方仲贤因购买镭射笔遭警方逮捕,罪名为“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事件引发外界不满,大批市民前往警署抗议,浸大学生会谴责警方制造白色恐怖,惟未有指出该镭射笔能对人体做成伤害。[2]

2019年12月,方仲贤在脸书发文质疑台湾民进党是否只想用香港“人血馒头”换取选票,事后赴台录制视频道歉,表示不可能批评一向支持香港的民进党,只因救人心切,字眼使用失当。[3]

2020年12月2日,香港警方逮捕方仲贤,指控其2019年8月6日遭警员截查时逃走,以妨碍司法公正、拒绝被捕、藏有攻击性武器等三项罪名起诉。[4] 法庭将案件排期至2021年12月6日开审,预料审讯需时十天,控方计划传召两名市民、五名警员、七名医务人员及五名专家作供。

2022年2月9日,法官游德康在区域法院裁定方仲贤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脱,不过拒捕及妨碍司法公正两罪成。控罪指,方仲贤于2019年8月6日在深水埗鸭寮街桂林街一带,携有攻击性武器,即十个能发出镭射光束的装置;并于同日在桂林街抗拒在警务人员林发建;及同日在警员检取其手提电话作为证物前,将电话重新设置。就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法官虽然不接纳方仲贤指镭射笔用于观星的说法,不过法官指案发时现场附近没有示威行动,镭射笔没装上电池,方仲贤家中亦没搜出电池,难以判断镭射笔会被如何使用,裁定控方未能证明方仲贤有伤人意图。至于拒捕罪,法官认为警员有合理理由截查方仲贤,而且警员已表明身分及展示委任证,方仲贤必定知道警员身分才逃跑,又认为方仲贤反复要求警员出示委任证只是“混淆视听”。最后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法官认为方仲贤被截查时表现得比警察更冷静,处处与警员针锋相对,而方仲贤购买镭射笔时没有买电池,形容是经过深思熟虑,方仲贤预料到会被检控,手机亦会被检取调查。法官又指,方仲贤在案发时曾多次使用电话通讯,但电话被检取后却发现无电话卡,认为方仲贤重设电话以阻碍警方调查。[5]到同年4月7日,辩方大律师于区域法院求情称,方仲贤获得英国两间大学取录,并在还押8星期获深刻教训,希望能获判处缓刑,能够在9月入学。不过法官认为校方会批准他延期入学,裁定他即时入狱9个月。[6]

到2022年8月11日,方仲贤刑满出狱,多名亲友迎接,其母亲亦为他安排辟邪仪式。而他表示决定赴伦敦大学修读国际关系,并将在未来数周内离开香港。他被记者问及会否不舍得香港,他表示“无⋯⋯呢度只会沉沦”,而他对英国的生活感到期待,希望有新开始。[7]

参考来源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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