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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相关争议及犯罪指控包含自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后,部分香港警察在处理涉及示威游行的事件中,被质疑未有谨守政治中立的原则,甚至被指协助香港政府以暴力滥用警权的方式对待和平表达意见的示威人士的事件。对于一般游行示威采取强硬态度,警队多次被指涉嫌为香港政府执行中国中央政府委派的政治任务。而在执法及投诉的处理上,被指偏袒亲共组织及亲政府人士、相关组织的活动展现无比忍耐、无视亲政府示威者侮辱司法制度和破坏市民私有财产等[1][2],但对不同意政府立场的和平集会人士,就以暴力驱散及滥用法律程序检控,而对求助及投诉的人士加以留难。
年份 | 由警队拘捕 | 由其他执法部门拘捕 | 总数 |
---|---|---|---|
2014 | 23 | 7 | 30 |
2015 | 19 | 16 | 35 |
2016 | 34 | 9 | 43 |
2017 | 18 | 11 | 29 |
2018 | 38 | 7 | 45 |
2019 | 16 | 9 | 25 |
2020 | -- | -- | 45 |
2014年,总共有30名警务人员被捕,当中由警方拘捕的警务人员有23名,其馀7名由其他执法部门拘捕。当中涉及罪行包括伤人及严重殴打、刑事恐吓、店铺盗窃、车辆内盗窃、杂项盗窃、诈骗、公众地方行为不检/打斗/刑事毁坏/破坏公众体统。
2015年,总共有35名警务人员被捕,当中由警方拘捕的警务人员有19名,其馀16名由其他执法部门拘捕。当中涉及罪行包括非礼、伤人及严重殴打、袭警、店铺盗窃、杂项盗窃、公众地方行为不检/打斗/刑事毁坏/破坏公众体统。
2016年,警务处处长卢伟聪表示有21名警务人员因刑事案而被捕,当中涉及罪行包括严重殴打、诈骗、盗窃、非礼、强奸、妨碍司法公正、藏毒。有媒体作出深入调查,发现原来该数字仅限于被警方刑事侦缉部门拘捕的人数,事实上,2016年总共有43名警务人员被捕,而该43名被捕的警务人员当中,由警方拘捕的警务人员有34名,其馀9名由其他执法部门拘捕。
2017年,有29名警务人员犯案被捕,而其中21人涉及刑事罪行。而该29名被捕的警务人员当中,由警方拘捕的警务人员有18名,其馀由其他执法部门拘捕。[3][4]
2018年,有45名警务人员犯案被捕,较2017年上升29人,升幅为55%,是自2015年来新高。罪行包括偷窃、意图/串谋/妨碍司法公正、普通袭击、严重殴打、诈骗、虚假文书、非礼、非法性罪行、危险驾驶/醉酒驾驶/无交罚款/违反法庭命令、游荡及企图爆窃等。[5][6]
2019年,有25名警务人员被捕,当中16人是由警队拘捕,其馀9人由其他执法部门拘捕。
2020年,有45名警务人员被捕,超过80%都是由警方调查及拘捕,其中有2宗案件牵涉13名警务人员。[7]
有指香港警察的行为愈趋中国大陆公安[8][9][10][11][12]。负面的指控包括滥用警力、向示威者施袭、与民对立、带政治立场,以及选择性执法、沦为政治工具等[13]。
2014年7月,香港警察员佐级协会发表声明指责7月1日上街游行的市民“寻衅滋事”,有团体认为警方相关组织使用中国大陆常用于打压异见人士的措词来形容示威者,表示对此感到惊讶及不安[14][15][16]。
警队于七十年代初以前贪污问题严重,廉政公署在葛柏案后成立,曾被认为有效整肃警队贪污;1977年发生警廉冲突,以港英政府颁布局部特赦令为结束[17][18][19]。
军械鉴证科证实,休班警员徐步高在尖沙咀警员枪击案中所使用的史密斯威森军警型左轮手枪为殉职警员梁成恩被抢去的佩枪,并涉及发生于2001年3月的荃湾石围角邨枪击案、2001年12月的荃湾丽城花园恒生银行劫杀案及2006年3月的尖沙咀警员枪击案。三宗案件合共造成4人死亡,包括警员梁成恩、巴基斯坦籍银行警卫达法尔·伊克巴尔·汗(Zafar Iqbal Khan)、警员曾国恒和非法杀害上述3人的休班警员徐步高,另外并造成警员冼家强严重受伤。由于“警察杀警察”案情严重且复杂,受香港社会关注及传媒广泛报导。
在港英年代,香港警察一直以维持香港秩序为主,例如在殖民地年代的政治部,在英政府指示下未经审讯下,可以非法扣留任何香港巿民,而著名的摩星岭或多利扣留中心,当时俗称白屋,便是此用途,但港英政府一直宣传公务员政治中立,一直只是欺瞒巿民的口号。
自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以来,尤其是曾伟雄上任警务处长之后[24],对于一般游行示威采取强硬态度,警队多次被指涉嫌为香港政府执行中央政府委派的政治任务。香港人权监察指香港警察政治中立成疑[25],美国的华尔街日报同样认为香港警察已经不再中立,为了取悦中国共产党而对付和平示威者[26][27],更有报章指香港警察执法方式与中国大陆公安雷同,疑似成为武力镇压异已的机器[28]:
香港回归后,警民关系愈趋紧张,常出现警民对立的情况[37]。有指警方鹰派情绪高涨,处理方式过火,与市民大众对立[38],情况引起传媒及政党社团的关注,谴责警察滥用暴力[39][40]:
近年,香港警察选择性执法的情况备受关注,虽然警方多次声明会不偏不倚严正执法,但指控的声音却越来越多,甚至国际组织包括国际特赦组织和人权观察亦提出质疑:
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统计资料显示,投诉警察滥权的过案明显有上升的趋势[60][原创研究?]:
在2014年雨伞革命发生期间,教学界、社福界、法律界、社会团体、舆论、人权组织,均多次谴责警方滥灌及使用不必要的武力,监警会收到近一千宗投诉警方使用过度武力、滥用职权的个案[68][69],香港理工大学社会政策研究中心民调结果显示6成港人不满警方镇压[70][71]:
在处理“反送中”公众活动时,警方多次被指滥权和制造白色恐怖,甚至引发冲突:
香港政府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于3月底起以实施“限聚令”,导致不少市民被无理票控。当中,不少市民即使少于四人(五月八日起放宽至八人[123]),也遭警票控,警方被质疑滥用权力,曲解法律。
[165]。香港人权监察认为涉事警员“泯灭人性”[155]。
2014年,香港警务处在处理雨伞运动的日峰行动被批评连番失误、进退失据,而且打击前线警务人员的士气;当中涉及向示威者随意投掷及无目的发射了合共87枚催泪罐及催泪弹,以及被示威群众指涉嫌过份使用武力及执法不力等;期间亦发生了香港传媒现场直播警务人员非法殴打示威者案件,致使警务处自1970年代初期改革后累积数十年来的正面形象及大致上融洽的警民关系受到破坏[171]。2014年12月11日,投诉及内部调查科与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于举行联席会议,披露自占领中环发生以来的投诉案件数字。截至同月10日中午,投诉警察课共接获1,958名投诉人2,251项指控,其中104宗投诉案件需要向严重个案小组汇报,当中48宗投诉内容为殴打[172]。
反送中运动期间,有医疗人员及急救员组成义务团队,不论是警察、示威者、市民、记者受伤,他们都会救治。但警察往往视他们“妨碍执法”甚或是“乔装暴徒”,他们在不同情况下被拘捕、骚扰及恐吓,及被阻延提供救援。
欧盟委员会表示留意到香港警方在理工大学冲突中同时拘捕伤者及义务医护人员,对此深切关注。[175]联合国人权特别报告员在2020年2月向香港政府发信,要求政府交代和回应,[176]但港府未有按要求在60日内回复联合国。[177]香港警方攻击救护站、[178]拘捕在场为伤者急救的医护人员、在医院搜捕伤者、妨碍救援工作被指违反《日内瓦公约》,就连战争都不容有这种暴行。[179]
香港警察7月起多次被揭发在街头使用“曱甴”(粤语中的“蟑螂”)回应示威者将其冠以“黑警”,甚至用以称呼一般市民和记者[180][181][182][183][184] [185] [186],亦有前线警员开始无忌讳地以“曱甴”侮辱市民,在公众活动本应维持秩序的警员,甚至在未被挑衅的情况下对一般市民喝骂“行快啲啦曱甴”(走快点吧蟑螂)[187]。
“曱甴论”源于2019年8月3日,香港警察员佐级协会会长林志伟在公开声明中称呼示威者为“曱甴”,指示威者“无法无天、人见人憎、害怕曝光与蟑螂无异的暴徒”,批评藉参与示威游行、表达诉求之名,作暴力及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188][180]。
翻查卢安达大屠杀史实,胡图族就是以蟑螂/曱甴称呼图西族[189],是非人化的罪行。 香港前公务员事务局长王永平撰文指出曱甴论所带来的警暴问题严重,他认为这是对某特定人群制造“去人性化”的仇恨,将会为警察对市民施加暴力制造恐怖的借口,甚至以正义之名将杀人合理化,做法极为危险。他指镜头所见已有不少警员在情绪不稳状态下执勤,831当晚警员根本不能拿捏何谓适当武力,若不加以制止最终必会造成严重伤亡。林行止则形容警方的“止暴制乱”已达至“心狠手辣,残暴不仁,近乎罪行的地步”[190]。
国际特赦组织认为香港警察的表现反映他们对示威者以至一般市民出现报复心态[191]。
2019年9月,警察在后巷向一名身穿黄衣躺在地上的守护孩子成员执行私刑,事后警方发言人韦华高在记者会上表示片段不太清晰,他们只是脚踢“黄色物体”[192][193][194],也是非人化罪行在运动中的例子[195][196]。
2015年3月1日,有四名市民在光复元朗行动时因袭警及阻差办公罪成而被判囚,其中一名女文员声称遭警员非礼,更被推跌致鼻骨骨折,反被控“以胸袭警”,在同年7月30日被判入狱3个月15日。美国《时代杂志》对事件作出报导,以题目"A Hong Kong Woman Got Sentenced for Assaulting a Police Officer With Her Breast"(港女被指用胸袭警判收监)转载事件,有媒体形容此事是“国际媒体的笑柄”[197]。
2015年8月3日,美国晚间娱乐节目《柯南秀》主持人于开场个人环节中,提及香港女示威者“以胸袭警”事件。他笑指该名受袭的警员应要求道歉,并希望女示威者再次袭警(The police officer is demanding an apology and that she would do it again)。柯南的拍档主持则笑问那是否功夫玩意?柯南即示范以胸部当双截棍般挥舞[198]。
2015年3月,油麻地文化地标Kubrick书店举行摄影展,展出多张警员黑白大头照片,被支持警察人士转贴到facebook“烧你数簿”的专页,指展览抹黑警察,号召全城围堵该店,店员更接到多个粗口辱骂电话,摄影展被迫腰斩,涉事摄影师感无奈,决定取消展览。文化监暴发起人何式凝批评事件扼杀言论自由,认为展览立场如何,均不应被恐吓滋扰,认为该店是罕有较自由的文化空间。立法会议员何秀兰认为相片只是反映事实,不应受威吓,促警方介入调查,警方指会了解事件[242],但最后不了了之。
2020年4月,香港警队向香港电台投诉节目“左右红蓝绿”于2019年9月至11月期间播出的四集内容,分别为8.31太子站事件、10.1荃湾开枪、10.7事件(马鞍山新港城保安被捕)和11.11西湾河开枪。到同年9月22日,通讯局裁定四集《左右红蓝绿》的投诉成立,向港台发警告,认为节目未有让警方进行回应。而有关内容现已下架。一位资深港台电视部人员透露,过往批评香港政府、甚至大陆政府都可以,但只要牵涉“警察执法”的内容,都会触碰到“红线”,让空间不断收窄。[243]
2016年初旺角骚乱期间,一名《明报》时任记者在采访时疑因遭受警员袭击,致使身体多处受伤的事件,该名记者被警察殴打的过程被拍摄后上载到互联网。其后他在《明报》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警署投诉,两年后,警察投诉课于2018年7月把其指控列作分别“无法完全证明属实”和“无法追查”,明报职工协会对此调查结果感到愤怒及强烈不满,要求复核结果。2019年,邓姓记者在2019年2月4日入禀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域法院,直指香港警务处违反法定责任及《香港人权法》,并索要赔偿[244]。
根据警察通例,警员在执行职务的时候应尽量配合传媒采访工作。
香港各家电视台和网上媒体都会将公众活动,如示威、游行、冲突等直接放到镜头直播,在持续半年以上的反修例运动,不少香港警察的暴行被记者的直播镜头拍下,直接展现在香港市民以至国际社会。自此前线警员与记者的冲突变得无日无之,有警员更开始以“黑记”这个对应“黑警”的代名词嘲讽记者,质疑记者镜头只针对警察。[245]
因反修例运动而来的警暴问题不断被被媒体揭露,香港警察对记者的态度也开始变得强硬。警方不但以封锁线、突击搜身等手法阻以记者进行直播和采访,更动辄以非法集结、藏有武器、阻差办公为由扣留/拘捕记者。[246]。而个别媒体如立场新闻、有线新闻和now新闻的记者,更多次被前线警员针对,甚至直喷胡椒喷雾而事前未被警告。甚至有记者在直播期间被前线警员要求索取身份证,然后再将记者的身分证于直播镜头前公开展示,更狂妄嘲问“你以为香港真的有第四权啊?”[247]。
种种有违新闻自由事件引起市民和传媒界哗然,香港记者协会和摄影记者协会其后发表联合声明谴责有关警员为涉嫌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又指过去半年警方不断打压新闻工作者,妨碍新闻自由[248]。立场新闻记者林彦邦概叹,这类在深圳河以北见惯见熟的采访经历,没想到在香港可以体验,更恐怕往后会成为常态[249]。
香港教育大学讲师蔡俊威于港台节目左右红蓝绿讉责香港中文大学冲突及香港理工大学冲突当中警方暴力行为,直称事件为人道灾难。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去信教育大学校长张仁良“关注”事件;事后该节目片段被移除。其后高教公民指责邓炳强干预学术自由,并发起一人一信声援蔡讲师。[250]
在真正享有新闻自由的地方,任何人都可以当记者。而根据香港法律,并没有真、假记者之分,也没有专门法律规范新闻采访。不过自2019年反修例运动期间,香港警方以“假记者”为由,经常驱赶和指骂记者,更截查和制服拍摄警方的市民。[251]
2020年7月21日元朗袭击事件一周年抗议中,大批防暴警察在YOHO MALL商场和鸡地一带驱散。期间警方更多次包围和截查身穿反光衣的记者,并以不受薪非工作、没持有香港记者协会证件和商业登记证明为由,向多名网媒和学生媒体的记者发出违反限聚令告票。记协指目前法例无规定新闻工作者必须符合特定条件才承认为“记者”,指警方无权自行对‘记者’的身份作出定义及进行筛选。要求警方停止滥用公权力,和阻碍记者采访。记协主席杨健兴指警方自行定义“谁是记者”,是毫无法律基础。认为不应该只凭身上的证件、衣着或装备来判断。浸大新闻系高级讲师吕秉权认为,警方行动是违背新闻自由的原则,明显打压新闻自由[252]。
2020年8月11日香港和你Sing示威抗议中,警员以记者没有持香港记者协会会员证、并非受薪记者、非传媒名单上的记者或非政府新闻处认可媒体为由,在沙田和旺角截查大批记者。有网媒记者请求同事查证后获得放行。其中旺角至少有14名网媒记者涉违反限聚令票控。香港记者协会发声明,强烈谴责警方滥用武力,并对警方滥发告票阻碍采访表示不满。[253]
2021年1月19日,数名记者在湾仔政府大楼内不属法院范围的停车场范围拍摄完成作供的警员离开期间,数名西装服的警员阻碍记者拍摄,其间一男子声言“边个影相拉边个”“立场呀 ... 你系咪正式传媒机构呢?”,又称自己有肖像权(现时香港的法例无设肖像权)。记者亦查询该男子身分,但以“我唔需要话畀你听我系边位”和“点解我唔可以遮住你个镜头呀?”回应。[278]司法机构表示大楼停车场不属于法院的管理范围。而警方表示西九龙总区冲锋队人员曾经就拍摄问题与在场传媒“发生误会”,会提醒人员注意个人言行及提升专业敏感度。而2020年5月曾经有督察离庭时,也被自称警员的人士喝斥禁止拍摄和恫吓记者。[279]
在2019年10月20日九龙区反送中游行期间,警方派出人群管理特别用途车(俗称水炮车)驱散人群,沿弥敦道推进时使用蓝色催泪水剂喷向九龙清真寺,导致清真寺大闸和寺内不少地方被污染,寺外多名市民也被喷到。[282][283][284]立法会议员谭文豪、伊斯兰教宗教人士简浩名、民阵先后批评警方故意污损宗教场所,侮辱及不尊重伊斯兰教和宗教多元。[285][286][287]事后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联合警队高层向寺方致歉。
2017年2月22日晚上,香港警察协会在太子警察游乐会举行会员大会支援七警案犯人,警方指高峰时有3.8万人出席。一名陈姓警员于台上发言时,表示警方常遇不礼貌对待,形容有如“二战时期的犹太人被纳粹德军迫害”。事件引起香港犹太人社群关注。以色列驻香港总领事馆发表声明,指警员言论不恰当,对相关言论感到遗憾。总领事馆认为,不应该就犹太人的种族清洗再作任何比较。德国驻香港总领事馆于2月24日早上发出声明,指“有关的大屠杀比喻显示讲者严重缺乏对史实的认知。德国的犹太人民在纳粹专政期间被政权及其机关迫害,有数百万人丧生。故此,将犹太大屠杀的受害者与因滥用权力被定罪的警务人员作比较完全不恰当。”警方发言人则回应称,个别人员在前晚两个警务人员协会举行的会员特别代表大会上发表的言论,并不代表警方立场。警方不认同有关的不恰当言论。[289][290]
支持七警案集会也引起市民质疑,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在脸书撰文指,根据《公安条例》,超过500人的聚集必须向警务处长作出通知,否则构成“未经批准集结”[291]。
2019年12月18日,粉岭公路6死39伤大车祸中。一批防暴警到场维持秩序。但被网民从直播片段中发现4名身穿防暴装备的警员,在惨剧现场谈笑风生。而背后为肇事巴士。网民批评警员不尊重死者及凉薄。而事后防暴警都戴上了口罩。[292]
2020年2月11日凌晨,因先后有两名A翼07室住户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政府决定紧急撤离长康邨康美楼A07室的100多名居民。有网民从直播片段中发现一名身穿高规格白色防护袍的警员,在大厦外围举起电话集体自拍,引起网民质疑警员的专业,浪费防疫装备。政府官方社交平台“添马台”表示不应单凭一两张相片便断言。而警方表示是拍摄记录工作情况。[293]
2014年10月,旺角因占领中环运动发生大规模冲突,有警务人员被指混入集会,并作出与其职责不相符的行为[294];亦有辅警疑似在金钟假装示威者,与军装警察握手言和,制造学生和平撤退的假象[295]。
在2019年的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中,警方承认有派乔装示威者,并成功拘捕核心示威者成员。[296][297][298]警方解释派出“乔装”的警员是行动需要。[299]在2019年8月11日香港游行电视台记者要求疑似扮示威者的警员出示委任证但遭到拒绝,并叫记者自行以专业判断及向警察公共关系科查询,其后登上一辆属于“预留政府使用”的白色小巴离开[300]。而同年12月的和你shop示威中,警方派出大量蒙面便衣进行监视和埋伏,最终虽然商场没有任何破坏,但亦引发警民冲突,多人被捕。
警方冒充示威者受到各家媒体及社会关注,民权观察成员王浩贤指出一般的便衣警员已可制服和拘捕示威者,冒充示威者缺乏正当的理由,而在场冒充示威者的警员亦涉嫌煽动群众进行非法集结等行为[301];民间记者会在翌日指无戴委任证及穿黑衣的疑似警察畜意制造冲突[302],并质疑“警方之前不断谴责的暴动行径,到底有多少是出自警方的精心策划?”[303]从中煽动冲突,甚至是警方自编自导自演各种激进行为[304],认为警方必须公开所有行动指引及守则;民主派批评警方的做法是“烧完警察仅馀的公信力”。[305]
2019年10月8日,有市民拍到一段疑似警员乔装蒙面示威者,在已经关闭的上水车站内出现的视频,视频中疑似警员的人士并不慌张地在车站内行走,当他们看到被拍摄时便举起警察专用的强光灯照射摄影者,更一度举起胡椒喷剂威胁喷射闸外途人,[306]就此,警方发表声明否认指控,并指这是恶意中伤。[307]
2019年10月13日,有报导指,一段怀疑是由港铁内部消息指出,林郑月娥10月4日宣布引用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后,所有港铁站被破坏的设施全部都是乔装警员所为,包括放火和灌水,特别是封站后在站内的破坏,而画面只有无线新闻一家电视台的独家视频,怀疑是事前有默契,参与了拍摄,旨在制造混乱假象,试图在市民与示威者之间造成矛盾,并嫁祸于示威者[308][309][310]。
2020年4月13日,一名21岁IVE男学生称为了5千元报酬而运送大批红酒到葵涌警署附近公园,之后放下手提袋后被捕。他称遭一名警长设局陷害。事发两日后,警方公布38岁葵青警区警长涉嫌妨碍司法公正被捕。不过其后律政司决定不起诉警长,警方已让他复职。[311]
虽然被告提供合共超过30页的电话纪录,但最后裁判官屈丽雯以无证据支持设局陷害说法为由,裁定被告管有两支汽油弹罪成,判处监禁14个月。[312][313]
2020年8月14日下午5时许,九龙城警署分队警员以违法“限聚令”为由,在户外楼梯及平台范围截查及驱赶多名市民,最后至少5名市民被票控。有被检控的市民表示,当时正离开法院大楼是,却被警员拉起长达近20米的封锁线,不容许市民及记者进出,如同封锁法院。媒体政府公开的地理空间信息服务,警员进入的楼梯、平台及停车场出入口的地方,都属法院范围。法政汇思大律师李安然指,警方进入法院范围内执法,应需知会法庭并得到准许。司法机构不评论警方的行动。[314]
对于警案滥权的指控,亦有人提出反对,认为警察没有违法。支持警察的市民亦以“蓝丝带”作为支持警察的象征。
2016年2月城市论坛讨论旺角骚乱事件,何君尧认为警察当晚的表现过分克制,认为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开枪“杀暴民”[315]。
2017年2月22日,警察四个协会于太子警察游乐会举行特别会员大会,表达对七警案判决的不满,并为七名警员默哀。警察员佐级协会主席陈祖光表示大会有3.3万人出席,会上一众支持警队的建制派人士,包括前保安局局长、特首参选人叶刘淑仪、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谭惠珠、民建联主席李慧琼、自由党主席锺国斌、民建联葛珮帆、经民联梁美芬、何君尧、新民党田北辰、容海恩、专栏作家屈颖妍,均获安排坐在嘉宾席。陈祖光发言时指现时警员执勤,不时遭到无理言语、行为挑衅,警员要哑忍是不合理,忍无可忍作出一些行动,却被指违规甚至违法,认为有必要取回警队的尊严,透露协会将致信行政长官梁振英,要求立法保障公职人员不受侮辱,并希望协助七名警员循司法制度洗脱罪名。[316]
2019年6月30日,何君尧在金钟添马公园举办撑警集会,大会声称有16.5万人参与,警方指集会最高峰时有5万3千人[317],艺人梁家辉、谭咏麟、陈百祥亦有出席[318]。其间撑警人士与反修例运动人士发生冲突,撑警人士拆连侬墙、毁凭吊,并挥拳殴打反修例运动的示威者[319],多名前线摄影记者探访时受到撑警的集会人士辱骂[320]、遮挡镜头、泼水、吐口水、扔泥土、拍打镜头甚至脚踢袭击[321] ,警方仅拘捕一名女示威者[322]。其后香港记者协会及香港摄影记者协会严厉谴责事件,指有关行为极具恶意而且针对记者,严重危害记者安全,损害新闻自由,削弱公众知情权[323]。
2019年8月13日晚在付国豪遇袭事件中,环球网记者付国豪被示威者袭击时,在手脚被束缚情况下用普通话喊出“我支持香港警察,你们可以打我了”[324]。
2019年9月8日下午2时左右,有网友拍到港铁深水埗站站内的鸿福堂分店女店员高喊“支持香港警察!”等口号,该店员的行为也获得了一些支持香港警察网友的支持。而鸿福堂于当晚11时在Facebook发表声明,指出“有关言论为涉事店员的‘不恰当的个人言论’,承诺会严肃跟进及加强培训”。而这一声明也引发 支持香港警察的网友批评,鸿福堂官方新浪微博也出现了多条撑警网友的负面评论,要求鸿福堂对于此事进行正面回应,并声言要以罢买来“抵制”鸿福堂[325][326]。
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是2019年香港反送中运动中的五大诉求之一,运动支持者一直要求政府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以调查警队在运动期间的滥暴及失职事件,该要求一直被警方坚决反对[327]。2019年11月26日,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会考虑成立“独立检讨委员会”[328],但不包括调查警方[329],被民间记者会批评是混淆视听[330]。
香港终审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李国能赞成彻查,认为若没有独立调查,市民对警察的不满很可能继续加剧[331][332]。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院讲师丘梓勤批评林郑月娥错判民情,管治威信无存,建议她下台[333]。香港政府亦被指“蓄意孤立香港年青人,决意与一整代年轻人为敌”[334]。香港建制派立法会议员不满被政府胁持要支持草案,事后沦舆论箭靶[335]。
对于政府的不作为,香港民间自发针对警暴问题作出调查,并于2019年10月推出一共300页的《香港警队的法定权力及监管调查报告书》[336][337]。
《华盛顿邮报》在2019年12月25日发布报导[338],他们邀请9名国际专家,检视65宗个案,结果发现超过70%的事件都违反指引,只有8%事件中警方武力合符指引,指控“香港警方在处理示威活动时屡次违反指引,并不需承担后果”[339]。
香港政府发声明,反驳报导“没有事实根据”[340]。另外就海外组织Stand with Hong Kong促请英国政府确保香港人的性命和自由受到保障[341][342],政府反驳指该组织“毫无根据和极为误导”。[343]而就香港观察指警方粗暴针对平安夜“和平购物人士和示威者”,政府反驳“完全与事实不符”[344]。
国际关系专家沈旭晖在脸书回应时指出:“这官方声明反映的精神状态,令人不安”,他指出被点名的机构在国际运作,非香港政府所能管辖,批评政府不等如“反政府”;他亦质疑香港政府对“反政府机构”的定义,指出公民社会的作用就是要监督政府,反问是否盲目地支持政府才不算是“反政府”;此外,他形容《华盛顿邮报》的调研清楚说明根据65宗案例,是“押上水门事件以来的报誉、拖倒尼克逊总统下台的勇气”去“查证事实,小心思考”,批评港府没有逐一回应被列举的事实,而是仅以“没有事实根据”、“别有用心”回应[345]。监警会前委员郑承隆认为警方应公布违规警员的纪律聆讯、拘捕或停职安排,更可设公听会让公众解释具争议的事件[346]。
香港民意研究所于2019年发布发布民调显示全港超逾一半市民对香港警察零信任,民调总监梁启智指出,市民对警察信任崩盘很大程度源于重大的事件如721和831,以及新屋岭扣留中心屡传警暴等,市民认为警方有很多隐瞒,这些都是造成不信任的原因。[347]在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运动期间,在连侬墙及网路中,出现不少针对警队的文宣。 [348] [349]
2020年2月,一名防暴警员确诊COVID-19后,民间掀起庆祝风潮。例如以“最紧要人有事”、“三万thanks”等字句回应,也有市民开香槟庆祝,认为警员得到报应;3月6日适逢惊蛰,铜锣湾鹅颈桥下有大量市民“打小人”,林郑月娥和邓炳强都成为“被打”目标[350]。浸会大学新闻系高级讲师吕秉权指出,市民认为警员“贪生怕死、贪资源”,又在抗疫期间仍然搞聚会,没有成为防疫中坚,形容警员表现是“负资产”。临床心理学家叶剑青指,社会出现整体的“反警现象”,是这场运动的条件反射。除非制度有改变,否则仇警情绪会没完没了。[351]
警方于2020年4月13日晚上,在葵涌警署附近的葵芳邨截查一名21岁大专生,从其袋中搜出2枚汽油弹,调查期间有人透露受第三者招揽,从而揭发疑有警务人员自编自导案件。4月20日警方以涉嫌“妨碍司法公正”,在秀茂坪拘捕一名驻守葵青警区38岁苏姓警长,苏志恒被指涉嫌自编自导自演策划向警署投掷汽油弹的案件。[352] [353]与案件相关的被告(被指控携有两枚汽油弹的学生)在2021年10月29日的于法庭自辩时提到有人透过中间人陈铭泽找到被告并以“五千蚊三个钟”的报酬要求他运送“红酒。” [354]苏志恒于庭审大专生的涉嫌管有两支汽油弹案件时供称其本人在2020年9月中获律政司通知不会起诉,本人亦于同年9月21日全面复职。[355]
根据香港法律制度,警察上庭作证将被预设为诚实证人,但自反送中运动开始多次有警务人员被法官指出其证供有可疑、矛盾、怀疑虚构、夸大证供、说法和证据片段不一等等。于反送中运动期间被法官批评证供失实的警员暂时无一被控告、处分或调查。就故意作假证供而言,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31条,宣誓下作假证供一经定罪,可判处监禁七年及罚款;如法庭认为有表面证据显示有证人(包括警务人员)作假证供,可把个案转介给律政司跟进;若法官认为警务人员在庭上给予的口供不可信,可建议律政司将案件转介警务处投诉警察课跟进。但控告权在律政司手上,而目前投诉警察制度被批评为“自己人查自己人”,警察掌握所有调查的权力。如警察不积极主动调查,监警会亦无从复核;律政司拿不到证据,检控个别警察更加无从谈起。所以在制度保护下,即使发现个别警务人员作假证供,亦未必能予以适度的惩治。根据监警会年报,过去5年警务人员因“捏造证据”被投诉,最终“获证明属实”或“未经举报但证明属实”的个案为零,与公众观感有颇大差距。 [356]
2011年底,有热心女子拾到疑是偷拍狂犯罪证据的电脑记忆卡后,将卡拿到湾仔警署举报,却遇到两名失职警员。两警疑查案偷懒,除了拒绝她报案外,更将记忆卡撕毁。警队收到投诉后调查,在2012年11月16日拘捕两警,他们涉嫌干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11月19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364]
2015年4月13日,一名73岁男子在沙田美林邨篮球场遇袭,警员到场,发现男子已昏迷,同日晚上证实死亡。到5月2日,警方公布在美田邨拘捕一名30岁智障男子,并控告他误杀罪。但事主家属曾指事主无辜,案发时身在屯门院舍,不可能杀人;事主在未有家人陪同下,逾50小时没有服药,在5月7日获无条件释放后仍饱受惊吓,不敢返回住所。其家人承受沉重压力,希望警方还他们一家人的清白。警方事隔到5月12日才改变态度,早上派出助理警务处长、新界南总区指挥官吕汉国致电电台,首次表示警方会检讨事件,并“祝福”事主家人,唯当时未有道歉,指要待检讨后再作考虑。事态至深夜再有发展,警方于11时32分发稿,强调调查过程中寻求真相,“为事主及其家属带来不愉快经历,警方表示抱歉”。[365]
其后事主家属向传媒公开事主在警署录口供的录影片段,显示警方在无律师陪同反复盘问患中度智障及自闭症的事主,几乎全部是警员引导。[366]
2015年9月14日,高登讨论区有网民发现警方官方网站里面介绍警队历史的页面中,有关六七暴动段落多处描述被删改,当中删走了“斗争委员会”、“毛语录”、“恐怖主义”、“红色肥猫”等字眼及内容,例如将“大批挥动毛语录及叫喊口号的暴徒游行往港督府”改成“大批暴徒游行往港督府”;“取而代之是恐怖主义及放炸弹活动”改成“暴徒取而代之在街上随处放置自制炸弹”[367]。而旧版本中提及“巴士及电车司机如继续上班保持香港正常运作,即受到恐吓,甚至袭击。暴徒在左派学校的课室内制造炸弹,然后在街上随处放置,更成立斗争委员会,策划与政府展开斗争”,但新版本此段文字变成“与政府对抗”的简单概述。
警方于当天晚上回应指,警队历史网页新近的修订主要为“精简内容”及订正语句,当中“不涉及其他因素”。[368]
2015年12月,Google官方报告指,2014年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辖下的科技罪案调查组要求,希望移除一条YouTube影片,原因是片中散布错误讯息,指香港警察在警车上袭击一名被捕人士。结果Google并无移除相关影片,报告并无提及该影片的标题。民阵警权组召集人吴仲达批评警方滥权,侵犯言论自由。他指出,倘若警方觉得该影片有问题,可以发声明澄清真相,让公众评理,但无理由要求移除影片[369]。
2018年2月11日下午,警方在粉岭公路追截一辆违规七人车时,指挥途经车辆组成“人肉路障”来堵截,最终七人车在往九龙方向近九龙坑段失事撞向其他车辆,37岁男司机和26岁男乘客伤重死亡,至少四人受伤。事件中3辆私家车被撞毁,包括一辆落地18日的新车,并造成其馀4人受伤,公众质疑当时交通警罔顾公众安全。警方指行动符合指引[370]。死因庭在2020年6月18日展开研讯。涉案交警否认曾截停私家车作路障,声称仅举手示意车辆减速慢驶,但他同意该手势会让私家车司机认为他打的是停车手势;而他在路中心停下电单车,更可能令司机误会以为需要停车。[371]
2019年11月4日凌晨时份,香港警察在将军澳广明苑一带施放催泪弹,22岁香港科技大学学生周梓乐从附近停车场的3楼跌落2楼重创,延至11月8日8时不治。由于由现场消防员召唤救护车,到周梓乐送院离开现场,足足使用 30 分钟,当中救护车到场时间用了 19 分钟,引起救护车是否因警方行动而延误到场的争议。[180]
2019年12月4日,有蒙面便衣警及军装警员拘捕多名来自邓镜波学校的学生。其中一名蒙面女警制服一名就读德兰中学的女学生后仍坐在其头背上而惹起争议,网民批评警员无人性和冷血。[372]指挥官锺雅伦否认用过度武力,认为不能单凭一张硬照作结论。[373]
一名休班警员于12月8日曾携带伸缩警棍离境,进行安全检查时被机场保安揭发。他未有被捕,向同袍交出警棍后即继续行程。香港警方于12月9日的记者会上承认事件,但称他是“一时大意”,有法律上的合理辩解。[374]根据香港法例第494章《航空保安条例》第10条,任何人无合法权限或辩解,而在机场任何范围携带违禁品(包括伸缩警棍等可使用受伤的武器),即属违法,一经公诉程序审讯及定罪,最高可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5年。[375]
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是2019年香港反修例运动中的五大诉求之一,运动支持者一直要求政府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以调查警队在运动期间的滥暴及失职事件,该要求一直被警方坚决反对[327]。2019年11月26日,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会考虑成立“独立检讨委员会”[328],但不包括调查警方[329],被民间记者会批评是混淆视听[330]。
香港终审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李国能赞成彻查,认为若没有独立调查,市民对警察的不满很可能继续加剧[331][332]。对于政府的不作为,香港民间自发针对警暴问题作出调查,并于2019年10月推出一共300页的《香港警队的法定权力及监管调查报告书》[336][337]。
2019年12月11日,5名享有国际声望和经验丰富的监警会国际专家小组成员集体辞职,监警会在记者招待会上指专家“完成阶段性工作”,有批评声音认为专家们“耻与为伍”[376][377]。
《华盛顿邮报》在12月25日发布报导[338],他们邀请9名国际专家,检视65宗个案,结果发现超过70%的事件都违反指引,只有8%事件中警方武力合符指引,指控“香港警方在处理示威活动时屡次违反指引,并不需承担后果”[339]。
香港政府发声明,反驳报导“没有事实根据”[340]。另外就海外组织Stand with Hong Kong促请英国政府确保香港人的性命和自由受到保障[341][342],政府反驳指该组织“毫无根据和极为误导”。[343]而就香港观察指警方粗暴针对平安夜“和平购物人士和示威者”,政府反驳“完全与事实不符”[344]。
国际关系专家沈旭晖在脸书回应时指出:“这官方声明反映的精神状态,令人不安”,他指出被点名的机构在国际运作,非香港政府所能管辖,批评政府不等如“反政府”;他亦质疑香港政府对“反政府机构”的定义,指出公民社会的作用就是要监督政府,反问是否盲目地支持政府才不算是“反政府”;此外,他形容《华盛顿邮报》的调研清楚说明根据65宗案例,是“押上水门事件以来的报誉、拖倒尼克逊总统下台的勇气”去“查证事实,小心思考”,批评港府没有逐一回应被列举的事实,而是仅以“没有事实根据”、“别有用心”回应[345]。监警会前委员郑承隆认为警方应公布违规警员的纪律聆讯、拘捕或停职安排,更可设公听会让公众解释具争议的事件[346]。
2019年12月26日,立场新闻记者陈朗昇于大埔超级城采访和你Christmas Shop时被截查和要求出示身分证,其后有便衣警员故意在直播镜头前展示其身分证长达约40秒,期间更将其身份证摆近镜头方向前。[378]陈指出该便衣警身上没有委任证,亦没有行动呼号卡;他又称从没打算拍摄该警员,但该警员试图挑衅,于是他把镜头转向警员方向,但没有拍摄警员“大头”。[379][380]及后同日晚上,陈朗昇继续受到警察挑衅,警方在场指挥官指“搞事”、“认得你”,又指《立场新闻》“依间报馆有问题”、是“黑记”等。记者要求指挥官为其指控提出理据期间,被多名防暴警员拿出胡椒喷剂及警棍指吓。[381]记协就事件予以强烈谴责,要求警方及私隐专员介入调查严肃跟进。[379]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黄继儿表示,指控可信性高,表面证供成立,警察有关做法或违保障私隐,有足够理由主动调查。监警会前委员郑承隆认为,今次有关警员明显做错、技术上违规。[380][382][378]不过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在2020年3月接受香港开电视访问时却表示“可能有啲同事做嘢嘅时间太过投入”。[383]
2020年4月,香港电台报道一名女市民在去年10月6日乘坐巴士回家期间,被警方截停,所有人需下车搜身。当时有女警要求她在其他男警员及乘客前脱去连身裙搜身。女事主陈小姐认为做法不恰当,向投诉警察课投诉该名女警,并引用《私隐条例》申请索取警方当晚拍摄的片段。惟警方指警务处没有软件可以“打格”遮盖其他人的个人资料,要求陈小姐须支付购买软件的费用及警员为片段“打格”所涉工时的工资,涉款约5至10万元。陈小姐其后要求警方列出须付费项目及费用,以及软件的报价单,不过警方没有回复。一个月后,警方以片段涉及刑事调查,拒绝她的申请。警方回应查询时指,根据《私隐条例》,警方有权收取费用。[384]私隐专员公署指已接到事主的投诉,根据《东网》报道,私隐专员公署回应事主,指警方将“打格仔”的工作外判,但仍须收取港币6000元,认为费用是“直接有关及必须”的成本。[385]大律师认为,有人以收费刁难公众人士领个人资料,是违反立法原意。[386]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包围香港警察总部案件中,控方证物包括黄之锋WhatsApp和Telegram通讯记录。黄之锋称自己当时使用iPhone XR,事前从未收到警方查阅手机内容手令,亦从未提供密码,批评警方行为犹如黑客,侵犯其私隐。[387]
不过到2020年4月,上诉庭裁定警方须依照《警队条例》取得手令,才可以搜查被捕人士的手机,但若在搜查手机之前无法合理可行取得手令,警方则仍有权在没有手令情况下查阅被捕人士的手机。民间监察警权的组织担心上诉庭的标准过于宽阔下,会被警方容易滥用,对市民私隐造成严重侵犯。
近年,不少被捕者均向外界投诉,指曾于被捕后前往警署前,遭警方在警车中滥用私刑进行殴打,而监警会亦曾要求在警车加设闭路电视,但可惜不了了之。有关情况不但没有改善,而且还变本加厉下,警方更被发现在2020年新购的警车中,车箱中后排玻璃由透明全部改为黑色,无法显示车箱中被捕者情况,令人权组织担心被捕者的权利更不受保障。虽然警方强调有关车辆还在等待交付,但是没有回应有多少部警车会采用有关设计。而对于警方有关车辆的设计,人权监察发言人叶宽柔指出,在不少被捕者在警车被警察滥用私刑殴打的个案中,警察会拉起窗廉或关灯令车外的人无法观察车内,车上亦无人证,令投诉在警车被打的受害人无从跟进。她认为将警车玻璃转为黑色,或会引发更多投诉,警方应先谘询监警会及立法会意见[388]。
2020年6月12日,在市民发起612运动一周年的纪念活动期间,在旺角山东街隧道外,英文网媒“Be Water”拍到一名防暴警员在驱赶该处的表演乐队时,突然向着镜头多次呼叫美国示威的口号“Black Lives Matter”,又高叫“I can't breathe”、“There is not America”(那里不是美国),用意不明,该名警员的行动呼号为“PTU/B4 3/5”。[389][390]
2020年6月16日,有网民号召下午2时在铜锣湾发起行动。网媒“凝政媒体”一名记者因未有穿上反光衣,拿着相机拍摄警察时被警员截查。在截查期间,警员表明“香港系有肖像权”,同时指执行公务期间,拍摄需要得到他们许可。男子表示香港并无肖像权,但不过警员重申“要问过先畀影”,而拍摄现场示威者时也需要逐个示威者。之后警员索取该记者个人资料及电话,声言“香港有肖像权,如果影咗嘅话,有机会系私隐专员公署告你”,更要求男子删除相片。警搜查该男子的背包时,更将物品倒在地上,指其记者证没有认受性,只是一张普通职员证。不过根据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网站资料,香港法例并无订定肖像权。[391]
有位于中环苏豪区,开业仅年半的餐厅负责人表示,自2020年9月起每天,餐厅都遭30名警员进店查牌,由30分钟至数小时不等,令他至少一小时无法做生意。而警员更要求全场食客禁止用手提电话,并戴上口罩兼肃静,出示身份证进行登记。有警员态度欠佳,更指被命令服从警方在禁堂食前提早关门和禁止店员致电律师。他指出生意因而大跌八成,势面临倒闭。警方回复查询时,没有回应为何只针对该店,指透露中区警区在过去数月加强巡查。[392]
2021年5月,时任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国家安全处处长蔡展鹏被揭因光顾无牌按摩店,需要休假接受纪律调查。[393]蔡展鹏曾经被视为下届警务处处长的接任人选之一,更接掌国安处这个要害部门,却犯下低级错误令警队蒙羞。[394]
委任证是香港警队一种身份和职权识别证明,警察执行职服时必须携带,以显示警员的姓名、职级及委任号码等资料。香港警察使用委任证的历史源自英殖时代宗主国英国的制度。在英国,除了警察外,军情五处(内务情报)官员也携带委任证。[395]在2019年反送中运动前,香港警队一向要求警员佩戴委任证,或展示警员编号。依据《警察通例》,警员行使权力时必须表明身分,便衣人员需出示委任证。然而,6·12占领行动起,警员屡次拒绝按《警察通例》要求出示委任证,因此委任证的出示在香港开始成为了对警队的争议。由于市民辨认警员身份困难,第三方辨认警员的渠道便成为了市民的需求,自警员在2019年拒绝按《警察通例》出示委任证开始,警员便一直被《香港编年史》和《老豆揾仔》等披露警员个人资料的网站狙击[396][397]。
自港英时代开始,市民一般称呼警察为“阿Sir”或“阿蛇”;“差人”、“差佬”则为较通俗的常见称呼。在反送中运动后,警察普遍地被反修例运动阵营的市民称为“POPO”[398][399]、“狗”,以及暗示警黑合作的称呼——“黑警”[400]。由于香港警察很多出身于毅进课程,亦有反对警方的市民称他们为“毅进仔”,嘲笑他们低学历、不懂分辨是非、唯命是从,并由此衍生警方屡次报细游行人数的“毅进制”,有批评表示这个称呼是针对警察的学历歧视[401],警方亦被称为“警谎”[402][403]。
同时,正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肆虐下,部分对警察不满的香港人都寄望有香港警察中的任何一员染上病毒,继而逐渐演化叫他们作“三万thanks”,希望他们真是染上病毒。[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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