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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概述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1930年代中國是中國近代史上的「黃金十年」,中國大陸主體由中華民國之下的中國國民黨一黨領導的國民政府執政,同時中國共產黨由蘇聯所扶植而建立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及後續組織則先後在江西和陝西活動。此外,蘇聯扶植蒙古人民共和國控制的蒙古地方、日本扶植滿洲國控制的東北地區、英國扶植噶廈控制的西藏地方等區域並不受到國共兩黨任何一方的領導和控制。[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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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 / 中國歷史年表 |
世紀: 19世紀中國 / 20世紀中國 / 21世紀中國 |
年代: 1900年代中國 / 1910年代中國 / 1920年代中國 / 1930年代中國 / 1940年代中國 / 1950年代中國大陸 / 1960年代中國大陸 |
年份: 1931年中國 / 1932年中國 / 1933年中國 / 1934年中國 / 1935年中國 / 1936年中國 / 1937年中國 / 1938年中國 / 1939年中國 |
紀年: 乙亥年(豬年)、中華民國24年 |
在黃金十年至1940年代太平洋戰爭的爆發前,國民政府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基礎設施、社會政策、邊疆民族政策、外交、軍事等項目上皆有一定成就,整體環境為1840年鴉片戰爭以來中國最高水準,不過由於各派政治勢力競逐爭鬥,中原大戰與第一次國共內戰等戰事爆發。加以日本侵略滿洲地區、華北地區,國無寧日[參1]:6。
1937年全面爆發的中日戰爭讓1930年代前幾年以蔣介石及國民政府主導的中國經濟現代化努力成為泡沫,所有建設成果幾乎完全消失。[來源請求]
在所謂黃金十年建國初期,國民政府所遇的困難極大,除了財政方面收入少支出大,在政治層面,國民政府實際上只掌握長江下游的江蘇、浙江幾省,其他省表面上服從中央,收入卻不上交。佔總收入百分之八、九十以上的關、鹽、統三大稅收,也因晚清及北洋政府向外舉債而早被當作抵押。戰事頻仍,導致軍費開支龐大且要償還前清政府所定條約債務。當時國民政府財政上面對的困局是中央喪失田賦收入及地方上存在着稅收混亂。1920年代與1930年代之交,國民政府可謂處境惡劣。
但1930年至1936年間,中國工業成長率達7.7%以上。1931年至1936年間,中國工業成長率平均高達9.3%。社會經濟狀況也呈現蓬勃發展的趨勢。相較於其他現代化國家的經濟大蕭條,中國工農業產值達到了清朝末期、民國肇建以來的最高水準。其中,最顯著的工業成長分別為中國電力工業、煤炭工業及鋼鐵工業。除此,就農業方面,以鄉村自治、合作社和平民教育為三大主體的鄉村建設,提供廣大的原物料與食物,並開始享受到市場整合的現代經濟制度。
此階段中國經濟雖在國有化及私有資本化的歷程頗有弊端[註2],然而在中央掌控金融主導權與輕工業逐漸成形鼓舞下,中國已進入工業化的起端,並以官僚資本及引進新組織新技術等方式,徹底改善中國既有經濟規模,擴大經濟成果。
中國大陸學者黃漢民通過對1930年代中國工業產值發展趨勢的分析,指出雖然1930年代前期中國的經濟面臨前所未有的困境,但中國工業生產的總趨勢卻仍在跌宕起伏中繼續有所發展,並在1936年達到了近代歷史上最好水平,而且又產生了一批新興行業,如電器用具工業、電機工業、染料工業、酒精工業、酸鹼工業等等,新興行業又促進了工業部門結構調整。此外產品種類增多,產品結構也起著變化,部份國貨產品開始替代了進口外貨。其次,工業地區分佈也在在擴大,工業生產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都有較大提高了[註3]。
十年建國時期中國重工業建設,主要以國防工業為核心。具體工作則是由資源委員會進行的。1935年4月,國防設計委員會與兵工署資源司合併,改稱為「資源委員會」,隸屬於軍事委員會。資源委員會的主要任務就是創辦與國防有關的工礦企業。從此,資源委員會也擔負了整個國家的重工業建設任務,這就表明以後國民政府的經濟建設明顯地具有作為戰時國防體制的一個環節的性質。以國家建設支柱和國民經濟主要指標之鋼鐵業為例,1935年之鋼鐵產量僅在1927年3萬噸之基礎上增加2萬噸[參2]:49-50。1936年3月,資源委員會根據國防需要和可能的經濟能力,擬定重工業五年建設計劃 ,因為獲納粹德國的資金和技術,1936年6月落實為中德三年計劃,預定於三年之內,在中南省份尤其湘、鄂、贛等內地建設與國防需要直接相關的重工業和礦業,奠定中國冶金、燃料、化學、機器及電器工業的基礎[註4]。
由於國民政府的重視與推動,上述重工業及廠礦,有的已建成投產,有的進入籌備階段。在工業化方面,民營工業受外資、外貨影響,發展困難;政府對工礦、交通等企業大量投資,謀主導工業發展[參1]:7。在冶金工業方面已建成的有中央鋼鐵廠、湖南茶陵鐵廠、湖北靈鄉鐵礦、江西鎢鐵廠、四川彭縣銅礦、湖北大冶、陽新銅礦、中央煉銅廠、重慶臨時煉銅廠、湖南水口山鉛鋅礦、雲南錫礦、青海金礦、四川金礦等;在燃料工業方面,有江西高坑煤礦、天河煤礦、湖南湘潭煤礦、河南禹縣煤礦、四川巴縣、達縣石油礦等;在化學工業方面,有氨氣工廠及無水酒精廠等;正在籌備舉辦中的有中央機器製造廠、湖南湘潭飛機發動機廠、中央電工器材廠、中央無線電機製造廠、中央電瓷製造廠、四川長壽水電廠等等。1937年,這些工廠的產品產量為電力153.3萬度,煤2萬噸,淨鎢砂11,926噸,銻14,597噸,精銅9噸,鐵砂6,313噸,電訊機425具。這些廠礦的建成和投產,奠定了戰時國防工業的基礎。因為資源委員會設立的這些廠礦大多是當時國內沒有或非常缺乏的行業,不少與國防建設有着非常密切的聯繫,如鋼鐵工業、飛機製造業、電工電料業、化學工業、鎢、銻等礦產業[參3]。
遼寧、江蘇、湖北等省是重要工業中心,中國抗日戰爭期間,沿海部分工業遷往湖南、四川、雲南、貴州等省,帶動內陸工業發展[參1]:7。抗戰開始後,資源委員會興辦的已運轉的各個重工業機器設備,有不少都拆遷到大後方,成為當地工業生產的骨幹企業,這不僅提高了大後方的工業水平,開始扭轉中國長期以來輕重工業比例嚴重失調和地區經濟的嚴重不平衡的狀況,而且繼續為直接支持抗戰提供有力的物質保證。
不過在這段期間,晚清時候建設的漢陽鋼鐵廠在北洋政府統治時期年鋼產量穩定在5萬噸,該廠於1925年停止生產,國民政府統治十餘年間始終沒有恢復生產,惹起爭議。不過有論者指漢陽鋼鐵廠自1925年起十多年未能恢復生產可能跟它自1904年起長期向日資舉債終致日資所入侵有關。另外當時中國煉鋼水平及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國際鋼鐵價下滑也是重要因素。[參4][參5][註5][參6]。
土地改革本是中國國民黨立黨綱領之一,早在辛亥革命時期,孫中山先生就在同盟會的綱領中列入了「平均地權」的內容。同時,中國的工業化、城市化的初步發展及諸多因素,農村自1920年代陷入社會、經濟、文化全面衰退危機,為應對危機,各地興起鄉村建設運動。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以後,復興農業是國民政府這一時期喊得最為響亮的口號。其目的除了發展國民經濟之外,也是為了消除中國共產黨進行土地改革運動帶來的影響。政府設立了農村復興委員會等一系列農業結構,任常委擔任首腦。政府救濟農村金融,減免部分農產品稅,對進口糧食徵稅;設立農業實驗所指導農業生產,開辦農業推廣區等。治理黃河、淮河、長江以及太湖等水利委員會也相繼成立,以興修水利工程。儘管國府為農業發展做了大量工作,但由於種種原因,這些挽救農村經濟的措施發揮的實際效用有限,政策基本上可以算是破產的[參7]。
有論者指出整個十年建國期間,中國都長期處於內憂外患環境,地方的基層管治還須倚賴地主豪紳,國府並未能完全掌控農村政權,導致其施政收效甚微。其次是中國的農業經濟跟歐美的農業經濟根本不同,中國屬於一種小農經濟,由於經營規模小,透過機械化實現農業現代化,這必須藉壯大工業並從農村大量吸取勞力,從而把農業人口控制在總人口的20%以內為前提,這在當時的中國顯然是做不到的。既然無法實現機械化生產,也就難以實現農產品商品化,難言把整個農業推進入市場經濟的軌道。實際上在今日的中國大陸也未能完全做到[參8]。1930年代中期以後中國爆發連串災荒,以及緊接着爆發的抗戰,最終把農民推向了難以生存的邊緣[參8]。
總括而言,國民政府在平均地權的措施上,因遇到阻力甚大,旋即停止實施,幾乎沒有甚麼建樹。但在農業技術改良方面,則不斷努力。例如在1933至1937年問,國民政府先後設立了中央農業實驗所、全國稻麥改良所和中央棉產改進所。這些機構的主要工作是引進美國棉種,改良小麥和稻米品種以及實驗殺蟲劑和化學肥料。但不久抗戰爆發,機關緊縮,在八年抗戰期間,僅中央農業實驗所尚存[參9]。除上述的研究機構外,國民政府也成立部會來促進農業發展。譬如行政院於1928年2月設立農礦部,於1933年4月成立農村復興委員會,於1938年4月設置農產促進委員會,於1940年7月設立農林部[參10]。
國民政府自成立後即厲行經濟改革,統一貨幣,改革自清末以來金融貨幣制度混亂情況。但因經濟落後,中國貨幣在英鎊集團與美元集團之間左右徘徊,日本又極力擾亂中國金融,使得中國金融體系面臨崩潰[參7]。1933年3月8日,國民政府頒佈了銀本位幣製造條例,實行廢兩改元。具體辦法規定1元銀幣為一切交易的本位幣,每銀幣1元(成色為0.88,總重為26.6971公分)易銀7錢1分5厘。上海的金融機構於3月10日一律改用銀元,其他都市自4月6日起一律改用銀元。1933年7月1日起,中央造幣廠的新銀元開始流通[參11]。在西方大蕭條初期,由於中國的幣制不同於西方,在短時間內曾獲得部分好處。但是隨着英美先後放棄金本位制,中國經濟則反而開始惡化[參7]。美國為了轉嫁國內危機,在1934年5月通過購銀法案,提高銀價大量採購白銀。中國白銀大量外流,由是年7月至10月中旬的3個半月,出口即達2億元之鉅,嚴重影響了國民經濟的發展及原幣制。中國為統一全國貨幣,防止白銀外流,穩定金融,鞏固幣制,改善財政和平衡國際收支,於1935年11月4日公佈幣制改革,同時頒佈緊急法令,以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後加中國農民銀行)發行法幣,禁止用現金,並逐步取消各行和各地發行之鈔票[參12]:696。國府於1935年11月4日實施法幣制度,將銀本改變為外匯本位,以紙代銀。新辦法規定:1.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所發行的鈔票,定為法幣,所有完糧納稅及一切公私款項收付,概以法幣為限。2.白銀國有,禁止以白銀作貨幣性的使用,凡銀行、商號、公私機關及個人,應將所有銀元、生銀交於發行準備委員會或指定的銀行,兌換法幣。3.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按照現行匯價,無限制售賣外匯,匯率是每元法幣買美金0.295元,賣美金0.3元[參11]。
此政策既出,對穩定中國貨幣非常成功,可以譽為中國近現代史上最徹底的一次幣制改革。中國第一種全面流通的不兌現鈔票法幣的問世,完成了貨幣統一併使幣值脫離銀價,邁入了現代化管理通貨。隨之國家對經濟的控制開始加深,相對地,各地地方勢力,甚至租界洋行的利益有所削弱,使國民經濟發展呈現出新氣象[參7]。民間及中外銀行所存白銀和銀元紛紛交給政府,半年之間,達國幣8億元。另一方面,紙幣則逐漸代銀元而為通貨。銀元的流通量在1933年3月約14億元,自1935年11月法幣開始流通,半年之間達9億餘元,到1937年6月達14億餘元。輔幣方面上,中央銀行於1936年2月開始發行20分、10分、5分鎳質輔幣及1分、半分之銅質輔幣,以完成十進新制,解決當時輔幣混亂的狀況[參11]。可惜的是這種良好勢頭被日本侵華所破壞,使得法幣政策的後續實施成為了世界罕見的惡性通貨膨脹[註6]。
在財經上,政府介入銀行、工礦、交通等企業[參1]:7。財政稅收方面,國民政府在此時期建立起統一的稅務機構。以金融措施針對各地稅務機構重疊、稅關林立、濫收稅政、擅自留中央稅款弊病全面整頓,改革稅政,統一徵收機關,使各項稅皆歸統稅機關徵收。1930年更裁撤全國釐金而徵收貨物統稅。在實行關稅上力爭自主:1928年到1934年,先後和外國政府多次談判,通過四次關稅改革,使海關關稅大為提高,顯著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大大改善了十年建國初期財政緊絀的劣勢。不過在收入提高的同時,開支也隨着增加。主要原因在於國防軍事與及各項建設開支大增緣故。赤字的彌補主要靠借債,1927年至1937年間,政府所借各種內債共達35億6,700萬元。償債及軍費支出佔整個支出的三分之二以上,其中償債支出佔25%到20%,1927年至1935年間,共償還債款31億1,000餘萬元,包括內債22億1,000餘萬元,外債6億3,000萬餘元,賠款2億8,000萬餘元。不過這種情況下,政府仍常以貸款和公營企業收入投入建設,在1927年至1936年間,電力增9.4%,交通增8.4%至17.1%,工業增5.6%[參11]。
國民政府在整理財政的過程中,還建立預算度、推行直接稅、廢除苛捐雜稅和廢除厘金。廢除厘金方面,1927年7月,國民政府頒佈裁撤國內通過稅條例,但因時局動蕩,延至1931年1月1日實行。至1931年6月,各種厘金及由厘金變名之稅捐,一律取消,使國內貨物得以暢通無阻。在廢除苛捐雜稅方面,國府1934年7月通飭各省廢除苛捐雜稅,至1937年的3年間,全國25省市共廢除苛雜7,100多種,廢除款額達6,700多萬元。在推行直接稅方面,1936年7月公佈「所得等暫行條例」,是年10月1日正式起徵,首先開徵的為公務人員薪給報酬所得,和公債存款利息所得,到1937年1月,又推及其他方面。這四點財政措施,足以納中國財政於正軌,可惜日本侵華步伐加快,以致實行未能徹底,影響效果[參11]。
就在中國邁向工業現代化之際的1937年起,日本發動了中日戰爭,並陸續大量增兵入侵中國。據統計,1930年代末期至1940年代中期的中國,因為此戰爭所造成的損失至少6000億美元,而後果就是讓中國現代化進程至少延宕20年[參13]。
交通方面,隴海鐵路、粵漢鐵路之修築,全國公路網之興建,航空事業之拓展,以及電話、電訊事業之擴張,均較北洋政府時期為進步[參1]:7。1934年年6月,國民政府派出徐庭瑤、俞飛鵬等一行21人赴歐洲考察軍事、交通。1935年中國實行了幣制改革,並得到了大量的外國貨款,開始大力推動基礎建設計劃。1936年底,國民政府制定國防交通建設計劃,使交通建設得到了高速的發展。單從1936年到1937年抗戰爆發的一年半中,就建成鐵路2,030公里,平均每年達1,353公里,這是1927年至1935年8年間年建築速度的6.5倍。具有戰略意義的鐵路、公路幹線例如平漢,粵漢,浙贛等鐵路都是在這一時期完成的。1928年北伐完成後,國民政府特設鐵道部,積極發展鐵路交通,新築的鐵路如下: (一) 1932年8月至1937年7月,利用比國庚款展築隴海路,西段由靈寶至寶雞,東段由大浦至連雲港,使連雲港至寶雞間全部通車。 (二) 1933年7月至1936年5月利用英國庚款,接通粵漢路株洲至韶段,使武昌廣州間全部通車,並於1937年8月完成粵漢鐵路和廣九鐵路的接軌。 (三) 1930年至1936年1月完成由杭州至南昌的浙贛鐵路,初由浙江省政府修至江山(1934年1月1日),繼由鐵路道部會同浙、贛兩省,並與德商合作,展修至南昌,1937年10月又完成萍鄉至株洲線,與粵漢路接軌,路款多由中國銀行承借。 (四) 1933年至1937年6月完成同蒲鐵路,由山西省府自築,此路北在大同與平綏路接,中在太原由正太路與平漢路接,南擬在蒲州風陵渡建黃河橋與隴海路接,惟橋未開工而中日戰起。 (五) 1934至1935年6月完成田家庵至裕溪口的淮南鐵路,以運煤為主。 (六)1933至1935年5月完成宣城至南京的江南鐵路,為民營鐵路。(七) 1935至1936年7月完成杭州至曹娥江的鐵路,使滬杭甬鐵路完工。此外,為聯絡鐵路交通,1930至1933年完成南京和浦口間的輪渡工程,使滬寧路與津浦路相接;1934年11月至1937年10月完成錢塘江大橋,使滬杭路與浙贛路相接[參11][參14]。
總計,在黃金十年建國期間,國民政府共修鐵路3,793公里(東三省修築的1,600公里未計在內),使中國本土(東三省未計在內)鐵路共達1.2萬公里。
公路方面1935年後,國府將原來的公路網作了加修和延長。到1936年底,各省聯絡公路已完成2.1萬餘公裏。同時,國府亦積極幫助閩、粵、桂、魯、川、滇、黔等省修建聯絡公路,共建成6,000餘公里。至1937年7月,連接各省的公路網已基本形成,總長度109,500 公里。包括完成公路工程者43,521公里,未完成公路工程的道路65,979公里。至1937年,全國共有公路營業客車1萬輛、貨車1.3萬輛[參11][參14]。1938年,中國修築從雲南昆明到緬甸臘戍之滇緬公路,全長1,000公里,是中國西南地區之國際運輸線,銜接緬甸中央鐵路,通向南端之仰光出海口;1940年7月,日本迫使英國封閉滇緬公路,援華物資之輸入幾乎中斷[參15]:62。
及時在抗戰爆前建成的交通系統發揮極大效力,尤以鐵路建設成效最為顯著,例如抗戰初期,廣九鐵路就從香港運輸大量武器補給,再轉往東南戰場。可以說沒有戰前的交通建設,國軍在抗戰初期的機動性和作戰能力將會大打折扣[註7]。
國民政府計劃中的戰略大後方,是以四川為中心的西南四省。
1935年2月,蔣介石任命劉湘為四川省政府主席,同年4月任命吳忠信為貴州省政府主席,國民政府從持久戰戰略出發,把抗戰作戰軸心由南北向轉為東西向,把西南地區作為抗戰的戰略根據地,經實踐證明是正確的。
更重要是,西南地方當局,在民族危難的大前提下,都願意跟中央達成共識,配合中央的調度。例如龍雲在1937年2月國民黨五屆三中全會上就敦促國民黨中央重視加強雲南的交通、教育建設,開發西南資源,將雲南建設成國防後方[參16]。
抗日戰爭爆發後,國府把發展後方工業放在戰略關鍵位置,提出「三分軍事,七分經濟」的口號。先將沿海地區大量的工礦企業和技術人員轉移後方,為後方發展工業創造了物資條件和提供充足的技術人才,並且加快了發展後方工業的步伐。興辦工業企業的種類從鋼鐵、機械、有色金屬冶煉擴大到化工、電子等方面,發展工業地區也從湖南、湖北、江西擴大到四川、雲南、貴州、廣西、甘肅、青海等省區,很快形成了重慶、川中、廣元、昆明、貴陽等11個工業區,使戰前中國工業地區分佈不平衡、輕重工業結構不合理的狀況有了明顯的改變[參17]。國民政府的措施也催生了一批新興產業,推動了中國工業現代化的進程,不論重工業或輕工業;軍工或民用,但凡國防民生之物,差不多一應俱備。抗戰期間,中國第一次建立了鋼鐵製造、特殊合金鋼製造、電解銅、精密機床製造等新興工業。幾乎覆蓋當時中國有能力生產的所有產品,形成了一個基本能夠自給的相對完整的工業體系[參17]。
1931年九一八事變爆發,中日矛盾激化,為了國防戰略需要,國民政府把目光投向遙遠落後的西北地區,希望籍著加快西北地區農業,及工業近代化,促進商貿與及東西部經濟文化交流,改善中國戰略環境,為未來的全面戰爭造好準備。
事實上早於民國初年,孫中山先生曾發表《實業計劃》即"建國方略"之二:物質建設"提出了改善西北交通與及開發西北資源的一系列構思。1927年,國民政府定都南京,即依孫中山的建國方略,逐步提出開發西北的計劃。1930年,國民政府建設委員會就制定了《西北建設計劃》。1931年,九一八事變爆發,國府即加強國防建設,社會也發出開發西北的呼聲。[參18]1934年,《開發西北》雜誌創刊,蔣介石親筆題寫"開發西北",這一時期開發西北的各種言論及計劃紛紛出籠。社會上各界人士爭相到西北地區進行考察。而各大公私營銀行皆到西北建立分支機構,擴展業務。可以說,由九一八事變到七七事變之間,國民政府將開發西北的構思逐步具體化,並且構想以西北作為未來的戰略基地的[參19]
1937年七七事變爆發,國民政府更加積極推進西北開發,加大了對西北開發的資源投入。國民政府依西北特殊地理環境,在西北的交通水利、農業開發和工業近代化的發展上,都取得不少成就。
國府開發西北,先從交通水利着手,尤其以鐵路建設為重,隴海鐵路1937年通車,全長1075公里大大便利西北對外交通,公路建設方面,更逞爆炸性倍增,西蘭公路,甘新公路及各條新建公路及整修公路,皆於此時期完成,其中1937年通車的迪伊線迪哈公路,是一條重要的國際交通線,抗戰時大批蘇聯援華物資就是通過這條公路運往中國的。[註8]
水利方面,1936年全國經濟委員會制訂的《全國水利建設五年計劃大綱》,其中涉及西北水利的就有"完成關中八惠灌溉工程"、"整理綏遠、寧夏、甘肅水渠"等計劃案。西北各省中,陝西省的水利在抗日時期發展速度最快,1930-1941年已完成的大型灌溉工程就有涇惠渠、渭惠渠、梅惠渠、織女渠、漢惠渠[註9]。
近代西北地區的經濟主要還是以農業為支柱,但農業生產發展卻停滯不前,有見及此,全國經濟委員會於1933年6月制定了《西北建設實施計劃及進行程序》,提出"救濟西北,當以流通農村金融為首務"的西北合作事業計劃。於是西北農村合作社很快發展起來。據統計,僅僅咸陽、三原、大荔、武功、鳳翔等關中5個地區成立的互助社就有1882個,合作社1688個,申請貸款總額1881741元,已貸合貸390631元,勸貸510587元。同時還在陝北協助中國農業銀行撥款30萬元,辦理了陝北農貸[參20],除信用合作社外,西北地區還成立了生產合作社、消費合作社、墾荒合作社、畜牧合作社、水利生產合作社等。農村合作社的廣泛建立,對緩和西北地區農民所受的高利貸剝削、發展農牧業生產等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除了財政上的援助,國府又推進西北農業科研,獎勵人民種植作為發展農業生產的主要途徑。包括1938年於甘肅成立了農業改進所,專門負責改進農村畜牧生產技術的工作。此外,因為棉花為重要的戰略物資,1934年全國經濟委員會會同陝西省建設廳成立棉花改進所,大力發展棉戶為之基本工作。凡此種種,皆對西北的農業科技水平發揮了積極作用。
西北工業近代化方面,抗戰爆發後,國府確立戰時經濟體制,採取了一些扶持後方工業的政策和舉措。先是支持沿海工廠的內遷,果斷地把瀕臨戰區的工廠遷往內地,重新建立後方工業基地,作為戰時經濟支柱。1938年 國府組成以資源委員會為主辦機關的工廠遷移監督委員會,實現了史上空前大規模的工業遷移,遷入西北的企業主要分佈在陝西的西安、寶雞、漢中和甘肅的天水、蘭州等地[參21]。 國府在內遷工業的同時,還對後方的民營工礦企業實行獎勵扶持的政策,如1938-1939年,國民政府先後頒佈了《非常時期礦業獎勵暫行條例》、《經濟部小型工業貸款暫行辦法》、《戰時領辦煤礦辦法》等法,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後方工礦業的發展。 國府又積極發展後方重工業,整個抗日時期,國民政府及所屬的資源委員會、工業部、交通部、中央石油公司、各大銀行,加上第二、第八、第十戰區及各省地方政府,都對西北的廠礦建設進行投資,興建了一批石油、煤炭、電力、化學、機械、電器、建材等重工業企業。由此,西北作為近代中國重工業基地初具雛形,顯然,西北近代工業的全面發展在一定程度上離不開國民政府的支持與投資。
總而言之,儘管西北開發仍受制於地理,資源,及人才等多方面的限制[註10],1930年代,中國開發西北的活動隨着戰爭步伐臨近與及西北戰略地位轉變而不斷掀起高潮。整體上,國民政府在面對艱難的條件和戰爭環境,為西北開發做出了積極的貢獻,西北開發與建設,在不少方面如交通、水利、農產、工業等都取得了顯著的成就,對打破日本的經濟封鎖、支持長期抗戰並取得抗戰的最後勝利起了鉅大作用,並且也基本上改變了西北地區極其落後的面貌[參22]。
十年建國初期,在一批市政學家倡導,國民政府主導下,掀起了一場旨在推動城市現代化的「市政改革」運動。歷史上中國的行政序列向來沒有市的建制,近代市政建設最早可追溯到清末「新政」所推行的地方自治,但真正開始按照西方現代城市體制建立現代城市市制的,是1926年國民革命軍北伐時期的廣州由孫科主持頒佈實行的《廣州市暫行條例》,標誌著中國近代史上真正意義的城市改革拉開了序幕。1928年7月3日,南京國民政府公佈《特別市組織法》和《市組織法》,正式將城市納入國家行政序列,奠定了近代中國城市建制。 [參23]
市政改革是中國城市發展史上的重大事件,對於中國城市早期現代化具有里程碑意義,這次改革使城市從封建行政體系附庸轉變為一種獨立的政治經濟社會實體。至此,中國城市從傳統到近代的轉型至少在形式上得以完成,形成了現代城市體系的雛形:首先是重組了中國城市的空間,修了馬路,蓋了樓房,城市的外在景觀開始有了現代氣息。其次是建立了新的市制,並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確立,從而使中國城市作為一個獨立的政治單元第一次出現在國家行政建制上;使中國城鄉合治的傳統開始改變,傳統城市的功能單一性、政治地位的從屬性和與鄉村的同一性狀態開始改變。第三是城市管理法制化的探索成為「市政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初步確立了現代化的城市政府體制以及確保這種體制運轉的相關機制,如對政府機構及組成人員的產生、權力和義務、議事和辦事規則等方面予以規定,並初步建立起制度保障機制[參23][註11]。
不過1930年代中國的「市政改革」及城市現代化進程,卻因抗戰爆發而中斷了。再者,當時中國的城市化比率極低,實現城市現代化變革所需要的完善的社會條件並不具備,城市基本上仍然處在貧窮落後的鄉村的包圍之中,整個國家工業化發展仍未足夠,大部分城市仍然還只是消費性的。加上中國傳統的專制體制和專制觀念仍然存在,城市獨立和市民自治仍缺少寬鬆的制度環境和社會文化氛圍。儘管受到當時歷史條件限制,國民政府的市政改革影響仍然深遠,對近代中國現代化留下了許多深刻而有益的啟示[參23]。
推行市政改革同時,國民政府亦着手起草了可謂中國近代最早的城市規劃,即「首都計劃」。這部規劃於1929年底頒佈,着眼於城市的百年大計,其後卻因戰事而擱置,但今時南京內城的基本格局,仍有當時規劃排布的沿襲與留存。「首都計劃」邀請了美國人亨利墨菲及古力治作顧問,墨菲就是清華園的規劃設計者,中方主事的則是林逸民負責的「國都設計技術專員辦事處」。有論者指儘管以現代目光來看,「首都計劃」的時代局限性十分大,但其有關城市之史地概略、空間佈局、道路系統、公園安置諸方面的用心深微還是令人感嘆的,可說是一部有情有心的規劃。[參24]。
政治方面,中國1930年代的主權政府為以國民政府為主體的中華民國政府。國民政府前身為孫中山於廣州成立之護法政府或軍政府等機構,但是因其主權治權未及全部中華民國領土,直到國民革命軍北伐期間,建都南京、統一各省、底定北平、張學良決定率東三省服膺國民政府行動後,才獲得如英國、美國、西班牙、德國、法國、日本等大國承認。自此,國民政府在1930年代才成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
1930年代前期,國民政府為委員制[參1]:6。政府的運作主要決策者為中國國民黨黨內機構遴選出之國民政府委員所組成的國民政府委員會,而除了國民政府委員會之外,國民政府也有許多行政機構取委員制。而這種體制即使於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後仍繼續施行。依照《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國民政府委員定額早期為12至16人,1930年代之後增為24至36人,而凡其行政院長、立法院長、監察院長、考試院長、司法院長及其副院長等政務要職均由該委員會推選。
如再就職權細分,1930年代的國民政府主席為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元首,與國民委員會共同負責外交與軍事及中國國家統治權,內政則由行政院負責。而國民政府從1930年蔣介石內閣開始,於1930年代中間,國民政府共在中國大陸組閣過十數次。另外,中國因為抗日戰爭,於1938年宣佈實施戰時政府制度,軍事權由國民政府主席轉為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
就總的來看,1930年代的政治中樞之國民政府一直是以蔣介石為主、其他國民黨中心幹部為輔的黨國政府。國民政府與行政院之間之權力分配,常隨蔣介石之職位而轉移[參1]:7。1932年3月,中國國民黨四屆二中全會在洛陽開會,決議任蔣為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負責救國[參25]:24。1930年代間,不論職務是國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長、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一直都是中國政府的權力核心。
1930年代,是中國由軍閥割據局面逐步走向實質統一的階段,同時間也在日趨嚴重的外患陰影下重建國家時期,國民政府在政治現代化的努力,有着實質性進展。晚清以來,中國在政治上第一次重新取得了凝聚力[註12]。
中國國民黨以孫中山遺教治國,將孫中山思想奉為南針,此不僅影響中國向世界各國取精用宏,且阻害國人思想之進步[參1]:7。國民政府以孫中山三民主義及建國大綱實行訓政和準備憲政。1929年中國國民黨開始訓政,實行指導式的民主[參1]:6。1931年2月,蔣介石準備召開國民會議制定約法,遭到立法院長胡漢民反對;蔣介石軟禁胡漢民,引起中國國民黨分裂[參15]:61。訓政時期約法經國民會議通過,於1931年6月1日正式頒佈。
為了使訓政時期約法獲得更多國民的認可,國民政府於1931年5月5日至17日召開國民會議。國民會議代表來自各省、各市、蒙古、西藏及華僑社會,主要由下列各機關團體中選出:包括農會;工會;商會及實業團體;教育會;國立大學;教育部立案的大學及自由職業團體;及中國國民黨。5月,唐紹儀、陳濟棠、汪精衛等在廣州召開非常會議,自組國民政府,聲言北伐,於九一八事變後在上海與南京政府召開統一會議,於1932年1月宣佈撤銷,仍自設西南政務委員會[參15]:61。另外又確立五權分立制度,1928年10月3日所草的「訓政綱要」及「國民政府組織法」,都採行五權制度,此一制度也納入1931年6月1日所頒行的「訓政時期約法」中。訓政時期約法第71條規定,中央政府設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參1]:6。五權分立跟西方三權分立制度不同處,在於為考試、監察二權的加入。考試院為國家甄選人才,提高公務院素質;監察院監督全國公務和公務人員,以促進政務發展。考試院曾於1931年至1937年間,考選高考及格者589人,普考及格者1,244人,特種考試及格者2,166人;監察院於同期共有糾彈案841件,涉及官員1,443人[參11]。
十年建國期間,即由1927年至1937年,可說是國民政府法統創立時期,主要標誌為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和中華民國憲法草案的完成。1932年起,國民政府法制建設日趨成熟,省、市、縣參議組織陸續成立,有關參議員選舉條例也日漸完備。國民政府的法規可分為憲法,民法,刑法,商法,訴訟法和法院組織法(也有分成憲法,民法,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和刑事訴訟法)六大類,匯編為一起,稱為「六法全書」,或「六法大全」,它構成了國民政府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
1928年10月,國民政府制訂了訓政綱領,確立了訓政時期政治制度,1931年5月,國民會議通過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1936年5月5日,國民政府頒佈中華民國憲法草案,是為五五憲草。 抗戰勝利後1946年11月國民大會正式通過《中華民國憲法》並於次年1947年1月1日實施。
民法包括總則、債、物權、親屬、繼承五編,民法典是於1929年5月至1930年12月間草擬分期公佈的,主要是參照德國,瑞士,日本等國的民法條款。商法主要由公司法、票據法、海商法和保險法四部份構成的,都是在1929年10月至12月間公佈。它是為了適應工商業發展而制訂的。
國民政府在暫行新刑律和改定的第二次刑法草案基礎上於1928年3月公佈了刑法,通稱為舊刑法。1935年公佈的刑法則通稱為新刑法。新刑法側重於主觀主義,強調犯罪性質,強調保全及教育機能,引進保安處分制度。保安處分是新刑法中專門一章,適用於未成年的少年犯及有犯罪及妨礙社會秩序嫌疑的人士。此外還頒佈其他刑事特別法,包括1927年的《懲治盜匪暫行條例》,1928年的《暫行反革命沿罪法》,1939年的《共產黨問題處理方法》等等。
民事訴訟法在1930年至1931年頒佈,1935年修改後重新公佈。主要特點是實行不干涉原則,以及特定案件的法院調解原則。
刑事訴訟法於1928年頒佈,1935年修改後重新公佈。七七事變後,又陸續頒佈其他特別法規,例如《修正危害民間緊急治罪法例》、《妨害國家總動員懲罰暫行辦法》和《特種刑事案件訴訟條例》等等,刑事訴訟法的主要特點是採用自由心証原則,嚴格限制自訴權,擴大檢察官權限等。
行政法規方面有組織法如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組織法、五院組織法和軍事參議院組織法等。薪俸,任用,和使用方面法規,有「文官官等俸表」、「公務員任用法」、「官吏服務規程」和「五院處務規程」等。
考試法在新六法全書中列為「憲法及關係法規」,但依其法規性質仍為行政法,例如考試法、考試法實施細則、公務人員升等考試法和典試法等。
內政法規方面,則包括內政部各委員會、司、室、處的規則,各省民政廳的規程,市、縣的政綱,組織法等。
國民政府的普通法院分為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三級,實行三級三審制,第三審為法律審,實行公開審判制。但對有可能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案件可不公開審判。實行審檢合署制,檢察機關置於法院內。此外還有特種刑事法庭和兼理軍法司法法院,實行陪審及辯護制,但陪審員必須是國民黨員[參26] [註13]。
1949年國府播遷台灣,移植六法全書,延續了中華民國法統。在中國大陸,普遍對於國民政府法制及六法全書評價甚低,認為其體現蔣介石個人獨裁專政,是鎮壓共產黨人的工具[參26]。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六法全書被廢除,之後又對六法全書進行了嚴厲的批判,引進蘇聯法律[參27]。不過改革開放後,中國大陸法學界中也有反思六法全書的呼聲,並指出廢除六法全書固然有其歷史因素,但對中共建政後的法制建設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有正面的經驗,也有反面的教訓。其最大危害就是中斷了中國法制現代化的歷史進程,強化了社會蔑視法律的民族傳統心理,也為當代中國大陸長期以黨代政、以黨治國開了方便之門[參28]。
如前述國民政府是根據孫中山先生制訂的軍政,訓政,憲政的建國步驟去建設國家,訓政時期自1929年起定為6年,但1931年即爆發九一八事變,變亂頻仍,訓政工作不能順利進行,但國家正處於多事之秋,黨外人士亟欲參與國事,國民政府仍希望如期結束訓政,早日成立民意機構。憲法草案於1934年2月由立法院草擬完成,於1935年11月由國民黨六中全會審查通過,至1936年5月5日正式公佈,是為五五憲草。
國府原欲於1936年11月12日召開國民大會,議定憲法,由於局勢緊張,國大代表未能如期選舉完竣,乃不得不繼續實行訓政。不過憲政建設工作仍然沒有因為抗戰爆發而終止。1938年7月,武漢會戰剛開始,國府即已邀請全國各黨派重要領袖(包括中共)和全國各界名流學者,於漢口組織國民參政會,該會是戰時最高民意機關,主要從事抗戰救國和抗戰建國的工作。國民參政會組成人員共二百名,國民黨佔八十名,各黨派領袖佔五十名,無黨派人士佔七十名以上。國民參政會對於在戰時準備制憲國民大會的召開,起到了相當大的作用。
1939年9月9日至9月18日,國民參政會於重慶召開一屆四次會議時,已決請政府明令定期召開「制憲國民大會」,制定憲法,結束黨治,實行憲政,並由議長蔣介石指定參政會若干組成人員,組織憲政期成會。憲政期成會於1939年9月成立的當天,即在它召開的第一次會議上已決請國民政府早日頒佈召開國民大會,公佈憲法及憲政實施之明令。1939年10月,國民黨五屆六中全會決議於1940年11月12日召開制憲國民大會,修改後之憲政期成會憲法草案(又稱「昆明草案」),恢復因抗戰停頓的國民代表選舉工作,並決議於重慶建造「國民大會堂」。後因戰事吃緊,暫時無法召開國大,但其它準備工作照常進行。抗戰其間,國民黨中央和國民參政會,還曾合組憲政實施協進會,協調各黨各派各方人士推動憲政的準備工作,召開常委會十一次,直至一九四六年制憲國大準備就緒,方才休會[參29]。
十年建國期間中國政治,其中一個特點,就是建立了一個以蔣介石為核心的黨國體制。其一特徵是建立了效忠領袖的秘密政治組織,從而加強黨對政治及社會的控制。國民黨的威權統治是建國的過渡階段,是從孫中山軍政,訓政建國思想而來。不過1930年代威權統治的加強,跟當時國民黨派系林立,地方分離主義仍未撤底根除有密切關係[參30][註14][參31]。在這前提下,樹立新的中央權威,從而達致國家的實質統一就成為蔣介石首要任務。由於黨內存在着強大離心勢力[參32],建立秘密政治組織就成為蔣介石加強黨內紀律達致有效管治的重要手段。
1928年,國民黨中央組織部調查科成立(後改名為調查統計局,即中統),標誌着國民黨以秘密組織形式開展統治活動的開始。到1932年,由蔣介石親自主持,在南京成立了「中華復興社」,擬定了「驅逐倭寇,復興民族,平均地權,完成革命」的綱領和「內求統一,外抗強權,擁護領袖,收復失地」的宗旨,要求組織的「內部團結統一」,「發揚硬幹、快幹、實幹精神」,以「力行哲學」作為思想依據。在復興社成立前後,還成立了更為核心性質的「三民主義力行社」(即廣泛流傳的「藍衣社」)[註15],和復興社有密切關係的,還有「革命軍人同志會」和「革命青年同志會」,後來又合併為「中國革命同志會」。
對於這些秘密政治組織,一直為學者所批判[註16][註17]。中共建政後,大陸歷史研究,主流看法都是認為這些機構是專門針對屠戮共產黨人及同情中共的民主人士[註18],是獨裁統治的反動舉措[註19]。不過有論者指出,這些機構固然堅決「反共」並對中國工農紅軍予以沉重打擊,但事實也有其抑制黨內離異力量及反抗日本侵略的作用。例如,1932年9月由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訓隊舉辦的一期「政訓研究班」,復興社劉健群為班主任,90%的結業學員被組成「華北抗日宣傳總隊」,劉健群任總隊長,在華北各地的非國民黨嫡系部隊中,廣泛宣傳服從中央,服從蔣介石,在蔣介石的領導下「抗日救國」。這種明顯的反日活動,引起了日本駐屯軍的不安。在後來的華北問題中日談判中,日本人的一個強烈要求就是停止復興社在華北的活動。由這事例中,可見復興社在抗日宣傳動員,加強黨內紀律及抑制腐敗傾向,有一定積極作用[參8][註20][註21]。
在1930年代威權統治的強化及戰爭陰影籠罩下,在文化藝術領域,出現了浪漫唯心的文化批判及復興文化運動,企圖籍提高人民的精神生活和公民道德,及主張排斥病態與奢華墮落的清潔檢查政策,宣揚對領袖忠誠,國家至上觀念,達致民眾的組織化,紀律化,藝術化,軍事化,從而振興民族,抵抗外敵。[參33]
浪漫唯心的文化批判,同時出現在左翼及右翼的理論家當中,1930年代初期,左翼電影理論界出現了對於上海影評人劉吶鷗、黃嘉謨等人「軟性電影」理論「道德頹廢」的批判[註22],文學界也同時展開了一場對於政治立場不明的「自由人」與「第三種人」的論戰。此論戰自1931年延續到1933年共維持了一年半,前後包括胡秋原、蘇汶、瞿秋白、周楊、馮雪峰、魯迅、胡風、陳望道等人的參與,有論者認為此論戰背後左翼與右翼共同以「法西斯心態」夾攻所謂「自由人」與「第三種人」,而這系列的論辯起因於胡秋原的《阿狗文藝論》一文。胡秋原這篇"阿狗文藝論"發表於1931年《文化評論》的創刊號,明言要批判「民族主義運動宣言」中的法西斯主義。該期社論「真理之檄」亦指明要批判「思想界的武裝與法西斯蒂的傾向」。 [註23]。
1933年底三民主義力行社社員在南昌成立了「中國文化學會」,設計中國文化復興運動。由此展開了所謂新生活運動,提倡紀律、品德、秩序、整潔等等,一再教導人們禮義廉恥,不要隨地吐痰、隨地丟垃圾,養成整潔的習慣等等。新生活運動所要針對的,是蔣介石於1934年二月在南昌演講時所指出的「野蠻」與「鬼生活」。 對付「野蠻」與「鬼生活」的方式,就是新生活運動綱領中所謂的「藝術化」生活。蔣介石曾經幾次說明此「藝術化」之所指:「並非欲全國同胞均效騷人墨客畫家樂師之所為」,而是要人民「持躬接物,容人處事,能素儀循禮,整齊清潔,活潑謙和,迅速確實」[參34] ;所謂「藝術化」即是他說的「國民生活軍事化、生產化以及合理化」,使全國國民生活做到「整齊簡樸,迅速確實」,以便準備好「精神力量」,「萬眾一心,立志奮發,不辭犧牲,不惜勞苦隨時隨地都可予敵人以打擊」。因此,所謂「藝術化」,其實指以軍事之戰鬥態度整理生活之秩序。1939年 新生活運動促進總會發動「國民精神總動員」,主張「國家至上民族至上」「軍事第一勝利第一」「意志集中力量集中」六義。有論者認為這種強調「規矩」、「清潔」、「組織化」、「紀律化」、「軍事化」、「一心一德」的運動中所楬示的簡樸、節制、清醒,屬於一種「嚴厲的美學」,與當時歐洲法西斯主義政治美學,有精神上相互呼應的性格[參35]。
對「新生活運動」的評論,以「復古」和「法西斯」最為常見,這種組合,多少說明了作為中國現代化過程中的政治運動,其「中西全璧」、「古為今用」的折衷[參36]。漢學家阿里夫·德里克則從其反動論(counterrevolution)角度分析,不認同「新生活運物」是單純為了強化統治權威的運動。認為透過介入私人生活領域,「新生活運動」更多地是透過動員來喚召一種積極的國民性,以每一位國民為對象;透過假借儒家傳統,建構能夠迎合現代民族國家需要的被統治對象(subject of governance)[參37]。
新生活運動在1934年2月19日發起,跨越八年抗戰,於1949年國府播遷台灣前夕「暫停辦理」,但並沒有正式宣告結束。1960年代,中華民國政府推行的中華文化復興運動除了是對當時中國大陸爆發的文化大革命的回應,也被認為是新生活運動的延續。
十年建國,政治上另一個特點,是起用了一批非國民黨的技術專家進入政府,特別是在外交、經濟、教育等方面,專家的作用較為顯著。當中最著名的,是1932年11月成立的國防設計委員會(1935年4月改名為資源委員會),主持者是錢昌照、翁文灝,其他委員還包括著名學者胡適、丁文江、楊振聲、張其昀、吳鼎昌、張嘉璈、陶孟和、范銳、吳蘊初、劉鴻生、萬國鼎、沈宗瀚、王世傑、周鯁生、徐淑希等人。1930年代中國的現代化建設,主要是由這些人主持的。這個機構和這些學者,為中國的現代化作出了極大貢獻。
資源委員會的前身國防設計委員會,於1932年11月成立時,本隸屬於國民政府參謀本部,會址設於南京。1935年4月易名為資源委員會會後,改隸屬於軍事委員會。1938年3月改屬國民政府經濟部。1946年3月改隸於國民政府行政院。蔣介石一度兼任委員長,由正副秘書長(後改稱正副主任委員)翁文灝、錢昌照負實際責任,其成員為軍政、財經、工商文教各界的知名人士。它的主要任務為執掌資源的調查研究和資源的動員開發,後來逐漸發展成為重工業的主管部門。
1935年初起,資源委員會負責統制全國鎢、銻等戰略礦產品的出口運銷事宜;1936年起,在湖南、江西等地籌建中央鋼鐵廠、中央機器製造廠、中央電工器材廠、湘潭煤礦、龍溪河水電廠等二十餘家重工業廠礦。抗日戰爭爆發後,負責主持上海等地工礦企業的內遷,併購儲大量汽油等戰略物資。抗戰期間,在四川、甘肅、雲南等地創辦電廠、煤礦、油礦和機械、化工、冶煉等廠礦共一百一十九個,大量生產後方急需的汽油、電力、機器、煤炭等產品,緩和了後方物資緊缺的危機,同時向美、蘇等國輸出價值數千萬美元的鎢、銻、錫等礦產品,換回大量軍火和重要物資,並培養了一大批企業管理和技術人才,為抗戰作出了極大貢獻[參38]。
國民政府備受內戰,及日本侵略困擾。內憂外患導致中共得以繼續發展,建立新的根據地。
到了1930年,中共已在江西南部、福建西部及湖南、湖北、河南、安徽等邊區建立蘇維埃區[參15]:42。中共發展紅軍,兵力在10萬人以上,黨員擴展至12萬人,實力與聲勢非常浩大,武裝力量短短數年間增長迅速。1930年3月,閻錫山、馮玉祥、李宗仁及各地軍閥組成反蔣聯盟,5月蔣介石下令討伐[參15]:41。此時期國民政府內部派系林立。雙方在河南、山東及湖南等地開戰,以河南戰事最為激烈,9月張學良通電擁護中央,派東北軍入關,佔領平、津地區,閻、馮、李戰敗下野,部隊被收編;雙方動員兵力100多萬,歷時7個多月,傷亡30萬人,戰禍之烈,為民國以來僅見[參15]:41。
九一八事變發生時,中國仍陷於分裂之局:中國共產黨盤踞江西一帶,與國軍作戰;中國國民黨內部分裂,廣州政府與南京政府對抗[參15]:47。內戰不息,未能集中力量征討中共軍隊,內戰結果也令部份殘餘部隊轉向投靠共軍,加上中共土地改革運動宣傳策略甚為成功,中共勢力日益增長[參39]。1931年11月,中共在江西瑞金建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參15]:42。中共召開第一屆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推舉毛澤東為中共中央黨主席,項英,張國燾為副主席,朱德則出任紅軍最高總司令,此外又將中共中央總部由上海遷往瑞金。國共關係更形緊張[參40]。
國民政府鑑於中共勢力日盛,於是在1930年代開始按「先安內,後攘外」政策實行一連串大規模的軍事行動[註24],以圖肅清中共的根據地,但由於戰略錯誤,加上內戰及九一八事變爆發諸等因素,前四次均無功而還[參41]。1932年1月,蔣介石籌劃應付日軍紅軍呼應夾擊之對策,決定對外積極準備,對內加緊剿中國共產黨[參25]:26。
1933年底國府再調動達80萬大軍,由蔣介石任總司令,十月發兵,準備全面進攻共產黨於江西瑞金的基地,展開第五次剿共行動。1934年4月至7月期間,國、共兩軍展開決戰,先後有會昌,驛前兩大陣地戰,紅軍傷亡慘重,軍事失利令外圍據點盡失。共產黨見勝利無望,乃退而採突圍策略。1934年,中國共產黨被中國國民黨打敗,中共紅軍紛紛從長江南北之根據地突圍西走,10月,中共中央紅軍從江西、福建西走,歷盡艱辛,於1935年10月到達陝北,僅存數千人,加上陝西紅軍,總數不過一萬人[參15]:61。在國軍連串攻擊後,紅軍損失慘重,由最初85,000人之數最後只餘下6,000多人,途經湖南,廣西,貴州,雲南,四川,青海等省,歷時一載,中共黨史號稱二萬五千里長征。1935年10月紅軍抵達陝西延安,再建立革命基地,由於陝西並非國民政府勢力所在,國府惟有按兵不動,國共兩黨處於對峙形勢 [參42]。
長征途中,中共中央於貴州遵義舉行會議,打擊了所謂左傾機會主義者王明的領導權,又排斥了張國燾的勢力,由毛澤東任軍委會主席,集黨及軍的領導實權,奠定其在黨內的領導地位[參43]。
此時期日本對華威脅與日俱增,人民情緒反日。1935年,中共紅軍到達貧瘠偏僻之陝北,呼籲停止內戰,一致抗日[參15]:50;共產國際轉變策略,指示各地共黨聯合民族力量,組織反法西斯聯盟,中共也依照指示,建立抗日統一戰線,逐步由「反蔣」轉變為「聯蔣」[參15]:62。一時全國上下響應。這時國民政府把東北軍調往陝西,中共利用心理戰術,挑起東北軍思鄉情懷和抗日情緒,1936年中共派周恩來游說張學良,雙方達成停戰協定[參15]:50。1936年12月4日,蔣介石抵達西安督師,12月7日張學良向蔣陳述停止內戰、一致抗日之必要,遭嚴詞申飭,張學良和西北軍將領楊虎城密商「兵諫」;12月12日,張學良派兵圍攻蔣介石之駐所,槍殺侍衛,逮捕蔣介石[參15]:50。張學良、楊虎城要求立即抗日,史稱「西安事變」[註25]。事變發生後,中共派周恩來見蔣介石,在各方斡旋下,事件終能和平解決[參15]:50。由此,國共兩黨暫時放下敵對,一致抗日。
1937年初,國軍停止對中共之軍事行動,使中共轉危為安,國共醞釀合作,逐漸形成全國團結抗日;4月20日,楊虎城在西安舉行宴會,慶祝西安事變和平解決[參15]:50。七七事變後,中國共產黨向中國國民黨提交《共赴國難宣言》,願意和中國國民黨攜手抗日,中國國民黨表示接受,在宣言內提出下列四項保證:一、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為中國今日之必需,本黨願為其徹底的實現而奮鬥;二、取消一切推翻國民黨政權的暴動政策和赤化運動,停止以暴力沒收地主土地的政策;三、取消現在的「蘇維埃政府」,實行民權政治,以期全國政權之統一;四、取消紅軍名義及番號,改編為國民革命軍,受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之統轄,並待命出勤,擔任前線之職責[參15]:52。8月,國民政府遂收編陝北紅軍2萬餘人為第八路軍,任命朱德、彭德懷為正副總指揮,令赴晉北作戰;10月,收江南各地紅軍為新編第四軍,約萬餘人,以葉挺、項英為正副軍長,規定其游擊於南京、蕪湖間,各軍之糧餉、彈械均由中央按編制發給;中共於是取得政治、軍事合法地位[參15]:52。
當建國十年後,國民政府外交方針主要有四大目標:
在1930年代國際政治舞台上,國民政府與西方英、法、美諸國友善,跟德國也關係良好,而跟日本、蘇聯疏遠。1931年就爆發著名的九一八事變。跟歷屆北洋政府盡可能取得日本的支持顯著不同,國民政府對日本持有極大戒心[參8]。對蘇聯政策方面,基於蘇聯一貫支持中共立場,自1927年廣州起事後,國民政府很快就與蘇聯斷交。在中東鐵路和中國東北地區、蒙古的問題上,國民政府跟蘇聯發生利益上衝突。早於1929年,張學良就在國民政府的鼓勵下,跟蘇聯對抗並企圖接管中東鐵路,是為中東路事件,雙方並且於綏芬河發生激戰,在一定意義上,這是國家收回應屬自己權益的行為[參8]。1930年10月11日,中國遣代表團前赴莫斯科討論中東路等問題,但無結果。1931年以後,意大利、德國和日本相繼建立法西斯政權,均宣稱反對共產主義,使蘇聯同時受到來自東西方之威脅;蘇聯為避免兩面作戰,極欲改善與中國之關係,希望中國能團結抗日,長期拖住日本,以減輕它東部所受日本壓力[參15]:62。直到1933年12月,中蘇始恢復外交關係,兩國關係有所改善。不過由於蘇聯繼續背後支持中共發展勢力,而國府又在江西進行剿共,為中蘇關係投下極大陰影。
於此同時,自「九一八」和「一二八」事變以後,日本加速對中國侵略行為,且提出「反共」的口號,蘇聯亦蒙受日本軍事威脅。在這種情況下,蘇聯亦急欲與中國改善關係。故此在中蘇復交後不久,中共就提出了《為創立全國各黨各派的抗日人民陣線宣言》。
1937年抗戰全面爆發,中蘇兩國終於在同年8月21日簽署了《中蘇互不侵犯條約》,奠定了蘇聯援華抗日的基礎。蘇聯提供的第一批飛機和軍火等物資在1937年10月至1938年2月間陸續運到中國,主要有軍用飛機297架、各式火炮290門、坦克82輛、汽車400輛及各類零配件和大量槍枝彈藥,總值為485574436美元。僅此第一批,蘇聯提供的飛機、火炮、坦克等重型武器就超過了德國,其中一些是蘇聯所能提供的最好裝備。[參44]
不過由於蘇聯援華的目的在於讓中國拖延日軍,減低進攻蘇聯的可能性,因此一直拒絕國府要求蘇軍參戰的請求。待1941年當看清日軍無意與德軍夾擊蘇聯後,史太林跟日本簽訂"蘇日中立條約",並於次年召回駐華軍事顧問團長瓦西里·崔可夫元帥。蘇聯援華抗日政策告一段落。
1930年代抗戰爆發前,是中德關係的蜜月期,國府透過兩國的合作,使中國的工業建設和軍備迅速實現現代化,大大提高抵禦日本的侵略的能力。中德合作其實早在納粹執政之前就開始了,當時德國向中國派遣了軍事顧問,提供武器裝備和建軍思路,中國則出售一些原料給德國。在對紅軍的圍剿中,就有德國軍事顧問的身影。納粹上台後,出於國內擴軍備戰的需要,對原料的需求擴大,而中國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料產地,尤其是鎢,是德國非常需要的戰略資源,因此雙方的合作就進一步擴大,1930年代中國最優秀的部隊如教導總隊,包括36、87、88幾個師,都是使用德械裝備。
不過當時的德國政府,存在親華與親日的力量,其中親華以最初的國防部長勃洛姆堡和外交部長康斯坦丁‧馮‧紐賴特為代表,主張在中日之間取比較中立的態度,而不放棄與中國的經貿往來和合作。而以里賓特洛甫和戈培爾為首的一派則主張聯合日本,拋棄中國。 希特拉最初也曾經猶豫不決,但反共產國際協定簽署後,德日關係日漸接近,黨內親日力量對希特拉的影響也日益擴大。希特拉最終決定支持日本,於1938年重新調整了政府,確立了親日派在外交領域的主導地位,此後中德關係就日漸下滑。同年德國還召回了駐華軍事顧問。不過雙方和合作關係一直持續到1939年,武器易貨貿易也一直在進行,甚至德國入侵波蘭後,雙方仍然進行了少量貿易,但總的來說,此時德國在華的影響已經大大下降[參45] 1941年底中國正式向德、日、意軸心國宣戰[註27],標志着這段中德合作的歷史徹底終結。
1931年的九一八事變,從某種意義上說是日本對美國門戶開放政策的公然挑戰,但美國正受經濟大蕭條困擾,對中日爭端基本上採取不介入態度。不過出於經濟上的考慮,中美之間仍存在某程度上的合作。1933年5月,中美之間簽訂了一筆價值5000萬美元的棉麥借款協定。1935年5月,中美兩國財政部又以備忘錄和換文形式達成了一項白銀協定。美國還協助中國建立了中央航空學校。從1933年至1937年,美國一直是中國最主要的飛機供應者,在中國空軍史扮演了一個重要角色。然而整過1930年代,美國國內籠罩一片孤立主義氣氛,民意普遍反對國家干預國際社會上的糾紛及軍事衝突。1935年8月31日,美國國會通過中立法案,象徵此時期美國外交上採取的孤立主義政策。[參46]
1937年七七事變之後,9月14日,美國總統羅斯福宣佈,美國在遠東保持中立,禁止將武器或其他用於軍事行動的任何裝備運往中國或日本。國民政府對應之道是設想通過短暫的抵抗引起英、法等西方國家出面干涉,盡快結束中日衝突。當時,中國外交工作的重點在英國而不在美國。待九國公約會議和德國駐華大使陶德曼調停相繼失敗之後,國民政府積極考慮以爭取美國為重心的戰時外交方針。蔣介石的戰時外交方針綜括為以下幾點:(一)對英美應有積極信賴的方案提出,應運用英美之力,以解決中日問題;(二)對蘇俄應與之聯絡;(三)對德應不即不離。為盡快加強對美外交工作,1938年9月,國民政府派遣胡適出任駐美大使。10月1日,外交部致電胡適,列舉對美方針,計有四項內容:(一)促成美國修正《中立法》;(二)盡快爭取美國財政援華;(三)促請美國對日實行「隔離」政策,限制美日貿易;(四)期待中美英三國在亞洲合作,並以美國牽制英國,防止歐洲戰爭爆發後英日妥協。這份電報表明國民政府已形成明確的對美政策,以爭取美國援助為主。此後,這四個方面就成為中國對美外交的主要任務[參44]。
抗戰初期國府對美外交重點是爭取美國財政上的支持。1938年底至1939年初,中國與美國達成了戰爭期間的第一筆貸款協議,即桐油借款。按照這一協議,美國進出口銀行將向中方公司貸款2500萬美元,年息4.5釐,期限5年,中方公司在此期限內向美方公司出售22萬噸桐油。這筆貸款的主要作用是購買汽車及改善滇緬路的運輸。可以說,這筆貸款標誌了戰時中美合作之端。
自確立了以美國為中心的戰時外交政策之後,國府一路都積極爭取更多美國援助,但事實收獲甚微。中國爭取美國援助之所以十分艱難,一方面在於美國國內《中立法》的掣肘,另一方面則在於羅斯福政府一直謹慎地在中日間尋求平衡,其援華目標是在維持中國不致全面崩潰的同時,又不想惹怒日本對美國進行報復[參44]。
中美合作的轉捩點是在1940年秋季,當德意日三國簽訂了軸心國三國同盟條約之後。一方面,國際形勢的演變使得羅斯福政府意識到必須加強中國的力量以牽制日本,1938年底,日軍已經攻下中國最富庶的地區,但也以投下百萬大軍。由於軸心國有會師中亞的計劃,中國戰場能黏住日軍主力,使之無法馳援德、義,對英、法來說,是相當有利的;另一方面,蔣介石也利用這一機會向美國施加了壓力。蔣介石成功之處不僅在於他很快從美國得到了一筆巨額援助,更重要的是他極大地影響了此後中美關係朝向更緊密方向發展[參44]。
1941年,蘇日中立條約簽訂深深地打擊了中國抗戰士氣,有見及此,美國於1941年4月17日決定立即向中國提供4500萬美元的軍用物資,這是租借法案軍事援華的開始。自此,美國對中國的援助逐步納入了租借法案援助計劃之內。5月6日,羅斯福正式發表軍火租借法案適用於中國的聲明,同時宣稱:「保衛中國即是保衛美國的關鍵」。國府隨即任命宋子文為代表,負責申請並接收租借法案下給予中國的美援物資事宜。按照蔣介石的指示,宋子文與美方交涉軍事援華重點為三項:第一,由美國提供訓練與技術援助,幫助中國建立現代化空軍;第二,訓練並裝備中國陸軍30個師;第三,幫助中國建設滇緬公路和鐵路,並提供運輸車輛等。7月,羅斯福派拉鐵摩爾來華,出任中國政府政治顧問。8月,美國宣佈以馬格魯德為駐華武官兼美國駐華軍事代表團團長,其主要任務是負責租借物資援華。
1941年12月8日(美國時間12月7日),日軍偷襲珍珠港,太平洋戰爭正式爆發。1942年元旦,美、英、蘇、中等26國共同簽署了《聯合國家宣言》,中國被列為世界「四大強國」之一。
總括而言,抗戰期間中國從外國獲得的援助相當有限,全部算起來也只有11億美元左右。用極為有限的裝備和物資對抗強大的敵人,這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任何戰區所僅見的[參44]。
九一八事變發生後,國府採取不妥協、不作戰、不直接交涉之方針,僅請求國際聯盟制止日軍侵略[參15]:47。九一八事變中,國府的反應備受國內輿論指責為「不抵抗政策」[註28],但事實上國府仍堅持從外交渠道積極努力,透過「特種外交委員會」[參47],於國聯力爭國際力量對日本侵略行徑的譴責和抵抗。但國聯只要求中日雙方早日撤兵,不使事態擴大,1931年12月,國聯議決派遣調查團到中國,但不干涉軍事行動[參15]:47。1932年3月,國際聯盟調查團抵華,於同年10月發表調查報書,指出九一八事變是日本之預謀,滿洲國是日本之傀儡政權;1933年,國聯大會接受報告書,不承認滿洲國,並要求日本撤兵,日本置若罔聞,索性退出國聯[參15]:48。但自1933年熱河抗戰和長城抗戰起,國府對日本政策基本上已轉為「一面抵抗,一面交涉」。到華北危機時,國民政府對日本態度日漸強硬[參8]。
1934年冬,蔣兼任國民政府行政院長之前,曾於病榻中口授陳布雷一文,而以徐道鄰名義發表,題目是:「敵乎?友乎?」[參48]:131-132。警告日本今日之冥行不顧,有類於狂夫之趨井;同時曉諭國人[參49]。10月,蔣對日反提五條件,表示抗日決心[參25]:33-34。11月,派陳誠入山西主持綏遠防務;蔣蒞臨太原,督攻蒙偽;克復百靈廟;12月,蔣進駐西安;召集各將領在西安會談,並嚴督張學良、楊虎城加緊進剿[參25]:34。1937年6月,近衛文麿出組新內閣,華北駐屯軍之演習突然頻繁起來,日本見形勢對它不利,決定開戰[參15]:50;日本一面利用談判作緩兵之計,一面大舉增兵[參15]:51。
1938年底,汪精衛逃離重慶,1939年底汪精衛與日本簽訂密約,規定日、滿、華「互助合作」,建設「東亞新秩序」[參15]:62。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之初,即須繼承晚清以來列強侵凌中國的負面歷史遺產,尤其在邊疆地區,面臨被帝國主義列強分割離中國版圖的嚴峻挑戰,一方面國民政府尚缺乏實力對邊疆地區實行直接統治,另方面,帝國主義列強利用邊疆地區的民族分裂分子頻頻插手邊疆事務,以圖達到侵佔的目的。問題最嚴重的地區包括內外蒙古,新疆,東北與及西藏等等,背後牽涉蘇聯,日本,英國這幾個國家。蔣介石在1934年3月7日南昌演講時稱:-
「邊疆問題實到處牽涉外交問題,蓋談東北與內外蒙古,不離對日俄之外交,談新疆西藏不離對英俄之外交,談滇桂不離對英法之外交,故中國之邊疆各方面皆有問題……各國解決邊疆問題之方法,就其側重之點觀察,不外兩種:一即剛性的實力之運用,一即柔性的政策之羈縻。如果國家實力充備,有暇顧及邊疆,當然可以採用第一種手段,一切皆不成問題;但吾人今當革命時期實力不夠,欲解決邊疆問題,只能講究政策,如有適當之政策,邊疆問題雖不能徹底解決亦可免其更加惡化,將來易於解決。」
國民政府對應邊疆問題主要是從兩方面着手:一是政治方面;二是經濟、文化、教育方面。
政治方面,國府先以憲法形式規定了各民族一律平等,以此作為其民族政策法理基礎。1931年6月1日,國民政府公佈《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其中「第二章第六條、中華民國國民,無男女、種族、宗教、階級之區別,在法律上一律平等。」1929年2月,國民政府公佈了《蒙藏委員會組織法》,正式成立蒙藏委員會,在中央政策層面,積極推動管理邊疆民族事務。蒙藏委員會在當時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加強了中央政府跟邊疆地區的關係。其中最明顯的是蒙藏委員會在西藏設立了駐藏辦事處。1934年8月,「致祭護國宏化普慈圓覺大師達賴喇嘛專使」黃慕松進藏後,留專使行署於拉薩,派駐大員籌建蒙藏委員會駐藏辦事處,設置了無線電台和測候所等機構,加強了中央政府與西藏地方政府之間的聯繫。1940年2月,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吳忠信入藏,主持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坐床大典,在西藏期間,與熱振活佛洽談在拉薩設置駐藏辦事大員事宜。1940年4月1日,國民政府蒙藏委員會駐藏辦事處正式成立,設正副處長各1人,秉承蒙藏委員會之意綜理藏務。駐藏辦的設立使國民政府跟西藏地區的關係加強了,西藏噶廈至少同意,外交上國民政府可稱西藏為中華民國領土。在藏期間,駐藏辦做了不少工作,對維護國家主權,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參50]。
國民政府為加強少數民族地區的統治,對邊疆地區的行政區划進行了改制,其中影響最大的是在內蒙古地區設立行省,以削弱蒙古各盟旗的自主權利。1928年9月5日,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決議將熱河、察哈爾、綏遠三個特別區以及青海、西康、寧夏等邊疆民族地區正式改設為同內地一樣的行省。
此外國民政府又積極拉攏邊疆地區上層政要,改善中央與邊疆地區的關係,尤其是處理西藏問題方面,尤其落力。國民政府透過尊重西藏宗教傳統,對班禪額爾德尼及達賴喇嘛兩位西藏政教領袖加以禮遇和冊封,除了改善了西藏人民對中央的印象外,更重要是遏制了西藏的分離活動。此外,對於西藏政教領袖的冊封,轉世靈童的認定,特派專使主持坐床大典,都體現了國家對邊疆地區的主權[參50]。
除了以上懷柔政策以外,國府又在經濟、文化、教育層面,積極改善西藏人民生活條件。試圖通過促進民族地區的經濟和文教事業的發展,培植少數民族的自治能力,從而獲得邊疆民族對中央的擁護,鞏固國民政府的統治地位。1929年6月,中國國民黨三屆二中全會通過《關於蒙藏之決議案》:「對於蒙藏各地教育、經濟之設施,與交通實業之建設,應由中央政府協助其地方政府,依據本黨主義綱領盡力推行。」[參51]
1930年4月,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教育會議通過《蒙藏實施教育計劃》,主要內容包括:「一、實施教育行政辦法,限令蒙藏各盟旗在1931年6月以前成立教育行政委員會,主管該盟旗教育事宜。二、獎勵私人或團體倡辦或捐資興辦蒙藏教育者。三、獎勵把『黨義』或科學的圖書翻譯成蒙藏文者。四、教育部會同蒙藏委員會在南京設立蒙藏回學生管理會,管理蒙藏回學生之招、送、指導等事項。五、在1931年前,蒙藏各旗必須設小學一所,6年以內蒙古各盟部及西藏重要各地、新疆回民繁庶之區,必須設職業學校和中學各一所。六、在首都(南京)、康定二處,各設立一國立蒙藏學校,應在年內完成成立。原有之北平蒙藏學校,亦應充實整之。七、教育部限令中央北平兩大學務於本年秋成立蒙藏班,國立各大學應酌設蒙藏回文學系或講座。八、在八年內,分年資送蒙藏學生出洋留學,內蒙十名,外蒙八名,青海二名,西康四名,西藏八名,新疆四名,共計三十六名。」1931年11月,國民政府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確定邊區建設方針並切實進行案》:「一、在人口稀少地方,須以不損害當地人民之利益,充人口開土地為要着,而以其他建設為輔。二、在人口數量較多之地,應以經濟建設為主,文化建設為輔。三、在人口繁殖經濟發達之地,須側重文化建設。」1932年12月,國民黨第四屆三中全會通過《開發西北案》,在國民政府行政院設西北拓殖委員會,其下設國道、勸業、採礦、墾殖四局,主持西北地區的經營開發事宜[參50]。
總的來說,國民政府在武力不能直接統治邊疆民族地區的情況下,根據民族地區的不同情況,一方面採取懷柔手段,另方面給予一定的政治、經濟等方面的優待,從而加強邊疆民族對中央的向心力,對維持中國統一及領土完整起了一定作用[參50]。
在文化方面,發展與動亂間,造就許多各領域的重要人物,如以文學影響政治界的魯迅;創造新哲學觀的胡適;文化出版業的鄒韜奮及陶行知;文學界的張愛玲、沈從文、曹禺;京戲與新藝術的梅蘭芳與阮玲玉等。除此,尚有李叔同、顧頡剛、徐悲鴻、梁漱溟、張元濟、黃炎培、林徽音、梁思成、林語堂、馮友蘭、齊白石、錢鐘書、楊絳、巴金、吳清源、俞平伯、費孝通、陳獨秀及傅抱石均對1930年代的文化中國貢獻良多。
因為新舊文化雜陳,1935年,中國學者間爆發了全盤西化與中國本位之間的文化論戰,並形成了關於中國文化建設路向獨特的視點與張力。
由胡適於1929年提出的全盤西化(Whole-sale Westernization)概念,於1930年代的中國學界繼續發酵,並獲得陳序經等多名中國知名學者以「全盤接受」等言論或撰文來附和胡適的此全盤西化觀。不過,此概念也遭到中國許多學者反對。最大反對聲浪起端,為1935年;由王新命、何炳松等十位中國學者針對全盤西化發表的《中國本位的文化建設宣言》(《十教授宣言》)以及隨後的《我們的總答覆》開始。之後,兩方陣營揭開了相當長時間的「全盤西化」和「中國本位」的激烈論戰。然論戰結果,到1930年代末期,兩方確實達成了「中國社會亟需要現代化」的共識。
科學發展方面,由於社會着重物質建設,因此地質學、生物學、物理學、化學都有長足發展,受重視程度甚至超過了數學,地質學的研究主要由實業部的地質調查所主持,調查地質、礦藏,研究土壤、地震,皆有成就。生物學的研究主要由中國科學社附設的生物研究所。北京靜生生物調查所,中央研究院動植物研究所等主持,對全國各地動植物的分類、形態、生理遺傳、經濟用途等,都有廣泛而深入的研究[參11]。
考古研究方面,十年建國期間成果十分豐碩,1927年發掘河北房山縣周口店始石器時代遺址。1929年至1936年發掘河南安陽小屯村殷朝的都城,1930年發掘河北易縣練臺村戰國時燕國的都城,1930年至1931年發掘山東歷城縣城子崖黑陶遺址,同時發掘山西萬泉縣荊村新石器時代遺址,1934年發掘陝西寶雞縣鬥臺新石器時代遺址。西北方面,瑞典人斯文赫定(Sven Hedin)組西北科學考察團,於1927年至1936年間在新疆各處考古。江南方面,1930年發掘南京棲霞山六朝墓,1931年發掘廣州市大刀山晉墓,1936年於浙江杭州、吳興、杭縣等地發現新石器時代遺址[參11]。
近代日本及西方列強的崛起,其一原因,就是義務教育的普遍化。清末起有識之士已意識到義務教育的重要性。1912年,新成立的中華民國教育部就明確規定:「初小、師範、高等師範免收學費。」免費上師範就成了當時很多家境貧窮的學生接受教育的唯一途徑[參52]。教育制度,仍如北洋政府時期,分為大專、中等(中學、師範、職業學校)、初等(小學)三級,但中國國民黨之勢力進入各級教育部門,黨義被列為教材[參1]:7。1928年,國民政府大學院召集第一次全國教育會議,即通過了《整理中華民國學校系統案》,決議厲行國民義務教育。1935年5月,國民政府行政院修正通過《實施義務教育暫行辦法大綱》及《民國24年度中央義務教育經費支配辦法大綱》。計劃擬於10年期內使全國學齡兒童逐漸由受一二年制義務教育而達於四年制之義務教育。1937年,國民政府教育部頒佈《學齡兒童強迫入學暫行辦法》,不過國府義務教育計劃還未實行,八年抗戰就爆發了。由1927年至抗戰爆發這十年間,時值內憂外患,不過國民政府的教育建設仍有相當不錯的建樹。1929年-1936年,學齡前的兒童就學率從17.1%上升到43.4%,當時的大學生的比例是1:16000;中學生的比例是1:4407;小學生的比例是1:60。1936年全國共有專科以上的學校108所,其中,大學42所,獨立學院36所,專科學校32所。共有272個學院,1095個系,在校生41922人。[參53]
李華興主編的《民國教育史》則指出:「從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到抗日戰爭爆發前的十年間,是民國教育穩步發展、趨於定型的時期。由於社會政局相對穩定,教育投入的逐年增加,教育管理的漸次完善,尤其是廣大教育工作者的勤勉敬業,各級各類教育都取得了較大的發展。」[參54]。
國府對教育重視程度,可反映在教師的待遇上,1927年公佈的《大學教員資格條例》規定,大學教員的月薪,教授為600元-400元,副教授400元-260元,講師260元-160元,助教160元-100元。教授最高月薪600元,與國民政府部長基本持平。在20世紀30年代初,大中小學教師的平均月薪分別為220元、120元、30元;而同期上海一般工人的月薪僅為15元。[參52]。
抗日戰爭爆發後,國府即有計劃地將大學遷往內地,淪陷區90%的高級知識分子、50%以上的中級知識分子和37所高校都轉移到了大後方。但大批來自淪陷區的學生衣食無着,教育部長陳立夫便以個人名義借貸建立了貸金制度,凡經濟有困難的學生,可直接向學校貸款以維持生活,貸金包括膳食及服裝各項費用,並免費提供住宿。由於通貨膨脹等因素,這些貸金以後並未償還,這等於政府向學生無償提供了學費和生活費,因此貸金制隨後改成了公費制[參55]。
國府遷都重慶時,由於財政狀況極為窘迫。一些政界、教育界人士極力提倡實施戰時非常教育或國防教育,主張將一切正規教育中斷,高中及大專院校停辦,師生員工應召入伍,共赴國難。不過蔣介石卻提出了「戰時教育需作平時看」的觀點:
「我們切不可忘記戰時應作平時看,切勿為應急之故而丟卻了基本。我們這一戰,一方面是爭取民族生存,一方面就要於此時期改造我們的民族,復興我們的國家,所以我們教育上的着眼點,不僅在戰時,還應該看到戰後。」
這時期,國民政府財政極其困難,但仍然將巨款投向了教育,對大中小學生全部免除學費,甚至提供食宿,教育經費在財政支出中僅次於軍費,居政府財政支出的第二位[參55]。蔣介石的"戰時教育需作平時看"政策,保證了戰時教育的持續發展,影響深遠。
據著名學者何兆武所憶述:「在西南聯大上學時,大學生不僅免學雜費,而且還免每天的午餐費,如果學生上學仍然有困難還可以申請助學救濟金,且助學救濟金在大學畢業後可以不還。同時,抗戰客觀上為中國的西部教育帶來了發展的契機,使西部諸省在基礎教育方面有了很大的發展。國民政府教育部於1937年底開始在四川、河南、貴州、陝西、湖南、甘肅、江西、安徽等地先後成立了22所國立中學及3所國立華僑中學,先後培養教育了10萬『戰區流亡學生』。中國共產黨的許多傑出人才就是這些國立中學培養出來的,比如:國務院前總理朱鎔基、中國『兩彈元勛』鄧稼先、當代著名經濟學家董輔礽、著名詩人賀敬之、國防科工委主任上將丁衡高等。抗日戰爭結束後,這些國立中學於1946年逐步復原,完成了它們的歷史使命,譜寫了一個殘酷戰爭期間中國教育的傳奇。」[參52]。
在教育規模擴大的同時,國民政府也重視大學的科學研究。教育部於1938年特地撥經費給國立大學,令其恢復因戰爭而停辦的研究所,恢復招收研究生,並酌情增設新的研究所。1938年到1944年,經濟部共獲准專利423項,是從民國初年到戰前專利總數的182%。[參55]
總括而言,十年建國以至抗戰期間,儘管面對內憂外患與及財政匱乏的種種困難,國府仍將可觀的資源投放入教育建設及科研上。由此培養出了一批具有世界水準的知識人材,對近現代中國現代化建設作出了不少貢獻。 [註29][參52]。
在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建立前,職業教育多是由民間社會團體倡導,國家很少介入。但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情況則發生根本改變,為了鞏固新政權的統治基礎,遏制當時失業惡化情況,國民政府運用行政權力,採取多項措施支持職業教育發展。同時也加強了對社會團體的監督與控制,其中對勞工教育的重視程度尤為突出。1931年,實業部為謀全國勞工教育之發展,會同教育部擬定勞工教育設計委員會章程,並於1931年5月12日會令公佈。1932年2月公佈施行《勞工教育實施辦法大綱24條》,該大綱規定:「勞工教育分識字訓練,公民訓練,及職業補習三種,凡農工商各界勞工均應受此種訓練,責成地方教育行政機關督促當地農工商及其他各業之廠場公司商店等負責完成之」[參56]。隨後,全國各地一律遵照勞工教育實施大綱,籌設勞工學校。根據調查,1929年,北平市共有市立民眾學校38班,學生人數1,533人,1930年增至68班,學生數為1,618人,1931年增至74班,學生人數為1,704人。其他地方情況大體類似,只是數量上存有差異。此外,政府鑑於職業指導的重要性,命各省設立專門職業指導機關。1933年7月教育部頒發《各省市縣教育行政機關暨中小學施行升學及職業指導方法大綱》,至此,職業指導實踐在官方指導下全面展開[參57]。
中國的職業教育秉承着「教育救國」的主旨,最初由社會團體舉辦,後來轉向了以國家倡導為主,社會辦學為輔,「使一般勞工階級,都能受過相當職業教育,獲得職業上必須的知識技能」。這種由職業學校教育、職業補習教育與職業指導等三方互動形成的職業教育,適合了當時中國國情。然而,抗日戰爭的爆發中斷了職業教育的繁榮局面,最終使國民政府為「職業救國」所付出毀於一旦,也使其應對失業問題的努力受到了極大限制[參58]。
建國十年,中國正處於由傳統農業社會向現代工業社會轉型時期。為了解決與工業化發展相伴生的社會問題,發展現代社會福利事業,南京國民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社會福利法規並以政府的力量推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體現出國民政府時期的社會事業已在一定程度上步入現代化軌道[參59]。在社會上,政府透過社會團體之組織,對各行各業人民加以動員和控制[參1]:7。
在1920年代至1930年代之交,中國面臨外憂內患,國家到處瀰漫着失業恐慌的陰霾。有見及此,國民政府堅持「標本兼治」的原則,採取傳統與現代雙管齊下的方式治理失業,收到了一定的社會成效,反映了國家對其所承擔的社會責任的體認程度。國民政府為更好地發揮控制社會的功能,針對失業問題欲採取層次分明的治理措施,首先設立調查統計機關,查清全國各地的失業人數、失業種類與失業原因,然後通過興辦實業、開設平民工廠、舉辦職業介紹所、實行失業保險與移民墾殖等辦法,籌建社會再就業工程,促成失業人員的重新就業。可惜由於社會立法自身存在局限性與及日本侵華步伐加快[註30],最終未能徹底解決失業問題[參58]。
在社會福利政策方面,國民政府主要從兩個層面去施行其政策,一是對生活遭遇困難者予以適當救助,維持其最低標準生活。二是從積極方向,進一步協助其恢復工作潛能,參加生產,服務社會。國府曾先後頒佈以下各項有關社會救助法規:[參60]
國民政府主管社會福利行政之機關為內務部,後改為隸屬社會部,後又改為隸屬內政部。1940年 11月16日,行政院為適應社會需要,將原隸屬於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的社會部,改隸行政院,成為全國最高之社會行政主管機關的社會部。直到 1949年國府播遷台灣,原社會部於是年4月30日裁併,劃歸內政部。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即於1928年秋於南京設中央廣播電臺,作為宣傳政令的機關,同時各省市的公民營電臺亦迅速增加,全國電臺,無論公營民營,均受該會的指導監督。
中央廣播電臺初隸中國國民黨中央宣傳部,1931年7月改隸中央執行委員會,其節目有宣傳、演講、教育、新聞、娛樂五類。據1937年6月調查,全國共有電臺78 家,總電力為122‧8635瓩。以地域分,分佈於全國十九省區,江蘇及上海地區佔半數以上。當時廣播仍在初興階段,電臺電力弱,在78 個電臺中,一百瓦特以內28 家,一百至五百瓦特者 38 家,一千瓦特以上者12 家。不過,當時全國各地收音機數目不及百萬,僅佔中國人口的百分之0.25,聽眾是很少的[參11]。
1930年代的中國報業,大報企業化經營趨勢逐漸明顯;內陸及偏遠地區的小報也逐漸發達。
當時的中國報業,北方的主要集中在河北、河南、山東,南方的則集中在江蘇、浙江,據1935年的統計,江浙地區的報紙414家,佔全國百分之41.4,河北、河南、山東的報紙223家,佔全國報紙百分之22.3。大報社都集中在都市,具有悠久歷史的,上海有《申報》、《新聞報》、《時事新報》,天津有《大公報》、《益世報》等等;十年建國期間,新創辦的報紙,上海有《晨報》(1932),《立報》(1935),北平有《華北日報》(1929),南京有《民生報》(1927)、《京報》(1928)、《民報》(1929)、《朝報》(1933)、《救國日報》(1933)、天津有《庸報》(1927)、《商報》(1928)等等[參11]。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政界、學界各派競逐,雜誌業十分興盛。
據統計,1936年全國有雜誌1,518家,週刊423家,旬刊152家,半月刊184家,月刊591家,雙月刊20家,季刊101家,半年刊18家,年刊11家。創於十年建國時代,而影響力較大的雜誌以政論性的和文藝性的居多,當中又以左派的刊物為盛。左派刊物中,如創於1928年的《文化批判》(月刊)、《拓荒者》(月刊)、《世界文化》(月刊);創於1931年的《文學導報》(月刊)、《文藝新聞》(週刊)、《北斗》(月刊);創於1932年的《文化月報》、《文學》(月刊);創於1932年的《藝術新聞》、《文化新聞》、《北平》(半月刊);創於1935年的《大眾生活」(週刊)等,都具有影響力。
為了對抗左派的刊物,親政府人士也辦了不少政論性和文藝性的刊物,如陶希聖主編《新生命月刊》(1928年創於上海),葉楚傖主編的《中國文藝月刊》(創於南京)、陳穆和主編的《當代文藝》(1931年創於上海)、張其昀主編的《國風半月刊》(1932年創於南京)、中國文化建設協會所辦的《文化建設月刊》(1934年創於上海)等[參11]。
總括而言,儘管1930年代國府剿共益烈,對廣播及新聞出版業的控制也有所加強[註31],但同時期政見不同者在各個媒體仍然針鋒相對,尤其在左翼及親政府人士之間為甚。反映社會仍享有相當言論自由。
1930年代前期由於社會較為安定,中國的體育活動較之前有所發展。這個年代,在足球名將李惠堂的推廣及宣傳下,足球一度十分風行各地,足球也成為當時中國的國球,當時有「睇(看)戲要睇梅蘭芳,睇波(球)要睇李惠堂」的說法。
而政府也在期間,舉行了數屆全國運動會,中國國內的綜合體育活動,也有了比較好的表現跟發展。
在參與國際體育活動部分,1932年時,由於「滿洲國」打算組織國家代表隊出賽奧林匹克運動會,引起輿論譁然,政府為了回應民意,正式派遣成員參加比賽,是中國首次參與奧林匹克運動會。1932年中國派出的隊員只有一人,為出身東北的中國短跑健將劉長春。
1936年奧運會,中國正式組織大規模的代表隊,前往德國柏林比賽,由於當時中國整體體育實力尚不足,並未在運動場上取得名次。不過由亞洲球王李惠堂帶領的中華民國代表隊,首戰英國隊,上半場雙方打成零比零平手局面,雖然最後以兩球落敗,但中國隊的出色表現已為亞洲第一足球王國的美譽打下了基礎。[參61]
十年建國期間,國府透過建設組織架構及相關條例措施,大力推動了社會體育的開展。早於1929年4月16日,國民政府就公佈了中國歷史上的第一部針對體育而專門制定的法令《國民體育法》。1927年成立了全國體育指導委員會,1932年10月成立了教育部體育委員會(後改稱國民體育委員會)積極推行相關工作。另外又透過投入大量經費建設體育硬件設施,使中國的體育事業由軍隊和學校逐漸向社會普及,體育逐漸成為普羅大眾日常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這十年中,國人逐漸改變了「軍國民體育」所宣揚的「強兵、強種、強國」的觀念,轉而追求體育運動的真諦,即休閒娛樂、健身、競技。對於促成這一觀念的轉變,社會體育起了重要作用[參62]。
另一方面,1930年代中國民族危機日益加深,不論國家領袖或愛國人士紛紛把目光投向了體育事業,試圖從體育中找尋中國積弱原因及救國之道。重要文獻包括,孫中山的《<精武本紀>序》,朱執信的《精武本紀題詞》,蔣介石的《救國救種的唯一要圖就在提倡體育》,戴季陶的《由中國歷史文化上見到的體育的意義》,邵元沖的《民族精神與國民訓育》,吳稚暉的《中華民族恢復強健的起點》,蔡元培的《注重運動的原因》等等。它們都是在國家危難背景下出現,也貫穿着一樣的思想,就是體育救國[參63]。
南京國民政府剛成立時,國家仍處於實際分裂狀態。1930年以後軍人之間衝突稍緩,國共之間衝突又增[參1]:6。在九一八事變發生前,蔣介石密誡張學良避免與日本衝突,張學良訓令東北軍,對於日軍挑釁,須萬分容忍,不得還擊,致釀事端[參15]:47。外部既要面對日本侵略,內部又要應付共產黨的割據政權,國防軍事建設,就成為國民政府逼切事務。國府的軍事建設目標是「安內攘外」,內求統一,外抗日本。建設的主要內容為確立國防體制,聘用外國軍事顧問,實施徵兵,軍事教育,建立國防工業,發展陸海空軍等等。
國府先後於1932年恢復軍事委員會及於1935年通過《國防會議條例》設立國防會議。
1937年2月國民黨五屆三中全會上通過《國防委員會條例》,成立了國防委員會。國防委員會為全國國防最高決定機關,是一個實權機構。可以直接秘密指導國民政府的軍事及行政各高級機關,並督促其完成。該機構設主席、副主席各一人,以中央政治委員會正、副主席兼任之。國防委員會為抗戰時期一元化最高領導機關,它標誌着國民政府戰時體制的形成,從法制上確保了戰時國家權力的高度集中和統一.對抗戰勝利起了積極的作用。
國民革命軍建軍之初,原聘用蘇聯顧問,自1927年中共發動廣州起事後,國府即與蘇聯斷交,轉為聘用德國顧問,開展中德十年軍事合作,十年間,共有135位德國顧問在華任職。他們積極地參與了中國的國防建設,貢獻鉅大。第一個聘任的德國顧問是鮑爾(Max Baur)上校,他於1927年8月向國府提出整理陸軍計劃書,12月初到上海晉見北伐軍總司令蔣介石,說明新式武器發展情況,特別介紹自動步槍和兩聲的平射砲;並陳述飛機進步的狀況,建議中國發展空軍。鮑爾另一貢獻是成立了德國軍事顧問團。開創了顧問團的工作模式,奠定了未來十年的合作基礎。
其後德國軍事顧問團先後由克里伯(Hermann Kniebel)中校,魏澤爾(Georg Wetzell)將軍,德國前國防部長漢斯·馮·塞克特(Hans Von Seeckt)將軍及其助手亞歷山大·馮·法肯豪森(Alexander Von Falkenhausen)擔任,他們對中國的軍事訓練,改革及部隊裝備、海空軍、防空設施等方面都投入了大量工作。德國軍事顧問在華是簽訂私人合同,與德國政府無關。人數多少按照實際需要而定。德式訓練的陸軍,最初的目標是8萬人,後來增加到30萬人。在兵工業方面,德國顧問也協助中國製造各種德式武器。國民政府當時的軍事目標,除了圍剿共產黨以外,便是對付日本的侵略。不過隨着日,德兩國親近,德國最終於1938年召回所有駐華軍事顧問[參64]。
1933年國府通過《兵役法》確立了徵兵制。1936年9月8日,國民政府頒佈徵兵令:「東鄰肆虐,侵我疆土,自非全民奮起,全力抵抗,不足以保衛國家之獨立,維護民族之生存。在此非常時期,凡屬兵役適齡之男子,均有應征入營服行兵役之義務。」到當年底,共徵集5萬新兵入營。這是徵兵制之始。
1937年6月,蔣介石下令催各地完成國防建設;令設全國防空協會[參25]:34。「八一三淞滬會戰」爆發後,政府曾徵集國民兵服役。在徵募並行的政策下,在1937年下半年,共約徵募了70餘萬壯丁入營。
此外國府又在民眾中推行軍事訓練,主要進行壯丁訓練和學生軍訓[參11]。1936年國府頒佈《壯丁訓練實施綱要》,重點對壯丁進行軍訓,以備戰時補充兵員。各縣市設立社會軍事訓練總隊,對壯丁及各類人員進行軍事訓練。到1936年底,已在13個省實施訓練壯丁約200萬人。 接着在1937年8月又頒佈了《戰時社會軍事訓練整備綱要》,1939年3月制定《國民兵組織管理教育實施綱領》,並按此綱領制定《國民兵組織管理實施辦法大綱》,對國民兵(即原壯丁隊)的組織訓練作了新的規定,對壯丁的訓練更為加強。
1938年11月25日至28日,蔣介石在湖南南嶽召開軍事會議,在這次會議上蔣介石提出「整理軍隊建立軍隊」的任務,指出今後抗戰建國必須以「建軍為中心」,要求各戰區輪流從前方抽調部隊分三期進行整理、補充和教育訓練,以增強戰力,把"抽出部隊輪流整訓,強化戰力"作為抗日戰爭第二期作戰指導方針之一[參65]
陸軍教育以中央陸軍軍官學校為主,此校於1924年建於廣州,由第4期起,中央陸軍軍官學校改名為中央軍事政治學校,分為步兵、礮兵、工兵、政治、經理科。
海軍訓練以福州海軍學校為主,其前身為清末的馬尾船政學堂,這軍校以輪機、航海兩科最重要,修業年限均為8年4個月。為普及海軍人才起見,1930年規定全國各省市依定額保薦學生應考,在南京覆試後,依據成績錄取。
另外清末的黃埔水師魚雷學堂,民初時改為海軍學校,於1930年6月復校,北洋政府時代的葫蘆島海軍學校,於1933年遷往青島,改稱青島海軍學校,也肩負訓練軍事人才的責任。而新建立的海軍學校則有1932年在鎮江所設立的電雷學校[參11]。
國防工業是為國防準備物質基礎,是國府準備抗戰的一項重要內容。中國由於經濟落後,技術力量薄弱,兵工產業十分落後,幾乎談不上有自成體系的國防工業。
1931年「九一八」事變以後,日本輕易拿下東北,東北的兵工廠被日本侵佔。中國失去東北的工業,使得當年的國民生產總值倒退。由國民政府兵工署所控制的僅有上海、金陵、漢陽、濟南、德州、鞏縣、華陰等地的兵工廠,四川、廣東、廣西和山西的兵工廠則由地方當局控制,生產技術都比較落後。為應付日本的侵略,1933年後,軍政部對兵工業積極整頓,新出產的武器有仿造的德國1924式步槍、捷克式輕機槍、德國式重機槍、法國勃郎得廠式迫擊砲等。另外自造的有7.5公分至15公分的要塞砲鋼彈、飛機用的10公斤至1,000公斤重的炸彈,以及毒氣彈、燃燒彈、照明彈等。當時著名的兵工廠有金陵兵工廠、鞏縣兵工廠等。
空軍方面的兵工業,除原有的韶關飛機製造廠和上海海軍飛機製造廠外,航空委員會曾於1934年10月和美國聯邦航空公司合辦杭州中央飛機製造廠,1936年10月和意大利合辦南昌中央飛機製造廠,1937年2月又和德國合辦萍鄉中國航空器有限公司。
當時全國有6個飛機修理工廠,設在南京、南昌、洛陽、廣州、杭州和重慶。海軍方面,以製造艦艇為主,1912年至1927年製造艦艇共15隻,共4,138噸;1928年至1937年製造的艦艇共16隻,共9,080噸[參11]。
海軍飛機的製造也有進展,1919年至1927年的9年間共造9架,1928年至1933年的6年間亦製造9架[參11]。
空軍是二十世紀的新興的軍種,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就在德國顧問的建議及協助下,積極發展空軍。1928年國府於杭州設航空班,1931年改為中央航空學校。1936年又於南昌成立中國航空機械學校。九一八事變以後,國府提出航空救國的口號,積極發展空軍。一二八事變時,中國有陸上飛機七隊,水上飛機一隊,約有飛機百架。
1936年,國府陸續由美國、意大利購入新機,飛機總數增至855架,計戰鬥機170架,轟炸機335架,偵察機280架,另廣西有飛機70架,分駐南昌、西安、漢口、成都等地。
1937年5月,國府將全國分為6個空軍區,先在南昌成立第三軍區司令部,後在南京成立第一軍區司令部。全國共設9個空軍大隊,計3個轟炸大隊,3個驅逐大隊,2個偵察大隊,1個攻擊大隊,共轄26個中隊。大隊以外還有直屬的5個中隊及4個運輸隊,全國共有飛機場262個[參11]。
海軍發展方面,1919年西方所成立的對華軍火禁運條款,到1924年4月廢除,這對中國建立海軍有很大的幫助。1928年12月1日,國府成立海軍署,1929年4月12日擴充為海軍部,海軍部直轄第一、第二艦隊,及魚雷游擊隊、測量隊、巡防隊、練習艦隊等。1933年又將原來東北海防艦隊及舊渤海艦隊殘部合編為第三艦隊,有艦艇13艘,共14,222噸。另廣東原編有第四艦隊,後部份艦艇不受中央調遣,受調遣者均被編入第一、二、三艦隊。
到抗戰爆發後,全國艦艇總兵力合計新舊艦艇66艘,大者3,000噸,小者300噸,連魚雷快艇12艘,共有59,034噸。這些艦艇除北洋政府時代原有改編者外,部分購自外洋,部分為自造[參11]。
不過,當時建軍的重點在陸軍和空軍,海軍大體上只是整頓,這由歷年海軍經費及海軍建設專款與陸、海軍建設專款的比例中略可探知。1931至1936年,海軍每年經常費和臨時費實支均在1,000萬左右。1937年的軍事建設專款,陸軍列119,710,000元,空軍列70,000,000元,海軍只列2,800,000元[參11]。
北伐完成後,國內隸屬於國民革命軍下之武裝,多達220萬之眾,不過部隊編制分歧頗大,不成系統,難以統一指揮。另外軍費開支龐大,每年已達8萬萬元,遠超過全國總稅數5萬萬元,不但國家無力負擔,而且軍隊亦缺乏效率。為了達致國家實質統一,必須進行軍隊國家化。國府乃計劃部隊的編遣,加強效率,從而充實戰力。1928年底德國顧問團鮑爾等,即針對此情形提出「裁軍及整軍委員會計劃書」,建議保留65個師,建立一支完整,戰鬥力強且屬於國家的軍隊,這份計劃書,成為了1929年1月編遣會議之藍本。1929年的編遣會議,決定全國陸軍步兵不超過65個師,騎兵8個旅,砲兵16個團,工兵8個團,合計兵額約80萬人,軍費額度縮減至全國稅收百分之40止,暫定一年經常預備費9,200萬元。同時劃全國為7個編遣區。第一、二、三、四集團軍各為一區,東北一區,川、黔、滇為一區,及一個中央區,以處理其他各軍。
編遣會議並決定分期實施裁編,在第一、二期的裁編中,將全國軍隊暫時縮減至160萬人,每一編遣區皆編留約20餘萬人左右。然協議未達成,即惹閻錫山,李宗仁及馮玉祥等軍閥不滿,觸發「中原大戰」。閻錫山、馮玉祥、李宗仁、張發奎等聯合發兵,與蔣介石大戰,雙方投入兵力超過130萬人,死傷超過30萬人,戰火蔓延到河南、河北、湖南、湖北諸省。軍費浩大,佔了預算百分之40以上。及至1933年的南昌會議,編遣亦未達成。1934年12月,第五次圍剿後中共被逼退到貴州,蔣介石開始着手60個師整軍計劃,為抗日工作奠定基礎。
1935年1月26日軍事委員會召開全國軍事整理會議,對60個師整軍計劃,完成參謀作業。指令武昌行營設立陸軍整理處,派陳誠兼任處長,分期整理全國陸軍。整軍計劃約分六期至八期實施,每期約編6至10個師。原計劃於1939年前編練全部60個師,並由德國售予40個師現代化的裝備,且已談妥,後來卻遭日本破壞打斷,60個師整軍計劃,未完成其半,即告終止。
綜計當時全國已整編與未整編部隊,計步兵182個師,又46個獨立旅﹔騎兵9個師,又6個獨立旅﹔砲兵4個旅,又20個獨立團。共計170萬人,其他各特種部隊在外。
在部隊訓練方面,1927年4月,德籍顧問鮑爾於「整理中國陸軍計劃書」中, 建議成立「教導隊」並使之接受德國的戰術觀念,軍隊教導制度,其實是德軍訓練精良的重要因素,此制之優點在建立訓練標準,落實部隊訓練, 擴大訓練成效。並由教導師負責訓練其他整訓之部隊,通常不擔任一般之戰備任務。第八十七、八十八師由教導旅與國府警衛旅改編而成,並由兩師編餘部隊成立第三十六師。此時由德國顧問所訓練的中央軍逐漸增多,戰力也因之日益增強。不過由於整個1930年代內戰不斷,加上日本不斷發動武裝挑釁,造成中央軍相當大損失,致使整軍成果打了折扣。總括而言,整軍工作雖受經費限制,軍閥阻撓與及日本侵華等因素而未能順利完成,不過還有一定成效,例如第二〇〇師就是最著名的德國式機械化部隊[註32]。
1930年代中,中國仍深受如中原大戰、國共內戰、中日戰爭等戰亂影響,其中影響中國至鉅的莫過於中日戰爭。廣義戰爭起始可追溯到1931年9月18日的九一八事變的該場戰爭,一直到1940年代中期才告終止。
1931年,日本決定用武力侵佔中國東北地區,於是不斷挑起事端,作為出兵藉口,7月挑起「萬寶山事件」[參15]:46:萬寶山朝鮮移民與當地中國農民因修築水道發生爭執,日本駐長春領事館派出日本警察前往干涉,日本藉此要朝鮮排華並鼓吹增兵滿洲[參15]:60。7月23日九一八事變前夕,蔣介石發表《告全國同胞書》,號召「攘外必先安內」,宣告了解決國共內戰優於對抗日本軍事入侵的國民政府戰略。5月,日本派遣陸軍大尉中村震太郎偽冒農業專家,潛入洮南偵察軍情,被國軍拘留,後因逃跑被擊斃,8月日本駐瀋陽領事館指國軍虐殺中村,要求調查[參15]:60。在1931年之前兩三年,由於世界經濟衰退,西方國家無暇東顧,中國內戰不息、黨派分裂、東北地區防衛空虛;日本對外貿易劇減、失業人數激增、在南滿之經營也陷入不景氣,遂予日本可乘之機,企圖對外擴張擺脫困境[參15]:45。1931年9月18日,日本關東軍突然進犯瀋陽,侵佔中國東三省,蔣在行營聞訊,書立遺囑,決心抗日,即回南京籌商禦侮救國之大計,電令張學良,嚴飭守軍積極抵抗;11月,中國國民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開會,蔣出席講演統一為禦侮救國之前提,大會決議,團結國內,積極抵抗侵略之方針[參25]:23。事變發生時,東北邊防司令官張學良正在北平養病,聞訊後以為此舉或是出於日方調動駐軍之行動,未必是秉承日本軍部或政府之命令,張學良希望用和平手段解決,遂致電留駐瀋陽之參謀長,囑轉達部隊避免與日軍直接衝突,東北軍在此命令下便完全處於被攻擊地位[參15]:61。11月,日軍以蘇聯表示無意干預,進兵黑龍江省,該省代理主席馬占山率兵抵抗,終因兵力薄弱不敵,省城齊齊哈爾失守[參15]:47。事變兩個月內,日軍佔領中國中國東北主要城市,並未遭受重大損失。「九一八」事變後,1919年正式成立於旅順之關東軍司令部遷至瀋陽,關東軍總兵力約一萬人,滿洲國成立後又移至長春,以後不斷擴編至數十萬人[參15]:60。此戰略一直到西安事變後才有其更動,而該事變影響深遠,除讓脫困的蔣介石掌握更多軍事權力外,也間接促成國共合作及讓日本軍隊加速攻擊中國的行動。九一八事變後,中國反日情緒高漲,各大城市都有群眾上街示威遊行,抵制日貨;日本為轉移國際視線,上海日本海軍製造事端[參15]:47。
事實上,早在1930年代年初,日本就持續得入侵中國領土,並獲得一定戰果。1932年1月,日軍輕易攻佔錦州,東北軍退入山海關內[參15]:47。日軍侵入淞滬,國軍十九路軍就地抵抗,「一二八」戰事爆發;蔣以辭職在野之身,密電各軍積極準備抗日;蔣密令何應欽指揮第十九路軍作戰,並密令張治中率第八十七與第八十八兩師加入淞滬抗戰[參25]:24。1月18日,5名日本僧人與中國工人毆鬥,1名日人死亡,日本嗾使浪人鬧事,煽動日僑抗議,日本領事要求上海市政府懲兇、道歉、賠償和取締抗日團體[參15]:47。1月28日,日本海軍陸戰隊進攻上海市閘北區,一二八事變爆發。事變發生後,駐防上海之第十九路軍奮起應戰,國府一面交涉,一面抵抗,調派第五軍精銳部隊赴援,國軍堅守月餘,打得日軍一再增援,三易主帥[參15]:48。2月,日軍攻陷哈爾濱[參15]:47。後來日本援軍從側翼攻擊,國軍腹背受敵,被迫撤離上海,在英美等國調停下,中日雙方在5月簽訂《淞滬停戰協定》,日軍撤退至事變前地區[參15]:48。但日本於中國北方軍事行動並沒有停止。日本策劃在東三省成立傀儡政權「滿洲國」,宣稱熱河為滿洲國領土,長城為滿洲國國界[參15]:48。3月滿洲國成立,以長春為國都,以清廢帝溥儀為執政(1934年改稱皇帝),但由日人掌握實權;滿洲國國防及治安全部由日軍控制,鐵路、港灣均由日軍管理,由日人開發礦產資源、充任滿洲國官吏[參15]:48。3月,中國國民黨四屆二中全會在洛陽開會,決議任蔣為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參25]:24。九一八事變以來,國民政府「先安內,後攘外」之主張不為國人諒解,備受抨擊,全中國興起抗日救國運動[參15]:50。
1933年,日軍攻佔熱河省,進犯長城各口[參15]:48。2月,蔣一面派兵北上防日,一面加緊剿中國共產黨,並密籌對付日本宣戰與封鎖之準備;3月,承德失守,蔣北上佈置;日軍入侵,長城戰起,蔣進駐保定督戰,國軍第二十九軍第二十五師予敵以重創;蔣製定反攻古北口計劃;確定華北作戰方略;解除張學良之軍職;4月,蔣赴江西主持剿中國共產黨軍事,力挽頹勢;屢次誥誡高級將領,說明長期抗戰方略與決心;6月,《塘沽協定》簽字,蔣指示停戰後應注意善後之點;蔣密令購備裝甲汽車、坦克車等武器[參25]:27。第二十九軍堅守長城,屢挫敵鋒,但終於激戰後失利,平津地區告急,國府被迫簽訂《塘沽協定》,劃冀東為非武裝區,從此華北(當年包括河北、山東、山西、察哈爾、綏遠五省和北平、天津兩市[參15]:61)門戶洞開,暴露於日軍虎口之下[參15]:48。7月,廬山軍官團訓練開始,蔣親赴牯嶺主持訓練事宜;8月,籌劃對日開戰時國府遷都西北之準備[參25]:27-28。日軍侵佔熱河後,又滲透和分化華北[參15]:48。9月,蔣命令中學以上畢業生實施軍事訓練;趕築西北公路;籌備洛陽航空分校;10月,蔣在南昌召集各將領會議;杭江鐵路建築完成;八省糧食會議開會;規劃建築江防海防各要塞;11月,蔣命令召集蒙古青年受訓;又命令妥籌移民辦法;切實整理田賦[參25]:28。
1935年,日本藉口中國破壞《塘沽協定》,調兵入關威脅,迫使國府撤退河北省和察哈爾省中央軍(指國民政府直轄的軍隊[參15]:61),又積極策動華北五省自治,企圖借「自治」之名義吞併華北[參15]:48-49。1935年底,在日本扶植下,殷汝耕在通州成立「冀東防共自治委員會」,宣佈脫離中央政府;宋哲元在北平成立「冀察政務委員會」,名義上隸屬中央,但實際上處於半獨立狀態[參15]:61。1936年春,蔣介石調集中央軍5個師入山西,準備打擊經過長征進入西北之紅軍,同時也準備對日本侵犯綏遠有限度抵抗[參66]:493。1月,蔣親自督建東南國防工事,先後視察雨花台、江陰和烏龍山等戰略要塞;3月7日,蔣視察紫金山麓工事;3月15日,蔣又登富貴山視察地下室工程;10月起,蔣開始預定各院部遷移計劃,並預備將瓦斯和漢陽藥廠等遷往內地[參67]:374。蔣開始有計劃巡視和整頓航空學校;10月12日,蔣到航空學校閱兵,觀看飛行表演[參67]:375。
1936年以後國共衝突稍緩,日本全面侵略中國[參1]:6。1937年7月,廬山暑期訓練開始;7月7日,日軍侵蘆溝橋,戰事爆發,蔣介石派兵北上,決心應戰,並令宋哲元駐保定指揮[參25]:35。7月17日,召集各界賢達在廬山開會,蔣發表主張四點,無論何人,皆有守土抗戰之責任,皆應抱定犧牲一切之決心[參25]:35,表明中國立場:希望和平而不求苟安,準備應戰而決不求戰[參15]:51。7月底,北平、天津相繼失陷[參15]:51,蔣發佈抗戰全軍將士書[參25]:35。平津失守後,中國決定在上海另闢戰場,以求一挫敵鋒,駐上海日軍亦積極備戰[參15]:52。8月,蔣決定抗戰時期軍政各種重要問題,並決定以軍事委員會為抗戰最高統帥部,不另設大本營[參25]:35。8月9日,中日士兵發生衝突[參15]:52-53。日軍入侵中國淞滬,「八一三」戰起,全面抗戰開始[參25]:35。8月13日日軍挑起戰火,翌日國府宣佈自衛抗戰;雙方動員海、陸、空軍參戰,一再增援,全力以赴,計日投入兵力20餘萬,國軍約50萬[參15]:53。9月,上海戰爭激烈,蔣赴崑山督戰[參25]:35-36。日軍憑藉戰艦炮火及飛機轟炸取得優勢,國軍雖傷亡慘重,但前仆後繼,鬥志頑強,令日軍陷入苦戰[參15]:53。中國決定「以空間換取時間,積小勝為大勝」的大方針[註33][參68]。七七事變後,中國制訂持久戰、消耗戰之戰略,惜運用不當;自上海、南京陷於日軍之手,國際干涉無望後,中國遂調整部署,寧可放棄一城一地,盡量保持國軍戰鬥力並消耗敵人兵力,又將沿海、沿江之工廠、學校、文化機構等向內地轉移,把西南建設成為抗戰根據地,準備持久作戰[參15]:54。10月,上海形勢危急,蔣赴松江督戰;消耗目的已達,下令撤退上海,變移陣地[參25]:36。日本企圖速戰速決,一舉滅亡中國,然後以中國為基地,北犯蘇聯,南佔南洋地區;但中國全面抗戰,迫使日本一再增兵,將其陸軍主力投入中國戰場,泥足深陷,進退維谷[參15]:55。11月,蔣佈置南京保衛戰;部署山西、山東作戰[參25]:36。當時中國人口4億5千萬,前線作戰兵力90萬人,海軍排水量5萬9千噸,戰機305架;日本人口包括屬地1億500萬,前線作戰兵力70萬人,海軍排水量190萬噸,戰機2,700架[參15]:57。11月20日,蔣介石宣佈遷都重慶,是為陪都[參69]:40。到了11月,日軍在杭州灣登陸,南北夾攻,日軍繼續向南京追擊;國軍全線潰退,上海、松江、蘇州等地失陷,約10萬人準備死守南京,但激戰失利,倉皇撤退,大部分壯烈犧牲[參15]:53。12月,日本轉請德國駐華大使陶德曼向中國言和,蔣嚴詞拒絕[參25]:36。12月13日,日軍入南京城,在司令官縱容下,將大批民眾、婦孺及失去抵抗力之士兵集體槍殺、燒死或活埋[參15]:53;南京失陷,蔣發表告全國國民書,移節武漢,主持抗戰[參25]:36。血腥屠殺持續到1938年1月上旬,被殺者估計約30餘萬人,此外被強姦、搶掠者不計其數[參15]:53-54。1938年1月1日,蔣辭行政院院長職務,專一於對日抗戰之指麾;召集軍事會議[參25]:36。不過,遷往重慶的國民政府仍積極於各地防線與日軍對峙。中國地域廣闊,日軍深入內地,兵力不敷分配,補給運輸十分困難[參15]:55。
1938年初,日軍在津浦鐵路北段大舉增兵,企圖直下徐州,打通南北戰場,於3月下旬一度攻入徐州東北之台兒莊,到4月初突圍後撤,在增援後包圍徐州;國軍迅即包圍日軍,殲敵萬餘人,鼓舞全中國軍民抗戰士氣,卻不能扭轉整個戰場全線敗退,國軍為保存實力突圍而出,徐州遂於5月中旬落入日軍之手[參15]:54。3月29日,臨時全國代表大會開會於武昌;大會修改總章,確定總裁制,推舉蔣介石為中國國民黨總裁;4月,台兒莊會戰,國軍大捷,殲敵精銳兩師團,蔣電勗國軍,聞勝勿驕,務須沉着驚戒;宣佈抗戰建國綱領;籌備三民主義青年團;5月,徐州失陷;6月,河南花園口黃河堤防決口[參25]:37。1938年下半年,日軍40餘萬兵分三路攻擊武漢,佔領廣州,封鎖華南沿海,企圖切斷海外援華物資輸入;國府也調集100萬大軍防守,雙方在武漢以北及長江沿岸激戰;武漢會戰歷時4個多月,大大消耗日軍兵力,但日軍侵入長江腹地,也使中國抗戰更為艱苦,給中國持久抗戰造成新困難[參15]:54。11月,武漢失守;12月,汪兆銘響應近衛聲明,離開重慶出走至河內,發表艷電,主張中止抗戰;蔣返回重慶,嚴詞駁斥汪電;1939年1月,中國國民黨五屆五中全會開會,決議組織國防最高委員會,推蔣任委員長,統一黨政軍之指揮;3月,中央訓練團黨政訓練班成立,蔣任團長;4月,核定縣以下黨政基層組織之體制;5月,日本軍機開始濫炸重慶,蔣親臨督救難民[參25]:38-39。武漢會戰後,日本已無力發動強大攻勢,機械化部隊難以發揮效能;國軍主力進入山區,憑險固守,利用有利地形,經常誘敵深入,然後予以圍剿[參15]:55。總括而言,國軍於抗戰初期,雖然代價慘重,但國府把作戰線由原本的南北向轉為東西向,解除國軍主力於抗戰初期即被日軍圍殲於沿海地區的危機[註34]。其次是爭取了寶貴時間,將東南沿海的戰略物質、軍工生產設備,遷移到大後方,為持久作戰提供良好條件[註35][參17]。中日戰爭遂進入相持階段[參15]:55。爾後四年,在東亞戰場,中國差不多獨力跟日本週旋,直到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止。
從積極的方面說,在這段時間內中華民國的工業,尤其是東部沿海地區的輕工業得到了長足發展。國民政府1933年實施廢兩改元,以銀元代替銀兩,接着1935年發行法幣,與英鎊及美元掛鈎。這是中國金融史上首次建立現代金融體系的嘗試,統一了國家貨幣。從此國家能夠有效掌握白銀等強勢貨幣,保証抗戰期間國民政府財政基本穩定。
在教育方面及文化方面,商務印書館和中華書局為當時的出版事業做出了巨大貢獻。1942年,政府組織向美國派出三十多人由廠礦工程技術骨幹組成,並有專人管理的實習進修隊伍。其中大部分學員回國成為當時大型國營廠礦的領導骨幹。
農業方面,從1921年到1936年間糧食總產量增長了30%,平均每年1.76%。1936年是中華民國統治時期糧食產量最高的一年,總產量(包括大豆)約為3000億市斤,這一數字到1951年才被打破。值得一提的是,1936年中國的主要糧食產區大多風調雨順,這對當時抵禦自然災害能力極低的中國農業而言是至轐重要的因素。
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公佈了《中華民國權度標準方案》,規定:萬國公制為中華民國權度之標準制,以與標准制有簡單的比率而與民間習慣相近者為「市制」。這種單位制,通常稱之為「一二三制」,即一公升等於一市升,一公斤等於二市斤,一公尺(即一米)等於三市尺。這種簡單而有效的標准將中國民間普遍使用的度量衡制和國際標準統一起來,影響巨大。直至今日,中國大陸仍是公制與市制並行使用的局面。
1972年蘇聯學者對南京國民政府1927至1937年經濟政策給予肯定[參70]。
1951年9月19日美國魏德邁將軍在國會說:「1927年至1937年之間,是許多在華很久的英美和各國僑民所公認的黃金十年。在這十年之中,交通進步了,經濟穩定了,學校林立,教育推廣,而其他方面,也多有大幅進步的建制。」[參71]這段時間國民政府在政治、經濟、基建、文化、教育、社會政策、邊疆民族政策、外交、軍事等項目上皆有高度成就[註36]。
《劍橋中華民國史》評價稱,1928年至1937年,中國國民黨力量鞏固,取得成就[參69]:189。政府積極革新刑法,穩定物價、改革貨幣、建設道路、改善公共衛生、立法禁毒、擴大農工生產[參69]:189。此時期因為國民政府在經濟建設取得成就而稱為「黃金十年」[參69]:189。
白修德(奧西多·懷特)與賈安娜(安娜麗·賈科比)在1946年出版《中國的驚雷》中認為:「在統一的過程中,蔣在南京所創立的新的官僚機構,其人數之多,幾乎跟軍隊不相上下。這以以前,中國甚至從沒有最原始形成的現代政府。新政府有一個真正的財政部,一個真正鐵道部,一個真正實業部。該政府有一些農業研究所以及衛生局,雖然這些機關絕不能和西方的標準相比,但已經是中國從沒有見過最好的機關。中央銀行建立起來了,這銀行給中國帶來了一世代以來從未有過穩定通貨。新的公路開通了,激勵着工商業。新的教科書出版了,新的科學發展了。」[參72]:185-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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