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關係(德語:Chinesisch-deutsche Beziehungen)指中國和德國之間的外交關係。中德從19世紀末開始進行直接的交流。剛剛完成統一的德意志帝國參加了八國聯軍。之後,中德持續了大約30年的合作關係,直到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敵對。二戰結束之後,德國戰敗,被分裂為兩個國家,即民主德國和聯邦德國,分別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於1949年10月27日和1972年10月11日。1990年,冷戰進入尾聲,兩德統一,中德關係進入迅速發展階段。目前中德關係被雙方定義為「全方位戰略夥伴關係」[2]。
歷史
17世紀神聖羅馬帝國的湯若望。
18世紀最早的中德貿易線從陸路經西伯利亞輾轉到達普魯士王國。為了避免俄國政府沉重的通行稅,德國嘗試通過海路開拓東方貿易路線,1752年,埃姆登的王家普魯士亞洲貿易公司商船「普魯士國王」號在德國船長格來史克的指揮下抵達廣州,成為中德貿易史上第一艘到達中國的德國商船。[來源請求]
1861年,普魯士派出腓特烈·楚·艾林波率領普魯士東亞考察團,與清政府參照中英中法《天津條約》,簽訂了《中德通商條約》,該條約使普魯士及其代表的眾多個德意志邦國與中國建立貿易關係。1871年,普魯士統一德意志,建立德意志第二帝國。1877年4月,大清駐德公使館落成。
19世紀晚期以前,中國同歐洲國家的貿易一直受控於英國。而普魯士王國首相奧托·馮·俾斯麥則熱切希望在中國建立立足點,以平衡英國的影響。俾斯麥力排眾議,為德中的航線設置了獎金。給予獎金的議案於1885年最終通過。同年,俾斯麥派出第一支德國銀行業和工業考察團前往中國評估投資機會,這最終促成了1890年德華銀行的建立。通過這些努力,德國於1896年繼英國之後成為第二大對華貿易國。
在這段時期,與英法不同,德國並沒有積極的表現出其對中國的帝國主義野心,而中國政府也將德國視作來幫助中國進行現代化發展的夥伴。1880年代晚期,克虜伯公司作為中國的合同商,負責修築旅順港和大沽炮台附近的一系列防禦工事。北洋水師向德國訂購了主力艦——定遠級鐵甲艦,以及經遠號、來遠號裝甲巡洋艦。此外,德國軍事教官幫助張之洞建立了「自強軍」,並協助袁世凱培訓了「新建陸軍」。
德國對中國的援助不僅限於軍事方面,也擴大到工業和技術交流領域。來自西門子公司、克虜伯公司的工程師幫助中國建立了近代的發電廠和鋼鐵工廠,例如漢陽鐵廠。西門子公司的工程師在頤和園中安裝了中國的第一批電燈,北京的第一家自來水廠使用的則是德國AEG電機和水泵。
1895年甲午戰爭失敗後,中國第一次現代化的努力也告一段落。其後,德國首相俾斯麥對中國所採取相對懷柔的政策,在德意志皇帝威廉二世時期有翻天覆地的轉變,變得更具帝國野心。例如在甲午戰爭後的三國干涉還遼事件,德國協同法國、俄國,迫使日本歸還遼東半島。此外,在1897年11月發生曹州教案(巨野教案)後,威廉二世電令遠東艦隊,稱「華人終於給我們提供了期待已久的理由和事件。艦隊立即駛往膠州南部海岸,佔領膠澳地區部分村鎮,並採取嚴厲報復手段」,此事件即膠州灣事件。1898年3月,德國逼迫清朝與其簽訂《膠澳租借條約》,德國取得膠澳及其周邊地區(今屬青島市)的99年租借權,以及山東省的開礦權和鐵路鋪設權。1898年5月,德國亨利親王來華訪問。
1900年,義和團事件爆發,德國駐華公使克林德被殺,威廉二世旋即下令進行軍事報復,中德關係跌落至最低點。事實上,義和團運動最先起於山東省,而山東省正是德國的勢力範圍。在義和團戰爭中,威廉二世要求德國軍隊讓德國的聲威廣布中國,以至於再不會有哪一個中國人敢於對德國人側目而視[3]。克林德被殺之後,德國瓦德西將軍出任八國聯軍第二任統帥。
根據1901年的《辛丑條約》,中國向與之交戰的11國(參加聯軍的八國以及未出兵的西班牙、比利時、荷蘭)賠款白銀4.5億兩,其中德國獲得9007萬兩,占賠款總額的五分之一。此外,清朝還派醇親王載灃前往德國,就克林德公使被殺一事向德國謝罪,並在克林德被殺的東單路口樹立牌坊以示紀念。
中德關係在《辛丑條約》後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復。執掌清朝政權的慈禧太后試圖依賴德國的先進工業和技術,實現1898年被她親手中斷的維新運動。在這段時期裏,德國對中國法律的影響也很大。在清朝滅亡前夕,中國的改革者仿照日本的先例,參照德國民法典,制訂了清朝的第一部民法[4]。儘管該法典在清朝滅亡前沒有得到實施,但它成為隨後成立的中華民國在1930年代頒佈的民法典的基礎,該法典不僅至今仍在台灣施行,而且影響了中國大陸的民法,例如1985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5]。
儘管如此,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夕,中德關係再度變得疏遠。其中一個原因是德國在政治上被孤立,最明顯的例子是1902年英日同盟的成立和1907年英、法、俄三國協約的簽訂。正因如此,德國打算在1907年籌備德、中、美三國同盟,但這項建議始終無法成事[6]。1907年(光緒三十三年),中德簽訂《中德商約十三款》[7]。
1912年,中華民國正式成立,德國給予中國臨時政府600萬馬克的貸款,並表示可以向中國歸還山東的鐵路權益。
當第一次世界大戰在歐洲爆發時,德國在遠東並未主動進行有意義的行動,因為它深陷入歐洲戰場。德國曾經試圖將膠澳地區歸還中國,以避免落入日本手上,但是日本威脅中國不得接受這一返還。1914年8月23日,日本加入戰爭,並成為協約國的一員,開始攻擊德國在中國的據點,佔領了膠州灣租借地。
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時,中華民國而北方段祺瑞政府雖在英國授意下欲對德宣戰,但卻遭到日本與孫文等人的阻撓。3月14日,北京政府正式公告與德國斷交(3月3日內閣會議決定)。直到1917年,日本在得到英國、美國、法國的保證,允許日本在戰後繼續保留前德國在華殖民地和利權的情況下,才同意中國在8月14日對德、奧宣戰(馮國璋《大總統佈告》)。此後中國軍隊扣押了停泊在中國各港口內的德國和奧匈商船,並收復了德國在漢口和天津的租界。協約國在中國參戰時,曾經保證中國在德國戰敗後能收回德國在華租借地和勢力範圍。但是因為孫文處心積慮拖延政府對德宣戰,導致西方國家認為中國在一次世界大戰無功勞,讓日本透過《凡爾賽條約》取代德國,佔領了青島和山東半島。在中國人民都感到被協約國欺騙的情緒下,激發了五四運動。
總體上,第一次世界大戰給中德關係帶來了巨大的傷害,特別是貿易方面。1913年時,在中國有近300個德國商號,但到了1919年,卻只剩下2個[8]。一戰期間,中國政府在英國等協約國的壓力之下,清理德華銀行等德國在華企業[9]。1919年9月15日,中國宣佈終結對德戰爭。
1921年5月20日,中華民國與德國在北京簽署《中德協約》,此為中華民國簽署的第一個平等條約[10],兩國恢復邦交。
1927年,北伐中的蔣中正聘請馬克斯·鮑爾等德國軍官為軍事顧問和教官。
1934年,前德國國防部部隊局長漢斯·馮·塞克特任國民政府軍事顧問團資深顧問。
1935年5月18日,駐德國公使館升格為中華民國駐德意志國大使館,並派駐大使。
1938年2月,納粹德國承認滿洲國,隨後4月對中國禁運軍火、6月召回駐中國大使、7月撤出軍事顧問團。
1941年7月1日,納粹德國承認汪精衛國民政府。7月2日,重慶(蔣介石)國民政府宣佈與納粹德國斷交;10日撤館。8月1日,中華民國交通部宣佈終止和漢莎簽訂的合同,德方所有股權由交通部凍結,「歐亞航空」成為中國獨資企業。12月7日,日本偷襲珍珠港,12月11日中華民國對納粹德國、大日本帝國及法西斯意大利宣戰,中德兩國正式進入戰爭狀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49年10月1日成立後,東德在同年10月27日承認,並開始與蘇聯一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展開援助,成為僅次於蘇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大援助國。西德則於1972年10月11日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關係正常化。
1956年,陳祖濤為了採購汽車必需的零件和60輛奔馳轎車,與奔馳公司的代表在東德見了面,後來奔馳公司的代表還將陳祖濤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部的代表邀請到了西德,訂單也順利完成,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聯邦德國的第一次貿易[11]。
同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周恩來聲明,歡迎中華人民共和國同聯邦德國的關係正常化。西德在出現經濟復甦後,需要開闢海外市場,加上中蘇交惡的背景,開始尋求改善對華關係。1964年5月,中國駐瑞士大使館和西德駐瑞士大使館進行了參贊級接觸暨首次官方接觸[12]。同年,時任聯邦德國總理的艾哈德在訪美期間發表聲明稱,西德無意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貿易協定或建立外交關係[13]。第一次接觸就此結束。
1969年勃蘭特上台後,開始推行「東方政策」。當時中蘇關係緊張,勃蘭特由於擔心得罪蘇聯,會影響其「東方政策」,便決定「先蘇後華」,要在《莫斯科條約》簽訂之後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但當時在野的基民盟卻通過決議,要求聯邦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儘快建立外交關係,不必考慮蘇聯的態度[13]。1972年尼克遜訪華之後,基民盟領導人之一、時任聯邦議院外委會主席施羅德提出了訪華願望。勃蘭特政府也向中方發出了願談判建交的信息[12]。由於施羅德是反對黨人士,中國人民外交學會出面邀請施羅德在1972年7月14日到28日訪華[13]。
1972年7月,施羅德應邀訪華,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來訪的首位西德重要政治家。施羅德在與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的談話中表示,鑑於中美關係緩和,西德與蘇聯關係緩和,東西德準備加入聯合國,兩國關係正常化的時機已經成熟,聯邦政府和在野黨都主張兩國就建交問題進行談判。時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副部長喬冠華以外交學會副會長的名義與施羅德主席共同簽署內部諒解,聲明兩國政府都有早日建交的願望,並商定通過雙方駐第三國的外交代表進行必要的準備工作。[12]
7月22日,新華社駐波恩分社社長王殊被緊急召回北京並受到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毛澤東接見[13]。8月,中國外交部授權王殊為中方談判全權代表,德方談判全權代表是西德外交部政治司司長馮·史塔登。8月17日上午,時任中國駐東德使館二等秘書兼新聞專員的梅兆榮偕一名機要員和一名報務員,帶着四百多斤的收發報設備,乘坐一輛大眾牌麵包車穿過東西柏林之間的查理檢查站,前往西柏林機場。在西德外交部官員的陪同下,梅兆榮一行飛抵科隆,然後乘車前往波恩,當晚六點便和北京建立了通訊聯繫[13]。8月18日至9月25日,雙方就建交相關的問題進行了八輪會談,進展總體順利。29日,雙方代表草簽了建交公報。10月,聯邦德國副總理兼外長瓦爾特·謝爾應邀訪華。10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部長姬鵬飛和謝爾分別代表兩國政府在北京簽署中德建交公報[12]。
1990年10月3日兩德統一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續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保持友好關係。
2008年德國羅拔·博世基金會創立中德媒體使者專案,並得到了德國前外交部部長弗蘭克-瓦爾特·施泰恩邁爾博士的支持。通過該項目,羅拔·博世基金會每年向年輕的中國和德國記者頒發十六份獎學金。獲得獎學金的兩國記者被邀請到對方國家逗留三個月。他們首先在與基金會合作的漢堡大學國際媒體中心,或北京清華大學參加為期一個月的培訓課程,然後在對方國家的媒體(出版社、廣播電台、電視台編輯部或網絡媒體)繼續為期兩個月的實習。同時他們也作為駐外記者為本國媒體進行新聞報導。該項目的獎學金金額為每月1,200歐元。
2017年總理默克爾在氣候變遷議題上的重要幕僚薩赫說:「我們的領袖明確體認到目前需要德國和中國共同領導,預料兩國在對抗氣候變遷方面將能強有力地合作」[14]。德國總理默克爾任內已10次訪華,創下西方在任領導人訪華次數之最。2016年起中國大陸成為德國最大的貿易夥伴,中德貿易額佔中國與歐盟貿易總額的三分之一。
2022年11月4日,德國聯邦總理朔爾茨應國務院總理李克強邀請,對中國進行正式訪問,成為至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以來首位訪華的七國集團成員國國家領導人[15][16]。
2023年4月,德國外長安娜琳娜·貝伯克訪華[17]。5月,中國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秦剛訪問德國[18]。
2023年6月6日,德國社會民主黨主席拉爾斯·克林拜爾訪問中國並與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強、全國政協主席王滬寧舉行了會晤。6月7日,克林拜爾在社交媒體上表示,「中國是歐洲的一個重要夥伴」[19][20]。
2023年6月14日,德國出台首份《國家安全戰略》,在德國的《國家安全戰略》中,把中國定義為「合作夥伴、競爭者和系統性對手」[21][21]。
2023年6月18日至21日,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強訪問德國,這是李強就任中國國務院總理以來的首次出訪[22]。19日,李強受到德國總統法蘭克-瓦爾特·施泰恩邁爾的會見[23]。20日上午,李強和德國總理奧拉夫·朔爾茨共同主持第七輪中德政府磋商會[22],20日下午,中國總理李強和德國總理朔爾茨共同出席第十一屆中德經濟技術合作論壇和中德企業家圓桌會[24]。在德訪問期間,李強還同德國工商界代表舉行座談會,參觀寶馬世界,西門子公司總部[25][26]。
2023年7月,據德國《商報》報導,德國聯邦憲法保衛局認定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應被「視為中國情報機構的一部分",指出德國政界人士及行政部門員工如與中聯部及其人員接觸,將可能觸犯德國《刑法》第99條之規定(屬於情報人員活動的刑事犯罪)。理由是該局認定「中聯部事實上也像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情報部門一樣運作」[27]。
2024年4月25日至27日,德國巴伐利亞州州長、基督教社會聯盟黨主席馬庫斯·索德爾訪問中國大陸,期間到訪四川省成都市和北京市,並在北京受到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強的接見[28][29]。
2024年4月14日至16日,應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強邀請,德國聯邦總理朔爾茨攜同環境、農業、交通3名內閣部長及包括多個企業高管的經濟代表團訪問中國。14日參觀了重慶市,15日到上海市並在同濟大學發表演講,16日上午於北京會見國家主席習近平。[30][31][32][33]
經貿
2023年,德國和中國的雙邊貿易額達2531億歐元,中國連續第八年成為德國最大貿易夥伴國,但與2022年相比,2023年中德雙邊貿易額下降了15.5%[34]。2021年,中國是德國最大貿易夥伴,同時德國也是中國在歐洲的最大貿易夥伴[35]。中國是德國最大進口來源國,第二大出口目的地國,2021年,中德雙邊貨物貿易額達2454億歐元。截至2019年,德國在華累計設立企業達到10834家,累計實際投資額350.5億美元,德國是歐盟對中國直接投資最多的國家,投資主要集中在化工、石油、橡膠和塑料,工業、電氣和電子機械,運輸製造業等領域。而中國累計對德國直接投資達142.3億美元,德國是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第三大歐洲目的國[36][37]。2024年1-3月,美國超越中國,成為德國最大貿易夥伴[38]。
投資
2023年,在德國整體對外國直接投資額從2022年的1700億歐元,下降為去年的1160億歐元的情況下,2023年德國對中國的直接投資增長了4.3%,達到119億歐元,創下歷年最高紀錄。對華投資佔德國整體對外國直接投資額的10.3%[39]。
2022年10月26日經過爭議和談判後德國內閣批准了中遠集團參股漢堡港集裝箱碼頭的相關投資案,但參股份額由原計劃的35%降至24.9%,且限制中遠集團對碼頭的戰略及人事業務的參與[40]。基於新入股協議的各種限制,中遠集團未明確表示是否會繼續完成參股行動[41]。2023年4月12日,漢堡港福地碼頭被德國信息技術安全局列為關鍵基礎設施[42]。2023年5月10日,德國政府正式批准中遠集團以最高參股份額為24.99%的條件下入股德國漢堡港[43]。
軼事
在197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聯邦德國建交談判時,德方要求中方確認西柏林及其公民對外由聯邦德國政府代表,並且希望由書面文件確認。中方鑑於國際上對西柏林地位有爭議,包括美英法三個佔領國也不承認西柏林是聯邦德國的「憲法組成部分」,自然也不能在法律上承認,但表示中國在具體問題上將按照實際存在的狀況處理。對中方的這個表態,德方原則上表示「滿意」,但仍要求籤署書面文件,以便向議會交代,中方不同意。最後達成的妥協是:在草簽公報時,德方宣讀中方在談判中口頭表達的立場,中方不予反駁,宣讀的措辭事先經中方認可。[13]
在中德建交談判時,西德曾提出其國名「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的譯名不應為「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而是「德國聯邦共和國」,因為「Deutschland」是名詞,而「Deutsch」是形容詞。作為中方代表助手(後擔任駐德大使)的梅兆榮指出,「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這一譯名已得到公認,「Deutschland」翻譯為「德國」沒有問題,而「德國聯邦共和國」不符合中文的習慣。隨後,德方又提出參照波蘭(Poland),以「德意志蘭聯邦共和國」作為譯名,梅兆榮亦表示反對。之後,德方代表在正式談判時明確表示,德方放棄修改國名中文譯法的意見,但希望中方今後在正式文件中,提到聯邦德國時按照《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的規定書寫。[13]
參見
重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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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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