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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最高委員會,是中國抗日戰爭時期設立的中國國民黨「中央黨政軍統一指揮之機構」,是抗戰時期的最高國防機關,戰時國家權力的高度集中統一。其最早可追溯至民國22年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所設立的國防委員會。[1]
1933年2月10日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第30次臨時會議通過「于右任等提請在中央政治會議下設立國防委員會附具條例請核議」,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為國防委員會主席,推定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長葉楚傖為國防委員會秘書長。國防委員會委員包括中央執行委員會、中央監察委員會、中央政治會議三會的常務委員,外交委員會委員長,五院院長,行政院部會首長,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軍事參議院院長,共46人。
1935年12月7日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改組為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成立國防專門委員會,國防委員會隨之裁撤。
1936年7月14日中國國民黨五屆二中全會通過設立國防會議,每年開會一次,遇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議。
1937年3月3日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第37次會議決議通過重設國防委員會的決議。國防委員會新設正副主席各一人,以中央政治委員會主席汪兆銘、副主席蔣中正兼任之。
1937年8月11日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第51次會議通過設立國防最高會議,原先的國防會議和國防委員會均請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撤銷。[2]
1939年1月28日,中國國民黨五屆五中全會決定,國防最高會議改組為國防最高委員會,代行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職權,推舉蔣中正為委員長。2月1日正式公佈國防最高委員會設置。2月7日國防最高委員會正式成立並開始運作。1947年4月24日,由於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恢復,國防最高委員會停止工作。
1939年2月4日《國防最高委員會組織大綱》施行,規定「國防最高委員會設委員長一人,由本黨總裁任之」。國防最高委員會不設副委員長。[3]
會議主席從會議委員中指定11人為常務委員。[4]常委會每周開會一次。當然委員有:
1939年2月4日,蔣介石約見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長張羣及軍事委員會辦公廳主任賀耀組,指示: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與軍委會辦公廳之工作任務,切實研究分工合作之辦法,並須合廳辦公,不致有重複之弊。」[5]1939年2月6日,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長張羣向蔣介石呈《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組織規程》,秘書廳設置「三處兩室一委員會一辦公室」,編制167人:[6]
1939年3月31日成立國民精神總動員會,隸屬於國防最高委員會(合署辦公),主持國民精神總動員實施。[7]
1939年9月5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156次會議通過《中央設計局組織大綱》。中央設計局直屬國防最高委員會。中央設計局局長蔣介石兼。[8]
1940年9月,中國國民黨五屆七中全會決定對國防最高委員會內設機構大改組。中央設計局、黨政工作考核委員會劃歸國防最高委員會。[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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