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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將香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的政治社會運動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香港独立运动(英语:Hong Kong Independence)是指追求香港脱离中华人民共和国控制寻求自治自理之运动[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香港特区政府认为此运动违反香港基本法和港区国安法,采用各种手段进行制止和消除[2][3][4]。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因应大量英国殖民地脱离大英帝国独立或成为自治领,当时香港总督杨慕琦、香港企业家与社会运动人士马文辉及他推动成立的联合国香港协会、香港民主自治党等开始透过不同途径推动香港自治与自决[5][6][7][8][9][10]。杨慕琦曾于1946年提出杨慕琦计划,希望推动香港政制改革继而推动香港自治,但因1949年中国共产党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而未实现。及后英国政府曾经多次尝试推动政制改革,但因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动荡影响及其军事优势,其中不少方案未能成事。其中比较显著的政治改革有市政局选举以及于1980年代开始推行的代议政制改革。1997年,英国政府根据中英联合声明将香港主权移交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依声明及《香港基本法》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有沿用英属香港的制度和法律(但某些法律如《社团条例》和《公安条例》在临时立法会中修改),实行高度自治,并享有行政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终审权以及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11]。但香港主权移交后,中央政府被批评干预香港高度自治权,而由于香港与中国大陆在不少方面存在不同,港中矛盾成为显著问题[12]。梁振英于2012年成为特首后,批评者指出香港的自由程度以至政府事务皆受中央政府直接干预,支持香港独立的意见持续增长。另外梁高调向中央政府提出港独问题,将港独带入公众视野,因此也被戏称为港独之父。支持香港独立运动者认为,香港主权移交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前没有经全体香港人进行公投前途自决,而中央政府违反联合声明及承诺,侵吞香港自治权,要香港能够得到真正自治,必须确立主权成为独立国家,方可保障香港自由生活方式[13],反对香港独立运动者认为此运动违反《香港基本法》及一国两制方针,不利于香港发展;亦有反对者批评此运动为分裂国家的行为,并质疑支持香港独立运动者动机。
根据2007年港大民意研究,受访者中有独立倾向者约占25%,不认同独立者约占64.7%;另外,33%香港人认为若中国共产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持续执政则会增加香港独立的倾向[14]。此外,香港与中国大陆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状况及历史背景上的差异而引致港中矛盾[15],也是近年部份香港人倾向香港独立的理由[14]。不过,在2007年的民调有争议,因为当时根本没有大规模支持香港独立的声音。在历次港大身份认同调查中,2008年6月调查是认同“中国人”身份之高峰、认同“香港人”身份之低谷,51.9%受访者自称“广义中国人”[16]。在部份四川地震捐款未到灾民手上及三鹿奶粉污染事件之后,认同“广义中国人”比例转趋下跌,而港中矛盾日益加剧更是加速这个趋势[17]。在反送中运动爆发之后,2019年12月香港民意研究所的调查发现,认为自己是“广义香港人”的受访者高达78%,相反认为自己是“广义中国人”的受访者只有21%[18]。
2010年代后,香港本土运动兴起,本土、自决、独立的声音开始涌现。2013年12月,首次发生香港独立派与解放军驻港部队冲突事件。2014年雨伞革命后,随著香港向中央政府争取民主的希望渺茫,香港独立势力崛起。2016年3月28日,香港民族党成为香港独立党后第一个公开主张香港独立的政党,同年7月,其党主席陈浩天被取消参选香港立法会的资格。2018年9月,香港民族党正式被香港特区政府引用《社团条例》予以取缔。2019年反送中运动爆发,形成新一轮支持香港独立的民意。
踏入2020年代,在历经一连串的社会动荡后,路透社在2020年3月17日至20日透过香港民意研究所进行民调,结果显示20%港人支持香港独立,56%反对,而18%未有取态。[19]2020年7月港区国安法实施之后,香港独立运动等政治主张被视为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条文,目前已有多名人士因此被捕,或流亡海外。[20][21]
香港位处东亚南端,地理三面环海,辖区面积细小,缺乏天然资源。香港食水、新鲜肉类和青菜有部分购自位处邻近的广东省,但主要来自世界各地[22],例如主粮之一的米主要进口自泰国及越南[23],牛肉及鸡肉主要进口自巴西及美国[24],发电用煤主要购自印尼[25]。虽然香港曾经有部分能源供给能力与海水淡化技术,但是因香港政府发展方针倾向内地市场,多数设施目前早已不存在,香港生活所需几乎是靠进口。不过,香港有独立而健全的司法制度,也是全球重要的国际金融及航运中心,曾以政府廉洁[26]、治安优良、经济自由、税制简单和法律制度健全而闻名于世[27]。但于2019年爆发反送中运动中,香港政府及中国政府一系列行动下备受影响。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中国共产党构建了大一统、单一制的国家体制,以一党专政的方式主政至今。故外界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视为极权国家或威权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大陆境内的反叛、独立政权、分离主义势力持高压消灭之态。其管控的领土之上,至今尚无成功独立的先例。
另一方面,中国大陆社会在1980年代曾兴起全盘西化、资产阶级自由化一类思想,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受到严重冲击。此时,香港在政治方面亦被认为是中国大陆可效仿的对象。最为极端的表达,如刘晓波在1988年提出,大陆应效仿香港成为西方国家“三百年殖民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中国共产党通过武力手段结束六四事件后,自1990年代,反和平演变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心。进入21世纪后,世界范围内颜色革命此起彼伏。包括香港独立运动在内[28],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将在香港发生的诸多政治运动,视为西方国家介入、以最终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目的的颜色革命开始[29]。同时,随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军事实力在21世纪后逐渐增强,民族主义成为中国大陆社会思想主流,即包括反对国家分裂。BBC中文网在2016年的报道认为,香港独立是中国大陆高涨的民族主义“绝对的禁忌”,“本土派的激烈主张,无疑将香港人与大陆人推向对立,香港或身处危险位置[30]。德国之声中文网与香港反送中运动相关、2019年的评论文章持同样的观点,同时作者邓聿文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通过“歪曲宣传”放大港独,对大陆民众洗脑,“将香港的抗争污名化为统独问题”[31]。
香港全境自1841年起分三阶段起由大英帝国全面统治。1841年1月26日,英军登陆上环水坑口并升起英国国旗,英国正式占领香港,香港开埠。1842年8月,大清帝国于鸦片战争中战败,签订了《南京条约》,香港岛自此正式割让予英国。1860年,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因为《北京条约》,再割让给英国;1897年,深圳河以南的新界土地,根据《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予英国99年,即由1898年7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三条条约现由中华民国外交部及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共同持有。1941年12月,日军攻占香港。1945年8月,日本无条件投降。中华民国政府未能收回香港,英国重新统治香港,即“香港重光”。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同年,港英政府封锁港深边界,香港与大陆人民自由往来历史结束。
香港人口当中,包括了一些土生土长的南方华人、水上人、欧亚混血儿、印度裔移民及大量于二战前后因为逃避国共内战和共产党统治的逃港华人[32]。战后难民在香港落地生根,由于都是华裔,他们多数都视自己为唐人、华人、中国人[33]。但是此处所指的中国人是指广义的华人身份,或中华民国国民,而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故出现了希望香港成为一个自治领或独立国家的思想,既不想继续由英国直接统治,亦不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治,希望香港成为一个实体国家。
1946年12月16日,联合国决议香港及新加坡等所有殖民地属于“非自治领土”(Non-Self-Governing Territories),可以脱离宗主国成为独立国家。1960年12月14日,联合国通过让殖民地自决独立的1514号决议[34]。1964年9月下旬,多国左派组织在苏联莫斯科召开了世界青年论坛。其中苏联青年组织领导人9月20日开始进分组讨论以来,要求给予香港澳门独立。其后,锡兰青年代表在小组会上亦提出要求消灭在亚洲的殖民地的决议草案,当中把香港、澳门和帝汶、巴布亚、阿曼、亚丁和南阿拉伯并列,要求按照联合国宣言,给予它们独立。对此,中国代表表达强烈不满,认为香港和澳门是中国领土,由英国、葡萄牙占领。决议要求港澳独立,实际上是要港澳脱离中国。最后,会议表决通过了锡兰代表提出的草案。中国代表团之后声明,认为论坛被苏联作为“反华”工具,而没有团结第三世界反帝[35][36][37]。
1972年3月8日,刚取代中华民国、接替“中国”在联合国席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坚称拥有香港、澳门主权,声明香港“不属于通常的殖民地范畴的问题”,以议案夹带方式要求“不应列入殖民宣言中适用的殖民地区名单之内”。同年11月2日的会议上2908号“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的执行”决议最终获得通过,有99票支持殖民地自决,英国、法国、葡萄牙、南非及美国5票反对,以及23票弃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施压下,附带通过将香港、澳门剔出“适用于1514号决议的领土名单”(be excluded from the list of Territories to which the Declaration is applicable),确认宣言中的自决独立权并不适用于香港(唯基于联合国无权主动干涉会员国的领土归属问题,决议实际上未有触及对香港主权或是否具殖民地地位的诠释)[38]。香港自此失去自决权利。12月14日英国更致函联合国秘书长抗议[39]。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英国绝大部份殖民地都实行政治改革,逐步建立由当地公民普选产生的自治领以达致独立。如此,香港总督杨慕琦奉英国政府之命于1946年推行香港政治制度改革,建立自治制度。杨慕琦计画研究如何实践香港人有更多责任去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利,却有说法认为遭到中国威胁阻挠,害怕自治的出现会使香港走向独立,视香港任何形式的自治是迈向香港独立的征兆,以至促进香港与中国分裂的行为(然而这种说法有异议,见遭中共威胁说)。[6][7][40][41][42]
接任杨慕琦的第22任香港总督葛量洪认为杨慕琦改革并非必要,认为香港不能实行他在牙买加、尼日利亚和斐济担任总督时发展之该种制度,并且写道:“香港和其他殖民地不同,因为香港永远不可能独立,它若非继续是英国殖民地,就被中国收回,成为广东省之一部分。”香港历史学家高马可(John M. Carroll)认为,葛量洪须要为扼杀杨慕琦改革负上很大责任[43]。1967年中共发动六七暴动,并及其他间谍与颠覆活动出现,使社会局势相当不稳定,最终在此局势下,杨慕琦计画宣告失败。
香港企业家与社会运动人士马文辉于杨慕琦的“港人自治”方案时已关心香港的民主发展,并于1953年主导成立联合国香港协会,推广《联合国》所标举的人权、平等、自决、自由、民主等普世价值原则,如:1945年《联合国宪章》第1条所载明之“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与第十一章“关于非自治领土之宣言”、1960年联合国大会1514号决议关于《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之宣言》、1966年《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并响应促使香港在列之“非自治领土”(Non-Self-Governing Territories)独立的呼吁。马文辉认为港人应该生于斯、长于斯,而且死于斯,要建立一个属于港人的自治政体,被视为是香港政治史上具本土意识与身份认同的论述。
1963年,马文辉再与多名华洋知名人士建立了香港历史第一个以政党命名的“香港民主自治党”(Hong Kong Democratic Self-Government Party),以反殖、反共立场为基调,以“促进香港自治政府之实现;使香港能增进经济、社会、和政治的民主化,俾保证全民获得社会的正义;提高香港在英联邦内成为一自治城邦”为宗旨,其纲领包括国防外交权归英国,并由英国驻军防卫香港,确立香港人民民有、民治、民享其他各项权限,香港内政事务由在香港民选立法议会大选中获得多数胜利的政党组成内阁制政府决定,建立西敏制议会民主。民主自治党不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明指英国殖民主义及中国共产主义皆为不平等的暴力制度,民主自治可以对抗中国赤化香港、维持国际现状地位,惟有一个民主自治城邦才能改善贫富悬殊与不公,走出香港本位政治立场。世界各殖民地纷纷自决独立为香港带来极大鼓舞,并成为自决派、独派之参照范例。马文辉因其关于香港自治运动和香港独立运动之民主倡议与行动而被现今部分香港本土派人士称为“香港独立之父”、“港独之父”或“香港本土派始祖”。在为争取真普选而爆发雨伞革命的2014年,马文辉所提出的本土民主自治乃至港独诉求,本土派人士认为,真自由民主、真自治、与香港独立其实是“三位一体”。[5][6][7][8][9][10][44][45]
1968年,前香港总督戴麟趾于途经吉隆坡时说香港经常受到中国共产党势力的威胁,因此需要等候一段颇长的时间,中英始能谈及独立问题。[46]据报导,英国早在1956年期间即知道中方不欢迎单方面改变政治体制,尤其是按当时政治习惯设立的自治领(即一种于英联邦内的特殊政体,该政体可以选择完全独立)。直到1978年后中英情况改善,同时放弃了最重要的自治领地位才得以设计民主的雏形,不过此后中共仍旧口头上表达不满。[47]
然而历史学家曾锐生说英国官员在为香港不推行民主持理由时,经常就会以中国不会容忍任何民主改革为托词。从1962年起一直居住在香港的英国学者顾汝德(Leo F. Goodstadt)说:“由外籍人组成的殖民地政府,与以华人为主的商界精英串通一气,致力保存遗留自上世纪的殖民地政治体制,连最温和的改革都要扼杀。”[48]
1984年中国国务院总理赵紫阳与英国首相戴卓尔夫人签订《中英联合声明》,当时由保守党执政的英国政府和中国正谈判后同意将整个香港一并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然而,整个过程香港人完全不能够参与,而香港亦未有大规模民意和抗议活动,要求公投自决或反对中英联合声明。
1989年6月4日发生的六四事件,动摇了相当多香港人对香港主权移交后的信心,很多香港人对中国共产党及其政权更趋向反感和极不信任。
当时香港虽然是英国属地,但大批香港市民捐款给学生,举办民主歌声献中华,参与全球大游行。当时香港民间发起了一次逾百万香港市民参与的支持北京学生运动的六四游行,是香港开埠以来最大型的政治活动。当镇压消息传回香港时,市面弥漫一片阴霾。一些电影院、酒廊、影视租赁店和娱乐场所因为香港市民不消费而被迫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10年后,在香港留下的美好憧憬,消失殆尽,恐共情绪蔓延全港。2009年当香港亚洲电视首次播放中国中央电视台节目春节联欢晚会时,惹来香港市民强烈批评,其原因是于六四事件时才首次广泛观看到中国中央电视台的内容,特别是新闻联播依然勾起香港市民对六四事件的联想。
原本一直倾向北京的一批政界人士,部分在六四后与其决裂,如支联会主席司徒华。六四埋下不少香港人对北京当局的不信任,亦改变了大专团体学联的政治取态,由亲中共转变成反中共,要求平反六四,并且主导香港的学界运动方向。香港首个政党香港民主同盟(今民主党前身)由此诞生,亦使民主派因反中共而取代亲英反共派,成为香港的主流势力。
六四事件亦引发大规模的香港移民潮。1989年之后的五年间,共有约30万人移民外地[49],一些类似佛得角的小国也在杂志上刊登广告,宣传该国护照可以提供申请。不少香港市民移居到加拿大、澳州、纽西兰、英国、美国以及日本、韩国、台湾等地,例如,自六四事件后至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前,中华民国内政部所许可居留或定居的港澳移民人士逾2万5千人[50]。
董建华由1997年至2005年出任第一位香港行政长官期间有施政连番失误,推行不少具有极大争议之政策,例如八万五建屋计画、母语教学计划、废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恢复区议会委任制,推行问责制及《二十三条立法》使香港人感到不满。除了有人认为董建华本身的能力有问题,大部份人认为他是受制于中央政府,未能够自由发挥,才会令政事失误[51][5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设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以突显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统一主权的主张。[53][注 1]
《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分裂国家势力与外国势力联系,并禁止港独势力分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注 2]但基于二十三条中列明二十三条是港府自行立法,香港一直没有主动实施,直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2002年至2003年间,香港政府提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方案。据当时提出的草案,警察将被赋予权力,包括无须向法庭申请搜查令,即可以强行进入“被怀疑恐怖份子”的住宅内进行搜查。此举引来香港社会极大反响,不少市民极度担心日后香港人一向拥有的自由与人权被收窄限缩,最终导致大规模示威,2003年七一游行爆发,逾50万人上街反对立法,最终在自由党及工商界立法会议员改变立场反对立法后,香港政府搁置草案,多名香港政府高级官员辞职,包括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之后举行的区议会选举,在七一游行效应下,支持立法的民建联大败,丧失大量议席。
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后,人大对《香港基本法》多次进行人大释法事件被认为削弱了香港的法治。而2016年11月人大再次对香港特别行政区作出释法,而这次释法造成香港部分人民不满且进行示威。[54][55][56][57][58]
香港受英国统治150年,受英国文化、粤文化、南洋文化等互相影响,孕育出独特的香港文化,和中国文化不同。而香港自开埠之始已成为自由港,多年来发展成为推行自由市场的资本主义的国际城市。香港主权移交后即使有《基本法》作为法理依据,并且订明资本主义制度将会保持50年不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不会在香港实施,以及维持香港高度自治等。但在“人大释法”、限制港人投票权、剥夺部份港人被选举权等事件影响下,一些香港人认为中国并未落实执行基本法,在中国共产党统治下香港不会有民主。同时,自由与法治等香港核心价值无法维持,独派在主权移交后快速增长引起相当的讨论[59]。
此外,对中国共产党的看法、中国人和香港人之间的文化、价值观及生活习惯各方面的差异都是部分香港人试图与大陆划清界线的主因。[60]不少香港留学生在海外通常都称香港人,有自己独立的香港同学会。
2012年无国界记者公布的新闻自由度排名,香港从2011年的第34位跌到2012年的第54位,而自由之家公布的全球新闻自由报告中,香港更自2009年起由被评为“完全自由”的地区倒退至“部分自由”[61][62],不过香港的自由度仍有一定基础,不受外来势力施压影响,例如揭发美国监听的斯诺登即逃往香港避难。支持香港自治的学者陈云认为,广深港高铁、宜居湾及新界东北发展计画,均被质疑受北京政府指示,企图消灭香港经济自主及加速人口融合,并指出此种举动是“毁灭香港城邦格局”[63]。
2011年起,中国大陆“双非婴儿”问题、中国大陆旅客在香港旅游的不文明行为加剧,以及发生D&G禁止香港人摄影风波,导致香港网民透过网上集体投资,于2012年2月1日于两份报章上刊登一个反对“双非”的全版广告,后来此广告亦被中国大陆各地的地方主义者借用。在光复上水站行动中,部份示威者高举香港殖民地旗帜。此举令港澳办前副主任陈佐洱发表反对港独及香港殖民地旗帜的言论,令立场倾向本土的人士非常反感,引致后来更多的事件。
2012年示威者在中联办前举起香港旗及龙狮旗,展示“中国人滚回中国”、“香港要独立”、“南京条约万岁”等标语。[64]示威游行中更出现香港殖民地旗帜[65]。1997年迄今,最明显的一个改变就是香港游行路线的终点,已经从香港政府总部的中环变成在西环的中联办。梁振英在上任数小时后便迎来数十万人在街上叫他下台的要求。
台湾民主进步党前立法委员林浊水认为,港中间存在族群矛盾,源头源于九七,还有少数人担心会带来香港的二二八事件。双方的族群矛盾可追溯至SARS事件后中国放宽赴港旅游投资,香港人没有从中受惠并与中国人不断累积摩擦:中国人大手笔买入香港物业,香港楼市升温、租金上涨,以致香港人的居住环境艰难,被形容是“红色资本”入侵香港。此外,部分中国旅客在香港不文明行为,以及D&G禁止香港人摄影风波等等,造成双方网路交锋、媒体对骂。[66]
香港与中国大陆之间的贸易关系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称为“港澳特供制度”,即香港食水及食品都是由中国大陆向香港特别提供,与其它城镇居民不同,香港居民享受供港澳食品的特殊监管体系待遇。[67]香港居民的食水及食品均以收费性质向中国大陆购买,属于交易性质。香港每年以数亿港元价格向中国大陆购买输入食水和食品,例如2012年香港就耗资约3亿5千万港元向中国大陆购买820百万立方米饮用水。[68]根据中国大陆《瞭望东方周刊》于2011年年底的报导,香港于2012年购买东江水作为居民饮用水,价格约为每立方米4.32元。[69]与此同时,东江水水源污染问题亦备受注视。在2008年,东江水部份样本曾被检测大肠杆菌超标[70]。但香港水务署表示东江水会于滤水厂进行消毒及过滤,经处理后水质符合安全标准,但水源污染问题一直受到公众关心。对于港独,前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鲁平曾指“没有中国大陆的照顾,香港只是一座死城。”[71]此说法引起香港人的不满,认为这是在散播不实言论[72],令港中矛盾加剧。
2010年1月21日,社民连及公民党提出的“五区公投,全民起义”,触动北京的敏感神经,被港澳办及前人大常委曾宪梓和刘梦熊等人指意图是走向香港独立,该公投于同年5月16日完成。公民党党魁余若薇解释以“起义”做口号是想激励香港市民以行动改变社会、废除不公义的功能组别,希望市民有机会表达对民主的诉求。[73]不过“起义”的原含义就是武力推翻现政权。社民连及公民党的五区公与全民起义扯上关系,被一些人质疑公投为名港独为实[74]。
英属香港时期,香港政府并没有针对香港人对国族的教育方案,而是主要强调香港人的公民意识,关心社会,并没有强调国族认同问题[75]。香港主权移交后国民教育推动香港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同感,促进人心“回归”,培养青年人的爱国心。[76]国民教育被泛民主派形容为“洗脑”。[77]香港人的反国教育运动确实是长期积累的情绪,更多香港民众不满北京当局,进而有“香港城邦论”、“香港独立”等言论出现。[78]国民教育是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港独分离势力的政治斗争。[79]目前特区政府在民众压力下宣布搁置课程指引,并将国教科交由学校决定是否开设科目。
2012年香港立法会选举,多名民主派的候选人开始以守护本土为议题之政见作为卖点,如毛孟静和范国威等,其中范国威更曾被视为本土派议员。以“拒绝大陆化”“挡住香港赤化”为口号的公民党在选举中取得255,007票,取代传统上关注中国大陆人权情况色彩较多,并在2010年和中联办谈判政改的民主党,成为地区直选的泛民主派第一大党,总议席与民主党相同[80]。
2013年12月26日,香港人优先成员招显聪冲入中环属于军事禁区的驻港解放军军营被捕,是首次港独派及解放军正面冲突的事件。[81][82] 翌年2014年1月4日,再有“香港人优先”四名成员涉嫌擅闯驻港解放军总部被捕。[83]
2014年雨伞革命期间,人民日报曾发表评论文章,声称其背后的阴谋是港独。文章引述香港大学学生会刊物《学苑》,指出近年本土主义兴起是港独抬头的迹象,及指出雨伞革命领导组织之一学联在运动中打出了“命运自主”口号。不过,据中大新闻与传播学院兼任讲师邓皓文在10月中在占领区所作的民调显示,参与运动的人士有75.1%不认同自己的诉求是港独,只有11.9%认同港独诉求。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认为,有占领者主张港独只是情绪发泄,没有人实践或提出有策略的港独主张。[84][85][86]
2015年底受台湾国护照贴纸影响香港人也发起护照贴纸活动。香港入境处表示,任何人如果没有合法授权而改动任何旅行证件,或管有或使用改动的旅行证件,有可能被判罚款15万港元及监禁14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87]。
2016年香港立法会选举期间,不少本土派候选人寻求以香港独立作为其主要政治纲领。不过于提名期开始前两天,选举管理委员会突然发出通知要求参选人于递交表格时额外签署一份声明文件[88]。当中特别列明参选人须拥护3条《基本法》条文,包括第1条、第12条及第159(4)条,内容分别为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份、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及《基本法》若有任何修改,均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确认书列明签署人一旦作虚假声明须负刑责[89]。本土派及泛民主派皆斥港府违反公平参选原则,限制参选人言论自由[90]。
多个参选人包括梁天琦、陈浩天、中出羊子、陈国强及赖绮雯,因选举主任以涉港独或归英主张为由,都被选举主任裁定提名无效,但部分实际上主张港独及民族自决的参选政党如青年新政及热血公民提名却有效。
而候选人的邮寄宣传单张内容亦被审查,邮政署以违反《基本法》为由,拒绝罗冠聪寄出原版有“自决”字眼的单张,过滤版则获批寄出。[91][92]房署亦不准候选人派发港独字眼邮寄单张。[93]
最终在选举结果,本土自决派(现称“抗争派”)在选举上取得6席,获得19%的普选票,成为第三大势力,其后自决派被视为民主派的一部份,但所代表的票数仍有逾一成。
2016年8月14日,教育局发言人指出,任何教师鼓吹香港独立或会取消该等人的注册教师资格。[94][95][96][97][98]
根据教育界功能界别及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的登记文件,当界别选民失去《教育条例》(第279章)下的注册教师身份时,同时自动失去教育界功能界别的参选权(投票及参选),变相褫夺其参选权。[99]
8月15日,教育局长吴克俭指已联系香港八所大学的校长,要求处理大学内的支持香港独立的学生组织。[100][101][102]同日教协发出指引,表示不赞成会员鼓吹香港独立[103][104],同日吴分别于政府总部约见所全港办学团体及约见家校组织,要求组织代表压制中小学的香港独立讨论[105][106]。另外,同日中联办法律部长王振民表示,不容香港独立进入香港政制及香港教育界[107][108][109]。
8月18日,吴克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会面,吴克俭在会后会见传媒,表示他在会议中向教育部官员提及港独入侵校园并重申港府立场,强调港独违反《基本法》及一国两制,校园内不应出现港独主张及活动,吴克俭指此立场已得到中国教育部的认可。[110][111][112][113][114]。苹果日报报导,政总会面后有教职员向日报反映facebook受到上级监视,审查有关香港独立的言论[115]。
2017年9月新学年刚开始,香港中文大学等校园之“民主墙”等多处均悬挂及张贴大量写有“拒绝沉沦,唯有独立”、“香港独立”、“HK INDEPENDENCE”等字眼的横额及海报。校方以未经申请为由,将有关横额及海报拆除。学生会批评广场由学生会管理,重申校方不可跨过学生会撕走横额及海报。也有港人喊出“支那人滚回支那!”等歧视性语言。[116][117][118]
2019年10月4日,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期间有示威者在香港各地宣读香港临时政府宣言,网络上有人发起组建香港临时政府运动。数日后运动不了了之[119]。
2020年3月24日,民间记者会公布选前民意调查结果,当中有超过九成受访者认同要探讨香港独立的可行性。[120]
2020年5月28日,民间记者会公布5月23日至25日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当中有约23万、超过六成的受访者认为应该视“香港独立”为最终目标。[121]
2020年5月19日,美国共和党众议员斯科特·佩里提出法案《授权总统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为一个单独的独立国家及其他》,该法案要求授权美国总统承认香港为一个独立国家。[122]
“ | ……近年来,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风险凸显,“港独”、分裂国家、暴力恐怖活动等各类违法活动严重危害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
2020年5月22日至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通过了“港版国安法”进行讨论和审议,借此打击香港独立的发展。[123]6月30日早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港版国安法[124],后香港特区政府于11时刊宪并即时生效[125]。翌日,在游行期间,一名男子被搜出“香港独立”旗(前加“不要”两小字),涉嫌违反港版国安法被捕,显示港版国安法打击了香港独立的发展。[126][127]
2020年6月9日(“谴责镇压,撤回恶法”大游行一周年),有多名香港市民在中环等地呼喊“香港独立、唯一出路”、“香港人,建国”等口号。[128]政府表示内容“涉嫌煽动或教唆他人分裂国家,有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129]
有民调指出香港人拥有强烈的自身认同感。[130]根据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画[131]2012年6月的民意调查发现,在四选一的选择中,选择了自己是“香港人”(Hong Konger)的占46%,选择自己是“中国的香港人”(Chinese Hong Kong Citizen)或“香港的中国人”(Hong Kong Chinese Citizen)的占34%,选择自己是“中国人”(Chinese Citizen)的只占18%。无论是狭义或广义地自称为“香港人”的比率,都比狭义或广义地自称为“中国人”的比率高,大约有28至38个百分比的差距。年龄未及三十岁的被访者,差距则达到60至72个百分比之间。[132]
同样来自香港大学于2013年6月的民意调查显示,若10分代表绝对认同,0分代表绝不认同,5分代表一半半,香港对香港人身份的认同感(Strength Rating)是8.13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身份的认同感(Strength Rating)为6.11 。[133]
2012年10月,香港中文大学传播与民意调查中心调查显示港人自觉是“中国人”的比率只得12.6%,跌至16年新低,自认是“香港人”的则有23.4%,为10年来新高,当中“80后”以港人身份为优先的比率较非“80后”更高出21.3个百分点,只有2.4%的80后认为自己是“中国人”。学者指本土意识抬头是主因。[134][135]
反对声音中,郝铁川及刘梦熊等人指这项民意调查的选项将中国人和香港人对立,只允许被调查者从两者选择一个,认为民意调查的主导者锺庭耀是在宣扬香港独立。但此论点将四个选项中的两个排除(即“中国的香港人”(Chinese Hong Kong Citizen)和“香港的中国人”(Hong Kong Chinese Citizen),只针对另两个选项,二人均无解释忽略的原因。[136][137][138]
根据香港浸会大学“香港过渡期研究计画”于2013年6月3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在905名受访者中,42%的受访者自称为“中国人”;然而受访的学生自称“中国人”却为0%,其中多达24%自称“香港人”,是自从1990年代以来,首次出现这样的结果。[139]
2013年6月18日,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画公布调查结果,高达38%的受访者表示自称为“香港人”,较半年前的同类调查急升11%;自称为“中国人”的受访者比率只有23%,较上次调查微升2%;自称为“香港的中国人”、“中国的香港人”的则有36%,较上次调查减少13%。其中市民对“中国人”的认同感,创下自1999年调查以来的新低。学者成名认为,由于中国大陆人权不断倒退,故市民拒绝认同自己是极权下的“中国人”。[140]
2019年12月17日,香港民意研究所公布调查结果,高达55%的受访者表示自称为“香港人”,自称为“中国人”的受访者比率只有11%,自称为“香港的中国人”、“中国的香港人”的则有32%。其中狭义或广义地自称为“香港人”的比率皆录得1997年有纪录以来新高,而广义地自称为“中国人”的比率则录得1997年有纪录以来新低。[141]
关于六四事件,港大于2009年所作民调显示,认为北京学生做法正确的被访者比率是56%、做法错误的比率是19%;认为“中国政府”处理正确的被访者比率13%、处理错误的比率是69%。[142]2011年,被问到“你觉得中国需要经济发展多些或民主发展多些?”31.6%回答经济多些,42.7%回答民主多些。[143]
根据港大民意研究计画的民调显示,2013年6月,对“一国两制”不信任者(47.2%)已超越信任者(47.1%),反映香港人越来越相信北京插手香港内部事务。[144][145][146]2013年6月,对北京政府的不信任度上升至45.4%,创下1997年以来新高,信任度只剩25.3%。[147][148][149][150]。港人对香港前途的信心由1997年7月的72.7%大幅下滑至2013年6月的50%。[151]
香港法例第11章《宣誓及声明条例》第16条规定,该条例所提述的誓言当中的立法会誓言,须按附表2所列的格式作出,而有关的誓言见于附表2第IV部:
该条例第19条规定:
(a) 如在紧接立法会全体议员普通选举后的立法会会期首次会议上而又于选举立法会主席之前作出,须由立法会秘书监誓;
(b) 如在立法会任何其他会议上作出,则须由立法会主席或任何代其行事的议员监誓。该条例第21条订明不遵从的后果:
(a) 该人若已就任,则必须离任,及
(b) 该人若未就任,则须被取消其就任资格。梁颂恒和游蕙祯分别于2016年9月的立法会换届选举当选立法会议员。二人获妥为要求于2016年10月12日的立法会会议上,由立法会秘书监誓作出立法会誓言。二人未依照该条例附表2规定的格式宣誓,对誓言分别作出多处重大改动,并以各种行为配合其采用的字眼。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区庆祥在其判案书第5段对此形容如下:
(a) 梁先生公开宣称他将捍卫香港国的利益;
(b) 游小姐公开宣称她将对香港国忠诚并效忠香港国。
(2) 立法会秘书分别对二人作出干预,并表示由于他们的宣誓不符合立法会誓言,他不能替他们监誓。
(3) 二人继而分别再次据称作出宣誓。
(4) 再次宣誓时,二人各自连续三次把‘China’错读为‘Geen-na’或‘Sheen-na’(‘支那’)。
(5) 此外,游小姐把‘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连续三次错读为‘the People's Refucking of Sheen-na’。
(6) 他们还分别故意展开及展示一张印有‘HONG KONG IS NOT CHINA’字句的蓝色横幅。
(7) 梁先生在立法会秘书干预前后分别以明显差异的语调读出相关字眼(梁先生在立法会秘书干预后的语调显示一种轻蔑及不认真的态度)。他在立法会秘书初次干预后,企图再次宣誓时,以右手的中指及食指在《圣经》上作出交叉的手势。
(8) 游小姐高声强调‘Hong Kong’,却以较低沉的语调,急促地读出其馀的誓词。鉴此,立法会主席于2016年10月18日裁定梁游于2016年10月12日所作之宣誓无效。不过,他决定梁游若以书面要求再次宣誓,梁游可于2016年10月19日举行的下一次立法会会议上再次宣誓。梁游均要求再次宣誓。然而,行政长官及律政司司长针对梁游分别就任立法会议员一事,寻求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宣布性和强制性的济助;以及撤销立法会主席于2016年10月18日所作之决定,并宣布不能再为梁游监誓。
在原讼法庭之聆讯结束后,颁布判决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行使《基本法》第158(1)条赋予的权力,对《基本法》第104条作出解释。区庆祥法官在2016年11月15日的判案书裁定行政长官和律政司司长胜诉,并按其要求批予宣布性和强制性的济助: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藉2016年11月30日的判案书驳回梁游的上诉:
上诉法庭其后藉2017年1月16日的判案书,驳回梁游向终审法院上诉的许可申请。最后终审法院藉2017年9月1日的裁决理由书,驳回上诉的许可申请,全案定谳。
2020年6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简称《港区国安法》),并将之纳入《基本法》附件三于香港实施,其中第20及21条制订分裂国家相关罪名:
(一) 将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任何部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
(二) 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任何部分的法律地位;
(三) 将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任何部分转归外国统治。
犯前款罪,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煽动、协助、教唆、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实施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犯罪的,即属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例颁布翌日,2020年香港七一游行期间,唐英杰驾驶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字句旗帜的电单车冲向警方防线,被控一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一项恐怖活动罪,2021年7月27日被裁定罪成,判监9年,停牌10年,其中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判监6年半,恐怖活动罪判监8年,部分刑期同期执行。[152]判词裁定,考虑当日语境,唐英杰展示“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必然具有鼓吹分裂国家及香港独立的意思。[153]
英国一贯之政策是协助其殖民地成为主权独立之国家。由于英国向中国租借新界的情况复杂,独立并不适用于香港。英国理解中国对香港主权归属的立场,自1972年11月2日联合国大会批准《关于准许殖民地国家及民族独立之宣言》之适用地方名单剔除“香港”后,英国从未照会联合国秘书长列入“香港”于该名单。香港人知悉中国反对香港独立,因此英国无法安排香港独立。香港92%的土地经《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而来,以99年为限,期满后英国将丧失该92%土地的一切权利。[154]不论独立与否,香港将无法单凭这8%剩下的土地而运作,英国须与中国商讨香港前途。[155]
香港末任总督彭定康于2016年11月25日公开抨击港独运动,认为港独运动是搏上报章头条的哗众取宠,他表示自己完全支持香港追求民主,但是亦指责港独人士把这件事情当成儿戏:“如果假装认为追求民主应与港独混一一谈,那对他这样的人而言就是一种虚伪, 可耻和妄顾后果的行为…… 港独不会实现,港独运动会淡化支持民主的力量…… 宣誓非儿戏。我在伦敦宣誓的时候会把手放在圣经上。”[156]2017年9月他访港时再次重申港独违反基本法,但同时他认为港独和安乐死、同性婚姻一样,均是违反基本法的行为,但社会不应阻止讨论这方面的议题[157]。
在法理上,依据中华民国政府的“一个中国政策”,中华民国疆域包括中国大陆和港澳地区。英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谈判过程中,中华民国政府即表示不承认谈判的合法性。1983年10月7日,行政院院长孙运璿在答复立委徐亨、张宽、汤焕晖质询时,表示中华民国政府极为关切香港五百万同胞自由与福祉。[179]并严正声明香港是满清割让,而中华民国推翻满清,继承满清法统,任何涉及香港问题时须以中华民国为谈判对象,英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香港一切谈判与协议,中华民国一概不承认。[179][180]
1997年6月27日香港移交前三日,中华民国外交部部长章孝严和国立故宫博物院院长秦孝仪召开关于《中英南京条约》特展的记者会,记者会上都特别强调外交部特展所展出的《南京条约》是唯一的正本,中国大陆所拥有的,只是清廷钦差大臣耆英和英方全权代表砵甸乍所签署的副本,经两国政府首长签名核准的《南京条约》正本,由中华民国外交部所保存,而英国为求割让九龙而签订的《北京条约》和租借新界的《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的正本都同样正由中华民国持有,因此中华民国才是香港主权的合法拥有者。
然而英国依《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规定将九龙租借地,连同依其他不平等条约取得之香港及九龙割让地交还予同属中华民族之政权,结束香港的殖民统治,当时由中国国民党主政的中华民国政府在“中华民国政府对‘九七’香港情势的立场与政策说帖”中对此表示欣慰,并希望香港今后能持续自由、民主、繁荣的发展,以及保持香港在国际社会之地位。
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后,时任中华民国总统的李登辉表明“南京条约的正本在台湾,香港的主权属于中华民国”。[181]1999年7月,李登辉接受德国之声访问,提出两国论。此前,李登辉政府已在“一个中国政策”上松动,不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争夺中国代表权。而依据《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仅有由自由地区(台湾地区)的中华民国国民拥有完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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