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 (香港)
香港特別行政区政府总部决策局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保安局(英语:Security Bureau)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决策局之一,主管香港公共秩序。统管公共安全、出入境、海关、监狱、消防、救护、禁毒及政府飞行服务等纪律部队。职能类同于欧美的内政部或国土安全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现任局长为邓炳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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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为应付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益紧张的东亚局势,港英政府于1941年4月增设专责香港防务的部门,该部门当时名为防卫科[1],部门首长称为防卫司[2],以统筹香港的军事防御及民防工作,当时香港政府辖下的香港义勇防卫军及香港华人军团,这两支香港准军事部队也属于防卫科的部门。首任部门首长是傅瑞宪[3],但该部门成立不久,日军便于同年12月8日发动太平洋战争,并于开战当日入侵香港触发香港保卫战,傅瑞宪于香港沦陷后被俘。傅瑞宪被关押于赤柱拘留营期间,他因为被日军发现协助盟军收集情报[1],于1943年10月遭日军押解到圣士提反湾处决而牺牲[4]。防卫科于二战后得到保留,后来于1973年5月改称为布政司署保安科,部门首长改称为保安司。为响应香港主权移交前的本地化政策,首位华人保安司黎庆宁在1995年2月上任,接替退休的区士培(Alistair Peter Asprey)。
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权移交,保安科改为现称。主权移交后,由于政治环境转变,黎庆宁在任一年后离任,职位由刚升任入境事务处处长不久的叶刘淑仪接替。叶刘淑仪上任后,因《基本法》23条立法事件争议,在七一大游行后申请辞职,保安局局长职务由时任廉政专员的李少光接任,他和叶刘淑仪一样曾任入境事务处处长。李少光后接任的黎栋国也是曾任入境事务处处长。黎栋国后的李家超曾经担任警务处副处长(管理),是首位警察出身的保安局局长。而现任局长邓炳强曾经担任警务处处长,是第二位警队出身的保安局局长。
下设部门及公营机构
历任首长
- 防卫司
- 傅瑞宪(1941年)
- 何礼文(1949年1月-1949年6月)
- 闵烈(1949年6月-1950年6月)
- 谭思安(1950年6月-1951年12月)
- 戴麟趾(1951年12月-1952年2月,1955年4月-1956年2月)
- 白嘉时(1952年2月-1953年9月)
- 巴榔(1953年9月-1955年4月,1956年2月-1957年4月)
- 陶雅礼(1957年-1960年10月)
- 景韩(1960年10月-1960年11月)
- 陆鼎堂(1960年11月-1961年12月)
- 左敦(1961年12月-1966年12月)
- 卫理钦(1966年11月-1967年2月)
- 姬达(1967年2月-5月)
- 卫理钦(1967年5月-1968年3月)
- 陶雅礼(1968年4月-8月)
- 黎保德(1968年8月-1969年2月)
- 陶雅礼(1969年2月-1971年)
- 保安司
- 罗以德(1973年6月-1974年3月)
- 戴宏志(1974年3月-1982年10月)
- 谢法新(1982年11月-1988年2月)
- 班乃信(1988年2月-1990年2月)
- 区士培(1990年2月-1995年2月)
- 黎庆宁(1995年2月-199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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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常任秘书长
历任局长政治助理
争议事件
保安局高官出席涉性侵晚宴事件是一宗发生于2021年3月香港政府多位高级官员在2019冠状病毒病第四波疫情期间接受中国财团高层豪华款待,并牵涉强奸案及违反防疫限聚令的案件[5]。当晚,香港保安局副局长区志光、香港入境事务处处长区嘉宏及香港海关关长邓以海,这三位专责保安事务的首长级人员接受恒大集团管理层的邀请,在湾仔湾景中心的私人会所“吉祥荟”内的高级中餐馆“随缘汇”出席晚宴[6][7]。然而,当晚饭局约有9人同桌,不但违反当时食肆不得超过4人同桌的限聚令,其中一名列席者更涉嫌强奸一名女子而被拘捕及起诉[8]。案发后,香港特区政府未有公布三名首长级官员集体违反防疫限聚措施,而香港警方亦没有披露该宗强奸案[9],直至同年7月8日遭香港传媒揭发,随即引起社会大众对官员操守及贪污的关注,并质疑高官及高级公务员出席这类宴会不但干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10],这次饭局也因为涉及强奸案而有妨碍司法公正的嫌疑[11],对社会廉洁造成冲击[12],香港特区政府对事件的处理手法亦被指袒护涉案官员及欠缺公允[13][14],并引发更多争议[15]。
参见
注释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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