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義(英語:Nationalism,德語:Nationalismus,義大利語:Nazionalismo),亦稱國民主義、國族主義[3]、國粹主義,是一種主張民族(nation)與國家(state)應該整合為共同體,形成民族國家的意識形態與信條[4][5],其旨在追求民族的生存、發展、興盛。民族主義者往往認為民族擁有自我治理的主權,而不應受他人干涉,即民族擁有民族自決權,而這一觀念則起源於人民主權論。
漢語中的「民族」意義較廣泛,既可能是基於語言、族裔、部落或種族的族群團體(Ethnic group),也可能是一國、一地之公民集體,與英文的Nation意義不盡相同。就民族主義的起源而言,早期學者多認為民族主義是自古已有的原生概念,有時會主張民族間存在著基因差異。而現代研究多認為民族是社會現代化的產物,將18世紀法國大革命和民族國家的形成視為民族主義的起源,而歐洲以外的民族主義都是擴散自歐洲,例如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在《想像的共同體》中描述了民族作為「想像的共同體」的產生及其隨著殖民擴張在世界範圍擴散的軌跡。近年來,也有部分學者挑戰民族主義的歐洲中心論,提出了與歐洲的民族國家相對的亞洲文明國家概念,其中代表即中華文明。
學界一般認為民族主義和政治上的民族、主權概念密不可分,但對於到底「什麼是民族主義」乃至「什麼是民族」仍莫衷一是,歷史上民族(nation)一詞要到法國大革命時期才和民族國家等政治概念聯繫到一起,很多情況下不同地區、不同族群間的民族主義內容相差迥異,難以給出一個籠統的概括。而民族主義和不同的社會領域、意識形態的結合也使得其內容紛繁複雜,枝葉眾多,既有經濟民族主義,也有宗教民族主義,既存在極右翼的法西斯主義,也相應存在著左翼民族主義;而最為常見的劃分是將民族主義分為公民民族主義和族裔民族主義,反映了民族主義者「以國建族」和「以族建國」的兩種政治傾向。
愛國主義及對統治者、土地、文化、宗教、血族的忠誠相伴人類文明始終,在原生主義者看來這就是民族主義的最初體現,而建構主義者則認為作為一種政治行動信條的民族主義直到18世紀才登上歷史舞台——在此後民族主義既是民族獨立和民族解放的重要動力,促成了法國大革命、德意志統一、非洲的去殖民化、蘇聯解體等一系列重大歷史事件,也有著罄竹難書的陰暗之處,導致了兩次世界大戰、亞美尼亞大屠殺、納粹大屠殺等慘絕人寰的悲劇發生。民族主義者在推動政治進程的同時,也創造出國旗、國歌、國語、民族史詩等一系列代表民族認同的民族象徵物。時至今日,民族主義仍是社會的一大重要思潮,極端民族主義及其所引發的一系列糾紛仍威脅著世界的和平與穩定。
世界上絕大多數人口都生活在——至少是名義上的——民族國家之中[6],但大多數國家都存在著多民族、多族群的社會結構,只有日本、韓國在內10%左右的國家可以算是純粹的民族國家,在這些國家民族主義和愛國主義內涵比較一致;而此外的大多數國家都奉行著融合、平權、乃至壓迫的政策來解決其國內的民族問題。[7]
語源與辨析
17世紀早期,胡果·格老秀斯在其拉丁語著作《戰爭與和平法》的出版完善了「民族」(gentium,或譯「人民」)、「主權」(summi imperii)等相關概念,胡果本人生活於宗教改革的時代,當時包括荷蘭在內的新教國家與西班牙為首的天主教陣營因宗教問題在八十年戰爭、三十年戰爭中持續衝突——因而胡果十分關注由宗教分歧產生的衝突。而在18世紀以前的歐洲,「民族」一詞既可以指代一國之居民,亦可指由共同歷史、法律、語言、政治權利、宗教、傳統而結成的共同身份認同,而後一定義已經接近於現代民族的含義。[9]
西文中,nation及其變體源自於拉丁語出生一詞nasci及變體natio,在拉丁語中最早指代同鄉團體,例如早年的巴黎大學就按照出生地劃分為來自羅曼語區的法蘭西族(nation de France)等族類;而在中世紀初期,這一詞彙又被用於親屬集團,例如英國貴族在反對亨利三世提拔外來貴族時就使用過natio regini Angliae表達「英格蘭王國親屬集團」;至16-17世紀,nation開始用於指代一國之人民;而到了18世紀法國大革命和瓜分波蘭時期,nation不僅開始等同於國家,還開始與「人民」(peuple,當時具有貶義)對立;1789年《人權宣言》的頒布後,nation一詞第一次具備了今天其所代表所有的政治性意味。[10]:3-6
在霍布斯鮑姆看來,歐洲各地的很多詞典是在近代才開始逐漸採用了具有政治色彩的民族含義:例如在1884年以前《西班牙皇家學院辭典》定義「民族(nación)」為「一省、一國或一帝國內的人群」,而之後開始指代「轄設中央政府且享有最高政權的國家或政體」,到了1925年則演變為「擁有共同族群起源的人群,他們說著共通的語言,承襲著相同的文化傳統」;而在《牛津英語詞典》中「民族(nation)」在1908年以前和族群(ethnic)定義幾乎相同,爾後越發強調「民族」作為政治實體和獨立主權的含義。[11]由nation衍生的「民族主義」一詞已知最早出現於德國民族主義者赫爾德1774年的手稿中[12]:5,而到了19世紀中葉這一術語的使用就開始普及。[10]:15
自19世紀起,民族主義開始廣泛流行[13]。在漢字圈的現代民族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1870年代的日本,當時「民族」一語對應外語中的「民族」(nation)、「人民」(volks)、「人種」(ethnos)等多個概念且對於nationalism一詞同時存在「民族主義」「國民主義」「國家主義」「國粹主義」等譯法[14],而在戊戌變法失敗後東渡日本的梁啓超開始接觸並第一次在漢語中引進了現代的「民族主義」的概念,他在1902年的《新民說》第一次對民族主義給出明確定義——「民族主義者何?同宗教,同習俗之人,相視如同胞,務獨立自治,組織完備之政府,以謀公益而御他族是也」。[15][16]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民族主義」在西方迅速變為一個負面詞彙。[17]
在諸如西班牙語的一些語言中,「民族主義」在早期和「愛國主義」意思幾乎一樣,而在20世紀學者對民族主義和愛國主義進行了區分,民族主義逐漸變成了一種帶負面色彩的詞彙,而愛國主義相比起民族主義總是更加正面。[18]例如喬治·歐威爾就對民族主義和愛國主義進行了一定的區分,認為後者是對土地的投身和奉獻,而前者屬於「自欺欺人的權欲野心」。[19]
但民族主義和愛國主義往往又難以區分,就如霍布斯鮑姆在其作品《民族與民族主義》中多次使用民族愛國主義(national patriotism),卻又試圖強調前者和民族主義存在不同——而很多語言中「愛國主義」一詞本自拉丁語的「祖國」(patria),而在16世紀英語中「愛國者」(patriot)一詞也不過是同胞(compatriot)的意思,直到17-18世紀愛國主義和愛國者才成為英國政治的爭論焦點,很多情況下說到愛國就是表達對英國政府或國王的不滿,因而這一詞彙帶有一定負面情緒。而從19世紀晚期開始,隨著民族國家的崛起和民族主義的流行,愛國主義逐漸成為了服務於民族國家的工具,其與民族主義的邊界逐漸模糊。[20]
而在施萊爾馬赫看來,民族主義是愛國主義與排外的結合——而這也是兩者本質的區別——雖然民族主義很大程度脫胎於愛國主義,但民族主義所比較的外者往往是那些所謂的外來者,譬如少數民族、宗教少數群體等,而愛國主義所比較的外者往往是其心目中理想化的國家或者是國內的腐敗、國家的當權者,因而可能會對當下的國家進行反抗,更容易發出異議、不服從乃至於叛亂。而從道德觀念來看,民族主義更像是一種每個人都應當服從的「公德」,個人難以與其妥協,而愛國主義更偏向一種基於自主價值判斷的個人美德,所以一般民族主義會來得盲目、非理性,而愛國主義恰恰相反。[20]
理論
對於什麼是民族,或者說什麼樣的群體有資格成為民族,不同學者也有著不同的解讀。這些爭議大多出現在19-20世紀,當時一個社會團體被承認為一個「民族」是一件相當重要的事情,因為只有一個社會團體被承認為「民族」,才有權力行使民族自決權,只有通過民族自決建立起的國家政權才具備合法性,因而不同學者基於現實利益考量,圍繞民族定義提出了客觀和主觀兩派意見。[10]:11-12
客觀派的觀點就如德國經濟學家李斯特所指出,構成民族需要「大量的人口、廣袤的疆土、豐富的自然資源」,而義大利統一的推動者馬志尼根據語言、地理邊界等將歐洲劃分為12個國家和聯邦,以申明其義大利統一的主張。但是對於成為民族到底需要滿足怎麼樣的條件目前仍缺乏明確而統一的客觀標準。例如,史達林認為「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的穩定的共同體」,中國大陸的中國共產黨也將這一說法定於一尊,但主觀派的休·塞頓-沃森則認為史達林的說法本意在於否定猶太人的民族地位。[7][21][22][10]:13
主觀派有如法國的勒南,認為「民族」更多基於公民的道德意識,是「一種逐日進行的公民投票」,因而認同法國的德語區亞爾薩斯理當留在法國國內[10]:13;美國的阿爾弗雷德·科本提出民族沒有一種客觀的定義,「任何一個共同體,只要其成員意識到是共同體一員並希望保持其認同,那麼就是一個民族」;而台灣學者江宜樺也認為「民族」是以追求獨立自治、建立「國家」為政治目標的群體。[7][23][24]:7
民族與族群或種族也有所區別,按照安東尼·史密斯的說法,兩者最大的區別在於前者擁有相同的公共文化而後者沒有,此外民族強調大眾的權利和義務,而後者往往強調精英的團結,族群、種族的經濟相對分散而民族往往有著相對統一的經濟市場,民族主義也可以和族群或種族結合,流行於美國的黑人民族主義即是一例。而至今判定民族的客觀或主觀界定標準都未有定論,其界定也相對模糊。[25]
直到今天,「民族主義是什麼」這一問題仍是學術界爭論的焦點,迄今為止學界提出的對民族主義的定義已經超過200種,而對於民族主義的性質、分期等也處於爭議中[26]。就如E·B·哈斯所評價,「民族主義是只大象,研究者是個瞎子,每個人都只能摸到『民族主義』大象的一個部分」,現在意義上的民族主義,雖然定義各有不同,但一般脫離不了對民族情感或者民族意識的重視,往往都是圍繞民族情感或者民族意識出發的理想、綱領、運動等[10]:18。
例如,安東尼·史密斯認為「民族是一個橫向或者縱向聯繫上一體化、擁有固定領土的群體,其是以共同的公民權和一種(或更多)共同的集體情感為特徵的」;漢斯·科恩認為「民族主義」是一種思想情感,其要求對民族國家至高無上的忠誠;而卡爾頓·海斯認為「民族主義是兩種極其古老的現象——民族性和愛國主義在當代的情感融合和誇大」;安東尼·紀登斯認為民族主義是一種心理學現象,即個人在心理上從屬於那些強調政治秩序的人群的共同象徵或信仰;約翰·布魯伊則認為民族主義是一種政治運動,其以民族主義為由證明奪取國家政權行為的合法性;而史密斯認為民族主義既是政治運動也是意識形態。[27]此外,從馬克思主義出發,民族主義在《現代漢語詞典》中被解釋為「資產階級對於民族的看法及其處理民族問題的綱領和政策」。早在1928年,卡爾頓·海斯就將民族主義的諸多定義歸納為以下幾點,後世基本沿用了這些分類:[10]:18-19
- 民族主義是一種歷史進程——在此進程中建設民族國家;
- 民族主義一詞意味著包含在實際歷史進程中的理論、原則或信念;
- 民族主義是某種將歷史進程與政治理論相結合的特定政治行動;
- 民族主義意味著對本民族的忠誠超越於其它任何對象。
民族主義很大程度上脫胎於「民族」與「國家」的結合,許多政治學家對於如何建立民族國家以及主權的內涵有著理論闡述,而政治學中的民族主義概念就是從這些理論中提煉出來的——對於國家(state)概念,馬基雅維利、洛克、霍布斯、盧梭等學者將其概括為統治者與個人之間的「社會契約」[28],而馬克斯·韋伯提出的一種更廣為接受的定義稱「國家是一種在一個給定範圍領土內(成功地)壟斷了武力合法使用權的人類共同體。」[29][30]
許多學者注意到了國家建構、戰爭和民族主義三者之間的關係,認為民族主義在歐洲(以及後來的現代民族國家)的發展源於戰爭威脅。「當人們深刻地認識到其正作為民族(nation)受到威脅時,外部威脅就會刺激民族主義情緒——人民意識到只有聯合為一個民族才能戰勝這一威脅」,而外部威脅的升級極大刺激了國家的建構。柯蓋德大學的吉福利·赫伯斯特教授認為,儘管20世紀90年代以來獨立後的撒哈拉以南非洲國家雖然沒有受到外部威脅,當地的民族主義情緒也與其國力孱弱有關。[31]美國外交學者巴里·波森認為民族主義加劇了戰爭的慘烈程度,政府往往會有意煽動民族主義情緒以支持擴充軍備。[32]
沃克·康納則將民族主義的產生歸結為四點[33]:
- 民族意識是一種屬於大眾而非精英的現象,而大眾在文盲或半文盲狀態下大多都會對民族認同保持沉默;
- 民族的形成是一個過程而不是一個事件,而在這一過程中存在難以精準衡量的一個時刻,有足夠的個體接受民族認同並能夠以民族主義進行大規模社會動員;
- 民族的構建過程不一定會水到渠成,也有可能戛然而止;
- 認同同一祖先的歸屬感是構成民族內同胞之情的關鍵,但這一種認同不一定符合事實,因此民族的歷史經常和民族的形成無關。
安東尼·史密斯將民族及民族主義如何產生和發展最廣歸納為三種主要解釋,時下學術界最廣為接受的解釋是現代主義解釋,而很多公眾會接受永生主義解釋的主張,在二戰前原生主義解釋也很流行:現代主義(亦即建構主義)認為,包括民族、民族國家、民族認同、民族主義等等都是現代化的一種現象,而這一現象將將主權、統一和民族融入到政治生活中並以其自身形象改造這個世界,例如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就認為民族是「想像的共同體」,屬於社會建構的結果,而霍布斯鮑姆更是斷言「民族主義創造了民族」[34][35];而永生主義斷言,雖然民族主義的意識形態可能是新近的,但民族始終存在在歷史的各個時刻,主張某些民族古老而永垂不朽;最後原生主義認為民族原生於自然,而決定民族認同的往往是自然界中的基因構成或者對社會文化的依戀;此外,還有一些受後現代主義影響的解釋,例如史密斯自己所認同的族群-象徵主義。[12]:50-61
歷史發展
儘管民族自治、自決等現代民族觀念直到18世紀才形成,但在歷史上由族群引發的紛爭一直是文明中反覆出現的一面[37],從古羅馬的猶太人起義、薩珊王朝的波斯文化復興再到現代的由拿破崙占領所激發的德意志民族主義這類運動不乏其例[38][39],在原生主義者看來,這些運動也是民族主義最早的歷史溯源[9]。建構主義觀點認為,民族主義起源於17、18世紀的英國和法國,並在18世紀影響到美國和拉美地區,19世紀開始在歐洲大陸傳播、興盛,而到了19世紀末20世紀初,民族主義開始在全球範圍內流行,並最終影響20世紀亞非拉殖民地、半殖民地國家的獨立運動。此外,對於民族主義的歷史和分期學術界一直存在爭議。[26]
傳統觀點認為民族主義起源於歐洲,世界各地的民族主義本質都是西方的,大多是西方民族學說的改良版本[40]。例如,本尼迪克特·安德森認為,殖民地民族主義本質來說是對工業資本主義所造就的新式帝國主義的一個反應,殖民地政府的中央集權以及標準化的學校體系創造了新式的朝聖之旅,殖民地知識分子——尤其是20世紀初的知識分子——從教育中習得西方民族主義的原型並加以仿效、改造和改進,向殖民地的大眾宣傳他們所想像的共同體。[1]:109-134在建構主義者看來,民族主義和人民主權的思潮引領歐洲各族群或民族的革命來到高潮,在19世紀民族主義成為了歐洲社會及政治的主導思想之一,也成為20世紀引發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最主要原因之一。[41][42]傑拉爾德·紐曼主張,民族主義出現在工業革命後形成全國性的統一市場和公共領域的英國[43],大多數歷史學家還是將法國大革命作為歐洲民族主義的開端,法國大革命不僅激發了法蘭西民族主義思潮,還對義大利和德意志地區的知識分子起到了極大影響[44]。美國革命和法國大革命擴大了世界範圍內愛國主義和民族主義的影響力[45][46]。從19世紀後半期到一戰前夕,歐洲的民族主義開始進入大發展,民族主義開始擴散到那些國內的少數族群和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弱小國家上。[47][48]
針對民族主義歐洲起源論,也有如印度學者帕沙·查特吉提出質疑,施泰恩·騰內松等則在《民族的亞洲形式》(Asian forms of the nation, 1996)中提出亞洲具有不同於西方民族國家的文明國家概念,認為諸如中國、印度的亞洲國家的民族主義與歐洲民族主義有著系統性的差異,而中國就是最好的例子——中國在近代以前就已經具備以儒家文明和漢族認同為基礎的同一政治共同體模式,而這種政治意識的萌發既沒有人民主權等現代理論驅動,也沒有建構論者所謂的西方現代化影響[40]。文明國家的觀點在近年來受到馬丁·雅克、張維為等學者支持,在中國大陸、印度和俄羅斯等地受到歡迎[49]。
民族主義使20世紀成為「最好戰的世紀」,即便拋去種族滅絕、饑荒、經濟蕭條等事件,整個世界共爆發了275場戰爭,造成1.15億人死亡,而如果加上這些於民族主義有關的事件,民族主義造成的死亡人數可能達到數億或者更多[51]。民族主義導致了第一次世界大戰,而在戰後歐洲列強並沒有如約遵照民族自決原則給予亞非國家自由,只允許歐洲國家進行獨立,這種犧牲弱小國家利益以滿足自身霸權的做法引起了眾多國家不滿,爆發了如三一運動、五四運動、非暴力不合作鬥爭、土耳其獨立戰爭等一系列抗爭行動。與此同時,蘇聯允諾取消和亞非國家的不平等條約,諸如甘地、凱末爾、孫中山等民族主義者開始尋求與共產主義者之間的合作。[52]:30-32,62而在戰間期及接下來的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歐洲、美洲以及亞洲的政治精英們通過大規模動員對社會進行了嚴格管控,戰爭消滅了無政府主義運動,將人們推向社會主義和民族主義,乃至於法西斯主義運動。[53]第二次世界大戰大大削弱了殖民主義國家的實力,大大加快了殖民地的民族主義運動發展和殖民帝國的解體[54]。二戰後,西方世界中諸如北大西洋公約的國際組織及區域聯盟的建立大大減少了戰爭的可能性,使得民族主義逐漸遠離了戰爭,自由市場削弱了國家所扮演的作用,而平權運動將公眾注意力轉移到少數族群上,又使得這些群體對於建立民族國家的需求有所減少。[53]二戰後,從埃及開始,非洲以及世界上廣大前殖民地半殖民地國家開始了新一輪非殖民化進程,當地的民族主義者最終從殖民者手中奪取政權。[55][54]
冷戰中,民族主義最終導致了蘇聯解體和東歐劇變,這一巨變極大刺激了世界各地的民族主義運動,甚至波及了一些英國等老牌民族國家。[11]:196-202冷戰以後,加泰隆尼亞、科索沃等地的分離主義顯然是最明顯和突出的民族問題,同時中東的伊斯蘭原教旨主義指導下的極端宗教民族主義者也開始鼓吹聖戰,在獨立國協和前南斯拉夫地區淪落為少數民族的前主體民族形成了區域內的泛民族主義傾向,西歐冷戰後移民潮和難民潮的湧入也催生了排外的右翼族裔民族主義,而在非洲一些國家民族主義更是和部落政治、族群矛盾糅合,導致衝突不休。[56][57]雖然民族分離主義傾向日益增強,但當代民族主義也顯示出截然不同的另外一種趨勢,即以歐盟為代表的、民族國家間相互合作的超民族主義或者說集體民族主義、區域民族主義的趨勢,這些國家集團的出現體現了各個民族間為維護共同的民族利益所作出的努力。[58]
就現狀而言,除了日本、韓國等10%左右國家主體民族比例超過90%,可以算是純粹的民族國家,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存在著多民族、多族群的社會結構,而如印度等國最大族群比例甚至可能低於50%,在這些國家以主體民族完全否認少數族裔權益的政治嘗試亦不太現實,通常會通過強化公民意識、培育民族意識、以及強調共識文化來構建國族觀念。[7][59]
社會影響
語言與民族的關係最早可以追溯到德國學者赫爾德、費希特等人的思想,赫爾德在1772年的《論語言的形成》中指出:「人們世世代代的思想、感情、偏見等等都表現在語言裡,說同一種語言的人正是通過語言的傳承而具備相同的歷史傳統和心理特徵,以共同的語言為基礎組成民族是人類最自然最系統的組合方式,而語言就是各個民族最神聖的屬性,也是它們彼此之間最重要的區別性特徵。」而費希特在闡述語言與民族的關係時,還藉以闡發德意志民族優越論,稱只有德意志民族的語言始終如一,其他條頓民族的語言早就死了。[61]
共同的語言為民族的特徵之一。但這一點頗受爭議,如果從口語角度,標準口語的普及往往是近代民族國家形成後國民教育普及的結果,而在之前語言內部的分歧往往很大;而從書面語角度,讀書寫字在過去往往是少數人的權利,大多數人都無法了解書面語。霍布斯鮑姆認為,語言對於民族的產生有著間接作用,少數精英以語言為紐帶構成一個圈子並逐漸產生足夠的文化的影響力使得更多人接受了這種他們的共同語,近代民族即產生在這一群體之上。霍氏還認為:「民族語言只是從各種不同的通行語中提煉出一種標準化的對話方式,然後把所有通行語降格為方言。」[62][61]
對於很多國家而言,民族獨立前會選取一種語言或者方言以語言界定民族,待到獨立後又會開始推廣一種語言以推進民族的團結和統一。例如匈牙利語文學在1772年的出版昭示了匈牙利民族主義的誕生。法國大革命中的雅各賓派認為不同的語言妨礙了人與人之間的平等,所以強制要求所用人使用社會精英所使用的標準法語;法國在歷史上長期打壓布列塔尼語等少數族裔語言和各地方言,直到今天法國憲法中仍將法語與法國國歌和國旗並列,作為代表國家的崇高象徵。[63][61]
20世紀60年代,加拿大媒介理論學家麥克盧漢提出了「印刷民族主義」的概念,指出印刷媒介的發展促進了民族語言的定型,而由民族語言出發獨立的現代個體和現代民族也由此產生,印刷不僅加速了信息的傳播,同時也導致了宗教共同體的消亡、民族共同體的形成和資本主義的興起。[64]這一觀點亦為《想像的共同體》作者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所採納,其認為印刷資本主義也是民族主義的必要條件之一,民族的「印刷語言」在民族主義話語中占據著重要的政治意義和文化意義,作為出版這些「印刷語言」的字典編纂者、語言學家、文法學家、民俗學家、政治評論家和作曲家,他們的出版影響著擁有權力的讀書階層和日益壯大的中產階級,而印刷品最終滲透到群眾中將民族獨立等主題帶給了讀者,而帶動了大眾中民族主義的興起。[1]:66-80
現代歷史學起源於19世紀,而在當時就已經服務於歐洲的民族主義運動,歷史學可以說極大程度刺激了歐洲民族主義運動的發展,而在另外一方面民族主義也將其不良因素帶入歷史學中,並通過歷史學將這種不良因素滲透到大眾意識中[65]:15。例如早期的德意志民族主義者成立了「古德意志歷史知識協會」,而這一協會資助了大量有關德國歷史的收藏輯錄——即《德意志歷史文獻》的彙編,將有關從義大利到法蘭西再到波羅的海地區的所有操德語者曾經生活或統治過的土地的文獻都匯入了這一本書中。[65]:26-29而霍布斯鮑姆就將歷史學家和民族主義者之間的關係形容為毒品生產者和癮君子之間的關係,「塑造一個民族的是它的過去,使一個民族與其他民族反目的也是過去,而歷史學家恰恰是製造過去的人」。[66]
歷史書寫本身就容易帶有民族主義傾向,例如對於英國的歷史描述往往強調不列顛民族的海洋性,而俄羅斯民族則突出俄羅斯廣袤的疆域,而在殖民列強之外的前殖民地地區也有著不同於偏袒於西方中心史學的民族主義敘述[67];而通過對歷史的不同敘述、評價所體現不同的民族主義觀念也容易引發各個族群之間的矛盾和衝突,從而使歷史成為民族主義者的競技場。當民族主義成為歷史敘述的終極目的是,歷史本身就不再重要了,歷史有可能會成為某些族群依據主觀選擇的社會記憶。[68]例如日本民族主義者在二戰中慰安婦和南京大屠殺問題上採取歷史修正主義手法,引發其鄰國圍繞日本歷史教科書問題展開的爭論,進而影響了各國間的外交關係。[69]
一般說來,教育制度都帶有民族主義傾向,當教育制度轉向具有挑釁性的民族主義時,全世界的和平共處將會處於危險境地[70]。19世紀以來,教育理論和實踐受到民族主義思潮的影響,誕生了民族主義教育思想,其以民族主義為理論根源,以國家為中心,奉行民族至上、民族文化至上,追求教育的國家化和大眾化。民族主義者希望通過國民教育來培養熱愛祖國,重視民族文化,具有民族意識的公民文化心態,以實現對內維護國家統一,對外維持國家獨立的目的。[71]
民族主義教育思想的出現和國民教育的普及不無關係,在啟蒙運動中狄德羅等學者就提出要將教會壟斷的教育轉移到民族國家手中,努力按照國家的需要和標準來塑造和改造國民。作為早期國民教育的推動者,拉夏洛泰抨擊耶穌會教育,認為教育應當為國家和民族服務。而拿破崙戰爭時期的德國學者費希特認為德國的失敗在於教育,因而主張新教育要激發民族情感,培養民族道德。而後來的美國學者杜威批評德國的民族主義教育缺乏民主性,用「國家」代替了「人類」,將教育變成了一種紀律訓練的過程,而主張民族國家的教育應當宣揚民主思想。而二戰中法西斯陣營則在教育中鼓吹極端本民族中心的民族主義,將學校轉化為了國家的兵工廠。作為一種撥亂反正,戰後的各國教育都更加注重國際主義,強調世界文化的多元包容。[72]
而對於民主國家而言,教育的作用也和其自由民主傳統有關:新晉民主國家的教育往往更容易排外而有著長期民主傳統的國家則對於外人更加包容,但兩者的教育的民族主義傾向幾乎相同,而這些傾向和文化多元性無關[73]。而像日本、俄羅斯等非西方國家,大眾教育的普及也常常和其自身的強國及軍事目標聯繫在一起,而非出於實現民主的迫切需要。[74]
女權批判家認為民族主義是男性用以正當和合法化性別控制和性別壓迫的一種機制。通過社會對男性和女性氣質的塑造,民族主義的性別化不僅影響著男性和女性對民族建構的參與程度,而且塑造了民族主義者所建構和想像的民族形象。[75]一般而言,民族都會擁有自己的民族形象,而這一種形象往往是帶有性別色彩的[76]。
例如,民族的具體土地往往會擬人化女性形象,而這一形象經常處於敵人的危險乃至外國男性的欺凌之下,而由此萌發的保護欲和民族尊嚴感又常常帶有大男子主義。[77]同時,歷史、政治意識和宗教等因素所衍生的民族主義更通常為男性形象[76],這種形象往往彰顯民族獨一無二的強健氣魄或男子氣概[76]。如果按照社會文化建構的理解,民族主義和性別的聯繫往往是通過「我們」和「他們」的對立建立起來,而民族主義通過排斥這些所謂的「他者」以鞏固民族的內部團結——而賦予某一性別或某一國家權力往往是以其它性別為代價或者剝奪了其它性別的權力,而在某種意義上民族主義也充當維護異性戀中心權力體系的工具。[75][78]
民族主義中這種普遍性的性別偏向不僅影響了個人的生活體驗,還對國際關係產生作用[79]。例如,殖民帝國開始與霸權男性氣概相結合[80],殖民地成為為西方想像中的「他者」形象,受到霸權主義和男權主義的雙重壓迫,殖民主義極大程度和男性的民族主義聯繫在一起。[81]而東方也為這種「他者」想像所影響,在東方主義想像中東方往往是以一種女性化和性化形象出現,而西方作為東方世界的「他者」也相應以男性形象出現——其被征服民族的境遇是非常矛盾的:一方面,這些民族被認為是由於其女性特質而被征服;在另外一方面,其民族的女性特質也恰恰是由被征服境地所體現[80]。作為戰敗一方的被征服民族往往被認為是軟弱畏縮而偏向女性,而作為戰勝一方的殖民宗主國則相應需要表現雄健有力,凸顯與被征服僕從國和附屬國的女性氣質刻板印象截然不同的大男子氣概。[82]在很多國家,其男性的民族主義形象和戰士觀念密不可分,其好戰黷武、剛毅果決而又健壯有力,全然不同於女性平和、柔弱、非暴力和多愁善感的特質——這些男性化的戰士形象也是社會歷史所演變出的性別偏見之一。[80]
這種文化上的二元性,即男性勇武而女性貞潔的形象,反映了男性民族主義中主流民族形象在種族、階級、性別以及性取向方面隱含的不平等[82]。民族和性別相互支持,相互建構為一個體系,在這個體系中民族充斥著男性理想化的同志兄弟之情[83]。而男性特質經常是導致政治暴力傾向的重要因素之一[83],而所謂民族危機的一大普遍特徵就是,社會所認同的男性氣概上急劇變化[84]。
民族主義在推動民族爭取獨立和統一的同時,與地方的傳統文化、民俗藝術也有著緊密聯繫。民族主義根據現實需要重新解讀、復興這些傳統文化以塑造民族的新形象,並通過國民教育和制度培養本民族有別於他民族的獨特個性,從而構建對於本民族的認同感。早期民俗學中這種傾向以德國的赫爾德最為典型,其認為從中世紀開始德國就已經失去了本民族的民族精神因而德國人需要回到中世紀尋找本民族的文化傳統,而收集民間詩歌也成為重振民族精神的一種手段。在赫爾德的啟發下,芬蘭學者戈特倫德(Carl Alex Gottlund)等人也開始收集芬蘭本民族的民歌,而埃利亞斯·倫羅特編創的《卡勒瓦拉》成為了廣為認同的民族史詩。而柳田國男開創的日本民俗學,也受到德國民俗學的影響,將探究日本的民族性、民族文化為目標,帶有強烈的國家意識和民族主義傾向。[85]
在19世紀,隨著民族主義的廣泛流行,西方的浪漫主義音樂也開始受到民族主義漸染而越發注重自民俗音樂中取材,在作品中融合本民族的音樂特性,以彰顯其民族性——而東歐、北歐的音樂家也在這股風潮發展出民族樂派。民族樂派的創作者往往來自於受外族統治、或音樂傳統為西方同化的民族,努力尋找最具自己民族特色的音樂曲調,以區別於西歐主流的古典音樂,力圖區別並抗衡於主流的德、奧音樂,在作品中往往寄託著對本民族文化的深厚情感,將浪漫主義的「個人個性」發揮為「民族個性」,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柴可夫斯基、德沃夏克等。[86]
諸如世界盃的體育賽事吸引了世界範圍內的關注,比賽中往往都是各個民族之間的較量,而各國觀眾也會投入巨大熱情去支持自己國家的國家隊,這也增加了人民對自己國家隊乃至於國家、民族的認同感或歸屬感。[87]體育項目有極大能力去激發和放大民族熱情以及一些民族偏見,同時也是民族內相互慰藉、相互團結、攜手並進和相互友善的源泉和動力。[88][89][90][91]大英帝國對世界各地士兵和臣民的體育參與極為重視,而其中一些屬地的當地人也會積極參與到運動中[92],就比如1930年開始的大英帝國運動會,即今天的大英國協運動會。[93]而法蘭西殖民帝國也緊跟英國人的腳步,運用體育運動來團結自己的殖民地,殖民地官員積極推動並補貼一些田徑運動、桌面遊戲以及舞蹈,還曾在殖民地推廣足球。[94]
民族主義類型
作為一種複雜的社會現象,民族主義經常和各種不同的意識形態結盟,並非只會產生法西斯主義等極端民族主義,就起源而言民族主義也是脫胎於人民主權等民主主義思潮,二戰後隨著法西斯主義等右翼思潮衰退,民族主義逐漸為社會主義勢力把控,而在冷戰結束後民族主義又和排外相結合,折射出當代社會的失序。不同時期、不同地域和不同內涵的民族主義使得任何單一、抽象、籠統的「民族主義」定義大而無當,因此不同學者對於民族主義有著各種分類解讀,但也有如卡明卡一樣堅持民族主義只有一種政治民族主義的學者存在。[95][96]今天最經典的劃分是將民族主義二分為公民的、和種族的民族主義,前者往往更加自由民主、是西方的而後者往往不民主、不是西方的[97];而從80年代開始學術界開始認識到這種劃分方法的偏頗之處,並且對民族主義有著更加多樣化的劃分方法。[98][99]
對於民族主義最為經典的分類即漢斯·科恩的二元分法,他在其1944年發表的《民族主義的思想》(The Idea of Nationalism)在這本書中將民族主義劃分為兩種,認為西方的公民民族主義中的民族是自願生活在共同法律之下,被同一立法機構代表,能夠對自己政府的人群,而東方則是基於共同起源和共同文化的族群,因而西方的民族主義自由自願、開放包容、具有理性、代表公民精神,而否認東方的民族主義的自由理性,將其歸為文化狂熱和祖宗崇拜。[100][101]
後來的學者也延續了二元法,發展出公民民族主義、自由民族主義或憲政民族主義與族裔民族主義的劃分[101]。其實早在19世紀中葉,美國政治家威廉·柯林斯·惠特尼就將民族主義分為像美國一樣的開放民族主義(open nationalism)和德國、俄羅斯一樣注重本土性的封閉民族主義(closed nationalism);E·B·哈斯也一樣區分革命民族主義和兼容民族主義;安東尼·史密斯分了領土民族主義和族裔民族主義,將公民民族主義作為領土民族主義在政治價值觀上的一種延伸[102];霍布斯鮑姆也對民族進行了二元劃分,將1830-1870年間的民族主義稱作「政治民族主義」,而1870-1914年間的民族主義稱作「族裔民族主義」或「語言民族主義」,而前者往往有一定門檻限制而積極追求統一。[101][95]
一般而言,公民民族主義強調公民的政治權利、義務、信仰對於民族的作用,根源於公民共同的法律和制度文化,思想來源於啟蒙運動;公民民族主義者往往追求國土內所有公民的合法權益,並不反對國內族裔的多樣性[103]。族裔民族主義以一般以共同的傳承為界定,其傳承包括共同先祖、語言、信仰等事物,族裔民族主義相信每一族群都有權選擇自決,或由當前的社會體系獨立出來,或超越國家要求同一民族的獨立或統一[102]。
近年來反對者往往指出:第一,現實中不存在純粹的族裔民族主義或者公民民族主義,每一種民族主義既有其族群基礎,又存在其公民或地域訴求;第二,西方的民族主義最早也是支持族裔特殊性的民族主義,具有公民普世精神的民族主義是隨著民主政治發展而來。例如在印度學者查特吉看來,西方最早將民族主義作為自由主義的信條推廣到東方,但當民族主義顯示黑暗時候就劃清界限:東方接受民族主義並非出於自願,西方遂理解非西方民族主義為扭曲,又標榜自身民族主義之現代化、理性和先進,這實際上是西方壟斷民族主義話語權的體現。[96]中央民族大學的潘蛟教授則認為,這些指責雖然有合理之處,但其否定公民和族裔劃分的同時討論族裔到公民民族主義的進化有違邏輯,公民民族主義和族群民族主義仍不失為合理的劃分方式;同時強調公民民族主義和族裔民族主義並非基於東西方文化和民主政治的差異,由權力形勢和不同族群政策所決定:公民民族主義也未必優於族裔民族主義,某些情況下會成為剝奪少數族群權利的幌子;族裔民族主義也不一定代表著排外、激進和暴力,在某些情況下實為權利抗爭之產物;兩種類型的主張有時也會同時出現在同一地區的民族主義中。[103][100]
根據民族主義在政治、經濟、文化和宗教等方面的表現形式,民族主義可以分為政治、經濟、文化、宗教等民族主義[104],這些民族主義通常是關注於群體在某些領域的特定訴求,往往既不是純粹的公民民族主義,也不是純粹的族裔民族主義,既可以以愛國主義形式出現,也可能表現為某一民族的集體訴求。[102]
例如,政治民族主義是追求「政治的和民族的應該是一致的」政治原則[96],既可以是對主權和領土的關切,也可以是族群對政治地位、權利的訴求;經濟民族主義是為維護和增進本國或本民族的經濟利益而產生的思想、態度和行為,往往表現為經濟中的貿易保護主義;文化民族主義以共享的文化定義民族主義,高度重視本民族文化的生存狀況,但並不一定在政治上有訴求;宗教民族主義將宗教和民族主義相結合,共同宗教往往起到團結民族的紐帶作用,也充當著政治動員的工具,比較典型即如印度人民黨的印度教民族主義。[102]
極端民族主義是狹隘的、自我中心的民族意識的膨脹,其企圖以單一族群建立族群結構極端單一化的國家,極端民族主義者很大程度都是種族主義或族裔民族主義者,但有別於一般的種族或族裔民族主義,其在處理族際關係時有著很大不同,通常會近乎獨裁和武斷的姿態拒絕外來移民並意圖徹底清除任何非本土的「外來者」,而其煽動者往往會誇大其敵人的威脅並鼓動支持者歧視、攻擊這些「他者」,而嚴重者甚至可以引發戰爭。極端民族主義者還會將政治上行使主權的國民(nation)狹隘地理解為本族群,並認為但凡是個族群就可以建立國家,只要是一個國家就只有一個民族,只要是一個民族就只有一個國家,這也造成了族際社會的割裂和多族群社會的崩壞,乃至於出現大規模衝突或戰爭。[105]
而在歷史上,和極端民族主義相結合的意識形態有極權主義、沙文主義、擴張主義、軍國主義、種族主義等;雅各賓主義則是極端民族主義的最早實踐,其強制同化國內少數群體,禁止法語外的一切語言,並在拿破崙時期發展出大國沙文主義積極對外侵略;極端民族主義也在二戰中和法西斯主義相結合,德意日法西斯推行國家主義、軍國主義和種族主義,對內獨裁對外瘋狂侵略,造成了二戰的悲劇;而到了21世紀,恐怖主義活動成為了實踐極端民族主義的一大方式,新納粹主義等思潮又重新回到人們的視野之中,針對特定民族或族群的暴力活動越發猖獗。[105]
批評與反思
民族主義自法國大革命爆發之初,即帶有爭取獨立、自由、民主、平等的正面意義。民族主義在民主獨立和解放中起到了巨大的凝聚和號召作用,其推動了德國、義大利以及拉丁美洲國家的團結和統一,也促進了亞非殖民地反抗列強的民族運動發展,毫無疑問推動了世界歷史的發展。民族主義也是國家重建和發展的巨大動力,支持了中國、日本、亞洲四小龍等國家或地區戰後經濟的恢復和發展。但民族主義也為人用做侵略或壓迫之工具。[107]
民族主義的批判者往往指出民族定義的模糊不清,或是質疑民族國家的政權合法性。民族主義者認為,民族的邊界與國家的邊界應該完全重合,因而反對多元文化主義[108]——這種觀點導致許多民族團體聲索特定的領土,乃至於試圖推翻政府[109]。哲學家格雷林則反對這一觀點,指責「(民族主義者)所聲索的邊界引發了過去無數血腥戰爭」,還認為「地球上沒有一個國家不能容納不止一種彼此不同而又能夠美美與共的文化。文化遺產和民族認同不是一回事」。 [110]
基於民族主義定義的多樣性尤其是個人對其民族認同的不同見解,對民族主義的評價必然會因人而異。民族主義也可能帶有壓迫性質,將個人認同置於國民整體之下,使得精英或者政治領袖得以操縱普通民眾[111]。早期對民族主義的批判常和民族主義者試圖在地緣政治將每一個民族分離為一個國家的主張有關,19世紀的民族主義者通常會反對歐洲的那些多元族群帝國,而在那時候批判者中就已經出現了最早的國際主義者和反民族主義者。20世紀的伊斯蘭復興運動也從伊斯蘭教角度批評了民族國家[112]。
哲學家安東尼·克利福德·格雷林說民族主義是人為製造的,「它們(國家)的邊界是在過去戰爭的鮮血中繪製的」。他認為,「地球上沒有一個國家不擁有一種以上不同但通常共存的文化。文化遺產與國家認同不是一回事」。[113]
英國小説家、《動物農莊》和《一九八四》的作者佐治·奧威爾將民族主義與愛國主義區分開來,他將愛國主義定義為對特定地方的奉獻。更抽象地說,民族主義是「自欺欺人的權力渴望」[19]。對於奧威爾來說,民族主義者更有可能被非理性的消極衝動所支配:
例如,托洛茨基主義者只是成為蘇聯的敵人,卻沒有對任何其他單位產生相應的忠誠。當人們理解了這一點的含義時,我所說的民族主義的本質就會變得更加清晰。民族主義者是只考慮或主要考慮競爭聲望的人。他可能是一個積極的或消極的民族主義者——也就是說,他可以用他的精神能量來推動或詆毀——但無論如何,他的思想總是轉向勝利、失敗、勝利和屈辱。他把歷史,尤其是當代歷史,看成是無休止的大國崛起和衰落,每一個發生的事件在他看來,都在證明自己國家正在升級,而某個可恨的對手正在衰弱。但最後,重要的是不要將民族主義與單純的對成功的崇拜混為一談。民族主義者不遵循簡單地與最強大的一方聯合起來的原則。相反,選擇了自己的立場,他說服自己這是最強大的,即使事實壓倒性地反對他,他也能堅持自己的信念。
在共產主義者和社會主義者中,馬克思認為現代民族是資產階級發展的產物,民族壓迫實際上就是階級壓迫,民族問題只會產生於資本主義社會中,隨著資本主義發展民族特性終會被工業化和全球化所消滅[114];19世紀末,盧森堡等學者當時躍活在中歐的民族主義運動持批判態度;到了20世紀,例如約瑟夫·畢蘇斯基、列寧等當代理論家對民族自決持同情或支持態度[115]。
自由主義者經常批評民族主義非常危險,並認為民族主義是造成民族國家相互衝突的根源。早在1862年,歷史學家阿克頓勳爵痛斥民族主義為精神病(insanity),在他眼下民族主義者迫害國內少數族群,將自己國家的利益置於任何道德原則之上,並且極為危險地讓所有個人從屬於自己的國家;但勳爵本人同時也反對民主制度,並在義大利統一戰爭中支持教宗國一方[116]。 而到了20世紀下半葉,自由主義對民族主義態度分化,也有沃爾澤、伯林、泰勒以及米勒等哲學家支持民族主義並強調自由社會需要建立在穩定的民族國家基礎上[117]。
和平主義者對民族主義著重於批評民族主義運動及其相關的軍國主義的暴力行為,並指出民族間的衝突往往源自於民族的侵略政策和沙文主義[118][119]。在某些國家,如德國,民族象徵與民族自豪感因與過去的戰爭相關而名聲大壞[120]。英國和平主義者羅素就批評民族主義使個人失去了對其祖國外交政策的獨立判斷能力[119][118],而愛因斯坦也認為民族主義是一種幼稚的傳染病,是人類的麻疹[121]。
參見
注釋
參考文獻
延伸閱讀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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