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特伽罗(梵文:pudgala,Pudgalāstikāya;巴利语:puggala),又译为福伽罗、弗伽罗,意译为数取趣,佛教术语,泛指通常所说的“有情”、“众生”或是我。这个术语源自于古印度哲学,在不同沙门教派传统中,都使用这个术语来建立自身学说,佛教也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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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教经典,补特伽罗可泛指任何的人[1],因此也译为有情或人[2][3]。佛陀在经藏中除了施设了众多补特伽罗,也对其含义有所解释,例如《增支部·嫌恨品·A.5.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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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比丘!凡对补特伽罗,若起嫌恨时,则对彼补特伽罗,须修慈[4],如是而对彼补特伽罗之嫌恨,应可除去。…… 诸比丘!凡对补特伽罗,若起嫌恨时,则对彼补特伽罗,须坚定建立此业为彼者,此具寿之业为彼者。领有业,以业为起原,以业为亲族,以业为归趣。即使所作或善或恶之任何业,彼皆当须受其[业之]付与。如是而对彼补特伽罗之嫌恨,应可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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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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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补特伽罗与业报有密切关联,在古印度宗教,或被视为轮回的主体。[来源请求]
佛教认为我(ātman)是对五蕴的错误认识[5],只是假名[6][7],蕴、处、界,皆为非我、非我所,即一切法无我。因此在提到轮回主体时,多用补特伽罗来代替。
基于论书如《俱舍论》等的说法,学术界对佛教理论的一种有代表性解读[来源请求]称:相对佛教而言的外道所认为的我,可称离蕴我[8],他们认为在五蕴之外存在一个真正的自我,或神我(puruṣa)、命(jīva),它是常住不变的,单一的,有支配功能的[9]。佛教反对这种见解,认为五蕴由业的牵引逐渐产生变异,没有主体“我”的支配,只遵循因果规律。
犊子部及其支派认为,补特伽罗与五蕴非即非离,立实有的“不可说我”,其他部派认为,补特伽罗若是实有,则类同于外道所说之我[10],补特伽罗只是依五蕴而说的假名,没有独立实存的自性[11]。
在《阿含经》中使用补特伽罗(pudgala)来指代“轮回之主体”,译为“人”,而不是使用“我”(ātman)这个词。《巴利论藏》也有总集佛陀施设各种补特伽罗的《人施设论》,可对应于汉译分别说部《舍利弗阿毘昙论·非问分·人品》。佛教主张无我,所以不承认补特伽罗具有独立实存的自性(胜义补特伽罗),但为了方便解说,而假名为补特伽罗(世俗补特伽罗)。
《论事》记载了部派佛教的许多主张,其中一个议题是补特伽罗是否具有独立实存的自性。犊子部承认补特伽罗为实有,被称为补特伽罗论者,遭到《论事》和《大毘婆沙论》的质难。
补特伽罗依照转生处(道、趣)的差别,分为五道众生:地狱道、饿鬼道、畜生道、人道、天道,或将阿修罗别立为一道,而为六道。
以贪爱的来源,分成三界:
- 欲界:地狱、人间、欲界天,居于此界的众生因为对饮食、睡眠、情欲等世俗欲望起贪爱所以称为欲界。
- 色界:色界天,其众生有形体,于色界四禅起贪爱。
- 无色界:无色界天,其众生没有形体,只以神识的形式存在,于无色界四定起贪爱。
依照出生方式的差别,分为四生:卵生,胎生,湿生,化生。
部派佛教中,说一切有部迦多衍尼子《发智论》主张“无补特伽罗”[12],后来提婆设摩《识身论》自称性空论者,将支持“有补特伽罗”的宗派概括统称为补特伽罗论者。被包括在其中的部派,包括了主张“补特伽罗自体实有”的犊子部[13]及其支派正量部等,和认为“有胜义补特伽罗”的说转部[14]等。
佛教的各种学派,对轮回的承载主体有各自的解说。
说一切有部提出假名说,认为补特伽罗只是五阴所形成的假名,并没有实质的存在。
佛教中最早提出补特伽罗学说的是犊子部。犊子部认为,众生在轮回之中,必定有个主体在转移,这个主体即是补特伽罗,又被称为非即非离蕴我、不可说我。补特伽罗携带着业,从前世转生至后世,形成各种不同的生命型态。
后人总结犊子部所认为的补特伽罗有三个特征:
- 是轮回的主体[15]。
- 是记忆的主体[16]。
- 是六识的主体[17]。
经量部提出种子说,认为业力的传递,如同植物一般,有种子、相续、结果三个阶段。众生因为业报,在心识中薰成种子,种子流转到后世,再度发芽,形成下一生。
巴利经藏记载,补特伽罗是具有连贯业力的轮回意义上的人、有情[18]。在赤铜鍱部《论事》中,认为补特伽罗并非“谛义、胜义”[19]上的存在,而是世俗概念上的施设。
说一切有部的说法被中观派继承,他们反对补特伽罗是实有的,认为因为存在补特伽罗我执,误认为五阴积聚是实有的,才会让众生流转。
唯识派在经量部的种子说的基础上,提出八识说。认为存在一种细微的心识,称为阿赖耶识,它是生死的根本。
如来藏学派以心性本净的如来藏说为真我,并分为空性的空如来藏和佛法功德的不空如来藏。
玄奘译《法蕴足论》卷2:“云何为善士?谓佛及弟子,又诸所有补特伽罗。具戒具德,离诸瑕秽,成调善法,堪绍师位。”
《一切经音义》卷48:“补特伽罗,案梵本:补此云数,特伽此云趣,罗此名取。云数取趣,谓数数往来诸趣也。旧亦作弗伽罗,翻名为入,言舍天阴入人阴,舍人阴入畜生阴,近是也。经中作福伽罗或言富伽罗,又作富特伽耶,梵音转也,译者皆翻为人,言六趣通名人也,斯谬甚矣。人者亦言有意似多思义,有智慧故名为人也。鬼、畜无此,何名人?斯皆译者之失也。”
《翻译名义集》卷2:“补特伽罗,或福伽罗,或富特伽罗,此云数取趣,谓诸有情起惑造业,即为能取当来五趣,名之为趣。古译为趣向,中阴有情,趣往前生故。俱舍云:未至应至处,应至处,即六趣也。又论云:死生二有中五蕴名中有,故谓为趣。涅槃云:中有五阴,非肉眼见,天眼所见。瑜珈论说八种人执,第六名补特伽罗,谓数数取诸趣故,或死于此能生于彼。正能生者,即是人执,又翻有情,又翻人。”
提婆设摩《阿毘达磨识身足论》:“性空论者,作如是言:‘谛义胜义补特伽罗,非可得,非可证,非现有,非等有,是故无有补特伽罗。’补特伽罗论者问言:‘具寿!慈何所缘?’答言:‘诸法性,有等有,由想等想,假说有情,于此义中,慈缘执受诸蕴相续。’彼问:‘汝说慈缘执受蕴相续耶?’此答言:‘尔。’彼复问言:‘汝然此不?谓契经中,世尊善语善词善说,当使有情具诸快乐,如是思惟入慈等至。’此答言:‘尔,彼作是言,汝听堕负。’”
《杂阿含经》卷13〈306经〉:“所以者何?眼、色缘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此四无色阴、眼、色,此等法名为人,于斯等法作人想、众生、那罗、摩[少/兔]阇、摩那婆、士夫、福伽罗、耆婆、禅头。又如是说:‘我眼见色,我耳闻声,我鼻嗅香,我舌尝味,我身觉触,我意识法。’彼施设。又如是言说:‘是尊者如是名、如是生、如是姓、如是食、如是受苦乐、如是长寿、如是久住、如是寿分齐。’比丘!是则为想,是则为志,是则言说,此诸法,皆悉无常、有为、思愿缘生;若无常、有为、思愿缘生者,彼则是苦。”
真谛译《阿毘达磨俱舍释论》卷22〈破说我品〉:“于经中佛世尊自了义说云:但于五阴,说假名人。于〈人经〉中说:‘依眼,缘色,生眼识,由三和合生触,共生受想作意等。是四种无色阴,及眼根并色,唯如此量,说名人。于此中立诸名:谓萨埵、那罗、摩[少/兔]阇、摩那婆、弗伽罗、时婆、布洒、善斗。于中立言:我由眼见色。于中有世传云:此命者,如此名,如此姓,如此种类,如此食,如此受苦乐,如此长寿,如此久住,如此寿际,比丘,如此事,唯名为量,唯言为量,唯传为量。如此等一切法,无常、有为,故意所造,由因缘生。’”
玄奘译《阿毘达磨俱舍论》卷49〈破执我品〉:“如〈人契经〉作如是说:‘眼及色为缘,生于眼识,三和合触,俱起受想思,于中后四是无色蕴,初眼及色,名为色蕴。唯由此量,说名为人。即于此中,随义差别,假立名想,或谓:有情、不悦、意生、儒童、养者、命者、生者、补特伽罗。亦自称言:我眼见色。复随世俗说,此具寿,有如是名,如是种族,如是姓类,如是饮食,如是受乐,如是受苦,如是长寿,如是久住,如是寿际。苾刍当知,此唯名想,此唯自称,但随世俗,假施设有。如是一切,无常、有为,从众缘生,由思所造。’”
玄奘译《瑜伽师地论》卷50〈本地分〉:“云何施设依?谓五取蕴。由依此故,施设我及有情、命者、生者、能养育者、补特伽罗、意生、儒童等诸想等。想,假用言说。及依此故,施设如是名字,如是生类,如是种姓,如是饮食,如是领受苦乐,如是长寿,如是久住,如是寿量边际等诸想,等想,假用言说。”
世亲《阿毘达磨俱舍论》:“此法外诸所执我,非即于蕴,相续假立,执有真实离蕴我故,由我执力,诸烦恼生,三有轮回,无容解脱。”
《成实论》卷5:“以今作后作,常一不变,故名为我。”
世亲《阿毘达磨俱舍论》:“然犊子部执,有补特伽罗,其体与蕴,不一不异。此应思择,为实?为假?实有假有,相别云何?别有事物,是实有相,如色声等;但有聚集,是假有相,如乳酪等。许实许假,各有何失?体若是实,应与蕴异,有别性故,如别别蕴;又有实体,必应有因,或应是无为,便同外道见;又应无用,徒执实有。体若是假,便同我说。”
世亲《阿毘达磨俱舍论》:“佛经中自决此义,谓:唯于诸蕴说补特伽罗。”
窥基《异部宗轮论述记》:“其经量部本宗同义:……执有胜义补特伽罗,但是微细,难可施设,即实我也;不同正量等,非即蕴、离蕴,蕴外调然有别体故也。”
法宝《俱舍论疏》:“我有二种,一、五蕴聚集,假名为我,二、或即蕴,离蕴,别执一物,以为实我。五蕴假我,不违理教,论主不破;别执实我,违其理教,障出离因,论主今破。”“我宗,即蕴假说为我,即蕴是我。外道妄执,有别实我,与蕴一、异,由我无故,一、异不成,故佛不记。”
符秦僧伽跋澄译《鞞婆沙论》:“问曰。何以故彼作经者(迦旃延子)立此经(阿毘昙八犍度论)。答曰。……或以三事故。增益智故。开意故。离计人故。……离计人者。诵尔所阿毘昙前句后何。如是四句不说计人。一切中说无我行。非众生、非命、非长养、非士。空净聚也。以三事益智、开意、离计人故作此经。”
北凉浮陀跋摩译《阿毘昙毘婆沙论》:“复次以三因缘故。尊者迦旃延子造作此经(阿毘昙八犍度论)。一为增益智故。二为开觉意故。三为断我人故。……断我人者。彼尊者造阿毘昙经。未曾说有我人。于一切处常说无我无人。以如是等众因缘故。彼尊者造阿毘昙经。”
玄奘译《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复次尊者(迦多衍尼子)以三因缘制造此论(阿毘达磨发智论)。一为增益智故。二为开觉意故。三为遮计我故。……遮计我者。尊者所造阿毘达磨。未曾说有补特伽罗。恒显诸行空。无有我。以如是等种种因缘。故彼尊者制造此论。”
符秦僧伽提婆译《阿毘昙八犍度论》:“如人不可得,空也,前心不住后心,云何忆本所作?答曰:众生法中,得如此智,忆本所作。”
北凉浮陀跋摩译《阿毘昙毘婆沙论》:“以何等故?如人不可得,乃至广说。问曰:何故作此论?答曰:为止他人意故,或有说者:有人,以有人故,忆本所作。……以何等故?人不可得,……前心不往后心,而能忆本所作。……答曰:众生之法,得如是相似习智。”
玄奘译《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补特伽罗既不可得,又无前心往后心理,何缘能忆本所作事?乃至广说。问:何故作此论?答:为止他宗显己义故。谓或有执:补特伽罗自体实有,如犊子部,彼作是说:我许有我,可能忆念本所作事。先自领纳,今自忆故,若无我者,何缘能忆本所作事?……补特伽罗既不可得,又无前心往后心理,何缘能忆本所作事?答:有情于法,由串习力,得如是同分智。”
《异部宗轮论》:“其犊子部本宗同义,......诸法若离补特伽罗,无从前世转至后世。依补特伽罗,可说有移转。”
《大毗婆沙论》卷11:“犊子部说,我许有我,可能忆念本所作事,先自领纳今自忆故。”
《南传巴利经藏·增支部·鹿住》:阿难!愚痴不聪明之女人鹿住优婆夷,以女人慧了知人与人补特伽罗优劣之[差](purisapuggalaparopariye)几何耶?阿难!世间存有十之补特伽罗。何等为十耶?阿难!此处有一类之补特伽罗,破戒而灭其破戒使无余,彼不能如实了知心解脱、慧解脱,彼即不听闻,不多闻,以见不能通达,不得时解脱。彼身坏命终,退而不能胜进,唯退失而不能胜进。阿难!复次,此处有一类之补特伽罗,破戒而灭其破戒使无余,彼能如实了知心解脱、慧解脱,彼有听闻,多闻,以见善能通达,得时解脱。彼身坏命终,胜进而不退,唯胜进而不退失。阿难!此中,有筹量者,筹量而曰:‘此人亦有如是之法,彼人亦有如是之法,云何有其一者劣,其一者优耶?’阿难!若如是[筹量],于长夜得不利苦恼。阿难!此中,破戒而灭其破戒使无余,能如实了知心解脱、慧解脱,且有听闻,有多闻,以见善能通达,得时解脱之补特伽罗者,比先前之补特伽罗更优胜。何以故耶?阿难!法流能渡彼。非如来谁能了知此别耶?阿难!是故,于补特伽罗勿筹量,于补特伽罗勿计量。阿难!于补特伽罗计量之人则衰亡。阿难!我或等于我者当能于补特伽罗计量。
《增支部·无戏论品》:“诸比丘!此等之四不思议,无须思惟;思惟于此等者,得狂乱、痛苦。四者为何?诸比丘!诸佛之佛境界,是不思议,无须思惟;思惟此者,得狂乱、苦痛。诸比丘!修定者之定境界,是不思议,无须思惟;思惟此者,得狂乱、苦痛。诸比丘!业异熟是不思议,无须思惟;思惟此者得狂乱、苦痛。诸比丘!世界之思惟是不思议,无须思议;思惟此者得狂乱、苦痛。诸比丘!此等四种之不思议,无须思惟;思惟此者,得狂乱、苦痛。”
觉音注释:“依谛义、胜义”者,此中谛义是不可认为依据如幻影、阳炎等无实体之物,是实在物(bhūtaṭṭho)。胜义是不可依据传说认为是最上物(uttamaṭṭho)……蕴处界根等五十七种分别法(dhammappabhedo)是实在如依自性之义(bhūtena sabhāvathena)而得,汝之补特伽罗可得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