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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琉球語:琉球/ルーチュー Ruucuu * / ?),古語中雅稱宇流麻(琉球語:宇流麻/ウルマ Uruma),位於日本西南部,是介於台灣和九州間的一個地區,曾建有琉球國,轄域包括琉球群島及其周邊海域。曾經向中國的明、清兩代朝貢,1609年後為薩摩藩所實際控制,但仍然向中國朝貢。其北部的奄美群島被日本薩摩藩佔領,行政區域今屬日本鹿兒島縣,餘下地區於1872年被日本通過「琉球處分」兼併,1879年改設沖繩縣。二戰日本戰敗後由美國取得行政、立法和司法權。1972年5月15日美國與日本簽訂條約,將琉球群島等領土非法轉給日本,沖繩縣復縣。
舊石器時代山下町洞人和港川人就已出現在沖繩本島;以沖繩島為中心在久米島、伊江島、宮古島、石垣島等都有舊石器時代人類遺骸出土。
在如今的沖繩縣境內至今尚未發現中石器時代的痕跡,但在鹿兒島縣奄美群島則有發現中石器時代的細石器痕跡。在距今7000年前左右琉球群島進入沖繩貝塚文化時代,屬於新石器時代文化,此時期人群可以肯定與現代琉球族直接相關。[1]大約從公元前4世紀開始,琉球進入貝塚時代晚期,此時期的特色是大規模貿易往來出現,當時琉球與日本,特別是九州,通過被稱為「貝之道」的海上貿易路線進行頻繁貿易往來,一開始琉球向日本輸出各種珍稀貝殼,交易日本彌生時代的土器,之後也輸入土器以外的物品,特別是貝殼加工品。[2]
8世紀開始,相當於中國唐代、日本奈良時代,由於東亞國際局勢成形,琉球進入範圍更大、更頻繁的東亞貿易與國際關係中。同時琉球在當時遣唐使的南島路航線上,已成為東亞重要航運節點,可以確定與琉球有關的歷史記載也出現在此時期,根據日本史料大和朝廷在698~727年有琉球來朝的往來記錄。[3][4]史學界認為大約7~8世紀琉球進入階級社會,出現階級分化。進入10世紀,相當於中國宋代、日本平安時代,東亞國際貿易更為興盛,琉球與宋、日、高麗貿易往來蓬勃發展,成為東亞國際貿易的中繼站。[5]在琉球與外界貿易蓬勃發展的同時,並有九州南部人群遷移至琉球,由於貿易與人群遷移,琉球開始出現農業,階級分化更為明顯,在此背景下琉球進入御城時代。
御城時代具體時間存在爭議,上限為12世紀,琉球開始出現農耕社會,[6]下限為16世紀琉球王國統一琉球群島為止,[7]御城時代的開始是由於貝塚時代晚期以來的貿易和人群往來,在東亞國際貿易興盛、九州南部人群移入的背景下,琉球透過貿易傳入農耕技術,並利用貿易中繼站位置獲取極大利益。之後農耕與貿易利益加劇階級分化,掌控貿易利益的豪族,獲得更高的政治權力,控制農民,形成稱為「按司」的統治者,琉球群島出現許多地方性小型國家組織,並彼此征伐,各按司並修築御城作為防衛工事,也成為各按司勢力的權力中心。
御城時代也是琉球文化形成的時代,琉球的語言、文字在此時期傳入。原始琉球語在7~8世紀的日本從原始日語分化,9~11世紀在九州與九州方言接觸並受到強烈影響,11~15世紀隨九州移民進入琉球地區。琉球文字也是從日本傳入,傳入漢字與平假名,演化成琉球漢字與表示琉球語的假名。另外,琉球的宗教信仰也在御城時代出現變化,一方面是出現源自原始信仰的琉球神道,琉球神道的祝女成為地方重要角色;另一方面佛教開始從日本傳入。除了日本,中國和東南亞文化也在影響琉球。
琉球早期歷史已很難考證。中國最早有關「琉求」的記載出現在《隋書》[8][9]。不過自隋代至元代,流求/流虯/琉球等名詞指涉的對象一直在琉球群島和臺灣島之間搖擺。直至明朝,隨着「臺灣」一詞的出現和統一的琉球國的建立,「琉球」一詞開始專指琉球群島。渡日唐朝僧人鑒真在《唐大和上東征傳》中首次記錄了沖繩本島居民對本島的稱呼「阿兒奈波」(あこなわ),此語傳入日本後逐漸演變為「おきなわ」,最終選定的漢字表記為「沖縄」(1702)。
日本最早有關琉球群島的記載見於飛鳥時代末期編撰的《日本書紀》中的海見嶋和阿麻彌[10][註 1]。公元8世紀編撰的《續日本紀》中也有很多琉球群島居民向當時的日本中央朝廷朝貢和接受冊封的記載。[11][12][13][14][15][註 2]
琉球本土的史籍記載了天孫、舜天、英祖三個王朝,然而這三個王朝都有一定程度的傳説性質;尤其是天孫王朝,其存在性都存在爭議。
14世紀初,沖繩本島出現南山、中山、北山三個較為強大的按司,進入被稱為「三山時代」的時期。1370年代至1380年代,三山陸續入貢明朝,謀求統治正當性。在三山王國出現之前,外島按司與沖繩本島各按司之間的關係是平等的,但1390年起,琉球諸離島部落酋長開始入貢中山。1392年,琉球接受了朱元璋派遣的福建三十六姓善於造船航海的技術者,這些福建移民居住在久米村的福建移民成為琉球重要政治、文化精英,以及和中國往來的族群。
1403年春天,中山、北山與南山等國一起向明朝進貢,明朝派行人邊信、劉亢等使節前往琉球。[16]1406年,巴志發兵推翻中山王武寧的統治,自立為中山王;此後中山王國又陸續併吞北山、南山,統一沖繩本島,建立琉球王國;明賜姓尚,琉球國第一尚氏王朝建立。
1453年尚金福王死後,第一尚氏王朝發生爭奪王位的內亂--志魯布里之亂,尚德王時期,1469年金丸被群臣擁立爲君,改名「尚圓」,建立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並向明朝宣稱其為尚氏後裔。1472年明朝使臣冊封尚圓為王。
尚真王時期(1477-1526年在位),南征八重山、與那國等島;1537年尚清王時期,琉球王國攻佔奄美群島,達到歷史最大版圖,其所謂「三省三十六島」局面形成。此後直到16世紀中葉以前,琉球因為中國明朝的海禁、朝貢體制下東亞的和平環境、以及琉球優越的地理位置,使琉球獲取東北亞與東南亞之間貿易的龐大利潤。
不過16世紀中葉以後,大量的倭寇海盜騷擾琉球,海上貿易受到阻礙,1572年隆慶開關更是導致琉球作為貿易中轉的重要性降低,琉球國蒙受巨大損失,有記載稱琉球曾向日本薩摩藩借貸。1609年,為了透過琉球重啟此前因萬曆朝鮮之役中斷已久的中日貿易,為此必須將琉球納入控制,日本薩摩藩在德川幕府的許可下入侵琉球;戰敗後的尚寧王被擄至日本薩摩簽訂《掟十五條》,從此琉球國向薩摩藩稱臣、割奄美群島予薩摩,並不定期向德川幕府派遣慶賀使和謝恩使,稱為「上江戶」,但是為了和明朝(及之後的清朝)進行朝貢貿易,薩摩讓琉球保持了表面上的獨立,文化被刻意保留。1644年清兵入關後,琉球同時也自稱大清藩屬,此後琉球進入同時向日本、大清朝貢的「兩屬時期」。
17世紀初期麻平衡從中國、日本引進許多作物、技術,特別是從中國引進黑砂糖製法,由於日本很少種植甘蔗製糖,於是琉球開始種植甘蔗,大量生產黑砂糖出口日本,成為琉球的支柱產業之一。之後琉球通過向象賢、蔡溫改革王國政治、社會和文化。
1844年,英國和法國訪問琉球尋求貿易,在幕府、薩摩藩允許下,1847年琉球對英國和法國開港。1854年,美國海軍上將馬修·佩里率領黑船從日本返回途中,逼迫琉球簽署了 《琉美修好條約》,之後琉球與法國、荷蘭簽署類似條約 。由於清朝與日本相繼開港,維持琉球獨立地位的意義喪失,於是有日後日本併吞琉球的舉動。
1871年八瑤灣事件中琉球民眾漂流到臺灣,54人遭到「生番」(原住民古稱)出草馘首。1872年,日本在明治維新之後將琉球國貶為「琉球藩」,視之為日本領土,並封琉球國王尚泰為「琉球藩王」,是為第一次琉球處分。1874年日本發動了牡丹社事件,自稱「為琉球被害之數十人復仇」,征討臺灣,之後在英美兩國調停下,清日簽訂《中日北京專條》,清朝政府也承認日本此次出兵為「保民之舉」,間接承認琉球人乃「明治天皇臣民」。1879年3月30日,明治天皇將琉球藩王尚泰發往東京,改置琉球藩為沖繩縣,並派知事取代原來的琉球王,是為第二次琉球處分。
1879年(明治十二年),日本政府在琉球「廢藩置縣」,不願被廢黜的國王尚泰曾派使臣向清廷乞援[17]。清日就琉球問題開始談判,清國提議把琉球群島分成三部分:接近日本方向的奄美大島爲日本領土,沖繩本島及其附近島嶼作爲一個獨立的琉球王國存在,而在南部的先島群島則作爲清國的領土。日本方面建議把琉球劃分成兩部分:沖繩本島及其北方島嶼作爲是日本的領土,而南部的先島群島則作爲清國的領土,但被日本拒絕 。[18]
1880年9月,清朝代表在談判中最後妥協,擬定《琉球專約擬稿》,以日本提出的方式把琉球劃分成兩部分,然而清朝內部拒絕同意這一條約,以拖延簽約使協定自動失效,導致協商破裂。[18]琉球問題一直拖延至甲午戰爭,1895年甲午戰爭後,日本同清政府簽訂《馬關條約》將台灣、澎湖主權移交日本,清政府從此不再提起琉球問題。
大日本帝國統治下沖繩縣的發展比明治維新後的日本本土要慢,而且長期沿用琉球國時代的舊制度,即「舊慣溫存政策」,以避免激烈改革引起反抗。直到甲午戰爭勝利後,日本因已鞏固對琉球群島,加上謝花昇領導的˙沖繩自由民權運動,日本遂開始對沖繩採取同化和現代化政策,在政治經濟方面實施地租改正、市町村制、眾議院選舉。文化方面,將琉球傳統信仰日本化,推動日本神道教信仰,打壓琉球傳統信仰。1896年隨着《沖縄県區制》和《沖縄県的郡編制》的頒佈,沖繩縣被編劃為首里和那霸兩個區以及島尻、中頭、國頭、宮古和八重山五個郡。1898年徵兵法開始在沖繩縣實行。1899年至1903年間開始實行土地整理和地租改正,曾讓宮古和八重山農民深受其害的人頭稅於1903年被廢除。1901年,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去世。1909年沖繩縣議會成立,並首次舉行了縣議員選舉。1912年,沖繩縣首次舉行眾議院議員的選舉。1916年,在日本政府推廣標準日語的壓力下,全沖繩教師大會要求在校園內使用以東京話為基礎的標準日語,琉球語被視爲「方言」而遭到打壓。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沖繩的經濟曾經歷過糖業繁榮。但大正末期至昭和初期,由於乾旱頻繁,農產品歉收,造成琉球群島嚴重貧困,加上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日本的經濟動盪,特別是1923年的關東大地震,和1929年的大蕭條重創琉球群島經濟,使琉球群島人民陷入以蘇鐵果腹的「蘇鐵地獄」。為了擺脫經濟困難,有大批人移民島外,沖繩成了日本名列前茅的「移民県」之一。移民目標除了日本本土外,還包括台灣、南洋群島、中南美洲等地。[19]
隨着1938年日本《全國總動員法》的制定和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爆發,日本國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被納入政府管制之下,琉球群島也被捲入戰時體制和規模更大的皇民化運動中。1943年,開羅會議中面對美國總統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的多次質詢,蔣介石表示不會反對由美中共同佔領和託管琉球群島,[20]但該謀劃僅停留在口頭商議的階段。另外一說羅斯福向蔣介石表示打算將琉球群島歸予中國,但被蔣介石拒絕。[21]1945年4月,太平洋戰爭之沖繩戰役爆發,數萬名當地平民在戰役中喪生、受傷或犧牲。除了美軍的大規模空襲、激烈的地面戰和戰爭帶來的饑荒和疾病之外,還有日本士兵在沖繩戰役末期出於玉碎政策強迫當地平民集體跳崖或引爆炸彈自殺,以及一些沖繩平民出於對美軍的恐懼而自殺。各種因素導致戰後島上人口約減少四分之一。
1945年6月,沖繩戰役結束,琉球被美國軍事佔領。而早在1945年3月美軍登陸琉球群島時,美軍便設置琉球列島美國軍政府,開始了對琉球的統治。到1946年駐日盟軍總司令部將琉球列島美國軍政府的行政管轄範圍擴大到了北緯30度以南的所有島嶼,甚至包括了薩南群島中一直屬於日本的吐噶喇群島。1946年4月24日沖繩諮詢會改組為沖繩民政府與立法機關沖繩議會,隨後在宮古、八重山群島、奄美群島也設立民政府。
儘管如此,在美國統治時期,美國政府的派出機構才是琉球實際統治者。1950年12月15日琉球列島美國軍政府改組為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作為琉球群島各民政府的上級機構,象徵美國長期統治琉球的意圖。同時為了應對韓戰爆發,大量美軍被派駐琉球,並且強佔居民土地作為美軍基地,被稱為「用刺刀和推土機強佔土地」。[22]另一方面,美國民政府也打壓琉球居民的言論自由,讓琉球居民藉助美國統治實現琉球獨立的想法破滅,回歸日本的主張成為主流。[23]1951年4月由於各群島民政府對回歸日本的呼聲提高,美國民政府於是設立管理全琉球的琉球臨時中央政府,削弱各群島民政府權力。
1951年9月,包括日本在內的49個國家簽訂《三藩市和約》,其第三條規定日本將會同意美國提出的將琉球群島、小笠原群島等北緯29度以南島嶼提交聯合國「信託統治」制度的提議,並在此之前由美國獲得立法、行政和司法權。[24]《三藩市和約》確認日本保留琉球群島主權,僅將行政權交與美國。事實上美國原本計劃將琉球群島託管後獨立,然而後來美國意識到,如果將琉球群島託管,便不能利用琉球群島來與蘇聯、共產主義勢力對抗。因此美國決定,認可日本對琉球的潛在主權,維持以軍隊統治琉球的型態。
1952年2月10日北緯29度以北的吐噶喇群島歸還日本。4月1日各群島民政府廢除,統一為琉球政府,同時設立琉球立法院,1953年12月25日美國將奄美群島歸還日本,原因是奄美群島的美軍基地較少,且美國統治一方面切斷奄美群島過去與鹿兒島本土的經濟聯繫,又將大部分資源集中在沖繩本島,使奄美群島經濟衰落,當地祖國復歸運動因此較其他地區更為激烈。
在1945年至1972年的美國佔領時期,美國在琉球不斷實行異化政策,企圖削弱沖繩當地人的日本國家認同感和民族意識(比如儘量不使用「沖繩」,使用「琉球」等)。1960年代美國介入越戰,琉球作為美軍重要駐地,遭受戰爭的威脅,使琉球居民反美、反戰情緒更為高漲。但另一方面,伴隨美軍需求,土木建築業、飲食業、風俗業興起,反對復歸日本的聲音也提高,並展開相關運動。1968年美國民政府被迫開放琉球政府行政主席民選,在當年的行政主席通常選舉中,主張立即復歸日本的屋良朝苗勝出。[25]
另一方面,日本的佐藤榮作內閣將《日美安保條約》延長與沖繩返還掛鈎,迫使美國在1969年同意沖繩返還一事。[26]1970年12月對美軍的長期不滿,以美軍士兵酒後駕車發生車禍為導火線,爆發胡差暴動。[27]1971年6月11日,美日簽定《沖繩返還協定》,美國放棄從《三藩市和約》第三條獲得的所有權利,並將其悉數歸還日本。然而由於沖繩返還協定範圍包括釣魚台及其附屬島嶼(日本稱做尖閣諸島),同日中華民國政府嚴重聲明釣魚台及其附屬島嶼為其領土之一部分,對美國擅自將釣魚台及其附屬島嶼交予日本至為不滿。[28][29][30]
琉球位於日本列島南端,日語作南西諸島(南西諸島, Nansei-Shoto),由沖繩、宮古、八重山三個群島為中心的六十多個島嶼組成,面積2,265平方公里。琉球群島是西太平洋一系列島嶼,位於台灣與九州之間,呈東北-西南走向,琉球群島從北到南,包括大隅群島、吐噶喇列島、奄美群島(統稱「薩南群島」,屬鹿兒島縣),沖繩群島、先島群島(統稱「琉球群島」,屬沖繩縣)。面積共4,600多平方公里,陸地總面積3,090平方公里;人口155.8萬(2010),目前只有40個島嶼有人居住。
琉球群島自日本南部的九州往西南延伸約1,100公里(700哩)到台灣東北,是東海(西)與菲律賓海(東)的分界線。(1,193平方哩),原本的「琉球王國」,或地理概念的「琉球弧」、「琉球文化圈」地區,遠比現在的沖繩縣範圍還大。而且「琉球孤」的島嶼,從南到北散佈於1000公里海面,覆蓋的面積甚至比日本的本州還大。而從沖繩最西端的島嶼與那國島,晴天可以望得見台灣。最南端的島嶼波照間島,它的緯度比台北還南。
琉球人的起源有很多說法,早期學說一種說法認為琉球族自日本列島遷入,為日本人的一個分支,此說法被稱為「日琉同祖論」。而在日本江戶時代,又有另外一種「日琉同祖」的說法,認為琉球人是中國古籍中所提到的「倭人」的一支。另一方面,有中國學者稱琉球族是百越的後代。在《越絕書》中,百越分為「內越」和「外越」兩支。秦朝滅亡六國之後,獨外越不服,乘船避難於海上。秦始皇不得不調天下罪人赴東海,防備外越。由於秦朝的防備極其嚴厲,外越只能出海另謀生路。
根據考古學的研究結果推測,琉球群島住民的祖先是從九州南部移入。研究指出,琉球族與日本本土居民存在親緣關係,並且與北海道的阿伊努族也有近緣性。[35][36]目前可以確定有一批琉球族在早期新石器時代 (沖繩貝塚文化時代)移入,10-12世紀有另一批九州移民移入,關於琉球民族來源的主要爭議是現今琉球族是以哪一批為主要組成,這影響到琉球族與大和民族的關係。
根據高宮廣士的研究,琉球群島居民的祖先主要是從九州南部在相對較近的時期(大約10世紀前後)南下並定居下來的人群,他們取代了此前居住在琉球群島的原住民群體。因此,從遺傳學和人類學的角度來看,很難在九州以北地區的群體與現在的琉球族之間劃出明確的界限。[37]
但是2008年,理化學研究所基因組醫學研究中心對日本全國7000人的基因組進行了統計分析,結果發現,這7000個樣本可以明顯分為「本土群體」和「琉球群體」兩個類別。2012年進一步的研究顯示,從阿伊努人的角度來看,琉球人與其具有最近的遺傳關係,而地理上位於兩者之間的本土人群次之。這呼應作為解釋包括琉球群島在內的日本列島人群起源假說之一的「二重構造説」,即「原本生活在這日本列島的繩文人後來被經大陸而來的彌生人所取代,但由於琉球群島和北海道與本土人群的交流較少,因而形成了不同的群體」。[38][39]
琉球文化是在當地人經年累月獨自發展的當地文化之上,吸收部分中國和日本等國家文化而成的獨特文化,屬於漢字文化圈一部分。
琉球傳統本土宗教信仰,也叫琉球神道,崇拜龍宮(ニライカナイ)和御嶽,琉球宗教是一個本土宗教、佛教、神道教、道教的綜合體。其中既有本土的龍宮信仰,又有外來的媽祖信仰等。佛教在當地也屬常見,但與日本其餘地區的佛教佔優勢的情況不同、沖繩則是結合傳統的琉球神道教佔優勢。
在受中國文化的影響部分,琉球在向中國朝貢時期吸收了大量漢學,以及儒家禮儀制度,接受儒家思想,大量琉球人留學中國,被稱為「唐監生」、「勤學人」,特別是久米村的福建移民。此外,琉球特有樂器有與三弦類似的三蛇線。琉球武術空手道又稱「唐手」源於中國武術。傳統的琉球舞踴和戲劇〈組踴〉與日本的舞蹈和戲劇並不完全相同,琉球音樂伴隨着琉球與中國政治互往活動的過程中,傳播到琉球,後來變成了琉球王國的宮廷儀式音樂,因在室內坐着為王公貴族演奏,故名「御座樂」。
在受日本文化的影響部分,由於與古時的日語有着相同的起源,琉球語和日語類似,沖繩話中還保留了日本本土已經消失的古日語詞彙[40]。漢字也不是直接從漢字的起源地中國傳來,而是經過日本傳到了琉球。據琉球史書「球陽」記載,英祖時代日本和尚禪鑑來琉球,創建了琉球最早的佛寺極樂寺,禪鑑不僅為琉球帶去了佛經,還促進了漢字、平假名等文字文化向琉球的流傳。文學方面,琉歌的形式也與和歌很相似,並以平假名書寫。音樂方面,日本音樂中的三味線就是發源於琉球三綫,此樂器後來又逆向傳回了琉球。相對,日本的尺八、日本箏也傳給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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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日本未曾在任何條約中放棄琉球群島的主權。目前日本有效管轄琉球群島全境,行政上分屬於沖繩縣和鹿兒島縣。對琉球人民來說,琉球群島曾有獨立國家,但在1609年之後被日本薩摩藩所實際控制,明治維新初期被日本中央政府完全兼併,戰後美國又將軍事基地設置於此。儘管大多數人對回歸日本表示認同[41],贊成維持現狀或提高自治權,且離島有大量補償措施,少數琉球人對日本統治的印象卻比較複雜,極少數有追求獨立的想法,這也由於日琉同祖論和歷史上受大量日本本土文化的影響。
推動獨立運動的組織包括嘉利吉俱樂部(原琉球獨立黨)和琉球民族獨立綜合研究學會等。嘉利吉俱樂部不僅力主琉球群島獨立建國,也支持東突厥斯坦(新疆)、西藏、台灣獨立,也認為釣魚台及其附屬島嶼是琉球的領土。[42]而琉球民族獨立綜合研究學會則着重研究、探討琉球獨立的可能性,認為從歷史上看釣魚台及其附屬島嶼是琉球群島的一部份,但是主張擱置爭議,反對日本政府把釣魚台國有化的舉措,認為任何一方宣示主權皆會引起戰爭,因此各方應分享島嶼和海權。[43]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為琉球(沖繩)是日本領土[44],官方觀點是「沖繩古稱琉球,是日本的一個縣,位於日本列島的最南端,由60多個島嶼組成,沖繩本島是其中最大的島嶼。」 [45]。在美治琉球期間,中國還曾多次透過政府公開聲明及最高領導人談話等方式明確支持日本收復沖繩和小笠原群島[46] [47],但是認為琉球群島不包含釣魚台及其附屬島嶼。
不過在2012年的釣魚島風波爆發之後,受中日之間外交與傳媒論述攻訐因素的影響,一些中華人民共和國社科院的學者提出要求再議「琉球歸屬」的主張並宣稱:「1941年中華民國政府對日宣戰,廢除《馬關條約》。隨後《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做出了戰後處置日本的規定,日本天皇接受了這些規定。依照這些規定,不僅台灣及其附屬諸島、澎湖列島要回歸中國,歷史上懸而未決的琉球問題也到了可以再議的時候。」[48]然而中國外交部在隨後表示:「關於琉球主權再議的文章只代表學者的個人立場,中方認為釣魚台及其附屬島嶼是中國的固有領土,從來不是琉球或沖繩的一部分。」,當被記者問及《人民日報》發問琉球主權是否是中國在單方面進行挑釁,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拒絕作出評論[49]。
202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導人習近平曾提及「琉球王國」與福建的歷史。這些言論都在中日政壇及民間引發關注。香港大學研究員林泉忠認為,這些言論的出現是因為中日關係在當下並不和睦。美國海軍戰爭學院詹姆斯·霍姆斯(James R. Holmes)教授認為,習近平對於琉球歷史問題的評述「帶有政治及軍事雙重意涵」、是「在政治上給日本帶來麻煩的簡單方法」。[50]
在二戰後的初期,美國的態度一度非常曖昧。雖然《三藩市和約》並未否定日本對琉球群島的主權,但美國統治當局曾在當地長期刺激琉球民族主義,試圖逐步推動琉球與日本的分離政策。然而隨着全島反美鬥爭的爆發和當地復歸日本運動的持續進行,美國的態度開始改變。1962年3月美國總統甘迺迪表示「琉球是日本的一部分」並宣佈「新沖繩政策」[51]。美國國務院於2013年5月9日重申琉球群島主權屬日本[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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