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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单方面提出的政治目标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國統一,屬於國家統一訴求的一種,構建統一的華人國家,實現統一主張[1]。這裏的中國是地理意義上的中國,然而對於中國的範圍、統一的方式等,在不同地區、不同歷史時期則有不同的見解。若以大一統為中國統一歷程則始於秦滅六國[2][3][4],秦國用15年的時間先後消滅韓、趙、魏、楚、燕、齊六國,結束中國自春秋以來長達500多年的諸侯割據紛爭的局面[5][4]。此後漢、晉、隋、唐、宋、元、明、清等王朝也曾實現中國統一。歷史上中國政權的統一,多數是北方政權統一南方政權。但也有南方政權完成統一的顯例,如明朝徐達北伐和國民革命軍北伐。
近代中華民國以戰爭或和談形式,消滅了絕大多數對立政權。其中,國民政府通過國民革命軍北伐消滅北洋政府;通過國共合作名義上取締中華蘇維埃人民共和國,使之成為中華民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通過抗日戰爭消滅了滿洲國、冀東防共自治政府、華北臨時政府、蒙古聯盟自治政府、晉北自治政府、察南自治政府、中華民國維新政府等日本傀儡政權。第二次國共戰爭中,中國共產黨消滅了中國大陸上的中國國民黨武裝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並通過昌都戰役和談判實現西藏和平解放。改革開放後,分別與英國和葡萄牙談判收回香港和澳門。
現今所稱的「中國統一」主要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的中國大陸地區和港澳地區與中華民國統治的台澎金馬地區統合成一個統一的主權國家和國家政權,結束自1949年底開始的台灣海峽兩岸分治局面。但目前由於海峽兩岸存在意識形態、思想文化、政治體制與經濟體制的差異、台灣主體意識的興起,以及美國、日本等在此區域的戰略佈局行動等諸多因素,目前該各方對「中國統一」的論述並不一致,各自對此論述持有不同的見解與立場。[6]
戰國末期,秦國消滅山東六國完成了中國統一。從前230年攻打韓國到前221年滅齊國結束,共計10年的時間,先後按順序消滅韓、趙、魏、楚、燕、齊六國,結束了中國自春秋以來長達500多年的諸侯紛爭,打破各地自主發展的局面,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君主中央集權的專制國家,即秦朝。
秦朝滅亡後,項羽和劉邦之間為爭奪統治權力發動楚漢戰爭。時間一般認定為前206年-前202年,秦朝滅亡開始,一直到項羽於烏江邊自刎結束。楚漢戰爭結束了秦滅之後短暫的分裂局面。漢武帝時董仲舒以大一統為依據建議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7]。
晉朝開創了由北方平定南方統一天下的先例。晉滅吳之戰開始不久,東吳各地守軍陸續歸降,280年西晉成功統一全國,結束自東漢末年近百年群雄割據的分裂局面。同時,晉滅吳之戰作為中國古代第一次成功的大規模渡江作戰,在中國軍事史上同樣有重要地位,此役創造的水陸俱進、多路並發、順流直下的戰略,對此後歷代在長江流域發生的諸多戰爭有着重要的借鑒作用。
580年北周宣帝去世後,權臣楊堅於隔年廢北周靜帝自立,建立隋朝,即隋文帝。在安定內部、解決北方突厥的外患以及併吞西梁後,隋文帝於588年下令楊廣統籌九路隋軍南征陳國,589年1月20日打敗陳後主陳叔寶,陳亡。並陸續招降三吳、嶺南等地區。隋朝統一中原,成功結束紛亂近400年的魏晉南北朝時期[8]。
618年唐朝建立後,逐步消滅各地建立的割據政權,主要包括秦王李世民率軍平定薛舉、薛仁果(薛仁杲)父子(618年)、劉武周·宋金剛(619年-620年)、王世充(620年-621年)、竇建德(621年)、劉黑闥(621年-622年)的戰爭,與趙郡王李孝恭、李靖平定蕭銑(621年)、輔公祏(623年-624年)的戰爭,吳王杜伏威平定李子通(620年-621年)、林士弘(621年-622年)的戰爭,太子李建成平定劉黑闥(622年-623年)的戰爭。至624年消滅高開道、輔公祏後唐朝基本統一中原。628年,柴紹率軍消滅依附突厥的梁師都,唐朝統一戰爭最終結束。
960年宋朝建立後,逐步消滅各地建立的武平、後蜀、南漢、南唐及北漢等割據政權。經過16年的戰爭,979年統一除燕雲十六州以外的中國本部,結束自安史之亂以來的藩鎮割據和五代十國的局面[9] [10]。
1368年-1382年,經20多年的戰爭,大致繼承元朝領土。徐達北伐,明太祖朱元璋結束元朝統治並消滅各地割據勢力,統一長城以南。1387年,朱元璋命馮勝、傅友德、藍玉進攻遼東,迫降故元太尉納哈出。1388年,藍玉在捕魚兒海[註 1]擊敗北元後主脫古思帖木兒。同年,脫古思帖木兒被殺,餘部降明朝。[11]
康熙初年,西南的三藩雲南吳三桂、廣東尚可喜、福建耿精忠為最大割據勢力。1672年,康熙下令撤藩。吳三桂自號「周王」,以「大明天下都招討兵馬大元帥」之名義舉兵,恢復明朝衣冠,並發反清復明之檄文。1678年吳三桂病死,其孫吳世璠即位,改元洪化,尊吳三桂為「周太祖高皇帝」。1680年清軍將領趙良棟、彰泰、賚塔、蔡毓榮等多路大軍入黔直指雲南,吳世璠退守昆明。圍城相持九個月後,清軍於次年(1681年)攻陷昆明,吳世璠兵敗自縊。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7月10日,康熙帝派施琅率領水陸官兵兩萬餘人、戰船200餘艘攻打台灣的明鄭。經過7天激戰,鄭軍精銳被全殲[13]。7月20日,寧靖王朱術桂自殺殉國,鄭克塽則於9月17日正式遞交降書,10月3日清軍進入台府城受降。次年,設台灣府,隸屬福建省。[14]
1635年準噶爾汗國正式成立。1755年春,清軍5萬人分西北兩路向伊犁進軍。不到100天就到達伊犁。達瓦齊率兵6000人扼守伊犁西南的格登山(今新疆昭蘇縣境內),清軍以25人夜襲達瓦齊大營,達瓦齊軍驚潰,不戰自降。達瓦齊僅帶少數人倉皇南逃。此後,阿睦爾撒納自任領袖繼續反對清朝。1757年初,清政府開始新的軍事行動,分兩路推進。準噶爾軍在清軍的追剿下,全線潰敗。阿睦爾撒納投奔俄羅斯帝國。1759年8月,清軍抵達喀什噶爾,平定了支持阿睦爾撒納的大和卓波羅尼都和小和卓霍集占兄弟的叛亂,清朝完全控制今日的新疆地區。此後清軍在兆惠等的帶領下屠殺數十萬準噶爾人[15],留下的空地由大量移民填充。[16]
1927年4月18日,國民革命軍總司令蔣介石在南京另立國民政府,與武漢國民政府分庭抗禮。馮玉祥分別致電武漢國民政府與南京國民政府,提議在開封舉行會議以解決兩個國民政府的爭端。7月24日,武漢國民政府的汪精衛、譚延闓、孫科等回電馮玉祥,表示同意遷都南京。8月8日,南京國民政府的蔣介石、胡漢民、李宗仁等通電歡迎武漢國民政府的要員前往南京任職。8月25日,武漢國民政府宣佈遷都南京。9月17日,南京國民政府和軍事委員會進行改組,並發表發表寧漢合作宣言,宣佈寧漢合流完成[17]。
1928年6月國民革命軍攻克北京。北洋政府軍隊戰敗後退據東北。1928年6月3日,北洋政府最後一任領導人張作霖途中遭日本人炸死;12月29日,其子張學良繼承政權後宣佈東北易幟,除去北洋政府五色旗,改豎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服從國民政府統治,北洋政府正式宣告滅亡。[18]。
第一次國共合作破裂後,中國共產黨發動武裝奪權。1927年9月,毛澤東率秋收暴動殘部進入江西及湖南交界建立井岡山革命根據地。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建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1936年12月12日,西安事變後,蔣介石被迫同意「停止內戰,一致抗日」。1937年9月6日,中華蘇維埃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西北辦事處更名「中華民國陝甘寧邊區政府」,成為中華民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
1932年,日本結合部分清朝宗室以及漢人將領和權貴在中國東北地區建立滿洲國[19],領土包括現今中國遼寧、吉林和黑龍江三省全境以及內蒙古東部、河北省承德市。1937年日本全面侵華後在中華民國境內建立多個傀儡政權,如冀東防共自治政府、華北臨時政府、蒙古聯盟自治政府、晉北自治政府、察南自治政府、中華民國維新政府等。1940年,投靠日本的汪精衛等中國國民黨黨員在南京建立「中華民國國民政府」[20]:532[21]。這些政權在1945年隨着日本宣佈投降都土崩瓦解。
時間 | 被統一政權 | 後繼行政建制單位 | 備註 |
---|---|---|---|
1928年 | 中華民國 | 不適用(全國政權更替) | 由國民政府領導的國民革命軍在北伐戰爭中擊敗北洋政府,取代北洋政府成為中華民國的法理政府;最終以東北易幟事件結束,進入國民政府形式上統一中國的時代。 |
1930年 | 英租威海衛 | 中華民國威海衛行政區 | 今中國山東省威海市。1898年英國向清政府租借該港,1930年歸還,劉公島為大英帝國海軍續租十年,至1940年歸還。 |
1934年 | 中華共和國 | 中華民國福建省 | 1933年11月發生反對蔣中正政府的閩變,後被國民政府擊敗。 |
1937年 |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 | 中華民國陝甘寧邊區政府 | 1936年12月12日發生西安事變,國民政府同意與中國共產黨展開第二次國共合作,共同參與對日抗戰。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最後一個政府機關「中央政府西北辦事處」,於9月6日變更為「陝甘寧邊區政府」,「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正式中止運作。 |
1945年 | 滿洲國 | 參見東北新省區方案[註 2] | 1945年日本投降,滿洲國滅亡。中國收回東北地區主權。 |
1945 | 日治臺灣 | 臺灣省 福建省 |
1945年日本投降,臺灣總督府滅亡。中國主張已收回台灣主權,惟當時同盟國對於該主張未有共識。[註 3] |
1948年末至1949年初第二次國共內戰中,中國人民解放軍取得遼瀋戰役、淮海戰役和平津戰役的勝利,全面控制中國東北和華北地區。蔣介石以中國國民黨總裁身份掌握軍政大權,冀望依靠長江防線劃江而治。1949年4月20日,南京政府表示《國內和平協定》比「八項和平條件」更苛刻而拒絕簽字,北平和談破裂。4月21日凌晨解放軍發起渡江戰役,攻佔中華民國首都南京、全國經濟中心上海,及杭州、武漢等大城市。隨着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事推進,實際控制區域逐步擴大。1949年9月25日、26日,中華民國國軍駐疆部隊和新疆省政府相繼倒戈,解放軍進入新疆。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
1950年,解放軍控制海南島。1955年2月11日,中華民國國軍撤守浙江省溫嶺縣大陳島,並撤銷浙江省政府(史稱大陳島撤退),至此除了褔建的金門、烏坵和馬祖以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完全控制中國大陸。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得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並逐步在國際上取代中華民國政府成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奉行一個中國原則,追求國家統一,將中華民國實際控制區(即台灣地區)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支持統一的勢力則被其視為分離主義[22]。
195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噶廈談判破裂後訴諸武力,噶廈戰敗簽訂《和平解放西藏十七條協定》,確立中央人民政府對西藏行使實權。這場1950年的戰事,中國人民解放軍稱之為昌都戰役,藏軍及部分英美法印的媒體或學術著作稱之為中國入侵西藏(Chinese invasion of Tibet)[23][24][25]、吞併西藏(annexation)或侵略西藏(aggression)[26][27][28][29],其後更於1959年藏區騷亂後,治權分裂的狀態結束,受到中央直接管理。1987年爆發大規模抗議事件,不久1989年六四事件爆發,官方的壓力使對立再度升高。[30]
1970年代末,中國領導人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構思。1982年9月24日,鄧小平會見英國時仼首相戴卓爾夫人時稱:「關於主權問題,中國在這個問題上沒迴旋餘地。坦率地講,主權問題不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中方收回主權後容許香港擁有獨立的經濟及政治制度[31][32],並由香港人自行管理,即「港人治港、高度自治」[33]。1983年7月12日起中英兩國政府代表團開始舉行會談。英方會談中堅持「主權換治權」,即1997年後英國繼續管治香港。雙方直至第四輪會談毫無進展。第五、六輪會談中,英方不再堅持英國管治,也不謀求任何形式之共管。從1984年4月第十二輪會談後,雙方轉入討論過渡時期香港之安排和有關政權移交事項。1984年12月19日,中英兩國在北京簽署關於香港問題的《中英聯合聲明》。該聲明指出:「收回香港地區(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是全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聯合王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將香港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34][35]。」
1986年6月30日起,中國與葡萄牙政府就澳門回歸問題展開談判。第一輪會談開始時,中方建議總議程分三方面,即:中國政府對澳門行使主權的有關問題、中國對澳門行使主權後的安排、過渡時期的安排[36]。葡萄牙代表同意中國代表提出之總議程並按之討論。經過四輪會談,雙方宣佈兩國已就澳門問題達成協議。1987年4月13日中葡兩國正式簽訂《中葡聯合聲明》及兩個附件。1999年12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37][38]。
時間 | 被統一政權 | 後繼行政建制單位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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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 | 西藏噶廈政府 | 西藏自治區 | 1951年5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與西藏噶廈政府簽訂《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解放軍進入西藏,西藏和平解放。 |
1955年 | 蘇占旅大 | 旅大市 | 1955年,蘇聯軍隊向中國人民解放軍移交旅順-大連防務,標誌着大連回歸中國。 |
1997年 | 英屬香港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依據《中英聯合聲明》,1997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香港回歸。 |
1999年 | 葡屬澳門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依據《中葡聯合聲明》,1999年12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澳門回歸。 |
1895年大清在中日甲午戰爭戰敗,簽定《馬關條約》,割讓福建台灣省給日本[39]。1941年,中華民國重慶國民政府正式對日本宣戰,同時宣佈中日之間包括《馬關條約》在內的一切條約一律作廢[40]。1943年,中、美、英三國首腦舉行開羅會議,發表《開羅宣言》,要求日本將竊取自中國之領土,包括滿洲、臺灣、澎湖應歸還中華民國[註 4]。 《波茨坦公告》第八條提出,《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註 5]。1945年日本宣告戰敗投降[41],與同盟國在東京灣密蘇里艦上簽訂日本降書,表示接受《波茨坦公告》[42]。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根據日本降書授權發佈之《一般命令第一號》[43],命令在臺日軍向蔣中正投降[44],國民政府派員接管台灣,臺灣人民熱烈歡迎國軍進入臺灣[45],中華民國政府稱之為臺灣光復[46],但美、英等同盟國不同意中華民國政府在和平條約締結之前宣稱取得台灣主權。由於駐台的國府人員貪腐專橫,台灣人民積怨甚深,終於在1947年因緝煙血案引發台灣人民反抗治台當局的二二八事件,也引發台灣獨立運動的發展。
在1949年國共內戰失利後,蔣中正領導的中華民國政府播遷台灣[47]。中華民國政府從1945年接管台灣到1949年退守台灣,僅有四年同時統治台灣及大陸。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臺灣是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一部分[48],並實施長期戒嚴[49]。1987年中華民國政府解除台灣省戒嚴令[50]、1991年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之前[51]:11,憲法框架下曾主張以國光計劃光復中國大陸、外蒙古以及俄國佔領之中華民國領土[52],但是實際上外蒙古早已獨立,並於1961年10月加入聯合國[53]。1971年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通過後[54],失去了廣泛的外交承認,但不少國家維持與台灣非官方關係,並設有在台協會(如美國在台協會)與辦事處等。實際管轄區域僅限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的中華民國政府,按照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在憲法層面上並沒有正式地放棄對大陸地區的領土主權。海峽兩岸在保持台海現狀的情況下,將保持相對和平和僵持的政治關係[55]。
兩位蔣總統執政時主張「建設臺灣,反攻大陸」及「反共復國」的政策,認為只有推翻共產主義,並在全中國實行三民主義,才能解救大陸同胞[56]。蔣中正時代的中華民國政府被大部分反共產主義國家承認為中國之合法政府,認為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擁有對中國大陸地區(包括外蒙古地區)及臺灣地區的主權[57],並將大陸地區劃為淪陷地區,將臺灣地區稱為自由地區及復興基地。以「反攻大陸,光復國土,拯救大陸同胞」作為國策,在控制區域內實行戒嚴,與中共在軍事、政治、外交甚至意識型態上嚴重對立並嚴防共產勢力滲透臺灣(漢賊不兩立政策)。蔣經國時代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代替「反攻大陸」。堅持只有中國大陸放棄共產主義,兩岸才可能統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共)政權採取「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三不政策」。
1991年,《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終止,中華民國政府設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來處理中國大陸的行政和人民事務,而大陸地區民眾按照憲法應爲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之外的中華民國國民,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來處理兩岸人民交流事務。
中華民國政府統一兩岸的主張,在自1991年起的歷次修改憲法、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接民選與2000年政黨輪替後,其內涵有了很大的轉變。
過去反攻大陸的口號不再提起,政府也不再公開呼籲統一,中華民國的國民教育課程更強調具以臺灣為主體性的本土化教育。關於統獨的主張非常的多元:一部分人贊成將來可以考慮與對岸統一(多數指中華民國統一兩岸);也有一部分人認為可以以歐盟、美國或加拿大的聯邦模式來統合(類似國協);也有部分人傾向於大陸政府主張的一國兩制或高度自治的主張(香港模式);另外一部分人主張直接以臺灣國號建國,拋棄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構想,或主張兩國論,中華民國等同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國與國的關係;但大部份的台灣人則主張維持目前的台海現狀,以待日後時空環境轉換再決定統一或者獨立。相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仍不放棄以武力統一台灣的政治宣示,過去中華民國政府主張以武力統一中國的主張則已近乎絕跡[58]。
2006年2月27日,時任中華民國總統的陳水扁在主持國安高層會議後將國家統一綱領「終止適用」。
據2012年4月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民調顯示,主張廣義維持現狀者佔86.2%;主張盡快獨立佔6.1%,主張盡快統一佔1.5%,主張維持現狀以後再統一佔8.2%。一般認為來自中國大陸的負面影響,最主要的原因為台灣不認可共產黨在中國大陸實行的體制以及一些事件如:六四事件、千島湖事件、1996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期間的台海飛彈危機(對基隆、高雄外海發射導彈),以及如中國大陸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外交戰,限制台灣的國際外交空間,並在國際場合公開抵制中華民國國旗、國歌等行為。根據多次具公信力廣泛民調,台灣絕大多數人主張維持現狀,主張儘快統一或獨立者都在一成以下。即便馬英九「一國兩區」的說法,部分民調亦顯示有六成以上民眾反對。總體來說,大部分台灣人強烈反對中共採取武力攻打台灣。
2012年6月12日,前行政院長謝長廷表示「對於民進黨的『臺獨』主張,早年推動獨立不是針對共產黨,而是被統治者反抗國民黨的統治[59]。」
2008年,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當選中華民國第十二任總統,是為第二次和平的政黨輪替。他提出一個中國就是自由、民主、均富和統一的中華民國。臺灣與大陸唯一合法政府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為自由、民主、均富和統一的國家。但此「憲法一中」的表述僅用於與大陸協商時,事實上馬英九總統所領導的國民黨不但黨綱刪去了統一中國的文字表述,外交部網站亦承認了蒙古和中共建交。以「不統、不獨、不武」的說法,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台灣海峽的現狀。在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基礎上恢復協商。並堅持台灣要安全、要繁榮、更要尊嚴,「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施政原則。
2008年9月4日,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接受墨西哥太陽報專訪時,稱兩岸不是國與國的關係。[60]2011年2月7日,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強調未來官員在口頭表達和官方公文中,只能用「中國大陸」或「大陸」來稱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禁用「中國」。2012年12月26日,馬英九重申,兩岸關係是一種特殊關係,而不是國與國的關係,並指出這種特殊的關係是「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61]2013年10月10日,馬英九在雙十國慶上表示:「兩岸人民同屬中華民族,兩岸關係不是國際關係。」[62] 長期以來,目前中華民國台灣地區的各主要政黨包括中國國民黨、民主進步黨與親民黨都強烈反對中共用武力攻打臺灣的主張。
2016年,民進黨籍蔡英文上任後擱置了曾提出的「臺灣共識」,改採用「維持現狀」一詞,主張兩岸互相尊重了解,尊重九二歷史會談[63]。
2019年1月2日,蔡英文召開臨時記者會回應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發表的《習五條》[64],表示:「始終未接受九二共識」,「堅決反對一國兩制」[65]。
2024年5月20日,賴清德於中華民國總統就職典禮上,公開演講表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建立台灣主體性的國家認同」亦是其三項執政重要目標之一[66]。
1949年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實際控制中國大陸,在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前,曾主張以武力解放臺灣。後來中共領導人等提出和平統一構想,1979年中共下令停止炮擊金門後,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構想,希望實現和平統一。在2005年頒佈《反分裂國家法》提供武力的法理依據以防止台獨勢力直接宣佈獨立建國的可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過四部憲法,1978年的憲法序言中,首次提及「台灣是中國的神聖領土一部分」,1982年的憲法則修改為「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一部分」;之後並一直將之作為中國大陸主要的政治信仰之一[67]。
中國共產黨在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提出「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希望能循此方針來實現中國統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香港和澳門回歸後,在這兩地引用此一方針,期望用同樣的政策統一台灣,並提出未來中國統一後,台灣自治政府將享有比香港和澳門更大的自主權,甚至可以擁有軍隊的論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爲海峽兩岸雙方曾達成「九二共識」,並以此為談判的基礎。2005年3月14日舉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一部關於台灣海峽兩岸關係的法律《反分裂國家法》,該法律的主要內容是鼓勵兩岸繼續交流合作,但同時也提供了三種情況下中國大陸可使用武力手段統一臺灣的法律依據。2015年,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並於7月1日正式頒佈施行,其中第十一條聲稱:「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2019年1月2日,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時,於北京人民大會堂發表《習五條》。[68]
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的一個中國原則得到大多數國際社會的承認或者認知。截至2023年4月,有182個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式的外交關係,而一個中國原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之建立外交關係的前提,在建交公報中須做出相應承諾。
此外,截止2023年4月,有13個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並同中華民國維持正式的外交關係。
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的第2758號決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從1993年至2007年,聯合國大會連續15次拒絕將「台灣入聯」提案列入議程。聯合國法律事務廳指出,這樣做是基於聯大2758號決議,這一決議確定了聯合國奉行「一個中國」的政策[69]。聯合國時任秘書長潘基文強調台灣申請加入聯合國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70]。自2009年開始,台灣連續8年以「Chinese Taipei」(中華台北)名義受邀參與世界衛生大會[71]。2016年蔡英文成為中華民國總統後,台灣收到的邀請函上第一次被加注「一個中國原則」[72]。從2017年至今,台灣已有5年未收到參與世衛大會的邀請。[73]
雖然美國在1978年12月16日的《中美建交公報》中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美國國會緊接着通過了《台灣關係法》並追溯至1979年1月1日生效。美國仍然對台灣售賣軍事武器用作台灣防衛,在台灣的美國在台協會為美國國務院派駐的外交人員,享有總領事館的地位,為實際上美國在台灣的總領事館。2016年美國眾議院與參議院通過共同決議案,肯定〈六項保證〉與《台灣關係法》皆是台美關係的指引方針。2018年1月,美國眾議院通過《臺灣旅行法》。同年底《亞洲再保證倡議法》第209條款重申支持美國與台灣間政治、經濟及安全的合作;依台灣關係法、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及六項保證實現美國對台灣的承諾;反對改變台海現狀,支持兩岸都能接受的和平解決方案;亦要求美國總統應定期對台軍售,並依台灣旅行法派遣高階官員訪問台灣。2019年5月7日,美國眾議院通過《台灣保證法》,要求美國對台軍售應常態化、重啟臺美貿易協定會談,支持臺灣參與國際組織。[74][75]
日本於1951年9月8日《對日和平條約》第2條日本政府放棄對台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於1952年4月28日日本時間晚上十點三十分正式生效。[76] 1972年日本自由民主黨總裁選舉中,日中關係就是其中一個最重要的議題,田中角榮在競選時承諾上台後要實現日中邦交正常化,得到其他候選人三木武夫和中曾根康弘的支持,選舉結果是田中大比數擊敗最大的競爭對手,當時屬於親台派的福田赳夫。7月,田中角榮出任日本內閣總理大臣後,表示充分理解中國政府的「復交三原則」(即日本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以及廢除《中日和約》),中國政府也對此做出積極回應。[77]相應內容發表於《中日聯合聲明》中。
2010年5月19日,日本外務省副大臣武正公一在眾議院外務委員會的會議上回答眾議員中津川博鄉質詢時表示:「日本並未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只是在《三藩市和約》中,日本政府放棄對台灣的主權,有關台灣的法定地位,日本政府沒有加以認定的立場」。[78]2012年3月9日,時任日本首相野田佳彥亦作相同表示。[79]2021年,日本內閣官房長官加藤勝信在記者會上表示「日本的立場是依據1972年日中聯合公報與台灣維持非政府間的工作關係」。[80]2021年7月5日,日本副首相麻生太郎表示,中國若侵犯台灣,日本政府將認定這是安全保障相關法所規定的「存亡危機事態」,有可能行使受限的集體自衛權。防衛大臣岸信夫進一步表示,實際上將視發生的個別具體狀況進行判斷,持續關注台灣情勢。[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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