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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國最高統治者的稱號,近代引申至其他帝國統治者的稱號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皇帝意指帝国的国家元首,是一类在东西方各国的统治者中占据最高位置君主的头衔。
皇帝属于众多君主制的头衔之一,在世俗方面基本能凌驾于其他所有头衔之上,比国王、亲王、大公等头衔都还要再高阶。“皇帝”本为汉语中专制王朝君主的称号,是由秦始皇所创造(德高三皇,功盖五帝),近代用来对译欧洲语言中“Emperor”、“Caesar”一类来自罗马皇帝称号的词,以及历史上的领土大国,多民族大国或殖民帝国统治者。汉语中没有性别区分,男女都称皇帝(如武则天自封“圣神皇帝”),但在西方语言中,男女有别,如皇帝职位由女性担任,则称“Empress”(女皇、女帝),区别于男性的Emperor。
在大多数西方语言的语境中,日本的天皇是唯一在官方层面上仍然以“皇帝”为头衔的君主[1][2]。中文在使用上较西方语言更不严谨一些,因此有时在称呼时会将欧洲各国君主的头衔混淆为“皇”,如“英女皇伊丽莎白二世”等。但严格来说,此为误用,其正式头衔应为国王(King)或女王(Queen)。
皇帝是一种君主,为君主制国家元首使用的称号之一。帝国君主通常为世袭,但也有通过选举和指定产生的。皇帝的称谓,依地区与历史而有所不同,如大王、单于、可汗、大汗、奥古斯都、凯撒/沙皇、哈里发、苏丹、天皇等 ,都曾被使用为皇帝的称号之一。在北非和中东还有称王中之王(旧译作“万王中王”),这也是对于救世主的称呼,隐含了政教合一的意思。
没有一个单一、客观而一致的标准,来定义帝国与皇帝。在现代广泛定义中,任何一个帝国的统治者,都可以被称为皇帝;反过来说,任何一个被皇帝统治的领土,都可以被广泛称为帝国[3]。皇帝与国王之间的差异,也没有一定的标准,在一般的说法中,皇帝是指拥有最大权势的国王,比一般的国王拥有更大的权势与领土,但他们的实际影响力与权力则依各时代与地区而有所不同。有以皇帝统治下诸王国的制度,也有很多领土不大,统治民族也不多的王国或公国,其君王名号冠上皇帝,自称为帝国(如大日本帝国、奥地利帝国等),或有帝国的型态却仍以国王为最高尊号的国家,如英国国王,直至1876年加上印度皇帝的称号,方正式被称为大英帝国,法国也仅在拿破仑一世和拿破仑三世在位时称为帝国。
皇帝通常会自我表述为人类世界中唯一合法的统治者,有权力统治全部已知的人类世界。但随着世界知识的扩大,人类开始知道在自己国家领土之外,其他国家也有广大的土地和人民,也同样有类似皇帝的君主,也一样自称是世界上唯一的天子。逐渐地,皇帝们丧失了人类唯一的合法统治者的意义,仅强调大国君主和有权册立邻近小国的君主的地位,如中国明朝和清朝皇帝皆曾下诏册封琉球、安南等国家的君主为“国王”。但这样的政策仍有小国须向大国称臣的意味。随着近现代时期的到来,主权的概念促成了平等外交的实现,皇帝必须尊重他国元首,不可因国力盛衰之分而认为本国的地位凌驾于他国之上。
在中国,皇帝这个称号最早起源于秦始皇,影响了日本、朝鲜、越南等属于汉字文化圈范畴的国家,以上各国元首的职衔在古代皆曾称为皇帝,尤其是日本的天皇甚至到今天都还存在。在近代时,欧洲的Emperor和中东、北非的King of kings被汉译为皇帝。
在中国历史中,皇帝称号是由秦始皇创制使用的,他认为自己德兼“三皇”、功过“五帝”,其后为各朝代的君主沿袭。藩属国的君主只能称为国王、王,游牧民族的君主称为可汗、酋长或各有其他名称。
历史上东南亚的一些国家受到中国影响,也在小范围内自称“皇帝”;但是在与中国外交时,仍然自称“国王”,即“外王内帝”。同时亦有如蒙古、日本,对中国都自号皇帝、天皇,不过日本天皇自12世纪起已无实权,直到19世纪大政奉还后,幕府衰微,天皇势力复兴,所以往往中日外交之中,对中国外交以幕府将军与执权为主导,天皇并无参与其中。清末,天皇始遣钦命大臣参与国际外交,如1895年明治天皇命伊藤博文为特使,与清朝政府签订《马关条约》。
中东和北非常有使用王中之王(旧译作万王之王)的称号,之前有埃及的法老等,王中之王首见于波斯的英雄居鲁士,都代表了君主地位在国王之上,而本国则在王国之上。但在伊斯兰教兴起后,一般统一使用苏丹之名,以示国家间平等外交。
在欧洲历史中,其帝制始于罗马帝国,其最高君主称拉丁语:Imperator;英语:emperor,早期汉语翻译依据其发音译为“英白拉多”,现在则对应古代中国的称号体系,将其统一翻译为“罗马皇帝”;其原意是统帅,源自拉丁语:Imperium(意为权威、权力、统治)。罗马帝国的君主通常还有奥古斯都及凯撒等尊号,德国和俄国对应“罗马皇帝”称号的词语就直接来源于罗马帝国的凯撒的尊号。西罗马帝国灭亡后,其“罗马皇帝”称号依然在“罗马帝国的众日耳曼诸侯”(Princes of Holy Roman Empire)中流传并得到合法选承,所以理论上讲欧洲自罗马帝国之后只有一个帝国始终存在,其名义上的统治者即“罗马帝国皇帝(Emperor of Holy Roman Empire)”这一头衔的合法继承者(拜占庭帝国后来被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所灭)。在中世纪,按照惯例得到“罗马帝国皇帝”称号的君主要去罗马接受教宗加冕之后才能得到众帝国诸侯的承认,而这一头衔基本上被神圣罗马帝国的众日耳曼诸侯所垄断,直至19世纪拿破仑创建法兰西第一帝国,拿破仑从教宗手中拿过皇冠为自己加冕、并加冕自己的妻子为帝国皇后。
在“神圣罗马皇帝”这一头衔的传承被破坏之前,欧洲各王国的统治者只能称国王,只有东罗马帝国保留有“罗马皇帝”的称号。土耳其人征服东罗马后,则承用“罗马皇帝”之号,但欧洲各国大多拒绝承认。当拿破仑创建法兰西第一帝国并获得“皇帝”称号后,神圣罗马帝国解体,当时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弗朗茨二世随即宣布自己为奥地利皇帝,其哈布斯堡家族世袭领土为奥地利帝国。普鲁士国王完成德国统一后,则自封为德意志皇帝;俄罗斯则一直以拜占庭的继承者自居(第三罗马),彼得大帝1721年称帝后正式创建了欧洲近代的俄罗斯帝国。但与罗马帝国漫长的历史相比,这些国家在历史上大部分时期内都是王国或公国,其帝国称号存在的时间很短。
在中国历史中,嬴政创建了皇帝制度,自己成为中原第一个皇帝,并废除后代评价的谥号,称“始皇帝”。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一统天下,下的第一条诏令就是“议帝号”,群臣商议后向秦王建议说“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因此臣等“昧死上尊号”,请王为“泰皇”。秦王不以为然,他提出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言:“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以至万代,传之无穷。”他还采纳了群臣关于皇帝“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为朕”的建议。可见自古以来“皇帝”这个称呼便是“三皇五帝”的总和,“皇帝”乃诸皇之帝,而“天皇”或“地皇”只是诸皇之一,其开创性可谓开天辟地。[4]
几乎同时,头曼成为中国第一个单于。自此,中国开始了长达2133年的帝制时期。中国皇帝一直延续到1912年2月12日溥仪退位,中国帝制结束。皇帝是中国中央政权的突出代表,是政府和社会的核心,享有最高的权力和荣誉。维护皇帝尊严,对与皇帝相关的名称也有具体规定,例如皇帝的命称“制”,令称“诏”,皇帝的起居、服装、出行也有专门的规定,如冕服。皇帝自称“朕”,其他人当面直接称皇帝为“陛下”、“圣上”、“万岁”、“皇上”等、私下敬称皇帝为“圣人”、“官家”、“至尊”、“君王”、“天子”等等。
传统上,国号中并不会加上标示政权的爵位等级的名称,所以并没有“帝国”、“某某公国”的称谓,而是将某政权执政时期的“皇帝之国”称为朝代,将封国或藩国直接称为“某某国”;又因为汉语遣词造句的特点,在泛称时,常把“侯爵之国”、“王爵之国”等帝制之下分封的藩国简称为“王国”、“侯国”,此时为泛称,不可以加具体国号,而是常用“诸王国”、“诸侯国”这样的表达。中国历史上被认为、或是自认为承袭了正统“中国皇帝”称号的政权,如宋、辽、金、元、明、清等,会在国号前冠以“大”字,自称“大宋”、“大辽”、“大金”、“大元”、“大明”、“大清”等(其中元清二朝因为是少数民族的政权,其国号本身即规定为二字,元朝取“大哉乾元”,清朝取满语“黛清”的汉字音译);分封的诸侯国、藩国、地方分裂政权,一般只称国号或地名,并不能自称“朝”;藩国和属国,其国号前则不能加“大”,只能以“国号”再加上“国”来称呼,如朝鲜王朝的国号为朝鲜,国家名称为“朝鲜国”,其在国号前加上“大”会被视为僭越,往往会招来中国皇帝的讨伐。
秦朝时,始皇试图将国家的全部政权都集中在自己(即皇帝)手中,即“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但由于统治国家的事务繁多,这种制度实际上是不成熟的。在秦朝之后,皇帝的权力和职能逐渐由一个中央政府辅助完成,汉朝时这种中央政府的形式是三公九卿,隋朝开始三省六部制。因此即使皇帝年幼中央政府也可以照常运作,但同时由于中央政府长官(如宰相等)的权力可能过重,有可能威胁皇帝的权力,甚至通过政变自己当皇帝,例如王莽篡汉。
中国边疆的一些少数民族政权汉化以后,也使用或并用皇帝的尊号。比如云南的大理国、西域的于阗国,特别是入主中原的五胡十六国[注 1]以及北朝(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辽朝、西辽、西夏、金朝、元朝、清朝、满洲国。
历史上在同一时期称为皇帝的一般只有一个。但在某些时期,如南北朝时,同时有数个皇帝并立。三国时期时,魏、蜀、吴也曾经三帝并立。在一个王朝末期,各地方势力纷争产生多个政权,自封为皇帝,如明末大顺的李自成与大西的张献忠。
在中国历史上一共出现了83个王朝,共有皇帝397人。[5]
高丽王朝前期采用“外王内帝”的政策,在国内自称“皇帝”,受中国历代王朝册封“高丽国王”。1275年高丽向元朝称臣后,高丽忠烈王从元大都返回开城即位,不再以皇帝自称,改称国王,敬称也从陛下改为殿下。
1895年李氏朝鲜独立后,朝鲜高宗采用“大君主”的称号,直到1897年大韩帝国成立改称皇帝,李氏朝鲜遂宣布终止与中国的藩属关系,由王国改号为帝国,国号“大韩帝国”,其国王李熙(朝鲜高宗)也改称“韩国皇帝”,传子纯宗皇帝,至1910年日韩并合取消帝号。
蒙古使用皇帝作为君主头衔,大概是始于中国的元朝时期,1260年元世祖自立为“大蒙古国皇帝”[6],同时彷照中原汉地习俗正式称“皇帝”和起用年号“中统”,并自称“朕”,成为大蒙古国首位使用汉制的“皇帝”称号和首位使用年号的君主。此后蒙古族历代大汗对外均自称“皇帝”,至1634年后金征服察哈尔取消帝号。
越南采用“外王内帝”的政策,南越、丁朝、前黎朝、李朝、陈朝、后黎朝、莫朝和阮朝君主对内自称“大越皇帝”,对宗主国中国则称“安南国王”、“越南国王”。
日本使用天皇作为君主头衔,大概是始于中国的唐朝时期,“日本天皇”一词最早文字记载是673年至688年前后天武天皇的《飞鸟净御原令》。日本天皇是现今世界唯一仍使用"皇帝"称号的君主。隋朝时期日本致中国的国书有“日出处天子、致书日没处天子”[7]。虽然日本菊花王朝“万世一系”,但12世纪至19世纪中叶,日本天皇沦为名义上的君主,实际上的统治权在征夷大将军或武家政权家督,幕府将军常以“日本国王”或“日本国大君”作为外交头衔[8]。
在欧洲历史中,国家君主通常称为“国王”或“女王”。汉字中对西方“皇帝” 一词的翻译,主要来自拉丁语:Imperator和Caesar这两组字根所衍生出的名词。第一位使用这个称号的,是罗马帝国第一任皇帝屋大维,他拥有Imperator Caesar Augustus的头衔。其中,Imperator源自于动词imperare,意为统率或指挥,Imperator指军队的指挥官,这是罗马共和时代的一个非常设职位,在发生战争时,由元老院任命一位军事指挥官,率领罗马军团出战,在战事结束后,这个职务就解除。包括法语:Empereur、英语:Emperor与俄语:Император都是从这个字根来的。至于Caesar,是凯撒的名字,屋大维是他的养子及继承人,因此以他的名字为称号。德语:Kaiser及俄语:Царь则来自这个字根。
在罗马分裂为东西罗马后,皇帝即分成东罗马皇帝和西罗马皇帝。公元5世纪时,西罗马帝国遭到蛮族的不断入侵灭亡,罗马教宗在名义上臣服于东罗马皇帝,教宗是上帝在人间的宗教事务代表,而罗马(东罗马)皇帝是上帝在人间的世俗事务代表。教会和欧洲人民都认为,世上只有一个皇帝,即罗马皇帝[9]。直到797年君士坦丁六世被母亲篡位所废,教宗利奥三世为了使罗马帝国永远传承下去,决定把法兰克国王查理一世加冕为皇帝,是为查理大帝。
在欧洲诸国中,能称“帝国”或“皇帝”者,传承罗马帝国的皇统。但是,因为东罗马帝国仍然存在,因此出现两个并立的最高统治者,一个在君士坦丁堡,一个在罗马,彼此指责对方是僭越者。
查理大帝于公元814年去世,法兰克帝国被分裂为三,再度恢复欧洲只有一个皇帝的时代。公元962年,教宗若望十二世为东法兰克国王奥托一世加冕为“罗马人的皇帝”,东法兰克王国改变为神圣罗马帝国。
在中世纪欧洲神学和政治概念结合的观念下,只有东罗马帝国和神圣罗马帝国因为是罗马帝国的继承人和延续,所以其君主能称为“皇帝”。公元1453 年奥斯曼帝国攻破君士坦丁堡,东罗马帝国灭亡。信奉基督正教会的莫斯科大公国由迎娶拜占庭帝国的公主一事得到继承东罗马帝国的权利,于是更名为“沙皇俄国”,自诩为“第三罗马”。到了18世纪以后,欧洲许多国家变为君主专制国,但皇帝这个头衔仍然没有国家敢随意使用,1721年,获得罗马皇帝称号的彼得大帝创建了俄罗斯帝国。
1804年,法国第一执政拿破仑称帝。为回击拿破仑,神圣罗马帝国组成反法联盟攻打拿破仑失利,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弗朗茨二世入主奥地利大公国,宣布提升为奥地利帝国,为奥地利帝国之始。
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再次被拿破仑击败,在拿破仑要求下,弗兰茨二世只能放弃“罗马人的皇帝”称号,至此神圣罗马帝国灭亡。
19世纪早期,当时欧洲的只有法国(拿破仑)、奥地利和俄罗斯三国有“皇帝”。19世纪中期后,德国(威廉一世)及英国君主相继获得“皇帝”称号。
公元1453 年奥斯曼帝国攻破君士坦丁堡,东罗马帝国灭亡。神学士把第三罗马的概念带到了信奉基督正教会的莫斯科,莫斯科大公国的伊凡三世迎娶了东罗马帝国后裔索菲亚公主,便认为有继承东罗马帝国的权利。之后莫斯科大公国强盛,于是更名为“沙皇俄国”,自诩为“第三罗马”。自此莫斯科大公国开始使用罗马帝国的双头鹰国徽。
1721年,俄罗斯沙皇国元老院授予沙皇彼得一世以“俄罗斯皇帝”(俄语:Император)的头衔,以与其更加强大的君权和更加庞大的国家相对称。俄国元老院直接把古罗马帝国皇帝的拉丁文头衔拿来献给彼得。在此之前俄国最高统治者的最高头衔仅是“沙皇”(俄语:царь),也就是“凯撒”的意思,惟“沙皇”头衔在彼得称帝后,其层级地位仅略高于国王,相当罗马帝国末期之“副皇帝”,但习惯上仍然把俄罗斯皇帝都称为沙皇。获得皇帝称号的彼得大帝于1721年正式将沙皇俄国更名为俄罗斯帝国,并成为帝国首任皇帝。
1804年,奥地利大公兼匈牙利和波希米亚王国国王弗朗茨二世宣布采用“奥地利皇帝”的称号,于1806年因拿破仑战争失利而被迫放弃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称号。但他并没有失去“奥地利皇帝”的称号,并宣称继承罗马,开始使用罗马帝国的双头鹰国徽,称为第三罗马。最后击败了不可一世的法兰西帝国。
1867年,奥地利帝国实行二元君主制,改为奥匈帝国,奥地利皇帝兼任匈牙利国王(而非匈牙利皇帝,匈牙利王国有自己的议会和政府)。
奥地利帝国有意统一神圣罗马帝国的原领地,后来,德意志帝国在1871年同样根据和神圣罗马帝国的联系,也自称为继承罗马,因此与奥地利帝国双方发生争执。[10][11]
法国大革命后,拿破仑恢复君主制,因为国王(法语:roi)这个头衔在大革命后的法国已经极不得人心,象征腐朽、专制、蛮横,且法国自革命后自视为罗马共和国的再世,所以拿破仑不称国王而称法国人的皇帝(法语:Empereur),亦有自视为由共和之民意创建的罗马帝国精神继承人之意。拿破仑要教宗为自己加冕,且封自己的儿子为“罗马王”,又迅速解散了神圣罗马帝国,想造成一种“法兰西皇帝是欧洲正统”的印象,而这个“正统”与罗马也是分不开的。从这个时候起,“皇帝”这个称号有一种冠冕堂皇的、比国王高一级的味道在里头。后来路易拿破仑亦仿效拿破仑,称帝加冕为“拿破仑三世”,直到1870年普法战争兵败被俘为止。
德文“皇帝”是Kaiser,凯撒的意思,而不是Imperator。“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这个头衔,德文写成Römischer Kaiser,拉丁文写成Romanorum Imperator。意思都是“罗马人的皇帝”。
1850年,日耳曼邦联议会曾经给普鲁士国王加皇帝的尊号,但被拒绝,1871年,普法战争结束,普鲁士王国在1871 年击败法国,德意志统一, 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在法国的凡尔赛宫加冕为德意志皇帝,宣告继承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法统,成立“德意志帝国”。
德意志帝国在1871年至1918年同样根据和神圣罗马帝国的联系,也自称为继承罗马自称“第三罗马”,但因为德意志皇帝不信奉天主教而受到批评,因此并没有与教宗达成协议。在西方文化中,这是继承罗马延续的主要基础。[11]
英国历史上仅有维多利亚女王、爱德华七世、乔治五世和乔治六世使用过“皇帝”(Emperor)或“女皇”(Empress)的头衔。英国本土一直是王国,但因罗马帝国末期曾有数人于不列颠岛称帝之历史,加上亨利八世创建英国国教时,曾宣称已获得“皇权”(Imperium),故伊丽莎白一世时英国国会为对抗圣座在英重建权威,通过法案认定英国王冠为“皇冠”(Imperial Crown),无须教宗加冕。但是在当时欧洲人眼中英国祖上没娶过神圣罗马帝国帝王的女眷,英国国教和罗马教宗也已经闹翻,称帝会引起争议,所以只能另想办法。1801年,不列颠与爱尔兰正式合并为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时,国会更建议乔治三世以“不列颠与爱尔兰皇帝”或“不列颠与汉诺威皇帝”(当时英国国王兼领德国境内汉诺威王国)头衔称帝,惟乔治三世基于传统拒绝称帝。
直到维多利亚女王时,英国国力已达到鼎盛,并且占领了印度,过去帖木儿汗国开创了莫卧儿王朝,称帝王为巴底沙。在欧洲人眼中类似于皇帝,且没有地理上的意义(即不是印度巴底沙或印度皇帝),经众议后英国决定继承印度帝位。
1877年维多利亚女王在新德里正式加冕为印度女皇头衔是“托上帝鸿福,大不列颠、爱尔兰及海外领地女王,国教保卫者,印度女皇(拉丁文:Dei Gratia Magnae Britanniae, Hiberniae et terrarum transmarinarum quae in ditione sunt Britannica Regina, Fidei Defensor, Indiae Imperatrix;英文:Victoria, by the Grace of God,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Queen, Defender of the Faith, Empress of India)”。这是所谓“大英帝国”的来源。
英国在印度的直接统治者为Viceroy,直译为“副王”,意译为“总督”。而英文皇帝称Emperor,女皇称Empress。
在维多利亚女王之后,男性的英国君主头衔是“国王和皇帝”,Rex et Imperator。全称则是“Dei Gratia, Magnae Britanniae, Hiberniae et terrarum transmarinarum quae in ditione sunt Britannica Rex, Fidei Defensor, Indiae Imperator”(奉天承运,大不列颠、爱尔兰(希伯尼亚)及不列颠海外属地之国王,信仰守护者,印度皇帝)。
只有爱德华七世、乔治五世和乔治六世三个国王用了这个头衔。爱德华八世未加冕即逊位,乔治六世时期印度独立,印度皇帝的头衔则在1948年6月被取消。
港澳地区亦有将其他英国君主称为“英皇”和“英女皇”,有人认为将英语中的"King"翻译为“皇”;"Queen"翻译为“女皇”,与"Emperor"、"Empress"混淆是不严谨的翻译,清朝的文人不谙英国宪政,把中国皇帝的衔称投射到英国人身上。[12]在深入了解欧洲历史后,汉字文化圈在近代普遍将承继罗马帝国统治者头衔(英白拉多、凯撒、奥古斯都等)的欧洲君主翻译为皇或女皇,其他翻译为王或女王。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媒体将“英国女皇”列作“错误翻译”[13][14],但香港因为英属时期的传统,仍有保留英皇和英女皇的称谓[15]。
自从俄罗斯彼得一世和法国拿破仑一世开始,使得“皇帝”的尊号成为伟大帝王的头衔和象征之后,一些新兴国家的君主也称自己为皇帝,比如葡萄牙王太子出身的巴西皇帝,自称墨西哥皇帝的奥地利马克西米连大公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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