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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国(琉球语:琉球國/るーちゅーくく Ruuchuu kuku ?、日语:りゅうきゅう こく Ryukyu Koku ?)是位于琉球群岛的一个古代王国,是第一尚氏王朝和第二尚氏王朝两个朝代的统称和共有国号,也包括更早期三山时代的山南、中山、山北三个王国(作为其共同的对外自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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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国 琉球國 るーちゅーく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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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9年—1872年 | |||||||||||||
国歌:石投子之歌[2] [注 3] | |||||||||||||
地位 | 明清的藩属国[表 1] 日本的令制国[表 2] | ||||||||||||
首都 | 首里(今那霸市) | ||||||||||||
常用语言 | 琉球语、日语 | ||||||||||||
宗教 | 佛教、儒教、琉球本土宗教、道教、神道教 | ||||||||||||
政府 | 君主制 | ||||||||||||
琉球君主 | |||||||||||||
• 1429年–1439年 | 尚巴志(首) | ||||||||||||
• 1477年–1526年 | 尚真 | ||||||||||||
• 1587年–1620年 | 尚宁 | ||||||||||||
• 1848年–1879年 | 尚泰(末) | ||||||||||||
琉球摄政 | |||||||||||||
• 1666年–1673年 | 向象贤(羽地朝秀) | ||||||||||||
法司 | |||||||||||||
• 1751年–1752年 | 蔡温(具志头文若) | ||||||||||||
立法机构 | 首里王府、三司官 | ||||||||||||
历史 | |||||||||||||
• 统一冲绳本岛 | 1429年 | ||||||||||||
• 萨摩藩入侵 | 1609年4月5日 | ||||||||||||
• “琉球藩”的设置 | 1872年 | ||||||||||||
面积 | |||||||||||||
1571年—1609年[表 3] | 3,454平方公里 | ||||||||||||
1609年以后[表 3] | 2,223平方公里 | ||||||||||||
人口 | |||||||||||||
• 1632年[表 4] | 108,958 | ||||||||||||
• 1729年[表 4] | 173,969 | ||||||||||||
• 1879年[表 5] | 286,7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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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日本 | ||||||||||||
琉球国的地理位置在台湾和九州岛之间,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海禁政策所惠,以东北亚和东南亚贸易的中转站着称,贸易发达,号称“万国津梁”。琉球国曾向明、清两代朝贡。在1609年的庆长琉球之役后,日本九州岛的萨摩藩在琉球设置在番奉行所,监督琉球与明朝的朝贡贸易并间接管理其内政,使琉球从此也向萨摩藩和江户幕府缴纳年贡。
1871年,明治维新时期的日本中央政府开始在全国实施废藩置县改革,废除了萨摩藩而设置鹿儿岛县,同时亦使琉球国作为令制国编入鹿儿岛县。翌年琉球国被改设为琉球藩。1879年3月11日,琉球藩被废除,设置冲绳县。
琉球历史系列条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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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旧石器时代 | |||||||||
冲绳贝冢文化(日语:沖縄貝塚文化) 前5000年–12世纪 | |||||||||
御城时代 12–16世纪 | |||||||||
︵ 半 ︶ 传 说 时 代 |
天孙王朝 | ||||||||
舜天王朝 1187–1259 | |||||||||
英祖王朝 1259–1349 | |||||||||
三山 时代 1322 | 1429 |
中山国 1314 | 1429 |
(英祖) | 中 山 国 |
南山国 (大里 王朝) 1337 | 1429 |
北山国 (怕尼芝 王朝) 1322 | 1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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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度王朝) 1350 | 1406 | |||||||||
(尚氏) | |||||||||
琉 球 国 1429 | 1879 |
第一尚氏王朝 1406–1469 | ||||||||
第二尚氏王朝 1469–1879 | |||||||||
萨摩藩支配 1609–1872 | |||||||||
琉球藩 1872–1879 | |||||||||
大日本帝国冲绳县 1879–1945 |
鹿儿岛县 1872–1945 | ||||||||
美国治理时期 1945–1972 | |||||||||
日本 | |||||||||
日本冲绳县 (冲绳返还) 1972– |
鹿儿岛县 大岛郡 1953– | ||||||||
根据那霸市山下洞人遗址的发古发现,距今三万二千年的旧石器时代晚期,已经有先民在此地定居.
根据语言学者对琉球语与古日语之间同源词的比较分析,可以推测现代琉球人主要是大约7世纪至11世纪间从九州岛南下的弥生人的后代。
14世纪,琉球出现南山、中山、北山三国,分别位于冲绳本岛的南部、中部和北部,这个时期称为“三山时代”。 三国中,以中山最强,北山最弱。
根据琉球《中山世鉴》以及中国《明实录》和朝鲜半岛《朝鲜王朝实录》的记载,南山王国以大里按司为中心,包括大里、佐敷、知念、玉城、具志头、东风平、岛尻大里、喜屋武、摩文仁、真壁、兼城、丰见,大致疆域相当于今日冲绳岛南端国场川—与那原一线以南的地域。中山王国以首里按司为中心,包括浦添、首里、那霸、北谷、读谷、越来、中城、胜连、具志川各城,大致疆域为南至国场川—与那原一线,北至仲泊地峡。北山王国以今归仁按司为中心,包括今归仁、羽地、名护、国头、金武、伊江、伊平屋(伊是名)等城,大致疆域为冲绳岛仲泊地峡以北的部分,以及附近的伊江岛和伊平屋岛。
三王国时代,南山、中山、北山三国的势力主要集中在冲绳本岛本部及邻近小岛,并未发展到北方的奄美群岛和南方的宫古群岛、八重山群岛。
1372年,明太祖派杨载向琉球三国发布诏谕,中山国国王察度派弟泰期出使明朝。1383年,北山王怕尼芝和南山王承察度也相继向明朝进贡。至此,北山、中山、南山三国开始向明朝朝贡,成为明朝的藩属国。1390年,宫古岛酋长与那霸势头丰见亲入贡中山。不久,八重山酋长也前来朝贡中山王察度。为获得打造大型船只的技术,以避免使者船只受到海浪危害。1392年,琉球接受了朱元璋派遣的福建三十六姓善于造船航海的技术者。
1350年浦添按司察度取代英祖第六代世子,被推举为中山王。1406年,察度王世子武宁被佐敷按司巴志推翻。巴志推举其父思绍为中山王。1416年,巴志征服北山。1429年,巴志又征服南山,形成统一的琉球国,以首里城为王城。宣德年间,明朝赐琉球王姓为尚氏,史称“第一尚氏王朝”。根据琉球与明朝的藩属关系,琉球每一代国王都需要接受来自明王朝的册封。第七代国王尚德王相继征服了奇界(喜界岛)、马齿山(庆良间群岛)、古米(久米岛)等岛的按司势力。
大约1400年至1550年期间,琉球国进入黄金时代,商业高度发达,与福建、台湾、朝鲜、东南亚和日本本土进行贸易。15世纪至16世纪,大量倭寇海盗骚扰琉球群岛。琉球国蒙受巨大损失,海上贸易受到阻碍。1450年代,他们的国王被明朝赐姓尚,之后琉球人才有姓,之前只有名。
明成化五年(1469年),琉球国王尚德去世,国内发生内乱,王世子被杀,第一尚氏王朝灭亡。成化六年(1470年),伊是名岛出身的宫中的御锁侧官(管理财务的宫廷官员)内间金丸被群臣推举为君,改名为尚圆,并于成化七年(1471年)以“世子”的身份向明朝报告“父丧”。成化八年(1472年),明朝使臣册封尚圆为王,史称“第二尚氏王朝”。
第二尚氏王朝的第三代国王尚真王统治时期为琉球的黄金时期,贸易发达,且不断对外扩张。1500年(弘治十三年),尚真王平定八重山群岛的远弥计赤蜂之乱;1522年(嘉靖元年)又平定与那国岛鬼虎之乱。1537年,尚清王率军北伐,攻取奄美群岛。琉球国终于将势力扩张到整个琉球列岛,确定了北起喜界岛、奄美大岛,南至宫古、八重山群岛的疆界,即琉球史书中所称“三省并三十六岛”。
尚真王确立了琉球的官员品秩、朝仪制度、神官制度、赋税制度、行政划分,扩建了首里城,废除了殉葬习俗,召各按司赴首里居住,禁止私人拥有兵器(刀狩),确立了琉球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此后琉球进入稳定发展的时期。但刀狩令也使得琉球军事实力的衰退,为后来庆长琉球之役中琉球战败埋下了伏笔。
16世纪,由于海盗的原因导致日本和明朝的关系恶化,只得通过南方的萨摩与琉球进行贸易。与此同时,日本正处于动乱的战国时代,诸大名急需从扩张中获取利益来发展自己的经济实力。离日本最近且又富有的琉球国遂成为了日本的首选之地。1589年,琉球国王尚宁向日本派遣谢恩使团,祝贺丰臣秀吉统一天下。丰臣秀吉发兵朝鲜之前,要求萨摩、琉球合计提供一万五千军兵力。因为琉球是明朝藩属国的关系,琉球选择了折中做法,将此事通报给了明朝,并向丰臣秀吉提供七千人份的后勤物资和军费支援。1603年,德川家康统一日本并建立江户幕府后,琉球又因为拒绝向江户幕府派遣谢恩使团而与德川家康交恶。
在请示德川家康并获得允许之后,1609年(明万历三十七年、日本庆长十四年),萨摩藩藩主岛津家久派遣桦山久高[6]为总大将,平田增宗[7]为副大将,率兵三千人、船一百余只、火绳枪六百挺,自九州山川港发兵琉球。不久琉球即战败,首里城被包围,尚宁王归降,同王子、官员等一百余人被押至鹿儿岛。这就是历史上的“庆长琉球之役”。随后尚宁王同岛津家久前往骏府城面见德川家康,又前往江户城面见征夷大将军德川秀忠。1611年,尚宁王在鹿儿岛城被迫与萨摩藩签订《掟十五条》(掟十五ヶ条),承认萨摩藩对琉球的控制之后,才被释放归国。
萨摩藩攻打琉球国的理由有三点:一,江户幕府遣返了漂流到日本境内的琉球进贡船,但琉球却拒绝向日本遣使谢恩;二,琉球攻击明朝商人赴日贸易的船只,阻挠日本与明朝间的贸易(实际上是海盗所为);三,琉球没有足额支援丰臣秀吉北征朝鲜时的兵费,而是由萨摩藩“代为垫付”了一半,但琉球却“不予偿还”。实际上萨摩藩为了借着攻打琉球所得来的利益,来弥补该藩协助攻打朝鲜和参加关原之战的军费与损失;而且此举更可独占明琉之间的贸易利益。此外萨摩藩也借此军事行动,化解内部的权力斗争问题。
根据《球阳》等史料记载:萨摩藩入侵琉球后,派遣奉行十四人、随从一百六十八人进驻琉球,测量分配田地,划清国界,制定赋税。1611年阴历四月,萨摩藩派往琉球的官员将土地丈量完毕,岛津家久将琉球的领地限制为八万九千零八十六石(其中国王的藏入地限定为五万石),并将奄美五岛(即喜界岛、德之岛、奄美大岛、冲永良部岛和与论岛)划归萨摩藩直辖。[8]不过奄美群岛仍旧是琉球国名义上的领土。在琉球官方史书《中山世谱》中,仍旧将奄美群岛列入琉球属地三十六岛之中;[9]汪楫的《使琉球杂录》中,也将奄美群岛列于琉球国领土之内,而且提到琉球人非常忌讳提到奄美群岛;另一位册封使周煌,则从民间传闻得知,琉球曾割让北方的岛屿给日本萨摩藩。[10]
萨摩藩在奄美群岛仍旧沿袭琉球的行政区划间切制度,并将此地作为黑糖的生产地。萨摩藩也并未向江户幕府报告其在琉球“检地”之事,直到1634年才将此事报告给幕府将军德川家光。[11]但被萨摩藩占领的奄美五岛三万二千八百二十八石,则被萨摩藩藩主仍旧作为“琉球国领地”上报江户幕府。[12][13]
在萨摩藩的规定下,琉球开始向萨摩缴纳年贡,并授予萨摩派到琉球的人员官品职位。琉球国内的亲明派(主战派)在战后全部被罢免官职,三司官郑迵被萨摩斩首,向里瑞则被萨摩扣作人质,由亲日的毛凤仪(池城亲方安赖)、毛凤朝(读谷山亲方盛韶)取代其三司官职务。
尚宁王之后,尚丰王十一年(1632年),琉球在被萨摩所占岛屿建立馆舍,两国同时派官员管理来往贸易和收税。从此琉球国成为臣服于萨摩藩的日本地方政权。萨摩藩向琉球派遣官员长驻琉球以监视琉球的举动,及至尚贞王二十五年(1693年),琉球“创定姑米、马齿两岛,遣大和横目职两员,看守贡船往来”。
1654年,琉球王遣使臣到清朝请求册封。清顺治帝封尚质王为琉球王,琉球国只是表面上成为清朝的藩属,但实际上对萨摩藩称臣。琉球与清朝官方继续朝贡贸易,却被实际宗主萨摩藩抽成一次。该藩也是幕府宣布锁国以后,唯一能以此变相方式获得国际贸易收入的私藩,萨摩藩在两百年后的幕末时代能够有足够的资本成为倒幕运动主力进而成为维新政府的主事者之一,与此不无关连。
1847年(清道光二十七年、日本弘化四年),最后一位琉球国王尚泰王继位。1853年5月,美国海军准将佩里的舰队第一次到达琉球。1854年3月,佩里在《神奈川条约》的签订过程中要求日本开放琉球的那霸和虾夷地/松前藩的松前等港口。德川幕府却声称琉球是个遥远的属地,因此无法给出明确的答复,松前的情况也是类似。然而同行的贝特尔海姆却根据他在琉球的实际观察告诉佩里:“这个国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是独立的,但从实质上看却是日本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他列举了五个理由:日本(萨摩)的驻军驻扎在那霸;琉球的贸易完全与日本进行;琉球的日本人很多并与当地人别无二致一般地生活;显然日本的检查官控制着琉球的官员;琉球的语言、服饰、习俗、美德和恶习都与日本相似。[14]
1854年7月11日,佩里与琉球国政府以汉文、英文两种文字签订开放那霸港口的条约《琉美修好条约》。琉球海上贸易受到冲击。
1871年,日本在全国实施废藩置县,琉球国被当作令制国编入鹿儿岛县。
1871年11月30日(清同治10年、日本明治4年),琉球宫古岛的两艘进贡船,到那霸上缴年贡后,离港准备返回宫古岛。中途遇暴风漂流海上,一艘幸还,另一艘漂到台湾番界外西南海岸八瑶湾(今屏东县牡丹乡境内)。该船共有船员69名,其中3名淹死,66名登陆。登陆的船员中,54名被排湾族高士佛社原住民杀死,随后并被牡丹社原住民馘首,即宫古岛民台湾遇害事件。另12名逃出,在凤山县受到清政府保护。
同年12月11日,又有琉球八重山岛民的两艘进贡船离开琉球开往清朝,中途遇暴风,漂流海上。一艘下落不明,另一艘于12月28日漂到台湾,45名船员同样受到凤山县令保护。1872年2月,前后两批琉球难民57人,由台湾府官员送到福州的琉球馆,7月平安回到那霸。同年4月,日本小田县(今冈山县)县民4人,也遇难漂到台湾岛,被台湾原住民抢夺衣物。
1872年,日本废黜琉球国王尚泰,结束了其与日本的朝贡关系,设置琉球藩,并册封尚泰为琉球藩王,正式灭亡琉球。
1874年,值明治维新后国内情势不稳,日本欲以外事转移内政问题,为替被排湾族的原住民杀害的54名琉球人复仇,遂派兵三千六百名攻打台湾东南部的“台蛮”,史称牡丹社事件。
1875年7月24日,日本明治政府派遣内务大丞松田道之赴琉球,琉球国王停止向清朝朝贡礼仪,断绝与清朝的外交关系。松田道之带来的日本政府的命令包括:
日本政府派遣松田道之到琉球,是因为此时明治政府已经将琉球划归内务府管理。1875年的这份命令,直接背景是大久保利通向明治政府提出的关于琉球的建议。1874年,在北京签订完《北京专约》的大久保利通,回日本后便向明治政府提出“今通过与清国之谈判,彼承认我征藩地为义举,并出银两抚恤受害难民,虽似足以表明琉球属于我国版图之实迹,但仍难说两国分界业已判然”,为将来计,期望明治政府借机断绝琉球“与中国之关系,在那霸设置镇台分营”。
琉球于1876年两次派遣使者赴东京,请求日本同意和清国保持外交关系,被日本断然拒绝。[15]琉球国被迫终止与清朝的外交关系。同年,记载琉球国历史的《中山世谱》、《球阳》的编撰也被迫停止。
1879年(清光绪五年、日本明治十二年)3月11日,琉球藩被废除,编入鹿儿岛县。3月27日,日本内务省书记官松田道之率领41名内务官员,165名警部巡查队和熊本镇台分队的两个中队至那霸港,向尚泰王传达了废除琉球藩的命令。3月30日,日本天皇命令将最后一位琉球国王尚泰和他的儿子尚典移居到东京,尚泰王称病拒绝前往。4月4日,日本在全国范围宣布设立冲绳县,锅岛直彬为冲绳县知事。5月27日,尚泰王与其他王室重要成员乘坐日本“东海丸号”离开那霸港,前往东京,被封为侯爵。
日本将这段历史称作“琉球处分”。琉球藩设置为“第一次琉球处分”,废藩置县为“第二次琉球处分”。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接受《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宣言》无条件投降,日本战败。战后,日本在旧金山和约中放弃对朝鲜半岛、台澎列岛以及南沙和西沙诸岛的主权,而琉球群岛等部分其他日本领土则交予美国管理。1971年日美签订《日美冲绳协议》。1972年,美国将琉球群岛等返还日本,冲绳县复县。然而在2012年的钓鱼岛风波之后,部分中国大陆学者宣称:“依照《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不仅台湾及其附属诸岛(包括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要回归中国,日本在琉球群岛也没有主权”,试图再议琉球归属问题[16][17]。其理由是根据波茨坦公告的第八条,“《开罗宣言》中的诸内容必须得以实施,并且日本的主权须被限制在本州、北海道、九州和四国以及同盟国所决定的其他小岛之内”,但由于第二次国共内战迅速爆发,国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并未参与旧金山和约的起草和签订。唯蒋中正在开罗会议中曾在罗斯福的屡次询问下一度口头表示:“愿意和美国共同占领琉球并根据托管制度进行共同管理”[18][19]但战后并无任何成文文件支持此种做法。
1876年,琉球紫巾官向德宏、陈情通事林世功等人秘密至中国,请求清朝出面干涉琉球问题。次年,清政府派出第一任驻日公使何如璋。何如璋到任的第一件事,就是为日本并吞琉球提出抗议,并要求日本立即释放琉球国王尚泰。但日本表示拒绝。另一方面,日本担心受到俄罗斯与清国两方面的夹击,派出宍户玑担任驻清国公使,希望与清朝就琉球问题进行交涉。
1879年6月12日,美国前总统尤里西斯·格兰特及其随员扬格(J. R. Young)和美国驻华副领事毕德格(W. N. Pethick)在天津会晤中国政府代表李鸿章,李鸿章要求他就琉球问题进行调停。格兰特慷慨答应。7月3日,格兰特一行乘坐“里奇蒙德号”抵达横滨,并于7月22日与日本政要伊藤博文、西乡从道举行会谈。在听取了日本方面的意见后,格兰特认为日本吞并琉球侵犯了清国的海上贸易利益,为“清国互市之障碍”,表示唯有和平谈判才是解决琉球问题的方法。8月10日,格兰特会见明治天皇,认为若是日本吞并琉球将“断绝清国与太平洋之通道”,建议日本“予彼以太平洋之广阔通路,如至此议,彼将应承之”。驻日公使何如璋亦发电报给总理衙门,称格兰特提出“琉球三分方案”,即包括冲绳本岛在内的中部各岛归还琉球,恢复琉球国,将宫古及八重山以南各岛划归中国,将包括奄美大岛在内的五岛划归日本。总理衙门表示赞同,但美国方面不承认这是格兰特提议的。
日本与中国就琉球问题展开多次磋商,一方面,由总理衙门在京师与宍户玑谈判;另一方面,李鸿章与日本驻天津领事竹添进一郎谈判。向德宏受到李鸿章的庇护,将一些谈判内情透露给其他流亡清朝的琉球人。
日本与清朝同时感觉到来自俄罗斯的威胁,同时,俄罗斯侵占了伊犁,李鸿章等人主张联日抗俄。经过多次磋商之后,1880年4月4日,日本方面提出“分岛改约案”,不久被清廷接受。日本拒绝引渡琉球王尚泰,但愿割宫古、八重山两岛给清廷,由清廷拥立向德宏为琉球王。但琉球国官员再三诉愿表示二岛土地贫瘠,无法生存,万不可接受。眼看条约就要签订,林世功在京师总理衙门前自杀表示抗议。
林世功自杀后,清朝推翻了和议,拒绝在谈判条约上签字,宍户玑愤而归国。琉球问题被长期搁置。琉球国内分为两派,一派以翁逢源(伊舍堂亲云上盛英)、向嘉勋(内间亲云上朝直)为代表,支持日本的统治(日本人称之为“开化党”);另一派以毛允良(龟川亲方盛武)、毛有庆(龟川亲方盛栋)等人为代表,盼望中国的援助(亲日派称之为“顽固党”[20])。每逢节日,皆有大批支持清朝的琉球士族穿着传统礼服前往各地寺庙,名义上祭拜先王,实际上祈求中国战胜日本帮助琉球复国。众多琉球士族支持“顽固党”,松田道之不得不任命向建荣(大湾筑登之朝功)、许田普益(小樽金)、久高盛政等人为探访人,了解士族的动向。[21][22]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期间,亲清派在向志礼(义村按司朝明)的领导下,前往寺庙,祈求清朝战胜日本;[23]琉球各地也盛传将有中国的黄色舰队前来攻打那霸,一时情势紧张。但随着甲午战争中国战败,无力再向日本提出琉球一案,日本兼并琉球遂成定局,部分琉球遗民的复国主义也就此熄灭。当年琉球人断发、就学比率皆大幅升高。而少数不满日本统治的琉球旧贵族和官僚以及久米村的福建后裔选择流亡清朝(被称作“脱清人”)。
琉球的政治架构分为国王及王族、国相、寨社三个层次。
国王之下为王族,正妻为王妃,侧室分为夫人、妻两等,当中本身不是王嗣的嫔御又称为阿护母志良礼,嫡王子称直王子,庶王子称胁王子,储君为世子,储妃称世子妃。王女及宗女封翁主,对封地(汤沐邑)有管治权的称为按司加那志,仪宾为翁主之夫(驸马的低一级称谓),宗室子称按司。国王去世而世子还没有得到中国朝廷的正式任命时代行国政时则称为“摄政”。
国相是一国的行政首脑,国相由国王任命。在琉球的历史当中,有很多从中国迁过去的人担任过这个职位。国相统辖的官员除了各个岛屿的“寨社”的长官和丰见亲(酋长)外,还管辖国家机构中的官职,包括出使中国的“朝贡使”、“大夫官”、“长史官”(保长)和充当翻译的“译官”、负责海事的“通事”、“总管”,对内的“紫巾官”、“法司”、“司贡”之类的官员。[24][25]需要注意的是,“长史”和“长史官”并不一样,长史和国相是国家的高级官员,而长史官是具体负责某某工作的官员。
按司,是琉球的地方行政单位,也是各个岛屿所固有的官职。各行政区划的长官都是世袭,也是琉球的大的贵族和地方势力,曾经参与过琉球国内的政变。其他官职有管理刑罚的察度官、管理外交的耳目官、管理贸易的那霸官、收税官员等。[26]
以下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紫金大夫蔡铎、正议大夫蔡应瑞、正议大夫程顺则编纂《琉球国中山王府官制》所定的官阶。
品阶 | 初封散阶 | 加封散阶 | 官职 | 爵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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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品 | 封晋封禄大夫 | 特晋封禄大夫 | 国相 | 元侯 | 死后赠柱国勋位 |
从一品 | 永禄大夫 | 永禄大夫 | 元侯 郡侯 邑侯 |
仅授王子、王弟,采邑授一郡或一邑 | |
正二品 | 秉宪大夫 | 隆德大夫 | 法司正卿 加衔法司正卿 |
共设三员,王舅、勋戚担任,为国王之三卿。天曹司礼,地曹司农,人曹司吏。轮值于王宫中,遇大事集议,上之于国相 由隆勋大夫直接升为隆德大夫者称“加衔” | |
从二品 | 亲奉大夫 | 隆勋大夫 | 加衔法司正卿 紫巾亚卿 |
郡伯 邑伯 |
无定员 久米协理府官称紫金大夫,一员,加“协理法司”衔,名“总理唐荣司”,主持朝贡礼仪 |
正三品 | 宣拜大夫 | 谒者耳目官 | 共设四员,包括司宾耳目官(御锁侧)、典宾耳目官(御双纸库理)、司刑耳目官(平等侧)、管泊耳目官(泊地头) 久米协理府官称正议大夫,无定员 | ||
从三品 | 进显大夫 | 加衔谒者 | 琉球语称“申口座”,无定员,无职掌 | ||
正四品 | 精绎大夫 | 赞议官 | 佐谒者、度支官。参议政事。久米协理府官称中议大夫,无定员 | ||
从四品 | 宫候大夫 | 察侍纪官 | 那霸官二人,左堂首里人,右堂那霸人,分掌钱粮。察侍纪官(座敷)无定员,无职掌 久米协理府官称都通事,无定员,专管朝贡事 | ||
正五品 | 奉宣大夫 | 谒闼理官 | 谒闼理官(当职)十二人,国书院谒闼理官三人,入值王宫 | ||
从五品 | 供直大夫 | 加衔谒闼理官 | 无定员,无职掌 久米协理府官称谒闼副通事,无定员,专管朝贡事 | ||
正六品 | 承直郎 | 仪卫使 | 仪卫使(势头)九人,掌仪仗及扈从 | ||
从六品 | 从务郎 叙德郎 |
儒士授从务郎 吏授叙德郎(加势头) | |||
正七品 | 承事郎 | 里之子亲云上 | 承事郎琉球语称“牌金” 久米协理府官称副通事,无定员,专管朝贡事 | ||
从七品 | 从职郎 叙功郎 |
筑登之亲云上 | 儒士授从职郎,吏授叙功郎(掟牌金) | ||
正八品 | 内使郎 | 赞度内使 | 内使郎琉球语称“察度奴示” | ||
从八品 | 内使佐郎 | ||||
正九品 | 登仕郎 | 点班使 | 登仕郎琉球语称“筑登之”,由首里、泊、那霸三府出身者担任 | ||
从九品 | 登仕佐郎 | 登仕佐郎琉球语称“筑登之座” |
琉球官职分为正、从九品。国王称“御主加那志前”,其下的王弟、王叔、国相皆称“某地王子”。王子之下为各地按司,他们将手中兵权上交国王,聚居于首里,遥控其领地,每年派遣一名官员到自己领地检查当地事务。[24]王子、按司皆被尊称为“御殿”。
按司再下为王舅、法司、紫巾官,称“某地亲方”。三品以下黄帽官称“某地亲云上”。亲方和有领地的亲云上(读作“ペークミー / Pekumi”)被尊称为“殿内”。三品以下黄帽官无领地者,称“某里之子亲云上”、“某筑登亲云上”。从六品叙德郎、从七品叙功郎,统称“某掟亲云上”。八品红帽官称“某里之子”(领地方者称“某地里主”)。九品称“筑登之”,不入流者称“某子”。[24][25]有领地的官员为上级士族;无领地的官员则是一般士族,一般士族被称为“亲云上”(发音为“ペーチン / Pechin”,与有领地的“亲云上”发音不同)。
平民则被称为百姓。在首里、那霸、久米、泊村居住的称为“町百姓”;其他地方则称“田舍百姓”。百姓亦可以通过一定途径进升为新参士族,这些新参士族被称为“仁屋”。[27][28]
王府行政机构图 | ||||||||||
宝座 | 国王(御主) | |||||||||
评 定 所 |
御座 | 摄政 | ||||||||
三司官 | ||||||||||
下御座 | 表十五人 | |||||||||
中央政厅 | 物奉行所 | 申口方 | ||||||||
用意方物奉行所 | 给地方物奉行所 | 所带方物奉行所 | 平等方 | 泊地头 | 双纸库理 | 锁之侧 | ||||
物奉行 | 物奉行 | 物奉行 | 平等之侧 | 泊地头 | 双纸库理 | 锁之侧 | ||||
吟味役 | 吟味役 | 吟味役 | 吟味役 | 吟味役 | 吟味役 | 日帐主取 | 日帐主取 | |||
役座 (役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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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所,是王府管理国政的最高机关。摄政、三司官的办公场所被称为“御座”或“上御座”,表十五人的办公场所则被称为“下御座”。[27]
摄政亦称国相,相当于中国的丞相和日本的摄政、关白,为琉球朝廷的最高官职。但与中国的丞相不同的是,摄政仅仅只是个虚职,管理国家的礼仪,往往没有实权。历史上只有菊隐、向象贤二人例外。摄政由王族(王子、按司)出任。
三司官又称法司,位居摄政之下,是琉球朝廷的最高级别实权官员,相当于中国的三公、三师。三司官共设有三人,由亲方中选举产生。拥有选举权者包括琉球的王族和上层士族共两百余人。王族则只有选举权,没有被选举权。三人分别担当用地方、给地方、所带方三个职责,其位阶为亲方,正一品至从二品不等。
表十五人位于摄政、三司官之下,共由十五人组成,其人员为物奉行三人,其下次官级的吟味役三人;申口方长官四人,其下次官级的吟味役三人、日帐主取两人。表十五人负责讨论国政的重要议题,并将讨论结果上申于摄政和三司官。表十五人亦称十五人众或奉行众,相当于中国隋唐至明清的六部、日本现代的国务大臣。[29]
物奉行所包括用意方、给地方、所带方三个物奉行所,每个物奉行所各设有物奉行一人。每个物奉行在三司官的监督下管理各自的物奉行所。物奉行相当于今日中国的部长和日本的大臣,其下设有次官级吟味役。物奉行官阶为亲方(从二品),吟味役官阶为亲云上(正四品)。
用意方物奉行所是管理国有财产、保护山川的官厅,其下管辖有山奉行所、砂糖藏、用意藏、大台所、料理座、催促方各役所。给地方物奉行所是管理给予官府役人、旅费等事务的官厅。管辖船手藏、高所、勘定座、用物座、给地座、救助藏、道具当各役所。所带方物奉行所为管理租税、国库出纳等事务的官厅。下辖田地方、取纳座、座检者方、诸制方、米藏、仕上世座、宫古藏、钱藏、赋方、苏铁方、纸座、栌垂方、请地方各役所。[27]
申口方指的是平等方、泊地头、双纸库理、锁之侧四个官厅。除平等方之外,其长官的官职名与官厅名相同。各长官之下设置吟味役、日帐主取。申口方的长官亦称耳目官,官阶为亲云上(正三品),位于物奉行之下。其下次官级为亲云上(正四品)。
平等方是司法(裁判所、警察署)以及负责管理首里土地、山林的官厅,亦称平等所。其长官称为平等之侧。另外,平等方亦负责警卫琉球王家陵墓玉陵。泊地头是负责管理琉球第二贸易港口泊村的户籍、民事、公安、消防、宗教、建设的官厅,其长官与官厅同名。管辖寺社座、大与座、总横目、泊村方、普请奉行所、锻冶奉行所、互奉行所、总与力各役所。双纸管理是负责知行、褒赏、工艺及宫中事务的官厅和长官名。管辖下库理、书信、纳殿、小细工奉行所、贝折奉行所、厩方各役所。锁之侧是执掌外交、文教等事务的官厅和长官名,下辖御系图座、久米村方、那霸里主所、国学、久米村明伦堂、首里三平等学校所、那霸四町学校所、泊村学校所、首里各村学校所、诸浦在番各役所。[27]
琉球国的最高行政区划为间切。王子、按司世袭领有采地(领地),该领地依其身份的不同被称为王子地头或按司地头,统称按司地头。亲方领有一间切的总地头,也另一部分亲方则领有一个村的胁地头。亲云上领有一个村的胁地头。一般士族的官员则没有自己的领地。[30]
士族作为琉球国的贵族阶级,各自持有用汉语撰写的家谱,因此被称为“持系者”。相对于士族,平民则没有家谱,被称为“无系”。一八七三年,日本明治政府在琉球国设置藩厅以后,对琉球的人口进行调查,发现持系者占琉球总人口四分之一以上。实际在王府出任官职者仅占其中的一小部分,大部分士族既没有官职也没有俸禄。[30]
琉球王室宗亲的王叔、王子、王孙、勋旧大臣皆授予一府(间切)或二府为采地。大夫以下有功者、“闽人三十六姓”世袭者,皆授一村(县)为采地。由王室宗亲受封采邑者,其领地俸禄世袭,由长子继承。由官职爵位受封食邑者,除官即交还食邑。领地如出产米一百石,则耕夫自留五十石,领主收五十石;禄主所收五十石米内,有公费、杂派等十余石,实收三十余石。领主日常所需的鸡、猪、柴薪等物用时取之,折合为租米抵充租赋。食邑采地之人需要为领主服劳役,其人数视官秩为多寡:国相、法司十六人,紫金大夫十一人,紫巾官十人,黄帽官四人,红帽官二人,皆每月更替。琉球实行领地遥领制度,按司全部集中居住于首里,其领地每年将收成送至都城[31]。
久米村唐营职官年俸:
琉球的统治中心位于冲绳岛,宣德年间三山统一以后,冲绳岛被划分为国头方、中头方、岛尻方三个部分,其所辖地域大致与三山时代的北山、中山、南山三个王国相当,因此有时候也会以昔日三个王国的名字来作为别称。不过“方”仅仅只是虚级的行政区划。“方”之下为“间切”,相当于今日的市町村。“间切”之下为基础行政单位“村”。
根据琉球正史《中山世谱》记载,“方”的汉文称为“府”,“间切”的汉文称为“郡”。[32]但清朝册封副使周煌所著的《琉球国志略》中,却将“方”称为“省”、“间切”称为“府”。[33]
此外,琉球尚有所辖三十六个离岛,加上冲绳岛的三个“方”,统称“三府三十六岛”。
根据雍正二年(1724年)编纂完成的《中山世谱》记载,当时琉球共有三府、五州、三十五郡、三十六岛:
其中,上述的“五州”中,首里三平等包括真和志之平等、南风之平等、西之平等,那霸四町包括西村、东村、若狭町村、泉崎村。首里三平等、那霸、久米、泊为士族聚居地,这些地区不属于间切,也不会被分封出去。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度姑(德之岛)、由论(与论岛)、永良部岛(冲永良部岛)、由吕(与路岛)、乌奇奴(请岛)、佳奇吕麻(加计吕麻岛)、乌世麻(奄美大岛)、奇界(喜界岛)这八个岛屿在庆长琉球之役后虽然是琉球名义上的领土,事实上被萨摩藩占据,为萨摩藩的藏入地。
关于早期琉球的军事防御体系,在史料中没有任何记载。尚真王时代,琉球王府的统治开始走向中央集权化。1522年,尚真王颁行刀狩令,没收全国了的兵器,将统治各地的按司迁到首里城居住。此后经过1554年尚清王的改革,确立了琉球的军事体系——“库理・ヒキ制度”。[34][35]
琉球是一个非武装国家,没有设立正规的军队。而根据“库理・ヒキ制度”,琉球王府在冲绳本岛中南部一带,设立有名叫“ヒキ”的王府卫队和名叫“间切军”的民间军事组织。
“ヒキ”卫队在民间俗称“首里亲军”(しよりおやいくさ),是由琉球王府直接管辖的卫队。每个“ヒキ”卫队共二十余人,由势头亲云上一名担任队长,筑殿亲云上一名担任副队长,其他成员都由家来赤头(城的平役人)充当。琉球总共有十二支“ヒキ”卫队,分为丑日班、酉日班和巳日班三组,每组四支队伍,按照固定的日期轮班。“ヒキ”卫队的三个班组,分别隶属于名叫“库理”(こおり)的三个机构管辖。其中丑日班由某“库理”(史失其名)统辖,酉日班由“南库理”统辖,巳日班由“北库理”统辖。这三个库理分别由三名法司管理,而法司的直接上司便是琉球国王。[36]根据《琉球国由来记》的记载,这十二支“ヒキ”的名字分别为:势遣富(セイヤリトミ)、世高富(セダカトミ)、浮丰见(ウキトヨミ)、谢国富(ジャクニトミ)、岛内富(シマウチトミ)、押明富(オシアケトミ)、势治荒富(セヂアラトミ)、相应富(フサイトミ)、世持富(ヨミチトミ)、云子富(クモコトミ)、世次富(ヨツギトミ)、安舞富(アマエトミ)。[37]
三组卫队轮流守卫首里城、那霸港北岸一带、那霸港南岸至丰见城一带。而那霸港南岸至丰见城一带,也由南部各间切组织的民兵“间切军”协助守卫。[38]“ヒキ”卫队和“间切军”的总人数大约在数千人左右。[35]此外,琉球于1554年在那霸港的南岸和北岸分别建造了屋良座森城和三重城这两座炮台,凭借天险拱卫著那霸港,避免该港遭受倭寇的入侵。[39]
琉球王府还在今归仁城设置北山监守一职,统辖数百人的卫队,负责守卫冲绳本岛的北部。
琉球的军事组织基本是用来维持治安和防御倭寇的。除了尚清王、尚元王时代曾动用这些军事组织远征奄美大岛之外,琉球没有对外用兵过。琉球的军事装备较差,1609年萨摩入侵琉球之后,萨摩藩清点琉球的武器,竟然发现琉球只有五百张弓、三百挺枪、三百领甲胄以及若干刀、矛。
琉球国跟东亚的不少藩属国(如越南、朝鲜等)一样,受中国皇帝(明清两朝)的册封,在名义上向明清朝贡。1609年萨摩藩入侵后,萨摩藩驻扎琉球在番奉行于该国,以监督其国政,[40]琉球亦直接向江户幕府的将军朝贡(称为“上江户”)。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琉球与朝鲜的贸易关系也非常频繁,仅次于中国、日本。除此以外,琉球还与周边国家如暹罗、佛大泥、巡达、三佛齐、爪哇国、苏门答腊、满剌加、占城、安南、吕宋等国,[41]以及更远的中东地区(今土耳其、巴基斯坦等国)进行外交和贸易往来,[42]琉球国与暹罗国、爪哇国进行过官方文书“咨”的交往。大约在15至16世纪期间,琉球国通过转口贸易而获得巨大利润,成为一个非常富有的国家,被称作“万国津梁”。在“万国津梁之钟”的铭文里,尚泰久王曾自豪地夸耀“琉球国者,南海胜地,而锺三韩之秀;以大明为辅车,以日域为唇齿,在此二中间涌出之蓬莱岛也。”但在1611年《掟十五条(日语:掟十五条)》签订之后,琉球官方仅限于在萨摩藩的约束下与中国等国贸易,财政也随之陷入了困窘的境地。[43]
在近代,1860年以后,琉球与美国和法国有过官方接触,并签署《琉美修好条约》等条约。
由于国土疆域狭小,琉球无法建立以农业为基础的经济,只能通过海外贸易来获得财富。琉球不仅与中国的宗藩关系从中国获得大量的物资供应,还发展成为锁国状态下中国的海上对外贸易“总代理”。琉球的船只往来那霸与福州之间,还北上日本、朝鲜,南下安南、吕宋、暹罗、亚齐、爪哇、满剌加等,遍布整个南洋群岛。琉球从这样的“转口贸易”中富裕起来。[44]
琉球海外贸易的大宗货物是向中国出售日本的白银、漆器、刀剑、屏风和扇子,将中国出产的药材、瓷器、丝绸、铜钱转售到日本和朝鲜,并将东南亚、印度和阿拉伯半岛出产的犀牛角、苏木、香料、锡、糖、象牙、乳香、龙涎香销售到中国、日本、朝鲜三国。[42]
福州是琉球主要的在华贸易港口,琉球商人在福州交易的货物种类繁多,有各种手工业品、医药、香料、矿产、海产、纺织品及其他珍奇货物。福州还有人“代售球商之货”。琉球商人从福建带走的货物主要是陶瓷、漆器和丝绸三大类。
琉球国对中国的朝贡贸易在康熙初年已经十分发达。带到中国的货物有金银罐、金银粉匣、金缸酒海、泥金彩画围屏、泥金扇、泥银扇、画扇、蕉布、苎布、红花、胡椒、苏木、腰刀、火刀、枪、盔甲、马、鞍、丝、绵、螺盘,额外增加的朝贡之物无定额。1680年(康熙十九年),琉球再次进贡,皇帝令免部分奢侈品。以后的朝贡中,只有马及熟硫磺、海螺壳、红铜等物。
朝鲜通过琉球向南洋的转口贸易也有发展,从南洋进口药物、香料和珍珠、玳瑁、珊瑚等奢侈品。在琉球都城首里城(朝鲜称为海浦)出现了专门航行到朝鲜的琉球贸易船。琉球与朝鲜的关系在政治和经济方面都有发展,但经济的作用大于政治作用,因为他们同属于明朝的藩属。
琉球与东南亚的经济关系是互补的作用。16世纪,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国的势力已经进入东南亚,他们的产品通过琉球的中转站卖到朝鲜、日本,获得了丰厚的利润。但是16世纪末至17世纪,随着西方国家与中国建立直接的贸易联系,以及萨摩入侵,琉球的转口贸易地位趋于衰落。此后,琉球的财政日益窘迫,有时甚至出现无钱接待册封使而向萨摩藩借贷的情况。[45]
琉球国土贫瘠,农业难以发展,靠转口贸易获得所需物品。而且国家常闹饥荒,人们以苏铁果实为食。所以又有“苏铁地狱”之恶称。直到1594年中国福建长乐人陈振龙在菲律宾偷运番薯引种福建,1604年琉球人野国总管又从福州将番薯苗带回琉球,由麻平衡(仪间亲方真常)广为种植。至此人民死亡大减,亦以番薯为主食。[46][47](当时只有国王和贵族阶层才可以吃米)
早期,琉球国没有自己铸造的钱币,使用“海巴”作为通货。[48]根据《明实录》记载,1413年,明成祖曾赐予琉球国中山王尚思绍、南山王汪应祖宝钞及“永乐通宝”钱;1425年册封尚巴志之际,明宣宗又赐予琉球铜钱。此后,琉球开始使用明朝铸造的铜钱作为通货。1459年,因明朝所赐铜钱在志鲁布里之乱中烧毁无存,尚泰久王又向明朝请赐铜钱。[49]到了1534年陈侃出使琉球时,看到琉球国中使用日本所铸的铜钱。[48]而到了徐葆光出使琉球的时候,发现其国中通行日本的宽永通宝,而明朝初年所铸的“洪武通宝”钱依旧在琉球使用。[50]
事实上,琉球除了使用中国和日本所铸的铜钱外,也曾发行过一些自己铸造的铜钱。李鼎元、齐鲲在出使琉球时,都曾见到过琉球自己铸造的铜钱。[51][52]琉球的官方史料《球阳记事》则记载,1656年,尚质王命平启祥(当间亲云上重陈)、薛礼兴(古波仓筑登之亲云上贺亲)利用萨摩藩的废钱铸造琉球自己的钱币。这种钱币被称作鸠目钱,俗称当间钱,[53]质量差劣容易磨损,仅限国中使用,至今已无存。
在如今的古钱市场上,依旧可以看到一些琉球国早期自己铸造的铜钱,例如尚泰久王所铸的“大世通宝”、尚德王所铸的“世高通宝”、尚圆王铸造的“金圆世宝”以及尚真王的“中山通宝”。[54]此外,还有一些日本所铸造的、只在琉球发行的铜钱。例如在日本文久年间,萨摩藩曾以救济琉球的名义,在琉球国发行萨摩铸造的“琉球通宝”。[55]
琉球早期的律法也比较简单,许多刑罚还是沿用琉球传统的习惯代替法律,这种习惯法被称为“内法”。根据中国各位册封使的描述,可略知一二。
琉球国刑罚的传统习惯分有死刑、轻刑两种。其中死刑有凌迟、斩首、枪刺三种刑罚。琉球的凌迟之刑用于处决犯有谋反罪的人;枪刺之刑则是将犯人捆在十字架型的木桩上,用枪刺其心脏致死,然后枭首示众直到木桩倒掉为止。轻刑分为流、曝日(罚在正午时分晒太阳)、夹、枷、笞。[56]
在琉球传统刑罚中,犯通奸罪者男女一同处死。[57]在第二尚氏王朝初期,对盗窃罪处罚十分严厉而且非常残酷,先剖开腹腔,然后割去鼻子、砍去双脚将窃贼杀死。[58][59]到了中期,对盗窃罪的惩罚才有所减轻,依据犯人犯罪次数,分别改为笞刑、夹、曝日,甚至流刑或斩刑。[56]
琉球民风淳朴,因此律法较为简单,“国中不设厅,无听讼之所”,每当遇到犯罪之事即报知法司,由法司裁夺其罪,[60]即使是官长的亲属亦依法论罪,不留情面。[57]。
由于这种律法会产生“事同刑异,轻重不均,难以剖决”的现象,因此在1775年,尚穆王命令马国器(与那原亲方良矩)、向天迪(谱久山亲方朝纪)、马克义(幸地亲方良笃)、蔡世昌(高岛亲方汝显)等人编撰《琉球科律》,于1786年编写完成并正式颁行。[61]尚灏王在位时,又编纂了刑典《新集科律》。
琉球国的人口主要集中在首里三平等、那霸四町、久米村、泊村四个地区。这四个地区的士族分别被称为首里士族、那霸士族、久米士族和泊士族,该地域的百姓被称为“町百姓”。其他地域的人口较少,被称为“田舍百姓”。
以下是萨摩藩对琉球人口的统计。琉球的人口统计由萨摩藩负责,但在江户幕府的全国人口调查中不把琉球列入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奄美群岛作为萨摩藩的藏入地,是被单独划出进行统计的;但由于奄美仍是琉球名义上的领土,故附列于下表之中。另外,琉球逃人头税的遗漏人口非常多,1879年废藩设县之后,冲绳县厅于1920年进行人口普查,得到的人口数据激增(数据附于表末)。
公历 | 日本年号 | 中国年号 | 琉球本土 | 道之岛(奄美群岛) | 琉球群岛全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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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男 | 女 | 合计 | 男 | 女 | ||||
1632年 | 宽永九年 | 崇祯五年 | 108,958 | 53,610 | 55,348 | ||||
1636年 | 宽永十三年 | 崇祯九年 | 111,669 | 54,496 | 57,173 | ||||
1659年 | 万治二年 | 顺治十六年 | 112,764 | 55,721 | 57,043 | ||||
1665年 | 宽文五年 | 康熙四年 | 110,241 | 54,188 | 56,053 | ||||
1670年左右 | 宽文年中 | 康熙初年 | 110,211 | 54,188 | 56,053 | 31,377 | 141,588 | ||
1672年 | 宽文十二年 | 康熙十一年 | 116,483 | 57,540 | 58,943 | ||||
1677年 | 延宝五年 | 康熙十六年 | 122,213 | 60,558 | 61,655 | ||||
1684年 | 贞享元年 | 康熙二十三年 | 129,995 | 64,235 | 65,760 | ||||
1690年 | 元禄三年 | 康熙二十九年 | 128,567 | 63,430 | 65,137 | ||||
1699年 | 元禄十二年 | 康熙三十八年 | 141,187 | 69,195 | 71,992 | ||||
1706年 | 宝永三年 | 康熙四十五年 | 155,108 | 76,026 | 79,082 | 49,472 | 25,051 | 24,421 | 204,580 |
1707年 | 宝永四年 | 康熙四十六年 | 155,261 | ||||||
1713年 | 正德三年 | 康熙五十二年 | 157,760 | ||||||
1721年 | 享保六年 | 康熙六十年 | 167,671 | 80,009 | 87,662 | ||||
1729年 | 享保十四年 | 雍正七年 | 173,969 | ||||||
1761年 | 宝历十一年 | 乾隆二十六年 | 188,530 | ||||||
1772年 | 明和九年 | 乾隆三十七年 | 174,211 | ||||||
1800年 | 宽政十二年 | 嘉庆五年 | 155,650 | 74,593 | 230,243 | ||||
1826年 | 文政九年 | 道光六年 | 140,565 | 77,667 | 218,232 | ||||
1852年 | 嘉永五年 | 咸丰元年 | 132,678 | 85,125 | 217,803 | ||||
1920年 | 大正九年 | 中华民国九年 | 571,572 |
身份、地域、职业 | 1677年
(延宝五年) |
1684年
(贞享元年) |
1706年
(宝永三年) |
1772年
(明和九年) |
1800年
(宽政十二年) |
1826年
(文政九年) |
1852年
(嘉永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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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本土 | 122,213 | 129,995 | 155,108 | 174,211 | 155,650 | 140,565 | 132,678 |
按司、亲方、士 | 14,014 | 37,323 | 43,479 | 50,700 | 50,091 | ||
家来、下人 | 13,134 | 13,409 | 112,158 | 14,332 | 14,656 | ||
寺社 | 175 | 211 | 99 | 94 | |||
在乡 | 127,780 | 123,254 | 75,418 | 67,821 | |||
入墨流人 | 5 | ||||||
行脚 | 14 | 13 | 16 | 16 | |||
道之岛(奄美群岛) | 49,472 | 74,910 | 74,593 | 77,667 | 85,125 | ||
乡士格 | 47 | 192 | 1,566 | ||||
寺社 | 2 | 1 | |||||
在乡 | 49,302 | 74,131 | 76,814 | 82,782 | |||
流人、远岛者、赦免居附 | 170 | 719 | 660 | 777 | |||
德之岛乞食 | 11 | ||||||
琉球群岛人口 | 204,580 | 249,121 | 230,243 | 218,232 | 217,803 |
琉球语(尤其冲绳中央方言)是琉球国的主要语言之一。琉球诸语属于日琉语系,与日语有亲缘关系,两者皆源于古日语。但由于与日本本土长达数世纪的地理隔阂和分化,与日语在口头上已无法理解。在琉球国时代,琉球人一般使用夹杂有少量汉字的平假名记录琉球语。著名的琉歌大集《思草纸》(おもろさうし)亦是使用平假名记载的。
跟东亚的其他国家一样,汉字也是琉球国官方文字。在其与中国、朝鲜、越南的外交往来中皆使用汉文文言文。琉球士族的家谱,也使用汉字记载。与明清和日本交往,往往“通事”(翻译)一职非常重要。
在明清时代,琉球国不断向南京和北京的国子监以及福州的琉球馆派遣留学生学习中国的语言。根据对留存下来的琉球人使用的官话课本的研究显示,琉球人所学习的官话在语音上受到了闽东语尤其是福州话的影响,严格地说是“福州的官话”。[73]
当时,琉球国在外交场合和官方文书上皆使用汉文文言文书写,唯对日本的外交文书则使用候文。而当地土著的琉球语文献,则借助日本的假名进行书写。除了汉字之外,琉球亦拥有自创的字,即球字。此外,根据日本僧人袋中的《琉球神道记》记载,琉球历史上曾经一种用于占卜的“琉球古字”,共17字;[74]根据琉球民间传说,此字系天神所传,原本有一百余字,后来仅存17字。[75]
琉球国内的行政文书被称为辞令书。早期的辞令书大量使用假名来书写。1609年萨摩入侵琉球以后,受日本影响,开始逐渐使用汉字假名混用文书写。后来在向象贤改革中,又被改为大量使用汉字书写。在清朝册封使徐葆光所著的《中山传信录》中,提到琉球国有一种与中国不同的字母——伊鲁花。琉球人使用夹杂有少量汉字的“伊鲁花”作为官方公文书,用以发布政令。徐葆光认为,伊鲁花可能是“日本字母”(假名),或者是汉字简化的切音标记。[76]然而根据《中山传信录》所附的伊鲁花表可知,伊鲁花就是日语的假名;根据现存的琉球公文书亦可知,其公文书的文体则是日本语的候文。[73]
除对日本外,琉球王府的对外文书都是使用汉文文言文书写的(对萨摩藩用汉字假名混用文)。第二尚氏王朝末期琉球王府与西方国家所签订的通商条约,亦都是使用汉文文言文书写。
琉球主要受到中国、日本两种文化的影响。但琉球文化同周边的民族的文化,如大和族、朝鲜族、台湾原住民、汉族等都有一定区别,形成独特的文化。
在1537年至1623年之间(尚清王至尚丰王统治期间),琉球编纂了琉球历史上第一部琉歌集《おもろさうし》。“おもろ”在琉球语中是歌的意思。《おもろさうし》由王府组织编纂,收录了琉歌1554首。
17世纪期间,短诗型的抒情歌谣琉歌盛行。琉歌最常见的样式是8,8,8,6的30音形式,与和歌很相似。著名的琉歌歌人有伊世高(惣庆亲云上忠义)、平敷屋里之子朝敏、向受祐(玉城亲方朝薰)、马国器(与那原亲方良矩)、向国珍(本部按司朝救)、向杰(东风平朝卫[77])等人。许多琉歌歌人亦擅长于汉诗和和歌的创作。又,吉屋鹤与恩纳锅,约生活在尚穆王时代)二人并称为琉歌的“女流双璧”。
琉球国的舞剧被称为琉球舞踊。琉球舞踊起源于欢迎中国册封使的宫廷舞踊“御冠船踊”。御冠船踊的舞者皆为琉球的士族子弟。琉球处分后,为了与明治以后的舞踊区别,宫廷舞踊被称为古典舞踊。古典舞踊包括老人踊、若众踊、二才踊、女踊、打组踊等。1719年,在册封尚敬王之际,时任踊奉行一职的向受祐(玉城朝薰),参考了日本的艺能,创立了琉球特有的舞剧组踊。[78][79]
1879年,琉球藩被日本废除后,士族阶层趋于没落。古典舞踊中的杂踊流入民间,民间舞踊诞生。日本昭和时期,舞踊开始结合现代流行音乐元素。
琉球国的宫廷音乐包括了在室内演奏的御座乐和室外演奏的路次乐,主要在迎接中国册封使时为册封使表演;另外,在琉球使者上江户时,亦会为日本萨摩藩藩主和江户幕府将军表演。琉球古典音乐由夏德庸(幸地亲方贤忠)创立,在当时摄政向象贤的大力宣导下,琉球古典音乐得以广泛传播。在夏德庸(幸地贤忠)之后,其弟子和再传弟子泽岻良泽(毛氏泽岻亲云上安崇)、向日长(新里亲方朝住)、萧世安(照喜名亲云上名仙,又称照喜名闻觉)、向全谟(屋嘉比亲云上朝寄)、向永祚(丰原朝典)、歌启业(知念绩高)等人继承并发展之,成为琉球音乐的一个流派——湛水流。歌启业的弟子伊丕显(安富祖正元)、毛文扬(野村安赵)又加以改进,创立了琉球音乐的新流派安富祖流和野村流。[80][81][82]目前在四个琉球音乐流派中,闻觉流已消亡;另外两个流派湛水流和野村流于1972年12月28日被冲绳县指定为无形文化财。
在琉球古代,几乎所有金属制品都可以当作兵器来使用,例如剑、枪、长刀、卍字钗(ヌンティ,由渔夫的叉发展而成)、山刀、钗、棒、杖、櫂(一种渔具)、拐、镰、锹、双节棍、三节棍等。甚至发髻上戴的簪和扫地用的扫帚也被当作兵器来用。[83]
琉球民间的传统武术被称为手,19世纪后亦称唐手或唐手拳,是空手道的原型。现今大部分学者认为,琉球手是由中国武术在琉球发展而成的。[84]中国武术由闽人三十六姓带往琉球,结合了琉球当地一些格斗技术,发展成琉球特有的武术手。后来唐手发展成了现代的空手道。向文琳(真壁朝显)、佐久川宽贺、武成达(松村宗棍)等琉球武术家,其中有不少人都曾经拜福建武术家为师,有的甚至远赴福建福州切磋武艺。
琉球的医学受到福建的影响。因琉球邻近福建省,不少日本医师通过琉球前往福州学医,有些医师因风不顺停留在了琉球。如,日本越前的名医山崎二休就担任了尚宁王的侍医。这些日本医师亦对琉球医学作出了一定贡献。
在琉球历史上亦曾涌现出一些著名的医学家,其中不少曾前往中国学习。1688年,琉球进贡使者魏士哲(高岭德明)在福州学习了治疗兔唇的方法并带回国中,为王孙尚益治疗了兔唇。[86][87]1604年,中国的《本草纲目》传入琉球和日本。该书对琉球医学产生深远影响。但《本草纲目》中仍存在舛误,因此在1781年,吴继志(字子善)潜心收集琉球各地的植物绘制成图。他携带图和部分植物前往清朝的福建、京师等地,咨询了许多药工和药农,于1785年编成了医学著作《质问本草》并于清朝出版。该书后来传入日本,立即受到酷爱兰学和医学的萨摩藩藩主岛津重豪的赏识。1837年,《质问本草》在萨摩藩出版,并对日本医学有着深远影响。[88]琉球国的御侍头吕继续(渡嘉敷亲云上通宽),曾于1817年和1824年间两度前往清朝的京师,师从于医学家张垣和张永清,并于1832年著成琉球食疗法的重要指导书《御膳本草》。
此外,根据《球阳》记载,1763年晏孟德赴闽学习口腔医术;郑明良(凑川亲云上)曾于1679年赴闽学习换骨相法;衡达勇(1749年)、松开辉(1777年)、吕凤仪(1824年)、松景林(1828年)等人,曾先后前往福建学习内科、外科医术。1848年到闽的进贡使团亦曾在福州学习防疫(天行痘痂)之法。[89][90]。此外,还有松景慎向英国传教士伯德令学习较安全地预防天花的牛痘接种法。
约在1787年左右,琉球士族安里周祥(项氏,人称飞安里)制作了一架飞行器,在那霸东南数公里处的津嘉山一带成功飞行。[91]
琉球人的宗教信仰包括琉球神道、日本神道、佛教和道教,后亦有人尊崇基督宗教。
琉球神道是琉球人固有的宗教信仰,包括祖先崇拜、御岳信仰、来访神信仰、龙宫信仰、东方信仰和妹神信仰。根据琉球神道的说法,龙宫在大海的彼岸,是大地丰饶与生命的根源。人死后,其灵魂将渡至龙宫,成为其肉亲的守护神。守护神定期回到其生前的居住地,祈祷人间的丰饶与平安。因此像中国人一样,琉球人亦对逝去的祖先十分尊敬,设牌位以祭之。琉球人对天然的山川、泉水、森林格外崇敬,是为御岳信仰。琉球人对御岳的信仰,与福建人和日本人对土地神(惠比须神)的信仰相似。[92]
琉球人尊敬女性,亦信仰妹神,祭司和巫师只能由女性当任,称为祝女和民间灵媒师。[93]因此早期祝女的势力很大,甚至威胁到国王的统治地位。[94]尚真王即位后,实行“祭政一致”政策,对祝女制度进行了改革,将祝女置于国王的统治之下。
在第二尚氏王朝时期,首里城设有闻得大君御殿、首里殿内、真壁殿内、仪保殿内,被称为“一本社三末社”。闻得大君御殿位于首里汀良次町,支配全国各地末社的祝女殿内。
闻得大君为王国高级神女三十三君之首,是由国王任命的最高级神女,其宗教地位位居国王之下。闻得大君由前王妃等王族女性中选出并就职。闻得大君是御殿的神体,仕“御加那志御前”、“御火钵之御前”、“金之美御加那志御前”,为国家安泰、海路安全、五谷丰登等祈祷。[95][93]
受日本文化的影响,琉球人亦信仰日本神道。尚金福王在位期间,于那霸若狭町建立天照大神的神社,此为史书上所记载的琉球第一个神社。[96]在冲绳本岛,曾建有波上宫、冲宫、识名宫、普天间宫、末吉宫、八幡宫、天久宫、金武宫八个神社,即“琉球八社”。其中,八幡宫祀八幡大神,其他七社祀熊野权现。波上宫被称为琉球第一神社。
约在英祖王时期(13世纪),僧人禅鉴漂泊至那霸。英祖王尊信禅鉴,于浦添城以西建立极乐寺,相传此为琉球佛教之始。[97]据《中山传信录》记载,琉球人的佛教分为临济宗和真言宗两种。[98]此后,察度王年间,日本僧人赖重法印来琉,于波上山建立护国寺。[99]尚泰久王时期,日本京都高僧芥隐来琉。芥隐是琉球临济宗的开山鼻祖,于1492年创建圆觉寺。[100]圆觉寺为琉球第一巨刹,繁荣一时,但不幸于1944年冲绳岛战役中毁于战火。昔日琉球历代国王的御后绘(肖像画)皆供奉于圆觉寺内。[101]在第二尚氏王朝时期,圆觉寺、天王寺和天界寺并称为三大寺。此外,那霸的崇元寺昔日亦十分有名。
琉球人亦信仰道教。关于琉球人何时开始尊崇道教,历史上没有明文记载。徐葆光是1719年册封尚敬王的副使,其所著的《中山传信录》中记载琉球人有祭灶、祭祖、扫墓的习俗,[102][103]证明在18世纪之前琉球人已开始信仰道教。清朝的册封使张学礼则称在琉球国存在有三清殿。[104]在后来,由于与中国交往日益频繁,受中国福建一带水手的影响,道教与琉球的一些民间信仰相结合,在妇女之间广泛传播。诸如对福州地区的拿公、拿婆、临水夫人、陈尚书,以及漳、泉地区的苏臣等航海神的信仰,相继被福建水手带到了琉球。[105]琉球人的妈祖信仰则是由明朝初年的闽人三十六姓带到琉球的。[106]琉球国共有上下两座天妃宫。其中,上天妃宫在久米村,下天妃宫在那霸港的天使馆附近。[107]琉球的道教神蔡姑婆,亦受到琉球人的尊崇。
1622年,琉球历史上的第一位传教士乘坐“南蛮船”来到八重山,在当地进行传教。由于当时日本江户幕府实行禁教政策,作为附庸国的琉球不得不下令禁教,要求琉球民众对传播和信仰基督宗教的人进行检举揭发。这一禁教行动一直持续到了19世纪中叶。1844年,法国传教士科主教乘坐法国海军的军舰来到琉球,要求自由传教。在军舰的压力下,尚育王被迫同意了传教的要求。1846年,另一位匈牙利籍的传教士伯德令乘坐英国军舰来到琉球。在琉球王府的许可下,在护国寺居住并进行传教。伯德令在琉球期间学会了琉球语,使用琉球语翻译了新约的福音书,后来于香港出版。这为基督宗教在琉球的传播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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