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日报》(英语:Taiwan Daily),简称《台日》,公司全名为台湾报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台湾的一份综合性日报,1964年10月25日创刊,2006年6月6日停刊。最后一任董事长为颜文闩,总社曾设于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二段88号8楼(义美食品总部同栋),总社最后社址位于台中市西屯区文心路三段361号“台日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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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由于当时正声广播公司内部的人事倾轧,时任该公司负责人的夏晓华离职,集资新台币六百万元收购《东方日报》,改名《台湾日报》,并将总部迁往台中市,走农业新闻路线,与台湾省农会有密切之关系,在当时多属农村社会型态的台湾中南部颇受欢迎。
后来,台湾省农会被揭发以“农民福利互助金”非法投资《台湾日报》,台湾省农会宣布资金全部撤离《台湾日报》。当时《台湾日报》的平均发行量为三万份,最大发行量不超过五万份。夏晓华向时任《台湾日报》法律顾问的党外运动律师傅朝枢借款经营《台湾日报》。
1975年,夏晓华的借款已在达新台币三千万元以上,夏晓华无力偿还。
1976年,傅朝枢接手经营《台湾日报》,定位为大台中地区地方报,适逢大量党外运动人士当选台湾省议员,故主攻台湾省政府新闻路线,风格转为批判色彩浓厚,猛烈批判《联合报》与《中国时报》,每日发行量曾经冲到三十万份以上,为中台湾第一大报,有三十万份以上的阅报率,遂获得其他党外运动人士支持;许信良、林义雄、苏洪月娇皆分别透过各自的亲信,在桃园县、宜兰县、云林县承办其业务。
1978年8月31日,由于《台湾日报》的言论严厉批评蒋经国政府,国防部总政治作战部授权黎明文化出资新台币一亿八千万元收购《台湾日报》,并允许傅朝枢全家结汇新台币五亿元出境;黎明文化出资的新台币一亿八千万元,被全数汇往香港。这又使《台湾日报》成为军系报纸,三军大学政治作战部主任谢天衢担任第一位军系社长,陈茂榜担任第一位军系发行人,徐亨担任第一位军系董事长;傅朝枢因此流亡海外,并在美国以被全数汇往香港的新台币一亿八千万元创办《中报》,继续批评蒋经国政府[2][3]。《台湾日报》由军方掌握后,言论尺度便严重限缩,报导党外运动与民主运动时的态度丕变,甚至不实报导指称六一二事件当天参与游行的民众是民主进步党用钱发动的,导致萧贯誉发动的愤怒民众在1987年9月12日捣毁《台湾日报》台北办事处,是为“台湾日报事件”。
1978年8月31日,经济部商业司核准“台湾报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日报》公司全名)的设立登记。[4]
1984年,国防部总政治作战部主任许历农上将行文台中市政府,要求台中市政府以议价方式将台中市文心路三段一块空地卖给黎明文化事业基金会以“发展文化事业”。1984年6月22日上午10时,台中市政府办理议价,黎明文化事业基金会购入该地,作为“台日大楼”(《台湾日报》总部)建筑用地。1984年12月1日,国防部总政治作战部指示《台湾日报》创办《大众周刊》,不到一年就亏损新台币三千多万元。1985年8月,国防部总政治作战部指示《台湾日报》购入《民声日报》。1986年1月1日,《民声日报》改名的《大众报》[5]创刊,《台湾日报》员工兼代《大众报》全部工作。1987年3月底,《台湾日报》举办台日大楼兴工评图,请许历农亲自核定入选的建筑图式。1987年6月底,只发行537天的《大众报》停刊。1987年7月14日,国防部总政治作战部指示《台湾日报》创办《台湾晚报》。[6]
1996年7月13日21时整,《台湾日报》总编辑赵立年宣布,该日下午,《台湾日报》在台北办事处召开的董事会决议,该日是《台湾日报》最后一次出报,全部员工依《劳动基准法》规定资遣。
1996年7月14日(星期日),《台湾日报》头版头条黑底白字刊登标题“台湾日报员工自救会拟集体退出中国国民党”宣示抗争理念,质疑董事长兼社长兼发行人万德群曾说的“李登辉当选,《台湾日报》不会倒”一语,“台湾日报产业工会”扬言在1996年7月17日到国民党中常会抗议;同日,中视新闻报导,李登辉十分关心《台湾日报》员工抗争行动。
1996年7月15日,台湾日报产业工会决定自行出报,自任《台湾日报》发行人;同日下午,在赵立年的接洽之下,万德群与瑞联事业机构总裁周启瑞达成协议,国防部持有的《台湾日报》全部股份将卖给瑞联事业机构;同日22时,周启瑞亲赴《台湾日报》编辑部,宣示将100%承受全部员工的年资,并打算让《台湾日报》在短时间内跻身国内大报之列。
1996年7月16日,台湾日报产业工会会员大会,全体会员同意工会向原资方争取清算原有年资,在股权易主前应先办资遣,之后全体员工将乐意为新资方效力。之后,瑞联事业机构宣称,瑞联事业机构核心公司瑞联建设将独资收购《台湾日报》,预计1996年8月初正式入主《台湾日报》[7]。
1996年8月16日,前《自由时报》社长颜文闩与万德群在台北市信义路联勤俱乐部正式签约,颜文闩以新台币六亿至八亿元购入《台湾日报》并自任董事长,笔名“司马文武”的政治评论家江春男出任发行人,并获得颜文闩的老朋友——台塑关系企业董事长王永庆——的金援,也获得王永庆担保各银行借贷,颜文闩宣称能在接手后的第三年转亏为盈[8][9]。1996年8月17日,《自由时报》报头刊载之头衔“发行人吴阿明,社长颜文闩”改为“创办人林荣三,发行人吴阿明”,第三版则刊登“本报启事”:“本报董事会决议,由发行人吴阿明先生兼任社长,自8月16日起生效。本报前社长颜文闩先生荣任《台湾日报》董事长一职,已向本报董事会请辞照准。”[10]
2000年10月,江春男接替转任行政院秘书长的邱义仁,出任中华民国国家安全会议副秘书长,辞去所有媒体职务[11]。《台湾日报》以“台湾新代言人”与“最值得台湾人民信任的报纸”作为两大口号,逐渐转向台湾本土化,台湾意识日益鲜明,与极力在中国大陆投资的王永庆日渐不合。[来源请求]
2001年5月8日,香港《太阳报》报导,王永庆在2001年5月7日宣布资金全部撤离《台湾日报》,即使当时民进党籍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亲自游说王永庆,王永庆仍宣称“对朋友的帮助总要有限”,但王永庆承诺协助《台湾日报》清偿债务新台币37亿元;同日,王永庆澄清,台塑关系企业并未投资《台湾日报》,而是因为颜文闩五年前请求他,他才协助颜文闩渡过难关,但由于“个人力量有限”,他在2001年5月1日停止为《台湾日报》作贷款担保,也希望《台湾日报》能早日找到新买主。[12]
2001年7月,台湾新闻记者协会(记协)《目击者双月刊》指出,影响王永庆不再投资《台湾日报》的最大因素是其女婿李宗昌的建议:李宗昌曾任《自由时报》记者及《工商时报》记者,在王永庆接手《台湾日报》之后担任该报副社长,也是亲民党的发起人之一,与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及其妻陈万水的关系非常密切,常以“万水姐姐”称呼陈万水;2000年兴票案爆发时,李宗昌曾公开在《台湾日报》同仁面前称赞宋楚瑜及谢启大的表现非常好,让同仁感到非常讶异、深觉李宗昌的言论对于该报日后处理新闻的方式并不妥当;李宗昌也曾说,中国大陆的台商曾经和他提过,中国共产党干部在李登辉政府时代都是看《自由时报》、但在陈水扁政府执政后都改看《台湾日报》,这番颇具反讽意味的谈话暗指《台湾日报》沦为陈水扁政府的机关报。[13]
2001年8月1日,《台湾日报》以“因应经济不景气”及“社方收入减少”为由,要员工签署“薪资调降同意书”,同意调降薪资10%,但明订以一年为期;颜文闩并在同年9月1日发行的《台湾日报》社刊上表示:㈠如果节省20%的人事费用,再加紧业务收入,很快就可以达到收支平衡;㈡当报社收入超过支出,赚进第一个新台币一万元时,他愿意发给每位同仁奖金新台币一万元。不过一年后,薪水调降没有回复,这个承诺至2005年7月都未曾兑现。[14]
2002年10月9日,政治评论家金恒炜在《台湾日报》连载的“探针”专栏刊登〈杨富美“无耻”第一名〉一文,批评当时亲民党立法委员杨富美及其丈夫高资敏“真是夫唱妇随或妇唱夫随,两个人浑然不知天下还有羞耻。其实这也不叫人惊奇,高资敏上次选立委时,曾经自导自演一场枪击案,可见两人造假当便饭”,并以“抵赖”、“撤泼”、“可恶”、“可鄙”、“令人不齿”等语批评杨富美。高资敏至台北地方法院控告金恒炜与颜文闩妨害名誉,该院“92年度自字第24号”与台湾高等法院“93年度上易字第431号”判决无罪确定。之后,杨富美与高资敏至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台湾日报》与金恒炜请求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新台币100万元。2005年6月1日,台北地方法院民事第四庭作成“93年度诉字第5114号”判决,认定金恒炜该文“近乎人身攻击,似非出于善意,显已逾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及媒体对于公共事务之评论范畴”,而《台湾日报》“怠于监督,自应与被告金恒炜负共同侵权行为责任”,金恒炜应连带给付杨富美新台币40万元,并应连带在《台湾日报》“探针”专栏下方刊登长6公分、宽8公分的道歉启事一日:“本人金恒炜与台湾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台湾日报刊载‘杨富美无耻第一名’,撰述内容未曾向当事人杨富美、高资敏查证,就撰述之杨富美召开记者会指控涂醒哲绯闻及高资敏曾自导自演一场枪击等内容不实,并借此辱骂二人也属不当,谨向二位当事人致歉。致歉人:金恒炜、台湾报业股份有限公司。”[15]
2003年9月,《财讯月刊》报导,海外的台独人士号召台侨捐款订阅《台湾日报》以支援《台湾日报》的生存与发展,目标是筹得50万美元。[来源请求]
2004年9月中旬至2006年6月6日,《台湾日报》在每周一至周五的清晨,在大台北地区的各大专院校的川堂放置一捆大约30份的完整版的报纸,免费供不特定之人自由取阅,意图提升自己的阅报率。[来源请求]
2004年10月,《台湾日报》网站增设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文建会)专区,该报总经理罗炯烜表示,该报挂了“台湾”之名,想推广台湾文化,向文建会提出设置专区的想法,因而增设此专区[16]。
2004年12月,2004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结束后,民进党中央党部在《台湾日报》刊登民进党台北市立法委员候选人联合谢票广告。沈富雄看到该篇广告之后,拨电话到民进党中央党部,质问中央党部为何只在《台湾日报》刊登该篇广告;中央党部干部宣称,这是因为其他报纸没有广告版面。[17]
2005年4月5日,《台湾日报》资方开始积欠员工薪水。2005年6月1日,《台湾日报》员工在民进党中央党部成立“台湾日报员工自救会”,选出会长林朝亿(《台湾日报》政治中心副主任)及执行委员7人(北部中心、中部中心、南部中心、业务部、编政组、政治中心、财经中心各1人),并集体前往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委会)与台北市政府劳工局请求调解劳资纠纷。[18]2005年6月3日,《台湾日报》头版刊登资方声明,强调:“近来本报为开源节流,遭受部分离职员工诬指‘即将歇业或更换经营团队’之谣言攻讦。本报纵然财务短绌,仍一切依法预告、资遣;虽未尽人意,亦已善尽义务。但我们不容造谣损害现职员工权益。《台湾日报》绝不歇业,也不会熄灯……我们将持续坚定走下去、勇敢走下去!”[14][19]
2005年6月23日,《台湾日报》资方召集员工,要求员工签署同意书,由员工自行吸收劳退新制中劳工退休金应由资方提拨之比例6%;同日,台湾日报员工自救会发布声明批评,资方不只欠薪未还,还以此举胁迫员工自动减薪6%,这是任意更改劳动条件规避雇主应尽之义务,于法无据,自救会呼吁全体员工拒签同意书[20]。
2005年8月,《新新闻》第962期报导,前《台湾日报》总编辑刘志聪接任中央通讯社(中央社)总编辑之后,已逐步排除中央社人才:中央社国内新闻中心主任张声肇、副主任罗绳前、党政组长潘应辰全部被降调成非主管职并减薪,大陆新闻中心主任黄季宽、商情新闻中心副主任熊国光也被降调成非主管职,商情部组长郭萍英则是一年连跳两级升主任;而在郭萍英任内,商情部接连发错新闻,都被刘志聪袒护。刘志聪也大力引进前《台湾日报》员工:林兴盟出任国内新闻中心副主任,刘明堂出任多媒体中心主任,杨嘉慧出任主跑行政院的副主任记者;前《台湾日报》员工一进来中央社,全部占据主管职,叙薪都是甲职等;一般而言,中央社员工若要升到甲职等,至少需要20年。[21]
2005年8月4日,《台湾日报》劳资双方在台北市政府劳工局进行劳资协调会,劳方要求资方在2005年8月11日前补发两个月的欠薪,《台湾日报》人事室主任陈正容宣称资方无法照办;劳资协调会后,林朝亿批评,颜文闩在四年内花光《台湾日报》资金新台币35亿元,有掏空《台湾日报》之嫌,应该下台。[22][23][24]林朝亿要求颜文闩尽速公布《台湾日报》财务报表及董监事会议纪录,由劳资双方认定的公正会计师进行查核。林朝亿说,本月3日,台湾日报员工自救会成员欲邀颜文闩出席本日于台北市政府劳工局召开的第二次劳资争议协调会,却被锁在社长室门外;为了让《台湾日报》继续存活并保障全体员工债权,自救会不排除近日采取任何可能的方式进行合法抗争,希望颜文闩还给员工一口饭吃、别再作报老板的大梦[25]。
2005年8月4日,《壹周刊 (台湾)》第219期报导,2005年7月26日晚间,行政院秘书长李应元邀约台湾电力公司(台电)、台湾糖业公司(台糖)等六家国营事业负责人餐叙,李应元一入座就说:“《台湾日报》长期支持执政党(民进党),和执政党关系良好;希望大家再多多支持《台湾日报》,特别是广告。”该文批评:“《台日》社长颜文闩为寻求财务支援,将《台日》矮化成为绿营媒体;民进党更糟,为了扶持《台日》这家亲绿媒体,却要全民买单,浪费公帑的行径实在可恶。”[26]李应元办公室宣称,当时李应元确有赴宴,但“不是讲《台湾日报》的事”;被点名的国营事业相关单位宣称,到目前为止,“老板并未交办相关事项”,即使真有人请托登广告,也会以公司业务宣导为考量。[27]行政院发言人卓荣泰说:“对于模糊、拼凑、套图式的报导,不予回应。”中国国民党立法委员洪秀柱批评,陈水扁政府用纳税人的钱买广告补贴特定平面媒体,又以撤销执照来威胁不听话的电子媒体,可说是“电子用杀,平面用买”,明显意图操控媒体;亲民党立法院党团副总召集人孙大千批评,如果民进党还记得当年还是在野党时如何严厉批判中国国民党操控媒体,就应该对自己操控媒体的粗暴行为感到羞耻。[23]
2005年8月5日,《台湾日报》突然宣布,依据颜文闩于该日15时整的会议中的宣布,以“造谣生事,煽动怠工”与“对公司主管实施暴行或重大侮辱行为”等理由,将林朝亿与台湾日报员工自救会总干事林庆祥免职,拒绝给林朝亿与林庆祥申诉机会,人事室会直接发“免职令”给林朝亿与林庆祥,颜文闩将控告林朝亿毁谤;同日,台湾日报员工自救会发布新闻稿,谴责颜文闩迫害员工权益,并声援权益遭迫害之员工提告确保权益。2005年8月6日,林朝亿、林庆祥、前《台湾日报》总编辑庄丰嘉、前《台湾日报》专栏作家陈政农、台湾劳工阵线(劳阵)秘书长孙友联等人共同召开记者会并发布声明,批评《台湾日报》恶意非法解雇。林朝亿与林庆祥表示,他们会照常去上班;他们抨击,颜文闩的行为是在劳资协调破裂后,巧立名目恶意解雇员工,把员工的合理诉求都说成“大不敬”。孙友联批评,劳工争取薪水是合法权利;《台湾日报》标榜“爱台湾”,但也不能不守法,不能积欠薪水,不能非法解雇,不能不缴劳保、健保费。[28][29][30]在该场记者会上,从2004年12月起就被《台湾日报》积欠稿费的陈政农批评:比起当年为了争取言论自由而离开《联合报》的颜文闩,现在的颜文闩变成“经营企业无能,新闻专业无品”;真正为台独运动努力的人、坚持新闻良知专业的人、坚持劳资合理关系的人都应该开除颜文闩,因为《台湾日报》在陈水扁上台执政之后有相当大的成分是在搞“假台独”,“根本只是让阿扁满足他的政治手淫,完全没影响力”,而“真正爱台独的人,不应该支持这种不顾员工生活的报纸!”[31]
2005年8月6日,《自立晚报》报导,《台湾日报》欠薪不付,要求独派势力金援,甚至要求陈水扁政府金援,引起外界极大反感;《财讯月刊》报导,颜文闩家族涉嫌上下其手,是《台湾日报》财务恶化的主因。[31][32][33]同日,《台湾日报》发言人兼业务部经理罗炯烜说,林朝亿与林庆祥被解雇,不是因为争取薪资,而是因为违反员工守则,在外散布不实讯息伤害《台湾日报》商誉。[34]
2005年8月8日,林朝亿与林庆祥继续到《台湾日报》上班,拒绝接受“免职令”;声援者举办行动剧,扮演“暴人盐╳酸”(谐音“报人颜文闩”)者以一支大刀作势砍林朝亿与林庆祥的头,讽刺资方非法解雇,也讽刺颜文闩没资格被称为“报人”;《台湾日报》资方坚称,林朝亿与林庆祥已被解雇,林朝亿与林庆祥的行为是“个人行为”。[35]2005年8月9日,《中国时报》记者何荣幸声援林朝亿与林庆祥,抨击《台湾日报》资方“在劳资争议期间解雇无不法行为的自救会干部,不但是打压自救会与违反《劳基法》行径,更是最粗暴与最不负责任的作法”。[36]
2005年8月27日,台湾日报员工自救会宣布,该会调查发现,《台湾日报》资方向银行抵押借款约新台币2亿7000多万元,而且缴息正常、不曾拖延,却迟迟不发薪给员工。林朝亿批评,《台湾日报》资方有钱给银行,却不付薪水和资遣费给员工,使员工生活陷入困境。依据该会调查,颜文闩出任《台湾日报》董事长之后,王永庆曾经金援《台湾日报》新台币35亿元;2001年5月,王永庆资金全部撤离《台湾日报》,《台湾日报》财务即陷入危机。在颜文闩奔走之下,《台湾日报》获得诚泰商业银行贷款新台币1亿3000多万元,然后获得联邦商业银行关系企业兴银弘租赁(已并入联邦国际租赁)贷款约新台币2000万元;2002年10月,《台湾日报》获得第一商业银行、台湾土地银行、交通银行等三家官股银行联贷新台币8000万元,然后获得中华票券金融公司贷款新台币3000万元;《台湾日报》靠台日大楼产权,总共抵押贷款新台币2亿7000多万元。《台湾日报》总编辑唐文庆说,资方如果不优先支付银行利息,银行可能停止拨付后续贷款,就会影响报社运作;资方希望能继续营运,所以优先处理法律上应该履行的付款义务,也会陆续处理欠薪。[37]
2005年10月20日,国民党立法委员周守训质询文建会主任委员陈其南时质疑,行政院新闻局已经统筹媒体采购业务,文建会却另外补助《台湾日报》新台币1400万元,是图利面临财务危机的《台湾日报》;陈其南说,欢迎各家媒体向文建会申请补助。[38]
2005年11月6日,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曾永权批评,政党轮替之后,执政的民进党干涉中央社、中央广播电台(央广)、公共电视文化事业基金会(公视)等公共媒体运作的情况愈来愈严重;尤其是中央社高层经过几年来的轮替,“现在根本都是来自挺绿媒体《台湾日报》的天下”。当时中央社副总编辑庄丰嘉说,当时中央社编制340人中有主管77人,主管中有原中央社员工晋升的主管66人、非中央社体系的主管11人,而非中央社体系的主管“的确有五人是从《台湾日报》离职后来的”,“这比例我不认为高,难道有规定《台湾日报》的就不能来中央社吗?”不愿具名的一名中央社记者说,“台日帮”(前《台湾日报》员工)大举进入中央社,一进来就是以主任级薪水晋用,“我们跑得再努力也升不上去”。[39]
2006年初,总统府资政吴澧培发动台独人士集资抢救《台湾日报》,计划以每张《台湾日报》股票新台币五百万元募集20至30股。
2006年3月22日,台湾日报员工自救会批评:“近一年来,颜先生(颜文闩)常以‘最近会有资金进来’、‘颜文闩从来不欠人钱’等理由搪塞未发薪水的问题。颜先生每每以画大饼方式诱骗员工继续替公司卖力,他完全不正视‘员工生计、生活费无著’、‘员工要张罗小孩学费与奶粉钱’等生活问题,但他至今仍每天‘有司机开着奔驰车’上下班代步。”[40]
2006年4月3日,颜文闩将台日大楼以新台币三亿三千万元卖给妙天禅师(黄明亮),《台湾日报》总社迁移至台北办事处;2006年4月17日,妙天禅师协助《台湾日报》支付长期积欠的劳保费、健保费与税金;2006年5月,台日大楼产权转移到妙天禅师的女儿黄爱伦的名下;当时妙天禅师有意顺道买下《台湾日报》商标权,但颜文闩要求妙天禅师必须再支付《台湾日报》员工欠薪、稿费、已开货款支票与颜文闩个人名下欠款合计超过新台币七千万元,妙天禅师回绝。[41][42]
2006年5月,庄丰嘉说,台独人士给《台湾日报》的捐款源源不绝,但《台湾日报》财务始终没有改善,令人怀疑这些捐款流向何处;但是颜文闩始终不曾向《台湾日报》员工坦白说明财务问题,财务问题一向是个秘密。庄丰嘉说,他曾针对《台湾日报》经营问题向颜文闩提出建言,也向颜文闩建议在该放手的时候就放手让其他有能力的人接手,但是颜文闩完全无法接受他的建议,他只好辞职;颜文闩坚持裁员、改版,导致《台湾日报》人手不足、员工无心工作,变成一个专门靠中央社新闻填充版面、大幅降低影响力的报纸,终于让原来有心接手的人为之却步。庄丰嘉说,《台湾日报》是难能可贵的台湾本土平面媒体,在台湾政党轮替之后确实扮演了提升台湾意识及制衡亲中媒体的功能,但既然是媒体,仍应遵守专业的立场;如果《台湾日报》只呈现一面倒的论述,虽然论述正确,却无法吸引更多的读者来源,陷入“向信徒传教”的窘境,相信这不是本土支持者所乐见的。[43]
2006年6月2日23时,被《台湾日报》积欠新台币数十万元稿费的总统府国策顾问金恒炜被颜文闩以电话召集至《台湾日报》总社编辑部开会。当时颜文闩宣称,《台湾日报》的设备以每年新台币一千万元租给妙天禅师,这些钱可以偿还员工欠薪;《台湾日报》员工问金恒炜:“那资遣费呢?”金恒炜答复:“这有困难。”2006年6月3日,台湾日报员工自救会质疑金恒炜与颜文闩:“金先生,您和颜先生的话语让员工苦水难吞肚。您们口口声声,满口的理想,满口的为台湾打拼;但您们的话,却完全要《台湾日报》的(员工)饿肚子帮台湾打拼;这个‘台湾’是您们的台湾,还是谁的台湾?您们不顾《台湾日报》员工的肚皮与劳工权益,你们不爱《台湾日报》员工,还有资格爱台湾吗?谁还会相信你们是真正爱台湾、爱台湾人?……金先生,你为了帮颜文闩,亲自到《台湾日报》,亲自上火线帮颜文闩灭火;您能保证,一再违背承诺的颜文闩不会把你拖下水、让您清誉扫地?您是新闻前辈、有给职的国策顾问,你怎么可以不顾《台湾日报》员工权益?……请您同情《台日》员工,站在《台日》员工立场苦劝‘颜文闩大社长’偿还员工欠薪,为自己的新闻人信誉留条后路。”[44]但金恒炜完全没有回应公开信的诉求。
2006年6月3日,妙天禅师透过其幕僚宣称不买《台湾日报》;《台湾日报》员工指称,妙天禅师确实曾与资方接洽,是《台湾日报》可能的新买主;另外,《台湾日报》员工指称,《台湾日报》编辑部120人在2006年6月2日晚间开会讨论停刊,但因资方希望再给七天并宣称会发薪,半数员工同意等候,暂不停刊,但已寄存证信函给资方,并聘请律师,随时准备追讨欠薪。[45]
- 2006年6月5日深夜,由于《台湾日报》员工不满资方积欠半年薪资,也不满资方取得新台币两千万元资金却仍不付薪,台湾日报员工自救会宣布劳资协商因经营团队重整而破裂,《台湾日报》自2006年6月6日至2006年6月10日停刊四天,自救会要求资方在四天内回应劳方诉求;《台湾日报》资方表示,2006年6月6日无法正常出刊五大张。[46]6月7日,记协向行政院、劳委会、台北市政府与台中市政府检举《台湾日报》资方“积欠员工薪资”、“拖欠劳保与健保费”、“挪用员工劳保与健保自付额”、“非法解雇”、“高薪低报”、“不依法支付资遣费”等行为违反《劳动基准法》与相关法令。[47]6月11日,《台湾日报》资方仍然无法公布复刊日期与解决方案;依据劳资协议,《台湾日报》将结束营业以利清偿员工薪资,并开始受理订户退费;同日,台湾日报员工自救会决定向资方追讨资遣费;同日,《台湾日报》社长特助罗炯烜说,尚未决定停刊基准日,现在还在清理财务,目前情况还不明确,暂时无法提出订户退费问题的明确处理方式;同日,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消基会)副董事长程仁宏批评,《台湾日报》复刊日期不确定,就应该主动退费,而不是“把订户悬在那里,等金主出现”。2006年6月12日,《台湾日报》确定无法复刊,台湾日报员工自救会开始向资方追讨上百位员工资遣费,资遣费合计约新台币四千万元。[48]
- 2006年6月15日,《新台湾新闻周刊》采访主任陈宗逸说,《台湾日报》传出员工被积欠三个月以上薪资的消息后,许多长期忠实读者纷纷借着互联网的“本土意识论坛”感叹,“独派媒体越来越少”,“主流媒体多半有中资介入,即使阅报率不高,还是有充足资金运作;反观《台湾日报》,却因为独资经营,没有任何奥援”;从《台湾日报》停刊事件的境遇,也可看出“独派媒体在台湾主流媒体生态之下,发声管道越来越窄的尴尬”[49]。6月19日,台湾日报员工自救会前往劳委会陈情,记协干部陪同拜会劳委会主任委员李应元,希望劳委会限制颜文闩出境;也希望劳委会修改《劳工诉讼补助办法》,允许劳工以“假扣押保证书”代替担保金,让没钱的劳工也能打官司。劳委会表示,若确认全案符合限制负责人出境的门槛,则不排除召开“协调会报”限制颜文闩出境。[50]6月29日,《财讯月刊》第292期报导〈颜文闩绑架“本土意识”终关门〉。7月26日,自由撰稿人陈汉墀暗批颜文闩:“报社亏损累累,记者、编辑的薪资、稿费一欠再欠;老是欺骗大家说某财团要投资报社,最后都没有。……猛抱扁大腿,以为这样抱着,一些‘绿色银行家’就会帮忙报社,万事OK;结果事与愿违,下场很惨。”[51]
- 2006年9月19日,前《台湾日报》艺文记者陈玲芳、前《台湾日报》证券组记者柯美月、前《台湾日报》摄影组组长林敬原等八名《台湾日报》员工筹措新台币一百六十七万元担保金,假扣押《台湾日报》商标权,再分三案件向台中地方法院提出给付薪资、资遣费诉讼,八人求偿总金额约为新台币五百万元,台中地方法院判决《台湾日报》应给付陈玲芳、柯美月、林敬原共新台币195万元;若颜文闩不出面善后,陈玲芳等八人胜诉后将声请强制拍卖《台湾日报》商标抵偿欠薪。[42]11月9日,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台中地检署)依据《劳动基准法》起诉颜文闩,向台中地方法院声请简易判决,请求法官科处新台币九万元罚锾。林庆祥说,资方违反《劳动基准法》,仅能被罚新台币九万元罚锾,实在太轻。[52]11月14日,劳委会依据《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行文内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要求限制颜文闩出境;颜文闩必须还钱或宣布《台湾日报》破产或解散、清算,才能解除禁令。《台湾日报》成为第六个适用《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的案例。[53]林敬原说,限制出境不能解决问题。林朝亿说,《台湾日报》员工早在2006年6月就要求限制颜文闩出境,政府动作太慢。林庆祥说,政府应该调查颜文闩是否掏空《台湾日报》。[54]11月24日,台中地方法院判决,《台湾日报》资方发给林朝亿与林庆祥的“免职令”无效。12月26日至2007年12月25日,台湾报业股份有限公司停业。[4]
- 2007年1月15日,即时新闻网站《美丽岛新闻网》(formosanews.com.tw,已于2008年废站)开站,资金来自海外台侨集资,民进党立法委员庄和子之弟庄士贤担任社长,政论名嘴黄光芹担任总编辑,前《台湾日报》副总编辑叶柏祥担任总主笔,找来前《台湾日报》文字及摄影记者、加上立法院十多位新闻科班毕业的国会助理所组成的义工“编采群”。[55]台中地方法院依据《劳动基准法》判处颜文闩新台币六万元罚锾,并判决陈玲芳等八名《台湾日报》员工胜诉;林庆祥说,颜文闩的罚锾金额太少,颜文闩“和现在的王又曾一样”,如果颜文闩再不出面,他们就按照程序拍卖《台湾日报》商标权。[56]
注释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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