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列舉了過去由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統治或管理以及曾經隸屬於大英帝國一部分國家或領地(包括戰前沒有保留中央政府的軍事佔領地)及其獨立日。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23年8月29日) |
一些國家並非在某個具體日期獲得獨立,因此顯示該國徹底獨立的最新日期並進一步細分不同階段的關鍵日期。
殖民地、保護國和託管地
國家 | 獨立前名稱 (如有不同) |
獨立日期 | 備註 |
---|---|---|---|
阿富汗 | — | 1919年8月19日 | 依據《英國-阿富汗條約》[1] |
安提瓜和巴布達 | 安提瓜島 / 背風群島[a] | 1981年11月1日 | 依據《1981年安提瓜終止聯合令》[2][3] |
巴林 | — | 1971年8月15日 | |
巴巴多斯 | — | 1966年11月30日 | 依據《1966年巴巴多斯獨立法》 |
伯利茲 | 英屬洪都拉斯 | 1981年9月21日 | 九月慶典[4] |
博茨瓦納 | 貝專納 | 1966年9月30日 | 依據《1966年博茨瓦納獨立法》[5] |
汶萊 | — | 1984年1月1日[6] | |
塞浦路斯 | — | 1960年8月16日 | 塞浦路斯獨立紀念日定於每年10月1日。[7] |
多米尼克 | 多米尼加 / 向風群島[a] | 1978年11月3日 | |
埃及 | — | 1922年2月28日 | 直至1956年,埃及才完全控制蘇彝士運河。[8][9] |
斯威士蘭 | — | 1968年9月6日 | 最初國名定為斯威士蘭,這也是其獨立前的名稱。2018年變更國名為斯威士蘭。[10][11] |
斐濟 | — | 1970年10月10日 | |
加納 | 黃金海岸 / 多哥蘭[b] | 1957年3月6日 | |
格林納達 | 格林納達 / 向風群島[a] | 1974年2月7日 | 參見格林納達獨立紀念日 |
圭亞那 | 英屬圭亞那 | 1966年5月26日 | |
印度 | 英屬印度 | 1947年8月15日 | 參見印度獨立日 |
伊拉克 | — | 1932年10月3日 | 參見英國對英屬美索不達米亞託管地的委任統治 |
以色列 | 巴勒斯坦託管地 | 1948年5月14日 | 英國託管結束日參看以色列獨立日。巴勒斯坦國於1988年11月15日宣佈獨立。 |
牙買加 | — | 1962年8月6日 | |
約旦 | 外約旦酋長國 | 1946年5月25日 | |
肯雅 | — | 1963年12月12日 | |
基里巴斯 | 吉爾伯特和埃利斯群島 | 1979年7月12日 | |
科威特 | — | 1961年6月19日 | |
萊索托 | 巴蘇陀蘭 | 1966年10月4日 | |
利比亞 | — | 1951年12月24日 | 1943年至1951年期間,利比亞處於英國和法國的軍事佔領下。1951年12月24日,英國佔領區宣佈獨立並與法國軍事佔領區及昔蘭尼加公國合併組建了利比亞聯合王國。 |
馬拉維 | 尼亞薩蘭 | 1964年7月6日 | |
馬來亞聯合邦 | — | 1957年8月31日 | 依據《1957年馬來亞聯邦獨立法》 |
馬爾代夫 | — | 1965年7月26日 | |
馬耳他 | — | 1964年9月21日 | 儘管1956年馬耳他與英國一體化公投獲得通過,但隨後馬耳他又通過1964年馬耳他立憲公投宣佈獨立。 |
毛里裘斯 | — | 1968年3月12日 | |
緬甸 | — | 1948年1月4日 | 緬甸獨立時的英文國名為Burma,但隨後於1989年改為Myanmar。但時至今日,包括英國政府在內的西方國家依舊使用Burma作為緬甸的官方英文名。 |
瑙魯 | — | 1968年1月31日 | 1968年1月31日,瑙魯從英國、澳洲和新西蘭的共同託管狀態下宣佈獨立。 |
尼日利亞 | — | 1960年10月1日 | 北部英屬喀麥隆也併入該國。 |
阿曼 | 馬斯喀特和阿曼蘇丹國 | 1970年12月20日 | |
巴基斯坦 | 英屬印度 | 1947年8月14日 | 依據印巴分治而獨立。孟加拉於1971年3月26日宣佈從巴基斯坦獨立。 |
卡塔爾 | 英屬卡塔爾保護國 | 1971年9月3日 | |
聖盧西亞 | 聖盧西亞 / 向風群島[a] | 1971年2月22日 | |
聖基茨和尼維斯 | 聖基茨-尼維斯和安圭拉 背風群島[a] |
1983年9月19日 | |
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 | 聖文森特 / 向風群島[a] | 1979年10月27日 | |
塞舌爾 | — | 1976年6月29日 | |
塞拉利昂 | — | 1946年4月27日 | |
所羅門群島 | 英屬所羅門群島 | 1978年7月7日 | |
索馬里蘭 | 英屬索馬里蘭 | 1960年6月26日 | 英屬索馬里蘭保護國於1960年6月26日獲得獨立,隨後於1960年7月1日與索馬里託管地合併成立索馬里共和國,但後來於1991年5月18日脫離並單方面宣佈獨立,而這一獨立並未得到國際社會的承認。 |
南也門 | 南阿拉伯聯邦 南阿拉伯保護國 |
1967年11月30日 | 與阿拉伯也門共和國在1990年5月22日統一為也門共和國。 |
斯里蘭卡 | 錫蘭 | 1948年2月4日 | 獨立時名為錫蘭自治領,1972年更改國號為斯里蘭卡。 |
蘇丹 | — | 1956年1月1日 | 南蘇丹於2011年7月9日從蘇丹宣佈獨立。 |
坦噶尼喀 | — | 1961年12月9日 | 坦噶尼喀於1961年12月9日獨立。1964年4月25日與桑給巴爾合併組成坦桑尼亞。 |
巴哈馬 | — | 1973年7月10日 | 依據《1973年巴哈馬獨立法》[13] |
岡比亞 | — | 1965年2月18日 | |
湯加 | — | 1970年6月4日 | |
千里達和多巴哥 | — | 1962年8月31日 | 8月31日為其獨立紀念日。[14] |
圖瓦盧 | 吉爾伯特和埃利斯群島 | 1978年10月1日 | |
烏干達 | — | 1962年10月9日 | |
阿聯酋 | 停戰諸國 | 1971年12月2日 |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國慶日為每年12月2日。 |
美國 | 北美十三州 | 1776年7月4日 | 1776年的7月4日是美國宣佈自英國獨立,而英國承認其獨立則要到1783年簽訂《巴黎條約》。 |
瓦努阿圖 | 新赫布里底 | 1980年7月30日 | 1980年7月30日宣佈脫離英法共管而獨立建國。 |
贊比亞 | 北羅德西亞 | 1964年10月24日 | |
桑給巴爾 | — | 1963年12月20日 | 桑給巴爾於1963年12月10日獨立。1964年4月25日與坦噶尼喀合併組成坦桑尼亞。 |
津巴布韋 | 南羅德西亞 | 1980年4月18日 | 南羅德西亞於1965年11月11日宣佈從英國獨立,稱為羅德西亞;但未得到國際承認。1979年6月1日,羅德西亞過渡到多數統治,稱為津巴布韋羅德西亞,以期最終獲得國際承認。但隨後根據《蘭開斯特宮協議》返回英國控制。最後於1980年獲得國際承認的獨立,稱為津巴布韋。 |
已逐步走向獨立的自治領
國家 / 自治領 | 自治領地位 獲得日期 |
西敏法規地位 獲得日期 |
英國統治地位 最終放棄日期 |
最終解決法案 | 備註 |
---|---|---|---|---|---|
澳洲 | 1901年1月1日 | 1942年10月9日[c][d] | 1986年3月3日 | 1986年澳洲法令 | 1975年9月16日,巴布亞新畿內亞從澳洲獨立。 |
加拿大 | 1867年7月1日 | 1931年12月11日 | 1982年4月17日 | 1982年加拿大法令 | 魁北克省曾於1980年和1995年兩次試圖從加拿大獨立而舉行公投,但獨立提議被否決。 |
愛爾蘭 | 1922年12月6日[e] | 1931年11月12日 | 1949年4月18日 | 愛爾蘭共和國法令 1949年愛爾蘭法令 |
1916年的《愛爾蘭共和國宣言》和1919年的《愛爾蘭獨立宣言》從未得到過英國政府的承認,但1922年之後的愛爾蘭領導人們都賦予這些文件象徵意義上的優先地位。而自1932年愛爾蘭大選後,愛爾蘭的地位屢次被愛爾蘭歷屆政府單方面修改:1933年5月3日通過的《憲法(毀誓)法令》隱晦地廢除了《英愛條約》;1936年12月12日頒佈的第二十七修正案和《對外關係法》削弱了君主政體的作用;1937年12月29日愛爾蘭憲法生效後,愛爾蘭設立了總統職位並明確廢除了除外交職能外英國對愛爾蘭的所有權力;1949年4月18日《愛爾蘭共和國法令》正式生效,愛爾蘭的外交職能也移交給愛爾蘭總統,同時愛爾蘭正式宣佈退出英聯邦。而英國的對應法規則包括《1938年愛爾蘭(協議確認)法令》和《1949年愛爾蘭法令》。 |
紐芬蘭自治領 | 1907年9月26日 | 不適用 | 1982年4月17日 | 1982年加拿大法令 | 紐芬蘭於1948年公投中以52.3%的支持率加入加拿大聯邦;次年3月31日,紐芬蘭正式成為加拿大的第十個省。 |
新西蘭 | 1907年9月26日 | 1947年11月25日[f] | 1986年12月13日 | 1986年憲法法令 | 1835年,《新西蘭獨立宣言》發表;1840年,《懷唐伊條約》簽訂。 |
南非 | 1910年5月31日 | 1931年12月11日 | 1961年5月21日 | 1961年南非憲法 | 納米比亞於1990年3月21日從南非獨立。 |
未維持戰前政府的佔領地
獨立後又歸附英國的屬地
屬地 | 獨立日期 | 備註 |
---|---|---|
安圭拉 | 1967年7月12日 | 在1967年的安圭拉革命後,安圭拉宣佈從聖克里斯托弗-尼維斯-安圭拉中獨立出來並建立了共和國。1969年,安圭拉重新被英國佔領並於1971年與英國達成協議以恢復英國統治。1980年,安圭拉完全恢復了英國直屬殖民地地位並在2002年變更為英國的海外領土。 |
南羅德西亞 | 1965年11月11日 | 南羅德西亞於1965年11月11日單方面宣佈從英國獨立建國成為羅德西亞後並未獲得國際承認,隨後它於1979年6月1日過渡到多數人統治並更改國名為津巴布韋羅德西亞。這次改革並未讓該國得到國際承認,於是在同年12月根據《蘭開斯特宮協議》恢復英國對其的統治地位。1980年,該國最後以津巴布韋的國名獨立。 |
已獨立或主權公投的屬地
歸還原所屬國的海外領土
海外領土 | 原所屬國 | 歸還日期 | 備註 |
---|---|---|---|
北部英屬喀麥隆 | 尼日利亞 | 1961年10月1日 | 該地區曾為英國在西非地區的託管地。在1961年英屬喀麥隆公投中,北部地區選擇加入尼日利亞(自英國獨立),而南部地區則選擇加入喀麥隆(自法國獨立)。 |
南部英屬喀麥隆 | 喀麥隆 | ||
德國英軍佔領區 |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 | 1949年5月23日 | 1945年,納粹德國戰敗後分別被英國、法國、美國和蘇聯佔領。和奧地利的情況不同,德國的各個佔領區內都沒有保留德國中央政府。1947年,美國和英國的佔領區合併為雙占區;1948年,法國的佔領區也併入其中而組成了三占區。1949年5月23日,三占區改組為西德;而原來的蘇占區則在1949年10月7日改組為東德。兩個德國最終在1990年10月3日再度實現統一。 |
英屬香港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1997年6月30日 | 1984年,英國政府與中國政府達成《中英聯合聲明》,約定在1997年由英國將香港及其屬地歸還給中國。英國的統治於1997年6月30日午夜12點整結束,而中國的統治則於1997年7月1日凌晨0點開始;這剛好是當年99年租約的到期日。歸還中國後,於原地上成立了香港特別行政區。 |
英屬北婆羅洲 | 馬來亞聯合邦[g] | 1963年9月16日 | 其作為英國的保護國於1881年成立,隨後在1946年變更為直轄殖民地。1963年9月16日歸還給馬來亞後,在這裏成立了沙巴州。 |
英屬砂拉越 | 砂拉越王國曾於1841年至1946年期間處於獨立狀態。1946年後被英國吞併為直轄殖民地。1963年9月16日歸還給馬來後成立了砂拉越州。 | ||
海峽殖民地石叻埠地區 | 1959年6月3日實現自治,隨後於1963年9月16日成為馬來亞聯合邦的一部分,但又於1965年8月9日被剔除出馬來西亞聯邦而獨立。[17] | ||
英租威海衛 | 中華民國 | 1930年10月1日 | 1924年6月,中華民國與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兩國訂立《收回威海衛條約》。1930年10月1日,國民政府收回威海衛大部分地區,大英帝國海軍續租劉公島十年,直至1940年因日本軍隊入侵而撤離。1945年,中國人民解放軍進駐劉公島。 |
已投票拒絕獨立的構成國
構成國 | 投票日期 | 備註 |
---|---|---|
北愛爾蘭 | 1973年3月8日 | 在1973年北愛爾蘭公投中,北愛爾蘭地區的公民必須決定該地區是繼續留在英國還是脫離之後加入愛爾蘭共和國。儘管這次公投遭到了愛爾蘭民族主義者的抵制,但最終結果還是98.9%投票選民決定北愛爾蘭繼續留在英國。[18] |
蘇格蘭 | 2014年9月18日 | 在2014年蘇格蘭獨立公投中,就「蘇格蘭應該成為一個獨立國家嗎?」這個問題,55.3%的蘇格蘭選民選擇了「不」,而有44.7%的人則選擇了「是」。[19] 2017年3月,蘇格蘭議會就提議舉行第二次獨立公投的準備事宜與英國進行談判,但遭到了首相的拒絕。這次談判是由英國脫歐所引發;因為英格蘭和威爾斯地區的大部分選民支持脫離歐盟,但蘇格蘭和北愛爾蘭地區的大部分選民卻支持留在歐盟。[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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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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