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因缘
佛教教义,将人生现实状况和可能出路描述为十二个前后相续环节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十二因缘(梵文、巴利文:निदान Nidāna)也称十二缘起支、十二有支(梵文:pratītya-samutpāda-aṅga,巴利文:paṭicca-samuppāda-aṅga),佛教重要的基础理论之一,是释迦牟尼佛陀自修自证得到的真理。此十二缘起支分别是:1.无明、2.行、3.识、4.名色、5.六入、6.触、7.受、8.爱、9.取、10.有、11.生、12.老死。它们都是缘生法,都是无常的,它们之间是依“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缘起关联。十二因缘因果相续而无间断,使人流转于生死轮回大海,而不能得以出离。佛陀、辟支佛、阿罗汉,都依“四圣谛”三转十二行,觉悟十二因缘而了知生死轮回真相,达到究竟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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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大纲 ![]() |
部派佛教阐述
说一切有部迦多衍尼子《发智论》提出了“时分缘起”学说,《大毘婆沙论》将其诠释为三世二重因果的“分位缘起”说,这就是最常见的“十二因缘”理论,在说一切有部内还有“刹那缘起”、“连缚缘起”和“远续缘起”等说法[1]。
《大毘婆沙论》将《发智论》所确立的时分缘起,按三世二重因果释义为分位缘起,此十二因缘学说为《俱舍论》所继承:
- 无明,过去世烦恼带来的惑,蒙蔽了真如本性,所以叫无明。
- 行,过去世身口意造作的一切善业或者不善业,其中包括身行、口行、心行。
- 识,业识,八识[2]。
- 名色,名即是心,指心只有名相而无形质;色指身体,指托胎后至第五个七日,身体各部分如手脚等都已形成。
- 六入,指在名色之后,各种感觉器官和思维功能都已产生,叫做六入,即六根。
- 触,出胎以后,至三、四岁时,六根虽能接触六尘,但是未有苦或乐的想法,叫作触。
- 受,从五、六岁至十二、三岁时,六根能分别六尘中的好恶境界,但是没能起贪淫之心,叫作受。
- 爱,从十四、五岁至十八、九岁时,贪求享乐等境界,但是未能广遍追求,是名为爱。舍受的本性是宁静的,而这也能成为爱的目标。
- 取,从二十岁后,贪欲变多,到处追求五尘境,叫作取。
- 有,因为追求诸境而引起善恶业,积集牵引,产生三有的结果,叫作有。
- 生,指因为现世的善恶之业,未来世还在六道四生中受生,叫作生。
- 老死,指在未来世受生之后,五蕴之身,成熟后又开始败坏,叫作老死。
其中涉及人类年龄的诠释出自《俱舍论记》和《俱舍论疏》[3]。
南传上座部佛教的经律源出于斯里兰卡分别说部传统,在觉音尊者《清净道论》中有一种叫做“有轮”的时分缘起[4],采用了三世二重因果解说,但并不等同于《俱舍论》等诠释的分位缘起。
下面简述引自达摩难陀长老《佛教徒信仰的是什么》,是对《巴利经藏》有关经文的直接解读:
- 缘于“无明”[5](贪、嗔、痴等烦恼)而产生“行”[6][7](造作诸业)。
- 缘于“行”(造作诸业)而产生“识”[8](业识)。
- 缘于“识”(业识)而产生“名色”(物质与识神)。
- 缘于“名色”(物质与识神)而产生“六入处”(眼、耳、鼻、舌、身、意)。
- 缘于“六入处”(眼、耳、鼻、舌、身、意)而产生“触”[9](六识藉六根接触六尘)。
- 缘于“触”(外境接触)而产生“受”[10](苦、乐,无苦无乐的觉受)。
- 缘于“受”(苦、乐的感受)而产生“爱”[11](对境生爱欲)。
- 缘于“爱”(对境生爱欲)而产生“取”[12](追求造作)。
- 缘于“取”(追求造作)而产生“有”(在追求中造业行成来世的命运)。
- 缘于“有”(业因完成)而产生“生”[13](在受于身)。
- 缘于“生”(在受于身)而产生“老死”[14](未来身之老死)。
大乘佛教阐述
- 凡夫肉眼所见,颠倒著我,心起诸烦恼业,往来生死中。
- 二乘及未得无生忍法菩萨所观,以法眼分别诸法。
- 从得无生忍法乃至坐道场菩萨所观;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深观第三种十二因缘,观诸法实相,毕竟空,无所有无所得,亦不著是事故,于众生中而生大悲。
“ | 十二因缘生法,种种法门能巧说,烦恼、业、事法,次第展转相续生,是名十二因缘。
若一心观诸法,实相清净,则无明尽,无明尽故行尽,乃至众苦和合集皆尽。 |
” |
《瑜伽师地论》此说在诠释《杂阿含经·二九八经》同时,介入了五种子(识、名色、六处、触、受种子),唯识学派中曾流行以五种子为五缘起支的二世一重因果学说。
现代学术及教派阐述
现代学术界和新兴教派直接分析《阿含经》和《巴利经藏》等,也会有自己的见解。因各式说法众多,其关注度与传统说法不可比拟,下文不再详细罗列。
水野弘元在《原始佛教的特质》中称:“由于原始经典本身,对十二缘起没有一定的明确解说,且部派佛教以低俗的形式误传,所以今日不论是西洋学者之间,或东方佛教学者之间,对十二缘起没有一定的解释,而产生种种说法,甚至曾在学界中展开热烈的论战。”
随佛尊者,2008年在其编著的《相应菩提道次第》及2014年公开发表的、《十二因缘之原说与奥义》中,根据汉译《杂阿含经》、南传《相应部》当中七事修多罗的古老共说,提出原始佛教教义,指出十二因缘是“以六处为分位”,不是部派所传说的“以识为分位”,不同于《舍利弗阿毘昙论》、 《发智论》、《大毘婆沙论》 、《俱舍论》、《清净道论》、与《大智度论》、 《瑜伽师地论》等论之定义。
参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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