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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强制文化政策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剃发易服或薙发易服,乃指明末清初时期清朝统治者强令其统治下包括汉族及其它南方少数民族的男子改剃满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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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剃发易服”政策从清初的暴力镇压到康熙年间及其后时期的潜移默化,对后来中国的发式及服饰有明显影响[2]。中国自先秦时期传承下来的汉服体系也因此出现断代。
古代汉人十分重视发式与衣冠服饰。《孝经》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汉人成年之后,除了必要修剪,不可随意剃发,男女都把头发绾成发髻盘在头顶。汉族传统的服饰形式有交领、右衽、盘扣、对襟、系带等特征,日本、朝鲜、越南、琉球、蒙古的传统服饰也有部分这些特征。
在中国东北兴起的满洲人的风俗与汉人迥异,满州人男性的传统发型是剃发留辫,将头发编成一条长辫垂下,满州人服饰以旗装马褂为主,特点有厂字交领、对襟、盘扣等特征。红顶子和箭袖等服饰特点与明末女真人对蒙古服饰的借鉴密切相关[3]。
1644年(崇祯十七年),闯王李自成率领大顺兵攻陷北京,明崇祯帝上吊自杀。清朝在明朝将领吴三桂协助下入关,对占领地区推行剃发令,强迫汉人男子变换发型为满洲人发型并穿着满洲人服饰。因为发式在古代汉文化中占有重大意义,故引起不少汉人激烈反抗。
清兵入关之前,为了易于辨识顺逆,便强迫被征服或投效的汉人剃发易服,如1631年(明崇祯四年,后金天聪五年)皇太极在大凌河之役胜利时令“归降将士等薙发”[4]。1623年(明天启三年,后金天命八年),即规定了官民帽顶制度;1632年(明崇祯五年,后金天聪六年),规定了服色制度。[5]1636年(后金崇德元年),皇太极明令:“凡汉人官民男女,穿戴要全照满洲式样[6]……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重治其罪。”[7]满人在天聪、崇德年间攻打朝鲜时,也曾要求朝鲜人剃发易服。[8]较早投效满清的汉臣如李永芳、孔有德、祖大寿、洪承畴等也都剃发改装。
1644年(顺治元年)四月二十二日,清军在山海关周遭系列战斗中打败李自成大顺军,先前吴三桂突围入多尔衮帐中求援时,已有令吴三桂麾下军民薙发以鉴。[9]即入关的第一天就下令剃头。[10]
五月一日,摄政王多尔衮率兵过通州,知州投降,多尔衮“谕令薙发”。[11]
五月初二,多尔衮进北京,要求“投诚官吏军民皆着薙发,衣冠悉遵本朝制度”[12],正式下达剃发和易衣冠的法令。此后数日又多次颁布命令,要求汉人薙发易服作为效忠的标志。
薙发令引起一些汉人极大的反抗,如京东三河民众就起事反对剃发,甚至因此改变对清军的态度转而反抗清朝:“入关之初,严禁杀掠,故中原人士无不悦服,及有剃头之举,民皆愤怒,或见我人泣而言曰,我以何罪独为此剃头乎?”[13]多尔衮随即在五月二十四日下令暂缓薙发令。[14]迫使满清统治者暂缓剃发易服的主要原因是当时天下未定,抵抗者众多,南明政权仍在,故而暂时妥协。[15]明朝大臣史可法在回复多尔衮的书信中也说:“且罢剃发之令,示不忘本朝。” [16]
强令官民剃发的举措引起汉人的普遍不满,激起了汉人各阶层人士的反对,导致了长期的政局不稳以至生灵涂炭。[17]为了保持发饰,许多人因此反抗满清,或者宁愿一死[18]。不仅原先准备降清的人立即改弦易辙,连已经归附的州县百姓也纷纷揭竿而起,树帜反清,由此引起的反抗以至于大规模的武装斗争几乎遍及全国。[17]满清对此进行了严厉的镇压。清兵在南方的镇压,多因剃发而起。[19]清朝统治者当时亦指出:“乃剃头一事,又适为奸民借口,以至变故丛生。”[20]
1645年(顺治二年)五月,清兵进军江南,占领弘光政权首都金陵,统治初步巩固,多尔衮于五月二十九日重颁薙发令。
六月初五日,多尔衮给江南前线总指挥多铎下达指令:“各处文武军民,尽令剃发,傥有不从,以军法从事”[21]。要求在江南推行剃发令。
六月十五日,通告全国军民剃发。下令各地限公文到达的十日内完成剃发,违令者死。地方官员如果上奏反对,“杀无赦”。当时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口号流传[18],在福建还流传着“留发不留人,留棺不留屋”的说法。有记载称满族将领令剃发匠背着担子在街上巡视,看见蓄发髻的人就上去抓住强行剃发,稍有抵抗,就当场杀掉,把头悬挂在竿上示众,所以后来的剃发挑子后面都竖着一根竿子。[22]
六月多尔衮颁布薙发令时,对于汉人之衣冠服饰,也要求更换,但未严令实施期限,“许从容更易”。然而没过多久,在七月初九日时,又下谕“官民既已剃发,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于是衣冠之禁也与剃发同样严厉,有学者指出因为不改衣冠而遭屠戮者也同样多。[23]然而由于抵制剃发的斗争已经持续多年,加上强迫穿满服这一命令的难以推行,以致后来在服饰和发式上推行的清令更加不了了之,后期形成了以汉文化为主干、以满族代为接枝的混合型文化。甚至于辛亥革命年间在某些地区依然保留了明代式样的服饰[24]。
在常熟,“清兵见未剃发者便杀……名曰‘捉剃头’”。常熟人民组织乡兵,推崇祯信阳州知州、弘光兵部郎中严栻为首领,保卫地方,抵抗清军,并尊奉活动在崇明岛的明义阳王朱朝𫮃,一直战斗到九月份才被清兵的屠戮镇压下去。[25]
因为薙发令的颁布,南直隶常州府江阴县杀了县令,起兵反清。告示曰:“岂意薙发一令,大拂人心,是以乡城耆老,誓死不从。”江阴人民以“头可断、发绝不可剃”的口号对抗清朝“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口号,由典史陈明遇、阎应元领导军民抵抗,死守城池八十一日,杀死清兵数万人,阎应元最后留下辞世诗:“八十日带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十万人同心死义,留大明三百里江山。”[26]顺治二年八月二十日,江阴城破,清兵大屠杀三日。
嘉定人民以“为我保此发肤”的口号,抵抗清兵二十余日。嘉定总兵吴志葵趁人民不满时占据县城抗清,导致原本效忠于大顺的李成栋下令屠城,为嘉定三屠“第一屠”之原因[18]。
剃发令传到金坛,抗令者三四百人聚会,清镇江知府从别处运来拒不剃发者的首级威胁民人,声言“一人不剃发全家斩,一家不剃全村斩”。于是人民揭竿而起反抗,二十日后方被镇压。[27]
1645年(顺治二年)七月,田仰指剃发为名在通州如皋海门起兵,活动在苏北和长江三角洲。
1645年(顺治二年)十月,原任陕西河西道道尹孔闻謤(孔子后人)上书表示:孔子家族衣冠已经延续了三千年,希望能够保持不变,免受剃发易服。多尔衮回应,孔子是圣人中,最能顺应时势的人,像孔闻謤这样违法,玷污了他祖先合乎时宜的中庸之道。姑且念在孔闻謤是孔子的后裔,不处死,但革去孔闻謤的官职,永不叙用。[29]
1648年(顺治五年)金声桓与李成栋以反对剃发为理由之一而反清重投南明。然而一度效忠清朝其且实行剃发令的李成栋在点兵时依然穿着“乌纱玉带”,当时亦有人穿着“儒冠”观赏李成栋点兵,而杨涟的长子“时虽剃发,犹汉人衣冠,乌纱大带,不改旧服”[30]。
1648年(顺治五年),黄州府广济县县民胡俊甫因居住乡村,患病卧床,一度没有剃发,被发现后,胡俊甫被杀,其邻居被重责,当地知县也受牵连获罪。[31]
1653年(顺治十年),京师逮捕了王玉、梁七子两个因为扮演旦角而没有剃发的人,清廷因此下诏:“剃头之令,不遵者斩,颁行已久,并无戏子准与留发之例。今二犯敢于违禁,好生可恶。着刑部作速刊刻告示,内外通行传饬,如有借前项戏子名色留发者限文到十日内即行剃发;若过限仍敢违禁,许诸人即为拿获,在内送刑部审明处斩,在外送该管地方官奏请正法。如见者不行举首,勿论官民从重治罪。”[32]
在城市,曾有儒生戴上方巾参加庙会,遭官吏拘捕和处死[33]。
1654年(顺治十一年),针对“剃发易服”引起社会矛盾、各地汉人抗争此起彼伏的这种情况,时任大学士的陈名夏说:“留发复衣冠,天下即可太平”,后来陈名夏在南北党争中失势,此话便成为其被处以绞刑的罪名之一[34]。
1673年(康熙十二年),有官员聘请一直穿着“宽博不时”的“宽衣博袖”(明朝服饰)以及终身没有剃发的学者李二曲去讲学,李二曲一道拒绝道:“仆非官僚绅士,又非武弁营丁,窄衣小袖,素所弗便。宽衣博袖,乃庶人常服”[35]。
明末清初思想家王夫之亦终身没有剃发,他晚年居住衡州的当地知府崔鸣𬸦以至湖南巡抚郑端亦没有责罚他,直到他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年逾七十离世。
乾隆年间,洪大容来到中国,发现汉人看到朝鲜人的服饰说是像“戏子”和“和尚”,洪大容认为中国的汉人已经忘本了。[36]
道光二十九年,朝鲜使者李遇骏在广宁遇见汉人萧某,两人之间有一次笔谈,萧某就干脆一些了,“(李)问:‘吾辈所着衣冠,于汝心以为何如?’(萧)曰:‘此本中国衣冠,吾虽不得已胡服,岂无歆羡之心耶?’既而颦蹙眉,隐然有伤感底意。李遇骏感叹“嗯!世变风移,今为二百余年,而间巷之间犹有思汉之心,为之一叹””。有人问既有思汉心,为何汉人却胡服?李遇骏说,这是因为清朝“变服者被重律”,所以“防限截严”。这是不得已,就连程、朱再世,在这个时代也不得不薙发编辫,穿上满清服装。“遵时”和“从俗”的代价是压抑历史记忆,而这种历史记忆的被压抑,是因为汉人经历过很惨烈、很漫长的血腥岁月 [37][38]。
清朝推行“剃发易服”政策的原因有:
剃发易服政策的实施对象,包括清政府统治下的各族人民,除下列可免剃发易服者外。此外,民间还有“十从十不从”的传说,然而此说并未见于正式命令或明文规定。
不是所有民族都要变更发型服饰,清政府对其他满汉以外之民族用“因俗而治”的方式处理[42]:蒙古各部只有厄鲁特不用[43];回部(维吾尔族)四品以上的伯克才要;藏族就只有藏军需要[44]。朝鲜人最初也需剃发,在朝鲜国成为属国后,努尔哈赤为笼络朝鲜人,下令其无庸剃发[45]。满清入关后,明朝降清大臣冯铨屡次上书,建议让朝鲜全国也“一体剃头”[46],不过最后没有被接纳。
民间流传“十从十不从”(亦称“十降十不降”)一说,“从”指服从满人的规矩办;“不从”指依旧按照明朝汉人的规矩办,版本甚多,最常见的内容版本为:
汉满妇女的发式在清朝初期还保留着原有的样式,并随着相互之间的影响,令各自的发式都有了明显的变化,在“十从十不从”下,清代的汉族妇女依然可以穿着明代服装,更影响了满族妇女的审美观[47]。
一般认为“十从十不从”是出于明降臣金之俊或洪承畴的建议而制定的政策,有学者指出虽未见有正式文书宣告,但在其后清代服饰审美文化现象形态中,成了有目共睹的事实[48][49]。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朝鲜使臣申忠一路过赫图阿拉,在《建州纪程图记》一书中详载:“女真习俗都剃发,只留脑后少许,上下二条结辫以垂。除上唇胡须只留左右十余根外,其余都镊去”。1644年,日本商人竹内藤因海难在北京旅居一年,著成《鞑靼漂流记》,载:“他们的人都剃头,把头顶上的头发留下来,分成三绺编成辫子。他们男子把唇上的胡须留下来,把下面的剃掉。无论是大官、小官和老百姓都一样。”[50]海外散人著《榕城纪闻》:“剃发,只留一顶如钱大,作辫,谓之‘金钱鼠尾’”。
顺治四年,浒墅关民丁泉因为发饰不如意的理由而被杀,他的家人、邻居、当地官员也都受牵连获罪。[51]当时的男子不得不“五天一打辫,十天一剃头”[52]。
在乾隆年间出使中国的英国人马戛尔尼对中国的发辫亦有所描述,在其著作中写道他所遇过的中国人都剃了发,并留了有数英寸直径大小、有如拉米伊式发辫(Ramillies queue)和马尾(horse hair)一样乌黑且粗壮的辫子,当中甚至有长度接近一码的[53]。
在早期的削发案件中,剃头是关键,但蓄辫子未成为满人强制施行的目标,成了一个不太引起满人关注的问题[54]。
清初宫廷画师焦秉贞所绘的《康熙耕织图》,图中农民同样皆露顶椎髻,并且依然穿着明代流行的衣着。晚年归化为苗族的考古学家沈从文指出焦秉贞在制作《康熙耕织图》时,在绘画生产程序方面受南宋楼璹的《耕织图》影响,但是在绘作农民及农家衣着时实多就江浙富庶区田家现实生活取材[55]。
2006年,在北京石景山玉泉路某施工现场挖掘出一具清代干尸,尸体为清朝康熙时期的“中宪大夫黄拙吾”,后来经过专家从不同角度的考证得知,黄拙吾在清朝为官,明显已剃发易服,死后家人将发辫挽成发髻,依然保留汉族传统发式入葬,以示慰藉,其发饰并非“金钱鼠尾”式[56]。此外,努尔哈赤、皇太极、顺治帝的画像都可以看到有明显的鬓角。然而清朝官员画像并没有鬓角。
清廷在1652年确立官服的最终标准,见于《服色肩舆永例》。
国立故宫博物院收藏由宫廷画师焦秉贞于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所绘四十六幅耕织图,图中妇女野老和平民工农的装束,与明代无异。图中农家男子虽将发际线推高,但皆露顶椎髻,并没有人结发辫。此图是清圣祖看过后才令刊刻[14][57]。此外,清初画家王翚主持绘画的《康熙万寿图》十二大卷、徐扬主持的《乾隆南巡图》十六大卷,以及徐扬的《姑苏繁华图》,江南一带平民服装式样,仍然保持晚明固有风格,这些古董文物被部分史学家认为是清代“官降民不降”之证物[57]。而在《康熙帝南巡图卷》其中一幅绘画出治理黄河时的场面的作品中,可以看到依然穿着汉式服装的平民,以及穿着满服的官员,而且没有辫子。
清朝虽然改换了满族服饰,但衣服所用材料和图案则受到了汉人传统文化之影响。满族在关外的传统服饰简朴,材料也多用貂皮、东珠等关外土产,进关后则大量采用汉族的丝绸锦缎。清朝官服上的补子沿袭自明朝(不同于明朝,前方“补子”被分为两半),庆典时王公大臣所穿蟒袍的图案也承袭明朝而来。此外满人服饰也从关外时期利于骑射狩猎的紧窄样式,演变成与汉人服饰相近的较为宽松样式。入关后的改变被认为是受到汉文化影响[14]。清朝始终未改服饰制度,被认为在汉人文化影响下,使原本满人服饰瘦窄的风气大为减少,这种现像被认为是文化融合使然[18]。
雍正帝尚未继位时,已令画家为自己绘制了多幅明朝服饰画像,画中不但自己身着类似汉服的服装,其他人物也身着汉族传统衣冠。继位后亦是如此。如《十二月令图》、《十二美人图》、《胤禛行乐图》、《雍正耕织图》等。乾隆也曾多次诏令当时的画家名手为他绘制明朝服饰画像,如《清高宗秋景写字图》《喜晴图》《松石流泉间闲图》《观画图》《行乐图》《临项圣谟雪景图》。
清朝学者李颙一生坚持穿着“宽博不时”的“宽衣博袖”,虽形制未知,但从来未曾被问责[35]。德清李某之子,请人画了一副自己身着清朝以前服饰的画像,有人把画像中的马缰绳涂成黄色,然后诬告他僭越(明清时期臣僚使用黄色服饰属于禁忌),官府克日就要提讯,某子到处贿赂,花费了数千两银方得无事[58]。
起兵反抗清朝统治者的起事者往往以“束发复衣冠”号召人民响应。
1650年代后,郑成功起兵抗清,清朝多次与明郑政权和谈,但从郑成功以至郑经,始终坚持:一、以朝鲜和琉球模式成为外藩。二、不剃发,臣民保持明朝衣冠。此外每次谈判,郑方尚提出各种不同的其他条件,譬如郑成功要求割三省之地,郑经则要求“郑氏世居台湾不登岸”等。然而剃头问题始终是明郑与满清双方关注的条件之一[14]。
1672年(康熙十二年)三藩之乱时,有说法称吴三桂用束发复衣冠相号召,所过郡县俱令剪辫,颇受人们拥护,不到半年就占据了半壁河山,亦有说法称吴三桂等人叛明降清已为当时的汉族人民所不齿,加上在人民希望国家的统一和安定,所以得不到人民的拥护,结果亦被清军打败。此后许多的重大政治事件,包括伪稿案和马朝柱起义等在内,都直接或间接与辫发有关[59][60]。 1721年,台湾爆发朱一贵事件,朱一贵起兵反抗清朝统治,攻下台湾府城(今台南市),建国号大明,年号“永和”,且废除满服、长辫剪断,恢复明朝时的服装及传统汉人的发式。[61]朱一贵登基时头戴通天冠,身穿黄龙袍,以玉带围之。但官员爵位封得太多,衣服一时准备不及,只好向戏班索取戏服代替,而仍然不足,出现头戴明朝帽,身穿清朝衣的景象。此外,林爽文事件和戴潮春事件中,起事者和附从者均有“留发”现象。
1851年,太平天国革命时期,起事者回复蓄发,并以此作为反对满清王朝的旗标。太平天国在反“清妖”的檄文《奉天讨胡檄布四方谕》中宣称清政府对汉人犯下种种残暴罪行,并以一段文“夫中国有中国之形象,今满洲悉令削发,拖一长尾于后,是使中国之人变为禽犬也。”表示剃发使汉人变为禽犬。清朝官方则将太平军称之为“发逆”、“长毛”。[62]
清亡之前出现了剪辫的刍议。率先剪辫的是海外华人及留学生。1898年1月(农历除夕),新加坡华人组织华人剪辫会,并登报倡议集体剪辫,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和争议。赞成剪辫的理由有:辫子不雅;辫发一般不洗,会发臭;辫子容易绞到机器里很危险;辫子像禽兽的尾巴;辫子像铁链,等等。主张维新的康有为也向光绪帝建议过剪辫。留学生回国,便将剪辫的风气带回了国内,主要流行于新兵与学生中,但此种做法在当时仍然有“易服改元,革命排满”之嫌,没有更多的人敢于去冒这个风险。[63]有些留学生回国之后,甚至不得不装上假辫子。[39][64]1905年北京警务省敕令天津警察署所属宪兵悉“行断发改著洋服”,也拟定“派遣外国之委员,概行断发洋装云云”[65],唯当时慈禧太后仍在世,在保守势力反对下仍未全面实施。鉴于学界和军界剪辫成风,各级政府多次下令禁止剪辫,然而令行而禁不止。[66]1907年5月6日,清中央政府首次下达禁止剪辫的严厉命令,经学部奏准,严禁学生、军人剪辫,其中学生“一经查出,即当咨明学部,分别惩处”;军人“如有不遵定制,改用他装,以及剪去发辫等事,无论官员、兵丁,均即斥革”。但形势变了,此时清政府已经无力像清初那样控制人民的发型,[63]即使在清政府内部,也出现了赞同剪辫的一股势力,如陆军部尚书荫昌、民政部尚书肃亲王善耆、外务部尚书邹嘉来、度支部尚书载泽、法部尚书戴鸿慈等均支持剪辫。1909年时任军谘大臣的载涛(光绪之弟)更是提出:“非剪发易服,不足振起全国之精神”。1910年10月资政院通过剪辫易服案[67]。1911年12月7日,清政府迫于革命四起,终降旨准自由剪发[68],广东更先此一步,官民争相剪辫[69]。
1895年台湾割让,薙发似乎未如缠足、鸦片一样,受日本人严格取缔,但一些台湾人会主动剪去辫子,服装也产生了变化,逐渐可见到满式(旗袍)和日式(和服)混穿的组合。[70]。后来断发令趋严,引来部分思念清朝统治的台湾仕绅及民众的挣扎及反抗。[71]。例如诗人洪弃生,坚持衣发如旧。原属满人的薙发,反而成为洪认同汉文化的作法。后来日本警察强行剪发,洪弃生留下“我生跼蹐何不辰,垂老乃为断发民,披发欲向中华去,海天水黑波粼粼”、“长叹无天可避秦,中华远海总蒙尘,本为海岛埋头客,更变伊川披发人。”等诗作。
1911年10月武昌起义后,革命军所占光复城镇,已有要求军民剪发命令[72][73]。1912年,民国成立,宣统帝退位,清律废除,大多数中国人剪去辫子,只有少数人仍坚持留辫,如保皇派张勋率辫军、学者辜鸿铭等,以表示对清朝的效忠,也有一些民众害怕剪辫会被官府斩首,不愿剪辫。[39]总体而言,“发辫之所由来,由于满洲之入中原”,“发辫之消除,亦与满洲而俱尽”。[74]1912年3月5日,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于颁布《大总统令内务部晓示人民一律剪辫文》:“满虏窃国,易予冠裳,强行编发之制,悉从腥膻之俗,当其初,高士仁人,或不屈被执,从容就义;或遁入缁流,以终余年,痛矣先民,惨遭荼毒,读史至此,辄用伤怀!嗣是而后,习焉安之,腾笑五洲,恬不为怪……凡未去辫者,于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翦除净尽,有不遵者,违法论……”[75]。废除服制禁令后,有民众“头戴方巾,身穿明代汉服,腰佩龙泉宝剑”以表支持革命者有之,亦有脑后垂辫以明“复辟”之心者有之。西服则在其中脱颖而出,成为当代中国人的普遍装束。同时旗人袍服暂时走向沉寂。[76]不过迟至1916年,北京还有人留着辫子,内务部下令严行剪尽[77]。
民国元年7月,参议院公布男女礼服,其中男子礼服大体有两种,一种为西式服装,另一种则是沿用长袍马褂。8月颁布《暂行祭祀冠服制》,恢复了祭服。[78]1914年8月,政事堂礼制馆颁布正式的《祭祀冠服制》。北伐之后,则规定为中山装和长袍马褂两种。女子礼服类似,仍然沿用立领、对襟、盘扣等特征。[79]
孙中山辞世以后,中华民国政府在民国十八年(1929年)公布《服制条例》规定国家礼服,男子为蓝袍黑褂,女子则分为蓝长袍和蓝衣黑裙两式。当年政府采旗袍为礼服之理由是因俗制礼以及注重可行性。[80]1945年中华民国接管台湾以后,一方面国府发动“去日本化”与“再中国化”的政策,从语言、文字,服饰等进行去日本化。[81]另一方面也有许多女性主动把嫁妆衣服修改成旗袍,来表达对中国的认同。[82]但此热潮在二二八事件发生后便迅速沈寂,二二八事发期间曾发生穿旗袍者遭攻击的现象。曾经有台湾知识分子以“中国受满清奴化三百年之久,现在女人还穿着旗袍,何以满清倒台后,汉人能可当权呢?”一说,批评中国国民党以台湾受到“日本奴化教育之遗毒”为借口而欺压台湾人,但类似异议于台湾白色恐怖时期沈息[83]。至民国九十二年(2003)《服制条例》正式废止。[84]。
1949年以后,穿长袍、马褂(海外的国学家如钱穆)和西服的人已经很少了,穿中山装的人越来越多,以后更是形成穿中山装的热潮。
1966年开始的为期十年的“文革”期间,西服和旗袍被定为“四旧”。纺织品和服装的生产也受到极左路线的影响,很多受岭南人们欢迎的服装面料和服装款式被指莫名其妙地被戴上了“四旧”的帽子,有些花色品种被批判为反动图案。稍稍鲜艳一点的穿着,就被指责为“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85]
在中国大陆许多地区,对于男性理发的用语至今仍经常称之为剃头。中国许多地区至今流传着“正月剪头死舅舅”的习俗,据传与剃发易服有关:“死舅”其实是“思旧”,思念旧国明朝;当时人民不愿剃发,思念故国,以此习俗作为抵抗满清政策的一种形式。[86]
明朝末叶,中国发生大内战,满洲人利用那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用蛮族入侵罗马帝国的同一种方式,突然袭来,占领了北京。这是一陆肆肆年的事。中国人不甘心受外族的奴役,便向侵略者进行了最顽强的反抗。满洲人为要强迫中国人屈服,便残酷地屠杀了数百万人民,其中有战斗人员与非战斗人员、青年与老人、妇女与儿童,焚烧了他们的住所,劫掠了他们的家室,并迫使他们采用满洲人的服饰。据估计,有数万人因不服从留发辫的命令而被杀戮。几经大规模流血与惨遭虐杀之后,中国人才终于屈服在满清的统治之下。
在长江下游立即引起反抗的近因出于薙发令。对男子的理发作规定,原来是中国的老传统,明代即规定头发挽辔,以针插在脑后;满洲人则将头发之前部及于脑顶剃去。1645年新朝代命令全国男子一律照办,限10天之内办毕,如不照办则是违抗天命。汉人越觉得薙发为一种被奴辱的处置,而满洲人执行命令的态度也越强硬,好像大帝国的出处全靠臣民遵命与否,而一切存亡去就之间全靠剃头刀作主宰。一位翰林学士私下里议论这政策,立即被判杀头罪,只因他与皇室接近沾恩以绞死执行。究竟有多少人决定宁死不愿在这命令之前屈服,无从什算,因为这薙发的问题也和其他抗清的原因混为一体。
(其人为内翰林秘书院大学士兼署吏部尚书、纂修太宗实录总裁官陈名夏。)
他亦表示:
从另一方面讲,满清人与华北汉人在容貌上很难区别,同时他们有心汉化。除了强迫执行外表上及仪礼上对新朝廷之臣服外,他们也不另外生事,构成种族间的轩轾。[87]
19世纪,西方用“猪尾巴”(pigtail)来称呼中国人的辫子。“Pigtail”一词在英文中原来并无贬义,但随着中国形象日益下滑,本来就异于别国的辫子发式逐渐成为西方人嘲弄、侮辱的对象。一些英美文人将“pigtail”拆开变为“pig's tail”。日本媒体也随之用“豚尾”来特指中国辫子,更继丰臣秀吉称中国人为“髯虏”后[88],在江户时代称清朝人为“豚尾奴”,将辫子与“豚”(猪)相联系,视为野蛮、落后的象征。[89]剃发留辫被当作陋习,如在1895年马关条约后处于日本统治下的台湾,薙发与缠足、吸食鸦片并列为台湾三大陋习之一。[90]当时中国留洋的学生颇多因此受外国人侮辱者,这也成为清末兴起剪辫风潮的诱因。
然而,在清朝的朝鲜使臣抛开了“华夷之辨”的心态,对清朝社会以至整体作出了如此评论:
“朝鲜朝北学派人士通过细心观察,认识到清朝统治下的中国与他们所想像的在"夷狄"统治下的国家完全不同,满朝的经济繁荣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且不由得滋生出许多感慨,也让他们重新审视起朝鲜国内对待中国的一些负面印象,从而在游记中尽量客观地描述出中国强大、繁荣、文明的理想形象,在客观上肯定了满族人对中国的统治。”[92]
《中华文明史话》一书中指出:
幕府第四代将军德川家纲时,开始与清朝进行文化交流。他与他以后的几代幕府将军都十分尊重中国,称其为“上国”,称康熙为“上国圣人”。[94]
这些中国教士的压抑心理:他们现在的身份使他们不能留长发。但任何一个中国人都必须在脑后留一条辫子,这是满人的规定,违者有死罪。只有李长得像欧洲人,因而他可以不遵守这条可怕的规矩。[96]
巴罗认为满人的做法堪称政治上的杰作,这对一个半开化的民族来说是难能可贵的。为树立起自己的影响,他们采取了十分灵活的实用主义态度。被汉人召来镇压一场造反运动的满人把自己的头头推上了空缺的皇位。他们采用了中央帝国和天朝的官僚体制的模式。奇怪的是他们仅限于强迫别人留他们那令人屈辱的发式:头剃光但留一条辫子——后来汉人把辫子塞在帽内,并一有造反行动就把它剪掉。
今天我们知道这些说法全是错的。满清初期,他们表现得非常凶残。建国后的最初几年,整批整批的百姓遭到屠杀。强迫留辫子引起了骚乱,结果都被镇压在血泊之中。当我们这些旅行者企图概括或探测未来时,他们的观点并非总是正确的。与他们的看法相反,最初满人表现得十分野蛮,慢慢地汉文化才占了上风。[97]
1911年10月10日,几乎纯属偶然,一个密谋在汉口的法国租界得逞了。驻军投向起义者,革命迅速地蔓延开来。汉人把满人从1644年以来强迫他们蓄留的辫子剪了下来,作为解放的象征。[98]
为了彻底消灭爱国情绪,满洲人强迫被征服的中国人(汉人)剃去他们从古以来就作为珍爱装饰的长发,强迫他们垂辨,并采用鞑靼服装,违者处死。据说,宁死不肯忍受这种民族屈辱的人有千千万万。变更民族装束在一切征服手段中是最明显最能压制人的;这无疑是粉碎中国人民精神的有效方法。凡不肯忍受的就失去了头颅。
太平军和满清政府奴役下的中国人(汉人)之间最突出的,最使外国人注意的对照,就是他们的外貌及装饰的截然不同。中国人(汉人)向来被认为是面目愚蠢、装饰恶劣的民族;而使面容变丑的剃发不能不说是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之一。
我常去访问附近的村庄,以调查村民对太平天国的统治有什么感想。我很高兴见到他们在各方面都十分满意,尤其使我感动的是他们都乐于留发,这是太平和自由的标记,跟满洲人及其强加在汉人身上的剃头蓄辩的奴隶标记恰成对照。
这些男孩子穿着打扮和我们一样,只是头上留着长长的辫子。他们玩橄榄球的时候,会把辫子藏在衬衣里,或盘在头上;如果辫子松了,那可是给对手一个太强的诱惑。我们玩的所有的游戏对他们来说都是陌生的;但他们很快就成了棒球、橄榄球、冰球的好手,在花样滑冰场上技术更是超群。当自行车刚刚出现的时候,学校第一个买它的是曾(吴仰曾)。我现在仿佛还可以看到,他骑着这奇怪的家伙在避难山路上走[100]。
吐蕃占领唐陇西、河西诸地,亦强令当地汉族百姓依吐蕃风习辫发易俗,只每年正旦可穿着唐服祭拜先祖。西夏景宗元昊自认拓跋鲜卑后裔,下秃发令,禁汉人风俗结发。“三日不从,许众共杀之。于是民争先秃发、耳垂环以异之。”[101]
女真族也曾经推行过剃发易服政策。1129年(南宋建炎三年,金太宗天会七年),当时的金太宗就下过命令:“禁民汉服,及削发不如式者,死”。当时小民有穿着犊鼻裤(一种短裤)的,也被指责为身着前朝汉服而处斩[102],后因为汉人抵抗而放弃此政策。
明朝曾在15世纪前期占领安南(今越南北部与中部),安南人在明朝的统治下被迫“留发易服”,明政府下令当地男女不得剪发,强迫安南人改留汉式发型、汉式服饰,并且要按明朝的礼俗拜祭,抢走和消毁大量古籍,意图同化安南人[103]。后来安南人黎利起兵赶走明朝,恢复独立,建立后黎朝。后黎朝曾要求留在安南境内的明朝人剃发易服[104]。
明朝对征剿过后幸存的都掌人被迫更名易服:“凡新拘留被掳民妇,各蒙亲属认领还家。至于降蛮老幼妇女数千余人,各变姓名,易冠服,配去远方卫所安置。于是九丝一空,都蛮尽平”[105],以及更改有都掌特色的地名,消除都掌文化:“各寨旧名多恶,宜更换以新耳目。权将九丝城呼为平蛮城,凌霄城为拱极城,印靶山为文印山,吊猴山为降蛮山,鸡冠岭为金鸡岭,内官寨为武宁山,都都寨为都守寨”[106]。
民国政府时代亦发生过贵州省黎平县在某些少数民族地区下令少数民族四十岁以下妇女须改穿汉人服饰并建议采用汉人发型,以及推行汉语的政策[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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