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
臺灣新北市土城區的看守所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簡稱北所、臺北看守所,是中華民國(臺灣)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的看守所之一,位於新北市土城區,俗稱土城看守所。該所負責羈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管轄之刑事案件被告之羈押處所,所內並附設毒品勒戒所。因其收容被告及死刑犯人數為全臺最多,因此被臺灣媒體稱為「天下第一所」[2]。
別稱
前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因任內貪污案而受羈押於此時,曾稱呼此地為「巴士底獄」,[3]:107並要律師轉告其孫「阿公出國去了,去法國的巴士底,去南非的魯賓島」。[3]:113
簡介
臺北看守所的前身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看守所」,於1952年與臺北監獄分立,1980年7月因應審檢分隸而改為「臺灣臺北看守所」,並從司法院改為隸屬法務部。臺北看守所原設立於臺北市愛國東路1號[4],但因逐漸被市區包圍,腹地不足,故自1975年遷至臺北縣土城鄉(今新北市土城區)現址[5]。隨著法務部矯正署在2011年1月1日成立,臺北看守所改隸該署並更為現名。
臺北看守所內部自設電臺,有線廣播播放具教化目的之電台節目,以該看守所內之收容人為閱聽群眾。前任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在此羈押期間所寫的《給家後》詩中,提及的就是此「立德電臺」。[6]
所內部設有刑場(名義上屬於臺北監獄臺北分監),負責執行二審由臺灣高等法院經手的死刑確定被告,據統計臺灣三分之二的死刑係於該所內執行[來源請求],刑場曾槍決過吳新華、曹添壽、胡關寶、張家虎、劉煥榮、陳進興、林清岳、管鐘演、鄭捷、翁仁賢、黃麟凱等臺灣知名死刑要犯。
組織
- 所長
- 副所長
- 秘書
- 副所長
- 行政單位
- 戒護科:主管戒備、被告之戒護、名籍、保管、管理員之訓練及勤務分配、戒具雜項用品管理、接見事宜、其他有關戒護安全事項。
- 輔導科:主管被告入所調查、生活輔導、品性行為考核、文康及體能活動、新聞書刊閱讀、管理及所內刊物編印、其他有關輔導事項。
- 衞生科:主管衛生計畫及其設施與指導事項、傳染病預防、被告健康檢查、疾病醫治、病舍管理、藥品調劑、儲備及醫療器械管理、藥物濫用之防治與輔導、被告疾病或死亡陳報、其他有關衛生事項。
- 作業科:主管作業之指導及技能訓練、作業計畫訂定、材料之購置、收支及保管、作業課程編訂、成績考核、勞作金計算、作業之配置及調動事項、作業契約之擬定、作業器械之增置、收發、保管、檢查及修理事項、成品之評價、發售及保管事項、其他有關作業事項。
- 總務科:主管庶務、糧食、文件收發歸檔、不屬於其他各科事項。
- 人事室:主管辦理本所組織編制、人員之晉用、考核、考績(成)、獎懲、俸級、差假、文康活動、保險、福利、生活津貼、訓練、進修、退休、資遣、撫卹及退休人員照護等人事事項。
- 政風室:主管政風法令之擬訂、政風法令之宣導、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政風興革建議、政風考核獎懲建議、公務機密維護、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 會計室:主管本所概算、預算、決算之編製、會計憑證、會計簿籍、會計報告之編製、其他有關會計事務及內部審核之處理事項。
- 統計室:主管統計、資訊相關業務。
曾遭拘留在此的名人
政治、商業界人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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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 簡介 | 備註 |
沈慶京 | 威京總部集團主席、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羈押 |
童尚經 | 《臺灣新生報》副總編輯 | 槍決 |
鄭南榕 | 《自由時代周刊》總編輯 | 羈押 |
林百欣 | 香港企業家 | 羈押 |
柯賜海 | 前臺北市市長候選人 | 羈押 |
劉泰英 | 前中華開發資本董事長 | 羈押 |
趙建銘 | 前第一千金陳幸妤之夫、前總統陳水扁女婿 | 羈押 |
顏萬進 | 前內政部政務次長 | 羈押 |
王令一 | 前亞太固網總經理 | 羈押 |
王事展 | 前友聯產險總經理 | 羈押 |
王令麟 | 前東森媒體集團董事長 | 羈押 |
麥安懷 | 前臺北縣政府縣長室秘書 | 羈押 |
葉盛茂 | 前法務部調查局局長 | 羈押 |
吳景茂 | 前第一夫人吳淑珍胞兄 | 羈押 |
余政憲 | 前內政部部長 | 羈押 |
邱義仁 | 現任總統府資政暨新境界文教基金會副董事長,曾任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總統府秘書長、民主進步黨秘書長 | 羈押 |
馬永成 | 現任行政院政務委員,曾任總統府副秘書長、代理秘書長、國家安全會議諮詢委員 | 羈押 |
陳水扁 | 中華民國第10、11任總統 | 羈押 |
林益世 | 曾任立法委員、行政院秘書長 | 羈押 |
蔡正元 | 曾任立法委員 | 羈押 |
陳重文 | 第12至14屆臺北市議員 | 羈押 |
彭振聲 | 前臺北市副市長 | 羈押 |
柯文哲 | 台灣民眾黨創黨主席、前臺北市市長、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候選人 | 羈押 |
死刑受刑人
正在羈押的死刑犯
案件 | 涉案人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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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人堡連續殺人案 | 張人堡 | 主刑部分:1993年新竹83歲老婦強盜姦殺案。 |
連佐銘擄人勒贖殺人案 | 連佐銘 | |
蕭新財殺警案 | 蕭新財 | 羈押年數15年。 |
汐止殺警奪槍案 | 王柏英 | 其兄長被處無期徒刑執行中。 |
王鴻偉殺人案 | 王鴻偉 | 176刀砍殺女友致死,手段最兇殘,後牽連影響到2014年9月22日之張彥文殺人案。 羈押年數15年。 |
興大女學生姦殺案 | 陳錫卿 | 羈押年數22年。 |
沈岐武槍殺案 | 沈岐武 | |
周得勝律師事務所強盜殺人案 | 蕭仁俊 廖家麟 |
羈押年數19年。 |
「中山之狼」事件 | 徐偉展 | 羈押年數19年。 |
邱和順案 | 邱和順 | 此案不僅有288份自白,而且中間有數次遭到警方刑求,與許多證人證詞矛盾,冤案可能性極高。 羈押年數28年。 |
大台北連環仇殺案 | 連國文 | 本案主嫌,有殺人前科,累犯,合併殺害4人。另2012年在押期間在舍房內強迫另一殺人犯對他做性行為。 另3共犯入獄服刑中。 為報復友人遭被害者詐賭,雇用殺手持狙擊槍殺害角頭王冠仁,並因恐東窗事發再將受僱殺手及其女友滅口。 羈押年數15年。 |
基隆女人心卡拉OK縱火案 | 林旺仁 | 在二樓入口處投擲汽油彈縱火,5名死者中其中3名為消防隊員。 |
基隆國中女教師命案 | 游屹辰 蘇志效 |
與金山高中強盜殺人案於同一地方法院審理。 |
桃園印刷廠董座撕票案 | 邱合成 | 共犯陳志仁無期徒刑執行中。 |
彭建源卡拉OK縱火案 | 彭建源 | 好友周志強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及違反《建築法》等罪名函送。 |
逃獄成功案例
時間 | 越獄犯人 | 脫逃手法 |
---|---|---|
1965年12月4日 | 薛拋 江淳原 陳堡基 |
以私藏鐵片挖掘牢房通氣孔,將通氣孔挖出大洞後鑽出牢房,再以曬衣竿連接,翻爬圍牆越獄成功。 |
1966年5月15日 | 宋永福 林正順 林清松 洪福永 |
四人越獄成功。 |
1966年8月1日 | 蔡進通 林阿文 劉金釧 |
破壞舍房窗戶,再以舍房地板爬出圍牆。原計共有七人策劃脫逃,但另四人當場被抓回,蔡進通、林阿文、劉金釧則越獄成功。 |
1967年4月9日 | 柯增雄 | 利用晨間做早操之際,以木梯攀爬圍牆越獄成功。 |
1968年7月14日 | 薛拋 陳鐵峯 林正次 |
薛拋掀開天花板,打穿木牆,並與牢友陳鐵峯刺傷管理員,奪走鑰匙後,再放出另一受刑人林正次,三人越獄成功。 |
1982年4月5日 | 彭錫龍 林明瑤 皮雲志 黃古凌 陳金皇 廖宏原 林宗輝 陳正上 舒適 王進益 |
十名受刑人趁雨夜之際,於管理員巡邏過後,橇開仁二舍第五號舍房的鐵窗,攜帶繩子和樓梯,翻過操場,將兩截梯子連接成一架長梯,翻過圍牆後利用繩子滑落至牆外,十人集體越獄成功。 |
1994年8月28日 | 徐開喜 詹龍欄 蔡正鳳 |
徐開喜在三罐罐裝花生湯內下迷藥,請管理員桑志遠及詹金水喝,並佯稱有事要向戒護課課員黃群智報告,誘使管理員桑志遠打開舍房,並暗中泡茶下藥請桑志遠喝,將桑志遠迷昏後奪走身上的鑰匙,將詹龍欄、蔡正鳳放出行動。徐開喜與蔡正鳳隨後進入執勤休息室,持美工刀架住黃群智之頸部,用毛巾、膠帶封嘴,再以電線捆綁黃群智之手腳,另一管理員陳能標發現,亦被三人所制伏。蔡正鳳換上桑志遠及陳能標的制服,偽裝成管理員押解人犯至第四崗哨,並拿下了藥的飲料請執勤管理員江武奇飲用,將江武奇迷昏。三人利用鋁門窗及繩索作成繩梯,以棉被舖在高壓電上,越獄成功。 |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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