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永成(1965年6月14日—),中華民國政治人物,臺灣外省人第二代,臺北市人,籍貫福建福州。現任行政院政務委員,曾任國家安全會議諮詢委員、中華民國總統府副秘書長。政務委員管轄督導業務為全社會防衛、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事務協調、政策說明。
馬永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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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行政院政務委員 | |
現任 | |
就任日期 2024年12月20日 | |
行政院院長 | 卓榮泰 |
中華民國國家安全會議諮詢委員 | |
任期 2024年5月20日—2024年12月19日 | |
主席 | 賴清德(總統兼任) |
秘書長 | 吳釗燮 |
中華民國第22任總統府秘書長 | |
代理 2005年12月15日—2006年1月25日 | |
總統 | 陳水扁 |
前任 | 游錫堃(正任) |
繼任 | 陳唐山(正任)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出生 |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北市 | 1965年6月14日
籍貫 | 福建福州 |
國籍 | 中華民國 |
政黨 | 民主進步黨 |
配偶 | 范恬甄 |
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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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政後長期擔任陳水扁幕僚,與同受陳水扁重用的羅文嘉齊名,人稱「羅馬」拍檔。因台開案而請辭,隨後被控涉及國務機要費案,國務機要費案一審判刑20年、更一審撤銷改判無罪;偽造文書案則判8個月、緩刑3年。更二審因國務機要費除罪化,改判免訴確定。
生平簡介
馬永成於建國中學畢業後,進入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就讀,在學期間與羅文嘉等人參與學生運動;之後馬永成與羅文嘉都出任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陳水扁辦公室助理。1993年馬永成出任福爾摩沙基金會執行長,1994年擔任陳水扁辦公室主任,1994年台北市長選舉中出任陳水扁競選總部執行總幹事;陳水扁當選台北市長後,馬永成出任台北市政府市長室參事。1997年,時任台北市政府新聞處處長的羅文嘉因臺北市拔河斷臂事件辭職,馬永成接任。1998年,馬永成轉任台北市政府新聞處處長與台北市政府發言人。
2016年6月2日,馬永成在TVBS網路新聞中心的專訪中說,他確實很難撇清自己與民進黨的關係,他自認無論做什麼事都會有爭議,外界對他的印象「都留在過去」,但他已離開政治圈10年,他經商沒能耐、教書沒資格、更沒打算重返政壇[1]。
2016年7月15日,網路媒體《上報》正式上線,馬永成為首任副社長[2]。2020年8月,馬永成表示,「我這陣子家裡事情很多,應該不會再回《上報》、也不會再做政治了」[3]。
羅馬拍檔
陳水扁於1998年台北市長連任失利後,馬永成仍出任其助理。2000年陳水扁就任中華民國總統後,馬永成出任總統府機要秘書;2005年,馬永成改任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與羅文嘉長期跟隨陳水扁,而被稱為陳水扁的「羅馬拍檔」,被認為是陳水扁最為重要的親信和幕僚。
司法案件
2006年以來,馬永成受到在野黨立法委員的強烈批評,被指控涉及多宗弊案。2006年6月1日,受台開案陳水扁權力下放影響,辭去總統府副秘書長一職。2006年11月3日,因國務機要費案被起訴。2008年11月4日,因國務機要費案列為被告,並遭到收押。
2008年12月9日,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以馬永成已經充分說明相關問題,向法院聲請撤銷羈押;合議庭裁准以新台幣五十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聯合報97.12.10)。
2009年9月11日,因國務機要費案、扁家洗錢案、南港展覽館案、龍潭購地案以及追加起訴部分,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馬永成20年有期徒刑,罪名包括《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侵佔公有財物」、偽造文書等[5]。
2014年8月29日,特偵組表示,總統府公文佚失案中,馬永成無具體犯罪事證,因此予以簽結[6]。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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