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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汪精衛政權)主席 (1883-1944)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汪兆銘(1883年5月4日—1944年11月10日),字季新,號精衛(亦為其筆名),通稱汪精衛,中華民國政要,前革命者,廣東番禺(今廣州市越秀區豪賢路)人,出生於廣東三水縣署[1](今佛山市三水區西南街道河口社區)。官費留學生畢業於日本法政大學。1905年在東京加入革命組織中國同盟會,1910年,因謀刺清朝攝政王載灃失敗被捕判終身監禁;翌年辛亥革命後獲釋。早年擔任孫文的秘書及文膽,也是其遺囑的起草者與執筆人。在孫文逝世後,主持召開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歷任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主席、國民政府主席、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主席、行政院院長、國防委員會主席以及國防最高會議副主席、中國國民黨副總裁、國民參政會議長等職。自孫文逝世直到寧漢合流都是蔣中正的主要政治對手之一。
汪兆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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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任國民政府委員會主席 | |
任期 1940年11月28日—1944年11月10日 | |
前任 | 職務設立 |
繼任 | 陳公博(代理) |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任行政院院長 | |
任期 1940年3月30日—1944年11月10日 | |
前任 | 職務設立 |
繼任 | 陳公博 |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任中央政治委員會主席 | |
任期 1940年3月24日—1944年11月10日 | |
前任 | 職務設立 |
繼任 | 陳公博 |
中國國民黨(汪精衛政權)第1任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 | |
任期 1939年9月29日—1944年11月10日 | |
前任 | 職務設立 |
繼任 | 陳公博(代理) |
中華民國第1任國民參政會議長 | |
任期 1938年7月6日—1939年1月1日 | |
前任 | 職務設立 |
繼任 | 張伯苓(代理) |
中國國民黨第1任副總裁 | |
任期 1938年4月1日—1939年1月1日 | |
總裁 | 蔣中正 |
繼任 | 陳誠 |
中國國民黨第2任國防委員會主席 | |
任期 1937年3月3日—1937年8月11日 | |
前任 | 蔣中正 |
繼任 | 蔣中正 |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4任行政院院長 | |
任期 1932年1月29日—1935年12月16日 | |
前任 | 孫科 |
繼任 | 蔣中正 |
中華民國第1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主席 | |
任期 1925年7月3日—1926年4月16日 | |
前任 | 職務設立 |
繼任 | 蔣中正 |
中華民國第1任國民政府委員會主席 | |
任期 1925年7月1日—1926年3月23日 | |
前任 | 職務設立 |
繼任 | 譚延闓 |
中國國民黨第3、8任中央政治委員會主席 | |
任期 1925年7月1日—1926年3月23日 | |
前任 | 胡漢民 |
繼任 | 譚延闓 |
任期 1935年12月7日—1937年11月17日 | |
前任 | 蔣中正 |
繼任 | 蔣中正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光緒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大清廣東省廣州府三水縣 | 1883年5月4日(
逝世 | 1944年11月10日 大日本帝國愛知縣名古屋市 | (61歲)
國籍 | 大清(1883年—1912年) 中華民國(1912年—1921年) 中華民國(1921年—1944年) |
政黨 | 中國同盟會 中國國民黨(1919年—1940年) 中國國民黨(汪精衛政權)(1940年—1944年) |
配偶 | 陳璧君 |
母校 | 日本法政大學 |
軍事背景 | |
效忠 | 汪精衛國民政府 |
軍階 | 特級上將 |
參戰 | 第二次中日戰爭 |
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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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12月發表《艷電》宣告響應日本首相近衛文麿的聲明,被國民黨開除黨籍和一切公職。1939年6月8日,蔣中正國民政府宣布他為漢奸,全國通緝[2][3],汪精衛認為與日本表面合作能有效拖延日本併吞中華民國,此成為其一生爭議,後世對此評價兩極分化。1940年,汪精衛在華東和華北的日本佔領區建立汪精衛國民政府,在受日本節制的同時試圖爭取自治空間。日本投降前9個月病卒,終年61歲。
汪精衛出身於番禺汪氏家族,汪氏家族系出唐朝越國公汪華,元末從婺源縣遷浙江省山陰縣。曾祖父汪炌當過湖南巡撫阿林保、湖南按察使傅鼐及兩淮鹽運使曾燠的幕僚。[1]祖父汪雲是浙江舉人,任遂昌縣訓導。族伯汪瑔曾任兩廣總督劉坤一、張樹聲和曾國荃的幕僚,父親汪琡隨汪瑔入籍廣東番禺捕屬,搬入廣州豪賢街。[1]1883年5月4日,汪精衛生於廣州府三水縣署,時汪琡在三水當幕僚。汪精衛是廣州人,他在1939年的兩場演講《怎樣實現和平》[4]《兩種懷疑心理之解釋》[5]是清末民初僅存的幾個戲曲以外的粵語錄音,與1924年孫文《救國方針》[6]的錄音同為粵語史的珍貴語料。[7]
父親汪琡初娶浙江省盧氏女爲室,生一男三女,後病故,續娶汪精衛生母番禺吳氏,生三男三女。汪精衛出生時父親已62歲,是其父最年幼的兒子,排行第十。3歲起,隨父來往於曲江、英德、四會、陸豐縣署,其中在英德居住了4年,9歲搬回廣州豪賢街。後來汪琡棄文從商,他見這個小兒子異常聰明,就特別重視教汪讀書,5歲時就開始教他認字。在父親的嚴格教導下,汪8、9歲時,就基本可以讀書了。汪琡晚年眼花,無法看清書上細字,命汪每天代讀王陽明的《傳習錄》,誦寫陶淵明和陸游的詩[8]:3。十三歲時喪母,次年喪父,只得隨兄長汪兆鏞客居粵北的樂昌縣,由於父親去世沒有留下遺產,衣食住完全依靠長兄,為了減輕長兄的負擔,17歲的汪在縣城的一個私塾里當老師教書,後戲稱自己曾是「子曰先生」。1899年,汪師從三哥汪兆鈞的外舅章梅軒學習文史經世之學。
笑將遠響答清吟,葉在欹巾酒在襟。
天淡雲霞自明媚,林空岩壑更深沉。
茱萸棖觸思親感,碑版勾留考古心。
咫尺名山時入夢,偶逢佳節得登臨。
1901年,返回廣州與二兄汪兆鋐(字仲器)一同參加番禺縣試,原本汪兆鋐第三,兆銘第一,但縣令錢璞如知道二者為兄弟關係後將兆銘改為第三。在府試時,汪考得第一。二哥死後,廣東水師提督李准聘請汪擔任家庭教師,汪以此收入養家餬口。[9]
銜石成痴絕,滄波萬里愁;
孤飛終不倦,羞逐海浪浮。
奼紫嫣紅色,從知渲染難;
他時好花發,認取血痕斑。
慷慨歌燕市,從容作楚囚;
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
留得心魂在,殘軀付劫灰;
青磷光不滅,夜夜照燕台。
1904年,清廷指示兩廣總督岑春煊選考留日官費生。家道清貧的汪得知消息非常高興,於是約請朱執信、古應芬、胡展堂、李文范、陳融、葉夏聲、孔昭焱等一批廣州秀才前去報名,參加官費留日考試,結果他們都被取錄[10]:23。同年9月,他與胡展堂、朱執信等前往日本成為日本法政大學速成科的公費留學生。學習之外,汪還從事譯書工作,包括日本的《法規大全》等書,每月收入60元。期間,汪對君主立憲的改良運動還存有好感,曾前往橫濱拜訪梁啓超,希望中國像日本明治維新那樣富強起來,並因此十分崇拜西鄉隆盛和勝海舟。他曾說「我每一次到神田一帶的書店裡去的時候,總不忘記搜集與這兩位偉大人物有關係的著作。星期日到上野公園去,總儘量眺望著西鄉的銅像」,認為如果沒有這兩個人「明治維新不會有那樣好的成就」[10]:25-26。
1905年7月,通過胡漢民的堂弟胡毅生與興中會會員發生聯繫。當月下旬,汪與朱執信在東京神田錦輝館進謁孫文,孫的演講給他留下極為深刻的印象。汪於是加入中國同盟會。7月30日,汪在赤坂區檜町黑龍會會所參加同盟會籌備會,與黃興、陳天華、馬君武起草會章。8月20日,在日本眾議員坂本金彌家召開的同盟會成立大會上,汪被選為評議部部長,成為孫助手。曾任同盟會機關報《民報》編輯,開始使用《山海經》中的「精衛」為筆名,曾發表《民族的國民》、《論革命之趨勢》、《革命的決心》、《革命決不致招瓜分說》、《再論革命決不致招瓜分之禍》。對此,兩廣總督岑春煊非常不滿,派人前往日本要求汪停止革命活動被拒。岑春煊於是要求在其幕府工作的汪兆鏞為汪定親,返粵和劉氏女結婚。汪接到來信後,以「家庭罪人」名義覆信稱:「事已發覺,謹自絕於家庭,以免相累」,「俾為國流血,以竟其志,死且不朽」。汪兆鏞接到信後宣布「驅逐逆弟永離家門」,送狀子至番禺縣報告存案,解除了與劉氏女的婚約。革命黨人因此對汪表示讚賞[8]:12-13。
1906年,汪以兩百多學生中第二名成績從法政大學畢業,開始隨孫遊走越南、馬來亞等南洋各地以設立同盟會分會,策劃在中國廣西雲南邊境地區發動武裝起義。同年7月,汪與張永福、陳楚楠等在新加坡吉寧街十三號出版《中興日報》,與保皇派的《南洋總匯報》論戰。汪側重從革命理論方面回擊康梁。
1906年,汪畢業後返回香港。隔年1907年3月,清政府施壓使日本驅逐孫。孫率汪與胡漢民離開日本,前往南洋籌款。從1907年至1909年,汪奔走南洋各地,足跡遍布河內、海防、西貢、新加坡、暹羅、仰光,組織分會一百多處。汪擅長演說,有很強的煽動性,往往未登台前會場已座無虛席,汪登上講台後全場鴉雀無聲,講至精彩處掌聲如雷。胡漢民後來評論到「余20年來未見有工於演說過於精衛者。」馬來亞檳城華僑富商陳耕基的女兒陳璧君因其演說成為汪的崇拜者,為此還認購了《中興日報》的股票。1908年,二人在同盟會會員吳世榮家中結識。陳璧君因富贍文采,成為孫秘書,亦是其文告捉刀人與革命事業得力助手。 1909年,汪與陳璧君一同轉赴日本[8]:14-15。
當時,革命黨人在中國多次發動起義,屢次失敗。1909年3月,清廷宣布預備君主立憲,東京同盟會會員沮喪情緒增加,意志消沉。5月,同盟會內的原光復會領導人陶成章、章太炎等在同盟會搞分裂活動,攻擊孫將捐款中飽私囊,發表《孫文罪狀》,要求「開除孫文總理之名」,並刊印傳單攻擊「今之《民報》為孫文、汪兆銘所私有」。藉此機會,保皇黨大做文章。11月,《南洋總匯新報》發表該傳單並攻擊革命黨。梁啓超等保皇改良派譏諷同盟會領袖是「遠距離革命家」、「徒騙人於死,己則安享高樓華屋。」汪為此大受刺激,灰心喪氣[8]:16-17。
為了回擊保皇派,挽回民眾對革命黨的信心,汪約請在日本的喻培倫、黃復生、黎仲實、陳璧君、羅世勛等由香港潛入北京,謀刺清攝政王載灃。孫、黃興、胡漢民等人多次勸阻,汪仍自行其是,並為此反覆與之辯論。9月,黃復生與但懋辛赴北京,經營暗殺機關。行前《致南洋同志書》中說:「此行無論事之成敗,皆無生還之望。即流血於菜市街頭,猶張目以望革命軍之入都門也。」12月,汪和陳璧君、黎仲實等由香港前往北京,在琉璃廠火神廟夾道組織秘密機關,開設照相館為掩護,又在東北園租賃一屋作為活動場所。最初選擇的暗殺對象是慶親王奕劻,但因其戒備森嚴,未能得手。後試圖刺殺從歐洲考察海軍歸國的載洵、載濤。二人攜帶盛炸藥的鐵壺在東站等待,因戴紅頂花翎的人太多,汪等人無法認出而未下手。最後決定謀刺清朝攝政王載灃[8]:21-22。
1910年2月21日,汪在北京後海北岸的銀錠橋埋設炸彈,再敷設電線。電線太短不夠。第二天添購電線,晚12時下橋。喻培倫發現有人蹲在橋上觀察,告訴汪躲避。黃復生見三人持燈籠下橋尋覓,「良久乃出」,認為秘密暴露,匆匆趕回東北園,連夜召開緊急會議。決議喻培倫赴東京購買炸藥,黎仲實、陳璧君赴南洋籌款,汪和黃復生留守北京,等炸藥到後再謀進行[8]:22。
當時清廷因為此案滿城風雨,傳出各種流言,普遍認為是公族之間傾軋鬥爭所致,有說溥倫想篡位,有說是慶親王奕劻與肅親王善耆有矛盾,想中傷善耆,因為炸藥的紙上寫有「倫敦」字樣,也有說是載洵、載濤從英國帶回的。清廷如臨大敵,出動了所有密探,密布於客棧、餐廳、酒樓、茶館、妓院、劇場等,力求儘快破案。4月16日,汪與黃復生在東北園談話後,二人與羅世勛分別被捕。孫在紐約聞訊後極為關心和痛心,對身邊人表示「昨汪兆铭先生在北京謀炸載灃失手,不幸被捕,已被監禁,將來必無倖免,此即無異斷吾臂也。」[8]:22-23
汪獄中寫了長達數千言的供詞,他引用英國、法國、德國、日本立憲的歷史,指責清廷立憲「適為君主權力之保障」,無法根本解決中國的問題,為了不牽連黃復生,否認黃復生知道自己的意圖。他還為此賦詩,慷慨激昂,其中「慷慨歌燕市,從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等名句一時為人傳誦。在審理汪等政治犯的過程中,清廷舉棋不定。包括攝政王載灃、法部尚書廷傑、大學士那桐、學部侍郎寶熙在內的官僚主張判處死刑。期間,同盟會領導人千方百計設法營救汪。當時同盟會會員程家檉在民政部尚書肅親王善耆家任教師,對善耆做工作說:「國家如枉殺汪、黃,則此後黨禍日夕相尋,非朝廷之福。」[10]:60在審理中,善耆也對汪之人品才學產生敬重,外加清廷擔心如殺汪,可能會導致革命黨更加暴力,經過善耆對攝政王的斡旋下,載灃同意其意見,改判終身監禁。汪一案,清政府沒有株連他人,審訊時不用下跪,飲食得體,可以將日常衣物送入獄中穿戴,並一人一室,行動自由。汪「終日披卷吟誦,頗覺安逸」。善耆經常到獄中向汪噓寒問暖軟硬兼施,並贈以圖史百餘帙,試圖使汪變更革命決心,曾為此將他帶到法場對他進行逼迫。善耆常在獄中與汪談論天下大事,討論詩歌[8]:23-26。貝子溥倫也曾到監獄探望,改善了他在獄中的生活條件。汪在監獄中得知黃花崗起義後亦曾寫詩祭奠[10]:60。
自此之後,汪對善耆十分感激,而其精神狀態也發生重大改變,詩詞風格由高亢激昂逐漸趨於低沉消極,有「豆萁何苦更相煎」的詩句,視革命黨人與清廷的鬥爭為「煮豆燃萁」(兄弟鬩牆)。肅親王在大連病逝後,汪曾前往慰弔,並對張學良說:「我當年被捕,是肅親王審的。要殺我,肅親王可以殺,肅親王沒殺我。但肅親王就跟我講啊,說:『你們這革命呀,當然啦,你們是有原因的,看我們清朝太壞了。唉!假如你們成功啊,我看你們也不能強過我們什麼的。』他這句話所說的應驗了,我們今天成功了,真是還不如人家前清,弄得這麼糟糕!」[11]:232
武昌起義之後,1911年10月30日,清宣統帝「下詔罪己」後,政治犯得到赦免,11月6日,清廷大赦政治犯,汪、黃被釋放。
汪獲釋後,與袁克定結識,後與之結拜為異姓兄弟。在袁克定的引薦下,汪於錫拉胡同袁世凱住宅與之會面,每天晚上飯後7點或8點會見袁世凱,11點或12點離開,為其講解民主立憲的本質,汪還推薦同盟會會員魏宸組為袁世凱深入講解,「袁漸漸不堅持君主,最後不言君主,但言中國辦到共和不易」,汪、魏說「中國非辦共和不可,共和非公促不可,且非公擔任不可」。11月15日,汪與日本法大速成班時期的同學和好友楊度宣布成立「國事共濟會」,總部設於天津[12][10]:65,11月18日於天津《民興報》發表《國事共濟會宣言》,稱「中國自有立憲問題發生,國中遂分為君主立憲、民主立憲兩黨」,於是主張成立國民大會,將兩黨不同政見,訴諸民意,「不以兵力解決,而以和平解決」。革命黨喉舌對此發表了題為《無聊之共濟會》,逐點批評了國事共濟會的宣言和章程,「即如汪兆銘,亦鼓吹革命有年,乃黨人之有學識者……竟感虜廷不殺之恩,而為彼滿皇說法乎?」11月27日汪赴天津,籌組京津同盟會分會,直接管轄暗殺部,後受袁世凱示意組織黃復生暗殺了良弼。12月5日,該會宣布解散。載灃下台,清廷命袁世凱為議和全權大臣後,委託唐紹儀為總代表,汪等人為參贊,參加南北議和。期間,汪與南方黃興保持書信聯繫,溝通南北。
南北和談開始後,汪前往武昌與黎元洪會面,後來到上海。作為南方總代表伍廷芳手下的四名參議之一[13],他在上海伍廷芳的寓所——一觀渡廬與唐紹儀研究對策,而且「差不多每天都有密電向袁世凱報告南方的一切動態」,因此有人稱汪為「政治兩棲動物」[10]:71。
12月25日,孫從海外歸來。26日,汪出席了孫召開了同盟會領導人會議,主要討論臨時政府的組織形式。宋教仁主張內閣制,孫反對稱:「內閣制乃平時不使元首當政治之沖,故以總理對國會負責,斷非此非常時代所宜。吾人不能對於唯一置信推舉之人,而復設防制之法度。余亦不肯徇諸人之意見,自居於神聖贅疣,以誤革命之大計。」汪與黃興、胡漢民、陳其美、張靜江、馬君武等認同孫意見,遂決定採用總統制。12月29日,孫當選為臨時大總統。汪等人還根據孫指示的精神,起草《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就職宣言》[10]:72。孫起初反對議和,認為「革命之目的不達到,無和議之可言也。」1月11日自任北伐總指揮,以黃興為陸軍參謀長,舉行北伐。汪對此表示極力反對,認為「權力為天下之罪惡,為政權而延長戰爭更無可以自恕」,並指責孫說「你不贊成和議,難道是捨不得總統嗎?」孫在各方面輿論包圍和革命黨人的催促下不再堅持己見。胡漢民後來回憶他與汪二人勸阻孫,「可云功之首,而又罪之魁!」
1911年底到1912年初,中國北方的革命黨多次在通州、灤州、任丘發動武裝起義,汪以同盟會北方領導人的身份,派人四處勸阻,強調「吾黨京、津、保一帶同志,自應遵守諾言,不可有所行動」。北方革命黨人則指出停戰範圍不包括京、津、保地區,且「我雖停止活動,彼(袁世凱)仍逮捕槍殺,奈何?」汪回復「項城期望於和議者甚殷,且治軍嚴,當無如此軌外行動」。袁世凱以黨人起事責問汪兆銘時,他則說「當為匪類之結合,請依法辦理。」[8]:31-32
1912年宣統退位、袁世凱任中華民國大總統後,汪曾發誓不當北洋政府的官員、議員。孫成立南京臨時政府時,汪曾力辭廣東都督一職,表示「革命成功了,應該讓有學問的人去擔任國家重任,我過去為革命沒有讀書,現在應該讓我出國求學。」2月,汪與蔡元培、吳稚暉、李石曾等在上海組織「進德會」,力圖改變社會風氣,提倡「八不主義」,「六不主義」,倡導「不做官」,「不當議員」,「不吸菸」, 「不納妾」。2月21日,汪與蔡元培、魏宸組、劉冠雄、鈕永建、宋教仁、曾昭文、黃愷元、王正廷、唐紹儀受南京臨時政府特派,一同乘船北上前往北京迎接袁世凱南下。4月,汪還與蔡元培、李石曾發起成立「留法儉學會」,認為:「今共和立,欲造成新社會新國民」應「首重教育」,「欲輸世界文明於國內,必以留學泰西為要圖」。但是留學費用昂貴,「其事甚難普及」,為了推廣留學的方法,向歐洲「民主民智先進國」學習,「節儉費用」,養成「勞動樸素、勤潔苦學之風」,所以成立該會。同年4月,在北京成立留法預備學校[10]:80-81。
當年春,汪和陳璧君在上海結婚,並前往廣州省視兄嫂。8月辭去一切政務,經南洋赴法國學社會學與文學。汪途中瀏覽了馬來半島的太平山、印度洋,創作不少詩歌譯作,他在詩歌中表達了不過問政治的傾向,對鬥爭表示厭倦[8]:33 。
1913年3月宋教仁遇刺,「二次革命」正醞釀中。汪得知後於6月2日和蔡元培回到上海,後與張謇、趙鳳昌商談停戰條件,主張袁世凱當正式大總統,暫不撤換四省都督,宋案以法律形式解決,追究應止於洪、應二人。張謇認為汪「可親可愛」,6月13日給袁世凱寫信誇汪「明達事理,能顧全大局」,建議袁世凱:「即電請汪、蔡入都,俾指導其黨之暴亂分子,使選舉時穩靜一致。」袁世凱於6月16日復電曰:「倘偉大(指孫)果有意休兵,我又何求不得。如佯謀下台,實則猛進,人非至愚,誰肯受此?精衛達者,已托燕孫轉約北上。」不久,袁世凱給汪寫親筆信請他北上,稱「如惠然肯來,以罄心曲,必於國事有所裨益。」[10]:82-83
6月10日汪前往廣州呼籲革命黨人放下武器。7月中,二次革命正式爆發,汪返回上海,心情極為沮喪,稱「余生可厭,死所未獲」[8]:33-34,由於戰爭已成事實,汪發表電文,聲討袁世凱,支持討袁戰爭。7月19日,他與唐紹儀、蔡元培聯名致電袁世凱,促其辭職。同日,他又與蔡元培、吳稚暉、張繼等創辦《公論晚報》,刊登討袁文章[10]:83。
革命失敗後,亡命法國與蔡元培比鄰而居,入法國里昂大學攻讀社會學。當時中國留法學生多集中在蒙達爾紀城,汪與蔡元培、李石曾熱心於留法勤工儉學活動,每星期前往講述中西學術[10]:87。其間袁世凱、袁克定父子通過朱芾煌匯來三千元給汪和蔡元培,後邀請他們回國任高級顧問被拒絕。汪與吳稚暉在巴黎時,曾經有一次,吳氏手裡捧著一頂軍帽,很嚴肅地獻給汪,他說:「你戴上吧!今後要革命,要救國,要實現主張,要貫徹主義,一定要依靠武力,我希望你成為一個軍事家,來領導同志。你如能挺身以當大任,我第一個就願意向你磕頭。」當時汪表示他對軍事沒有興趣[14]。1915年12月袁世凱稱帝後,汪與陳璧君回國參加「護國運動」,將子女寄託給在波多的蔡元培照看。
1917年7月,孫離開上海開赴廣州組織護法運動,命汪回國,汪由法國經英國、芬蘭和西伯利亞返國。此時,俄羅斯帝國處於革命前夕。汪親身感受到俄羅斯人民反戰情緒。1919年,廣州軍政府任汪為巴黎和會南方代表,汪對軍政府不感興趣,沒有接收,並再度赴法。
汪年少時期相貌英俊,被普遍公認為是美男子。1918年徐志摩在日記中寫道:「前天乘著湖專車到斜橋,同行者有叔永、莎菲、經農、莎菲的先生(老師)Ellery,叔永介紹了汪兆銘。1918年在南京船裡曾經見過他一面,他真是個美男子,可愛!適之(胡適)說他若是女人一定死心塌地的愛他,他是男子……他也愛他」[15]。
1920年10月,汪奉孫之命第四次回國。1921年,孫在廣州就任非常大總統,汪出任廣東省教育會長、廣東政府顧問,此為汪首次出任政府官員。他對廣東政局頗為不滿。1922年5月,孫派汪前往惠州勸陳炯明回廣州擔任陸軍總長協助北伐被拒。後汪多次前往勸說無效。後來,陳炯明反叛。同年,孫的北伐對象直系吳佩孚、曹錕製造輿論,主張「孫吳合作」,派人前往上海迎孫北上,遭孫斷然拒絕。孫派汪前往奉天,與張作霖聯繫企圖利用奉系勢力打擊直系。同年,陳獨秀、李大釗多次與孫會晤,處境艱難的孫開始考慮與蘇聯合作。9月、11月、12月,孫在上海三次召開幹部會議,研究國民黨改組問題。汪贊成改組,但對共產黨人士以個人身份參加國民黨持有異議,認為這樣做,就好比《西遊記》上的孫行者鑽進熊精的肚子裏翻觔斗、使金箍棒,熊精如何消受得了?但孫的態度堅決,甚至宣稱要組織新黨,或孫本人自己加入共產黨。汪於是不再堅持己見並積極辦事。在第二次會議上,汪與胡漢民成為國民黨改組宣言的起草人。10月19日,孫任命汪為國民黨改組委員,以參與改組國民黨本部的事宜。在國民黨召開的特別會議上,汪被指派為中央候補執行委員,推行國民黨的改組工作並籌備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10]:99-105。
1924年1月,中國國民黨在廣州召開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會上汪以章程審查委員會主席身份作審查報,廣東代表方瑞麟發言反對共產黨員加入國民黨,李大釗登台駁斥。汪態度鮮明地支持了李大釗,並說過去吳稚暉、李石曾、張繼都是無政府黨人,「我們已承認他們為國民黨員,如何對於共產黨員又不允許他,這是什麼道理?」廖仲愷也發言表示「共產黨的加入「是本黨的一個新生命」,「是與我們同做國民革命工夫的」。方瑞麟的提案於是被否決。汪當選為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兼任上海執行部常務委員、中央宣傳部部長。7月成立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汪為委員之一,進入國民黨中央核心。此時,汪在解釋三民主義時說「三民主義的性質,是反帝國主義的,是非資本主義的;而蘇俄是反對帝國主義非資本主義最堅決最有力的國家,所以中國革命應該聯合蘇俄,這是聯俄的真意義。……所以如果有人問我們拿什麼去聯俄,我們可以答道:三民主義的中華民國,與共產主義的蘇俄,都是反帝國主義的,都是非資本主義的,所以有聯合的必要與可能。」在農工政策方面,汪認為要點是黨與政府應該喚起民眾,為民眾的利益奮鬥,民眾應該服從黨與政府的指導,結合成國民革命的基本勢力[8]:50-51。10月,馮玉祥發動北京政變,邀孫北上。孫商議,令胡漢民留守廣東,汪以孫的中文秘書名義隨行,同行的還有宋慶齡、戴季陶、孫科、李烈鈞。11月17日一行人先到上海,孫命汪先前往北京,做好事前布置,自己前往日本後再赴北京。21日,汪抵達天津,並向報界發表談話。12月5日下午,孫在汪、李烈鈞、邵元沖、孫科等陪同下前往曹家花園與張作霖會面對其表示答謝。31日,一行人抵達北京。孫病重後,指定汪、李石曾、吳稚暉、陳友仁、李大釗等人組成臨時中央政治會議,汪為首席發言人,在許多場合代表孫講話。汪講話指責段祺瑞執政府善後會議有欺騙性。3月1日,汪出席國共兩黨召開的國民會議促成會代表大會[10]:114-115。
1925年2月,孫臨終前預立三份遺囑,分別是《孫文遺囑》、《家事遺囑》和《致蘇聯遺書》。孫去世前,汪陪伴左右,曾表示害怕在自己死後他們要不因害怕危險被「敵人軟化」,要不則遭敵人「加害」閉眼不再說話。汪於是表示不怕危險,不會被敵人軟化,請求孫為其指明「怎樣向前去奮鬥」,並表示自己預備好了幾句話,可讀給孫聽,如表贊成便簽字畫押。孫表示同意。汪隨即取出一張紙,低聲慢讀「余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積四十年之經驗,深知欲達到此目的,必須喚起民眾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鬥。現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務須依照余所著建國方略、建國大綱、三民主義及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繼續努力,以求貫徹。最近主張開張國民會議及廢除不平等條約,尤須於最短時間,促其實現,是所至囑。」當天,孫沒有簽字。3月11日,孫意識到了自己不久於人世,在遺囑上簽字[10]:116-117。3月12日,孫去世。由於奉行「天下為公」,主張召開國民大會,實現民主,孫並沒有在遺囑中提及接班人,也沒有口頭交代。此時,廖仲愷、胡漢民、汪三人為國民黨元老,很有資格接班。但廖仲愷由於左傾,且比較激進,遭到右派反對。胡漢民代行過大元帥一職,接班條件明顯,但由於立場右傾,又遭到左派反對,且人緣不好,威信不高。汪一方面得到了國民黨左派和共產黨的支持,另一方面由於處世表現得調和折中,右派較為接受。孫垂危之際,汪在北京主持臨時政治會議,討論孫逝世後國民黨和政府的領導體制問題,決議將廣州大元帥府改為合議制,胡漢民接到電報後主張組織一個委員制的國民政府,廖仲愷、汪表示同意。5月,汪離京南下。8月到達汕頭。
自1905年孫文成立中國同盟會後,到1925年孫去世,在孫領導下,胡漢民重在內部策劃,汪精衛重在對外聯絡,蔣中正重在軍事任務,三人大致分工合作[16]:21。
1925年7月1日廣東國民政府成立,汪在加拉罕、鮑羅廷的支持下,被選為國民政府常務委員會主席和軍事委員會主席,繼續執行孫的聯俄容共政策。
從1925年8月廖仲愷被刺到1926年3月「中山艦事件」,第一次汪蔣合為時僅半年[16]:21。8月20日,廖仲愷遇刺,胡漢民嫌疑重大,許崇智和蔣中正主張殺之,汪由於和胡私交很深,認為胡「只負政治上的責任,不負法律上的責任」,允許其離開廣州,以赴莫斯科考察的名義將其驅逐出國。接著,在蔣的要求下,汪以軍委主席身份發布命令,讓蔣以廣州衛戍司令的身份「全權處理粵局」,合法地解除了許崇智的武裝,合法將其驅逐,蔣於是趁機一躍而上,開始對汪構成威脅。汪於是撤換了蔣的親信陳肇英,處分了蔣的拜把兄弟歐陽格。11月23日中國國民黨右派戴季陶、林森、鄒魯、謝持等在北京碧雲寺以「國民黨第一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 召開「西山會議」,反對汪左傾,決議「撤除汪精衛中央執行委員的職務,並開除汪精衛黨籍6個月,不准其在國民政府中任職」[10]:124-125。
1926年1月1日,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廣州開幕,內地和海外代表共256名,汪在開幕式上演說[17]:2363。1月4日,大會上午10時開會,汪臨時主席,林祖涵報告大會籌備經過,譚平山報告代表資格審查經過,吳玉章報告大會秘書處組織經過,通過會議規則,汪入列7人主席團,報告接受總理遺囑經過,決定在廣州粵秀山(即觀音山,今稱越秀山)建接受總理遺囑紀念碑[17]:2365-2366。1月6日,大會繼續舉行,上午汪報告《兩年來政治經過狀況》及鮑羅廷在政治委員會工作之情況,下午蔣報告軍事狀況,于樹德報告北方政治狀況,議決組織宣言起草委員會,汪、邵力子、高語罕3人為起草員[17]:2368。1月9日,孫科、吳鐵城由上海返廣州,汪、蔣同意孫科、吳鐵城之三條要求[17]:2371-2372。1月11日下午汪報告宣言大綱[17]:2373。1月16日,大會選出包括汪精衛在內的第二屆中央執行委員36人[17]:2377。1月19日下午大會閉幕,發表《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汪致閉幕詞;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決議任命蔣為中央軍事政治學校校長,汪為黨代表[17]:2379-2380,此外大會議決繼續執行聯俄、容共、扶助農工的三大政策。
1926年3月20日中山艦事件後,由於蔣成功迫使國際共產黨讓步,替換了與汪親密、反對國民革命軍北伐的蘇聯駐廣州軍事顧問團團長季山嘉等人的職務。事件當天,身為國府主席、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汪因病在家休息,陳公博前來通報才知道廣州戒嚴。汪的威信備受打擊,十分氣憤。3月22日,在汪公館開政治會議,汪等面對的是蘇聯人已經決定讓步的現實。決議「汪主席患病,應予暫時休假。」,汪以治療糖尿病,5月11日離開廣州赴英屬香港,6月中旬起在法國巴黎鄉間隱居直至1927年2月[18]。1927年2月下旬,汪在莫斯科會見蘇聯領導人史達林,然後歸國。
1926年7月9日,中國國民黨國民政府成立國民革命軍,由蔣擔任總司令北伐。因蔣逐漸與國民黨左派與中國共產黨分歧,力邀汪歸國主持武漢國民政府。3月11日,中國國民黨二屆三中全會舉行第二次會議,出席委員28人,孫科任主席,根據「統一黨的領導機關案」議決下列各項:一、改選常務委員,汪等九人當選,二、改選中央黨部各部部長,組織部部長為汪(吳玉章代)。三、改選中央政治委員,四、選蔣等15人為軍事委員會委員,汪入選軍事委員會主席團,五、選汪等28人為國民政府委員,汪為國民政府常務委員[17]:2645-2646。3月20日,武漢國民政府通電公布二屆三中全會選出國民政府委員25人名單及國府常務委員五人,汪位列其中[17]:2654。
1927年4月1日,汪經蘇聯抵達上海[17]:2668-2669。宋子文前往吳淞口迎接。期間,國民黨元老吳稚暉、李石曾等提出「共產黨已預備提出打倒國民黨、打倒三民主義的口號,並圖指使工人在租界發起暴動,以引起國民黨的外交糾紛」。4月3日,汪是日至4月5日與蔣、李宗仁、白崇禧、黃紹竑、吳敬恆、李石曾、蔡元培等10餘人,在上海舉行秘密會議,討論蔣提議:趕走國民政府顧問鮑羅廷、分共,汪不贊成立即分共,經反覆策劃後決定:一、定4月15日召集中國國民黨四中全會解決中國共產黨與中國國民黨問題,在開會之前各地中國共產黨員暫時停止一切活動,聽候開會解決,二、武漢中國國民黨中央和國民政府所發命令可以拒不接受,三、由各軍隊、黨部、團體、機關之最高長官和主要負責人對「在內陰謀搗亂」者,予以制裁,四、凡工會、糾察隊等武裝團體,應歸總司令部指揮,否則認其為對政府之「陰謀」團體,不准存在;蔣發表支持汪復職通電,內稱:「自汪歸來,所有軍政、民政、財政、外交皆在汪指揮下統一於中央,本人獨司軍令,俾專責成。」[17]:2671-2672。
汪表示同意分共,但是在分共的時間和方式上有不同主張,強調黨紀法統,因此被他人稱之為「始終袒共」。會上眾人與汪辯論激烈,吳稚暉甚至向汪下跪求其改變態度。4月5日,汪與陳獨秀在上海發表《聯合宣言》(即《告兩黨同志書》),稱:「中國共產黨堅決的承認中國國民黨及國民黨的三民主義在中國革命中毫無疑義的需要」,「國民黨最高黨部最近全體會議之議決,已示全世界,決無有驅逐友黨、摧殘工會之事。」,當晚汪秘密乘船赴漢口[17]:2673-2675。同日,國民黨領導在上海再次開會,汪遭到吳稚暉的臭罵,稱他「狗不如」,要他「滾蛋」,為此汪痛哭流涕,表示自己也反共,只是方法不同。李宗仁主張將其軟禁,不能放虎歸山。宋子文得知後,當天夜裡將汪偷偷送到「江丸號」輪」上,4月6日凌晨汪不辭而別悄然趕赴武漢。
1927年4月11日汪就任武漢國民政府常務委員會主席,反對蔣的清共建議,堅持容共。4月12日,南京的蔣與西山會議派的反共國民黨元老,由中國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會在上海發動「四一二事件」,下令清除共產黨。汪發表講話,痛斥蔣的武力清黨行為,也認為兩黨之間在長時間中,目標一致,表示「反共即是反革命」。4月14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監委員胡漢民、吳敬恆、蔡元培、李石曾、張靜江、鄧澤如、蕭佛成、柏文蔚、陳果夫、甘乃光、黃紹竑等在南京舉行四中全會預備會議,胡漢民主席,決定全體委員會於4月13日上午10時舉行,並電催汪等來南京[17]:2684。4月16日,汪在武漢致電各級黨部、各地方政府,斥責蔣違背中央命令,圍繳工人糾察隊槍械,謀開西山會議式之會議,反抗中央;汪在武漢以中國國民黨政治委員會主席團名義,召開「國共兩黨聯席談話會」,討論應付時局辦法,4月18日決定先行北伐[17]:2687。
4月18日,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並加速清黨,通緝中國共產黨首要和中國國民黨「附共分子」197人。隨即,武漢國民政府下令免蔣本兼各職,令稱:「蔣中正屠殺民眾,摧殘黨部,甘心反動,罪惡昭彰,已經中央執行委員會議決,開除黨籍,免去本兼各職。著全體將士及革命民眾團體拿解中央,按反革命罪條例懲治。」,同日又令:「國民革命軍第一集團軍所統率之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各方面軍及總預備隊,著均歸軍事委員會直轄。」[17]:2688-2689,是為寧漢分裂。雖然汪到武漢後言辭激烈,表示「反共即是反革命」,「革命的往左邊來,不革命的快走開」,但卻對興起的工農運動感到恐懼:「當4月中旬,兄弟到武漢,看見那邊情形,不但不像十三四年間的廣東,也不像十五年間的廣東了。其時武漢已成為共產黨把持的局面了。只看工人運動農民運動,其理論與方法已完全是共產黨的,而不是國民黨的了。」他認為中國經濟落後,算不得有大資產階級,共產黨所謂大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大地主、小地主……在實際上界線難定,只是共產黨欲利用這個名詞搗鬼,將其所欲打倒的,加上一個「大」或「中」字。汪以鞏固聯合戰線、維護工商利益為名,將工農運動稱為「幼稚」、「過火」、「越軌」,要加以嚴厲制裁。4月21日,武漢軍事委員會通電全國,號召一致努力完成北伐及肅清蔣等叛黨分子;蔣通電宣布軍事委員會由廣州遷移南京,於本日開始辦公[17]:2691-2692。4月汪決定製裁黨內違反本黨主義的言論和行動,5月,武漢政府分別頒布法令,保護地主、工商業者,制止工人及店員過度要求,禁止其干預廠店管理。6月,發布通令保護軍人家屬財產土地。武漢國民黨中央還制定了《禁止民眾團體及民眾自由執行死刑條例》[8]:73-76。
1927年6月1日,共產國際給鮑羅廷、羅易之5月「緊急指示」傳到中國,要求實行土地革命,吸收工農領袖充實中國國民黨中央,動員2萬名左右共產黨員,加上5萬名工農革命軍組成一支可靠軍隊,組織革命法庭懲辦反動軍官等,中共中央立即舉行政治局會議進行討論,決定回電莫斯科:「命令收到,一旦可行,立即照辦。」,6月5日羅易將國際指示洩露給汪精衛,並要他「接受電報的要旨」,「否則就將國民黨一刀兩斷」,汪拒絕接受,並指責說:「你們破壞了協議。」[17]:2724-2725羅易本來想拉攏汪,然則引起汪的嚴重不滿,遂開始提防中共。6月12日,汪、譚延闓、孫科、顧孟餘、徐謙於鄭州會議結束後,是日返武漢,于右任附車同行[17]:2734-2735。
1927年7月13日,中共中央發表《對政局宣言》,決定撤回參加國民政府之共產黨員,但共產黨員不退出國民黨,不拋棄與中國國民黨合作之政策;武漢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治部主任鄧演達因汪集團背叛,革命形勢逆轉,無力挽回,於上月末化裝成檢查電線之工人離開漢口北上鄭州,轉西安赴蘇聯,是日發表《辭職宣言》[17]:2764-2765。7月14日晚,武漢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主席團秘密召開「分共會議」,兼有中國國民黨籍之中國共產黨員都被排斥而不得參加,汪在會議上極力主張「分共」,陳友仁代宋慶齡發言極力反對,稱:「聯俄、聯共和扶助農工三大政策是總理手定的,有了三大政策,革命才能夠發展成今天的局面,拋棄三大政策就必然要向帝國主義和蔣介石屈服。」,會議決定派重要人員赴莫斯科說明聯俄政策乃是三民主義聯合共產主義,三民主義之中國聯合共產主義之俄國,並討論「切實聯合」辧法,對於「違反主義政策」之言論行動之中國共產黨員予以制裁;宋慶齡因汪集團排斥中共,寫成《為抗議違反孫文的革命原則和政策的聲明》,7月18日在漢口《人民政壇報》公開發表;共產國際在蘇聯《真理報》上發表《關於中國革命當前形勢的決議》;馮玉祥、徐謙、孔祥熙自洛陽致電南京、武漢政府,力陳內訌妨害對外,主張召開開封會議,專議黨內問題,雙方停止向安徽、江西徵調軍隊,共圖和平,凡會議公認負咎之人,均當服從眾議下野,7月18日胡漢民、鈕永建、吳敬恆自南京覆電贊成攜手反共,惟對汪等上月覆馮禡(6月22日)電中所稱「南京決難寬恕」之言及武漢倒蔣之行動表示不滿,7月22日馮玉祥再電漢口汪勸和,並提開封會議辦法,7月24日汪等覆電贊同,聲明反共,願遷都南京實行寧漢合一,如寧方贊同,可在開封開預備會議,不必拘會議形式,汪並另電致馮,稱對蔣只有公憤,別無私仇,但「政府法統必以死爭」[17]:2765-2766。
1927年7月15日,武漢中國國民黨汪集團發動「七一五分共」,召開中央常務委員會擴大會議討論「分共」,汪以政治委員會主席團名義報告《容共政策之最近經過》,稱中共中央7月13日《對政局宣言》是「破壞本黨容共政策之最大表示」,中國共產黨既然退出國民政府,「則在國民革命軍中、各級政府機關中,亦無須存在」,會議通過《取締共產黨》案,正式和中國共產黨決裂,隨即在武漢抓捕中國共產黨人,在育才學校、文化書社等處一日即捕20餘人,中共中央從武漢開始轉移和疏散人員,武漢中央軍事政治學校解散[17]:2766-2767。7月26日,汪準備在廬山開反共會議,通知賀龍、葉挺到廬山參加,並令所部集中德安,賀龍、葉挺、葉劍英、高語罕、廖乾吾在鄱陽湖小船上開緊急會議,研究對策,決定不去廬山,部隊亦不去德安,而按第二十四師、第二十軍順序速向南昌開進,是日賀龍第二十軍到達塗家埠[17]:2774-2775。7月27日,鮑羅廷離開漢口乘京漢鐵路車北上鄭州,轉道陝、蒙回蘇聯,汪、譚延闓、孫科等到車站送行[17]:2775-2776。7月28日夜,汪偕孫科、張發奎等離開漢口赴九江,次日到廬山,密商加緊「清共」,唐生智、朱培德、黃琪翔、金漢鼎均與會,會議決議:一、嚴令賀龍、葉挺限期將軍隊撤回九江,二、封閉九江市黨部、九江書店、九江《國民新聞報》館,並逮捕其負責人,三、第二方面軍實行「清共」,通緝惲代英、廖乾吾、高語罕等人[17]:2776。武漢分共後,汪再次確定民權主義,主張地方自治,完成訓政,實施憲政。
1927年8月1日,周恩來、賀龍、葉挺、朱德、劉伯承率領北伐軍2萬餘人在南昌舉行武裝起義[17]:2779-2782。8月2日,胡漢民、鈕永建、吳稚暉、李烈鈞覆馮玉祥轉漢敬(7月24日)電,謂「汪精衛前存意氣,故未能開誠相商,只須實踐四月開執監大會之宿諾,則其重要分子來柄大權,亦所希望」,次日汪、譚延闓、孫科、唐生智、程潛等聯名電馮表白徹底反共,謂已通告於一個月內開執監會議,「俾進行討共及對北戰事」,8月8日李宗仁、蔣、胡漢民等11人電謝馮玉祥,寧漢妥協成立[17]:2782-2783。8月3日,汪等電馮玉祥,表示願與寧方一致努力,消滅共產黨,汪稱:如寧方「果能尊重中央,南討共賊,北伐奉魯」,他個人之進退,無關輕重[17]:2783-2785。8月4日,汪致書西山會議派許崇智,對容共表示認錯,並對許頗多推多推崇,要其「出而負責,置黨於最安全之地」[17]:2785。8月7日,汪在中國國民黨湖北特委會臨時宣傳大會上作反共演說,稱:「我們今日已經到了決鬥時期,要和共產黨,和一切假革命派決一死戰。」[17]:2788。8月8日,武漢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議決,開除跨黨中國共產黨員之中國國民黨黨並開始逮捕處死共產黨人,實行武力分共。8月9日,武漢汪等通電全體中國國民黨員,首述反共經過,繼謂中國國民黨之危機,因反共已去其一,惟分裂不可不及時解決,決於一個月內召開四中全會,解決黨內糾紛,8月11日武漢中國國民黨中央執委會通告各執行委員,預定本月15日召集之四中全會,延期至9月15日在南京舉行[17]:2789-2790。8月12日,南京中國國民黨中央執監委會議,蔣以北伐受挫,寧漢謀和之壓力,提出辭國民革命軍總司令職,軍事方面交何應欽、李宗仁、白崇禧三總指揮負責,晚11時30分偕白崇禧、黃郛暨隨員、衛隊離開南京赴上海;李宗仁、白崇禧自南京聯名通電汪、譚延闓、唐生智、程潛、朱培德、張發奎、陳公博等創議寧漢聯合,內稱:諸公毅然清黨「討共」,「已與寧方一致,其他黨內問題自可迎刃而解,而介公蔣介石以其所抱清黨去鮑羅廷目的已達,對於總攬戎機之權,急須卸脫仔肩,離寧休養,所有總司令之職權,交軍事委員會接收」,「黨內政治問題,亟須推誠計議,迅謀解決,請速電示進行方針,以便合寧漢全力一致北伐」[17]:2792-2793。
8月13日,蔣在上海通電宣布下野[17]:2793-2794。8月14日,白崇禧、夏威、胡宗鐸電汪精衛、譚延闓、唐生智等商寧漢合作,內稱蔣已離寧赴滬,總司令職權交軍委會接收,現雙方所爭持者皆不成問題,至因爭持期間所發生之諸問題而必須先解決者,仍由代表赴潯面商[17]:2794-2795。8月15日,武漢汪、譚延闓迭接南京要求合作電報,是日覆電請李宗仁等赴九江協議;汪在武漢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總理紀念周作報告,稱「中央黨部與國民政府,都只有一個,誰亦不能任意把持……我們堅持我們主張,務必達到提高黨權的威權」,武漢政府早已決定要遷往南京[17]:2795-2796。8月19日,武漢政府依據國民黨中央執委會擴大會議決議,通電宣布遷都南京,並以中央執委會名義發表《遷都南京宣言》,稱:「今者蔣中正既解除兵權,以聽命於黨,李宗仁等復環請中央黨部及國民政府即由武漢遷都南京,以實行四月初旬之決議,而亟謀全黨之統一」,經中央執委會擴大會議決議,中央黨部及國民政府克日遷都南京,並以黨員應服從黨紀,抵抗帝國主義侵略,肅清軍閥,合力鏟除共產黨,以黨治軍等四端相勉勵;武漢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會議通過汪提議,撤銷中央前次對黨內右派開除黨籍之處分;汪、譚延闓電南京李宗仁、何應欽、白崇禧,促寧方一意渡江作戰,聲明東下諸軍「只有急難之誼,並無他圖」[17]:2798-2799。8月20日晚,汪前往廬山舉行軍事會議,與程潛等會商軍事及政府遷南京等問題[17]:2799。8月21日,西山會議派張繼就寧漢合作問題致電南京,略謂:「值此危疑震撼之際,團結內部,實為唯一要圖,其辦法似宜統一漢、寧、滬三黨部合組,南京、武漢兩政府同屬一家,無正統與非正統之可爭,先後反共,更無誰勝誰負之可夸」,「精衛對內外皆失信仰,暫避要路,東南大局更有賴焉。」[17]:2799-28008月22日,南京代表李宗仁抵達九江,旋赴廬山與汪會談寧漢合作,會議決定:譚、孫8月23日先偕李宗仁赴南京詳商一切,武漢東征軍暫行停止前進,武漢中央黨部、政府、軍委會一星期內遷南京,南京拱衛暫令第七軍負責,前方軍隊限即日肅清津浦鐵路南段[17]:2800。
1927年9月5日,寧漢合作大致商妥,是日汪偕顧孟餘、徐謙、陳公博、何香凝、朱培德等自九江抵達南京,惟南京遍貼反汪標語,同日武漢代表譚延闓、孫科自南京赴上海,與胡漢民等協商合作辦法[17]:2810-2811。9月8日晚,南京政府軍事委員會李宗仁等設宴歡迎武漢抵寧中委,汪演說,稱寧漢分裂是由於「工作上之注意點有所分岐」,「一方注意於清黨,一方注意於提高黨權」,並稱今日必須團結,「要以十二分的誠意和十二分的勇氣,來糾正既往,補救現在,開濟將來」[17]:2812-2813。9月9日,汪、譚延闓、李宗仁、白崇禧、孫科、朱培德、李烈鈞、陳公博、甘乃光等為挽五中委回任,並與在上海執監委交換團結意見,是日自南京到上海,汪在北站接見記者,稱漢寧兩派在軍事方面現已一致,政治方面亦非一致不可,兩派合作已不成問題[17]:2813-2814。9月10日,汪在上海對《申報》記者發表談話,稱頌蔣反共「有先見之明」,並稱自己「自從五月間奮鬥起,一直到現在為止,都是主張分共的」,又稱彼此「反共之方法與政策不同,以致把黨分裂」,「關於政治問題,在軍事時期,不得不題高黨權,實行以黨治軍,以黨治國」;汪等電奉化蔣到上海「會商黨國大計」[17]:2814-2815。
9月11日,中國國民黨漢、寧、滬(西山會議派)三方中央要員在上海戈登路開談話會,商統一黨務及寧、漢政府合併改組辦法,汪等21人出席,推譚延闓為主席,胡漢民、吳敬恆、蔣、陳公博、顧孟餘拒不出席,會議連開三日,辯論甚烈,寧派力主非汪下野無以平黨員之憤,汪決暫退,會議決定:一、由寧、滬、漢三方面各推委員6人(另候補委員各3人)及共推委員14人合組中央特別委員會,為行使黨務政治之最高機關,二、中央政治委員會及中央政治會議暫撤銷,三、寧、漢兩政府合併改組,由特別委員會另選國民政府委員,並委派軍事委員會委員暨各部部長,四、特別委員會除行使中央執行委員會職權外,應負責統一各地方之中國國民黨黨部,並於3個月內籌開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解決黨內糾紛,五、推汪、譚延闓、蔡元培、謝持起草統一宣言,六、推張繼、于右任、何香凝、李石曾、蔡元培5人代行監察委員職權,因寧、滬兩方否認三月間武漢召開之第三次全體會議為合法,遂改四中全會為中央執監委員臨時會議[17]:2815-2816。9月13日,汪偕顧孟餘秘密離開上海赴牯嶺,行前顧致書南京中央黨部稱:「此次東下,係專為出席第四次中央執監會議而來,現聞在滬同志多主張暫時不開此次會議,此外其他會議,孟餘已無參加之必要。」,汪電中執委會並通電全黨,自認對共產黨「防制過遲」,自動下野,並聽候處分;武漢政府停止辦公,結束一切,遷寧第一批人員已於昨日出發[17]:2817。9月15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監委員臨時聯席會議在南京舉行,寧、漢、滬(西山會議派)三方代表20人出席,譚延闓主席,恢復王寵惠黨籍,設「中國國民黨中央特別委員會」,推定委員32人,以張繼、于右任等五人代行監察委員職權,對汪自請處分案,決定應無庸議,並決定勸汪、蔣及胡漢民等速出任事[17]:2818-2819。9月16日,寧、漢、滬三方合組之中國國民黨中央特別委員會在南京成立,即開第一次大會,決議要案多件[17]:2819。汪發表《中國國民黨特別委員會宣言》,宣告國民黨寧漢復合。9月爆發寧漢戰爭,桂系軍人和西山會議派掌握寧方取勝,汪下野。
1927年9月17日,國民黨中央特別委員會開第二次會議,討論改組國民政府及軍事委員會案,議決推丁惟汾、于右任等47人為國民政府委員,以汪、胡漢民、李烈鈞、蔡元培、譚延闓5人為常務委員,于右任等67人為軍事委員會委員,以蔣、胡漢民、譚延闓、何應欽、汪精衛、李宗仁、白崇禧、馮玉祥、閻錫山、朱培德、程潛、唐生智、李濟深、楊樹莊14人為主席團,通過大學院院長、各部部長名單[17]:2819-2820。9月19日,中國國民黨中央特別委員會開第三次大會,張繼主席,決定:一、推汪精衛、蔡元培、謝持為常務委員,葉楚傖為秘書長,推定中央黨部各部委員:組織汪精衛、陳樹人、謝持等8人,宣傳戴季陶、顧孟餘、胡漢民等8人,工人陳公博、居正等4人,農民甘乃光、陳果夫等5人,商民褚民誼等5人,青年傅汝霖、鄒魯等4人,婦女何香凝、陳璧君等6人,海外鄧澤如、林森等4人,二、中央政治委員會(或稱政治會議)及各地政治分會一律取消,其職權分別由中央黨部、省黨部、國民政府、省政府執行,各地政治分會限10月1日前取消,三、以前各級黨部及國民政府(指寧、漢、滬三中央黨部及寧、漢兩政府)立即合併於新組織之中央黨部及國民政府,所屬機關立即移交[17]:2821-2822。9月20日,中國國民黨中央特別委員會產生之國民政府委員及軍事委員會委員同時在南京舉行就職禮,張繼代表中央特別委員會致訓詞後授印,蔡元培代表國民政府委員接印,並致答詞,接著蔡元培代表中央特別委員會向軍委會訓詞,伍朝樞代表國民政府向軍事委員會授印,程潛接印並致答詞,至此,滬、漢、寧三方合流之國民政府產生,武漢政府正式結束[17]:2822。9月21日,汪、顧孟餘、唐生智等返漢,依據上月22日中國國民黨武漢中央政治委員會之議決案,於是日成立中央政治委員會武漢分會,與南京對峙,指定委員23人,以唐生智、顧孟餘、陳公博、孔庚、鄧壽荃5人為常務委員[17]:2823。9月25日,汪通電中國國民黨各級黨部、各報館,稱「政府職務雖已解除,黨員責任未敢放棄」,表示仍願「以黨員資格,奔走各方」,同日汪電黃琪翔,稱當回廣東候命,「為指臂之助」[17]:2825。
1927年10月2日,孫科、伍朝樞由南京前往牯嶺勸汪精衛復職,同日汪電南京譚延闓、蔡元培、李宗仁等稱:「政府職務,雖已辭謝,黨員責任,未敢放棄,擬以黨員資格奔走各方。」[17]:2831。10月10日,汪偕寧方代表孫科、伍朝樞等自九江抵達漢口,次日寧方代表與汪、唐生智及李濟深之代表等在漢口會談,漢方代表唐生智、顧孟餘等提出解決「黨的糾紛」主張如下:一、在寧召開第四次中央執監會議,二、恢復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三、追認中央特別委員會,四、規定中央常務、特別兩委員會之職權,五、恢復中央監察委員會,10月13日寧方代表孫科等攜此提案返寧[17]:2836-2837。10月13日,南京譚延闓、程潛、李宗仁、何應欽、白崇禧、孫科、伍朝樞聯名致電汪精衛,贊同在武漢所議各項辦法,並定11月1日在南京召開第四次中央全體會議,請汪邀同武漢、廣東、九江各中委赴南京集會,10月17日汪電廣州陳樹人等,謂寧方已贊成開第四次中央全體會議恢復中央執委會,武漢委員將東下,請陳等到上海會齊,或到武漢同行,10月18日汪致電各地中委,提出兩項意見:一、如四次中央全體會議不得已延期,似宜再行通告,二、黨務重要議案似宜留待全會公決[17]:2838-2839。10月28日,汪偕甘乃光等10餘人自上海抵達香港[17]:2847。10月29日,汪抵達廣州,政治分會、省政府、省黨部及各界均派代表到西堤歡迎,同日汪與何香凝、甘乃光電邀南寧黃紹竑到廣東商量政務,11月3日黃覆電稱將廣西省政務略為處置,即行下廣東[17]:2847-2848。10月30日,中國國民黨在粵中執監委汪、李濟深、何香凝、李福林、陳樹人、陳公博、甘乃光在廣州開聯席會議,決定聯名通電主張克日在廣州開第四次中央全體執監委員會議,解決黨務、政治、軍事,並令中執委會之常務會議及秘書處恢復辦公,成立中央執監委員通訊處,同日汪等7人聯名電促各中委齊集廣州開四中全會;李宗仁、白崇禧等電催汪、陳公博等入南京,並解釋特委會之產生,係各方在上海所共同議定[17]:2848-2849。10月31日,譚延闓電促汪、李濟深刻日到南京開第四次中央全體會議,李宗仁、白崇禧再電汪等勸駕[17]:2849。
1927年11月,汪在廣東成立政府[19]:14。11月4日,汪等至電南京、上海、武漢,稱若譚等堅持在南京開第四次中央全體會議,則中央特別委員會應即取消,最低限度亦應明白宣布停止其職權,並宜於正式會議以前,在廣州或上海先開預備會議[17]:2854。11月5日,汪在廣州中山大學演講《武漢分共之經過》,稱:「聯俄與容共政策,爲應付時代和環境所取的一種政策,不能與三民主義同樣有長久的時間性。時代與環境變了,政策也即隨之而變化的。」、「容共之後,必定分共,是不可免的。不過容共時候,不能說出來,猶之明知到上海後,必然分路,不過從香港到上海的路上,大家都不說出來便了。」[17]:2854-285511月7日,宋子文奔走蔣汪合作,汪已允諾,是日宋自廣東啟程返上海,稱粵寧提攜已經成立,擬更為之斡旋,以謀切實之辦法[17]:2856。11月10日,蔣自日本乘「長崎丸」返抵上海,即電促汪赴上海晤商黨務,並謂欲使黨從破裂復歸完整,非互相諒解,從速舉行四中全會恢復中央黨部不可,汪接蔣電,即在葵園會議席間傳閱,各委以蔣對開四中全會既表贊同,此後一切糾紛不難解決,似可不必堅持在廣東舉行,遂表示同意,即席公推汪、李濟深二人為代表,赴上海與寧、滬各中委磋商;汪在廣州黃埔軍事政治學校演說聯蔣,稱當時蔣「分共」,並非操之過急,自悔當日之過,以後當與蔣益加團結[17]:2858-2859。11月16日,蔣在上海中國國民黨員歡迎會上演說,稱因汪力促,由日本返上海,與汪合作不成問題,必須汪、胡等共同聯合,始是真合作,但不贊成排斥西山會議派[17]:2863。
11月17日,張發奎、黃琪翔發動驅遂李濟深勢力之廣州事變[17]:2863-2864。11月18日,汪、李濟深乘「亞洲皇后號」輪抵上海;上午,汪與蔣在上海環龍路宋子文宅會見,交換黨務、政務意見,蔣對開四中全會表示贊成[17]:2864-2866。11月19日,汪、李濟深與蔣、譚延闓在上海晤談,汪提出粵方中委關於「寧漢滬合作」之提案[17]:2866。11月20日,粵變發生後,汪頗受各方指責,是日汪在上海往訪胡漢民,胡稱病拒見[17]:2867。11月24日,譚延闓、蔣、汪、李濟深聯名在上海召集中國國民黨第四次中央執行委員全體會議談話會,到會中央委員23人,胡漢民、李烈鈞未出席[17]:2870。11月25日,汪在上海招待記者,稱廣州事變之起因,並非由於對中國共產黨問題,乃是由於對特委會之態度不同[17]:2871-2872。
1927年12月1日,馮玉祥電上海勸蔣「東山再起,主持一切」,同日又電汪,盼「出山主持,團結內部」[17]:2877。12月,國民政府發出討伐廣東令[19]:14。12月2日,國民政府下令討伐張發奎、黃琪翔;中國國民黨廣州政治分會通過討伐陳濟棠令[17]:2878-2879。12月3日,寧、粵兩方中國國民黨中執監委在上海開談話會,到蔣、汪、譚延闓、蔡元培、李濟深、何香凝、李宗仁、張靜江等29人,以已足法定人數,臨時改開四中全會第一次預備會議,蔡元培主席,會議對特別委員會之存廢及處置粵變方針均有辯論,討論良久,一致主張在四中全會解決[17]:2879-2880。12月4日,中國國民黨四全會預備會開第二次會議,汪主席[17]:2880。
12月初,在中國國民黨四中全會預備會議請蔣復職,各方紛電促蔣再起[19]:15。12月9日,汪電張發奎解除教導團武裝,驅逐赤衛隊,搜查職工會,12月10日廣州宣布特別戒嚴,日夜搜查戶口,張令離廣州部隊向市區移動;汪密電廣州陳公博、張發奎、朱暉日,稱黃琪翔之容共,已為不可諱之事實,要求黃暫時退休,認真「肅清」共黨;四中全會預備會議因汪要求而延會,汪派與李濟深派各開小組會議,互謀對付之策;馮玉祥、閻錫山先後電促蔣復任總司令,何應欽、賀耀組等亦聯名通電擁蔣出山,主持軍事,12月11日馮、閻聯名電請中國國民黨中央及國民政府起用蔣主持軍政,並電促蔣復職,次日馮又另致電,謂此時軍事非有統一樞紐,決難完成革命,非蔣出山,不能當此重任[17]:2886-2887。12月10日,四中全會預備會開第四次會議,于右任主席,有力之反粵派李濟深、李宗仁、吳敬恆等未出席,汪等11名粵委突提議請蔣續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職案,即通過,汪並聲明,如對其不能諒解,個人「盡可引退」,隨即議決十七年(1928年)1月1日至1月15日在南京召開四中全會,由蔣負責籌備,關於軍事、黨務各案,分別並案交付審查,至是預備會議結束[17]:2887-2888。汪受到新桂系攻擊。
12月11日,中國共產黨人張太雷、黃平、葉挺、周文雍等在廣州領導工人、士兵和農民2萬餘人舉行武裝起義[17]:2888-2889。12月13日,汪因廣州起義陷入窘境,反汪派藉以對汪及張發奎竭力攻擊,指其為共產黨,汪為剖白其確非共產黨,特於是日在上海報紙公布其致陳公博等反共密電數件:一、請黃琪翔暫時退休認真清共之青(9日)電,二、致李福林請驅逐俄領之佳(9日)電,三、致陳公博等請派兵會剿海陸豐等處共產黨之青(9日)電,四、致陳公博令圍捕蘇俄領署內之共產黨員之蒸(10日)電;李濟深對東方社記者談稱:廣州事變不可輕視,汪精衛等與此事有關,李宗仁亦稱汪等與此次事件有關,故中央全體大會應拒絕汪等出席;粵方中央執監委員汪精衛、甘乃光、顧孟餘、何香凝、陳璧君、陳樹人、王法勤、潘雲超、王樂平聯名發表宣言,望蔣悉心籌劃廣東各軍力量,合力消滅共產黨;張發奎、李福林、黃琪翔、陳公博急電汪、蔣等,報告廣州事件經過,並稱是日拂曉已將廣州共產黨肅清,「仍望本黨各同志益加奮勉,務將共產黨徒一網殺絕,並與蘇俄斷絕邦交,此後我國只有惟一三民主義的中國國民黨」,次日汪覆電張發奎等,囑將共黨「去之務盡」[17]:2890-2892。
1927年12月16日,國民政府下令查辦與廣州事變有關之汪、顧孟餘、陳公博、甘乃光、王法勤、王樂平、潘雲超、陳樹人、何香凝,略謂:汪等於事變後,或列席會議參與逆謀,或發表言論公然袒護,輿論嘩然,嫌疑難釋,特派鄧澤如、古應芬迅往查辦呈覆;汪因受南京制裁,在國內無法立足,被迫於是日深夜登輪離開上海,出國去馬賽,瀕行前向中央執監各委員發出引退通電,稱其以參加反特委運動之故,備受特委方面之仇視,願個人引去以息糾紛,並為張發奎等無共黨嫌疑力辯,通電仍主張「第四次中央全體會議不可不開,中央執行、監察兩委員會不可不恢復,特別委員會不可不取消」,12月20日汪過香港未登陸,召黃琪翔隨同赴法國[17]:2894-2895。
1929年到1930年間,蔣取得蔣桂戰爭和中原大戰(亦稱蔣馮戰爭)勝利。1929年9月17日,張發奎在湖北宜昌解除南京國民政府的一個師武裝,並發表反蔣通電,要求汪回國主政。11月汪回國,聯合桂系共同抗蔣。
1930年1月11日,中國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會以汪「勾結陳公博、顧孟餘等設立小組織」,並「應各叛將之請,回香港主持逆謀……以圖壞破中央,顛覆黨國」,議決永遠開除其黨籍,1月13日汪發表《怎樣樹立民主勢力書》,指責南京「不但不能掃蕩反革命,反與反革命勢力結合一致」,「有黨治之名而實與之反」,稱「要為樹立民主勢力而努力」[17]:3517。1月22日,汪應閻錫山之邀商談聯合反蔣,特派王法勤、陳公博北上聯絡,是日陳離開香港繞道日本北上,於3月間抵天津[17]:3522。3月13日,汪致函覃振,主張以黨馭軍,謂「此後新舊忠實同志之合作,應以如何始能以黨馭軍為懸前待決之根本問題」[17]:3553。4月2日,陳公博等抵太原,稱擁閻錫山主持政治,汪主持黨務,馮玉祥、李宗仁主持軍事[17]:3566。4月12日,汪就北方黨務爭執問題電平各省區黨部聯合處,稱「亡黨之痛,甚於個人失位」,主張犧牲成見,西山會議派鄒魯、謝持應閻錫山邀是日抵達太原,與閻錫山、陳公博等會商黨務,陳有讓步表示[17]:3572-3573。4月21日,閻錫山、馮玉祥聯銜電汪,稱討蔣軍事布置就緒,大戰即在目前,望北上領導一切,是日汪電覆閻、馮,允即就道,並稱「一切大計,悉賴我公主持,請勿待,免誤事機」,4月30日汪覆電北平中國國民黨各省市臨時聯合辦事處,允「摒擋就道,共策進行」[17]:3577-3578。7月15日,汪由香港搭「加賀號」赴長崎,陳璧君、顧孟餘、曾仲鳴同行,7月19日抵達長崎,7月20日到門司[17]:3630。7月23日,汪、顧孟餘等改易姓名自日本門司搭「長城丸」抵達塘沽,閻錫山之代表賈景德、馮玉祥之代表薛篤弼及陳公博、鄒魯等往迎,旋即赴北平,汪在天津各界歡迎宴會上演說,要求蔣覺悟自己的責任,自動下野,聲明與閻在與黨務方面的主張已趨一致,希望閻任國民政府主席,自己「對於政府則擬處於贊助之地位,而專心於黨務方面」,重申以黨治國的原則,反對蔣以黨代政,以黨代民意機關,獨攬一切的做法,呼籲加強「中日兩國的親切關係」[17]:3634。8月3日,閻錫山8月2日派冀貢泉專車到北平迎汪,是日汪乘專車赴石家莊,陳公博、鄒魯、覃振、薛篤弼、趙丕廉等同行,次日抵石家莊,汪、閻晤談,交換關於黨務等意見[17]:3643。
8月7日,中原大戰期間,汪在北京召開「中國國民黨黨部擴大會議」。9月1日,北平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擴大會議通電公布《國民政府組織大綱》,並推定閻錫山、唐紹儀、汪精衛、馮玉祥、李宗仁、張學良、謝持七人為國民政府委員,閻錫山為主席[17]:3661-3662。9月2日,閻錫山電擴大會議表示接受政府委員主席職,擴大會議推汪、張知本、茅祖權、冀貢泉、陳公博、鄒魯、顧孟餘為約法起草委員[17]:3663。9月3日,馮玉祥電擴大會議,表示接受政府委員職,並電促汪速組政府,同日顧維鈞應陳公博等催促,自北戴河抵北平,與汪晤談組織政府事,顧表示不願參加新府活動[17]:3663。9月9日上午9時,閻錫山在北平懷仁堂就「國民政府」委員及主席職,汪居右,謝持居左,同就委員職,王法勤監誓,就職典禮完成後,即將汪起草之通電簽署拍發,並分請唐紹儀、馮玉祥、張學良、李宗仁各於所在地先行就職[17]:3667-3668。
9月17日,閻、馮代表賈景德、薛篤弼自瀋陽急電到北平,謂張學良將於9月18日夜發和平通電,並有軍事行動,汪等接得此報,驚愕不知所措,9月18日晨汪等開緊急會議,聚商時局。當日,張學良發表《巧電》,宣佈東北軍挺蔣,反蔣陣營即將失敗,北方代表以東北當局對時局已有鮮明表示,留瀋陽亦無作用,孔繁蔚即於早9時返回北平轉石家莊,賈景德、薛篤弼亦於9月19日上午離開瀋陽返回北平[17]:3673。9月19日,汪電張學良,謂「今日最急之務在於除去內戰之原因」,提出即開國民會議,召集合法之中國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由黨員選舉代表,制定約法,「防剿」湘、鄂、贛共產黨等四點主張,詢張如何實現,同日謝持、鄒魯、覃振亦電張學良,提出開國民會議解決國是等四項意見;下午北平擴大會議要員在懷仁堂會商應付時局方針,會後汪接見記者,謂「如張願意和平,而能將余所舉四項謀其實現,一切自無問題;如張決進余而情勢惡化,則無論太原、西安,吾人均可作為根據地」[17]:3675-3676。9月20日,趙戴蒙到北平,傳達閻意決守山西,邀擴大會議中委赴晉,汪、陳公博、王法勤、白雲梯、陳樹人、陳嘉祐、經亨頤、茅祖權、覃振、鄒魯、謝持、潘雲超、傅汝霖、趙丕廉、冀貢泉因東北軍已入關,即隨趙戴蒙赴石家莊,曾仲鳴、何其鞏等同行,車至琉璃河,為馮玉祥所派之鄧哲熙、王化初所阻,要求諸委留北平鎮懾,趙戴蒙等10餘人隨即偕鄧、王折回北平,汪、謝持等六人繼續南行,同日汪抵石家莊,即晤閻錫山,嗣往鄭州晤馮玉祥[17]:3676-3677。
殘峰廢壘對茫茫
塞草黃時鬢亦蒼
欲剩一杯酬李牧
雁門關外度重陽
9月25日,北平擴大會議中央委員覃振、趙丕廉、陳嘉祐、經亨頤、劉守中及職員40餘人,9月24日晚由石家莊抵達太原,是日午後擴大會在太原舉行會議,討論今後工作,同日汪、陳公博由鄭州晤馮後返石家莊[17]:3680。10月1日,汪、陳公博抵太原,擴大會議連日在太原開會,繼續研究起草約法工作[17]:3684-3685。10月4日,汪、閻錫山密赴鄭州,促馮玉祥共同發錶停戰通電,當日汪、閻離鄭北返[17]:3687。10月11日,汪精衛與閻錫山在石家莊會議,馮玉祥派劉驥、張允榮兩人出席,結果決定閻、馮、汪均下野,10月13日晨汪離開石家莊赴太原,準備出國,10月16日閻錫山返太原[17]:3691-3692。10月16日,閻錫山由石家莊返回太原,晚8時許,召馮玉祥、汪、陳公博、鄒魯、謝持等各要員會議,決定根據微(10月5日)電主張,採取和平辦法,希望東北將和平解決之具體辦法早日實現,如果和平解決一切,閻、馮將同時自動下野,軍政大權將交給才力優裕之大員接任[17]:3696-3697。為了留下一些有價值的政治遺產,汪在敗退期間仍抓緊時間起草《約法》,10月27日,三讀通過了8章211條的《太原約法》和10條的《國民會議條例》,內容相對開明。10月31日《約法》公布,隨後在晉城和馮閻會晤;11月1日,汪與陳公博、陳璧君等經大同雁門關離開山西借道天津,前往香港;途徑長城腳下觸景生情,寫下一首七絕;11月3日,達到天津後,汪不顧陳公博的反對,發表宣言向南京方面表示不再進行倒蔣活動,願意在野進入體制內合作;改組派分歧因之擴大而解體[20]:485。11月23日,汪偕夫人陳璧君由天津秘密乘近海郵船亡命日本[17]:3726-3727。
1931年1月1日,汪在天津宣佈下野。2月28日,蔣與胡漢民因「約法」問矛盾激化,蔣極力堅持在召開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時,制定「訓政時期之約法」,胡則堅決反對國民會議議及「約法」,是日蔣以胡操縱黨務、把持立法院、阻止外交、包庇反動(指許崇智)、破壞約法等罪,在南京將其拘禁,寧粵分裂自此開始[17]:3788-3789。5月1日,汪通電中國國民黨海內外各黨部,略謂蔣禍黨禍國,「暴橫日甚,言之痛心」,現廣東方面奮起討蔣,「事變至此,宜即依據總章,召集臨時全國代表大會,解決一切」[17]:3825-3826。5月,國民會議在南京集會,通過訓政時期約法[19]:22。發表廢除不平等條約宣言[19]:22。5月27日,胡漢民派在粵成立「軍政府」[19]:22。5月28日,汪、唐紹儀、陳濟棠等在廣州成立「國民政府」,並發表《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成立宣言》,稱南京政府已成為蔣獨裁之工具,廣州「國民政府,自今日始,事事當反蔣中正之私,而向於總理之公」,對於軍人,「信賞必罰」,對於財政,「收入支出,一切公開」[17]:3844。胡又和汪派、孫科派、西山會議派和兩廣軍人陳濟棠、李宗仁等在廣州成立中央執監委員會非常會議,與南京國民政府對峙,形成寧粵分裂。5月29日,廣州「國民政府」第一次會議決議:推孫科、汪精衛、古應芬、唐紹儀、許崇智為常務委員,以陳融為秘書長,陳友仁為外交部長,鄧召蔭為財政部長[17]:3845。粵、桂、胡、汪聯合反叛[19]:22。9月初,廣州政府開始北伐,然而幾天後九一八事變爆發。11月29日,蔣致電汪,請促粵方早息糾紛,從速入京,俾中央全會得以定期舉行,「中正以一人之身,急圖北上,立待全會開成,俾奉命遄征,得有遵循」[17]:4000。
粵、寧合流,合組以孫科為首的政府,蔣下野,汪在野。12月28日,中國國民黨四屆一中全會第四次會議決議:一、推舉胡漢民、汪、蔣、于右任、葉楚傖、顧孟餘、居正、孫科、陳果夫9人為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委,葉楚傖為秘書長;二、選任林森為國民政府主席,蔣、汪、胡漢民、唐紹儀、張靜江、蔡元培、蕭佛成、鄧澤如、謝持、許崇智、王法勤、李烈鈞、鄒魯、邵元沖、陳果夫、葉楚傖、宋子文、王伯群、方振武、熊克武、閻錫山、馮玉祥、趙戴蒙、王樹翰、薛篤弼、劉尚清、柏文蔚、程潛、經亨頤、孔祥熙、恩克巴圖、楊庶堪、馬福祥33人為國民政府委員;孫科為行政院長、陳銘樞為副院長,張繼為立法院院長、覃振為副院長,伍朝樞為司法院院長、居正為副院長,戴季陶為考試院院長、劉蘆隱為副院長,于右任為監察院院長、丁惟汾為副院長;三、通過中央政治會議組織原則,推選蔣、汪、胡漢民三人為中央政治會議常委,輪流充當會議主席等[17]:4026-4027。
1932年1月7日,汪電南京中央黨部、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請辭兩常務委員職[17]:4036。1月9日,新政府成立一旬,行政院長孫科表示獨力難支,是晨自南京到上海,籲請汪、蔣、胡漢民入京主持一切[17]:4038。1月13日,張學良電促蔣、汪、胡漢民入南京,謂:「人望不可以屢辜,時會不可以再逸」,「宜及此政本未搖,余勢猶在之際,集全黨領袖於一堂,奮其智勇,以定安攘之策,則桑榆之效,或尚可收,淪胥之禍,其猶得免。若更分崩離析,或貌合神乖,信用一失,斷難再復。」;蔣由奉化抵達杭州,1月14日在杭州對記者發表談話,稱「汪、胡如能推誠入京,余雖身在詬誶之中,為黨為國,也無不樂從其後」,「惟熟審政治之環境,以及最近之事實,實鮮余個人負責之餘地,故不得不仍以在野之身,盡個人職責」[17]:4042-4043。
1月16日,陳銘樞自杭州返上海,攜蔣致汪親筆函晤汪,轉達蔣促汪赴杭州意,下午汪去杭州晤蔣,商談入南京事,1月17日蔣、汪聯電促胡漢民入北,一同入南京,共支危局,並電孫科稱:「俟展兄(胡漢民字展堂)駕至,即聯袂入京」,「關於一切大計,亦俟商得展兄同意始決定」[17]:4045。1月17日,胡漢民復電汪,稱血壓未退,非長期休養不可,並稱:「只須中央行責任內閣之職權,貫徹吾黨數月來共同確定之政策,而吾輩在野之身,竭誠為政府之助,則對內對外,自能發展,開一新局勢,以副國人之期望。」;張繼、張靜江赴杭州迎蔣、汪往南京[17]:4046。1月18日,孫科、何應欽等應蔣之召飛杭州,蔣、汪、孫科、張靜江、張繼等在西湖煙霞洞密商外交、財政、軍事要政,並決定共同入南京;胡漢民電蔣、汪,聲明暫不北入南京,稱:「望各矢忠誠,俾哲生兄等得行使責任內閣之職權,貫徹其政策。」[17]:4047-4048。1月19日,汪、蔣再電促胡漢民入南京,稱:「此值國難嚴重時期,吾輩三人,與其天各一方,遇事不能即時商榷,誠不如同聚首都,隨時獻替,較於黨國有裨。」[17]:4048。
1月21日,蔣離開杭州赴南京,臨行對記者談稱:「余此行完全以私人資格入京贊助政府當局,絕不擔任何職務。」[17]:4050-4051。1月22日,蔣、汪、孫科、張繼、李宗仁、馮玉祥等在南京勵志社開談話會,共商對日外交及財政等問題[17]:4051。1月23日下午,蔣、汪、孫科在南京開緊急會議,討論對日方案,至7時始散,晚上孫科及何應欽、朱培德等復在勵志社商談應付目前外交問題,政府要員連日交換意見,均趨慎重,汪、蔣咸主「先行安內,方可攘外」,蔣對陳友仁等之對日絕交主張,認為「只憑一時之快意,不顧國家永久利害」,力持不可[17]:4051-4052。1月24日,蔣、汪等在南京勵志社開中政會特委會,討論對日外交問題,主張仍採妥協政策,會議認為陳友仁外交政策,基於隔閡國情,徒為孤注之一擲,決不可行,故毅然不採用,對陳之辭職,經討論決定不予挽留[17]:4053。1月25日,行政院長孫科在上海分電林森及蔣、汪辭職,中國國民黨中央臨時常會決議慰留,居正、張繼、張靜江等晚乘車赴上海挽留孫科[17]:4054。1月27日,居正、張繼、張靜江等自上海回南京,向汪、蔣報告在上海因孫科拒見,致無結果等情形,中政會決議一致慰留孫科,在孫離職期內,院務暫由副院長陳銘樞代理[17]:4055-4056。
從1932年1月淞滬戰役,到1935年11月中國國民黨四屆六中全會汪被刺,第二次汪蔣合為時3年10個月[16]:21。
1932年1月28日,「一二八」淞滬抗戰開始,蔣主持中國國民黨臨時中政會,決議:外交部部長陳友仁辭職照准,特任羅文幹為外交部部長,接開中常會臨時會議,決議選任汪為行政院院長,任孫科為立法院院長,孫未到任以前由副院長覃振代理;汪、蔣、馮玉祥聯名電張學良、閻錫山入南京[17]:4056-4057。1月29日,中國國民黨中政會決定抵抗日本,先遷政府於洛陽,免受敵艦威脅[17]:4058-4059。汪在中國抗日戰爭初期抗日態度堅決,積極備戰。然而由於指揮不動蔣人馬,遂委請蔣出山指揮軍隊,自己主政。2月24日,蔣、汪、陳銘樞、羅文幹等在南京開會,討論上海局問題[17]:4091-4092。4月7日,國難會議在洛陽開幕,到命會員144人,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12人,各機關團體代表700餘人,汪致開幕詞,略稱:「國難會議應討論禦侮、救災、綏靖各事宜。」[17]:4125-4126。
4月8日,國難會議開第一次大會,由汪代表國民政府作關禦侮、救災、 綏靖問題之報告[17]:4126。4月17日晨,蔣據顏惠慶電陳國際聯盟特委會形勢,與汪在南京湯山俱樂部召羅文幹、陳銘樞、何應欽等商議對策,包括中國最低限度之讓步,「滿洲國」拒顧維鈞出關對付辦法等事項[17]:4132。4月20日,廣東空軍總司令張惠長抵南京,謁汪、蔣,請示擴充空軍[17]:4134。4月25日,羅文幹、郭泰祺偕英使藍普森晤蔣、汪談上海事[17]:4137。5月26日,郭泰祺昨晚到南京,是日分謁見蔣、汪、羅文幹,報告上海停戰協定簽字[17]:4161-4162。5月28日,蔣、汪聯名發表通電,稱「救國必先剿共」,對於共產黨「必須以有效的方法抵制它們,必須不顧一切代價去應付它們」[17]:4162-4163。5月29日,汪召羅文幹、蔣作賓及外交委員會委員商外交問題,決定外長仍由羅繼任,郭泰祺擔任駐英公使,日內赴英履任,駐日公使仍由蔣作賓回任[17]:4163-4164。6月4日,財政部長宋子文電汪、蔣辭財政部長職,6月5日汪覆電慰留[17]:4168。6月6日,蔣、汪及其他政府要員在南京會商,決議分別覆電慰留宋子文、陳銘樞,勸「以國家大局為重,繼續負責維持」[17]:4169。6月9日,汪返回南京,6月10日在行政院會議上報告前赴上海挽留宋子文、陳銘樞經過,稱宋允打消辭意,陳須請假略事休養[17]:4171。6月12日,顧維鈞到南京,6月13日汪在南京召集各部長及顧維鈞開談話會,先由顧報告出關調查經過,然後討論外交問題及國內財政問題[17]:4172。6月14日,汪、羅文幹、顧維鈞等飛廬山晤蔣,商外交、財政及「剿共」事宜[17]:4173-4174。
6月18日,汪、宋子文、羅文幹、顧維鈞、王樹翰、曾仲嗚、劉宗傑等自南京同飛北平,往訪國際聯盟調查團,並與張學良協議對日交涉方針[17]:4177。6月19日,汪、宋子文、羅文幹、顧維鈞等在北平會見國際聯盟調查團交換意見,6月20日繼續會晤,調查團對東北義勇軍及抑制日貨問頗注意,6月22日汪、羅離開北平返南京[17]:4177。6月25日,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開會,汪詳細報告東北情形,對日人在東省練兵窺伺關內及在東省之種侵略措置,陳述頗多,會議通過追認國民政府特派蔣光鼐為駐閩綏靖公署主任等多案[17]:4181。7月8日,汪邀請各地學術專家胡適、陶孟和、丁文江、蔣夢麟等32人在南京集會,討論外交、內政、建設、教育等問題,外交側重對日方針,建設側重財政,教育側重製度經費,7月13日閉會[17]:4189。7月17日,日軍進攻熱河,汪對日「一面抵抗,一面交涉」,一再命張學良出兵抵抗。8月6日,汪公開致電張,宣稱「毋使熱河平津為東北錦州之續」,願辭去行政院長職務來勸告張同時下野[21]:356。
8月6日,汪以「外交、財政問題諸感棘手」,分別致電中執委會、林森、蔣、各院、部長,請辭行政院長職;汪致電張學良,望其辭職以謝國人,並稱:「惟兄擁兵最多,軍容最盛,而敵兵所憂,正在兄防以內,故以實力言之,以職責言之,以地理上之便利言之,抵抗敵人,兄在職一日,斷非他人所能越俎。」、「令兄未聞出一兵、放一矢,乃欲藉抵抗之名以事聚斂,自一紙宣言捍禦外侮以來,所責於財政部者,即籌五百萬……昨日則又以每月籌助熱河三百萬責之行政院……以此相要挾,誠不解是何居心。」;蔣接汪辭職電,急電懇切勸挽,內稱:「吾二人既均以共赴國難而來,現在無論有何困難,必須共負仔肩,勉度難關,決不可於國難益加嚴重之際遽萌退志,務望即日返京,照常主持院務。」;蔣電請林森慰留汪,並電何應欽、宋子文、朱培德、吳鐵城共同挽勸,蔣表示與汪共進退[17]:4208。8月7日,中國國民黨中執會召開臨時常務會議,討論汪辭職事,一致議決由中執會急電慰留,並派何應欽即日赴上海會同居正代表中央挽留;蔣再電何應欽、朱培德促赴上海懇切挽汪回南京,何夜車赴上海,朱8月8日晨赴上海;北平政委會開會,張學良決定辭職,張覆電汪,勸汪「以國事為重,勿輕言辭」,「本人軍、政權將分交平軍分會、政委會」,同日張並電蔣請北來主持;羅文幹呈行政院請辭司法、外交兩部長職,表示與汪同進退[17]:4208-4209。8月8日,汪在上海對記者發表談話,促張學良下野,略謂:行政院院長人選,「于右任、戴傳賢均可,蔡元培來更好」,繼張者「以何應欽、朱培德為宜」,有詢以馮玉祥、閻錫山如何,汪謂不可,「將予人以口實,增加糾紛」;汪再電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堅辭行政院長職,指責張學良治下省份,國家稅收悉截留,兵額中央無權過問;張學良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行政院辭北平綏靖公署主任職;張學良覆電汪電請中央罷免本職;蔣召見武漢大學校長王世傑,囑轉電蔡元培挽勸汪回南京復職,並派武漢大學教授周鯁生代表赴上海面勸[17]:4209-4210。
8月17日,汪回南京,出席中國國民黨中執委會臨時常務會議,報告辭職經過[17]:4216。8月21日,汪、宋子文等一行由廬山返抵南京[17]:4218。8月22日,中國國民黨中委談話會決定,汪暫不卸職,俟三中全會再討論,汪在南京主持中政會,由宋子文暫代行政院長[17]:4219。8月25日,中國國民黨中常會開會,汪主席,決議行政院長由宋子文代理[17]:4220-4221。9月10日,林森由南京到上海,勸汪返回南京,9月11日蔣又派張群自漢口兼程赴上海,促汪入南京主持政務[17]:4229。9月12日,中國國民黨中委談話會討論中政會常委代理問題,決定不另推人,在汪未康復前,中政會改開談話會,重要議案電汪請示辦理,次要者待汪病癒返回南京補行簽署[17]:4229-4230。9月18日,曾仲嗚受中國國民黨中央委託,自南京赴上海轉莫干山謁見汪,商中國國民黨中政會主席問題,並促汪早日返回南京,主持中政會事宜[17]:4233。9月21日,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決議:准汪請假二星期,在請假期中,中政會主席由中常委輪流擔任[17]:4235。9月28日,內政部長黃紹竑奉蔣命赴莫干山探視汪疾,並商要政[17]:4238-4239。10月5日,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決議,加推朱家驊、居正、陳果夫、葉楚傖、何應欽、賀耀組、黃慕松、朱培德為外交委員會委員,推定汪、宋子文、羅文幹、朱培德、顧孟餘等為常委[17]:4243。10月7日,宋子文偕褚民誼乘機飛上海徵求汪對《國際聯盟調查團報告書》意見,並促汪入南京主持中樞[17]:4244。10月12日,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決議:汪患肝硬化症,准續假三個月[17]:4246-4247。汪、張互訐,結果汪宣佈辭職,10月前往歐洲[22]:113。
1932年10月21日,汪決定赴威瑪共和國就醫,行政院各部、會長集上海與汪話別,10月22日汪及家屬、秘書等7人離開上海赴歐洲[17]:4251。12月24日,宋子文電促在德之汪回國,稱:「現在救亡圖存,刻不容緩,吾兄假期屆滿,各方咸渴望吾兄早日回國,領導一切。」[17]:4285
1933年1月9日,汪在德國柏林杜平根療養院對記者稱:「中國目前不思與日本正式宣戰」,「中國今日之地位,不足向日本宣戰。」[17]:4298-4299。1月12日,汪在日內瓦發表宣言,略稱:「中國對於暴日侵略,確立交涉及抵抗並行之方針」,「中國始終信任國聯,聽候解決,此為交涉之本旨也。惟在此期間,日本侵略不已,中國為領土主權人民生命財產計,斷難坐受其侵凌,不能不奮起而為正當防衛,此為抵抗之本旨也。」[17]:4301-4302。由於民眾的呼聲,蔣請汪回國主持抗日戰爭。汪要求張學良先辭職,蔣說服張學良去歐洲考察。3月17日,汪由德國返國抵達上海,同日宋電中央及各部、會停止代理行政院院長職[17]:4350-4351。3月22日,中國國民黨中政會通過設立救國飛機捐款籌辦委員會,朱培德、朱家驊等20餘人為委員,汪任主席[17]:4353。3月25日,孫科、顧孟餘到上海敦勸汪復行政院長職,汪允入南京商量,當晚汪偕孫赴南京[17]:4355。3月26日,蔣上午返抵南京,下午與汪商談今後內政、對日方針,並敦勸汪復職[17]:4355。3月27日,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舉行重要會議,蔣、汪、林森、居正、于右任、宋子文、戴季陶、孫科、陳果夫、葉楚傖、李烈鈞等30餘人出席,蔣報告華北軍事情況,于右任、孫科提統一全國軍事案,李烈鈞提建設國防與改革內政案,因李案著重於開放政權與集中全國力量禦侮,以事關重大,決定交中常會「從長縝密討論」[17]:4355。
1933年3月29日,蔣返回南京後與汪密商對日方針與「剿匪」問題,確定汪復職主持對日交涉,蔣負責全力「剿匪」,是日召開中國民黨中政會議,蔣、汪、林森、于右任、戴季陶、孫科等50餘人出席,汪表示復行政院長職,翌日汪向中常會銷假到院視事[17]:4357。此後汪主張對日和平交涉,得到蔣的支持。5月23日,何應欽、黃郛、黃紹竑聯電蔣、汪報告與日方商談停戰情況及其條件,認為:「熟權利害輕重,與其放棄平、津,使傀儡資以組織偽政府,陷華北於萬劫不復,何若協商停戰,保全華北,徐圖休養生息,以固黨國之根基,較為利多害少。」,汪即覆電表示支持[17]:4401。5月24日,國民政再次召開國防會議討論停戰談判問題,決議要點為:「與對方商洽停戰,以不用文字規定為原則,如萬不得已,只可作為軍事協定,不涉政治,其條件需經中央核准。」,汪將此內容電告何應欽、黃郛,並說明:「此為中央自負責任。」[17]:4401-4402。5月29日晚,黃紹竑抵廬山,即向蔣、汪等人詳細報告華北軍事情況及北平軍分會與日方交涉停戰所作處置,蔣、汪贊同華北當局所作決定[17]:4407。5月31日,中日簽訂《塘沽協定》,11時10分中國代表在一字不改下正式簽署[17]:4408-4409。何應欽與日軍代表岡村寧次在天津塘沽舉行會談,共同簽訂《塘沽協定》,引發當世對汪與何應欽所簽訂的是「賣國協定」的譴責。8月1日,汪、孫科、顧孟餘、陳紹寬、朱家驊、曾仲鳴等自廬山返抵南京,汪在中國國民黨臨時中政會報告廬山會議經過[17]:4456。8月7日,蔣、汪聯名電馮玉祥,促其離開察哈爾入南京,以便宋哲元「得以自由接收察省一切軍政」,8月9日馮覆電拒絕[17]:4459。8月11日,汪偕鐵道部長曾仲鳴到廬山,與蔣、黃郛等商談華北戰區善後、軍隊整編及結束察事等問題,8月14日返南京[17]:4461。10月1日,汪在上海晤黃郛,促其北返,黃允即日程,並電告蔣中正,當晚汪、黃離開上海往南京[17]:4487-4488。10月4日,全國經濟委員會通告成立,汪、孫科、宋子文就常委職[17]:4489-4490。10月14日,汪偕曾仲鳴、唐有壬赴廬山與蔣商宋子文辭職及「剿匪」軍費、福建政局等問題,翌日離開廬山回南京[17]:4496。
1934年4月11日,蔣、汪和黃郛等在南昌商議華北問題及對日外交方針[17]:4625。
1935年1月21日,黃郛向林森報告華北政務,汪偕同黃郛到軍校見蔣,1月24日汪、黃復同赴軍校見,晤談甚久[17]:4823。1月22日,日本外務大臣廣田弘毅表示對中國「不威脅、不侵略」的政策,汪認為有談判的空間。7月2日,汪因肝病在上海入諾爾醫院治療,行政院務由副院長孔祥熙暫代[17]:4921。但由於國民黨主戰派的反對,汪於8月8日表示辭職。8月14日,蔣由成都飛抵廬山,電汪往晤,汪遲遲未應[17]:4943。8月15日,中國國民黨中常會議決慰留汪,通過「嚴懲共黨反復」案,凡共黨「自首」或「自新」而復參加共產黨者,一律槍決,或酌處無期徒刑[17]:4944。8月17日,蔣派張群攜親筆函飛青島,促請汪早日返南京,主持政務,汪允即返[17]:4944。8月19日,蔣自廬山飛往南京,張群往見,報告赴青島挽汪經過;汪自青島飛上海[17]:4945。8月21日,汪自上海到南京,與蔣、黃郛會晤,蔣力勸復職,汪表同意[17]:4946。8月22日,中國國民黨中常會在南京開會,汪、蔣均出席,討論汪辭職行政院長及兼外交部長案,決議慰留,下午1時許行政院秘書長褚民誼以汪允復任事通知各部、會[17]:4947。8月23日,汪通電復職:臥病月餘,一再具呈中央,懇請辭職,未蒙允准,茲遵照中常會決議,於本日銷假回院視事;蔣以汪已復職,離開南京飛成都[17]:4947。10月15日,蔣與汪在南京晤談中央最近政情[17]:4979。10月16日,日本貴族院議員坂西中將至南京訪汪[17]:4980。
1935年11月1日上午,中國國民黨第四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在南京開幕,汪主席致開幕詞後,在會場外攝影時遇刺[17]:4990-4991。會議結束後9:35,刺客孫鳳鳴一邊高呼「打倒賣國賊」,一邊向汪連開3槍[20]:754。汪被槍傷左頰、左臂及背肋三處,刺客晨光通訊社記者孫鳳鳴亦被衛士擊中,當場被捕,次晨孫傷重在南京中央醫院斃命[17]:4990-4991。
11月6日,行政院決議,以汪因傷不能執行職務,由副院長孔祥熙依法代理行政院院長,外交部部務由政務次長徐謨代拆代行[17]:4995。12月1日,汪電國民政府辭行政院長及外交部長兼職[17]:5016。五屆一中全會上,汪升任為中央政治委員會主席;被救後,1936年2月19日,汪前往法國療養槍傷;槍傷以後,汪背部傷痛定期發作,每次發作時疼痛難熬[20]:754。後來執行對日妥協政策的外交部常務次長唐有壬又遭暗殺。
1936年3月中旬汪精衛到達巴黎,幾天後轉到德國巴德瑙海姆卡爾登療養院(Kurhaus Carlton)進行療養。4月6駐駐德大使程天放奉外交部之命對其進行慰問拜訪,二人對中蘇及中日關係進行了幾次長談。程天放後在回憶錄中稱:「他(汪)身體已復原,只是槍彈沒有取出,心臟有衰弱現象,因為瑙海溫泉能夠醫心臟病,所以到此地來洗溫泉浴,同時接受諾爾的電療。」陪伴汪的有曾仲鳴和陳耀祖[23]:40。
1936年5月28日駐法大使顧維鈞與駐義大利大使劉文島在德國巴德瑙海姆與汪精衛就中意關係進行會商。對於義大利取消其在中國的治外法權及歸還天津意租界以換取中國取消對義大利的制裁的提議,顧維鈞表示在爭取英美諒解的前提下可予以接受,汪精衛表示贊同並稱若與英國對立,可能為害很大[24]:345。
1936年12月12日西安事變發生之後,南京國民黨中央及陳璧君相繼於當晚將此事電告正在法國坎城的汪精衛[25][26]。汪於12月13日凌晨及上午分別向駐英大使郭泰祺和駐法大使顧維鈞電話通報情況,並稱中央請其立刻回國[24]:369。12月14日汪與駐德大使程天放通話,並請程向北德意志勞埃德公司為其訂於12月22日由義大利熱那亞開行的「波茨坦」號郵輪船票[23]:150。
1936年12月16日汪精衛起草了一份面向國際社會的聲明,請郭、顧安排將這份聲明翻譯為英文及法文以備發表[24]:370。12月18日汪決定暫緩發表聲明[24]:372,且於當日到達了義大利熱那亞[23]:153。12月19日下午,顧維鈞、郭泰祺、李平衡、程天放到達熱那亞米拉馬勒酒店與汪會面並商討相關事宜。在熱那亞陪同汪的有其子汪文嬰、曾仲鳴、陳耀祖以及駐意大使劉文島的秘書[23]:153-154。12月20日至22日,汪多次與顧、郭、程三人進行商討:20日對聲明內容進行了討論、修改和最終確定,21日與22日上午對西安事變的國際影響以及制定相應的外交政策進行了討論[23]:154-159[24]:372-375。1936年12月22日聲明以英、法、德文分別在倫敦、巴黎、柏林發表。當晚汪精衛乘坐「波茨坦」號郵輪啟程回國[23]:155。
蔣在西安事變之後加強抗日而減緩內戰,聲望大增,並受到蘇共及中共支持。1937年1月12日,中國國民黨中政會主席汪回國,抵香港發表談話稱:「西安事變善後,楊虎城自應聽命中央。」[17]:53381月14日,汪精衛乘德輪抵上海[17]:5339。1月18日,汪在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紀念周演說稱,對外願本兩利原則與任何國家攜手,對內不得有兩種政府與軍隊[17]:5342。1月22日,汪廣播講演《怎樣救亡圖存》,謂「不特中國目前實行共產可以亡國,即使接近共匪,受其操縱,也足以引起大亂,而至於亡」[17]:5346。1月24日,汪與蔣在溪口商談外交與內政方針,議定中國國民黨五屆三中全會於2月15日如期舉行[17]:5347。2月15日,日本駐華大使川越茂首次訪問中國國民黨中政會主席汪,談三中全會情形[17]:5367。
1937年7月7日盧溝橋事變爆發,全面抗戰開始。汪任國防最高會議副主席、國民黨副總裁,地位僅次於蔣中正。一天,汪在重慶上清寺的官邸宴客,吳稚暉突然向汪下跪,十分激動地說:「救救中國吧!懸崖勒馬,能救中國的也只有你了,怎樣去結束這不利的戰事,你有你對黨國的責任,不應為了一己求自全自保之私,再這樣袖手旁觀下去!」汪不知所措,離座對跪,彼此握手欷歔。[14]
此後汪開始主張對日本親善,主張「和平運動」,主要的論點為:
1938年8、9月間,周佛海的代表梅思平與日本首相近衛文麿的代表松本重治在英屬香港談判,日方提出「不要領土、不要賠款,兩年內撤軍」,支持汪的和平運動。
11月3日,日本首相近衛文麿宣佈了一項包含了六原則的「亞洲新秩序」聲明:(1)東亞的永久和平;(2)善鄰友好和國際正義;(3)聯合防共;(4)經濟合作;(5)創建新文化;(6)世界和平。12月22日,日本首相近衛文麿發表了第三次對華聲明,表示以下幾個條件的基礎上和一個新的中國政權調整中日關係:(1)親善友好:日本對中國不要求領土、不要求賠款、歸還外國租界、撤銷治外法權;(2)按照軸心國之間,反共產國際協定之同樣的精神,共同防共;(3)經濟合作,日本一方絕無壟斷中國經濟的意圖。
12月19日,汪向國民政府申請護照,借道雲南前往法屬印度支那,主張與日軍媾和。蔣發電報給香港《大公報》張季鸞,希望輿論對汪寬留餘地。汪響應近衛聲明,離開重慶出走至法屬印度支那東京保護國河內,發表艷電,主張中止抗戰[19]:38。12月29日,汪發出《致中央常務委員會國防最高會議書》和電報(29日電報代碼為「艷」字),是為「艷電」,電文稱:日本「對於中國無領土之要求」、「尊重中國之主權」,能使中國「完成其獨立」,以「互相善鄰友好、共同防共和經濟合作」三原則,「與日本政府交換誠意,以期恢復和平」。這樣做「不但北方各省可以保全,即抗戰以來淪陷各地亦可收復,而主權及行政之獨立完整,亦得以保持」。蔣回重慶,嚴詞駁斥汪電[19]:38。然而由於近衛內閣數天後(1939年1月4日)突然辭職,以及雲南軍閥龍雲並未支持汪,和平運動失敗。部份史料與說法指出,汪出走河內,與日本人和談,此事是由蔣策劃(戴笠與汪精衛國民政府之間的緊密連繫,也被當成這個說法的重要旁證之一[28])。這個說法,主要來自汪的幕僚胡蘭成,以及馮玉祥。
1939年1月1日,國民黨中央執委會臨時會議一致決議,開除汪的國民黨黨籍和一切公職。會議通過的決議文如下:
“ | 汪兆銘承本黨付託之重,值抗戰緊急之際,擅離職守,匿居異地,傳播違背國策之主張。二十九日來電,竟以日相近衛根本滅亡我國之狂妄聲明為根據,而向敵求和。一面騰之報章,廣為散發,以建議中央為名,逞其搖惑人心之技。而其電文內容,尤處處為敵人要求,曲意文飾,不惜顛倒是非,為敵張目。更復變本加厲,助其欺矇。就其行為而言,實為通敵求降,充其影響所及,直欲撼動國本。我國為救亡圖存,發動抗戰,百餘萬將士之死傷,數百萬同胞之犧牲,慘痛深切,無非欲根本消滅敵人侵略之毒計,以永保為國家民族世代永久之生命。年余以來,國民則精神團結,將士則踴躍用命;萬眾一心,咸集中於本黨總裁蔣委員長領導之下,堅毅不屈,有必達勝利之自信。今敵人謀我之野心益彰,伎倆益毒,即吾全國之敵愾愈切,決心愈堅。汪之所言,不但為中央所痛絕,實亦為全國民眾所不容。查戰爭期間,任何國民,絕對不得違反戰時國策之決定,而自作主張;本黨紀律,更絕對不許逾越黨的正式決議,違反黨的規則,而以個人發表其意見。汪兆銘此種行動,其為違反紀律,危害黨國,實已昭然若揭;大義所在,斷難姑息,即當永遠開除其黨籍,並撤除一切職務,藉肅黨紀,以正觀聽。我國民須知抗戰決勝之最要關鍵,唯在意志統一,精神不貳。我民族在昔迭遭外患,如宋、如明,固僅為一姓一家朝代之潰滅,而非為民族之淪亡,然其致敗之原則,皆由當時朝廷少數奸邪精神懾服,天良喪盡,以致滅亡,決非民氣與國力之不能抗敵也。故今日抗戰,非整肅綱紀,不足以振作精神;非怯除攜貳,不足以戰勝強敵。綜觀敵人最近之毒計,實欲威脅我精神,而導我於分離覆亡,本黨深知為全國同胞,民族意識普遍,發揚春秋大義,深入人心,只須堅定不移,奮鬥不屈,嚴守國策,統一意志,最後勝利,自必實現。今後抗戰國策,一以本黨總裁上月二十六日在中央紀念周所發表之演講為唯一標準,願我全國同志及將士同胞,本此意志,悉力以赴。其有背越斯旨之一切言論與行動,皆為國家利益與法紀所不容,必與國人共同唾棄,以保持戰時意志,而完成為三民主義革命救國之使命。[29] | ” |
3月,汪和他身邊的重要幹部在河內多次遭到蔣派人刺殺,由於刺客誤把曾仲鳴當作汪殺死,汪才躲過一劫。日本方面得知這一情況後派影佐禎昭大佐和議員犬養健前往河內將汪營救,5月8日汪抵上海,在江灣土肥原公館與影佐禎昭和犬養健會談。5月31日,汪率周佛海、梅思平、高宗武、董道寧、周隆庠等十一人,乘日本海軍飛機,在矢野征記、影佐禎昭、犬養健、清水董三等陪同下,由上海飛抵東京。日本陸軍省和參謀部聯席會議為此於6月5日作出決定要求汪在建立中央政府時,與中華民國臨時政府、中華民國維新政府政權合作,其政府組成及地方自治,不得違反日本的既定方針。汪欲召開國民黨大會不得在南京舉行。採用青天白日滿地紅旗須在旗的上方加上一個三角形黃布片,上書「和平反共救國」字樣。汪政府應以日、滿、華睦鄰結合為指導方針。6月6日,日本內閣五相會議制定《建立新中央政府的方針》[10]:786-801。
6月8日,國民政府宣布通緝汪,頒令如下:
“ | 汪兆銘違背國策,罔顧大義,於全國一致抗戰之際,潛離職守,妄主和議,並響應敵方謬論,希冀煽惑人心,阻撓大計。經中央加以懲戒,猶復不自醒悟,倒行逆施,竟於上月秘密赴滬,不惜自附於漢奸之列,與敵往還,圖謀不軌。似此通敵禍國行為,顯屬觸犯《懲治漢奸條例》第二條之規定。此來海內外民眾同深憤慨,先後呈請通緝嚴懲者,不下千餘起之多,政府如尚曲予寬恕,其何以伸張國法,慰我軍民。應即由全國軍政各機關一體嚴緝務獲,依法懲辦,以肅綱紀。此令。
——主席林森,行政院院長孔祥熙,立法院院長孫科,司法院院長居正,考試院院長戴傳賢,監察院院長于右任。[3] |
” |
6月10日至18日,汪分別會見日本首相平沼騏一郎,陸軍大臣板垣征四郎、海軍大臣米內光政、大藏大臣石渡莊太郎、外務大臣有田八郎、樞密院議長前首相近衛文麿。其中在與板垣征四郎交涉中,板垣征四郎毫無退讓,使與會的影佐禎昭適時對其恫嚇,汪因此倍感沮喪,後不得不妥協[10]:786-801。6月24日,汪離開日本後抵達天津,27日抵達北京會見華北日軍司令官杉山元,後與臨時政府王克敏會面。6月28日,汪由天津回到上海,次日,與維新政府行政院長梁鴻志、內務部長陳群、綏靖部長任援道會談,雙方在政府合併問題上矛盾重重。7月5日,汪與梁鴻志在南京進行第二次會談,汪通過拉攏陳群與任援道,許諾成立中央政府後二人可官任原職,從而分化了維新政府,使二人轉而支持自己。7月11日,梁鴻志、王克敏在青島大陸飯店接見新聞記者團時分別表示對汪「全力協助之重大意志」。三方就「反蔣、反共、親日」達成一致。雖然,三方會談取得進展,但是日本海軍特務機關首席武官野村直邦中將對此卻有悲觀看法,「最近汪兆銘的活動終於使一般民眾失去了對他的信任,失望和懷疑正在深刻化。一般民眾對汪派已經失去了信任,所以由衷歡迎和平的人一個也沒有。」他還指責汪說:「最近汪派的活動,事實上不僅不能促進全國的和平,而且正在和平運動各派內部製造分裂。」[10]:803-814
1939年9月28日至30日,汪以中國國民黨的旗號,在上海極司菲爾路76號祕密召開中國國民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29日上午第一次大會,周佛海主持通過整理黨務案,主要內容包括:修改黨章、廢除總裁制、設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一人。29日下午第二次大會,汪擔任會議主席,通過:修訂國民黨政綱案、決定以反共為國民黨基本政策案、根本調整中日關係並儘速恢復邦交案、授權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指派中央執、監委員,連同黨外人士,組織偽中央政治委員會案、儘速召集國民大會實施憲政案等。
30日上午第三次大會,選舉中央執、監委員,並通過大會宣言。大會宣言著力對中國共產黨進行了批判,認為中共「假借抗戰,以削弱國民政府之力量,使之繼續不斷喪師失地,以促成其崩潰之勢,假借抗戰,以實行愚民政策,剝奪所謂知識階級之一切自由,使全國陷於精神破產,不識不知隨而盲動;假借抗戰,以擴大邊區政府之勢力,謀於相當時機取國民政府而代之,夷中華民國為中華蘇維埃,使永為蘇聯之附庸;假借抗戰……使中、日兵連禍結,蘇聯得安坐而乘其敝。」 認為蔣「所可怪者,蔣同志陽則受其(指中國共產黨)擁護,陰則供其利用……當此國家存亡繫於一髮之際,置一切同志之忠言於不聽,惟共匪之所左右,一切同志不見容於共匪者,即不見容於蔣同志。馴至關係國家存亡之和戰問題,不取決於大會所明示之方針,不取決於同志之建議,而取決於共匪之頤指氣使,以是之故,使和平運動橫受挫折,戰爭依然繼續。」 大會決議解除蔣總裁一職。會議中,一些與會代表蔡洪田、汪曼雲、沈爾喬、王敏中、章正范、戴策等在看到職員名單中有盧英的名字,認為該人是漢奸,要求與汪見面。周佛海代為接見,表示盧英是否是漢奸後世自有定論,但其為汪在上海的人身安全出力甚多,不應因此排除在外。其他諸如溫宗堯、陳群、任援道等人亦被認為是漢奸,引發會場騷動。李士群親自帶槍與荷槍實彈的士兵入場對有異議的人進行威脅,場面一度十分尷尬。汪圓場表示有意見的代表可在會後和他個人交流。在閉幕詞中,汪說:「外面有人對我們造謠污衊,說我們是日本人的傀儡,請大家看看,我們今天會場裡有沒有日本人」 。
9月1日,在汪《致海內外諸同志通電》中說:「綜括宣言所示,非根絕赤禍,無以維持國內和平;非與日本協力,無以維持東亞之和平;非與各國增進友誼,無以維持東亞之和平。……惟有一比較簡易可行之方法,如前方之武裝同志能揭示和平、反共、建國之主張,則既可保其原有之兵力與未失之土地,又可外與吾人之和平運動相呼應,內以促獨裁勢力與共產勢力之沒落,為效之捷,莫逾於此。」[8]:202-206
1939年11月1日,汪派周佛海為首席代表,協同梅思平、高宗武、陶希聖、周隆庠等人在上海虹口六三花園(後改為愚園路一一三六弄六十號)與日本人會談,林柏生、陳公博後來參加,汪本人沒有出席。日本方面首席代表為影佐禎昭,其他人包括犬養健、須賀彥次郎、谷荻那華雄、扇一登、矢野征記、清水董三等人。會議開始前,日本興亞院在內政、軍事、經濟等方面已經為會議定下了極為苛刻的條件。
第一次會議上,日方提出《日華新關係調整方針》。會談中,日方要求新政權承認滿洲國,從中央政府到地方基層設置政治顧問、技術顧問和職員,由日本人擔任;在自然科學技術、財政、經濟方面,中央政府聘請日本專家當顧問,其直屬機關任用日本教授、教官、關稅官吏及技術員等,在地方政府設置與日本軍隊協商事項的交涉專員,在必要的地區的軍隊中配備日本軍事專家,關稅收入、統稅、鹽稅等以「保管」和「戰爭中的特殊情況」為名控制在日方手上,部分要分給蒙疆和華北,日方以「最大的誠意」 借款4000萬元給汪政府,拒絕汪開放長江、使用京滬鐵路的要求。汪方代表表示應堅持近衛聲明、1938年11月上海會談記錄,1939年6月東京會談約言為討論基礎,不應超出這三者。會議關鍵為1938年11月上海會談記錄,汪出走重慶就是根據其中達成的協議,他認為日本方面一定會遵守其中的承諾。但是日方認為該文件由兩名陸軍軍官簽署,對日本政府沒有約束力。日方遵循的是10天後11月30日御前會議出爐的《日華新關係調整方針》,而該方針則大大超出了上海會談的條件。
會後,汪聽取了與會人員的報告,看過《要綱》後流著淚對陳璧君說「日本如能征服中國,就來征服好了。他們征服不了中國,要我簽一個字在他的計劃上面,這種文件說不上什麼賣國契。中國不是我賣得了的。我若簽字,就不過是我的賣身契吧。」他還給影佐寫了一封信:「尊函及日華關係調整擬定方案已收到。似與近衛聲明宗旨有相當差異,頗以為憾。但對以此擬定方案為基礎進行談判,則無異議。談判委員則任命周佛海為主任,梅思平、高宗武、陶希聖、周隆庠為委員。希肝膽相照,和睦相處,以審議東亞問題。」[8]:211-214[30]1940年1月,陶希聖與高宗武脫離汪組織,在香港聯名揭發「汪日密約」,國史稱高陶事件。
1940年3月30日在南京與日本合作[31]建立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汪精衛國民政府,取消華北的王克敏和長江下游的梁鴻志政權。汪本人出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中央政治委員會主席、行政院院長、國民政府主席、國防最高會議主席及中華民國特級上將。
11月29日,汪就任南京國民政府主席,重慶國民政府頒布《懸賞通緝汪精衛即汪兆銘令》:
“ | 汪精衛即汪兆銘,通敵禍國,觸犯《懲治漢奸條例》,前經明令通緝在案。該逆久匿南京,依附敵人,組織偽政府,賣國求榮,罔知悔悟。近更僭稱國民政府主席,公然與敵人簽訂喪權辱國條約,狂悖行為,益見彰者。亟應盡法懲治,以正觀聽。為此重申前令,責成各主管機關嚴切拿捕,各地軍民人等,並應一體協緝,如能就獲,賞給國幣拾萬元,俾元惡歸案伏法,用肅紀綱。此令。 | ” |
1941年5月,在南京成立了清鄉委員會,汪親自兼任委員長。
1943年汪曾經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名義,參與由日本主導的大東亞會議。
1943年年底,汪的健康惡化,1944年3月赴日治療。11月10日於日本名古屋帝國大學醫院去世。11月23日遵其遺願,歸葬國民黨總理孫文之側,南京中山陵西南的梅花山。
汪雖為病死,但死因有不同的說法:一說10年前汪被鐵血鋤奸團成員刺殺受傷,子彈深陷體內,無法取出,鉛毒逐漸擴散,終至藥石罔效;不過張學良之調查則指出,當時所使用之子彈為鋼彈而非鉛彈。日本作家上坂冬子訪問汪氏子女後寫的書支持病死之說。一說是其妻陳璧君誤信西醫才造成汪兆銘病死。另一說則是汪遭日本軍下毒謀殺,但被汪長女汪文惺、女婿何文傑斷然否認[34];何文傑表示汪患的是「多發性脊骨瘤腫」[35]。
日本投降後,1946年1月21日中國陸軍總司令何應欽上將奉令將汪墓炸毀,在其原址改建為亭子(今觀梅軒);打開棺木時,見汪的遺體上覆蓋著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身穿南京政府的文官禮服,頭戴禮帽。由於使用過防腐劑,遺體尚未腐爛[36]。其後汪的遺體被送往清涼山火葬場火化,骨灰被拋到長江裡。日後在日本東京高圓寺的宗泰院附近另立一塚,據傳以原汪墓碎片葬之[37]。1994年,原汪墓所在的梅花山頂放置一座汪跪像[38],因被遊客吐痰便溺污穢不堪,於1997年被移走。另外2004年11月8日上午在紹興市市區挖出一個汪跪像[39],上刻有「汪逆精衛」四字。
在《中日戰爭時期通敵內幕》一書中稱:汪精衛國民政府和維希法國相似,「當他們認為德意日軸心國會取得勝利時,他們設法為自己的國家在『新秩序』中取得一席較為有利的地位。當戰爭勝利誰屬已經沒有把握的時候,他採取哄騙、拖延的辦法來避開日本的勒索,並且多少為自己的管轄區保持一些自治的模樣。」太平洋戰爭爆發以後,走投無路的日本人不得不對汪政權的勢力重視起來,「汪就越來越有可能為同胞爭取到生存保障,拖延敵軍進攻。在享有中國物產和資源方面同日本人競爭。在汪看來,簽訂一些協定和條約,都是一種競爭的方法。一旦戰爭結束,假如同盟國獲勝,反正這些條約也不過是一堆廢紙而已。」「汪出走時留函給蔣說:從此以後他要挑起較重的擔子,讓蔣挑較輕的。究竟這封信有沒有感動過蔣則很難說,但是汪在此後六年的餘生裏,的確是挑起了很重的擔子,這一點是十分明顯的。」[40]
在《李宗仁回憶錄》稱:「但是我們也應該說一句公道話,便是汪兆銘當了漢奸,卻沒有做積極破壞抗戰的勾當。例如汪氏投敵後,以前與汪氏淵源最深的國軍將領,如第四戰區司令長官張發奎和第五戰區內第十一集團軍總司令黃琪翔,都是抗戰陣營中的柱石。然終汪之世,未嘗作片紙隻字向張、黃等招降。足見大義所在,縱是賣國賊也頗覺不為已甚,而自我抑制。」[41]
曾經負責接收廣東地區,他說:我沒有聽到廣州民眾對汪偽政府的抱怨或抨擊,也沒有廣州民眾對偽政府懷抱惡感的印象。……無論廣州抑或上海,這些偽府政要都是汪精衛的追隨者,他們鼓吹所謂的「和平」,其叛國理由就是「中國打不過日本」,汪精衛組織就是基於這一理念。事實上,日本人並不是平等對待他們,他們充當了傀儡。然而他們宣稱,即使他們僅僅是傀儡,也要為老百姓爭回一點權益。我沒有見到偽府在廣東壓迫民眾的任何證據。[42]
近年伴隨兩岸政治情況的逐步緩和,若干史學家即進入對汪的研究領域當中,並將其著述付梓,例如:王克文的《汪精衛·國民黨·南京政權》、許育銘的《汪兆銘與國民政府:1931年至1936年對日問題下的政治變動》和《汪精衛與現代中國》、李志毓的《驚弦:汪精衛的政治生涯》。於文學研究中,知名漢學家葉嘉瑩則是講有影音記錄——「汪精衛詩詞之中的『精衛情結』」。中國大陸之業餘歷史愛好者林思雲,《真實的汪精衛》一書,亦有發表若干翻案論述。
史學界余英時(2012:28)認為「汪精衛在本質上應該是一位詩人,不幸這位詩人一開始便走上『烈士』的道路,因而終生陷進了權力的世界」[43]。古典文學界葉嘉瑩(2012:31)則認為「讀汪氏之作,令我深感他的詩詞之佳處乃竟與我的論詩之說頗相契合。至於他在詩篇中所表現的,和在生活中所實踐的究竟是什麼?則私意以為應該乃是他終生不得解脫的一種『精衛情結』」[44]。
作家老舍在《四世同堂》第56章時,評論道:「他的投降,即使無礙於抗戰,也足以教全世界懷疑中國人,輕看中國人。……(他)比敵人還更可恨」。重慶國民政府還都南京後曾於1946年炸毀位於南京梅花山的汪墓,取出汪精衛遺體重新火化並使用鼓風機吹散其骨灰。[45]
1940年1月,汪精衛集團與日本秘密簽訂旨在出賣民族利益的《日支新關係調整綱要》一事被揭露後,中共中央於1月28日發出由毛澤東起草的《克服投降危險,力爭時局好轉》的黨內指示,要求擴大反對汪精衛賣國協定的宣傳,指示各地應普遍舉行民眾大會,要掀起全國反投降、反漢奸、反磨擦的熱潮[46]。延安民眾聲討汪精衛大會於2月1日召開,毛澤東出席大會並發表題為《相持階段中的形勢與任務》的演說[註 1],評論汪為「賣國賊」和「中國親日派大資產階級的政治代表」[47]。
美國斯坦福大學歷史教授約翰·杭特·博伊爾在《中日戰爭時期通敵內幕》一書中又稱:「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汪實際上用他自己巨大的名望和威信(以及他的改組國民政府並不怎麼高的威信)去幫助日本最堅決的大陸擴張主義者的「分治合作」計劃。這個計劃同有些人所說的話完全是兩回事。他們硬說:日本由於中國的孱弱和不團結而苦惱,他希望有一個強大、統一的中國,能夠抵抗外國的侵略,特別是抵抗蘇聯和英國的侵略。這個計劃是如此藐視中國的民族主義情緒,以致只要汪默認了它,他的政權就註定了非失敗不可。這個計劃使汪所許下的「復興中國」的諾言成為荒誕不經的假話。為汪辯護的人聲稱:汪和他的同事們並沒有真正替日本計劃賣力氣,他們只不過是騙騙日本人,使日本人相信他們是在賣力干而已。他們可能沒有說錯,事實也許真是那樣。但這絲毫也不能夠削弱對方反駁他們的理由,那就是說:憑汪在中國的顯赫地位,哪怕他只是曖昧地支持了日本,就一定會使他本國人民陷於不和與混亂。」[48]
後來擔任中華民國代總統的李宗仁在《李宗仁回憶錄》回憶:「汪兆銘的為人,堂堂一表,滿腹詩書。言談舉止,風度翩翩,使人相對,如坐春風之中。初與接觸,多為折服,故頗能號召一部分青年。然汪氏黔驢之技,亦止此而已。其真正的個性,則是熱衷名利,領袖慾極強,遇事又躁急衝動。欲達目的,既不擇手段,也不顧信義。每臨大事,復舉棋不穩,心志不定。此種心神,常在會議席上充分表現。汪氏每次主持重要會議時,神志多不安定,周身擺動,兩手搓個不停,一反其平時雍容和穆的風度。再者,汪的處人,亦極虛偽。凡汪氏所不喜的人赴其寓所訪問,汪氏亦均屈尊接見,娓娓傾談,狀至親晤。然客甫出門,汪便立現不愉之色,頓足唾棄。轉瞬之間,態度判若兩人,凡此均足以表示汪的為人」。「所以吳敬恆曾罵汪是「偽君子」和「花瓶」,足見許多老同志也認為他不能負實際責任。總理在世時,汪總是受命出使四方,從未負過黨政專責。但是汪氏卻是個心比天高、熱衷權利的人,中山逝世後,汪氏一意左傾,與蔣中正互為表里,不擇手段地攬權奪位。誰知他的合作者蔣氏,也是個熱衷權力不擇手段的人。他二人各取得黨權、軍權之後,竟又短兵相接,火併起來,經歷多次,汪氏自知非蔣的敵手。故此次我們誠心誠意地請他留在南京主持黨政,他總以為滬、寧一帶是蔣的老巢,上山則見虎,下澤則見蛇,斷非彼久戀之鄉。他如要掌握黨政,必須回廣東另起爐灶。這便是汪氏的基本觀念,也是嗣後寧、漢不能合流的基本原因」。[49]
抗日名將張發奎在《張發奎口述自傳》一書中又說:「對於那些為他犧牲與戰鬥的軍人的態度,顯露了汪精衛的軟弱無能。我常常對他說,第四軍是為他打仗的,他應該照顧第四軍。『可是,作為行政院長,他不敢對蔣先生進言。每逢出現議題,他總是要看蔣先生的臉色,他本身沒有主意。他一闊就變臉,變得官氣十足,忘了他從前的理想。』」[50]「置個人仇恨於國家利益之上是錯誤的。很明顯,汪精衛對蔣的仇恨,甚至更重要的——他妻子對蔣先生的仇恨(陳璧君始終懷疑蔣中正是1935年刺汪案的主謀),已經放在民族大義之上了。」[51]
1939年1月1日,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發表元旦講話指出:「偷生怕死,賣國求榮就是漢奸。這種人雖然暫時保了性命,得了小小利益,但是遺臭萬年,上辱沒了祖先,下貽害到子孫。一到敵人用不著漢奸的時候,仍舊免不了送命,或者精神受到了懲罰,天天在苦痛之中,永遠作不得人。明末的吳三桂,就是一個例子。」9月18日,林森再次強調:「對於漢奸傀儡通敵賣國所煽動的亡國滅種的假和平運動,必須加以嚴厲的打擊和制裁。決不能容許敵偽們曲解總理遺教,散布妥協投降的謬論,來搖惑人心,阻撓抗戰。」1940年3月,汪精衛拋出「和平建國宣言」,表示要和重慶國民政府「共謀和平方案」的當天,林森立即發表講話回擊說:「敵人的侵略一天不止,我們的抗戰也就一天不止,這當中沒有絲毫徘徊餘地……我們國家的獨立與自由,一天不能獲到,我們將要繼續奮鬥一天……只有抗戰到底,才算是總理的信徒。」3月30日,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發表廣播講話《痛斥汪逆偽組織》,「希望全國軍隊和人民,無論南北東西,都要各盡各的本能,各守各的崗位,齊心協力,團結精神,堅持抗戰立場,肅清漢奸。」「迅速恢復失地,拯救淪陷區內的人民,打破敵國軍閥的陰謀……維護世界人類正義與和平」。
1939年10月1日,蔣接見中外記者,指出,「汪逆賣身降敵,罪惡昭著,根本上已自絕於中華民國全國國民,對此漢奸罪犯,人人得起而誅之,汪逆所召集之會議,國民皆知為漢奸賣國之會議,其參加之每一份子,國人盡知為賣國之漢奸,問題已遠超過於黨的紀律規章之外,故中國國民黨不必再有如何聲明」,並表示「在敵軍壓境戰鬥劇烈時,公然響應敵人所謂建立東亞新秩序,意圖併吞中國之聲明,此為何種之行為?奔走敵京,勾結敵軍,唆使敵人加緊侵略,屠殺同胞,此為何種之行為?在敵軍司令部內廣播演講,污辱我國軍,誣衊我同胞,對於我正在戰鬥之將士,勸誘其局部停戰,此又為何種之行為?君等試思,任何國家政府,對此等奸逆,應作如何處置,中國國民黨負有革命救國之責任,對於如此罪惡昭著之漢奸國賊,如予以寬縱,則將何以對總理,何以對先烈,何以對主義,何以對國民,更何以盡領導革命之天職?如此在本黨豈不蒙熏蕕同器之譏,而綱紀蕩然,廉恥道喪,又將何以立國乎?一言以蔽之,海可枯,石可爛,而對於引狼入室為虎作倀之漢奸汪逆,則永無寬恕赦免之理」。[52]
1940年1月,陶希聖與高宗武脫離汪精衛國民政府,高宗武托杜月笙將《汪日密約》呈送蔣中正。蔣於1月13日寫道:「吾不知汪逆賣國之實情,竟至如此也!彼對國土與主權之喪失,毫不關心,而惟以關稅存款與組織偽政府之預付金四千萬元是爭,是誠狗彘不如矣。」[53]蔣看到杜月笙送來的密約文件後,立即指示中央通訊社社長蕭同茲專程由重慶飛往香港,親自指揮發稿事宜。1月22日,《日支新關係調整要綱》,即「汪日密約」,在香港、重慶、昆明、上海及國內外各地同時見報,是為「高陶事件」。香港《大公報》1月22日的頭條為:「高宗武陶希聖攜港發表汪兆铭賣國條件全文。集日閥多年夢想之大成!極中外歷史賣國之罪惡!從現在賣到將來從物資賣到思想」。2月24日,蔣發表關於日汪協議之告全國軍民書及告友邦人士書。在告全國軍民書中,蔣指出:「近日中外各報所披露的汪逆賣國文件,有「日汪」在上海簽定,而由犬養健攜回東京的「日支新關係調整要綱」,以及汪逆向敵方提出成立偽政府的必具條件,和敵方的答覆。這幾個文件全國同胞批閱之後,對敵閥與汪逆的陰謀詭計,必有更進一步的認識了。……我們可以察知敵國在一月初所謂「興亞院」開會討論的內幕,我們更可以由此認識汪逆是不惜將整個國家和世代子孫的生命奉送給敵國。…所謂「善鄰友好」就是「日支合併」,所謂「共同防共」就是「永遠駐防」,所謂「經濟提攜」就是「經濟獨霸」……。這個敵偽協議,比之二十一條兇惡十倍,比之亡韓手段更加毒辣。我敢相信稍有血氣稍有靈性的黃帝子孫中華國民,讀了這一文件,一定發指眥裂。……」[54]
為免南洋華僑受汪精衛求和主張而影響抗戰信念,1939年8月28日,陳嘉庚以南僑總會的名義發表《南洋華僑籌賑祖國難民總會通告第二一號——為揭發國賊汪精衛之罪惡請僑胞毋為妖言所惑事》,強調「汪賊賣國求榮,早為天下共棄,我僑捐資救難,不達最後勝利不止,當不為妖言所迷惑也。辨奸討逆,亦為天職,輸財救國,勿止中途,不厚望焉」。
在汪死後,其妻陳璧君在法庭上為汪的責任與行為辯護:「日寇侵略,中央政府領導無力護民,國土淪喪,人民遭殃,而被迫每日生存於鐵蹄下,這是蔣中正的責任,還是汪先生的責任?說汪先生賣國?有那一吋國土是汪先生賣去日寇的?反而重慶統治下的地區,汪先生從未向一將一兵招降。南京統治下的地區,是日本人的佔領區,並無寸土是汪先生斷送的,相反汪先生以身犯險,忍辱負重,在敵前為國民生存謀福祉,每天生活在敵人槍口下,這有什麼國可賣?汪先生創導和平運動,赤手與日本人往還。收回淪陷區,如今完璧歸還國家,不但無罪而且有功。」[55]
汪精衛家族光緒末由廣州天官里遷至附近的豪賢街(舊亦名濠弦街,今廣州豪賢路),汪與陳璧君育有六名子女,一名夭折,五名存世:[56]
今廣州市越秀區豪賢路,舊亦名濠弦街,曾為汪精衛家族故居所在。汪家祖籍浙江山陰。清代,汪精衛一家隨叔汪瑔落籍番禺。光緒年間,汪瑔搬入豪賢街西段,自榜其居「隨山館」(豪賢路西端,昔日隨山館之地),作《水調歌頭·移居》,稱豪賢街為豪賢里。汪精衛父汪琡、長兄汪兆鏞由豪賢街西段緊鄰的天官里(今法政路一帶)搬至豪賢街中段。《汪精衛先生年譜》:1892年,9歲舉家由陸豐遷返廣州豪賢街。汪父、母吳氏在豪賢街去世後,汪精衛和外甥朱執信在豪賢街大屋依靠兄長生活,並曾此和同盟會成員密商起義之事。汪家在豪賢路不只一處豪宅。1921年,汪精衛邀密友曾醒、方君瑛回國執掌孫文創建的廣州執信中學(為紀念汪精衛外甥朱執信建立)。曾醒先回國,經滬於1922年6月來粵任校長,方君瑛因車禍療養,於1922年年底回國。汪精衛將其豪賢街57號宅屋轉讓給曾醒居住。汪、曾兩家如同家人,汪精衛曾將長女汪文惺交曾醒撫養,名字中惺和醒同音,以表感恩。1928年,汪兆鏞、張元濟書信中亦有:嗣後賜書或仍寄廣州豪賢街54號收下。豪賢街54號,(汪)憬吾(汪兆鏞)仁兄同年大人閣下。可見汪兆鏞宅在20年代的門牌為豪賢街54號。在20世紀20年代,豪賢街54至58號皆是汪氏兄弟宅屋。宅子堂號有敬德堂、經德堂、積厚堂等。20世紀三四十年代後,城市變化,街道擴改,汪氏家族在豪賢街的幾處宅屋門牌號由原先的五十多號改為一百多號,故有汪兆鏞宅在豪賢路67、100號,朱執信宅(亦汪家人)在豪賢路105號,汪精衛宅在豪賢路168號、184號的不同說法。1945年,汪精衛妻陳璧君與黨羽,被張發奎囚禁於豪賢路豪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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