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明德(1941年1月15日—2024年1月15日),台湾政治人物和人权活动家,1979年美丽岛事件总指挥。曾在中国国民党一党独大期间三度以政治犯身份入狱,两次被判处无期徒刑,累计坐牢时间近二十六年,被誉为“台湾曼德拉”、“台湾民主先行者”、“浪漫政治革命家”。[3]1993年至2002年担任立法委员,并在1993年至1996年担任民主进步党主席。2000年陈水扁当选总统后他认为推翻国民党已实现,故宣布退出民主进步党。2006年爆发陈水扁家庭密帐案后,施发动红衫军运动并担任总指挥。2024年1月15日凌晨因肝癌病逝,享寿83岁[1][4]。
施明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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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2-4届立法委员 | |
任期 1993年2月1日—2002年1月31日 | |
选区 | 台南市选举区 台北市第一选举区 |
民主进步党第5任主席 | |
任期 1993年12月4日—1996年3月23日 代理:1993年11月29日-1994年5月15日 | |
秘书长 | 苏贞昌 → 邱义仁 |
前任 | 许信良 |
继任 | 张俊宏(代理) 许信良(正任) |
个人资料 | |
别名 | 许一文、Nori、Akinori |
出生 | 日治台湾高雄州高雄市盐埕町 | 1941年1月15日
逝世 | 2024年1月15日 台湾台北市台北荣民总医院 [1] | (83岁)
死因 | 肝癌 |
国籍 | 大日本帝国(1941年-1945年) 中华民国(1945年-2024年) |
政党 | 无党籍(2000年-2024年) |
其他政党 | 民主进步党(1986年-2000年) |
配偶 | 艾琳达 (1978年结婚—1995年结束) 陈嘉君 (1996年结婚—2024年结束) |
伴侣 | 陈丽珠 (1974年结婚—1977年结束[注 1]) |
儿女 | 4女 |
亲属 | 施水环(堂姑)[2] 施明正(长兄) 施明雄(次兄) 吕台年(义子) |
母校 | 台湾省立高雄中学 中华民国陆军军官学校 |
职业 | 革命家、政治人物、作家 |
获奖 | 全美台湾人权协会郑南榕纪念奖(1990年) 郭雨新纪念奖(1990年) 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中国杰出民主人士奖(2001年) 中华人权协会人权终身成就奖(2022年) |
网站 | www |
军事背景 | |
效忠 | 中华民国 |
服役 | 中华民国陆军 |
服役时间 | 1961年-1962年 |
军衔 | 少尉 |
部队 | 小金门炮兵观测官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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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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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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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1941年1月15日,施明德出生于日治台湾高雄州高雄市(今高雄市盐埕区一带)大仁路施家医院兼住宅。父亲施阔嘴(1884-1952)是一名全科的中医师,擅长接骨,日治时代担任汉医执照的主考官。施阔嘴16岁娶妻,前妻曾生育三个男孩但全夭折,只有五个女儿存活。由于家族两代单传,传宗接代的压力使得施阔嘴在49岁的中医接骨事业有成后续娶陈英。陈英是盐埕一带公认的美人,两人相差29岁。两人育有5子1女,施明德排行第四。他有三名哥哥:施明正、施明和、施明雄;一弟一妹:施明信、施明珠。
1947年二二八事件的高雄镇压中,施阔嘴被逮捕、拷打,释放后一病不起。施明德家住高雄车站对面,曾目睹高雄水产学校、高雄工业学校和高雄中学学生与高雄要塞司令部对抗而丧命[5]。父亲在施明德11岁时去世。
1954年,施明德考入高雄中学初中部。1957年考入中正中学高中部。1959年考入陆军炮兵学校。施曾自述报考军校是因为打算以武装兵变推翻蒋家政权。1961年炮校毕业后以少尉军阶赴金门任官。[5]
1962年,22岁时在小金门担任炮兵军官时因被指涉入“台湾独立联盟案”(是施明德和一群台籍青年组成的组织,与海外的台独联盟不同)被捕,同案共有三十余人,大部分为陆军官校学生和大学生,施明德的两个兄长,诗人画家施明正及国防医学院学生施明雄皆被捕。羁押达11个月后,于1964年,以首谋叛乱罪遭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6]在侦讯中遭刑求,全部牙齿被打至脱落,造成施明德22岁后就全口假牙。由于政府认为施明德属于危险分子,始终不准其担任外役,却因此使施明德有时间倾心研究哲学、史学、国际法、语言学和日文。
1971年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代表中国,当时囚禁于台东泰源监狱的独派政治犯发起泰源暴动宣示台湾人要求独立和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武力统一台湾的心声,这监狱革命几乎所有的独派政治犯都参与了。暴动后,施明德与柯旗化是当时仅有的两位被单独隔离囚禁的政治犯,直到移送绿岛监狱。
1974年前妻陈丽珠于施明德囚禁12年余后,因先行出狱的政治犯蔡宽裕介入下要求离异,施苦留未果身心重创。1975年蒋介石去世后继位总统严家淦下令实施减刑。1977年6月16日,施明德囚满15年释放[注 2],然而施明德在重获自由后,随即投入对抗威权体制的党外运动之中。
施明德也成为美丽岛事件中,唯一一个经历过“台湾白色恐怖时期”,横跨台湾两段重大政治变动的党外运动者,其他党外运动者在美丽岛事件前从未坐牢。[7]
- 没有党名的党
在中国国民党政权长期威权独裁统治下,军事戒严时期的台湾,完全没有组建新政党和代表其他政党参政的自由,施明德冒着随时再入狱的危险,从事反对中国国民党统治的党外运动。施明德企图成立一个“没有党名的党”来突破党禁。
1978年,发表《增设中央第四国会刍议》批判三十年不改选的“万年国会”,抨击蒋家独裁政权,反民主、反人权的措施,险遭逮捕。迅即与美籍艾琳达结婚,促成美方介入关切,保住人身安全。
1978年9月,出任“台湾党外人士助选团”总干事。以民主、人权为主轴,主张解除党禁、报禁、戒严令、改选万年国会和司法独立。10月31日,提出党外共同政见“十二大政治建设”,首倡政治人权、经济人权、社会人权。12月16日,中华民国和美国断交,施遭二十四小时密集跟监。
1979年1月21日,前高雄县长余登发及其子余瑞言被捕,发动戒严时期台湾战后第一次的政治示威游行,担任总指挥抗议国民党迫害余氏父子。
5月,与党外人士组成《美丽岛》杂志社,施明德任总经理,负责组织、群众运动及海外联络。积极迈开组党步伐,游说地方人士,为美丽岛杂志社地方服务处(亦即地方党部)催生。至美丽岛事件发生时在各县市共成立十一处。11月25日,《美丽岛》杂志发行量达十四万本。国民党政权随即展开一系列镇压。11月29日,黄信介住宅和美丽岛高雄服务处同遭袭击捣毁。12月7日,屏东服务处遭军斧袭击。12月9日,鼓山事件,美丽岛工作人员遭鼓山分局警察拘捕并痛殴成重伤。
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党外人士在高雄举行纪念大会,施明德担任总指挥,遭到军警强力镇压,发生警民冲突。这就是日后影响台湾民主最重要的美丽岛事件。三天后,施明德在政府大逮捕中戏剧化突围,政府悬赏一百万元捉拿[8],他由牙医师张温鹰为其动手术易容。在轰动全台的26日逃亡之后,施明德再度被捕入狱,第二次被判无期徒刑。
1980年,美丽岛事件军法大审于台北景美军法看守所第一法庭举行,施明德从容应对、笑傲法庭,并提出主张“台湾应该独立,而且事实上已经独立三十多年了,现在的名字叫做中华民国。”,“党禁、报禁、戒严令、万年国会是台湾民主化的四大害”。
4月18日,依《惩治叛乱条例》第二条第一项判处死刑并褫夺公权终身,罪名成立,原判死刑;但在国际压力下,改判无期徒刑定案。
1983年,陈文成命案发生,施明德因而绝食一个月以抗议国民党政府的恐怖暗杀政策。
1984年10月15日,发生江南案。1985年,施明德因江南案宣布无限期绝食抗议,移囚至景美看守所59号押房。要求解除戒严、停止恐怖暗杀政策、实施民主、释放其他美丽岛事件政治犯。施明德被送到台北三军总医院强迫灌食。施明德于长达4年7个月的绝食中,被强行实施鼻胃管插管灌食共达3040次。
1987年7月15日,台湾正式解除自1949年来实施38年多的戒严令,蒋经国总统原拟对施采取减刑、假释,但施明德宣称自己无罪,不接受当局特赦与假释,一再坚持“宁要尊严,不要赦免”。
1988年,施明德继续绝食中。8月22日施明德之兄施明正为声援其弟,自行默默绝食抗议,四个月后因营养不良导致心肺衰竭而死。
1990年5月20日李登辉总统正式就任第八任总统,对美丽岛事件政治犯颁布特赦令;施明德撕毁特赦令,坚持无条件释放。李登辉宣布美丽岛事件判决无效,施才终于结束连续长达4年又7个月的绝食,和强迫插胃管3040次痛苦的灌食。[9]
施明德终于在囚禁25年半后,以无罪之身恢复自由,施离开监禁场所对媒体所说的第一句话是:“忍耐是不够的,还必须宽恕”。施一生坚持包容、宽恕、和解的特质,在此充分显露。施恢复自由时足49岁4个月又5天,却有25年4个月又12天在牢里度过,若扣除他的童年,他在牢里的时间远远超过他自由的时间。
1992年4月19日,施与黄信介、许信良、林义雄率领数万群众游行与静坐要求总统直选,历经三天两夜在台北车站等地前的街头抗争,施因“四一九游行”被以违反“集会游行法”判拘役50日,台湾并于4年后完成总统直选。5月10日成立“新台湾重建委员会”,推动新宪法、新国家和总统直选。[11]1992年底,施明德于台南市当选立法委员。
1994年至1996年,担任民主进步党主席。[12]其后他1995年提出“台湾已经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民进党执政,不必也不会宣布台湾独立”,并提出政治大联合,社会“大和解”。1995年连任立法委员后,宣布竞选立法院院长,得到新党立委一致支持,民进党和新党短暂组成“在野联盟”,却因同党扁系立委张晋城跑票,功败垂成,以一票之差败给国民党提名的刘松藩,俗称“二月政改”。
1996年3月23日,台湾首次总统直接民选,民进党所推出的正副总统候选人彭明敏、谢长廷败选,国民党的总统李登辉成功连任,领导民进党选战的施明德为负起政治责任,辞去民进党主席一职,由张俊宏暂代,之后由许信良接替职务。随后施明德全力推动美丽岛口述历史的研究。
1997年4月1日,因于1992年推动总统直选时,违反集会游行法,与黄信介、许信良、林义雄共四人被判拘役50天,这次施明德选择以现任立法委员的身份,第三次入监服刑41天。
1998年,于台北市参选立法委员,继续连任。继续推动美丽岛口述历史研究,历时三年,访问朝野相关人士超过200多人,口述文字超过600万字,终于编写成60多万字,4大册的《珍藏美丽岛》,由时报出版社出版。这是迄今研究1970年代至1990年代,最完整的台湾民主发展史,并获得当年度金鼎奖。这是施明德以个人的财力、物力和影响力投注,完全毫无政府与党的补助下完成的历史研究工程。
2000年,民进党籍的陈水扁当选总统当夜,施明德致电祝贺林义雄主席,表示从少年时期以来推翻国民党政权的梦想已经实现,故将离开民进党,林义雄全力慰留。两、三天后,总统当选人陈水扁单独接见施明德,要求施明德回任下届党主席,竞选立法院长,并称将于辜振甫辞职后,请其担任海基会董事长。
5月总统就职前约十日,陈水扁亲临施明德办公室,研讨未来施政,并征询可否接受总统府资政职位,施明德婉拒但推荐许信良,并将办公室主任郭文彬委托陈照顾。陈就职后在唐飞内阁总辞后组建少数政府,不利政局稳定,施明德建议陈总统在立法院组成多数执政联盟,陈总统拒绝后,施明德遂退出民进党。施明德认为,二十一世纪台湾必须面对全球化的挑战,遂与许信良、陈文茜、朱云鹏和温世仁等十多位学者和企业家共组‘山盟’,计划提出二十一世纪台湾的新愿景。
2001年会见来台访问的中国民运人士魏京生,两人畅谈海峡两岸民主与人权的发展,并出版《永远的主题:施明德与魏京生对谈录》一书。
2001年与2004年,以无党籍参选人身份于台北市北区参选立法委员,皆未能当选。其中2004年的诉求是推动内阁制,不问蓝绿只要黑白。
2002年,参选高雄市长,主张高雄应成为自由港,作为台湾的香港与阿姆斯特丹,与中国重要港市直航,以因应全球化的经济变革。然而未能获得多数支持,终究落选。
2003年,施明德应邀前往美国乔治梅森大学担任客座教授一年。这一年中,施明德在两岸事务上提出“一中欧盟化”的新主张,盼望打破两岸的僵局;韩国瑜对内提出内阁制的宪改方案,企图终结政党恶斗和族群撕裂的乱象。
2005年10月6日,国立台湾大学政治学系为“表彰施明德先生对台湾民主发展之卓越贡献”特设立‘施明德先生讲座’[13],以推动族群和谐、政治和解、两岸和平为宗旨。
2006年5月,与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南非前总统戴克拉克对谈“和解:南非经验 台湾愿景”。2006年8月,发起台湾反贪倒扁运动。
从2005年8月爆发高雄捷运外劳暴动开始,陈水扁总统周遭人士陆续传出了多起贪污弊案,被媒体称之为“一妻、二秘、三师、四亲、五总管”[14],主要有总统女婿赵建铭涉及的内线交易案、总统夫人吴淑珍被控收受远东集团徐旭东太平洋Sogo百货的礼券并介入该公司经营权之争[注 3]、总统府的国务机要费案等,让陈水扁的声望不断下跌。
2006年8月9日,施明德发表一封致陈水扁总统的公开信。施明德说,国家最大的危机,在于人民失去信任,他呼吁陈总统作一个强者,为了台湾,勇敢认错,鞠躬下台。[15]
2006年8月12日,施明德在台北市二二八公园举行记者会,表示陈水扁总统家族的贪腐丑闻,从高雄捷运外劳暴动、SOGO礼券和经营权案、台开内线交易案到证据确凿的国务机要费案,已经让人忍无可忍。希望国人以一人捐一百元的方式,在一个月内汇集一百万人的承诺和授权,若达到一百万人,他将发动群众走上凯达格兰大道静坐抗议,要求贪腐的陈水扁总统下台。并表示,他将不会停止抗争直到陈水扁下台。[16]
2006年8月22日,获得广大热烈的回响,民众纷纷至邮局排队汇款,在短短的七个工作天,即已达成一百万人的门槛(实际数字仍未正确统计及公布因为该捐款未有每人捐款金额上限)。运动总部宣布关闭账户,开始展开运动筹画。
2006年9月9日,反贪倒扁静坐抗争活动揭幕,在阴雨中据警察局估计约有十万人现身凯达格兰大道,大多身着红衣,现场一片火海。静坐首日,即开始严格执行‘不欢迎任何旗帜,包含国旗、党旗、竞选等各种旗帜’的行动纲领。
2006年9月15日,由于民进党市议员颜圣冠申请凯达格兰大道路权,意欲制止反贪倒扁的抗议行动。总指挥施明德决定移师台北火车站,并举行“915萤光围城”,游行绕行路线包围住总统府及官邸。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估计,此活动吸引约三十万人参加。
2006年9月22日,施明德表示他不会组党、不会参选也不参与任何政治协商,主观上也没有意愿与李登辉会面,他绝对会与倒扁群众站在一起。[17]
2006年10月10日,双十节国庆日当天举行“天下围攻”。施再次号召百万人民在总统府四周及首都市中心,举行史无前例的同一天两次的巨型游街抗议,从早上九点至深夜十二点,估计参与人数超过一百五十万人。在施的坚持下,和平结束。九月九日到十月十日,红衫军围城期间,各方势力纷纷要求冲进官邸,捉拿陈水扁,占领总统府,其中包括知名学者、社会贤达、国会议员及政党领袖。惟施始终坚持和平非暴力原则,力排众议,拒绝任何可能引发流血冲突的行动。施的坚守原则是群众运动能不流血的主要关键。施随后受到激进派的抨击,内部矛盾加剧。[18]
2006年11月20日,针对于台北市长马英九任内的首长特支费弊案,施明德表示 :“既然马市长具结说只要一审判刑就下台,我们就静观其变,目前没有打算发起抗议活动。”泛绿人士对此痛心疾首,认为这是双重标准,“只是施某在借机公报私仇,一吐怀才不遇之个人鸟气的世纪大骗局”。[19]
2006年11月30日,“倒扁”最后一夜,施明德赴泰国接受电视演讲访问。
2006年12月7日,国务机要费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运动总部希望民众暂时回归正常生活,施明德基于对人民的承诺‘陈水扁不下台,绝不停止抗争’,并护卫反贪腐的火种,坚持将自己囚禁于百万人反贪倒扁总部,除非就医治疗和检查以及参与红衫军的重大活动,绝不离开,直到陈水扁下台。
2007年4月1日,施明德宣布结束“自囚”。
2007年8月3日,施明德等16人在2006年10月10日率领红衫军发动天下围攻,遭台北地检署以违反“集会游行法”起诉。[20]
2008年9月5日,对于连日来陈家洗钱案的爆发和扩大,高俊明牧师对于红衫军时期攻击施明德的言论向施明德道歉,表示后悔说过那些严厉的话,施明德是疼台湾的人,他也要忏悔他的不当言论,这是不适当的表达,并且两人公开和解。[21]
施明德在2008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后曾发表声明,在该声明中他指出:时任总统府秘书长叶菊兰、民进党竞选总部总干事李应元、民进党前主席许信良等人在选举前一天(3月21日)再次登门造访,并寻求支持。他告诉大家:“陈水扁及其近臣,已把台湾民主运动几十年来的努力成果连本带利都输光了!他不辞职谢罪,还有什么面目来邀请我出面支持?!”[22]
施明德称,选举和平落幕,是整体台湾人民的共同成就和胜利,“2008年台湾总统大选,就是台湾人民在公审陈水扁,公审他和他的家族是否贪腐,他的政府是否无能、堕落,及有愧台湾人民高度的疼惜和支持”,而对此,台湾人民已做了“判决”[22]。
施明德于2015年5月21日宣布以独立参选人身份投入公民连署,以“和解是台湾唯一的路”为由,提出“联合政府”的主张,对各党各派进行整合,并且采内阁制为中央政府体制,以公投的方式修改宪法[23]。
施明德主张以“大一中架构”,在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上共组一个不完整的国际法人,以共识决处理双方关切的事务[24]。
施明德声明表示:“从十六岁那年,我决心投考军官学校,推翻独裁政权,我不敢一刻忘记‘国家、责任、荣誉’,我把‘自由、平等、博爱’视如明镜,不敢背叛。”[25]台湾国民会议亦再次更名为台湾人权联盟。其后因无法达到有效连署,宣布退选。
2022年1月8日,同时是42年前美丽岛事件后施明德逃亡26天后被逮捕这天,中华人权协会为表彰施明德对台湾人权运动的贡献,颁发《人权终身成就奖》[26][27]。
2023年年底,施明德因肝癌复发住院,动手术后引发并发症。[28]2024年1月15日,施明德于83岁生日当天,在台北荣民总医院辞世[4][1]。施明德辞世后没有举办任何追思活动,遗体停灵于汐止私宅,家属决定待其过世百日后再行火化,骨灰仍将安厝于家中。[29]4月30日清晨,施明德遗体火化。[30]
政治观点及言论
针对前总统陈水扁涉嫌海外洗钱案的资金及来源,施明德认为若马政府要肃贪,立法院就应该尽速通过阳光法案订定财产来源不明罪,并且大赦企业家,使过去被逼得必须送红包的企业家,坦承后可除罪化,成为污点证人,借此揭发政治上的贪污情形。[31]
2009年3月20日,施明德召开记者会,发布言论“谁特赦陈水扁,谁就是人民公敌。”虽然施明德为中国大陆积极拉拢的统战对象,但其本人却仍然坚持“只要中国导弹对准台湾的一天,他就永远不到、也不过境中国。”[32]因此他从1996年总统直选以来,就从未到过港澳在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控地区。
对于两岸关系,施明德赞成交流、合作,并提倡两个基本原则:和平原则、公民投票原则。反对两国的分合使用武力决定,认为是分是合必须尊重全体台湾人民。另外他也建议两岸应朝欧盟体制发展。[33]
关于台湾的国家定位问题,施明德依旧坚持其美丽岛大审时所主张的“中华民国模式台湾独立”,并认为蓝绿两阵营的国家认同分歧仍应该靠“台湾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国名叫中华民国”这一共识解决。[34]
施明德与联电前董事长曹兴诚、艺人罗大佑、学者朱云汉、退辅会前主委胡镇埔等人发起“我心未死”运动,号召十万人连署。他将此次联署运动定位为“政治思想运动”,将透过Facebook串连,要求蓝、绿两营的总统候选人必须针对“国家认同、政府体制、两岸关系、国家安全”提出具体主张,但他表示,他本人并无参选意愿,只是想为台湾人民找出适合的总统候选人、创造台湾政治的第三股势力。[35]
2011年5月15日,施明德在国立政治大学演讲,他受访时表示,对于总统大选的选情,施明德分析民调来看,马英九总统大势已去,很可能是“蔡长扁”班师回朝[36]。
“台湾国民会议”于2011年12月12日举行宣布政党成立记者会,也向外界介绍推出的十位区域立委与五位不分区立委候选人,施明德以顾问身份出席并致词,他提出“政党票可以分裂投票”的主张,并且认为只要有5%的人支持他们,台湾就会诞生一个“进步、干净、大和解”的新政党。[37]同年12月27日,施明德对中选会提出质疑,认为中选会并没有积极宣传政党票,且不举办政党票辩论会,他表示将于隔年元旦成立政党票环岛宣达团、投入新台币400万经费刊登广告,呼吁民众要分裂投票,让小党也能进立法院。[38]
为向1970年发动“泰源事件”而牺牲的烈士致敬,施明德与立法院长王金平共同在民意最高殿堂立法院举行“敬 烈士”典礼仪式,向追求台湾民主而牺牲的“革命烈士”(江炳兴、郑金河、陈良、詹天增、谢东荣)致敬,并盼望台湾人民理解,“眼前的民主与自由是抗争者的战利品,绝非统治者的恩赐物”。“当独裁是事实,革命就是义务。”施明德说,1970年正是我们国家外交处境进入最危险的关键时刻,当时总统蒋介石一意孤行,因此有江炳兴等人起来反叛,并且他表示,“敬烈士”目的,是在“化仇恨”。[39]典礼当天,包括前总统李登辉、立法院长王金平、民进党主席的苏贞昌等蓝绿政治人物都到场致哀。
2013年6月29日,施明德夜宴中国大陆维权律师陈光诚,两人分享彼此牢狱经验。并建议陈光诚,将中国大陆政府虐待刑求、折磨骚扰异议人士的暴行记录下来向外界发表,藉以打动关心人权的国家和人民。陈光诚则回应,表示已开始撰写回忆录。[40]
2013年12月,中国大陆政治犯王炳章之女王天安和中国政治犯彭明之女彭佳音访问台湾,并拜会施明德。施明德谴责中共不允许两位女儿回中国探望她们的父亲,施明德也要求马英九与陆方进行任何谈判或签署协议时,应向陆方表达无法苟同囚禁政治犯的作为。[41]
2014年太阳花学运时发出“敬告马江政府”四点声明,批评马英九总统“违宪滥权、形同独裁”。[42]女儿施蜜娜在反服贸活动中在立法院议场大楼上漆上“当独裁成为事实,革命就是义务”[43][44],成为台湾反黑箱服贸的行动宣言[45]。
施明德2010年8月10日于台湾报纸刊登“施明德的紧急呼吁”,希望提醒马英九总统、台湾人民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正视ECFA第16条片面终止条款所隐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中华民国“以商逼政”的毁台危机。他认为,由于台湾如果不和中国发展经贸关系,就会活不下去,故整体来说,他接受两岸所签订的ECFA,只是现在的ECFA却订有终止条款,他担心在两岸经贸更加热络后,中国会对台湾采取“以商逼政”的手段,更会让台湾的股市经济在一夕间崩盘瓦解。[46]
关说案起因于2013年9月6日的特侦组记者会,并且引发“九月政争”。对于此事件,施明德在出席见证台湾民主系列论坛时发表看法,他将矛头指向检察官,他表示,检察官常常自以为是上帝、天子、正义的天使,说自己起诉的判罪率有多高,但输了还要还要一再上诉,这些人上诉还有钱拿,但被上诉者可是被折磨得不得了。施明德认为,正义不该是片面的,公理也不是只有站在握有权力的一方,希望马总统好好要求检察官、恐龙法官,因为他们已经是台湾公害之一。[47]吁马英九总统辞去国民党主席之职,施明德认为马总统与行政院长江宜桦破坏宪政体制,但民众不容许总统颠覆权力分立原则及以党乱政。此外,立法院长王金平与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也应自请立法院纪律委员会调查、议处,王金平也应宣布不参与党务以维护国会中立。[48]
自2013年初开始,部分香港民主派人士与施明德有所接触,并与他讨论“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运动,“和平占中”运动人士说,他们愿坐牢,牺牲自由以追求民主化,他受到感动而决定公开声援。2013年10月17日,施明德表示将与“和平占中”运动成员共同举行记者会,支持香港民主运动,希望唤起更多台湾人关注,并且他呼吁中国不应打压支持香港民主人士,否则中国将从“不民主”成为“反民主”。[49]
2013年,台湾因多元成家立法草案的争议,而对于同性婚姻及同志人权有热烈讨论,施明德亦投稿<传承与前瞻 台湾 请你爱每一个人>于苹果日报专栏提到:国家的宪法也明文记载,人人平等,无分男女。那么,国家当然要“还给”同性恋者“天赋人权”,这有什么好争议的……国家必须确保你们在法律之前是平等的,同样享有家庭、受教、婚姻、言论自由...所有这些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不过,他质疑并要求民主进步党主席蔡英文公开其性倾向评论使他受到争论。他认为基督徒不应该反对此法案,因为“神爱世人,是指每一个人啊。”[50]
2013年11月,台湾国立成功大学因校园改建而形成一个广场,由校方委托学生社团联合会举办命名投票,最后由约三千名师生选出“南榕广场”为名,但校方以此名称具政治意涵为由而否决投票结果,提案学生认为校方不尊重民主程序。其中成大历史系教授王文霞在校务会议上,将郑南榕比作“炸弹客”,并且认为其作为是对生命的伤害、不符合自由及民主精神。[51]
针对对此事件,施明德偕妻女召开记者会,并且痛斥王文霞把牺牲自己、追求言论自由的烈士视为恐怖份子,他认为,这种说法不仅羞辱民主烈士,更进一步撕裂台湾。施明德沉痛控诉台湾的土地上,仍然有两种史观互相冲撞,导致蓝绿对立,无法共同追求自由、平等而博爱的国家,怎么面对未来严峻的两岸关系? [52]然而,成大校方最后仍在校务会议上提出临时修正案,当场表决通过直接取消广场命名一事。[53]
2014年1月27日,教育部对普通高中国文及社会领域课程纲要作调整,对于此举及课纲委员之背景问题,施明德提出看法。他认为,总召集人、台大教授王晓波的妈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烈士,不该参与中华民国教科书的课纲修改,同时点名课纲委员、佛光大学文学系系主任谢大宁目前是两岸统合学会的秘书长,质疑这样的组合太偏颇。此外,课纲委员在公听会上指称,教科书要配合宪法与两岸关系条例,对此施明德抨击,历史应该依附史实与史观,“怎么会依附法律?”[54]
2014年5月27日与前海基副董事长兼秘书长焦仁和、前海基会董事长洪奇昌、前国家安全会议秘书长苏起、前陆委会主委陈明通、前外交部长程建人、淡江大学中国大陆研究所所长张五岳等人共同提出“两岸五原则”,主张在确认两岸分别为两个独立的政治实体的前提之下,用“大一中”架构取代“一中”原则,在两岸之上共组一个不完整的国际法人,以共识决处理双方关切的事务,作为两岸现阶段的过渡方案。[55]
2018年1月,为纪念蒋经国去世30周年,国民党中常会邀请前总统马英九专题演讲“经国先生与我”,国民党的党务主管也前往大溪谒陵,并举办连续三天纪念活动。对于国民党大动作纪念蒋经国,施明德表示,他建议国民党,未来所有选举的竞选口号都改为“终结民主、恢复独裁”。施明德并且强调“只有没出息、没原则、没理想的晚辈,才会幻想以宣扬独裁者的方式,获得权力与选票”[56]。
施明德以美国对共产国家围堵理论,以及美国维持霸权权力平衡的两项论述为基础,评论美国对于台湾海峡发生争端时的可能反应。[57]
评价
- 一般人对施明德的评价是浪漫的革命者,他本人对“浪漫”的看法则是:“以有限的资源或条件,企图追求无限的目标和理想”的情怀与气质。[5]
- 台湾新版高中历史课本将施明德定位为台湾战后反对国民党运动的“灵魂人物”。[59]
“ |
反对运动中的灵魂人物施明德,在审判期间,一直被认为将判处死刑。 在大审庭讯中,施明德书写了六万多言的答辩书,题为〈一个奉献者的最后剖白〉。 |
” |
- 施明德的第四届立法委员办公室主任郭文彬,2000年10月15日在《台湾日报》发表一篇名为《瞧到深处方为真!》的投书:
“ | 回顾施明德投身民主运动这四十多年。一如历史上的先知,他曾提出许多前瞻性、突破性的见解。也因此遭遇批判、质疑与羞侮。
二十年前施明德在美丽岛大审的法庭上,提出废除党禁、报禁、戒严令、万年国会等是“台湾民主化四大害”的主张,并且,无惧于死刑威胁的阴影,首先公然主张“中华民国模式的台湾独立,表示“台湾应该独立,而且事实上已经独立三十多年了”。这些言论被当时的执政党国民党视为妖言惑众,执政当局发动全国媒体、社团、学界,大加、羞辱攻讦,但这些后来都成为民进党论述的主张,甚至引领着李登辉“宁静革命”的修正路线。如今,国民党交出五十年的政权,政治情势丕变,陈水扁执政初期的路线,皆印证了施明德当年的主张。 台湾社会刚刚进入民主时期,由于30年的戒严统治才结束不久,政治风气仍残有旧时代的恶习。政党仍像帮派或有三K党的部分作风。对总统及执政党的批评虽然已不会采取逮捕的镇压行动,但是,动用公权力、媒体力量或党员对批评者,做人身攻击、侮辱、丑化,在台湾仍是非常普遍的现象。 |
” |
- 施明德提倡的中华民国模式的台湾独立,后被民进党放进台湾前途决议文。
- 施明德曾经是陈文茜心中的“再造老爸”。[60]
- 陈水扁曾在演讲中表示“施前主席一直是阿扁的前辈,也是最景仰的对象。”[61]。
- 前立法委员李敖在凤凰卫视的节目中表示,施明德是真英雄。
- 中国大陆社会活动家魏京生欣赏施明德对台湾民主化的贡献。
- 前妻艾琳达认为,由于坐牢过久,施明德的生活习惯与立法委员或党主席必须日理万机的生活型态格格不入。并认为施“独行侠和喜欢夜生活的作风,甚至无法让他好好处理正事或与助理有条不紊地沟通。那些助理的贡献几乎徒劳无功,他则兀自享受记者与仰慕者无止境的阿谀奉承,而且沉溺于女人、饮酒和香烟。”在艾琳达看来,即使民进党在2000年之后获得执政权,施明德的立场与行动却与其早年的理想背道而驰[62]。
- 新台湾国策智库创办人辜宽敏认为,发起倒扁运动,使施明德这一介英雄晚节不保。
- 施明德的第一任国会主任鱼夫认为施明德“总是搞不清楚自己的历史地位。”并认为有“台湾曼德拉”之称的施明德,其人格特质其实比较像马奎兹笔下的南美解放者玻利瓦尔。[63]
个人作品
2011年8月25日,施明德出版新书《常识:一个台湾人最好知道的事情》,他说道:“我这本《常识:一个台湾人最好知道的事》,写的是我们已经生活在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了,国人却常常还在荒谬地争执著“我们的国家”是否独立?以及我们是那一国人?我只好像说故事那样,告诉大家一些常识,让二千三百万台湾人民能够团结起来,认清自己,迎战二十一世纪的挑战,不要再逗留在二十世纪的对抗、仇恨之中。”并且他提到,中华民国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平等、互不隶属的两个政治实体、主权体,并且,中华民国即是台湾、台湾即是中华民国[64]。
此外,他也指出,理想的全民总统,应成立大联合政府,用人唯才、不分颜色,让每个人都有机会为国家效力;其次是把总统制改为内阁制,因为总统制赋予领导人的权力太大,他提到当年向马英九提及此事时,马承诺当选后要修宪改为内阁制,现在却完全跳票。并且他期许总统要领导大家化解上个世纪的仇恨,只有宽恕才是结束苦痛最美丽的句点[65]。
施明德的回忆录《能够看到明天的太阳》,2018年12月10日于曾为美丽岛事件的军法处看守所的喜来登饭店,举行限量珍藏版发表会,施明德并宣布,决定用《能够看到明天的太阳》募得资源,发起“血墙计划”,在他们当年被枪杀的“血地”围起“血墙”。 发表会上政界云集,时任立法院长苏嘉全、前立法院院长王金平、前民主进步党主席许信良、内政部前部长李鸿源、前立法委员陈文茜、国立台湾大学校长管中闵、前台中市市长张温鹰、总统府前副秘书长马永成皆出席,此外还请到诗人向阳朗诵、歌手陈昇演唱。[66]。
2021年12月,施明德出版1962~1964回忆录《死囚》,同时再版1980年美丽岛军法大审最后答辩状《施明德的政治遗嘱》[67]。
2022年5月31日,出版《军法大审》施明德回忆录Ⅲ一九八○。
- 其他著作
- 1978年,《增设中央第四国会刍议》[注 5](以化名“许一文”著作),春风出版社
- 1988年,《施明德的政治遗嘱:美丽岛军法大审答辩全文》,前卫出版社
- 1992年,《囚室之春:施明德散文集》,前卫出版社,ISBN 9579512906
- 1995年,《施明德国会三年》,新台湾研究文教基金会
- 2001年,《阅读施明德》,新台湾研究文教基金会
- 2002年,《永远的主题:施明德与魏京生对谈录》,联经出版,ISBN 9570825294
- 2002年,《无私的奉献者/狂热的革命者》,天下文化,ISBN 9864170430
- 2006年,《囚室之春》(更新版),宝瓶文化,ISBN 9867282671
- 2009年,《总指挥的告白》(2006红衫军运动三周年纪念),施明德讲座基金会,ISBN 9789868552319
- 2010年,《叛乱.遗嘱》(美丽岛军法大审30周年纪念),施明德讲座基金会,ISBN 9789868552326
- 2011年,《常识:一个台湾人最好知道的事》,施明德讲座基金会,ISBN 9789868552340
- 2012年,《Spring In A Prison Cell》(《囚室之春》英文版),施明德讲座基金会,ISBN 9789868552371
- 2014年,《反抗的意志:1977-1979美丽岛民主运动影像史》,施明德文化基金会,时报出版,ISBN 9789571361253
- 2018年,《能够看到明天的太阳:施明德回忆录1962-1964》,施明德文化基金会
- 2021年,《施明德的政治遗嘱:美丽岛军法大审最后答辩状》,时报出版,ISBN 9789571397412
- 2021年,《死囚:施明德回忆录Ⅰ一九六二~一九六四》,时报出版,ISBN 9789571397405
- 2022年,《军法大审:施明德回忆录Ⅲ一九八○》,时报出版,ISBN 9786263353763
- 2023年,《金马是引信,亦是诱饵?:遥送习总书记一束橄榄枝》,时报出版,ISBN 9786263743458
个人生活
施明德的青梅竹马女友陈丽珠是他妹妹的小学同学。1960年生下了大女儿施雪蕙。1962年,施明德因图谋军事政变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1974年,陈丽珠于施明德囚禁12年余后,因先行出狱的政治犯蔡宽裕介入下要求“离婚”,施苦留未果,身心重创。陈丽珠与蔡宽裕(现改名为庄宽裕)同居迄今,并育有蔡恒毅(1978年3月生)、蔡宜伦与蔡宜岑(1979年生)三子女。1977年6月20日,施明德出狱第三天,陈丽珠曾要求补正离婚手续。然而此段婚姻关系于2009年5月21日经台北地院新店家事法庭判决“不存在”(新店家事法庭案号:98年度家诉字第56号)。
同日施明德发表声明如下[68]:
- 昨日(2009.5.20)新店家事法庭判决确认本人与陈丽珠女士婚姻不成立(案号:98年度家诉字第56号,祥股)。陈丽珠不是施明德的前妻,请外界不要再误称。
- 这本来是一件陈年旧案,不值一提。但一个多月前,收到陈丽珠在讼棍律师怂恿下具状控告本人的状子后,深觉不胜其扰,无奈只好依据事实及陈丽珠本人于法庭上的证词,提出确认婚姻不成立之诉。
- 陈丽珠自陈于1971年伪造文书办理结婚登记。而后于1974年本人仍坐牢期间,始与政治犯蔡宽裕同居并共同育有3名子女(蔡恒毅、蔡宜伦、蔡宜岑)迄今,子女们都成人并30余岁了。今天确认本人与其婚姻不成立,正可帮助他们家庭关系正常化。
- 今天特此公告社会,希望今后社会不再误用施明德‘前妻’称呼陈女士,以免造成双方困扰。
施明德与陈丽珠两人育有两女:
- 长女施雪蕙:1997年罹患肺严重纤维化,高雄荣民总医院发病危通知给施明德,同时建议施雪蕙接受心肺移植手术。2005年4月,施雪蕙转赴台大医院等待器官移植,院方判定只需肺脏移植,降低心、肺同时移植的风险。同年5月26日,获新光医院脑死者器官捐赠,施雪蕙手术顺利。当时台大医院外科加护病房主任柯文哲表示,施雪蕙罹患一种简称LAM的罕见心肺纤维化病变,是台湾第四例因此而换肺的病人[69]。2024年7月15日,施雪蕙病逝,享寿64岁。[70]
- 次女施珮君:曾于2006年向自由时报投书批评其父所号召的红潮(即百万人民倒扁运动)[71]。
第一任妻子艾琳达(英语:Linda Gail Arrigo,1949年-)为革命伴侣,出生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社会系博士,现为台北医学大学医学人文研究所助理教授,台湾绿党籍的人权运动者。1978年与施明德因政治原因结婚,1995年离婚,两人无子女。
现任妻子陈嘉君大学时期曾参与野百合学运,施明德1990年出狱后相识,曾于担任施1992年竞选党主席时短暂担任贴身助理兼司机,渐生情愫。1995年施与艾琳达离婚后正式交往,1996年6月6日结婚,2004年2月28日于美国首府华盛顿补办宗教结婚仪式。两人育有两女:
- 长女施蜜娜(出生年应在1998年):小四后,自学于家。曾参与太阳花学运,撂话“来家里逮捕我” ,警方以“妨碍公务案”为由约谈。
- 次女施笳(出生年应在1999年):小三后,自学于家。
相关的传记与学术研究
(按照作者姓氏汉语拼音顺序排列)
- Chee Soon Juan, 1998, 《To be Free — stories from asia's Struggle against Oppression》Australia,Monash Asia Institute Monash University
- 陈素卿,2004,《监禁环境的人格研究:以监狱文学为例》。南华大学文学研究所硕士论文。
- 古淑芳,1999,《台湾党外运动(1977-1986):以党外言论为中心之研究》。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硕士论文。
- 黄惠君整理,黄惠君、韦本采访,1999,〈施明德〉,见新台湾文教基金会美丽岛事件口述历史编辑小组编,《走向美丽岛:战后反对意识的萌芽》,页48-60。台北:时报文化。
- 李昂,1993,《施明德前传》。台北:新台湾重建委员会。
- 马一龙,1998,〈Shih Ming-teh Turns Paper to Money〉;见马一龙,《Taiwan Personalities 台湾群英录:一位外籍记者的访谈》,页129-32。台北:书林出版有限公司。
- 施明雄,1998a,《白色恐怖黑暗时代台湾人受难史》。台北:前卫。
- 施明雄,1998b,《施家三兄弟的故事》。台北:前卫。
- 徐瑛君,2003,《媒体呈现之候选人形象定位策略研究:以2002年高雄市长选举为例》。世新大学传播研究所硕士论文。
- 张为清编著,1980,《施明德落网记》。台北:大东方。
-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口述历史》编辑委员会,2000,《口述历史》第10期:〈苏东启政治案件专辑〉。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其他
- 就国防部在2007年已解密的侦讯资料看来,施明德与柯旗化作为泰源事件主谋的嫌疑很低,然而,国民党方面仍怀疑二人是幕后的主谋。林树枝与施明德之兄施明雄在《台湾日报》引发对该事件的笔战。林树枝因撰写一书内容涉及不实言论诋毁施明德,被施明德控告毁谤,一审地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林树枝不服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判定林树枝诽谤事实确凿,且未有悔意,因此将原判决撤销,加重刑期为一年,但减为有期徒刑陆个月,本案定谳。台湾高等法院2009年6月4日判决主文如下:97年度上易字第2034号案判决主文:林树枝因散布文字,而指摘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处有期徒刑壹年,减为有期徒刑陆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缓刑叁年;并应向自诉人施明德道歉。
注释
参考资料
参见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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