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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罰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无期徒刑,也称为终身监禁(英语:Life imprisonment),是指被判刑在一定处所(别名为终身徒刑),而被永久剥夺自由的刑罚制度,是大部分国家地区刑度最重的自由刑,是对自由权的终身剥夺[1]。部分国家没有无期徒刑,例如葡萄牙。[2]
而一部分的无期徒刑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可通过假释与特赦,使被判决者恢复自由与正常社会生活。
不同地方对这种自由刑有不同的用词以及定义,例如,汉字文化圈国家和地区的称呼是:
国家或地区 | 汉字名称 |
中国 | 无期徒刑 |
香港 | 终身监禁 |
澳门 | 没有终身监禁刑罚, 详见下文有关澳门部分 |
中华民国 | 无期徒刑 |
日本 | 无期惩役(むきちょうえき)、无期禁锢(むききんこ) |
韩国 | 无期惩役(무기징역)、终身刑(종신형) |
越南 | 囚终身(Tù chung thân) |
新加坡 | 终身监禁、囚终身 |
马来西亚 | 终身监禁 |
无期徒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刑法中,共有103处对无期徒刑做出相关规定。
无期徒刑同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若获减刑则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第五十七条)法定最高无期徒刑的罪名,则追诉期限为二十年。特殊情况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七条第四款)
被判死缓后考验期满无故意犯罪的,即自动减为无期徒刑(或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第五十条)无期徒刑可以减刑,实际执行不少于十三年。若是由死刑缓期执行转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不少于二十五年(第七十八条)。实际执行期限由减刑裁定期计算(第八十条)。刑法七十八条规定了减刑的条件。被判处无期徒刑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假释。累犯及其他重大暴力犯罪而无期徒刑的则不得假释(第八十一条)。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第八十三条)。因贪污罪而判处死刑缓期,可由法院同时判处期满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016年11月15日 ,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规定终身监禁的贪污、受贿罪犯不得再减刑假释。该规定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3]。
早在1967年起,香港已跟随英国停止执行死刑,所有在当时被判死刑的犯人,都会一律自动由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或港督赦免死刑,改为终身监禁。所以实际上,自1967年起,终身监禁就是最高刑罚,1993年正式立法废除死刑。此后,终身监禁亦为了保障犯人权益而被分为强制性及酌情性,酌情性的囚犯会在宣判时被定下最低服刑期,相等于“有期徒刑”。强制性的囚犯可以根据长期监禁刑罚复检委员会的准则,每隔5年申请刑期复核以争取获假释的机会,但普遍还是要服刑至少20年后囚犯才有机会假释,审核会根据囚犯在狱中的行为表现、是否有悔意、假释后是否会继续危害社会或会否导致社会的不安等因素,来确定是否批准假释,如果不符合,可以将终身监禁囚犯监禁直至其死亡为止,且日后再申请假释多数会被自动驳回(例如林过云一案,由于社会普遍反对他假释外出,故此他将不予假释,而其后多次申请亦已被自动驳回)。[4]
而香港的另一种刑罚——适用于精神病情不受控人士的无限期医院令,若针对有罪判决而执行,亦基本上等同终身监禁,并指定于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服刑;若病情受控,则转往其他监狱继续服刑。在假释条件方面,较一般终身监禁更加严苛,原则上必须服刑最少25年(但以往亦有例外)、有监护人(必须是家属)担保及6名狱医同时批准(若病人再次犯案,担保人及负责医生将会同时被控以作出虚假宣誓及违反《精神健康(监护)规例》罪行),并须先在精神病院监察2年,方可获释;无限期医院令的判刑涵盖的罪行是谋杀、误杀以及严重伤人案件。
此章节需要扩充。 (2010年10月4日) |
澳门早已跟随前宗主国葡萄牙废除死刑,《澳门刑法典》第三十九条[5]规定不得设死刑,亦不得设永久性、无限期或期间不确定之剥夺自由之刑罚或保安处分。在澳门,有期徒刑上限一般为二十五年,包括谋杀及叛国等严重罪行在内,例外状况为三十年,如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便因多宗受贿罪而被判监29年。[6]
依据《中华民国刑法》第33条,无期徒刑是主刑的一种。因为期间无限,所以称无期。依据第35条,无期徒刑比死刑轻,比监禁、拘役及罚金重。中华民国刑法对于无期徒刑的其他重要规定有:
中华民国过去曾有许多本刑是唯一死刑的罪名,但大多数已废止或本刑修正为死刑或无期徒刑,而部分本刑原为死刑或无期徒刑的罪名,本刑相应修正为死刑、无期徒刑或12年以上监禁。
目前中华民国相关法律没有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假释条件在2005年刑法修改之后为至少服刑满25年才有机会申请假释,修改之前的无期徒刑假释门槛为至少服刑15年。
在2012年时,有多于159,000名终身监禁者正在服刑,其中有50,000名没有假释机会[7]。
国家/地区 | 无期徒刑制度 | 入狱之后可申请假释的最少已服刑期 | 最多判决刑期 | 预防/精神病治疗以外的无期拘留制度 | 强制性判决罪名 | 其他罪名 | 未成年人 | 赦免制度 |
---|---|---|---|---|---|---|---|---|
阿富汗 | 有 | 25年/无 | 无 | 有 | 谋杀,强奸,抢劫,鸡奸 | 叛国,贩卖毒品 | 有 | 由总统 |
阿根廷 | 有 | 20年/无 | 无 | 有 | 有加重罪行情况的谋杀,谋杀家庭成员/警察,警察犯谋杀 | 连续强奸 | 未知 | 由总统/省长(根据执法区法律) |
奥地利 | 有 | 15年 | 无 | 有 | 种族灭绝 | 谋杀,贩卖毒品集团头目,参与纳粹运动,生产/分散作战时用生化武器,绑架,抢劫,导致受害者死亡的强奸/法定强奸,导致多人死亡的海上/空中海盗行为,导致多人死亡的纵火罪 | 最多20年 | 由总统 |
澳大利亚 | 有 | 10年/20年/25年/无(法官据案制定) | 无 | 有 | 谋杀警察/其他公务员,谋杀(南澳,昆州,北领地)劫持飞机 | 叛国,恐怖主义行为,强奸,对儿童的性侵 | 18岁以下必要指定最少坐牢刑期 | 由联邦或各省总督 |
阿塞拜疆 | 有 | 无,一般20-30年刑期后由总统赦免 | 无 | 无 | 谋杀,恐怖主义行为,战争罪,种族灭绝 | 贩卖毒品/人口,抢劫,强奸 | 有 | 由总统 |
白俄罗斯 | 有 | 最多25年 | 无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最多15年 | 未知 |
比利时 | 有 | 10年,累犯16年 | 无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伯利兹 | 有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玻利维亚 | 无 | 根据判决不同 | 最多30年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知 | 不适用 |
波黑 | 无 | 根据判决不同 | 最多40年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知 | 不适用 |
巴西 | 无(战争时期以外) | 根据判决不同 | 最多30年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知 | 不适用 |
保加利亚 | 有 | 20年/无(根据罪名不同) | 无 | 有 | 无 | 加重罪行谋杀/绑架/抢劫,叛国,间谍行为,战争罪,种族灭绝,士兵逃亡(战争时期) | 最多12年 | 由总统 |
加拿大 | 有 | 7-25年 | 无 | 有 | 叛国,谋杀,危害人类罪 | 贩卖毒品,加重罪行性侵,误杀,绑架,抢劫,恐怖主义行为,战争罪 | 有(若由成年人身份审讯) | 由司法部部长 |
哥伦比亚 | 无 | 根据判决不同 | 最多30年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知 | 不适用 |
智利 | 有 | 20年/无 | 无 | 有 | 谋杀 | 未知 | 未知 | 由总统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有 | 13-25年/无(部分贪污罪,由法院决定[8]) | 无 | 有 | 贩卖毒品、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 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罪,轮奸妇女,走私毒品/武器弹药,死刑缓期转为无期(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 | 有 | 由法庭、全国人大决定(国家主席公布)[9] |
克罗地亚 | 无 | 根据判决不同 | 40年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古巴 | 有 | 无 | 无 | 无 | 谋杀、贩卖毒品 | 未知 | 有 | 由国务委员会主席 |
塞浦路斯 | 有 | 最多20年 | 无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捷克 | 有 | 最多20年 | 无 | 无 | 无 | 一些谋杀罪,叛国,恐怖主义行为,种族灭绝,绑架,强奸 | 不适用 | 未知 |
丹麦 | 有 | 12年/无 | 未知 | 有 | 未知 | 未知 | 最多15年 | 12年后,可向司法部部长,由君主批准 |
多米尼加 | 无 | 根据判决不同 | 最多30年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知 | 不适用 |
厄瓜多尔 | 无 | 根据判决不同 | 25年,特殊情况下35年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知 | 不适用 |
爱沙尼亚 | 有 | 无 | 无 | 实际上有 | 未知 | 未知 | 最多10年 | 由总统 |
芬兰 | 有 | 法庭赦免12年,总统赦免任何时候 | 无 | 有 | 谋杀,故意杀害警察 | 种族灭绝,叛国,间谍行为,战争犯罪,杀害恐怖主义行为 | 18岁以下最多可判15年,21以下牢满10年后可申请假释 | 由总统,赫尔辛基上诉法院 |
法国 | 有 | 18-22年/30年/无 | 无 | 有 | 无 | 加重罪行谋杀,酷刑,叛国,恐怖主义行为,贩卖毒品,危害人类罪,战争罪,强奸 | 最多20年(16岁以下) | 由总统批准,总理与司法部部长副署 |
德国 | 有 | 最少15年 | 无 | 无 | 谋杀,种族灭绝,危害人类罪,对个人的战争罪 | (多项) | 10年 | 由总统,州长 |
匈牙利 | 有 | 20-40年/无 | 无 | 有 | 谋杀(三次暴力犯罪后) | 种族灭绝,叛国 | 18岁以下没;最多可判15年 | 由总统 |
香港 | 有 | 法官指定(无限期医院令原则上最少25年,实际上多数无;亦有少数例子少于25年可获假释) | 无 | 有 | 谋杀(无限期医院令:精神病患不稳定时,适用于任何罪行) | 叛国(依《港区国安法》指明情况)、纵火 | 18岁以下必要指定最少坐牢刑期(无限期医院令:有,不分年龄) | 行政长官,在长期监禁刑罚复核委员会的推荐下(无限期医院令须再经狱医批准,通常不得假释) |
冰岛 | 有 | 25年 | 无 | 无 | 谋杀,恐怖主义行为,贩卖毒品/人口 | 暴力重罪,走私(毒品/人口以外) | 最多可判16年 | 由总统 |
印度 | 有 | 14年/无(法官据案指定) | 无 | 有 | 谋杀,强奸,抢劫 | 绑架 | 有 | 总统/政府 |
印度尼西亚 | 有 | 无 | 无 | 有 | 谋杀,恐怖主义行为,绑架,强奸,叛国 | 未知 | 未知 | 由总统 |
爱尔兰 | 有 | 12-30年/无(法官据案指定) | 无 | 有 | 谋杀,叛国,用注射器侵犯人身等 | (多项) | 未知 | 由总统 |
以色列 | 有 | 13-30年/无 | 无 | 有 | 谋杀 | 企图谋杀而绑架儿童 | 有 | 由总统 |
意大利 | 有 | 21年/26年/无 | 无 | 有 | 谋杀,恐怖主义行为,参与黑手党,贩卖毒品/人口,叛国 | 加重罪行性侵犯/抢劫,贩卖枪支 | 最多20年(16岁以下) | 由总统 |
牙买加 | 有 | 10-30年/无(法官据案指定) | 无 | 有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日本 | 有 | 10年/无 | 无 | 无 | 未知 | 未知 | 有 | 由天皇 |
哈萨克斯坦 | 有 | 25年 | 无 | 有 | 未知 | 未知 | 最多20年 | 未知 |
基里巴斯 | 有 | 5-25年/无 | 无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寮国 | 有 | 无 | 无 | 有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拉脱维亚 | 有 | 20年 | 无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澳门 | 无 | 根据判决不同 | 25年,特殊情况下30年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6岁以下不会被处以徒刑,16岁以上与成年人同样是25年,特殊情况下30年 | 不适用 |
马来西亚 | 有 | 20年/无 | 无 | 有 | 谋杀,与毒品有关罪名,严重枪支/弹药/炸药罪名,恐怖主义行为,强奸,攻击君主,对议会暴力行为,叛国 | 未知 | 等候元首/州统治者/州长发落 | 由最高元首/联邦赦免委员会,或州统治者/州长/州赦免委员会 |
墨西哥 | 无 | 根据判决不同 | 60年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知 | 不适用 |
荷兰 | 有 | 无 | 无 | 实际上有 | 谋杀 | 攻击君主,对议会的暴力行为,谋杀,误杀,恐怖主义行为,叛国 | 12岁以下:不可检举 12岁-16岁:最多10年 16-18岁最多20年 |
由君主 |
尼泊尔 | 无 | 根据判决不同 | 20年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知 | 不适用 |
新西兰 | 有 | 10年/17年/20年/无(法官据案指定) | 无 | 有 | 谋杀,叛国 | 误杀,有关毒品罪名 | 18岁以下必要指定最少坐牢刑期 | 总督 |
尼日利亚 | 有 | 无 | 无 | 有 | 未知 | 未知 | 不适用 | 未知 |
朝鲜 | 有 | 无 | 无 | 有 | 谋杀、间谍行为、叛国 | 未知 | 有 | 由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 |
挪威 | 无 | 根据判决不同 | 最多21年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知 | 不适用 |
巴基斯坦 | 有 | 25年 | 无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秘鲁 | 有 | 30年/无 | 无 | 有 | 可加重罪行谋杀/强奸,大范围贩卖毒品,叛国,恐怖主义行为 | 严重贩卖强制/人口 | 在特殊情况下有 | 由总统 |
波兰 | 有 | 25年以上(法官据案指定) | 无 | 无 | 二次大战时期的战争/种族灭绝 | 种族灭绝、战争罪、叛国、谋杀、试图暗杀波兰总统 | 18岁以下最多25年 | 总统/通过议会的法案 |
葡萄牙 | 无 | 根据判决不同 | 25年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知 | 不适用 |
罗马尼亚 | 有 | 20年 | 无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刚果共和国 | 无 | 根据判决不同 | 30年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知 | 不适用 |
俄罗斯 | 有(限于18-65岁男性) | 最多25年 | 女性30年,65岁以上男性 | 无 | 无。无期徒刑限于18-65岁男性 | 多 | 18岁以下10年 | 由总统 |
斯洛伐克 | 有 | 25年 | 无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索马里 | 有 | 无 | 无 | 无 | 谋杀,强奸,抢劫 | 鸡奸,通奸,危害人类罪 | 有 | 由总统 |
南非 | 有 | 10年/15年/25年 | 无 | 无 | 一些谋杀案,强奸,抢劫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瑞士 | 有 | 10年/15年(法官据案指定) | 无 | 有 | 无 | 可加重罪行谋杀/劫持人质,种族灭绝,危害国家独立 | 15-17岁最多4年、15岁以下不判监禁 | 议会 |
瑞典 | 有 | 10年/无 | 无 | 有 | 无 | 谋杀,绑架,纵火,战争罪,间谍行为,阴谋破坏 | 21岁以上 | 厄勒布鲁地方法庭 |
新加坡 | 有 | 20年/无 | 无 | 有 | 劫持飞机、海盗行为以及被捕时非凡拥有枪支 | 以跑腿身份贩毒、无意图致死的蓄意谋杀罪、走私枪支、误杀、公务员失信罪、蓄意严重伤人等30余罪名 | 14岁以下不可判刑,年龄14至17岁可判终身监禁 | 总统特赦 |
韩国 | 有 | 20年/无 | 无 | 未知 | 叛国、导致死亡的强奸/抢劫、纵火、谋杀家庭成员 | 未知 | 最多15年,一些暴力犯罪20年 | 总统于国会 |
斯洛文尼亚 | 无 | 根据判决不同 | 40年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知 | 不适用 |
西班牙 | 无 | 根据判决不同 | 30年,有关恐怖主义罪名40年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知 | 不适用 |
中华民国 | 有 | 25年 | 无 | 第三次暴力罪犯 | 可加重罪行谋杀、贩卖毒品 | 多次导致死亡的暴力罪名 | 无 | 由总统 |
土耳其 | 有 | 20-40年,政治犯罪情况下没 | 无 | 有 | 谋杀,贩卖人口/毒品,恐怖主义行为,军事/政治罪名 | 未成年人最多24年 | 由总统 | |
英格兰及 威尔士 | 有 | 15-40年/无(法官据案指定) | 无 | 有 | 谋杀 | 所有普通法系罪名,强奸,严重身体伤害,叛国,抢劫 | 21岁以下没有无期徒刑 | 司法大臣,英国君主,议会 |
苏格兰 | 有 | 15-35年/无(法官据案指定) | 无 | 有 | 谋杀 | 未知 | 无 | 苏格兰司法部部长,英国君主,议会 |
北爱尔兰 | 有 | 15-35年/无(法官据案指定) | 无 | 无 | 谋杀 | 未知 | 未知 | 1998年的贝尔法斯特协议 |
乌克兰 | 有 | 25年 | 未知 | 无 | 可加重罪行谋杀 | 未知 | 最多15年 | 由总统 |
美国 | 有 | 15-35年/无(根据罪名不同) | 无 | 有 | 各州不同 | 各州不同 | 谋杀罪名以外,没 | 由总统/州长(根据执法区法律) |
乌拉圭 | 无 | 根据判决不同 | 30年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知 | 不适用 |
乌兹别克斯坦 | 有 | 25年 | 无 | 未知 | 可加重罪行谋杀,恐怖主义行为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梵蒂冈 | 有 | 无 | 无 | 无 | (企图)暗杀教宗,恐怖主义行为,叛国,谋杀 | 贩卖毒品/人口/枪支 | 在特殊情况下有 | 由教宗 |
委内瑞拉 | 无 | 根据判决不同 | 30年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知 | 不适用 |
越南 | 有 | 无 | 无 | 实际上有 | 未知 | 未知 | 18岁以下最多18年,16岁以下14年 | 由国家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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