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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刘宋官员范晔所著史书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後漢書》是記載東漢歷史的紀傳體史書,由南朝劉宋時的范曄(398年-445年)所著。本書分十紀、八十列傳和八志(八志自司馬彪《續漢書》補入),記載了從光武帝稱帝(25年)起至漢獻帝禪讓(220年)的195年歷史。
中國二十四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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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序 | 書名 | 作者 | ||
姓名 | 時代 | |||
1 | 史記 | 司馬遷 | 西漢 | |
2 | 漢書 | 班固 | 東漢 | |
3 | 後漢書 | 范曄 | 劉宋 | |
4 | 三國志 | 陳壽 | 西晉 | |
5 | 晉書 | 房玄齡等 | 唐 | |
6 | 宋書 | 沈約 | 蕭梁 | |
7 | 南齊書 | 蕭子顯 | ||
8 | 梁書 | 姚思廉 | 唐 | |
9 | 陳書 | |||
10 | 魏書 | 魏收 | 北齊 | |
11 | 北齊書 | 李百藥 | 唐 | |
12 | 周書 | 令狐德棻等 | ||
13 | 南史 | 李延壽 | ||
14 | 北史 | |||
15 | 隋書 | 魏徵等 | ||
16 | 舊唐書 | 劉昫等 | 後晉 | |
17 | 新唐書 | 歐陽修等 | 北宋 | |
18 | 舊五代史 | 薛居正等 | ||
19 | 新五代史 | 歐陽修 | ||
20 | 宋史 | 脫脫等 | 元 | |
21 | 遼史 | |||
22 | 金史 | |||
23 | 元史 | 宋濂等 | 明 | |
24 | 明史 | 張廷玉等 | 清 | |
相關 | 東觀漢記 | 劉珍等 | 東漢 | |
相關 | 新元史 | 柯劭忞 | 民國 | |
相關 | 清史稿 | 趙爾巽等 | 民國 | |
相關 | 點校本二十四史 | 顧頡剛等 | 共和國 |
《後漢書》與《史記》、《漢書》和《三國志》合稱「前四史」。[1]魏晉南北朝時稱《史記》、《漢書》、《東觀漢記》為「三史」。唐宋的「三史」以本書取代《東觀漢記》[2](p. 73)。
元嘉九年(432年),范曄被貶為宣城太守,始「廣集學徒,窮覽舊籍,刪煩補略」,以撰《後漢書》。[3][4]此書以官修史《東觀漢記》為主要來源,綜合了其它後漢史,如八家後漢書、袁宏《後漢紀》、陳壽《三國志》等書。[5](pp. 33-35)[1]眾後漢史書各有所長短,范曄考訂眾書,後來居上,他書遂廢。[5](p. 36)[2](p. 73)
元嘉二十二年(445年)范曄因牽涉與孔熙先等謀立彭城王劉義康而下獄死。范曄曾在《獄中與諸甥侄書》中說自己「詳觀古今著述及評論,殆少可意者」,「欲因事就卷內發論,以正一代得失」,從而立論《後漢書》。[6]
范曄原定書有十紀、十志和八十列傳,共百篇,與班固《漢書》相同。李賢注《後漢書·帝后紀》稱:「沈約謝儼傳曰:范曄所撰十志,一皆托儼。搜撰垂畢,遇曄敗,悉蠟以覆車。宋文帝令丹陽尹徐湛之就儼尋求,已不復得,一代以為恨。其志今闕。」今沈約《宋書》卻不見謝儼傳。[3]劉漢忠認為此事不可信。因為雖然《宋書》在北宋末已有缺失,但是詳載《宋書》人物的《南史》同樣沒有謝儼傳。梁劉昭注但言:「序或未周,志遂全闕」,唐劉知幾《史通》亦不載謝儼事。清《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改謝儼為謝瞻,但謝瞻死在范曄之前,不會有託付之事。[7]
王先謙、王利器認為十志的部分已完成。[8]王先謙又認為范志在齊時尚存,因為《南齊書·文學傳》言:「檀超掌史職,議立十志,百官依范曄合州郡」,但志到梁劉昭時乃佚。「蠟以覆車」的是未完成的數志。[3]劉漢忠反對此說,認為齊至梁時,社會基本平靜,若范志有存篇,則不會丟失。十志未寫或只有未成稿。檀超所依是范曄的《序例》。[7]唐釋道宣《廣弘明集》卷一有引《後漢書·郊禮志》,又言「出范曄《後漢書》」。劉漢忠認為此不足信,因為《廣弘明集》所引與袁宏《後漢紀·明帝紀》相同,亦與李賢注《後漢書·光武十王傳》引袁宏《漢紀》相同。「出范曄《後漢書》」或為宋人誤增。[7]
十志見於紀傳者有百官、禮樂、輿服、五行和天文。[3]劉昭認為當有律曆、郡國。劉漢忠按照《獄中與諸甥侄書》:「《前漢》所有者悉令備」,認為另三志當為刑法、食貨和郊禮。文苑列傳可當作藝文志。[7]
范曄原著有《序例》一篇,唐時尚存。劉昭稱「序例所論,備精與奪,及語八志[註 1],頗褒其美」。劉知幾稱其「理切而多功」。李賢注引《序例》三次,分別為《光武紀》:「多所誅殺曰屠」、「《帝紀》略依春秋,唯孛彗、日食、地震書,余悉備於《志》[註 2]」和《孝安帝紀》:「凡瑞應,自和帝以上,政事多美,近於有實,故書見於某處。自安帝以下,王道衰缺,容或虛飾,故書某處上言也」。王利器認為還有兩處引《序例》,一是《史記索隱·高祖本紀》引范曄:「得城曰拔」,二是《隋書·魏澹傳》引范曄:「《春秋》者,文既總略,好失事形;今之擬作,所以為短。紀傳者,史、班之所變也,網羅一代,事義周悉,通之後學,此焉為優,故繼而述之」。[8]
私史或有《敘傳》一章,如《史記》(《太史公自序》)、《漢書》、司馬彪《續漢書》、華嶠《漢後書》(《譜敘》)等書。王利器說:「自敘作書之旨謂之敘,追溯先世人跡謂之傳」。根據斷限之說,即家譜與國的時間當相襯,王利器認為既然范氏在漢朝無聞,則當無《敘傳》而只有《序例》。武英殿本《自序》本是刪減的《獄中與諸甥侄書》。不過范曄別出心裁,將其可考的先祖皆寫在傳論中:曾祖在《黃憲傳》,祖父在《鄭玄傳》,父在《逸民·高鳳傳》。[8]
《後漢書》紀傳,《隋志》載97卷,新舊《唐志》載92卷,《宋志》載90卷,與今本相同。卷數的不同是因為分合子卷的不同,原書並無佚卷。[3]
梁劉昭曾注《後漢書》,見其無志,便分晉司馬彪《續漢書》的八志(律曆、禮儀、祭祀、天文、五行、郡國、百官、輿服)為三十卷,注補之。[2](p. 76)關於《後漢書》與《續漢書》八志何時合併,大體有兩種意見。宋陳振孫、清錢大昕、《四庫全書總目》認為是在宋孫奭時始合併。清趙翼、王鳴盛、李慈銘認為是劉昭始將志與紀傳合併。羅炳良認為劉昭始將志加進《後漢書》,後合併本與《後漢書》紀傳90卷各單行,如《隋書·經籍志》載「《後漢書》九十七卷。宋太子詹事范曄撰。《後漢書》一百二十五卷。范曄本,梁剡令劉昭注。」卷數因傳抄而不一。[9]
唐時,李賢與張大安、劉訥言、革希玄、許叔牙、成玄一、史藏諸、周寶寧等人共注《後漢書》[3],析原90卷為紀12卷、傳88卷,為100卷。究竟李賢等用的底本是范曄原本還是劉昭合併本,王鳴盛、錢大昕、李慈銘意見不同。羅炳良認為李賢等注的是范曄原本,沒有注志。李賢注與劉昭注始並行。[9] 但劉昭注《後漢書》逐漸散佚,《梁書》言180卷,《隋書·經籍志》言125卷,新舊《唐志》言58卷,《宋志》言30卷,只有志注得存。王先謙認為:「唐時功令,習《後漢書》者並昭所注志為一史(見通志選舉略),故續志注三十卷得以保存至宋不廢耳」。[3]今志天文第三卷、五行第四卷缺劉昭注。[9]
《後漢書》紀傳90卷在宋淳化五年初刻,景德二年續刻校定。乾興元年,孫奭誤以為司馬彪《續漢書》八志30卷是劉昭為補《後漢書》所寫,奏請合刻,合併子卷後,二書共為120卷。[3]這又導致後人多不知八志是司馬彪所作,如南宋洪邁、吳人傑、清孫承澤和李光地。[9]孫奭本、南宋紹興本、元大德本、明汲古本、1965中華書局點校本皆置八志在紀傳後。明北監本、清武英殿本按紀傳體史書體例,將八志放在傳之前。[9]
清代學者多有補註,如惠棟《後漢書補註》、沈欽韓《後漢書疏正》、周壽昌《後漢書注補正》、侯康《後漢書補註續》、沈銘彝《後漢書注又補》等。王先謙撰《後漢書集解》一百二十卷,全面整理歷代註釋,是集大成之作。[10]今人宋文民著有《後漢書考釋》,1995年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
較之《史記》與《漢書》,《後漢書》繼承了《循吏》、《酷吏》、《儒林》三傳,又新增七類列傳:《黨錮》、《宦者》、《文苑》、《獨行》、《方術》、《逸民》與《列女》。[1]除去《黨錮》與《方術》,其他皆被後來的史家所取法。[5](pp. 37-39)范曄又仿華嶠,改《外戚傳》為《皇后紀》,以體現皇后對東漢政治的影響。[11]
范曄在列傳中使用類敘法,將無法單獨列傳而又值得稱道的人物併入一傳,例如《來歷傳》記載與來歷同時反對廢太子的十七人。[5](p.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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