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英語:Deity),中文裏也稱爲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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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諸教裏唯一的造世神,猶太教、基督教稱之爲耶和華、雅威或上帝(基督教的神),伊斯蘭教稱之爲阿拉,這類宗教稱爲一神教。
另外一種神的概念發端於自然崇拜和泛靈崇拜,認爲天地間有非常多的神靈,這類宗教泛稱爲多神教。實際上現代信仰一神教的地區,在一神教擴張前,也曾信仰多神,如古希臘神話諸神、古羅馬神話諸神、古埃及神話諸神、古中國神話諸神等。多神論主要來自「天地萬物皆有靈」的思想,在人類所有的社會中都存在這種概念化的偶像。
形成方式
「神啟」的意思,是由業已存在的神(登天的古人,如亞伯拉罕,飛升者,使徒保羅去過三層天,主動顯現諭示的事件,這些事件由猶太地區的歷代「先知」所行使的神蹟被實證、口耳相傳並被見證者記載下來,或是由默示錄的書寫者拔摩島的約翰、使徒保羅等受啟示者)紀錄或傳講而留存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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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化
神化過程論認爲神的觀念源於原始社會時期,該觀點認爲「神」是由人對超自然力量的敬畏而建立,一切人力所不能及的事與物,皆被神化。「神」最初源於物神,隨着社會結構和文化發展,神的形象、神的本體及神的數量皆逐漸變化,由簡單的物神轉爲複雜化;由眾神分職,演化成一位至高無上或多層階級的天神體系;也由流傳於氏族,轉爲流入部落、民族甚至走向聯合的世界性,由多神轉爲一神化。
- 物質化
隨着社會發達,人對神的形象,有恐懼、敬畏與慈愛,再者只是一種精神的形象;現代社會,很多被認爲不可能發生的事,人類相繼地都實現了,人再沒有恐懼神,神亦變得不可怕,進而神的存在開始被質疑,部份人開始由信仰主義變成物質主義,部份人對神的認知也被物質化或功能化。從美學、哲學、心理學等領域皆觀察到,這樣的發展,使「人性」變得被「考察」或「定義」後,再度「複雜化」變得更難被考察或定義,進入自我意義的「無限迴圈」現象。人性普遍變得更加焦躁、不安、對未來沒有目標等情狀。
- 神格化
人類會將一些具有重大貢獻的人神格化,也就是賦予其神的特質及地位,而古中國有些皇帝則會「封神」,即賜給被封神者「神」的地位。這些皇帝以冊封古代先賢爲神的方式,除了肯定其於歷史上的貢獻,也可昭示自己貴爲天子的統治權力。
神的形象
自然神(Natural God)源於原始社會後期,將不可駕馭的自然體、自然力演化爲神,在拜物教初期,直接將自然體,如火、雷、水、太陽等直接加以人格化,認爲它們本身是具有意志和具有生命,其後甚至對動物植物也加以神化,隨着人們抽象能力增強,神靈獨立於該自然物體的觀念則逐漸萌生。
天神(Sky God)將社會現象或力量人格化,源於原始社會後期,是自然神的演化,隨着生產力的發展及社會結構複雜化、階級化,人不再是一個單單的個體,社會力量也被認爲是不可理解及不可駕馭的力量,如戰神、愛神、財神、地域守護神、行業神等。
社會神有多種分支,可分爲兩大類:第一類與自己的先天身份(宗族)有關,可稱爲宗族神;第二類則與自己的後天身份(如行業)有關,在此類中最主要的是行業神。
- 宗族神,與自己的宗族有關,這些宗族神可能是極爲古老的遠祖。宗族神與家神信仰,即祭祀自己家族近代祖先的形式略有出入。
,又稱家神信仰(family god),是一種對於家庭祖靈的崇拜形式,信者通常供奉本家的祖先或過世的家人,認爲祂們已成爲守護家庭幸福和樂的神靈,可護佑該家庭的安穩,確保自家成員平安順遂。家神在這方面某程度上是部落神的類同,然而,家神也有將家族分宗及標立家族獨特性的功用,不同部落神的是家神少有合併歸流。此外,臺灣地區有一種特別的祖先崇拜形式,稱爲唐山祖祭祀。此信仰形式源於清代沿海居民渡海至臺灣開墾時,爲攏絡其他姓氏相同者,因而共同建立宗祠,奉祀在中國大陸擁有相同姓氏、但無血緣關係的先人,稱爲「唐山祖」。而中國來臺移民之後代祭祀本家先祖,則稱「開臺祖」,與唐山祖概念相對。
擬人神(anthropomorphic God、personal god)的觀念最早由希臘哲學家色諾芬尼提出,人類按照自己形象與本性而設想一個神系,這並非泛指一切神靈,而是指由信仰者加以完全擬人化的神。主要有兩種,第一種爲古埃及的宗教,是一種半擬人的過渡期,頭部爲動物,而身體是人的神不勝枚舉,另外一種全擬人的神最見於古希臘及古羅馬,如宙斯的神系中諸神皆有人的形象,也過着擬人的生活。
抽象神(abstract God)爲無可見形象的神,可指猶太教及伊斯蘭教。伊斯蘭教禁止爲神造像及跪拜偶像,又例如中國古代對「天」的觀念相當抽象,近乎無人稱及無位格。
神的本體
1982年,佛學家化普樂·羅睺羅(Ven. Walpola Rahula)提供重新闡述與解說,認爲:「無論是上座部佛教還是大乘佛教,我們都不相信這個世界是憑着神和祂的旨意所創造和管治的。」
不可知論者認爲神的存在是不可被認識或不可能徹底認識,遭到神學家批判,認爲儘管信與不信皆沒有足夠的理由,然而思想上的懷疑還是代表行動上肯定宗教的虛假。
自然神論者宣稱上帝創世後,即完成其使命,讓宇宙自行發展,最早於16世紀的基督教索西尼派提出,盛於伏爾泰及盧梭時代,現已式微。
泛神論者認爲神即自然界,神秘泛神論認爲神包容自然界及人等一切,簡而言之,人是神的一部份,而自然泛神論則認爲自然界是神存在的一種方式,某些情況下與無神論通,哲學家史賓諾沙建立最完整的一元泛神論。
泛自然神論是將自然神論和泛神論合併起來的一種哲學觀點。這個觀點認爲上帝在創造了宇宙和它存在的規則之後,將自己化身成宇宙以及世界萬物。
內在論(immanence)者認爲神不可離世而獨自生存,與超在論相對,強調神對世界的內在性,強調神的清靜無爲,循環、業務(歷史觀),也強調神的神秘性和非人格性質(神性),見於佛教的宇宙秩序論、印度教泛神論、埃及希臘等的多神論、原始宗教的萬物有靈論。
超在論(transcendentalism)者認爲神超越或獨立於世界而存在,與內在論相比相對強調神對世界的外在性、超越性,強調神的積極性、是歷史的終極指向(歷史觀),也強調神的理性和人格(神性),存在於猶太教唯一理論、伊斯蘭教至上神論、祆教、諾斯底教派二元論等。
超泛神論(panentheism)者綜合超在論及內在論,認爲神是存在的本身,而存在作爲一切存在物之根基是超在的,而存在在存在物中表現自身是內在的,神既是超在也是內在,是現代基督教神學的一種傾向。
神的數量
不相信存在創造或掌控一切的至高神,如佛教相信宇宙間存在各種鬼神,但否認存在掌控一切的至高神,認爲一切鬼神皆受因果業力法則牽制;山達基、雷爾教派等新興宗教則認爲傳統宗教所說的神其實是高等外星人。[來源請求]
多神教始於原始社會後期,相信眾多神靈之存在,如主行業、主地區,主自然,崇拜者可隨己意在不同情況和需要下選擇不同的神靈加以膜拜。多神教中,神靈者常有階級之別,通常有一最高的主神,其他的各有本領又互有關係。
輪換主神教(kathenotheism)又稱交替主神教,與多神教類同,然主神的位置尚未固定化,其主神隨地區或時間改變。如印度教中梵天、毗濕奴、濕婆之間,又如希臘宙斯、雅典娜、阿波羅,部分華人民間信仰中的玉皇上帝也存在輪換觀念。[4] [5]
二元神教(dualistic Religion)相信存在兩個互相對立的神,而只有善神才會被擇爲崇拜對象,包括祆教、諾斯底教、摩尼教等。
一神教主要產生於游牧奴隸制社會(例:遠古猶太人),最典型和著名的是亞伯拉罕諸教:即猶太教、基督宗教、伊斯蘭教。
一神教之中只有一個全能的唯一真神,或稱「上帝」、「天父」、「聖父」、「真主」、「造物主」等,也常無具像,故通常反對偶像崇拜,其他萬有的權柄都來自於祂,一神教不否定其他靈體,如天使、魔鬼等,但它們只是被造(上帝造出來的)而非創造者,故非「真神」,也非崇拜對象。對於唯一真神的崇敬,應與其他靈體有所分別,以免僭越。
在基督宗教教義上是把耶穌基督信奉爲神,稱耶穌道成肉身(道指的是上帝的聖言),由聖靈感孕瑪麗亞而降世爲人,是聖父耶和華之子,也是神,是同一位上帝的兩種位格,即「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說。基督宗教的三位一體之說,在古代雅利安人的世界取得成功,但和猶太教和伊斯蘭教的徹底的一位神論衝突。
猶太教和伊斯蘭教對於先知的尊敬,不同於對上帝的崇拜,即拒絕將人類中的先知神化,如猶太教的摩西不是神,伊斯蘭教的穆罕默德也不是神,只能說是神的使者、代言人。
各宗教的神
最高級爲天神,包括天上的所有神明,其中以天爲最高神(又稱帝、上帝、天帝、上天、皇天、老天爺),道教稱爲玉皇大帝;其下轄天界諸神有日神、月神、星辰之神、風伯雨師等。
其次爲地祇,以后土皇地祇爲首,統轄神州地祇、大社、國社、鄉社等各類土地神,及山神、河神、動植物神,乃至灶神、地基主、門神、井神、行神等各類居於地面的大小神明。
其次爲人鬼,指被神化的聖賢、偉人、英雄、宗教人物及祖先乃至各類亡靈等,有些和特定職業相關成爲行業神。
按現代學術定義,天神、地祇均爲自然崇拜,人鬼爲祖先崇拜;
道教所信仰的神仙大致可分爲兩大類,即「神」和「仙」。 其中,「神」是神祗,即天神、地衹、物靈、地府神靈、人體之神、人鬼之神等;其中天神、地祗、陰府神靈、人體之神一類的「神」,是先天存在的真聖。[6]
上述儒教、道教神祇構成了華人民間信仰的主體崇拜對象。
佛教把部份其他宗教(包括道教、印度教、神道教)中的神稱爲「鬼神」,可能是天人,如忉利天天主帝釋天;也可能是餓鬼道的多財多福鬼,如夜叉、羅剎;也可能是畜生道有神通的鬼神,如龍王、迦樓羅等。即使是尊貴的天人,也會有壽盡之時,將要命終時會出現「天人五衰」,命終後再度進入輪回。
佛教斷然否定其他宗教能控制自然的創造和宇宙的生滅的神明,佛教僅僅認爲鬼神具神通、大福報,且壽命很長,但沒有達到一些其他宗教所聲稱的地步,並認爲只要是行十善之眾生而不一定要成聖,都可能成爲天人。崇拜鬼神在佛教界定上類似祖先崇拜,並認爲部份其他宗教的神是高級天人(如印度教的梵天、毗濕奴和濕婆),但並非成佛,仍然在三界輪迴中。佛教的世界是有神靈存在的,但並不是造物主。
佛教所倡導的是教育所有眾生以般若智慧的修行並發出離心,最終成佛,達到不生不滅的涅槃境界,解脫輪迴之苦。這些鬼神也屬於眾生,是佛教要教化的對象,佛教認爲在悉達多太子成爲釋迦牟尼佛以後,天地鬼神都尊奉他爲最上的天人師、世尊,在佛教的弘揚和發展過程中,始終伴隨着神靈的護持,祂們被尊稱爲護法神。佛教供奉的對象有三種,一種是佛、菩薩、辟支佛這些已經出離輪迴的聖人,以及他們的化身(如彌勒菩薩的化身布袋和尚);第二種是護法神,對他們表達敬意和謝意;第三種就是阿羅漢和僧伽,這些聖人才是應該皈依的對象,而且應當做指導眾生離苦得樂的心靈導師,而不是崇拜求保佑和功利的對象。
神的特性
有些多神教的信仰(如道教)中,神祇可以是英雄或聖賢在活着的時候或死後變成的,但卻不一定以神祇之名稱呼,例如稱爲仙。
在希臘神話中,神的性格和人相似。
祖先崇拜中的「神」是祖先的靈魂,祖先崇拜的信仰者認爲祖先的靈魂仍然存在,仍然會影響到現世,並且對子孫的生存狀態有影響的信仰[7]。
泛神論者認爲「神」就存在於自然界一切事物之中,並沒有另外的超自然的主宰或精神力量。這種觀點流行於十六世紀至今,代表人物有布魯諾、斯賓諾莎、愛因斯坦等。
政教合一是指把「政治」力量和「宗教」力量整合在一起。例如中國人將帝王稱爲天子,是天意的代言人,具有神性;西方過去也有君權神授的相似概念。現時伊朗和梵蒂岡是少數政教合一的國家。
無神論者認爲「神」這個說法是不存在的[8]。部分無神論者的另外的一個觀點爲:『世界由物質組成,如果沒有物質作爲依靠,精神是沒辦法存在。』
參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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