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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中期思想家、理学家、文学家(1527-1602)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
嘉靖六年(1527年),李贄出生於福建泉州。他的父系家族原先姓氏為林,後改姓李。他的祖先林駑是一位以泉州為根據地的富有商人[6],在當地與波斯灣間航行貿易,又娶色目人女性為妻。一直到他的曾祖父之前,他的父系祖先持續與中外通婚者和伊斯蘭教信仰者等往來互動。在李贄出生時,他的父系家族已經沒落。[7] 此外,因為其思想論述中缺乏受伊斯蘭教影響之明顯跡象,他不被認為有信奉伊斯蘭教。[8]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他在被錄取為舉人後,因經濟困難等,不再繼續準備進士之考試,按往例要求擔任官職。之後,他多年擔任於地位卑下且薪資微薄之官職。[10]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他因父親過世停職丁憂。[9] 服喪結束後,他前往北京求職,等待一年多方獲國子監教官之職位;在等候期間,他擔任私塾教師維持生計。[10]
他生有四子三女,但只有大女兒長大成人。[9]
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他的祖父過世,上司和友人按當時習俗給與賻儀;賻儀的金額相當多,於是他將一半用於在河南購地,以作養家之經濟來源,另一半帶回家鄉,用於安葬祖父和其他祖先。因財力有限,他決定獨自返鄉;後來與妻子重聚時,方得知兩個女兒在他返鄉過程中,遇嚴重乾旱所致饑荒,因營養不良而死去。[11][9]
此後,李贄在河南共城擔任官學教諭三年、在北京及南京國子監擔任教官各數月,在禮部擔任司務五年,又在南京擔任刑部員外郎五年左右,後在萬曆五年(1577年)開始於雲南姚安府擔任知府。[9] 在擔任姚安府知府前,他的薪資相當微薄,甚至不足以養家。[9] 在北京擔任禮部司務時,他經常閱讀王陽明和王畿的著作,又親自向王畿請教,並於此後在思想上深受影響。[9]
在萬曆八年(1580年)擔任姚安府知府任滿後,他決定退休[12]。 隨後,他攜帶家眷寄居於湖廣黃安耿定向、耿定理兄弟家中[9]。在與耿定向發生巨大之意見歧異和衝突後,他決意遷居位在麻城之私人佛堂芝佛院[9][13],並依靠於周思敬、周思久等人;妻子於是獨自返回家鄉泉州,後過世於萬曆十五年(1587年)。他的妻子在過世前,曾多次表示希望他返鄉;但是,為脫身於宗族事務,他堅持不返鄉[9]。李贄對於妻子的過世感到非常哀傷[9]。在麻城,他也與梅國楨密切往來,並深受其支持。[10]
在經營芝佛院的過程中,他長期依靠志趣相投之友人捐助,生活物質不再匱乏。[9][14] 為避免被地方官邀請出席儀式、協助處理事務等,引來不必要之困擾,他決意維持出家人之身份[9]。但是,他並沒有受戒,也不參與誦唸佛經和祈禱等活動。他或許近似產生潔癖,衣服總是一塵不染,經常從事於清掃活動。[15][10] 另一方面,他維持許多上流知識份子的生活方式,如出外距離無論遠近一律乘轎,不親自閱讀而是僱用助手朗誦,以節省眼睛之使用。[9][16]
在直到過世前的十幾年裏,他主要從事於寫作,並加以刊刻發行;芝佛院裏有處所專放印書用之木板。[9] 此段期間之寫作主題十分廣泛,包括儒家經典之闡釋、歷史資料之觀察心得、文學評論、倫理哲學之思想論述等。進行小說研究時,他專注於故事人物之道德與行事表現,並加以評論,如看待真實人物一般。[10]
晚年,他和劉東星發生深度之互動[15],又寄居於馬經綸特意為他營建的起居處所。[14] 他也愈加公開發表公然挑戰傳統儒家士大夫價值觀和禮俗秩序之言論,引來攻擊和批評。[9] 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春季之初,芝佛院被縱火燒毀[17];馬經綸隨後接濟供應他的生活所需[15][14]。最終,禮科給事中張問達向萬曆皇帝以誇大的描述,警告李贄很可能會破壞既有倫理秩序,造成社會思想行為之嚴重混亂[18];萬曆皇帝於是決定將李贄由錦衣衛緝捕,並銷毀其著作。[10] 審訊結束後,鎮撫司建議不必將他判處重刑,而是押解回家鄉終身受地方官監視。[15][10]
據稱,萬曆三十年(1602年),在獄裏,李贄有一天在侍者為他剃髮時,乘着侍者離開時,以剃刀自刎,並過了一段時間才死去。[15][10] 馬經綸在他死後為他安排喪葬事宜。[15][10]
1984年重編《南安縣志》考據史料遺物後,記載他的祖籍位於今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柳城街道榕橋胭脂巷,為南安榕橋李氏八世祖[6][20][21]。
李贄深受「陽明學」支流「泰州學派」影響,是羅汝芳學生,把王陽明與羅汝芳的學說推向極端[22],鼓倡「狂禪」最激烈[23]。黃宗羲說:「李卓吾鼓倡狂禪,學者靡然從風。」[24] 針對當時官學和知識階層獨奉儒家程朱理學為權威的情況,貶斥程朱理學為僞道學,提出不能「以孔子之是非為是非」。朱國楨提及:「今日士風猖狂,實開於此。全不讀《四書》本經,而李氏《藏書》《焚書》人挾一冊以為奇貨。壞人心,傷風化,天下之禍,未知所終也。」[25] 詩文多抨擊前七子、後七子復古之主張,認為《西廂記》《水滸傳》就是「古今至文」。公安派三袁兄弟受其影響較深。
晚年頗好史學,據歷代正史纂《藏書》,又廣泛收集明代資料撰寫《續藏書》,對傳統史學觀點有所突破。
李贄專注於人們實際行為與儒家禮教理想規範間的差距,並提出異於其所處社會主流之見解,例如「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後其心乃見:若無私則無心矣」[26],專注於討論批判所見士大夫階級言行不一(實際行為與儒家理想規範間的極度不協調)之普遍現象,並讚揚一般民眾之言行相符(但他較少與知識份子以外群眾接觸;只是作為其思想論述之舉例)[10];其批評對象包括自身思想言行[10]。
李贄屢屢公開表示不同意以孔子的思想為標準,因而招致許多士大夫階級人士等之強烈批判。[10][27]
「童心」是李贄思想論述中一個重要的概念。[3] 李贄對儒家等中國傳統倫理觀念提出深刻論述,並顯示出更接近平等主義的觀點;雖然傾向支持男女平等(例如讚揚武則天、邑姜、太姒等人之表現,又表示任何女性天生之智性不會劣於男性[28]),反對女性屈從於男性[29],但又讚揚某些遵守傳統「婦德」的行為。[10]
《焚書》(意為不容於世,早晚必將付之一炬)是李贄最為著名且爭議最大的一部書,是他反程朱理學思想、政治、哲學、社會思想及耿介性格的集中體現。近來,更被評論界譽為「影響中國的百部書籍」之一。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門人汪本鈳輯錄李贄遺文編成《續焚書》五卷。分《書匯》、《序匯》、《讀史匯》、《雜著匯》、《詩匯》。其中《題孔子像於芝佛院》最為膾炙人口。
晚明文人中,李贄對社會影響最大。他提出「童心說」,強調真誠,鼓勵人根據直覺,表達內在真實的自我,對晚明藝術影響深遠。戲曲家湯顯祖和書畫家董其昌都與李贄交往,並贊賞其學說。湯顯祖認為,「奇士」的作品自然會出類拔萃,其說與李贄的「童心說」相似。[32]
李贄的著述,自明朝以來,先後數次被禁毀,民間盜印、甚至假託其文章者不絕,門人汪本鈳說:「(卓吾)一死而書益傳,名益重……漸至今日,坊間一切戲劇淫謔刻本批點,動曰卓吾先生。」
在1974年批林批孔運動中,中國共產黨有關人士表示李贄致力於激烈批評儒家各派人物與思想,尤其是孔子,也致力於激烈批評士大夫階級,又讚揚秦始皇與法家,因而推崇他為為「尊法反儒」之「進步」思想家。[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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