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及水務局 (葡萄牙語: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Assuntos Marítimos e de Água ,縮寫:DSAMA ;英語:Marine and Water Bureau ),前身為港務局 ,是澳門特別行政區 的局級政府部門,負責行使海事當局權力、促進發展海事活動,亦負責協調管理水資源。[ 1]
本條目存在以下問題 ,請協助
改善本條目 或在
討論頁 針對議題發表看法。
此條目或其章節
極大或完全地依賴於某個單一的來源 。
(2016年6月16日 )
此條目
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
(2016年6月16日 )
Quick Facts 海事及水務局 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Assuntos Marítimos e de Água, 局長 ...
Close
Quick Facts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 中央政府機構 ...
Close
前港務局徽號
1822年,澳門議事公局 委任海軍上校弗蘭西斯科·巴萊托 (Francisco Victória Vasconcelos Pereira Barreto )管轄海上貿易事務以及所有船隻。
1841年,成立港務局。海上事務的職權由港務局局長兼港務警察總長(俗稱局長爲船頭官)行使。
1905年,港務局遷入「摩爾軍營 」(俗稱「水師廠」、「嚤囉兵營」)辦公。
1909年,核准《澳門港務局規章》。
1975年,一直長時間隸屬於港務局的水警部門被正式納入保安部隊,並成立水警稽查隊。
1990年,港務局代表澳門首次參加聯合國國際海事組織會議。
1995年,重組港務局。
1999年,海事安全及防治海上污染國際公約延伸到澳門,港務局開始負責該公約事務。
2005年,港務局進行改組。
2013年,港務局進行改組,並更名為「海事及水務局」。
2015年,因應劃定澳門特區水域,海事及水務局增加了協調管理海洋事務之職能。
2018年,為強化海事及水務局在海洋管理方面的工作,調整組織架構,適當增加相應的海域管理行政資源。
海港樓
確保海事安全,監管和控制航海括動;
防控船舶及有關作業活動對海洋境的污染損害,執行清理海上垃圾及油污措施;
統籌海上搜索和拯救行動以及其他與海事事故有關的工作;
負責船舶及其他懸浮物的註冊工作,以及海員的登記和發證事宜;
發出從事海事及港口活動的准照;
統籌港口事務,監察對港口安全規定的遵守情況;
研究和制定便利海運的措施,並促進發展有關業務;
統籌和管理客運碼頭的運作;
促進發展與漁業有關的活動;
制定海灘安全規定,監察對該等規定的遵守情況,並向泳客提供援助;
就海事管理範圍內展開的任何工程及建造基礎設施發出意見書;
提供水文學及海洋學方面的服務;
負責引航工作;
促進和統籌海事人員的培訓,並推廣海事知識;
研究和保護海事文化遺產,並促進發展相關活動;
負責建造、維修、保養船舶,並檢驗、維修、保養公共實體的車輛;
統籌澳門特別行政區飲用水、再生水及原水的供水事務;
促進開發和合理使用水資源,宣傳及推廣節水活動;
研究和制定水資源管理的政策、制度及措施;
促進與海事有關的國際法文書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
促進海域的管理與利用。
執行法律賦予的其他職責。
海事及水務局尚負責督促遵守下列規定:
關於船舶及船員的規定;
關於船舶建造及維修業的規定;
關於港口活動的規定;
關於使用沿岸、港口及碼頭範圍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