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目講述臺灣公路概況及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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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公路」一詞,一般常與「道路」混為一談,原是指供公眾交通使用,在土地上所做之設施。其實道路之含義較廣,舉凡供車輛、行人通行之路,皆可稱之為道路;公路則不同,不僅指特定對象外,尚須有一定之設計標準[1]。
中華民國所稱之「公路」,是指公路法[2]第2條第1款所列舉之國道、省道、市道、縣道、區道、鄉道、專用公路及其用地範圍內之各項公路有關設施。換句話說,若非屬前述之道路,就算供車輛通行,也不能稱之為公路[1]。
歷史
依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所採取的公路之始,為日治時期之縱貫道路及指定道路,以軍事戰備為首要目標。[2] 日本本土於1920年通過《道路法》,1926年台灣之5州行政區所轄市內重要道路有了快速發展,但全島性道路系統要自1936年台灣總督府交通區道路港灣課提出全島道路舖設計畫,才有更進一步的系統性發展。除延續1926年道路改良計畫外,並於國道、指定道路與地方道路之建設。[3]50年殖民年間之道路建設成果:指定道路總里程3689.7公里(包含縱貫道路461.4公里),及市街庄道路13994.6公里。[4]
二次大戰時,多處公路因盟軍轟炸被毀,戰後所剩能通車路段僅餘百分之四十。1945年,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始設立公共工程局,掌台灣省公路工程事宜。1946年設立台灣省公路局,1949年,公共工程局歸併公路局。1959年進行公路規劃,評估日後二十年公路發展並分為環島公路、橫貫公路、內陸公路、濱海公路及聯絡公路等五大類,總里程約一萬六千公里。1961年完成全省公路普查及公路編號。今日之公路系統於1983年的公路普查中大致定型[2]。
2013年7月3日公布新修正的《公路法》後,公路分類除原來的國道、省道、縣道、鄉道外,增加了市道與區道[5]。修法之後,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前境內原有的縣道改為市道,鄉道改為區道[5]。
分類及編號
公路等級 | 交通功能分類 | 行政系統分類 |
---|---|---|
一級路 | 高速公路 | 國道、省道 |
二級路 | 高速公路、快速公路 | 國道、省道、縣道 |
三級路 | 快速公路、主要公路 | 國道、省道、縣道 |
四級路 | 主要公路、次要公路 | 省道、縣道、鄉道 |
五級路 | 主要公路、次要公路 | 省道、縣道、鄉道 |
六級路 | 地區公路 | 縣道、鄉道 |
1947年,中華民國行政院始公佈道道網計畫,有「基四」、「經五」、「緯六」及聯絡線二十二條之編號。1949年內戰失利,政府遷台而未實施。1960年公路法所設為省、縣及鄉道三級。
民國八十一年十二月交通部公路總局再檢討「台灣省各級公路編號要點」修訂編號原則如後:
- 公路編號之次序:
- 南北方向之路線,由西向東依次編為奇數(東北往西南)。
- 東西方向之路線,由北向南依次編為偶數(西北往東南)。
- 支線編號之路線,其起終點應在該主線上,否則不可列為支線,應另獨立編號。
- 公路路線方向及里程起算:
- 由北向南
- 由東北向西南
- 由西向東
- 由西北向東南
現況
台灣公路遍及台灣及澎湖地區各鄉鎮,公路系統依公路法規定分為國道、省道、縣道/市道、鄉道/區道、專用公路共五級,總長度41,475公里(2014年止)。除以上五級公路外,其餘為一般道路,道路又分由水土保持局管理的農路、由林務局管理的林道、位於都市計劃區內的市區道路(含市區快速道路、巷弄)和其它普通產業道路及私人道路。
台灣公路由高公局(負責國道和台2己線)、公路總局(負責省道與代養受託縣道)、縣市政府(負責縣道、鄉道與專用公路)負責養護[註 1]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直轄市內道路除國道與省道外均屬市區道路,除國道及快速公路外均由直轄市政府自行管理。
國道標誌以中華民國國花梅花為型,目前共有十條(含國道7號),除國道三甲外均為高速公路。重要的幹線國道有以下三條:
- 國道一號為中山高速公路,興建於1970年年代,北起基隆港、南至高雄港,全長374.2公里。
- 國道三號北起基隆、南至屏東大鵬灣,全長431.5公里,又稱福爾摩沙高速公路(正式命名前,一般都稱為第二高速公路、二高,目前仍然常用)。
- 國道五號自國道三號南港系統交流道分出,迄於宜蘭蘇澳,全長54.3公里,正式名稱為「蔣渭水高速公路」,一般多稱為北宜高速公路,是台灣目前唯一橫跨東西部的高速公路。
- 中華民國國道列表:
編號 | 名稱 | 起訖點 | 銜接方向 | 道路長度 (公里) |
現況 | 計畫建設/備註 |
---|---|---|---|---|---|---|
國道一號 | 中山高速公路 | 基隆-高雄 | 南北 | 374.2 | 全線通車 | 全線完成拓寬 |
國道一甲 | 桃園航空城北側聯外高速公路 | 竹圍系統-桃園端 | 南北 | 19 | 尚未通車 | 可行性評估中 |
國道二號 | 桃園環線 | 桃園機場-鶯歌系統 | 東西 | 20.4 | 全線通車 | 以國道一號機場系統為分界點,以西拓寬為雙向8車道(桃園機場止)、以東拓寬為雙向6車道(鶯歌系統),2009年已動工。 |
國道二甲 | 大園支線 | 大園系統-大園交流道 | 東西 | 2.0 | 尚未通車 | 起自大園交流道,終於台15線西濱公路,因民眾抗爭而尚未興建。 |
國道三號 | 福爾摩沙高速公路(第二高速公路) | 基金-大鵬灣端 | 南北 | 431.0 | 全線通車 | 計畫延伸至枋山 |
國道三甲 | 台北聯絡線 | 臺北-深坑 | 東西 | 5.6 | 國道快速公路,可行駛排氣量2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深坑端可經由文山路銜接國道五號。 | |
國道四號 | 台中環線 | 清水-潭子系統 | 東西 | 28.0 | 全線通車 | 2023年1月完成後續路段通車。 |
國道五號 | 蔣渭水高速公路 (北宜高速公路) |
南港-蘇澳 | 南北 | 54.3 | 全線通車 | 後續計畫將往南延伸至東部地區,經花蓮、台東,貫穿中央山脈南端後銜接國道三號;因政府資金短絀、環保意識高漲和經濟效益偏低等因素,目前尚在評估中。 |
國道六號 | 水沙連高速公路 (中橫高速公路) |
霧峰-埔里 | 東西 | 38.0 | 計畫延伸至花蓮,但可行性極低。 | |
國道七號 | 高雄港東側聯外高速公路 (港都高速公路) |
仁武系統-南星端 | 南北 | 27.1 | 尚未通車 | 本路線於2010年經行政院核定,開工日與完工日未定。 |
國道八號 | 台南支線 | 安南-新化 | 東西 | 15.5 | 全線通車 | 南133線平交路口以西為國道快速道路,以東為國道高速公路。另闢連結台61線市區道路(2-7號道路) |
國道十號 | 高雄支線 | 左營-旗山 | 東西 | 33.8 | 左營方向連接高雄都會快速公路及高鐵左營站。 |
省道標誌以盾牌為型,目前有97條,以台北市的忠孝東西路和中山南北路口為台灣公路原點[註 2],公路南北向為奇數,東西向為偶數。台1線為著名的縱貫公路,早在19世紀即有今天的路線。台8線為中部橫貫公路,而台9線則是東部的縱貫道路。台61線為西部濱海快速公路,自1992年起興建至今逐段通車。此外,為能夠連結國道一號與國道三號,同樣自1992年起,實施12條「東西向快速公路」(原稱「東西向快速道路」)的興建計畫,至今大多已局部或全線通車。
- 省道快速公路列表:
編號 | 起訖點 | 銜接方向 | 道路長度 (公里) |
現況 |
---|---|---|---|---|
台61線 | 沙崙-青草崙 | 南北 | 305.7 | 部份通車 |
台61乙線 | 彰濱-和美 | 東西 | 6.513 | 全線通車 |
台62線 | 萬里-瑞濱 | 東西 | 18.8 | |
台62甲線 | 基隆-四腳亭 | 南北 | 5.6 | |
台64線 | 八里-新店 | 東西 | 28.7 | |
台65線 | 五股-土城 | 南北 | 12.8 | |
台66線 | 觀音-大溪 | 東西 | 27.2 | |
台68線 | 南寮-竹東 | 東西 | 23.5 | |
台68甲線 | 四重埔-竹東 | 東西 | 1.26 | |
台72線 | 後龍-汶水 | 東西 | 31.0 | |
台74線 | 快官-霧峰 | 環狀 | 39.2 | |
台74甲線 | 快官-花壇 | 南北 | 10.3 | |
台76線 | 芳苑-草屯 | 東西 | 32.6 | 部份通車 |
台78線 | 台西-古坑 | 東西 | 43.5 | 全線通車 |
台82線 | 東石-水上 | 東西 | 34.7 | |
台84線 | 北門-玉井 | 東西 | 41.8 | |
台86線 | 灣裡-關廟 | 東西 | 20.0 | |
台88線 | 五甲-竹田 | 東西 | 22.5 |
- 備註:
市道是聯絡直轄市與其他直轄市、縣,以及直轄市重要行政區間的道路[5]。
縣道標誌以黑框白底長方形為型,內置三碼數字編號(101號起編),支線以天干記。為聯絡縣(市)與縣(市)的公路,目前共102條(含30條支線)。自1961年起公告台灣縣道,當時有許多公路編號雖為縣道,卻因重要性不足而至於鄉道編制內(亦有鄉道編號至於縣道編制內)。早期澎湖縣道於編號前冠以澎湖二字(今日自201號起編至205號)。爾後又經個別調整或縣道公路之升級形成今日縣道系統,縣道如經直轄市境內者依現行公路法之規定將自直轄市界起起編。不隸屬台灣省的金門縣、連江縣境內無縣道。
區道是聯絡直轄市內各行政區,以及行政區與各里、原住民部落間的道路[5]。
鄉道標誌幾何外形與縣道相似,但編號前冠以縣市簡稱,目前全台灣共2360條(2010年資料)早期跨縣市鄉道(今多依所在縣市各自改編)依行經縣市順序簡稱冠於編號前(如:嘉南13線)。2007年至2010年間陸續解編市境內的鄉道。預計2010年12月25日北中南高四縣升格後境內縣道與鄉道將全部解編,但因改制後市轄區域廣大且無標誌指引用路人等問題。交通部研議修正《公路法》,擬新增市道、區道兩種,市道、區道之編號將維持原有縣、鄉道之編號[6]。
專用公路則依專用公路管理條例可由公私機構申請興建以供運輸,目前有35條。編號與鄉道大致相同,但在縣市簡稱與數字編號間插入「專」字以茲區別。
公路原點
臺灣公路原點位於中華民國臺北市中正區的行政院西南大門前,即忠孝東路一段(台5線)、忠孝西路一段(台1線、台3線共線)、中山南路(台9線)、中山北路一段(台1甲線)之交叉路口。
公路博物館
2015年8月3日,公路總局在東園街新大樓成立典藏公路文物的幸福公路館,為全臺第一個公路博物館。[7]
參見
- 台灣公路總長度最長的縣市為台南市共長2172公里。
- 台灣地區環線高速公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的規劃路線,因兩岸分治,2013年的《國家公路網規劃》已取消該公路之規劃。
- 臺灣公路編號與名稱對照表:列出公路的正式名稱及各種俗名。
注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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