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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共產黨領導下的政治運動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土地改革運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由毛澤東等中國共產黨高層主導,在中國大陸進行的土地改革,也是中國共產黨於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在「解放區」內所實行的土地改革的延續[1][2][3]。截止1953年,除新疆、西藏、青海、川邊等少數民族地區,中國大陸大部分地區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3億多無地或少地的農民無償分得約7億畝土地及生產資料,並每年免除地租3000萬噸糧食[1][2]。從1953年開始,中國共產黨開始在中國大陸推行土地集體所有制,包括實施農產品統購統銷政策、農業合作化運動以及「人民公社」運動等,收回了農民對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和經營權[3][4]。至改革開放初期,1980年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實施後,農民重獲土地的使用權、經營權[4][5]。
土地改革運動的開展,從政治和經濟上改變了兩千多年來「皇權不下縣」的局面,國家政權的動員力從此深入村鎮基層[6][7][8]。1950年6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表示,土改的目的和任務是「藉以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農業生產,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化開闢道路」[5]。與此同時,土地改革運動導致了大量人口遭處決或自殺,有學者指出毛澤東曾估計200萬-300萬人死亡[9][10]、周恩來估計為83萬[9][10][a],其他人士估計的死亡人數多在100萬-500萬之間[13][14][15][16][17][18]。中國自秦、漢以來作為地方統治階級的地主和鄉紳階層在土地改革運動中消亡,使得共產主義意識形態得以進入農村基層[5][6][14][19][20][21]。
1947年7月至9月,中國共產黨在河北省平山縣西柏坡村召開全國土地會議,總結了「五四」以來土地改革的經驗,制定和通過了徹底實行土地改革的《中國土地法大綱》,並於10月10日經中共中央批准正式公布[22]。其中規定:「廢除封建半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鄉村農會接收地主的牲畜、農具、房屋、糧食及其它財產,並徵收富農上述財產的多餘部分」;「鄉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鄉村農會接收,連同鄉村中其它一切土地,按鄉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統一平均分配」[23]。
1947年12月,毛澤東發表《目前形勢和我們的任務》,1948年1月,任弼時發表《土地改革中的幾個問題》,糾正土改運動中的「左」的偏向[24]。1948年4月1日,毛澤東在晉綏幹部會議上講話,提出土地改革的總路線是:依靠貧農,團結中農,有步驟地、有分別地消滅封建剝削制度,發展農業生產[25]。到1948年夏,冀中區和北嶽區除邊沿村外,在能進行土改的150066個行政村(1068萬人口)的區域中,已有90%以上的地區達到了土地大體平分;譬如,原熱河有80%的地區農民共分得土地240萬畝[26]。到1949年2月,解放區2.7億人口中,有1.5億人口的地區完成了土改,有1億農民分到到大約3.75億畝的土地,同時還分到了從地主手中沒收的糧食、住房、衣物、農具、牲畜等財產[27]。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截止1950年6月,據劉少奇報告,全國「已完成或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的地區約有農業人口一億四千五百萬(總人口約一億六千萬),尚有約二億六千四百萬農業人口的地區(總人口約三億一千萬)沒有進行土地改革」[28]。
1950年4月18日,毛澤東在關於春耕、土改和幹部整訓工作的意見中還對華東局、中南局、西北局等做出了及時將土地改革規劃上報中央的要求。毛澤東稱這場土地鬥爭將會極其激烈,「除了地主以外,還會有帝國主義、台灣和西藏的反動殘餘、國民黨殘餘、帝國主義的反動勢力等起來反抗」。毛澤東認為總的方針就是「肅清國民黨殘餘、特務、土匪,推翻地主階級,解放台灣、西藏,跟帝國主義鬥爭到底」。[27]
為了進一步避免在大規模的土地改革運動中出現打擊面過廣的傾向,毛澤東主張「可以採用孤立地主、不動富農、保護中農、穩定民族資產階級的措施來保障土地改革的穩妥推進」;「由徵收富農多餘土地財產的政策改變為保存富農經濟的政策」,到1952年,全國大約有三億無地和少地的農民無償地獲得了七億畝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免除了每年向地主交納的大約700億斤糧食的地租,改變了「占農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和富農,占有全部耕地的70%」的土地制度。[31]
在1950年6月召開的第一屆全國政協第二次會議上,與會代表討論《土地改革法》[32]。許多民主人士主張「只要政府頒布法令,分配土地,不要發動群眾鬥爭。」[33]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毛澤東則堅決反對把土地恩賜給農民的和平土改,他主張組織農民與地主階級進行面對面的鬥爭奪回土地。胡喬木在《中國共產黨的七十年》一書的序言中說:「黨反對不發動群眾,用行政命令方法把土地『恩賜』給農民的『和平土改』。」1956年9月,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劉少奇在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做政治報告時解釋說:「我們黨沒有採取單純依靠行政命令、『恩賜』農民土地的辦法去進行土地改革。……用徹底發動農民群眾的群眾路線的方法,充分地啟發農民特別是貧農的階級覺悟,經過農民自己的鬥爭,完成了這一任務。……由於我們採取了這樣的方法,廣大的農民就站立起來,組織起來,緊緊地跟了共產黨和人民政府走,牢固地掌握了鄉村的政權和武裝。因此,土地改革不但在經濟上消滅了地主階級和大大地削弱了富農,也在政治上徹底地打倒了地主階級和孤立了富農。」[34]
土改運動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在農村中劃分出身成分,將農村人口劃分為僱農、貧農、中農、富農和地主。貧農、僱農是土改依靠的對象,中農是團結的對象,中立富農,地主被定為剝削階級,是土改打擊的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初,占農戶總數不到7%的地主、富農,占有總耕地的50%以上,而占全國農戶57%以上的貧農、僱農,僅占有耕地總數的14%,處於無地少地狀態。地主人均占有耕地為貧僱農的二三十倍,農村存在着大量無地和少地的農民。儘管中華民國政權在大陸已被擊敗,但中共認為就地主階級而言,「不甘心失去其原來在農村的統治地位和經濟利益」。被劃分為地主、富農的人及其家庭成員成為為了共產黨領導下的中國的賤民階層,在以後運動中不斷受到迫害,人身安全也沒有保障[35]。另一方面,對地主帶有苦大仇深感情,對土改運動積極的貧農和下中農階層的農民當時稱為「思想進步者」,也就是民間俗稱的「土改根子」。「土改根子」帶領其他農民通過「訴苦、挖根」運動提高他們的階級覺悟,使其他農民與地主、富農實現階級對立。土改根子在土改運動中經常為「鬥地主」運動推波助瀾,為土地由高度集中的地主階級到無地少地的農民的再分配,以及鞏固新建立的農村地方政權做出貢獻。
各種調查顯示,當年土改工作隊的幹部普遍存在鼓勵農民打人的情況,土改隊幹部親自上陣打人的情況也並不少見,造成土改時期有大量的人民死亡[33]。蘇南2742個鄉之中,有200多個鄉發生了亂鬥亂打;據當時中共蘇南區農村工作委員會的原始記錄,一共有218個人被打、被吊、被迫下跪或者被剝光衣服[36]。前新華社社長穆青1950年6月2日在《內部參考》中報導說,河南土改運動中一個多月即發生逼死人命案件40餘起。蘭封縣瓜營區在20天裡逼死七個人[33]。
當時的中共中央中南局華南分局書記葉劍英和副書記方方在領導土改運動時採取了比較溫和的政策和做法,結果廣東土改受到黨主席毛澤東的批評。1951年11月,毛澤東批評廣東土改進展太慢,像「烏龜」。毛澤東將陶鑄和趙紫陽調到廣東主管土改工作,並且調集大批幹部南下廣東參加土改工作。1952年2月,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上當面批評方方犯了「土改右傾」的錯誤,他說道:「廣東土改迷失方向。我要打快板,方方打慢板。」[37]
至廣東新上任的陶鑄則提出廣東「要大張旗鼓,雷厲風行,要數目字」,廣東土改的形勢隨後發生重大變化,濫殺情況嚴重,每個鄉要定出殺地主的指標計劃。前廣東省副省長楊立在《帶刺的紅玫瑰——古大存沉冤錄》一書中透露,1953年春季廣東省西部地區的土改中有1156人自殺。當時廣東省流行的口號是:「村村流血,戶戶鬥爭。」[38] 在廣東省,省委書記處書記古大存在東江地區調查以後報告說,亂打亂吊發展得很普遍,自殺現象很嚴重,追挖底財顯得混亂。幹部有寧左勿右思想:「打死地主100、死不了一個雇貧農,就不要緊。」[33] 牛蔭冠晚年回憶晉綏土改:「曾經看到一位鄉長被捆在樹上,被人用樹皮刮出骨頭,慘死在路邊。」[39]
土改中,對被劃分為地主的人和其親屬進行慘無人道的折磨,導致大量的人死亡[6]。其中對女性更充滿性暴力,強姦、輪姦、性虐待的事情時有所聞[40]。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初期,鎮壓反革命運動、土地改革運動、抗美援朝戰爭三者同時進行,彼此協調,被中國官方稱為「三大運動」[41][42]。
1950年到1953年間,中國共產黨在土地改革和鎮反運動中處決了大批人士,剷除了反對者,鞏固了新生的政權[11][33][45][46]。對於土地改革運動所導致的非正常死亡人數,不同學者和人士的估計多在100萬-500萬之間[17][18][33][47][48][49][50],部分估計數據如下。
1950年6月,毛澤東在中共七屆三中全會報告中表示土地改革促進了農業生產力的迅速恢復與發展。以糧食、棉花、油料等主要農產品產量逐年增加[55][56]。1951年比1950年分別增長8.7%、48.8%、22.4%,1952年又比1951年分別增長14.1%、26.5%、12.5%, 到1952年年底,組織起來的農戶占全國總農戶的40%左右,是1950年占比的3倍。農業總產值從1949年的325.9億元增長到1953年的499.1億元、增長了53.1%,糧食產量從1949年的2162億斤增長到1953年的3138億斤、增長了31.1%,棉花產量也從1949年的889萬擔增長到1953年的2349萬擔、增長了62.2%,土地改革客觀上對生產力增加、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的推動作用,以農產品為原料的工業生產的持續恢復和發展[57]。
歷史學家黃仁宇認為:「透過土地改革,毛澤東和共產黨賦予中國一個全新的下層結構。從此稅可以徵收,國家資源比較容易管理,國家行政的中間階層比較容易和被管理者溝通,不像以前從滿清宮廷派來的大官。在這方面,革命讓中國產生某種新力量和新個性,這是蔣介石政府無法做到的。下層結構還在原型階段,顯然未來需要修正。在此同時,這個驚天動地事件所激起的狂熱——人類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財產重分配和集體化——似乎一直持續,直到文化大革命為止。」[58]:277-278
土改剝奪了農村鄉紳階層的土地和一切財產,剝奪了100萬-500萬人的生命,從而徹底消滅了農村的精英階層,改變了中國農村的社會結構和傳統文化[6][14][21][59]。土改把上千萬人劃分為地主和富農,成為政治上的賤民,在以後發生的政治運動中,生命安全得不到任何保障。
階級分類 | 戶數 (萬戶) |
戶數比例 (%) |
人口 (萬人) |
人口比例 (%) |
耕地 (萬畝) |
耕地比例 (%) |
戶均耕地 (畝) |
人均耕地 (畝) |
---|---|---|---|---|---|---|---|---|
貧僱農 | 6062 | 57.44 | 24123 | 52.37 | 21503 | 14.28 | 3.55 | 0.89 |
中農 | 3081 | 29.20 | 15260 | 33.13 | 46577 | 30.94 | 15.12 | 3.05 |
富農 | 325 | 3.08 | 2144 | 4.66 | 20566 | 13.66 | 63.24 | 9.59 |
地主 | 400 | 3.79 | 2188 | 4.75 | 57588 | 38.26 | 144.11 | 26.32 |
其它 | 686 | 6.49 | 2344 | 5.09 | 4300 | 2.86 | 6.27 | 1.83 |
合計 | 10554 | 100.00 | 46059 | 100.00 | 150534 | 100.00 | 14.26 | 3.27 |
毛澤東早在1949年3月中共七屆二中全會的報告中就明確地說:「占國民經濟總產值90%的分散的個體的農業經濟和手工業經濟,是可能和必須謹慎地、逐步地而又積極地引導它們向着現代化和集體化的方向發展的,任其自流的觀點是錯誤的。」[61] 毛澤東早已計劃進行農業合作化,將土地收歸政府控制,而且實際上農業合作化運動在土改運動結束之前就開始了。在土改運動尚未結束的1951年9月9日,中共中央就召開了第一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195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做出《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此後農業合作化在中國展開,大量農民把土地所有權通過參與互助組、合作社交給了「集體」[62]。 當今農村的土地仍然屬於「集體」[d],農民不擁有土地所有權,只擁有土地的使用權。
中國大陸的歷史教科書等對土地改革運動有如下的評價:
中國國家博物館陳列工作部研究館員黃黎[63]認為,「對於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土地改革運動,有一些人認為是『歷史錯誤』。他們妄圖給地主階級翻案,指責土地改革是掠奪財產、破壞農村生產力等等。」他認為,「今天,之所以有人極力給地主階級翻案,指責土地改革,其實在很大程度上都淵源於土改運動中的『左』傾錯誤。對於這些錯誤,我們並不否認。在近代中國,除了實行土地改革,並沒有更好的辦法來迅速解決農民的貧困和飢餓問題。無論如何『美化』地主階級,都不能從根本上改變近代中國農村需要進行土地重新分配的趨勢。更何況,在土地改革過程中,各級黨組織和人民政府一經發現錯誤,就會立即採取措施,及時予以糾正。」[6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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