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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自由主义(英语:Neo-liberalism)是经济自由主义在二十世纪末的一种复苏形式,从1970年代以来在国际经济决策中的角色变得愈来愈重要。新自由主义的核心是自由的资金融通,这种意识型态强调金融市场在储蓄配置方面上的有效作用,并且主张在社会的各个方面上推动金融化进程、减弱甚至撤销对于金融机构的监管措施和实施有利于金融机构的发展的政策等等[1]。
一些学者认为新自由主义通常被批评者用作贬义词,在许多学术著作中超过了货币主义、新保守主义、华盛顿共识及“市场改革”等类似的术语[2]。例如《新自由主义手册》宣称这个术语“已成为一种手段,用来识别一系列看似无所不在的市场导向政策,这些政策对一系列广泛的社会、政治、生态及经济问题负有主要责任”[3]。人们对于它的这种使用方式受到了那些倡导新自由主义政策的人的批评[4]。例如《新自由主义手册》进一步指出:“(这个术语)缺乏特异性,降低了其作为分析框架的能力,如果新自由主义要作为理解过去几十年社会转型的一种方式。”[3]历史学家丹尼尔·斯特德曼·琼斯也同样表示,这个词“经常被用作与全球化和反复出现的金融危机相关的恐怖的统称”[5]。
一些作家批评“新自由主义”一词是左派人士对自由派人士及左派人士不同意的自由主义的各种分支的侮辱或诽谤[6][7]。英国记者威尔赫顿声称新自由主义一词是“一种不加思考的左派式侮辱”,因而“扼杀了辩论”[8]。但另一方面,许多学者认为它保留了有意义的定义。梅特卡夫 (Stephen Metcalf) 在《卫报》上撰文指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6 年发表的论文《新自由主义:超卖?》[9]有助“消除这样的想法,即这个词只不过是一种政治诽谤,或者是一个没有任何分析能力的术语”[10]。加里‧格斯特尔认为新自由主义是一个合法的术语[11],并且将其描述为“明确呼吁释放资本主义力量的信条”[12]。他将新自由主义与传统保守主义区分开来,因为后者重视对传统的尊重并支持强化传统的制度,而前者则寻求破坏和克服任何阻碍的制度[12]。
马尼托巴大学地缘政治经济研究小组主任拉迪卡·德赛认为,资本主义的地位在1914年达到顶峰,就在两次大战、反资本主义革命和凯因斯主义改革之前,新自由主义的目的是恢复资本主义的地位。资本主义达到了它曾经享有的卓越地位。她认为,这一进程已经失败,因为当代新自由主义资本主义引发了一场“缓慢展开的经济灾难”,并且给世界带来了不平等、社会分裂、经济苦难和缺乏有意义的政治的加剧[13]。
“新自由主义”一词原本是用以形容一些强调远离国家控制或保护的政治运动,尤其是自1970年代以来开展的相关政治运动。新自由主义一词并非对于这些运动的单一称呼,许多拥护者只简单地称自己为自由主义者,而抨击者(及一些拥护者)则给柴契尔主义(英国)、雷根经济学(美国)、经济理性主义(澳大利亚)、罗杰经济(纽西兰)、中曾根主义(日本)或曼莫经济学(印度)等理论或意识型态贴上新自由主义的标籖。由于新自由主义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有紧密关系,再加上常引发混淆的“自由主义”一词经常被用以指称主张干预经济的社会自由主义,因此一些人认为应该将新自由主义改称为“新古典自由主义”。
与名称相反的是,许多自称“自由派”人士的人(尤其是在美国)往往反对新自由主义,原因是其实是保守派所拥护的放任资本主义在十九世纪的欧洲已显露许多缺失,放任资本主义以关于萨伊定律的理论为依据,声称“供给创造自身的需求”,因而只重视供应方的利益,并且不断鼓吹人们向产业家投注资金和主张加征关税以保障己国国内的企业的利益,导致需求方往往缺乏消费力,许多欧洲贫民受限于没钱接受教育和没人脉资源难以在祖国竞争生存一事,只得移民海外殖民地与原住民争夺资源,而且没有能在祖国国内自由发展,欧洲外移人口多过移入人口的现象直到20世纪中期才结束。新自由主义与与约翰·杜威、伍德罗·威尔逊、凯恩斯、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等人的思想有关的进步自由主义并不相同。凯恩斯抨击了以关于萨伊市场定律的理论为基础的自由放任资本主义,他认为若让市场自身调整以脱离经济萧条,那可能要花很久的时间,所以长期来看,那时因经济萧条而受苦的贫苦大众早已死去,根本享受不了经济好转所带来的好处。
根据著名经济学家路德维希·冯·米塞斯教授在其出版于1922年的著作《社会主义:经济学和社会学分析》中所提出的说法,新自由主义者这一称呼适用于主观价值论的拥护者,包括奥地利派的开创者卡尔·门格尔教授及其重要人物弗里德里希·冯·维塞尔教授。市场自由主义的创立人维塞尔教授被视为新自由主义的开创人。作为奥地利派的代表人物之一,路德维希·冯·米塞斯因创立了不少重要的经济学理论而被视为新自由主义的创立人。
新自由主义最重要的代表人物被认为是著名作家查尔斯·彼得斯(Charles Peters)[14],他在1983年发表了〈一个新自由主义者的宣言〉一文[15]。
历史上的“第一波全球化”指的是20世纪初期前贸易自由化和自由放任的经济趋势,但随著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金本位制度的终结和大萧条的开始而告终。而新自由主义在当代则与“第二波全球化”相连结,第二波全球化的种子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种下的。在1945年至1960年代之间,各种中央集权形式的自由主义和经济民族主义主导了许多国家的经济和社会政策。
在布雷顿森林协定使得国际货币渐趋稳定后,自由主义的经济根基开始重新建立。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运动,新自由主义根基于罗伯特·蒙代尔和阿瑟·弗莱明(Arthur Flemming)的著作上,逐渐普及发展。在同时期的1960年代和1970年代,一些理论家如弗里德里希·哈耶克、米尔顿·佛利民创建了一个鼓吹自由市场的智库——朝圣山学社。他们将理论根基于奥地利派的经济学理论及货币主义。新自由主义认为贸易保护主义和政府主导的计画在经济上是毫无效率的,开发中国家应该开放他们的市场让其他国家参与,并且专注于出口上。新自由主义也强调要消除国营公司,并且减少对商业行为的阻挠。新自由主义的理论在一连串的贸易谈判后得以实现,构成了对于关税和贸易的一般共识,以及区域性的自由贸易协议如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协议。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自由主义的发展一直相当缓慢,直到1970年代才开始更快速的增长,不过新自由主义也非都是通过和平的方式来被奉行。一个经常被举出来的纽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的成功例子是奥古斯托·皮诺切特统治下的智利,皮诺切特是透过暴力推翻了民选的萨尔瓦多·阿连德才掌权的。阿连德政府采用激进的左翼政策,被不少人称为国有社会主义政策。在皮诺切特上台后,他起用了一批受到米尔顿·佛利民影响的芝加哥派经济学家,迅速转向纽自由主义,大量私有化国有的资产(但一些公司仍因裙带关系而得到国家的优厚待遇)。这些政策后来被《布雷顿森林协议》的制定者模仿,在许多贫穷国家被实行,尤其是在拉丁美洲国家。
这一波自由市场资本主义的崛起在美国的雷根和英国的撒切尔时期达到最高潮,雷根和撒切尔政府不只将他们国家的政策转向自由放任主义的一边,同时也运用布雷顿森林协定向全世界其他国家施加他们的政策。也因此,一些人视新自由主义为“华盛顿共识”的同义词,华盛顿共识本身便是国际货币基金和世界银行在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的主要政治观点。新自由主义者的一句格言(如同撒切尔所说的)是:“除了通往全球化资本主义外‘没有其他任何选择’存在。”
在1980年代晚期和1990年代初期,新自由主义的政策也被传统上位居中间偏右的政党所采纳,美国的民主党在1990年代大幅采用新自由主义的政策,总统比尔·克林顿也支持北美自由贸易协议,并将自由贸易作为他的经济政策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提倡科技知识产权以作为美国减少贸易逆差的方式。一些中间偏左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认为贸易保护主义与左翼右翼无关,而是和“不对称”的问题有关。许多第三种道路的政党—包括英国的工党和德国的社会民主党都采纳了新自由主义的政策。这些延续了1980年代政策的政府主张他们可以运用这样的方式来达成更大的社会利益,并且利用经济捆绑的方式来使那些刚脱离史达林主义制度的欧洲国家能更快融入世界经济的行列。
1989年, 冷战已经进入尾声,路德维希·冯·米塞斯教授在著名杂志《纽约客》上发表文章,宣称:“在正式开始不到七十五年之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较量就结束了: 资本主义赢了……资本主义比社会主义更加令人感到满意地组织好人类的物质事务。”[16]
苏联解体后, 新自由主义向全世界胜利进军。然而, 这种胜利被认为只是在延迟新自由主义国家的财政危险爆发,由于新自由主义国家举债融资来增加公共开支,因此它们同时把资本主义的危机扩散至整个世界。拥护马克思共产主义的政论人吉尔斯·达维老师在其作品《从危机到共产化》中表示:“因此, 如果说资本主义确实在20世纪末有了一个新的开始,那么它的胜利并不像看上去那样伟大。当前的危机显示,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的繁荣并没有克服七十年代的困境: 产能过剩、生产过剩、过度积累、利润率下降。过去三十年世界范围内的增长是不可否认的,但也是不健康的。它的成功与资本主义制度的理则相悖,资本主义不可能一直把工人当作不惜一切代价减少的成本,不可能一直优先考虑金融业,不可能一直靠负债过日子,不可能把美国人的生活方式推广到各大洲。”[17]
2007年次贷危机爆发后,很多人把这场危机的爆发归咎于新自由主义政策,美国最后决定实施柠檬社会主义政策以防止大公司倒闭,标志着新自由主义国际秩序表面上已经崩溃。2011年, 伊丽莎白·波维内利(Elizabeth Povinelli)声称新自由主义的地位已被晚期自由主义(Late Liberalism)取代,晚期自由主义一词被用以指称自由主义国家在应对一系列合法性危机时所奉行的意识型态[18]。2020年, 著名政治学家弗朗西斯·福山表示他“承认新自由主义已死”[19]。2022年4月13日,历史学家加里·格斯特尔(Gary Gerstle)在接受著名杂志《国家》访问时表示他认为虽然新自由主义的一些元素仍然存在,但是新自由主义政治秩序已经终结[20]。
2011年, 占据华尔街运动结束后,商业自由主义主导时期随即展开,这是一个在由多极强权所构成的资本主义体制的主导下的和平时期,直至2022年俄乌战争爆发、世界逐渐分为两大阵营后,商业自由主义的地位才被民主帝国主义取代。[原创研究?]
就整体来说,新自由主义主张国家不应该限制公司的发展,相反,国家应该实施各种政策以帮助公司成长,并且抑制工会等可能会妨碍公司发展的组织的势力扩张,从而促进公司不断壮大,这些公司所获得的成果最后将会使全体人民获得益处。虽然新自由主义以维护市场自由为由,反对国家实施对于公司在赚取利润方面上的监管措施,但是新自由主义并不反对国家给予公司补贴及税收优惠等等[21]。新自由主义亦主张优先发展金融业。此外,由于新自由主义认为每当人们准备作出任何决定,都会运用合乎理性的市场式思维模式[22],因此它认为一切都是市场,故此它把自身视为能够解释所有现象的意识型态并主张消除人们对于市场的偏见和扫除会阻止人们作出市场式行为的所有障碍。这些主张引发了很多争议。
新自由主义以利益均沾论为理论基础之一,该理论声称富裕的人积蓄金钱的唯一一个原因是他们认为自己没有足够的金钱,只要给他们更多的金钱,超过了这条界线,他们便会花费多馀的金钱,从而使贫穷的人受惠,例如在利益均沾论中,公司基于成本及随意设定的目标利润来定立价格,如果它们有更多的金钱来抵销成本,它们便会雇佣更多人来生产更多商品,使工作机会增多,但批评者认为这完全不符合市场经济体系的原则,原因是价格一般是由公司及消费者所共同定立的,而且雇佣更多人会降低利润率,这不符合公司营利的目的,公司有可能会囤积这些金钱[23],亦有可能会拿这些金钱来进行过度的投机活动,因而不再专注于对产品质量的提升,这些投机活动亦可能会造成金融危机,公司亦有可能会用多馀的金钱来打压其他企业以垄断该行业,在竞争对手全都消失后,这些公司便能随意提高价格,导致贫富差距不断扩大。
根据柏克莱加州大学的经济历史学教授、新自由主义拥护者的布拉德福德·德隆所提出的说法,新自由主义有两个主要的原则:
“ | 第一,在产业核心和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之间的紧密联系,而这种发展模型是那些贫穷国家在快速迈向繁荣的途中所不可或缺的(因此所有国际贸易的障碍应该尽可能的彻底移除)。第二,政府缺乏运作大型产业和商业公司的能力。因此,除了收入的重新分配、公共建设、司法的执行和一些其他领域之外,政府规模应该被减缩并民营化。 | ” |
新自由主义的批评者认为德隆教授所提及的两个原则描述了“渗漏效应”的一部分,在新自由主义主导下,经济的成长和科技的进步某程度上轻微地造福了贫穷国家和其人民,但这种过程是由跨国公司、富裕国家的精英及富裕国家所控制的组织(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主导的。批评者也宣称这些理论与实际的情况不相符。而新自由主义的辩护者则声称“发展即为自由”,更多的经济成长、专业化和机会的产生使得个人能够达成更多在僵硬的贸易保护制度里所无法达成的目标。但批评者认为这种说法扭曲了“自由”一词的含意,新自由主义试图使一切都服务于经济利益,这是经济主义的其中一个主张。
如同以上述及的,新自由主义的原则也被称为“华盛顿共识”— 一套替拉丁美洲国家量身打造的政策。如同布拉德福德·德隆对于新自由主义的定义,华盛顿共识也规定国家必须保持稳定的外汇汇率和政府的预算平衡。但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起,华盛顿共识便已因失去效用一事而逐渐破灭。批评者声称华盛顿共识是美国用来支配拉丁美洲国家的经济发展的工具。另一方面,一些专家认为新自由主义和华盛顿共识并不是同一回事,他们指出两者之间有不少差异。
一些人声称新自由主义和放任自由主义及古典自由主义是相同的,但事实上这两种意识型态之间存在一些差异。虽然在经济学方面上,两者都提倡市场经济和自由贸易,但是新自由主义也有其国际关系学理论(制度自由主义),其主张以国际性的制度和一定程度上的国际同盟作为国际谈判和管理国际协议的手段。新自由主义认为国家之间更加紧密的联系能够促使国家快速发展,同时也能减低国际间的紧绷,或者至少能减低国家利用军事手段解决问题的情况,新自由主义也认为国家能够在协助跨国公司发展的方面上发挥较大的作用,而且认为世界金融管理组织能够有效地分配资金。相较之下,经济自由主义主张把政治社会及经济社会严格地区分开来,而放任自由主义反对新自由主义关于全球政府的主张,也反对由国家捆绑个人来进行外交谈判。
新自由主义认为通过世界金融管理组织借钱给贫穷的国家能够使双方都获得很大的收益,原因是这些国家能够利用这些金钱来进行各种有助于经济发展的工程,而借钱的一方也能够赚取利息,但很多批评者认为这只是金融巨头在试图捆绑这些国家并尝试抢夺它们的财富,亦有批评者声称所给予的借款可能会落入贪腐的官员手中,就算被用在进行这些工程一事上,这些工程也未必能够产生利润,此外,随意借钱给这些国家可能会使其经济状况恶化[24],原因是这种行为不但不能够使平民百姓及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受益,而且从长远来看,过多的外债可能会阻碍这些国家从国外吸引投资者来投资给它们,还有,如果它们偿还不起债务,便可能会造成经济危机[25],此外,如果没有严格的监管措施,当权者可能会滥用这些借款,因而妨碍经济成长[26],债务增加本身也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27]。另外有不少批评者认为新自由主义国家试图透过借钱给这些国家来摧毁其法定货币的信用基础,从而加强自身的金融霸权。一些阴谋论者这样描述新自由主义国家的企图:
要尽量鼓励他们(国家)花费、 鼓励他们向我们借贷,这样我们就有十足的把握来摧毁他们的信用、 使他们的货币贬值、通货膨胀。只要他们对物价失去了控制,他们在国民心目中就会完全垮台。
要以我们的经济和技术优势,有形无形地打击他们的工业。只要他们的工业在不知不觉中瘫痪下去,我们就可以鼓动社会发起动乱。不过我们必须表面上非常慈爱地去帮助和援助他们,这样他们(国家)就显得疲软。一个疲软的国家,就会带来更大的动乱——〈十条诫令〉
一些人认为使用这种方法确实可能会使金融巨头在短期内获得巨大的利益,但这需要新自由主义国家干涉这些国家的内政以确保新任领导人会偿还债务,否则这些国家可能会拒绝支付贷款,此外,永远操控这些向它们借钱的国家的发展是不可能的,这些国家终将作出回应,从长期上来看,新自由主义国家可能会因此而蒙受巨大的损失,金融巨头却能够避免承担后果而成功保障自身的利益。
很多新自由主义者主张依靠国际游资来解决全球性的经济问题,但批评者认为国际游资在二十一世纪初造成了许多金融危机,如亚洲金融风暴。
新自由主义所使用的概念在经济学界逐渐普及,不只是因为政治权力平衡的改变(如同以上述及的),也是因为许多经济学家发现到在二战后贫穷国家的经济发展策略并没有发挥其原先假定的效用。尤其是那些为了实行大量公共计画而债台高筑的左翼贫穷国家。新自由主义也是因民粹主义及福利自由主义的失败[需要解释]而崛起,但即便如此,现今不少北欧国家仍因奉行福利资本主义一事而取得很大的成效,而一些中欧国家仍然奉行莱茵资本主义。
新自由主义者认为 许多东亚国家和地区(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韩国、新加坡)以出口为主的、由国家所主导的经济政策的失败[需要解释],以及计划经济或国有共产主义的失败[需要解释],都说明了对新自由主义式改革的需要。这种改革的方式是让来自于国外的资金可以完全自由地在国内流通。
然而,一些自由社会主义者认为新自由主义者对社会主义所提出的抨击意见事实上只适用于国有共产主义身上,原因是国有共产主义经济模式与民主社会主义经济模式非常不一样,这些自由社会主义者认为自由社会主义实际上是被完善了的自由主义,并且声称国有共产主义只是让国家取代了资本家的地位,因而导致资本家式生产方式的弊病在这些国家国内变得更加严重,而且限制了国民的自由,而自由社会主义拥有经济民主的元素,同时保留了市场经济体系,因而比国有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有资本主义及国家资本主义等等更加公正和有效[28]。
新自由主义在某些方面上与经济保护主义并存,例如布雷顿森林机构在要求其他国家允许资金自由流动的同时大力补贴美国国内市场,批评者认为这是不公平的,而且违反自由贸易相关原则[29]。
新自由主义认为不平等是无法被消除的,它认为人们在能力上有优劣之分,人们之所以无法取得成功,是因为他们不够努力或能力不足[30]。新自由主义亦认为如果奉行共产原教旨主义、 强行令所有人都有同样多的收入,就会是非常不公平的,而且会导向极权统治。但批评者认为新自由主义故意忽视外在因素对人们能否获得成功一事的影响,试图推卸责任,而且平等并不一定意味着收入上的完全相等,国家或社会能够透过消除歧视和提供协助等等来使更多人拥有更多成为成功人士的机遇。
新自由主义者把民主等同于所谓的消费者主权,他们声称消费者选择购买某一企业所售卖的商品便是民主的表现,但批评者认为新自由主义者扭曲了民主的含意,又故意混淆了理想中的市场及法治等概念,并且致力于把每一个领域都纳入到市场的范畴之内,试图借此消除公民社会的独立性和加强对国家的控制,从而获得更大的政治权力并借此利用国家来巩固大公司的地位[31]。
著名经济学家盖瑞·贝克及理查德·波斯纳曾经声称所有社会生活都可以被视为一个市场,贝克曾在一次演说中宣称:“无论个人是自私的、利他主义的、忠诚的、怨恨的还是受虐狂的,他们都会按照自己的想法使福利最大化。”因此贝克声称不再需要假定存在类似纯粹或自由市场的东西,这意味着新自由主义者可以简单地忽略针对这种理想化范畴引出的矛盾的抨击意见,此外,新自由主义者不必花时间试图构建的纯粹的或自由的市场,也不必等待市场社会在未确定的将来的某个时刻到来,但有批评者认为由于贝克不试图定义何谓犯法,因此贝克所持有的观点可能会被用以试图正当化违法行为,而这种行为可能是违背道德的,例如伯纳德·哈考特(Bernard Harcourt)曾经表示他认为贝克的论点意味着“我们都是潜在的罪犯。 ...... 如果价格合适,我们每个人都会犯罪”,也有批评者认为这个观点充满错处,例如贝克认为社会生活本身就是市场,但这些批评者认为贝古忽视了构建新市场所需的巨大人力、社会及技术努力,此外,而如果要采纳波斯纳所持有的的观点意味着要研究某些权利 如财产权或其他权利 是如何通过被构建出来的市场被建立、被分配和被交易的,事物能够被市场化不代表事物本身就是市场,贝克所提出的这一说法是新自由主义其中一个受到最多抨击的观点[32]。
拥护马克思主义的著名经济地理学家大卫·哈维博士在其著作《新自由主义简史》中表示:“简而言之, 新自由主义化意味着一切事物的金融化。毫无疑问, 权力从生产世界被转移到了金融世界。”[33]抨击者认为过度的金融化会使国家陷入产业空洞化这个困境,而且会使大量从事制造业的人失业。
新自由主义在实践上的变化相当广泛。一些人认为管制的透明度、发展、和统一是最重要的目标,一些人则认为解除国家管制才是主要目标。许多兴复自由主义者抨击这些理论被实践时采取的方式。一些人则反对世界银行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组织的介入。其他一些人则归罪于在1980年代被采用的“休克疗法”,其认为这种疗法造成了大量的经济破坏,并且认为瞬间的市场化(如主权国家联盟在苏联瓦解后所实施的政策)导致了中央化而腐败的经济寡头政治,而这些正是兴复自由主义所反对的(不过辩护者也指出爱沙尼亚和波兰的快速改革的成功,以及改革较慢的国家如摩尔达维亚及俄国经济状况的逐渐改善,但这种改善被批评者认为不是由新自由主义所造成的,而是俄国在奉行普京主义之后才出现的,而且新自由主义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至今仍然存在)。
新自由主义的实践有不少失败的例子,世界银行的首席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宣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迫使许多并不适当的国家接受新自由主义和华盛顿共识的政策,造成许多悲剧性结果(但也有意见认为是这些国家自身推动过于急速的金融市场自由化进程,并不是由美国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造成的[34])。新自由主义也被民粹主义者、社会自由主义者及反资本主义者抨击,他们认为无限制的市场力量最终将无可避免地扩大财富的不平等,也因此会导致权力的不平等[35][36][37]。
新自由主义经常被等同于市场原教旨主义或自由放任主义等等[38],但事实上它们并不相同[39]。
1938年,在沃尔特·李普曼(英语:Walter Lippmann)座谈会上,新自由主义一词被创造出来,并且最终被用来描述一套特定的经济学理念[40][41],其理论建基于在二战结束后盛行于德国的秩序自由主义(Ordoliberalism)。座谈会将新自由主义的概念定义为涉及“价格机制的优先权、自由企业、竞争体系和强大而公正的国家”的意识型态[42]。根据与会者路易·鲁吉耶(Louis Rougier)和弗里德里希·哈耶克(Friedrich Hayek)所提出的说法,新自由主义的竞争将建构出一个由成功人士所构成的精英结构,他们将在社会中拥有权力,这些精英将取代现有的代表大多数人的代议民主制[43][44]。新自由主义意味着提倡国家干预的现代经济政策[45]。
奥地利派所提出的一些主张暗示国家必须存在,原因是国家能够阻止对价格的“操纵”,这是奥地利派与秩序自由主义者之间的共同点,国家的存在性能够确保人们会被迫采用类似市场式思考方式的思维和行为,这也是福柯以及受其影响的人强调需要将新自由主义视为一种政府性形式的原因[32]。
新自由主义不同于自由放任主义,原因是它不主张实施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而是包含高度建构主义思想,它主张建立一个强大的国家以在社会的各个方面带来类似市场化的改革[31]。人类学家贾森·希克尔(Jason Hickel)也抨击了关于新自由主义需要国家撤出以支撑完全自由市场一说的观点,他认为新自由主义的传播需要大量的国家干预来构建一个全球性的“自由市场”[46]。
经济政治学家娜塔莉·摩宁斯达尔(Natalie Morningstar)在其论文中声称凯恩斯主义和新自由主义都包含干预主义思想,只不过凯恩斯主义建议国家干预经济以促进经济发展,而新自由主义建议国家干预经济以保持市场竞争,娜塔莉亦表示最好把新自由主义理解为一种灵活的治理模式 而非一种单一的思想体系[47]。
经济哲学家菲利普·米罗夫斯基(Philip Mirowski)博士在《新自由主义的十三条诫命》一文中声称新自由主义试图成为一种能够解释世界上所有方面的现象的意识形态,此外, 新自由主义不可被等同于市场原教旨主义,由于与传统的自由主义相比,新自由主义更加依赖强大的国家来维持社会秩序、镇压抗议活动、安置失业人士、维护市场运作和支持跨国公司对外扩展业务等等,因此新自由主义实际上在很多方面上并非与𦾔自由主义(Paleliberalism)相一致[48]。
新自由主义被认为是一种强调金融市场的作用并鼓吹国家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政策的意识形态,这与反对干预市场的放任自由资本主义形成强烈对比[49]。
在国际用语上,新自由主义一词指的是一种政治哲学及经济哲学理念,它强调自由市场的机制,而且反对国家对国内经济的干预和对商业行为及财产权的管制[50]。在国外政策方面上,新自由主义支持利用经济、外交压力或是军事介入等手段来扩展国际市场,达成自由贸易和国际性分工的目的。新自由主义支持透过国际组织与条约(如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银行)对它国施加多边的政治压力。新自由主义支持私有化,反对由国家直接干预和生产(如凯恩斯主义)。为增进公司效率,新自由主义反对最低工资、劳工集体谈判权等政策。新自由主义也反对社会主义及环境保护主义,其声称这会妨碍人们构建自由市场。
在美国, 新自由主义一词通常也与自由贸易和社会福利改革等立场相连结,但并没反对凯恩斯主义或环境保护主义。举例而言,柯林顿总统时期的重要经济学家布拉德福德·德隆便是知名的新自由主义者,但他也是凯恩斯主义者,支持收入再分配,同时批评布希政府的执政。美国总统隆纳·雷根和共和党,英国首相柴契尔夫人和保守党常被视为新自由主义的拥护者。
一些新自由主义者认同关于充分就业和理性预期的理论等宏观经济学理论的正确性,这些理论得到综合了纽古典派思想及新凯恩斯主义思想的占据重要地位的纽凯恩斯主义者的认可。
新自由主义的兴起有赖于通俗经济学(Popular Economics)理论的传播,通俗经济学教科书试图使人们像通俗经济学家那样思考,彼得-威姆·祖德霍夫(Peter-Wim Zuidhof)声称经济学越来越被其“方法而非其研究的‘对象’所定义”,他声称这种对经济学的定义的转变是一个新现象,暗示了在更近期的经济学教学中或者至少在流行和教育文本的表述中,经济学越来越被框架为理解世界的最佳方式,祖德霍夫表示他认为这反映了一种“新自由主义”的理性[32]。
在中文语境中,Neo-liberalism 和 New Liberalism(亦即社会自由主义)都被翻译为“新自由主义”,尽管在英文圈或中文圈中,这两个用词都常被混淆,不过两者其实是不同的意识形态。neo-前缀有“复兴”、“复制”的意涵,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是奠基于古典自由主义的经济方面的产物(经济自由主义)并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理论体系;新的自由主义(New Liberalism)则通常与社会民主主义等构成第三种道路的意识形态有关。
在最接近放任自由主义的形式上,新自由主义是一种根基于未经管制的贸易和市场的经济意识形态,以及在冷战结束后、或全球化所提供的商业扩展上,主张自由市场、自由贸易、和不受限制的资本流动,认为这样将能创造出最大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利益。这种形式的新自由主义主张将政府的开支、税赋最小化,同时也将政府的管制最小化,并将政府对经济的直接干预最小化。他们主张自由市场的力量将能自然地在许多领域创造出最高的价值。在西方国家,新自由主义主张福利国家制度应该被撤销或民营化。这种形式的新自由主义以全球化来运用全世界的资源:廉价的劳工、原料、市场—尽可能以最有效率的方式来运作,并且要让更多的市场开放让已开发国家参与。然而,这种形式的新自由主义更为接近茶党运动参与者所拥护的放任自由资本主义,现今新自由主义较为常见的形式大多主张国家以各种方式帮助公司发展。
新自由主义能被套用至相当广泛的层面,这些层面并非都与保守主义政党相连结。这些层面包括了减轻政府对金融公司的管制、从企业福利制度转向私营的福利制度、从布雷顿森林协定的低贸易量转移至高贸易量的货币流通环境,利用相对优势来增加国内生产总值和工资中位数(median wages)。新自由主义还声称开发中国家之所以产生腐败问题的原因正是因为国家对市场机制的干涉和管制,例如补助价格、设定工资等,并且主张这些国家应该打开门户、容许跨国公司进入其市场和保障它们应有的利益以促进竞争。
新自由主义在国际政策层面上的主要竞争对手是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认为人民、国家、以及公司的本质是良善的。相反的新现实主义认为人民和国家都只是依照其自身的利益行动,并且认为一国只有在对其自身有利的情况下才会与他国合作。新自由主义坚持绝对增益(absolute gain)的理念也显示他们比新现实主义者更加乐观。相较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比较能接受国与国之间收益不均的合作行为。
一些人批评新自由主义只是由上层阶级所强行施加的意识形态,他们宣称新自由主义借由受到美国支持的世界金融管理组织来增强跨国公司的实力。由于这些国家支持新自由主义,因此许多批评者认为这些政策是已开发国家和跨国公司对其他国家的剥削。批评者认为这些制度并没有促长当地的发展,而只是确保了已开发国家对他们的支配地位优势罢了(参见华盛顿共识、社团主义),批评者也认为新自由主义的政策给予跨国公司超越当地民选政府的权力,因为公司能够运用他们撤离资本的能力(也因此影响工作机会和经济)来作为影响政治的手段。
新自由主义的拥护者则会反驳道资金流动的自由是高效率的金融市场所不可或缺的。他们引述许多针对1970年代经济动乱和冲击的研究报告,并且声称自由的金额市场能够更为稳定地应付这种冲击、产生更高的经济成长、更多的资本回报,也因此会有更多投资和发展。他们主张将其他国家的经济与已开发国家相连结将能促成全球的稳定,也因此能创造出更多所谓自由的社会。
著名社会学家马克·费舍尔(Mark Fisher)声称新自由主义带有乌托邦色彩,它承诺会给世界带来一个美好的共冨主义社会,在它失败之后,资本主义现实主义(Capitalist Realism)作为替代品兴起,它认为在资本主义之外别无选项,导致公众失去摆脱资本主义对他们的操控的意愿,马克·费舍尔声称以中国为代表的新重商主义国家是新自由主义国际秩序所面临的巨大威胁[51]。
“新自由主义”经常被反全球化运动参与者及左派人士用作一种贬抑词,所指的并非一种单独的意识型态,而是指称与对全球资本主义的奉行、对跨国公司权力的扩大和自由贸易对工资和社会结构产生负面影响这一现象有关的各种意识形态。
如同许多政治用词,新自由主义者一词被以各种不同的方法被用以指称不同的团体及不同的人士,因此这一词可以用许多不同的方式被加以分类。其中一种最为局限的定义是“主张实施自由放任主义政策、支持由资本主义所主导、推动私营化进程和维护贸易机制的人士”,在这种特定的形式下,新自由主义算是财政自由主义的一种形式,它要求已开发国家和开发中国家执行严厉的预算纪律、实施预算的平衡及贸易的流动。在这种定义下,突出的自由市场资本主义者包括了隆纳·雷根、玛格丽特·撒切尔和艾伦·格林斯潘[52]。
在更广泛的定义上,新自由主义指的是那些会赞同布拉德福德·德隆所提出的理论的人,亦即任何主张限制政府提供公共利益的人、推动全球化进程的人都是新自由主义者。在这样的定义下,约瑟夫·史迪格里兹和阿马蒂亚·库马尔·森也是“新自由主义者”,尽管他们都被兴复自由主义者高度批评。
这两者的差异可以从史迪格里兹对于华盛顿共识的抨击中看出,亦即 虽然全球化和全球贸易是良好的,但是它们在实践上已被引导至会造成贫穷国家更为贫穷的方法上。他也指出农业的补贴和贸易壁垒,以糖为例,他举出糖在已开发国家和开发中国家之间进出口的价格差异,以及以“热钱”作为外国投资工具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对强调自由市场作用的兴复自由主义者而言,未经许可就对农业进行补贴是错误的,这些都与自由贸易相关政策相违背。
其中一个最有名的商业自由主义者是著名作家汤马斯·佛里曼记者,他在《纽约时报》的专栏长期以来一直提倡自由的全球贸易,同时也抨击对于农业的补贴及反全球化的运动,这些观点也呈现在他所著的《世界是平的》一书中。
在中国大陆,于改革开放时期,资产阶级经济学思想传入中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大多非常认可市场原教旨主义代表人物司密·亚当教授所提出的关于看不见的手的说法[53],他们鼓吹国家致力维持资本主义式市场的无政府状态,并且声称经济发展不应该受到法律及政策的束缚[54],而在邓小平南巡事件结束后展开的新自由运动 的参与者多为奥地利派的拥护者、经济原教旨主义者(主张透过在市场上进行买卖来满足人们的所有需求[55])、自由市场原教旨主义者(鼓吹国家完全无所作为,又主张只依赖自发性活动来主导社会和反对进行任何形式的政府活动[56],也反对实行任何形式的经济计划并视之为对于自由的威胁[57],而且反对进步主义及福利主义等部份意识型态[58])或自由市场保守主义者(主张构建自由市场,同时主张由华斯普等受到保守主义者所重视的群体来主导社会以维持所谓的自然秩序[59])等人士,该运动的代表人物被视为著名产权经济学家张五常教授,他们当中有很多人主张任由人民按照自发秩序论的原则来构建社会[60][61],并且相信市场是万能的,在不受干预的情况下能够满足任何愿意投入钞票的人的任何需求[62],他们当中亦有不少人推崇拥护无政府资本主义的著名经济学家汉斯-赫尔曼·霍普教授的哲学思想,后者拥护保守放任自由主义并强烈反对民主主义及平等主义等部份意识型态[63]。由于他们十分重视自由竞争,因此拥护干预主义的人士(如特色社会主义者、新权威主义者及新左派人士)经常把主张完全放弃管制和反对对经济活动作出任何形式的干预等等的人士称为新自由份子并对其所持有的观点作出猛烈抨击[64][65],他们指责这些所谓的美英经济学家宣扬认为国家只需要负责确保要素能够在全世界自由流动[66]的空想资本主义[67],然而事实上新自由主义者未必认为完全不干预经济活动 必定能够带来益处,其所提出的建议也比这些所谓的新自由份子所提出的建议复杂得多[68]。
新自由主义面临着来自左派和右派的专家、记者、宗教人士及活动家的批评[69][70]。2008年的经济大衰退引起众多学者对新自由主义的批评,因为该次环球金融危机正是多年来新自由主义对于金融市场的放纵行为造成的[71]。
一些经济学家认为新自由主义政策可能造成“道德危害”: 政府和国际的金融组织必须协助拯救开发中国家和其债权人,因为他们已经大到无法倒闭的地步了。而这又进一步鼓励了投机行为和伴随而来的风险。他们指出一连串国家如墨西哥、俄罗斯、东欧、东亚和阿根廷的货币价值侵蚀 显示出如果政府允许投机行为,却没有足够的惩罚或管制机制,将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一些专家声称新自由主义并非完全与民族主义对立,相反,它有时会试图使自身的价值观与民族主义价值观相兼容,因而加剧不同民族之间的冲突[74]。
对于新自由主义—无论是其理论或实践的批评者为数众多。尤其是在那些资产被外国人大量收购、同时国内政治和经济制度又被贸易和资本快速流动所侵蚀的开发中国家。即使是在新自由主义内部也存在争议,一些人批评许多已开发国家在要求其他国家开放市场的同时,却依然对其自身的国内农业市场实行保护政策。
反全球化运动是新自由主义最明显的对手之一,这个运动的参与者特别抨击新自由主义允许“资本自由流动”但却不允许劳工自由流动的制度。他们认为新自由主义的政策怂恿一种“越竞争越恶劣”的情况,因为资本的流动造成环境和劳工水准的大幅降低,而且只不过是现代版的“向邻居乞讨”的帝国主义。新保守主义的盛行亦被认为是新自由主义国家为强行打开其他国家的国门一事而制造出来的现象。
一些专家声称新自由主义式改革的成功有赖于社团主义制度的发展[75],而最初奉信新自由主义的政客在取得大权之后,可能会推动威权主义化进程和建构稳固的保护主义制度以试图维持其地位,并且不当地试图限制政治自由及经济自由[76][77][78][79]。
一些马克思主义者声称新自由主义在取得主导地位后,新自由主义国家正在因其失败而逐渐转向至新法西斯主义,这些马克思主义者抨击了被视为新自由主义代表人物之一的著名经济学家路德维希·冯·米塞斯教授所持有关于任何可能会危及市场经济体系地位的意识型态都是所谓的破坏主义一说的观点,他们这样描述新自由主义关于国家职能的观点:“除维护国际金融流通外,管得越少的政府越是好的政府,似乎唯一正当和合法的政府是维护金融霸权地位的政府。”他们也声称新自由主义者试图合理化世袭资本主义的存在性、迫使国家屈从于金融公司的利益和寻找能够为经济危机承担后果的替罪羊(如文化马克思主义者及外来移民)等等,因此新自由主义已经因其巩固了大公司所拥有的特权一事而衍生出了新封建主义,而新自由主义国家因社会上开始出现仇外情绪等特征一事而正在出现新法西斯主义化的现象,为此 这些马克思主义者提出了一系列应对方案[80]。
在理论上或实践上曾经抨击过新自由主义的知名人士包括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81]、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82])、迈克尔-哈德森(Michael Hudson)[82]、张海俊(Ha-Joon Chang)[83]、罗伯特-波林(Robert Pollin)[84]、朱莉-马塔伊(Julie Matthaei)[85]、和理查德-D。沃尔夫[86];拥护放任自由社会主义的语言学家诺姆-乔姆斯基[87];拥护马克思主义的著名地理学家和人类学家大卫-哈维;拥护马克思主义的斯洛文尼亚大陆哲学家斯拉沃伊-日泽克[88],政治活动家兼公共知识分子科内尔-韦斯特[89];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盖尔-迪尼斯[90];作家、活动家和电影制片人纳奥米-克莱因[91];天主教首脑方济各教宗[92];记者和环保活动家乔治-蒙比奥[93];比利时心理学家保罗-韦海格[94];记者和活动家克里斯-海吉斯[95];拥护保守主义的哲学家罗杰-斯克鲁顿;以及改变全球化运动,包括ATTAC等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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