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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亲,又称为契亲、假亲(日本),或俗称干字辈、金兰契,是一种人际关系,结干亲、拜干亲又称上契,“谊”是指情谊,“契”是指契约,是指两个或以上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结为一种拟亲属的关系,彼此之间以亲情维系,可以是长辈和幼辈,也可以是同辈。通常友上加亲,亦友亦亲,关系比一般的远亲和一般的朋友更密切,同辈的结干亲又称结拜、结义、换帖。
日本也有认干亲的习俗,而且要通过一定的仪式,但日本的“义父母”或“义兄弟姊妹”不但指结干亲的亲属,还包括所有非血亲的关系,如继父母、岳父母、妻舅等继亲和姻亲。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有结干亲的习俗,但仪式和性质也各有不同。
在中国古代,结干亲属于较为严肃的关系。现在仪式往往已经简化,有些只是口头承诺,彼此承认,可是没有进行任何宗教或祭祀仪式,也没有书面的契约成立。
长辈和幼辈通常会结为谊父母和谊子女关系。谊父母对谊子女通常要负起管教、照顾的责任,他们的责任一般没有亲生父母那么重。谊父母也称为义父母、寄父母、干爹娘。这种结干亲关系又称拜过房爷、拜过房娘。
在古代,谊父母有时要负起抚养的责任,尤其是谊子女的亲生父母已去世或无力养育子女的时候。谊父母和养父母的差异在于前者与谊子女的关系虽然亲密,但仍然不是正式的一家人;后者则是正式的亲属关系,视为血亲,称谓也和亲生父母子女无异。有时同辈之间结干亲,也会互相认对方的父母为谊父母。
如果双方的年龄相差很远,已经是祖孙般的年龄差距,则会认作谊祖父母和谊孙,有时也包括自己与父母的谊父母、谊父母的父母或谊父母,以及与子女的谊子女、谊子女的子女之关系。
谊子女、谊孙对谊父母、谊祖父母也要尽孝,于谊父母生前要像对父母那样尊敬和关心他们,谊父母、谊祖父母死后亦要拜祭,就像祭祖那样。
一些忘年之交会结为谊父母和谊子女关系,较年长的一方对于年幼的一方是一种亦父(母)亦友的关系,如谊父母是品行良好、拥有学识的人,谊子女亦可以从干亲关系当中得到品德和学识上的裨益。现在有些喜爱小孩子的人亦会把朋友的子女认作谊子女,尤其是没有亲生子女的人,认干子女可以享受弄儿之乐。有些父母希望子女多些人疼爱,健康快乐地成长,也会为子女找谊父母。
近年大中华地区不少大城市出现少子化现象,一些夫妇不想或不能多生子女,但又希望享受多儿多女的乐趣,就多认干儿子、干女儿。有些父母希望独生子女学习孝悌之道和与人相处的技巧,也会让子女认干爹娘,让干爹娘帮助自己教育子女,同时也会让子女认干爹娘的子女为义兄弟姊妹,让他们可以有玩伴。
人口老化问题于大中华地区的城市也日益加剧,有些老人家没有子女陪伴,就认一些干子女,一些年轻人也乐意认老人家为干爹娘,对他们付出关怀和照顾他们,既满足彼此在情感上的需要,又帮助老人的起居生活。
有些人和朋友会互相认对方的子女为义子女,两家人藉这种关系增进双方的感情,并把这种情谊延续至下一代。有些是因为一方对另一方有恩情,就以认干亲来维持长期交往关系以报恩。日本有一种认本家主人为干亲的,也有再次拉近本家与分家关系的作用。
在命理学有一种说法,若自己或配偶的命格中显示有婚外情或再婚之象,认谊子女可以化解,这种说法认为谊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就等于自己或配偶的挂名丈夫或妻子(实际上没有恋爱或性关系),可以避免婚姻出现问题。有些儿童刑克父母,父母就借“拜干亲”来转移命相,以确保家道昌盛。
另外,有些儿童命中有缺陷,有时也会用认谊父母的方式化解,所谓:“双爹双娘,福大命大,逢凶化吉,遇难呈祥”,体现父母对子女的祝愿。有些父母的命格显示无子,为了保住孩子就替孩子找谊父母,象征把孩子送给别人。广西壮族的地区称为拜契,有些父母会为子女找谊父母来帮补子女的八字[1]。四川西昌地区称谊父母为“保爹”、“保娘”,也反应了他们对谊子女的保护作用[2]。有些人专挑贫穷又多子女的人为子女的义父母,认为子女多的家庭中的孩子不娇贵,如成群小动物那样,容易长大。
在日本,如果一个家庭里多名孩子都相继死去,或者父母被认为有晦气,再生下孩子的时候就将孩子丢弃在外面,让家长事先安排好的干妈“捡”走。另一种是孩子出生后,家庭或父母遭到不幸,就托付给有福气的人作干亲“捡”走,称为“捡拾之母”。一些结干亲仪式,如请谊父母为谊子女取名的习俗,也有著希望小孩能够藉著沾谊父母福气健康成长的意味。
另外又有把神祇认作干爹娘的,又称“契神”,常见的认观音、妈祖、土地公、关公、保生大帝、清水祖师、太子爷等神明作干爹娘,有些会则会认大自然的事物如石头、大树为干爹娘,可能是原始宗教崇拜的遗留。契神一般限于未婚者,到准备结婚时,一定要去酬神,以表示自己长大成人,并感谢神明的庇佑。
明清时期的福建海商有认养儿子的习俗,据周凯《厦门志·风俗略·俗尚》记载,他们买贫家男孩为契子,像亲生儿子那样抚养,养大了就派出海,赚到钱的就给他们多娶妻妾来留住他们[3]。傅衣凌认为这是一种变相的奴隶制[4]。
汪文芳的《增补书柬活套》收有一份投身为义男(契子)的文书《靠身文书》,节录如下:
“ |
立靠身文契:(投身者名字)行年(岁数)系(府名)府(县名)县人,因家贫无食,央中(投身者名字),情愿投靠到某府为义男…… |
” |
这种制度是因为从事海上贸易者不愿亲生儿子出外冒险,就买贫家子为契子,贫家子也希望循此途径致富,因而盛行。当中有些也发展出进一步行为,例张遴白《难游录》写道“李习者,闽之巨商也,往来日本与夷狎,遂弃妻子娶于夷。芝龙少年姣好,以龙阳事之。”,即描述李旦及郑芝龙(郑成功之父)的同性恋关系[5]。不过该书籍内容多作者自己想像或乡野流言,可信度有限。
有些人为了攀附权贵或利益交换而结干亲。
明朝奸臣严嵩、魏忠贤都有不少人认作干爹,严嵩有三十多个干儿子,魏忠贤势力最大的时候,朝中不少官员都是他的干儿子,如“五虎”、“五彪”、“十狗”、“十孩儿”、“四十孙”等,他自己也曾经认魏朝为义父。
清朝乾隆时有一翰林,为了得到试差,就攀附权贵,让妻子去拜大学士于敏中的夫人为干娘,拜尚书梁诗正为干爹。梁诗正每上早朝,翰林妻子都先把朝珠放在胸口上焐温,然后亲手给梁诗正挂上[6]。
晚清以拜干爹娘来拉拢关系、攀龙附凤的情况仍然很普遍,例如盛宣怀拜李鸿章为干爹,陈璧拜奕劻为干爹,很快就成为侍郎,后又升为邮传部尚书。除了自己拜干亲外,也有让妻妾、子女拜他人为干爹娘,如毓朗是民政部尚书善耆的下属,当时为侍郎,为巴结善耆就让自己的福晋拜善耆之母为干娘,后来他又让福晋拜奕劻的五福晋为干娘,在奕劻主持内阁期间,他因此当上了军机大臣。
胡林翼为与官文拉关系,让自己的妾侍拜官文的太夫人为义母。晚清江西道监察御史赵熙有《广和居题壁诗》两首,辛辣地讽刺了这种谄媚权贵的干亲关系[7]。
这类谊子女实际上是谊父母的手下,常会因此得到提拔。由于这种关系以利益为基础,双方感情不稳固,亦常有猜疑,有些会因为利益冲突导致关系破裂,甚至互相残杀。《后汉书·吕布传》就记载董卓和吕布结为义父子,吕布甚得义父宠信,不久就升为中郎将、封都亭侯[8],有一次吕布惹怒了董卓,董卓向他掷戟,差点把他害死。后来吕布找王允,跟他提到自己差点被董卓害死的事,王允就跟吕布商量铲除董卓,吕布起初因为念及义父子关系而不愿意,后来王允对他说,他和董卓并非真正父子,董卓用戟掷向他时也没有顾及父子之情。当时吕布又与董卓的侍婢私通,怕被发现,就不顾义父子之情杀死董卓[9]。
有些人为了攀附权贵或取得利益,甚至会拜年纪比自己小的人为干爹娘,唐朝时安禄山为了讨好唐玄宗和杨贵妃,就拜比他小二十多岁的杨贵妃为义母,每次都先拜见杨贵妃,再拜见唐玄宗,“先母而后父”[10]。后来安禄山却与史思明起兵叛变,史称安史之乱,此次叛乱亦引发马嵬之变,其“义母”杨贵妃亦在此次兵变中被绞杀。五代后晋石敬瑭拜比他年纪小的契丹君主耶律德光为义父,自称“儿皇帝”,也是属于这一类。
现在有些人为了让自己有靠山,也会认有一定社经地位的人为干爹娘,近年中国大陆一些官员、干部贪污、腐败的案件,就是干亲之间互相勾结。有些犯罪分子认了官员为干亲,还得到包庇,令治安恶化。
在日本传统封建制度中,则是常有引外来养子继承家名的情况,像在战国时代常有大名凭势力强行要小家族收本家的庶子为养子继承,变相侵吞对方家族的领地,像著名的大名毛利元就诸子皆不同姓,就是全都送入不同家族将他们的领地收为自家分支。到了江户时代,大名之间虽不再互相攻伐,但是难免会有家族无嗣的情况,使大名家面临后继无人的窘境,此时便会在德川幕府仲裁下收另一家大名的庶子当谊子继承家名。
有些当初为利益而认干亲的,后来亦发展出真正的亲情,形成另一种形式的用人唯亲。
除了以上原因外,还有乳母和乳子女的关系,也算是一种谊亲关系,因为东亚传统认为,乳子女吃乳母的奶长大,乳母就有了哺育之恩,所以要对乳母尽孝道。日本把认作干娘的乳母称为“哺乳之母”。
另外,东亚传统的师徒关系,也算是一种谊亲,中国传统又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母)”的思想,而拜师成为入室弟子需要经过一定仪式,比普通的师生关系更牢固,因此师父与徒弟之间也有著义父母子女的关系。
以上模式只是常见的结干亲原因,两种或以上的原因结合的结干亲关系也很常见。例如父母为了让子女平安成长,找喜欢小孩的朋友作为当子女的谊父母。有些买卖或利益交换关系的义父母和义子女在相处当中建立亲情。也有当初出于感情而结干亲,后来在公职上变成裙带关系。日本习俗除了因为生母不能或不愿哺乳外会找乳母,还有一些是因为父母想为孩子带来好运而请有福气的妇女为乳母,并认作哺乳之母。而结干亲后谊父母与谊子女之间经济支援也很常见,也是表达感情的一种形式。
亦有些结干亲是利益和感情兼备,例如清朝时小宫女必须拜一个有威望又受宠的老太监为干爹,小宫女入宫后与家人分离,拜太监为干爹能补偿失去的父爱,又能在宫中得到靠山;太监无儿无女,认小宫女为干女儿就能享受儿女在膝下承欢之乐,对小宫女付出如父亲般的关怀,干女儿也可以为自己办事。
亦会有些本来是真心结干亲的,后来却因为一些事情而解除关系,甚至反目成仇。
因此,谊父母和谊子女与其他人际关系一样,有著情感的连系,亦不能完全脱离经济上的关系。
传统上结为谊父母和谊子女需要经过正式的仪式,中国各地有不同的仪式。常见的有父母抱子女认第一个碰到的路人为谊父母,谊父母送新碗筷、长命锁给谊子女。有些地方还有“承继纸”一类的契约。
谊父母、谊子女的称谓繁多,于不同地区也有不同的称谓:
结干亲为兄弟姊妹又称结拜,又称拜把子、金兰契、结义金兰,“金兰”出自《周易·系辞》[14]指双方的心意一致,这种关系又称金兰之交、金兰契友,又简称契友[15]。
结拜的习俗有悠久的中国历史,唐朝冯贽的《云仙杂记》记述了一个叫戴宏正的人每交到一个密友,就会把他的名字写在薄竹简上,焚香禀告祖先,称为“金兰簿”[16],金兰簿即结拜的盟约,又称金兰帖,因此结拜又称换帖。宋朝《太平御览·吴录》则提及张温与诸葛亮结为金兰之好[17]。
一些同辈朋友发现志趣相投,惺惺相惜,希望进一步成为亲如兄弟姊妹的关系,便会进行结拜的过程。一些独生子女渴望有兄弟姊妹,或一些人没有亲生的兄、弟、姊、妹其中一种,或与亲兄弟姊妹关系疏离,也会与好友结拜,建立手足之情。有些人会认谊父母的子女或亲生父母的谊子女为谊兄弟姊妹。一些父母也会为独生子女认谊兄弟姊妹,让他们可以有年龄相近的玩伴,也可以从中学习何谓手足之情,学会“悌”的传统美德,也可以训练社交技巧。
传统上义兄弟姊妹会立誓同甘共苦。因此誓词中常有“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说法,尤其多见于文学中。现实生活义兄弟姊妹之间责任的轻重视乎个别情况而定,通常包括相互支援、忠实、友爱等。通常义兄姊要负起保护义弟妹的责任,但一般义兄弟姊妹都会互相照顾,当中有人遇上困难,义兄弟姊妹就会倾力相助。有些义兄弟姊妹的关系比亲兄弟姊妹还要亲密。有些地方义兄需要资助义弟结婚娶妻的费用。有些义姊妹会同食同宿,有些甚至立誓终身不嫁,例如广东顺德的自梳女常常会结义金兰,身后的葬礼事务也由义姊妹处理。
也有一些是一群有共同目标的人结拜,凝聚各人的向心力。例如古代一些帮会如天地会的成员。这也演变成现在一些帮派(包括三合会)的入会仪式,而因此,闽南语对黑社会人士的雅称,即是“兄弟”。与帮派相同的理由,中国历史上,一些战争中的军人亦会结拜,公家有时不太阻止,因为相信如此一来,他们与敌军战斗时可能会更勇猛顽强、团结一致。但清朝害怕军人结拜,是参加天地会,故禁止。
大多时候,谊子女也会和谊父母的亲生子女和他们的其他谊子女互称谊兄弟姊妹。
与认谊父母一样,也有些为了利益或政治目的而结拜的。例如项羽和刘邦为了集合力量共同抗秦,奉楚义帝之命结为兄弟[18],后来两人却为了争夺统治权而发生战争(楚汉相争)。清朝的胡林翼与官文结拜,也是为了拉关系,希望有助仕途。
世界上不少地区和文化都有结拜的习俗,以下是部份地区和文化的习俗简介。
西方文化中也有同辈朋友间结拜的习俗。英文把结拜兄弟称为盟兄弟(Sworn brothers)或血誓兄弟(Blood brothers),结拜姊妹称为盟姊妹(Sworn sisters)或血誓姊妹(Blood sisters),男女结拜则称为盟兄弟姊妹(Sworn brother(s) and sister(s))或血誓兄弟姊妹(Blood brother(s) and sister(s),“血誓”是指经过一些与血相关的仪式立下盟誓,但Blood brothers和Blood sisters亦可以指亲兄弟姊妹。以不涉及血的仪式结干亲的多称为精神兄弟(Spiritual brother)或精神姊妹(Spiritual sister)。同性朋友之间的亲密情谊称为兄弟情谊(brotherhood)、男性同盟(male bonding)或姊妹情谊(sisterhood)、女性同盟(female bonding),即中文里的“哥们”和“姊妹淘”。
在古代欧洲地中海地区常有多人结拜的情况,例如一群希腊士兵会结拜为兄弟。在鄂图曼时期的巴尔干半岛,这类结拜最为普遍。结拜在塞尔维亚、阿尔巴尼亚和保加利亚也很常见。
现在欧洲的结拜仪式多为复古,模仿部落时期的仪式。
美洲原住民也有结拜的风俗。包括个人之间的结拜与部族之间的结拜。
印度有异性结为义兄妹或义姊弟的习俗,在一个称为Raksha Bandhan的节日举行,音译为拉克沙·班丹,梵文Raksha的意思是保护,Bandhan的意思是打结,即“保护结”。意思为保护绳节,由于有扎“圣线”(sacred thread,即护身绳,也被称为Rakhi,音译拉基)的仪式,亦有称为“扎护身绳节”。这个节日北方邦和拉贾斯坦邦(Rajastan)尤为盛行。可追溯至吠陀时代。
保护绳节代表了爱心、关怀及手足般的情谊,表示义兄妹、义姊弟之间互相扶持、互相保护和互相祝福的连系。
非洲不少部族都有结拜的习俗,他们的仪式通常包括血液的交换。有个人之间拜,也有部落之间结为兄弟部落。
基督宗教反对血液交换的结拜仪式,英文把以上帝祝福礼结为兄弟姊妹的仪式称为精神兄弟(Spiritual brother)或精神姊妹(Spiritual sister)。除了表示兄弟姊妹间的情谊外,还表示对上帝的尊崇,在基督宗教中是一种神圣的仪式。
基督宗教的洗礼仪式中为受洗者扮演作保的人称为教父母或代父母。教父母会教导受洗者(教子女或代子女)在宗教上的知识,如果教子女的双亲不幸死亡,教父母亦有责任去照顾教子。由于这种关系与中国传统的拜干亲关系近似,中文里有时也会把教父母称为谊父母或契父母。
东正教会有一种叫Adelphopoiesis(意为“结为兄弟”或“结为姊妹”[20])的仪式,盛行于九世纪至十五世纪。现时仍然有举行。
罗马天主教会也有由神父主持祝福礼结为兄弟或姊妹的仪式,称为Ordo ad fratres faciendum,即“结为兄弟的程序”,盛行于十一世纪至十九世纪。
因应地域、时代的差异,仪式进行的方式、繁简程度也各异。传统的结拜过程中,通常需要向神宣誓,证明自己的感情真挚。现代的一般较为简单,有些只是私下以兄弟姊妹相称,以后亲如手足,互相帮助、扶持。
不少地区、民族的结拜仪式都与血相关,血代表生命,也代表神圣,血液的交换象征血脉、生命相连,而割破伤口时所受的痛苦,也代表一种共同经历,共同的痛楚可以把人连系起来[22]。
所有结拜仪式都有立誓,立誓代表义兄弟姊妹关系的确立,从此各人的命运相连,甘苦与共,忧戚相关,也表示愿意负起责任。立誓的形式有多种。有些是结拜兄弟姊妹私下立誓;有些是于宗教场所如寺庙、教堂举行;有些没有固定场所,但有祭祀仪式。在神面前立誓代表真心的承诺,也代表约誓的神圣。
互赠信物也常见于不同的结拜仪式,除了纪念、表达心意之外,还代表遵守约誓。
一些与血相关的仪式可能导致失血过多或感染,传播疾病,包括引致爱滋病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2002年出版的《The Turkish Journal of Gastroenterology》刊登一个关于土耳其马拉蒂亚(Malatya)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调查,646人当中有98人进行过血液交换结拜仪式,当中有39人(39.8%)受到感染。没进行过这种仪式的有548人,当中有155人(28.3%)受到感染[23]。
非洲部落血盟结拜的仪式盛行,也是当地爱滋病的主要传播途径之一。
同姓氏,但无亲戚关系的人,互以亲戚相称,称为联宗或连宗。清代张尔岐《蒿庵闲话》:“近俗喜联宗,凡同姓者,势可藉,利可资,无不兄弟叔侄者矣。此风大盛于唐,其时重旧姓,故竞相依附。”
后晋石敬瑭认契丹君主耶律德光为义父,自称“儿皇帝”,并割让燕云十六州给契丹,是一种不平等的外交关系。北汉刘崇认辽国君主为义父,自称“儿皇帝”,向辽国乞援,是一种不平等的外交关系。
古代一些部族、国家亦会结为兄弟之邦,一种是地位平等的结盟,常见于部族之间潜在敌对势力时,两个或以上部族会以结为兄弟的方式缔结和约,并在战争中结盟。另一种是不平等的条约,例如为弟的一方要向为兄的一方缴纳礼物表示尊敬,或为兄的一方要送礼物给为弟的一方以示照顾,例如北宋为了结束了宋辽之间连续数十年的战争,与辽朝签下澶渊之盟,结为兄弟之邦,辽朝君主耶律隆绪称宋真宗为兄,宋朝每年向辽朝缴纳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双方使者定期互访。
一些部落领袖会以结拜的方式来把两个部落结盟。亨利·莫顿·史丹利描述他的团队路经非洲食人族地区时,看见他们与一计划要攻击他们的部落订立“血盟兄弟之约”。缅甸凯伦族(Karen)立约结盟的仪式是由酋长作一族的代表血从立约人的大腿抽出,溶合在一起。然后各用手指沾血,将血涂在嘴唇。代表和平的约定以及在和平或战争中相互的帮助。
现代也有些友好的国家互称为兄弟之邦,彼此之间互惠互利,如提供贸易优惠、进行文化交流等。一些国家的城市会与其他国家的城市结为姊妹城市,以示友好,并促进文化交流。
结干亲本来是一种正常的人际关系,是一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结为如亲人般的关系,即使是为了利益,亦要遵从亲属的伦理关系。由于这是一种亲密关系,有些人就假借结干亲的名义与他人结下一些可能违反社会道德或会受到非议的关系。到后来虽然还是存在正当的干亲关系,但结干亲、上契等行为常会被认为是非情侣或夫妇的暧昧或性关系之代名词。上文提到以利益为基础的结干亲,有些也包含性关系,即谊亲关系中名义上为年幼者的一方向名义上为年长者的一方提供性服务来换取利益。
有些中年或老年富豪、有钱太太、官绅、官夫人包养年轻人为情妇、情夫,却对外称自己和该情妇或情夫是谊父女,这种关系也令“干爹(妈)”、“契爷(妈)”“干女儿(儿子)”、“契女(仔)”等称谓蒙上一重暧昧的意味。司马光《资治通鉴》记载关于安禄山和义母杨贵妃的事迹,亦反映他们可能有暧昧关系[24]。
这种情况不只发生异性之间,也有发生在同性(义父子、义母女)之间的,例如明朝沈德符的《敝帚斋余谈》就提到福建航运业中以“契父”、“契儿”为名义的同性性关系[25]。
古代流行于福建、广东的习俗契兄弟,是一种近似男同性恋的关系。“契兄弟”的原意是结拜兄弟,本来并没有男色的意思,到后来才演变成到有了这个意思后,“契弟”在闽东语福州话和粤语也多了一个骂人的含意,也用来指男性的男宠或专服务男性的男妓(娈童)。福州话中指男色和骂人的“契弟”与表示一般结拜关系的“契弟”(谊弟)读音不同:干亲的契弟读作“kʰie53 tiɛ242”(闽东语平话字:kié-diê),男妓的契弟读作“kʰie53 lɑ242”(平话字:kié-dâ̤)[26]。粤语中两者读音却没有差异[27],因此广东人和生活在香港的人忌讳称别人或被称为契弟,而会用“契细佬”(“细佬”是粤语“弟弟”的意思)或书面语“义弟”、“谊弟”、“结拜弟弟”代替。表示男色含义的“契弟”也传到北方,《红楼梦》第九回也出现过这种用法[28]。
湖南永州江永县的女性盛行结拜为金兰姊妹,当中有些发展出女同性恋关系,称为行客或内交。清朝光绪年间印行的《永明县志》就描写到桃州一带的女性有“含垢包羞”的行为,即同性恋关系[29]在道县则称“结客”[30]。她们姊妹相称,通常会立誓终身不嫁,若有一方被逼出嫁,则常会拒绝与丈夫行房,以示对同性恋人的忠贞。
顺德自梳女也常会结义金兰,当中有一种由两个自梳女缔结的关系契相知,又称金兰恋,也是一种同性恋关系,契相知缔结后就双双同居,情同夫妻,亦要求彼此忠贞,清朝曾苏绍的《顺德竹枝词》就有记载这种习俗[31]。富有的契相知通常会选择一位嗣女照料自己的饮食起居,继承遗产。嗣女也常会找姊妹结为契相知、选嗣女,把“家庭”延续。
耶鲁大学历史学者约翰·波斯威尔(John Boswell)在著作《前现代欧洲的同性结合》(Same-sex unions in pre-modern Europe)中举出Adelphopoiesis仪式有时用作同性结合而设。英国历史学家Alan Bray亦提出Ordo ad fratres faciendum有时会用作同性结合的仪式,多在教堂的西门进行,在众人见证下接吻。仪式后二人会在圣坛共同享用圣餐。但他也认为Ordo ad fratres faciendum一般情况下是同性之间深厚友谊的结盟。
有些男女也会以义父母兄弟姊妹的名义作为掩饰,进行恋爱或性关系,尤其是不为社会主流(婚姻)价值观接受的关系。闽南语中“讨契兄”(闽南语白话字:thó-khè-hiaⁿ,又读thó-khoè-hiaⁿ)[32]是指已婚女性与其他男性通奸,但“契兄”的本意是指谊兄;而粤语中骂人“契弟”亦有类似的意思。白先勇的小说《玉卿嫂》的女主角和她的“干弟弟”庆生也有性关系。
现在一些年轻人也喜欢和异性好友以干兄妹或干姊弟相称,当中不乏不涉男女恋爱、纯粹是异性之间如亲人般的情谊,但部分人却藉干兄妹或干姊弟的名义来发展暧昧关系,一些已有恋人或已婚的人还以此作为劈腿或外遇的掩饰。台湾歌手张震岳填词和主唱的流行歌曲《干妹妹》就是描述男性在外认了个“干妹妹”,对从前也是他“干妹妹”的女朋友表示自己没有变心[33]。
有些人本来是结为正常的谊亲关系,后来却演变为恋爱或性关系。也有本来是情侣或夫妻,解除婚恋关系后变成谊亲关系。
谊父母和谊子女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传统上认为他们的关系如同父母子女,要行孝慈之道。如涉及爱情、婚姻或性关系,则等同两代乱伦。现在观念改变,如果双方均为单身,有些人认为只是忘年恋或老少配,并不算乱伦,但有些人不接受年龄相差太远的人恋爱或结婚,则把这种行为视为不道德。若双方或其中一方已有配偶,则是婚外情,通常会受到道德谴责。
华人社会对谊兄弟姊妹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太过严格的规范,谊兄妹或谊姊弟恋爱和结婚是平常事,一般不会视为乱伦。有些长辈会鼓励谊兄妹或谊姊弟恋爱和结婚,视为亲上加亲,尤其是互相认对方子女为谊子女的父母。有些分手的情侣或离婚的夫妻保持友好关系,当中亦有人认对方为干兄妹或干姊弟。也有前翁姑或前岳父母与前媳妇或前女婿关系良好,也会认他们为干女儿或干儿子,他们与前夫或前妻亦算是干兄妹或干姊弟关系。例如张幼仪和徐志摩离婚后,徐志摩的父母就认她为干女儿。一些同性恋者会和原本是结拜兄弟或姊妹的好友变成情侣,上文提到的契兄弟和行客也是由正常的结拜关系演变而成的。
虽然谊兄弟姊妹有转为恋爱和婚姻关系的可能,兄弟姊妹的名分某程度上亦阻止了婚恋关系的发展,有些人就会以结拜来阻止婚恋关系发展。《西厢记》中崔莺莺的母亲为了阻止女儿和张君瑞的恋爱,就安排女儿和张君瑞结为义兄妹[34]。有些人会与自己不打算接受但希望保持友好的追求者以干兄弟姊妹相称,在次文化中又称为“发兄弟姊妹卡”(即“哥哥卡”、“姐姐卡”、“弟弟卡”、“妹妹卡”),这是由好人文化中“发好人卡”衍生出来的名称。
由于义兄弟姊妹的关系既可以保持纯粹的手足之情,也可以发展为恋人,义兄弟姊妹又有互相照顾的责任,有时会互相为对方做媒介绍对象,在互联网上流传的一些文章常把这种关系戏称为:“进可攻,退可守,送礼自用两相宜。”
谊亲关系可以限于个人之间,不扩展至其他亲属,例如认了一已婚、有子女的女性为谊母,不一定会认她的丈夫为谊父,也不一定认她的子女为谊兄弟姊妹。可以只限于家族核心之间,例如义兄弟姊妹互相认对方父母为义父母,或两对夫妇互认对方子女为义子女,但义子女对义父母的父母和兄弟姊妹却未必会认作义祖父母和义叔、伯、姑、舅、姨。有些也可以扩散到双方的家族外围,即谊亲的亲属也视为谊亲属。
对于这种由来已久的习俗,社会上有不同的评价。
有人认为,现今社会个人主义盛行,人情味不如过往浓厚,家庭观念也较从前薄弱。结干亲有助人们建立情感关系,拟血亲的称谓亦能巩固人们对“家庭”、“亲情”的观念。结干亲关系也是孝慈之道的扩展,亦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结拜兄弟姊妹也是“四海之内皆兄弟”的体现。
从教育儿童的角度看,儿童认干爹娘,除了可得到更多的父爱、母爱之外,由于儿童需要对对干爹娘尽孝,也能让儿童学会孝顺父母的传统美德,亦学会感恩。而干爹娘也有教育、指导、照顾干子女的责任,当亲父母不能妥善管教子女,或无暇、没能力照顾子女时,干爹娘可协助亲父母管教和照顾子女,亦有著古代“易子而教”的意味。
近年的少子化和独生子女增加的现象,令儿童缺少童年玩伴,年纪稍长时也会渴望感受手足之情。结拜兄弟姊妹就有助他们感受兄弟姊妹之间的感情,满足情感上的需要,并学会与人分享。少子化也造成人们亲戚不多,较少机会接触家人以外的人,让儿童认干亲也可以帮助他们学会与他人相处,增强社交技巧。
另外,人口老化的社会,一些老人未能得到子女经常陪伴、照顾,例如独居老人和长期居于安老院的长者,他们认干子女,可以得到心灵上的依靠,日常生活也可以依靠干子女照顾。青年人认老人家为干爹娘,也可以学会敬老的观念和照顾老人的技巧,加强对亲生父母、长辈孝敬之心,将来亦懂得如何照顾父母以至配偶的父母。
人们与好友结为义兄弟姊妹,可以巩固友谊,无论情感上还是实际上都可以互相照应。亲人不能帮忙或在外面需要依靠他人时,义兄弟姊妹往往因为出于情谊和遵守约定而给予支援。
在中国传统社会,认干亲是一种吸纳成员、扩大宗族力量的方式,尤其是可以扩展的谊亲关系。传统上人们于重大节日、婚丧喜庆等场合均喜欢有较多的亲戚聚集。喜庆时可营造热闹气氛,倍添欢乐;丧葬时亦能显得有体面,多人聚集和给予安慰亦能减轻丧家的悲痛心情。
有人认为结干亲是一种陋俗,包含封建迷信思想。例如父母因为怕孩子养不大或对家运不利就去帮孩子找干爹娘,或让孩子做神灵的干子女,就被认为是一种迷信思想。
除了迷信之外,还有人认为结干亲是变相的靠关系、结党营私。这是因为从古到今都有人为了利益和依附权势而结干亲,也有人藉认干子女、干弟妹来培植党羽,扩展势力,形成一个个关系网,网内有干亲关系的人互相勾结,破坏社会的公平秩序,形成腐败风气,像明朝宦官魏忠贤势力如日中天时,朝中官员纷纷拜他当“干爹”、“干爷爷”,时有“十孩儿”、“四十孙”等名称,结干亲是相当常用的广结党羽之手段。今日,结干亲也时常成为黑社会人士交结关系的手法,许多黑帮老大以“契弟”名义,吸收手下。
也有人藉结干亲之名,与人有不正当的桃色关系,例如已婚者以干女儿或干儿子之名包养年轻婚外情对象,也有些人藉干兄弟姊妹之名来掩饰脚踏多条船、外遇,又或者藉认干兄弟姊妹来令异性或同性打破心防,自己趁机接近,以求达到恋爱或性关系,令人际关系复杂化。因此有人认为结干亲是不必要,且会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破坏家庭伦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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