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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蒙古(蒙古语:ᠠᠷᠤ
ᠮᠣᠩᠭᠣᠯ,鲍培转写:aru mongγol,西里尔字母:Ар Монгол,有“背/后蒙古”的意思,蒙古语中以蒙古对中原的视角是“〈山[可疑]〉后蒙古”或“〈戈壁〉后蒙古”),是清朝后期对漠北蒙古诸部的称呼,由外札萨克蒙古喀尔喀四部衍生而来[1]。
清代初年尚无“外蒙古”之名,称漠北为“喀尔喀”或“外喀尔喀”(蒙古语:ᠠᠷᠤ
ᠬᠠᠯᠬ ᠠ,鲍培转写:aru qalq -a,西里尔字母:Ар Халх)。清代中期以来,又有“卡外喀尔喀”[2]、“外三路喀尔喀”[3]、“外四盟蒙古”[4]等名称。嘉庆年间重修《大清一统志》,因无统一名称可用,故将乌里雅苏台将军统领的广大地域笼统地称为乌里雅苏台统部。清末,外蒙古取代“乌里雅苏台”等,渐成通称,范围有时亦含包括科布多和内属之唐努乌梁海。
宣统三年(1911年)武昌起义后,杭达多尔济、车林齐密特等蒙古王公喇嘛拥立库伦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为皇帝,宣布独立,成立“大蒙古国”,是为外蒙古独立。中华民国拒不承认,仍称其为外蒙古。1912年,外蒙古军队攻陷科布多城,占领科布多全境,并乘势西进阿尔泰,后来又控制达里冈厓牧场,俄国承认其独立。1913年,中华民国与俄罗斯帝国签订声明文件及另件确定,承认外蒙古自治权,自治区域为清末库伦办事大臣、乌里雅苏台将军与科布多参赞大臣管辖区域[5]。俄罗斯承认中国对外蒙古的宗主权。1915年,外蒙古取消“独立”,改为自治。1919年,北洋政府由徐树铮领军出兵占领外蒙古。1920年代,苏联支援蒙古人民革命党控制外蒙古,事实脱离中国统治。1921年,君主立宪制的“大蒙古国”成立。1924年5月,苏联承认蒙古为中国一部分。同年7月,大蒙古国改国号为“蒙古人民共和国”。1928年,国民政府将外蒙古改称为蒙古地方。1946年,中华民国政府承认外蒙古为独立的蒙古人民共和国,放弃对外蒙古的主权宣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其建交。
因该称呼为俗称而非正式称号,狭义上包括土谢图汗部、赛音诺颜部、车臣汗部和札萨克图汗部[6],其地大致相当于今蒙古国除苏赫巴托尔省[注 1]、科布多省、巴彦乌列盖省、乌布苏省[注 2]、库苏古尔省[注 3]以外的大部分地区。土谢图汗、车臣汗二部由库伦办事大臣管辖,赛音诺颜、札萨克图汗二部由乌里雅苏台将军(定边左副将军)管辖,由理藩院统筹蒙古事务。辛亥革命之后外蒙古的范围逐渐扩大到蒙古独立运动和俄罗斯势力所能控制的全部地区[7]。
清代外蒙古喀尔喀四部:
1913年《中俄声明》另件第五款确定外蒙古自治区域,尚包括唐努乌梁海与科布多[注 4]:
蒙古宗主部落察哈尔万户的衰落的同时,喀尔喀先后有了三位汗,全喀尔喀也随之分裂为三个汗部。喀尔喀万户长阿巴岱于1580年称“赛音汗”,喀尔喀蒙古始有汗号,第一代“土谢图汗”是其孙衮布。1596年,被阿巴岱立为汗的喀尔喀右翼长赉瑚尔汗之子素巴第被推举为“扎萨克图汗”,成为第一代扎萨克图汗。在1630年前后林丹汗覆灭的同时硕垒成为第一代“车臣汗”。此外和托辉特部也短暂出现了阿拉坦汗。喀尔喀三汗对后金-满清政权采取敌视态度,1640年在扎萨克图汗素巴第的主持下与四卫拉特会盟,共同应对满洲势力的威胁,车臣汗硕垒等人还曾策应漠南蒙古腾机思叛清。[8]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出现蒙古独立运动,库伦的第八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等在俄罗斯帝国的支持下,宣布脱离清朝统治,建立“大蒙古国”。1913年俄罗斯与中国北洋政府签订《中俄声明》。声明规定:俄罗斯承认中国宗主权,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承认外蒙古自治。中国承认外蒙古对科布多的管辖,同时不得在外蒙古派驻军队,不得移民。1915年6月7日中俄蒙三方在恰克图签定《中俄蒙协约》,将此声明具体化。据此,同年6月9日,外蒙古宣布取消“大蒙古国”的独立。1917年俄国革命爆发后,苏俄忙于内战,无暇东顾,外蒙古王公向北洋政府求援,情愿撤销自治,恢复清代外蒙古旧制。1919年,北洋政府以皖系将领徐树铮为西北筹边使兼西北边防军总司令,派兵占据外蒙古。
徐树铮驻兵外蒙古后,无视外蒙古当地的文化宗教传统而强行改革,招致外蒙古人民的强烈民族情绪,从而引发新一轮的独立运动,其中以求助于白俄军援的哲布尊丹巴的传统宗教派和求助于苏俄军援的蒙古人民党的新兴共产派这两大民族独立势力,都将中国北洋政府的军队视为侵略者。1921年2月11日,恩琴指挥的俄国白军攻入库伦,驱逐中国守军;同年3月18日苏赫-巴托尔、乔巴山领导的军队击败买卖城的中国守军。苏俄军队于同年5月开进外蒙古,与蒙古人民军一道于7月6日进入库伦,击败恩琴的白俄军队,中国军队被逐出外蒙古。此后,苏联将唐努乌梁海改组为独立的唐努-图瓦人民共和国;1944年直接并入苏联,成为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一个自治共和国。
1921年7月11日,外蒙古组建君主立宪政府。1924年哲布尊丹巴活佛逝世之后,外蒙古政府于11月26日宣布废除君主制,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国。定都库伦,改城名为乌兰巴托。外蒙古第二次独立后,中国北洋政府及接续的南京国民政府对蒙古的独立地位始终未予承认。1928年,国民政府在行政区域上将外蒙古改为蒙古地方。直至1945年8月14日中国国民政府签署《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双方外交部长的换文声明:第一,“最多三个月足为完成(苏军从东北)撤退之期”;第二,“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项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
1945年10月20日,外蒙古就独立问题进行全民投票。这次投票是在蒙古人民革命党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小呼拉尔主席团领导和具体组织下进行的,虽然名义上国民政府派出全权代表、内政部次长雷法章观察。据当时蒙古人民共和国中央投票委员会公布:“全国投票拥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独立的有487,409票,即全部参加公民投票的人数的100%,投反对票的一个也没有。[9]1946年1月5日,中华民国政府发布公告,正式承认其独立国家地位。[10]
1953年,已经迁往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宣布废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单方面撤回对外蒙古独立的承认。在党国时期台湾所出版的中华民国全图上,例如国民大会秘书处自民国68年(1979年)5月至民国80年(1991年)10月所编的《会议实录》所附的《中华民国全图》,仍宣称法理的中华民国疆域包括外蒙古。[11]但是1961年蒙古加入联合国,中华民国放弃使用否决权,这使得1953年控苏案的成果毁于一旦。
1990年之后,李登辉主政下的中华民国政府默认蒙古国的客观存在;2002年民进党执政后,进一步于蒙古国设立代表处,并在外交部网站的各国介绍中加入蒙古国[12],至此再次承认外蒙古独立。而蒙方亦于2003年在台北市设立代表处。
2012年5月21日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发表新闻稿,表示“民国35年我国宪法制定公布时,蒙古(俗称外蒙古)独立已为我政府所承认,因此,当时蒙古已非我国宪法第4条所称的‘固有之疆域’。”[13]正式否定外蒙古为中华民国法定领土,重申蒙古为一个主权国家。至此中华民国在实际与法理上均已彻底扬弃对外蒙的声索。目前台湾市面上所发售的中国地图和世界地图,均已将外蒙古排除在中国之外作为独立国家标示,教科书亦然。包含外蒙古在内的“中华民国全图”(俗称“秋海棠”)则已相当罕见或不再发行。
1945年,中华民国和苏联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中共对此表示支持。
1949年1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夕,毛泽东曾非正式向苏联提出外蒙古回归问题,遭到苏联的拒绝。
1949年10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蒙古人民共和国建交。
斯大林去世后,1953年周恩来非正式地向后来的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提出外蒙古回归问题,再次遭到拒绝。
196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蒙古人民共和国正式划定边界。中苏关系紧张后,蒙古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也随之冷却。直到1980年中期,两国关系得以缓和改善。
1990年两国元首首次实现互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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