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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本土派民主运动人士与警方发生的冲突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2016年旺角骚乱,香港政府称旺角暴动、旺角暴乱[9],其他媒体又称旺角冲突、旺角大冲突[10],亲本土派称为鱼蛋革命[11][12][13]、鱼蛋骚乱[14][15]、旺角大起义[16]。另外,由于当年事发时是在丙申年,因此也有人称之为丙申旺角事变。是一场在2016年2月8日夜晚至2月9日早晨(农历新年年初一至年初二之夜)于香港旺角发生的警民冲突事件。
政府方面表示,事件爆发的导火线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于新年巡逻期间被围堵、辱骂及冲击,需要警方协助[17][18];而有不少报导指起因是食环署因为取缔新年出现的无牌熟食小贩,与在场人士发生冲突,因而向警方求助[1][7]。起初只有小规模冲突,后来警队移来高台准备实施人群管制时,人群开始堵塞马路并与警方发生推撞。警方之后动用胡椒喷雾及警棍驱散人群,而示威者开始使用木板、砖头、火种、玻璃瓶、垃圾桶等杂物袭击警方,并纵火焚烧杂物阻挡警察推进,有记者被警方和示威者袭击,有观点将示威者和警察分别称呼为“暴徒”和“黑警”[19][20][21][22]。有警员为阻止示威者,两度向天鸣枪示警,并擎枪指向示威者[23][24][25],更激发示威者更大的对抗,冲突升级。事件造成警员、记者和示威者等多人受伤,数十名示威者被警方拘捕。最高峰时有700多名示威者结集[26],逾2,000块地砖被撬[26]。事件到2月9日早上8时后人群逐渐散去才落幕。香港中联办、香港特区政府、建制派将本次事件定性为暴乱,而香港民主派则意见不一,但偏向谴责政府和警察造成此次事件发生。香港法院裁定本次事件为暴动,多位参与行动的示威者被判暴动罪成,部分被判囚,其中一被告判囚7年,为香港开埠以来最重的暴动罪判刑。部分正候判,也有部分被通缉。
香港本地主流传媒,包括《苹果日报》[27][28]、now新闻台[29]、有线新闻[30]、香港电台[31]、商业电台[32]、亚视新闻[33]、《信报》[34]、《香港经济日报》[35]等以“旺角骚乱”称呼;《明报》[36]对此以“旺角大冲突”称呼;而包括无线新闻[37]、《星岛日报》[38]、《文汇报》[39]、凤凰卫视及东方报业集团[40]等传媒则以“旺角暴乱”称呼,南华早报称之为“Mong Kok Mob Violence”(群众/暴民暴力)[41],外国媒体则称以“Fishball Revolution”(鱼蛋革命)[11][12][13][42][43][44]或“Fishball Riot”(鱼蛋暴动)[13][45][46]作标题报道。香港特区政府则定性事件是一场“暴乱”。[47][48]香港法院亦将事件判定为“暴动”:2016年3月16日,法官沈小民裁决指,根据《公安条例》第19条,如任何参与非法集结的人破坏社会安宁,该集结即属于暴动。该晚已有暴力行为出现,已破坏社会安宁,不用等到有人受伤才算暴动。[49]
在1960-70年代,香港处于经济起飞初期,就业机会追不上人口增长,低下阶层为了自力更生,走到街头卖熟食和日用品,街头贩档盛行[50],从事小贩行业的约有30多万人,更占当时全港劳动人口的20%[51]。
政府由1946年开始发出小贩牌照;其后在1970年代小贩数目剧增,因此曾于1975年在通菜街(即女人街)划定小贩摆卖区。1980年代起,食环署因市容和卫生等理由停发小贩牌照,并加强取缔非法的街头熟食小贩[52]。在2014年,被法庭定罪的无牌小贩个案有28,206宗,而且有上升趋势[53]。截至2015年1月,全港仅余约6300名持牌小贩。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于2015年3月在香港立法会小贩政策小组委员会上指出,政府认为小贩可促进经济多元,不应取缔,但由于管理困难,故并无打算重新发牌。另外,他亦建议当局正考虑设立地区主导的露天小贩市场和夜市[54]。虽然政府于2015年推出《旅游事务署-美食车先导计划》,本希望可以缓和牌照不足情况,但是入场费可高达数十万元,令许多小贩无力负担。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大量基层难民涌入香港,产生流动熟食小贩大量的供应和需求。当时港英政府大量发放流动小贩牌照。1979年,港英政府因环境卫生、交通拥堵等问题停止发放流动小贩牌照。1993年,两个市政局给予主动交回牌照的流动小贩一笔过特惠金补偿,并重组一般事务队为小贩管理队,打击无牌小贩[55]。不过,随着香港人身份的强化、本土主义的兴起,并且原先由流动熟食小贩售卖的街头小食进入街铺、快餐店、酒楼、便利店、高级食肆,成为了香港独特文化,更拓展至中国大陆和海外,港式街头小食和流动熟食小贩开始受到部分香港人怀缅和捍卫。在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前,两个有实权市政局已全民直选,却在1999年12月31日和市政总署一同被解散,权力集中至行政长官和其下的行政部门,香港市民不能主导和监督市政政策,后来出现以街头运动方式捍卫流动熟食小贩文化。
过往虽然在法例上不准许无牌流动熟食小贩摆卖,但在也执行上并不禁绝。每逢新年期间出现的流动熟食小贩也形成传统[56]。港英时代,公务员相对于小市民,每一位公务员背后有庞大的实力支撑权力的实行,却有不成文的放宽惯例,农历新年有流动熟食小贩是其中一个现象。
每逢农历新年期间,不少食肆暂停营业(休市),特别在1998年以前的年初一,绝大部分食肆均会休业。此外,部分在新春期间仍然营业的食肆加收额外附加费。虽然2000年后较多食肆年中无休,但大多属于连锁食肆,部分个体经营的食肆仍在假期间休业,因此香港市民对熟食小贩有一定需求。
2016年以前,每逢农历新年期间,深水埗桂林街的店铺大部分都会休息,所以都会有大批熟食小贩借地营业,吸引不少市民光顾,引成颇具规模而且相比政府年宵花市更墟冚的“桂林夜市”。而屯门良景邨、富泰邨、上水彩园邨、前牛头角下邨附近桥底,黄大仙巴士总站外及小西湾邨巴士总站等处都有小贩摆卖,农历年间人流不绝。
2000年前,农历新年假期期间,市政局和区域市政局(食物环境卫生署的前身)的小贩管理队职员和房屋署职员大多休假,形成真空期,造就不少熟食小贩在农历新年假期借地营业,没有人因此而被拘捕。2000年至2006年期间,尽管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相关的职员、警方和房屋署职员没有休假,基于农历新年气氛而很少在农历新年期间采取执法行动。
农历新年假期以外时间(包括晚上)因有职员当值,所以无牌小贩很少在该时间营业。
自2006年至2011年期间,已发生多宗食物环境卫生署与小贩之间的冲突事件。当中曾有小贩因逃避食环署人员追捕时跳河溺毙。而食环署办事手法以往也不受市民所接受,市民为替小贩不值而围堵起哄的场面亦屡见不鲜[57][58]。
而领展2013年底起于上水彩园商场的行人天桥通道架设栏杆,防止小贩内进。而房屋署在屯门友爱邨架设多层三角铁马阵,再用铁链锁上,防止小贩摆卖。[59]
近年,食环署因熟食小贩无牌经营、不卫生、阻街、造成嘈音等原因,大力取缔新春夜间摆卖的小贩[60]。
在2014年农历新年,食环署人员曾突击巡查,后带走一名小贩及检获走多部木头车。虽然如此,取缔行动引起在场市民不满,有人高呼“阻人揾食,与民为敌”;在食环署人员离开后半小时,小贩亦重新营业,摊档恢复热闹,可见打击行动效果不彰[61]。
深水埗区议会曾于2014年11月在环境及卫生委员会上讨论相关问题,当时食环署人员在场,建制派议员在会上因当区居民投诉,提出农历新年时对无牌小贩“零容忍”,最终建制派占多数的委员会倾向这个立场。不过,当时任该区区议员、民协的冯检基表示食环署应酌情批准售卖干货的小贩在农历新年营业[62]。另外,基层墟市联盟发言人赵羡婷指基层市民在政府拒绝批发小贩牌照和兴建新街市的情况下,无从维生才以身试法,令桂林夜市日益蓬勃;而且市民对小贩夜市需求亦越来越高。因此,她批评“零容忍”方针只会令民怨加剧[63]。
2015年,至少有3个民间组织将联手撑小贩,声称将于年初二于深水埗摆地摊撑小贩,呼吁街坊支持。[64]
有评论认为,2014年雨伞运动的失败导致开始有人和组织主张使用武力达到诉求,承接“雨伞革命”出现“鱼蛋革命”[65][66][67][68][69][70]。
2014年占领中环期间,示威者与警方冲突。有示威者和途人[71][72]被香港警方以警棍、长盾阵等武器导致受伤流血,亦有报导指责期间有警察协助和放走袭击示威市民和路人的黑社会人员[73][74][75][76],有警察群捉拿单独示威者至暗角殴打[77][78],往后对此反感的人士以“黑警”一词称呼香港警察[79][80][81]。
经历过雨伞运动,武力手法愈来愈被一些组织和个人参与者接受[82][83],有团体主张要:“有勇气,不退缩,遇暴力无理对待要还击,勇武抗争,以武制暴”[84][85][86]。
2016年2月8日晩上前,本土民主前线、时任学民思潮成员周庭、社运人士刘小丽等人分别透过Facebook等社交网站呼吁民众晚上至旺角一带捍卫旺角夜市[87][88]或惠顾小贩[89]。高峰期约有超过300名市民在场[90]。
2016年2月8日(农历正月初一)晚上9时,约有10名本土民主前线成员抵达现场,以黑布蒙面护送被食环署驱赶至后巷的小贩重回大街摆卖。[91]
晚上10时左右,10多档无牌熟食小贩于朗豪坊对开的砵兰街摆档,报导指食环署人员到场执法驱赶,引起在场声援小贩的本土民主前线成员及大批市民不满[92],又有数十人以粗口对在朗豪坊外站岗的食环署职员指骂,例如大骂他们赶走小贩,更有人用怀疑载有滚油及明火煮食工具的熟食档木头车撞向食环署职员,基于人身和公众安全理由,食环署职员要求警方介入协助。[17][93]又有多名身穿写有“本土民主前线”外套,带上口罩的男子在场声援小贩,并一度与警方对峙。[94]其后,政府发表声明指小贩管理队当时只执行一般巡逻工作,没有对任何在场小贩作出警告、拘控或扫荡[95]。
混乱期间,一部出租车驶入现场,不慎撞到一名路过的黄姓老伯脚部,引发在场人士起哄,人群此时又涌出马路,阻止肇事出租车离开,马路一度挤满行人,有出租车塞在路上,无法前行。警方恐有人对该出租车作出破坏,于是筑成人墙将出租车围起,阻挡在场人士靠近。[96]之后,有至少3辆警车抵达现场,市民一见警察下车,立即大声指骂警察,又反拍在场拍摄示威者容貌的警察。其后,警方以“交通意外”为由,欲协助出租车驶离现场。由于市民认为警方应拘捕撞倒老伯的司机,而非用警力护送他离开,故群情汹涌。至晚上10时25分,警方拉起封锁线及举起黄旗警告市民不得越过,在场不少市民高呼“黑警”。后来,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黄台仰及其组织成员提出若警察答允向砵兰街方向退后,便会开路让出租车离开。最后警员退后,出租车亦顺利离开,警察亦暂时撤后防线。[91]
晚上10时40分,社运人士小丽和“肠粉大王”新哥移师到砵兰街肯德基快餐店对开摆档,并有10多人排队光顾。[91]
晚上11时半,在旺角朗豪坊对开的街头夜市,警方突然推出铁梯,在场支持小贩摆卖的市民即时起哄。双方对峙期间,警方展示三面红旗,警告人群“停止冲撃,否则使用武力”。[97]
晚上约11时45分,警察施放胡椒喷雾和挥动警棍,多人被胡椒喷雾溅中,当中包括记者和政界人士,如学民思潮成员周庭和社民连内务副主席黄浩铭[97],其中又有一名外国记者被射中,不断以英语脏话辱骂警察。[98]有本土民主前线成员其后立即拉出原本放在朗豪坊花槽外的大型花盘至街道上,自制“封锁线”;其间亦有人把泥土掷向警员。[97]混乱期间,又有售卖串烧的小贩档口被推跌,当中烧串烧用的炭和炉具跌在地上,一度冒烟着火,在场市民连忙扑救。[97]
晚上接近翌日(2016年2月9日)十二时,警方部署高台,准备实施人群管制措施,期间有人起哄,情况混乱。警员一度施放胡椒喷雾[94]、挥动警棍,警方随后展示红色警告旗号,配戴装备的警员到前线支援,有人向警员投掷杂物,警员挥舞警棍驱散聚集人群。双方在砵兰街马路对峙。本土派人士亦手持自制盾牌及长棍,有人向警员掷杂物,警员警告在场人士散去,而同为本土民主前线成员的立法会新界东补选候选人梁天琦则声称这是选举游行,拒绝离开,并冲击警方防线,其间又有示威者由标示为食用油的罐倾倒一些液体到地上。警方指三人涉嫌袭警被捕,并有三名警员受伤。[5]
事后,黄台仰忆述:“晚上10时的交通意外现场情况转趋稳定,在11时多有警民关系科警员向他称警方不会有行动,接近12时,警方突然在毫无预兆下,手持盾牌及胡椒喷雾自山东街方向进入,推跌甚至踩踏市民。”,明报记者向警方查询,警方指没有补充。[99]
凌晨12时27分,本土民主前线在facebook专页宣称决定运用新界东地方选区补选候选人梁天琦之竞选权力,即时于旺角举行选举游行,并声称游行人士少于30人,无需向政府申请,又呼吁请民众随即前往旺角支援。[100]其后大批人士集结在砵兰街马路上,交通受阻。[101]
凌晨0时31分,警察仍在朗豪坊对出马路上戒备,多档小贩档继续营业。多名市民一度高呼“黑警”及“梁振英下台”。又有市民表示:“食下野都要俾你打,香港真悲哀”(吃东西也要被打,香港真是悲哀)。[102]
凌晨1时45分,有人群冲向防暴警员,双方发生冲突,有人向警员投掷杂物,警员动用武力将人群驱散,双方当时仍然对峙,警方将防线由山东街向亚皆老街推进,前进至约100米,至朗豪坊对开,警员在路中筑起盾牌。[96]
凌晨2时,双方冲突升级。警方的防线逐渐向亚皆老街方向推进,其间多次施放胡椒喷雾,有示威者被推倒,混乱中有人受伤[92],有示威者试图突破警方防线,将垃圾筒及杂物拖出亚皆老街,场面混乱,其后有人以垃圾桶及卡板在亚皆老街及上海街交界筑起路障[92],稍后有人报称被出租车辗伤脚,交通警员处理期间,现场有示威者突然推撞警察,增援的警员被人包围,一名示威者与警员纠缠间同时倒地,示威者向警员投掷杂物及垃圾桶[92],警员亦以武力还击。其后有一名交通警员见情况失控,在亚皆老街及上海街交界处,拔出佩枪指向人群,向天开枪示警,警告持械的示威者停止冲击[104][105]。其后,有示威者指骂开枪警员,又有多名激动人士持木板冲向开枪警员。混乱中,交通警员再次向对空开枪,警察鸣枪示警后,转用枪指着企图袭警人士。示威者的情绪在开枪后更为失控,向警方投掷更大型的杂物,包括街边的垃圾桶、小巴站路牌、卡板等[106],开枪警员在情况稍为受控后将枪头指向地[93],后将手枪收回枪袋,由他的同袍护送离开现场,而受伤警员随后被送上救护车[96]。另外,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兼新界东地区补选候选人梁天琦在亚皆老街及上海街交界被捕,他被警员带上警车后,车内的灯突然熄掉[107]。
凌晨2时30分,大批增援警员赶到现场,将示威者驱散。人群情绪失控,有人在马路中燃点杂物,冒出浓烟,在快富街与砵兰街交界及弥敦道与奶路臣街交界,均出现焚烧杂物事件,分别由消防员及警员救熄[96]。
凌晨2时40分,市民占据弥敦道与亚皆老街交界十字路口,弥敦道南行三线全线封闭[108],
凌晨2时45分,在弥敦道有警员从后追打一名市民,导致她头破血流[109]。
凌晨3时,亚皆老街与弥敦道交界一带交通停顿,大批示威者与警员发生冲突[96]。凌晨03时01分,有群众在弥敦道的恒生银行外投掷垃圾桶,又有人被警察追打头部,有人被打至头破血流。警察一度分别在旺角工业贸易署大楼及亚皆老街近汇丰银行拉起封锁线,禁止市民走出马路。当时弥敦道北行线已恢复通车,南行线继续封闭,呼吁车辆往旺角道方向离开[110]。
凌晨约3时30分,消防车曾经企图驶进被纵火的位置以进行灌救,但遭在场人士阻止[93][111]。部分人曾向保护消防人员的警务人员投掷砖头,警员亦拾起砖头还击,双方情绪失控。消防处方共调派消防人员136人次和消防车27架次到现场进行灭火,期间未有消防人员受伤[112]。
凌晨约3时40分,示威者向警察投掷砖头及玻璃樽,警员以长盾及警棍驱赶示威者,并多次施放胡椒喷雾[113]。
凌晨约3时45分,明报记者登上一辆双层巴士上层拍摄,期间有警员登车驱赶记者下车。当明报记者按警员指示离开巴士时,刚出车门便被现场警员用盾牌制服按地,随即遭警棍殴打后脑及被脚踢。明报记者当时有配戴记者证,同时高声表明身份,但警员没有立即停止,反而仍殴打记者一会才肯放开,造成记者头部受伤。[114]
凌晨4时许,大批警员到场增援,但示威者情绪更激动,并开始采取游击战,在山东街、豉油街、西洋菜南街、奶路臣街等横街小巷焚烧杂物,街头处处是烈焰浓烟[92],而西洋菜南街近山东街一带,出现最少5处火头[96],示威者在路中焚烧胶袋、发泡胶等。现场冒出猛烈火焰,黑烟升至数层楼高,警员不易清除这种路障,警方的推进受阻。[115]每当警方欲将示威者由山东街推向西洋菜南街时[96],示威者即投掷砖块阻挡,混乱中,有警员被砖块击中倒地,[96]其间亦有警员掟砖还击。有落单的警员被激进示威者围殴,需由同袍救出。此时由于警察人数不足,警员节节败退,被迫退守弥敦道。
另外,又有一名香港电台记者在西洋菜南街采访时,一名青年人向他投掷石砖,记者手上器材损毁。他见状追赶该名青年,追逐过程中记者跌倒,但捉紧青年的脚不让他离开,此时出现数名人士上前分隔两人,并质问记者所属。当记者回应自己是香港电台的记者后,他们宣称这是一场误会,并保护青年离开。[116]
凌晨4时15分,多处地方发生冲突,有警员遭示威者包围攻击,现场有十多人包围多名警员,并抛掷杂物及持木棍袭击警员,有身穿便装男子倒地后再遭人围殴,而一边则有警员采取行动,将多名示烕者制服拘捕。同时,示威者又从地面掘起砖块及拆下铁栏作武器。[96]
凌晨5时,弥敦道近登打士街,一部警车遭示威者投掷硬物,警车轻微损毁,车上警员随即下车喝止。其后警员迅速到场,示威者即四散。[96]另外,又有一名无线电视摄影师被袭受伤,该名摄影师指当时有示威者包围他阻挠拍摄,混乱中有蒙面男子向他投掷硬物,并用破玻璃樽刺向他。他防御期间手部受伤,自行走上救护车进行治理。[116]
凌晨5时15分,港铁宣布受公众活动影响,旺角站暂时关闭,荃湾线及观塘线的列车不停该站。[117]
凌晨5时16分,消防车加装铁丝网以防玻璃遭击碎。[118]
凌晨5时25分,弥敦道再起冲突,警员则在山东街附近进行部署。[96]
凌晨5时45分,警方发出通告“就当时在旺角弥敦道一带发生混乱及冲突的情况,并有群众不断挑衅警方,警方呼吁公众人士保持克制,听从警方指示,尽快离开现场”。[96]奶路臣街有杂物烧着,火势猛烈。其后消防亦戒备。[119]
临近黎明,旺角冲突仍未结束。清晨时份,约50名速龙小队联同多名防暴警察掩至旺角增援[92]。
早上6时,速龙小队进入西洋菜南街进行清场,示威者与警方冲突,一度企图纵火焚烧出租车。[96]
另外,有示威者在豉油街与花园街交界焚烧杂物,之后有最少数十人沿豉油街自东向西前往西洋菜南街,边走边向前方投掷砖头。当他们到达西洋菜南街口时,约10名速龙小队警员在福泰大厦地下制服一人在地上,示威者见状向他们投掷砖头,并以粗言辱骂。期间,当中一名戴头盔的速龙小队警员持警棍独自冲向对面人行道,随即淹没在人潮中。该警员遭示威者包围,数名示威者将他由人行道带出马路,并不断拳打警员的头部,有人高呼“打佢老母”(打他老妈)后,警员遭按在地上,示威者一涌而上脚踢警员。其他警员见状增援,有人高呼“走呀!”,示威者即向通菜街方向逃走,赶到现场的警员即搀扶遭围殴的警员。[120]
早上6时许,在花园街与豉油街交界,数名带口罩的示威者烧车,而带口罩的示威者起初焚烧垃圾跟垃圾桶,之后看到附近有一辆出租车,就对着油缸来烧,情况混乱,可能发生爆炸。事发后大批警员赶至现场,但未有立刻上前制服,双方对峙大约10分钟,便有市民拿起砖头及燃烧中的物件掷向警方。警方随即展开追捕,而该批带上口罩的市民,则向新宝戏院方向四散。出租车焚烧其间,广华医院后门亦有人焚烧杂物,但火势很快被控制。[121]
早上6时25分,示威者在旺角豉油街一带焚烧杂物,令整条街浓烟密布,现场又有多处火头。[96]到6时30分,速龙小队推进至山东街与豉油街交界,沿途遭到示威者投掷砖块,附近街头出现多处火头。警方在豉油街与通菜街与示威者对峙。[96]另外,又有一名有线电视摄影师在西洋菜南街与豉油街交界疑似遭砖块击中,头部受伤倒地。[116]
至早上7时,示威者仍未散去,豉油街仍有火头,浓烟冲天。[96]有目击者表示有人焚烧一辆停于花园街与豉油街交界的出租车油缸[122]。
早上7时10分,警方在豉油街作出警告,准备清场。[96]不久,警方包围附近街头,冲出拘捕多名示威者。[96]与此同时,消防员赶至灌救。
早上7时40分,示威者一度在现场追逐,有人更焚毁垃圾桶,街头仍有火头。[96]
早上8时,旺角街道上四处有被纵火的痕迹[123],又有两批示威者分别集结在洗衣街与山东街,与及洗衣街与亚皆老街,与警员对峙。[96]8时10分,速龙小队将人群推到快富街与洗衣街交界,当时结集的人众不多。警方亦要求示威者及网媒记者离开旺角。而山东街与亚皆老街一段洗衣街封闭。[96]
早上9时,旺角一带大致回复平静,但仍然有手持盾牌的警员,在多处地点戒备,包括洗衣街、山东街及西洋菜南街一带。不过,经过一夜的冲突后,旺角街头满目疮痍,有金铺的橱窗损毁,多处路面残缺及有焚烧垃圾杂物的痕迹,而人行道的砖头则被起出散落地面、路牌倒塌、出租车挡风玻璃被砸碎。[124]
早上9时46分,港铁旺角站重新开放,荃湾线及观塘线之列车服务已回复正常。[125]
下午4时许,路政署工人在西洋菜南街与山东街一段,将被人撬走的人行道砖头用快干英泥填补。在场工人抱怨,并指“示威者玩完就走,浪费政府金钱”。[126]
骚乱过后,公立医院接收130名伤者,超过90人是警员,另有5名传媒工作者。其中伤势较重的一名警员,左边面骨被砖头掟碎,左眼严重充血,需要施手术并取出碎骨,脸上共缝14针。[127]在接受颧骨复位手术后情况由严重转为稳定。[128]
警方对这次近年最严重的骚乱极为关注,由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B组统筹,联同保安部、西九龙总警区刑事部门、情报组及各警区刑侦探员侦查,翻阅情报组一直监视的激进人士资料,并启动超级电脑分析当晚出入旺角的人群数据,搜集可疑个案。警队保安部用两天日以继夜翻看现场天眼、警员当日随身摄录机拍到的画面,同时核对2014年占领旺角行动人士及“鸠呜团”活跃人士相片,锁定30多名涉案人士,料被捕人数将超过百人。[129]
2016年2月9日晨,警方在旺角共拘捕47男7女(年龄介乎14至70岁)。下午,警方继续进行拘捕行动,分别于荃湾、青衣、天水围及将军澳拘捕3男1女,涉嫌参与旺角骚乱。警方首先于荃湾福来邨永兴楼,拘捕21岁姓侯青年,探员又在其寓所搜出一支激光笔、一部对讲机及电话。他被探员押离寓所时,不慎跌倒受伤,由救护车送院治理。及后,警方于青衣长青邨青柏楼拘捕32岁姓容男子(他在2014年曾于占领旺角期间经常以“美国队长”的打扮现身(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探员搜查其寓所时,捡走衣物及多部手机。晚上9时许,警方再于天水围天瑞邨瑞泉楼拘捕一名涉案男子。另外,警方O记经深入调查,晚上在将军澳蔚蓝湾畔拘捕一名20岁少女,涉嫌于旺角纵火,将带往将军澳警署,稍后会押到香港警察总部扣查。
截至晚上10时28分,警方共拘捕52男9女(年龄介乎14至70岁),各人涉嫌非法集结、袭警、拒捕、阻差办公、藏有攻击性武器、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参与暴动等。[130]
2016年2月10日,9时50分,当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准备离境(早已订好机票与家人外游,安排于当天早上10时20分跟家人乘坐中华航空CI602班机,前往台北旅行七天至2月17日返港),则被海关从柜位带到房间扣查,并在10时20分传录音给学民思潮的同学,表示自己已确认不能离境,需要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而林淳轩家人已立即安排从台北返港。及后,警方发出新闻稿表示就著旺角暴动事件拘捕一名男子。[131]中午12时许,林淳轩被探员从机场警署押返西环皇后大道西丰景阁住所搜屋,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赶到现场后指警方未经法庭许可入屋搜查,律师代表到场后警方中止搜屋行动。[129]
此外,中午12时许,警方在深水埗大埔道56号拘捕一名54岁姓陈男子[129],他是facebook一专页版主,在其寓所捡走5部对讲机及充电座等证物[129]。至下午2时许,警方再在粉岭马适路绿悠轩拘捕邓梓聪(21岁),他是IBHK香港网络广播电台记者[129],探员在其寓所捡走一部电脑、、黑色背包及一个印有龙狮旗图案的文件袋[132]回署调查。[133]
傍晚6时许,警方成功取得搜查令,押同林淳轩回寓所搜查,逗留约一小时后离开,探员取走4袋证物,包括手提电脑及衣物等回署调查,其间林淳轩被锁上手镣,及后乘警车回湾仔香港警察总部扣查。[134]
截至2016年2月10日被捕人数增至64人[129],警方共拘捕55男9女(年龄介乎14至70岁),包括6名大学生、3名中学生,涉嫌参与暴动、非法集结、袭警、藏有攻击性武器及阻差办公等罪名[129]。
警方在葵涌一座工厂大厦捣破一个“武器库”,包括刀具、手工皂用材料及化学物品,拘捕一男两女,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作非法用途,不排除与旺角暴动有关。[135] 唯环保团体“结束一桶专弃”指该“武器库”为民间回收有用物资的回收中心“OYIF”,指警方说法错误引导公众。[136]无线电视《东张西望》在2013年2月亦报道有关回收仓,更称发起人为“热心人”。[137]
凌晨,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在湾仔,以涉嫌“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拘捕一名38岁男子。警方指,初步调查显示,被捕人曾于网上社交媒体鼓吹他人到旺角参与暴乱(该男子已获准保释,并须于三月中向警方报到)。[138]
警方拘捕至少65名示威者,当中首批被捕的37人(还柙超过48小时后往法院提堂),其中36人被控暴动罪,余下1人则获改控罪名较轻的非法集结罪(众人均获准保释,但禁足旺角);至于首批被捕的另外28人,3人亦被控暴动罪(24人日前获准保释,3月中要向警方报到),余下1名23岁男子至下午仍遭扣查,晚上7时终被落案控暴动罪(翌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应讯)。[139]
2016年2月15日晩上,在荃湾,荃湾分区特别职务队人员在荃湾一间游戏机中心作例行巡查,截查2名青年。警员在其手机内发现他们参与旺角暴动的相片,有人在盘问下承认曾在现场,警方于是将2人拘捕。被捕2人报称是冷气技工,二人分别为17及21岁,警方指他们涉嫌参与暴动。截至2016年2月16日被捕人数上升至67人,包括58男9女。
2016年2月16日,警方带其中一名被捕男子返回荃湾的寓所进行调查。被捕青年以黑布蒙头,被锁上手扣。警员在单位内带走衣服、八达通等物品,历时约半小时。[140]
一名涉嫌参与旺角骚乱的22岁IVE男生于2月17日下午到湾仔警署自首后,被扣查一天。翌日,由警方押解下返回旺角花园街的寓所搜查,捡走3本书,包括立法会议员黄毓民所著的《本土、民主、反共—黄毓民政论集》、本土学者陈云所著的《香港城邦论》及全球畅销书《引爆趋势:小改变如何引发大流行(The Tipping Point: How Little Things Can Make a Big Difference)》中文版。[141][142]
旺角骚乱后失踪两星期的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黄台仰于中午在天水围天晴邨一单位被警方拘捕,涉嫌与旺角暴动有关。而28岁姓张的屋主亦被捕。警方在屋内捡获包括可制造炸弹的原料硝酸铵等大批化学品,53万元现金、电磁炮、伸缩警棍、V煞面具、电池、大麻及伟哥等大批物品。由于屋内亦捡获聚乙二醇(PEG)、二氧化硅等化学品,警方担心有爆炸危险,一度派出爆炸品处理课及通知消防处派出多辆消防车及救护车到场。[143]一批成员到天水围警署外声援,警员要求声援人士出示身份证及除下口罩确认身份,又用铁马划出示威区。
黄台仰被捕后,被正式控告一项暴动罪。裁判官考虑黄没有案底,准他以现金10万元及人事担保10万元保释。但同时要交出旅游证件及须禁足旺角,每天凌晨至6时宵禁和每周到警署报到3次。[144]
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探员锁定一名涉及在旺角骚乱中企图纵火焚烧出租车的男子,但该目标男子一直逃避警方追捕,直至警方情报科人员发现该目标男子行踪后,O记探员在情报科人员支援下掩至元朗市凤庭苑拘捕一名31岁男子,他涉嫌参与骚乱,怀疑他在当日纵火焚烧一辆石油气出租车。[145][146]
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再拘捕两名分别21岁及24岁曾参与冲突的男子带署扣查,涉嫌参与暴动。[147]
警方通缉一名自1月起已无法联络上的18岁女被告李倩怡。她被控两项暴动罪及一项袭警罪,早前以3,000元保释,但未有在区域法院再应讯中现身[148]。疑弃保潜逃至台湾。台湾时代力量证实她正获人权组织照顾协助[149]。同年8月,一段疑似是她的录音声带流出,她称“不相信香港有法治”,“选择流亡和找一个新自由的可能”,并称“中港不能有效区隔,香港会被‘中国化’”[150][151]。
黄台仰被捕后获准保释,候审期间获批前往德国出席活动,原定于2017年11月20日到大埔警署报到及交出旅游证件,但黄台仰离港后并未回港。他在2018年5月于德国获批难民庇护资格。
2016年2月11日,学民思潮下午由湾仔家计会游行至警察总部,抗议并谴责警方无理拘留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至少有逾60人参与。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指,至当时林淳轩被拘留超过30小时,已获悉林已被控以暴动罪,期间不准与律师接触,他呼吁市民游行过后立即赴秀茂坪警署声援。学民思潮指出,警方拘捕林淳轩绝不合理,林淳轩在2月8日10时抵达旺角光顾小贩,并在2月9日凌晨2时15分左右离开现场,多家媒体也拍到林淳轩,过程中他只是在示威人士和警员中间调停,并无做出袭击警方以及任何暴力行为。学民思潮对于警方滥捕乱控深表愤概,认为支持小贩也要面临政权打压实在不能接受。又要求警方立即释放林淳轩,并且就滥捕一事向同学道歉。学民思潮成员周庭指,林淳轩已被正式起诉“暴动罪”,他的义务代表律师向他们表示,他在落口供、签任何文件或证供、及被正式起诉时,警方均不允许他与律师联络及寻求法律援助,认为警方违背对他的承诺及无视被捕者的人权,学民思潮予以强烈谴责。周庭续指,律师于约下午4时30分接获到警方消息,知道林淳轩已经“完成落口供及被正式起诉”。中大神学院教授(林淳轩的老师)陈龙斌也有出席游行声援,他指,警方理应让林淳轩在公平的情况下接受警方的调查程序,如警方无任何证据应尽快释放林淳轩。[159]
2016年2月11日,由于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被警方正式落案起诉参与暴动,于翌日早上9时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学民思潮透过社交网站facebook呼吁香港人在翌日9时到达九龙城裁判法院声援林淳轩,并命此行动为“迫爆法庭 声援林淳轩”。[160]
2016年2月12日9时4分,保卫香港运动约15名成员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外,唱歌恭贺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被起诉,又改编生辰歌“恭祝你今日训街头,庆贺你监牢好受”。载有林淳轩的警车抵达法院时候[161],保卫香港运动成员不断拍打押送林淳轩到庭的警车,[162]又围截警车,高呼林淳轩是“仆街仔”,又高叫口号 “港独人渣,严惩暴徒”,学民思潮与保冲香港运动于入庭前,[161]在电梯大堂爆发冲突,有支持警察的保卫香港运动成员指骂学民思潮成员,一名热血公民成员上前到保卫香港运动成员前争执,随后发生冲突,之后该热血公民成员就被保卫香港运动成员包围,最后被警方拘捕。[163]黎汶洛对传媒表示,自己并不清楚冲突如何发生,但指过程中傅振中表现挑衅,并强调学民思潮为非暴力组织,澄清指学民成员不会主动袭击人,亦相信刚才被捕的不是学民成员。(黎汶洛其后于庭外回应冲突事件,表明被警方带走的并非学民成员,又强调“学民思潮过去一直主张非暴力抗争,不会主动袭击持不同意见的人”[163])黎又强调,今日学民的行动只为声援林淳轩,他批评有人想将学民思潮与近日旺角暴动扯上关系,重申据当晚片段,已证明林淳轩没有牵涉暴力行为。[161]
其后,保卫香港运动成员指骂学生,又投诉庭内站立的学生遮挡视线,需由法庭书记出言制止,“呢度唔系戏院”(这里不是电影院),要求众人互相迁就。[162]9时40分,九龙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座位及企位均告爆满。[164]10时正,有人于庭内不断制造滋扰,期间就有人举手向保安投诉,指有人笑他。最终不了了之。[165]10时45分,九龙城裁判法院外,保卫香港运动成员聚集。有到场人士离开法院时直指左派团体为“六七暴动”凶手,期间双方互相指骂。[166]11时15分,九龙城裁判法院外,保卫香港运动成员仍然聚集。当保卫香港运动成员叫口号“支持警察”时,另一边市民就以“呑枪自杀”回应。[167]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获准保释后,在黄之锋、周庭及黎汶洛等同伴簇拥下步出法庭。众人高叫口号“反对警方滥捕,林淳轩加油”。林淳轩坦言被警方扣押的48小时“难捱”,曾有崩溃的时候,但感激朋友的支持与律师的努力[168]。林淳轩指对于警方控告他参与暴乱,感到匪夷所思。他澄清自己从没有参与任何使用暴力的行为,而当旺角陷入混乱时他已经离开现场。对于事件中亦有多名无辜的市民被捕,林呼吁公众关注事态发展,他认为一个文明社会不应容许不公平的拘捕,无理扣留市民48小时。他希望市民能将事件矛头指向政府和警方,让正义在香港实践。他指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不便评论。[169]学民思潮成员黎汶洛表示,旺角的冲突可能会被建制派利用,打击学民思潮。他又认为近日警方连串滥暴与拘捕,含政治判断,目的是测试泛民支持者水温。[169]。周庭则表示,当晚只是和林淳轩及黄之锋等人到旺角光顾熟食小贩,其间林淳轩只是曾调停冲突双方。对于有传政府将旺角暴动一事套在学民思潮身上,借此打压学民思潮,周庭强调学民一向和平抗争,直指是当局基于政治判断行事,不排除本案是政治拘捕。被问及会否担心牵涉其中,周庭自言“冇得咁担心”,只望在法庭内寻求公义。[168]
2月14日,激进建制派正义联盟及撑警大联盟在尖沙嘴发起游行至旺角兆万中心,支持警方在年初一旺角的警民冲突中执法,超过300人参与,沿途呼叫“严惩暴徒,还我法治”口号,不过游行期间一度被市民以粗口辱骂。正义联盟召集人李偲嫣表示游行有三大诉求,一是支持警方执法及对受伤警员表示关注;二是要求港府及执法部门缉拿所有参与冲突的人及严惩滋事分子;三是希望家长及同学留意不少年轻人参与旺角冲突,认为即使对社会及政府有不满亦不可以违法及暴力行为宣泄。[170]警方表示,游行高峰时有770人参加。而多个青年团体代表及油尖旺区议会主席等十多人就前往旺角警署,向警方送上慰问卡及果篮,感谢警方执法,又呼吁港人守护法治精神。[171]
暴乱后,新思维在2月11至13日就事件以电话随机访问1千名市民,逾八成受访者谴责或“体谅但不赞成”示威者行径,但亦有近半受访者认为警方处理手法过分暴力。调查指逾半受访者认为示威者应为事件负最大责任,亦有约三成人认为政府责任最大。[172]
2月14日,一批学者及专业人士发起联署,要求政府就旺角暴动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包括调查事件真相、冲突成因及提出建议,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发起人包括中大副教授姚松炎、黄洪,理大助理教授锺剑华和浸大助理教授杜耀明等。[173]不过政府以警方进行刑事调查为由不接纳建议,并指“旺角暴动”不能与60年代的“骚动”相提并论。因现时香港资讯开放,言论自由,市民可以和平游行、示威及集会,亦可透过司法程序复核政府的行政决定。参与发起联署的锺剑华对政府拒绝设独立委员会调查感失望及遗憾。[174]
因应旺角的大规模警民冲突,警务处决定成立由副处长(管理)主持的内部检讨委员会,2016年2月19日召开了首次会议。该委员会决定成立3个小组委员会,分别检讨“行动”、“武器、装备及训练”及“支援”3个范畴;但只会披露装备方面的检讨内容,行动和支援将不公开。叶国谦认同有关安排,认为本次检讨只属警方内部事宜,若公开报告或许会被破坏者掌握部署,并非好事。消息人士透露装备方面可能因为需要添置,争取拨款所以会公开。[175]
同年7月14日,当晚在现场担任指挥的旺角警区副指挥官丘绍箕总警司,冲突发生前原定晋升总警司及调任到商业罪案调查科的丘绍箕,结果改为调任边界区指挥官。据报警队内部对丘当晚指挥不清等有不少批评。[176]
37名被捕者被落案起诉后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177]。包括时任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立法会新界东补选参选人梁天琦、《学苑》候任总编辑顾博谦在内的33男3女,各被控一项暴动罪,其中一个报称无业的女被告改控参与非法集结罪。涉及参与暴动罪名的其中4名被告,其代表大律师在庭上投诉指警方拘捕时以警棍袭击他们身体,有被告需要到医院缝7针、出言恐吓、诱使口头招认及不准被告休息[178]众被告毋须答辩,全部准以500元至20,000元保释,其间不得进入指定的旺角区域。各被告获准保释离开法庭后,有超过20人以衣服、颈巾、纸皮等物品包围,阻挡在场记者拍摄被告人士。[179]。
而警方在葵涌某工厦捣破一个声称的“武器库”,检获包括刀具、手工皂用材料及化学物品等物品,并以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作非法用途拘捕一男两女,不排除与旺角暴动有关。[135]惟环保团体“结束一桶专弃”指该“武器库”为民间回收有用物资的回收中心“OYIF”,指警方说法错误引导公众。[136]无线电视《东张西望》在2013年2月亦报道有关回收仓,更称发起人为“热心人”[137]。
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美国队长”容伟业,以及一名15岁男童因涉暴动罪提堂,3人均获准保释,需守禁足令。到中午,约30名环保人士带同手工皂用材料、酵素和化学品到葵涌警署外抗议3人被扣留,并即场示范如何使用有关材料制作环保产品[158]。
热血公民陈柏洋参与农历新年旺角骚乱,其间涉用水樽掷向警员,被控袭警及拒捕案,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宣判。裁判官苏惠德判处陈柏洋袭警、拒捕两项控罪罪成,袭警罪被判9个月监禁,拒捕则判4个月,即时监禁,同期执行,裁判官拒绝保释,理据为:此案的上诉理据不足;且9个月的刑期与保释外出等候时间相距较大,故此拒绝保释。黄毓民批评判决为政治检控;热血公民副主席郑锦满引用另一热血公民李珏熙为例子,同样控罪判刑为28日,批评判决不公[180][181]。
早前被裁定在旺角骚乱时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成的陈卓轩被判监21日,袭警罪成的陈宇基则被判监3个月。控罪指陈卓轩在2016年2月9日在弥敦道抛出一个垃圾桶到行车线上,意图破坏社会安宁。控罪指陈宇基在同日同地分别袭击警长蔡国威;他另被控袭击一名不知名警员的袭警罪则获判无罪[182]。
17岁男麦当劳店员陈浩文,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18个月感化,期间需守宵禁令和接受住院式训练。控罪指陈于旺角骚乱期间,用砖头掷向警员,令警员膝盖受伤。陈原被控一项伤人罪,控方早前将控罪修订为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陈于2016年12月19日认罪[183][184]。
港大女学生许嘉琪(23岁)、学生麦子晞(20岁)及厨师薛达荣(33岁),在区域法院被裁定暴动罪罪名成立,被判监禁3年。控罪指,3名被告在2016年2月9日,在弥敦道北行线近豉油街,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各被告均考虑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185][186]。
32岁男子杨家伦,在区域法院被裁定暴动罪及纵火罪罪名成立,法官将案押后至2017年4月10日判刑,被告须还押。法官郭启安说,需要时间考虑过往的案例,将会判处被告即时监禁,分别只是刑期的长短[187]。杨报称事发时于公开大学任职技术员,他并无案底,背景良好[188]。
4月10日,区域法院法官判杨暴动罪监禁4年9月;纵火罪则监禁4年3月,两罪同期执行[188]。裁判官又指出3个奇怪的巧合让被告更可疑,包括改掉戴眼镜的习惯、被发现案发后一天买了一张新的八达通,以及任技术员的被告,在搜屋时发现他家中的电脑桌上并无电脑[188]。
3名年龄介乎19至26岁男子,在区域法院被裁定暴动罪罪名成立,一人杨子轩(19岁)被判入教导所以改过自新;一人罗浩彦(21岁)判监禁3年;另一人连润发(26岁)早年从内地来港,他称当晚看见有警察向天开枪的新闻后,担心市民安危所以到现场观察,并在现场气氛及压力下作出不当行为。他获得29封包括来自中学副校长及老师的求情信,众人对他有高度评价。其代表大律师指出,连对历史深感兴趣,他认为警察向人民开枪具历史意义,强调他并非受政治团体唆摆而到场,他亦非仇警、敌视警员或无视社会秩序,但区域法院法官姚勋智称其积极参与暴动,案情严重,惟考虑他没有案底及求情后,故同判监禁3年[189][190]。
事件中另一名28岁被告苏德成因为在旺角西洋菜南街和豉油街两处地点掘起路砖,而被控刑事毁坏罪名,被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定即时监禁4个月。他承认当时掘起砖块后把砖放进垃圾桶内,两处被掘的砖块面积分别2.25米×7.8米和4.6米×3.1米,路政署确认维修费共需23,000港元[191]。
梁天琦被控4罪,包括一项煽惑暴动、两项暴动和一项袭警罪,他承认袭警罪,否认余下暴动等罪。他将会就其余三项控罪继续面对审讯。控罪指他于2016年2月8日至9日期间,在旺角砵兰街和亚皆老街参与暴动,并连同黄台仰非法煽惑在场人士参与暴动,以及于2月9日在亚皆老街袭击警务人员文锦玑。另一被告黄家驹承认一项暴动罪,他面对的一项袭警罪则于法庭存档,控方不予起诉。法官撤销两人保释,即时还押[192]。
26岁报称侍应的被告邓浩贤,早前于区域法院承认一项暴动罪,被判入狱2年10个月。案情指,于2016年2月9日清晨4时左右,当时警方设立防线,但聚集在山东街的人群向警员投掷砖块,有片段拍到被告向防线投掷物件。警方未能驱散人群并向弥敦道南行线撤退。人群则继续攻击和袭击倒地的警员[193]。
邓在警诫下承认曾摇动路牌及扔砖块,但称没有恶意。精神科医生称他患有过度活跃症。法官认为被告行为妄顾他人安全,惟考虑被告认罪和因病影响,并可能只是贪玩,但强调无论个别被告作过什么行为,严重性依然在于其是众多参与暴动者的一员,表明法庭一般不会单独考虑他的刑责[194][195]。
梁天琦等5人被指参与暴动。经过3天商议,到下午,9人陪审团一致裁定梁天琦煽惑暴动罪脱,一项暴动罪成,另一项牵涉其他3名被告的暴动罪则未能达成有效裁决;第三被告卢建民暴动罪亦罪成,而被告林伦庆的3项暴动罪全部罪脱。法官将相关事宜押后至6月11日再讯[196][197][198][199][200][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211]。不过陪审团商议裁决期间,司法机构收到附有偷拍4名陪审员照片的匿名电邮,电邮并写上“还有很多”,据了解照片是在庭内拍摄。司法机构就事件报警,法官同时安排警方派人驾车护送陪审员离开及向他们提供24小时求助电话[212]。
10名被告暴动罪成,各人被判监2年4个月至4年3个月,以及判入教导所。法官郭伟健指保护公众安全是法庭的压倒性责任,强调暴力行为在法治社会是不能容许,判刑要惩罚和阻吓,政治信念非减刑因素,是“走后门”。
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判囚6年,袭警罪则判囚12个月,两项刑期同期执行。同案被告卢建民判囚7年,为香港开埠以来最重的暴动罪判刑。已认罪的黄家驹判囚3年6个月。高等法院法官彭宝琴拒绝接纳政治背景为求情理由。代表梁天琦的资深大律师蔡维邦在判刑后表示,今次刑期“一啲都唔轻”(一点都不轻)[213][214]
英国保守党人权委员会副主席贝内迪克特·罗杰斯发出新闻稿,回应梁天琦等的判刑时引述前港督彭定康的评论,指《公安条例》现时被政治利用,重判民主派和其他社运者。民主派认为刑期过重,经民联梁美芬表示判刑符合社会期望。[215]
3名分别22岁、23岁和32岁男子被控暴动、纵火和刑事损毁等共项4控罪。其中22岁被告和23岁学生分别被判入狱36个月及27个月;而经审讯后被裁定纵火罪成的32岁次被告判监36个月。法官练锦鸿指虽然被告支持民主,不过直言他们的行为以暴力威逼他人,其手法、逻辑与一般独裁者没有分别。而被告年轻非任意妄为的借口,被告破坏社会互信和安宁的行为,需要判处具阻吓性的刑罚。[216]
姓名 | 案件编号 | 控罪 | 判刑 | 备注 |
---|---|---|---|---|
莫嘉涛 | DCCC 901/2016 | 暴动 袭警 刑事损坏 |
监禁4年3个月 | |
李倩怡 | 暴动 | 目前流亡至台湾,在台已逾期停留。 | ||
锺志华 | 监禁3年9个月 | |||
何锦森 | ||||
霍廷浩 | 监禁3年8个月 | |||
陈和祥 | 暴动 袭警 |
监禁3年5个月 | ||
邓敬宗 | 暴动 | 监禁3年半 | ||
李卓轩 | 监禁2年9个月 | |||
林永旺 | 监禁3年8个月 | |||
叶梓丰 | 教导所 | |||
吴挺恺 | 监禁2年4个月 | 原被控袭击他人致造成身体伤害, 但不予起诉 | ||
麦子晞 | DCCC 710/2016 | 暴动 | 监禁3年 | 曾提出上诉,被高等法院上诉庭驳回 |
许嘉琪 | ||||
薛达荣 | ||||
杨家伦 | DCCC 875/2016 | 暴动 纵火 |
监禁4年9个月 | |
黄台仰 | HCCC 408/2016 | 暴动 煽惑暴动 煽惑非法集结 |
于2017年11月离港后未有回港,目前受到香港警方通缉,待国际刑警协助。 2019年5月纽约时报报导指他和李东昇已于2018年5月获德国难民庇护资格 | |
梁天琦 | 煽惑暴动 两项暴动 袭警 |
监禁6年 | 煽惑暴动不成立,一项暴动不成立。扣减刑期后,已于2022年1月19日刑满出狱,并交付保护管束。 | |
容伟业 | 暴动 非法集结 煽惑非法集结 袭警 |
监禁3年 | 袭警、两项暴动成立;煽惑非法集结、两项暴动不成立;非法集结未能达成裁决。已于2021年3月17日刑满出狱。 | |
李诺文 | 暴动 | 一项暴动不成立 | ||
卢建民 | 监禁7年 | 所有判决中最重的 | ||
袁智驹 | 监禁3年 | |||
林傲轩 | 暴动 非法集结 |
两项控罪不成立 | ||
黄家驹 | 暴动 袭警 |
监禁3年半 | 袭警罪留档处理 | |
李东昇 | 于2017年11月离港后未有回港。2019年5月纽约时报报导指他和黄台仰已于2018年5月获德国难民庇护资格 | |||
林伦庆 | 暴动 | 罪名不成立 | ||
邓浩贤 | DCCC 581/2017 | 监禁2年10个月 | ||
毕慧芬 | DCCC 570/2018 | 暴动 袭警 |
监禁3年10个月 | |
陈柏洋 | KCCC 514/2016 | 袭警 拒捕 |
监禁9个月 | 曾提出上诉,被高等法院上诉庭驳回 |
陈卓轩 | KCCC 2170/2016 | 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 | 监禁21天 | 曾提出上诉,被高等法院上诉庭驳回 |
陈宇基 | 袭警 | 监禁3个月 |
旺角骚乱使原本胜选高、泛民主派候选人、公民党杨岳桥被迫调整策略,而泛民主派为免选票被本土派本土民主前线梁天琦分薄,让建制派候选人、民建联周浩鼎渔人得利,泛民主派团结支持杨岳桥,以保住民主派在立法会地区直选过半数亦即“分组点票”的否决权。而梁天琦获黄毓民支持。
事件被认为影响补选的结果,杨岳桥最终以37%选票相对多数,击败获得35%选票的周浩鼎,而梁天琦获得15%的选票。补选让本土派一度声势大震,而梁天琦在选举论坛中所涉及的香港独立言论,被认为引发香港政府发出确认书阻止有香港独立倾向的人参选香港立法会,梁天琦最终无法参与2016年香港立法会选举。参见2016年立法会参选确认书风波。
对于此次骚乱,所有大学及当时即将升格为大学的香港教育学院学生会均一致地斥责警方的滥权及政府的暴政引起此次骚乱,并偏向支持示威者对抗香港政府及警权暴力。
于2020年1月25至27日,有网民发起四周年活动,大批防暴警员到场驱赶。
于1月25日(大年初一),入夜后旺角一带再次爆发警民冲突。有市民在朗豪坊一带聚集,警方拘捕最少二人并发射了鼠年首枚催泪弹。催泪烟漂向附近的夜市小贩熟食档,多名小贩及途人不适。[310]
于1月27日,警员推进期间,一名美国国家广播公司(NBC)女记者突然被防暴警员推撞及非礼胸部,女记者要求警员交出该名警员编号,但未被理会,有警员更向记者面部直射胡椒喷雾。[311]
一名案发时18岁,本身有自闭症男生,被指在1月27日用脚踢向一名移开路障的中年汉。案件到事件发生3年后才处理,被告早前承认暴动及伤人两罪,到2023年1月19日在区域法院被判监禁2年,并下令被告向事主赔偿6,000元。[312]
在警民冲突现场,警方组成盾阵,警民双方以一个街口相隔对峙期间,一名男子在示威民众一方对着警方放钱进扭蛋机。相关照片在Facebook上流传。有媒体形容“场面诡异”,有网民则解读为“扭蛋与高墙”[313][314]。
2018年高等法院审讯中,辩方大律师王国豪指出警员邱树明曾以粗言恐吓被拘捕的第五被告林伦庆,并威胁若不签署其记事簿便会拘捕林的女友,以及再度殴打林伦庆[315]。邱树明后被揭发是2005年李婉仪自杀案中免费嫖妓后疑砌生猪肉逼死李婉仪的关键警员[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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