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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共产主义革命家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梁国雄(英语:Leung Kwok-hung;1956年3月27日—),绰号“长毛”(Longhair)[5],籍贯广东增城,香港社会主义政治人物、社会运动人士,四五行动总代表,香港前立法会议员,属于泛民主派。他在2004年首次当选香港立法会议员,迄今曾五度当选。但于第五次当选时因立法会宣誓风波被法庭裁定取消议员资格。其并非因主张民族自决或香港独立而被取消资格,与姚松炎和其他被取消资格的立法会议员不同。配偶为社会民主连线现任主席陈宝莹[1]。
梁国雄 Leung Kwok-hu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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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会议员 | |
任期 2004年10月1日-2010年1月28日 2010年5月17日-2017年7月14日[注 1] | |
前任 | 黄宏发 |
继任 | (选区重组议席取消) |
选区 | 新界东 |
多数票 | 2004年:60,925 (14.14%) 2008年:44,763 (12.4%) 2010年补选:108,927 (79.93%) 2012年:48,295 (10.39%) 2016年:35,595 (6.13%)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英属香港筲箕湾 | 1956年3月27日
籍贯 | 广东增城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 |
政党 | 社会民主连线 四五行动 |
其他政党 | 革命马克思主义者同盟(1975年—1991年) |
配偶 | 陈宝莹(2021年结婚)[1] |
居住地 | 香港九龙湾[2] |
学历 | 预科中六 |
母校 | 金文泰中学 |
宗教信仰 | 无[3] |
梁国雄信奉不断革命论、世界革命等托洛茨基主义理论,曾是革命马克思主义者同盟成员[6]。他常穿着印有阿根廷共产主义革命家切·格瓦拉头像的衬衫,配合一头披肩长发,成了他的招牌形象,故得到“长毛”这个绰号,英国传媒称之“Longhair”[7]。他以中国共产党创始人陈独秀的诗句“行无愧怍心常坦,身处艰难气若虹”为座右铭。[8][9] 2017年2月8日,梁国雄宣布参与2017年香港行政长官选举,但不久就宣布退选。任职议员期间极力争取并关注全民退休保障计划、回购公共事业(如领展)、订立最低工资和标准工时等民生议题。
2021年1月6日因早前参与立会初选涉嫌违犯香港国家安全法而被捕。2024年5月30日高等法院作出裁决,裁定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罪成。
梁国雄籍贯广东增城,是家中独子,在香港岛筲箕湾一渔村出生,六岁时父母离异,与母亲搬到柴湾邨定居。父亲是一名酒徒,年幼时随母从中国大陆避难来港[10],后不知所终。为了讨生活,母亲曾在白人家庭当佣工。因为家里没钱,自小寄养在亲戚家中,自小因此体会到不公平待遇的感受,读到马克思、托洛茨基的书籍而开始想从政,原因是“觉得社会充满不公平的事,不平则鸣。”[10][11] 梁国雄接受访问时亦说过“今日的中共,把社会主义原有理念都倒行逆施了,专制独裁跟社会主义并不相容”。他亦讲述自己喜欢切·格瓦拉是因为他在古巴大权在握时,为了自己的理想放弃了高官厚禄,放弃舒适的家境,重返革命战场,并战斗直至牺牲等。正因如此,即使完成了中学课程的他,可以找到薪水较好的工作,但他宁愿选择在地盘做散工,及写稿赚外快来支持生活。[11]
梁国雄少年时曾在金文泰中学读书。自幼随母加入香港工会联合会,其母是工联会终身会员。中学时代参加过毛派学生运动。他毕业后曾从事酒保、地盘工人[12]、九龙巴士洗车工人等基层职业。
1975年,梁国雄加入当时的香港托派政治组织革命马克思主义者同盟(革马盟),时人称他为“雄仔”。1979年4月,梁国雄曾因纪念四五天安门事件三周年及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主运动而两度被捕,他于4月1日凌晨在铜锣湾礼顿道以红色漆油涂写“四月五日天安门”,被巡至该处的警员拘捕,后于18日被控以“未经民政处许可在公众地方张贴标语”罪,判罚港币250元[13]。梁于4月5日与其他革马盟成员在未经当局许可情况下,在湾仔新华社门外集会请愿,后于4月22日维园集会中,梁国雄与另外6人被警方拘捕,随后被控以“非法集会”罪,法庭于6月5日判处梁国雄入狱一个月[14]。刑满出狱后,在革命马克思主义者同盟的欢迎会上,一位操着浓重的上海口音的老托派对在座的梁国雄等年轻人说:“革命者坐牢就等于上学,今天雄仔是幼儿院毕业……”。[15] 1988年,他与一些左派朋友成立了四五行动。[16] 同年,定居英国的中国托派领袖之一王凡西的儿子王宇平前往英国探望其父,回程时路经香港,受到梁国雄的热情款待。[17]
此外,他曾被控“藐视议会(立法会)”而入狱[18][19]。也曾多次在中国国家领导人访港期间抬棺材至会场外抗议。
梁国雄活跃于社会运动及相关示威活动,曾担任支联会常委。2004年,在他宣誓成为立法会议员时,他成为首位议员,在宣誓后加上其他言词,高呼“平反六四”、结束一党专政及释放中国大陆政治犯等口号[20]。2006年,他与黄毓民、陈伟业等人参与成立政治团体社会民主连线。2010年7月,新的香港托派组织社会主义行动(工人国际委员会香港支部)成立,据建制派媒体报道,该组织的成立乃是受梁国雄指示[21]。2011年,黄毓民和陈伟业退出社民连,组织人民力量。
梁国雄自担任香港立法会议员后,惯在议会采取较激进的抗争手法[22][23]喧嚷制订和审议政策的过程中的诟病[24],惯以群众抗争运动嚣暄他对福利政策的非议。早期不少民主派议员均不认同其行为,但随着政府及建制派对待民主派日益强硬,而梁国雄与其他民主派议员有不少合作及默契,民主派已大都接受他的抗争方式。不过,近年香港右翼本土势力抬头,热血公民等对于梁的非暴力手段及支持新移民立场不以为然,认为他不激进,将他标签成“左胶”之一。
梁国雄有多项刑事定罪纪录,全部与示威游行等事有关[25],也曾焚烧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中国最高领导人江泽民的图像[10]。因干犯“扰乱公众秩序罪”,2014年6月被判入狱4星期,是首次以立法会议员身份入狱[26][4],终审法院法官邓国桢驳回其保释批示:“非和平示威,他不求怜悯,是求公义”[27][28]。2016年11月,他再次因违反文娱中心规例,与人民力量成员谭得志一同被判囚7天。[29]
梁国雄曾是少数住在公屋的立法会议员。
梁国雄在2000年香港立法会选举得票18,235落败[30]。他又在2003年区议会选举中越区前往北角锦屏区挑战蔡素玉但落败。在2004年立法会选举中,长毛再度出选新界东选区。由于资金不足,连宣传板也要拾民主党及民建联丢弃的旧板,再在上面涂一层油来使用,最终以6万多票(60,925票,接近稳夺一席所需之最低票数)顺利当选。
在2004年宣誓时,梁事先向立法会秘书处递交了一份自行订定的宣誓内容,不获批准后,在正式宣读誓词前加上“效忠中国人民和香港居民,以及争取民主、公义和捍卫人权、自由”[注 2]。宣誓后没有签名并返回座位,立法会秘书处表示誓词仍然有效。[20]由于他成功宣誓及就任,开了在宣誓时加入不抵触誓词内容的字句的先河。
2007年6月3日,梁国雄不满房屋及规划地政局的公屋加租机制,连同多名捍卫基层住屋权益联盟成员前往局长孙明扬跑马地住所外抗议,各人手持标语横额,要求政府在《房屋修订条例》中加入公屋租金上限条款,并要求孙接收请愿信。众人一度冲破警方防线,后因无人接信而趁大闸打开让汽车驶入时一涌而进,冲入其住所私家路,被控非法集结罪。[31]东区裁判法院裁判官林嘉欣评价“社会要有人走在前线争取权利,但大原则是不要犯法……抗争要有理智,有时要力敌,有时亦要智取”,于2008年判梁国雄60小时社会服务令[32]。梁在庭外称“今次我无后悔!我只是后悔无尽力保障基层市民利益,后悔中国香港无民主,被殖民地恶法压迫……判监我都会接受。”[33]。
2008年7月4日,时任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率领20名成员出访受严重地震波及的四川灾区,包括梁国雄在内,在前往赤鱲角机场途中梁被告知他申请回乡证被拒绝,原因是中方得悉他会在灾区进行一些与访问目的不同的行动。梁国雄对此感到十分讽刺,他认为主办2008年奥运应能让中国更开放,但事与愿违,认为这是民主倒退[34]。
时任特首曾荫权指这是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决定,他不宜评论[35]。范徐丽泰则说,对梁国雄未能成功申领回乡证随团到四川灾区感到遗憾[36]。
在2008年香港立法会选举中,梁国雄以社民连成员身份取得新界东选区第2高的44,763票,较第3高票的民主党黄成智名单多589票而成功连任。但同年9月7日梁国雄因闯入孙明扬私人住处示威案而被控非法集结罪,9月13日被判非法集结罪成立[37],9月30日被判社会服务令60小时,成为香港首宗在私人屋苑内涉及行使示威、言论自由而遭定罪的个案,亦因无被判囚一个月以上,故不用被褫夺议员资格[33]。10月8日梁国雄与社民连两位议员黄毓民及陈伟业,顺利宣誓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2008—2012年)立法会议员。
2008年11月8日,现行《立法会条例》不允许正服刑囚犯及未定罪遭羁押犯人,登记做选民及投票,梁国雄为在囚人士争取投票权,最后胜诉,从此在囚人士获得应有公民权利。
2008年12月,梁国雄与社民连成员陶君行被判在中共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访港时,在香港礼宾府门外烧车胎抗议,警员用灭火筒扑灭火警时,与两人推撞,被裁定袭警罪名成立[38],于判决当日获判社会服务令。
2008年首度参选、没有立法会往绩的陈克勤斥责“惩罚不开会的议员,像长毛永远开会一分钟……市民投了一票给你是去改善民生”,梁国雄则反驳“我的出席纪录是百份之九十五以上”,要求陈道歉。民主党黄成智更主动帮助梁,反讥“陈克勤你现在一张选票也没有,长毛本届得到六万选票,六万市民支持长毛入立法会”。[39]
2010年1月,梁国雄连同陈淑庄、梁家杰、黄毓民、陈伟业共五名议员辞职再参予补选(五区总辞),令全港5个选区都需要补选,“变相公投”,为香港政制改革、功能组别的存废表态。[注 3][40]补选在2010年5月16日举行,5位辞职议员均顺利当选,惟投票率只得17%,历次立会补选中最低。《苹果日报》社评执笔人李怡评价“17.1%投票率,是无论如何不算成功的。”[41]。
社民连不满民主党及民协等泛民政党不参与五区公投,指责他们出卖香港人、投共。其中梁国雄更指当时患末期肺癌的司徒华“癌病上脑”[41],遭到泛民成员批评,指社民连不应“自己人打自己人”。梁国雄拒绝道歉。翌年1月2日,司徒华病逝。
在2012年香港立法会选举中,梁国雄出选新界东选区成功连任,以最高票当选。
2013年2月18日,在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上讨论由香港政府所提交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报告,召开公听会。梁国雄揭露澳洲大律师兼山西省政协马恩国曾说过法院推翻港珠澳大桥环评报告,体现了“极端人权不利社会发展”,遭马恩国辱骂“You are not a bloody Chinese, You are not even a fxxking Chinese!”(你连一个中国人都不是)。[42][43][44]
2013年1月1日“一人集结罪”,以致律师援引美国司法案例质疑“辱警罪”刑事之法理[45][46],梁主张效法西方先订立“警察辱民罪”。[47]
梁于2011年9月1日,破门闯入在香港科学馆举行立法会议员出缺毋须重新选举安排公听会,被指冲击该论坛,撞开演讲厅大门,造成论坛被迫中断[26][4]。及后在2012年3月被裁定刑事毁坏及公众地方扰乱秩序罪成,判囚2个月及赔偿4,150元,梁与其他被告提出上诉,2014年6月减刑至4星期即时入狱[48]。全国人大代表陈勇评价“若希望以违法抗争去实践或宣扬自己的理想,须承担法律责任”。[49]
2012年5月,梁国雄同黄毓民和陈伟业就《2012年立法会(修订)条例》草案中合作提交2,464页修订,共1,306条,就香港立法会递补机制争议,反对政府制定的《立法会议席出缺安排议案》草案。
2013年4月24日,梁国雄与黄毓民、陈伟业和陈志全进行拉布,拖延审议《2013年拨款条例草案》,逼使政府为“香港市民退休保障制度”开展咨询时间表。历时三星期(70小时议程),最终在5月13日立法会主席曾钰成宣布终止修正案发言。[50]
2014年4月至6月拉布,拖延审议政府财政预算,会议时间累计131小时。[51]
梁国雄在立法会的四年任期,以“拉布”手段拖延政府《财政预算案》以争取设立全民退休保障,建制派陈健波批评梁国雄让“市民对泛民失望,流失选票是必然”,梁反讥陈健波乃自动当选(没有任何选民投票)的功能界别议员,没资格批评他不得民心,因为他以最高得票在新界东胜选[52],代表选区88万选民[53]。
2014年5月,行政长官梁振英出席立法会的特首答问大会怒斥议员拉布,梁国雄议员准备掷道具抗议而被赶离场,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认为可参考外国例子:“德国国会议长有权向行为不当的议员罚款”,行政会议(政府内阁)成员陈智思反指“始终议员是由选民选出来,如果议员的行为获选民支持,罚款不能改变其行为。”[54][55]
2014年9月22日,学联、学民思潮及泛民政党发起大型罢课行动,抗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8月31日为2017特首普选订下框架,规定行政长官需得到过半提委支持方能成为普选的候选人。双学及泛民均指责这是“假普选”,要求以公民提名达至真普选。9月28日,“占中三子”提早宣布启动占领中环,有部分学生因罢课集会演变成占领中环而打算离开,梁国雄在龙汇道一带四处游说,并向学生下跪,要求他们留下。更说出“赢就一齐赢,输就一齐输!”、“只要我唔系自愿跪低,就一定可以企番起身!”希望大众坚持抗争而学生能够留下来互相保护,并说明占中只是名词,不要因不满占中被骑劫而放弃整场运动。及后数以十万计市民占领金钟、中环一带的马路。警方在当天施放催泪弹,人群其后流动占据多处道路,包括铜锣湾、中环、湾仔,甚至旺角、太子多地。
雨伞革命持续79日直至警方清场才完结,然而示威者争取不到任何成果。占领期间,梁国雄与多个泛民议员一直支持和平示威,以立法会大楼作为实际的指挥中心。11月19日一些蒙面示威者包围立法会大楼,并要求大台可以协助占据立法会大楼,梁国雄拒绝,有示威者批评他守旧,并高呼“长毛落地狱”。示威者及后以铁马冲击立法会大楼,多人因非法集结、刑事毁坏等罪名被捕。梁国雄与多位泛民主派议员其后批评冲击者不承担责任。
2015年6月18日,包括梁国雄在内的28名泛民主派议员投票反对政改方案,由于多名建制派议员因等候刘皇发回会议厅而无投票,议案被大比数否决。
2015上半年,占领行动完结后民怨一直未有消散,一直有多次零星的群众运动发生,例如以购物为由流动占领街头以表达对于政改方案及特区政府不满的鸠呜活动、反水货客游行。部分事件出现激烈警民冲突,亦有多人被捕。
2015年上半年,热血公民、香港本土力量、本土民主前线等本土派组织举行多次反水货客游行,抗议大量水货客来港买日用品导致新界多处物价急升和阻街等问题。当中发生不少流血事件,一些蒙面示威者闯入商场,指骂游客,甚至脚踢路人的行李箱,多人被捕。
其后梁国雄及大部分泛民主派议员亦批评示威者的行为,梁指不应将矛头指向妇孺,强调“勇者应该抽刃向更强者”,而不是欺凌弱小。此番言论引起了多个本土派社运人士的不满,包括立法会议员黄毓民、热血公民核心成员黄洋达、提倡城邦建国的学者陈云根。
在2016年香港立法会选举中,再度出选新界东选区。面对本土派崛起,梁国雄仍坚持自己的民主社会主义理念。在投票日,他依旧前往其他选区拉票,如早上前往柴湾协助民调落后的人民力量刘嘉鸿名单拉票,即使民调显示他有机会落选,助选团建议他“告急”,但他仍然拒绝,并继续为同时出选新界东的陈志全以及其他人社联盟的候选人拉票。在点票过程中,梁国雄与独立的方国珊争持不下,点票初期更一度落后;但他并无失望,并指这是选民的选择,若最终落败,是他自己的责任。最终,他以35,595票险胜方国珊的34,544票,成功取得最后一席连任。[56]选举后,他赢得一众泛民主派及支持者的掌声。[57]他在宣誓时,穿上含有“公民抗命”字词的衣服,一如以往断续宣读誓词及前后加上口号,其后被梁振英及律政司入禀司法复核议员的资格。
2017年4月14日,梁国雄获发单次通行证前往中国大陆,随香港立法会东江水考察团前往广东省,在过关时被海关人员在行李内搜到个人名片,上面印有四五行动口号,一度遭到查问,其后获放行,顺利随团展开考察[58]。
2016年11月15日,梁国雄在出席房屋及发展事务委员会会议期间,批评时任发展局副局长马绍祥曾任公司高层,应不会不带文件开会,之后他更冲到马绍祥面前,抢走他放在台面上的文件,并大叫“我依家怀疑你嘅诚信”,及后将文件转交给朱凯廸查看,梁最终被逐出会议厅,他离开前指“我就系拎你嘅嘢,公家资料嚟㗎,顾问公司拎就得呀”。[59]
其后在2017年5月18日,梁国雄收到警方传票,指他在去年11月16日的一个委员会会议上,引起扰乱,致令会议中断,或相当可能中断,触犯了《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17(c)条,并需于6月12日早上,到东区裁判法院应讯。根据条例,有关控罪最高可判处罚款1万元及监禁12个月。梁国雄批评,议员执行职务而被控告,是十分荒谬,又认为由政府报案、警察调查,再由律政司控告议员,亦不合理。[60]
2018年3月5日,裁判官严舜仪颁下判辞,裁定《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17(c)条适用于限制公众在议会内的言行以防止会议受到干扰,但并不适用于立法会议员。立法会议员在议会内应拥有言论及辩论自由,议员不应因其言行而遭受刑责,议员的言论及行为受所赋予的特权保护,否则言论自由受到限制,议会将不能正常运作。[61]律政司对裁判官决定提出上诉。[62]
2020年6月2日,高等法院上诉法庭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原审裁判官的判决有法律错误,并下令案件发还至裁判法院完成余下的审讯程序。[63] 2022年3月29日,东区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严舜仪裁定罪名成立,判监14日。裁判官批评他知道其行为不合法,同时认为他未有征求同意下抢去马绍祥的文件和无视会议主席麦美娟的命令,是属侵犯他人财物的行为,认为他的目的是引起扰乱。[64][65]
2016年12月初,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就梁君彦对四名议员宣誓有效的裁决提出司法复核,要求撤销刘小丽、罗冠聪、姚松炎及梁国雄议员资格。作为撤销梁国雄议席的理据,入禀状指梁国雄身穿印有“公民抗命”的黑色T裇,手持黄伞及“人大831决议”的纸板道具,宣誓前高叫“雨伞运动!不屈不挠!公民抗命!无畏无惧!人民自主自决!无须中共批准!我要双普选!梁振英下台!”[66]等字句,在宣誓时有多次停顿及配以不同音量的朗读誓词。串连所有行为,梁国雄的政治宣言被指破坏宣誓仪式的庄严性。[67]
代表梁国雄的大律师李柱铭指出,梁国雄在2004年、2008年、2010年补选、2012年四次立法会就职时类似断断续续宣誓,“每次都跟足誓言”,而现行法例并无列明宣誓时应有的态度和方式,而梁国雄此前4次宣誓都有手持道具,并经立法会主席许可,从来没人提出异议和反对。[68]
2017年7月14日,高等法院原讼庭裁定,包括梁国雄在内的4名议员全部宣誓无效,自2016年10月12日起已丧失议员资格。[69]法官区庆祥指梁国雄宣誓当日撑伞、叫口号及撕碎写有信息的纸张的行为与宣誓的真正目的无关,并超出立法会的庄严及尊重,不符合“庄重规定”。而宣誓前后叫喊口号不符合“严格形式和内容规定”。[70]同日晚上,一些建制派组织包括香港政研会和“撑警大联盟”等约20人到社民连总部外撒溪钱和开啤酒庆祝梁国雄丧失议员资格,更有集会人士向梁国雄的相片上香及声称进行破地狱的仪式。[71]
2017年2月8日,梁国雄联同社民连、人民力量陈志全、朱凯廸团队、小丽民主教室刘小丽以及香港众志罗冠聪召开记者会,公布参与“2017特首选举民间全民投票”及参选特首的决定,并宣布将代表民主派参选,一改过去“三不”立场,即“不投票、不提名、不参选”,并且坚决反对小圈子选举,“揭露小圈子选举的虚伪”[72]。社民连、人民力量、朱凯廸团队及香港众志发出新闻稿支持梁国雄出选特首[73][74]。
2017年3月26日举行的“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中,7名民主派选举委员:梁国雄、刘小丽、朱凯廸、陈志全、邵家臻、张超雄、罗冠聪呼吁投白票。时事评论员古德明认为:“这次行政长官选举,曾俊华假如侥幸得胜,则港人当可有五年休养生息。只是梁国雄等七人,以‘不妥协’为夸。我对他们从此要刮目相看了。”[75]
2019年10月14日,梁国雄递交提名报名参选2019年香港区议会选举G16土瓜湾北选区[76],狙击民建联主席李慧琼。最后,李慧琼以1881票取胜,比梁国雄的1538票多343票。[77]
2008年,梁国雄前往马来西亚出席马来西亚社会主义党主办的社会主义大会。他在会上表示,“社会主义者必须遗憾,在过去二十年里,我们做得不多,未能建立一个社会主义运动,我们目睹共产主义国家的崩溃,我们见证中国转为一个资本主义国家。这是一大挫败”。梁国雄大胆预言,中国作为全球资本最后的据点,其执政的共产党不久会垮台,进而启动亚洲的社会革命,并复兴社会主义。他因此高呼,“我们(社会主义者)有遗憾,不过我们没有时间遗憾,社会主义将在近期内复兴。”[78]
梁国雄于当选立法会议员后,仍租住受政府资助的公屋,是当时少数居住于公屋的立法会议员,虽然他收入已超出公屋入息限额数倍,但由于现行富户政策是入息及资产同时超逾上限才须迁出,因此他只须把资产保持低于限额便不用迁出。他被指占住公屋,拖慢公屋轮候册人士上楼速度,惟他回应指他不是每一次都能当选议员,没理由要他立即交还公屋,又自言每月都捐出四万港元支持社运活动[79]。
在2016年12月,房委会通过收紧公屋富户政策,改为入息或资产其中一项超逾上限便须迁出,预计于2017年10月生效,但由于年满60岁的长者可获豁免,因此月入九万五千元的梁国雄不受此政策影响。[80]
2014年7月,香港多间传媒收到署名“壹传媒股民”的电邮,指包括梁国雄在内的多名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在2012至2013年间先后收取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的捐款,但部分个案没有向立法会申报。
2014年8月12日,香港工会联合会5名立法会议员联署去信立法会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投诉梁国雄收取黎智英两笔捐款,但未有按《议事规则》所订明的登记规定登记,要求委员会调查事件。[81]
2015年3月25日,立法会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决定就梁国雄涉及利益申报的问题,进行调查[82]。同年12月16日,委员会完成调查报告,投诉成立的议案分别有3名委员赞成和反对,而委员会主席叶国谦根据《议事规则》投下反对票,因此委员会以4票对3票裁定投诉不成立。[83]
2016年6月23日,梁国雄正式被廉政公署拘捕及落案起诉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控罪指梁国雄身为立法会议员,涉嫌于2012年5月22日至2016年6月23日期间无向立法会申报或披露,隐瞒他于2012年5月22日,透过Mark Simon从黎智英接受一笔25万港元的款项。[84]
2017年5月23日,梁国雄在区域法院否认控罪,辩方指本案所涉指控属立法会内部事务,法庭根本无权干预;控方反驳指本案主要指控梁无申报收受黎智英捐款,不属立会内部事务,不受特权法保护。[85]
2017年7月31日,梁国雄获判罪名不成立。[86]
2017年4月,梁国雄在立法会门外与珍惜群组成员对骂和争执,其间被指踢向对方成员刘必泉的脚,被控一项普通袭击罪。裁判官指虽然从立法会闭路电视片段和手机录像可见,梁确曾向刘方向提脚,但单凭片段未能显示是否造成袭击,控方倚赖刘和目击事件的控方证人潘来有的证供,但刘未认清被踢中左脚还是右脚,潘与刘作供前曾讨论案件内容,令潘的证供大打折扣,终裁定控方未能举证成功,判梁国雄普通袭击罪名不成立。[87]
2020年4月17日,梁国雄昨日在中联办外示威后接受传媒访问时,突然被人从后以金属凿刺伤,附近警员上前制服一名八旬光头翁,老翁未有反抗,被捕时高呼:“呢度系香港呀,中联办畀你搞呀?我中国人又畀你搞!”梁国雄后腰受伤送院治理[88][89]。
2020年4月18日,梁与多名同属前任及现任立法会议员和多名泛民主派人士,如区诺轩、李柱铭、杨森、李卓人、吴霭仪、单仲偕、何俊仁、何秀兰和梁耀忠,商人黎智英、民间人权阵线副召集人陈皓桓、梁的党友吴文远、黄浩铭和民主党的蔡耀昌达15人,被警方以参加于8月18日集会(“煞停警黑乱港 落实五大诉求”集会),10月1日示威及10月20日九龙游行的未经批准集会为由,以非法集结为名于同日作出拘捕[90]。5月18日下午,案件被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分三案处理,暂毋须答辩,控方申请押后案件四周至6月1日再讯,以便控方准备文件将案件转介至区域法院处理,期间各被告获准各以1,000元保释候讯[91]。
而于2019年10月20日,梁国雄与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92]、民主党前主席何俊仁及前立法会议员何秀兰,均以个人名义发起当日的游行。[93]
2021年2月16日,“煞停警黑乱港 落实五大诉求”集会未经批准集结案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梁国雄为被告之一,但否认控罪。由于辩方表示要呈交专家报告,法庭将案押后至17日继续[94]。
2021年4月16日,西九龙法院裁定梁国雄等数名泛民主派人士组织及参与非法集会罪成判入狱8至18个月不等,当中吴霭仪、何俊仁、梁耀忠和李柱铭4人获准缓刑24个月,其余被告须即时监禁。梁国雄罪成被判入狱18个月,于石壁监狱服刑。[95]
其后梁国雄连同其他6名被告不服定罪和刑罚提上诉,在2022年11月28日于高院处理许可申请。上诉方指,“组织”是指“事前”准备,没有证据显示各被告有份组织,又以韩国梨泰院、香港兰桂坊的人踩人事件为例,指出“流水式”集会协助疏散人群,亦有其重要性。[96]上诉庭最终于2023年8月14日颁下判词,裁定7人“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上诉得直,其中刑期尚未服毕的黎智英、李卓人、梁国雄、何秀兰获减刑3至6个月,而“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的上诉则全数驳回。[97]
梁国雄曾经扬言六四事件一日未得平反,中共不倒台,他也不会剪掉长发。惟入狱期间,根据《监狱规条》“男囚犯必须剪短发”的规定,长发曾被惩教署职员剪掉。为此,他出狱后曾提出司法复核,指相关处理方式存有性别歧视,2017年1月获判胜诉。然而惩教署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高等法院上诉庭于2018年4月裁定惩教署上诉得直。判词观点指男女发型有社会传统标准、两性间有不同规范并为大众接受,如比赛男女组别、泳衣有男女之分等[98]。梁国雄回应希望上诉至终审法院[99],终审法院最终于2019年8月13日批出上诉许可。终院认为,惩教署只下令男囚犯的头发需“尽量剪短”,而不适用于女囚犯,认为是否涉及歧视及违反《基本法》第25条,香港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接纳其部分上诉理据有可争拗之处,批出上诉许可,排期于2020年2月18日处理其上诉[100][101]。终极上诉得直。[102]
梁国雄一向以激烈方式示威著称,他与曾荫权早在20多年前认识,不过他俩政治取向不同,近年已极少联络[103]。在2007年3月1日,行政长官候选人答问大会在湾仔会议展览中心举行期间,梁国雄在会场示威时不慎跌倒,曾荫权在翌日早上致电梁国雄致以慰问[103]。
在2008年12月,在立法会谈到包机事件时,梁国雄提到政府麻木不仁,更大叫“曾荫权仆街”。惟当时并无受到在场官员及议员的警告和驱逐。2009年和2010年6月4日,六四事件20周年和21周年的悼念晚会结束后,梁国雄在铜锣湾记利佐治街和大批参加晚会市民高呼“曾荫权仆街”的口号。
2010年5月8日,梁国雄原本期望以底价5,000元投得,最终以1.7万元投得“D0NALDPK”(意指曾荫权仆街)车牌,梁国雄拍卖后表示价钱虽高,但认为今次行动为小市民发声。[104]
1988年,梁国雄结识一名南非女子,曾与她一同前往德国一个小镇过田园生活,后来分手。长毛表示自己一生欠了两个女人,分别是母亲和他的前妻[10]。传媒指梁国雄曾结婚,但陶君行于2006年6月5日的《风波里的龙门阵》网上电台节目中指出梁国雄当时并无结婚,只是与该女子同居而已。[105]
2021年,梁国雄与社民连副秘书长陈宝莹结婚。陈宝莹为梁国雄社运路上多年来的紧密战友,并曾为其议员助理。[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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