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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日治時期的最高統治機關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台湾总督府(日语:台湾総督府〔臺灣總督府〕/たいわんそうとくふ Taiwan Sōtokufu */?)是台湾日治时期的最高统治机关,设于1895年,首长为台湾总督。
台湾历史、台湾历史年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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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时期 | |||||||||||
荷治 1624-1662 |
西治1626-1642 | 原住民政权及部落-1933 | |||||||||
明郑时期 1661-1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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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治时期 1683-1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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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时期 1895-1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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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时期 1945 迄今 | |||||||||||
其他台湾系列 | |||||||||||
台湾主题首页 | |||||||||||
1895年5月10日,为大清帝国与大日本帝国于4月17日签署《马关条约》将福建台湾省割让日本两周后,台湾总督府成立。并在1895年6月17日开始管理台湾殖民地。总督府成立之初,设民政、陆军、海军三局。民政局下置内务、殖产、财务、学务四部。此外,乙未战争期间曾短暂命高岛鞆之助为台湾副总督,高岛也是为期五十年之台湾日治时期内的唯一副总督。1896年,陆海军两局合并为军务局。民政局则在原本组织下增设总务、法务、通信共七局。之后在1898年、1901年皆曾修订总督府官制,最后在1919年的最后一次修订中,民政部(原民政局)废除,军事部分也改由台湾军司令官(直属日本首相、不隶于总督府)负责。于1940年代,日本当局为了推行大东亚共荣圈,计划将行政简化和内外地行政一元化,并于1942年11月将掌管日本属地(外地)的拓务省分割改制为大东亚省、内务省、外务省,而原监督管理台湾总督府之角色则从拓务大臣改由内务大臣担任,台湾总督府府内组织于同年12月亦为此进行了大幅度改制[2]。不管怎样变动,约略来说,日治时期台湾总督府的行政组织可分为直属部局、所辖官署与地方行政三大部门。
其组织特色为“总督专制”,由台湾总督总揽行政、立法、司法、军事等大权。不管1896年发布的《六三法》及后来1906年《三一法》或1921年《法三号》,台湾日治时期的地方政体皆采委任立法制度,总督府为当然之中央机关。而一般政策形成过程,通常是由总督府的技术官僚制定法律政策后,即授权台湾总督以“总督府令”命总督府各级单位、所辖官署或地方政府执行政策。也因此,总督府辖下机关、尤其是地方行政机关的政策实行深具人治色彩,所有行政官员皆只以执行法律及管理行政为主要事务,各级地方行政机关缺乏自主。另外,地方行政基层系以警察为中心,除了一般治安维护外,举凡政治思想、结婚生子、户口管理,还有鸦片管理、公共卫生、征收税金、物资分配、地政调查等,均是警察的业务。
1945年8月15日,随着日本投降,总督府在1945年10月25日在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方的《一般命令第一号》(降伏调印式)停止职权。其辖权则交由台湾地区日本官兵善连络部管理。后者则于1946年将管理转交给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民政处,多名总督府官员以“服务员”协力该单位管理。
最初,日本并没有正式废除殖民地法制,也没有正式废除台湾总督府制度(1897年10月21日皇令第362号)。直到1949年6月1日《国家行政组织法》实施,台湾总督府被依法废除。
台湾总督府之最高长官为“台湾总督”,而在中央行政方面,总督之下于大正8年(1919年)之前设有“民政长官”(或称民政局长官),大正8年(1919年)之后称为“总务长官”。另外,中央行政部门编制有总督官房与五局二部等机关。
任别 | 总督 | 任期 | 出身地 | 军衔/政党 | 到任 | 生卒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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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武官总督时代 | ||||||
1 | 桦山 资纪(かばやま すけのり) | 1895/05/10 - 1896/06 | 鹿儿岛 | 海军大将 | 58岁 | 1837/12 - 1922/2 |
2 | 桂 太郎(かつら たろう) | 1896/06/02 - 1896/10 | 山口 | 陆军中将 | 49岁 | 1848/11 - 1913/01 |
3 | 乃木 希典(のぎ まれすけ) | 1896/10/14 - 1898/02 | 山口 | 陆军中将 | 47岁 | 1849/11 - 1912/09 |
4 | 儿玉 源太郎(こだま げんたろう) | 1898/02/26 - 1906/04 | 山口 | 陆军中将 | 47岁 | 1852/02 - 1906/07 |
5 | 佐久间 左马太(さくま さまた) | 1906/04/11 - 1915/04 | 山口 | 陆军大将 | 62岁 | 1844 - 1915 |
6 | 安东 贞美(あんどう さだよし) | 1915/05/01 - 1918/06 | 长野 | 陆军大将 | 62岁 | 1853 - 1932 |
7 | 明石 元二郎(あかし もとじろう) | 1918/06/06 - 1919/10 | 福冈 | 陆军大将 | 55岁 | 1864 - 1919/10/26 |
文官总督时代 | ||||||
8 | 田 健治郎(でん けんじろう) | 1919/10/29 - 1923/09 | 兵库 | 政友会 | 65岁 | 1855 - 1930 |
9 | 内田 嘉吉(うちだ かきち) | 1923/09/06 - 1924/09 | 东京 | 政友会 | 58岁 | 1866 - 1933 |
10 | 伊泽 多喜男(いざわ たきお) | 1924/09/01 - 1926/07 | 长野 | 宪政会 | 56岁 | 1869 - 1949 |
11 | 上山 满之进(かみやま みつのしん) | 1926/07/16 - 1928/06 | 山口 | 宪政会 | 58岁 | 1869 - 1938 |
12 | 川村 竹治(かわむら たけじ) | 1928/06/15 - 1929/07 | 秋田 | 政友会 | 58岁 | 1871 - 1955 |
13 | 石冢 英藏(いしづか えいぞう) | 1929/07/30 - 1931/01 | 福岛 | 民政党 | 64岁 | 1866 - 1942 |
14 | 太田 政弘(おおた まさひろ) | 1931/01/16 - 1932/03 | 山形 | 民政党 | 61岁 | 1871 - 1951 |
15 | 南 弘(みなみ ひろし) | 1932/03/02 - 1932/05 | 富山 | 政友会 | 64岁 | 1869 - 1946 |
16 | 中川 健藏(ながかわ けんぞう) | 1932/05/27 - 1936/09 | 新潟 | 民政党 | 58岁 | 1875 - 1944 |
后期武官总督时代 | ||||||
17 | 小林 跻造(こばやし せいぞう) | 1936/09/02 - 1940/11 | 广岛 | 预役海军大将 | 59岁 | 1877 - 1962 |
18 | 长谷川 清(はせがわ きよし) | 1940/11/27 - 1944/12 | 福井 | 海军大将 | 57岁 | 1883 - 1970 |
19 | 安藤 利吉(あんどう りきち) | 1944/12/30 - 1945/10 | 宫城 | 陆军大将 | 60岁 | 1884 - 1946/04/19 |
初名为民政长官,1919年8月20日改名为总务长官。
该职位原为总督府民政局(后改为民政部)之首长,和军务局并立。在1919年《台湾总督府官制》的修订中民政部被废除、军事权也交由直属天皇的台湾军司令官负责,但民政长官一职被保留并改名为总务长官,负责综理庶务,负起实际上政府首脑的任务。
1920年9月1日 | 1924年12月25日 | 1926年10月12日 | 1939年7月1日 | 1940年3月7日 | 1941年1月8日 | 1942年11月1日 | 1943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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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督官房 | 总督官房 | 总督官房 | 总督官房 | 总督官房 | 总督官房 | 总督官房 | 总督官房 |
企划部 | |||||||
外事部 | 外事部 | 外事部 | 外事部 | ||||
法务部 | 法务局 | 法务局 | 法务部 | 法务部 | |||
内务局 | 内务局 | 文教局 | 文教局 | 文教局 | 文教局 | 文教局 | 文教局 |
递信局 | 内务局 | 内务局 | 内务局 | 内务局 | 总务局 | - | |
土木局 | |||||||
财务局 | 财务局 | 财务局 | 财务局 | 财务局 | 财务局 | 财务局 | 财务局 |
国土局 | 矿工局 | ||||||
殖产局 | 殖产局 | 殖产局 | 殖产局 | 殖产局 | 殖产局 | 殖产局 | |
农商局 | |||||||
米谷局 | 米谷局 | 米谷局 | 食粮局 | ||||
警务局 | 警务局 | 警务局 | 警务局 | 警务局 | 警务局 | 警务局 | 警务局 |
台湾总督府于终战前的内部部局如下:
所辖官署有高等法院(名称为总督府高等法院,以下正式名称均如此例冠上“台湾总督府”)、地方法院、专卖局、港务局、交通局、林业试验所、评议会等。其“局会所”辖下又设“部”、“分局”、“分所”等,属下机关。[3]
台湾日治时期之地方行政于终战前设有“五州三厅”,州厅以下置市、郡、厅,郡及厅下置街庄。
1944年(昭和19年),台湾总督府各级官吏,高等官一、二等(敕任官)共109人,台人仅1人,三等至九等(奏任官)共2,070人,台人为27人,及判任官共20,909人,台人为3,681人(以公立学校教师为主,少数为警职)。
台湾总督府创刊之《台湾总督府报》于1896年(明治29年)8月20日起发行,1942年(昭和17年)3月19日由“府报”改为“官报”。发行计49年又2个月的时间,共发行府报、官报资料13,096号(还有号外及附录约670余次)。与总督府有关及中央施行于台湾的法律等都在这里公布,可从此理解日本统治台湾之法制记录[4][5]。
日本刚开始殖民台湾时期,台湾总督府是使用清代原台湾布政使司衙门西侧筹防局为办公处所,但随着日本经营台湾的扩张,原址已经显得太小,急需建造一座适合台湾总督行政体系的办公处所。因此在民政长官后藤新平的建议下,1907年5月,台湾总督府在官方公报公布总督府的招揽设计竞赛,也是日本国内第一次正式的建筑设计比赛。
竞赛结果,土木局局长长尾半平及民间建筑师等人,判定“甲赏”案铃木吉兵卫的设计与荷兰海牙国际法庭相似,因此被剔除不适用,并决定采用“乙赏”的基本设计案,该案是名建筑师辰野金吾的弟子长野宇平治的设计。但当时也有批评,认为长野设计是新古典主义建筑,装饰少且塔楼低,缺乏作为总督府的象征意义[6]。因此,根据龙野的建议,由总督府营缮科的森山松之助等建筑师进行蓝图修改,将中央塔楼增高至60米,并增加建筑物外观修饰以更加华丽壮观,象征权力核心的意味更加浓厚。
明治33年(1900),台北市区计划委员长村上义雄所绘制的台北市市区计划图,确认台湾总督府的办公厅舍位于台北州台北市文武町一丁目,是一个完整街廓,计划区内有民间的家屋及祠堂,在多次协议与调查后,完成征收拆迁。该建物自1912年6月1日开工,历时7年兴建,于1919年3月完工,耗费281万日圆。其中木作屋架及门窗木材、粉刷石灰等建材,都是以台湾本地生产为主,而外观红色面砖及主体构造之水泥等,则是以日本内地或外国进口为主。
大正8年 (1919) 台湾总督府大楼竣工时,是日本最高的红砖建筑,除了能抗震,适应热带气候之外,塔楼还配备台湾第一部电梯,并在大楼的四个角落设置吸烟室,以防止火灾。二战期间,盟军的轰炸及其导致的火灾摧毁建筑物的一部分。昭和20年(1945)5月的台北大空袭,总督府正面左侧严重毁损,但未伤及建筑主体,仍能整修使用。战后台湾进入中华民国时代,受创的总督府建筑也大举整修完毕。民国39(1950)年这栋建筑物正式成为中华民国总统府厅舍,做为总统处理公共事务的办公处所,后列为中华民国国定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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