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部隊
實施特種作戰的軍事部隊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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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部隊(英語:special forces)、特種作戰部隊(special operation forces,簡稱SOF)或特戰隊指接受特別及高強度軍事訓練的精銳軍隊,專門執行特種作戰、兩棲作戰、特種偵察、滲透 (軍事)、狙擊、反恐等非常規作戰。 對其細分可以分為屬大型軍事部隊的特種軍事部隊;例如陸軍特種作戰部隊(空降作戰)及海軍陸戰隊(兩棲登陸與突襲作戰)等,以及小型軍事部隊的特種菁英部隊(兩棲偵搜、爆破、反恐特勤)等。反恐部隊主要指以作戰、進攻、反間諜、國防、反恐怖主義為任務的軍隊特種部隊,可以但不限於稱為警衛連、偵察連、突擊隊、特遣隊、別動隊等。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21年11月29日) |
在現代中文語境中,特種部隊一般不包括非軍事單位特種警察部隊。現代特種部隊的概念最早出現於20世紀初,並在第二次世界大戰間顯著的發展起來。當時參戰各國的軍隊都創立了能夠在敵後從事特種作戰的軍事單位。特種部隊的功能和概念視乎不同國家的軍事需求而有所不同,當中他們最常擔任的角色包括:空降作戰、反叛亂、反恐、外國內部防務、隱蔽行動、直接行動、人質救援、刺殺/抓捕高價值目標、情報收集、機動作戰,以及非常規作戰。而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的特種兵概念,則是指常規部隊除步兵以外的砲、騎、工、汽車等專業技術要求較高的兵種。[1]
早期軍事特種部隊主要著重戰場任務為主,但自1972年慕尼黑慘案後各國開始投放資源成立能夠執行拯救人質和反攻任務的反恐部隊,當中有部份是隸屬執法機關或國家安全機構(如聯邦調查局人質拯救隊及德國聯邦警察第九國境守備隊)的警察戰術單位,也有部份是隸屬軍隊(如英國陸軍第22空降特勤團的特別項目隊和美國陸軍三角洲部隊)的軍事特種部隊。前者受限於其所屬組織和角色定位通常較專注於在國內執行任務,交戰規則也較嚴格,平民的性命往往被視作首要考量。而後者則根據不同國家的法律以決定其可否在國內參與反恐或反叛亂作戰,在國家非處於外敵入侵或內亂時期多數均從事海外部署。
在不同國家和語境中,對於「特種部隊」的稱呼亦可能會有所差異。例如在俄語圈國家,特種部隊被稱為「Спецназ」(音譯:「斯佩茨納茲」),此為俄語中「特別用途」(也可譯作「特別目的」)的縮寫。而在美國,除了陸軍特種部隊以外的其他美軍特種作戰單位(如:三棲特戰隊)都被統一的稱為「特種作戰部隊」(Special Operations Forces),而非「特種部隊」(Special Forces)。
(前空軍特種空中作戰中心)
特種部隊作戰強調其隱密與機動性,可能經常需要在友軍無法直接補給的情況下長時間作戰,加上作戰性質高度仰賴通信以及情報交換所需要的設備,限制了所能攜帶的武器數量跟乘用載具,傳統部隊使用的反戰車飛彈或是肩射防空飛彈較不容易攜帶,仍然有其弱點。尤其是在情報上面一旦產生失誤,仍有可能遭到訓練強度遜於特種部隊的一般軍隊或是民兵重創。例如特種部隊極常使用的直升機就較一般步兵可以搭乘的裝甲運兵車容易受損且遭到攻擊時的死傷會較為嚴重,而同時由於重型裝備的攜行數量有限,特種部隊一旦遭遇到擁有大量裝甲車輛的敵軍,卻沒有其他的友軍火力支援(例如處於友軍空中支援或是砲兵支援火力範圍之外),手上擁有的小口徑武器將難以面對裝甲車輛,如敵方擁有大量士兵,即便戰鬥力不如特種部隊,作戰時仍然會加速消耗特種部隊相對有限的彈藥。因此特種作戰本身仍應避免與數量或是兵器上佔有優勢的敵軍正面衝突。
同時由於特種部隊的行動高度依賴直升機,而直升機的可靠度關乎到任務成敗的影響,整體使用特種部隊的計畫跟時間點需要有更為精細的規劃,這體現在鷹爪行動跟獵殺賓拉登的行動之中都有直升機損毀而影響到行動的結果,特別是直升機的損毀會使得整個行動留下證據。如果特種部隊本身的行動區域是在非處於交戰狀態的國家,將會涉及到侵犯他國主權以及非法軍事行動的爭議,例如以色列在慕尼黑事件後一系列獵殺巴解組織成員或是在阿根廷綁架納粹戰犯阿道夫·艾希曼都曾引起事件所在國的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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