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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漢字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繁体字(英语:unsimplified Hanzi[1],unsimplified Chinese characters[1]),与简体字[2][3]相对,是结构相对复杂的汉字书写字体,一般笔画较多。在汉字简化的过程中,一些汉字会简化成简单好写的字体,称为“简化字”[3],而繁体字一词就在这个过程中用来称呼与其对应的未被简化的汉字。而传承字(英语:traditional Hanzi[1],traditional Chinese characters[1])是指未被简化的汉字。在使用简化字的地区,传承字通常是指没有被简化的汉字;而在汉字简化之前或者尚未经历汉字简化的地区,传承字是指前代已有的字,大致上就是新造字以外的字。而繁体中文,亦作传统中文(英语:Traditional Chinese,网页语言代码:zh-Hant[注 1]),与简体中文相对,是使用未经历汉字简化的地区的传承字作为字汇的一种书面表达方式。中华民国教育部选定的传承字字汇被当地称为正体中文。
“繁体字”的各地常用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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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 | 繁体字 |
台湾 | 正体字 |
香港 | 繁体字 |
澳门 | 繁体字 |
新加坡 | 繁体字 |
马来西亚 | 繁体字 |
现在常用的繁体字字型始于公元2世纪,在汉朝的王次仲创立楷书之时就趋于稳定,其中大部分的写法、造字方式和字意在这之后的历史中就很少再发生改变,是汉朝至中华民国的全中国通行字型,也是现今台湾、香港、澳门的标准字[4][5][6]。
汉字简化运动后,“繁体字”一词被用于与未被简化的汉字对应。
汉字简化运动可追溯至新文化运动中关于文字及语文教言和国家发展的讨论。
1932年中华民国教育部公布《国音常用字汇》(见现代标准汉语),确定了现代中国国语标准音系,还收录了部分“破体”、“小字”等宋元以来“通俗的简体字”。中国正式以国家体制推行简体字是在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六月发布《简体字推行法令案》(编号001090002A008),1935年8月21日,教育部以部令11400号正式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公布推行的简体字为324个。1936年1月15日国民党中央召开第五次政治会议,会上国民党中央委员和考试院长戴季陶提交简体字缓行提案,《第一批简体字表》于是被暂缓执行。[11][12]
195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汉字简化方案》,希望用简化汉字的方式逐步达成扫除文盲的目标,是为扫盲运动之伊始。1964年《简化字总表》共收2274个简化字及14个简化偏旁[注 2],简化字形很多来自草书楷化[注 3]或文献中笔画简单的俗字[注 4]、异体字、古字、假借字[注 5],也有当代人的创造[注 6]。该方案把简化前的汉字叫作“繁体字”,并把简化后的汉字叫作“简化字”[注 7]。另外,未经省略部首并在“规范汉字”(通行文字体)中沿用下来的汉字则被称为“传承字”。此前,毛泽东在给其同学蒋竹如的一封函件中曾提到:“拼音文字是较便利的一种文字形式。汉字太繁难,目前只作简化改革,将来总有一天要作根本改革的[13]。”随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成立“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并由董必武、郭沫若等人主持上述文字改革工作。
文字现代化的常见基础工具为标准化[14][15],而由于各地政府的汉字标准之间存在各种差异,以致“正体字”与“繁体字”也时常有着不同的意涵。
传统权威字书,如《康熙》《说文》等,编撰者都是文字训诂的学者,并基于文字学原则编定字样作为字头。自明、清起的匠体字印刷把这种字样,传承至现代的金属字模、照相植字排版以至电脑字型,称作旧字形、传承字形或传统字形。
新马地区的繁体字的写法一般与中国的书写方式雷同,通常由右到左。也有的由上到下。一般没有由左到右。
台湾沿用传统汉字,同时称之为正体字,其起始标准为中华民国教育部颁布的《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俗称“甲表”)所收录之4808个常用字、《次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俗称“乙表”)所录之6334个常用字(外加9个单位词,合计6343字)、《罕用字体表》(俗称“丙表”)所录之18388个罕用字、以及《原异体字表》(俗称“丁表”)所收录之18588个异体字(补遗22字),并以此四表收录字为现行中华民国国家标准中文标准交换码纳编(CNS11643)编码依据。2004年,中华民国政府公布《新异体字表》,计收70833字;而此第五表连同前四表共组为当前中华民国正体字标准,总计收录105051字[16][17][18][19]。 并公布用语说明
其选字参考资料为《中文大辞典》《中华大字典》《辞海》《辞源》《辞通》《康熙字典》《说文解字诂林》等合计百余种,经系统整理归纳成为现行正体字标准。字体的选用,官方声称乃就现有字形加以挑选,并非另创新形,字体研订或从古,或从俗,皆以符合六书原理为原则,字体选取具教育意义,所以通行字体仍具原有字构者,优先考虑[20][21],部分因标准字体采用原则而例外,例如“裏”从俗作“裡”,“衆”被认为是俗写而“眾”才是正写[22]。
香港及澳门的繁体字,香港小学和初中课本以《常用字字形表》为标准,在其他情况使用则没有硬性限制。以日常的书刊出版印刷、宣传单张、电视字幕、路牌招牌等而言,传承字形和俪式与蒙纳式字形都活跃出现。港澳和台湾的差异整体来说并不算多,像“攜”等字都一致。但也有些字的分别则较明显,如港澳用“衞”和“着”[23],台湾虽然也用过“着”[24],但现在教育部只用“衛”和“著”。
在一般情况下,中国大陆以简化字和传承字为规范汉字。目前,中国大陆出版社的繁体中文印刷品大多使用宋体新字形,《简化字总表》和《通用规范汉字表》附件《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25]收录的繁体字均为宋体新字形,不同于传统的明体(宋体),与港、澳、台使用的繁体字有些差异(例如香港、台湾从“呂”,中国大陆从“吕”)。另外,各地对异体字的认定并不相同,例如在中国大陆,一般认为“强”是正体字,“強”是异体字,但在港、澳、台却恰好相反。
在中国大陆,繁体字和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生造字为不规范汉字[2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三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第九、十、十一、十三条规定,公务、教学、出版物、公共服务行业中使用规范汉字;第十七条规定下列情形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为了回应录入古籍和现代书刊繁体版出版印刷规范化的需要,2021年10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国家标准《古籍印刷通用字规范字形表》(GB/Z 40637-2021)[30]。该标准于2022年5月1日开始实施。[31]
注:实际上,两岸三地的正体中文出版物并不拘泥于本地标准,有时使用其他字形和异体字是很频繁的。
繁体字 | 简化字 |
---|---|
華 | 华 |
漢 | 汉 |
權 | 权 |
門 | 门 |
見 | 见 |
愛 | 爱 |
專 | 专 |
蘇 | 苏 |
烏 | 乌 |
擊 | 击 |
從 | 从 |
叢 | 丛 |
業 | 业 |
飛 | 飞 |
龍 | 龙 |
義 | 义 |
聖 | 圣 |
楊 | 杨 |
鄧 | 邓 |
驚 | 惊 |
憂 | 忧 |
車 | 车 |
寧 | 宁[注 13] |
劉 | 刘 |
1949年国共内战后台湾、香港与中国大陆的人民之间长期缺乏交流,使得中文在用词习惯和新词汇常有所不同。自1980年代以来,各种外来科技术语、文艺作品不断引进,令此现象变得更加明显。大陆使用普通话音译或意译,台湾多使用国语音译,香港、澳门居民使用粤语音译,使得陆、港、台三地译法互不相同者(或陆、台相同但与港澳不同者)众多。随着网络时代到来,华语人士开始不断认识相互的用语,各种用语相互渗透,例如广州地铁的“出口资讯(Exit Information)”,“资讯”一词原为港、台习惯用语,但后来大陆也能经常见到。
原文 | 中国大陆 | 香港、澳门 | 台湾 |
---|---|---|---|
information | 信息 | 資訊 | 資訊 |
quality | 质量 | 品質 | 品質 |
ballpoint pen | 圆珠笔 | 原子筆 | 原子筆 |
calculator | 计算器 | 計數機 | 計算機 |
hard drive | 硬盘 | 硬碟 | 硬碟 |
video | 视频 | 影片 | 影片 |
Michael Jordan | 迈克尔·乔丹 | 米高·佐敦 | 麥可·喬丹 |
software | 软件 | 軟件 | 軟體 |
optical disc | 光盘 | 光碟 | 光碟 |
astronaut | 宇航员 | 太空人 | 太空人 |
The Matrix | 《黑客帝国》 | 《廿二世紀殺人網絡》 | 《駭客任務》 |
Titanic | 《泰坦尼克号》 | 《鐵達尼號》 | 《鐵達尼號》 |
ウルトラマン | 《奥特曼》 | 《超人吉田》 | 《超人力霸王》 |
仮面ライダー | 《假面骑士》 | 《幪面超人》 | 《假面騎士》 |
カードキャプターさくら | 《魔卡少女樱》 | 《百變小櫻》 | 《庫洛魔法使》 |
ブリーチ | 《境·界》 | 《漂靈》 | 《死神》 |
ガンダム | 高达 | 高達 | 鋼彈 |
ベジータ | 贝吉塔 | 比達 | 達爾 |
由于电脑及数位网络的广泛应用,当代汉字现代化的标准重心渐转移到电脑及网络中的汉字标准[14][15],这些标准又称数位汉字[32]。
由于台湾是使用繁体中文的地区中最早发展中文电脑者,且近年经济发达,电脑中的“国际中文”长期以来,其实概指繁体(正体)中文,意即绝大部分软件的国际中文版使用的是台湾的用语和翻译,此等软件亦通行于港,澳地区或其他使用繁体(正体)中文的社群。由于台湾和香港在一些用语上的分别明显,不少开放源代码软件,例如GNOME和KDE的繁体中文版都分拆为“中文(台湾)”和“中文(香港)”两个版本,分别使用于台湾或港、澳地区流行的翻译用词。现今,不少软件中,繁体中文被分拆的更为精确,例如苹果公司的iOS繁体中文版被拆分为“繁体中文(台湾)”、“繁体中文(香港)”、“繁体中文(澳门)”和“繁体中文”。
繁体(正体)中文自1980年代以来通常使用大五码中文编码,中华民国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公布一套名为“中文标准交换码”的官方编码,并普遍用于台湾的户政、役政资讯系统中,而国立台湾大学图书馆亦使用中文资讯交换码 编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3年针对GB 2312编码扩展得到的GBK编码,以及于2000年提出、2005年修订的GB 18030编码中,都采用简体字形和繁体字形共存的方式,占据不同的编码位置。近年来,统一码跨语言编码集出现,也得到了广泛使用。香港所使用的即为采用Unicode的UTF-8编码,同时因港、澳地区使用一些特殊的粤语字,其政府也用UTF-8发行香港增补字符集。
万维网联盟建议使用zh-hans或zh-hant[注 1]这一IETF语言标签作为语言属性的值和Content-Language的值,以分别说明网页使用的是简体中文或繁体(正体)中文[33]。
回顾汉字的发展史,目前被认可的最早的汉字源流是甲骨文,由于当时创造的文字不多,同一个字常常表达多种意思[34],也就是所谓的“通叚字”。接着又经历了金文与甲骨文并存的时代,后来金文取代了甲骨文,成为了共同的文字,然而甲骨文与金文的字形多变,同一个字往往有多种不同的写法[34],类似于今日的异体字。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一套文字系统,然而各国文字在字形上存在着一定的关联性。到了秦国统一六国后,官方即着手于统一文字,“异体字”开始大量减少,字形由接近于图画过渡到了笔画拉直的方正的小篆,笔画也随之减少[35]。及至汉朝,文字又进一步趋于方正的字形,发展成了隶书,笔画再次减少。再后来,随着社会风气之嬗变,文学艺术的不断发展,又发展出了草书及楷书,文字的形态开始趋于稳定,其中又出现了不少的“异体字”,而在武则天临朝时期,又创制了“则天文字”,于是又一批“异体字”流入汉字体系当中[36]。在接着的朝代当中,虽然都使用趋于稳定的字形,然而历朝历代的用字标准均不相同,且因为新事物的显现,不断有新的字被创造出来用于表示新的概念,汉字在分化中不断增加文字的数量,于是便有了“本义”与“引申义”、“本字”与“后起字”的概念了,如古籍中“于”与“於”[37]、“后”与“後”、“慧”与“惠”等是通用的,由于历代官方的规范不同而选用不同的字作为“正字”,而其它字形则被排它地视为“异体字”;而在引申义方面,“灋”、“从”(或作“𢓅”)[38]、“爲”等字除了有造字时的本义“刑法”[39]、“二人相随”[40]、“左边有一只手正牵着右边长鼻的大象”[41]以外,还分别引申出了“方灋”、“参与”、“做”等意思。字形上,除了原来造形,也有“法”、“從”、“為”等不同写法,不过在表达义项上未必有分工之用。
随着时空的流转,许多字的本义已不可考,直到近代发现甲骨文后,部分字的本义才被破译。因为近代西学东渐,中国文化影响力在式微的情况下,一些知识分子便提出废除汉字或简化汉字,这样的呼声在1949年以前已有,且清末至中华民国成立这段时间,用字的标准也发生了变化。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便开始着手于汉字的简化,其简化的依据是“六书”的造字原则,其中有不少字是相对于近代用字而言的古代的“异体字”,如“韻”与“韵”、“沖”与“冲”、“廠”(另有字形“厰”)与“厂”[42]、“聖”与“圣”[43]、“畱”(另有后起字形“留”)与“畄”(二简字)[44],这些字形皆收录于《康熙字典》。另外许多部首从草书演变而来,如“讠”、“车”、“钅”等,另外还有整个字皆从草书变来的字,如“应”、“与”、“发”等。另外,还有从甲骨文演变而来的字形,如“鸟”等,而再有的字采用了其本字而非后起字以达到简化的目的,如“采”本已有“用手采摘树上之果”之意[45],因为“采”与“爲”字的部首皆为“爪”,是象形字,已有“用手采摘”之含义,在甲骨文及金文中皆不见手部,在后世的文字分化以后,才造出了有手部的“採”,分工表达不同的义项。其他类似的例子有“云”、“气”等,这些字在后世加上部件“雨”与“米”后分化出了其它的字形与意义。
虽然目前的简体字是按照一些说明的规则去进行简化的,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台湾、香港及澳门的用字标准保留了大部分的传统字形,且符合造字原理(不过仅仅认识繁体字并不能解读古文字,因为古今文字变化巨大,有一些字已脱离了原有的造字原理)。文字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繁化与简化并存,但每个国家官方的选字不同,或者该地区民众的约定俗成习惯与别的地方不同,造成了字形的不同。这正如中华文化的多样化一样,若必须找一种标准是十分困难的。
中国大陆以简化字和未被简化的传承字为“规范汉字”[46],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文件中“繁体字”是简化字的反义词,“正体字”则是异体字的反义词,简繁体字的标准是《简化字总表》,如“护”是简化字,“護”是“繁体字”,而正异体字的标准是《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47][48][49],如“堤”是正体字,“隄”是异体字[50]。《通用规范汉字表》于2013年6月5日正式颁布,该字表整合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年)、《简化字总表》(1964年初发表,最后修订于1986年)、《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65年)、《现代汉语常用字表》(1988年)以及《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88年),成为社会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规范,原有相关字表从即日停止使用。
香港和澳门称传统汉字为“繁体字”,但有人因认为“繁体字”的“繁”含“繁琐”之贬义,所以发起“繁体字”改称“正体字”的运动,称为“繁体字申遗”(申遗:申请世界遗产)[51]。现时在香港,称作“繁体字”、“正体字”的人都有,而且并不会像台湾般把新字形化的国字标准字体奉为“标准”或“正体”。老师教导学童书写时,多以《常用字字形表》作主要参考,但不是唯一标准[52];印刷时经常使用传承字形(旧字形)和俪式与蒙纳式字形。这些都是香港人眼中的“繁体字”或“正体字”。
台湾的官方文字以中华民国教育部所制定的国字标准字体为标准,称为“国字”、“正体字”或“标准字”[53],并整理历史文献上的各种简笔字、异体字、俗体字等,归纳统合为异体字[16],用字和香港、澳门大致相同,但也有例外(如“裡”和“裏”字、“線”和“綫”字等等)。俗字在台湾亦经常出现,例如“臺”写作“台”、“臺灣”写作“台灣”或“台湾”(后者较不被接受,两种都少用于正式文件)、“鏽”写作“銹”等[54],在有些变体字方面,如“体”与“辞”等,中华民国教育部虽承认但视为异体字[55]。比较特别的是台北市政府在马英九任职市长期间推行正体字运动,内外文宣一律作“臺北市”而非“台北市”。[56]
原本的标准文字皆称“正书”、“楷书”或称“正字”,传统汉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进行简化前并没有“繁体字”之说[57],只有正体字与俗体字之分区[58][59],1935年8月中华民国教育部曾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采用了钱玄同所编《简体字谱》(2400余字)中的324个,明确说明:“简体字为笔画省简之字,易认易写,别于正体字而言,得以代繁写之正体字”[60]。到了195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汉字简化方案》之后,才开始用繁体字称呼传统汉字[57]。因此传统汉字支持者认为由于传统汉字的笔画并未增加,并非原来写法的繁化,理应保存其原本的称呼,即“正体字”。[53]因为政治原因马英九成为强调使用“正体字”一词的政治人物之一,马英九的总统文稿引用古训“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注 20]来强调“繁体字”有负面意涵,应使用“正体字”来强调“正规”、“正统”与“正式”之意[61][59]。
简体字支持者认为文字变革是自然的事,用“正体字”来称呼传统汉字,有暗示简体字是“歪体”之嫌[62],元明以来各类手写文献使用现今通行简体字者多不胜数,简化字既然被定为规范汉字,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正体字”[53]。
全球华人目前使用传统汉字约4000万人,约只有简化字使用者(分布在中国大陆,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的33分之1[61],据统计中国大陆习惯写简化字的人占95.25%,写繁体字的只占0.92%,有3.84%的人是繁简并用[53][57],因此中华民国总统马英九有意以台湾通行的“传统汉字”(正体字)申请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但由于中华民国已失去联合国席位,无权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请申报世界遗产[57],中国大陆的一些学者认为应以“汉字”申遗[53],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王宁则表示“我们刚开过申遗名录的讨论会议,汉字被列在名录上面,但我们把它删掉了。汉字符号不需要保护,它有延续性,几千年都没有间断过发展和传承。申遗是为了抢救濒危的文化,而汉字的情形并不是这样。”另外他也表示“我从不否认简体字存在弊端,我们曾经提出恢复八个繁体字,比如‘干湿’的‘干’,和‘干部’的‘干’区分开,但就是这八个字也没能通过”等。[63]在历经了中国近代历史演变,对于传统汉字称谓与简化争议已久,曾经在中华文化圈广泛使用的传统汉字,现在的使用者锐减为简化字使用者的33分之1[61],申遗行动突显出传统汉字需受到保护之憾。[57]
1946年,日本内阁公布《当用汉字表》,收录的1850字中131字采用新字体,原写法则被称作“旧字体”。新字体多为略字(简笔字),但亦有少数增添笔画的情况,如“歩(步)”。另外,基于同音汉字书写规则,不少当用汉字外的汉字被替换成另一个不同的汉字,其中一些写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准相同,如“牴触(觸)”改成“抵触”[66]。
1981年,日本内阁公告了仅仅作为“目标”而非“强制”的《常用汉字表》,收录1945字[注 22],其中新字体355个[注 23],加上《人名用汉字表》收录的11个新字体、《表外汉字字体表》收录的22个“简易惯用字体”,日本政府公布的新字体共389字[注 24],其简化程度总体而言不如中国大陆的简化字,言部、金部、糸部等常用部首没有简化。
朝鲜汉字(韩语:한자/漢字 hanja)也称“韩国汉字”或“韩文汉字”等,是朝鲜语/韩语中使用的汉字,通常用来书写由汉语、日语传入的汉字词。
朝鲜汉字字形大约相同于古中国的正体字、日本的旧字体,唯少数字形有异,如“曺”(曹)。值得一提的是韩国将繁体字称作正体字。[67]
朝鲜汉字在年轻人中的使用频率不高,多数年轻人都不识汉字,通常都转由谚文书写。现在汉字只有在观光景点、政府设施、重大活动才会出现。近年来为适应旅游业需求,已转为中国大陆的简化字,而非韩国汉字。
繁体字虽然在中国大陆乃至其他华人地区已经不是标准字体,但在书法中仍然有保留着繁体字的字型。例如篆、隶、楷、行、草这五种书法字体在书者进行挥毫时都会以繁体字为主。另外在进行临帖或创作时也会以繁体字为主进行书法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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