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装(冲绳语:ウチナースガイ[1])是琉球民族的传统民族服装,16世纪时,琉球国时代确立了阶级制度,服装亦根据身份、阶级分类。不同身份、阶级的人所穿的服装以色彩、模样以及布料区别[1]。由于琉球同时受到中国文化和日本文化影响,琉装吸收了明制汉服以及江户时代和服的特点[2],加上当地特有的民族色彩而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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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所见的琉装成形于琉球国时代,特征是交领、右衽、衣袖较宽大、衣带结于前方,庶民女性服饰偶有左衽[3][4]。琉球国时代的琉装,贵族、士族服装、礼服以红型(一种彩色的染色技法,也指这种技法所染的服装)为主,色彩鲜艳,常服及庶民服装多以芭蕉布制成,款式朴素。由于气候温暖,即使冬天也甚少穿棉袄等厚衣服[5][6][7][8]。
手持花笠、身穿御姐妹衣的女舞者(左)与身穿常服的乐师(右)
琉装可分为常服、礼服和表演服装。常服和常礼服多以苎布、芭蕉布、棉布、桐板为质料,各地所用的布料又有不同的特色,如首里的首里织、久米岛的久米岛䌷、读谷山的读谷山花织[9]、八重山群岛的八重山上布、宫古岛的宫古上布[10]、奄美大岛的大岛䌷[11][12][13]等。常服传统上以素色、浅色为主,亦有以蓝型技法漂染的,样式朴素。最常见的款式是衾,男女皆可穿著,可单穿或配裤[14]。另外又有袄裙[15]、裋褐、比甲(ウッチャキ)、祫衣(ワタジン)、羽织(ウァボーイ)、打挂、裲裆等种类。祫衣多在冬季作御寒之用。大部分常服与汉服及和服相似,但也有受满服影响的马褂[3][14]。
礼服有些是红型衣装,女性在重大仪式时还会在外加上一件称为御姐妹衣(ウミナイビ)的大袖红型外套[16]。袄裙作为大礼服时,会先在袄之内顺序穿上白、红、水色、黄的中衣[3]。男子的大礼服则是长袍加上于前面打结的宽腰带[1]。
表演服装方面,一般民俗舞蹈表演的服装与常服相近[14],又因应不同地区而有当地的特色,而作为大礼服的袄裙加御姐妹衣是最华丽的舞蹈服之一[16],多在表演宫廷舞蹈时穿着,舞者有时还会戴上花笠[17]。花笠的样子像莲花,花瓣为红色,代表太阳,花下的部分为海蓝色,代表大海[18]。比甲常用作祭典活动中跳鼓舞者的衣着[19]。
琉球人于13世纪前的服装缺乏文献记载,相关内容有《隋书·东夷列传·流求国》的记载,书中记载当时流求人男女皆以白纻绳缠发,从颈项后面绕至额头。男子用鸟羽为冠,以珠贝、赤毛装饰。妇人戴正方形、以罗纹白布制成的帽。织斗镂皮并杂色𦅜及杂毛以为衣,制裁不一。缀毛垂螺为饰,杂色相间,下垂小贝,其声如佩,缀珰施钏,悬珠于颈[20]。但现时未有足够史料证实“流求”与“琉球”指同一地,故此这些记载未必能反映古琉球人的服饰。
在较后期成书日本典籍《琉球国旧记》亦有关于古琉球人服饰的记载,书中指琉球人在天孙王朝时以蕉、麻纤维织布造衣[21]《球阳》、《中山世谱》亦有关于古琉球人发型的描述,传说舜天的头部右侧长有一个瘤,常常结髻在右边遮掩其瘤,国人也仿效他结欹髻于右方[22][23],进而形成一固守之习俗[24]。
自三山时代起,琉球开始与中国有较为频繁的来往,一些中国史籍如《潜确居类书》、《武备志》就记载了当时琉球人的衣着[25],但这些典籍对琉球人派官生到明之前的服饰记载与《隋书》相近,恐非实事。虽然如此,《潜确居类书》“区字”“东南夷”)、《武备志》等典籍均指琉球人在派遣官生到国子监读书后开始仿效汉人衣冠[26],这应是后世琉装的雏形。至元代汪大渊著《岛夷志略》,才有较为可靠的记载,书中描述琉球男女皆拳发,以花布为衫[27]。后来明代人费信于永乐年间(琉球三山时代末期)到过琉球,回国后著《星槎胜览》,书中记载琉球人穿印花布大袖衫配裤[28]。
另外,当时君主向明朝贡时,明朝常会赐冠服给他们。如《明史·外国列传·琉球国》载,洪武二十五年中山王国遣使朝贡,明太祖就赐中山王察度衣巾,包括夏衣、冬衣、靴袜等[29]。后来中山国再派遣官生前往国子监读书,感慕华风,于是中山王又遣使到明朝请求赐服予臣下,明太祖就赐冠服给他们[29]。永乐年间,南山、中山、北山三国之国王均向明朝朝贡,三方先后获赐冠带[29]。此后三国直至建文、永乐年间仍继续向明朝朝贡,其中以中山王国朝贡最频繁[30],一次中山王察度遣使向明朝贡并请赐冠带,明太祖见中山王国如此仰慕华风,就命礼部绘图让他们自制明式服饰[29],自此他们每次见明朝使节时,从国王到百官都穿着明朝服装[31]。山北、山南也经常获赐各种服饰,除国王获赐冠带外,官生也获赐有巾服、靴绦等[32]。《大明会典》也有相关记载[33]。可见琉球自与中国建立起正式官方往来之后,服饰日趋汉化[24]。
尚巴志建立统一的琉球国,史称第一尚氏,仍然向明朝朝贡。据《明史·外国列传·琉球国》载,宣德元年,尚巴志王遣使向明朝求赐冠服,获赐皮弁服[34]。后来又获赐臣下服饰[35]至正统元年,尚巴志王再遣使朝贡,使者称之前所赐的臣下冠服已经破烂,请求再赐,明英宗则下令琉球国自行制作冠服[35]。谢杰《琉球录撮要补遗》则载吞并山南、山北的尚巴志王获赐麟袍、犀带《琉球录撮要补遗》:“以其国有三王:曰山南王、山北王,后为所并,故独称中山封之者,仍其旧号也;赐以麟袍、犀带视二品秩。”。后来尚圆推翻第一尚氏,建立第二尚氏王朝,继续向明朝朝贡,历代均获赐服[1]。
这时代琉球人的衣着亦有较多典籍记载,从中亦可见琉球国已有一套较完善的衣冠制度,王室、贵族、官员、士族、庶人之服饰均有差别。这套服饰制度一直沿用至废藩置县[1]。但在第一尚氏王朝末年至第二尚氏王朝初年,冲绳岛以外地区如八重山群岛、宫古群岛等地的庶民仍然保留较为原始的服饰,如有穿耳、串珠绕项之俗,男子辫发,女子不束髻等[36]。
洪武年间,明朝赐闽人三十六姓至琉球,织布、纺纱等技术也带到琉球,此后服饰制式亦日渐多样化和讲究[24]。琉球典籍如《中山世谱》、《中山世鉴》、《球阳》,中国典籍如陈侃《使琉球录》、《中山传信录》、《琉球国志略》、《续琉球国志略》,日本典籍如《琉球国由来记》、《琉球国旧记》,均有相当于中国明朝时期的琉球国服饰记载。琉球国通过册封以及朝贡贸易,获中国颁赐成衣和衣料,促进当地制衣工艺的发展当地的服饰习俗也受到影响[24]。除了以传统的蕉布制衣外,按《琉球国旧记》所载,琉球人自万历年间起开始以棉织布制衣[37]。
这时代的代表服饰为红型衣装,红型本是一种染色技法,以大胆华丽色彩及丰富多样造型著称,红型衣装就是以这种染色技法之衣料所制的衣服,是王族、贵族、士族女子及未成年男子的礼服[1],女子礼服的红型大袖外衣又俗称“御姐妹衣”(ウミナイビ,琉球语对王族女性的尊称,本义为对姊妹的敬称)[38])[16][17]。士庶男女常服皆穿衾(チン),多以芭蕉布制成[8],有简洁的图案。相对于贵族的礼服,平民的衣服十分朴素,夏季至十月多穿葛布衣,即使在冬天,由于气候温暖,也是穿苎麻布制成的衣服,只是布质较为细密以作御寒,或多穿几件苎麻衣保暖,只有富贵家才会穿绵丝质料的衣服[6]。但鞋履方面男女贵贱差别不大,除了某些特定场合和少数士大夫会穿明式鞋履外,全国上下不论贵贱均穿草靸,也有赤脚者,只是富贵人家会以苏席藉屦底,略加皮缘装饰[39][40]。早期不穿袜子,后期穿二趾袜[41][42]。
首服的颜色以及发簪的材质皆可区分贵贱等级[43][24]。尚真王始定簪制[44][45]。至清代时簪又分长簪和短簪,[46]长簪长一尺余,为妇人、幼童所用[46];短簪长约三、四寸,状似如意,为成年男子所用[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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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簪,初期全国男女老少皆用,后期为妇孺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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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簪,后期男子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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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人所穿的草靸,当地称为“三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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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搭“三板”的二趾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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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三板”实物
当时琉球土著与华人后裔衣着并无明显差别[48][24],常服外衣为宽博的及膝长袍,称为衾(チン)[49][50] ,有带束腰,袖口宽大,长二至三尺[51][48][43],袖长不掩指,袖口没有缝缉[51][48][43],型制近似道士服[48][43],腰带与缠头布同色[48][52],鞋履方面则不论贵贱均穿草履,又称“三板”(也作“三朳”)[53][54][42],在见中国使者时才会穿鞋和靴[53],只有少数文人、秀才会在平日穿鞋靴[55][48]。夏秋之衾多用葛布,冬春则多用䌷(粗绸)[56]。
在琉球国建立之初至第二尚氏王朝中叶,琉球土著与华人后裔的差别仅在于发型,他们都在头上结髻[48][43][24],以色布(又称“手帕”)缠头[51],所用的色布长一丈三尺,绕头部卷八层,故又称八卷[57]。另有部分文人、秀才会戴汉式巾帻[55],尤其多见于聚居久米村的闽人三十六姓后裔[58]。所不同的是琉球土著承袭古制结欹髻于头部偏右方,华人后裔则戴网巾、结髻于正中[48][43][24]。初期只有华人后裔戴网巾[59][60],琉球土著本来并不戴网巾,至万历年间,册封使谢杰的舅父带着几百件网巾随谢杰赴琉球。到了琉球,网巾却卖不出去,谢杰就利用职权之便,迟迟不举行册封礼,对琉球人说他们既然穿中华服饰,册封日若有任何一名陪臣不戴网巾,就不会举行册封礼,强逼所有参与册封礼的官员购买,于是网巾被抢购一空[60]。自此琉球人才有戴网巾的习惯[24]。此事传回谢杰的家乡福州长乐,当地就有了“琉球人戴网巾”这句意指强逼买卖的俗语了[60]。至琉球被萨摩藩入侵以及明朝被清所灭后,琉球人开始剃顶发。国王以下的所有成年男子都只留外发一围,然后把头发绾成小髻在头顶正中或前额[60][47][61],自此琉球土著与华人后裔的发型无异[58][60]。当时琉球被萨摩藩入侵、控制,虽然同时期清朝也有薙发易服令,但当时琉球男子的发型较为接近日本,可能是萨摩藩强制当地人更改发型[24]。
当时首服及发簪均按照身份地位而定,初期官员朝服不戴冠帽,以八卷(ハチマキ,又作钵卷,是一种色布)缠头[24][48],以黄色为最尊贵,然后是红、青绿,白为最低等,国王则以锦帕缠头。[48][62]清朝时八卷演变成帽子[24]。清初帽子的制法较为简单,是以纸为帽胎,用一条长十分、阔三分的布裹在帽胎上绕三转围成一圈[51]。到了清后期,帽子的制法较为繁琐,改用木片为骨,以绢帕包裹,前包七层或九层,后十一、二层,以绢帕的颜色区别等级,顺序为紫、黄、红、青、绿,同色的又以有花纹和无花纹区别高下[63][51][64]。
自尚真王规定簪制后[65],常服所用之发簪也能以形状、材质、纹饰等区分贵贱[46]。张学礼《使琉球录》记载当时簪的材质分为金、银、铜、玳瑁、明角、竹等[47],有官职者插金、银簪[24][48][66]百姓用铜、玳瑁、角、竹制之簪,贱民则不得用簪[66]。
身穿礼服的士族男子(左)与身为庶民、穿常服的随从(右)
身穿常服、穿三板的士族男子(左)与赤脚的仆人(右)
琉球国王的部分服饰及琉球官服及其布料多得自中国颁赐,因此样式、质地、花色、穿戴规矩等方面都与中国颇为相似,尤其是册封礼所用之器皿和服饰都必须按照明朝的礼数进行,因此每次册封,明帝都会颁赐冠服[24]。例如陈侃《使琉球录》引嘉靖十一年(1532年)明世宗向琉球国颁下的圣旨,提到尚清王获赐展角纱帽、金厢犀束带、常服罗、大红织金胸背、麒麟圆领袍、青褡获、绿贴里、皮弁冠服、七旒早皱纱皮弁冠、玉圭、五章绢地纱皮弁服,大红素皮弁服、素白中单、𫄸色素前后裳、𫄸色素蔽膝一件(连玉钩)、𫄸色妆花锦绶(连金钩玉玎珰全)、红白素大带、大红素纻丝舄(连袜)。此外还有丝绸衣料多疋赐予尚清王[67]。《中山世鉴》也有赐服的相关记载[68],虽然历代获赐的衣饰不同,但皮弁冠、弁服、胸背、贴里、蔽膝都是常见的赐服[68]。在册封礼时,国王会穿蟒袍,系犀角白玉带[69]。
国王戴展角乌纱帽,双翅向上,盘金朱缨,在颔下三、四寸处系结,插龙头金簪[70][65]
。穿蟒袍,带用犀角、白玉[71][70][72]。燕居时有以锦帕或红白绡、黑绡缠头[24][48][73],后来改为裹五色帽[74][75],出入则戴斗笠[73]。皮弁则为大礼服,在受封后及望舟宴时穿戴[76]。
王族、贵族、官吏服装也有一定制度,当时的官服从穿戴、式样、纹式、质料上都有严格的规定,可区分品秩[77]。不同典籍所记载的形制略有差异。据《琉球国由来记》载,由尚丰王时代开始,有品秩的官员朝服为端青袍,为长袍,以芭蕉布制成[2]。《琉球国由来记》载当时尚丰王看到有人穿大绿衣,觉得色彩光鲜、花纹美丽,于是下诏定王子、按司的朝服为大绿色,亲方以下朝服为大青色,诸间切掟、目指的朝服为玉色,诸细工朝服则为家来赤头[76][2]但《球阳》则指琉球国自尚质王元年(1629年)才开始以芭蕉布为朝服[78]。《中山传信录》则记载正、从一品官穿绿色袍,二品及以下穿深青色袍。《续琉球国志略》则统称为端青袍[79]。此后官吏朝服式样并没有大改变,只是明时官常服并没有束大带,到清代才开始束大带[24][80],大带也有划分等级的作用,《中山传信录》载正、从一品官戴锦带,二、三品官戴龙蟠黄带(二品官有功者赐锦带),四品官用龙蟠红带,五品官用杂色花带,六、七品官戴杂色衣带[80]《续琉球国志略》[79]。端青袍以大带束在腰间,提起三、四寸,以便怀纳纸夹、烟袋等物件[81][1]。宫中武士则戴红帽、穿皂衣[72]。
首服最初为八卷,清代之后变成帽子[24][80][79]。不论是缠头帕还是冠帽皆以材质、颜色分辨贵贱,《琉球国由来记》和张学礼《使琉球录》皆有八卷、片帽颜色与材质规定之描述,《琉球国由来记》简述当时八卷䌷布的颜色可分为赤、黄、紫、青、黑等,又以紫、黄为尊贵,红、绿其次,青则为最低等[82],张学礼《使琉球录》则记载王子(包括国王之叔伯兄弟子侄)用黄花绫,宗族(按司)用黄光绫,法司、紫金大夫用紫花绫,大夫、通使等官用红绢,秀才用红光绢,役人和杂职用红布[74],摄政则戴花锦帽作为识别[75]。此外,《中山传信录》和赵新《续琉球国志略》亦有记载官员帽子颜色材质的内容。《中山传信录》载,正、从一品官戴彩织缎帽,二品官载紫绫帽,三品至五品官皆戴黄绫帽,,六、七品官戴黄绢帽,八、九品官及官生戴大红绉纱帽,杂职官吏戴红绢帽[80],赵新《续琉球国志略》除载六七品官之帽为黄䌷帽外,与《中山传信录》所载一致[79][83]。至乾隆五十六年,尚穆王仿中国制度以缨系帽,规定王子、按司用青丝编缨,法司以下诸王和秀才的缨用黑丝,座敷以下用黑棉缨[84]。寒冷时会戴片帽,皮笠则为官役所用[75]。
发簪也因应官阶、身份有所不同,不同典籍记载之实际制度均有所出入。夏子阳的《使琉球录》载当时分为金簪、镀金簪、银簪、铜簪等,其中金为贵、镀金次之、银再次之、铜为下[62]。《琉球国由来记》载王世子结片发时插黄金花葵簪,不结片发之时插大簪花龙。王子、按司、紫浮织亲方插黄金花葵簪,法司座亲方、紫冠亲方插黄葵黄金茎银簪。御锁侧以下官员及一般士族插银花葵银台花簪。新参士不叙位时插𨱎花银台花簪。王子不结片发时改插黄金簪。按司以下一般士族不结片发时插银簪[65]。张学礼《使琉球录》所载与前者略有差异,指国王用起花金簪,王子用光金簪,三司官用紫金簪,大夫用起花银簪,大夫通使用光银簪[47]。而《中山传信录》对各级官员的发簪和首服规定都有明确记载,正、从一品官戴彩织缎帽、锦带、金簪,穿端青袍。二品官载紫绫帽、龙蟠锦带冠带,其中正二品插金簪,从二品插金花银柱簪。三品至五品官皆戴黄绫帽,以腰带区分品秩,三品官用龙蟠黄带、四品官用龙蟠红带、五品官用杂色花带。六、七品官礼服形制相同,大红绉纱帽,杂色衣带,三品至九品官皆插银簪[79]。《琉球国旧记》也有关于簪制的记载,书中载除国王插龙头金簪外,各级官员、士族之簪均为花形。王世子、王子、按司、法司戴葵花头金簪,紫金官戴银茎金葵花簪,御所侧至有爵位的士族子弟戴玉花银簪,未有爵位的士族则戴玉花铜簪[85][86]。
此外,他们承袭中山王国之制,在明朝使节到来时会穿着仿效明朝制度的服装,例如官员的补服[24][31][87][88]。至明朝灭亡,清朝建立,他们在册封礼时就改穿本土样式的服装了。
当时宫廷乐舞如御座乐、组踊、宫廷舞蹈等演出均由士族子弟担任,御座乐中的乐童子是身穿女装、脚穿红袜的士族少男[89]。除表演人员外,还有一些有特殊职务的宫廷人员,包括医官(又称“五官正”)、宗叟(负责宫中茶汤职务,又名御茶汤)、司灌园、乐工等都有与其他人不同的服饰,他们皆剃发如僧、戴黑色六棱幔顶宽、称为片帽的帽子,这是因为他们职务繁忙且急切,无暇梳理头发。他们除了穿衾外,还会在外多穿一件短褂[90][91]后来医官也不剃发[92]。乐工在演奏时则会改以红帕裹头[89]。
士庶男子常服为衾,袖宽二、三尺,长不过手指,没有连着衣服的系带,类似和服,多以蕉布、蕉葛制作,也有用缎子、丝绡、苎布制成的[93][94][52],要另外束带[51][95]。《朝鲜王朝实录》的《端宗实录》载衣服有黑、白、红等色[52],《世祖实录》则记载他们的衣服以黑、白为主[50]。尊者袖口及衣上以五色丝绣兽形[52][87],脚穿草靸(三板),少数文人、秀才会在平日穿鞋靴[55],《成宗实录》则指他们多穿白衣、以帛裹髻,有职事者用班染缯裹䯻,着白细苎布,结红染帛衣带[96]。
发型方面,《中山传信录》及夏子阳《使琉球录》皆记载他们在明代灭亡前都留发,土著结欹髻于头偏右方,闽人三十六姓则结髻在头顶正中[60][59][97],按司以下士族插银簪[47],庶民插竹或玳瑁簪,后来有戴网巾[60]。明亡后开始剃顶发,结髻于头中央,簪短簪。但《端宗实录》则指他们结髻于左耳上,余发环结于右耳上, 以白布裹着[52]。[96]可能是因为地区不同而有不同衣着。他们平日不常戴冠帽[50][97],所戴冠帽如上文所述,有琉球本土的冠帽和明式冠帽两种。此外又有片帽、斗笠等帽子,斗笠亦因应用途而有不同的材质如竹、木和形状,也会染成不同颜色。
八重山群岛、宫古群岛的庶民男子之服饰于第二尚氏王朝初期又有异于以上所述,《朝鲜王朝实录·成宗实录》记载与那国岛(《成宗实录》作“闰伊是磨”、“闰伊岛”)、波照间岛(《成宗实录》称“捕月老麻伊是磨”、“捕月老麻伊岛”)、新城岛(《成宗实录》称“捕剌伊是磨”、“捕剌伊岛”)、多良间岛(《成宗实录》称“他罗马是磨”、“他罗马岛”)、宫古岛(《成宗实录》称“觅高是磨”、“觅高岛”)等岛屿的男子服饰大致相近,他们结辫发,再以苎绳束起,挽髻在颈旁上他们留长胡子,有些人会把胡子结辫或挽髻[98]。他们上身穿蓝或青色直领、无领宽短袖苎布衣,下身以三幅白布围著作为中裙[99][36]。多良间岛、宫古岛的服装则用染蓝的苎布制成,看起来有如彩缎[100]这些地区的男子都不穿鞋子。
波照间岛有穿耳之俗,贯青小珠,又有串珠绕项[101],新城岛人则串青珠绕系手臂和小腿[102]
至第二尚氏王朝后期,这些地区的衣着也受到冲绳本岛的影响,除了使用各地自行生产不同质料、纹样的布料制作衣服外,款式和冲绳本岛的大致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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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用的斗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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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用的斗笠,染成橙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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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顶平笠,由竹皮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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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顶平笠,由竹皮制成
从传世风俗画所见,士族新郎头戴赤冠(钵卷或帽),身穿黑色长袍,配大带。庶民娶妻则多穿白衣[103]
僧侣多穿朱黄色等䌷绢制成的衣服[104]所穿之衣两胁下皆不缝合,又有一种像背心的短衣,称为“断俗”,近似袈裟[105][61][95]。他们通常头戴毡帽[104]。
斗笠、头巾,穿颈项有钮扣之“衾”,结髻在脑后的庶民女子
常服士族女子(左)与庶民女子(右)的不同发型与衣服
琉球妇女常穿无钮无带、不束腰的衣服[106],初期没有穿裤子和中衣的习惯[107],后来有穿裤和中衣,衣襟和袖子较男子服装稍长,其中一种下裳是有细褶的长裙[40][24][42][108][109]有些妇女会在上衣之外披上帷幔,见人时用以蔽面[40][24]。后来则出现了有钮扣和系带的衣服[51]双手有刺青,除花草、鸟兽图案外,也有方形、圆形或不规则图形的[110][40][109][54][111][112][113]。她们留长发、结髻,庶民妇女多结髻在脑后[97]。亦有妇女结髻于头顶,从后倒插发簪[114][52],也有其他发型如前后偏堕的“倭堕髻”等。除发簪外不戴其他首饰[109][110],簪花也只会插戴木兰花[45]。一如男子,女子头上所插之发簪也有身份、等级之分,庶民女子用玳瑁簪,[54][45]。她们不施脂粉,不缠足,平日多穿三板或赤脚[39][42][69][107]。
上层女性礼服为红型衣装。先内穿一套袄裙,袄(胴衣)一般为鲜色,长至大腿,右侧系带,下穿百褶白裙(カカン),长至盖着双脚,外穿色彩鲜丽、图案丰富的红型大袖衫(御姐妹衣),再以紫色带系结[115]。红型的颜色、图案亦有等级之分[116],琉球国因受到中国影响而视黄色为高贵的颜色,也常有“龙”、“凤凰”等图案[117][118][11],王妃、翁主、王子妃的红型大袖衫(御姐妹衣)为采用福木黄金色染料的黄底。王妃所穿的大袖衫上有云龙纹,内穿凤凰模样衬配花色底的上袄[119]。上级士族女子穿印有垂枝牡丹、凤凰图案的御姐妹衣,一般士族女子的御姐妹衣为水色底,上有花鸟山水纹[116]。地位越高,大袖衫上的图案也越大[118][1]。女官的其中一种服饰是红袄白裙[119]。
上层女性多结髻于头顶,王妃插凤头金簪[70],其他王族女子插金簪,命妇所用之簪视乎其夫之品秩而定[45]。她们外出时会戴箬笠。
一如男子,士庶女子多穿芭蕉布制成的朴素服饰,富贵的士族女子有些会穿䌷和上布[1]。女子又与男子一样穿衾[109]。较早期时不穿裤子、中衣,后则有之[93][120]早期女衾无带无纽,行走时要用手拽衣襟[121][42][120],而较后期画像中的衾及传世实物则在右侧有系带,有些于颈上有钮扣[51]。除衾外亦有其他款式女服的记载,如《端宗实录》、《成宗实录》有提及琉球妇女除穿衾之外,也有穿袄裙、襦裙等类似明代和朝鲜王朝女服的服饰[52][96][50],当时之画像亦绘有穿袄裙的士庶女子,富贵家还会穿彩缎衣服[96]。袄裙无刺绣[52],裙子多为白色。古画中又有一种于颈上系结的外套[122]。她们脚穿三板,与男子没大差别。士族女子外出时会戴箬笠或用白布巾蒙头[123][124]。从传世风俗画所见,庶民女子平时也会戴头巾。
民女所插之簪以玳瑁制成,除此以外没有其他首饰,亦不施脂粉[109],但所插之簪可辨别身份,按司家以下出身的士族女子插银簪,已婚士族女子所插之簪视其夫之品秩而定[65]。庶民女子不得插金、银簪,她们多插玳瑁簪[45][46]。
据《朝鲜王朝实录·成宗实录》载,八重山群岛、宫古群岛一带的庶民女子服饰有异于以上所述,与那国岛民女留长发、不束髻,横插木梳于鬓,有些发长至地,最短也过膝[98]。身穿苎布制的直领、无领衣,袖短而阔,多用蓝、青色,下穿青色裳[99]。西表岛(《成宗实录》作“所乃岛”)、伊良部岛(《成宗实录》作“伊罗夫岛”或“伊罗夫是磨”)、多良间岛女子服饰和与那国岛相近。西表岛女子有穿鼻之俗,她们鼻翼两侧穿孔贯小黑木,又在足胫绕系小靑珠,宽至数寸[125],伊良部岛妇女会佩戴水晶大珠在颈项[126]。波照间岛、新城岛妇女装饰则与男子相同[1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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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民女子常服有一种于颈上系结的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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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袄裙的士族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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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衾”的士族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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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上衣的一种
士族新娘出嫁时所穿的婚服在琉球国初期至中后期多为袄裙,有些婚服穿的上袄较长,为大袄,配下裙[3],由于琉球人把黑色用于吉事,故此有以穿黑裙为嫁衣者[127],但也有穿红型大袄配上白、红、黄数层的裙子者。她们会用黑外衣覆盖头部[3],后来也有穿长至脚踝的衾再加长外衣和以黑外套覆盖头部的装扮[24]。
民女出嫁时多穿黑裙[127],以蓝型(蓝染)盖头覆盖头部[3]。
祝女在祭祀时有专用的服饰,她们所戴之发簪称为ザバネ,另外又有绫蝶步摇(ハベラザバネ或アヤハベラ)、簪、头带(サジ)、草冠等头饰。绫蝶步摇是一根缀有白羽鹫、长约42cm的琉球竹,上面再加上三组白、黄、橙、蓝的七个三角布连起上的装饰。アヤ在琉球语中是绫ハベラ则是蝴蝶。绫蝶步摇是从祝女的头发后方倒插,当祝女移动时,三连二十一个蝶就会晃动,产生声音[128]。
衣着方面,祝女祭祀时多穿袄裙,有些上袄有特殊图案如锯齿纹等作为辟邪之用。也有衾、交领半臂、大袄、大袖衣以及袖子类似羽织的上衣等形制。这些衣服以绢、䌷、棉、芭蕉布等为材料,也有以不同颜色绢布拼合而成的。祝女上袄通常比一般服装有较多系带,有些上袄左右皆有三条或以上的系带,这是因为琉球人相信这些带子可以驱魔。此外祝女也会佩戴水晶念珠[128]。
琉球的娼妓称为侏𠌯(ジュリ),又有侏丽、尾类、倾城等别称。第二尚氏王朝初期的侏𠌯衣襟上会以红绢为缘[129],后来多穿红衣,故有“红衣人”的别称[130]。当时规定侏𠌯不得簪银,只能插玳瑁或竹、木簪,然而她们若获得中国人赠送银簪或由中国人入主其家,则不需遵守此项规定[131]。有些侏𠌯会略施脂粉[132]。由现存图像所见,到第二尚氏王朝后期,侏𠌯的衣着有更多不同样式,她们会穿上花俏的红型衣装,发型也较一般妇女多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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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歌舞的侏𠌯,发型较多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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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时跳“尾类马”舞祈福的侏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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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服饰款式与成人相若,但有些士族儿童会有特别的服装,这种服装的两胁下三四寸并不缝合,而是类似日本江户时代服饰[61][51][95][105]。他们没有剃胎发的习俗[47],而是把头发梳成髻,再插发簪。首里的儿童衣服皆以大红为里子,外面为五色䌷锦,可双面穿着[61]。
琉球人送葬时穿白蕉布衫[133],居丧时穿白边衣服或有特殊花纹的丧服。夏季是白底桐板衣,或白底上布衣。冬季穿白底木绵絣羽织,在上面绑带。把上边的白底叠起所指的白底其实是绀底,但通常会称作白底[3]。
琉球国于1871年被日本所灭,翌年设琉球藩,琉球末代国王尚泰王被封为琉球藩王,保留王族服饰。至1879年(明治十二年)废藩置县,琉球王族和贵族不再拥有尊贵身份,红型衣装也走入寻常百姓家,此后多作为琉球艺能参与者的服装以及重大传统节日或仪式(如婚礼、成年礼、还甲)的服装[1][19]。士庶常服则继续于琉球人日常生活中穿着,红型染色技法也同时用于常礼服。
明治二十八年(1895年)前,琉球各阶层人士所穿的琉装的款式多沿袭前代,并没有大变化[134][19]。其后男子开始不结髻,男性琉装样式也较多受到和服影响,女性服饰装扮则改变甚少,仍然穿着与琉球国时代款式相同的衣服和在头上结髻,但已经甚少出现左衽的样式了。而在双手刺青的习俗直至明治十五年日本政府下禁令后才废止[3][19][15][134][113][4]。二次大战后,琉装常服发展得更接近和服样式,但所用的特殊布料、染色技法等仍然具有与和服不同的特征,且仍维持结腰带于前方的样式[3][1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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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传统服饰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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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老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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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前代士族礼服的新郎及其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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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前代士族礼服的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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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手背的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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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二十世纪中期,人们多改穿西服及时装,琉装则只在传统文化相关活动、节日、婚礼,或需要穿着代表本民族服装时穿着[15],也常有游客穿着以体验琉球文化[14]。现代琉装款式一般保留传统样式,但亦有改良的款式[15],系腰带也不再是男性的专利,现代女性琉装常服也有系腰带的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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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常服、系腰带跳传统民俗舞蹈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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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红型衣装的女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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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传统舞蹈的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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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花笠、穿御姐妹衣的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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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男装礼服的舞者,袖子的形状受和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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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琉装常服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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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琉装常服弹三线的男性
琉装について. [2012-04-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22) (日语).
《德之岛事情》:“全島の內面繩間切喜念村の女子は衣裳を左襟にする。風あるも’近來右に換へたり。”
谢杰《琉球录撮要补遗·国俗》:“王宫外,闾阎服色八千为群,皆缟素可厌。土无木棉,隆冬亦衣苎;苎较闽加密者,用以御寒故也。富且贵者,或衣绵丝;贫子衣苎五、六重,即过一冬。我众十月西归,身犹衣葛,由气候之暖也
赵文楷《球俗》:“十月尚蕉衣(民冬、夏皆蕉布为衣)”
琉球染織2. [2010-08-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1-31).
沖繩三線. [2010-08-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6).
《隋书·东夷列传·流求国》:“男女皆以白纻绳缠发,从项后盘绕至额。其男子用鸟羽为冠,装以珠贝,饰以赤毛,形制不同。妇人以罗纹白布为帽,其形正方。织斗镂皮并杂色纻及杂毛以为衣,制裁不一。缀毛垂螺为饰,杂色相间,下垂小贝,其声如珮。缀铛施钏,悬珠于颈。织藤为笠,饰以毛羽。”
《琉球国旧记》:“天孙氏之世,取蕉麻类,成布造衣。教之于人民,以御寒暑。”
《中山世谱》:“舜天氏右髻有瘤如角, 常结髻于右以掩其瘤, 故国人皆效之。”
《球阳·舜天王·国人始结欹髻》:“王右鬓上,有瘤如角,常髻于右边,以掩其瘤。及就王位,国人皆法之,皆结欹髻。”
吴永宁《琉球民俗文化研究》,福建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潜确居类书·区字·东南夷》:“皆纻绳缠发,从顶后盘绕至额。男以鸟羽为冠,装以珠玉、赤毛。妇以罗文白布为帽;织斗缕皮并杂毛为衣,以螺为饰而下垂小贝,其声如佩。”
《武备志·度载·琉球》:“既遣人学于国学,夷习稍变;奉正朔、设官职,被服冠裳、陈奏章表、著作篇什,有华风焉。”
《明史·外国列传·琉球国》:“二十五年夏,中山贡使以其王从子及寨官子偕来,请肄业国学;从之,赐衣巾、靴袜并夏衣一袭。其冬,山南王亦遣从子及寨官子入国学;赐赉如之。自是,岁赐冬、夏衣以为常。明年,中山两入贡,又遣寨官子肄业国学。是时国法严,中山生与南山生有非议诏书者;帝闻,置之死,而待其国如故。山北王怕尼芝已卒,其嗣王攀安知二十九年春遣使来贡;令山南生肄国学者归省。其冬,复来。中山亦遣寨官子二人及女官生姑、鲁妹二人先后来肄业:其感慕华风如此。中山又遣使请赐冠带,命礼部绘图令自制;其王固以请,乃赐之,并赐其臣下冠服。又嘉其修职勤,赐闽中舟工三十六户,以便贡使往来。”
《明史·外国列传·琉球国》:“自是,三王屡遣使奉贡,而中山王尤数。”
《琉球国旧记》:“洪武十六年癸亥, 察度王始通中华时, 救赐金印、章服。自兹行大礼时, 王及百官, 皆穿中华之衣。”
《明史·外国列传·琉球国》:“(永乐)八年,山南遣官生三人入国学,赐巾服、靴绦、衾褥、帷帐。”
《大明会典》:“琉球自洪武年间,其中山王、山南王、山北王皆遣使奉表笺贡马及方物。洪武十六年,赐国王镀金银印并文绮等物,山南王亦如之。后赐中山王、山南王、山北王纻丝纱罗冠服,王妃纻丝纱罗,王侄、王相、寨官绢公服。”
《明史·外国列传·琉球国》:“宣德元年,其王以冠服未给,遣使来请;命制皮弁服赐之。”
《明史·外国列传·琉球国》:“使者奏:‘本国陪臣冠服,皆国初所赐。岁久敝坏,乞再给’。’又言:‘小邦遵奉正朔而海道险远,受历之使或半岁、一岁始返,常惧后时。’。帝曰:‘冠服,令本邦自制;“大统历”,福建布政司给予之。’。”
《琉球国旧记》:“万历三十九年辛亥,其国始以木棉织布。”
《中山传信录》:“靸,以细席草编成。前有一绳,界大指之间,踵曳以行。男女皆著之。”
萧崇业《使琉球录》:“妇人真以墨黥手外,指为花草、鸟兽形。髻肖童子总角,首不饰簪珥;颜任质,无粉黛。足弛矫揉,大与男子同;故不知足而为屦,皆可用也。第富室以苏席藉屦底,略加皮缘。上衣之外,更用幅如帷,周蒙背上;见人,以手升之为便面。下裳褶细而制长,乃欲覆足,不令显耳。名族大姓之妻,出入戴箬笠,坐马上,女仆三四从之。”
《中山传信录》:“袜,或布或革,短及踝以上;向外,中线开口交系之。近足指处,别作一窦柄,将指以著草靸中。”
《琉球国志略》:“女人衣不设带,左右手曳襟以行;襟袖视男子较长。土妓多衣红衫,俗呼“红衣人”。俗呼“红衣人”。汪录云:‘良家妇行路上,手持尺布以自别’。“徐录”云:‘妓襟用红绢为缘’。今俱无之。男妇皆无中衣,今间有之。妇裳至短,叠其下为两层,风不得开。髻垢,辄洗之;散发行走,不以为异也。抱儿惟一手,叉置腰间。履无贵贱,男女皆草靸,名曰“三板”。编草为底,上横平梁,中界寸绳;著时举足入梁,纳绳于拇指、二指之间。贵宦近亦著袜,或布、或革,及踝而止;别为一窦,栖将指。贵家女衣襟上,即本色或异色䌷纱作鳞比五层状;亦有比甲背后下垂处,或作燕尾形。……官家女人骑马,拥领蔽面,多侧坐鞍上”
萧崇业《使琉球录·群书质异》:“但有职事者,以金银簪为差等。而厮贱辄不敢具,祗空髪束之耳。土人结髻于右,汉裔结髻于中。倶用色布纒首,紫、黄为贵,红、绿次之,以青为下。衣则寛博广袖,制如道士服。腰束大带,亦以色布。稍贵者纒文锦,价可三五金。”
《中山传信录》:“尚真王千臣任官、百僚分职, 定其职贵贱上下, 以其簪之金银。是后世, 尊卑之巍镜也。然则此时, 始定之欤。”
《琉球国志略》:“簪制:王用龙头金簪,妃凤头金簪。官爵最贵者,起花金簪;次者,金头银柱;余皆用银,百姓则用铜。命妇士妻,视其夫。民间,则以玳瑁:皆倒插髻中,翘额上。土妓,若中国人遗以银簪,则弗禁。别无首饰,珠翠皆不用。凡花有香、有色者,俱不戴;惟木兰,则累累髻畔。不穿耳,年十五,即针刺手指背,以墨黥之;岁岁增加,至中年,黧然矣;或方、或圆,形状不伦。”
《中山传信录》:“短髻簪,长三、四寸许;已冠,去顶中发者簪之。花头圆柱,亦有方柱、六棱柱。金最贵、金头银柱次之,银又次之;铜为下。 长簪,长尺余;妇人、幼童大髻者簪之;亦以金银三品分贵贱。民家女簪皆以玳瑁。 ”
张学礼《使琉球录》:“男女不薙胎发;男至二十成立,娶妻之后,将顶发削去,惟留四余;挽一髻于前额右旁,簪小如意。如意亦分贫贱品级:国王用金而起花者,王之伯叔兄弟用光金;三法司、紫金大夫用银起花者,大夫、通使等职用光银;百姓用玳瑁、明角、竹簪而已,妇女亦然。”
陈侃《使琉球录·群书质异》:“但结髻于首之右。凡有职者,簪一金簪;汉人之裔,髻则结于发之中。俱以色布缠其首,黄者贵、红者次之、青丝者又次之,白斯下矣。王首亦缠锦帕;衣则大袖宽博,制如道服。然腰束大带,亦各如缠首之布之色;辨贵贱也。足则无贵贱,皆著草履。”
李鼎元《使琉球记》:“其衣大袖宽博,男女皆以帕蒙首,贵者戴冠,式如僧帽而浅。”
《琉球国志略·服饰》:“衣服,男女宽博交衽,袖广二尺许,长不掩指。右襟末缺五、六寸,袖口不缉。夹衣,则两面可反复穿之。皆无钮、无带,总名曰衾;以织成棋纹细布为之,亦有素质染绘成文者。里衣短小,男女皆作竖领如中国。女衣项上一钮,胸右一带。外衣惟男子以带束之,别有大带长一丈四、五尺,宽六、七寸,围于腰。带锦细花最贵,锦大花次之,龙蟠红黄缎又次之,杂花色者不拘。胸前将前襟搊起凸然,烟包、纸袋、小刀、梳篦之属皆怀之。幼童及僧衣,两胁下皆不缝。帽则初以帕缠首,后易薄槛木片为骨,以帕蒙之。前七层或九层,后十一、二层;紫最贵、黄次之,红又次之,青绿斯下矣;中又以绢之花、素为别。”
《朝鮮王朝實錄•端宗實錄》:「男子,常服袖廣如長衫;尊者, 袖口及衣上, 以五色絲繡獸形, 衣色則或黑、或白、或紅; 婦人, 或着廣袖衣如長衫, 或着短襖及裙, 無繡, 短襖之制, 似我國而差長; 僧人, 長衫亦似我國。…… 一, 男子頭髮, 結于左耳上, 餘髮環結于右耳上, 以白布裹之, 如回回之形; 婦人髮, 向後作髻, 如我國鄕吏之髻; 小女向後垂之。 冬月不着煖襖衣。」. [2010-08-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19).
李鼎元《使琉球记》:“寄尘曰:‘国自王以下、士以上,乃著草靸;贵者乃著袜’。余曰:‘袜、靸奈何”?寄尘曰:‘靸名“三板”,上横平梁,中界寸绳;著时举足入梁,纳绳于拇指、二指间。 。袜布素而单,及踝而止;别为一窦,栖将指’。余曰:‘此固见之;所疑者,国王耳’。’。寄尘曰:‘王著靴,不得已也,为天使、为大典也。其平居亦著靸;制以竹皮,但不用草;无所谓布屦也’。
《中山传信录》:“妇女,小民家簪用玳瑁,长尺许;倒插髻中,翘额上。髻甚松,前后偏堕;疑即所谓“倭堕髻”也。不穿耳,闻国中大家女亦然。无脂粉、无首饰,珠翆倶废不用。足无所矫揉,或穿半袜、或著三板、或赤足行沙土中。手背皆有青点,五指脊上黒道直贯至甲边;腕上下成方、或圆、或腕上下或方、或圆、或鬌,为形不等,不尽如梅花也。女子年十五,即针刺,以墨涂之,岁岁增加;官户皆然。”
萧崇业《使琉球录·群书质异》:“故无贵贱、皆著草履。入室、则脱。古人有满戸者、殆此也。唯谒见使臣、始具冠履。往往若束缚之、甚苦。然顷年读书号秀才者、亦带中国方素巾、足不草履而以鞋。整整乎入华风矣。”
齐鲲《续琉球国志略》:“夏秋以葛, 冬春以䌷, 皆纯绀色”
琉球国由来记:““帕以一丈三尺之布缠首, 以八重卷, 故称八卷。”
《琉球国由来记》:“唐荣人氏系三十六姓子孙, 故其所服衣冠, 皆从明朝制法, 包网巾, 戴方巾纱帽。至清朝顺治七年庚寅, 始剃发, 结敧鬓, 衣冠悉从国俗焉。”
夏子阳《使琉球录》:“其人状貌,与华人不甚相远;但深目多须,上髭剪与唇齐稍为异,未尝尽去也。额任质,而髻居右;其束网而髻居中者,则洪、永间所赐闽人三十六姓之裔也。贵人腰束文锦大带、价可三、四金;贱者、惟束布而已。凡屋地多板、簟上复荐以厚席;故无贵贱、皆著草履。”
《中山传信录·风俗·剃顶发》:“前明琉球人,皆不剃发,惟不明网巾。万暦中,册使谢行人杰--闽之长乐人,母舅某从行,携网巾数百事,至无可售;谢使迟册封礼久不行,云本国既服中华冠带,册封日如陪臣有一不网巾者,册事不举;琉人竞市一空。福建至今相谑强市者,则云‘琉球人戴网巾也’。至本朝,始剃顶发。自国王以下,皆遵时制留外髪一围,绾小髻于顶之正中;首里与久米人,皆无异。夏子阳“录”云:‘首里人髻居偏,久米人髻居中’;今不然也。”
《中山传信录》:“幼童,衣袖胁下令穿露三、四寸许;年长,薙顶中发,即缝属之。僧衣,两胁下皆穿;其他皆连衽,无隙漏处。首里人衣,年小者皆用大红为里,外五色䌷锦;亦反复两面著之。”
夏子阳《使琉球录》:“贵贱所别、闲居以簪、公谒以手巾。手巾者ー纒首色布圈也、紫、黄为贵、红、绿次之、青为下;簪则金为贵、镀金与银次之、铜为下。俗尚白、男女衣倶纯素;间有有男子服青者、则以治事于公者也。内衣短狭、袖仅容肘;外衣寛博、制类道土服。卑下者、则以两袖翻结背中。
李鼎元《使琉球记》:“令脱帽;取而审视,乃以薄木片为骨,叠帕而蒙之,前七层、后十一层。因问以冠品?对曰:‘花锦帽,远望如屋漏痕者,品最贵;惟摄政王叔、国相得冠之。次品,花紫帽;法司冠之。其次,则纯紫。大略紫为贵,黄次之、红又次之,青绿斯下;各色又以绫为贵,绢为次。 ”
《琉球事略》:“官民帽:后十二层、前七层;糊纸为骨,帕蒙之:式如僧毘卢帽,中空,项绢。方幅覆髻之半。口互交,前檐著额处鳞次七层,后檐十二层,彩色。帽以下,紫最贵,黄次之,红又次之;中又以花素为等别。青、绿帽为下。”
《琉球国由来记》:“圣上之簪,黄金花龙。世子之答, 黄金花葵。不结片发之时, 大簪花龙。王子、按司、紫浮织亲方簪,黄金花葵。法司座亲方、紫冠亲方簪,黄葵黄金茎银。御锁侧以下、普代士簪、银花葵银台花。新参士不叙位时簪,𨱎花银台花。且王子不结片发时簪黄金。按司以下普代士、不结片发之时簪银也。王妃、闻得大君簪黄金花龙。翁主簪黄金。按司以下、普代士室女子簪银也。”
萧崇业《使琉球录·群书质异》:“但有职事者,以金银簪为差等;而厮贱辄不敢具,祇空发束之耳。”
《使琉球录·册封诏敕》:“颁赐国王,纱帽一顶(展角全),金厢犀束带一条,常服罗一条,大红织金胸背麒麟圆领一件,青褡获一件,绿贴里一件,皮弁冠服一副,七旒早皱纱皮弁冠一顶(旒珠金事件全),玉圭一枝(袋全),五章绢地纱皮弁服一套,大红素皮弁服一件,素白中单一件,𫄸色素前后裳一件,𫄸色素蔽膝一件(玉钩全) ,𫄸色妆花锦绶一件(金钩玉玎珰全),红白素大带一条,大红素纻丝舄一双(袜全),丹矾红平罗销金夹包袱四条,纻丝二疋(黒绿花一疋,深青素一疋) ,罗二疋(黒绿一疋,青素一疋),白[毛莫]丝布一疋,妃,纻丝二疋(黒绿花一疋,深青素一疋),罗二疋(黒绿一疋,青素一疋) ,白[毛莫]丝布十疋。”
《中山世鉴》:正统十四年,赐国王尚思达锦四(妆花连球花红一、妆花连胜宝相花红一、十字绫花黄一、百花绒锦黄一)、纻丝六(织金胸背麒麟红一、狮子青一、暗八宝天花云红一、云绿一、素青一、绿一)、纱八(织金胸背白泽红一、麒麟青一、暗花蓝一、暗花骨朵云八宝红一、素红一、青一、绿一、蓝一)、罗六(织金胸背麒麟红一、青一、素红一、青一、绿一、蓝一);赐王妃锦二(妆花云凤青一、百花绒黄一)、纻丝四(织金胸背白泽红一、暗花骨朵云青一、暗天花八宝云绿一、素青一)、纱四(织金胸背白泽红一、暗花骨朵云绿一、素红一、青一)、罗四(织金胸背彪一、素青一、绿一、蓝一)。又赐王叔锦一(连胜宝相花黄一)、纻丝四(织金白泽大红一、暗花骨朵云青一、暗八宝天花云绿一、素红一)。景泰二年,赐国王尚金福及妃锦纻等数同,王叔无赐为异。嘉靖十三年,册使陈侃“录”:赐国王尚清纱帽一(展角全)、金厢犀束带一、常服罗一、大红织金胸背麒麟圆领一、青护一、绿贴里一、皮弁冠服一副、柒旒皂皱纱皮冠一(旒珠金事全)、玉圭一(袋全)、五章绢地纱皮弁服一套、大红素皮弁服一、𫄸色素前后裳一、𫄸色素蔽膝一(玉钩全)、𫄸色妆花锦绶一(金钩玉玎珰)、红白素大带二、大红素纻丝与一双(袜全)、丹矾红平罗销金夹包袱四、素白中单一、纻丝二(黑绿花一、深青素一)、罗二(黑绿一、青素一)、白氁丝布一;赐王妃纻丝二(黑绿花一、深青素一)、罗二(黑绿一、青素一)、白氁丝布十。与正统、景泰中所赐,已各不同。”
黄景福《中山见闻辨异》:“衣服:王著蟒袍,犀角白玉带。官民皆宽博交衽,袖长不掩指,右襟缺末。 三品上,例用缎;五品上,例用䌷;余皆以布。带,以黄地锦花为贵,次青地龙蟠、次赤地龙蟠;;七品下,杂色花带(“志略”以紫地为贵;按带无紫地者)。 国惟王著靴;臣民无,男女皆草靸。”
《中山传信录·冠服》:“国王,侧翅乌纱帽,盘金朱缨,龙头金簪;蟒袍,带用犀角、白玉,皆如前明赐衣制。王妃;凤头金簪。宫人,亦分为五等,约百人。命妇,头簪皆视其夫品秩。”
李鼎元《使琉球记》:“国王未受封时,戴乌纱帽,双翅侧冲上向;盘金,朱缨垂颔下,束五色绦。至是,冠皮弁--状如中国梨园演王者便帽,前直列花瓣七;衣蟒,腰玉。”
李鼎元《使琉球记》:“道旁,有红帽阜衣者执长竿排班立,数武一人--意即武士。世孙戴皮弁、服蟒衣、腰玉带、垂裳结佩,率百官跪迎道左,如前仪。”
张学礼《使琉球录》:“王用五色花, 王之叔伯兄弟子侄用黄花绫, 宗族用黄光绫, 法司紫金用紫花绫, 大夫通使等官用红绢。初进王府者为秀才, 用红光绢, 王府役人及杂职用红布, 百姓皆用青绿布。”
《琉球国志略》:“国王见天使,仍明时衣冠:乌纱帽,双翅侧冲上向,盘金朱缨垂领下,更有皮弁。受封后诣馆谢及望舟宴时,皆著之;闻居常亦裹五色帽。而摄政者则花锦帽,远望如屋漏痕。又有片帽,以黑色绢为之漫顶,下檐作六棱;寒时皆戴之。雨笠,以麦茎及藤为之。皮笠,则黑漆其外而朱其里,系官役所戴。”
《琉球国由来记·衣服》:“尚丰王世代,或人大绿色衣着,王看之,其色光辉而花美也。故有诏,定王子、按司朝服也。(练蕉布之単衣也)四季用之也。大青朝衣,亲方以下朝衣也。玉色朝衣,诸间切掟、目指。家来赤头,诸细工朝服。”
赵爱芹《服饰文化与琉球社会》,《哈尔滨学院学报》,2005年7月,第26卷第7期
《球阳》:尚質王,即位元年始メテ芭蕉当職ヲ置ク,モト芭蕉当卜称ス。後二奉行卜称ス。イマ偽ホ称シテ旧ノ如シ。”
《续琉球国志略·冠带簪衣制》:“正、从一品:彩织缎帽,锦带,金簪,端青袍。 正、从二品:紫绫帽,龙蟠黄带,正二品金簪、从二品金花银柱簪,端青袍。 正、从三品:黄绫帽,龙蟠黄带,银簪,端青袍。正、从四品:黄绫帽,龙蟠红带,银簪,端青袍。正、从五品:黄绫帽,杂色花带,银簪,端青袍。正、从六七品:黄䌷帽,杂色花带,银簪,端青袍。正、从八九品:大红绉纱帽,杂色衣带,银簪,端青袍。百姓:红布帽、绿布帽,青花布带,铜簪,蓝袍(有功者银簪,黄䌷帽,端青袍)。”
《中山传信录·冠服》:“正一品以下,帽八等、簪四等、带四等。……正、从一品:金簪,彩织缎帽,锦带,绿色袍。正、从二品:正二品金簪、从二品金花银柱簪,紫绫帽(有功者,赐彩织缎帽),龙蟠黄带(有功者,赐锦带),深青色袍(下至八、九品,朝服皆同)。正、从三品:银簪,黄绫帽,龙蟠黄带。正、从四品:簪、帽、袍同三品,龙蟠红带。正、从五品:簪、帽、袍同三品,杂色花带。正、从六七品:簪、袍同三品,黄绢帽,带同五品。正、从八九品:簪、袍同三品,大红绉纱帽,带同五品。杂职:簪、袍同三品,红绢帽,带同五品。里、保长:铜簪,蓝袍,红布帽或绿布帽。荫、官生:簪、帽、服、带俱同八品。外有青布帽,百姓头目戴之。”
《中山传信录·冠服》:“凡官员外衣,长过身;大带束之腰间,提起三、四寸:令宽博,以便怀纳诸物--纸夹、烟袋皆自贮胸次,以时取用。”
《琉球国由来记》:“圣主及世子、按司八卷。赤地、黄地、紫地、青地、黑地。皆以五色彩织也……以紫黄为贵, 红绿次之,以青为下者”
黄景福《中山见闻辨异》:“冠制:国王,乌纱帽,双翅侧冲上向,盘金,朱缨垂颔;更有皮弁五色帽。 王子弟,青地花帽。正一品,花紫锦;从一、正二、从二,素紫锦;正三至正七, 黄绫;从七,黄绢(“志”作正六至从七俱黄绢,非);正八至从九,红绢。王府各役,青绿绢--民间不戴帽也。“志略”:‘又有片帽,以黑绢为之漫顶,下檐作六棱’。按此因随从人随贡使入中国,特制此冠;非平居之冠也。”
齐鲲《续琉球国志略》:“乾隆五十六年, 尚穆仿中国制以缨系帽,王用黄丝组,王子按司青丝组,法司以下诸王秀才俱黑丝组,座敷以下用黑棉座。”
《琉球国旧记》:“王之簪以黄金造之, 而刻龙形于簪头。世子之簪用黄金而葵花也。王子及按司法司, 并加法司衔者之簪, 黄金葵花。紫金官之簪, 茎银而金葵花。自御锁侧以至普代之士子弟之簪, 银而玉簪花。新参之士、未叙爵位者之簪, 铜而玉簪花。”
黄景福《中山见闻辨异》:“簪制:王,龙头;妃,凤头:皆金簪。一品至正二,素金簪;从二,金头银. 柱;三品下,俱银簪;民,皆铜。命妇、士妻,视其夫;民妇(“志”作“民间”, 误),多以玳瑁。 贡使多三品官,加金簪;官生多八品官,特易红绫帽。国人至中国,始著靴。”
夏子阳《使琉球录》:“惟谒余辈悉遵中国礼制、服冠裳、次第谒见跪拜、唯诺惟谨;然往往苦之、若桎梏不堪状。一出使馆外、辄亟去冠裳、赤脚乘马去;亦以素所不习故也。妇人至今、犹以墨黥手为花草文。髻肖聪角儿、绝无簪珥、粉黛饰。足著草履、与男子无异。衣亦似道服;出见华人、挈领覆顶至眉、复引襟为便面、止露两目。下裳褶细而制长、使可覆足。名族之妻、出皆侧坐马上、以数尺白布巾蒙其首、随以女仆三、四人。”
《琉球国志略》:“乐工十余人,俱著红帕。伶童数十人皆戚臣子弟俊秀者习之;衣彩衣,著红绫袜。”
《中山传信录》:“国中惟三种人,皆薙发如僧。一为医官,名曰五官正;一为王宫执茶役者,名曰宗叟、又名御茶汤,六人;又有司灌园六人:皆全薙发,戴黑色六棱幔顶宽檐帽,名曰片帽。衣外多著短褂一领,比大衣略短二、三尺许,黑色。二种人皆趋役,无时栉发;恐稽时事,故皆使从径省云。”
《琉球事略》:“国中惟三种人剃发:为僧;一为医官,名曰吾官正;一为王宫执茶役者,名曰宗叟,又名御茶汤。二种人皆趋役,无时栉发,恐稽时事,故皆使从径省云。”
《中山传信录》:“衣皆宽博无后,交衽。袖大二、三尺,长不过手指。右襟未作缺势,无衣带;多以蕉布、蕉葛为之,綦文间釆。男女衣皆同呼之曰“衾”。”
李鼎元《使琉球记》:“向善荣来。先是,途中见衣之两胁有缝、不缝之别;因问衣制。对曰:‘小邦衣制,皆宽博交衽,袖广二尺,口皆不缉;特短袂,以便作事。襟率无钮,总名衾。男束大带,长丈六尺、宽四寸以为度;腰围四五转,而收其垂于两胁间。烟包、纸袋、小刀、梳、蓖之属,皆怀之,故胸前襟带起凸然。其胁下不缝者,惟幼童及僧衣为然。僧别有短衣如背心,谓之“断俗”:此其概也’。余屡见僧家服背心,今乃知其名,殆即袈裟之遗制稍异焉。”
《朝鲜王朝实录·成宗实录》:“男女椎䯻于项边, 以帛裹之, 庶人皆白苎衣。 妇人椎䯻于䐉后, 皆着白苎布衫, 白苎布裳, 或着白苎布长衣, 其贵者亦服彩段, 有襦袄儿、襦裳。 其守令, 用班染缯裹䯻, 着白细苎布, 衣带红染帛, 出则骑马, 从者数人。”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5-07-01.
《朝鲜王朝实录·成宗实录》:“男女, 皆徒跣无鞋。 一, 男子绞发, 屈而叠之, 束以苎绳, 作䯻于项边, 不着网巾。 须长过脐, 或绞而绕䯻数匝。 妇人发亦长, 立则及跟。 短者及膝, 不作䯻, 环统头上, 横插木梳于鬓。”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5-07-01.
《朝鲜王朝实录·成宗实录》:“无麻、木绵, 亦不养蚕, 唯织苎为布, 作衣如直领, 而无领及襞积, 袖短而阔, 染用蓝靑。 中裙用白布三幅, 统系于臀, 妇人之服, 亦同。 但内着裳, 而无中裙, 裳亦染靑。”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5-07-01.
汪楫《使琉球录》:“嫁女不治奁具,父母走送之,婿家衣仍白。”
《中山传信录》:“僧衣,多用朱黄色等䌷绢为之;袈裟外,更有一衣如背心状,名“断俗”。帽多用毡,如中国笠帽然。”
汪楫《中山竹枝词》:“两耳无环髻不殊,孰为夫婿孰罗敷?译人笑说公无惑!验取腰间带有无(国俗:男子二十,始薙顶发为小髻。服与妇人无别,惟男子必以大帕束腰,女则曳襟而趋,皆无衣带)。
《琉球实录》:“琉球妇女为市,若老、若幼,或数十人、或百余人各集一处;俱衣大袖褐衫,内无小衣,赤足。发盘髻,与男无异;惟簪别之:男以铜、银,女以龟甲耳。”
《中山传信录》:“女人外衣,与男无别。襟皆无带,名之曰衾;披身上,左右手曳襟以行。前“使录” 云:‘男妇皆无里衣’。今贵官里衣,亦有如中国者。女衣,贵家衣襟上,即本色䌷纱作鳞比五层状。男衣,无是。女比甲背后下垂处,或作燕尾形。 寝衣,比身加长其半;有袖及领,厚絮拥之。国人呼衣曰衾,此则衾又如衣也。”
徐葆光《中山竹枝词》:“衾子垂垂不系腰,招风长袖学芭蕉;不知螺髻东西堕,玳瑁簪长尾倒翘(女衣名衾子,腰无带,披身上。头髻甚松,东西偏堕;盖古倭堕髻也。女簪玳瑁,长尺许;倒插髻中,尾翘额上)。 纤纤指细玉抽芽,三五初交点点瑕;墙上空怜小垂手,回风如卷落梅花(女十五,黥手指背,墨点如梅花)。海滨鱼市早潮还,细径斜通失汁山;头带荷筐趁墟去,归来压扁翠云鬟。”
张学礼《中山纪略》:“风俗:女子自幼即刺黑点于指上,年年加刺。至十二、三岁出嫁时,竟成梅花;至衰老,手背皆黑矣。发长四、五尺,头梳一髻,光如油、黑如墨;不修眉鬓,不带钗环、手饰,不施脂粉。穿大领衣,色尚白;有时以手扯裳,有时以衣覆脑若兜衣之状。”
李鼎元《使琉球记》:“女子皆鲸手背、指节为饰,甚者全黑,少者间作梅花斑。”
《德之岛事情》:“女子は貴賤の差別なく、總て十二三歲より、十五六歲に、至るの間手背に點を為し來りしか明治十五年一月より刑法施行と同時に身體刺文を為す。ものは違警罪を以て處罰する。ことに禁せられたる處、警察の注意周到なり、故今や全く該弊害を矯正したり。初め其刺文の本島に傳來したる以所を尋ねるに女子は刺文をなさされは女子たるの分限を失ひ死すとも前世に逝かれすと適適點をなささる女子死するときは黑にて手背に其點を摸寫し埋葬すとの事琉球時代より世世傳ひ來りしを以て尚ほ其弊風を墨習したりと謂ふ因て沖繩の婦女を見る。に今尚ほ剌文を為しつ、あるに拠れは本島にも琉球より傳來したるものと徵するに足れり。”
赵文楷《球女》:“异俗一何怪,南姑顶竹篮(球言,女曰“南姑”。以竹篮盛物顶于首,无论. 轻重,总不以手执也)!交通惟亥市(如中国之趁墟,皆女无男),负戴少丁男。 赤脚拖三板(球履,名三板),青丝倒一簪(簪末向前);侏𠌯衣红绢,倚市更无惭(妓皆衣红以自别,,土名“侏𠌯”--犹言倾城也)!
黄景福《中山见闻辨异》 “旧录”:‘男女无裤’;“志略”已云:‘男妇皆无中衣’;今间有之。“潘录”亦云:‘古无襦裤,今皆有之’;则无裤,非近日风俗可知。乃李鼎元于嘉庆四年使琉球而记载“男女皆无裤,女衣又无钮、无带,且不束腰,势须以 手曳襟而行”;岂第仍旧说而未之深考邪!又云:‘女力作时,常卷两袖至背,贯绳而束之。发垢辄洗,洗用泥;解衣结于腰,赤身低头,人亦不避’。按此前 古未闻,诸书不载;且此等事李公必不能目击,率皆随从人妄言之,而李公误录之耳。
李鼎元《使琉球记》:“女衣既无钮无带,又不束腰,而国俗男女皆无裤,势须以手曳襟。襟较男衣长,叠襟下为两层,风不得开。”
夏子阳《使琉球录》:“名族之妻、出皆侧坐马上、以数尺白布巾蒙其首、随以女仆三、四人。”
《中山传信录》:“宦家女人骑马,拥领蔽面,多侧坐鞍上,两足共一镫,人控徐行。”
《琉球国由来记》:“也以缎子为制, 而嫁礼之时, 于黑裙之上着之。”
下野敏见《奄美、トカラの伝統文化: 祭りとノロ、生活》,南方新社,2005年,ISBN486124028X, 9784861240287
《中山传信录》:“土妓行市中;暑月衣襟上亦用红绢缘于领掖间,以此识别。“旧录”云:‘良家入市,手持尺布以自别’;今亦间有之。”
汪楫《中山竹枝词》:“道是佳人亦复佳,一生赤脚守荆钗;宵来忽作商人妇,竟戴银簪不脱鞋。(土妓,不得簪银。道遇官长,必脱草靸,跣足据地,候马过乃起。若中国人主其家,则超然禁令之外矣)
李鼎元《使琉球记》:“初见红衣人,头面较良家修饰,衣亦鲜洁。盖国俗不穿耳、不施脂粉,无珠翠首饰;此辈诲淫,或私为冶容、偷施脂粉耳。”
《德之岛事情》:“明治八年前迢は琉球人の如く男女共結髮して銀(上等人)又銅笄を差し。衣服廣袖にして、帶は前結なりしが、其後は男子十中九は散髮となり。衣服も稍稍內地風に化す。女子は尚ほ舊風を泦し。髮は輪曲(別に髮毛を添加ふ)結ひ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