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于1996年在香港注册为“香港法轮大法协会”[1],学员一直活跃。[2]虽然法轮功于1999年已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缔,香港的法轮功学员及注册团体依然受香港法律所保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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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行政长官董建华于2001年公开发表对法轮功的负面评论,惟时任政务司司长、后来担任行政长官的曾荫权则指出此仅为前者的个人意见[3]。此外,香港前枢机主教陈日君[4][5]、支联会主席司徒华[6]、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7][8]、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和冯智活牧师[9]等一些泛民主派政治领袖则公开支持法轮功。
2012年,被指具有中国共产党政法委背景的香港青年关爱协会在香港公开鼓吹反对法轮功,前任行政长官梁振英则被质疑与该组织有关系[10][11],法轮功方面呼吁梁振英勿配合中共打压[12]。路透社2014年七一大游行前夕发表〈香港的灵魂争夺战〉特稿指出北京当局近年将影响力伸进港府、媒体及宗教等层面,引爆了香港民怨;分析指出,法轮功学员遭遇香港青年关爱协会闹场、打人,这类亲北京团体是共产党当局加强箝制香港的一环。香港及北京可靠消息人士指出,与共党或北京政府有关的个人及组织,在香港的公民及政治生活层面,正在扮演更大角色,影响力已渗透香港的大街小巷、公司企业、媒体、宗教教堂及香港政府机关[13][14]。
联合国2013年3月发布人权报告,关注香港新闻和言论自由恶化,以及香港法轮功学员的活动经常受阻,人权理事会对此表示遗憾,促请港府在订定和执行政策时,必须确保符合人权公约中对公民享有宗教和表达自由的规定。[15][16]
简史
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曾在大屿山举办演讲,使在1995年5月13日香港人第一次听闻法轮功或法轮大法。[17]在2001年6月25日,香港法轮佛学会首次进行团体练习,以纪念中南海上访事件两周年,该事件发生在1999年4月25日,上万名各地法轮功成员各自前往北京国务院国家信访局上访要求合法权益。
活动
在香港的法轮功学员建立了不少真相点,法轮功学员周胜表示:“我们所做的主要是在反对、呼吁停止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没有任何政治目的;若法轮功没有受到迫害,我们不需要出来向世界讲真相。”[18]这主要在香港市区的商业中心及游客区,如行人专用区的旺角西洋菜南街、尖沙咀天星码头、入境事务大楼和金紫荆广场往港铁湾仔站的行人天桥。另外亦有部分设在邻近中国内地的落马洲公共运输交汇处。落马洲的摊位在公众地方树立了横额和告示板,借此推广法轮功及批评中国共产党。“天灭中共、天佑中国”是他们摊位标语的例子。摊位上提供中国共产党以残酷手段对付法轮功学员的资料,如苏家屯事件事生还后进入中国政府的劳动营、法轮功学员活生生遭大规模系统摘取器官供移植获利的指控[19][20]。摊位上亦展示声称受酷刑的法轮功学员。“为安全退出中国共产党”、“退出中国共产党人数增加”亦是其主要是论点。
在2003年前,法轮功学员会每星期日会在中联办集会静坐抗议,以支持其他法轮功学员因争议行为在中国大陆被囚禁。但在2002年8月15日,被刑事检控后他们每星期日会在西区警署集会抗议。[21]
法轮功学员自行参与营运不同媒体,例如世界法轮功电台及《大纪元时报》。法轮功的义工免费在港铁站外派发报纸,包括落马洲及罗湖出入境管制站。他们亦利用互联网来发布法轮功的消息。他们会在网站公开发布法轮功练习地点、义务辅导人联络方式及电话。香港法轮佛学会亦举行分享会、座谈会及研讨班来让公众认识。[22]
法轮功常在元旦、七月一日、十月一日等参与游行表达诉求。例如2016年元旦的游行,在运动场集合,不过香港亲共产党媒体《香港商报》说,期间有亲共团体爱港之声等逾100人在运动场外批评法轮功学员、并阻挠学员步出场外游行。随后在警方要求,爱港之声等团体和平散去。[23]
香港学员面临的困难
根据香港《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除非征得同意,在私人土地与政府土地上都不能张贴招贴或海报,违反即属犯法,当局有权清除。而据地政总署《路旁展示非商业宣传品管理计划实施指引》规定,行人过路处、道路中央隔栏等处也禁止张贴宣传品。在香港,法轮功支持者长年使用尖沙咀天星码头、红磡车站出口等游人密集地段进行宣传,打出“天灭中共”、“法轮大法好”等标语和谴责中国共产党的图文展板,但在言论自由的原则下,当局未予干预。[24]
中国政府及香港政府2002年起推动《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引发香港市民高度忧心其中“反政治组织”的定义。香港人权观察组织认为,这是针对法轮功,这将使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以及 法轮功很容易在香港遭到取缔[25],该立法引发2003年香港七一游行约35万至70万香港市民上街抗议。之后,香港政府决定在香港立法会无限期延后23条立法工作。
虽然法轮功在香港的法轮功是合法注册的组织,但它面临着各种不同的困难。2001年1月15日,法轮功成功地在香港政府大会堂举办国际心得交流会此次公开活动被外界视为香港是否仍然能够保持一国两制的证明。据港媒报导是由政务司长陈方安生顶着中国政府、特首压力同意租借场地。[26][27]2003年,法轮功举办心得交流会,申请使用由香港政府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管理的场地遭拒绝。[28]
发生在2002年的第一宗港府对法轮功的刑事控诉案,试图缩小法轮功学员的请愿空间,香港市民权益也连带受影响,但2004、2005年被香港法院分别撤销,被认为保障了香港的言论自由。[29]
- 2001年黑名单事件
2001年1月,台湾13名持有香港入境签证的法轮功学员,遭港府拒绝入境。[35]香港入境事务处否认拒绝原因和法轮功有关。但法轮功学员认为,香港入境事务处官员拒绝入境,是因为北京政府提供了一份黑名单[36]。香港政府于2001年5月承认,它有一张“不受欢迎人黑名单”。[37]
- 2003年2月港府暴力遣返台湾法轮功学员事件
2月20日和21日,450多名台湾法轮功学员持香港政府核发之合法签证参加香港法轮功活动,但港府以保安为理由强行拘留80名学员。被拘留者指控港府暴力遗返、捆绑送上飞机,造成部分学员受伤。中华民国政府副总统吕秀莲协同总统府人权咨询小组、法轮功学员召开记者会,提出抗议并要求香港政府公开道歉,并质疑香港自由沦陷。[38][39]
- 2007年7月港府暴力遣返数百名台湾法轮功学员事件
2007年7月1日前夕,发生香港史上最大规模遣返事件。大量台湾法轮功学员出席香港法轮功心得交流会议,至少500名持合法香港签证的台湾法轮功成员,在香港机场被禁止入境且严重暴力遣返。此外,也有数百名法轮功学员遭港府拒发签证。总计受影响者逼近千人。中华民国政府陈水扁总统亲自接见遭遣返学员,并谴责港府。[40][41][42]
- 2010年港府拒发艺术签证事件,港府败诉
在2010年,有法轮功学员参与演出、总部设在美国纽约的“美国神韵艺术团”,应香港法轮功团体邀在香港演艺学院演出,七场预售票已卖完。他们很早就提签证申请,港府却在原定演出时间一周前才拒绝其中6名关键技术人员的申请,导致神韵演出被迫取消。神韵方面质疑港府在最后一分钟才拒绝签证申请。[43]美国《华尔街日报》评论,香港演出受阻事件,再一次显示香港向中国大陆当局叩头。主办方提起司法复核案,2011年3月香港高等法院判决港府败诉,法官批评入境处“拒签理由明显失焦”。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赞赏此判决“是一个重要的胜利”[44]。
针对2003年2月遣返事件,香港法轮功协会申请司法复核,与台湾法轮功学员一起控告香港政府,香港法院2009年裁定香港法轮大法协会胜诉。首席法官马道立在判决中罕见批评香港政府没有透露有关禁令的信息。[43]
除香港政府外,私人机构亦对法轮功在香港难以练习。《大纪元时报》发言人朱东彭(译音:Amy Chu Tung-pan)(《大纪元时报》是法轮功学员制作的报刊),指部分学员[45]称《大纪元时报》曾询问11间印刷公司印制报纸,但他们因北京政府政治压力而拒绝。[46]
路透社2014年七一大游行前夕发表〈香港的灵魂争夺战〉报导,指出香港主权移交后,法轮功学员原仍可在街头自由抗议共产党当局迫害,但近一年多来却常遭遇香港青年关爱协会闹场、打人,这类亲北京团体是共产党当局加强箝制香港的一环。香港及北京可靠消息人士指出,与共党或北京政府有关的个人及组织,在香港的公民及政治生活层面,正在扮演更大角色,影响力已渗透香港的大街小巷、公司企业、媒体、宗教教堂及香港政府机关。天主教人士也表示,中共国安情报人员,对香港神职人员加大监控[13][14][47]。
香港有大量中国内地旅客旅游,法轮功长期在游客区讲述其遭中共“镇压迫害”的情形。自2012年6月10日起,香港多个法轮功真相资料点旁出现了反对声音,被指出有中国共产党政法委系统、中共“反邪教协会”背景、并与特首梁振英相关[10][11]、隶属深圳关爱协会的香港青年关爱协会组织,成立于6月8日[48][49],自10日起就未经申请违法打出反法轮功标语、攻击法轮功创始人之标语。沿尖沙嘴弥敦道900米的路段,被挂上多达184张横额,北京道iSQUARE正门外更是铺天盖地,并以其横幅强行遮挡“法轮功诉求横幅”,影响法轮功言论自由,部分更违法悬挂于道路交界处的禁挂横额及宣传品区,有交通业界直指上述横额阻碍司机视线,影响交通安全,并引起香港市民反感。[50][51][52][53]有香港民众自发在青关会诬蔑法轮功横幅,贴上“NOT FROM HK PEOPLE!”“他们不代表香港人”贴纸,表达对青关会的不满[54]。港媒指青关会以“人海战术”“人钉人,横额封横额”的方式,让“法轮功”彻底消失在途人的视线范围[55][56]。
2012年7月,《壹周刊》指青关会成员一次在落马洲的夜间行动中,有成员亮刀恐吓并威胁记者和法轮功学员,拆走法轮功之横额,连香港警方到场也无可奈何[48],警方并未追究其亮刀之刑责,并说是“锯棍子用”。前立法会议员黄成智表示高度关注:“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大的事情,涉及有人用凶器威胁和恐吓采访自由,这是很严重的罪行。”又强调:“警方纵容这些人用这些态度来对待新闻采访,更加不可以接受。”黄成智指一定会跟进事件,不允许凶徒明目张胆地持械威胁。香港记者协会主席麦燕庭则指,如有人用疑似武器恐吓记者,“既涉及犯罪,又是严重破坏新闻自由和采访自由”。而协会副主席林国安以手遮挡记者镜头,亦属阻拦记者采访之行为。[48][57]
法轮功团体长期在香港闹市展示横幅,揭露中国政府“迫害”法轮功情况;2012年6月起青关会挂起更多更巨型的“反法轮功”白色横额,将法轮功标语团团围住,许多高达两米、且多层、阻挡路人视线,标语内容挑起宗教仇恨。双方形成“横额战”现象,引起港人反弹。[58][59]
香港政府发言人2013年4月2日表示,有关“非商业宣传品”对道路使用者构成危险,亦引起个别团体代表在公众地方争执,对行人造成极大滋扰或不便,决定对这些横额加强执法。香港《明报》等媒体报导,香港食环署4月2日前往满布青年关爱协会固定巨型标语的尖沙嘴天星码头,将警告信贴在“反法轮功”标语上,警告青关会如不移走宣传品,署方将强行拆除并追讨费用、考虑刑事检控。由于青关会、法轮功双方皆无事前申请,青关会同意拆除,但要求法轮功亦应一并拆除。[60][61][62][63]
法轮功学员则表示,法轮功横额是“朝行晚拆”,只在学员请愿时悬挂,每日离开时亦会拆走标语,占据范围不大、聚集人数不多,属于表达诉求的“示威物品”,不认为横额属非法悬挂的“非商业宣传品”,日后会继续挂横额。她又批评青年关爱协会霸道,以“铺天盖地”的方式悬挂横额,欢迎政府加强执法。香港议员亦表示,过往香港法庭有案例,只要有人在场看守横额,会被视为合法示威行动。[64]《无线新闻》则报导,法轮功横额在2002年曾被港府控阻街,但2004年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判决法轮功胜诉“法轮功横额不是阻街”,并指“示威权利和道路使用者权利之间应作出平衡,任何持合理观点的人都不会认为横额造成非法阻碍”[65]。
横额问题亦引发香港立法会关注,泛民主派议员4月3日在议会中正式质询。人民力量议员陈志全要求非法的“亲共团体横幅”,议员黄毓民亦要求拆除非法的“反法轮功标语”,亲共议员则要求一起拆除法轮功学员横幅。黄毓民公开指责此事件是中共阴谋,“这一般所谓反法轮功的,或者香港挺梁那些组织,全部都是共产党外来组织。现在变成一个吊诡一个两难,你要拆这些(反法轮功)就要拆法轮功那些,亦都是它的阴谋来的。”黄毓民呼吁香港人站出来抵抗中共黑手“撑”法轮功:“就是共产党这个黑手干预香港,就是全方位干预香港的政治,他已经去到一个钜细无遗的地步,好像当年文革那样。今天你不撑法轮功,有朝一日你和法轮功一样。”议员范国威担心此事件反映(亲共)左派团体的计谋得逞,最终达至灭声的政治目的,“法轮功挂一个横额,关爱协会用几个反击,将件事推到大家难以接受嘅边缘,甚至造成滋扰,等大家一拍两散、玉石俱焚,揽住一齐死”。他担心日后一些反政府、反中共团体挂横额时可能受阻,进一步收窄香港的言论自由。[66][67]
国际特赦组织2013年关注近年来香港法轮功学员的请愿活动,受到香港青关会的暴力侵扰、梁振英香港政府食环署的干预[68]。
- 法轮功学员受刺激而剪破两面横幅
根据立场亲共港媒《新报》2012年9月13日报导,一名法轮功女学员7月29日在红磡港铁站外,剪毁2面青关会的“反法轮功”横额,被警方逮捕,巡警供称,在案发地点,见到被告手持一把剪刀曾查问被告,她以普通话回答:“他们(青关会)骂我们法轮功,所以我剪烂他们。”在警署录口供时,被告自认行使正义且无罪,并撕破口供纸、抗拒套指模及拍照,因而被控两项毁损罪、阻碍公职人员罪,3宗罪被裁定成立。
不过,裁判官于宣判时表示,被告过往无刑事纪录,考虑到青关会横额内容对她的信念有不敬之意,以致对她造成刺激才剪破2横幅,而且被告并不了解香港法例,因此轻判罚款。青关会代表表示,将通过律师向特区政府律政司投诉判罚太轻,期望在刑罚方面能作出检讨,以保障市民的言论自由及私人财产。[69]
- 香港市民拆青关会展板
根据《大纪元时报》报导,24岁的香港市民施先生,因质疑青关会受共产党操弄,于10月13日拆折一块展版,被青关会聘雇保安发现,遭控“刑事毁坏”受审,法官轻判监守行为一年。施先生对香港警方感到失望,但并不后悔[70]。
- 不明人士剪破数十横幅
2012年11月27日凌晨,该会于红磡畅运道港铁站外等地所挂的数十幅“反法轮功”横额遭人破坏。有港媒报导,网友称之为“弥敦道重光日”,称涉案者为“烈士”[71]。根据立场亲共港媒《新报》报导,青关会副会长、江西井冈山市政协委员兼特聘香港委员林国安表示“香港警方已展开调查,由于香港是法治地方,虽然明知谁是“破坏者”,因未有证据,仍不能指名道姓说出谁人所为,只能抱怀疑态度”“不希望被人利用作为反中乱港的基地。”[72]
警方声称已拘捕一名涉案男子带署扣查,根据《大纪元时报》报导,香港网民一面倒地支持剪横幅义举,纷纷赞此人是“英雄”,并要求警方立即放人[73]。11月30日,一名不具名香港男市民接受《大纪元时报》专访,说明剪烂横幅原因是抵制“赤化”,批评青关会所为超越言论自由的界限,并表示“相信毁横幅的不只我一个”[74]。
2016年1月,法轮功在香港举办心得交流会,青关会成员与黑帮涉入“炸弹恐吓案”导致交流会被迫取消,香港警方逮捕部分人士并指疑犯目的是要扰乱法轮功活动无法进行[77][78]。
民间人权阵线警权关注组发言人王浩贤表示,就香港青年关爱协会所引发的事件显示出中共的危机感,所以才进一步收紧香港的思想控制:“我们见到其实中共那个思想控制越来越明显,我们见到譬如国民教育很明显是一个洗脑式的教育。你说会不会进一步有越来越多的思想控制,其实这个是不出奇的,尤其在一个政权越来越感觉自己危机的时候。”[79]
香港名人看法轮功
被香港社会誉为“良心主教”的天主教香港教区前枢机主教陈日君,曾于2000年10月撰文投书媒体,公开指出中国政府在港直属机关中联办干涉教区事务,干预宗教自由。在人大首次释法后,时为助理主教的陈日君就指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拆散无数美好的家庭。[4]
陈日君又指“不能视法轮功为邪教”,并批评董建华任特首的香港特区政府“遏制法轮功活动”,等于在“压制港人的宗教自由”。特首董建华2001年发表定法轮功为邪教的言论、并推动《邪教法》立法,陈日君回应:“(中央政府)今天对付法轮功的手法,明天也可能会用来镇压天主教地下教会。”[4]“(港府)一方面指法轮功在港并无犯法,但另方面却探讨立法打压法轮功,有‘自打嘴巴、自相矛盾’之嫌。”他更担心港府今日为取缔法轮功而订立《邪教法》,日后便可“为所欲为” ,以《邪教法》对付包括天主教在内的正统宗教。他强调,天主教必定强烈反对港府制订《邪教法》。[5]
陈日君在2006年强烈批评北京政府将民间修炼团体法轮功,以企图颠覆中共政权为名定为非法组织。他说“如果你要帮那些弱势的人讲话,那些没有机会出声的人讲话,你要讲得大声一点才行,否则人家听不到。”[4]
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创办人暨前主席司徒华,长期声援、参与法轮功的反迫害活动,并公开声援退出中国共产党运动。司徒华认为“法轮功反迫害的抗争行动,其实是争取中国人权运动的一部分。”[6]
司徒华多次亲自出席声援法轮功活动,曾于2004年表示,世界各地被迫害的人都是朋友“法轮功受到的迫害,是在‘一党专政’下发生的悲剧;而1989年“六四”死难者的亲人,到现在仍然受到迫害。”2010年公开表示“法轮功学员11年来秉持真、善、忍的精神,在反迫害中不断壮大,值得人们学习。”[6]
司徒华公开支持法轮功学员“劝退党”,他认为“公开声明三退是必要的”。2010年10月1日,他又为香港声援中国8千万人退出中国共产党及其附属组织的集会做录音发言[6]。
2001年6月14日,时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在香港立法会(立法会发言时,有可免于诽谤诉讼的权利)发言时表示:“毫无疑问,法轮功是一个邪教,它的组织很严密,财源很丰富,以及是一个有政治性的组织。它在内地伤害了很多家庭,我们在香港的确要密切注意法轮功,不要让它危害香港社会的安定,亦更加不可以让它危害内地社会的安宁。……香港的法轮功和内地的法轮功是一个教主、一样教条,所以我们要密切注意的。我也想强调一下,其实法轮功不是一个宗教,它自己也这样说,所以其实不涉及宗教自由的任何方面问题。”[80]另一位问责官员,前香港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指法轮功是不当的团体及有邪教观点[81]。但时任政务司长、后来担任特首的曾荫权则指出是董建华的个人意见。[3]
但社会民主论坛、基督教工业委员会等三十个团体曾联署致信董建华表示:“特区政府还未发现法轮功学员有任何违法行为,也未列出证据证明法轮功是邪教,特区政府对法轮功的言论是不合理不公平的,并损害本港结社、言论、集会、宗教等自由”,并要求“1. 停止针对及压迫法轮功的言论及行为;2. 尊重并维护港人一向所享有的结社、言论、集会、宗教等自由。”[82]
被誉为“香港良心”、曾官居香港二号人物政务司长的陈方安生出席香港2006年争取普选七一大游行时,当众公开公开表示:“法轮功好,很多人都知道法轮功,很多人都支持法轮功。”[7]
中央政府驻港机构中联办2001年批评香港法轮功,陈方安生回应“港府会依法办事,只要法轮功团体遵守香港法律,港府会继续批准其在港活动。”[83]
陈方安生2001年突然辞去政务司长一职,被认为是因为她对法轮功的同情和支持,她任内还顶着中共压力同意租借“中环大会堂音乐厅”给法轮功学员召开2001年1月国际法会;她辞职日,正好隔天是香港法轮功千人集会抗议中共镇压。此外,她还邀请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高行健来港,也被认为得罪中央[8][26]。
前香港立法局新界北议员、圣公会牧师冯智活撰文表示:“法轮功事件不但是罪行式的政治迫害,也是文化大革命式的颠倒是非。历史证明,是非黑白绝不能以政治力量或武力或任何势力可以颠倒的,历史洪流是正义的,虽然黑暗一时得势,但日后终必被征服被纠正,那怕是秦始皇,是希特勒,只有愚蠢的人才会肯挑战真理,他们以为可以胜利,其实一开始,就注定是失败。我不敢想像这场浩劫会到何时完结,不敢想像这场比文化大革命更暴力更疯狂更反人性的斗争酿成的生灵涂炭是如何重大,我对无数受伤害的生命及心灵感到悲哀至极,无数的施暴者的无知及被迫沦为帮凶令我感到极大惋惜及痛心。但我知,真理必胜,正义长存,法轮功不会在神州大地消失,相反,它定会再开花结果,正如它已经在世界其他地方盛放一样。对它多一点迫害,只证明自己多一点野蛮无理,何苦呢!对生命多点尊重和怜悯罢,还是及早收手罢!”[9]
被认为极亲共、经常批评民主制度的梁立人在亲共左报《文汇报》上严厉指控,但未提出证据。他说:“‘法轮功’初被定性为非法组织时,尚有一些人对他们抱有同情的态度,但现在‘法轮功’越来越令人讨厌,为什么呢?原因有三:一,‘法轮功’违背科学,具有邪教的特质;二,‘法轮功’已趋向政治化,并且投靠及收取国际反华势力的资金来攻击自己的国家;三,‘法轮功’不说实话,造谣生事,否定中国的进步,恶毒攻击现执政党。”[84]
资深传媒人吴志森回应上文说:标题够吓人,但只需看头几段,就无法再读下去,内容粗糙不堪不用说了,遣词用句,仿佛时光倒流,又回到六、七十年代的极左时期;左报对成名的大批判,断章取义,上纲上线,罗织罪名;这种手法,在过去几十年的政治运动中,屡见不鲜。[85]
与习近平两代世交的中共大将及前副总理罗瑞卿之子罗宇2015年底开始在香港《苹果日报》发表〈与习近平老弟商榷〉系列文,呼吁已公开纪念胡耀邦的习近平“得人心者得天下”顺应民意主动改革,五步骤落实逐步民主化、废除导致中国遍地危机的一党专政、尽早平反六四事件及法轮功这两件违反中国宪法及国际法的最大冤假错案并赔偿死难者,不要为江泽民背黑锅,惩办江泽民及活摘器官刽子手[86]。
专栏作家古德明在《苹果日报》2015年10月21日提到,因法轮功多年来力抗中共,而对法轮功学员颇有好感。但他疑问,因为对习近平扫除江泽民余党,亲法轮功媒体近年对习越加称颂、认为习与其他中共领袖不同。[87]古2016年3月16日再投书,认为亲法轮功媒体所称中共是指“江泽民的‘邪党’”。现在习近平剪除江泽民旧部,自固权位,于是亲法轮功媒体纷称赞习近平,《人民报》2016年2月还刊登文章指“习近平带领全国人民,从中共体制走上中华文化复兴道路,认祖归宗”目的在还政于民,“(习近平)占据中共最高职位,以中共之道还治邪党之身,得展美好的抱负。”[88]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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