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总署(英语:Lands Department,缩写为LandsD)是香港发展局辖下的政府部门,于1982年4月1日成立,负责管理香港政府的土地及相关行政事宜。具体工作包括批出土地作发展用途、土地及物业估价、征收私人土地作为公共项目用途、重批及修改土地契约、土地管制及执行契约、维持大地测量控制网、土地界线测量、航空测量、绘制地图、维修位于未拨用的政府土地上的斜坡,以及审批预售楼花同意书和大厦公契等。[1]
Quick Facts 地政总署 Lands Department, 署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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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负
- 我们矢志努力不懈,为香港提供尽善尽美的土地行政服务,令社会整体受惠。
- 使命
- 在香港和区域的层面上紧贴经济和市场趋势。
- 不断检讨政策及采取最恰当的措施,以切合社会因时而异的需求。
- 建立及维持一种公开和专业的处事文化。
- 利用最新技术及善用人力资源,以提高生产力和效率。
地政署成立于1982年4月1日,前身为工务司署地政测量处(Crown Lands & Survey Office, Public Works Department;当中“Crown Lands”可解作“官地”)。于1986年4月与前工务司署辖下建筑物条例执行处合并成屋宇地政署,于1993年8月1日重新分拆,再次成为独立政府部门──地政总署[2]。
过去进行街道命名的政府部门有前屋宇地政署、前市政事务署、香港邮政、差饷物业估价署、前政务总署和路政署。及后,市政局为香港岛和九龙街道命名,而区域市政局则为新界街道命名。1988年12月,屋宇地政署接收新界区命名街道的法定工作。由于市区及新界的街道由不同政府部门各自命名,故此街道名称可能出现重名情况。
为提高街道命名程序、竖立和保养路牌及处理市民查询的效率,1999年4月28日政府向立法会提交《提供市政服务(重组)条例草案》时,建议临时市政局解散后,即把为香港岛和九龙街道命名的权力移交地政总署。自2000年1月1日起,街道命名工作统一由地政总署负责。
地政总署命名街道时,通常先考虑中文名称,后再定订英文名称,并且按照中文名称音译。[3]2006年4月,地政总署取代房屋署处理寮屋事务。
现时,地政总署下设地政处(Lands Administration Office)、测绘处(Survey and Mapping Office)和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Legal Advisory and Conveyancing Office)三个办事处,分别由两名首席政府地政监督、一名首席政府土地测量师和一名首席政府律师担任主管。另设有负责行政工作的部门行政处,由一名首席行政主任担任主管。
- 布政司署地政工务科(1982年—1989年)
- 布政司署规划环境地政科(1989年—1997年6月30日)
- 规划环境地政局(1997年7月1日—1999年12月31日)
- 规划地政局(2000年1月1日—2002年6月30日)
-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2002年7月1日—2007年6月30日)
- 发展局(2007年7月1日—)
- 部门首长的标准薪级为首长级第5点(D5)
- 地政署长(Director of Lands)
- 杜迪(John Rawling Todd):1982年4月—1986年4月
- 屋宇地政署长(Director of Buildings and Lands)
- 周湛燊:1986年4月11日—1989年4月
- 伊信(Anthony Gordon Eason):1989年4月—1992年4月
- 陈达文:1992年4月—1993年8月
- 地政总署署长(Director of Lands)
- 布培(Robert Douglas Pope):1993年8月—2002年5月
- 刘励超:2002年5月—2007年6月30日[4][失效链接]
- 谭赣兰: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参 1]
- 黄仲衡(署理):2012年7月1日—2012年7月30日
- 甯汉豪:2012年7月31日—2017年6月30日[参 2][5]
- 陈松青:2017年7月1日—2020年5月4日[参 3]
- 慕容汉(署理):2020年5月5日—2020年8月4日
- 陈佩仪(署理)
- 黎志华:2020年8月5日—2024年7月22日[参 4]
- 赵莉莉(署理):2024年7月20日—2024年9月4日
- 罗淦华:2024年9月5日—
香港政府一直容许重型车辆驶入新界元朗锦绣花园主要通道,锦绣花园居民对此非常不满。2007年2月7日,锦绣花园居民刊登报章广告,质疑地政总署没有尽本分取缔该屋苑附近的非法货柜场,并且要求地政总署不要害怕,尽力执法。[6][失效链接]
2012年4月18日,审计署发表的衡量值报告,批评多个部门及机构行政失当。其中地政总署被指执法不力,令到部分官地长期遭非法占用,截至2011年12月累积494宗高优次的非法占用官地个案,惟70%超过内部指示的4个月处理时限,4宗更拖延逾10年,惟无记录未能够达标的原因。[7]
2017年9月,申诉专员公署公布一项主动调查,新界乡郊某农地业权人违规逾20年,将毗连官地围封,阻碍附近村民出入。地政总署被批行事散漫、拖延。地政总署接纳申诉专员的报告及改善建议。[8]
2020年1月,申诉专员公署公布一项主动调查,地政总署处理私人商场内的公共通道及广场空间被指违反地契条款问题,执法和资讯发布方面均有不足之处。地政处巡查某商场违反地契,但没有采取任何行动,10个月后再巡查时才向业权人发出警告信。而网页上有关公共通道及广场资料只用简单的文字描述,没有平面图和照片让公众辨识位置和范围。[9]
2008年4月晋升为首长级甲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6点。
2014年4月晋升为首长级甲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6点。
2019年4月晋升为首长级甲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6点。
2022年4月晋升为首长级甲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6点。
高層官員任命. [2012-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