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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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

地政总署(英语:Lands Department,缩写为LandsD)是香港发展局辖下的政府部门,于1982年4月1日成立,负责香港政府土地管理及相关行政事宜。具体工作包括批出土地作发展用途、土地及物业估价、征收私人土地作为公共项目用途、重批及修改土地契约、土地管制及执行契约、维持大地测量控制网、土地界线测量、航空测量、绘制地图、维修位于未拨用的政府土地上的斜坡,以及审批预售楼花同意书和大厦公契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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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总署
Lands Department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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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要
成立时间1982年4月1日(地政署)
1993年8月1日(地政总署)
前身机构
类型政府机构
管辖范围香港特别行政区
驻地 香港香港岛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18-24楼
口号为香港提供尽善尽美的土地行政服务,令社会整体受惠。
首长
  • 署长:罗淦华 [a]
  • 副署长 (一般事务):蔡帼珍 [b]
  • 副署长 (专业事务):赵莉莉 [c]
  • 副署长 (法律事务):骆佩雯 [d]
  • 副署长 (测绘事务):张国辉 [e]
  • 首席行政主任:何梦云 [f]
  • 高级首席地政主任:林炽辉 [g]
上级部门发展局
下设机构
联系部门发展局规划地政科
网站www.landsd.gov.hk
备注
  1. 署理首长级甲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6点
  2. 首席政府地政监督,首长级薪级第3点
  3. 首席政府地政监督,首长级薪级第3点
  4. 首席政府律师,首长级律政人员薪级第3点
  5. 首席政府土地测量师,首长级薪级第3点
  6. 主管部门行政处,首长级薪级第1点
  7. 地政主任职系首长,首长级薪级第1点
关闭

地政总署下设地政处(Lands Administration Office)、测绘处(Survey and Mapping Office)和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Legal Advisory and Conveyancing Office)三个办事处,分别由两名首席政府地政监督、一名首席政府土地测量师和一名首席政府律师担任主管。另设有负责行政工作的部门行政处,由一名首席行政主任担任主管。

理想及使命

历史

部门架构

历任署长

部门职系

争议事件

相关条目

注释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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