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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学中,特别抽象代数里的群论中,半直积(英语:semidirect product)是从其中一个是正规子群的两个子群形成一个群的特定方法。半直积是直积的推广。半直积是作为集合的笛卡尔积,但带有特定的乘法运算。
令 为群, 为 的一个正规子群, 是 的一个子群。下列命题等价:
如果这些命题中的一个(从而所有)成立,则称 是一个 和 的内半直积,或者说 在 上“分裂(splits)”,并写作 。
若 是其正规子群 和子群 的内半直积,而且 和 都是有限的,则 的阶等于 和 的阶的乘积。
与直积不同,内半直积通常不是唯一的。令 和 为包含 为正规子群,并且都包含 为子群的两个群,而且二者都是 和 的内半直积, 与 未必同构。
给定任意两个群N和H(不必是某个群的子群)和一个群同态φ : H → Aut(N)(其中Aut(N)表示N的所有自同构组成的群),我们定义如下的一个新群N ⋊φ H,称作N和H相对于φ的外半直积:
基础的集合是集合直积 N × H,而群运算*给定为
对于所有N中的n1, n2 和H中的h1, h2。这确实定义了一个群;其幺元为(eN, eH),而元素(n, h)的逆为(φ(h–1)(n–1), h–1)。
N × {eH}是同构于N的正规子群, {eN} × H是同构于H的子群,而N ⋊φ H是这两个子群的内半直积。
若G是一个N和H的内半直积,令映射φ : H→Aut(N)为如下同态
则G同构于外半直积N ⋊φ H,该同构把乘积nh映到2元组(n,h)。在G中,我们有如下规则
而这是上述外半直积的定义的深层原因,也是一个记住它的方便办法。
群的分裂引理(splitting lemma)的一个版本称群G同构于两个群N和H的外半直积当且仅当存在短正合序列
和一个群同态r : H → G 使得v o r = idH, H上的恒等映射。在这种情况, 给出φ : H → Aut(N)如下
有 2n个元素的二面体群 Dn 同构于循环群Cn 和C2的半直积。这里,C2的非单位元作用于Cn,将元素变成其逆;这是一个自同构因为Cn是交换群。
平面的刚体运动群(映射f : R2 → R2 使得x和y之间的欧氏距离等于f(x) 和f(y)之间的距离对于所有在R2中的x和y成立)同构于交换群R2 (描述平移)和正交 2×2矩阵的群O(2)(描述转动和反射)的半直积。每个正交矩阵通过矩阵乘法作用在R2上,并且是一个自同构。
所有正交n×n矩阵的群O(n)(直观的讲,所有n维空间的所有转动和反射的集合)同构于群SO(n) (所有行列式值为1的正交矩阵,直观的讲n维空间的转动的集合)和C2的准直积。如果我们将C2表示为矩阵{I, R}的乘法群,其中R是n维空间的翻转(也就是行列式为-1的正交对角矩阵),则φ : C2 → Aut(SO(n)) 由φ(H)(N) = H N H–1对所有 在C2中的H 和SO(n)中的N给出。
假设G是一个正规子群N和子群H的内半直积。若H也在G中正规,或者说,若存在一个同态G → N是N上的恒等映射,则G是N和H的直积。
两个群N和H的直积可以视为N和H相对于φ(h) = idN (对于所有H中的h)的外半直积。
注意在直积中,因子的次序不重要,因为N × H同构于H × N。这在半直积中不成立,因为两个因子的角色不同。
半直积的构造可以推得更广。在环理论中有一个版本,环的交叉积(crossed product of rings)。一旦构造了群的一个半直积的群环,这可以很自然的看出。还有李代数的半直和。给定拓扑空间上的一个群作用,存在一个相应的交叉积,它通常非交换,即使群是可交换的。这样的环在群作用的轨道空间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当该空间不能用常规的拓扑技术处理的时候,例如在阿兰·孔涅的工作中(细节请参见非交换几何)。
在范畴论中也有推广。它们表明了如何从“指标范畴(indexed categories)”构造“纤维范畴(fibred categories)”。这是外准直积的抽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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