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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南宋將領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岳飞(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鹏举,宋朝相州汤阴(今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人。南宋抗金名将及民族英雄[3][4] ,官至少保、枢密副使,受封武昌郡开国公。遭大臣秦桧等人诬陷而被宋高宗赐死。多年后,宋孝宗为其平反,追谥武穆。后被南宋其他皇帝追赠太师,追封鄂王,改谥忠武。明神宗万历帝加封其为三界靖魔大帝,配奉于各地武庙[5]。 后世多称呼其为岳武穆、武穆王、岳忠武王。
岳飞于北宋末年投军,从南宋建炎二年(1128年)遇宗泽起到绍兴十一年(1141年)为止的十余年间,率领岳家军与金军进行过数百次大小战斗。绍兴十年(1140年),金太祖四子完颜兀术毁盟攻宋,岳飞挥师北伐,先后收复郑州、洛城等地,又于郾城、颍昌大败金军,进军朱仙镇。宋高宗却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下令退兵,岳飞在孤立无援之下被迫班师。在绍兴和议过程中,岳飞遭受秦桧、张俊等人的诬陷,被捕入狱。绍兴十二年(1142年1月),岳飞以“莫须有”的谋反罪名,死于狱中[6]。其长子岳云和部将张宪亦被害。宋孝宗即位后为岳飞平反,并以礼改葬岳飞于西湖畔栖霞岭。
元修《宋史》记载:岳飞治军以身作则,赏罚分明,纪律严整,又能体恤部属,他率领的“岳家军”号称“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敌方女真人赞叹为“撼山易,撼岳家军难”[6]。岳飞是南宋初唯一成功组织大规模进攻的统帅,他反对宋高宗“仅令自守以待敌,不敢远攻而求胜”[7]之消极防御战略,一贯主张积极进攻。他重视民间抗金力量,继承李纲与宗泽之“连结河朔”之谋,主张河北抗金武装和宋官军互相配合,夹击金军,以收复失地。岳飞之文学才华也是将帅中少有,著有词作《满江红·写怀》,其著作编成《岳忠武王文集》。形意拳以岳飞作为拳术始祖。
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年),岳飞出生于河北西路相州汤阴县永和乡孝悌里农户家庭。河北西路长年饱受黄河泛滥之苦,当年春天又发生饥荒。岳飞的父亲岳和祖上从山东聊城迁徙至此,世代务农为生,虽然自己家里也不余裕,但仍然愿意接济乡里邻居,不惜自减每日食量以救乡里饥民一命,因此乡人都很敬重岳家。农历二月十五日的早春夜晚,岳飞出生。据说当时一只大鸮鸟落在岳家屋顶飞鸣,岳家视为灾年里的吉兆,因此将孩子取名为飞,字鹏举。
岳飞自幼好学,为读书每夜拾柴当作灯火,为练字每日在泥地里刻画写字。家里没书,辗转借阅、抄录,熟读《左氏春秋》《孙吴兵法》。岳飞的外祖父岳大翁也有心培养岳飞习武,为岳飞请来师傅周同教习其射箭。岳飞天生体格强健,臂力能够拉满300斤大弓,又有老师的引导,很快就学会了老师所有的箭术。
重和元年(1118年),岳飞十六岁时,在家人安排下娶妻刘氏。次年长子岳云出生。岳家人口众多,因此岳飞一家不得不离开自谋生路。岳飞给地主人家做过工,也在官府当过“游徼”缉捕逃犯,始终郁郁不得志。岳飞十九岁那年师从周同学习弓箭,周同十分赏识岳飞,倾其所有教授岳飞。然而周同不幸早逝,岳飞为此悲痛不已,每月初一、十五都要祭奠周同,在墓前拉弓连射三箭,更洒酒在地上,以示不忘老师传授之恩。直到二十岁,宋金达成海上之盟,打算兴兵攻打辽国,岳飞终于得偿所愿上了战场。然而朝廷只敢陈兵边境,始终不敢真正进攻,眼睁睁看着女真人攻城略地,甚至当辽朝放风报复宋朝时宋徽宗一度打算退兵。时至宣和三年三月,女真势如破竹攻占辽朝五京之四,才派遣自己的亲信宦官童贯出兵。由于宋徽宗下令如果辽人没有降服就必须保全部队回来,因此童贯下令不许宋军杀人。等到辽军进攻宋军,宋军上下都无所适从、纷纷溃逃。宋军大败而归后,宋徽宗降责于种师道,又听闻辽朝耶律淳亡故,再度下令童贯进攻,结果宋军因为互不救援再度大败。岳飞此时在军中,跟随真定府路宣抚使刘耠出征,刘耠任命其为小队长。然而刘耠并没有机会到前线作战,因为战争已经结束了。
岳飞在战后留在真定府,当时有一伙匪徒袭扰相州,岳飞主动请求率领百骑平定乡里,刘耠出于谨慎拨给他两百骑。岳飞仅仅凭借这二百骑战胜了号称数千人的匪徒,凭借军功封了承信郎的小官。不久家中噩耗传来,岳飞依照礼制为父守丧三年。期间朝廷下令解散各地军队,岳飞再度失业成为佃户,受雇于韩琦家族,并为其看家护院。在守丧期间,宋金开始讨论交割燕云十六州,宋朝使用岁币成功赎买州城;而岳飞则担忧金人尚占据关口,将来必招祸事。
宣和六年(1124年)岳飞守丧期满,再度从军,投身河东路平定军。宣和七年十月,金兵从平州和云中两路出兵,大举入侵宋朝,一举包围了北宋首都汴梁。宋朝朝野陷入恐慌,同意派康王赵构(不久改换为肃王赵枢)和宰相张邦昌出质金朝,并允诺割让河间、中山、太原三镇,但金人还是迟迟不撤退。此种卖国行径也引发众怒,主战军民开始包围皇宫,逼迫宋钦宗罢免宰相李邦彦、起复主战的李纲和种师道。宋钦宗在压力之下接受百姓条件同意抵抗,而金兵久攻汴梁不下且在太原受挫,不等三镇交割就于靖康元年二月退兵。在汴梁解围后,宋钦宗诏令种师中和姚古驰援太原,岳飞也参与其中,统领驻泊平定军一部,并率领所部成功侦查金人在太原城外布局,宋军得以顺利攻克金军占领榆次、寿阳,岳飞功升进义副尉。不久宋军因为缺乏统一指挥调度功亏一篑,姚古溃败,另一主帅种师中阵亡。岳飞在混乱中丢失自己的“告身”(军人身份证明),因此返回自己家乡相州,投奔赵构组织的河北兵马大元帅府勤王义军,归属刘浩账下。
赵构所部对于进军汴梁的路径产生分歧,一部分人希望自浚州渡河尽快赶到汴梁,另一派人认为需要暂避金人锋芒,绕道东平进军。赵构最终采纳后一建议,率部绕道东平进军。当其抵达大名时,收到宋钦宗密旨称宋金议和在即,希望赵构暂缓进军。宗泽则认定议和是金人骗局,要求尽快进军。赵构一面命令宗泽率领刘浩一部南下驰援汴梁,自己则继续驻军东平以避锋芒。岳飞也跟随宗泽所部一路披荆斩棘,奋勇杀敌,屡立战功。宗泽部至滑州与金军隔黄河对垒。岳飞某日率部在黄河冰面上练习骑射,金军骑兵不巧大举进攻,岳飞所部虽仅百余骑,但在岳飞率领下冲击敌军,以少胜多大败敌军,战后功补秉义郎。靖康二年正月,宗泽所部开至开德府取得开德大捷,而此时赵构群臣已经开始谋划大位,期望汴梁早日沦陷。
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年)八月,岳飞投奔借通直郎、直龙图阁、河北西路招抚使张所[8]军中,受到赏识,借补修武郎、阁门宣赞舍人,充中军统领[a];不久,又借补武经郎,充中军统制[b]。九月,张所命都统制王彦率岳飞等七千人北渡黄河抗金。张所不久被撤职流放,河北西路招抚司随之被撤销。在进军途中,岳飞与王彦意见不合,后遂脱离王彦单独行动,但寡不敌众,重归王彦被拒,于是南下投奔延康殿学士、京城留守、兼开封尹宗泽。岳飞以不服主将号令当斩,被宗泽赦免,仅免官待罪。
建炎二年(1128年)七月,宗泽病逝,杜充接任东京留守。八月,岳飞再次在汜水关击败金军,升转武功郎。杜充命令岳飞去消灭张用、曹成、王善等被原宗泽招安但在其死后不受约束的部队,岳飞以所部八百人死战,升转武经大夫。接着,岳飞奉命解救被盗匪杜叔五、孙海围困的东明县,升转武略大夫,借补英州刺史。岳飞再救援被王善围困的淮宁府,升转武德大夫,实授英州刺史。
建炎三年(1129年)六月,杜充撤往建康府,岳飞苦谏不从,开封失守。不久完颜宗弼率金军南下建康,杜充所部战败,率亲兵三千投降。岳飞退屯建康东北的紫金山,后四战收复常州。宋高宗从海上逃走,金军从海道追出三百多里,仍然没能抓住他,随即在大肆掳掠后北还。
建炎四年(1130年)三月,宋高宗从海上返回越州,任命张俊为浙西路江东路制置使,“诸将并受节度”,命其收复建康。四月,岳飞在清水亭首战告捷;五月,进屯牛头山,率三百骑兵、两千步兵在建康城西北十五里击败完颜宗弼,收复建康。六月,岳飞随张俊讨伐沦为盗匪的原统制戚方,以三千人在广德军东南约七十里的苦岭击败戚方,戚方投降张俊。
岳飞回到张渚镇,因为即将离开,在房东张大年的屏风上题词[9]:
近中原板荡,金贼长驱,如入无人之境;将帅无能,不及长城之壮。余发愤河朔,起自相台,总发从军,小大历二百余战。虽未及远涉夷荒,讨曲巢穴,亦且快国雠之万一。今又提一垒孤军,振起宜兴,建康之城,一举而复,贼拥入江,仓皇宵遁,所恨不能匹马不回耳! 今且休兵养卒,蓄锐待敌。如或朝廷见念,赐予器甲,使之完备,颁降功赏,使人蒙恩;即当深入虏庭,缚贼主喋血马前,尽屠夷种,迎二圣复还京师,取故地再上版籍。他时过此,勒功金石,岂不快哉!此心一发,天地知之,知我者知之。建炎四年六月望日,河朔岳飞书。
张俊回朝后“盛称岳飞可用”,于是岳飞升转任武功大夫、昌州防御使,通州镇抚使[c]兼知泰州。
完颜宗弼北上后,与完颜昌会师攻打楚州。宋高宗命张俊援救楚州。张俊命并非嫡系的岳飞出战,又命刘光世为岳飞后援。岳飞于九月赶到承州,但未能解楚州之围,楚州失陷。岳飞无险可恃,撤军而还。同年六月,御前五军改为神武军,韩世忠所部为神武左军,张俊所部为神武右军都统制,两人均为都统制;辛永宗所部六千人为神武中军,王燮所部一万五千人为神武前军,陈思恭所部万人为神武后军,三人均为统制。[12]御营司五军改为神武副军,辛企宗所部为神武副军,辛企宗为都统制;李横所部为神武左副军,颜孝恭所部为神武右副军,两人均为统制。后神武右副军统制颜孝恭改任江南东路安抚大使司统制,空缺由岳飞填补。[13]。十月,岳飞升转亲卫大夫、建州观察使。十二月,神武副军都统制辛企宗因镇压福建范汝为之乱不力而被削职[14],岳飞的“神武右副军”改名为“神武副军”,并升迁为都统制。 绍兴二年(1132年)正月末,岳飞被任命为知州、兼荆湖东路安抚使、都总管,统率军马前往潭州[15]。二月,主战派头号人物李纲被起用为荆湖、广南路宣抚使,岳飞等将领划入李纲部下[16],讨伐湖东路的乱匪曹成。当时岳家军的兵力为一万二千余人,岳飞以二千人驻守吉州(今江西吉安市),以其余的一万多人进攻曹成的部队[17]。战斗中岳家军占尽优势,但曹成部下悍将杨再兴骁勇异常,先是攻入岳家军第五正将韩顺夫的营地,将韩砍折一臂而死,后又杀死了岳飛的胞弟岳飜。但杨再兴最终被岳家军俘虏,被岳飞收服而成为日后岳家军的著名悍将之一。李纲称赞岳飞“年齿方壮,治军严肃,能立奇功,近来之所少得”,断言他“异时决为中兴名将”。闰六月,岳飞升三官为中卫大夫、武安军承宣使,仍属从五品[18]。讨伐曹成后,岳家军兵力增一倍,达二万三千到四千人左右,与韩世忠、刘光世、张俊等军相差不多[19]。
绍兴三年(1133年)九月,岳飞第二次朝见宋高宗。宋高宗亲笔书写“精忠岳飞”四字,绣成一面战旗,命岳飞在用兵行师时作为大纛。又任命岳飞为江南西路舒蕲州制置使,将驻守蕲州的统制李山和屯扎江州的统制傅选两支部队并入岳家军[20],将淮南西路舒州和蕲州的防务并入岳飞的防区。岳家军的军号也由“神武副军”升格为“神武后军”,但岳飞的官衔却由都统制改回统制[21],这是因为他的资历尚浅,还不能和“神武左军”都统制韩世忠、“神武右军”都统制张俊相比。
绍兴四年(1134年)五月至七月,岳飞第一次北伐。岳飞率岳家军三万五千人左右打败刘齐刘豫的部将李成等人,成功地收复了前一年南宋失去的襄阳府镇抚使李横的辖地,以及唐州和信阳军。克复襄汉后,岳飞面临新复中原地区的后勤防务问题,这问题直到灭金后端平入洛时都一直困扰宋军。这些地方因为“久罹兵火”,原来的居民“或被驱虏,或遭杀戮,甚为荒残”,以至于“百里绝人,荆榛塞路,虎狼交迹”,“野无耕农,市无贩商,城郭隳废,邑屋荡尽,而粮饷难于运漕”[22]。凡是克复失地的宋军,都有一个两难的防务问题:“若少留将兵,恐复为贼有”;“若多留将兵,唯俟朝廷千里馈粮,徒成自困,终莫能守”[23]。
因为后勤问题,岳飞只能将主力撤回,留少量兵力戍守。张旦被任命为唐州邓州郢州襄阳府安抚使、兼襄阳知府,牛皋为安抚副使,李道任唐州邓州郢州襄阳府四州都统制,配置军士2000人,守卫襄阳府;周识和李旦率150名军士守郢州;孙翚和蒋廷俊率200名军士守随州;舒继明和訾谐守信阳军;戍守襄阳府的2000人中分拨出来一部分,由高青和单藻带领守唐州,由张应、党尚友和邵俅带领守邓州[24],以整治防务,恢复生产。刘齐李成军虽然不时骚扰[25],却始终不能夺回襄汉六郡的控制权。襄汉六郡原来分属京西南路和京西北路,此次收复之后,宋廷为统一管理,单设襄阳府路。除在襄阳府设安抚使司外,不按制度设置“差监司”,即转运使司等文人监军系统,“止委制置使岳飞措置”[26]。这是战时放宽宋朝历来固有的文人控制武将政策,对提高军队的战斗力有一定帮助。
此时岳飞作为武将不敢居功,上奏说自己“人微望轻,难任斯职”,要辞去制置使并请求宋廷另“委任重臣,经画荆、襄”[27]。宰相赵鼎认为:“湖北鄂、岳,最为沿江上流控扼要害之所,乞令(岳)飞鄂、岳州屯驻。不惟淮西藉其声援,可保无虞,而湖南、二广、江、浙亦获安妥。”宋高宗同意赵鼎的主张,确定岳飞改驻荆湖北路的首府鄂县(今湖北鄂州),自此岳家军的大本营就定在了鄂州。
绍兴四年(1134年)九月,伪齐刘豫发动秋季攻势伐宋,扬言要“直捣僭垒,务使六合混一”[28]。金军由左副元帅完颜宗辅、刚升任的右副元帅完颜昌和元帅左都监完颜宗弼(兀术)的统率下,配合由刘豫之子刘麟指挥之伪齐军,在九月下旬分路渡过淮河攻南宋。刘光世不战退兵江南,将整个淮南西路相让。张俊主张划长江而守,“当聚天下兵守平江,俟贼退,徐为之计”,以“坠马伤臂”为借口,拒不出兵渡长江攻击金军和伪齐军。宋丞相赵鼎派人监督张俊发兵,并奏请严惩张俊,但不了了之[29]。结果,几路宋军全部防守于江南,张俊军守常州,韩世忠军守镇江府,刘光世军守建康府。长江北面的庐州(治合肥)知州、兼淮南西路安抚使仇悆拒绝执行其上级刘光世的撤退命令,刘光世派统制张琦来问罪,仇悆说:“若辈无守土责,吾当以死殉国!寇未至而逃,人何赖焉!”张琦只好作罢。仇悆以召募来的庐州和寿州(治下蔡,今安徽凤台县)守军几百人和二千乡兵几次打退伪齐攻势。十二月,刘麟又增兵攻打,完颜宗弼亲自为后继,所幸岳家军由鄂州赶到,统制徐庆和牛皋先胜一仗,岳飞后亲自赶到击败伪齐军,解了庐州之围。此时,金太宗病危将死,完颜宗辅、完颜昌和完颜宗弼撤兵。伪齐攻势瓦解。
绍兴五年(1135年),岳飞剿灭杨幺后,杨幺军壮丁六万人大都编入岳家军,岳家军规模从三万多人增加到十万人左右[31],岳家军以后直到岳飞被宋高宗所害,也大体维持十万左右之数量[32]。麾下主要将领包括中军统制王贵[33]、前军统制张宪[34]、徐庆、牛皋和董先。
绍兴七年(1137年)二月,岳飞因在商虢的战功,被加太尉。
岳飞在收到12道金牌班师回朝之时自称“十年之力,废于一旦”。岳飞回到京城。之后,向高宗请辞。高宗当时没有答应他的辞呈。[35]次年(绍兴11年)四月,拜枢密副使(从一品)。[36]
完颜兀术遗秦桧书曰:“汝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必杀飞,始可和[37]。”绍兴十一年七月右谏议大夫万俟卨上书指控岳飞“爵高禄厚,志满意得,平昔功名之念,日以颓情。……而乃稽违诏旨,不以时发……伏望免飞副枢职事,出之于外,以伸邦宪。”[38]接着御史中丞何铸和殿中侍御使罗汝楫等亦相继弹劾。八月甲戌,罢岳飞之职务。此后岳飞闲居庐山。
九月八日,岳家军鄂州前军副统制王俊向王贵告发岳飞在庐山曾致信鄂州张宪、岳云,要求张宪起兵造反,以迫朝廷恢复岳飞军职。[39]十月,岳飞、岳云父子被逮捕,命御史中丞何铸、大理寺卿周三畏审讯,但岳飞下狱两个月都没有查出罪证,不仅齐安郡王赵士㒟以阖门百口保岳飞没有二心,连原本曾弹劾岳飞的何铸都反而说明岳飞为无辜受罪,秦桧遂将主审官由何铸换成万俟卨。然而罪证一直无法成立,于是秦桧手书字条给狱方,岳飞处死,得年三十九岁。[40]
后补上大理寺状,于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刑部大理寺发布《刑部大理寺状》,认定岳飞“坐观胜负,逗留不进”、“指斥乘舆”(对皇帝不恭)、“致张宪意待谋反”等罪名,[41]“飞狱成,(万俟卨为首之)寺官聚断,咸谓死有余罪”。[42]大理寺按律:“临军征讨,稽期三日者,斩。”
一般史家皆同意岳飞的死从头到尾都是件冤案。南宋史家李心传则在《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十二)的《岳少保诬证断案》条说:“余尝得当时行遣省札,考其狱词所坐,皆一时锻炼文致之词,然犹不过如此,则飞之冤可见矣!”
邓广铭《岳飞传》也认为“这一长篇判决书,全部都是由造谣诬蔑的言词和罗织、虚构的事件所构成的。在其出笼的当时,尽管人们敢怒而不敢言,而在秦桧既死,他的党羽们也相继失势之后,凡能看到这一文件的人,无不为之气愤得发指。”
宋朝皇帝的“祖宗家法”就是猜忌武将,绍兴七年(1137年),高宗曾警告他“犯吾法者,唯有剑耳。”[43]只是当时议和还没成功,高宗仍需要岳飞来抵抗金人南侵;岳飞自从改任枢密副使,已无兵权,因为不赞成议和,也已辞职去庐山为母守墓[44]。
然绍兴十一年,高宗默许或指示秦桧杀岳飞,以示议和诚意及换取其母韦贤妃南归。绍兴十一年农历十二月廿九(1142年1月27日)除夕之夜,赐死岳飞[45],在杭州大理寺风波亭命自鸩,并把岳飞枭首。[46]
目前史界以鸩死为通说,其余说法,尚有“拉胁而殂”(打断肋骨)[47],或者赐自缢而死[48]。或傍晚被狱卒持白布勒毙于杭州郊外凉亭名风波亭,其尸体后被狱卒隗顺冒死盗取,葬在临安外九曲丛祠旁供隗顺家人悼念[49],岳飞之子岳云、副将张宪亦被斩首。
在绍兴十一年九月,张宪被捕入狱,十月岳飞、岳云两父子亦入狱之时,韩世忠曾当面质问秦桧他们有何罪,但秦桧表示“飞子云与张宪书(质疑岳云给张宪的书状有怂恿一同与岳飞谋反之意),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50]
岳飞前幕僚左朝散郎姚岳献言于秦桧说深怕岳州百姓与岳飞同姓,应该改地名,免得百姓对岳飞盲目怀念[51][52],遂于二十五(1155年)年六月,岳州和岳阳军各改为纯州、华容军。[53]
秦桧死后,高宗说:“朕今日始免靴中置刀矣”;[54]
三十一年(1161年)五月,太学生程宏图上书,要求“正秦桧之罪,追夺其官爵,而籍其家财,雪岳飞之冤”,太学生宋芑上书知枢密院事叶义问,要求“断秦桧之棺,而戮其尸,贬窜其子孙,而籍其资产以助军,以正其首倡议和欺君之罪,复岳飞之爵邑,录用其子孙,以谢三军之士,以激忠义之气”[55]。十月,诏:“蔡京、童贯、岳飞、张宪子孙家属见拘管州军,并放令逐便。”[56]。
三十二年(1162年)六月,皇太子赵眘(宋孝宗)即位,准备北伐,七月下诏平反,追复少保、武胜定国军两镇节度使[57]、武昌郡开国公[58],诏曰“飞起自行伍,不逾数年,位至将相,而能事上以忠,御众有法,屡立功效,不自矜夸,余烈遗风,至今不泯。去冬出戍鄂渚之众师行不扰,动有纪律,道路之人归功于飞。虽坐事已殁,而太上皇帝念之不忘,今可仰承圣意,追复元官,以礼改葬,访求其后,特与录用”。隗顺后人助朝廷安葬岳飞。[49]
乾道六年(1170年)七月,立庙祀于鄂州,额名“忠烈”[59]。淳熙五年(1178年)九月,谥“武穆”[60](折冲御侮曰武 布德执义曰穆)。宋宁宗嘉泰四年(1204年)五月,追封鄂王[61]。宋理宗宝庆元年(1225年)二月,改谥“忠武”[62]。在西湖栖霞岭[63],即杭州西湖畔“宋岳鄂王墓”,元人修宋史列志传记。
生平情节 | 依据 | 学术意见 | 疑点 | 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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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广铭 | 王曾瑜 | 龚延明 | ||||
岳飞出生不满一月,黄河于内黄县再度决口,大水很快波及到岳飞家所在的汤阴县,岳飞家来不及逃离,他的母亲姚氏抱着岳飞坐进大缸里漂流水上,幸好得到岸上的好心人营救保全了性命。 | 岳珂《鄂王行实纪年》 | 否定 | 忽略 | 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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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5] |
岳飞少年时代曾经接受教育,熟读《左氏春秋》《孙吴兵法》等史书和兵书,甚至可能通过北宋的村书开蒙 | 岳珂《鄂王行实纪年》《鄂国金佗续编》、明代钱士升《南宋书·岳飞传》以及推测自宋代村书教育制度 | 忽略 | 或有夸张 | 肯定 | 岳飞作为农家子弟一般不可能得到学术上的深造,因此岳珂所谓“起自诸生,经通谊明,笔妙墨精”言过其实,最多通过自学初通文墨,堪当将帅而已。宋代农民热衷于送孩子进入村书接受教育。 | [66][67] |
岳飞在平定军期间,曾经接受某李姓团练委派到寿阳、榆次等地“硬刺”敌情,不料遭遇金军,岳飞单枪匹马冲入敌营斩杀数人,在夜间讲女真语骗过敌人巡查,最终圆满完成任务 | 岳珂《鄂王行实纪年》 | 否定 | 肯定 | 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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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在刘浩帐下时曾在刘浩引荐下觐见大元帅赵构,赵构给予他三百铁骑派他去李固渡挑战金军,岳飞胜利之后跟随刘浩成功解围开封,最后赵构将其所部委托给宗泽。岳飞在靖康二年正月、二月接连取得开德、曹州的胜利,因此受到宗泽的赏识,晋升为修武郎、武翼郎。 | 岳珂《鄂王行实纪年》 | 否定 | 肯定 | 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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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曾自勉要跟东汉末三国时期名将关羽、张飞二人看齐:“一死何足道,要使后世书策知有岳飞之名,与关张辈功烈相仿佛耳。”(《金陀续编·卷二十八》)
邵缉:“骁武精悍,沉鸷有谋,临财廉,与士信,循循如诸生,动合礼法。”(《金佗续编》卷二八《永州判官孙逌编鄂王事》引建炎四年邵缉荐书)
黄纵:“公之英威,古人不能过,至于仁心爱物,虽古之名将有所不逮。若夫盛德懿行,夙夜小心,不以一物累其心,虽今之老师宿儒,勉强而力行者,公则优为之。”(《金佗续编》卷二七《文林郎黄元振编》岳飞事迹)
刘祹:“江南忠臣善用兵者,止有岳飞,所至纪律甚严,秋毫无所犯。所谓项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所以为我擒。如飞者,无亦江南之范增乎!”(《说郛》卷一八叶寘《坦斋笔衡》)
宋孝宗:“卿家纪律、用兵之法,张(俊)、韩(世忠)远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其冤。”(《金佗稡编》卷九《昭雪庙谥》:淳熙五年五月五日,臣(岳)霖以知钦州召见,赐对便殿,上(宋孝宗)宣谕曰:“卿家纪律、用兵之法,张、韩远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其冤。”)
《湖北转运司立庙牒》(1170年):“去世已三十年,遗风余烈,邦人不忘,绘其相而祀者,十室而九。”《忠愍谥议》(1177年):“人谓中兴论功行封,当居第一。若其奉己至薄,与下士同甘苦;持军至严,所过秋毫无敢犯;礼贤至恭,一时名人皆萃于幕府;持循礼法,动合轨物,恂恂若一书生,兹又古名将所不可望者。”《武穆谥议》(1178年):“为将而顾望畏避,保安富贵,养寇以自丰者多矣。公独不然,平居洁廉,不殖货产,虽赐金己俸,散予莫啬,则不知有其家。临战亲冒矢石,为士卒先,摧精击锐,不胜不止,则不知有其身。忠义徇国,史册所载,何以尚兹。”(《金佗续编》卷一四)
曾敏行:“绍兴六帅皆果毅忠勇,视古名将。岳公飞独后出,而一时名声几冠诸公。身死之日,武昌之屯至十万九百人,皆一可以当百。余尝访其士卒,以为勤惰必分,功过有别,故能得人心。异时尝见其提兵征赣之固石洞,军行之地,秋毫无扰,至今父老语其名辄感泣焉。”(宋·曾敏行《独醒杂志》卷七)
熊克《中兴小纪》卷二九:“飞知书而得士,且济人之贫。用兵秋毫无犯,民闲安堵,不知有军。先计后战,屡胜强敌,号为良将。其死也,天下冤之。”
朱熹与门生论岳飞,门生问:“岳侯若做事,何如张韩?”朱熹说:“张韩所不及,都是他识道理了。”门生又问:“岳侯以上者,当时有谁?”朱熹答道:“次第无人。”“岳飞恃才不自晦。郭子仪晚节保身甚阘冗,然当紧要处又不然,单骑见虏云云。飞作副枢,便直是要去做。张、韩知其谋,便只依违。然不做亦不免,其用心如此,直是忠勇也!”[68]
陆游有诗“剧盗曾从宗父命,遗民犹望岳家军。”宋孝宗对岳飞之子岳霖说:“卿家纪律、用兵之法,张韩远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其冤。”[69]
曹彦约:“若夫智略足以料敌,鉴裁足以用人,纪律严而下不忍怨,粮运竭而众不忍叛,身死八十年,闻风者犹且悦之,其惟岳飞乎!古之所谓名将,不过于此。然而南北分合,应有定时,忠邪生死,应有定数,岂权臣一日所能自为之?哀哉!”(宋·曹彦约《昌谷集》卷十七《中兴四将赞》)
文天祥:“惟中兴之初,先武穆王手扶天戈,忠义与日月争光。名在旗常,功在社稷。天报勋劳,克昌厥后,虽百世可知也。”(宋·文天祥《文山先生全集》卷六《回岳县尉》)“岳先生,我宋之吕尚也。建功树绩,载在史册,千百世后,如见其生。至于笔法,若云鹤游天,群鸿戏海,尤足见干城之选,而兼文学之长,当吾世谁能及之。”(岳飞书《吊古战场文》)
善以少击众。欲有所举,尽召诸统制与谋,谋定而后战,故有胜无败。猝遇敌不动,故敌为之语曰:“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张俊尝问用兵之术,曰:“仁、智、信、勇、严,阙一不可。”调军食,必蹙额曰:“东南民力,耗敝极矣。”荆湖平,募民营田,又为屯田,岁省漕运之半。帝手书曹操、诸葛亮、羊祜三事赐之。飞跋其后,独指操为奸贼而鄙之,尤桧所恶也。
西汉而下,若韩、彭、绛、灌之为将,代不乏人,求其文武全器、仁智并施如宋岳飞者,一代岂多见哉。史称关云长通《春秋左氏》学,然未尝见其文章。飞北伐,军至汴梁之朱仙镇,有诏班师,飞自为表答诏,忠义之言,流出肺腑,真有诸葛孔明之风,而卒死于秦桧之手。盖飞与桧势不两立,使飞得志,则金仇可复,宋耻可雪;桧得志,则飞有死而已。昔刘宋杀檀道济,道济下狱,嗔目曰:“自坏汝万里长城!”高宗忍自弃其中原,故忍杀飞,呜呼冤哉!呜呼冤哉!(《宋史》卷三六五《岳飞传》)
岳飞于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儒略历1142年1月27日)被杀,南宋使节马上于绍兴十二年(1142年)正月带着正式照函从岳飞被杀的临安(今杭州)去金国囚禁宋钦宗和高宗生母韦太后的五国城(今黑龙江哈尔滨市依兰县依兰镇五国城村)接人。绍兴十二年(1142年)夏四月丁卯(5月1日),韦太后启程回宋。“皇太后偕梓宫发五国城,金遣完颜宗贤、刘祹护送梓宫,高居安护送皇太后。”同年八月,韦太后和刘祹到达临安。刘祹问南宋官员:“岳飞以何罪而死?”南宋接伴官回答:“意欲谋叛,为部将所告,以此抵诛。”刘祹嘲讽道:“江南忠臣善用兵者,止有岳飞,所至纪律甚严,秋毫无所犯。(刘邦)所谓‘项籍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所以为我擒’。如(岳)飞者,无亦江南之范增乎?!”[70]
宋宁宗开禧二年(金泰和六年,儒略历1206年),金章宗写诏书招降吴曦时说:“且卿自视翼赞之功孰与岳飞?飞之威名战功,暴于南北,一旦见忌,遂被叁夷之诛,可不畏哉!”(且你自己评价一下自身能否比得上岳飞?岳飞这样的威名战功,南宋北金之人全都知晓;结果有朝一日被宋廷猜忌,就被杀且连累亲族,难道这还不可怕么!)[71]金国皇帝于此直接承认岳飞的战力和威名。
金女真将领最畏服岳飞,平日往往不直呼其名,而称其为“岳爷爷”。闻知岳飞死讯,喝酒相庆。被扣押在金的宋使洪皓目睹此情此景,给南宋朝廷的密信中写道:“金人所畏服者惟飞,至以父呼之,诸酋闻其死,酌酒相贺。”
明太祖评价岳飞“纯正不曲,书如其人。”认为圣贤英烈的神灵至上、不能加封,明初至景泰年间均承祖制并未加封过任何一位圣贤英烈的神祇,故将岳飞入祀历代帝王庙配享宋太祖。明神宗加封“三界靖魔大帝忠孝妙法天尊岳圣帝君。”
徐有贞:“忠义勇智,皆得之天,非矫伪而为者,故能始终以恢复为己任。才与志副,名与实称,南渡以来,一人而已。”(《会纂宋岳鄂武穆王精忠录》卷四《汤阴鄂王庙碑》)
柯维骐:“昔晋文之拔郤縠,孙权之勗吕蒙,文武岂不欲兼哉。岳飞本以勇敢进,而旁通儒业,恂恂检饬,以忠义自誓,观其所撰表词,真有诸葛孔明之风,奚数郤、吕辈耶?当时盗平,而敌屡挫,设非阻于秦桧和议,则雪国耻,复故都,固可刻日待。愿既弗偿,反遭惨祸,高宗顿忘父兄之仇,宜其莫恤功臣之冤也。诗曰:“君子秉心,维其忍之。”飞之所遭,亦不幸矣。”(明·柯维骐《宋史新编》卷一二九)
王世贞:“夫武穆可以复中原,而不使之复,又使之必不复,是故志士仁人所以深痛恨于高宗也。”(明·郑贤撰《古今人物论》卷三三,明·陈子壮撰《昭代经济言》卷五)
杨涟:“惟神万古精忠,两间正气。高山仰止,凡士而识字、将而枕戈者,莫不凛“爱死要钱”之明训,以刻砺其心;烈日当空,或忠而被谤、直而蒙诬,亦莫不引“皇天后土”之忠言,以阴祈一鉴。”(明·杨涟《杨忠烈公文集》卷九《祷岳武穆王文》)
钱士升:“宋自汴梁不守,江都再奔,懦主失魄,庸臣无义。无岁不望许和,无人不怯用战,谈恢复者,徒有其名,熊罴谁是;服介胄者,罔知所效,鹰鹯未闻。天生岳侯,以为人表。运谋暗合孙武,将众善等淮阴。义感敌人,忠孚群下。使受登坛之拜,便可绛灌韩张;若崇授钺之尊,何难俘囚豫弼。惜也浚压之于前,桧仇之于后,长城自坏,徒伤北面之羞;天柱既摧,有异南枝之泣。天乎,人欤?中兴异姓七王,岳优而韩次之。韩特末路似汾阳耳。使岳不移其祸,韩亦未能知几也。”(明·钱士升《南宋书》卷八)
《宋史纪事本末》张溥论:“蜀汉之诸葛亮,唐之郭子仪,宋之岳飞,三人皆间世而一出者也。三人齐烈,名在吕望、姬旦之间,而飞独不幸,伤哉!飞性忠孝,读书好礼,子云数立奇功,朝命每及,恳辞再三。与张浚议不和,即上章解兵柄,步归庐墓。行师之际,辄俟帝命,未尝自专,高宗称其“小心恭谨,难进易退,勇战乐让”,盖彬彬焉。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大夫出境,苟利社稷,专之可也,飞学春秋,岂不知之?高宗构手书精忠字,制旗赐飞,又召入内,委以中兴,御札数箧,好语无实,惑于贼桧,不忍坠渊,以人间之至愚,天性之贱,而饰以浮谲,御以忮忌,亦何所不为也?”(明·陈邦瞻撰《宋史纪事本末》卷七〇《岳飞规复中原》张溥论)
王夫之评价:“岳飞之能取中原与否,非所敢知也;其获誉于士大夫之口,感动于流俗之心,正恐其不能胜任之在此也。受命秉钺,以躯命与劲敌争死生,枢机之制,岂谈笑慰藉、苞苴牍竿之小智,以得悠悠之欢慕者所可任哉。”[72]“相臣而立武功,周公而后,吾未见其人也。帅臣而求令誉,吾未知吉甫之果能称焉否也。帅臣之得令誉也有三:严军令以禁掠夺,为软语以慰编氓,则民之誉归之;修谦让以谨交际,习文词以相酬和,则士之誉归之;与廷议而持公论,屏奸邪以交君子,则公卿百僚之誉归之。岳侯之死,天下后世胥为扼腕而称道之弗绝者,良由是也。”(明·王夫之《宋论》卷十)
康熙帝也曾钦赐给岳飞23世裔孙、刑部掌印岳镇九伴朝銮驾和蟒服[73]。
乾隆帝评价“如武穆之用兵驭将,勇敢无敌,若韩信、彭越辈类皆能之。乃加以文武兼备,仁智并施,精忠无二,则虽古名将亦有所未逮焉。”并多次造访杭州岳飞墓,并且亲自撰写《岳武穆论》,还题对联一副:“两言臣则师千古,百战兵威震一时”[73]。
赵翼:“(岳)忠武不特忠义过人,即其治家小节亦加人数等矣。……岳忠武破贼最多,资产独少,则其平日殉国忘事,尤非诸将所可及也。”(清·赵翼《陔余丛考》卷十八《南宋将帅之豪富》)
吴锡麒:“古今同慨,豪杰为多,从未有补已缺之金瓯,论功行戮;反将消之玉弩,为敌报仇,如斯之太甚者也。”(《岳庙志略》卷九《岳鄂王论》)
杜堮:“武穆之时,设高宗能视师江上,示天下以两宫不返,无以生为,忠孝感激,士气百倍,加以河北响应,义旗所指,不战自靡,拨乱反正,一大机也。失此不图,藩篱遽撤,冤杀遂闻,复何能为哉!其杀武穆,则亡宋之本。其忘亲之罪,任相之非,定都之失,则亦杀武穆之本也。”(清·杜堮《遂初草庐诗集》卷八《咏史四首》序)
孙中山:“环翠楼中虬髯客,涌金门外岳飞魂。”(《孙中山全集·题赠宫崎寅藏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认定岳飞为民族英雄[3][4]。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也对网络上流传岳飞不再是民族英雄的说法进行了澄清,称岳飞在中国历史上历来被认为是民族英雄,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以来,在中小学的历史教学大纲和教材中,对岳飞的评价都是一贯的,不存在重新定义岳飞是否是“民族英雄”的问题。
毛泽东曾赞誉的民族英雄岳飞:“岳飞被杀,家喻户晓并且流芳千古了。他流了血,这血就渗透到我们民族体内,世世代代传下来,他要是没流血,就不会有这么大的作用。”“古人所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这个“妙”,我们叫做灵活性,这是聪明的指挥员的出产品。”(《毛泽东选集》第二卷《论持久战》)
邓小平:“英雄永远为后人所纪念,坏人永远为后人所唾弃。”
邓广铭:“代表了宋方全体人民的愿望,为卫护汉族地区已经高度发展的封建生产方式及其精神文明,起而以武装抵抗女真的铁骑,阻止其蹂躏破坏,以求避免整个社会被拉向倒退浩劫的人物,像岳飞其人,理所当然地应被称为民族英雄。不只是属于汉族的民族英雄,而是属于全中华民族历史上的一个民族英雄。”(《岳飞传》)
王曾瑜:“为着光复故土,南北重新统一,维护文明和进步,岳飞不屈不挠地奋斗了后半生,直至生命的最后一息,仍履践着自己“尽忠报国”的誓言,表现了一种崇高的爱国精神和民族气节。”(《尽忠报国——岳飞新传》)
钱穆的《国史大纲》认为“高宗决心对内加强统治,而无意于对外恢复”,所以“岳飞不得不杀,韩世忠不得不废”。岳飞统帅全国五分之三兵力后,金人欲立钦宗之子为傀儡,岳飞莽撞请求高宗早日解决皇位继承人问题,乞请正皇子(后来之宋孝宗)之名,以定民心,沮金人之谋[74]。高宗当时不悦:“握重兵于外,此事非卿所当预也”[75]。《帝国政界往事》提出观点,认为下令杀岳飞者其实是高宗,岳飞触犯了皇家最大的忌讳:手握重兵的武将对皇位继承感兴趣,令皇帝相信他野心太大,遂起杀心。[76]此外,《中国人的历史误读》认为岳飞主张“迎请二帝还朝”,威胁到高宗的地位,才是他被杀的原因[77]。脱脱等于《宋史·岳飞传》论曰:“高宗忍自弃其中原,故忍杀飞。”
但是,宋徽宗早已去世,岳飞也早已改称钦宗父子为“天眷”“丙午元子”,及其请求立太子的行为都表达了他只忠于高宗及其继承人,高宗也曾让岳飞与建国公即后来的孝宗相见。此外,文官娄寅亮、赵鼎乃至比岳飞职权更高的武臣张浚等也都曾倡议立太子,但都被视为忠臣得到嘉奖,娄寅亮更因此得到升迁。
岳飞之孙岳珂所编《金佗粹编·家集》中没有收录满江红一词,被现代部分学者怀疑是伪作或托名之作,引发正反辩证[78]。宋辽金史专家邓广铭与王曾瑜、李安等则考据岳飞确有作《满江红》[79][80][81][82]。王克等人认为词中贺兰山指河北西路磁州贺兰山,正于对金战场[83]。
1983年,发现了岳飞《满江红·写怀》的原稿,在浙江省江山县(古名须江)发现一古籍《须江郎峰祝氏族谱》[84],其《诗词歌赋》集里,载有岳飞在绍兴三年(1133年)写赠大制参祝允哲的《满江红》词作及祝氏的和词,如下:
《满江红·与祝允哲述怀》
怒发冲冠,想当日,身亲行列。 实能是、南征北战,军声激烈。 百里山河归掌握,一统士卒捣巢穴。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励臣节。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 驾长车踏破,金城门阙。 本欲饥餐胡虏肉,常怀渴饮匈奴血。
偕君行,依旧奠家邦,解郁结。
祝允哲的回作:
《满江红·和岳元帅述怀》
仗尔雄威,鼓劲气,震惊胡羯。 披金甲,鹰扬虎奋,耿忠炳节。 五国城中迎二帝,雁门关外捉金兀。 恨我生,手无缚鸡力,徒劳说。
伤往事,心难歇;念异日,情应竭。 握神矛闯入,贺兰山窟。 万世功名归河汉,半生心志付云月。
望将军,扫荡登金銮,朝天阙。
一般认为,岳飞后来所作之《满江红·写怀》即为收到祝允哲和作后,汲取了部分词语意境,两篇综合加以修改原稿而成[85][86][87][88][89]。
从2002年底到2003年初,《中国古代史全教案》和《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删去岳飞是“民族英雄”的记述,引起广泛争论[90]。
对于岳飞是否属于民族英雄,各界有不同说法:
台湾学者王健文和腾讯历史责编谌旭彬认为古代中国发展出的“华夷之辨”自成体系,与西方民族主义不同。区别“华夷”的标准在于是否遵循“礼治”以及是否接受“先进文明”的教化,与其居住地和部落族群无关,华夏和四夷的界线是以生活习惯与政治形态而不是以血统划分。辽朝辽道宗亦以契丹之出身而自视为“中华”,以“礼法”、“文物”作为区分“中华与夷”的标准,辽道宗说:“上世獯鬻、猃狁,荡无礼法,故谓之夷。吾修文物彬彬,不异中华,何嫌之有!”,可见“中华”在当时并非现代的民族或种族概念,而是文化概念。南宋学者叶适在给皇帝的奏折中说:“中原者我之地,中华者我之名,报复仇耻者我之义”,叶适以“中华”为南宋人命名,但其涵义同样无关“民族”。亦有学者说,一个人是否“民族英雄”,最基本的前提是此人对民族必须要有主观认同,然而包括岳飞在内的南宋人的“中华”是一种“文明共同体”,而非“民族(种族)共同体”;既无“民族认同”,岳飞自然不属于民族英雄[91][92]。
亦有说法指出“民族概念”的第一种释义是“基于‘共同祖先语言或历史’而组成的领土国家”,按此释义岳飞自然是“民族英雄”;而“民族”的第二种释义是来源自德文“Volk”和“Nation”的翻译,德国哲学家约翰·戈特弗里德·赫尔德主张的“Volk”概念,其核心是将“民族”视为一个拥有共同语言、历史、文化的民族共同体,他将民族定义为“民族是一个具有独特语言和文化的共同体”。强调文化的一体性,较之于他者(异人种、异民族、异国民)而言,自然易用文化或文明概念来区别和划分自我与他者的优劣,“语言、历史、文化的共同体”本身就是“用文化或文明概念来区别和划分自我与他者”,换言之,所谓“文明共同体”本身就是德国源流的“民族”,说只有“文明共同体”而无“民族共同体”等于说“民族”不是“民族”是自我否认,是将同一内涵的概念冠上不同名字试图用其中一个否定另一个的做法,有如“白马非马”,指出当时南宋人的“中华”、“华夏”文明共同体即是“民族”共同体[93][94]。
共青团中央有评论文章指,自宋代以来,岳飞的英雄地位从未被少数民族所质疑过,对他的英雄叙事也不存在民族矛盾。宋后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元清两朝也对岳飞表示了最高敬意,把他当作中国各族共同的精神偶像。文章又指出,“民族英雄”是一个近现代概念,“岳飞的民族英雄地位在民族英雄这个概念诞生之初,就受到全国人民的广泛认同。反过来将他否定,既不符合历史的客观实际,也一定不会为绝大多数中国人民的情感所接受,认为用近现代中国的标准去套用古代中国的人物,无疑是机械式的,荒唐程度堪比责备古人为什么不能建立社会主义中国……对于各民族的成就贡献,一概予以肯定,而对各民族统治者的倒行逆施,也一概予以否定,一视同仁……既不要大汉族主义,也不要地方民族主义。”又认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对岳飞的否定都是没有道理。“中华民族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纵然是一个家庭都能形成彼此的谅解默契,何况是一个国家,一个文化和命运上的共同体。”岳飞对中国人和中国文化的影响力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去,反而历久弥新,认为他是中国最伟大的古代英雄人物之一,认为岳飞是中华民族的民族英雄[95]。
下列各地有纪念建筑:
岳飞一生结婚两次,第一次在15岁结婚,妻子刘氏,婚后1年,生了岳云;婚后8年,生了岳雷。[101]后来因为岳飞在外当兵,家庭贫困,家乡汤阴县被金国占据,刘氏最终撇下了两名儿子改嫁。岳飞第二次结婚是在26至27岁时,妻子李娃,为岳飞生了岳霖、岳震和岳霆。1175年,75岁的李娃在江州病逝。[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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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故事中,岳飞被同时描绘为一个文武双全的完美军人与恪守伦理道德之模范。这些故事有的强调他与生俱来的民族主义精神,如“岳母刺字”,其母通过在他的背上刺“尽忠报国”四个字,让他铭记国仇家恨。这个故事也体现了他的“孝道”[6],在“家国同构”的中国古代社会有特殊寓意。
有的故事强调他的军事天才,在《岳家军》等民间文学作品中,岳家军饿死不抢粮,冻死不拆屋,令行禁止,甚至让敌人也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之感叹。他出师百战百胜,朱仙镇大捷,将金兵打得一败涂地。几乎所有作品都着重描绘了他的个人悲剧,并把它和民族命运相联系。
这些描写的共同范式如下:在战局顺利,本可直捣金国黄龙府之情况下,岳飞被南宋皇帝赵构十二道金字牌招回,又被以“莫须有”之罪名处死。这些描写体现了中国社会不自觉的“泛道德化”倾向,即用道德标准评价政治事件,将政治矛盾描绘为政治人物“忠”、“奸”的道德冲突。
值得一提的是,岳飞被诬陷至死而宁死不反,体现了儒家的忠君之道,也同时为这些作品所肯定。明代架空历史小说话本《黄龙府》将历史改写为岳飞打败金朝军队,“直捣黄龙”。《水浒传》也有类似冤屈与忠诚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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