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節育運動是始於1914年的社會改革運動英語Reform movement,通過對大眾的教育和避孕合法化,希望在美國普及避孕措施。1914年,由埃瑪·戈爾德曼瑪麗·丹內特英語Mary Dennett瑪格麗特·桑格領導的紐約市激進英語Radical politics派團體開始關注分娩與自主引產墮胎方式對低收入婦女造成的困境。由於當時避孕認為是淫穢的,活動家們將矛頭指向了康斯托克法案英語Comstock laws(其中禁止用郵件分發「粗俗、猥褻和/或淫穢的」材料)。為引出有益於立法的決策,桑格刻意傳播討論避孕的簡報《叛逆婦女》(The Woman Rebel),因此觸犯法律。桑格在1916年開設了美國第一家節育診所,但該診所即刻被警察關閉,桑格也被判入獄30天。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許多美國軍人被診斷出患有性病,該運動就此迎來了它的主要轉折點。政府的應對措施中包含了一場反性病運動,該運動將性交和避孕列為公共衛生和科學研究的合法話題。這是美國政府機構第一次就有關性的問題進行持續的公開討論。最終,避孕從道德問題轉變為公共衛生問題。

隨着大眾對避孕態度的轉變,桑格受到鼓舞,在1923年開設了第二家節育診所,這次沒有遭到逮捕或面臨爭議。在整個1920年代,有關避孕的公開討論變得越來越普遍,「節育」在美國國內已成為普通的名詞。避孕手段的廣泛普及,標誌着始於維多利亞時代的嚴苛性倫理向更加性寬容的社會過渡。

1930年代在立法上的勝利繼續削弱了反避孕的法案。法庭上的勝利促使美國醫學會於1937年將避孕作為醫學院課程的核心組成部分,但醫學界並未迅速負起這個新的職責,婦女仍需依賴來自不可靠來源,危險無效的避孕建議。美國計劃生育聯合會在1942年成立,在全國範圍內系統地建立了節育診所。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節育完全為醫學界所接受,剩餘的反節育法也不再被執行,這場運動終於緩緩落下帷幕。

十九世紀的節育

節育的實施

早在1914年的合法化運動開始之前,節育的實施在美國就不鮮見。長期被使用的方法包括安全期性行為、體外射精避孕隔膜避孕海綿避孕套泌乳停經法殺精劑[1]。在整個19世紀中,避孕方式使用率都在增加,導致1800至1900年間美國——特別是在城市地區——生育率下降了50%[2]。有關19世紀美國女性避孕習慣的唯一已知調查由克萊莉亞·莫舍英語Clelia Mosher在1892年至1912年間進行[3]。這項調查是以一小部分上層社會婦女作為樣本進行的,結果表明,大多數婦女都有進行避孕(主要是灌洗陰道,但也有利用體外射精、安全期性愛、避孕套和子宮托英語pessaries的行為),並且她們認為性愛是愉悅的事,並不需要以生育為動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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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伯特·戴爾·歐文( Robert Dale Owen)創作並出版了美國第一本以節育為主題的書。

儘管避孕行為在中產階級和上流社會中相對普遍,但很少有人在公共場合談及[5]。美國出版的第一本大膽討論避孕的書籍是《道德生理學,或人口問題簡論》(Moral Physiology; or, A Brief and Plain Treatise on the Population Question),由羅伯特·戴爾·歐文英語Robert Dale Owen於1831年出版 [6]。該書稱計劃生育是值得稱讚的行為,同時,無關繁衍的性滿足也并非是不道德的。 [7]。歐文建議使用體外射精避孕法,但他也討論了避孕海綿和避孕套這些選項 [8]。緊隨其後的是1832年查爾斯·諾爾頓英語Charles Knowlton撰寫的《哲學之果:年輕夫妻的私密伴侶》(Fruits of Philosophy: The Private Companion of Young Married People),其中推薦了灌洗陰道法[9]諾爾頓在馬薩諸塞州被以淫穢起訴,後在監獄服刑三個月[10]

總的來說,歐洲比美國更早接納節育措施。諾爾頓的書於1877年由查爾斯·布拉德勞安妮·貝贊特在英國重印,其意圖是要挑戰英國的淫穢法[11]。他們雖然被捕(後來無罪釋放),但審判的公開促成了1877年馬爾薩斯聯盟英語Malthusian League的形成,馬爾薩斯聯盟是世界上第一個節育倡導組織,意在嘗試限制人口增長,以避免托馬斯·馬爾薩斯的聳人預言(人口的指數增長將造成世界範圍的貧困與饑荒)成真。到1930年,除了愛爾蘭,西班牙和法國這些天主教國家以外,幾乎所有歐洲國家內都成立了類似的組織,節育也開始為西歐國家所接納[12]。隨着節育協會在歐洲發展,節育診所也因而興起。荷蘭第一位女醫師阿萊塔·雅各斯英語Aletta_Jacobs經營的節育診所於1882年在荷蘭成立,這也是世界上第一家節育診所[13]。英國的第一家節育診所由瑪麗·斯特普英語Marie Stopes於1921年在倫敦成立[14]

反避孕法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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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東尼·康斯托克美國許多反避孕法的責任者

幾乎整個19世紀期間,避孕在美國都是合法的,但是在1870年代,純淨社會運動英語Social purity movement發展壯大,其意圖全面取締罪惡的行為,尤其是性交易和淫穢舉動[15]維多利亞時代社會運動主要由新教的道德重建者和中產階級婦女組成的,此社會運動亦攻擊了節育措施,視其為助長性交易與性病的不道德行為。安東尼·康斯托克英語Anthony Comstock——一名郵政檢查員英語United States Postal Inspection Service,亦是純淨社會運動的領導者——通過遊說成功地在1873年使康斯托克法英語Comstock Act通過,這是禁止郵寄「任何意在避孕或流產的文字或物品」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節育信息的聯邦法律[16]。許多州還通過了類似的州法(統稱為康斯托克法),其中部分將聯邦法律的範圍擴大為禁止「使用」和分發避孕藥具。康斯托克為他與數千起逮捕行動及數百噸被銷書籍和小冊子的直接責任感到自豪。[17]

康斯托克和他的盟友們還盯上了發起促進性自由、婦女平等和廢除婚姻的自由戀愛運動自由主義者和理想主義者。自由戀愛的倡導者們是19世紀唯一積極反對康斯托克法的團體,他們為節育運動奠定了基礎[18]

自由戀愛運動的努力並沒有成功,在20世紀初,聯邦州政府英語State government開始更嚴格地執行康斯托克法 [19]。為了因應康斯托克法,避孕措施在地下流通,並未就此消失。有關該話題的出版物減少,而廣告(如果被發現的話)則使用了諸如「婚姻輔助工具」或「衛生設備」之類的委婉說法。藥店繼續將避孕套作為「橡膠產品」、宮頸帽作為「子宮支撐器」銷售[20]

開端(1914-1916)

言論自由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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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格麗特·桑格是節育運動的領導人之一。

在進入20世紀時,以格林尼治村為中心,興起了充滿活力的運動,試圖推翻言論自由禁令。[21]此活動受到有激進主義者、女權主義者、無政府主義者和無神論者(像是以斯拉·海伍德摩西·哈曼英語Moses HarmanDM貝內特英語D. M. Bennett艾瑪·戈爾德曼等人)的支持,這些活動者們持續地與反淫穢法律作鬥爭,後政府試圖鎮壓對參與一戰的批評言論時,活動者們也堅持發聲[22]。在1914年之前,言論自由運動集中在政治方面,很少涉及避孕[23]

1912年時,一名名叫瑪格麗特·桑格的護士加入了戈爾德曼的激進分子、社會主義者和波西米亞人圈子內,桑格的母親在22年內懷孕18次,最終死於結核和宮頸癌,享年50歲[24]。1913年,桑格在紐約下東區工作,期間經常與苦於頻繁分娩和自主引產英語Self-induced abortion的貧窮婦女一起工作。[25]在一起無比令人悲痛的醫療案件後,桑格寫道:「我把護理袋扔在角落裏,宣佈 ……在我讓美國的勞動婦女們可能掌握避孕知識前,我不會再拿起它。」[26]桑格訪問了公共圖書館,搜索有關避孕的信息,一無所獲[27]。工人階級婦女無法獲得避孕藥具,可以接觸到私人醫生的上層女性卻無需憂心,桑格為此感到憤怒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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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3月,《叛逆婦女》創刊號

在戈爾德曼和自由言論聯盟英語Free Speech League的影響下,桑格決心要挑戰禁止傳播避孕信息的康斯托克法[29]。為此,她於1914年發行了八頁長的月刊《叛逆婦女》(Woman Rebel),以「無神明,無主宰」(No Gods, No Master)的口號宣傳避孕[30], 並宣稱每個女人都應該是「自己身體的絕對掌控者」 [31]。桑格創造了「節育(birth control)」一詞,該詞最早出現在《叛逆婦女》的書頁上,以坦率的表達替代「家庭限制」(amily limitation)等委婉用語 [32]

桑格於1914年8月被起訴,達成了她挑戰法律的目的,但檢察官對於桑格文章的分析更集中在謀殺與婚姻的話題上,而非避孕[33]。由於擔心可能會被直接扭送監獄,無法當庭辯爭生育控制,她逃往英格蘭躲避逮捕[34]

桑格逃往歐洲期間,她的丈夫接手了她的事業,後因向美國郵政檢查局英語United States Postal Inspection Service的便衣郵政檢查員分發了節育手冊後被捕。[35]這次被捕且遭拘留三十天的經歷,促使包括《哈帕周刊英語Harper's Weekly》和《紐約論壇報》在內的許多主流出版物發表了有關節育之爭的文章。[36]艾瑪·戈德曼和班·雷特曼英語Ben Reitman於國內遊說,表達對桑格的支持並分發桑格的《家庭限制》小冊 [37]。桑格流亡及其丈夫被捕一事,將節育運動推向了美國新聞的最前線[38]

早期節育組織

1915年春,由瑪麗·丹內特領導的桑格支持者們成立了國家節育聯盟(NBCL),這也是美國第一個節育組織。[39]1915年期間,三藩市、波特蘭、俄勒岡州、西雅圖和洛杉磯都成立了較小的區域性組織。[40]

桑格於1915年10月返回美國。以她曾於阿姆斯特丹造訪過的世界第一家節育診所為模板,桑格計劃也開設一個這樣的診所。此前,她要先對她的未決指控進行抗辯。[41]著名律師克拉倫斯·丹諾提出無償為桑格辯護,但迫於公眾壓力,政府在1916年初撤離了這些指控。[42]不再受牢獄之災的威脅,桑格開始了一次成功的國內演講旅程,這使她迅速成為美國節育運動的領導者。[43]威廉·J·魯賓遜和瑪麗·丹內特等其他主要人物選擇退居幕後,或是將精力放在其它事業上。1916後半年,桑格前往波士頓,向馬薩諸塞州的節育聯盟和被拘留的節育運動行動者凡·克萊克·艾里森施以援手。[44]

第一間節育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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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描繪講解了宮頸帽,出自1914年的節育手冊《家庭限制》。

在她1916年的演講旅程中,桑格提倡基於她1914歐洲之旅所觀察到的荷蘭式模板建立節育診所。然而,她雖成功啟發了許多當地社區創建節育聯盟,卻並未帶動更多診所的建立。[45]因此,桑格決心在紐約建立一個節育診所,向婦女提供免費的避孕服務。[46]紐約州法律禁止分發避孕藥具,甚至禁止傳播避孕相關的信息,但桑格想到可以利用法律中的一項允許醫生開具避孕藥具以預防疾病的條款。[47] 1916年10月16日,她與法尼亞·明德爾埃塞爾·伯恩合作,於布魯克林開設了布朗斯維爾診所。該診所迅速大獲成功,第一天就有100多名婦女來訪。[48]開張幾天後,一名便衣女警在診所購買了一個宮頸帽,桑格被捕。拒絕離開的桑格及其同事被警察拖出診所。[49]該診所被關閉,且直至1923年美國才開設了新的節育診所。[50]

桑格的審判始於1917年1月,她得到了眾多富有且具影響力的婦女的支持,她們一起組成了百人委員會,專門為桑格和NBCL籌集資金。[51]該委員會還開始出版月刊《論節育》,並與有力的政客、積極分子及新聞人物建立了關係網。[52]儘管得到了大力支持,桑格仍被判有罪。法官提出,若她保證不再觸犯法律,量刑將會寬大處理,但桑格回應道:「我對眼下這般的法律無從心生敬意。」 [53]她被判入獄30天。

同樣是為了抗議她被拘捕一事,伯恩在布萊克韋爾島監獄被判處30天監禁,期間絕食抗議。沒有跡象表明她會短時間內停止抗議,伯恩被獄警強行餵食。儘管身體虛弱又受病痛折磨,伯恩仍拒絕以無法確保早日釋放為代價結束她的絕食抗議。然而,桑格代表她的妹妹接受了討價還價的交易,並同意如果伯恩結束節育活動的事業,就能提早被監獄釋放。為此震驚的伯恩與其姊的關係迅速疏遠,同時強硬地自願退出了節育運動。伯恩抗議事件中的戲劇性讓節育運動成為頭條新聞,也讓該組織的宗旨在全國各地傳播開去。[54]

其他激進主義者此時也在推動進步。艾瑪·戈德曼在1916年因散發節育信息而被捕, [55]同時,亞伯拉罕·雅各比對說服紐約醫學界推動法律變更,以允許醫生分發避孕藥具信息的嘗試也未能獲得成功。[56]

主流接受度(1917–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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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節育》出版於1917年至1940年間的月刊。[57]

桑格審判及伯恩絕食抗議事件的公開性點燃了公眾對這一話題的熱情,到1917年底,美國已經成立了30多個節育組織。[58]桑格在輿論關係上一直是敏銳的,她抓住審判的公開性來推動自己的事業。[59]經此一役,她脫穎而出成為這場運動中曝光度最高的領導人。[60]包括威廉·J·魯賓遜、瑪麗·丹內特和布蘭奇·艾姆斯·艾姆斯在內的其他領導人的氣質、魅力及信仰都無法與桑格相提並論。[61]

該運動正在從基於工人階級的激進運動演變為由上流社會婦女及自由主義專業人士支持的運動。桑格等動議者開始淡化激進言論,轉而強調節育背後的社會經濟利益,這一政策使美國主流的接受度增加。[62]媒體報道增加,幾部1910年代製作的 無聲電影也以節育為主題(包括桑格親自製作並主演的《節育》)。[63]

節育的反對聲依然強烈:各州立法機關拒絕使避孕藥具或是分發避孕相關信息合法化; [64]宗教領袖大聲疾呼,攻擊選擇「輕鬆時尚」而非母性的婦女; [65]優生主義者則擔心節育會加劇「舊血統」美國白人與「有色人種」及移民之間的出生率差異。[66]

桑格於1918年成立了紐約女性出版公司(NYWPC),並在其主持下成為《論節育》的出版商。[67]英國婦女選舉權活動家基蒂·馬里昂站在紐約街角,在死亡威脅、哄鬧、唾罵、肢體暴力及警方騷擾之下以每本20美分的價格出售《論節育》。在接下來的十年裏,馬里昂因倡導節育而九次被捕。[68]

法律上的勝利

桑格上訴了她於1917年被定罪的案件,並在1918年於紐約上訴法院通過弗雷德里克·E·克蘭所書的一致通過裁決贏得了多方面的勝利。法院仍贊同她先前的定罪,但表明,在醫生開具處方的前提下,法院是願意許可避孕行為的。該決定僅適用於紐約州,該州就此為將在醫師監督下建立的節育診所敞開了大門。[69]桑格本人並沒有當機立斷地抓住這個機會,而是錯誤地期望醫學專家們來開拓這條道路,相對的,她專注於寫作與進行講座。[70]

第一次世界大戰與避孕套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由於眾多士兵被診斷患有梅毒淋病,使美國軍方陷入危情之中,節育運動得到了意外的推進。軍隊進行了廣泛的教育運動,着重於提倡節慾,但也提供了一些避孕方面的指導。[71]在純淨主義倡導者的壓力下,軍隊沒有分發甚至沒有公開認可使用安全套,這使美國成為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唯一不向其部隊提供安全套的軍事力量。美國士兵在歐時得以輕鬆地獲得橡膠安全套,而當他們回美時,他們也將安全套作為首選的節育方式。[72]

軍方的反性病運動標誌着該運動的重要轉折點之一——政府機構第一次就性問題進行持續的公開討論。[73]政府的公開發言將性從秘而不宣的話題變成了合法的科研話題,並將避孕從道德問題轉變為公共衛生問題。[74]

1917年,運動倡導者艾瑪·戈德曼因抗議第一次世界大戰及美軍徵兵而被捕。戈德曼的美國國籍與在美居住權最終成為了她為在社會主義、無政府主義、節育、勞工及工會權利和自由戀愛等話題上的言論自由的熱情奉獻的代價。由於她致力於社會主義者福利及反資本主義,她被與共產主義聯繫在一起,最終導致她在第一次紅色恐怖中被驅逐出國。[75]第一次世界大戰帶來了美國在公共衛生方面接納節育的突破,但其反共政治宣傳最終犧牲了節育運動中最為鞠躬盡瘁的成員之一。

立法上的努力

瑪麗•丹內特不僅是重要的節育活動家與領導者,也廣泛為各種組織發出倡議。以馬薩諸塞州婦女選舉權協會州級最高領導人作為起點,她一路向前,在國家婦女選舉權協會(NAWSA)贏得了通信秘書一席。丹內特領導文學部,負責分發小冊子和傳單等工作。在對NAWSA的組織結構感到幻滅之後,丹內特如上所述,協助成立了國家節育聯盟(NBCL)。NBCL堅決反對強硬的遊行抗議戰略,併集中在州級及聯邦級的立法改變上。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瑪麗·丹內特致力於和平運動,但1918年她又將重心放回節育運動上。她繼續領導NBCL,並與桑格的NYWPC合作。1919年,丹內特發行了被廣泛傳播的教育小冊子——《生活中的性》,其中將性視為一種自然而愉快的行為。然而,同年,因NBCL長期缺乏資金而心力交瘁的丹內特離開了組織,成立了自願生育聯盟(VPL)。丹內特和桑格都提出了使節育合法化的立法改革,但她們的方式卻是不同的:桑格支持僅在醫師監督下進行的避孕行為,丹內特則致力於使避孕藥具的獲得不被限制。桑格是避孕隔膜的支持者,她擔心不在避孕藥具上加以限制會讓市面上出現並不適配的隔膜,也會使庸醫橫行。丹內特則擔心要求女性得到醫師處方會使貧苦婦女無法避孕,她也注意到了缺乏足夠得到節育方面訓練的醫師的可能性。兩項立法舉措均告失敗,部分原因是一些立法者認為,對懷孕的恐懼是保持女性貞潔的唯一原因。在1920年代初期,因為桑格經常進行公開演講,並採取措施將丹內特排除在會議與活動外。[76]

美國節育聯盟

我們堅信,孩子們應該(1)在愛里被孕育;(2)在母親清楚的渴望中誕生;(3)也只在可能擁有健康基因的情況下被父親帶來世上。因此,我們堅持每個女性在這些條件不被滿足的情況下,都應擁有避孕的能力與自由。
美國節育聯盟 成立語[77]

儘管桑格在1919年至1920年間忙於出版《論節育》,但這期間她並未正式加入任何主要的節育組織(NBCL或VPL)。1921年,她開始認為加入一個正式機構對贏得專業協會及科學界的支持是十分必要的。比起加入現存組織,她傾向於創立一個新組織。[78]首先,她於1921年11月在紐約組織了第一次美國節育會議。在會議的最後一晚,當桑格準備在擁擠的紐約大會堂發表演說時,警察突襲了會議,並以引起混亂的名頭逮捕了她。她在台上大喊:「根據《憲法》,我們有權舉行這次集會...他們若是想以棍棒擊打我們,就由他們去吧。」 她很快被釋放。 次日表明,,紐約大主教帕特里克·約瑟夫·海斯曾向警方施壓,要求中止會議。[79]市政廳突襲是該運動的轉折點:政府和醫療界的反對聲逐漸減弱,天主教教會成為其最大的反對者。[80]會議結束後,桑格和她的支持者成立了美國節育聯盟(ABCL)。[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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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的這座大樓於1930至1973年間被作為臨床研究局投入使用。

第二間節育診所

上訴紐約法院,使醫生被准許開出避孕藥具處方的四年後,桑格開設了第二家節育診所,她與醫師們一起在法院的裁定下使其合法化(先前的第一間節育診所僱用的是護士)。[82]這第二間診所,臨床研究局(CRB),於1923年1月2日開業。[83]為了避免警察騷擾,該診所的存在並未對外公佈,並稱其主要任務是進行科學研究,僅向已婚婦女提供服務。[84]該診所的存在最終於1923年12月被公開宣佈,但是這次沒有遭受任何逮捕或爭議。這使節育運動積極分子們相信,經過十年的奮鬥,節育終於在美國被廣泛接受。[85] CRB是美國第一家合法的節育診所,它也迅速成長為全球領先的避孕研究中心。

進展與挫折(1920-1940)

擴散的接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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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的廣告

自1923年CRB成功開設之後,有關避孕的公開討論變得越來越普遍,「節育」在國內已成為一個普通的名詞。1920年代裏數百則書報雜誌中有關節育的摘要里,超過二分之三的部分都是正面的。避孕手段的可用性標誌了維多利亞時代更嚴格的道德標尺的終結引領了更為性寬容的社會的到來。為新的性常規做鋪墊的還有機動車輛帶來的移動性、名聲重要性減弱的城市生活方式以及戰後狂熱。於1925年調查了印第安納州蒙夕地區婦女的社會學家們發現,全部上層階級婦女以及超過百分之八十的工人階級婦女都支持節育。1920至1930年間,美國的出生率降低了二十個百分點,最大的原因是上升的避孕措施使用率。

反對聲

儘管診所在二十年代後期更為普遍,該運動仍面臨着幾大難題:醫學界依然有大部分人抗拒節育;節育倡導者被無線電產業加入黑名單;雖然普遍不被執行,但州及聯邦法律依然將避孕納為違法範疇。

天主教會是節育的最大反聲來源,二十年代,它使反對聲流動地出現在多處公共場所。1924年,天主教徒們說服了錫拉丘茲市政會禁止桑格發表演說;全國天主教福利會遊說反對避孕;哥倫布騎士會抵制主辦節育活動的酒店;奧爾巴尼的天主教徒警長制止桑格在該地區進行演說;波士頓的天主教徒市長詹姆斯·柯里禁止桑格進行公開講話;幾所新聞短片公司屈服於天主教徒的施壓,拒絕播放有關節育的故事。ABCL轉而通過邀請媒體報道,引起大眾的同情來利用了部分抵制演說活動。然而,在立法的戰場上,天主教的遊說卻尤為成功,他們對於避孕是不自然的、有害的、不體面的的說法阻止了幾項新措施,其中就包括1924年瑪麗·丹內特推翻聯邦反避孕法的嘗試。

二十年代期間,許多節育診所在美國開設,但一切並非一帆風順。1929年,紐約警察突襲了一家診所,並以不為防止疾病傳播為目的分發避孕信息為由逮捕了兩名醫生、三名護士。法官判定通過避孕手段將生產時間間隔更遠有益於母親的健康,使ABCL在本案中取得了重大的勝利。這場有許多重要醫師作為辯護目擊證人的審判也促使醫師與節育倡導人團結起來。

優生學與種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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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格於1920年寫作的支持優生學的書籍。

在節育運動到來前,優生學就已在歐美盛行,該話題也在文章、電影及講座課堂中被廣泛討論。優生學支持者對節育的感受是複雜的:他們憂慮這將加劇「高等」種族與「劣等」種族的出生率差,但他們也認識到它作為「種族優化」工具的價值所在。優生學以過高的出生率會帶來貧窮、犯罪與疾病作為論點支持節育運動。桑格與二十年代早期出版了兩本支持優生學的書:《女性與新種族》和《文明的樞紐》桑格和其他倡導者們支持「負優生學」(阻止「劣等」人繁衍),但並不推崇安樂死或正優生學(鼓勵「高登」人繁衍)。然而,許多優生學支持者拒絕支持節育運動,因為桑格堅持女性的基本責任在於其本身,而非國家。

和眾多1930年代的美國白人一樣,部分節育運動領導者認為膚色更淡的種族優於膚色更深的種族。他們先入為主地認為非裔美國人在智力上是落後的,相對來說不能很好地在健康方面照顧自己,需要來自白人的特殊監管。該運動中,壓倒性的白人領導地位以及醫護人員數量帶來了黑人對其種族歧視的抨擊,也帶來了對「種族自殺」將會成為大範圍使用避孕藥具的結果的懷疑。這些懷疑的聲音被部分白人節育倡導者誤認為是對避孕缺乏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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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杜波依斯,曾作為哈萊姆節育診所理事會的一員工作。

上述諸多質疑聲之下,許多非裔美國人領袖依然支持對向非裔美國人社區提供節育服務的努力。1929年,詹姆斯·H·哈伯特,一名黑人社工、紐約城市聯盟的領導者,向桑格提出於哈萊姆開設一家診所。桑格確認了來自朱利葉斯·羅森瓦爾德基金的資金後,於1930年開設了僱用黑人醫師的診所。該診所由包括非裔美籍的醫師、護士、神職人員、記者及社工在內的十五人組成的指導委員會領導。它在非裔媒體及教堂中公開化,並得到了W·E·B·杜波依斯——美國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NAACP)的聯合創立人——的認可。在四十年代初期,美國計劃生育聯合會(BCFA)發起了一項由黑人服務分部(DNS)管理的名叫黑人企劃的活動。類似於哈萊姆診所,DNS及其企劃的基本目標是改善母嬰健康。基於她在哈萊姆診所的工作經驗,桑格向DNS提出非裔美國人更傾向於接受來自同一種族的醫生的建議,但其他領導者們佔據了上風,並堅持在外展服務方面僱用白人。1920至1930年間,運動領袖們歧視性的言行導致認為該運動種族歧視的指控不斷出現。[86]

可得性的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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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孕隔膜是在避孕藥被最為普遍被使用的女性避孕藥具(現代樣本,尺寸由硬幣對比展示)

三十年代兩項重要的法律決定增加了避孕藥具的可得性。1930年,兩間安全套製造商在青年保險套案件中互相起訴,法官判定生產避孕藥具是合法的生意。他進一步宣稱,聯邦法律禁止郵寄安全套在法律上並不合理。桑格於1932年為引起法庭內的決定性辯戰而向日本購入了避孕隔膜,促成了第二項法律上的突破。避孕隔膜被美國政府沒收,而桑格此時對法律的挑戰帶來了1936年法官奧古斯都·漢德於一份包裹案中做出的裁決。他的決定顛覆了反避孕法中禁止醫師獲得避孕藥具的重要規定。這次法庭上的勝利驅使美國醫學會最終於1937年將避孕納為常規醫療服務及醫學院課程的核心組成部分。然而,醫學界對這份新責任的接受是緩慢的,直到六十年代,女性依然依賴來自不可靠來源的不安全且無效的避孕建議。

截至1938年,超過400家避孕藥具生產商商業化,六百多種女性避孕藥具品牌可供選擇,工廠年收入超過2.5億美元。避孕套通過自動販賣機在部分公共衛生間販售,男性在安全套上的花費是剃鬚的兩倍。儘管避孕套在三十年代變得普遍起來,運動中的女權主義者認為節育應當是女性的特權。他們繼續推動可以在女性的掌控下被使用的避孕藥具的發展,這項運動最終在幾十年後帶來了避孕藥。為增加高質量避孕藥具的可得性,節育倡導人們成立了霍蘭德-蘭托斯公司來製造避孕藥具,其產品基本是桑格推崇的避孕隔膜。截至三十年代,避孕隔膜和殺精劑已經成為最常被開具處方的避孕藥具。在1938年,女性避孕藥具佔全年避孕藥具銷售量的百分之八十五。

美國計劃生育聯合會

1936年的一份包裹案中的法庭辯戰使兩個節育組織——ABCL和節育臨床研究局(正式名稱為CRB)——走到了一起,共同為成功的辯護做出努力。兩組織的領袖們都認為這是融合兩者的好時機,因此,1937年,美國節育委員會在桑格的領導下為鞏固力量成立了。這次努力最終使兩組織於1939年作為美國避孕聯合會(BCFA)合併. 儘管桑格仍然作為組織主席,但她的力量已不同於運動早期。1942年,組織內部更為保守的勢力將其更名為美國計劃生育聯合會。桑格因其過於優生主義而反對這個名字。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計劃生育聯合會的領導力量不再強調激進女權主義,轉而集中於家庭計劃和人口政策等溫和許多的主題。

合法化及後話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對於生育權的倡導進入了新紀元,開始集中於墮胎、公共基金和保險範圍這些方面。

由於全世界的組織開始協作,節育倡議也開始轉向全球層面。1946年,桑格協助成立了國際計劃生育委員會,後演變為國際計劃生育聯合會並在不久後成為了世界最大的非政府國際家庭計劃組織。1952年,約翰·戴維森·洛克菲勒三世成立了具影響力的人口委員會。對全球人口過量的恐懼成為了六十年代的主要問題之一,它帶來了關於污染食物短缺以及生活質量的憂慮,促成了世界各地擁有組織良好的節育運動。在七十年代早期,美國國會成立了人口增長及美國未來委員會(約翰·戴維森·洛克菲勒三世任主席),以提供有關人口增長及其社會性結果的建議。該委員會於1972年提交了最後的建議,其中包含了促進避孕藥具及自由化墮胎管制。[87]1994年的國際人口與發展會議和1995年的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都提及了節育,並影響了斷言女性有權掌控自己身體的人權宣言。

美國五十年代早期,慈善家嘉芙蓮·麥考密克 資助生物學家格雷戈里·平卡斯研發避孕藥,其成果於1960年得到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批准。避孕藥大受歡迎,並對社會與文化造成了重要影響。它使女性的大學出席率及畢業率直線上升。[88]新型宮內節育器與六十年代被推廣,增加了長時間起效的可逆避孕手段的人氣。[89]

1965年,美國最高法院格里斯沃爾德訴康涅狄格州案中判定政府禁止已婚夫妻使用避孕藥具是違憲的。

1970年,國會最終移除了對聯邦反淫穢法的援引;1973年,羅訴韋德案中的判決使墮胎於妊娠第一階段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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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孕藥

同是1970年,為使低收入及無保險人群接觸到家庭計劃與預防性衛生服務,公共衛生服務法標題十作為貧困戰的一部分被實行。[90]Without publicly funded family planning services, according to the 據葛特馬赫研究所稱,如果沒有公開資助的的家庭計劃服務,美國非預期懷孕及墮胎的數據會高出近二分之三;貧困婦女間的非預期懷孕數據會將近翻倍。[91]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稱,公開資助的家庭計劃中每一美元的投入,都為聯邦醫療補助節約了近4美元。[92]

1982年,歐洲藥品生產商研發了美服培酮,最初被作為避孕藥物使用,但現在更常與,前列腺素一起用於妊娠前四月的引產墮胎。[93]為避免反墮胎組織組織的顧客聯合抵制,該廠商將美國的生產權交給了由墮胎權倡導者組建的公司,丹可實驗室。其唯一目標即在美國境內散發美服培酮,並不受抵制影響。[94]

1997年,FDA批准了開具緊急避孕藥物(通稱事後藥)的處方,該藥物於2006六年成為了非處方藥[95]2010年,恩惜膜作為更為有效的緊急避孕藥被批准於不安全性行為後的五天內使用。五至六成的墮胎患者都本可以使用緊急避孕藥。[96]包括左炔諾孕酮與一號艾拉在內的緊急避孕藥已被證明是生育權鬥爭的另一戰場。緊急避孕藥的反對者們將其視為另一種形式的墮胎,因為它可能影響已受精的胚胎於子宮着床;支持者們則認為,尚未着床意味着妊娠並沒有開始,所以不能算作墮胎。[97]

2000年,公平就業機會委員會規定公司在向職員提供處方藥保險時將避孕藥具排除在外是違反1964年民權法案的。[98]

奧巴馬總統於2010年3月23日簽署了患者保護與平價醫療法案(ACA)。2011年8月1日,女性避孕藥具被列為無需患者一同支付的、被ACA涵蓋的預防性服務。聯邦令於2012年8月1日起對全國範圍內的一切新健康保險生效。[99][100]舊保險除非進行很大程度上的改變,並不需要遵循這則新規。[101]群體保險計劃或個人保險計劃需要在奧巴馬簽署該法案前就已存在/被售賣才可以被歸為「舊保險」,否則必須遵循新規。[102]葛特馬赫研究所指出,在聯邦令實施前,二十八個州就已擁有自己對於保險必須覆蓋避孕藥具的強制令,但聯邦令的革新在於禁止保險公司就費用的一部分向患者收取費用。[103]

巴維爾訴霍比·洛比案(2014)中,美國最高法院允許私人擁有的盈利法人團體在擁有更寬鬆的方式去實現法律價值時,豁免於違背所有者信仰的法律的判決是標誌性的。[104][105]這是法院第一次認可盈利企業宣稱的宗教信仰,[106] 但僅限於私企。[a]該判決基於對宗教自由恢復法(RFRA)的理解,且並未提及這些企業是否受憲法第一修正案中宗教自由行駛條款的保護。對於這些公司,法院多數派以五比四的投票結果直接取消了平價醫療法案(ACA)中的避孕令。法院稱該令並非保證避孕方面醫療的最寬鬆方式,並稱更寬鬆的選項正提供與宗教性的非營利組織,直至三天後法院推行禁令,有效結尾中寫道,所在私企不願提供生育控制產品的女性職工會擁有由政府資助的備選項。[107]

祖比克訴伯韋爾是一起關於教堂以外的宗教團體是否可以豁免避孕令的美國最高法院案件。(教堂已被豁免於此令)[108]2016年五月16日,最高法院發表了有關祖比克訴伯韋爾案的法庭全體通過判定,空出巡迴上訴法院的決定並將此案分別至美國第三、第五、第十及華盛頓巡迴上訴法院「押保後審」,藉以通過 」由各方互補的說法來斷言立場「重新考慮此案。由於請願者們同意「他們的宗教實施並未被違背,而他們要做的不過是簽訂一份不包含部分或任何避孕藥具的計劃而已」,法院認為他們應該得到澄清並完善這種實施方式的機會,並「解決一切亟待解決的問題」。最高法院表示「在這些案件上看不到任何益處」。在一致觀點中,索托馬越爾法官及金斯伯格法官提到,在先前的案件中「部分下屬法院無視了這些指示」並警示下屬法院不要在最高法院對此案的決議中捕風捉影。

2017年,特朗普政府發佈了一項新規,使保險商和僱主在與他們的「宗教信仰」及「道德理念」相左時有權拒絕提供避孕藥具。[109] 但同年不久後,聯邦法官溫迪·比爾斯通頒佈了一項禁令,暫停實施特朗普政府的新規。[110]

相關條目

摘要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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