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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蜑民[注 1],也稱為連家船民,是生活於中國福建閩江中下游及福州沿海一帶水上的蜑民。此族群在閩語[注 2]中被貶稱為曲蹄(閩東語:曲蹄[1],平話字:Kuóh-dà̤,實際讀音:/ⓘ/)或曲蹄囝(閩東語:曲蹄囝,平話字:Kuóh-dà̤-giāng,實際讀音:/kʰuo˥˧ lɛ˧˧ iaŋ˧˧/);女性則被貶稱江妹囝(閩東語:江妹囝,平話字:Gĕ̤ng-muói-giāng,實際讀音:/kɔyŋ˨˩ mui˥˧ iaŋ˧˧/)或者曲蹄婆(閩東語:曲蹄婆,平話字:Kuóh-dà̤-bò̤,實際讀音:/kʰuo˥˥ lɛ˥˥ βo˥˧/)。早期文獻也曾用遊艇子、白水郎、蜒等名詞來稱呼他們。
傳統上,福州蜑民終生漂泊於水上,以船為家,經中國的民族識別確定其為漢族,其母語是閩語福州話,但又有別於當地福州族群,有許多獨特的習俗,是個相對獨立的族群。蜑民可能源於古代某類百越部落,由於生活和教育水平低下,使得他們長期受到陸上居民歧視,明朝政府將其列為賤民。至清朝雍正年間,政府立法禁止歧視蜑民。1950年代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陸續安排福州蜑民上岸。
福州蜑民的起源在基因學興起前曾有多種看法,而蜑民對自身起源的說法也紛繁不一,包括有:
部分蜑民的族譜甚至指祖籍於山西。[5]而許多古代志書都認為蜑民是秦漢時期亡國於西漢的閩越人後裔,即「蛇種」(蛇目)[6][7]
現今學術界較主流的觀點認為蜑民主要源於古代的百越,像羅香林、傅衣凌等人就認為,蜑民乃是居水的越人遺民,與畲同源。而福州蜑民就源於百越中的閩越。[8]福州蜑民與福建其他蜑民,以及與廣東乃至華南沿海及浙江的蜑民有着同源的關係,一些福州沿海的蜑民是來自南下的浙江蜑民。歷史上部分福州蜑民遷入浙江和江蘇,而還有部分則又由浙江回遷福州。[9][5][10][11]
隨着福州蜑民與陸地漢人的長期接觸交流,到了明代,他們已經逐漸被漢化,開始轉而使用閩語。18世紀的雍正七年(1729年)起,雍正帝頒佈上諭:「凡無力之蜑戶,聽其在船自便,不必強令登岸;如有力能建造房屋及搭棚棲身者,准其在於近水村莊居住,與齊民一同編列甲戶,以便稽查;勢豪土棍,不得借端欺陵驅逐。飭令有司勸諭蜑戶開墾荒地、播種力田,共為務本之人。」開豁為民,編入正戶,准許上岸置產定居、考試科舉[12],開始有少量福州蜑民上岸定居,這些人被稱為歇家,民國廢止對蜑民的不平等政策後,上岸的蜑民漸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更大規模安排蜑民上岸。1950年代初,東南各省的蜑民曾一度被作為中國的一個少數民族,但在1955年的民族識別調查後,蜑民由於長期與漢族同化,大部分失去了原本的族群特徵與民族意識,因而認定為漢族的一部分。[10][13]
「遊艇子」是古籍上對福州蜑民最早的稱謂,也泛指東南沿海的其他蜑民,見於《北史》和北宋淳熙年間的《三山志》。唐宋時期對蜑民較為普遍的稱呼是「白水郎」,或稱「白水仙」、「白水人」,《三山志》裏就有記載。「蜑」即南方的夷人,與「蜒」、「蜑」、「蛋」等字通假,這種指代最早見於隋代,南宋以來被普遍用來稱呼蜑民。[14][15][16][17]
「曲蹄」是專用於福州蜑民乃至整個閩都[注 3]蜑民的矮化稱謂,來自於閩語。在清代閩縣舊志中,有關於福州話「曲蹄」(平話字:Kuóh-dà̤)稱謂來源的記載:「……俗呼曲蹄,以處舟中,其腳常彎曲不舒故。」即認為蜑民彎曲的腿部使陸地上的福州人貶稱其為「曲蹄」。[18] 根據燕京大學吳高梓的調查,該詞的由來有幾種可能:
郭、倪二姓被傳為是閩越國權臣的姓氏,在漢武帝攻打閩越國時極力反抗,因此被西漢軍隊搜捕而流亡於江河上。[19]相對於「白水郎」、「遊艇子」、「蜒」等名稱,「曲蹄」一詞出現的較晚,可能在清代才出現。[17]
蜑民在清末民國時期仍保留有些許古閩越族的體質特徵,但今天的蜑民體質與陸地漢人已難以區分了。老一輩居船的傳統福州蜑民比較獨特的體徵有身材較矮,下身較短並且腿部多彎曲,即羅圈腿,這一特徵可能也是閩語中對蜑民「曲蹄」稱謂的由來。羅圈腿體徵的形成與蜑民常年在狹窄低矮的船艙中屈膝睡覺、盤腿坐地、叉開雙腿作業的生活方式有直接的關係。[9][20][21]
各個時期的福州蜑民人口統計數字之間出入較大,民國時陳文濤認為福州市區的蜑民人口達到十萬左右,這個數字可能比較接近當時的情況。[22]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的統計,閩江下游約10公里兩岸固定的蜑民共有3731戶、17235人,其中男性8760人、女性8475人,男女性別比為1:0.967;而流動於閩江水系的長樂、永泰、南平等7縣的蜑民人口達到4219戶、10369人。這樣閩江流域福州蜑民人口共計27604人,其中不包括羅源、連江等地的沿海蜑民。[23]另有資料稱1950年左右閩江流域的福州蜑民有3萬多人。[9]歷史上,福州蜑民主要分佈在福州三縣洲、幫洲、義洲、鴨姆洲、泛船浦以及上渡、中洲、蒼霞、水部,後來又擴散到南嶼、洪塘、馬江、亭江、琯頭、琅岐等地和閩侯、長樂、永泰、閩清、羅源、連江等沿江或沿海地區,有的福州蜑民溯閩江而上,遷徙到閩北的南平、邵武、順昌、建甌、將樂等閩江上游地區,也有福州蜑民沿海北遷至寧德、霞浦等地。[23]
現今福州蜑民普遍使用閩語福州話作為母語,遷徙到閩北地區的福州蜑民仍沿用福州話,[24]在部分地區,蜑民使用的閩語中還包含蜑民特有的詞彙。在歷史上,福州蜑民曾有自己獨特的語言,不過隨着與漢族社會接觸的深入,他們逐漸漢化,並轉而使用漢語,到了明代,大部分福州蜑民已經能說福州話,但其中仍夾雜有早期蜑民語言語法和詞彙的痕跡。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由於政府在蜑民中推廣教育,不少蜑民也會使用普通話。[25][26]
福州蜑民的姓氏有幾十種,很多都是明清時漢化後所取的,比較常見的姓氏很可能與水或水上生活有關,最典型的包括江、唐、翁、歐、潘、卞、池、浦等,「翁」姓可能取自「漁翁」的職業,「唐」姓可能取自「塘」的改寫,「潘」則取自「水上之番人」,「歐」則取自「鷗鳥」的改寫,「池」、「浦」、「江」、「海」等姓則取自蜑民的生活地點。此外,一些陳姓福州蜑民自認為是陳友諒後裔,而長樂籌東村的盧姓蜑民歸宗於東晉的盧循。[9][7][27][28]
姓氏分佈上,福州市區的蜑民多姓唐、賴、江、翁、詹等,閩侯沿江的蜑民姓氏多為歐、卞、池、江、郭等,長樂一帶的則以陳、江、翁、倪、林為多,羅源沿海的主要有林、歐、江、鄭、連、陳、翁、劉、卞、唐等姓氏。[9][5]
歷史上,蜑民被陸地漢人歧視而不准陸居,終生以船為家。根據清代侯官、閩縣兩縣的舊志記載,福州蜑民「其人以舟為居,以漁為業,浮家泛宅,遂潮往來,江干海澨,隨處棲泊。各分港澳,不相凌躐。間有結廬岸上者,蓋亦不業商賈,不事工作,習於卑賤,不齒平民。閩人皆呼之為曲蹄,肖其形也。以其腳多彎曲故也,俗亦謂之為乞黎云云。視之如奴隸,賤其品也。」[7]他們的經濟來源主要為近海和內河漁業、水上客貨運等,大部分人生活非常貧困,而且生活很容易受到颱風等自然災害的威脅。在民國以前,絕大部分蜑民受教育程度極為低下。20世紀中葉以來,隨着蜑民大批上岸定居,傳統的蜑民生活方式逐漸萎縮。[3][5][28]
清代至民國時,福州蜑民多穿麻布染成的藍黑、褐色衣褲,褲子非常寬大(福州稱為「曲蹄褲」),女性的袖領上常鑲有一寸多寬的黑邊。在上岸定居之前,大部分蜑民有赤足的習慣,並且不戴帽。蜑民婦女不纏足,穿耳,梳尖螺髻,髻尾朝天,老年婦女則結髻,她們的髻上有五寸蛇形長簪,這點也被認為是蛇崇拜的遺留以及蜑民為「蛇種」的閩越先民後裔的證據。[9][3][29]
福州蜑民的傳統是終生居船。「連家船」是對蜑民船隻比較中性的一種稱謂,同時「連家船」也成為對蜑民非歧視的稱呼方式。閩江上的連家船長度多為5-6米,寬約3米,首尾翹尖,中間平闊,並有竹篷遮蔽作為船艙。一艘連家船同時為福州蜑民提供了工作和生活的空間,生產勞動在船頭的甲板,船艙則是家庭臥室和倉庫,而從事水上運輸的蜑民會將船艙同時作為客艙或貨艙,船上沒有廁所,船尾就是排泄的場所,蜑民常用粗竹筒從褲管伸入胯下接尿,有時蜑民還在船尾飼養家禽。早年上岸定居的蜑民則在江畔、港灣灘涂興建干欄式民居。先在地面打上木樁,然後或是將原先的連家船架於其上作為房屋,或是在木樁上鋪設木板建設房屋,其內部空間非常狹小,這種房屋被稱為「四腳樓」或「提腳房」。[9][25]
傳統上,閩江流域的福州蜑民婚嫁多父母做主,也有媒人先說合的。一般程序為送禮、冠禮(「做出動」、成人禮)、請奶(福州女神「奶娘」陳靖姑)、過關。新娘18歲忌出嫁,結婚到男家一般在黑夜,有哭嫁、罵嫁的習俗。蜑女可以嫁上岸,蜑男不娶岸上之女。婚禮當日,水面船隻凡是經過迎娶新婦的轎船,無論是否認識,都可以上船討米酒喝,米酒為娘家的陪嫁,稱為「新婦尿」。與陸上傳統的漢人社會相比,蜑民的貞操觀念淡薄,對婚前性行為與寡婦再嫁並不在意,極少有「守節」的行為。富裕的男性蜑民也有娶妾的。喪葬習俗與陸地漢族福州人略有區別,例如,蜑民由於生活艱苦,無力延請僧道為死者每七日「作功德」(蜑民語,福州話稱為「做七」[注 4])。[30]此外,沿海的蜑民沒有墓地,往往用草蓆捲起屍體,悄悄埋到偏僻的荒灘野地中,不能被人看到埋葬的過程;[9][3][31]早年福州市區一代信奉天主教的蜑民則葬在福州西北部的奉教山(或稱曲蹄山,即今天的馬鞍山),這裏也是早期來華傳教士艾儒略的原墓地。[32]
福州民間年底祭灶節時,有「官三民四曲蹄五」[注 5]之說,即官宦人家在農曆十二月二十三祭灶,平民家在二十四祭灶,而福州蜑民只能在農曆十二月二十五祭灶。農曆除夕時蜑民將船駛入閩江中,以躲避索債者,名曰「遷篙」。農曆正月初二到初四,蜑民婦女和兒童有上岸討粿的習俗,到陸地漢人居住地挨家挨戶唱詩賀年、說吉利話來討粿。福州蜑民的「討粿詩」有:「姑嫂雙雙賀新年,紅紅傘燈掛廳前;好糕好粿送奴去,金字牌板豎門前」、「舊年過了又新年,生意興隆賺大錢;恭喜發財平安過,送奴糖粿過門前」等。[3][33]節日時,福州蜑民有着唱漁歌的傳統,但近年來蜑民漁歌已接近瀕危。[28]
福州蜑民忌人從船前經過,認為這象徵是溺水而亡的浮屍(福州話稱為「水馬」[注 6]),但一旦遇上浮屍則必須打撈上來,以免鬼魂作祟。對於溺水者,蜑民禁忌直接施救,常有三沉三浮之後再救的習慣。由於行船生活的緣故,忌說「退」、「橫」等字。忌見反覆之物,比如鍋盆不能翻覆、吃魚不能翻面。此外還忌食魚眼,並在船頭刻畫魚目以保佑避免觸礁。[9][34]
福州蜑民漁歌是流傳於福州蜑民中的民間音樂形式,主要有「盤歌」和「唱賀年歌」兩種形式,歌詞都使用福州話。盤歌為男女問答形式的對唱,歌詞為演唱者的即興發揮;賀年歌則是農曆新年時蜑民向陸地上的福州居民討粿時所唱的歌曲。歷史上,福州蜑民漁歌既有採用閩劇的曲調,也對福州族群的民間歌謠曲藝產生過一定影響,但目前正面臨着瀕危的困境。它已被列入福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和福建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9][28][35][36]
早期,福州蜑民多信奉融合了道教的福建本土宗教,其崇拜的神祇包括了閩越王無諸、蛇神、蛙神、猴神,還信仰或崇拜媽祖、拿公、白馬王、開閩尊王、威武尊王、五福王爺、臨水夫人、陳文龍、戚奶、螺女和各種地頭神等本地神祇或歷史人物。由於蜑民常年行船的緣故,媽祖在蜑民的信仰中佔有重要地位,並隨着蜑民的遷徙而興盛於閩江上游的內陸地區。福州蜑民還將白馬王傳播到了馬祖列島,將拿公傳播到了琉球。另外也有部分蜑民信仰佛教。[24][32]
福州蜑民信奉天主教最早可追溯到17世紀,時為明末清初,天主教開始在福州活躍,成立教區。自19世紀中葉起,歐美天主教傳教士將福州蜑民作為重要宣教對象,還為傳教而學習福州話。[24]天主教會通過保教權庇護在傳統社會中備受歧視的蜑民教徒,幫助信教的蜑民上岸居住、免受欺凌,並開辦教會學校向蜑民普及教育,使得天主教在蜑民中的影響不斷擴大,教徒人數驟增。[3][23][24]清末福州開埠後,來榕的新教傳教士發現相當部分的福州蜑民已皈依天主教,[37]此後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蜑民中天主教徒的比例一直在提高,遷徙到閩北的福州蜑民中也有一半的人信奉天主教。到了20世紀末和21世紀初,天主教在蜑民中的傳播又一次呈現增長。今日,蜑民及蜑民後裔也構成了福州天主教信徒的一大主體。[23][24]
至宋代開始,福州蜑民逐漸淪為「賤民」,遭到陸地漢人的嚴重歧視,生產生活被嚴加限制。蜑民被規定不准陸居,不准穿綢,不許讀書,不許科舉應試,不能與岸上居民通婚,上岸不准撐雨傘,上岸不能穿鞋,喜慶不得張燈結綵,走在路上要彎腰縮頸,靠道旁行走,不准穿戴衣冠,男女老少在岸上時褲腳管必須卷得一邊高一邊低,以區別於其他漢人漁民,蜑民婦女梳半爿髻,不得仿效陸居漢人婦女梳髻帶中簪。在一些地方甚至禁止蜑民上岸,有「曲蹄莫上岸,上岸打死不償命」的說法。少數上岸定居的蜑民也被禁止營建瓦頂的房屋,更不能模仿漢人的民居起蓋翹角的屋式。個別富裕的蜑民曾以重金賄賂同姓陸地漢人,冒充民籍以爭取讀書科舉的機會。[3][5][27][38][30]
福州清末文人郭柏蒼曾描述過一位順治年間的進士「金鏡」因貧窮與曲蹄婆通婚而導致其社會地位驟降的故事:[38]
“ | 金鏡字肅明,作秀才貧甚,與賣漁人通譜。福州所稱賣漁嫂即曲蹄婆,以其生長船中,兩足俱曲故名。沒為賤種,子孫不得應試。例不登岸,作半片髻,以別田婆;有梳髻帶中簪者,田婆輒毆之。近三十年始溷矣。州邊田中灣里所稱曲蹄婆乃妓女,托為賣魚嫂,故涉訟。則穿紈絝稱漁婆。人為之語曰「月照池塘,漁人錯認金鏡」。按鏡居玉尺山以仕耿逆流口外,鬻為何提督傅筆。 | ” |
——郭柏蒼,《竹間十日話》卷五 |
自清代起,官方和蜑民都曾嘗試取消這種歧視政策。18世紀雍正年間,政府開放了連家船民上岸定居,與一般平民享有相同衣食待遇,但社會歧視與階級狀態未改變。清末憲政時期,有人向福建省諮議局呈遞議案,要求政府頒發條文,確實保障連家船民享受與陸上平民同等待遇,但諮議局以不平等待遇乃「習慣法相沿」為藉口,否定了議案。中華民國建立後,開始全面解除禁令。1949年國共戰爭結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大規模安排福州蜑民上岸生活,在一些地方還通過人民代表大會決議的方式禁止對蜑民使用「曲蹄」之類的貶稱,[5]歧視性政策完全消失,但部分陸地居民對蜑民仍有殘留的歧視觀念。[3][5]
福州民間文化對蜑民多有歧視,常以「曲蹄」的貶稱呼之,往往認為蜑民狡猾和重利,品行不好。福州話民間俗語、民謠中有:「曲蹄瘟」[注 7]、「一粒橄欖丟過坑,曲蹄也想做先生。手拈筆仔抖抖戰,賣寫三字『竇燕山』」[注 8]、「曲蹄會做官,中原變北番」[注 9]等歧視性的內容,還有「曲蹄莫上岸,上岸乞拍死無償命」[注 10]這種威脅性的語言。清末時政府曾允許富裕蜑民捐官職,又引發陸居的福州人編歌謠嘲諷:「搖船搖船啦,曲蹄做老爹。少爺擔糞桶,小姐去踏車。廳中儂客喊恭喜,房中奶奶脫跣骹。」[注 11]諸如《閩都別記》這樣的文學作品中也包含着貶低蜑民的文字,不過《閩都別記》中也有相對正面的蜑民形象出現。[3][5][39]福州一帶的不少地名也和福州蜑民有關。福州西北部的馬鞍山也名叫曲蹄山,這裏是許多蜑民天主教徒墓地的所在,馬祖的南竿島有曲蹄澳。[32][30]
19世紀福州開埠後,歐美的基督教新教傳教士自1847年起開始在福州活動,他們也對福州蜑民的生活面貌做了記載,給西方人留下了對福州蜑民較為直觀的印象。[40][41]
“ | ……這樣蜿蜒行駛了大約三十哩,我們進入到一片群山環繞的美麗地界,這裏四周是破碎而不規則的山脈,群山的庇護下坐落着福州城。在接近福州的航途中,江的兩岸都排滿了船——數以百計的小舢板船,還有些大隻的船械更永久地停泊着,它們是船隻主人的住所。水上住所是中國人生活中最顯著的特色之一,在這個帝國各地皆可見此習俗。福州水上居民的人口必逾數千,他們生於斯,長於斯,終其一生都在這些小船上度過。河道上也擠滿了樣式各異大小不同的平底帆船,從龐大笨重的山東船到優雅輕巧的黑漆寧波船,無所不有。…… | ” |
——懷禮,《福州的教會公墓》,1858 |
“ | 福州船民是一支龐大而有趣的社會階級。江兩岸的淺灘,還有橋面與橋墩,都是極佳的錨泊地點,停滿了各式各樣無以計數的船隻。較大的船用於運輸商品,往返於城內外,或是用於裝載從駛入福州港的鹽船和米船上卸下來的貨物;而較小的船隻被用作渡船或漁船。出海的舢板船停泊在橋下,常常擠滿了江面。…… | ” |
——麥利和,《生活於中國人中間》,1861 |
1947年,美國製片人朱利安·布萊恩(Julien Bryan)以福州蜑民為題材拍攝了一部長約16分鐘的短紀錄片,題為《舢板之家》(Sampan Family)。片中描述了生活在閩江入海口的一個貧苦的林姓蜑民家庭一天的生活。[42][43]2009年,一部講述現代蜑民生存狀況的影片《天主的漁夫》(St. Mary's Fisher)在福州拍攝完成,片中大部分對白為福州話。[44]
20世紀50年代開始,中國政府陸續安排福州蜑民上岸居住,在閩江沿岸和沿海一帶興建了許多蜑民聚居村落,並進行教育普及工作。譬如福州倉山區閩江南岸的蜑民就被編入倉山區水上漁業大隊,1979年政府還撥款建了一座漁民新村,自1990年代以來,其中許多戶都自建了磚木房;[45]而羅源縣政府為沿海蜑民興建了鑒江鎮海上村、碧里鄉先鋒村、松山鎮乘風村三座陸上村莊。[5]1990年代,福州市政府加大了對閩江流域連家船的整治,並同居住在連家船上的福州蜑民簽訂「退出連家船」的協議。[46]1991年底, 福州市政府稱幫洲最後一批108戶蜑民已遷居岸上,[47]2003年又宣佈倉山區上渡尤溪洲最後一批47戶167人的蜑民上岸。[48]1998年起,福建省政府也將福州蜑民上岸定居列入「造福工程」計劃,甚至組織畫家賣畫籌集公益款。[49]目前福州市區水面上的連家船幾乎絕跡,同時期福州周邊縣市的蜑民也大多上岸居住。福州蜑民的生活水平和教育質量等相比過去得到很大改善,而且擺脫了過去絕大部分為文盲的狀況。[5][45]
目前閩江上的福州蜑民很多都從事漁業、水上運輸、挖沙等職業,並獲得政府一定的經濟扶持,不少蜑民的船隻由小木帆船升級為帶動力的大木帆船,甚至數百噸的鋼船。[33]有報道稱,現代仍居住於閩江上的福州蜑民所產生的生活垃圾污染了閩江水質,這也是福州市政府要求蜑民上岸的原因之一,其中一些蜑民被福州市政府僱傭為內河保潔員,負責清理福州內河上的垃圾。[46]
另一方面,福州蜑民的傳統文化面臨嚴重的威脅,像漁歌這樣的蜑民的傳統曲藝形式開始萎縮和瀕臨困境,現時,福州蜑民漁歌已被列入福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和福建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28][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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