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特勤局,序列號公安部八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內設機構,屬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編制。
公安部特勤局負責保衛警衛對象、警衛目標和維護重大活動安全、聯合國維持和平任務等任務。
沿革
1981年7月,經中央批准,各省、市、自治區的警衛機構統一歸省、市、自治區公安建制領導。此次改革後,各省級黨委警衛處劃歸下屬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建制領導,並與公安廳(局)外賓保衛處合併為警衛處,同時掛省(自治區、直轄市)委辦公廳警衛處牌子。
1984年3月8日,經中共中央書記處批准,中共中央辦公廳轉發《全國警衛工作座談會紀要》,指出:「為了保證警衛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符合革命化、軍事化、戰鬥化的要求,擬將全國現有2000名警衛人員列入武警建制,享受武警待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辦公廳警衛處改為武警現役編制,副師級,在公安廳內辦公。[1]
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提出,公安警衛部隊不再列入武警部隊序列,全部退出現役。公安警衛部隊轉到地方後,警衛局(處)由同級公安機關管理的體制不變,承擔規定的警衛任務,現役編制全部轉為人民警察編制[2]。
2019年1月1日,根據公安現役部隊改革方案,原公安警衛部隊舉行集體換裝入警宣誓儀式[3]。改革後,公安部組建公安部特勤局(八局),撤銷公安部警衛局(八局)[3]。原屬公安部邊防管理局管理的公安部常備維和警隊劃歸公安部特勤局,組建公安部特勤局國際維和總隊[4]。
機構設置
根據有關規定,公安部特勤局設置下列機構:
- 辦公室
- 政治部
- 首長警衛處
- 外賓警衛處
- 會議警衛處
- 現場警衛處
- 防爆安檢中心
- 培訓中心
- 信息技術中心
- 後勤裝備處
- 審計處
- 警衛隊
- 國際維和總隊
歷任領導
警衛對象
公安部特勤局負責的警衛對象主要為黨和國家領導人中的「四副兩高」(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全國政協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以及外國訪華要人。
參考文獻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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